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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标准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安全标准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我们的安全标准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公司运营的安全性和效率,它涵盖了以下几个核心领域:

1. 员工安全培训:所有员工都必须接受入职安全培训,并定期进行复训,了解工作场所的基本安全规定和应急处理程序。

2. 设备与设施安全:确保所有设备和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预防潜在风险。

3. 危险物质管理:对危险物质的存储、运输和使用实行严格控制,防止意外泄漏或不当操作。

4. 环境安全:实施环保措施,减少废物产生,处理废弃物时遵守相关法规。

5. 工作场所安全:保持工作区域整洁有序,消除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培训内容

1. 安全知识教育:讲解各类安全事故的成因和预防方法,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

2. 应急响应训练:模拟火灾、化学品泄漏等紧急情况,进行实地演练,使员工熟悉疏散路线和应急设备的使用。

3. 安全操作规程:针对不同岗位的工作性质,提供具体的操作指南和安全规程。

4. 健康与福利:强调个人健康的重要性,提供健康生活习惯和职业病预防的建议。

应急预案

1. 紧急联络系统:建立有效的内部通讯机制,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传递信息。

2. 疏散计划:每个工作区域应有明确的疏散路线和集合点,定期更新并演练。

3. 应急资源:储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物资,如灭火器、急救包等,并确保其功能完好。

4. 后续处理:制定事故调查流程,分析原因,采取纠正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重要性

安全标准管理制度对于公司的稳定运行至关重要。它不仅保障了员工的生命安全,减少了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也提升了公司的社会责任感和公众形象。通过系统的安全管理和培训,我们能够培养出一支具有高度安全意识的团队,他们在面对潜在风险时能够迅速、正确地做出反应,从而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促进业务的持续发展。良好的安全环境也有助于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增强团队凝聚力,为公司的长期成功奠定坚实基础。

安全标准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工段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一、目的

提高全员安全责任意识,规范员工作业行为,夯实工段班组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杜绝违章违纪行为发生,确保年度安全管理受控。

二、适用范围

池州海螺余热发电处一、二室

三、职责履行

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发现违章违纪行为有权制止并提出考核意见,发现不安全隐患、不卫生情况及时汇报,拿出解决处理方案;杜绝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隐患整治不彻底或出现反复现象。

四、考核基准

1、安全基础管理

①工段每月必须组织一次安全环保综合检查,及时形成包括检查内容、存在问题、整改责任人、时间及验证情况的检查通报下发班组。未组织检查或无验证结果,形同虚假通报,考核工段安全第一责任人40分/次。

②工段每季度自行组织对所属员工进行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四不伤害”防护卡等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培训验证考试,考试试卷留存。各工段对公司及其他部门下发的各类安全材料组织各班组学习,查找自身安全管理上的不足加以改进,借鉴好的安全管理经验,提升个人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技能。缺少一期或学习材料未组织班组研讨的,考核工段安全第一责任人40分/次。

③班组安全活动必须按期组织开展,原则上8天内一期,且一律在白班组织,夜班不允许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发电处检查到班组安全活动超期的,按40分/次考核班组长,班组成员20分,分管班组技术员或工段长连带考核10分/次;中控操作岗位安全活动定为每周二进行,如代换班或请假休息,必须在正常上班后,工段分管班组或当班组长通知补学。

④各类安全文件传阅会签及公司、发电处要求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学习讨论的,在下发之日四天内未签名或未组织学习者,考核班组长20分/次,分管班组技术员或工段长连带考核10分/次。

⑤工段要对所属员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四不伤害”防护卡等内容掌握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熟悉的纳入当月考核,确保员工做到“三会”。工段每周抽查不少于4人次,建立专项记录簿,被抽查员工本人要进行签名确认;如公司检查发现未按照通知要求执行,考核工段第一责任人当月考核分20分/次。

⑥工段每月需要组织安全基础管理检查、自查自纠不得少于两次,对检查存在的问题明确责任人、整改日期及验证情况,形成书面通报签阅留存备查。

⑦班组安全会必须通知工段分管工段长或技术员参加,每次须有发言内容、签名;工段长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得不少于两期,且每月需对各班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确认签名,每少一期考核分20分;发电处分管领导每月参加班组安全会不少于一次,并有发言内容、签名,同时每月应对各班组安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⑧工段班组每天交接班会,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并签名,结合当班作业任务,布置好安全防范措施,所有参会人员对各类记录本必须规范签名,未做到考核相关责任人月度考核分10分。

⑨工段安全例会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并通知处领导参加,并形成纪要下发班组并上交一份至分厂;工段长安全管理写实卡必须如实填写,在次月3日前交发电处,发现写实做假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完成,考核工段长当月考核分20分/次。

2、员工行为管理

①工段管理人员要随时关注好员工的思想动态及当班作业精神状况,不定时深入现场检查员工的作业行为及精神状态;加大高偏远区域岗位的走动,重在提醒指导作业;如发生事故经调查工段管理人员未在现场检查及危险作业监控,除事故责任通报考核后,再按本制度追加考核60分。

②加大习惯性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查处的“三违”行为实行连带责任考核,工段每月对员工当班劳动纪律情况进行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次自查,发现违反劳动纪律,严格按照公司考核标准执行,工段每月每少一期考核工段长月度考核分20分/期。

③工段每天安排迟到早退情况的检查,早上上班必须在7:55分到达值班室,每迟到或提前早退一分钟考核当月考核分10分,特殊情况例外(公司班车晚点及雨雪恶劣天气)。

④员工现场着装必须正确穿戴公司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各级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正确规范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如发现劳动保护用品未按照规定正确穿戴,严格按照公司“三违”考核基准执行。

⑤由分厂安全管理人员安排值班长组织值班技术员利用夜班时间,每人每月查处两起劳动纪律、工作质量情况检查,下发通报;每少一期考核相关值班长当月考核分40分。

3、安全隐患及重大危险源管理

①公司、发电处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通报整改项,必须按照排定的时间内完成,届时验证一项未完成、整改不彻底或借故延迟整改的按20分/项进行考核,再次验证时未完成加倍考核。

②工段每月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自下而上进行梳理,不少于两期自查,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落实好整改,发电处不定期对各隐患自查自改情况进行抽查验证,发现弄虚作假或验证未完成在通报验证栏填写已完成的,考核工段检查验证人10分/次。

③安全隐患检查整改要彻底,出现反复现象考核整改及验证责任人当月考核分40分/项。

④重大安全隐患平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列入计划检修项目,现场要有醒目标识并在班组值班室将安全注意事项张贴上墙,让每位员工知晓如何防范,未做到考核工段长当月考核分40分。

⑤重大危险源区域作业及公司“三违”检查考核标准中内容要求,必须履行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工段管理人员必须进入现场做好技术指导和安全监护,未做到考核相关责任人月度考核分40分。

4、安全事故管理

①各工段要严格事故信息通报制度,严禁事故隐瞒不报,各工段只要发生轻微伤及以上事故均要立即汇报处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

②工段内部发生轻伤及以上事故,工段主要负责人牵头(配合)进行分析,严格按照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责任追究,未做到考核工段主要负责人月度考核分80分。

5、安全培训管理

①发电处做好新进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按照公司要求,组织好岗前安全教育、安全操作技能培训,进行不少于三次的安全考试,做好教育、培训考试、考评及上岗综合考评。

②工段对新进人员成立安全教育专项培训计划表,培训内容上交一份至发电处,工段对新进人员安全知识掌握熟悉情况进行测试,不合格不予定岗;发电处将不定期检查新进员工安全知识培训情况,发现弄虚作假或培训流于形式,考核工段主要负责人月度考核分40分。

③工段要经常性开展安全教育,每月必须(至少)有一期安全知识培训内容,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考试,不及格要纳入个人月度考核,未做到考核工段主要负责人月度考核分20分。

④公司及发电处开展的各项安全知识培训或其他安全活动,工段管理人员及时通知传达下去,鼓励员工积极踊跃参加,未通知或未传达,考核工段相关责任人月度考核分10分。

⑤工段第一负责人及发电处安全管理员必须按照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培训档案,专项存档备查;如发现安全培训档案建立不全或未建立,考核工段安全第一责任人和分厂安全员60分。

6、特种作业安全管理

①对尚未取得特种作业巡检、操作资格证人员,现场作业要重点做好管控;人员名单及时汇总报生产安全处,由生产处负责与安全培训机构联系,对申报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②行车操作人员必须进行特种作业安全技术教育,经省、市特种作业培训中心严格考核合格发证后,才能持证上岗操作。

③特种作业人员已取得特种作业上岗资格证后,不允许随意调动岗位,如确实工作需要进行岗位变动,提前打报告至分厂主要领导审核后报公司生产安全处,特种作业取证费用将从工段月度工资总额或个人月度工资中扣除。

7、安全设施管理

①工段每月对现场的消防设施进行一次自查,并及时下发检查通报,其中包括消防沙必须保证在80%以上,消防桶及消防锹配备齐全,损坏或丢失,实行责任追究;灭火器压力必须在绿线范围内,定期清理积灰,保持干净整洁;以上要求任意一项未做到,考核相关责任人20分。

②因维修或其他原因作业需要,对割除的栏杆及平台孔洞,在作业结束的同时,恢复安全设施;计划检修时其他参检作业组因作业需要,破坏的安全设施,在检修结束时,相关业主工段做好督促,并做好提醒,如当时未完成整改恢复,做好记录现场并有醒目的标识,检修结束后,及时联系恢复,未做到考核相关责任人40分。

③现场各区域安全警示牌,必须指定责任人定期做好保洁维护,发现蓄意破坏或长期不予管理,造成警示标志使用期限短或损坏的,考核相关责任人20分/点。

8、检修安全管理

①计划检修,工段必须提前三天召开检修安全动员会,落实检修作业中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针对每个检修项目,布置具体的安全注意事项,形成书面的检修安全告知书让每个参检作业人员签名承诺,未做到以上要求,考核工段长月度考核分40分。

②重大、危险区域检修作业,工段管理人员必须现场进行作业指导和安全监控,作业前必须严格履行危险作业审批手续,未做到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考核标准执行。

③设备检修期间,工段认真召集参检人员开好班前会,结合当天的工作任务布置和落实好安全防范工作,未做到考核相关项目负责人40分。

④系统运行中出现紧急突发事件,值班领导第一时间应赶到现场,组织排查故障处理时存在人身伤害因素,确认消除安全隐患后,方能组织并现场指导作业,待维修人员撤离后,管理人员才能离去,未做到考核相关责任人月度考核分60分。

五、激励基准

①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采用报发电处嘉奖后,按照本制度本条款,再给予额外嘉奖60分。

②现场作业各级人员相互做好监督提醒,发现违章违纪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发电处安全管理人员,发电处将按照公司考核制度对违章违纪人员下发处理通报,并给与检举揭发人员同等分值奖励。

③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拿到名次的人员,发电处将按照本制度本条款另给予获得名次人员加月度考核分30分,参加活动人员加月度考核分20分。

④公司安全知识考试(新进人员除外)前三名,发电处将另给予加月度考核分50分、30分、20分。

⑤公司、发电处对违章违纪行为通报考核的,视其后期的三个月工作表现,给予适当返还考核分。

⑥工段全年无轻伤以上事故,除发电处按照协议书条款兑现奖励后,班组长加考核分100分,工段长加月度考核分50分。

六、附则

1、本制度由池州海螺公司余热发电处组织制定,请发电一、二室遵照执行,若与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相违的,以公司制度规定为准。

