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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集体管理制度

集体管理制度是一种组织内部的行为规范和运行机制,旨在确保团队高效运作,提升协作效率,实现共同目标。它涵盖了多个层面,包括但不限于:

1. 角色定义与职责分配

2. 决策流程与权力架构

3. 沟通与信息共享机制

4. 团队协作与冲突解决策略

5. 员工激励与绩效评价体系

6. 纪律与行为准则

7. 培训与发展机会

包括哪些方面

集体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通常涉及以下几个关键方面:

1. 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及岗位的职责,确保各成员知道自己的工作范围和责任。

2. 决策流程:规定重大事项的决策方式,如投票、协商或领导决定,以保证公平和效率。

3. 沟通机制: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促进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减少误解和冲突。

4. 团队合作:设定合作规则,鼓励团队精神,解决合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5. 激励制度:通过奖励和惩罚机制,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新力。

6. 行为规范:设定道德和职业行为标准,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

7. 员工发展:提供培训和发展机会,帮助员工提升技能,实现个人职业规划。

重要性

集体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主要体现在:

1. 提升效率:清晰的角色分工和决策流程能减少工作中的混乱,提高工作效率。

2. 促进协作:有效的沟通机制和团队合作规则有助于增强团队凝聚力,提高协同效应。

3. 维护秩序:行为准则和纪律规定可以维持工作秩序,保障组织的正常运行。

4. 保障权益:公平的激励制度和绩效评价体系保护员工的权益,增强员工的归属感。

5. 促进成长:培训和发展机会有利于员工个人成长,也为组织带来持续的发展动力。

方案

制定集体管理制度时,应遵循以下步骤:

1. 调研与分析:了解组织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挑战,确定需要改进的领域。

2. 制定原则:确立公平、公正、透明的基本原则,作为制度的基础。

3. 设计框架:根据组织特点,设计出符合需求的管理制度框架。

4. 细节填充:细化各项规定,明确执行流程,确保可操作性。

5. 征求意见:广泛征求员工意见,确保制度的接受度和可行性。

6. 试行与调整:试行新制度,收集反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优化。

7. 正式实施:在完善后正式推行,同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

8. 持续监控:定期评估制度效果,根据需要进行修订,保持制度的活力和适应性。

集体管理制度的建立并非一蹴而就,而是需要持续的努力和完善。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其在组织运营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团队向着共同目标稳步前进。

集体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某饮食中心职工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饮食中心职工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1、住宿人员由校区食堂统一安排登记,个人不得私自安排人员住宿。

2、住宿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校和饮食中心的规章制度,不得在宿舍内搞违法乱纪活动(如赌博、嫖娼等),违者予以重罚。

3、宿舍内不得男女混居,不得私自调换床位,不得私自换锁。

4、不得私留外来人员住宿。直系亲属来探望,食堂予以关照,但必须报经餐厅经理同意,限期为一周。

5、注意安全,防火防盗,随手带门。室内无人时要检查火源(烟头),闭灯断电。

6、除了学校安装的正式电源外,不得私拉电线,不得使用电热器,如电炉、电热毯、电暖气等。

7、不在电线和灯具架上挂晒衣物,以防电气火灾和触电伤人事故。

8、不在宿舍内使用液化气、酒精炉等明火,不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宿舍。

9、不在走廊、宿舍、厕所烧垃圾、废纸,不躺在床上吸烟。

10、保持安静,不准在走廊、宿舍内大声喧哗、打闹,按规定熄灯就寝。

11、保持宿舍内整洁,搞好个人床铺卫生及整个室内卫生。

12、爱护公物,不得损坏。

第2篇 员工集体宿舍管理制度模版

(一)住宿须知

1、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被褥一套(棉被、棉垫、枕头各壹)。

2、员工必须按照统一编号使用各自的床、卧具等,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或多占)。

3、集体宿舍床位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不得带外来人员来宿舍住宿。

4、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晚上22时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5、自觉节约水电,爱护公物,不准在墙上乱钉、乱写乱划,损坏(浪费)公物按价赔偿。

6、自觉将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7、所有探视员工的亲属,必须经员工宿舍管理员批准后,方能进入宿舍,但不得在宿舍内留宿。探访时间:8:00时至22:00时。

8、严禁在宿舍范围内搞封建迷信和违法乱纪活动。

9、离馆退床时,必须到库房办理手续,退回宾馆所发的一切物品,遗失则照价赔偿。

(二)宿舍房内卫生管理

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保持宿舍内外环境卫生清洁。

1、宿舍房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由住房员工负责,实行轮值制度(如遇加班,不能当天清扫房间卫生者,可找同房间的另一人顶替),每天的卫生值班员负责卫生清洁工作。

2、经常清理屋顶的蜘蛛网。

3、各人床铺应摆放整齐。

4、办公室每周检查、评比一次。

(三)消防安全管理

1、自觉遵守会馆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插座。

3、宿舍内不得使用电热炊具、电熨斗及各种交流电器用具。

4、人离熄灯,断电源。

5、宿舍严禁吸烟。

6、禁止在员工宿舍范围内燃放烟花鞭炮。

7、出入房间随手关门,注意提防盗贼。

(四)集体宿舍出入规定

1、未经批准的外来人员或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大院。

2、进入宿舍大院的人员、车辆必须出示有效_,并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

3、带行李、物品出宿舍大门的员工须自觉接受管理员的检查。

4、凡外出的员工必须在22时前回宿舍。

5、来访者,需凭证登记,经验证核实后方可进入。

(五)宿舍来访制度

1、来访人员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

2、来访人员必须出示有效_,并在来登记表上如实填写。

3、来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非探访地段。

4、来访时间:8:00至22:00。

第3篇 _村集体经济组织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一、总 则

(一)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是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中具有高度的流动性。

