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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质管理制度10篇

更新时间:2024-05-09

物质管理制度

物质管理制度是指企业对各类物资进行有效管理的一套规则和程序,旨在确保物资的合理使用,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运营成本,并促进企业运营的高效与顺畅。

包括哪些方面

1. 物资采购管理:明确采购流程,包括需求分析、供应商选择、价格谈判、合同签订等环节。

2. 库存控制:设定合理的库存水平,执行定期盘点,防止物资积压或短缺。

3. 物资领用与发放:规范领用手续,确保物资流向清晰,防止浪费和滥用。

4. 物资使用与维护:制定使用标准,定期保养,延长物资使用寿命。

5. 废弃物处理:规定废弃物分类、储存和处理方法,符合环保要求。

6. 合同与供应商管理:建立供应商评估体系,确保供应质量与服务。

重要性

物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提高效率:通过标准化流程,减少物资管理中的混乱和延误。

2. 节约成本:有效控制库存,避免过度采购和浪费,降低运营成本。

3. 保障运营:确保生产所需物资的及时供应,避免因物料短缺影响生产进度。

4. 优化供应链:通过良好的供应商关系管理,提升供应链的整体效能。

5. 遵守法规:确保废弃物处理合规,符合环保政策,避免法律风险。

方案

1. 建立完善的物资编码系统:为每种物资分配唯一的识别码,便于信息化管理。

2. 实施电子化流程:利用erp系统,实现物资采购、入库、领用等环节的无纸化操作。

3. 设定物资使用标准: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指导员工正确使用和维护物资。

4. 定期审计:由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检查物资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5. 培训与教育:对员工进行物资管理培训,增强其节约意识和遵守制度的自觉性。

6. 引入供应商绩效评估:定期评估供应商的交货时间、质量、价格等因素,优胜劣汰。

7. 制定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出现的物资短缺或供应中断,预先制定应对措施。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企业能够建立起一套科学、高效的物质管理制度,从而提升整体运营效率,实现可持续发展。

物质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和医院财产安全,根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规定,特制定我院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办法。

一、凡属我院医疗、化验、放射、化疗用的,能致人中毒成瘾的药物、化学物品、放射元素、氧气、易燃易爆物品,都属危险物品。

二、危险物品安全实行分级管理,即保卫科管理和使用科室安全管理。使用科室须有专人具体管理,并要有安全管理办法及安全管理制度。

三、保卫科由专人对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进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并造册登记,建立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档案,每月检查一次,作好检查记录。遇到节假日前,保卫科组织力量,对危险物品安全集中进行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对于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应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四、危险物品如发生失窃、失火、爆炸等危急情况时,保卫科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扑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公安机关或消防部门进行处置,对相关责任人和部门按实际情况划清责任,进行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可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2篇 物质储存管理制度

(一)基本要求

1.库房、储罐区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1990年3月23日公安部第6号令)《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

2.物资储存场所应该根据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和适应的消防器材,并应装设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

3.必须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度、火源、电源的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值班巡回制度和各项操作制度,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窃等工作。

4.在仓库、堆垛和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通畅。

(二)仓库管理制度

1.仓库管理部门应制订物品入库验收制度,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无产地、铭牌、检验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2.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要求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

3.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化学危险物品的发放,应严格控制,主管部门应经常检查核准。

4.危险物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⑴放射性物品、剧毒品不能与其它危险物品同存一库。

⑵炸药不能与易爆器材同存一库。

⑶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

⑷盛装性质相抵触气体的气瓶不可同存一库。

⑸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同存一库时应保持一定距离。

⑹遇水燃烧、易燃、自燃和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不可在低洼仓库或露天场地堆放。

5.剧毒、炸药、放射性药品应单独存放,必须实行两人、两把锁、两本账的管理办法,使用单位必须凭安全技术部门批准的“危险品领(退)单”由两人领取。

6.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火等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负责人上报,公司有关领导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7.保管人员应根据所保管的危险物品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

8.自燃物品、易燃物品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设通风降温装置。

9.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变质等情况,应及时进行处理。

10. 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每日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然后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三)储罐区管理制度

1.各种承压储罐应符合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其液面计、压力计、温度计、呼吸阀、阻火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应完整好用.

