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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管理制度13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结算管理制度

结算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公司内部的资金流动,确保财务运作的高效、准确和合规。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结算流程:明确从交易发生到资金结算的完整步骤,包括订单确认、发票开具、审核、支付申请、审批和实际支付等环节。

2. 财务审批权限:设定各级管理人员的财务审批额度,以防止未经授权的支出。

3. 结算周期与时间规定:规定结算的时间窗口,如月结、季结等,以及付款期限。

4. 对账管理:设定对账规则,包括内部部门间和外部供应商、客户的对账频率和方式。

5. 风险控制:识别并预防结算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如欺诈、错误支付等。

6. 法规遵从:确保所有的结算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7. 纠纷处理:制定处理结算争议的程序和责任归属。

包括哪些方面

1. 内部控制: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机制,防止资金滥用和损失。

2. 财务报告:确保结算数据准确无误地反映在财务报表中,为决策提供依据。

3. 合同管理:涉及合同签订、履行和结算的相关规定,保障双方权益。

4. 信息系统:利用信息技术优化结算流程,提高效率和准确性。

5. 员工培训:定期进行结算知识和政策的培训,提升员工的财务素养。

6. 监督审计:设置内部审计机制,定期检查结算制度的执行情况。

重要性

结算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至关重要,它:

1. 维护财务秩序:通过规范化的流程,确保资金流动有序,防止混乱。

2. 提高资金利用率:精确的结算能有效提高资金周转速度,降低资金成本。

3. 保障企业利益:预防财务风险,保护企业资产不受损失。

4. 符合法规要求:避免因违规操作导致的法律纠纷,维护企业声誉。

5. 提升经营效率:通过有效的对账和审批,减少错误和延误,提高经营效率。

方案

1. 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涵盖每个结算环节的具体步骤,供员工参考。

2. 定期审查更新:根据业务发展和法规变化,适时调整和完善制度。

3. 强化培训与沟通:确保员工理解并遵守制度,及时解答疑惑。

4. 实施信息化:引入财务管理系统,自动化处理结算事务,减少人为错误。

5. 建立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持续优化结算流程。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企业可以建立起稳健的结算管理制度,促进财务工作的规范化,为企业稳定运营提供有力保障。

结算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公司结算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结算资金管理制度范本

1.目的:为加强结算资金管理,增进资金运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

3.原则

3.1结算资金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

3.2财务部负责公司应收帐款、应收票据、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和应付款项等会计业务的核算和管理,相关业务部门负责核对、催收等配合工作。

3.3公司各级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必须按会计制度正确、及时处理应收应付往来业务,做到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反映清楚。记帐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所管理的债权债务帐户进行清理核对,对处理有误的业务凭据要进行帐务调整。

4.应收帐款

4.1应收帐款按交易发生时的债权金额入帐。并以购货单位为对象设置三级明细帐,以有关责任公司或个人为对象设置二级明细帐,及时登记帐簿,准确无误地反映其形成、回收及增减变化情况。

4.2赊销业务应由商务部按公司规定签订赊销业务的合同或协议等法律文件。此种方式适用于对信用较好业务经常往来的客户,并在铺底赊销限额之内办理。超过限额应停止发货。

4.3月终由财务部结算出欠款单位明细与铺底指标相核对,检查是否超额发货,货款回笼是否正常等。每一季度末财务部向商务部提供所有单位的欠款情况,由其进行全面催收。对帐龄较长、购货单位有破产、重组迹象等不正常情况的要立即落实催收措施,落实有关公司和有关人员责任,促使尽快收回。

4.4年度终了财务部对应收帐款余额列出分户清单并作出询证函交商务部负责人。由商务部发出询证函,对债权进行询证,并在1个月内由商务部完整收回询证函回执交财务部核对,并装订归档。

4.5年度终了财务部按年度末应收帐款余额进行帐龄分析,按公司规定标准清理计提坏帐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并于每年年终根据应收帐款清理情况,对已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由责任单位按公司有关规定提交申请报损的书面报告,备齐有关单证并上报公司批准,列作坏帐损失。

5.应收票据

5.1应收票据指公司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时,因销售产品而产生的以票据形式所拥有的债权。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考虑资金的安全性,一般情况下只能收取银行承兑汇票,不接收商业承兑汇票。

5.2因销售产品等收到的商业汇票,交财务部进行会计处理,应收票据按面值入帐。应收票据贴现实得款项与其面值的差额,计入财务费用。

5.3应收票据由出纳员保管。应收票据到期收回或提前贴现,背书转让等与此相关的会计业务由管理应收票据科目的财务人员协助出纳及时办理。

5.4负责应收票据科目的财务人员应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还应登记每一笔应收票据的种类、票号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最后一个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和利率,贴现日期、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额,承兑汇票移交人,承兑汇票的签收人等资料。应收票据到期结清票据后,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6.其他应收款的管理

6.1其他应收款指公司发生的除应收票据、应收帐款、预付帐款等以外的其它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6.2公司设置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总分类核算,并按其项目的不同债权人设户,进行明细核算。月末结出各明细帐户余额,并与总分类帐核对,作到帐帐相符。

6.3财务部负责其他应收款的管理的人员,定期(一年不少于一次)与债务人核实债权情况,并发出询证函。敦促各债务人及时交回款项。非经营性如赔款、存储保证金、各种垫付款等,在摘要栏注明经办人(清算人)以便落实责任,追回款项。对市场借支每季度末向商务部提供欠款余额清单,年末结算市场经费时要清收扣回借支款。市场经费借支要敦促商务部及时清帐。

6.4备用金的管理

6.4.1请领备用金需填写请款单,注明用途、金额、预计报帐归还日期。经公司负责人和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方可借支;