(二)为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货币资金的管理和控制,确保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安全,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及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县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三)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执行本制度。

(四)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货币资金管理工作接受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五)本制度自2008年11月1日起施行。

二、现金管理

(一)现金亦称库存现金,指存放于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货币。

(二)现金是日常经济活动中一种最重要的支付手段,可以随时购买产品物资,支付费用,偿还债务,存入银行等,具有流动性强、收付频繁两个特点。

(三)现金的两个特点,决定了现金在保管和使用过程中容易出现差错,比如计算错误或者丢失,甚至被挪用、贪腐等。因此,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加强现金的管理和核算,监督现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四)现金使用范围。根据国家《现金管理条例》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工(包含村、组干部)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发给个人的科技、文艺、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及国家规定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质的款项;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1000元人民币)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上述现金结算范围内的支出,村集体经济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从开户银行或信用社提取现金支付。不属于上述现金结算范围内的支出,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通过银行或信用社转账结算。

(五)库存现金限额。库存现金限额是指为了保证村集体经济组织日常零星支出,按规定允许留存现金的最高限额。

库存现金限额由开户银行或信用社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际需要(一般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现金确定),和距离银行远近等情况核定。远离银行或交通不便的村集体经济组织,银行最多可以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15天的正常开支需要量来核定库存现金的限额。正常开支需要量不包括定期和不定期的大额现金支出。

库存现金限额一经核定,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严格遵守,不能任意超过,超过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信用社);库存现金低于限额时,可以提现补足限额。

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向开户银行(信用社)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信用社)重新核定。

(六)现金收支规定。

1、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现金,应于当日送存银行(信用社),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信用社)确定送存时间。

2、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现金,可以从本村库存现金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信用社)提取,不得从本村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不得“坐支”现金。

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时,应事先报经开户银行(信用社)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信用社)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核定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内进行。

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支的现金都必须入账,定期向开户银行(信用社)报送坐支金额及使用情况。

3、村集体经济组织从开户银行(信用社)提取现金时,应当如实写明用途,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会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信用社)审核后,予以提取和支付现金。

4、村集体经济组织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时,应向开户银行(信用社)提出书面申请,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会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信用社)审核后,予以提取和支付现金。

5、不准用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不得“白条抵库”。

6、不准向开户银行(信用社)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7、不准用银行(信用社)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8、不准将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储,即不得“公款私存”。

9、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即不得设置“小金库”。

10、不准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互相借用现金。

11、禁止非出纳人员保管和经手现金。

12、不允许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经济活动中,只收现金,拒收银行本票、支票和其他转账结算凭证。

(七)现金管理的内部控制。

1、原则:

(1)严格职责分工。不相容职责分由不同人员担任,形成严密的现金出纳人员和会计人员的内部牵制制度,以减少和降低现金管理上舞弊的可能性。

(2)实行交易分开。如果可能的话,现金支出业务和现金收入业务分开进行处理,防止将现金收入直接用于现金支出的坐支行为。

(3)实施内部稽核。设置内部稽核人员,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加强对现金管理的监督,及时发现现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时改进对现金的管理控制。

(4)实施定期轮岗制度。对涉及现金管理和控制的业务人员实行定期轮换岗位,通过轮换岗位,减少现金管理和控制中产生舞弊的可能性,并及时发现有关人员的舞弊行为。

现金的内部控制目的并不是在于发现差错,而是要减少发生差错、舞弊、欺诈的机会。一个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允许由单独一人自始至终地操纵和处理一笔业务的全过程,不允许经管现金的人员兼管现金账册。

2、现金收入的内部控制要求:

(1)开票与收款应由不同的经办人员负责办理,做到职责分开。

(2)控制发票的数量和编号。领用发票时,必须由领用人对领用数量和起迄号码签字确认。

发票存根由发票保管人签字回收、清点、登记、封存和保管。销毁时必须按规定手续上报审批。

对尚未使用的空白发票要定期检查,防止短缺遗失。

(3)建立“发票的销号”制度,监督收入的及时入账。即发票存根与发票入账联核对注销(作废的发票应全联粘贴在存根上),确保已开出的发票无一遗漏都收到了款项和入了账。

(4)一切现金收入都应无一例外地开给收款收据。

(5)邮政汇款,在收到时应由两人会同拆封,并登记来源、金额、收据情况等。

(6)一切现金收入必须当天入账,尽可能当天存入银行(信用社),不能当天存入的,应该于次日上午送存银行(信用社)。

3、现金支出的内部控制要求:

(1)必须根据国家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

(2)采购、出纳、记账工作必须由不同的经办人员负责,不能职责不清,一人兼管。

(3)支票的签发和付款必须有两人分别盖章,互相监督。

(4)建立健全现金开支审批制度,严格现金开支审批手续。任何一项需要开支的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验收证明人签字,财务会计人员审核,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批,出纳人员才能据以付款。

