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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一中管理制度

一中管理制度是学校日常运作的核心,它涵盖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教师管理、行政管理等多个层面,旨在构建一个有序、高效、和谐的教育环境。这一制度不仅规定了各个部门的职责与权限,也设定了行为准则和奖惩机制,以确保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包括哪些方面

1. 教学管理: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制定、教学质量评估等,确保教学活动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2. 学生管理:涉及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学业成绩管理、课外活动组织,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等,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

3. 教师管理:涵盖教师的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等,激励教师专业成长和敬业精神。

4. 行政管理:包括财务管理、设施维护、安全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为教学活动提供稳定支持。

5. 家校合作:建立家长沟通机制,鼓励家长参与学校决策,共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重要性

一中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如同一座桥梁,连接着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确保各方在统一的规则下协同工作。良好的管理制度能:

1. 维护秩序:规范行为,减少冲突,营造稳定的学习环境。

2. 提升效率:明确职责,优化流程,提高教育教学工作的效率。

3. 保障质量:通过评估和反馈,不断调整改进,保证教育质量的持续提升。

4. 塑造文化:弘扬正气,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和团队精神,塑造积极的校园文化。

方案

1. 制度建设:定期修订和完善管理制度,确保其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需求。

2. 执行力度:强化制度执行,对违规行为进行公正处理,树立制度权威。

3. 培训与宣传:对师生进行制度培训,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制度宣传,提高知晓率和遵守度。

4. 反馈与改进:设立反馈机制,收集师生意见,及时调整制度,使之更加人性化和有效。

5. 跨部门协作: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协调,确保制度执行的一致性和连贯性。

一中管理制度的构建与执行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校上下共同参与,形成合力,以实现教育目标,促进每一个学生和教职员工的成长。

一中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_县一中进出校门管理制度

县一中进出校门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秩序,确保教学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学校财产和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经研究特制定如下进出校门管理制度。

(一)人员出入证件查验制度

学校门卫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1、本校师生员工进入学校大门应带工作证、学生证或饭卡,并主动出示证件。

2、学生离校按学校规定时间执行。不到规定时间,因特殊情况离校的学生需持有班主任开具的出门条;不到规定时间,集体离校的年级,年级组应事先通知门卫。中午离校的学生需持有班主任开具的出门条或政教处制发的“临时出入证”。

3、住校生晚七时后不得出校,特殊情况需持有负责住宿的老师开具的出门条方可出入。

4、家长接送子女到校上课,只送至学校大门,无特殊情况不进入学校。

5、上课期间,若学生家长确有急事找学生,家长应出示证件登记,并在门卫值班室等候,学生由门卫通知班主任安排学生到门卫值班室会面。除学生家长外,其余校外人员不能进校与学生会面。

6、因公、私事找校领导的,出据有效证件后,门卫通过电话与学校办公室联系,经同意并办理会客登记后,方可放行。

7、外来务工人员(含各类临时工、建筑工程队、固定送货的人员和实习学生)由校办公室批准,凭政教处制发的“临时出入证”出入。

8、临时租用学校礼堂、阶梯教室、体育馆、操场,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运动会及各类竞赛的,由主办方派专人到门口接待。出租部门应事先通知政教处。

9、长期租用学校体育馆、操场,打球、踢球的人员,凭政教处制发的“临时出入证”出入。

10、因公前来接洽业务、联系工作的人员,凭介绍信或有效证件,联系好接待部门或人员并办理会客登记手续后出入。

11、来校参观、访问或参加会议、讲座、学术交流等集体活动的,主办单位应提前向门卫人员说明来人数量、时间及有效证件等,并由专人负责在校门口接待。

12、国内新闻记者来校采访,必须持有记者证和采访介绍信,由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学校采访;外国新闻记者和港澳台新闻记者来校采访,必须持有外事机关或港澳台办的介绍信和记者证,并与学校外事办联系,经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学校采访。

13、衣冠不整,行为异常者谢绝出入学校,无正当理由者谢绝出入学校。

(二)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除学校的机动车辆外,原则上不准外来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1、给食堂送货的机动车辆以及拉泔水的车辆,在政教处备案后,可进出学校。

2、给学校某部门送货的临时车辆,如货物较少,能够用小推车搬运的,机动车辆不得进入学校;如货物较重、较多,确需进校的,由接货部门请示校办公室,门卫接到校办公室通知后检查登记,并由接收货物的教职工到门口接车。

3、出租车原则上不准进校,如遇接送病人等特殊情况,经门卫检查同意后可出入校门。

4、接送因受伤行动不便学生的车辆,可停放在西门外。

5、上下学高峰期和课间操时间,机动车辆禁止进出校园。

6、门卫应提示进出学校的机动车辆缓慢行驶,车速不超过10公里/小时,不准在校内鸣笛,未经批准不得在校园内停放过夜。

7、所有进出学校的外部车辆,必须接受门卫的检查后,方可进出学校。

8、自行(电动)车出入校门应下车推行,停放到指定位置。

9、救火车、救护车、警车或其他抢险、抢修车辆不受本规定的限制,但必须听从门卫指挥。

(三)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任何单位、部门、个人携带或车辆运送的物品(如:建筑装潢材料、仪器设备、生产资料、工具器材、办公用品、行李等)出校区大门前,必须开具由有关负责人签发并加盖公章的《物品出门证》,经门卫执勤人员查验核实后方可放行。

2、外来施工、打球、活动等人员入校时随身携带的物品,应主动向门卫说明并在来客登记时注明,便于离校时带出。

3、对携带、运送的物品无《出门证》的,门卫执勤人员有权查扣,待查明后方可放行。

4、门卫执勤人员对收交的物品《出门证》要妥善保存,防止丢失,以便查对。

5、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学校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学实验药品,必须由实验保管员带入并登记。

第2篇 柏西一中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ee一中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公寓是学生在校学习、生活、休息的场所,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是集中体现校风、校貌、校纪的重要窗口。为把学生公寓建设成为安全、文明、舒适、有朝气的学生之家,使公寓管理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为了同学们有充足的睡眠时间请同学们做到:

1、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进宿舍,按时离开宿舍,按时起床,按时就寝,熄灯后保持安静,在休息时,请不要大声喧哗。

2、公寓大门于晚间10:30关闭,严禁夜不归宿,对夜不归宿者,一经查出,将报告学校政教处。遇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需提交经班主任签字同意后的请假条。

