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表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旨在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高效与精确。这一制度涵盖了仪表的选型、安装、维护、校验、故障处理等多个环节,旨在提升企业的设备管理水平,保障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
1. 仪表选型:根据生产需求和技术参数,选择适合的仪表类型和规格。
2. 安装规范:明确仪表安装的位置、方式和注意事项,保证其准确性和稳定性。
3. 维护保养:规定定期检查和保养的频率、方法,确保仪表的正常运行。
4. 校验标准:设定校验周期和方法,确保仪表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5. 故障处理:制定故障排查流程和应急措施,减少生产中断的风险。
6. 记录管理:记录仪表的使用、校验和维修情况,便于追溯和分析。
7. 培训与考核:对相关人员进行仪表知识培训和技能考核,提升操作水平。
仪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保障:准确的仪表读数能预防生产事故,保护人员安全和设备完整性。
2. 生产效率:良好的仪表性能有助于提高生产效率,减少浪费。
3. 质量控制:精确的测量数据是保证产品质量的关键。
4. 维护成本:规范的管理和维护可以延长仪表寿命,降低更换和维修成本。
5. 法规遵从:符合相关法规和行业标准,避免法律风险。
1. 制定详细的仪表选型指南,考虑工艺条件、环境因素和经济性。
2. 建立标准化的安装操作规程,确保每个步骤都有明确的指导。
3. 设立专门的仪表维护团队,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和保养工作。
4. 建立仪表校验计划,确保每台仪表都在有效期内进行校验。
5. 制定故障响应机制,快速定位问题并采取修复措施。
6. 强化记录管理,使用电子系统跟踪和存储仪表数据,便于分析和审计。
7. 提供持续的员工培训,包括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提升整体技术水平。
仪表管理制度是企业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全方位、多层次的规划和执行。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我们可以实现仪表的高效利用,保障生产活动的稳定和安全。
第1篇 仪表联锁系统管理制度
仪表联锁系统的分类
仪表联锁系统按其重要性以独立的闭环回路分成a、b两类。
a类仪表联锁系统
a)涉及全装置或大范围停车的仪表联锁系统。
b)关键设备和重要工艺系统的仪表联锁系统。
c)关系到人身、设备或产品质量的仪表联锁系统。
b类仪表联锁系统
除a类以外的仪表联锁系统均为b类。
仪表联锁系统的设置和设定值的确定 。
1 仪表联锁系统的设置
在生产过程中仪表联锁系统的设置由仪表车间负责,会同生产车间、生产设备科共同编制各生产装置a、b类仪表联锁系统设置清单,经副总工程师或主管副经理审批后发布实施。
2 仪表联锁系统设定值的确定
仪表联锁系统设定值由仪表车间负责会同有关生产车间制定,生产设备科负责人审批确认。其中设备保护性参数(轴振动、轴位移、轴承温度、润滑油压、密封油压等)的仪表联锁系统须经副总工程师或主管副经理审批确认。所有负责人员都必须执行签字确认程序。
仪表联锁系统的配备
仪表联锁系统中报警及控制回路的配备组成方案由装置仪表维护班提出。a类仪表联锁系统的配备组成方案应由车间、生产设备科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车间共同审定,设备部门负责人确认审批。所有负责人都必须执行签字确认程序。
所有仪表联锁的实施由仪表专业或装置仪表维护班负责,与仪表联锁系统有关的其它专业,要按仪表联锁系统中的要求条件予以保证。
仪表联锁系统的试验和确认
1 在下列情况下必须对仪表联锁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试验。
a)新建装置在单机或联动试车前。
b)单机设备或单元系统检修后。
c)装置大修后。
2 试验内容
a)仪表专业或装置仪表维护班按生产科批准的仪表联锁系统设定值按系统回路开具《仪表联锁报警系统试验记录》
b)仪表专业会同工艺、电气、机修等有关部门共同检查确认仪表联锁系统对电源、气源、工艺环境外部条件的要求是否符合规定。
仪表联锁系统的投运由生产车间生产主任负责。通知该装置仪表维护班长,仪表维护班长指定专人将该系统回路再次检查确认无误后,由仪表维护班长向生产车间生产主任报告系统准备完毕。仪表联锁系统的投运由生产车间工艺操作人员按操作程序执行。
仪表联锁系统的解除
1 仪表联锁系统的解除分为永久性解除和暂时性解除。
2 由于生产原因生产车间要求仪表联锁永久性解除,应由生产车间生产主任负责提出。解除前按系统回路开具《仪表联锁系统解除(恢复)申请书》,在解除性质一栏填写永久字样,同时附详细的永久性解除联锁的技术报告,上报生产设备科,由生产设备科组织相关部门会签后,由副总工程师或主管副经理批准,并交仪表专业或装置仪表维护班组织实施,所有的永久性解除资料分别由仪表专业、生产车间和资料室存档。
3 由于生产原因要求暂时解除仪表联锁系统应由生产车间生产主任负责提出。在解除前按系统回路开具《仪表联锁系统解除(恢复)申请书》交该装置仪表维护班班长确认。如该联锁系统回路无需实施仪表接线摘除或短接操作,仪表维护班长签注意见后交由生产工艺操作人员执行。如该联锁系统回路解除需要实施仪表接线摘除或短接操作,仪表维护班长负责制定出具体作业步骤写在《仪表联锁系统解除(恢复)申请书》上并指定专人执行操作,作业完毕报告生产车间生产主任或运行值班长。所有指挥、操作人员都必须执行签字确认程序。a类仪表联锁系统的解除必须经副总工程师或主管副经理批准。
4 由于仪表方面原因要求暂时解除仪表联锁系统或某一联锁参数时,由该装置仪表维护班班长负责提出。在解除前按系统回路开具《仪表联锁系统解除(恢复)申请书》经生产车间生产主任或运行值班长审批同意,岗位操作人员确认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将该联锁系统回路解除。操作时要由专人负责实行一人工作、一人监护制,作业完毕报告岗位操作人员。如系统处理完毕需将该联锁系统重新投运,应由运行值班长或生产主任确认批准后,由岗位操作人员将该系统联锁重新投运。所有指挥、操作、作业人员都必须执行签字确认程序。
a类仪表联锁系统解除必须经副总工程师或主管副经理批准。
自启动仪表联锁系统的定期试验
备用设备及辅助油泵等的自启动仪表联锁系统,凡工艺条件许可的应每月检查试验一次。定期检查试验由生产车间工段长负责,试验前按系统回路开具《仪表联锁报警系统试验记录》,仪表、电气维护班长参加共同进行自启动联锁试验。试验结束后,所有指挥、试验人员都必须执行签字确认程序。
仪表联锁系统的修改
1 仪表联锁系统设定值的修改
仪表联锁系统设定值的修改由生产车间生产主任负责提出,按系统回路填写《仪表联锁系统设定值修改任务书》,经生产设备科负责人审批后交仪表车间负责组织实施。仪表维护班长指定专人将该仪表联锁系统解除,然后实行一人工作、一人监护进行仪表调整操作,作业完毕报告工艺操作人员。操作人员经生产主任批准后将该仪表联锁系统重新投运。所有组织、操作、调整人员都必须执行签字确认程序。
a类仪表联锁系统设定值的修改必须经副总工程师或主管副经理批准。
2 仪表联锁系统配备的修改
仪表联锁系统配备组成的修改由仪表专业主管,主任负责,按系统回路提出仪表联锁系统配备组成修改方案,经生产设备科负责人审批后交该装置仪表车间班长负责组织实施。所有组织、审批、实施人员都必须执行签字确认程序。
a类仪表联锁系统配备组成的修改必须经副总工程师或主管副经理批准。
仪表联锁系统配备组成的要求
1 仪表联锁系统必须具有鉴别第一事故的能力。
2 仪表联锁系统电源开关的断/合位置,旁路开关的投用/解除位置应有明显的标志。
3 并列运行的设备或备用设备,与运行设备或同类关键设备的仪表联锁系统不允许合用一个分电源保险。
4 室外安装的一次发讯仪表、开关型仪表及电磁阀等有防雨、防水、防溅、防冻措施,行程开关、位置接点等应有防锈措施,保证接触良好。
5 仪表联锁系统用的一次发讯仪表、继电器、逻辑块、cpu、各种插卡及电磁阀等,每一种类与每一规格有一定的备用量。
仪表联锁系统的检修及试验确认内容
仪表联锁系统中的所有一次测量及发讯仪表(包括变送器、流量开关、电接点压力表、热电偶、温度开关、报警单元、热电阻、轴位移及轴振动仪表等)都必须检定校准合格,检定校准记录应有检验人和审核人两人签字。
仪表联锁中的行程开关、阀位及位置开关应有防锈润滑,保证接触良好。
仪表联锁系统的切断阀、放空阀必须经过校验,其泄漏量及全行程时间必须在规定数值范围内。
仪表联锁系统的电源保险大修时必须更换新品。
在开车前要对所有仪表联锁系统按回路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试验,必须做到:
a)仪表联锁系统回路逻辑关系正确无误。
b)关联的执行机构如电磁阀、切断阀、放空阀、风门挡板等动作正确、迅速、可靠。
c)各功能按钮及开关动作正确,标志明显。
d)所有指示灯、指示框、光字牌、dcs或plc中crt上的显示状态、动作正确,颜色符合规范要求。
仪表联锁系统档案及资料管理
仪表专业或装置仪表维护班负责仪表联锁档案及资料的管理。应备有所负责的各生产装置仪表系统回路系统图,a类及b类仪表联锁系统清单,自启动仪表联锁系统清单,仪表联锁系统设定值一览表。
仪表车间应备有a类及b类仪表联锁系统清单。
修改后的仪表联锁系统图纸、资料及文件应及时由仪表专业或装置仪表维护班整理归档。
装置仪表维护班应有所附的生产装置的仪表联锁系统回路系统图;a类及b类仪表联锁系统清单;自启动仪表联锁系统清单;仪表联锁设定值一览表;修改后的仪表联锁系统的图纸、资料及有关规定。
第2篇 安全装备和仪器、仪表专职保管维护管理制度
1、仪器仪表的领用与建帐。班组根据生产工艺文件的规定制定新产品工艺方案、设备和仪器改造方案,确定尚不齐全或应该添置的项目。然后通过车间仪表员报请主管部门批准或领用仪器仪表计划。到货后,办理领用手续,建立帐卡,验收仪器仪表。班组验收仪器仪表一般是配合仪表员进行,内容有:外观检查,即检查外壳包装是否损坏;成套性检查,即根据装箱单、说明书清点主机、辅机、附件和专用工具、随机图纸、技术资料、说明书和外设接线等;性能检验,即按说明书上规定的技术指标进行逐项检查。大型、精密、稀有仪还应填写验收报告,同时将图纸、技术资料交上级主管部门存档,班组一般只保存说明书(或其复印件)。
2、遵守周期检查制度。为了保证仪器仪表功能的准确性、一致性、可靠性,班组必须按照主管部门有关周期检定制度的规定,按时、按量把仪器仪表送交检验、检定,搞好计量仪器的传递工作,并保存好检定卡片或表格、记录。
3、搞好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工作。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的主要内容是防尘、防潮、反腐、防老化工作。要每天用干布擦拭外壳,停用时应用布罩遮盖。部分仪器还有避光的要求,对于仪器仪表中的灰尘要请有关人员定期清除。
4、做好精密仪器仪表的管理工作。精密、贵重、稀有仪器仪表应该从使用、保管、维护、检查等几个方面切实做好工作。对这类设备要严格实行四定、五不的管理维护制度。
(1)、四定是指:定使用地点,定使用人员,定检修人员,定专用管理制度。
(2)、五不是指:开机不离人,精机不粗用,不带病工作,不违及操作规程,不在仪器上堆放其它仪器及物品。
5、做好管理工作。
(1)、搞好仪器附件的管理。附件的遗失是仪器使用过程中容易发生的现象,而附件的遗失或损坏,往往使精密、贵重的仪器不能继续使用,严重影响生产或科研。因此要切实加强管
理。管理的方法是附件随仪器一起建帐,规定固定存放地点,建立借用制度,规定仪器和附件换人使用时的交接手续。
(2)、做好仪器技术资料保管工作。仪器的说明书、操作规程和其他交人班组保存的技
术资料应和班组工艺文件一起保管,班组长换人,应清理移交。这些资料只能借阅,不能交私人保管。
(3)、仪器仪表的遗失处理。对于个人保管的仪器仪表,不管主客观原因发生的遗失情况都应认真进行处理,并立即上报主管部门,针对不同情节,采取行政处分加经济赔偿的方法。各单位都应建立仪器遗失赔偿制度。
(4)、仪器仪表事故的处理,参照设备事故处理的方法。
