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品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涉及石油产品的采购、存储、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理等多个环节,旨在确保油品的质量、安全和效率。
1. 油品采购管理:规范采购流程,确保来源可靠,质量达标。
2. 库存管理:设定合理的库存量,防止过期或浪费,确保油品质量。
3. 运输管理:制定安全运输规定,防止泄露和污染。
4. 使用管理:监控油品消耗,确保合理使用,减少损耗。
5. 质量检验:定期进行油品检测,保证其性能符合标准。
6. 废弃物处理:遵循环保法规,妥善处理废弃油品。
油品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保障安全:防止油品泄漏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2. 提升效率:有效管理库存,避免缺货或积压,确保生产运营顺畅。
3. 维护质量:确保油品质量稳定,降低设备故障风险,提高生产效率。
4. 环保合规:遵循环保法规,减少对环境的影响,维护企业社会责任形象。
1. 建立严格的油品供应商评估体系,定期进行资质审核和质量抽检。
2. 实施库存信息化管理,通过系统自动预警库存水平,优化补货策略。
3. 设定油品运输安全规程,包括装载、运输、卸货等环节,培训员工遵守操作规程。
4. 制定油品使用标准,监控设备油耗,分析异常情况,及时调整使用策略。
5. 设立专门的质量检验部门,定期对油品进行化学和物理性能检测。
6. 与专业废弃物处理公司合作,确保废弃油品的合法合规处理,同时加强员工环保教育。
油品管理制度是企业稳健运行的基础,需要各部门协同配合,通过科学的管理方法和严谨的操作流程,确保油品从源头到废弃的全程管理得到有效控制,从而实现企业效益和环保责任的双重提升。
第1篇 油品储存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成品油库存的安全管理,确保加油站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罐区各类物品的储存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加油站的储罐区管理。
三、职责
1、站长是储罐区的安全管理责任人。具体负责本站罐区的安全、维护、日常管理等工作。按照国家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编制库管的安全职责,安全管理制度、标准、作业规程,做好成品油购销登记工作,并建立台帐;
2、副站长负责加油站罐区的安全、物资管理检查工作;
3、副站长负责罐区的安全保卫检查管理工作。
四、储罐区基本要求
1、罐区所有设施必须配置接静电装置,且符合规范标准要求,并进行定期检查。
2、罐区油罐罐口盖必须用绝缘物品制作。罐区按照规范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做到“三定”(定位置、定数量、定责任人)。
3、油罐区严禁烟火,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4、如在储油罐区及附近用电、用火或机械作业时,必须办理相应手续,在得到批准后,指派专人进行安全监督,并在现场配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灭火车、灭火毯等消防器材。
5、罐区内不得堆放易燃杂物。
6、罐区必须上锁,并由专人保管钥匙。
7、卸油时必须按“卸油操作规程”执行。
8、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第2篇 油品调运分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怎么写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 ”或“公司”),规章制度的管理工作,确保规章制度建设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加强分 公司规章制度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规章制度执行力,不断完善、优化公司规章制度体系, 结合分公司实际,参照《石油工贸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是指由分公司及各职能部门(以下简称“各职能部门”)根据 实际组织起草,以分公司名义印发的内部规范性文件,包括制度、规定、办法和细则等。
技 术标准、工作标准、操作规程及流程等不在此列。
第三条 本办法管理范围包括规章制度的立项起草、审议印发、修订和废止、宣贯教育及监 督检查等工作。
第四条 各职能部门在起草规章制度时,应坚持合法合规、分级分类、利于实施的原则,科 学合理地界定分公司与所属各部门的管理权限和职责,规范管理秩序,引导、调动和发挥职 能部门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综合办公室是规章制度的综合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审核各职能部门的立项计划,编制规章制度建设年度计划(以下简称“年度计划”) ;
(二)督促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审核规章制度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组织规章制度 会审会议,征求意见等相关材料;
(三)督促规章制度的修订、废止及宣贯教育工作;
(四)组织或配合规章制度的宣贯教育和检查工作;
(五)指导与检查职能部门的规章制度管理工作;
(六)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台账。
(七)综合办公室负责文字审修及文件印发工作。
第七条 其他监管部门职责:法律工作人员、纪检人员负责对分公司草案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