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执行。

第2篇 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十五类工作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明确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

频次、培训对象、培训形式、培训内容、考核办法、情况记录等要点。

2、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3、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

划,确定培训内容及授课人,并组织实施。

4、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的集中消防培训至少每年组织一次,其中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新上岗员工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培训的组织开展情况应做好记录。

5、通过广播、图画、消防刊物、楼宇视频、单位局域网等多种载体宣传消防知识;重要防火期和重大节日、活动期间应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6、消防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报告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本场所的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等。

7、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和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

1、明确防火巡查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确定检查频次,参加人员,检查部位,检查内容和方法,火灾隐患认定、处置和报告程序,整改责任和看护措施,情况记录等要点。

2、防火巡查和检查时应填写记录,巡查和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巡查、检查过程中应及时纠正消防违法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消除的应立即报告,并记录存档。

3、单位应当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等单位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4、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5、防火检查应定期开展,各岗位应每天一次,各部门应每周一次,单位应每月一次。

6、防火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消防设施运行、记录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和完好、有效情况;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

2、确定安全疏散部位、设施的登记、检测和维护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

(2)公众聚集场所在使用和营业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

(3)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完好,门上应有正确的启闭状态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

(4)常闭式防火门应经常保持关闭;

(5)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能

自行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装置应完好有效;

(6)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7)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

(8)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损坏时应及时维修和更换;

(9)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

(10)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门、卷帘门;

(11)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12)各楼层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13)举办展览、展销、演出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应事先根据场所的疏散能力核定容纳人数。活动期间应对人数进行控制,采取防止超员的措施。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1、明确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制定每日24小时值班和交接班的程序与要求,制定设备自检、巡检的程序与要求。

2、消防控制室有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和维修保养记录、完整的消防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基本情况资料。

3、在醒目位置悬挂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火警处置程序、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有关人员的联系电话等资料。

4、认真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不得漏记、补记、代记,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应完整,字迹清晰,保存完好。

5、消防控制值班室的设备设置应符合要求,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杂物,保证其环境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

6、值班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熟悉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

7、值班期间发生各种报警,值班人员应按照相应的火警处置程序进行灵活有效的处理,严格执行火灾报警制度。

8、值班人员严禁吸烟、动用明火或擅自关闭、改变室内消防设备的工作状态。

9、控制外来人员入内,如进入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做好登记方可进入,进入后严禁乱动各种设备;厂家的工作人员维修设备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由维修部门的人员陪同方可进入工作。

10、值班人员应遵守值班纪律,不得私自串班,不得擅离职守,不准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接收和发出报警时,有条件的要及时进行电话录音,不准随意删除报警电话录音。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明确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确定消防设施、器材登记、检查及维护保养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3、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2)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

(3)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4)展品、商品、货柜、广告箱牌、生产设备等的设置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正常使用;

(5)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6)按照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部位、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时间等有关情况,并定期检查、检测,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7)自动消防设施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年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因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而导致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均应认定为火灾隐患。

2、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报告上级主管人员。

3、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并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确认。

4、明确火灾隐患整改的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

5、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6、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并将整改情况复函及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7、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自行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8、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明确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确定用火、用电设备的采购、登记和安全使用要求,明确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明确电工、电气焊工和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岗位资格,明确发现问题时的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2、执行当地用火、用电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

3、用火、用电设备应由具有职业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禁止非职业人员作业,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用火、用电警示标志醒目,防护用具完好。

5、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1)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应裸露,并应留有70cm×70cm的检修孔1至2处;

(2)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应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

(3)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

(4)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a级材料隔热;

(5)不应用铜线、铝线代替保险丝。

(6)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线路的敷设还应符合有关国家技术规范的要求。

6、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7、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2)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3)公众聚集场所禁止在营业或使用期间动火施工;

(4)演出、放映场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时,应落实相关的防火措施;

(5)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

(6)炉火、烟道等取暖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

(7)厨房的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8)厨房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明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人员密集场所严禁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3、人员密集场所需要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应根据需要限量使用,存储量不应超过一天的使用量,且应由专人管理、登记。

4、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设置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与周围建筑物应有足够的防火间距,附近的道路要保持畅通。

5、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加强管理,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有良好的通风措施;

(2)严禁烟火,杜绝可能产生火种的一切因素;

(3)采用配备防爆装置的电气设备和电气照明设备;

(4)使用、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运输工具、设备、容器、管道,凡能产生静电引起燃烧爆炸的,要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静电导除措施;

(5)使用、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和车辆,要按物质的不同性质,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经常检查,保证有效。

(6)各种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存放在专门地点,不得与其他物品混合储存;

(7)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应隔离储存;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包装要完好无损,如发生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9)禁止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库房进行电气焊作业和其他可能引起火灾或爆炸的操作;

(10)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严禁人员住宿;

(11)装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前,应严格检查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

(12)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车辆装卸完成后,应彻底消除遗留物;

(13)搬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要轻拿轻放,严禁震动、撞击、重压、倾倒和磨擦。

九、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明确管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

2、确定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机构及人员、例会、教育培训、考核要求等要点。

3、专职消防队由专职灭火救援的人员组成,有固定消防站用房,配备消防车辆、装备、通讯器材,经常组织灭火救援训练,能够每日24小时执勤。义务消防队由单位从业人员组成,平时可开展防火宣传和检查,定期接受灭火救援训练,发生火灾时能够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扑救初期火灾,组织疏散人员,引导公安消防队到达现场,协助保护火灾现场。

4、消防安全责任人为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并配备相应的器材和装备。

5、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制定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年度消防安全训练计划,确定训练内容及授课人,并组织实施。

6、组成义务消防队的单位各类人员超过50人的,组建两个梯队并分别组成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和安全防护救护组,明确两个梯队及三个组的工作职责和任务。

7、组成义务消防队的单位各类人员不足50人的,组建一个梯队并分别组成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和安全防护救护组并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

8、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应定期开展消防业务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明确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

2、确定组织机构和分工、联络办法、预案的制定和修订、演练程序、注意事项等要点。

3、灭火和应急疏散各项职责应由当班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主管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义务消防队承担。规模较大的单位可以成立各职能小组,由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主管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义务消防队及其他在岗的从业人员组成。

4、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包括下列内容:

(1)指挥员: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担负公安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之前的指挥职责,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等工作,规模较大的单位可以成立火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2)灭火行动组:扑救初起火灾,配合公安消防队采取灭火行动;

(3)通讯联络组:报告火警,与相关部门联络,传达指挥员命令;

(4)疏散引导组:维护火场秩序,引导人员疏散;

(5)安全防护救护组:救护受伤人员,准备必要的医疗用品;

(6)其它必要的组织。

5、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发现火情,首先报警,讲明起火单位、部位、时间、单位详细地址,可燃物质、火势等情况;

(2)通讯联络组立即迎接消防车辆,并视情况与供水、供电、医院等单位联络;

(3)指挥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关闭相关阀门,切断电源,利用灭火器材实施扑救;

(4)不能控制火情时,现场指挥员应立即下达所有人员撤离命令;

(5)疏散引导组尽快有秩序疏散人员;

(6)安全防护救护组配合医护人员抢救受伤人员;

(7)火灾扑灭后,寻找可能被困人员,保护火灾现场,协助事故调查;

(8)指挥员组织填写事故报告。

6、当确认发生火灾后,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按下列程序开展工作:

(1)向公安消防队报火警;

(2)当班人员执行预案中的相应职责;

(3)组织和引导人员疏散,营救被困人员;

(4)使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设施扑救初起火灾;

(5)派专人接应消防车辆到达火灾现场;

(6)保护火灾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7、定期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宣贯和完善:

(1)应定期组织员工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通过预案演练,逐步修改完善;

(2)地下建筑、高度超过100m 的多功能建筑等,应根据需要邀请有关专家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评估、论证。

8、消防演练应符合下列要求:

(1)人员密集场所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其他场所应至少每年组织一次;

(2)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火灾模拟形式。消防演练方案应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争取其业务指导;

(3)消防演练前,应通知场所内的从业人员和顾客或使用人员积极参与;演练过程中,应在建筑入口等显著位置设置 “正在消防演练”的标志牌;

(4)消防演练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施;

(5)模拟火灾演练中应落实火源及烟气的控制措施,防止造成人员伤害;

(6)地下建筑、高度超过100m 的多功能建筑等,应适时与地公安消防队组织联合消防演练;

(7)演练结束后,应将消防设施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做好记录,并及时进行总结。

十一、燃气及电气设备检查管理制度

1、明确燃气和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定设施登记、职业资格、检查部位、检查内容、检查工具、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2、燃气、电气设备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购燃气、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2)燃气和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人员操作,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应安装防雷、防静电系统;

(4)不得随意乱接燃气线路、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燃气和电气设备;

(5)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6)对燃气、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7)商店、餐饮场所、公共娱乐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切断营业场所的非必要气源和电源。

3、防雷、防静电系统的自检自测应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并填写《防雷、防静电检测登记表》。

4、防雷、防静电系统的检查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年雨季之前,应对防雷、防静电设备和接地装置进行检查、维护;

(2)在爆炸危险区域和火灾危险区域内检查、维修及保养设备时应使用防爆工具;

(3)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应限期维修,保证防雷、防静电系统完好有效;

(4)对符合报废标准的设备,应及时报废和更新。

(5)自检结果应及时上报单位主管安全部门存档备查。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制度

1、明确管理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工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和职责。

1、   确定考评目标、内容和办法、奖惩办法等要点。

3、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4、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5、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十三、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1、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例会,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2、消防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主持,有关人员参加,每月不宜少于一次。消防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议程,并应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

十四、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1、人员集中的厅(室)以及储油间、变配电室、锅炉房、厨房、空调机房、资料库、可燃物品仓库、化学实验室等应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相应灭火器材、装备和个人防护器材。

3、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处置操作程序。

4、列入防火巡查范围,作为定期检查的重点。

十五、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1、应明确消防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销毁的要求。

2、消防档案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纸质消防档案,并应同时建立电子档案;消防档案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消防档案内容应详实,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纸、图表;消防档案应由专人统一管理,按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成册。

3、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所在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许可文件和相关资料;消防组织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情况;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的基本情况;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4、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消防安全例会纪要或决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记录;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防火检查、巡查记录;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等记录资料;消防安全培训记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火灾情况记录;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第3篇 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一、建设标准化工地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机构及职责

建设标准化工地,坚持文明施工是现代建筑生产的客观要求,对于加强和培养队伍作风,保持施工现场良好的施工环境和施工秩序,以达到安全、优质、快速、高效完成工程任务的目的。

1、项目经理部成立建设标准化工地和文明施工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书记、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任组员。其职责是:领导、检查、评比“文明工地”。在安质部设办公室,负责收集文明施工有关材料和牵头检查,评比文明工地。各作业队也应成立相应的管理小组,由队长任组长,技术主管任副组长,组员由技术、安质、工班长等有关人员组成。其职责是:监督、检查本单位标准化工地建设和文明施工的情况,督促班组在组织施工过程中,自始至终按照文明工地标准抓好落实,促使文明标准工地的形成。

二、建设标准化工地,文明施工的内容

1、各作业队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标牌,堆放大宗材料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机具放置整齐。组织指导施工的管理人员必须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袖章。