对手续不完备的开支发票,不得付款;对不合理的开支,财务人员等有权向民主理财小组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5)已经付款的发票等凭证,应盖上“银行付讫”或“现金付讫”印章,编好号码,及时登账,妥善保管,以防丢失、遭盗、窜改,甚至重复报销等情况发生。

(6)存出保证金、押金、备用金等应定期清理和核对。

4、库存现金的内部控制要求:

(1)正确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严格按规定限额控制库存现金。不违规坐支现金,超过限额部分按规定办理。

(2)出纳人员必须做到日清、日结,确保账款相符。如发现账实不符,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并予以处理。

(3)内部审计或稽核人员必须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核查,有必要时可以临时抽查。

(八)现金的明细分类核算。设置“现金日记账”, “现金日记账”由村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现金收、付款发票、单据,和提现时填制的支票存根等,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日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出当日现金收入合计数、支出合计数并结出余额,与现金实存数核对,确保账实相符;每月终了,“现金日记账”余额要与“现金”总账余额核对,确保账账相符。如有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规定处理。

(九)现金清查的核算。现金清查指对库存现金的盘点与核对,包括出纳人员每日终了进行的现金账实核对,和清查小组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现金盘点、核对,达到账实相符的目的。

现金清查一般采用实地盘点法。

清查小组清查时,出纳人员必须在场,清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是否有挪用现金、白条抵库、超限额留存现金的现象,以及账实是否相符等。

对于现金清查的结果,应编制现金盘点报告单(附后),注明现金溢缺的金额,由出纳人员和盘点人员签字(章)。

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

年 月 日

实存金额

账存金额

盘盈

盘亏

备注

盘点员签字(章): 出纳员签字(章):

如果发生现金溢余,先借记“现金”账户,贷记“内部往来――现金长款”或“应付款――现金长款”账户;待查明原因经批准后,借记“内部往来――现金长款”或“应付款――现金长款”账户,贷记“其他收入”账户。

如果发生现金短缺,先借记“内部往来――现金短缺”或“应收款――现金短缺”账户,贷记“现金”账户;待查明原因后,借记“其他支出”,必须赔偿的,借记“内部往来――×××”或“应收款――×××”账户,贷记“内部往来――现金短缺”或“应收款――现金短缺”账户;收到赔偿款后,借记“现金”账户,贷记“内部往来――×××”或“应收款――×××”账户。

三、银行存款管理

(一)银行存款指村集体经济组织存放在银行或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凡是独立核算的单位都必须在当地银行开设账户。

(二)银行账户的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其所在地银行(信用社)开设结算账户时,必须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带好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章、财务负责人和出纳员印章等印鉴,到当地银行(信用社)开立账户。开立账户必须注意:

1、不得为还贷、还债和套取现金而多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2、不得出租、出借账户;

3、不得违反规定在异地存款和贷款而开立账户;

4、不得利用银行账户进行非法活动。

(三)银行结算方式。银行结算方式包括票据结算(主要有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等)、信用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信用证等。根据我县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际情况,下面只就支票结算方式作具体规定。

1、支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支票的领用。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后,向银行(信用社)申请购买支票。存款账户结清时,必须将剩余的空白支票全部交回银行(信用社)注销。平常工作中,作废的支票也必须妥善保存备查。

3、支票的种类。支票分为现金支票(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转账支票(支票上印有“转账”字样)、普通支票(未印“现金”或“转账”字样,可以支现也可以转账,但划线普通支票〈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4、支票的签发。

(1)转账支票的签发。指由支票存款人开出,委托金融机构见票后无条件从其账户中拨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票据。

填写转账支票时,各栏项目必须使用碳素墨水笔填写齐全:① 出票日期必须大写;

② 收款人要填写收款单位全称;

③ 付款行名称、出票人账号要填写正确;

④ 金额大、小写要一致,小写金额前加人民币符号“$”,大写金额紧靠“人民币”字样之后,不能留有空白;

⑤ 用途如实填写;

⑥ 支票填妥后,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2)现金支票的签发。指由支票存款人开出,委托金融机构从其账户中支付一定金额现金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现金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转账。

现金支票的填制与转账支票的填制方法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用现金支票支取现金时,收款人必须在支票背面签章。

5、支票的背书。现金支票不能背书,转账支票可以背书转让,而且可以多次转让,背书方法:

限于个人转让给在银行开户的单位或个体经济户。背书转让时,应在“转账支票”背面的指定位置填明被背书人的名称,并由背书人签章,填明背书日期。

6、支票的受理。

(1)收款人收到付款人开出的转账支票后,应认真审核:

一是审核支票票面是否整洁,有无涂改。出票日期、收款人、金额有更改的支票无效;

二是审核支票各项目填写是否齐全正确,支票是否在付款期内(自出票日起10日内),收款人是否为本收款人,金额填写是否正确;

三是审核付款人签章是否清晰,有背书的,背书是否连续。

支票审核无误后,方可受理,填制“银行进账单”连同转账支票一同交银行办理转账手续。

(2)出票人开户银行收到支票后,按照前述方法进行审核,无误后受理。对于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出票人开户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必须引起重视的是:签发支票前,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查明银行(信用社)存款的实际余额,防止签发空头支票(签发空头支票的,银行除退票外,还按票面金额的5%但不低于1000元处以罚款)。