6.4.2因特殊原因,各职能公司所借的备用金,年底必须全额收回,次年,确因工作需要继续借支必须重新办理借款手续,不准长期占用公款;

6.4.3财务部设置备用金明细帐,按公司借款人进行明细登记,及时催收。对已借备用金未作报销结帐,不予办理重新借支。财务部根据情况有权从借款人工资中一次或分次扣回。借备用金的人员工作变动移交时,其所借备用金全额交回财务部结帐,新工作人员重新办理借款手续,一律不准私下移交备用金;

6.4.4因公出差人员借支的差旅费,出差返回后三日内必须报销清帐。

6.5年度终了,负责其他应收款的管理的人员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全面清理,编制帐龄排队表,按公司规定清算坏帐准备。对已确认无法收回的款项列出清单,提供相关证据和责任人的书面说明,报请公司批准后列作坏帐处理。

7.应付票据的管理

7.1应付票据指公司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因购货或接受劳务时开出的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7.2应付票据的业务必须以具有真实的商品购销业务并签订经济合同为前提,不符合这一前提条件的业务不得使用这种结算方式。

7.3公司办理应付票据的业务公司必须考察供货单位的履约能力,防止向无履约能力的皮包公司签发商业汇票。

7.4公司办理应付票据的业务公司必须考证供货单位不同付款方式的价格差异,以便确定是否采用票据结算方式或确定票据签发的时间长短。

8.附则:

8.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8.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8.3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第2篇 结算中心管理制度

一、目的

本管理文件明确了结算中心各项业务的管理要求与操作规范,以保证结算中心业务操作符合法律法规,提高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运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二、范围本程序管理文件规范了结算中心开户、收款、付款、内部结算等业务的过程,适用于结算中心、发生收付款的公司各部门及在结算中心开户的控股子公司。三、相关程序及制度·资金使用计划制度(p3-z4-1·现金管理制度(p3-z4-2·银行存款管理制度(p3-z4-3四、业务流程1、开户管理1-1结算中心内部开户涉及部门步骤说明控股子公司财务经理拟定《结算中心开户申请》,交控股子公司总经理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审批《结算中心开户申请》将《结算中心开户申请》提交财务管理部部长财务管理部部长审批《结算中心开户申请》,交结算中心主管会计结算中心主管会计为控股子公司开设帐户,将《结算中心开户申请》存档,通知控股子公司财务经理帐户名称及相关资料1-2银行开户开户子公司财务经理拟定《银行开户申请》,交开户子公司总经理开户子公司总经理审批《银行开户申请》将《银行开户申请》交财务管理部部长核实《银行开户申请》是否经过授权审批,提交财务总监审批;如公司需要开立银行帐户,由财务管理部部长拟定《银行开户申请》,交财务总监审批财务总监审批《银行开户申请》,经财务管理部部长交结算中心主管会计收到《银行开户申请》,安排结算中心外勤出纳办理银行开户手续结算中心外勤出纳持有关资料办理银行开户手续,取得《开户许可证》,交结算中心主管会计如为公司开户,将《开户许可证》存档;如为子公司开户,将《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存档,原件交开户子公司财务经理开户单位出纳填写《现金交款单》一式两联,连同现金交结算中心出纳结算中心出纳核对现金金额与《现金交款单》一致,收存现金,在《现金交款单》上加盖收讫章和名章,第二联交开户单位出纳,第一联交结算中心会计结算中心会计以《现金交款单》作原始凭证制作并打印电脑记帐凭证审核记帐凭证根据审核后的记帐凭证及所附《现金交款单》登记现金日记帐3、开户单位提取现金管理将《现金支取单》交结算中心主管会计审核《现金支取单》各项目是否填写完全,是否经开户单位主管会计签字,开具日期距提款日期是否超过两天。审核无误后签字,交结算中心出纳核对《现金支取单》加盖印鉴与预留结算中心印鉴相符,按照《现金支取单》填写的提款金额支付现金会计部出纳收取

现金,在《现金支取单》上签字。将《现金支取单》一联作收款收据交结算中心会计以《现金支取单》作原始凭证制作并打印电脑记帐凭证4、空白支票领取管理注:在结算中心开户的控股子公司不得领取空白支票根据支票付款需要,填制《空白支票申领单》一式两联,填写领取空白支票数量(每次不超过5张),交会计部主管会计会计部主管会计审核《空白支票申领单》,签字将《空白支票申领单》交结算中心主管会计审核《空白支票申领单》,签字后交结算中心出纳根据《空白支票申领单》列示数量,将空白支票交付会计部出纳,在《空白支票申领单》上盖章收取空白支票,在结算中心出纳的支票登记簿上签收,同时在《空白支票申领单》上签字,将一联留结算中心出纳存档在支票登记簿上登记,将《空白支票申领单》一联存档5、银行收款管理5-1三九医贸收销售款公司/三九医贸/银行签订自动转帐协议,规定凡客户向三九医贸支付的货款,应在不迟于收款的次日,由三九医贸银行帐户自动转入公司帐户三九医贸实现销售,收取货款,办理银行进帐手续将三九医贸帐户收取的货款转入公司帐户,并通知结算中心外勤出纳取回银行回单,交结算中心会计制作并打印电脑记帐凭证一式两份根据经审核的记帐凭证登记银行日记帐将打印的记帐凭证一份附银行回单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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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某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1. 总则

为规范工程结算,,依照谁施工、谁负责催收工程款的原则,特指定本制度。

2. 工程结算的依据

编制建设工程结算主要依据以下文件资料:

(1) 工程和劳务承包合同。

(2) 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工期。

(3) 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记录和有关费用签证。

(4) 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

(5) 预算定额、材料预算价格表和各项费用取费标准。

(6) 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文件。

(7) 其他有关政策规定。

3. 工程结算的内容

根据工程结算对象不同,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类:

(1) 工程价款结算,即对已完成的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或分项工程,经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按规定由建设单位向施工企业支付工程款项的经济行为,包括预收工程备料款和预收工程价款的结算。

(2) 设备、工(器)具购置结算。

(3) 劳务供应结算,即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企业和其他有关部门之间,因提供咨询、勘察、设计、施工、运输和加工等劳务而产生的货币支付行为。

(4) 其他货币资金结算。

4. 工程结算方式

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规模、资金来源、施工工期和承包方式的不同,分别采用以下几种结算方式:

(1) 定期结算,是指定期由施工企业提出已完成的工程进度报表,连同工程价款结算账单,想建设单位办理结算,可以按旬、按月或按季度进行。

(2) 阶段结算,是指以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为对象,按施工进度划分为若干阶段,在每个阶段分别办理工程结算。

(3) 年终结算,对于跨年度施工的建设项目,可在年终时盘点已完成的工程量并支付这部分工程价款。

(4) 竣工后一次结算。

5. 工程结算的核实

工程竣工结算是由于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变更和技术经济验证等,使工程造价或合同价款发生变化,对原来的工程造价或合同价款进行了调整,最终确定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

在实际工作中,项目经理要安排专职人员对工程竣工结算书的内容进行核对,检查各种设计变更签证、资料有无遗漏,依据竣工图和变更签证核实工程数量,要按统一规定的计算规则核算工程量,按合同约定计价,还要特别注意各项费用的计取是否正确。检查工程竣工演算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工程开工前的施工准备和“三通一平”的费用计算是否准确。

(2) 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中含钢量是否按规定有无变化。

(3) 加工订货的项目、规格、数量、单价与清单及实际安装的规格、数量、单价是否相符。

(4) 特殊工程中使用的特殊材料的单价有无变化。

(5) 施工变更记录、技术经济签证与清单价或合同价的调整是否相符。

(6) 分包工程费用支出与收入是否相符。

(7) 图纸要求与实际施工有无不相符的项目。

(8) 施工项目的工程量有无漏算、多算或计算失误等。

(9) 检查各项费率、价格支书或换算系数正确与否,价格调整是否符合要求。

(10) 项目竣工结算书的项目多、篇目多,要认真核对和计算。

第4篇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1. 总则

为规范工程结算,,依照谁施工、谁负责催收工程款的原则,特指定本制度。

2. 工程结算的依据

编制建设工程结算主要依据以下文件资料:

(1) 工程和劳务承包合同。

(2) 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工期。

(3) 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记录和有关费用签证。

(4) 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

(5) 预算定额、材料预算价格表和各项费用取费标准。

(6) 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文件。

(7) 其他有关政策规定。

3. 工程结算的内容

根据工程结算对象不同,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类:

(1) 工程价款结算,即对已完成的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或分项工程,经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按规定由建设单位向施工企业支付工程款项的经济行为,包括预收工程备料款和预收工程价款的结算。

(2) 设备、工(器)具购置结算。

(3) 劳务供应结算,即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企业和其他有关部门之间,因提供咨询、勘察、设计、施工、运输和加工等劳务而产生的货币支付行为。

(4) 其他货币资金结算。

4. 工程结算方式

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规模、资金来源、施工工期和承包方式的不同,分别采用以下几种结算方式:

(1) 定期结算,是指定期由施工企业提出已完成的工程进度报表,连同工程价款结算账单,想建设单位办理结算,可以按旬、按月或按季度进行。

(2) 阶段结算,是指以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为对象,按施工进度划分为若干阶段,在每个阶段分别办理工程结算。

(3) 年终结算,对于跨年度施工的建设项目,可在年终时盘点已完成的工程量并支付这部分工程价款。

(4) 竣工后一次结算。

5. 工程结算的核实

工程竣工结算是由于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变更和技术经济验证等,使工程造价或合同价款发生变化,对原来的工程造价或合同价款进行了调整,最终确定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

在实际工作中,项目经理要安排专职人员对工程竣工结算书的内容进行核对,检查各种设计变更签证、资料有无遗漏,依据竣工图和变更签证核实工程数量,要按统一规定的计算规则核算工程量,按合同约定计价,还要特别注意各项费用的计取是否正确。检查工程竣工演算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工程开工前的施工准备和“三通一平”的费用计算是否准确。

(2) 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中含钢量是否按规定有无变化。

(3) 加工订货的项目、规格、数量、单价与清单及实际安装的规格、数量、单价是否相符。

(4) 特殊工程中使用的特殊材料的单价有无变化。

(5) 施工变更记录、技术经济签证与清单价或合同价的调整是否相符。

(6) 分包工程费用支出与收入是否相符。

(7) 图纸要求与实际施工有无不相符的项目。

(8) 施工项目的工程量有无漏算、多算或计算失误等。

(9) 检查各项费率、价格支书或换算系数正确与否,价格调整是否符合要求。

(10) 项目竣工结算书的项目多、篇目多,要认真核对和计算。

第5篇 结算资金管理制度(范例)