2、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和设施的安装及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深水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3、施工机械进场前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4、凡施工高度3米以上的工程,均要有防护措施,脚手架、安全网的架设必须符合规定标准;深坑深槽除按规定放坡、支撑外,还要对深度在3米以上坑槽内的作业人员加设防坠落设施。

5、各作业队应严格劳动纪律,遵守操作和安全规程,建立安全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定期检查维护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保证安全有效。

6、各作业队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对产生噪声、振动和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扰民,未处理的泥浆水不得直接排入农田河流,应妥善处理。

7、各作业队应在施工现场设置广告宣传栏(牌),充分展示施工现场这个活广告的风彩。党、政、工、团要齐心协力,发挥群体作用,抓好施工现场宣传这项于企业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塑形”工程,做到场容场貌整洁美观,物料堆放井然有序,机械设备放置规范,整齐划一,墙报、标语、彩旗赫然醒目,给人以耳目一新,让人精神振奋之感,将整个施工现场营造充满朝气,洋溢勃勃向上的气息和氛围。

第4篇 建设安全标准文明工地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项目部的安全保证体系,充分发挥安全职能部门的作用,全面安排,精心部署,并在其监督下,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2、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现场,制定内容完整、标准明确、要求具体、可操作性强的安全实施标准,同时强化贯彻落实,严格管理,明确岗位责任,执行标准作业,并随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3、完善安全标准工地的考核制度,定期定人定岗考核评比,凡不合格的岗位和工班组,要求立即进行整顿,并对其重新考核,直至合格为止。

4、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广大在职职民工明确建设安全标准工地的目的和意义,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基本技能,为安全生产提供有力的保证。

5、确立安全文明标准工地建设中的侧重点。对重要岗位的安全标准建设,重点监控,明确专人负责实施,考核中,也将重点考核点,进行考核。

6、确立日常和定期检查制度。对各施工项目中的具体的施工作业、防护作业、违章违纪等现象,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7、施工现场布置合理,机具摆放整齐,材料堆码成方,三通一平良好。施工用电设施符合安全用电的规定,现场警示标志、防护措施到位并齐全完备。

8、每项单位工程实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制度,做到每项工程安全生产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严密监控其整个作业过程,不断总结完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施工生产安全、有序的进行。

9、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定期审核其上岗作业资格,推行标准化作业,明确岗位职责。

10、现场安全防护措施齐全完备,勤于保养,精心爱护,不挪做他用。现场施工人员对安全防护用具,能够充分了解并能熟练使用。

11、工作中,不断总结,不断完善,稳步推进,务求实效。对安全标准工地的建设,遵照循序渐进的原则,把工作进一步加深、抓细、抓出成效。

第5篇 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为落实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精细化施工实施细则及华达公司管理的相关要求,特制度本制度。

本项目施工现场管理的具体要求:作业现场设“工程概况简介牌”,“安全质量组织机构牌”,“廉政建设组织机构牌”“施工现场危险源公示牌”,“安全制度”,主要场所部位设置安全警句、警示牌或红色警示灯;重要岗位,设置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场地平整;物料堆码和机具摆放整齐;专职安全员、安全员挂牌上岗,并在施工中值班。

一、施工用电安全管理

1、一般要求。有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电工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从事电气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变配电装置。室外变电站有围栏;有“高压危险”警示牌;配电室操作岗位要与大地绝缘;室内放置干式灭火器,确保有效;室内禁止存放杂物。

3、低压线路。电线禁止裸露,接头包好;成束架设时,有一定间距;沿地敷设要穿管;登杆作业按照 规定系安全带;高层建筑动力及照明干线垂直敷设用护套;禁止电线乱拉乱接。

4、电气设备安装。禁止一闸多机;确保闸刀箱门、锁、防雨完好;禁止闸刀无盖裸用,无标识和以纯铜、铝线代替保险丝;电动设备要接零地;手持电动工具、潜水泵、水磨石机要装漏电保护装置;操作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施工人员全部撤离现场后,闸刀开关箱必须锁好。

二、爆破器材管理

仓库按有关规定设置;库内备齐消防器材、报警设施;各种规章制度齐全;领发、退帐手续齐全;禁止在库内使用明火;禁止将爆破物品露天存放、遗留现场、带入宿舍;严禁看守人员擅离岗位。

三、涵洞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1、一般要求。制定安全措施计划,高处作业按规定发放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搭设脚手架及挂安全网。

2、明挖基础:必须分层开挖;有专人指挥吊斗出土;吊机扒杆和吊斗下严禁站人;机具、材料、弃土必须堆在基坑安全距离以外;拆除支护时自上而下,边拆边回填;挖孔深超过6m,必须有通风及防缺氧措施。

3、涵身盖板:涵身盖板在围堰高踏步梯及栏杆;围堰顶平台满铺脚手板,严禁堆入料具;有漏水、水位变化记录;在脚手平台上运送混凝土时,通道要满铺脚手板;减速漏斗要固定,串筒有保险绳。

四、路基工程安全管理。

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在路堑施工中严禁掏底开挖;3m以上边坡施工时,必须拴好安全绳;在路堑施工时,施工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严禁一绳或一桩多拴挂使用,填筑高度超过3m时,边缘设置安全标杆;卸土场必须有专人指挥,并要设有挡车器;严禁在陡坡开挖和挡护工程施工时重叠作业。

五、土石方剥离工程安全管理

严禁机械车辆带故障或超负荷工作;便道临悬崖、陡坡一侧留宽不小于1.5m,高度不低于0.7m支挡护防台阶;危险地段作业处要设明显警示标志;卸土场超过3m时,有专人指挥卸土,并设置挡车器;车辆横越既有线公路有明显标志;爆破施工严格按爆炸物品使用规定操作。

六、施工机械(车辆)安全管理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驾驶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酒后驾车;严禁未经领导同意,擅自借车供他人使用;严禁在运转中维修保养;倾卸车起斗有可靠支撑;检修时要掩牢车轮;车上配齐灭火器;照明批示灯齐全完好。

七、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上岗;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严禁施工人员搭乘简易提升架和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脚手架工程施工中,架子工在高处作业必须按规定着装;立杆、横杆、剪刀撑间距符合规定;脚手架、脚手板材质合格,确保固定、无探头板;安全网必须合格;防护用品必须在国家指定劳动保护商店购买,有专业发票;连续支搭,严禁使用破损腐朽安全网;立挂安全网支架牢固,连续支搭,下面封密。

第6篇 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做好公司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工作,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改进安全管理制度,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对安全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使安全标准化得到持续有效的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车间及全体员工。

3、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依据: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

《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145号)

《关于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和评审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11】150号)

4、工作流程:

5、自评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

(2)具有3年以上从事化工行业操作或管理等工作经历;

6、领导小组

6.1单位成立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

6.1.1自评小组

组  长:董事长(总经理)

副组长:安环经理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

7、职责分工

7.1自评小组职责

7.1.1负责编制、实施公司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计划(可结合年度安全管理工作部署进行)。

7.1.2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完善措施,编制自评报告,并在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7.1.3负责对自评结果的监督落实及跟踪验证。

8、自评内容

8.1自评至少每年进行一次;

8.2 每年4月底,自评小组根据各部门自评情况,在公司级范围内组织综合检查和评价,编制自评报告,提出进一步改进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报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实施。检查和自评结果与公司考核挂钩。

8.3自评的主要依据主要有:

8.3.1各种安全生产考核记录

8.3.2安全标准化的各种培训及安全活动的实施情况

8.3.3本年度各种检查情况

8.3.4隐患整改情况

8.3.5自主报告

8.3.6现场自评

自评人员根据计划进行自评,通过面谈、提问、查阅文件、现场查看、测试等方式来收集客观证据,并记录自评结果,对受评部门作出自评。自评员应按检查表的项目逐项检查,不轻易偏离检查表,经常对照来核正自评方向,收集证据应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进行,保证所抽取的样本具有代表性,并认真做好记录。

9、自评后自评组织应评审所有自评结果,以书面形式开列不符合项,通知被审部门,以使不符合项得到确认。并有针对性的展开纠正预防措施活动。

10、纠正措施

对需组织整改的问题,由评价小组以“问题整改表”或其他文件形式下达到责任部门,限期完成。评价小组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证。若受审部门未实施纠正措施,自评组人员应向董事长(总经理)反映情况。

11、自评报告

自评报告由自评小组编写,对自评/考核情况进行概述。

12、自评计划、自评检查表、自评报告和不符合项报告等记录由安环部保存归档。

第7篇 安全标准化评定绩效管理制度范文

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制度【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开展好安全标准化工作,进一步完善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改进安全管理绩效,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达到制度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范围内的各单位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 安全标准化绩效是指企业员工或单位的安全标准化工作业绩。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是以安全标准化工作目标为导向,以安全标准化工作标准为依据,对各单位及员工的安全标准化工作进行考核评定,并确认各单位及员工的安全标准化工作业绩的过程。

第四条 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及其考核细则。

第五条 每次考核后,按照pdca循环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改进计划和措施,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第二章 考核组织

第六条 企业建立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机制,成立各级安全标准化考核小组。

第七条 各二级单位的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由企业安全标准化考核小组组织考核,报送厂安委会审批。员工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由各二级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小组组织考核,各二级单位应将考核情况报厂安全标准化考核小组备案。

第八条 企业安全标准化考核小组:

组 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厂领导

副组长:技安处处长

成 员:财务处处长、厂安全标准化内审员、生技处、环保处

企业安全标准化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技安处。

第三章 考核办法

第九条 企业安全标准化考核小组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及其考核细则,与企业安全风险奖励金考核同步进行综合考核,即每半年进行一次。

第十条 安全标准化a级要素在考核评级中的权重系数: 1.负责人与责任(0.10),2.风险管理(0.15),3.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0.10),4.培训教育(0.10),5.生产设施(0.12),6.作业安全(0.13),7.产品安全与危害告知(0.10),8.职业危害(0.05),9.事故与应急(0.05),10.检查与绩效考核(0.10)。

第十一条 安全标准化考核得分计算办法:

安全标准化考核满分为100分。

每个a级要素满分为100分,各a级要素的考核得分乘以各自对应的权重系数,然后加和得到安全标准化考核总分值,计算方法如下:

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制度

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危化品)

式中 —总分值; —权重系数; i—各要素得分值;n—要素个数。

当不涉及规范中的某些要素时为缺项,按零分计。要素得分值折算方法如下:

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制度

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危化品)

式中 —实得分值; —扣除缺项后的要素满分值。

第四章 奖惩细则:

第十二条 获得安全标准化奖励的前提条件是完成企业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指标。

第十三条 当安全标准化得分98以上时(“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返回所在二级单位缴纳风险保证金,并按返回风险保证金数额进行2倍奖励;

第十四条 当安全标准化得分96以上,98以下时,返回所在二级单位缴纳风险保证金,并按返回风险保证金数额进行1.6倍奖励;

第十五条 当安全标准化得分在94以上,98以下时,返回所在二级单位缴纳风险保证金,并按返回风险保证金数额进行1.4倍奖励;

第十六条 当安全标准化得分在90以上,94以下时,返回所在二级单位缴纳风险保证金,并按返回风险保证金数额进行等额奖励;