3、按指定的床铺就寝,调换床铺要经过班主任、学校政教处同意。

4、进出宿舍,要轻声细语,在宿舍走廊和楼梯上要文明行走,避免追逐打闹,不能拍球,不向窗外泼水、抛扔物品。

二、为了同学们有个干净、整洁的住宿环境请同学们做到:

1、学生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学生寝室卫生由寝室长安排值日生每天打扫一次。

2、严禁在楼道等公共场所乱扔废物、乱泼脏水。室内垃圾清扫后应装入垃圾袋并放在一楼楼梯处垃圾筐内或出公寓时扔到垃圾箱内。

3、严禁将饭菜带入寝室。

4、保持宿舍的环境卫生,物品摆放整齐有序,起床后,整理好自己的床铺和衣物,晾晒物统一整齐晾晒在制定位置。

5、学生公寓卫生间、洗漱间请保持卫生、干净;将杂物仍入制定的垃圾桶内。

三、为了同学们有个安全、放心的住宿场所请同学们做到:

1、出入公寓从大门,严禁攀爬出入。

2、学生公寓禁止留宿非本寝室人员(包括学生家长),禁止抽烟、酗酒、打牌、下棋和做危险游戏等。

3、管制刀具器械、烟花爆竹、香烟、打火机、蜡烛、非法出版物、娱乐游戏物品,一律禁止带入学生公寓。

4、爱护宿舍公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5、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贵重物品请寄存在班主任处。

6、禁止学生在学生公寓墙面、地面、天花板、楼道、床架、床柜、桌面等一切公共设施上乱写乱画、乱贴乱挂。

7、禁止学生私自拉电接线,禁止点蜡烛或使用有危险的照明设施。

四、请各位同学到学校食堂、开水房购买开水票,公寓拒收现金。

以上规章请同学们自觉遵守,对于违反《学生工于管理制度》的同学,情节轻微的由政教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根据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第3篇 _县一中实验教学管理制度

县一中实验教学管理制度

(一)实验教学计划

1、各备课组对一个学期的实验教学必须制订总教学计划,于学期初交教科室和实验室各一份。计划应列出实验课题、实验类型、实验时间等。

2、实验室应根据各科教学大纲、教材和各备课组的实验教学计划,制订本学期实验室工作计划。计划应包括实验室使用安排,仪器和实验材料的购进、置备,仪器的检查和维护等。

(二)实验教学的组织与实施

1、教师要按照实验教学计划认真备课,写好教案,填写《实验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演示实验提前1―3天,学生分组实验提前3――7天,不含节假日。)交实验室并检查所用仪器和器材的准备情况,试作实验,做到“胸中有数”。

2、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课前预习,明确实验目的,掌握实验原理,并划分实验小组,强调实验纪律,重视安全操作教育。

3、实验室按照《实验通知单》积极准备实验,使需要的仪器处于完好状态,备足药品和材料,检查通风、电源、水源及其它设施,确保其能够正常使用。

4、上实验课时,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应始终在实验室巡回检查、指导学生进行实验,发现问题及时给予启发引导,并及时进行解决,但不可代替学生去做实验。

5、实验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及时小结实验情况,对实验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作出讲评,并指导学生完成《实验报告》。

(三)实验教学的评估与考核

1、实验开出率考察,统一使用规范的表式,包括:《年级学科实验登记表》(由实验教师和任课教师共同填写);《学科实验开出情况统计表》(由实验教师根据登记表汇总);《学校实验开出情况统计表》(由实验教师统一汇总)。

2、对学生实验能力和技巧的考核,以现场操作为主,并辅之笔试与口试考核学生的理论分析和思维能力。

3、对学生的考核应坚持实践性、基础性、全面性及可行性、可信度原则。

4、对教师的考核除通过教案、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登记表外,还可用表格进行调查。

5、所有考核的登记表、统计表、调查表等,都应作为实验教学资料汇入教学档案。

第4篇 某某第一中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某第一中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由上自然课教师负责管理。

二、实验台凳应编号,学生上课要排队进入室内按编号保持室内肃静,整洁,不准打闹,喧哗,不准在台上乱刻乱画。

三、实验课前,教师必须预习实验内容,明确目的要熟悉方法步骤,掌握基本原理。

四、学生认真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仪器性能,方法和注意事项。

五、学生要自己动手,亲自操作,仔细观察实验目的,认真记录,实事求是填报告,不允许抄袭别人的实验结果。

六、实验时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发现迹象应立刻报告教师处理。

七、仪器,药品和试剂不得滥用和损坏,因违章操作损坏仪器,设备,照价赔偿。

八、室内物品一律不得私自带出室外,违者批评教育。不听劝告者,公开点名批评或罚款。

九、实验完毕,必须清点仪器,在原处摆放整齐,做好清洁工作,有顺序离室。教师再关好窗,锁好门,失职造成损失,扣学期贡献奖或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第5篇 一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ee一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使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全体师生员工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学校法人代表为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领导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全校的消防安全管理。专职消防管理人员负责实施全校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第四条凡在本校工作、学习、居住的师生员工、学员、家属和外来人员,都必须遵守本规定,自觉维护消防安全。

第五条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接受消防部门及辖区派出所的指导。

第二章 消防安全组织与责任

第六条学校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在保卫科。具体负责全校日常性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校内以各年级为单位成立防火安全小组,负责开展本年级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条学校和各年级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保障本年级消防安全符合规定。

2、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工作日程。与教学、科研、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职责。

4、对同学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5、组织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整治和消除火灾隐患。

6、确定重点防火部位,组织制定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第九条各班级应确定本班级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具体实施和组织落实本班级的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对承包、租赁房屋,在订立的合同中要明确各自的消防安全责任。承租的单位或个人应在其承租、使用范围内必须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一条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各使用单位或个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共用部分应明确各自的管理责任。

第十二条教工住宅区的物业管理部门,应对教工住宅区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2、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4、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第十三条教工住宅区由专职消防人员负责居民住宅楼的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四条学校的新建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有关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开工前应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由总务部门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批,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施工。校内禁止建造任何形式的违章建筑。

第十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和装饰装修工程安装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时,建设单位应向消防管理部门申报,批准。工程竣工后,消防管理部门必须对竣工图纸进行审核签字并参与消防验收。