2.易燃液体的储罐和管线的绝热材料、装卸栈台、安全梯和管架等,均应用非燃烧材料建造。

3.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85℃的易燃液体储罐,无绝热措施时,应设冷水喷淋设施,以达到夏季降温的目的,设施的电器开关设在防火(护)堤内。

4.易燃、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储罐内,不应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与储罐区有关的管道、电缆穿过防火(护)堤时,洞口应用不燃材料填空,电缆宜采用跨越防火(护)堤方式铺设。

5.罐区防火(护)堤的排水管应相应设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设置切断阀,或在不排水时以土堵死出口。

6.储罐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按照《石油库设计规范》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3篇 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的安全管理由药剂科及有关使用科室负责,落实专职人员进行科学管理,确保安全。

凡有储存及使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品的科室都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建立严格的审批、采购、领取、使用和登记手续。

使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做到:谁用谁领,随用随领,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的使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不得乱存乱放或私送他人。

外出采购、运输,应指定专人专车;入库前必须严格核对数量。

存放危险品仓库(室)的地点、场所要有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

对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要指定专人专柜保存(专管人员名单报保卫科备案),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对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的保管,坚持分间、分类储存,严禁混放,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严禁任何人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库区吸烟,不准将火种、易燃品等物品带入仓库。

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未经安全培训,不熟悉危险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第4篇 卫生学院物质采购管理制度

卫生职业学院物质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政府采购法》的法律规定和《福建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__市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院所属部门凡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列入财政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实施政府采购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学院实行的政府采购,是指各部门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列入财政管理的预算外资金),采购统一确定并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工程、物资和服务的行为。

财政性资金是指中央及福建省安排的预算资金(财政补助)和预算外资金(即教育事业性收费等获得的收入)。

在采购中,与财政性资金相配套使用的其他非财政性资金,一同实行政府采购。

第四条 学院实施政府采购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

第五条 学院政府采购组织形式为委托政府采购。学院相应成立一个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分管后勤工作学院领导、后勤部门、财产科、财务室、监察室及使用部门负责人组成。由后勤工部门具体施行。

政府采购是指由学院委托__市政府所属职能部门代为实施的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内项目(物品、服务)的采购活动。

第二章 学校采购管理范围

第六条 学院实施政府采购的范围包括工程材料类采购、物品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

工程材料类采购主要是指基建维修工程相关的设备、配件、材料等的采购。

物品类采购是指教学科研行政(含后勤)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实验器材(包括工具用具)、耗材(包括零星维修用材料、清洁用品、汽配件等)、药品、图书、教材、办公用品(包括大宗印刷)、劳保用品、废旧物资等的采购。

服务类采购包括未列入维修工程的零星维(装)修(包括汽车修理)、各类保险、绿化保洁、物业管理、学生公寓用品、房屋租赁、软件等的采购。

第三章 学校政府采购的实施

第七条 学院采购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学院采购的管理办法以及相关的规定;编制(或审定)学院采购的计划(或预算);监督检查学院政府采购计划执行情况;指导各部门此项工作的业务与对有关人员的培训;领导学院政府采购工作实施等。

第八条 学院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根据市采购办批准的采购形式并按国家、省、市所规定的采购规定执行。

第九条 招投标工作结束,确定中标人后,由政府指定的采购单位通知中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七天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或协议)。所定的合同(或协议)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合同(或协议)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合同(或协议)签订后,采供双方均须严格执行合同(或协议)的条款,如有一方违约,将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条 验收所采购的货物运抵相关部门后,相关部门应组织有关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按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数量、质量验收,且应在规定的时间之内验收完毕并签署验收报告;对大型或高精尖的仪器设备应邀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验收方成员应在验收报告书上签字,以示负责。

