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管理制度是一种旨在确保组织目标有效实现,提高工作效率,优化业务流程,预防和纠正错误,以及提升员工执行力的管理机制。它涵盖了监控、评估、反馈、改进等多个环节,旨在促进企业内部的规范化运作。
1. 监督机制:设立有效的监督系统,包括定期检查、随机抽查、项目跟踪等方式,确保各项任务的执行符合规定和标准。
2. 评估体系:建立公正、公平、透明的评估标准,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量化和定性评价。
3. 反馈机制:及时向员工提供工作表现的反馈,指出不足,提出改进建议。
4. 纠正措施: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具体的纠正计划,并追踪执行效果。
5. 持续改进:通过数据分析和问题解决,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提升组织的整体效能。
1. 提升效率:通过有效的督查,可以减少工作中的低效行为,提高工作效率。
2. 维护秩序:确保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维护企业运营秩序。
3. 增强责任意识:明确职责,强化员工的责任感和执行力。
4. 促进成长:通过反馈和指导,帮助员工提升能力,实现个人和企业的共同成长。
5. 防止风险:及时发现潜在问题,预防重大错误和风险的发生。
1. 设立专职督查部门:负责日常监督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推进。
2. 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和标准: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和工作要求,为督查提供依据。
3. 定期评估与反馈:每月或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及时向员工通报结果,提供个性化反馈。
4. 建立奖惩制度:对于表现出色的员工给予奖励,对存在问题的员工进行指导和培训,严重违规者应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5. 定期审查和调整制度:根据实际运行情况,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制度的审查和修订,以适应企业发展变化。
以上督查管理制度旨在构建一个高效、有序、公平的工作环境,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各相关部门和员工应积极配合,共同维护和执行这一制度,以实现组织的长期目标。
第1篇 综采设备管理排查督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综采工作面综采设备管理,降低综采设备事故的发生机率,规范综采设备管理,确保工作面正常安全回采,达到高产、高效,特制定如下综采设备管理排查督查制度:
1、综采工作面综采设备督查管理工作由综采车间具体实施,生产技术科监督落实。
2、综采车间每半月要对各综采工作面的综采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如不检查对综采车间罚款200元/次。
3、综采车间进行综采设备督查时,要对各综采工作面的综采设备的性能良好情况、配件备件情况、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情况、设备包机制度的落实情况,设备挂牌管理情况、设备台帐的登记情况、设备日常运行情况、设备的损坏等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其中包括平地所有综采设备备用、维修情况的督查,并根据检查的情况进行详细的制表统计后,一式两份报生产科一份,自己存档一份,生产科将每次检查情况汇总后报系统矿长。
4、综采车间上报检查报表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假报检查结果,敷衍了事者,对责任人罚款20元/次。
5、上报时间要及时,统一要求上报时间为检查后第二天,每迟到一天对综采车间罚款20元。
6、综采车间设备督查工作要指派专人负责,督查人员要求经验丰富,认真负责。
7、各区队要积极配合综采车间的督查工作,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理由搪塞或拒绝检查,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300元/次,对责任人员罚款30元/次。
8、各综采队每5天要对综采设备的电机、电缆等机电设备进行一次绝缘测试,每10天对机械设备检查一次,检查结果报生产科一份,队自存一份,发现问题要及时维修,本队维修不了的,要及时上报生产技术科及其他相关的科室,不负责罚款200元/次。
9、各区队要严格落实设备包机制,责任到人,并与工资挂钩,制定严格的奖罚管理办法,确保综采设备安全正常运转。
10、各区队要认真做好综采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着眼于基础工作的落实。
11、生产技术科要根据综采车间上报督查情况,向各责任单位下发问题整改通知书,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1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生产技术科
第2篇 某企业内部管理督查制度
企业内部管理督查制度
为了强化执行力,保证各项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促进我场管理上台阶、上水平,切实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圆满完成年度生产经营任务目标,根据集团公司文件精神,经总场研究决定实行内部管理督察制度。
一、督察原则与方式
1、督察工作以生产经营、基本建设目标的完成情况为核心,与现场管理工作相结合,以强化执行力为重点,切实把各项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2、实行两级管理督察。一是各分场(厂)对各自所属单位进行督察;二是总场对各分场(厂)进行督察。以各单位内部督察为主,总场定期对各单位的督察情况进行调度。
3、采取专业督察与综合督察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期、不定时、不定点的全方位督察。
二、督察内容
对各单位生产、经营、基本建设等各方面的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察。主要包括:
1、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
主要内容:对集团公司、总场发布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是否及时进行贯彻落实。包括:贯彻传达情况,根据总场的要求制订的适合本单位实际的制度、意见、措施,以及在本单位的实施情况。
2、企业管理情况
是否存在着管理不严、标准不高、管理粗放、随意性大的问题。
3、招(议)标管理
内部招标管理制度情况;对额度以上的物资、设备采购和土建安装等是否进行规范招(议)标;限额以上的招(议)标是否按规定程序报批;招标记录是否齐全。
4、工程项目管理
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制定情况;基建、技改、大修等项目的质量、工期、投资额度控制情况;项目是否按期达产达效,是否存在盲目投资造成浪费问题等。
5、应收账款
促销促收措施制度及实施情况;应收账款年度控制额完成情况。
6、原材物料的管理
主要内容:内部关于原材物料的采购、保管、出库、库存定额管理等管理制度的制订、执行情况;闲置物资、清欠物资的管理、串换、变现情况。
7、产成品的库存、销售管理
主要内容:单位产成品的库存、销售管理制度的制订情况,及具体执行情况。
8、生产过程中的工艺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
主要内容:单位生产过程中的工艺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制度的制订情况,制度执行情况;是否杜绝了装备的跑、冒、滴、漏现象。
9、人力资源管理
工资定额的控制情况,工资性费用的列支情况,员工及临时工是否按规定雇佣等。
10、现场管理
主要是指生产、办公、生活现场的环境管理。主要内容:现场达到环境整洁、物流有序的要求;单位内部建立健全有关部门规章制度情况;内部现场管理开展情况;是否存在长流水、长明灯现象;内部现场管理检查、奖惩情况。