第十六条承建(装修)学校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在进场一周内到学校总务部门签订《建筑(装饰)工程消防与交通安全责任书》。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接受消防管理部门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施工现场及其员工住所范围内的消防安全。

第十七条全体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遵守消防法规,掌握消防知识。电工、木工、库管工、及其他特殊工种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工种或本行业的安全操作规定。持证上岗,严禁违章作业。动火用电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学校确定下列场所为消防安全重点,必须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1、计算机控制中心,网络中心、电视转播系统;

2、实验室;

3、图书馆、科技馆、档案室;

4、如琢楼;

5、学生宿舍(公寓)、学生食堂教工宿舍;

6、体育、学术报告厅;

7、教学办公楼、教学楼;

第十九条举办大型_、晚会等文体活动时,活动场所应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二十条各班级应建立和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第二十一条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事先向消防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完善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第二十二条公众聚集场所以及人员密集的部位,必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第二十三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条例》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应对易燃易爆和化学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或者销毁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条加强日常的用火用电管理。

1、电器设备的安装、架设电线,必须由电工专业人员进行,并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不得降低标准;

2、集体宿舍、学生寝室,不准私拉乱接电源线,不准违章使用电炉、电热杯、电饭锅、水煮器或100w以上大功率灯泡照明;

3、实验室使用电器设备、电炉等必须要有专人看管,下班或人离开时,应关闭电源;

4、不准在禁火区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动火时,必须经消防管理部门批准,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第二十五条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拨打 119报火警,并迅速组织力量疏散人员、扑救火灾。任何单位、个人都应无偿为报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四章 消防安全检查

第二十六条消防安全重点管理单位应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内容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

记录。

第二十七条消防安全检查学校每季度进行一次。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和寒暑假前,各部门必须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

第二十八条学校消防管理部门每年应组织具有维修资质的单位对灭火器材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并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水压试验、灭火剂重量和有效期的检查、维修。灭火器材应当建立档案资料,注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第二十九条对违反下列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

1、违章进入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和化学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着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不到位,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第三十条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消防管理人员应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三十一条对于整改火灾隐患涉及到校园整体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单位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第三十二条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五章 消防档案

第三十三条消防安全重点管理部门必须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和第四十三条内容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的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要全面、详实反映本部门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消防档案应统一保管、备查。

第6篇 正宁一中收费管理制度

正宁一中收费管理制度

根据县文教体局、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为了规范学校各项收费,经校委会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学校收费严格按照县文教体局、县物价局文件通知的一费制执行。

二、班级收费只收班费,每名学生五元,不得超收或搭车收费。

三、各处室、年级组不得以任何借口私自向学生订购复习、辅导资料,收取资料费及其它费用,若确实必须征订的资料、辅导材料和需收的有关费用,需经学校教务处审查、报请校委会批复,允许后方可收取。

四、对违犯学校规定,私自收费的人员,一经查出,学校将给予纪律处分,并处以罚款,并将处理结果通报全校上报县局。

此制度从二00三年八月二十六日起执行。

二00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第7篇 区一中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区第一初级中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为保证全校膳食的正常经济秩序,坚决执行学校有关食堂工作规章制度与指标,特制订本财务管理制度:

一、食堂财务实行独立核算,食堂费用实行一支笔的审批制度,如需添置、更新贵重、大型设备需报学校后勤处同意并报校长审批。

二、采购员实行备用金制,备用金暂定一万元。

三、额度超过2000元的凡能用支票支付的,原则上均以支票支付,领用支票须先填写领用单,注明日期、用途和限额,用后三天内报销;禁止领用全空白的转帐支票;转帐支票原则上由采购组长领用,除采购员外,不能转让他人使用。

四、领用现金必须写明用途、金额、姓名,经后勤处批准后才能支付,不能以领代付,现金报销经后勤处审批签字后才能支付。

五、大额用款时,须事先征得后勤处的同意。

六、现金往来当面点清,超过规定限额的现金每天及时存交银行。

七、实施批零差价的物品,原则上都应附有原始单据。

八、购菜回校后三天内报销、清帐。

九、凭证、帐单分类按月装订保存,钱帐相符,帐物相符,定期盘存和结帐。

十、接受上级和审计单位的监督、检查、指导。

本制度如有不妥,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8篇 柏西一中校园网安全管理制度

ee一中校园网安全管理制度

一、监控室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熟练掌握有关专业知识及操作规程。

二、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严禁值班人员脱岗、睡岗。

三、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两班人员要做好交接,不得空岗。

四、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值班记录要存档。

五、监控室禁止任何与工作无关人员入内。

六、保持地面和设备清洁。

七、严禁值班人员饮酒后上岗。

第9篇 一中学校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中(学校)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配备合格的电气工作人员

电气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热爱本职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文化,有钻研精神,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经业务部门考核并取得电工执照;身体健康、无妨碍工作的疾病,如癫痫、色盲、口齿不清等。

新参加工作的人员,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训,具备初步的知识后方准参加电业部门主办的培训班学习,经考试合格取得练习证后期满一年方能参加电工资格考核,取得电工热照的人员可独立进行电气工作,无执照人员及持练习证者不准独立从事电气工作。

为了提高电工队伍的素质,主管部门应把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做为一个重要的管理内容,制订培训制度、培训计划,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培训,通过培训使电工能达到三熟三能。三熟。熟悉设备和系统的基本原理;熟悉操作和事故处理;熟悉本岗位的操作规程和制度;三能:能正确分析设备运行情况;能及时发现排除故障;能掌握一般维修技能。

(二)设置保安设施

为了保证安全供电,变电所和高层建筑要有防雷设施;自备发电机组发电的应安装联锁控制装置,防止向公用电网反送电;变电房应设高压操作模拟板;变电房、配电室应配备齐全合格的保安工具(验电笔、绝缘靴、绝缘手套、拉杆等)和足够数量的灭火工具;变电所应配有防鼠设施等,使安全供电在物质设备上得到保障。

(三)执行安全用电的管理制度

电气工作人员、管理人员应熟知有关电业规程、工作制度和技术措施,并认真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制定和执行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停电、验电措施等。

另外还要重视各种记录册的填写和保存,这是积累数据、总结经验的主要资料。凭借各种记录,可以从中找出发生事故的原因和规律,从而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四)供电设备的检查与维护