第十七条 当安全标准化得分在85以上,90以下时,扣除所在二级单位1%风险保证金并取消相等数额的风险奖励金;

第十八条 当安全标准化得分在80以上,85以下时,扣除所在二级单位5%风险保证金并取消相等数额的风险奖励金;

第十九条 当安全标准化得分在75以上,80以下时,扣除所在二级单位10%风险保证金并取消相等数额的风险奖励金;

第二十条 当安全标准化得分在70以上,75以下时,扣除所在二级单位15%风险保证金并取消相等数额的风险奖励金;

第二十一条 当安全标准化得分在70以下时,取消所在二级单位安全风险奖励金。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并在执行中不断完善。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技安处负责解释。如有争议时由厂安全生产委员会仲裁。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及考核管理细则【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推进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闭环管理和持续改进的要求,推进标准化达标升级巩固,夯实公司安全基础,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绩效评定

第二条、公司安委办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绩效评定,职能如下:

1.负责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达标后的巩固、整改、升级等的计划、执行、检查、考核。

2.每年对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进行绩效评定,对照标准组织进行标准化自查自评,检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指标的完成情况、现场安全状况与标准化规范的符合情况等,并提出改进意见,落实责任,形成评价报告以公司名义下发,根据绩效评定对达标提出奖励及处罚。

3.对评估分析出的重要问题提交公司安委会讨论,提出纠正、预防的方案,并纳入下一工作实施计划中。

第三章 安全预警指数

第三条、为便于更好更直观、动态地了解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设置了安全生产标准化预警指数:

正常指数:不小于上年度得分。

一级预警指数:本年度得分低于上年度得分的1%范围内;安委办组织召开会议,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出整改计划措施并督查落实。

二级预警指数:本年度得分低于上年度得分的1%-2%范围内;安委办组织召开会议,分析下降的原因以及存在的问题,落实责任,对责任人提出批评建议,同时制定出整改计划措施并督查落实。

三级预警指数:本年度得分低于上年度得分的2%-3%范围内;安委会组织召开会议,分析下降的原因以及存在的问题,落实责任,对责任人提出通报批评,同时制定出整改计划措施并督查落实。

第四章考核细则

第四条、各风场、安全生产部及个人根据岗位职责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总分具体划分,从公司标准化达标后开始,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1.对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中通过积极整改预防取得成绩的集体及个人,按照标准化评级标准每增加1分或者避免扣分1分,公司安委办奖励100元,否则进行相应考核,

2.每年标准化自查自评得分超过上一年的风场,按照标准化评级标准每增加1分,公司安委办奖励风场200元,否则进行相应考核。

第四章 附则

第五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第六条、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试行,望各风场能够在执行中提出合理建议,不断完善本制度。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认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化策划的安排,是否得到了有效的实施和保持,并为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电站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管理。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三条 成立绩效评定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负责人担任,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担任。

第四条 领导小组职责

全面负责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决策绩效评定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工作小组职责

(一)制定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计划。

(二)编制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

(三)负责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

(四)提出不符合项报告,对不符合项纠正措施进行跟踪和验证。

(五)绩效评定结果向领导小组汇报。

第三章 时间与人员要求

第六条 时间要求

(一)在安全标准化实施以后,每年至少应组织一次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在安全标准化实施初期,可以适当缩短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周期,以期及时发现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二)工作小组在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前一个月向领导小组提交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计划,经批准后施行。

第七条 人员要求

(一)工作小组成员必须参加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必须具备以下能力:

——熟悉相关的安全、健康法律法规、标准;

——接受过安全标准化规范评价技术培训;

——具备与评审对象相关的技术知识和技能;

——具备操作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过程的能力;

——具备辨别危险源和评估风险的能力;

——具备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所需的语言表达、沟通及合理的判断能力。

(二)工作小组成员必须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三)工作小组成员必须具备较好的身体素质。

第四章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方法与技术要求

第八条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方法

(一)尽可能询问最了解所评估问题的具体人员

提开放式的问题。即尽量避免提对方能用“是”,“不是”回答的封闭性问题。提问可以用疑问词即什么,哪一个,何时,哪里,谁和如何。其它关键词包括:出示、解释、记录,多少、程度、达标率、情况等。采用易被理解的语言;使用事先准备好的检查表;采取公开讨论的方式,激发对方的思考和兴趣。在面谈时应注意交谈方式,尽可能避免与被访者争论,仔细倾听并记录要点。

(二)通过记录进行回顾

记录是整个安全标准化体系实施的客观证据,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员必须调阅相关审核内容的记录,对记录进行回顾。

(三)现场检查情况

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最终落脚点都在作业现场,因此,必须重视作业现场的检查。通过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再对相关的文件或记录进行回顾,查明深层次的原因,为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奠定基础,达到体系持续改进的目的。

第九条 技术要求

(一)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应重点关注重要的活动,包括设备设施管理、作业安全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

(二)注意扣分值高的项和不得分项。

第五章 过程要求

第十条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依据、范围、频次和方法

(一)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依据是《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

(二)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范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的工作。

(三)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

(四)发生死亡事故后,重新进行评定。

第十一条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前的准备

(一)编制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计划,其内容主要包括: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目的、范围、方法、依据;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工作安排;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组成员;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时间、地点;

——受评定班组、岗位及评价要点;

——预定时间、持续时间;

——开会时间;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分发范围、日期。

(二)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时间和工作安排也可采用滚动的方式。

(三)工作小组根据实施计划收集和审阅有关文件,编制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检查表,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检查表要列出评定项目、依据、方法,确保无遗漏,评定能顺利进行。

(四)各班组、岗位接到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计划后,应提前做好准备。

第十二条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实施

(一)首次会议

——由领导小组组长主持,领导小组和工作组成员参加,做好会议记录。

——工作小组组长介绍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计划安排,包括目的、范围、依据、评定方法、工作程序等。

(二)现场评定

——首次会议结束后即进入现场评定。

——工作小组根据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检查表采用观察、交谈、询问、查阅有关文件等方法实施现场评定,并做好客观证据的记录。对发现的不符合事实,应由受评定班组陪同人员确认。

——评价过程中,由工作小组召开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内部会议,讨论现场评定中的有关问题,确定不符合项,填写不符合项及纠正措施报告。

(三)末次会议

——由工作小组组长主持,领导小组、各部门、各班组负责人参加,做好会议记录。

——工作小组组长报告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结果,宣读不符合项及纠正措施报告和分布情况,并宣布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结论。

——领导小组组长总结本次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情况,并对纠正措施提出整改期限要求。

——领导小组对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质量进行评价。

——末次会议结束后,各班组负责人签字、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

第十三条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结束一周内,工作小组根据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结果编写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经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工作小组分发到管理层和各班组。

第十四条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的内容要明确下列事项:

——安全绩效管理指标是否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分解落实;

——是否对安全指标按内容进行了分解;

——是否按班组和员工不同的管理要求分别实施安全绩效管理;

——对班组的安全绩效管理,是否根据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以及重大工作任务进行量化分解;

——对班组、员工的安全绩效管理,是否依照制度要求,岗位职责予以实施;

——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

——改进意见。

第十五条 安全生产目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修改及验证

(一)责任班组在接到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15日内,制订切实可行的纠正措施和期限等,经工作小组组长确认后,由责任班组组织实施。

(二)责任人员针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结果,对安全生产目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安全标准化的工作计划和措施。

(三)安全生产目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修订记录由安全监察岗位人员保管。

(四)工作小组负责对责任班组纠正措施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验证,并将跟踪、验证、关闭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___电站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8篇 安全标准化持续改进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要求进行评审,保证体系持续有效的正常运行。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威宁西南水泥责任有限公司开展安全标准化的持续改进控制。

(三)细则

1.职责

1.1总经理负责营造一个激励员工安全标准化管理持续改进的良好环境,提供改进资源。

1.2生产技术处负责安全标准化管理持续改进的归口管理和总体策划。

1.3各有关部门负责完成安全标准化管理持续改措施计划中的相关项目。

1.4公司全体员工提供安全标准化管理持续改进信息和改进建议。

2.工作程序

2.1建立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持续改进的思想体系

2.1.1总经理承诺坚持不懈地开展安全标准化管理改进活动,使员工认识到:公司的生存与发展依存于安全。通过持续改进,努力使各项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不断完善。

2.1.2总经理应贯彻安全标准化管理持续改进的理念,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标准化管理持续改进的氛围和环境,倡导、鼓励和支持员工积极参与安全标准化管理持续改进活动,并为安全标准化管理持续改进活动的实施提供必要的资源、培训和技术支持。使员工自觉遵循安全标准化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积极参与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现场安全作业特性、改进工艺技术、改善作业环境、降低能耗及污染物等各方面的持续改进活动。

2.1.3公司各部门在制定安全标准化管理持续改进措施应坚持以下原则:

1)安全技术措施等级顺序:

a.直接安全技术措施;

b.间接安全技术措施;

c.指示性安全技术措施:

d.若间接指示性安全技术措施仍然不能避免事故危害发生,则应采用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和个体防护等措施来预防、减弱系统的危险、危害程度。

2)根据安全技术措施等级顺序的要求应遵循的具体原则:

a.消除;

b.预防;

c.减弱:

d.隔离;

e.连锁;

f.警告。

3)安全对策措施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经济合理性。

3.持续改进关注重点

3.1公司确定以《水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实施指南》为标准做好持续改进过程。

3.2公司推行行持续改进时应重点关注下列方面发生变化时:

3.2.1工艺技术发生变化时;

3.2.2设备设施发生变化时;

3.2.3法律、法规和标准发生变化时;

3.2.4人员发生变化时;

3.2.5管理机构发生变化时;

3.2.6管理职责发生变化时。

3.3持续改进项目实施的步骤

公司以《水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实施指南》为参考指南,规定持续改进项目实施的步骤。这些步骤包括:

3.3.1改进的原因:识别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选择改进的区域,并记录改进的原因;

3.3.2目前的状识:收集数据进行分析,选择特定的问题并确立改进的目标;

3.3.3寻找问题的主要原因:通过运用适宜的统计技术识别并确定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

3.3.4确定可能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制定措施计划,明确责任者和实施进度;

3.3.5实施计划:在部门领导的带领下,实施制定的措施计划;

3.3.6评价效果:针对已完成的改进措施,对其有效性和效率进行评价;

3.3.7成果标准化:将改进措施良好的成果规范化,防止问题及其根本原因的再次发生;

3.3.8进一步改进:寻找遗留的问题,开始新的pdca循环。

3.4对持续改进过程的控制

3.4.1生产技术处应维护实施计划的严肃性。当需要修改计划时,应讨论并认可修改方案。对突破性项目计划的修改,应报请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对渐进性项目计划的修改,应到设备保全处及办公室备案。

3.4.2改进项目实施结束后,应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对所有改进项目的效果进行评价。

3.4.4对改进项目的效果评价应形成书面的评价报告,经评价认为需做进一步改进的方面应将其定为新一轮的改进项目。

3.4.5有效的改进结果应纳入文件,并通过培训使员工掌握新的要求、方法和操作。

(四)附则

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本制度归生产技术处负责解释并归口管理。

第9篇 加油站安全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

为做好加油站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工作,改进加油站的安全管理制度,实现加油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对安全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使安全标准化得到持续有效的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标准化自评的主要依据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2、公司成立安全标准化自评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站长

成  员:副站长、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自评小组职责:

3.1、负责编制、实施加油站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计划;

3.2、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完善措施,编制自评报告;

3.3、负责对完善措施的监督落实及跟踪验证。

4、自评内容

4.1、自评至少每年进行一次;

4.2、每年12月上旬,自评小组根据加油站的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组织进行综合检查和评价,编制自评报告,提出进一步改进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检查和自评结果与加油站的考核挂钩。

4.3、自评的依据主要有:

a.各种台帐及记录;

b.安全标准化的各种培训及安全活动的实施情况;

c.本年度各种安全检查情况;

d.隐患整改情况;

e.现场自评。

自评人员根据计划进行自评,通过面谈、提问、查阅文件、现场查看、测试等方式收集客观证据,并记录自评结果。

5、自评后自评组应评审自评结果,以书面形式并列出不符合项,并有针对性的展开纠正预防措施活动。

6、对需组织整改的问题,由自评小组以“问题整改表”或其他形式下达到各相关责任人,限期完成。自评小组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7、自评计划、自评检查表、自评报告和不符合项报告等记录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保存归档。

第10篇 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有岗必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都必须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__化工厂的各车间、机关及相关部门。

第二章 厂领导安全职责

第一条 厂长安全职责

1、厂长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制度,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

4、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亲自主持并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计划,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6、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7、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8、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三不放过”的原则,坚持发生重大事故向公司汇报制度。

9、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到当年具体工作中。

第二条 党委书记安全职责

1、对全厂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

2、协助行政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

3、发挥各级党组织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干部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带领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

4、协助行政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5、协助行政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双文明评比和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时,要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

6、支持厂长关于安全工作的奖惩。支持工会、团委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7、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党委书记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三条 生产副厂长安全职责

1、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生产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4、组织生产职能部门对厂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安全生产部门报告。发生上报公司重大生产事故时,到公司汇报。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特级动火。

6、负责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中存在的问题。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9、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生产副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四条 设备副厂长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设备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设备安全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

3、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监督检查机设备主管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或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4、负责组织机动(或设备)职能部门进行上报公司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向上级安全和机动(或设备)主管部门报告。发生上报公司重大事故或与设备有关事故时,到公司汇报。

5、组织或设备安全大检查,落实设备隐患整改,制订安全防范措施。

6、负责大检修的安全管理和外来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

7、定期召开或设备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或设备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8、组织或设备系统参加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先进经验,奖励先进部门和个人。

9、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或设备副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五条 销售副厂长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供应、销售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安全技术规程,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贯彻“五同时”原则,保证供应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负责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7、定期召开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8、组织供应、销售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9、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销售副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六条人事副厂长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人事教育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人事教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

3、负责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配备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技术人员和安全工程师。

4、负责遵章守纪劳动纪律教育,强化门卫制度,严禁烟、火、危险品带入厂内,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负责审批职工安全、卫生、消防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6、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对发生重大特大责任事故的有关领导分清责任,严肃处理。

7、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人事副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七条 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及全国总工会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证的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充分发挥群众在安全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工会系统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协助安全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参加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订。

4、组织职工开展遵章守纪和预防事故的群众性活动,支持厂长关于安全工作的奖惩,协助做好职工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5、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6、落实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防火管理工作。

7、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工会主席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八条 工程师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技术上对本厂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加强安全技术管理,积极采用安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备,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

3、在组织新建、扩建、改建基本建设项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4、审查厂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5、负责组织制度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规划方案,使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6、参加上报公司事故的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鉴定,提出技术上的改进措施。

7、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工程师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三章 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第一条 厂办公室安全职责

1、协助厂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做好厂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打印、下发。

2、组织检查落实干部值班制度。

3、负责对临时来厂参观学习、办事人员检查登记和进行进厂安全教育。

4、搞好各车间的安全工作,制订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5、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

第二条 安全监督部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公司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厂长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归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办好安全教育室;制订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对领导参加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3、组织制订、修订本厂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安全大检查。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5、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措工程的“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6、会同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轻烃分馏装置、锅炉、压力容器、和罐区安全监督工作。

7、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8、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9、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主管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报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发生重大事故时,组织到公司汇报。

10、按公司有关规定,负责制订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发放标准,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11、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厂职业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2、负责对厂各车间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会同工会等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办法。

13、检查督促有车间搞好安全技术装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1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岗,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定期开展安全专业人员会议。

第三条 生产调度部门安全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三同时”。

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的作法,应立即制止并向领导报告,及时通知安全技术监督部门共同处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

4、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在调度会上给予表扬或批评。

5、负责贯彻操作纪律管理规定,杜绝或减少非计划停工和跑、冒、滴、漏事故,实现安、稳、长、满、优生产。

6、负责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参加其他报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四条 技术部门安全职责

1、编制或修订的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对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和工艺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2、负责因工艺技术原因引起的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参加其他报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

3、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的原则,组织技措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用时的“三同时”审查。

4、组织并检查各车间生产操作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

5、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6、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7、在技术改造和新建、改扩建装置建设时,负责组织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和审查工作。

第五条 设备部门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设计、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和标准,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制订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2、负责各种机械、设备、电气、动力、仪表、管道、采暖通风装置及工业建筑物的安全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制度的要求。禁止防爆等级不够的电器设备进入生产装置。

3、负责组织施工机具、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气瓶、防尘毒和防静电装置、机械和电气联锁装置、安技装备的定期安全检查、校验工作。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重大隐患要坚决停用。

4、组织设备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有关问题,要有计划地及时整改,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

5、负责对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登记取证工作。

6、对外来检修和有关人员等,应组织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有关施工纪律的管理规定。

7、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向上级报告,参加其它报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六条 保卫部门全职责

1、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负责进厂人员的证件检查、临时入厂人员的入厂检查或检查登记,以及对上述人员禁带烟火进厂的安全检查,负责关键要害部门安全生产保卫工作。

2、负责各类重大事故的现场保卫工作。

3、组织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保卫检查工作。

第七条 车辆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交通安全规定,负责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2、负责车辆维护保养,确保安全行驶。

3、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交通安全管理,负责维护厂区交通安全及各类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

第八条 综合服务部门安全职责

1、建立健全安全职责、规章制度及各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负责日常安全工作,组织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和隐患整改。

3、负责按规定标准做好保健食品、防暑降温饮料的供应、发放工作。

4、负责食堂、多功能厅的安全防火管理和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5、负责本部门所属柴油机灶、热水加热器、电气设备及其它设备的安全管理。

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二)

第一章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 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5s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 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 安全培训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 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 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四年进行第一次检验;出厂满七年进行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三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第八章 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莲~山 课件 ]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 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第十章 附 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11篇 化工安全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

___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

编号:aq-bzh-51

版本号:01

1、目的:为降低公司的安全风险,保证公司从业人员的安全及安全目标的实现,不断提高安全管理绩效,实现安全生产的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各部室、车间、全体人员及生产、经营全过程。

3、职责:

(1)由公司安全部负责组织各部门每年对公司本年度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进行自评、考核制定整改计划及措施。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根据自评隐患整改计划进行各环节整改。

4、自评准则: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细则。

5、自评工作程序

5.1自评时间:每年12月份。

5.2自评小组由公司安全委员会成员构成:

组长:公司主要负责人。

成员:办公室、生产技术部、财物部、运输部等各部门主管(即,安全委员会成员)。

办公地点设在会议室。

5.2当公司发生事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职业危害、重大财产损失等突发事件时,公司安全委员会应及时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自评工作。

5.3自评工作小组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及评分细则对各部门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汇总,形成自评报告。

5.4自评工作根据自评报告汇总的不符合项的有关内容,形成切实有效的持续改进计划和措施,由公司安全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改进和完善。

5.5自评考核工作应与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挂钩。

6、附则

6.1本制度由公司安全委员会制定并负责解释。

6.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2篇 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对公司生产经营实行有效的安全标准化管理与控制,确保安全标准化方针、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安全标准化管理与控制。

职责

总经理为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组织各项安全标准化标准、制度在公司贯彻执行,对公司的安全标准化工作全面负责。

4  内容

4.1  风险控制策划

4.1.1公司应不间断地开展对公司生产作业和设备设施等方面的危害及环境因素识别、风险评估,在此基础上制订风险控制措施,持续改进公司的安全标准化管理绩效。

4.1.2制定方针、目标的要求

4.1.2.1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针的要求,在国家安全生产方针的前提下制定。

4.1.2.2企业制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必须表达企业安全管理的基本理念,服从企业发展战略要求,能够让员工理解和接受。

4.1.2.3制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要组织企业各部门负责人、主要领导、职工代表参加讨论、研究形成参初稿,经企业最高负责人决定。再将方针、目标的初稿下发到基层单位和员工进行讨论,最后经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专门会议来决定。

4.1.2.4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由总经理签发,以文件形式逐级下发传达,要求各生产部门必须利用各种形式将安全生产方针、目标传达到员工。

4.1.2.5安全生产方针、目标每年进行一次评审和修订。

4.1.2.6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的制定、评审、修订工作由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4.1.3制订完善安全标准化体系文件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危害识别、评价和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结果,有针对性地制定/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等安全标准化体系文件。经总经理批准后印发执行。

4.2  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要求

4.2.1员工培训教育的安全标准化管理要求

4.2.1.1公司总经理、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安全标准化教育方可上岗。

4.2.1.2公司应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标准化培训教育。

4.2.1.3公司应对新职工进行岗前安全标准化培训教育、考核。

4.2.1.4承包商在进公司生产区施工前,应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安全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标准化教育。

4.2.1.5员工培训教育的管理要求执行《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4.2.1.6上述教育内容记录在“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和记录”中。

4.2.2安全标准化体系文件资料的管理

4.2.2.1文件与资料识别

a)各单位、部门在制定安全生产文件时,必须按标准化要求制定符合标准的各种文件。(格式、纸张、文件程序、版面等)

b)对外来文件要进行识别与分析,在转发或修订下发时要进行标准性转换,下传的文件必须符合标准化文件要求。

c)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要以标准资料格式进行装订收藏。

d)对资料的内容进行识别分析,不符合标准化要求的要修改完善。

4.2.2.2文件与资料的管理规定

a)文件、资料都要按标准格式进行分类、保存、管理。

第13篇 制冷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宁夏回族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比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

第三条 宁夏回族自治区内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及其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时应遵守本规范。

第二章 安全管理职责

第四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了解并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方面的规定,依法履行安全管理领导责任。对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改造、检验及事故处理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一) 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确保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三)组织制定并批准特种设备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四)定期听取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定期到特种设备现场进行巡查,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条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应熟悉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方面的规定,依照法规、规章、标准及本单位的制度规定,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具体负责:

(一)编制或主持制定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报送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至少每月组织一次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检查;

(二)编制或主持制定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检修计划,并对检修的质量进行验收,保证设备完好;

(三)检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向本单位主管领导汇报、反应有关安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四)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五)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上的重大问题(如事故、安全隐患等),向本单位主管领导报告,也可直接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第六条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应熟悉所操作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及性能,熟悉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能够正确操作,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并做好以下具体工作:

(一)正确、及时地进行设备的操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正确判断设备故障原因并及时排除。设备发生紧急事故时,要及时汇报并进行正确的处理;

(二)对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及附属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保证齐全、完好;

(三)遵守特种设备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纪律,不违章操作。

第三章 特种设备的购置、转让、安装、维修、改造

第七条 使用单位购置、转让的特种设备做到:

(一)特种设备的制造单位必须取得国家质检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二)特种设备应当附有与安全相关的技术资料:

1.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

2.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3.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

4.产品安全监督检验证书等。

(三)二手特种设备在销售、转让前,应当经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或者安全技术鉴定合格,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并应当向当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登记。

第八条 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与维修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与维修工作,必须由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相应的许可证的施工单位实施;

(二)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与维修施工前,施工单位须向当地市级特种设备监察机构书面告知。告知后方可施工;

(三)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与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由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四章 安全使用

第九条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停用与注销

(一)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在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当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使用登记。未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不得擅自使用;

(二)特种设备长期停用、安全状况发生变化、移装或过户的,使用单位应及时向原登记机关或移装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三)特种设备报废时,使用单位应及时将使用登记证交回原登记机关,予以注销。

第十条 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第14篇 安全标准化自评与考核标准管理制度

1.范围

为从严管理,强化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管理绩效,完善安全标准化工作,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制定本制度。

本标准规定了吉林中信化工有限公司“安全标准化部门(处室)”、“安全标准化110

班组”的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吉林中信化工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单位。

2.管理职责

2.1 安全部是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的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日常安全标准化的考核管理工作。每年年末,组织对安全标准化进行1 次自评,对法规制度、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符合性进行系统评价,提出安全标准化改进意见,制定改进措施和计划,

同次年的安全工作计划一并执行。

2.2 安全部负责对申报的“安全标准化部门(处室)”和“安全标准化班组”进行审核。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安全标准化部门条件

3.1.1 部门全年无轻伤及以上、火灾、爆炸、生产操作、机电设备、质量、污染及公司内责任事故。

3.1.2 部门必须有90%以上的班组达到“安全标准化班组”标准。

3.1.3 部门的安全防火基础工作,现场安全防火管理,安全防火作业必须达到标准化。

3.2“安全标准化部门”、“安全标准化班组”公司每年考核一次,各单位按照公司要求进行评选和上报,公司安全部进行考核验收。

3.3 安全标准化部门(处室)考核项目

3.3.1 安全防火基础工作标准化

3.3.1.1 部门安全管理及领导机构健全,没有组织机构扣2 分。

3.3.1.2 部门安全管理网络健全,没有扣2 分。

3.3.1.3 生产工艺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和岗位操作法健全,并及时修订。没有111

的每缺一项扣2 分。

3.3.1.4 新工人进入车间进行二级、三级安全教育,复工教育,转岗教育,外来检修施工作业人员教育,每漏教育一人扣2 分。

3.3.1.5 全员安全教育考试平均成绩90 分以上,检查台帐和试卷达不到要求扣1 分。

3.3.1.6 及时参加公司、工厂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每缺席1 人扣1 分。

3.3.1.7 及时参加公司安全防火例会及其它安全防火活动,落实会议精神,如缺席或虽参加会议但未能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的扣1-5 分。

3.3.1.8 上报的各种报表、材料及时准确,一项达不到扣1 分。

3.3.1.9 参加公司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没参加定期演练扣3-5 分。

3.3.1.10 严格执行安全消防设施周检查,每缺1 次扣1-2 分。

3.3.2 安全防火作业标准化

3.3.2.1 进入现场严格执行劳动保护佩戴管理规定,不符合规定每人扣1-2

分。

3.3.2.2 作业现场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每起扣2-5

分。

3.3.2.3 较大、特殊项目施工作业要有安全施工方案,无安全施工方案扣2-5

分。

3.3.2.4 现场检修施工作业开展风险评价,没有开展或评价不全面每项扣2 分。

3.3.2.5 岗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每人次扣5 分。

3.3.2.6 检维修作业严格执行票、证、书制度,未执行扣5 分。

3.3.2.7 按时进行岗位巡检及设备维护检查,不按时巡检扣2 分。

3.3.2.8 避免各类事故,避免一般性事故加1 分,避免重大事故加5 分。

112

3.3.2.9 发生一般人身伤害及火灾事故扣10 分。

3.3.2.10 发生轻伤及以上其它各类重大事故取消评比资格。

3.4 安全标准化班组考核标准

3.4.1 安全基础工作标准化

3.4.1.1 班组长胜任本职工作,班组员工安全技术素质过硬。(2 分)

3.4.1.2 班组长带头遵章守纪。(2 分)

3.4.1.3 班组长按期参加培训,考试成绩优良。(2 分)

3.4.1.4 熟记岗位安全防火责任制。(2 分)

3.4.1.5 岗位日志、报表记录、帐卡工整、齐全清晰、无勾抹,无差错、无漏项。(2 分)

3.4.1.6 各种规章制度齐全、有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规程、工艺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事故预案。(4 分)

3.4.1.7 全班安全考试成绩平均85 分以上。(4 分)

3.4.1.8 安全防火知识现场抽查考试合格。(2 分)

3.4.1.9 熟练使用现场设置的安全防火设施、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2 分)

3.4.1.10 按时开展班组安全活动。(2 分)

3.4.1.11 班组安全活动无缺勤和迟到早退现象。(2 分)

3.4.1.12 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按规定填写、无漏项。(2 分)

3.4.1.13 班组安全活动记录保持清洁完整。(1 分)

3.4.1.14 安全作业证、特殊工种作业证保存完好无缺。(1 分)

3.4.2 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

3.4.2.1 各种安全装置齐全、可靠、灵敏,平台、栏杆、楼梯、沟坑盖板等安全设施完整无损。(4 分)

113

3.4.2.2 岗位上有规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并完整好用,周围无杂物堆放,器材保持清洁整齐。(3 分)

3.4.2.3 救生柜内无杂物,柜内外清洁。(3 分)

3.4.2.4 熟知防护器材、用品、防毒器具的使用方法及管理制度,器材完整好用,定点存放,专人保管、安全涂色正确,符合国家标准。(3 分)

3.4.2.5 作业现场物料堆放整齐,通道无杂物阻碍。(3 分)

3.4.2.6 原材料、半成品、工机具、备品备件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3 分)

3.4.2.7 操作室、卫生间、更衣室整洁卫生。(3 分)

3.4.2.8 作业场所无隐患、作业环境无尘、毒危害,噪声控制达到国家标准。

(4 分)

3.4.3 安全作业标准化

3.4.3.1 上岗及进入现场操作、作业,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器具。(3 分)

3.4.3.2 持安全作业证及特种作业证上岗操作及施工作业。(3 分)

3.4.3.3 按规章制度及工作标准进行操作和作业,无违章违纪现象。(3 分)

3.4.3.4 按时进行岗位巡回检查及设备维护巡检,认真填写生产报表及巡检记

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3 分)

3.4.3.5 两人以上施工作业,指定一人负责安全。(3 分)

3.4.3.6 进行动火、进容器及沟井作业,设监护人。(3 分)

3.4.3.7 施工作业开展风险评价;票、证、书齐全,较大工程项目有施工安全

方案,防范措施严密可靠。(3 分)

3.4.3.8 无各类上报事故。(3 分)

3.4.3.9 避免一般性及重大事故。(20 分)

第15篇 矿井提升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节 矿用提升系统的设备和设施

第一条 提升系统是井下矿山的咽喉,也是安全生产的要害部位。为此,建立严密的管理制度,设置专职的工程技术人员管理,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做到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

第二条 矿井提升系统的设备和设施包括:1.主机。由主轴装置、减速器、深度指示器、操作台等组成;2.控制传动和闸控部分。由主电机及控制系统组成;3.制动系统。由液压站、管路、阀、制动缸、制动闸等组成;4.井架及井筒设施。由井架、天轮、罐道绳(或钢罐道)等组成;5.箕斗提升的装置与卸载装置或罐笼提升装置。

第三条 各个提升系统必须具有《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以下同)第6.3.5.10条所列的符合要求保护与电气闭锁装置;还应设置第6.3.5.11条所列的保护与联锁装置。

第四条 提升系统的设备、设施和安全保护装置必须完整无缺,技术状况良好,动作灵敏,工作可靠。

第五条 提升系统的设备和设施的设计、安装,有关数据(如最大提升速度、加减速度、制动力矩、钢丝绳和连接装置的安全系数等)的选择与调试,必须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 每一个提升系统必须具备速度图、制动系统原理图、电控系统原理图等,并将这些图悬挂在提升机房内。

第二节 矿井提升管理的原则和要求

第一条 矿井提升机的选型设计,应由设计部门承担。

第二条 矿井提升机的安装与调试,一般应由专业队伍承担。

第三条 提升系统的技术改造,须经审批、设计、审查方可实施。一般项目的改造,由公司设备主管部门批准。重大技术改造和对安全保护装置的改造,须报请局设备主管部门批准。

技术改造完工后须经原批准机关组织验收,并将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

第四条 提升设备的安装和检修工程竣工后应组织验收。安装和大修工程的验收,应由局设备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中修工程的验收由公司设备主管部门组织。小修以下的工程验收,由车间负责组织。

各种工程的竣工验收,都必须有完整的技术资料,验收后由公司设备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整理归档。

第五条 公司提升设备的管理机构为:

公司设备主管部门(机动科);

设备所属车间(设备副主任和机、电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提升工段和维修工段。

各级机构应按照责任制要求,各负其责。

各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负有监督、检查、指导的责任,并接受技术咨询;各下级单位有向上级单位如实汇报设备情况和管理工作情况的责任。

第六条 提升设备在检查、维修中严格执行点检制,在检修中推行网络技术,并应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

第七条 提升设备管理应加强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设备档案,完善各种原始记录和技术经济统计资料。提升系统的材料、备件、能源等方面的消耗应单独统计。

第三节 提升设备技术资料的管理

第一条 提升设备的技术资料包括:设备档案、运转记录、点检记录、检修记录、绳检记录、调试报告等。

第二条 设备档案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保存。当设备调拨时随机转移。设备档案应包括:设备选型设计说明书及系统主要参数;设备安装调试记录及验收记录;设备出厂合格证、说明书、装配图及主要零件图等。

第三条 设备运转记录由运转工负责填写。每月上交车间,由车间审阅汇总后报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摘要载入设备档案(如提升次数、提升量、累计运转时间等)。运转记录一般保存一年,有关方面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延长保存时间。

第四条 点检记录由各有关人员填写,每月上交车间。车间应对点检记录进行综合分析,掌握设备缺陷隐患,适时安排检修。之后车间应将点检记录和分析结果一并报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摘要载入设备档案。点检记录一般保存一年。

第五条 设备检修记录由负责检修工程的单位填写。工程竣工验收后连同验收记录一并交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整理归档。

第六条 绳检记录由绳检工负责填写。每月交车间,车间在分析审阅后报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应对绳检记录认真分析,找出钢丝绳磨损、锈蚀、疲劳、断丝等发生和发展的规律,之后整理归档。绳检记录一般保存一个换绳周期。

第七条 设备的定期检验及调试记录由负责调试的单位编制,全部归入设备档案。并复制一份交设备所属车间。

第二章 矿井提升作业标准

第一节 提升机房环境设施及文明生产标准

第一条 提升机房的设备和设施,应按设计配齐保持完整。主机和操作台应涂灰色或浅绿色;润滑油和液压油管道,上油管应涂红色,回油管应涂黄色;水管应涂绿色;压气管道应涂天蓝色;地脚螺丝的露出部分应涂红色;其它外表部分可涂黑色。