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是规章制度管理的执行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一)配合完成规章制度体系框架、年度计划等的编制工作;
(二)完成本部门及由本部门主办的,或配合完成其他部门主办的草案起草、宣贯教育等工 作;
第三章 规章制度的制定第一节 立项
第九条 各职能部门根据分公司的要求、领导指示、工作需要或企管、监察等意见,拟新建 或修订规章制度时,应提交立项计划表。
第十条 各职能部门提交的《分公司规章制度立项计划表》( 1)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规章制度的名称;
(二)制定规章制度的目的、必要性、适用范围;
(三)制定规章制度的依据;
(四)规章制度的进度计划,拟完成的时间;
第十一条 各职能部门应于每年一月底前向综合办公室提交本年度规章制度立项计划。
综合 办公室对各职能部门的规章制度立项计划进行综合汇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作为分公司规 章制度年度计划印发执行。
第十二条 年度计划印发后,各职能部门应认真遵照执行。
各职能部门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对 本部门年度计划进行调整,应及时向综合办公室提交由主管领导审批后的书面申请,待批准 后予以调整。
第二节 起草
第十三条 起草程序应按照拟定草案、会议讨论、制度会审顺序进行。
第十四条 各职能部门应在年度计划规定时间内完成草案拟定工作。
文本格式及文字书写应 遵循以下规定:
(一)基本格式一般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三部分,规则、实施办法和细则等可直接分条序 列。
1. 总则作为规章制度的第一章,应对制定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主要规范内容或原则等 予以明确。
其中,依据的主要条款应予以摘录作为 明示。
2. 分则应通过多章节对总则中规定的内容进行细化,包括组织机构及职责、具体规范内容、 程序及方法、考核与奖惩等章节。
3. 附则中应明确规定解释权归属部门、施行日期、是否应制定配套制度、以及相关制度的废 止等内容。
(二)字体及条款项序号格式1.规章制度名称的字体为二号粗宋体,一级章节名为三号黑体,二级章节名为三号粗楷体, 条目名为三号粗仿宋_gb2312,内容为三号仿宋_gb2312.
2. 条款项按照“第__条”、“(__)”和“__.”标示。
例如,
第五条第二款第三项的序号 分别为“
第五条”、“
(二)”、“3.”。
(三)文字书写应符合公司现行规范及有关技术要求,内容合法、概念准确、结构严谨、条 理清楚、语言简明。
第十五条 各职能部门草案起草完毕,部门主管领导进行审查;
根据收集意见进行修改;
修 改完成后将由主管领导审查通过的草案交于综合办公室审核。
第三节 审定、印发
第十六条 会议讨论、主管领导审查、制度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草案,由综合办公室提交公 司分经理会审定。
第十七条 经分公司经理会审定通过的草案,下发到各部门及驻站,由其填写关于征求《油 品调运分公司____管理办法》意见征询表( 2),汇总意见修订后,提交由综合办公室进 行最终文字审修后印发。
第十八条 首次出台的规章制度,应在名称中标明为试行,试行期限为1-2年。
第四节 修订、废止
第十九条 规章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各职能部门应及时申请修订或废止 ,对于修订制度须填写《制度更改申请表》( 3)。
修订程序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执行 。
(一)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
(二)与分公司管理体制或生产经营现状不适应;
(三)与上级规章制度有冲突;
(四)多方反馈不利于实施,经调研属实;
(五)已试行或暂行超过两年;
(六)制度监管部门要求进行修订或废止。
第二十条 新建或修订的规章制度应在附则中明确相应规章制度的废止。
对需废止但无新建 或修订规章制度出台的规章制度,由各职能部门履行程序以分公司名义发文废止。
第四章 宣贯教育、监督检查及考核第二十一条 规章制度印发后,各职能部门应主动学习掌握,严格遵照执行,并跟进、掌握 运行和执行效果,收集反馈意见,及时进行完善与修订。
第二十二条 对新出台的规章制度,制定部门应于印发后3个月内,根据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 ,组织相关单位、部门学习。
第二十三条 各职能部门应于每年一月底前向综合办公室提交本部门规章制度年度宣贯教育 计划并填写《油品调运分公司规章制度宣贯计划表》( 4),监督检查计划或方案,并 反馈上年宣贯教育的实施总结。
第二十四条 综合办公室对各职能部门的规章制度建设计划、宣贯教育及监督检查完成情况 进行监督与检查,并会同监察部门对公司各部门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或抽查。
并 如实填《油品调运分公司____年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 5)第二十五条 各职能部门年度规章制度建设计划、宣贯教育及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纳入公 司机关各部门年度考核。
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六条 未经分公司领导或制度管理部门许可,分公司任何部门及人员不得对外提供、 泄露规章制度。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企业发展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工贸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1:油品调运分公司规章制度立项计划表部门(盖章): 日期: 日序号制度名称制定的目的、必要性适用范围制定依据进度计划主管领导: 部门领导:填表人: 2:关于征求《油品调运分公司____管理办法》意见征询表分公司《________管理办法》已完成,请各部门、驻站于__月__日之前对本制度提出修改意见和建 议,以便进一步完善和修订。