供用电设备检查的内容包括:设备外观有无改变;绝缘部件有无损坏,绝缘是否良好;充油设备有无渗油、缺油;仪表是否准确、灵敏;电压是否正常;设备运行参数(温升、音响、转数等)是否符合技术要求;机械设备是否安装、连接牢固,是否运转灵活;接地和继电保护装置是否正常等。

值班人员要对运行、运转中的电气设备反复检查,发现异常及时调整,发生故障及时排除,并要经常做好除灰、注油等维护工作,保证设备正常使用。

(五)电气设备的定期检修和试验

为了确保安全,除了要对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外,还要按照有关规程、规定的要求进行定期检修。如变电气、配电室等应每季度安排一次清扫、检修。在梅雨季节也应加强日常维护和增加检修次数,避免因潮湿导致绝缘强度降低而发生事故。室外供电线路驰度大了要紧线,并且避免与房屋、树枝搭接。

动力、照明配电箱(盘),要经常进行检修,并要加强管理。

电动机、移动式电气设备等动力机械设备,要定期检修,检测绝缘强度和接地保护装置。

按照规程要求,还要对电气设备和保安工具进行定期试验。电气设备试验主要指变电所高压设备的试验和接地保护的试验,应每年进行一次。

安全工具的试验每半年进行一次。试验应由供电局或经供电局认要可的试验单位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要求。

(六)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用电教育和用电指导

取缔违章用电,坚持安全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10篇 _县一中实验室化学药品试剂管理制度

县一中实验室化学药品和试剂的管理

化学试剂和药品是实验室必备的物品,如果保存管理不当就会对人类健康造成威胁,下文就如何妥善管理这些物品提出几点建议,来规范实验室化学品的管理。

(一)化学试剂、药品的贮存

1.化学药品贮存室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有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室内应干燥、通风良好,温度一般不超过28℃,照明应是防爆型。

2.化学药品贮存室应由专人保管,并有严格的账目和管理制度。

3.室内应备有消防器材。

4.化学药品应按类存放,特别是化学危险品按其特性单独存放。

(二)化学试液的管理

1.装有试液的试剂瓶应放在药品柜内,放在架上的试剂和溶液要避光、避热。

2.试液瓶附近勿放置发热设备如电炉等。

3.试液瓶内液面上的内壁凝聚水珠的,使用前要震摇均匀。

4.每次取用试液后要随手改好瓶塞,切不可长时间让瓶口敞开。

5.吸取试液的吸管应预先清洗干净并晾干。同时取用相同容器盛装的几种试液防止瓶塞盖错造成交叉污染。

6.已经变质、污染或失效的试液应该随即倒掉,重新配制。

(三)危险品安全保管

1.实验用化学危险药品必须储存在专用室或柜内,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还要按各自的危险特性,分内存放。

2.化学危险药品室、柜,必须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懂得各种化学药品的危险特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

3.化学危险品室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等,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

4.定期对化学危险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务使帐物一致。

5. 对实验中有危险药品的遗弃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存留,更不得随意倒在下水道。

6.危险试剂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须及时向领导如实报告,不得隐瞒。

第11篇 一中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一中(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一、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贮存应当隔墙离地、分类、分架、建标立卡存放。做到定期检查,定期打扫,彻底消灭老鼠和害虫。入库食品要标明进货日期,并做到先进选出,易变质者先用的原则,尽量缩短贮存期。以防食品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

(二)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农药、毒鼠强敌鼠、氟乙酰胺等)及个人生活物品。

(三)建立食品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对发现的腐败变质,有毒有害原料不得入库,并有处理记录。

(四)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等标识,并严格分柜存放。冷藏设备,应定期进行清理,严禁存放私物、药物及杂物。做到冷凝管霜簿、无洁冰现象。冰箱内无异味、臭味,做到分类堆放,整齐有条理。标明进货日期,先进先用。

(五)库房管理人员要加强食品库房的通风换气,经常检查库存的食品,防止食品霉变、生虫。

(六)库房存留量要做到有帐可查,库房管理人员要根据库存量和每日出库量,提出适当的采购计划。

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食堂采购员采购食品及其原料时,必须向销售索取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场所,以保证采购食品的卫生质量。

(一)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二)索证的程序

1、查阅证件:采购食品时必须向销售者索取或查阅采购地按规定检验的合格证或化验单,是否真实、准确、可靠。

2、现场检查,核对食品检验合格证与食品的名称、商标、批号是否一致,有无超过有效期,食品有无污染或变质。若发现食品与证件不符,食品被污染或有腐败变质现象等,坚决不与采购。

3、采购人员要认真做索证记录,并由销售者签字确认。

三、食品从业人员卫生制度

(一)食品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者,均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四)食品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大小便后必须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和消毒药水浸泡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厕所及与生产无关的场所;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穿拖鞋,不随地吐痰,乱丢废弃物;必须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

(六)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加强食品卫生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学习。

四、销售卫生制度

(一)销售直接入口食品必须加盖加罩。

(二)销售直接入口食品必须使用食品夹等售货工具,不得直接用手抓。

(三)落地、变质、污秽不洁食品不出售,应做到货款分开。

(四)包装材料符合卫生要求。

(五)不得销售不洁食品。

(六)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五、粗加工管理制度

(一)原料加工处理场所地面应便于清扫、冲洗、加工原料应有专作工具、盛器、清洗原料应做到荤、素、粮食分开,并与清洗污物分开,做到不着地不污染。蔬菜应做到先拣、后洗、再切。

(二)蔬菜的粗加工,必须在蔬菜专用粗加工场所进行,要检查蔬菜是否新鲜,有无变质、腐烂、彻底去除不可食蔬菜、检查有无泥沙、杂质、昆虫、洗净可食用的新鲜蔬菜,认真做好拣、洗、漂、切。

(三)动物性食品,首先检查是否新鲜,检查动物性食品质地,颜色、气味等感官的性状,检查有无异常的血、毛、污物、彻底丢去感官异常的不可食动物食品,除去皮毛、骨鳞、蹄等不可食部分,检查有无有害腺体,有毒鱼类及有毒鱼肝、清洗、加工后,应存放在清洁盛器内。

(四)粗加工场所要有明显的标识,蔬菜粗加工,清洗必须与肉类粗加工,清洗严格分开,保持一定的距离。

(五)在粗加工场所设置足够大的废弃物桶,并做到日产日清,防止苍蝇,防止其对食品,经营场所的污染。

(六)用于加工处理的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六、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二)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识,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三)用于餐(饮)具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要求。