第十一条 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对政府采购项目(包括学院组织的采购项目),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应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销毁。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单一项目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明确采购活动的程序与审批手续,并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明确经办、采购人员与负责采购合同审核、验收人员的职责并相互分离、制约。

第十三条 职能部门或经办部门的采购人员应执行《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采购人员应在中标单位(供应商)进行采购。

第十四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应定期检查经办部门、职能部门在采购执行过程中的执法情况,采购文件的保存情况与制度完善情况。

第十五条 学院审计部门应将政府采购项目作为每年专项审计检查的内容,每年审计检查的结论报省教育厅并接受省教育厅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依照有关的党纪国法进行处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各有关职能部门和采购人员必须加强法律意识,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按规定组织政府采购活动。

第十八条 在实施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必须进行政府采购的项目而不实施政府采购;必须进行集中采购的项目而不实施集中采购;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或者将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或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或者指定供应商。

(三)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经办人擅自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学校原采购管理方面的文件与此规定相抵触的,一律以此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学校采购招投标领导小组。

第5篇 库房、仓储物质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及责任人

1 目的:加强___仓库物质安全防火管理工作,确保库存物品、物质及人员的安全。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___电缆库、五金库、备件库、劳保和杂品库及氧气乙炔库房(包括临时存放点)仓库的管理。所属各维保、检修班组可依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规定。

3 库管人员的要求及责任人:库房班长___负责组织库管员___、___学习、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国家法令,执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材料员___负责对采购进库的安全设施和防护物品,应认真核查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库管人员负责对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物品入库、登记入册,登记时要写明厂家,质保数据和合格证号码,以防伪劣产品入库。出库时应按项目经理批准种类发货,不能混淆和搞错,防止因发货错误而发生事故。对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物品应妥善保管,防止霉变与损坏,影响使用功能,并报上级处理

4 管理规定

3.1 ___基地仓库、冷轧维检四楼库房,应设专(兼)职仓库保管员,负责库房的日 常管理。

3.2 所有物料,无论是新购入、领用、领后收回,必须履行验收入库登记手续。

3.3 库房应通风,照明良好,门窗完好,不漏雨。

3.4 库房应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出入。库管人员离开时必须随时锁门。

3.5 库房内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必须经___分管安全的刘经理批准,并执行___动火管理规定。

3.6 库房应配置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库管人员应会熟练使用。

3.7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3.8 库房内不准人员住宿、休息,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3.9 物料的存放

3.9.1 物品应分类存放,置放有序。应保持一定的通道(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3.9.2 库管员应根据物料说明书的要求,采取适当的保存措施,确保物料存储环境(如温度、湿度等)符合规定。

3.9.3 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应单独设库,确无条件时,也必须隔离单独存放,并做好专门的标识,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应急处置方法。

3.9.4 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3.10 要严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用品和化工用品的发放,需要领用时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

3.11 库房人员应定期检查库存物资状况,仓库管理单位(部门)应定期组织盘点。

3.12 仓库管理单位(部门)应把库房作为日常安全巡逻、例行安全检查的重点,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5、应急联络

6、应急物质:

1、灭火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

2、简易灭火工具:沙箱、铁锹、消防桶

3、应急车辆:

7、库房人员结构

材料员:

库房班长:

库房管理员:

2015-1-2

第6篇 工厂物质采购管理制度

工厂物质采购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对采购过程及供方进行控制,保证所采购的产品符合要求,特制定制度。

2.职责

2.1供销科为公司物资设备采购的管理部门,按照制度的要求,负责对公司物质设备采购进行组织.协调.控制及管理。

2.2生产科(车间)负责提供生产所需物质设备的计划清单。

2.3各部门负责提供办公所需物质设备的计划清单。

2.4供销科负责对采购食品、包装物料和原料供方的选择、评定、控制。

2.5采购人员负责将公司的要求通报供方和外包方。

3.工作内容

3.1采购物质类别

(1)a类:原料、辅料。 (2)b类:包装袋。

(3)c类:设备。

3.2对供方的评定

(1)合格供方的选择及评审须遵循以下原则:

a有足够的质量保证能力。

b能满足数量及交货期的要求。

c价格合理、服务良好。

d有提供令人满意的相同或类似产品的经历。

e有提供令人满意的售后服务保。

f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规定。

(2)供销科负责对采购产品供方依上述原则进行评价,合格的供方经总经理确认后,纳入公司合格供方名录,作为选用.采购的依据.