第二条 提升机房必须配备下列用具和材料,并且在固定地点摆放整齐:

1、能适合司机日常紧固用的活扳手、改锥、钳子和加油用的稀油壶、黄油枪等。

2、清洗、擦拭用具用品。

3、常用润滑油料。

第三条 提升机房的记录必须包含下列内容,并且统一装订,摆放整齐,填写认真:

1、要害岗位进入登记。

2、交接班记录。

3、运转记录。

4、点检记录。

5、绳检记录。

6、维修记录。

第四条 提升机房必须悬挂“四图”、“三制”、“一规程”,并且字迹清晰,规格统一,悬挂整齐。

“四图”指提升系统速度图、液压系统原理图、电控系统原理图、润滑图表。

“三制”指交接班制、岗位责任制、点检制。

“一规程”指提升机操作规程。

第五条 机房和设备必须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做到窗明、地净、沟见底、轴见光、设备见本色。

第二节 提升机作业组织标准

第一条 司机

1、提升机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并取得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考核应包括书面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

2、提升机司机岗位必须配齐足够的人员,保证每班有两人上岗操作。

第二条 维修钳工

1、提升机维修钳工应单独设置。维修钳工人数根据劳动定员确定,但重要提升系统必须保证每班有值班维修工。

2、维修钳工中必须有专人负责提升机钢丝绳检查或设置专职绳检工。

3、提升机维修钳工须经专门培训,掌握提升机结构、性能、参数和维修技能。

第三条 维修电工

1、提升机维修电工应单独设置。维修电工人数根据劳动定员确定,但重要提升系统必须保证每班有两名值班维修电工。

2、提升机维修电工须经专门培训,掌握其结构、性能、参数、控制原理和维修技能、调试知识。

第三节 提升机司机作业标准

第一条 司机在接班时应提前15分钟到达机房,按照“交接班制”要求进行接班。

第二条 司机接班后应随即按润滑图表要求,对每班加油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脂。每天加油的润滑点由白天班司机加油。加油工作由副司机进行。

第三条 司机坐在操作台前应姿势端正,保证两手操作自如,双脚很方便地踏着动力制动开关和紧急制动开关,眼睛能方便地看到深度指示器全行程。

第四条 与电工联系,手动试验深度指示器上的过卷开关是否可靠,试验动力制动是否正常并试验紧急制动是否可靠。

第五条 完成上述工作后和信号工联系,进行一个循环的空车试运行,并以验绳速度制造人为过卷,试验过卷开关的可靠性,然后根据信号,进行正式提升作业。

第六条 提升机的操作

1、每一台提升机都必须根据控制原理,编制适合本机的操作规程,但任何一台提升机都必须遵守下列操作方式:

(1)听清并辨明信号;

(2)主令控制器先给上第一预备级再松闸;

(3)下放重物时,启动后应迅速将控制手柄推到底,用脚踏动力制动配合控制速度,禁止溜车带闸下放重物。

2、提升机应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提升人员时必须正司机操作副司机监护。

3、运行过程中,操作者主要注意下列事项:

(1)显示器上的深度指示运行情况:

(2)注意听停车信号;

(3)注意监视各种保护与故障显示。

4、监护者主要注意下列事项:

(1)主电机的电压和电流;

(2)显示器深度指示系统运行情况;

(3)设备运行声音和气味;

(4)减速点过后监视操作者是否有误操作;

(5)运行中操作者发生突发性疾病,立即代替其操作。

5、运行中,只有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才能施行紧急制动:

(1)听到事故警铃;

(2)听到井筒有异常声响;

(3)看到提升钢丝绳有剧烈抖动;

(4)电控系统起火;

(5)减速点后没有减速;

(6)主电机电流突然增大;

(7)其它特殊情况。

第七条 下班前30分钟开始做交接班准备,按照“交接班制”规定向下班司机交班。

第四节 维修钳工作业标准

第一条 维修钳工应根据“点检制”规定,对应由自己负责的点检内容,按照周期、方式、标准等要求进行检查。

第二条 对检查中发现的情况及司机反映的问题,应及时检修、调整。

检查方法和检修、调整标准如下:

1、检查主轴键,用手锤敲击,不应有松动现象。

2、检查主轴承及减速器轴承,听声音无杂音和震动。

3、检查卷筒或主导轮,其筒皮、焊缝、轮辐、支环,应无裂缝、开焊现象,无明显变形。

4、检查减速机,齿轮无撞击无杂音;打开观察孔观察,检查齿面磨损、胶合、点蚀等情况。

5、检查各地脚螺丝,用手锤敲击,不松动。

6、检查卷筒衬板,眼观不劈不裂;螺栓孔余深不少于10mm。

7、检查液压站:

(1)油泵运转声音正常,无泄漏;

(2)启动油泵和安全电磁铁,系统压力应附合整定值。如油压过高或过低,应调整溢流阀。如系统没有压力则应顺序检查:溢流阀节流孔是否堵塞,油泵是否不供油。

8、检查闸瓦间隙,对瓦块式闸,其工作制动器的闸瓦与制动轮的单侧间隙不应大于2.5mm;紧急制动器的闸瓦与制动支轮的间隙不应大于1.5mm。

9、钢丝绳的检查,除按安全规程每天进行检查外,还应作到:对单绳提升,每6个月串移一次绳卡位置,观察绳卡下有无断丝。

10、罐道钢丝绳应每月检查一次磨损和锈蚀情况,并涂油润滑。特别要注意井窝下不使用段的罐道绳,要进行除锈反腐处理。

11、制动钢丝绳及缓冲器应每月检查一次,进行除锈反腐处理。发生断绳制动,或进行断绳试验后,应检查防坠器下的绳况,并检查缓冲器,必要时进行调整。

12、检查罐笼联接装置锈蚀情况,除去锈迹和油垢,检查是否有裂纹,并对销轴进行润滑。

13、检查天轮结构是否有裂纹和变形。检查衬垫磨损情况,并对轴承进行润滑。

14、检查罐笼锈蚀情况,尤其要检查骨架和铆接部位锈蚀情况。除去锈迹,检查有无裂纹。

15、检查罐道和弯曲变形情况,罐道卡子是否松动脱落。检查罐道磨损情况,其磨损值不超过gbl6423-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3.3.9条之规定。

第五节 维修电工作业标准

第一条 主电机的维护保养

1、应定期吹扫电动机内积尘,保持通风散热良好。

2、运行中的电机应经常检查温升情况,其值不应超过铭牌规定。

3、检查电机轴承工作的润滑情况,定期补充和更换润滑油脂。

4、滑环工作表面应清洁光滑,无烧痕、条痕等缺陷。

5、电刷在刷盒内应滑动灵活,电刷与滑环面应密切接触,压力大小适中。

6、电动机运行3000小时以上,应对电机的绝缘作一次测定。低压电机绕组绝缘电阻值不低于0.5mω。

用摇表测电阻时,应在电机发热后进行并将电缆线断开。如绝缘电阻不符合要求,应查出原因并加以处理。

第二条 换向器的维护保养

1、检查换向器必须切断电源,挂上停电作业牌,方可进行工作。

2、除去积尘,检查各部机件的完整性,稳固性和可靠性。

3、检查主触点闭和时是否在触点表面如头烧痕应用细锉打光,禁止使用砂纸。

4、检查主触点的压力、间隙,三相应同时闭和,否则应及时调整或更换弹簧。

5、检查辅助触点的压力、初间隙和弹簧的压缩行程。

6、检查防电离装置的金属片,要仔细检查磁吹灭弧线圈的圈间隙是否良好。

7、检查磁铁的短路环是否完整,损坏必须更换。

8、磁铁活动部分与固定部分表面接触严密,如歪斜不严,可调整活动部分;不平时应更换。

9、测量绝缘电阻,对于受潮部分应随时干燥。

第三条 磁力控制站的检查与维护:

1、加速接触器的检查与维护:

(1)主触点闭和时应呈线性接触,表面有烧痕应用细锉打光;

(2)主触点的压力、间隙和接触后的压缩行程应符合规程规定;

(3)消弧罩应清洁,栅格板不应相碰,石棉板不应有缺陷,否则应调整或更换;

(4)辅助触点表面应光滑,否则可用细砂纸打光,触点的压缩行程为2.5mm,运行磨损后不应小于1.2mm;

(5)检查衔铁,接触面闭和后应严密无间隙,检查吸引线圈有无过热和烧损。

2、时间继电器的检查与维护

(1)继电器动作应灵活。触点压力、间隙、压缩行程保持正常。

(2)检查继电器线圈有无过热损坏和断线,测量线圈绝缘电阻一般不低于1mω。

(3)继电器的延时应保持系统的延时要求。继电器不允许在没有非磁性垫片的情况下工作,但垫片厚度不得小于0.1mm。

3、电流加速继电器的检查与维护

(1)注意观察继电器吸引和释放动作是否符合加速要求;

(2)其它方面的检查和维护同时间继电器。

4、其它部分

各开关工作正常;磁放大器出线不应有断线;接线端子连接牢固;晶体管、电容器没有击穿、过热现象等。

第四条 操作台的检查与维护

1、各仪表指示准确。

2、各按钮和转换开关动作灵活,接触良好。

3、主令控制器触点的压力、间隙弹簧的压缩行程正常。

第五条 安全保护和闭锁装置的检查与维护

1、过卷开关、闸瓦过磨损开关安装位置正确、牢固,动作灵活可靠。

2、过速、限速继电器及断线保护继电器动作可靠。

3、脚踏紧急制动开关、换向器室门闭锁开关安装牢固动作灵敏可靠。

4、减速开关安装牢固,动作正确。

5、制动油过热、过压的接点动作灵活。

6、各安全保护信号显示正确。

第九条 其它部位的检查与维护

1、检查信号与提升机构的闭锁,没打信号时主电机应不能启动或加速。

2、应经常检查深度指示器的传动件及碰块的清洁情况,如不正常应及时清理,防止出现卡住现象。

第六节 润滑标准

第一条 每一台提升设备都要根据设备技术资料,编制出润滑图表。编制润滑图表必须体现“五定”(定点、定质、定量、定期、定人)原则,润滑图表必须适合于本台设备的性能和特点。

第二条 润滑工作按润滑图表严格执行。机房内加油周期凡每班和每天的润滑点,由提升机司机负责加油。其它周期的润滑点由维修钳工负责加油。

第三条 所用油品必须经过检验合格,使用代用油品时,必须报公司设备主管部门批准。

第四条 重要部位的加、换油必须留有记录。

第七节 提升机的定期检查、调整、调试标准

第一条 工作制动闸和安全制动闸的制动力矩均不应小于绞车最大静力矩的3倍。

第二条 对于jtk型提升绞车,在立井中用罐笼升降人员时的加速度和减速度,都不应超过0.75m/s2。

第三条 安全制动空行程时间应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3.5.16条规定。

第四条 提升钢丝绳的选用,试验标准,应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3.4.1条至6.3.4.9条的规定。

第五条 竖井单绳提升的罐笼防坠器每半年应进行一次清洗和不脱钩试验,每年进行一次脱钩试验。

第六条 制动闸瓦与制动轮缘的接触面积应不小于80%。

第七条 在等速阶段发生安全制动,必须先检查闸瓦表面的状况,确认正常后,才允许开车。

第八条 提升机的电气调试应一年进行一次,调试工作由专业人员进行。调试后的各项数据和性能,应符合电气调试规程和原设计的要求,及时编制调试报告提交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整理归档并将调试结果报局设备主管部门。