七、食堂管理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负责学校食堂工作,做好伙食费收付、记账、结算工作。

(二)严格执行食堂管理制度,购来物品应过秤验收,仓库物资每月盘点,结出每月盈亏,并且公布。

(三)要组织食堂工作人员不断提高饭菜质量。饭菜品种多样,讲究香味和营养,冷天要有热饭热菜热汤。

(四)努力提高为师生服务的质量,态度热情周到,虚心听取师生意见。

(五)督促食堂工作人员注意个人卫生,切实搞好食堂卫生,防止食物中毒,餐具必须天天消毒,环境天天打扫干净,每天小扫除一次,一周大扫除一次,如发生食物中毒或两次夹生饭作为失职论。

(六)管理学生用餐,做到卫生用餐,有秩序地用餐,教育学生不浪费粮食。

(七)做好来宾来客的就餐工

作。

八、炊事班长岗位责任制度

(一)大、小灶班长职责:

1、在团长领导下,带领全班同志刻苦钻研烹调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增加菜品花样,提高菜品质量。

2、每周末定出下周菜谱,报团长批准后执行。平时经常检查菜谱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合理安排工作,抓好窗口服务,确保足量供给,对就餐人员态度和蔼,服务周到。

4、带领炊事人员搞好个人及环境卫生,执行“五四”制,防止食物中毒。

5、认真搞好成本核算,降低成本,提高质量。管理各种炊具物品。

6、经常与采购员、保管员联系,避免物品的积压、浪费和短缺。抓好节约气、粮、油、水、电和安全工作。

(二)面组班长职责:

1、在膳食团长领导下,抓好面组管理工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工作认真负责,抓好窗口文明,实行优质服务,做到师生满意。

3、带领全体炊事人员刻苦学习业务,研制各种面点食品,增加面食花样,提高面食质量。

4、搞好食堂及个人卫生,认真执行“五四”制,防止发生食物中毒。

5、搞好成本核算,厉行节约,降低成本,管理好各种炊具物品。

6、注重安全工作,确保食堂安全。

九、炊事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在炊事班班长领导下,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布置的任务。

(二)刻苦学习业务,提高烹调技术,按食谱配制食品,把握色、香、味及营养,保质保量供应。

(三)广泛征求师生员工意见,及时向领导反馈。不断改进工作,实行优质服务。

(四)尊重班长意见,做好配合工作,共同完成饮食制作。

(五)加强个人卫生,杜绝交叉污染,防止食物中毒。注意安全,防止意外。

十、食堂采买管理制度

(一)采买是为了学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物资保障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为了加强对采买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采买工作要做到有计划,厉行节约,供应及时,满足学校工作的需要。要把握好采买、运输、验收三个环节。

(三)采购员必须严格执行市场管理和有关政策规定。采购时做到两人同行、廉洁奉公、不徇私情;对所采购的物品,要做到价格合理、质量合格。如果因责任心不强和其他不明原因采购来的物品,质量低劣,并且价格高于同类标准的,不能报账,由采购中自行解决;如果隐瞒真象,所购物品投入使用后造成损失的,除要其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在采购中,对搭配推销的商品要严格控制,特别是对推销的商品一定要经试用一段时间确认合格后才能付款。

(五)管理人员应经常了解市场行情,把握市场动态,做到心中有数,尽可能地确定较为稳定的供货网点,在保证互惠互利(价格优惠、质量可靠)的前提下,用签订协议的形式,确保长期稳定的货源,从而使学校能够经常地购进质优价廉的物品,既保证学校供给,又能为食堂节约一定的开支。

(六)凡到外地采购物品,应谨慎从事,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要保证货物在运输中的安全,搞发运输中的防护。如因责任心不强或其他人为原因造成损失的要照价赔偿。

(七)货物采购回来之后,应到保管室办理入库手续,经保管员签字后才能在财务上报账。

十一、学生食堂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实行卫生“五四”制。

(二)不出售变质、不洁食品。

(三)生熟食品及刀、案、容器分开,放入冰箱的熟食品要盖好,无交叉污染。

(四)公用餐具用后消毒,保持厨房、操作间、餐厅清洁卫生。地面、餐桌整洁,无油污。

(五)仓库整洁通风,无鼠。食品分类存放,离墙隔地,防止受潮霉变。

(六)炊事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澡、勤换衣服、勤理发、勤剪指甲,工作衣帽整洁,定期健康查体,无传染性疾病,不穿工作服上厕所。

(七)分发、卖食品前要洗手,一律使用食品夹,卖饭时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面对食品咳嗽、打喷嚏。

(八)无食物中毒现象。

(九)经常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清扫。

十二、学生食品卫生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全体炊管人员认真学习和坚决执行《食品卫生法》。建立卫生岗位责任制和卫生检查制度,要把学校食堂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及炊事人员的个人卫生列入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使食堂卫生工作经常化、强制化。

(二)食堂的饮食卫生必须达到《食品卫生法》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所列要求。特别要做到生熟分开,生熟分开要有明显标记;对存放直接入口的食物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作。

(三)学校总务处和医务室要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食堂卫生的监督、监测及管理,积极争取区卫生监督所的技术指导。

(四)发现学生患疾病,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卫生防疫站,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传播蔓延。对患病学生要及时护理、诊治、防止并发症。对食堂的食品餐具要认真取样化验,找出发病原因,并进行彻底消毒。

(五)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对学生进行防病教育、食品卫生教育,发动群众搞好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六)在适当时候,对全体炊事人员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对患有传染病或个人卫生不好的炊事人员要及时调整,或在患病期间调离食堂。