制度名称《油品调运分公司________管理办法》意见和建议: 部门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3:油品调运分公司____制度更改申请表更改制度名称申请部门申请更改原因:更改前内容更改后内容序号页号条款号及内容序号条款号及内容编制日期:审批日期: 4:油品调运分公司____年规章制度宣贯计划表序号宣贯制度名称计划宣贯时间宣贯对象备注 5:油品调运分公司____年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被检查部门: 检查时间:检查制度名称检查内容检查情况是否按照制度规定执行
第3篇 化学品油品仓库管理制度
(一)入库:入库前严格检查供方原料的质量、数量、重量、包装及生产日期等是否符合《进货检验标准》,经公司部门主管审核批准后方可入库。
(二)规划区域:入库后由仓库主管按照《常用化学品储存通则》(gb15603-1995)及公司制定的程序文件《化学品详细资料清单》科学管理、分类、分区堆放整齐。填写《化学品入库清单》及《原料登记卡》并及时入帐。
(三)领料:生产车间接到客户货源后,生产主管立即通知化学品仓库,由发料员将《化学品领料单》交车间主管师傅填写所需原料品种及所需数量,经总管或生产主管审核确认签字后,由发料员照单发料。
(四)退料:各车间所使用的原料若存放时间过长、过期、变质,影响产品质量的,或者该批货已经做完,不再使用的原料的,剩余部分要立即封存,再通知仓库发料员,由车间主管师傅填写《退料单》,经总管或生产主管审核确认双方签字后,由仓库主管及时入帐并在登记卡上登记,同时通知采购部门与供应商退换。
(五)盘点:每月底对化学品仓库物料进行一次盘点,严格检查仓库物、帐、卡是否一致,并填写《化学品月度储存使用明细表》及《化学品仓库管理情况报告》、《洗水部每月用药存量统计表》。
(六)注意事项:化学品仓库安全管理参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管理。仓库内严禁烟火,闲人免入。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及时清除污染源。发现意外情况按照公司《紧急应变处理控制程序》处理。
第4篇 油品调运停车场管理制度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停车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实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停车场的管理,保证安全生产相关的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停车场的归口管理部门是车辆管理部,负责停车场的日常管理,维护。
第三章 停车场的管理要求
第三条 停车场要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并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停车场周边划定禁区,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第四条 停车场要配备有与运输的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定期与不定期的进行检查更换,做好检查记录,确保齐全有效;
第五条 停车场地的指定专人负责,保证停车有序,对停车场四周24小时不间断巡视,重点是防火防盗;
第六条 在停车场地严禁闲杂人出入,有人来访时必须进行登记,并取出随身携带的火种;车辆出入停车场地必须进行登记,实行准入、准出工作程序;
第七条 有运输剧毒、爆炸和i类包装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还应当配备与其他设备车辆、人员隔离的专用停车区域。
第四章 附则
第八条 本制度由车辆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规定和工贸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5篇 油品调运分公司数质量管理制度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数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数质量管理,促进数质量管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z石油集团,工贸公司的规定,制定本而制度。
第二条 管理目标:坚持“人人有责,有岗必有责”的安全生产原则,确保油品运输安全,油品数量准确,油品实物帐表真实、完整,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降低油品损耗;确保油品进、出、存各环节质量检验数据准确、及时。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调度管理部、安全质监部是数质量管理的主要负责部门。调度管理部定期统计分析调运量的完成情况,负责和承运商及客户核对调运量,处理发生的数量问题。安全质监部负责监督装卸车及运输环节产品数质量情况,并处理质量纠纷。
第四条 大车队、两站是数质量管理的监督部门,负责监督装卸车环节的产品数质量情况。一旦发现数质量问题,第一时间报备调度管理部及安全质监部。
第三章 数质量监督
第五条 装车前,检查运输车辆罐体和槽车清洗情况,确保罐体和槽车不会污染油品,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不予装车。
驻站、石脑油、液化气、聚丙烯工作人员及司机应配合各炼油厂工作人员检查油品质量,确保装运油品质量合格,并对前三车取样、留样。并监督炼厂施封过程,在装车过磅之后收集票据,并第一时间上传至物流安全监控平台。
第六条 运输途中,gps监控人员在监控时发现有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发送短信,并将实情详细记录报公司。依据违规实情按公司相关规定,给于处罚。
安全质监部应安排人员不定期在运输途中抽查承运车辆,预防数质量问题发生。