7、支票的挂失。支票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票据,应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如果已签发的转账支票丢失,银行不办理挂失,可与收款人联系协助防范;如果已签发的现金支票丢失,可到银行办理挂失。挂失前已被冒领的,银行概不负责。

8、支票结算的内部控制。支票和财务印鉴应由不同人员保管,相互监督,形成严密的内部牵制制度,减少提现舞弊的可能性。

(四)银行存款的明细分类核算。按金融机构的名称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银行存款收、付款单据、支票存根等,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日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出当日银行存款存入合计数、支付合计数并结出余额。每月终了,“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存款”总账核对,确保账款、账账相符。如有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进行更正处理。

(五)银行存款清查。银行存款清查指村集体经济组织“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与其开户行转来的银行对账单余额进行核对。

如果查明双方余额不一致的原因是属于记账错误,应立即加以更正。

如果查明双方余额不一致的原因不是记账错误,而是因为未达账项(指村集体经济组织与银行取得有关凭证的时间不同,取得的一方已经登记入账,未取得的尚未登记入账的款项)引起的,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调节(附后)。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单位:元

项 目

金 额

项 目

金 额

村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

加:银行已收、村集体未收款

减:银行已付、村集体未付款

银行对账单余额

加:村集体已收、银行未收款

减:村集体已收、银行未付款

调节后村账银行存款余额

调节后银行账银行存款余额

第4篇 南油物业公司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为搞好集体宿舍的管理工作,创造一个卫生、舒适、优美的生活环境,维护公司的形象,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一、树立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修养,热爱集体、团结友爱、自觉做好个人卫生和内务卫生。不得有吵嘴、打架的不良行为。

二、宿舍必须坚持每天有人值日,负责室内外的环境卫生工作,监督他人搞好内务卫生,负责来人来访的接待工作。

三、保持床上、床下整齐,床面平整,被子有凌角,床边不得挂衣服,行李摆放整齐划一、美观,床下除鞋子外,不得有任何杂物。

四、日常用品不得乱放。如洗脸盆、口盅、饭碗、毛巾、肥皂等统一整齐摆放。

五、严禁外来人员留宿,有特殊情况(如直系亲属)的要向队长汇报,经同意后方能留宿,并做好登记。严禁集体宿舍男女混住,如有不汇报,又不听劝阻的,按规定进行处理。

六、根据不同工作岗位,具体要求的起床时间起床,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按时按质完成本职工作。禁止在宿舍内大声喧闹,影响他人休息,班后外出一律执行请消假制度。晚上10:30时就寝,11:00时关灯。

七、做好安全防火工作,禁止在室内乱拉电线和使用大功率的电器。

八、严禁盗窃行为和偷单车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作除名处理,并酌情交有关单位处理,单车禁止放在宿舍内。

九、自觉做好节约用水、用电。

第5篇 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大型集体活动、社会实践的安全组织和管理,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和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人生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全体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大型集体活动、社会实践安全管理要以“完备预案、严格申报、全程关注、确保安全”为指导思想。按活动路线分为校内和校外两条线,按规模大小分为大规模和小规模分别落实安全管理,确保活动安全。

2.建立活动安全管理组织系统。组建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校长为安全工作总负责,活动组织部门为活动安全具体负责,是活动安全工作的具体操作者。班级集体活动,班主任为安全具体负责。学生活动中,邀请中心医院医生参与安全工作。

3.完善活动方案制订和安全工作信息呈报。每一个活动(含校内集体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都需制订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并及时呈报。班级或年级段或团队组织的校内外活动必须呈报政教部门,再由政教部门上报分管校长,由校级领导同意再执行。在活动中如果发生师生受伤害事件,要及时向校长汇报,并由学校上报委。

4.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事故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要通报批评,因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如学校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由教育局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5.实施特殊体质学生活动管理。由班主任牵头,建立特殊体质学生档案,记录体检情况和向家长告知的身体特殊情况,并告之相关活动组织部门。活动组织者应根据已知情况,禁止安排或限制特殊体质学生参加不适合的活动。

6.活动前要加强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思想、运动常识、生理卫生和运动安全教育,要向学生提出安全保卫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学生活动如需家长配合的,及时加强家校联系,实现家校的有效沟通和配合。活动结束后要进行活动总结,评价学生对活动安全的执行情况。

7.社会实践活动活动,学生应自始至终在领导、教师的带领和保护下开展活动。

(1)学生在活动前由值班老师点名,对未到的学生查明原因并记录。如需坐车,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车,教育学生不要争先恐后,要礼让。乘车时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2)达目的地后要组织和开展活动,不要随意“放羊”。

(3)分散自由活动时,要求学生三五成群,不要个别行动,教育学生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下班老师要加强巡视,分管领导要做好监控,发生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

(4)活动结束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清点人数上报,并有秩序回校,进行活动总结。

8.学生在活动中如遇紧急情况,活动组织老师要迅速做好处理工作,本着学生优先的原则进行,尽最大努力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救助为先。并在第一时间上报活动负责人及学部校长,学部校长呈报总校、通报相关家长。在救治伤员的同时,要安排专人做好维护现场秩序的工作,保护现场,也以利于各种抢救措施的顺利实施。如果情况危急,活动难以继续,则要由跟班教师迅速组织其他同学有组织地撤离现场,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尽快带回学校。