第九条 每半年将罐道钢丝绳旋转45度,并上提200mm左右。

第十条 每年对井架、井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锈蚀、腐蚀情况,震动情况,是否有裂纹、开焊等。

第三章 信号系统

第一节 信号系统的组成、作用

一、信号系统是矿井提升系统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的声光信号直接指挥着提升机的动作方向。提升信号是由电源变压器、开关、按钮、信号指示灯、电铃或电笛、继电器、线路及其他电气元件等组成的完整的提升信号系统。

二、提升信息是提升的工作指示,是保证矿井提升系统安全运转的重要装置。在人工操作和自动化控制的提升系统中,提升司机是依据信号工所发送的声光信号、数字信号等,决定采用何种工作方式。如果在自动化提升系统中,提升机在接收到信号系统发出的开车信号后,便自行启动。为保证提升系统安全可靠地运转,提升信号发送时必须达到准确清晰、可靠的安全要求。

第二节 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1、信号工必须熟悉本岗位的信号装置、通讯装置及相关设施的操作方法。

2、信号工上岗时要集中精力,密切注视信号,检查井帘及挂钩、保险装置等情况。

3、上岗时,要携带作业证,无证不许作业。

4、发出信号要准确、明显、清楚,不得无故发停车信号。

5、必须严格执行本单位规定的信号发送类别、信号标志等,不准擅自变更。

6、信号发出后,信号工应手不离停车按钮,应时刻注意罐笼(箕斗)、信号、钢丝绳等运行情况,并注意监听声响,发现异常要立即发停车信号。

7、信号工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严禁非信号工人员动用信号。

8、信号工应及时填写交接班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三节 信号工岗位责任制

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负责组织和清点上下罐人员。

3、对不在指定时间和不具备下井条件的人员,必须拒绝并记录在案。

4、对不经有关领导批准的超大物体的提升和下放时,必须拒绝。对不合乎安全乘罐要求的情况必须拒绝,同时向车间领导汇报。

5、负责对井口的安全文明生产监督。

6、做好当班生产的记录,并交接好班。

7、负责信号房内的安全卫生。

8、负责保养、点检的责任,精心操作。

9、对井口安全门有点检监督的责任。

第四节 信号工交接班制度

1、必须在岗位现场按时进行交接班。

2、交班人员必须把当班信号设施的使用情况交待清楚,检查灯光、电铃、按钮、打点器等是否齐全,声光是否准确,并把存在的问题交待清楚。

3、接班人员因故缺勤或未能按时到岗时,交班人员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应向上级汇报,经同意并妥善安排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4、接班人员认为信号设施存在问题可以拒绝接班,但必须报告上级妥善解决,接班人不得借故拒绝接班。

5、接班人员认为工作地点的卫生没有打扫干净,可以先接班上岗,由交班人员打扫完工作地点的卫生,接班人员认为合格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去。

6、双方认为交接清楚后,应在交接班记录上填写好各项内容,双方签字,交接班结束。

第四章 矿井提升作业制度

第一节 卷扬司机交接班制

第一条 提升机司机上班前应作好充分准备,穿戴好劳保用品,精神饱满,应提前15分钟到达工作岗位。

第二条 司机到岗位后,按以下顺序做好接班工作:

1、按点检制中规定的班检内容,对设备进行检查。

2、检查室内工具、用具、用品是否齐全,并已摆放整齐。

3、检查各种记录本是否齐全,并且摆放整齐。

4、检查设备及环境卫生。

5、向上班司机询问上班工作情况,设备情况,故障及处理情况。

6、审阅上班司机运行记录、点检记录。

7、审阅上班司机交班记录。

第三条 接班中应注意:

1、上班司机反映的设备缺陷,或接班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双方要认真检查确认,并记录在案。

2、对设备缺陷应通知维修工处理。

3、较大缺陷(指修理时间在1小时以上者;原因不明不能开车者;需要更换备件者等)应向车间主任或值班调度汇报。

4、上班司机不在岗位不能接班。

第四条 司机在下班前30分钟做好交接准备。当下班司机到岗后向下班司机交底。

1、按照点检制规定,对设备进行检查,并填写点检表。

2、清点室内工具、用具、材料,并摆放整齐。

3、打扫卫生,擦拭设备。

4、填写运转记录,交班记录。

5、向下班司机介绍本班工作情况,设备运转情况,设备缺陷及处理情况。

6、当下班司机确无异议,并在交班记录上签字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第二节 卷扬司机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卷扬司机基本职责和任务

1、树立为矿山生产努力奋斗的思想,热爱本职工作,完成本岗位各项任务。

2、坚持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努力学习业务技术,熟悉提升设备技术性能,掌握本工种操作规程、维护规程、安全规程和其它有关规程制度。

3、按时上班,坚守岗位,精心操作设备,认真维护设备,搞好环境卫生。

4、对点检制中规定由司机负责检查的部位认真进行检查,并填写点检记录。

5、认真、真实地填写运转记录、交接记录。

6、运行中发现设备故障应立即通知维修工处理。

7、运行中发现设备事故应立即停车,并向车间主管主任或技术人员汇报,未经许可不能继续运行。

8、对由于违反操作规程而致的一切事故负全部责任。对本工种点检内容不认真检查,对设备故障不汇报、不处理、带病运行而发生的事故负主要责任。

9、对于明知是违章指挥而不拒绝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负有责任。

第二条 司机的权力

1、当设备存在危及安全运行的缺陷时,在未处理前有权拒绝开车。

2、司机因身体不适或情绪不佳,可能影响正常操作时,可以申请不当班操作。

3、当班司机只有一个人时,可以拒绝升降人员的作业。

4、对上级违反规程制度的错误指挥,可以拒绝接受。

第三节 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业务技术。维护、检修好提升设备。

第二条 严格执行本工种各项规程制度。熟练掌握提升设备技术性能和维修技能。

第三条 认真执行点检制规定由维修工负责的点检内容,并做好记录。

第四条 点检中发行的设备缺陷要及时检修,并作好记录,较大缺陷本班维修工无力处理时,应及时向车间主任或技术人员汇报。

第五条 对由于检查不认真,缺陷未能及时发现而导致的设备事故负主要责任。对检修、调试不当而导致的设备事故负全部责任。

第六条 专(兼)职绳检工职责

1、认真执行绳检制度,并按润滑制度要求对各种钢丝绳进行润滑。填写绳检记录。

2、对由于不按期检查或检查不认真,缺陷未能及时发现而发生的断绳事故负主要责任。对由于不按制度润滑而使钢丝绳过早磨损或锈蚀失效负主要责任。

第四节 所属车间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负责对本车间所属提升设备全面管理,组织主管技术人员和操检工人,认真执行各项规程制度,努力管好、用好提升设备,保证安全运行。

第二条 由车间主管主任组织,机电技术人员作指导,对点检制规定的月检内容进行认真检查,并填写点检记录。

第三条 对检查中发现的全部缺陷和隐患,进行处理,对较大缺陷本车间无力处理的向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汇报。

第四条 每月对运转工、维修工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审阅运转记录,点检记录和检修记录。检查制度、规程的执行情况,发现违章者或技术缺陷者,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和技术教育。对于运转工和维修工的责任事故,负有领导方面的责任。

第五条 对于由本车间负责检查和维修的内容,由于检查不认真或技术处理错误而导致的事故负主要责任。

第六条 对由于严重官僚主义、管理混乱、违章指挥造成的设备事故及不正常磨损、锈蚀而使设备失效的,负主要责任。

第五节 点检制

提升设备实行点检制。按周期不同,分别为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按分工不同,分别为运转工点检和维修工点检。

第一条 班检由司机负责。班检的部位和内容:

1、检查闸轮,无油污、水迹。

2、检查主电机的运转声音和温升是否正常。

3、检查钢丝绳,在卷筒上排列整齐,不咬绳,对多绳提升检查各绳运行是否平稳。

4、检查液压站,压力正常,无泄漏。

5、检查安全制动电磁铁,踏下安全制动开关数次,观察动作是否灵活。

6、检查主轴瓦,温度正常,不漏油。

7、检查减速器,声音和温度正常,不漏油,轴向无窜动。

8、主电机电压和电流正常。

9、测量电压正常。

10、

11、检查深度指示器是否准确;其上的过卷开关动作是否可靠。

12、以验绳速度制造人为过卷,检查井口过卷开关的可靠性。

第二条 维修工日检的部位和内容:

1、检查主轴装置,切向键联接可靠,不松动。

2、检查联轴器各机件是否有损坏,联接是否可靠。

3、检查制动器,各部件联接可靠,转动灵活,无裂纹,无开焊。

4、检查天轮衬垫,无松动脱落现象;卷筒衬木不劈不裂。

5、各部基础螺丝不松动。

6、罐笼无开焊,无裂纹。

7、钢丝绳联接装置无裂纹。

8、绳卡子是否有滑移现象。

9、钢丝绳是否有破股与断丝现象。

第三条 月检

月检由车间负责组织机电技术人员、维修钳工和电工共同进行。月检的部位和内容:

1、检查闸瓦磨损是否超限,间隙是否正常(制动闸松闸时,闸瓦与制动轮间隙,对于平移式应不大于2㎜;对于角移式应不大于2.5㎜)。

2、检查天轮衬垫是否有松动、掉块或磨损超限。

3、检查各绳槽直径差是否超限。

4、检查深度指示器传动系统各部的联接情况和磨损情况。

5、检查钢丝绳断丝是否超限,测量钢丝绳直径和捻距是否在允许值内。

6、检查罐耳和罐道间隙是否正常。

7、检查罐道梁、罐道、拉紧器等井筒设施的工作可靠性和磨损情况,腐蚀情况。

8、检查罐笼、箕斗的结构稳固性和腐蚀性情况。

9、检查并吹扫主电机内尘土。

10、检查并清扫配电柜、控制屏、信号屏内积尘。

11、检查电机滑环工作情况。

12、检查转子电阻箱各接头是否松动或烧蚀。

第四条 半年检

半年检在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参与并指导下,由车间组织进行。半年检部位和内容:

1、测定安全制动空行程时间,重锤液压驱动闸瓦式制动闸不应超过0.6s。

2、测定超速保护装置的可靠性,在速度超过额定值15%时能实现安全制动。

3、测定加、减速度是否符合调定值。

4、测定安全制动减速度,上提和下放各为多少。

5、测定主电机定子绕组和转子绕组的绝缘值。

6、取下绳卡子,检查卡子下面钢丝绳状况,并窜移绳卡子位置。

7、打开桃形环或楔形环,检查内部钢丝绳是否有断丝现象。

8、检查卷筒壳有无开焊、裂纹、变形。

9、检查天轮缘和轮辐,有无裂纹或断裂。

11、打开减速器观察孔盖,检查齿轮啮合情况。

12、检查、清洗罐笼安全卡,进行不脱钩试验。

第五条 每年进行一次电气试验。

第六条 每半年对罐笼悬挂部分进行一次检查。

第七条 提升钢丝绳应每半年进行一次断绳试验。

第八条 每次点检后都要填写点检表。其中月检和半年检的点检表要报局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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