(5)、仪器仪表的报废和利用。仪器仪表确因使用年限长久,性能低劣、事故造成严重损坏等而无法修复,或因科技发展而失其价值,班组可通过车间向主管部门提出报废申请。主管部门经有关机构技术鉴定、审查同意后,填写报废申请单,报领导审批,正式报废。报废后的仪器由主管部门统一处理。
第3篇 仪表检修管理制度
1 仪表检修分为大、中、小修三种。
a.大修:对仪表主要零部件进行拆卸、清洗、更换或修理损坏零部件,对仪表进行出厂检验项目的检定。
b.中修:对仪表主要零部件进行拆卸、清洗、更换或局部修理,对仪表主要技术性能进行检定。
c.小修:对仪表进行一般的清洗、调校及一般的故障处理。
2 仪表的大中修一般由仪表维修单位承担,小修由装置维护人员进行。
3 公司控制的仪表检修项目要在装置检修前一个月做到图纸、备品、配件、材料、机具、人员及安全措施等落实。
4 追加项目必须提出追加计划,报生产运行处审查批准后,安排施工。
5 重要检修项目(如联锁系统、dcs点检等)应由设备科组织相关人员共同验收,一般项目由车间或装置仪表维护班验收。
6 仪表检修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7 仪表检修期间必须注意安全,执行各项安全规程和措施,实施hse管理,做到文明检修。
8 仪表检修验收,应具备检验记录,试压记录等。
9 大检修结束后,按要求做好检修总结,并按要求上报相关部门。
10 仪表及系统检修,必须按照检修规程要求全面检修。
第4篇 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加强仪器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以下简称“仪表设备”)管理工作,提高仪表设备管理水平,保障仪表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1.2 仪表设备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对仪表设备从规划、设计、制造、选型、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管理,使仪表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1.3 本制度所称仪表设备是指在我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类检测仪表、自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分析仪器仪表、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及其辅助单元等。
2、 管理机构与职责范围
2.1 仪表设备由公用配套负责归口管理。公用配套应设相应岗位和专职技术人员。公用配套在主管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仪表设备的管理。
2.2 公用配套仪表设备管理职责:
2.2.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仪表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贯彻执行公司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程和规定。
2.2.2组织制定和修订公司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
2.2.3检查执行仪表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的情况。
2.2.4参与新建装置、更新或技措等重点项目中仪表设备的规划、设计选型等前期管理工作。
2.2.5负责审批公用配套上报的仪表设备零购、更新计划,汇总到设备采购,负责审批仪表车间 上报的仪表设备报废、仪表检修计划。
2.2.6负责审查或制定公司仪表设备及其系统的技改技措项目计划。
2.2.7负责公司仪表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2.2.8负责审核公司重要仪表设备的检修项目及方案,参与重要仪表项目验收工作。
2.2.9负责组织仪表设备新产品、新技术的交流及管理经验交流。
2.2.10参加公司仪表设备的重大事故调查与分析。及时上报仪表设备事故分析报告,及时上报仪表设备事故分析报告。
2.2.11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仪表设备台帐及档案。
3、仪表设备的前期管理
3.1 仪表设备的前期管理是全过程管理中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竣工、投运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综合管理的重要内容,为使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率最高,必须重视前期管理工作。
3.2 仪表设备规划主要依据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方向、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的需要、仪表设备发展动态等因素。仪表车间负责制定本企业仪表设备规划。
3.3 公用配套应参与新建、改扩建等项目中仪表设备的设计审查,对设计选型的可靠性、维修性、适用性、经济性、先进性、安全性提出要求,坚持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
3.4 仪表设备购置要坚持质量第一、性能价格比高和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的原则,严格进厂质量验收,进口设备应有必备的维修配件。
3.5 在新建、改扩建工程中负责仪表设备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具有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的能力,具有健全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仪表设备施工必须按设计要求及《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h 3521-1999)进行。
3.6 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或负责仪表设备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调试、竣工资料移交等方面的工作。施工单位在移交时,竣工验收必须按设计要求及《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093-2002)、《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h 3521-1999)进行,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交接。要做到竣工资料齐全,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应包括:
(一)工程竣工图包括(装置整套仪表自控设计图纸及竣工图);
(二)设计修改文件和材料代用文件
(三)隐患工程资料和记录;
(六)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四)仪表安装及质量检查记录;
(五)电缆绝缘测试记录;
(七)仪表风和导压管等扫线、试压、试漏记录
(八)仪表设备和材料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九)仪表校验和试验记录;
(十)回路试验和系统试验记录;
(十一)仪表设备交接清单;
(十二)报警、联锁系统调试记录;
(十三)智能仪表、dcs、sis、plc组态记录工作单;
(十四)未完工程项目明细表等。
3.7 仪表设备投用前,运行维护单位应根据设备的特点编制相关规程,开展技术培训、事故预案演练等工作。
4、 仪表设备分类
4.1 仪表设备按以下类别进行分类:
(一)过程控制系统;
(二)检测仪表;
(三)控制仪表;
(四)联锁回路仪表;
(五)在线分析仪表;
(六)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
(七)特殊仪表;
(八)其它仪表。
5、 常规仪表管理
5.1 常规仪表是指一般情况下通用的检测仪器仪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辅助单元及其附件、化验分析仪器仪表等。
5.2 常规仪表选型应考虑以下原则
(一)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仪表选型应综合考虑其安全可靠性、技术先进性、经济性。
(二)选用的仪表应是经过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取得制造许可证的合格产品。优先选用经gb/t 19000或iso 9000标准认证的产品或符合国际标准的产品。在工程设计中不得采用未经工业鉴定的试制仪表。
(三)仪表选型应考虑企业的现状和发展规划,主流机种力求统一。
(四)仪表选型应有利于全厂或区域性的集中控制和集中管理,有利于系统集成、信息集成、功能集成,提高企业生产管理水平。
(五)对于新建或改造装置的常规仪表配置、选型应遵循《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sh 3005-1999)之规定,各企业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或组织对设计资料进行审查。
5.3 防爆型仪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危险场所使用的仪表必须符合防爆类型及等级要求。防爆型仪表的明显部位应有清晰的防爆标志。危险场所仪表的安装,配线必须符合防爆类型及等级的技术要求。
防爆型仪表检修时不准更改零部件的结构,材质。
在危险场所对原有的防爆型仪表进行更新、改造时,必须审定仪表的防爆性能,不得随意降低防爆等级。
在危险场所新增仪表测控回路及其他回路,其防爆等级不得低于区域内其它仪表防爆等级。
5.4 放射性仪表现场要有明显的警示标记,安置使用应符合国家规范。
5.5 常规仪表的使用、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检修要求。
(一)检维部应建立和健全常规仪表运行、维护、校验、检修等各种规程和管理制度。
(二)仪表设备的操作及维护保养人员应经过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三)特殊仪表的维护人员应接受专门培训,才能进行仪表的维护调校工作;放射性仪表应指定专职维护人员,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四)严格执行仪表设备的定期检查、强制保养制度,搞好计划检修工作。备用仪表应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五)仪表运行时如发现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六)各种标准仪器应按有关计量法规要求进行周检,严禁使用超期未检或检定不合格的标准仪器。
(七)当对参加联锁的常规仪表进行维护检修时,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第七章的要求进行。
(八)常规仪表的检修一般随装置停工检修进行,在检修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修计划,准备必要的备品备件、检修材料、工具和标准仪器,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检修网络图。需要外委的检修项目应办理外委审批手续。
(九)仪表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1~07008-2004)要求进行;在每个检修周期内,应对每台仪表进行检查校验。