第七条 卸车时,各驻站、石脑油卸油班及液化气站工作人员,根据票据统计卸油(气)的数质量,配合各炼厂检查车辆铅封,并将票据上传至物流安全监控平台。
第四章 票据传递及运量核实
第八条 各工作站,在车辆装车离开驻站点之前,收集调出票据,在车辆卸车之后,收集调入票据。并按月将调入调出数据分类整理,并上交财务资产部。
第九条 各工作站负责每天与炼厂核实前一天的调运量,每月与承运车队核对调运量;财务资产部负责每月与客户、承运商核对调运量。如果出现数量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及领导。
第十条 对票据填写、传递、数据统计及运量核实的具体要求参照统计核算制度。
第五章 数质量纠纷处理
第十一条 出现数质量纠纷时,由安全质监部负责根据gps监控,有关票据及物流安全监控平台调查原因。
若为数量问题,超出允许损耗范围,需要分别与炼厂及车队核对装卸量,并调查gps监控录像以及物流安全监控平台的影像资料,确定是调运途中的问题,对于承运车对,按照合同条款对承运车队进行处罚,对于自有车辆按照超出损耗量对炼厂进行赔偿,并对驾驶员做出处罚。
若为质量问题,首先要求炼厂对调运油品及留样进行二次化验,如果二次化验显示调入调出结果不一致,调查gps监控录像及物流安全监控平台的影像资料,确定是调运途中的问题,对于承运车对,按照合同条款对承运车队进行处罚,对于自有车辆按照超出损耗量对炼厂进行赔偿,并对驾驶员做出处罚。
第十二条 所有数质量纠纷处理之前,都要编写数质量纠纷处理方案并由安全质监部主任交由分管领导审批之后,方可按照方案进行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安全质监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第6篇 油品调运各工作站管理制度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各工作站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液化气站从业人员操作规程,特制订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榆炼站、永炼站、石脑油卸油班、液化气站、聚丙烯站所有驻站工作人员。
第三章 管理细则
第三条 驻站人员必须服从调度管理部管理,按时完成调度管理部所下达所有任务。
第四条 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程序进行办理各项业务,不得有违规行为。
第五条 每个工作日早八点半前,将停车场停车情况和等待卸车情况以及正在卸车情况进行详细统计。
第六条 每个工作日八点半前打印前一个工作日卸车磅单。
第七条 对到达停车场的每一辆车辆登记装车时间及到达时间(永炼途中不超过六小时、榆炼途中不超过七小时);对超时(修车、堵车等情况)又未向gps请假的及时向安全质监部汇报,并对此车不予卸车。
第八条 对化验不合格的油(气)车辆进行逐车详细登记,按照不合格车辆处理程序进行办理。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制度由各工作站以及安全质监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及工贸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7篇 油品调运分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z石油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应于公司各部室。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洽谈业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活动。
第四条 公务接待的基本原则
(一)勤俭节约:公务接待既要热情周到、礼貌待客,又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二)限额接待:接待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接待标准,不得随意提高接待标准;
(三)夯实责任:公务接待实行“谁审批谁负责”,审批领导和部室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综合办公室是公务接待的归口管理部门。各项公务接待任务须经经理或党委书记同意后方可进行,并由公司综合办公室统一管理。各部室确因工作需要进行公务接待时,原则上由相关部室对口接待,综合办公室予以配合,综合办公室对执行公务接待规定的情况审计监督,对违反公务接待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第六条 财务资产部是公务接待费用的审核管理部门。公务接待费用必须纳入全面预算管理,实行总额控制。
第三章 公务用餐管理
第七条 公务接待用餐执行严格的审批制度,无审批手续一律不予安排。一般业务接待由业务部门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附件1),经部门分管领导及综合办公室分管领导审签后,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安排。对外重要接待由业务部门填写审批单,在以上审批程序基础上并经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办公室根据每月审批单汇总登记接待台账。
第八条 会议就餐,一律为职工食堂自助餐,一般会议餐标以机关职工就餐标准(25元/人.天)执行,重大会议自助餐以公司会议审定的餐标执行。
系统内接待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重申严格执行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通知》有关规定,在职工食堂安排自助餐或工作餐,工作餐以家常菜为主,不得使用酒水。
对外公务接待活动一般在职工食堂安排,综合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人数)确定适用标准(一般为500元/桌、700元/桌,人数较少时据实予以核定)并按规定配备接待用品。