(七)加强对食堂的管理,根据季节变化和市场供应情况,注意营养搭配,使学生吃到价廉物美、营养卫生的饭菜。

(八)学校定期检查食堂各种设备的卫生条件,不合格的要想办法改进或更换。

十三、食品仓库管理制度

(一)凡食品入库前必须做好检查和验收工作,有发霉、变质、腐败、不洁的食品和原料,不准放库。

(二)食品入库后,原料分类存放,对主粮食不得靠墙或直接放在地面上,以防止潮湿、发霉变质,做到勤购、勤卖,避免存放时间过长,降低食品质量。

(三)食品在仓库存放期间,要经常倒仓库检查。发现变质腐败等情况,应及时报告领导,以便及时处理。不合格食品不得出库。

(四)仓库内保持清洁、卫生、空气流通、防潮、防火、防虫柱。仓库内严禁吸烟。

(五)仓库内物品存放要整齐划一,做到无鼠、无蝇、无虫、无灰尘。

(

六)加强入库人员管理。非仓库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仓库。

十四、学校浴室管理制度

(一)本校职工及家属、学生凭本校镭射卡、打卡记费进入浴室洗澡,其他人员不予接待。

(二)浴室工作人员不准收现金。

(三)禁止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进入浴室洗澡。

(四)洗澡人员要爱护浴室设施,损坏者照价赔偿。

(五)浴室工作人员要加强浴室管理,保持浴室清洁卫生。坚守岗位,按时开放,及时调节室温,保证沐浴舒适。

(六)保持设施完好,做好节水、节汽、节电工作。

(七)严禁在浴室内洗衣服,违者罚款5元。

十五、锅炉房工作制度

(一)严禁按劳动部门颁发的《锅炉安全运行的操作规程与管理》进行工作。如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失职而造成的人为责任事故,则由锅炉工自己负责;如果造成重大事故的,则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及时供应中餐、晚餐和面馆所用的开水或热水。根据学校作息时间,保证按时供应学生的开水和热水。学生不得用现金购买开水和到浴室洗澡。必须使用学校镭射卡。

(三)爱护和保养锅炉及附属设备、工具,办理登记手续,不得将公物私自借给他人使用,丢失工具要照价赔偿。

(四)工作时要细心,燃料力求达到物尽其用。打扫工作地点的环境卫生。

十六、师生员工食堂管理准则

(一)师生员工食堂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对食品的卫生制度及营养知识有深入的了解,才能保质保量地为师生员工服务,提供卫生且营养的膳食。

(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服从领导的工作指示及安排,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无故旷工,同事之间互相紧密配合,各分工人员积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认真把膳食工作安排好,并保证厨房及饭堂的卫生整洁有序。

(三)当班工作人员应保持仪表整洁,注重个人卫生,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对个人卫生做好四勤(勤换衣、勤洗头、勤理发、勤剪指甲)。

(四)为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利益,在售卖过程中,做到公平合理,一视同仁,不能多打少收或少打多收,杜绝打饭菜不打卡,任何人不得私自拿走厨房的一切用具和食物,一经发现作严肃处理。

(五)食堂一般不对外来人员开放,教职员工如亲友来访需要就餐者,必须打卡。

十七、就餐纪律

学校伙食团是“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窗口,为使伙食堂工作更好地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特制定本规定,请全校就餐人员共同遵守:

(一)食堂就餐划卡消费,食堂工作人员不得收取现金。

(二)学生到食堂就餐,不得拥挤、高声喧哗。

(三)根据食堂公布的价格取饭窗口,依次排队取饭。

(四)在用餐过程中,注意节约粮食,不能造成浪费,注意保持食堂卫生,剩菜、剩饭应倒入指定的收糠桶(台)内。

(五)就餐完毕,必须将餐盘、汤碗放到指定的位置后离开食堂。

十八、镭射卡管理规定

(一)本卡仅供万州第一中学师生内部使用。

(二)本卡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及时办理挂失手续。

(三)本卡在本校可用于就餐、打开水、沐浴和学校考勤用。

(四)缴费输卡时间:每逢星期天和星期一下午4:30―6:30。

(五)镭射卡如有遗失,应即时到微机室办理挂失手续(由班主任出具体证明)。每餐开放前后半小时为办理挂失时间。

十九、厨房卫生管理制度

(一)厨房应有良好的供水系统与排水系统,尤以排水系统最重要,因厨房烹调食物时,材料需要清水洗涤,厨房清理更需要用水洗涤,这些用过的污水,必须迅速排除,否则会使厨房泥泞不堪。

(二)地面、天花板、墙壁门窗应坚固美观,所有孔洞缝隙应予填空密封,并保持整洁,以免蟑螂、老鼠隐身躲藏或出入。

(三)应装置抽油烟机:抽油烟机的油垢应定时清理,而所排出的污油,也应适当处理。

(四)工作厨台及厨柜以铝质或不锈钢材质为佳,木质者容易孳生毓蟑螂。

(五)工作厨台及厨柜下内侧及厨房死角,应特别注意清扫。因这些死角处,每当冲洗地面时,将面包碎片、碎肉、菜屑等冲入内遗留腐烂。

(六)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料理操作,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和砧板工具及抹布等,必须保持清洁。

(七)食物应保持新鲜、清洁、卫生,并于洗清后,分类以塑胶袋包紧,或装在有盖容器内,分别储放冰箱或冷冻室内,鱼肉类取用处理要迅速,以免反覆解冻而影响鲜度,要确实做到勿将食物暴露在生活常温太久。

(八)凡易腐败饮食物品,应贮藏摄氏零度以下冷藏容器内,熟的与生的食物分开贮放,防止食物气味在冰箱内扩散及吸收箱内气味,并备置脱臭剂或燃过的木炭放入冰箱,可吸净臭味。

(九)调味品应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所有的器皿及菜肴,均不得与地面或污秽接触。

(十)应备置有密盖污物桶、厨余桶,厨余最好当夜倒除,不在厨房内隔夜。万一需要隔夜清除,则应用桶盖隔离,又厨余桶四周应予经常保持干净。

(十一)员工工作时,应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工作时避免让手接触或沾染食物与食器,尽量利用夹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十二)在厨房工作时,不得在食物或食器的附近抽烟、咳嗽、吐痰、打喷嚏,万一打喷嚏时,要背向食物用手帕或卫生纸罩住口鼻,并随即洗手。

(十三)厨房工作人员工作前、便后,均应彻底洗手,保持一双清洁的手。

(十四)厨房清洁扫除工作,每日数次,至少要做一次,清洁完毕,清扫用具应集中处置。杀菌剂和洗涤剂不得与杀虫剂等放在一起,有毒的物质要标明放在固定场所及指定专人管理。

(十五)不得在厨房内躺卧或住宿,也不许随便悬挂衣服及放置鞋屐,或乱放杂物等。

(十六)有病时,应留在家中休息。感冒、皮肤有外伤及患传染病症时,都应留在家休养治疗,否则将会影响整体的健康。

二十、厨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个人的防护:

1、安全措施,从员工本身做起,适当地防护上班,工作服整洁合身,帽子或发罩、发网固定在头部。

2、鞋子要穿得舒适,鞋跟必须坚固,鞋带亦要扎牢,防止拌倒。

3、进入厨房不准带有危险物品如随身饰物、别针等,以免不慎掉落食品中或机具内,造成严重的后果。

(二)行进的方向:

1、具有规模的餐厅都订有安全规则,重视师生员工的路线安排,厨房动向设定成“单行道”方向行进

2、厨房在尖峰时间,要在忙碌中仍有秩序,如有拐弯转角处或上下楼梯先打招呼,保持靠右方单行道的走路习惯,并且速度不要过快,以免碰撞。

3、端送热的盘子要格外当心,除提醒对方外,自己也要用毛巾垫住并拿稳。

4、注意地上的障碍物,通道若的积水潮湿,应即清除,以免拌倒滑跤。

(三)机具的操作:

1、做好安全装置,如压力容量、压力负荷量表、蒸气锅炉隔热自动开关等。

2、熟谙操作方法,如搅拌机的正确操作,用瓢勺喂进,切忌直接以手接近。

3、熟悉电气用具电锅烤箱、电扇及工作灯等的电线收藏,用电常识,湿手不得接触电源插座及开关,以免触电。

(四)刀具的使用:

1、刀具的方法要正确,握刀永远握住刀柄,锐面朝下,不要急抓乱摸刀口,并握牢置平,以防掉落或割伤。

2、不得以刀具作为开罐器或螺丝刀使用,不用的刀具要稳当放置安全刀架上,不得隐藏在厨柜或抽屈,以免误伤。

二十一、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一)关于设置账户和财务人员的规则

1、学生食堂要单独设置账户,独立核算,要加强学生食堂的财务管理,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请示学校财务科。

2、学生食堂要设置兼职或专职的会计、出纳、保管员、充卡员。

3、会计、出纳、保管员、充卡员要有明确分工,不允许会计兼出纳,管帐为一人,管现金收据为另一人,保管员一人,充卡员一人。

(二)关于费用开支范围等有关财务规定

1、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列入工资计划,由团长核定,定员定编定工资标准。

2、对水电气费作出预算。

3、学生食堂首次购置的各种设施,炉具、厨具、餐具等列入基建费用,以后需要增添的用品用具列入食堂开支。

4、学生食堂需要购置的其他物料用品如洗洁精、毛巾、用具、碱粉、洗衣粉、肥皂等都要由团长制定出合理的定额,按定额购买,节约使用。

(三)关于补贴问题

学校给食堂提供伙食补贴,如招待费按实际发生额由办公室核定后,由总务部门如数发付,开水、补贴在学生的开水费中拨款。

二十二、食堂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一)厨房人员上岗不准带戒指、手表、耳环等,不准留长头发、长指甲等。

(二)冰柜、保鲜柜、油烟罩、下水道等应每日清洗,墙面必须每天清洗,讲究卫生。

(三)厨房人员凡从食堂带出食品、用具、调料者一律按偷窃论处。

(四)下班前必须严格检查各个用火点,保证油、气、电、水、火各个部位关闭,栓好门窗通道。

(五)蔬菜用流动清水漂洗的时间不少于20分钟,海鲜类与肉类必须分别加工、分别清洗、分别存放。

(六)发现蔬菜、肉类或其他副食品有异常,如变质、异味、霉烂或变色等应及时报告领班主管,在未得到主管人员的明确意见前不准擅自处理。

二十三、食堂员工仪容仪表管理制度

(一)上班时主管对所属人员进行个人卫生、仪容仪表检查。

(二)穿工衣、工鞋、戴厨工帽、扎围裙、配戴工号牌。戴厨帽时,以上耳台为平线,男员工:眉上一指宽。衣、帽、鞋穿戴整齐、干净。工号牌佩在左胸前。

(三)男员工头发长度,以触后衣领为度,不准留长鬓角、小胡子,鼻毛不得长出鼻孔。保持头发整洁。

(四)女员工不得披头散发,头发不过肩,保持头发整洁,不得浓妆艳抹。

(五)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指甲要短手指头两毫米左右。

第12篇 一中护校巡逻值班管理制度

ee一中护校巡逻、值班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校园安全,维护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同时增强保卫科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主动性,我们本着责任到人、服务到师生的原则,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和业务技能

保卫工作人员应牢固地树立奉献的精神,无私无畏地为我校的安全工作而努力;应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素养,主动承担责任,较好地掌握职业技能,不搞刑诱逼供。

二、分清职责,护校队伍专职化,责任落实到人

努力提高办事效率,组建了一支专职护校队伍,专职护校人员有徐三平、王游胜、李广饶,同时确定徐三平为护校领班,全权负责学校当天的安全。

三、护校值班人员应根据保卫科的安排,按时参加值班,严禁无故、借故缺岗、离岗。特殊情况下,不能参加值班时,必须履行好请假手续。

四、值班过程中,领班应率先垂范,组织值班人员认真查看,并及时处理各类案件,抓捕来校的各类犯罪人员时,应注意方式、方法,保证安全,做好各项值班记录。

五、专职值班人员在值班过程中,必须听从领班的指挥。

六、值班人员每天必须在学校教学区、宿舍区巡逻2次以上,并在重点部位、案情多发地点蹲点、守候。

七、严格执行值班奖惩制度

(1)对违反第三至第六条之一或多条者视情节严重,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第二次扣除其当月值班津贴,第三次报请校长室予以落聘。

(2)对认真做好每次值班,确实做好了安全防范工作的,则报请学校予以适当的奖励。

第13篇 柏西一中门卫管理制度

ee一中门卫管理制度

一、要求学生进入校园时必须穿着校服。学生进入校园时间:早晨(7:20之前)、下午(第一节课上课前10分钟),遇有考试时间按临时通知执行,迟到学生一律从南大门进入校园,并主动到门卫室进行登记。

二、上课及晚自习期间严禁学生私自出校园,如有特殊情况,须出示班主任或任课老师的书面假条。

三、学校教师、校内常住户人员及所属车辆一律凭出入证出入。

四、凡来校联系工作、洽谈业务、访亲会友者及学生家长,需事先与相关处室或教师电话取得联系,然后凭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工作证等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后才可进入学校。

五、外来车辆不得进入校内。来校联系工作的车辆需经批准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然后停放在主干道停车位内,不得进入教学区。接送学生的车辆严禁进入校园(特殊情况除外)。严禁外来车辆停放在校门口。