(十)仪表单机校验后应进行回路联校,参加联锁的仪表还应进行联锁回路确认。
5.6 压力表
压力表的校验和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有关规定。压力表安装前应进行校验,在刻度盘上应划出指示最高或最低压力的红线,压力表校验后应加铅封。压力表应根据工作压力选用。压力表表盘刻度极限值不应小于工作压力的1.5倍。
6、 控制系统管理
6.1控制系统主要包括集散控制系统(dcs)、安全仪表系统(sis)、可编程控制器(plc)、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ipc)以及在先进过程控制(apc)和优化过程控制(opc)系统中使用的上位计算机等。
6.2 公用配套参与公司控制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验收等阶段的全过程管理。
6.3 新建或改造装置控制系统的规划和选型或在原有控制系统进行开发升级改造,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对设计资料进行审查。控制系统的配置、选型,既要保证满足装置生产控制的要求,又要具有较高的技术先进性。
6.4 对已投入使用的控制系统,如果生产工艺要求改变控制方案,或增加仪表回路,应由工艺提出,生产技术科负责审核,由仪表车间负责安排仪表人员实施,并做好相关记录。
6.5 对控制系统机房的管理,达到以下要求:
(一)机房必须定专人管理。
(二)机房环境必须满足控制系统设计规定的要求。
(三)机房内严禁带入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不得在机房内堆放杂物,机柜上禁放任何物品。
(四)机房内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五)机房电缆通道要有防鼠设施,以防鼠害。
6.6 控制系统的备件管理,达到以下要求:
(一)备品配件要有专门的帐卡,要随时掌握备件配件的储备情况,保持一定数量的备品配件储备,以保证控制系统的稳定运行。
(二)保管储存控制系统备品配件的环境,必须符合要求的保管条件。
(三)在装置停工检修期间,要对备件进行通电试验,确保其处于备用状态。
6.7 为防止病毒感染,严禁在控制系统上使用无关的软件,也不得进行与控制系统软件组态无关的作业。做备份用的移动硬盘、光盘等不准另作他用,也不准在其他计算机上使用。控制系统与信息管理系统间应采取隔离措施,以防范外来计算机病毒侵害控制系统。
6.8 控制系统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检修管理。
(一)每日应定时检查主机、外围设备硬件的完好和运行状况。保证环境条件满足控制系统正常运行要求;供电及接地系统符合标准;按规定周期做好设备的清洁工作。
(二)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必须有双备份,并妥善保管;控制系统的密码或键锁开关的钥匙要由专人保管,并严格执行规定范围内的操作内容;系统软件和主要应用软件修改应经仪表车间、公司主管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软件备份要注明软件名称、修改日期、修改人,并将有关修改设计资料存档。
(三)系统运行时如发现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四)控制系统的检测原则上随装置停工大修同步进行。大修时要对系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工作;要进行系统的调试、诊断、维护和系统联校工作,并对联锁系统进行确认;大修期间还要对系统外围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控制系统的检修应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8-2004)要求进行。
(五)加强控制系统故障管理,制定控制系统故障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处理突发故障的能力。
(六)在对系统进行维修操作前,必须做好技术准备工作,杜绝盲目操作。
(七)在检修前必须检查并记录其属性设置、跳线或开关的位置;拔下的卡件必须立即放到防静电塑料袋中,不得随意摆放。
6.9 公用配套必须建立系统硬件设备档案、软件档案,建立必要的台帐,建立《操作日志》和《维修记录》,必须建立健全网络结构示意图,硬件配件清单和i/o分配表。
7、 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
7.1 联锁分为工艺联锁和设备联锁,根据其重要性,分成a、b两类。其中关键、重要的工艺系统联锁和可能涉及发生人身伤害、设备损坏或产品重大质量事故的联锁划为a类联锁。
7.2 公用配套根据上述定义将所管装置内的联锁进行分类,汇编整理为联锁分类一览表,报公司生产技术科进行审核后,上报到公司;经公司主管总工程师批准后下发执行。
7.3 联锁需要变更(包括设定值、联锁程序、原理等的变更)、解除、恢复、取消时,应事先由车间提出申请,由车间办理审批单,生产技术科审核。在审批单上应写明原因、实施方案及采取的防范措施,有公用配套负责实施。
7.4 a类联锁保护系统解除由工艺设备提出,副主任以上人员签字同意,公司生产科或设备科负责人批准。对涉及装置和大型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联锁的解除,生产科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公司主管总工程师审批。
7.5 在获准同意对联锁保护系统进行变更、解除、恢复、取消后,实施前必须到安全科办理联锁工作票,票上详细注明作业依据、作业执行人及作业监护人、作业内容和作业时间等。
7.6 为杜绝误操作,必须采用双人操作的方式,一人操作、一人现场监护。操作前应细检查核对联锁状况,在操作过程中应与工艺操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和监护人必须在联锁工作票上详细记录作业内容并签字确认。
7.7条 联锁的解除期限最长为6个月。超过6个月仍不能投用的联锁必须重新办理审批单。具备投用条件的联锁,应及时办理恢复投用手续,及时恢复投用。
7.8 新装置投料试车前或设备检修后投运之前,应对所有的联锁回路进行全面的检查确认、对联锁保护系统进行联校。新装置的联锁检查试验由仪表车间组织相关单位在开车前完成,并按试验结果填写联锁试验单,由参加联锁检查的人员签字后作为资料存档。装置修理后联锁试验由仪表车间组织电、仪专业人员会同工艺人员一同进行试验,按试验结果填写试验单,参加联锁试验的人员要在联锁试验单上签字。联锁试验单一式三份,设备科、生产科、安全科各保存一份。
7.9 重要联锁保护系统必须有明显标识。
7.10 新增联锁保护系统必须做到图纸、资料齐全。
7.11 联锁保护系统的紧急停车按钮,均应设有可靠的护罩。
7.12 联锁系统的盘前开关、按钮由操作人员负责操作,盘后开关、按钮由仪表人员负责操作。仪表人员在处理联锁系统时,如果需要操作盘前开关、按钮等,必须事先和工艺负责人联系,获准后由操作人员进行操作。作业完成后,必须及时通知操作人员,由操作人员确认工艺状况,将开关、按钮等复位。
7.13 联锁保护系统所用器件(包括一次检测元件和执行元件)、运算单元等应按各自规定的校验标定周期进行校验和标定,通常可借装置停车大检修进行检修、校验、标定。新更换的元件、仪表和设备必须经过检验和标定合格后方可装入系统。
7.14 联锁保护系统仪表的维护和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7-2004)要求进行。
7.15 联锁保护系统应具有足够的备品备件,其种类和数量根据储备标准和备品配件管理规定贮备。
8、 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管理
8.1 凡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装置及贮运设施,如有可燃、有毒气体意外泄漏可能的,无论是引进项目还是国内配套项目,必须按照“三同时”原则配备可燃、毒性气体检测报警仪。
8.2 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配置、选型应严格执行《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 50493-2009)的规定。报警仪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可燃气体报警器的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应符合国家法定要求,并取得国家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国家指定防爆检验部门发放的防爆合格证。
(二)技术先进、质量稳定、反应灵敏、便于维修、保证备品备件的供应。
第5篇 仪表强制保养管理制度
1 现场仪表卫生全面清扫,空气过滤器减压装置,排污、排气,气源标准核对,计算机通过crt画面检查主要记录状态,检查系统报警和硬件运行情况。
2 控制站卫生全面清扫,检查计算机风扇是否震动、噪音,电机温度是否正常。
3 各大型ups进行技术数据确认,并确认计算机电源电压,硬件运行情况是否正常。
4 各系统灯光试验,报警检查(通过试验按钮检查),检查自控系统运行情况,调节阀运行情况及阀杆法兰,各接口处有无泄漏并处理。计算机硬件运行情况检查。
5 几项具体工作:
液水表,易堵气表及其它易堵仪表排污。
现场做到全面检查确认仪表运行状态,故障收尾。
计算机确认运行状态,确定电源电压、硬件运行是否正常。
非计量表随校表计划和实际情况查零。
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机柜过滤网清洗。
其它联锁随机检修,停车中试验检查。
第6篇 cng加气站计量仪表周期检定管理制度
一、为了保证使用中的计量仪表值的统一、准确,计量标准器必须按检定周期送上级有关计量部门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超期末检验的计量标准器具,不得使用。
二、加气站内压缩机房、充装台上用于生产和计量的各类压力表,由计量检定员检定、调试、修理,根据各类仪表的检定规程,结合本站实际情况,制定检定周期,检定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国家检定规程所规定的时间,在用仪表周期受检率应达100%,检定不合格或超期的仪表不得使用。
三、本站计量员不能检定的计量器具,由本站申请市技术监督局按检定周期安排就近送检。
第7篇 通风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㈠管理职责
1、集团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全公司范围内所有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的管理。
2、集团公司通风部负责全公司范围内通风安全仪器仪表业务管理工作,并制定公司年度通风仪器仪表计量检定工作计划。
3、集团公司通风安全仪表计量检验站(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通风仪检站)负责公司所属各矿通风仪器仪表的检定、报废、仪器配件供应等工作。
4、矿总工程师负责本矿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管理工作。
5、矿通风科负责本矿通风仪器仪表管理(包括自救器)及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
6、矿通风仪修室负责本矿通风仪器仪表定期调校(校正)、性能测试及日常维护,并配合集团公司通风仪检站做好本单位通风仪器仪表周期检定工作。
㈡工作场所及人员配备
1、工作场所
⑴集团公司通风仪检站设光干涉甲烷测定器、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矿用风速表、粉尘采样器等仪器检定室和粉尘分散度及游离二氧化硅粉尘样品分析室,各工作室必须按计量检定规程要求配齐所需检定装置及配套设施,能够满足仪器检定、粉尘分析需要。
⑵矿通风仪修室必须设仪器发放室、调校室、维修室及库房等专门场所。