(3)供销科负责对供方产品质量、提供产品的保证能力、产品交付的服务及支持能力等进行评估。不合格的供方应从合格供方名录中除名,重新选择。

3.3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包括:采购物质计划、采购协议(合同)。

(2)采购文件内容:

a供方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邮编、传真。

b明确采购物资的名称,表明物资或服务的特征、特性、质量要求、数量及价格资料。

(3)采购文件的审批。

a与产品安全卫生密切相关的设备、原材料、贵重物品等需经总经理审批。

b办公设备及辅助用品、低值易耗品的采购需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采购。

(4)采购人员按采购计划实施采购行为,并将公司要求通报供方和外包方。

3.4采购产品的验证

(1)采购人员必须提前一天通知生产科(车间),确保足够仓容存货和落实收货人员,准备接货工作,并提前知会质检员到场检验。

(2)采购人员协助采购产品的验证工作。

(3)质检员依据产品或服务的特征及质量要求、安全卫生要求以及验证方式和要求,严格按各类物质的验收标准执行验证活动,并做好详细记录。

(4)对不合格产品按《不合格控制程序》的规定执行,确保未经检验和验证不合格的产品不投入使用.

第7篇 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 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的安全管理由药剂科及有关使用科室负责,落实专职人员进行科学管理,确保安全。

 凡有储存及使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品的科室都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 建立严格的审批、采购、领取、使用和登记手续。

 使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做到:谁用谁领,随用随领,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的使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不得乱存乱放或私送他人。

 外出采购、运输,应指定专人专车;入库前必须严格核对数量。

 存放危险品仓库(室)的地点、场所要有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

 对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要指定专人专柜保存(专管人员名单报保卫科备案),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 对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的保管,坚持分间、分类储存,严禁混放,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 严禁任何人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库区吸烟,不准将火种、易燃品等物品带入仓库。

 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 未经安全培训,不熟悉危险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第8篇 附院放射性物质安全管理制度

附属医院放射性物质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放射事故管理规定》、《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并主动接受、配合卫生、公安部门的监督和防护监测机构开展监测工作。

2、建立、健全放射源防护和安全管理档案,保证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并在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建立放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3、建立放射防护和安全管理组织,设立专(兼)职防护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放射源管理责任制,确保放射安全防护管理人员能接受放射工作法规和安全防护知识培训,并有效地开展工作;每二个月至少对放射源的管理及防护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有文字记录。

4、严格按放射安全、防护要求设置放射源和防盗、防丢失、防辐射设施,在放射源工作场所设立放射警告、警示标志,并有专人管理。

5、严格按放射性物质工作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工作,不超许可范围工作。从事放射工作人员要及时办理放射工作许可证的申请、换证、复验审查、变更、注销等手续。

6、新、改、扩建放射工作场所时,及时办理预防性审批、验收等手续。

7、及时组织放射工作人员按时接受个人剂量检测、放射工作培训,并做好就业前、中、后的健康体检的组织工作;放射工作人员持证上岗。

8、未经卫生、公安部门批准,不得购买、转让、调拨、借用或自行处置放射源。

9、如发生放射源、设备遗失或者发生放射事故时,及时向卫生监督和公安部门报告。

第9篇 物质储存安全管理制度

(一)基本要求

1.库房、储罐区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1990年3月23日公安部第6号令)《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

2.物资储存场所应该根据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和适应的消防器材,并应装设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

3.必须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度、火源、电源的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值班巡回制度和各项操作制度,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窃等工作。

4.在仓库、堆垛和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通畅。

(二)仓库管理制度

1.仓库管理部门应制订物品入库验收制度,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无产地、铭牌、检验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2.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要求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