接待中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超过3人,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超过接待对象的1/3.
具体用餐规定按照《公务接待餐饮定额》《外事接待宴请定额》(附件2、3)执行。
接待费用报销由接待申请部门按公司报销程序自行办理。
第四章 接待用品管理
第九条 接待用品采购使用严格执行计划审批制、出入库管理制、使用签领制。
第十条 会议接待用茶一律实行月末报次月计划,标准为普通招待用茶叶,计划审批后方可采购,严格入出库管理,领用人填写《接待用品领用审批登记表》(附件4)
第十一条 接待用酒根据库存情况适时填报采购计划,审批后采购入库。标准6年和15年西凤酒(不高于此标准的其他酒)。接待领用时领用人应填写领用审批登记表,领取出库单作为报账单据附件。接待用酒的领用应与接待用餐申请相匹配,无接待用餐审批单不得领用。
任何公务接待活动均不提供香烟、土特产、纪念品,各办公室一律不配备绿植及花卉。
第五章 接待住宿管理
第十二条 机关各部门业务接待应填写《接待用房审批登记表》(附件5),审批后由办公室负责安排。接待管理员每月应对本月接待住宿情况进行统计(会议用房依据审定的会议计划用房情况进行登记)汇总。
第十三条 公务接待住宿按照《业务接待住宿费定额》(附表6)执行。
第六章 公务车使用管理
第十四条 公务接待用车应由业务部门填写派车审批单(附件7),部门领导审批后,综合办公室予以安排。
第十五条 节假日公车管理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节假日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除值班车辆)一律执行封存制度。节假日前一天18:00前公司车队将车钥匙收回由车队负责人集中保管,对车辆进行施封,如实填写钥匙交接登记表,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六条 值班车辆由综合办公室确定,值班司机按规定做好值班车辆交接工作。值班期间需公务外出时,应如实填写记录表,经值班领导审签后,方可出车;返回后要在记录表上如实填写返回记录。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 严格公务接待预算管理。所有接待费用必需纳入全面预算管理,实行总额控制。严禁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严格在其他项目中虚列接待费或以公务接待为名列支其它费用。
第十八条 公务接待要严格审批、从严控制。财务资产部要严格把关,对凭证不全的不予报销,不得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第十九条 公司将定期公布公务接待情况,自觉接受职工监督。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及工贸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
油品调运分公司业务接待费审批表
申请时间年月日
来访单位
接待部门/业务
部门领导签字分管领导意见
承办结果费用金额
注:一式两联,一联由财务资产部留存,一联由承办部门留存。
附件2:
公务接待餐饮定额
分类宴请标准工作餐接待对象陪餐人数
内部餐厅外部餐厅
一类130元/人/餐250元/人/餐100元/人/天国家机关、省、市副部(省)级以上领导人员10人以内≤3人;超过10人≤接待人数以内
二类110元/人/餐200元/人/餐80元/人/天国家机关、省、市副厅(局)级以上领导、相关行业、公司高层领导
三类90元/人/餐150元/人/餐40元/人/天除一、二类接待外的其他公务接待
备注宴请标准(含酒水):接待集团外部来访人员,尽量安排工作餐,确需宴请的,原则上宴请外地来访人员到达或离开一餐
附件3:
外事接待餐饮定额
分类宴请标准接待对象陪餐人数
正餐冷餐酒会茶会
一类250元/人/餐150元/人/餐100元/人/餐60元/人/餐相关行业公司总裁及以上人员外宾≤5人,陪餐人数1:1;外宾>5人,超过部分陪餐人数1:2以内
二类200元/人/餐相关行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以上人员(区域经理和行业专家)
三类150元/人/餐除一、二类以外人员
备注各级公司邀请的外宾,宴请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一次
附件4:
年 月公务接待用品领用登记表
序号领用物品领用时间领用人领用部门备注(接待单号)
名称数量单价
合计
登记表管理人:附件5:
年 月公务接待用房审批登记表
序号申请部门申请事由使用时间申请房型经办人申请部门 领导签字申请部门 主管领签字备注
合计
登记表管理人:附件6:
业务招待住宿费标准表
业务招待省外住宿费标准表
序号省份住宿费标准
一类二类三类
1北京
2天津
3河北
4山西
5内蒙古
6辽宁
7大连
8吉林
9黑龙江
10上海
11江苏
12浙江
13宁波
14安徽
15福建
16厦门
17江西
18山东
19青岛
20河南
21湖北
22湖南
23广东
24深圳
25广西
26海南
27重庆
28四川
29贵州
30云南
31西藏
32甘肃
33青海
34宁夏
35新疆
业务招待省内住宿费定额标准表
序号市区住宿费标准
一类二类三类
1z市
2咸阳市
3铜川市
4宝鸡市
5渭南市
6汉中市
7商洛市
8安康市
9榆林市
10延安市
11杨凌区
12韩城市
附件7:
油品调运分公司派车单预约单 用车部门:
车号驾驶员派往地
事由用车天数
乘车人发车时间收车时间
随行人员
部门负责人签字综合办公室签字派车人
第8篇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使用管理,确保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使用管理的合法性、真实性、安全性,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财务资产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公司其他部门协助实施。
第三章 范围
第三条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收到及发出的增值税发票(包含普通发票)