⑶发放室要设发放架,做到仪器分类上架、标识齐全、摆放整齐。
⑷仪器调校、维修室应设工作台,配齐调校、测试装置及附属设备,室内设施齐全,卫生整洁,能够满足光干涉甲烷测定器、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co检测报警仪、发爆器等仪器调校、性能测试需要。
⑸库房内配件要分类存放,做到帐、物一致。
2、人员配备
⑴集团公司通风仪检站应按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配齐计量检定员、仪器维修等专业人员。
⑵矿通风仪修室应配齐通风仪器仪表的发放、调校维修人员。光干涉甲烷测定器、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发爆器等仪器应有专门调校维修人员。
⑶集团公司通风仪检站及各矿通风仪器调校、维修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经过相关计量检定知识培训,取得考核合格证书者,方可上岗。
⑷矿仪修室人员按以下标准配备
①仪器发放人员:按每班一人配备。
②仪器调校维修人员: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调校维修人员按仪器在册数量每100台配1人配备;其它仪器(包括光干涉甲烷测定器、发爆器)调校维修人员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按2-3名配备。
㈢矿通风安全仪器配备标准
1、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按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流动电钳工、安全监测工等在册总人数的1.2倍配备。
2、光干涉甲烷测定器:量程为0-10%的按瓦检员和通风干部在册人数的1.2倍配备;量程为0-100%的按每矿5-10台配备,具体由各矿总工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3、发爆器:按放炮员在册人数的1.2倍配备。
4、风表:按5套(高、中、低)配备。
5、粉尘采样器:按不少于5台配备。
6、光干涉甲烷测定器校正装置、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调校装置、瓦斯传感器调校装置、co报警仪及co传感器调校装置、发爆器性能测试仪:各1套。
7、雷管导通测试仪:按不少于2台配备。
8、便携式氧气检测仪:按不少于5台配备。
9、co检测报警仪:按瓦检员在册数量进行配备。
10、干湿温度计:2台。
11、气压计:2台。
12、测尘分析天平:1台。
13、自救器:按井下在册人员数量的1.2倍配备。
㈣仪器的使用管理
1、要制定本矿通风仪器仪表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规范管理。
2、矿通风仪器仪表(雷管导通测试仪除外)要由仪器发放室统一管理,使用人凭证件领用,下班时必须交回仪器发放室。
3、通风仪器仪表的检定装置、调校(校正)装置必须按规定周期经上级计量检定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通风仪器仪表必须及时维修,按规定检定、调校(校正)。做到发放、使用的仪器仪表100%完好,仪器待修率不超过10%,检定率、调校率为100%,仪器的备用量不低于20%。
5、仪器的收发必须设专人。负责催化燃烧式甲烷报警仪等仪器的充放电、清理当班交回仪器上的煤尘及仪器的完好检查,发现不合格或损坏的仪器必须及时下架,并做好记录,通知修理人员。不符合要求的禁止发放使用,否则,将追究使用、发放人员的责任。
6、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co检测报警仪不得使用锂电池。
7、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对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co检测报警仪进行充放电,并认真填写记录,确保仪器的正常使用寿命。
8、禁止连班使用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仪器。
9、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流动电钳工、安全监测工下井必须携带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未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的采煤机、掘进机必须设置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10、严禁在一个采煤工作面使用2台及以上发爆器同时起爆。
11、人为损坏或丢失仪器必须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照价赔偿。
12、矿通风仪修室每月要对本单位通风仪器仪表数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统计,并认真填写仪器仪表管理台帐、更新仪器仪表管理牌板。
㈤仪器仪表的检定、调校
1、集团公司通风仪检站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计量标准及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要求认真开展通风仪器仪表计量检定及粉尘分析工作。
2、矿通风仪修室要参照计量检定规程要求做好本单位仪器仪表的定期调校、校正,无计量检定规程的,要严格按仪器使用说明书进行调校或校正。
3、矿井所有在册及新投入的通风仪器仪表必须按规定进行强制检定,未进行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4、co检测报警仪、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经过更换黑白元件或电池等大修后,要及时送集团公司通风仪检站重新进行检定,确认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5、光干涉甲烷测定器经过开盖修理后,应及时进行性能校正方可使用;大修后的仪器要及时送通风仪检站重新进行检定,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6、风速表、粉尘采样器、测尘天平及各种调校、检定装置必须由检定单位进行修理、维护,各矿仪修人员不得擅自开盖修理。
7、发爆器经过元件更换、修理或换电池等工作后,要及时进行防爆性能测试,测试合格后方可发放使用,不符合规定的严禁发放、使用。
8、仪器检定周期规定:
⑴光干涉甲烷测定器:每年1次。
⑵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及瓦斯传感器:每年一次。
⑶风速表及风速传感器:每半年一次。
⑷粉尘采样器:每年一次。
⑸便携式co检测报警仪及co传感器:每年校准一次。
⑹粉尘游离二氧化硅及粉尘分散度分析:每半年一次。
⑺分析天平:每半年一次。
⑻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及瓦斯传感器检定(调校)装置、光干涉甲烷测定器检定(校正)装置、co检测报警仪校准装置:每两年一次。
9、仪器调校、性能测试周期规定:
⑴光干涉甲烷测定器:每季度一次。
⑵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及瓦斯传感器调校:每七天一次。
⑶自救器称重及气密性检查:每月一次。
⑷发爆器性能测试:每月一次。
⑸便携式co检测报警仪调校:每半月一次。
⑹co传感器调校:每月一次。
⑺其它仪器或传感器:以说明书提供的周期为准。
㈥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的选购及配件管理
1、集团公司通风部负责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的选型,物资供应分公司依据通风部提供的厂家、数量,严格遵循“质量可靠、货比三家”的原则进行选购,各单位不得自行购置,特殊情况须征得通风部、物资供应分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代行采购。
2、新购置仪器仪表到货后,物资供应分公司应及时会同通风部门共同开箱验收,发现与订货品种不符、性能指标不符合要求或与装箱单不一致时,应立即与供货单位联系解决。
3、集团公司通风仪检站负责对新购置的属国家强制检定的通风仪器仪表进行逐台(件)检定,合格的贴检定合格标签,不合格、质量差的立即通知物资供应分公司予以退货。只有经检定合格的通风仪器仪表方可下发各矿。一旦产品规格、质量出现问题而投入使用,必须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集团公司通风仪检站负责通风安全仪器仪表配件供应,特殊情况必须经通风部批准。
5、集团公司通风仪检站、各矿仪修室要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配件,负责填写配件管理台帐、配件余额表等,做到帐、物相符。
㈦仪器的报废
1、集团公司通风仪检站负责通风仪表仪器报废管理,并按仪器报废程序、报废标准进行执行。
2、通风仪检站接到使用单位递交的仪器报废申请后,按照仪器检定标准,对符合报废条件的下发仪器报废通知单,统一回收处理,各矿不得擅自报废。
3、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报废更新:
⑴老化、技术落后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仪器设备;
⑵通过修理,虽能恢复精度和性能,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仪器原价的80%以上,不如更新经济的;
⑶严重失爆或损坏严重,不能修复的;
⑷上级部门规定强制淘汰的。
4、通风仪器仪表的使用年限规定:光干涉甲烷测定器不低于6年;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co检测报警仪及各种传感器不低于2年;发爆器、风表、粉尘采样器不低于3年;自救器不超过3年。
㈧仪器档案资料管理
1、集团公司通风仪检站要建立完善各矿通风安全仪器仪表计量检定档案,按计量检定规程要求妥善保存各种检定原始记录、台帐。
2、矿要建立完善通风仪器仪表日常管理所需的各种台帐、记录等基础资料,且保存期不得低于2年。
3、矿要建立以下16种通风仪器仪表台帐、记录及牌板:
通风仪器仪表管理台帐、通风仪器仪表检定台帐、通风仪器仪表档案、通风仪器仪表发放记录、催化燃烧式甲烷及co检测报警仪调校记录、催化燃烧式甲烷及co检测报警仪充放电记录、催化燃烧式甲烷及co检测报警仪维修记录、光干涉甲烷测定器校正记录、光干涉甲烷测定器维修记录、发爆器性能测试记录、发爆器维修记录、通风仪器配件管理台帐、通风仪器仪表管理牌板等。
第8篇 电气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仪器、仪表的管理,保障电器试验及生产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1、借用仪器、仪表必须经主管干部签字批准,方可借用,不经主管队长批准,任何人不得借出。
2、在特殊情况下,如生产急需,主管干部不在,可经监区或分监区领导批准方可借出。
3、使用者必须按仪器、仪表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去使用,严禁违章使用。
4、仪器、仪表用完后,必须立即归还,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归还时间。
5、管理人员要做到认真负责,切实执行有关规定,认真填写仪器、仪表使用登记簿。
6、对各种仪器、仪表要勤检查、勤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干部汇报,及时处理。
7、本组人员,使用仪器、仪表管理员也要填入仪器、仪表使用登记簿,非工作需要不得随意乱动。