结算资金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结算资金管理,增进资金运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3.原则3.1结算资金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3.2财务部负责公司应收帐款、应收票据、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和应付款项等会计业务的核算和管理,相关业务部门负责核对、催收等配合工作。3.3公司各级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必须按会计制度正确、及时处理应收应付往来业务,做到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反映清楚。记帐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所管理的债权债务帐户进行清理核对,对处理有误的业务凭据要进行帐务调整。4.应收帐款4.1应收帐款按交易发生时的债权金额入帐。并以购货单位为对象设置三级明细帐,以有关责任公司或个人为对象设置二级明细帐,及时登记帐簿,准确无误地反映其形成、回收及增减变化情况。4.2赊销业务应由商务部按公司规定签订赊销业务的合同或协议等法律文件。此种方式适用于对信用较好业务经常往来的客户,并在铺底赊销限额之内办理。超过限额应停止发货。 4.3月终由财务部结算出欠款单位明细与铺底指标相核对,检查是否超额发货,货款回笼是否正常等。每一季度末财务部向商务部提供所有单位的欠款情况,由其进行全面催收。对帐龄较长、购货单位有破产、重组迹象等不正常情况的要立即落实催收措施,落实有关公司和有关人员责任,促使尽快收回。4.4年度终了财务部对应收帐款余额列出分户清单并作出询证函交商务部负责人。由商务部发出询证函,对债权进行询证,并在1个月内由商务部完整收回询证函回执交财务部核对,并装订归档。4.5年度终了财务部按年度末应收帐款余额进行帐龄分析,按公司规定标准清理计提坏帐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并于每年年终根据应收帐款清理情况,对已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由责任单位按公司有关规定提交申请报损的书面报告,备齐有关单证并上报公司批准,列作坏帐损失。5.应收票据5.1应收票据指公司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时,因销售产品而产生的以票据形式所拥有的债权。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考虑资金的安全性,一般情况下只能收取银行承兑汇票,不接收商业承兑汇票。5.2因销售产品等收到的商业汇票,交财务部进行会计处理,应收票据按面值入帐。应收票据贴现实得款项与其面值的差额,计入财务费用。5.3应收票据由出纳员保管。应收票据到期收回或提前贴现,背书转让等与此相关的会计业务由管理“应收票据”科目的财务人员协助出纳及时办理。5.4负责“应收票据”科目的财务人员应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还应登记每一笔应收票据的种类、票号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最后一个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和利率,贴现日期、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额,承兑汇票移交人,承兑汇票的签收人等资料。应收票据到期结清票据后,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6.其他应收款的管理6.1其他应收款指公司发生的除应收票据、应收帐款、预付帐款等以外的其它各种应收、暂付款项。6.2公司设置“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总分类核算,并按其项目的不同债权人设户,进行明细核算。月末结出各明细帐户余额,并与总分类帐核对,作到帐帐相符。6.3财务部负责其他应收款的管理的人员,定期(一年不少于一次)与债务人核实债权情况,并发出询证函。敦促各债务人及时交回款项。非经营性如赔款、存储保证金、各种垫付款等,在“摘要栏”注明经办人(清算人)以便落实责任,追回款项。对市场借支每季度末向商务部提供欠款余额清单,年末结算市场经费时要清收扣回借支款。市场经费借支要敦促商务部及时清帐。6.4备用金的管理6.4.1请领备用金需填写请款单,注明用途、金额、预计报帐归还日期。经公司负责人和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方可借支;6.4.2因特殊原因,各职能公司所借的备用金,年底必须全额收回,次年,确因工作需要继续借支必须重新办理借款手续,不准长期占用公款;6.4.3财务部设置备用金明细帐,按公司借款人进行明细登记,及时催收。对已借备用金未作报销结帐,不予办理重新借支。财务部根据情况有权从借款人工资中一次或分次扣回。借备用金的人员工作变动移交时,其所借备用金全额交回财务部结帐,新工作人员重新办理借款手续,一律不准私下移交备用金;6.4.4因公出差人员借支的差旅费,出差返回后三日内必须报销清帐。6.5年度终了,负责其他应收款的管理的人员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全面清理,编制帐龄排队表,按公司规定清算坏帐准备。对已确认无法收回的款项列出清单,提供相关证据和责任人的书面说明,报请公司批准后列作坏帐处理。7.应付票据的管理7.1应付票据指公司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因购货或接受劳务时开出的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7.2应付票据的业务必须以具有真实的商品购销业务并签订经济合同为前提,不符合这一前提条件的业务不得使用这种结算方式。7.3公司办理应付票据的业务公司必须考察供货单位的履约能力,防止向无履约能力的“皮包公司”签发商业汇票。7.4公司办理应付票据的业务公司必须考证供货单位不同付款方式的价格差异,以便确定是否采用票据结算方式或确定票据签发的时间长短。8.附则:8.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8.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8.3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第6篇 商户管理制度结算制度

商户管理制度

一、因特殊情况老板需要进店经营者,身份等同导购员,必须服从商场统一规定。

二、人员规定:专柜导购员由商户自行选择,如商户在寻找导购员方面有困难者,本商场可以代为招聘,但最终选择权由商户决定。导购员基本工资、奖金、提成以及相关补助由商户承担,导购员的基本工资由商场统一规定,奖金、提成以及相关补助由各商户根据各品牌的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本商场对导购员进行统一管理,商户必须配合商场的管理;(具体细则见专柜人员管理)。

三、严禁私自张贴广告和pop,一经发现,立即整改。

四、为了节约成交时间,提高销售效率,本商场实行明码表价,禁止讨价还价;

五、本商场严格禁止商户私收货款等走单行为,一经发现,罚款1000元;当月内累计发生二次走单或私收货款的,本商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无需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