9.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必须充分考虑活动场所、线路、交通工具、气候环境等方面的安全性,尽量以就近、小型、安全为原则。能不动用交通工具的尽量不动用。如确需要乘坐车船,学生活动组织者要负责对交通工具安全性能的监督。

10.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地方开展活动。

(1)利用马路或其他公共场所进行活动时,要注意周围的环境,加强安全保护,防止车祸、跌落、倒塌等事故的发生。

(2)到山区活动要防止山火、翻车、迷失、摔跌等事故。室内活动特别要重视消防安全。

11.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必须坚持安全、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则。要加强劳动组织,重视劳动保护,教育学生遵守劳动规则。

12.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其他各类社会庆祝活动原则上也不组织学生参与,个别确需在校生参加的,须经校长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严格控制人数,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第6篇 某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为了加强大型集体活动、社会实践的安全组织和管理,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和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人生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全体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

大型集体活动、社会实践安全管理要以“完备预案、严格申报、全程关注、确保安全”为指导思想。

按活动路线分为校内和校外两条线,按规模大小分为大规模和小规模分别落实安全管理,确保活动安全。

2. 建立活动安全管理组织系统。

组建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校长为安全工作总负责,活动组织部门为活动安全具体负责,是活动安全工作的具体操作者。

班级集体活动,班主任为安全具体负责。

学生活动中,邀请中心医院医生参与安全工作。

3. 完善活动方案制订和安全工作信息呈报。

每一个活动(含校内集体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都需制订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并及时呈报。

班级或年级段或团队组织的校内外活动必须呈报政教部门,再由政教部门上报分管校长,由校级领导同意再执行。

在活动中如果发生师生受伤害事件,要及时向校长汇报,并由学校上报委。

4.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事故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要通报批评,因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如学校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由教育局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5.实施特殊体质学生活动管理。

由班主任牵头,建立特殊体质学生档案,记录体检情况和向家长告知的身体特殊情况,并告之相关活动组织部门。

活动组织者应根据已知情况,禁止安排或限制特殊体质学生参加不适合的活动。

6. 活动前要加强安全教育。

对学生进行思想、运动常识、生理卫生和运动安全教育,要向学生提出安全保卫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

学生活动如需家长配合的,及时加强家校联系,实现家校的有效沟通和配合。

活动结束后要进行活动总结,评价学生对活动安全的执行情况。

7. 社会实践活动活动,学生应自始至终在领导、教师的带领和保护下开展活动。

(1)学生在活动前由值班老师点名,对未到的学生查明原因并记录。

如需坐车,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车,教育学生不要争先恐后,要礼让。

乘车时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2)达目的地后要组织和开展活动,不要随意“放羊”。

(3)分散自由活动时,要求学生三五成群,不要个别行动,教育学生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下班老师要加强巡视,分管领导要做好监控,发生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

(4)活动结束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清点人数上报,并有秩序回校,进行活动总结。

8. 学生在活动中如遇紧急情况,活动组织老师要迅速做好处理工作,本着学生优先的原则进行,尽最大努力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救助为先。

并在第一时间上报活动负责人及学部校长,学部校长呈报总校、通报相关家长。

在救治伤员的同时,要安排专人做好维护现场秩序的工作,保护现场,也以利于各种抢救措施的顺利实施。

如果情况危急,活动难以继续,则要由跟班教师迅速组织其他同学有组织地撤离现场,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尽快带回学校。

9.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必须充分考虑活动场所、线路、交通工具、气候环境等方面的安全性,尽量以就近、小型、安全为原则。

能不动用交通工具的尽量不动用。

如确需要乘坐车船,学生活动组织者要负责对交通工具安全性能的监督。

10.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地方开展活动。

(1)利用马路或其他公共场所进行活动时,要注意周围的环境,加强安全保护,防止车祸、跌落、倒塌等事故的发生。

(2)到山区活动要防止山火、翻车、迷失、摔跌等事故。

室内活动特别要重视消防安全。

11.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必须坚持安全、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则。

要加强劳动组织,重视劳动保护,教育学生遵守劳动规则。

12.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

其他各类社会庆祝活动原则上也不组织学生参与,个别确需在校生参加的,须经校长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严格控制人数,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第7篇 某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大型集体活动、社会实践的安全组织和管理,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和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人生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全体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大型集体活动、社会实践安全管理要以“完备预案、严格申报、全程关注、确保安全”为指导思想。按活动路线分为校内和校外两条线,按规模大小分为大规模和小规模分别落实安全管理,确保活动安全。

2.建立活动安全管理组织系统。组建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校长为安全工作总负责,活动组织部门为活动安全具体负责,是活动安全工作的具体操作者。班级集体活动,班主任为安全具体负责。学生活动中,邀请中心医院医生参与安全工作。

3.完善活动方案制订和安全工作信息呈报。每一个活动(含校内集体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都需制订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并及时呈报。班级或年级段或团队组织的校内外活动必须呈报政教部门,再由政教部门上报分管校长,由校级领导同意再执行。在活动中如果发生师生受伤害事件,要及时向校长汇报,并由学校上报委。

4.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事故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要通报批评,因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如学校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由教育局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5.实施特殊体质学生活动管理。由班主任牵头,建立特殊体质学生档案,记录体检情况和向家长告知的身体特殊情况,并告之相关活动组织部门。活动组织者应根据已知情况,禁止安排或限制特殊体质学生参加不适合的活动。