六、携公物出校门的人员、车辆,必须持相关处室签发的证明(加盖公章),经门卫人员检查后方可放行,否则门卫有权扣留。携个人物品出门的需主动说明情况,门卫人员记录备案。

七、严禁在校门口及围墙周边摆摊设点、占道经营,严禁校外推销人员入校。

第14篇 区一中财产管理制度

区第一中学财产管理制度

1、全校所有财产均由后勤处统一管理。

2、后勤处建立财产总帐,各科室建立分帐,两级帐均由专人负责。

3、各级财产帐目均分为固定资产帐和消耗用品帐两类。

4、各科室管理的财产,必须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与后勤处总帐相符。后勤处有权对各班、各科室所管财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纠正。

5、每学期末各科室负责人,对自己所管财产进行认真清点,做好有关财产回收入库工作,清点结果制表汇总报后勤处,并与后勤处总帐核对,发现问题查明原因及时上报,否则一切责任均由科室负责任人承担。

6、每年年底后勤处组织人员对各班、各科室财产进行认真清点、核对,清点结果上报分管校长。

7、后勤处负责对房舍、贵重高档财产建立使用档案,详细记载基建基本情况,财产购进日期,使用维修情况。

8、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全部财产,做到数量、型号、价格、使用功能,了如指掌,做到库房财产科学分类,摆放规范,做好防火、防盗、防潮、反腐、防鼠工作。

9、后勤处按统一规定,给科室、教研组、教室、活动室等配备的所有物品,后勤处财产保管员要与使用部门或使用人进行详细登记,做到双方签字责任到人。由于不负责任,人为造成损坏、丢失,由责任人赔偿。高档财产或特需物品,或超标准的配备,须校长批准,保管员不得随意分配。

10、消耗性办公用品、生活用品、卫生用品、劳保用品、后勤处保管员按统一标准定期发放,超标准的用品,必须经后勤处同意报分管校长批准。

11、清扫卫生及劳动所用工具,由后勤处保管员统一管理。

12、学校所有财产,未经后勤处同意报分管校长和校长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外借,否则对保管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13、因工作需要、校内职工借用教学设备,须经相关科室负责人批准,并确定借用时间,严禁教学设备长期个人占用。

14、学校财产原则上不借给职工个人私用,特别困难的职工或单身职工,在学校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经后勤处主任同意和校长批准,写好借据后可暂借使用,并确定期限,学校急用时或本人事后主动交还学校。若逾期不还或损坏,学校将按财产价格加倍从本人工资中扣回。

15、各科室、教研组等所配备物品,不得私自互相换用,不许私自拿回家里使用,由此,造成影响或损坏、丢失,将追究科室、教研组负责人或个人的责任。

16、由后勤处负责对损坏、丢失学校各类校产、校具的责任人或集体查明原因,凡由于当事人不负责、失职造成的损失,要加倍赔偿,情节严重者学校将进行责任追究。

17、后勤处负责对正常损坏,不能继续使用,也没有维修价值的财产或丢失已做处理的财产,填写报废审报表,经分管校长同意报校长审批后,办理报废手续,并凭票注销。

18、虽已损坏但经维修还可继续使用的财产由后勤处统一安排维修。

19、公共活动场所的财产管理,以场所管理人员、各班、主管科室为责任者,对财产负责管理、维护、检查、保管,保证其正常使用。

20、学校教职工调离学校时,必须办理财产移交或清还手续,经科室负责人和财产接收人与科室帐、总务帐校对,帐物无误时,方可在调离通知单上签字。各财物管理部门全部签字,办公室方可办理调离手续。否则责任由办公室主任承担。校内职工调换科室或岗位,必须与后勤处保管员及时办理财产调转手续,否则由此造成损失等,由当事人负责。

21、学生办理离校手续时,由教务处、德育处、后勤处负责,通过班主任办理学校财物的清还手续,经有以上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后,经分管校长审核签字,学生方可离校。

22、班级财产管理实行责任承包制,由班主任负责,全班学生为责任人,班内财产损坏,由班主任负责追查,谁损坏,谁负责,按规定赔偿,查不明情况由全班师生共同按规定价格赔偿。每学期无任何破损的班级奖励200元,做班费使用。

23、班级财产管理由后勤处进行管理考核,每半学期考核一次,考核结果送交德育处作为班级和班主任工作评比依据之一。

24、后勤处对各班保管员、各科室负责人进行财物管理考核评比,结果作为业务考核依据之一。

25、本制度从二0一一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第15篇 _县一中校园车辆管理制度

县一中校园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创建“安全文明校园”,营造安全、和谐的环境,减少校园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校园车辆行驶、停放的管理,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校教职工机动车管理规定

(一)教工车辆凭门证卡出入。(门证卡只限教师本人使用,不得外借,门证卡遗失要及时报告保卫科并按保卫科相关规定进行补办)

(二)在校园内驾驶汽车或摩托车时行驶速度控制在5km/h以内,有学生经过时要缓速或停止通行。

(三)校内禁鸣喇叭,机动车一律不得进入学校田径场、校园小路、草地,防止损坏环境、绿化。

(四)车辆必须按规定的行驶路线行驶,不得随意停放。

摩托车停放在划定的教师车棚。汽车停放时请按所划车位停放,停放整齐,不要横置,不要停放在车位中间,以免妨碍他人停放。

(五)驾驶员应锁好机动车的车门,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

(六)机动车辆损坏公、私财物,违反交通规定,轧坏人行路面、草坪,发生交通事故等,必须照章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社会车辆进入学校的管理规定

(一)社会车辆未经批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不得停放在校门口。

(二)需要进入校园的社会机动车辆,须经学校批准,在门卫室登记备案,并按指定的时间和路线慢速行驶,停放在指定的地点。进入校园内的所有人员、车辆均须遵守交通法规和本规定。

经允许进入校园送货、送菜的车辆时间限定每天:

上午9:00-上午10:20

(三)各种车辆进出校门均须服从值班、执勤人员指挥,自觉接受询问、检查;骑自行车进出校门时,应下车推行。

(四)各种车辆进入校园后,不准鸣笛,不准在非停车区(校园大道,教学楼、学生宿舍楼、餐饮楼门口)随意停放。

(五)社会车辆在学生活动期间禁止入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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