六、举报规定:凡对走单、私收货款行为进行举报的顾客,持商品举报,一经证实,商场将对举报人给予200元的奖励并且所购商品免单。

七、柜内照明费:公共照明由商场统一负担,二次用电部分,按实际用电量由商户自行负担,收费标准按国家统一规定的电费标准执行。

八、商户之间相互有争议,应和气协商,拒绝争吵,解决有困难,应找商场管理人员帮忙处理。

九、商户经营商品应符合商场整体定位与档次,禁止“三无”产品上架。

结算管理制度

一、结算流程说明

1)、商场规定每月15日、30日为结帐日,按合同约定商场与各商户结算当期的货款。

2)、各商户在每月16日、1日到商场财务部领取对帐单。如有异议应在接到对帐单之日起5日内与财务对清账目。如到时无法对清,本月账款移至下月结算。

3)、本商场每日早晨与各商户就上一个营业日的销售进行对帐,商户必须认真严格对清每日账款,如因总结算金额不一致导致结帐延误,后果由商户自负。

4)、双方对帐清楚后,商场将应结款项打至商户银行卡上或发放现金。

二、结算的一般原则

1)、销售、单位产出排名靠前的品牌,优先结算。

2)、属商场的代表性品牌优先照顾。

3)、能与我商场友好合作、互谅互让、共创优异业绩的商户,优先结算。

4)、新入驻品牌予以优先照顾。

5)、有培养前途的品牌优先照顾。

第7篇 工程进度款结算管理制度

1.总则

为加强工程结算管理,规范工程结算程序,明确各部门工程结算职责,体现付款的严肃性,切实履行合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单位的经济利益,特制订本办法。本办法规定了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变更费用、工程结算及质保金支付的方法、程序和规则。

2.术语定义:

2.1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是指为实现投资预期目的而建造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本办法所述建设工程是指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级供热机组扩建工程项目的全部永久性工程和临时性工程以及与工程有关的勘察、设计、监理、监督、监造、调试及试运行等工程性服务。

2.2工程结算

工程结算是指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依据合同中关于付款条款的规定和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或委托服务的执行情况,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承包商向建设单位提出收取工程款或委托服务款项的申请,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或委托服务价款的一项经济活动。

2.3工程预付款

工程预付款是指由建设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向承包商预先支付的用于工程备料周转和工程调遣所需的费用,在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4进度款(中间结算款)

进度款也即中间结算款是指在工程或委托服务执行期间,依据承包合同中关于付款条款的规定和一定时期内已经完成的工程量和委托服务的执行情况,建设单位向承包商支付的阶段性工程款项。

2.5工程质保金

工程质保金是指按照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工程承包合同总价中预留的一定比例的尾款,作为质量保修费用,该费用待工程项目保修期结束后最后拨付。

2.6竣工结算

竣工结算是指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程或委托服务,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向建设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或服务价款的结算。

3.职责分工:

3.1职责分工

3.1.1青岛公司领导负责工程结算的领导、监督工作。

3.1.2计划组负责工程结算管理的归口管理,负责工程预算、结算的核算管理工作。

3.1.3三期办是工程量计量的管理部门,负责工程进度、安全、质量等与结算相关的管理工作。

3.1.4设备物资组是工程结算中设备、材料核算的管理部门,负责审核设备、材料结算的相关管理工作。

3.1.5计财部是工程项目资金审核、核算、拨付和竣工决算的核算管理部门,负责工程资金的筹措和管理工作。

3.1.6纪监审负责建设工程结算的审计管理工作。

3.2职责

3.2.1青岛公司领导职责

3.2.1.1监督工程结算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制度的贯彻执行。

3.2.1.2负责审批进度结算报告和竣工结算报告,有权否决或建议修改、调整进度结算报告和竣工结算。

3.2.1.3负责审批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和质保金付款。

3.2.2计划组

3.2.2.1负责督促检查全公司各部门工程结算管理办法的实施情况,采取措施保证办法的实施。

3.2.2.2负责审核施工图预算、进度结算和竣工结算,编制竣工结算报告。

3.2.2.3负责核查工程变更费用计算的依据、费用标准,核算工程变更费用。工程变更费用结算与竣工结算一并办理。

3.2.2.4负责审核承包商工程质保金支付申请的支付条件、依据和质保金金额。

3.2.2.5参与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并进行工程结算分析。

3.2.2.6负责根据合同规定审核预付款支付条件。

3.2.3三期办

3.2.3.1负责审核承包商实际完成的工程形象进度以及经监理公司审核的月工作量完成情况报表,确认完成工程量符合图纸和工程实际。

3.2.3.2负责审核承包商上报竣工结算工程量的真实性、合理性。

3.2.3.3负责按照合同的规定审核工程变更工作量。

3.2.3.4负责按照合同的规定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情况进行检查,合同中明确因质量、安全、进度问题需要扣减结算款的,经监理公司提出并经审核后给出具体扣款意见。

3.2.3.5负责审核质保期内按合同规定由承包商完成的维修、维护工作量,提出质保金支付意见。

3.2.4设备物资组

3.2.4.1负责审核承包商实际使用的甲供设备、材料数量,按照合同的规定提出扣减工程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的意见。

3.2.4.2负责审核承包商采购的工程设备材料的数量和价格依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3.2.5计财部

3.2.5.1根据经审核和批准的《工程款支付审批表》,办理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质保金的支付。

3.2.5.2负责审核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质保金的支付条件、支付依据,核对建设单位与承包商的债权债务情况,审核收款凭证,办理财务支付手续。

3.2.5.3负责组织进行工程竣工决算和竣工决算审计。

3.2.5.4负责根据资金状况,提出工程款支付的意见,并定期(每月)向计划组提供财务报表。

3.2.6纪监审

3.2.6.1负责审查各部门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付款和质保金结算的支付依据、程序和相关手续。

3.2.6.2负责检查承包商付款及结算资料是否齐全、真实,手续是否完备,是否严格执行合同。

3.2.6.3负责对工程结算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结算程序

4.1工程量计量

4.1.1承包商每月根据施工图纸或工程形象进度对已完成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进行计量。工程量的计量方法应与合同规定相一致。合同中没有具体规定的,应由监理公司、建设单位、承包商共同确定计量方法。