6.活动前要加强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思想、运动常识、生理卫生和运动安全教育,要向学生提出安全保卫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学生活动如需家长配合的,及时加强家校联系,实现家校的有效沟通和配合。活动结束后要进行活动总结,评价学生对活动安全的执行情况。

7.社会实践活动活动,学生应自始至终在领导、教师的带领和保护下开展活动。

(1)学生在活动前由值班老师点名,对未到的学生查明原因并记录。如需坐车,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车,教育学生不要争先恐后,要礼让。乘车时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2)达目的地后要组织和开展活动,不要随意“放羊”。

(3)分散自由活动时,要求学生三五成群,不要个别行动,教育学生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下班老师要加强巡视,分管领导要做好监控,发生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

(4)活动结束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清点人数上报,并有秩序回校,进行活动总结。

8.学生在活动中如遇紧急情况,活动组织老师要迅速做好处理工作,本着学生优先的原则进行,尽最大努力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救助为先。并在第一时间上报活动负责人及学部校长,学部校长呈报总校、通报相关家长。在救治伤员的同时,要安排专人做好维护现场秩序的工作,保护现场,也以利于各种抢救措施的顺利实施。如果情况危急,活动难以继续,则要由跟班教师迅速组织其他同学有组织地撤离现场,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尽快带回学校。

9.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必须充分考虑活动场所、线路、交通工具、气候环境等方面的安全性,尽量以就近、小型、安全为原则。能不动用交通工具的尽量不动用。如确需要乘坐车船,学生活动组织者要负责对交通工具安全性能的监督。

10.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地方开展活动。

(1)利用马路或其他公共场所进行活动时,要注意周围的环境,加强安全保护,防止车祸、跌落、倒塌等事故的发生。

(2)到山区活动要防止山火、翻车、迷失、摔跌等事故。室内活动特别要重视消防安全。

11.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必须坚持安全、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则。要加强劳动组织,重视劳动保护,教育学生遵守劳动规则。

12.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其他各类社会庆祝活动原则上也不组织学生参与,个别确需在校生参加的,须经校长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严格控制人数,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第8篇 工地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集体宿舍管理制度范本

为加强职工宿舍管理,以促进文明工地创建活动,确保职工有一个文明卫生的生活环境,特制订如下条例:

一、集体宿舍采用寝室长负责制,寝室长负责寝室内的日常管理事务,每天安排值日人员对宿舍进行清理、打扫。

二、项目部所有员工均应注意公共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大小便,严禁乱倒剩饭、剩菜、垃圾,保持室内整洁,不乱涂、乱画,爱护公共财物,如有违反给予10-100的经济处罚。

三、工地内严禁用麻将牌、扑克牌等进行赌博或变相赌博,一经发现除没收赌具、赌金外,另处以50-100元每人次的罚款。

四、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如发现每只灯头或插座罚款10元,使用家用电器须经项目部批准,否则除发现没收外,每千瓦处以150元的罚款。

三、严禁躺在床上吸烟,如有发现每人次外以10元罚款。

四、职工家属、亲戚来探亲一律不得留宿于工地,非本处职工不得在集体宿舍过夜,违者罚款10-100元。

五、宿舍个人物品应妥善保管,如发现偷盗行为,除乾地经济处罚外,另送交持法机关处理。

六、除夜间加班外,晚间宿舍熄灯时间不得超过11点。

七、职工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理解,互相帮助。工地内严禁打架斗殴,凡参与者不论是非均罚款300-1000元。

八、制订文明寝室评比方法,每半月由项目部组织进行一次评比,评出的文明寝室除张挂流支优胜红旗外,每次给予50-100元的奖励。

第9篇 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为切实贯彻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依据《中国**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国**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市委、市纪委等有关要求,推动园区领导班子民主、规范决策,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为园区的各项工作提供制度保障,结合内蒙古霍林郭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三重一大”是指园区领导班子研究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内蒙古霍林郭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三重一大”事项。

第三条 领导班子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讨论做出决定。

第四条 领导班子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单位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负有直接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工作负有向主要负责人主动建议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责任;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负有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责任。

第二章 “三重一大”事项范围

第五条 重大事项决策主要包括:

凡涉及园区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广大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委、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文件精神的传达、贯彻、落实。

2. 研究园区职能配置及调整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3.园区发展思路、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总体工作规划、工作计划的制定或调整。

4.园区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

5.园区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的制定和调整。

6.涉及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定和调整(如管理体制改革方案、人事制度改革方案)。

7.涉及单位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决策。

8.园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规定执行情况。

9.研究以单位名义表彰或推荐受表彰的先进集体、个人。

10.研究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决策和处理,研究重要信访案件的处理和人大、政协提案的回复办理。

第六条 重要干部任免主要包括:

1.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调整。

2. 科室和所属事业单位人员配置及调整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3.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的任免、推荐、考核、表彰、奖励和处分等重要事项。

4. 研究决定干部(人事)的培养、选拔、交流、教育、管理和监督中的重要问题。

5. 研究决定园区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6. 园区机关人员晋职晋级等事项。

7. 园区各项重要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构成事项。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

8.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推荐。

第七条 重大项目安排主要包括:

1.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业企业项目入驻。

2.重要的基本建设项目以及未列入预算的不动产购置、房屋修缮项目(10000元以上)、大宗物资、大批量(或大型)办公用品或设备招标、采购(10000元以上)等。

3.固定资产的报废、更新等。

4.园区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大项目问题。

第八条 大额度资金使用主要包括:

1.对政策扶持资金使用的监督。

2.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年度经费预算申报。

3.大宗物品采购、接待费用等一次性5000元以上支出。

4.10000元以上资金的合用;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办公用品(设备)采购及房屋修建等项目资金使用。

第九条 其他需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三章 决策程序、要求及实施

第十条 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要召开领导班子成员会议,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酝酿准备

1.议题确定:原则上由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并报主要负责人确定。

2.会议准备:议题材料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科室准备。对重大问题和重要议题,在会前要充分调研、协调和论证,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准备可供选择的方案。班子成员可通过适当形式对有关议题进行酝酿和沟通,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

3.会前告知:提请会议审议的“三重一大”事项议题应按规定程序提出。议题的有关材料要在会议召开前送达参会人员,以保证有时间了解相关情况。

(二)集体决策

1.议题讨论:研究讨论重要议题时,要由议题提出人员或有关人员全面、客观、真实地介绍议题的有关情况。与会人员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研究多个事项时,应当逐项表决。

2.会议表决:进行决策时,班子成员应对决策事项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因故未到会的班子成员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主要负责人或主持会议的其他负责人应在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对讨论中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策。

(三)执行决策

1.组织实施:“三重一大”事项经领导班子决策后,由领导班子成员按工作分工和职责范围组织实施。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未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同时,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执行过程中如情况发生变化,需要改变原来的集体决定,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复议,作出新的决定,并按新的决定执行。

2.实施监督:主要负责人应及时调度决策实施进展情况;同时,随时接受市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组的督查,确保决策落到实处。

第十一条 领导班子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前,由综合办公室提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报请市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组派员参会指导。特殊情况下,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报请参会,并做好登记。

第十二条 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时,主要负责人必须到会,应到班子成员不得少于三分之二,以超过到会人数的二分之一通过形成决定。

第十三条 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涉及回避事项的,应按领导干部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回避。

第十四条 根据研究议题的需要,可请议题涉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就涉及议题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

第十五条 领导班子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应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裁明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列席人员、请假人员、记录人员,每项议题的讨论、表决情况以及最后决定意见和形成决定的依据及理由,形成会议纪要,由主要负责人签发,同时报送市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组备案。

第十六条 对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研究决定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置,但事后应及时向其他班子成员通报,并报市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组备案。

第四章 纪律监督与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 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并遵守以下纪律:

1.不准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会议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2.不准在领导班子会议上临时动议。

3.不准在机构变动和主要负责人工作调动时,突击研究人事调整、财务报销、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 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作出的决定,班子成员个人无权改变。因特殊情况确需改变的,应由领导班子再次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九条 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和保密规定,在讨论同与会人员及亲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除经组织同意公布的以外,不得向外传播或泄露会议内容。

第二十条 本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要列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议题,并作为领导班子年度工作总结、年度目标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及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一条 凡属下列情况,要追究相应责任:

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2.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本制度第十六条情形除外)。

3.未向领导班子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策的。

4.其他因违反本制度规定而造成失误的。

第二十二条 责任追究主要依据本人职责范围,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主要领导责任。

第二十三条 对给国家、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责任人,根据其事实、性质、情节,依纪依法逐级追究。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制度所涉及的内容,凡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10篇 员工集体宿舍管理制度范例

员工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一)住宿须知

1、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被褥一套(棉被、棉垫、枕头各壹)。

2、员工必须按照统一编号使用各自的床、卧具等,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或多占)。

3、集体宿舍床位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不得带外来人员来宿舍住宿。

4、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晚上22时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5、自觉节约水电,爱护公物,不准在墙上乱钉、乱写乱划,损坏(浪费)公物按价赔偿。

6、自觉将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7、所有探视员工的亲属,必须经员工宿舍管理员批准后,方能进入宿舍,但不得在宿舍内留宿。探访时间:8:00时至22:00时。

8、严禁在宿舍范围内搞封建迷信和违法乱纪活动。

9、离馆退床时,必须到库房办理手续,退回宾馆所发的一切物品,遗失则照价赔偿。

(二)宿舍房内卫生管理

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保持宿舍内外环境卫生清洁。

1、宿舍房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由住房员工负责,实行轮值制度(如遇加班,不能当天清扫房间卫生者,可找同房间的另一人顶替),每天的卫生值班员负责卫生清洁工作。

2、经常清理屋顶的蜘蛛网。

3、各人床铺应摆放整齐。

4、办公室每周检查、评比一次。

(三)消防安全管理

1、自觉遵守会馆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插座。

3、宿舍内不得使用电热炊具、电熨斗及各种交流电器用具。

4、人离熄灯,断电源。

5、宿舍严禁吸烟。

6、禁止在员工宿舍范围内燃放烟花鞭炮。

7、出入房间随手关门,注意提防盗贼。

(四)集体宿舍出入规定

1、未经批准的外来人员或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大院。

2、进入宿舍大院的人员、车辆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

3、带行李、物品出宿舍大门的员工须自觉接受管理员的检查。

4、凡外出的员工必须在22时前回宿舍。

5、来访者,需凭证登记,经验证核实后方可进入。

(五)宿舍来访制度

1、来访人员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

2、来访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在来登记表上如实填写。

3、来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非探访地段。

4、来访时间:8:00至22:00。

第11篇 工程公司项目工地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项目工地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1 .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与卫生习惯,保持宿舍的良好秩序与卫生环境,使大家有一个良好的住宿环境。