以上各条希望有关人员认真执行,对不负责任或有意损坏仪器、仪表者追究其责任。
第9篇 仪表与其它专业的业务划分管理制度
1 工业仪表、dcs归属车间或仪表维护班管理,ups、plc、esd、工业pc机按照设备附属管理。
2 与装置车间的业务分工
2.1 仪表与生产装置共用的伴热线由生产装置车间负责,仪表专用伴热线由仪表维护班负责。
2.2 直读式仪表中的压力表、水银温度计、温包式温度计、双金属温度计、玻璃板(管)液面计、磁翻板液面计、不带远传的转子流量计及自力式调节阀等由生产装置车间负责管理。
2.3 仪表操作室的仪表、盘后和dcs机房卫生归仪表维护班负责,仪表盘面及操作室的卫生由生产装置车间负责。
3 与电气专业的业务分工
3.1 进入仪表电源箱端子后,所有仪表用的电源归仪表维护班管理;进出仪表控制室的信号线以端子排为界,电气侧的由电气班管理,仪表侧的由仪表班管理;电源箱、端子柜及端子排由仪表维护班管理。
3.2 电气配电间——装置现场中的检测、控制仪表及附件由电气专业负责(包括继电器、电磁阀、计时器和限时器等);仪表控制室——装置现场中的检测、控制仪表及附件由装置仪表维护班负责。
3.3 可燃气体报警器维护由装置仪表维护班负责;烟雾报警器、火灾报警器及其它消防报警设施由仪表班管理。
4 与机械专业的业务分工
4.1 气缸阀、滑阀、蝶阀、隔膜阀等控制信号部分由装置仪表维护班负责,其它部分由仪表维修单位负责。
4.2 工艺设备和管线上的仪表管嘴、一次阀、阀前引压管的安装和焊接由机械专业负责。
4.3 仪表调节阀两端法兰的密封及阀体归装置仪表维护班负责,外法兰焊口及其以外部分由机械专业负责。
4.4 检修的孔板、调节阀委托仪表维修单位或生产调节阀厂家负责拆装更换。高压管线上的孔板全部由仪表维修单位或机械专业拆装更换。
第10篇 “一通三防”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1、通风科负责对“一通三防”仪器仪表必须集中管理、统一编号、统一发放。通风调度设专人负责仪器仪表的发放、保管、日常维修和调校。
2、凡按规定使用“一通三防”仪器仪表的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量作出计划报通风科进行配备。当使用数量和人员有变化时,使用单位要及时通知通风科 ,以进行仪器仪表的调整。
3、“一通三防”仪器仪表的领用要有专用牌,建立领发台帐,做到帐、牌、物和人相一致。
4、使用者必须爱护仪器仪表,不得随意拆卸、摔碰所领用的仪器仪表,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使用。上井后立即交回通风调度。
5、在仪器仪表发放时要轻拿轻放,不得乱扔乱放,要注意保护仪器仪表;仪器仪表的发放人员在发放和收交时,必须认真检查仪器仪表的完好性,发现仪器仪表不符合要求或损坏时,要及时更换和维修。
6、“一通三防”仪器仪表必须按规定进行调校和维修:
7、对于便携式瓦检仪,每隔七天分别用0.5%、1%、1.5%(2%)、3%瓦斯浓度的标准气样校验仪器示值;每年进行一次检定。
8、对于光学瓦检仪,每天对仪器的电路、气路、药品和外观在下井前进行一次检查,每七天换一次药品,每半月换一次电池,每年校正一次。
9、对于风表、测尘仪,每年校正一次。
10、其他仪器仪表也必须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维护和校正。
11、凡送公司测试中心检验、校正和维修的仪器仪表,测试中心必须在接受后一个月内完成检验、校正和维修工作,并随同质量反馈卡交回。
12、对重大环境因素“废电池废弃”的管理统一执行矿“交旧领新”制度。
13、对于不符合规定的仪器仪表不得入井使用。使用中的仪器仪表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向通风调度汇报并进行更换,影响安全生产的要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14、“一通三防”仪器仪表管理的各种记录、台帐要齐全,填写要及时。
15、其它计量仪器按计量器具管理规定进行校正。
第11篇 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加强仪器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以下简称“仪表设备”)管理工作,提高仪表设备管理水平,保障仪表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1.2 仪表设备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对仪表设备从规划、设计、制造、选型、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管理,使仪表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1.3 本制度所称仪表设备是指在我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类检测仪表、自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分析仪器仪表、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及其辅助单元等。
2、 管理机构与职责范围
2.1 仪表设备由公用配套负责归口管理。公用配套应设相应岗位和专职技术人员。公用配套在主管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仪表设备的管理。
2.2 公用配套仪表设备管理职责:
2.2.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仪表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贯彻执行公司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程和规定。
2.2.2组织制定和修订公司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
2.2.3检查执行仪表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的情况。
2.2.4参与新建装置、更新或技措等重点项目中仪表设备的规划、设计选型等前期管理工作。
2.2.5负责审批公用配套上报的仪表设备零购、更新计划,汇总到设备采购,负责审批仪表车间 上报的仪表设备报废、仪表检修计划。
2.2.6负责审查或制定公司仪表设备及其系统的技改技措项目计划。
2.2.7负责公司仪表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2.2.8负责审核公司重要仪表设备的检修项目及方案,参与重要仪表项目验收工作。
2.2.9负责组织仪表设备新产品、新技术的交流及管理经验交流。
2.2.10参加公司仪表设备的重大事故调查与分析。及时上报仪表设备事故分析报告,及时上报仪表设备事故分析报告。
2.2.11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仪表设备台帐及档案。
3、仪表设备的前期管理
3.1 仪表设备的前期管理是全过程管理中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竣工、投运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综合管理的重要内容,为使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率最高,必须重视前期管理工作。
3.2 仪表设备规划主要依据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方向、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的需要、仪表设备发展动态等因素。仪表车间负责制定本企业仪表设备规划。
3.3 公用配套应参与新建、改扩建等项目中仪表设备的设计审查,对设计选型的可靠性、维修性、适用性、经济性、先进性、安全性提出要求,坚持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
3.4 仪表设备购置要坚持质量第一、性能价格比高和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的原则,严格进厂质量验收,进口设备应有必备的维修配件。
3.5 在新建、改扩建工程中负责仪表设备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具有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的能力,具有健全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仪表设备施工必须按设计要求及《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h 3521-1999)进行。
3.6 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或负责仪表设备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调试、竣工资料移交等方面的工作。施工单位在移交时,竣工验收必须按设计要求及《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093-2002)、《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h 3521-1999)进行,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交接。要做到竣工资料齐全,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应包括:
(一)工程竣工图包括(装置整套仪表自控设计图纸及竣工图);
(二)设计修改文件和材料代用文件
(三)隐患工程资料和记录;
(六)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四)仪表安装及质量检查记录;
(五)电缆绝缘测试记录;
(七)仪表风和导压管等扫线、试压、试漏记录
(八)仪表设备和材料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九)仪表校验和试验记录;
(十)回路试验和系统试验记录;
(十一)仪表设备交接清单;
(十二)报警、联锁系统调试记录;
(十三)智能仪表、dcs、sis、plc组态记录工作单;
(十四)未完工程项目明细表等。
3.7 仪表设备投用前,运行维护单位应根据设备的特点编制相关规程,开展技术培训、事故预案演练等工作。
4、 仪表设备分类
4.1 仪表设备按以下类别进行分类:
(一)过程控制系统;
(二)检测仪表;
(三)控制仪表;
(四)联锁回路仪表;
(五)在线分析仪表;
(六)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
(七)特殊仪表;
(八)其它仪表。
5、 常规仪表管理
5.1 常规仪表是指一般情况下通用的检测仪器仪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辅助单元及其附件、化验分析仪器仪表等。
5.2 常规仪表选型应考虑以下原则
(一)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仪表选型应综合考虑其安全可靠性、技术先进性、经济性。
(二)选用的仪表应是经过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取得制造许可证的合格产品。优先选用经gb/t 19000或iso 9000标准认证的产品或符合国际标准的产品。在工程设计中不得采用未经工业鉴定的试制仪表。
(三)仪表选型应考虑企业的现状和发展规划,主流机种力求统一。
(四)仪表选型应有利于全厂或区域性的集中控制和集中管理,有利于系统集成、信息集成、功能集成,提高企业生产管理水平。
(五)对于新建或改造装置的常规仪表配置、选型应遵循《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sh 3005-1999)之规定,各企业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或组织对设计资料进行审查。