4.1.2工程量计量应采取量、价统一形式,在工程量的基础上进行费用归集。费用归集采用预算形式或概算形式,由承包商根据施工图纸和合同规定的定额、材料价格和取费办法编制《工程量及施工产值报表》。以费率下浮形式进行让利的,应在预算或概算基础上进行下浮。独立费用采用总价包干的,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可以采用估算或概算形式进行工程量和费用归集后,根据完成情况进入报表。

4.1.3采用月进度付款方式的承包商,工程量的计量期间为上月的21日至本月的20日。承包商应于每月21日16∶30前向监理公司提供下列报表(见附件2):

(1)《工程进度款报表》

(2)辅表:《工程量及施工产值报表》(工程性服务承包商不提供)。

4.1.4监理公司根据工程形象进度,由工程监理对照图纸和相关资料检查实际完成工程量情况,审核主要工程量的计量方法和标准;技经监理审核工程预算或概算采用的定额、材料价格和费用标准,以及主要工程量的费用计算方法和原则。最终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于每月23日16∶30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单位审核后的《工程进度款报表》。

4.1.5建设单位三期办收到《工程进度款报表》后,着手办理《工程款支付审批表》,签署审核意见及扣款意见,同时还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汇总设计变更情况一并报送计划组作为结算的参考资料;计划组核查工程量的计量办法,复核工程量的费用计算方法和原则,提出并说明核增(减)费用的原因,进行费用增减计算。并于每月25日16∶30前对费用审核完成。

4.1.6工程竣工结算工程量的审核由三期办组织,按照图纸工程量和计量要求进行。如审核工作需要,可以要求监理公司指定负责工程量审核的代表参加。竣工结算应按照合同条款的相关规定,结合工程进度结算的施工图纸和相关资料,根据相应的预算或概算定额以及折扣优惠条件、材料价格和费用标准计算。对按合同条款规定可予以计算的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应归位到相应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计算。发生费用核增(减)的,相关部门应提出核增(减)项目的原因,进行费用增减计算,并在附页中说明。

4.2结算依据

4.2.1预付款:合同中有关预付款支付条款和相应的支付比例。

4.2.2进度结算

4.2.2.1合同中有关进度结算条款;

4.2.2.2已完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正式施工图纸、经监理公司和建设单位相关部门签署确认的现场签证;

4.2.2.3合同条款中规定的预算定额、材料价格及相应的取费办法。

4.2.3竣工结算

4.2.3.1合同中有关竣工结算条款;

4.2.3.2已完工程的正式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经监理公司和公司相关部门签署的现场签证;

4.2.3.3合同条款规定的预算定额、材料价格及相应的取费办法;

4.2.3.4合同条款规定的政策性调整文件和相应执行办法;

4.2.3.5补充协议、有关工程洽商形成的涉及合同价格变化的书面文件;

4.2.3.6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承诺、报价清单等。

4.2.4质保金:合同中有关质保金支付条款。

4.3预付款支付

4.3.1在合同签署并正式生效后,承包商应及时提供履约保函及工程建设计划给建设单位。

4.3.2计划组在收到施工承包商的预付款收据后,认真核对合同,符合合同规定的由承办部门办理《青岛公司预付款凭单》,然后将凭单与收据一同转财务办理付款手续。

4.3.3付款后,计划组办理“工程款支付反馈表”反馈给相关单位和部门。

4.3.4合同条款中有对预付款扣回约定的,计划组应在合同约定的预付款的扣回时间内,按约定的金额或比例在到期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中逐期扣回预付款。

4.4工程进度款结算

4.4.1承办部门提交《工程款支付审批表》给财务,计财部收到《工程款支付审批表》后,按照代扣代缴协议计算应交的营业税,最后确定实际计算金额并付款,结算的最终载止日期应按合同要求执行,按单项工程的竣工取得发票,工程进度款无论是否取得发票都应按结算价款报投资(完成)。单项工程不跨年度的,工程进度款支付时只取得施工承包商的收款收据,于工程竣工决算时取得发票。单项工程工期跨年度的,平时工程进度款支付时取得施工承包商的收款收据,12月份结算工程进度款时应取得本年度内已结算工程进度款的发票,发票金额应合理估计12月份当月完成的工程量,所估计的12月份工程量与实际当月完成工程量差值计入下一年度,工程竣工决算时取得的发票金额应扣除已取得的发票金额。

4.4.2付款后,计划组办理《工程款支付反馈表》,反馈给相关单位和部门。

4.5工程竣工结算

4.5.1承包商在承担的工程完成并办理竣工验收后45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及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已完成工程价值,报送《工程竣工结算书》一式四份,提交监理公司审核,总价合同应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施工图预算(概算)编制原则以及定额和费用计算规则,结合工程概(预)算的报价折扣率或优惠率进行计算,单价合同按施工图纸和实际工程量进行计算,成本加酬金合同应按按施工图预算(概算)定额和费用计算规则以及确定的费用水平进行计算,在此基础上对竣工结算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提交建设单位。监理公司相关部门和总监理工程师应在21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结算的审核和签署工作。竣工结算涉及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如符合合同条款中关于变更费用的规定,可在竣工结算中计入该部分费用。

4.5.2三期办工程技术组、计划组根据合同规定和工程完成情况,结合工程质量、安全、启动试运行、竣工验收及竣工资料移交等相关情况,对竣工工程结算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涉及甲供材的,设备物资组应根据工程实际提供的材料数量和价格,审核竣工结算款中该部分费用并予以核实。竣工结算的审核时间一般不超过28个工作日,对竣工结算价值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其审核时间可延长至60个工作日。