第四章 规定
第四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
(一)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
(二)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
(三)记账联,作为承运方核算承运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增值税普通发票只有记账联与发票联组成。
第五条 发票的领购、保管
(一)领购发票时,必须由发票专管员向税务机关办理票领购。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必须按规定存放到财务资产部门保险柜。
(三)需开具时,必须将已开具好的发票妥善保管,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及时放到保险柜。
(四)对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存根及作废的,月末必须按照规定装订成册,并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存放时限存放,确保完整无损。
(五)严禁将公司领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向他人提供使用。
(六)严禁给未发生实际购销和劳务业务的他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七)严禁向个人或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买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八)发票管理员必须按规定及时到税务机关办理发票核销手续。
(九)发票专管员因工作变动或调离必须按税法和企业管理制度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第六条 按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开具范围,开具发票。
公司承运油(气),应税劳务,根据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应税劳务,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应开具普通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开具专用发票。
第七条 对于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核对以下内容:
(一)字迹清楚。
(二)项目填写齐全。
(三)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四)公司开票信息内容无误。
(五)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六)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提供防伪税控系统开具《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第八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自开票之日起180天,收到专用发票后,当月做请款处理的发票,与请款时将发票联抵扣联一并交财务资产部门做发票认证及账务处理。交接时要填写专用发票交接单以做备查(交接单附件)
第九条 不丢失、损(撕)毁发票,不擅自销毁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
第十条 丢失专用发票,必须按规定程序及时向当地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一条 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在180天内认证,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二条 增值税进项抵扣联按期装订成册,按照水税务机关要求的保存时限保存。
第十三条 对不符合规定的专用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财务资产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及工贸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9篇 油品调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安全生产的归口管理部门是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的最高责任机构。
第四条 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质监部,安全质监部负责人兼任安委会办公室主任。
第三章职责
第五条 公司安委会职责: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制定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六条 主任职责: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全面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保完成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签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检查并考核公司安委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主持召开公司安委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七条 副主任职责:
(一)参与审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参与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参加公司安委会会议,对安全生产重大事项、重大安全决策提出意见。
(四)参与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五)参与较大及以上事故的抢险救援,负责信息发布、善后处理等工作。落实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及事故单位的处理意见。
第八条 公司经理对分公司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九条 分管安全副经理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管全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督并检查职能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组织制定和审查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奖惩方案、安全防范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落实公司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四)定期组织召开公司安委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五)组织对一般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落实事故责任,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提交安委会讨论。
第十条 分管生产副经理
(一)负责公司生产工作,每月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生产经营和安全状况,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
(二)参与制定和审查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奖惩方案、安全防范措施计划。
(三)组织制定和审查公司安全生产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
(四)参加公司安委会会议,对安全生产重大事项、重大安全决策提出意见。
(五)参与对一般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重点落实职工教育及整改措施。
第十一条 安委会办公室职责: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公司有关部门和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资金投入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公司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组织协调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承办公司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公司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其他成员均按照其部门职责中的相关规定担负相应职责。
第四章 会议制度
第十三条 分公司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由安委会主任主持,主要内容包括:总结本月安全生产工作,查找不足,针对不同季节的安全生产重点提出抓好安全生产的思路及需采取的措施,会议记录要求完整、准确。
第十四条 安全生产会议详细情况请参照《工贸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会议议事暂行规定》。
第五章 教育和培训
第十五条 教育和培训工作
(一)思想教育。主要是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选取典型事故案例进行分析,从事故的经济损失及个人受害后果等方面进行教育。
(二)法规教育。主要是学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文件、条例和公司已有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三)安全技术教育。包括一般性安全技术的教育和培训,如公司生产过程中不安全因素及规律、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使用、事故报告程序等以及专业性的安全技术知识,如防火、防爆、防毒等知识。
(四)安全合格证培训。公司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的班子成员,安全质监部门的从业人员,须参加安全合格证培训,并参加本单位所在地方安监部门统一考试,完成取证及证件复审工作。
(五)特种作业培训。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项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持证上岗作业。
第十六条 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有“三级教育”,“特殊工种教育”和“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等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第六章 安全措施