5.3 防爆型仪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危险场所使用的仪表必须符合防爆类型及等级要求。防爆型仪表的明显部位应有清晰的防爆标志。危险场所仪表的安装,配线必须符合防爆类型及等级的技术要求。
防爆型仪表检修时不准更改零部件的结构,材质。
在危险场所对原有的防爆型仪表进行更新、改造时,必须审定仪表的防爆性能,不得随意降低防爆等级。
在危险场所新增仪表测控回路及其他回路,其防爆等级不得低于区域内其它仪表防爆等级。
5.4 放射性仪表现场要有明显的警示标记,安置使用应符合国家规范。
5.5 常规仪表的使用、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检修要求。
(一)检维部应建立和健全常规仪表运行、维护、校验、检修等各种规程和管理制度。
(二)仪表设备的操作及维护保养人员应经过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三)特殊仪表的维护人员应接受专门培训,才能进行仪表的维护调校工作;放射性仪表应指定专职维护人员,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四)严格执行仪表设备的定期检查、强制保养制度,搞好计划检修工作。备用仪表应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五)仪表运行时如发现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六)各种标准仪器应按有关计量法规要求进行周检,严禁使用超期未检或检定不合格的标准仪器。
(七)当对参加联锁的常规仪表进行维护检修时,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第七章的要求进行。
(八)常规仪表的检修一般随装置停工检修进行,在检修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修计划,准备必要的备品备件、检修材料、工具和标准仪器,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检修网络图。需要外委的检修项目应办理外委审批手续。
(九)仪表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1~07008-2004)要求进行;在每个检修周期内,应对每台仪表进行检查校验。
(十)仪表单机校验后应进行回路联校,参加联锁的仪表还应进行联锁回路确认。
5.6 压力表
压力表的校验和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有关规定。压力表安装前应进行校验,在刻度盘上应划出指示最高或最低压力的红线,压力表校验后应加铅封。压力表应根据工作压力选用。压力表表盘刻度极限值不应小于工作压力的1.5倍。
6、 控制系统管理
6.1控制系统主要包括集散控制系统(dcs)、安全仪表系统(sis)、可编程控制器(plc)、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ipc)以及在先进过程控制(apc)和优化过程控制(opc)系统中使用的上位计算机等。
6.2 公用配套参与公司控制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验收等阶段的全过程管理。
6.3 新建或改造装置控制系统的规划和选型或在原有控制系统进行开发升级改造,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对设计资料进行审查。控制系统的配置、选型,既要保证满足装置生产控制的要求,又要具有较高的技术先进性。
6.4 对已投入使用的控制系统,如果生产工艺要求改变控制方案,或增加仪表回路,应由工艺提出,生产技术科负责审核,由仪表车间负责安排仪表人员实施,并做好相关记录。
6.5 对控制系统机房的管理,达到以下要求:
(一)机房必须定专人管理。
(二)机房环境必须满足控制系统设计规定的要求。
(三)机房内严禁带入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不得在机房内堆放杂物,机柜上禁放任何物品。
(四)机房内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五)机房电缆通道要有防鼠设施,以防鼠害。
6.6 控制系统的备件管理,达到以下要求:
(一)备品配件要有专门的帐卡,要随时掌握备件配件的储备情况,保持一定数量的备品配件储备,以保证控制系统的稳定运行。
(二)保管储存控制系统备品配件的环境,必须符合要求的保管条件。
(三)在装置停工检修期间,要对备件进行通电试验,确保其处于备用状态。
6.7 为防止病毒感染,严禁在控制系统上使用无关的软件,也不得进行与控制系统软件组态无关的作业。做备份用的移动硬盘、光盘等不准另作他用,也不准在其他计算机上使用。控制系统与信息管理系统间应采取隔离措施,以防范外来计算机病毒侵害控制系统。
6.8 控制系统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检修管理。
(一)每日应定时检查主机、外围设备硬件的完好和运行状况。保证环境条件满足控制系统正常运行要求;供电及接地系统符合标准;按规定周期做好设备的清洁工作。
(二)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必须有双备份,并妥善保管;控制系统的密码或键锁开关的钥匙要由专人保管,并严格执行规定范围内的操作内容;系统软件和主要应用软件修改应经仪表车间、公司主管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软件备份要注明软件名称、修改日期、修改人,并将有关修改设计资料存档。
(三)系统运行时如发现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四)控制系统的检测原则上随装置停工大修同步进行。大修时要对系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工作;要进行系统的调试、诊断、维护和系统联校工作,并对联锁系统进行确认;大修期间还要对系统外围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控制系统的检修应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8-2004)要求进行。
(五)加强控制系统故障管理,制定控制系统故障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处理突发故障的能力。
(六)在对系统进行维修操作前,必须做好技术准备工作,杜绝盲目操作。
(七)在检修前必须检查并记录其属性设置、跳线或开关的位置;拔下的卡件必须立即放到防静电塑料袋中,不得随意摆放。
6.9 公用配套必须建立系统硬件设备档案、软件档案,建立必要的台帐,建立《操作日志》和《维修记录》,必须建立健全网络结构示意图,硬件配件清单和i/o分配表。
7、 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
7.1 联锁分为工艺联锁和设备联锁,根据其重要性,分成a、b两类。其中关键、重要的工艺系统联锁和可能涉及发生人身伤害、设备损坏或产品重大质量事故的联锁划为a类联锁。
7.2 公用配套根据上述定义将所管装置内的联锁进行分类,汇编整理为联锁分类一览表,报公司生产技术科进行审核后,上报到公司;经公司主管总工程师批准后下发执行。
7.3 联锁需要变更(包括设定值、联锁程序、原理等的变更)、解除、恢复、取消时,应事先由车间提出申请,由车间办理审批单,生产技术科审核。在审批单上应写明原因、实施方案及采取的防范措施,有公用配套负责实施。
7.4 a类联锁保护系统解除由工艺设备提出,副主任以上人员签字同意,公司生产科或设备科负责人批准。对涉及装置和大型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联锁的解除,生产科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公司主管总工程师审批。
7.5 在获准同意对联锁保护系统进行变更、解除、恢复、取消后,实施前必须到安全科办理联锁工作票,票上详细注明作业依据、作业执行人及作业监护人、作业内容和作业时间等。
7.6 为杜绝误操作,必须采用双人操作的方式,一人操作、一人现场监护。操作前应细检查核对联锁状况,在操作过程中应与工艺操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和监护人必须在联锁工作票上详细记录作业内容并签字确认。
7.7条 联锁的解除期限最长为6个月。超过6个月仍不能投用的联锁必须重新办理审批单。具备投用条件的联锁,应及时办理恢复投用手续,及时恢复投用。
7.8 新装置投料试车前或设备检修后投运之前,应对所有的联锁回路进行全面的检查确认、对联锁保护系统进行联校。新装置的联锁检查试验由仪表车间组织相关单位在开车前完成,并按试验结果填写联锁试验单,由参加联锁检查的人员签字后作为资料存档。装置修理后联锁试验由仪表车间组织电、仪专业人员会同工艺人员一同进行试验,按试验结果填写试验单,参加联锁试验的人员要在联锁试验单上签字。联锁试验单一式三份,设备科、生产科、安全科各保存一份。
7.9 重要联锁保护系统必须有明显标识。
7.10 新增联锁保护系统必须做到图纸、资料齐全。
7.11 联锁保护系统的紧急停车按钮,均应设有可靠的护罩。
7.12 联锁系统的盘前开关、按钮由操作人员负责操作,盘后开关、按钮由仪表人员负责操作。仪表人员在处理联锁系统时,如果需要操作盘前开关、按钮等,必须事先和工艺负责人联系,获准后由操作人员进行操作。作业完成后,必须及时通知操作人员,由操作人员确认工艺状况,将开关、按钮等复位。
7.13 联锁保护系统所用器件(包括一次检测元件和执行元件)、运算单元等应按各自规定的校验标定周期进行校验和标定,通常可借装置停车大检修进行检修、校验、标定。新更换的元件、仪表和设备必须经过检验和标定合格后方可装入系统。
7.14 联锁保护系统仪表的维护和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7-2004)要求进行。
7.15 联锁保护系统应具有足够的备品备件,其种类和数量根据储备标准和备品配件管理规定贮备。
8、 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管理
8.1 凡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装置及贮运设施,如有可燃、有毒气体意外泄漏可能的,无论是引进项目还是国内配套项目,必须按照“三同时”原则配备可燃、毒性气体检测报警仪。
8.2 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配置、选型应严格执行《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 50493-2009)的规定。报警仪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可燃气体报警器的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应符合国家法定要求,并取得国家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国家指定防爆检验部门发放的防爆合格证。
(二)技术先进、质量稳定、反应灵敏、便于维修、保证备品备件的供应。
(三)根据使用场所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选择检测器的防爆类型;根据使用场所被检测的可燃性气体的类别、级别、组别,选择检测器的防爆等级、组别。
(四)当使用场所存在能使检测元件中毒的硫、砷、磷、卤素化合物等介质时,应选择抗毒性检测器。
(五)多点式指示报警器应具有相对独立、互不影响的报警功能,并能区分和识别报警场所的位号。
第四十八条 可燃、毒性气体报警器的安装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
(一)根据可燃、毒性气体的密度和主导风向,确定检测器的安装高度和位置。