11、劳动纪律
主要内容:单位在劳动纪律方面的制度制订情况,单位职工个人遵守劳动纪律情况,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迟到、早退、脱岗、睡岗等),内部监督检查情况。
12、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情况
是否按照盐场的信息系统管理规定使用。
13、生产经营工作中的其他方面。
三、考核及处罚
督察小组对各单位生产经营管理情况认真进行督察,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科学分析,着重查找主观原因,并及时通知该单位限期整改。如发现未按督察组要求进行整改的,通报批评并扣罚主要负责人及单位年(岗)薪。对存在严重违章、违纪和管理混乱的单位,由督察组提出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班子进行调整或诫勉意见,报总场研究后按有关程序处理。
四、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管理督察制度的贯彻实施,总场成立督察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___
副组长:___
成员:___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企管处,___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其他
1、各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由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的督察小组,配备督察人员,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督察工作。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各自的督察制度和办法,要简便易行,注重实效。
2、各单位每月3日前将本单位上月的督察情况报总场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总场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整理后上报集团公司。
六、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3篇 大学校园安全督查队管理办法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校园安全督查队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在相关单位会商、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安全实际情况成立。
第二条校园安全督查队目的在于采用“啄木鸟”的方式,落实校园安全督查常态化,及时督查和整治安全隐患,健全校园安全长效管理,扎实推进校园安全工作,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服务学校,服务师生,确保校园持续安全和稳定。
第三条校园安全督查队在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保卫处(安全生产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基建处、资产管理处、能源管理中心、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科学技术研究院、后勤集团、资产经营公司等为主要成员单位。
第四条学校各单位要贯彻“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坚决贯彻学校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履行安全岗位职责,支持和配合校园安全督查队开展工作。
第二章校园安全督查队组成、职责
第五条校园安全督查队组成:
(1)实行以推荐、自荐和公开招聘相结合的形式。
(2)成员范围包括各相关成员单位、师生员工,含学校离退休教职工。每个成员单位推荐安全督查队成员1-2名,以兼职为主。
(3)队员实行聘任制,聘期2年(涉及队员工作岗位调整,由所在单位另行推荐)。
(4)本工作具有学校公益性质,申请专项经费,成员享有相应规定补助。
第六条校园安全督查队成员职责:
(1)根据学校总体工作部署,定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校园安全督查。
(2)按时参加督查队的有关会议和各类活动,在学校安全管理中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
(3)深入基层,及时发现和反映基层单位的意见和要求。
(4)向基层单位开展安全宣教,提高各基层单位安全防范意识。
(5)执行学校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第七条校园安全督查队主要工作内容:
(1)单位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2)影响校园正常秩序的行为和现象,包括校园乱设摊位、进校推销、违章交通、未经审批举办的各类活动等。
(3)影响校园施工安全的行为和现象,包括违章搭建、违章施工等。
(4)影响校园消防和用电安全的行为和现象,包括消防设施和管理、违章用电等。
(5)影响房舍安全和产业安全等学校资产安全的行为和现象,包括房屋安全、产业生产安全等。
(6)影响危化物品和实验室安全的行为和现象。
(7)影响特种设备安全的行为和现象。
(8)影响学生社区、食堂等后勤安全的行为和现象。
(9)其他影响安全生产、危及校园安全的行为。
第三章校园安全督查队工作机制
第八条校园安全督查队由党委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牵头协调,保卫处(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
第九条校园安全督查队成员单位下设若干专项工作小组,包括危化实验室安全小组、资产基建能源安全小组、后勤产业学生安全小组、校园综合治理小组,各组设组长一名,具体负责本小组专项工作。
第十条各专项工作小组要制定年度安全督查计划(半年做到全覆盖),定期巡查和专项抽查相结合,每月牵头组织一次专项安全检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和参与,落实安全督查和整治。
第十一条校园安全督查队每月召开一次组长工作会议,就安全检查情况研究落实(必要时可邀请相关部门会商)。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信息汇总整理,创建安全信息平台:__大学安全生产微信平台(__云)和《__大学安全生产信息》(每月一期)。
第十二条学校每季度召开一次校园安全督查领导小组(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会议,各专项工作小组向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督查工作,研究推进。
第十三条对于安全督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按照安全主体责任原则,专项小组可向被检查单位开具《__大学安全隐患整改建议书》,限期整改;责任单位逾期不改的,专项小组协调无效的,由专项小组会同学校安全生产办公室进行约谈,开具《__大学安全隐患整改建议书》,限期整改;对于思想不重视、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安全生产办公室将记录汇总,上报校园安全督查领导小组(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十四条被检查单位有义务积极配合,不得推诿、拖延;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责权隶属,共同协商,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第四章其他
第十五条本办法将根据今后工作实际和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由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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