4.5.3工程竣工结算审批:相关部门对竣工结算进行审核签证并经承包商确认后,由计划组负责根据审批签证情况,编制《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签署审核意见,提交审计部门(人员),由其按照审计的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竣工结算审计,并经承包商确认后提交《审计报告》。经审计后的《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逐级领导批准。《工程竣工(费用)结算书》的编制、审核、审计、批准工作应在28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竣工结算价值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其审核时间可延长至60个工作日。

4.5.4工程竣工结算款审批:工程竣工审批完成后,计划组将审批的《工程竣工结算报告》(一式四份)分别提交三期办()、监理公司、承包商,作为竣工结算款支付的凭据,计划组留存一份备查。承包商按照审批的竣工结算,核对往来账务,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在可支付余额的基础上,提交《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履行审批手续后,由承办部门办理《工程款支付审批表》并提交计财部,计财部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办理财务支付手续,并进行资金拨付。如竣工或费用结算需支付资金较多的,计划组可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和工程资金状况要求承包商分批次进行竣工结算款的申请。

4.5.5付款后,计划组办理《工程款支付反馈表》,反馈给相关单位和部门。

4.6质保金

4.6.1合同规定的质保期内的工作已全部完成,经过验收、使用,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目标要求。

4.6.2在工程质保期满后的14日内,承包商按照合同规定,提交《质保金结算审签单》,提交建设单位审核,审核完成后,承办部门办理《工程款支付审批表》。承办部门将《工程款支付审批表》提交计财部,计财部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办理财务支付手续,并进行资金拨付。

4.6.3付款后,计划组办理《工程款支付反馈表》,反馈给相关单位和部门。

4.7执行规定

4.7.1工程款结算应严格执行程序,各相关执行部门均应履行审查手续并对技术和经济部分分别审查。计划组和计财部应每月盘点工程价款的支付情况,核对工程余额,杜绝超付或不按规定的提前支付。

4.7.2计划组和计财部在统计报表体系中分别建立工作量完成和资金拨付的统计报表,对工程款支付情况进行验证。

5.附则

5.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5.2本办法由计划组负责解释。

第8篇 项目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

1、预算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谦虚谨慎,有强烈的责任心,有集体荣誉感。

2、预算员在对外结算时,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能旷工、迟到、早退,违返者每次负激励50元/次。

3、预算员必须对工程预结算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全面的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经营部长必须加大日常审核力度,全面掌握工程预结算工作。

4、预算员日常工作中的各种报表、统计数据必须及时、准确、完整。

5、预算员必须熟练掌握定额内容及省市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文件、法律法规,并能灵活运用,掌握常见工程类型有关测算数据。

6、预算员必须熟练掌握合同内容,细致研究合同条款,严格按合同规定编制预、结算。

7、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必须及时向监理公司、建设单位上报工程的进度结算。每月20日前按施工形象进度编制好月份工程结算,上报经营部、财务部。如不能按时完成,罚款50元/天。

8、每年l2月20日前做出年度结算,经审批后上报经营部、财务部。如跨年度工程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做出年度结算,经审批后上报建设单位,如不能按时完成,罚款50元/天。

9、工程竣工结算必须在工程竣工后l5天内完成,如拖期罚款50元/天。工程竣工结算经过经营部长审核后,上报审核单位。预算员应随时做好与审核单位核对结算的准备工作。

10 土建预算员必须要负责组织落实其他专业的有关预、结算数据统计及预结算上报等工作。

11 负责每月向财务部提供实际工程进度结算和甲方审批后的形象进度结算一份。

12 甲方结算及外分包结算,每年必须装订成册,便于管理。

第9篇 预结算管理制度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制度,仅供参考!

预结算管理制度

一、工程预算

1、工程项目的预算原则上由设计部门根据会审后的施工图进行编制。经建设单位审核后报基建部审批。

2、公司内部建立预算审批、复核制约机制。预算经业务人员审核后,由基建科科长复核报矿长批准。上报审批的预算,基建科建立台帐。

3、结转工程预算。跨年度工程根据批准预算的工程量和材料用量核减上年度已完工程量和材料用量的余额进行编制,其中定额子目和取费必须和批准预算保持一致,由建设单位编制并在每年一季度审批。

4、工程预算审批复核时间暂行规定:单位工程100万元以上,审批时间为7天,复核时间3天。单位工程50-100万元以上,审批时间为5天,复核时间2天。单位工程50万元以下,审批时间为2天,复核时间1天。

二、工程结算

1、工程结算实行按合同和核准进度结算的原则。原则上采用月度结算的办法,月度报量结算由施工单位编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核签章后报基建部门审批。竣工结算凭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书进行编制,竣工结算原则上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完成。

2、公司内部工程结算执行结算审批、复核和建立台帐机制。

3、结算中单项材差、取费及定额套用执行集团公司现行规定及合同约定。

4、煤矿审批的结算作为集团公司基建项目财务上帐和付款的依据。

5、付款办法除执行合同外,未明确部分参照集团公司现行办法执行。

第10篇 外币结算管理制度

1.酒店在收到外币时,应折合成记账本位币全额入账,公司全年外汇的记账汇率是每年年初下发的通知中指明的汇率。

2.凡因经营需要调入和调出外汇及确定调剂汇率,均需经酒店总经理审定,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3.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发生的汇兑损益在购置期间计入资产的价值;提供各项服务、销售商品与经营业务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或冲减财务费用;清算期间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清算损益。

4.酒店收到投资者用外币付出的投资,按投资当日的外汇牌价折合成记账本位币。

5.酒店经评估后有关资产账户与实收资本账户因采用折合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折合记账本位币差额,作为资本公积。