(二)检测器宜安装在无冲击、无振动、无强电磁场干扰的场所。
(三)尽可能减少雨水对检测元件的影响。
(四)指示报警器或报警器的安装安置,应考虑便于操作和监测的原则。报警器应有其对应检测器所在位置的指示标牌或检测器的分布图。
(五)检测器的安装和接线应按制造厂规定的要求进行,并应符合防爆仪表安装接线的有关规定。
8.3 加强对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及检修管理。
(一)检测器为隔爆型时,不得在超出规定的条件范围下使用;在仪表通电情况下,严禁拆卸检测器。
(二)每日巡回检查时,应按动试验按钮,检查指示、报警系统是否工作正常;经常检查检测器是否意外进水,防止检测元件浸水受潮后影响其工作性能。
(三)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检定每年不少于一次,由仪表车间统一安排。根据环境条件和仪表工作状况,仪表工每三个月通气一次,检查和试验报警仪是否正常,填写相关纪录。检定、校准人员应取得有效的计量检定员证书。
第五十条 可燃气体报警器每年应全面检修一次,维护和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5-2004)要求进行。
8.4 可燃气体报警器标定时应采用经计量行政部门批准、颁布并具有相应标准物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提供的标准气体。
第五十二条 可燃气体报警器需停运、拆除、增加,由生产科申请,安全科批准后由仪表车间安排具体施工、作业等。
9、 在线分析仪表管理
9.1 在线分析仪表的配置、选型应遵循《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sh 3005-1999),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在线分析仪表的选用和配置。在线分析仪表选型应考虑以下原则:
(一)选用的在线分析仪表应技术成熟、性能可靠,操作、维修简便。
(二)选用的分析仪表技术应满足被分析介质的操作温度、压力和物料性质的要求;仪表的各种技术指标,必须满足工艺流程要求。
(三)用于腐蚀性介质测量或安装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在线分析仪表,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四)用于控制系统的分析仪表,其线性范围和响应时间须满足控制系统的要求。
(五)当在线分析仪表需要与dcs进行数据通信时,应有通用的通信接口,其通信协议、通信速率应和dcs系统一致。
9.2 在线分析仪表的使用、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检修的管理。
(一)在线分析仪表的操作及维护保养人员应经过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二)严格执行在线分析仪表有关定期检查,定期校验制度,搞好计划检修工作。在线分析仪表的维护、检修及校验应根据《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5-2004)的要求及相应在线分析仪表说明书中的要求进行。
(三)在线分析仪表运行时如发现示值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四)各种标准仪器应按有关计量法规要求进行周检,严禁使用超期未检或检定不合格的标准仪器。标定时应采用经计量行政部门批准、颁布并具有相应标准物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提供的标准气体。
(五)对参加联锁的在线分析仪表进行维护检修时,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第七章的要求进行。
(六)对防爆型在线分析仪表进行维护检修,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第五章第十八条的要求执行。
(七)在线分析仪表的的大修随装置停工大修进行;大修期间要对在线分析仪表系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工作、要进行系统的调试、诊断、维护和系统联校工作。参加联锁的在线分析仪表还应进行联锁回路确认。
9.3 在线分析仪表样品预处理装置的日常维护和检修管理。
(一)严格执行样品预处理装置定期检查制度,每日对样品预处理装置进行检查,确保待测样品温度、压力、流量等指标满足在线分析仪表技术要求。
(二)样品预处理装置运行时如发现异常和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三)样品预处理装置的维护、检修应根据制定的规程及样品预处理装置说明书中的要求进行。
(四)装置停工检修时,应对在线分析仪表的样品预处理装置进行检修,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工作和系统调试、诊断、维护工作。
10、 基础资料管理
10.1 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和公司所属各部应根据各自的管理职责范围,建立和完善仪表设备台帐、档案和基础资料。
10.2 仪表设备主管部门至少应建立仪表专业管理制度、dcs、plc等控制系统台帐、关键设备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台帐及其统计表、可燃、毒性气体报警器台帐、重大缺陷记录、自动化仪表技术状况表、专业检查记录等。
10.3 仪表车间至少建立健全如下资料台帐:
(一)仪表专业管理制度、检维修规程等
(二)dcs、sis、plc等控制系统台帐、系统验收记录、系统点检及故障处理记录、系统修改记录;系统设计资料、说明书、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系统备份盘等。
(三)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台帐、联锁原理图/逻辑图、联锁系统统计表等。
(四)可燃、毒性气体报警器台帐、检测点分布图、仪表说明书、回路图、校验记录等资料。
(五)所有仪表的设计资料、图纸,选型资料、说明书、随机资料、配套仪表及其它设备资料和相关图纸,安装调试记录、验收记录、检修校验记录等。
(六)自动化仪表技术状况表。
(七)仪表设备故障及缺陷记录、仪表事故台帐等。
(八)自控设备一览表。
(九)在线分析仪表台帐。
(十)月备品备件台帐。
11、 仪表电源、气源管理
11.1 仪表气源管理:
(一)净化后的气体中不应含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腐蚀性气体(或蒸汽)。在操作压力下的气源露点,应比工作环境或历史上当地年极端最低温度至少低10℃。
(二)控制室内应设供气系统压力的监视与报警。
(三)每日对供气系统(风罐、阀门、管线、过滤器、减压阀、压力表等)巡回检查一次。
(四)每周至少一次对在用的过滤器进行排空(视仪表供气品质及安装地点可适当增加排空次数)。定期对装置最低点处的排污阀进行排空。
11.2 仪表电源管理:
(一)定期对供电系统的各部位进行巡回检查,检查电源箱、电源分配器、各开关、熔断器等部件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
(二)对并联使用的电源箱,在线检查其运行情况,每个电源箱的输出电流均不得超过其额定值。
(三)供电系统中的开关、电源分配器、供电端子排的标识必须准确清晰。对脱落、丢失的标签,模糊不清的字迹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四)供电系统的各设备,应当有完善的防止小动物随意进入的措施。
(五)仪表盘(柜)的仪表供电开关宜留有至少10%备用回路。严禁从仪表电源上向非仪表负载供电;严禁从仪表电源上搭接临时负载。
(六)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配置原则
(七)重要生产装置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中应配置ups,确保生产装置供电系统发生断电等事故时,其控制仪表能够正常显示和可靠动作。
(八)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接线方式应简洁、清晰,电源引自不同回路的380v/220v母线(以下简称低压母线),所选用的线路、设备、保护装置等应符合《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1995的有关规定。
(九)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配置在满足生产装置正常运行后,还可进行ups离线检修、蓄电池定期维护等工作。
(十)控制仪表电源系统的切换装置,应能实现无扰动切换,其切换时间应满足控制仪表的运行要求;低压母线的直供馈出回路可根据系统电源质量等情况,配置隔离变压器或稳压器。
(十一)在控制仪表电源系统中,要采取防雷、ep谐波吸收装置保护措施,防止过电压对控制仪表电源系统的危害。
(十二)具备两路供电的控制仪表,应具备两路非同期工频交流电源同时工作的条件。
(十三)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配置,应由仪表专业提出供电要求,电气、仪表专业共同确定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配置方案。
(十四)下列情况控制仪表应按两电源或三电源方案配置。
(1)大、中型化工生产装置、重要公用工程系统的控制仪表及其重要的显示仪表。
(2)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的生产装置。
(3)工艺控制、联锁多,系统复杂的生产装置。
(4)重要在线分析仪表(如带工艺连锁的仪表等);
(5)大型机组、机泵的监控系统等。
11.3 控制仪表电源系统的技术管理
普通电源质量指标:
(1)电源电压:交流220v ±10%。电源频率:50hz±1hz。
(2)电源瞬间断电时间应小于用电设备的允许电源瞬间断电时间。瞬时电压降:小于20%。
11.4运行管理:
(一)控制仪表电源系统竣工后,由电气、仪表专业按有关规范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用。
(二)生产装置每周期开工投料前须对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可靠性进行以下检验:
(1)断开隔离变压器输出电源回路。
(2)断开ups输出电源回路。
(3)同时断开供隔离变压器和ups的输入电源回路。
检验过程中如控制仪表运行正常、生产装置无异常现象发生,视为仪表电源供电系统合格。
(4)企业须绘制控制仪表电源一次供电系统图,并明确电气、仪表专业的管理界线。
(5)ups的运行管理应按相关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6)控制仪表电源系统配电装置的运行管理除按照低压配电装置管理要求外还应做好以下工作:
(a)配电装置上应有电气一次主接线图。
(b)仪表和电气专业须在各自的管辖范围内积极做好运行、检查、维护等工作,消除管理盲区。
(c)建立ups台和蓄电池台帐及运行、事故、测试等记录。
(d)ups的故障报警信号应引入控制仪表报警系统。
(e)ups电源装置输出端的中性点不应接地。
11.5 ups管理:
(一)ups是“uninterruptible power system”的缩写。其译义是不间断电源系统,简称ups。
(二)对重要负荷使用的ups电源宜采用双机供电方式,对特别重要的负荷应采用双机供电。
(三)ups应选用在线式(电网电源质量符合ups输出标准时,其逆变器在热备用状态运行),其接线应简单可靠。采用单机运行方式。采用两路独立电源供电。
(四)ups故障报警信号应送至控制室。
(五)ups应具备良好的运行环境,运行环境温度以25±5℃为宜,并采取必要的防尘措施。
(六)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系统的理论和实践培训。
(七)ups主管技术人员应定期进行运行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预防措施确保安全运行。