2 .爱护公物,损坏按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3 .墙上严禁乱涂乱画,不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屑。

4 .室内布置应井井有条,不得乱摆乱放。

5 .宿舍人员建立值班制度,做到天天有人打扫室内外卫生,保持宿舍环境清洁。

6 .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不得找任何借口争吵、打架。7 .不得在宿舍聚众赌博,酗酒闹事。

8 .不得将外来人带到宿舍内住宿。

9 .出人宿舍随手关门,注意提防盗贼,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10 .晚上有事外出,应向上一级领导通报,并于23 点前回到宿舍。

11 .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火,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线,做到人走灯灭,电源断。宿舍内不允许用电炉、煤炉,发现一律予以没收。

12 .宿舍人员发现有偷窃行为者,一律处以罚款后开除。

第12篇 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市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管理纲要》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走质量效益发展道路,全面推进我市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水平及工程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z市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先进集体奖和先进个人奖,每年评比、表彰一次。对通过评审获奖的企业和个人,由市建筑业联合会授予z市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证书。

第三条评选范围:凡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建筑装饰装修的施工企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均可申报参评。

第四条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并能稳定有效运行。

2、坚持以技术进步推动工程质量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严格执行国家标准,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3、工程质量在全市同行业中居先进水平:

(1)近两年内所承建的工程全部符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2)近两年内所承建的工程至少有三项获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优质工程,或者有一项区优工程;

(3)坚持开展群众性的质量管理活动。近两年内至少有两项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优秀qc小组活动成果;

(4)企业资本保值增值率、人均产值利润率和全员劳动生产率各项生产经济技术指标在全市建筑施工企业中居先进水平;

(5)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二、先进个人:

1、认真学习国家和自治区z市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并在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2、在本岗位上认真贯彻执行企业工程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认真负责。

3、热爱本职工作,遵章守纪,在工程质量管理中取得显着成绩的。

4、本年度内所负责的工程未发生工程质量事故。

第五条申报程序:

1、各会员单位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以自愿原则组织申报。申报工作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实事求是的原则。

2、申报先进集体的企业填写《z市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先进集体申报表》一式两份,附上有关证明资料(复印件)以及企业质量管理工作总结各一份;申报先进个人的填写《z市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表》(附后),附上个人事迹等。

3、申报材料必须准确、真实、可靠。如弄虚作假,取消评选资料或取消已获称号。

第六条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由市建筑业联合会组成评选委员会,根据申报资料、评审条件及相关规定进行评审。

第七条获得z市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先进集体的单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先进集体评选的,由市建筑业联合会推荐参加自治区优秀企业的评选。

第13篇 学校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或其他商业性广告宣传活动。要按有关规定,维护教学秩序和学校正常工作,严格控制师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社会活动,如个别活动确需学生参加,须报请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严格审批,并采取有独立自主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2、组织学生集体活动(如体育运动、劳动、社会实践等)特别是组织游泳、登山、划船以及其他大型文体活动时要有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并指派有经验的干部、教师事先勘察活动场所,所乘坐的交通工具,弄清有关情况,消除事故隐患。凡不安全的地方,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不得组织学生前往。严禁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生理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的活动(如去高层建筑物擦玻璃、到有传染病源的地方做好事等)。

3、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学校在教育教学计划内安排的整年级、整班集体活动必须报请校长批准。若组织外出集体活动时,组织者要提前写出“集体外出活动请示报告”并上交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批。没有经过审批擅自外出活动的,要追究组织者的责任,对有关人员从严进行处理。

第14篇 某幼儿园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对学生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的集体活动是指由幼儿园组织的各节前大型活动、表演、外出等各类活动。主要包括以下活动:

1、组织本园幼儿联欢活动;

2、组织幼儿集体郊游;

3、组织幼儿表演活动;

4、其他集体活动。

二、组织幼儿集体活动,必须贯彻“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幼儿园在活动前必须对幼儿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明确安全责任人,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组织外出集体活动必须明确带队领导,配备足够的带队教师,制定应急预案。凡需集体乘车外出的,必须租用或乘坐有客运资格且安全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且不得超载和超速。

四、组织幼儿集体活动,必须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凡在活动中出现意外,在做好应急处理的同时,必须在第一时间汇报园领导及上一级领导,不得迟报、瞒报和漏报。

濮阳创信幼儿园

第15篇 幼儿园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对学生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的集体活动是指由幼儿园组织的各节前大型活动、表演、外出等各类活动。主要包括以下活动:

1、组织本园幼儿联欢活动;

2、组织幼儿集体郊游;

3、组织幼儿表演活动;

4、其他集体活动。

二、组织幼儿集体活动,必须贯彻“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幼儿园在活动前必须对幼儿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明确安全责任人,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组织外出集体活动必须明确带队领导,配备足够的带队教师,制定应急预案。凡需集体乘车外出的,必须租用或乘坐有客运资格且安全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且不得超载和超速。

四、组织幼儿集体活动,必须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凡在活动中出现意外,在做好应急处理的同时,必须在第一时间汇报园领导及上一级领导,不得迟报、瞒报和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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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管理制度1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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