3.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化学危险物品的发放,应严格控制,主管部门应经常检查核准。

4.危险物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⑴放射性物品、剧毒品不能与其它危险物品同存一库。

⑵炸药不能与易爆器材同存一库。

⑶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

⑷盛装性质相抵触气体的气瓶不可同存一库。

⑸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同存一库时应保持一定距离。

⑹遇水燃烧、易燃、自燃和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不可在低洼仓库或露天场地堆放。

5.剧毒、炸药、放射性药品应单独存放,必须实行两人、两把锁、两本账的管理办法,使用单位必须凭安全技术部门批准的“危险品领(退)单”由两人领取。

6.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火等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负责人上报,公司有关领导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7.保管人员应根据所保管的危险物品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

8.自燃物品、易燃物品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设通风降温装置。

9.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变质等情况,应及时进行处理。

10.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每日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然后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三)储罐区管理制度

1.各种承压储罐应符合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其液面计、压力计、温度计、呼吸阀、阻火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应完整好用.

2.易燃液体的储罐和管线的绝热材料、装卸栈台、安全梯和管架等,均应用非燃烧材料建造。

3.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85℃的易燃液体储罐,无绝热措施时,应设冷水喷淋设施,以达到夏季降温的目的,设施的电器开关设在防火(护)堤内。

4.易燃、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储罐内,不应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与储罐区有关的管道、电缆穿过防火(护)堤时,洞口应用不燃材料填空,电缆宜采用跨越防火(护)堤方式铺设。

5.罐区防火(护)堤的排水管应相应设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设置切断阀,或在不排水时以土堵死出口。

6.储罐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按照《石油库设计规范》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10篇 库房仓储物质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责任人

1 目的:加强___仓库物质安全防火管理工作,确保库存物品、物质及人员的安全。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___电缆库、五金库、备件库、劳保和杂品库及氧气乙炔库房(包括临时存放点)仓库的管理。所属各维保、检修班组可依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规定。

3 库管人员的要求及责任人:库房班长___负责组织库管员___、___学习、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国家法令,执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材料员___负责对采购进库的安全设施和防护物品,应认真核查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库管人员负责对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物品入库、登记入册,登记时要写明厂家,质保数据和合格证号码,以防伪劣产品入库。出库时应按项目经理批准种类发货,不能混淆和搞错,防止因发货错误而发生事故。对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物品应妥善保管,防止霉变与损坏,影响使用功能,并报上级处理

4 管理规定

3.1 ___基地仓库、冷轧维检四楼库房,应设专(兼)职仓库保管员,负责库房的日常管理。

3.2 所有物料,无论是新购入、领用、领后收回,必须履行验收入库登记手续。

3.3 库房应通风,照明良好,门窗完好,不漏雨。

3.4 库房应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出入。库管人员离开时必须随时锁门。

3.5 库房内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必须经___分管安全的刘经理批准,并执行___动火管理规定。

3.6 库房应配置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库管人员应会熟练使用。

3.7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3.8 库房内不准人员住宿、休息,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3.9 物料的存放

3.9.1 物品应分类存放,置放有序。应保持一定的通道(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3.9.2 库管员应根据物料说明书的要求,采取适当的保存措施,确保物料存储环境(如温度、湿度等)符合规定。

3.9.3 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应单独设库,确无条件时,也必须隔离单独存放,并做好专门的标识,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应急处置方法。

3.9.4 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3.10 要严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用品和化工用品的发放,需要领用时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

3.11 库房人员应定期检查库存物资状况,仓库管理单位(部门)应定期组织盘点。

3.12 仓库管理单位(部门)应把库房作为日常安全巡逻、例行安全检查的重点,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5、应急联络

6、应急物质:

1、灭火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

2、简易灭火工具:沙箱、铁锹、消防桶

3、应急车辆:

7、库房人员结构

材料员:

库房班长:

库房管理员:

2022-1-2

《物质管理制度10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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