(八)ups运行维护人员应具备ups设备专业知识,做好ups运行的技术管理,按规定进行各项操作,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记录并向上级或有关单位汇报。
(九)蓄电池应选用全密封阀控式或铅酸蓄电池,其后备时间一般为15min~30min。检修部必须每年对ups电池进行一次核对性容量检查;因生产装置运行不能检查的,应制定方案,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十)对严重威胁安全运行的ups设备故障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十一)仪表队应制定ups设备的完好标准,并对照标准对设备进行评定工作。
(十二)仪表队应建立ups台帐,说明投用日期、型号、使用情况等。
(十三)额定容量:单台ups带全负荷时,其负荷率应在50%~60%为宜。
(十四)基本技术指标
(1)输入电源质量指标:
输入电压:三相380v±15%或单相220v±15%。
输入频率:50hz±2.5hz。
(2)输出电源质量指标:
输出电压:220v±5%。
输出频率: 50hz±0.5hz。
输出波形失真率: 小于5%。
(3)输出电源瞬间断电时间应小于等于20ms。
(4)输出瞬时电压降小于10%。
(5)输出谐波失真率:thd<3%。
(十五)ups及控制仪表电源配电装置应单独安装在室内,要有温控、除湿措施。室温保持在16℃~30℃左右,并采取防止化工气体、高盐密值空气腐蚀的措施。
12、 仪表备品备件管理
12.1 仪表备品备件管理
仪表车间按有关规定,贮备足够的仪表备品备件;仪表备品备件申购有仪表车间报到设备科,由供销部门统一采购。
13、 检查与考核
13.1条 公司公用配套定期组织仪表设备检查。
13.2 对仪表设备,按以下技术指标进行检查、考核:
(一)仪表完好率≥95%;
使用率≥95%;控制率≥90%;泄漏率≤0.5‰;
(二)分析仪表完好率、使用率≥90%。
(三)联锁系统投用率为100%;
(四)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安装率、完好率和使用率为100%。
第12篇 压力容器、仪器、仪表的管理制度
压力容器是工业生产和人民生活中广泛使用的有爆炸危险的承压设备,为搞好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保证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依照压力容器管理制度进行。
(1)认真执行国务院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上级有关安全管理法规,组织编写压力容器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2)负责向锅炉压力容器监察机构办理使用登记、更新或报废注销手续,并及时向上级有关业务部门汇报压力容器有关部门情况或呈书面材料。
(3)对压力容器安全运行负责,压力容器现场检查巡视每天不少于1次,发现事故苗头或隐患,及时组织处理,并报主管领导。
(4)对压力容器操作工人、维修工人进行经常性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以不断提高他们的责任心和技术素质。
(5)负责编制压力容器定期检查和维修计划,组织制定修理技术方案,对劳动部门提出监察意见,负责整改落实。
(6)参加压力容器事故调查,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并按“锅炉压力容器事故报告办法”的规定,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报告。
第13篇 计量仪表校准与管理制度
1、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制度
1.1在用检测仪表必须按维护计划定期进行维护,其维持率达到98%以上。每年12月将第二年度维护计划报科室,班组负责具体实施,科室安全小组进行监督。
1.2在用检测仪器经检定不合格或超周期的一律停止使用,提出处理意见及时上报科室主管。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负责。
1.3检定检测仪表,必须填写检定记录并妥善保存。
1.4新启用的检测仪表,经检定合格,需编号、填写账卡、确定检定周期方可使用。
1.5在周期内发生故障或因其它原因检测后不能使用,应由所在班组查明原因报科室主管,经检修合格后可以使用。
1.6使用部门对在用检测仪表、检测设备按10%的比例,每月抽检一次,并认真做好检定记录。对不符合精度要求的,应及时送修。
2、计量仪表的使用、维修、保养、制度
2.1班组的计量器具要定人保管,建立相关资料。
2.2班组保管的计量器具,要经常检查、加油、防锈、保持计量器具的整洁完好。
2.3要爱护计量器具,不乱丢乱放,严禁机器运转时测量,防止止磨损表面,禁止重物压放,用后及时保养。
2.4仪表使用后,妥善保管。
2.5管理计量仪表的人员,必须熟悉其性能、结构原理,按规程操作。
2.6计量仪表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严禁私自拆卸、乱调,因此而造成的损坏,视情节追究责任。
2.7仪表光学镜面,严禁手指触摸,保养时按规定程序进行。
2.8各种计量仪表必须按期送检。对各种计量检测数据必须通过抽检进行认证。对不负责或弄虚作假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2.9正确和使用计量仪表,周检期内的在用计量仪表,如有不合格者,应及时上报,一经查实,责任人按有关制度处理。
2.10认真做好各种仪表原始记录,并妥善保管,不得任意涂改和遗失。
第14篇 仪器仪表管理制度范例
(一)仪器仪表管理的概念1.仪器仪表的含义。工业企业所使用的仪器仪表是指用于对产品的表面状况,技术特性和其它物质资料的表征,以及对生产过程的状况进行量度、计算、控制、测试、指示的器具,其中单纯用于指示的器具称为仪表。从广义的角度说,仪器仪表是人类对客观世界的物质运动进行观察、检测、调节、控制的工具。2.企业中班组仪器仪表管理的任务。班组仪器仪表管理是指对生产所需要的仪器仪表进行申领,合理使用,精心维护,保持性能和精度,遵守各项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班组仪器仪表管理的任务如下:第一、执行仪器、仪表管理方面的制度;第二、合理使用仪器仪表,保证仪器仪表正常工作和数据的可靠、准确;第三、做好维护、存放、检验、鉴定报废、记帐、立卡、统计等工作;第四、保管好技术资料(包括合格证);第五、处理好仪器、仪表事故。(二)企业班组仪器仪表管理的具体工作1.仪器仪表的领用与建帐。班组根据生产工艺文件的规定制定新产品工艺方案、设备和仪器改造方案,确定尚不齐全或应该添置的项目。然后通过车间仪表员报请主管部门批准或领用仪器仪表计划。到货后,办理领用手续,建立帐卡,验收仪器仪表。班组验收仪器仪表一般是配合仪表员进行,内容有:外观检查,即检查外壳包装是否损坏;成套性检查,即根据装箱单、说明书清点主机、辅机、附件和专用工具、随机图纸、技术资料、说明书和外设接线等;性能检验,即按说明书上规定的技术指标进行逐项检查。大型、精密、稀有仪器还应填写验收报告,同时将图纸、技术资料交上级主管部门存档,班组一般只保存说明书(或其复印件)。2.正确使用仪器仪表。第一、注意仪器仪表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一般的仪器仪表都有工作条件的规定,如工作环境温度、湿度等,必须严格遵守。使用前先检查合格证,无合格证的仪器仪表不应投入使用。正常情况下,仪器工作处要通风,没有强磁场,无腐蚀物和强烈震动,注意防尘。第二、在技术规范允许尺度内使用仪器仪表。世界上没有万能的仪器,所有仪器都是针对某一个具体的局部的领域而实施观察、检测、调节和控制作用的,因此,一定要按规定范围使用。要保证仪器仪表都不带病工作,不以粗代精,不超负载使用。一般的仪器仪表都经过调整校正,部分结构还进行了密封,未经许可不能拆卸分解仪器仪表。使用时对操纵和控制手柄、形状、按纽要用力得当。第三、注意仪器仪表的操作规程。使用前应检查电源和其它动力源是否匹配、接触或密封良好,各外设附件是否配置得当,准备就绪方可开机。凡无线电仪器都有预热稳定过程,使用中应予以注意。其它操作顺序、方法、连续使用时间、使用精度、使用极限等,应按规程进行。3.遵守周期检查制度。为了保证仪器仪表功能的准确性、一致性、可靠性,班组必须按照主管部门有关周期检定制度的规定,按时、按量把仪器仪表送交检验、检定,搞好计量仪器的传递工作,并保存好检定卡片或表格、记录。4.搞好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工作。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的主要内容是防尘、防潮、反腐、防老化工作。要每天用干布擦拭外壳,停用时应用布罩遮盖。部分仪器还有避光的要求,对于仪器仪表中的灰尘要请有关人员定期清除。5.做好精密仪器仪表的管理工作。精密、贵重、稀有仪器仪表应该从使用、保管、维护、检查等几个方面切实做好工作。对这类设备要严格实行“四定”、“五不”的管理维护制度。第一、“四定”是指:定使用地点,定使用人员,定检修人员,定专用管理制度。第二、“五不”是指:开机不离人,精机不粗用,不带病工作,不违及操作规程,不在仪器上堆放其它仪器及物品。6.做好其它管理工作。第一、搞好仪器附件的管理。附件的遗失是仪器使用过程中容易发生的现象,而附件的遗失或损坏,往往使精密、贵重的仪器不能继续使用,严重影响生产或科研。因此要切实加强管理。管理的方法是附件随仪器一起建帐,规定固定存放地点,建立借用制度,规定仪器和附件换人使用时的交接手续。第二、做好仪器技术资料保管工作。仪器的说明书、操作规程和其他交人班组保存的技术资料应和班组工艺文件一起保管,班组长换人,应清理移交。这些资料只能借阅,不能交私人保管。第三、仪器仪表的遗失处理。对于个人保管的仪器仪表,不管主客观原因发生的遗失情况都应认真进行处理,并立即上报主管部门,针对不同情节,采取行政处分加经济赔偿的方法。各单位都应建立仪器遗失赔偿制度。第四、仪器仪表事故的处理,参照设备事故处理的方法。第五、仪器仪表的报废和利用。仪器仪表确因使用年限长久,性能低劣、事故造成严重损坏等而无法修复,或因科技发展而失其价值,班组可通过车间向主管部门提出报废申请。主管部门经有关机构技术鉴定、审查同意后,填写报废申请单,报领导审批,正式报废。报废后的仪器由主管部门统一处理。
第15篇 在线分析仪表管理制度
1.用于腐蚀性介质测量或安装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在线分析仪表,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各使用单位应建立和健全在线分析仪表运行、维护、校验、检修等各种规程。
3.在线分析仪表的操作及维护保养人员应经过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4.严格执行在线分析仪表和样品预处理装置有关定期检查,定期校验制度,搞好计划检修工作。在线分析仪表和样品预处理装置的维护、检修及校验应根据《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5-2004)的要求及相应在线分析仪表说明书中的要求进行。
5.在线分析仪表和样品预处理装置运行时如发现示值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6.各种标准仪器应按有关计量法规要求进行周检,严禁使用超期未检或检定不合格的标准仪器。标定时应采用经计量行政部门批准、颁布并具有相应标准物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提供的标准气体。
7.在线分析仪表和样品预处理装置的大修随装置停工大修进行;大修期间要对在线分析仪表系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工作、要进行系统的调试、诊断、维护和系统联校工作。参加联锁的在线分析仪表还应进行联锁回路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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