6.酒店应严格遵守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并按时报送外汇收支情况申报表。

第11篇 加油站油品采购结算管理制度

1、油品计划及库存报表由加油站核算员负责,采购油品款项、结算业务由核算员负责。

2、加油站核算员依据库存和销售情况,及时提出油品购进计划申请,及时组织油品,防止因库存量低正常销售。

3、油品结算必须及时准确,核算员应及时掌握预付款信息,防止因油料款不足导致购进计划无法实施。

4、油品采购计划单由核算员制作,站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由公司领导审核,以传真的形式发至中石油银川销售分公司,核算员需跟踪油品采购计划的落实情况。

5、购进油品后,核算员需确认油品配送单的相关信息,并保留加油站验收联和购货单位记账联,以便和财务对账及油品核算。

6、油品的采购计划、款项、结算等业务必须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7、油品结算应及时与公司财务对账,避免发生账目错误。

第12篇 s结算中心管理制度

一、目的

本管理文件明确了结算中心各项业务的管理要求与操作规范,以保证结算中心业务操作符合法律法规,提高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运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二、范围本程序管理文件规范了结算中心开户、收款、付款、内部结算等业务的过程,适用于结算中心、发生收付款的公司各部门及在结算中心开户的控股子公司。三、相关程序及制度资金使用计划制度(p3-z4-1现金管理制度(p3-z4-2银行存款管理制度(p3-z4-3四、业务流程1、开户管理1-1结算中心内部开户涉及部门步骤说明控股子公司财务经理拟定《结算中心开户申请》,交控股子公司总经理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审批《结算中心开户申请》将《结算中心开户申请》提交财务管理部部长财务管理部部长审批《结算中心开户申请》,交结算中心主管会计结算中心主管会计为控股子公司开设帐户,将《结算中心开户申请》存档,通知控股子公司财务经理帐户名称及相关资料1-2银行开户开户子公司财务经理拟定《银行开户申请》,交开户子公司总经理开户子公司总经理审批《银行开户申请》将《银行开户申请》交财务管理部部长核实《银行开户申请》是否经过授权审批,提交财务总监审批;如公司需要开立银行帐户,由财务管理部部长拟定《银行开户申请》,交财务总监审批财务总监审批《银行开户申请》,经财务管理部部长交结算中心主管会计收到《银行开户申请》,安排结算中心外勤出纳办理银行开户手续结算中心外勤出纳持有关资料办理银行开户手续,取得《开户许可证》,交结算中心主管会计如为公司开户,将《开户许可证》存档;如为子公司开户,将《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存档,原件交开户子公司财务经理开户单位出纳填写《现金交款单》一式两联,连同现金交结算中心出纳结算中心出纳核对现金金额与《现金交款单》一致,收存现金,在《现金交款单》上加盖收讫章和名章,第二联交开户单位出纳,第一联交结算中心会计结算中心会计以《现金交款单》作原始凭证制作并打印电脑记帐凭证审核记帐凭证根据审核后的记帐凭证及所附《现金交款单》登记现金日记帐3、开户单位提取现金管理将《现金支取单》交结算中心主管会计审核《现金支取单》各项目是否填写完全,是否经开户单位主管会计签字,开具日期距提款日期是否超过两天。审核无误后签字,交结算中心出纳核对《现金支取单》加盖印鉴与预留结算中心印鉴相符,按照《现金支取单》填写的提款金额支付现金会计部出纳收取

现金,在《现金支取单》上签字。将《现金支取单》一联作收款收据交结算中心会计以《现金支取单》作原始凭证制作并打印电脑记帐凭证4、空白支票领取管理注:在结算中心开户的控股子公司不得领取空白支票根据支票付款需要,填制《空白支票申领单》一式两联,填写领取空白支票数量(每次不超过5张),交会计部主管会计会计部主管会计审核《空白支票申领单》,签字将《空白支票申领单》交结算中心主管会计审核《空白支票申领单》,签字后交结算中心出纳根据《空白支票申领单》列示数量,将空白支票交付会计部出纳,在《空白支票申领单》上盖章收取空白支票,在结算中心出纳的支票登记簿上签收,同时在《空白支票申领单》上签字,将一联留结算中心出纳存档在支票登记簿上登记,将《空白支票申领单》一联存档5、银行收款管理5-1三九医贸收销售款公司/三九医贸/银行签订自动转帐协议,规定凡客户向三九医贸支付的货款,应在不迟于收款的次日,由三九医贸银行帐户自动转入公司帐户三九医贸实现销售,收取货款,办理银行进帐手续将三九医贸帐户收取的货款转入公司帐户,并通知结算中心外勤出纳取回银行回单,交结算中心会计制作并打印电脑记帐凭证一式两份根据经审核的记帐凭证登记银行日记帐将打印的记帐凭证一份附银行回单存档,另一份交会计部tags:管理制度

第13篇 工程管理制度--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为对工程结算实施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工程竣工结算由公司工程部负责。

一、工程结算审核的条件: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竣工图绘制完毕并经监理单位、工程部审核通过。

二、施工单位申报工程结算的资料(一式四份)内容:l、工程竣工验收报告;2、工程竣工图;3、施工现场签证单和会议纪要;4、工程变更通知单;5、材料认价单;6、工程施工合同;7、投标文件及工程结算书。

三、工程结算审核程序:

l、工程竣工后28天内,施工单位将整套工程结算资料报送监理单位,监理单位负责对所报资料(主要指现场签证单、变更单和会议纪要等)的完整性及正确性进行审核;

2、经审核无误的工程结算资料由监理单位报送工程部复核;

3、工程部复核后的结算资料报送公司总工程师审核,经审核无误后,报送总经理审定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需审计的,应履行有关审计程序。

4、在工程竣工后至工程部复核前,应停止工程付款,以控制超付现象。

5、公司工程部负责结算资料的收发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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