第十八条 公司各部门要结合公司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制定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九条 对设备经常保养、维护,并填写检查记录,对要害部位、重要部位、消防重点等部位认真排查,确保公司生产安全。
第二十条 结合实际制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做好机械维护、保养工作。
第七章 安全事故
第二十一条 事故的分类: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重伤事故(指有重伤但无死亡的事故),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包括10人)。
第二十二条 事故报告程序:
(一)发生事故伤亡后,公司负责人应两小时内向公司安委会报告。
(二)死亡事故要一小时内以电话形式报公司安委会,随后立即以书面形式补报。
第二十三条 事故报告内容:
(一)公司名称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二)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三)事故性质、原因的初步判断;
(四)事故的抢救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五)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第二十四条 事故的处理原则:切实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当事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第八章 安全检查
第二十五条 公司每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自查,自查的重点主要是查思想、查措施、查隐患、查制度、查责任。要求自查记录完整、准确。
第二十六条 若公司被工贸公司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必须安排专人负责,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限期整改,并向公司安委会办公室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第二十七条 整改之后,公司须配合工贸公司安委会对公司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第二十八条 安全检查的内容
(一)查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情况;
(三)查安全防护、报警、消防器材是否完备和有效;
(四)查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五)查安全专项费用台账;
(六)其他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安全质监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及工贸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0篇 油品储运管理系统流程操作要点
为进一步规范计量操作、计量数据处理、单据录入等操作,现做出如下规定:
l计量数据处理最重要也是最基础的步骤为:计量台帐录入。计量台帐录入要贯彻:及时,清晰,准确,完整的填写要求,计量台帐录入分为a:台帐维护;b:台帐审核;c:台帐取消审核;
1.台帐维护功能——计量操作类型有以下:
序号
计量类型
原因分析(备注类型)
数据处理原则
1
收油前:
卸__船(船名)前尺:
卸c5(油品名)车前尺:
v101转v102罐,102罐收油前尺:
pl102管线顶水前尺:
数据差额超耗,需复测查找原因。万方:2000kg;千方:500kg
2
收油后:
卸__船(船名)后尺:船检数量:m船检密度:p20;罐收数量:其中v101收入,v102收入。并注明:油罐计算密度的依据。
卸c5(油品名)车后尺:过磅数量:抽样密度:(取平均值);罐收数量:并注明:油罐计算密度的依据。
v101转v102罐,102罐收油后尺:v101转出数量:;v102 转入数量:;并注明:管线存油情况。
pl102管线顶水后尺:卸__船后,从码头顶水入101罐,收入水体积:50m3
3
发油前:
装__船(船名)前尺:
发车前尺:
v101转v102罐前尺:101罐发油前尺:
油罐脱水前尺:
4
发油后:
装__船(船名)后尺:船检数量:m船检密度:p20;罐发数量:其中v101发出,v102发出。并注明:管线存油情况。
发车后尺:过磅数量:kg/10单/9车。
v101转v102罐前尺:101罐发油前尺:v101转出数量:;v102 转入数量:;并注明:管线存油情况。
油罐脱水前尺:排水体积:50m3
5
非动转:
三天不动罐计量
复测计量
盘点计量
打循环5小时,后尺:
数据差额超耗,需复测查找原因。万方:2000kg;千方:500kg
2.台帐审核功能:班长负责审核数据是否正确,损耗是否合理,备注是否完整,如没问题,当班时间内审核。
3.台帐取消审核功能:部门负责人用于修改错误的数据。
4.台帐维护是完成验收单据、起运单据、转罐确认单据的原始依据,因此必须保证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及完整性。
l入库验收单据录入
在与客户确认罐收数量无误后,方可进行验收单据的录入。录入步骤如下:
1.入库管理模块→进仓计量管理→①计量证明书管理→②计量证明书审核→③客户来货通知书确认→④客户来货通知书查询并打印验收单
2.卸船验收单的操作顺序为①→②→③→④,卸车验收的操作顺序为③→④。
3.验收单的操作目的是针对卸船(以罐收数记账)和卸车(以过磅数记账)作业的数量确认并在帐表中记账,所以数据要准确,备注要清晰完整。
l油品起运单(船)
在与客户确认罐收数量与装船数量无误后,开制油品起运单的录入并填写水运清单。录入步骤如下:
1.出仓管理模块→出仓计量管理→出仓作业单查询(找到相对应的单号)→①出仓计量证明录入→②船单发货确认并打印起运单
2.油品起运单(船)是对装船数量(以罐出数记账)的确认并在帐表中记账,油品起运(车单)以过磅数量记账,在计量台帐中维护。
l内部输转单(油罐转罐确认单)
在维护好转出罐与转入罐计量台帐数据后,进行输转单据记账操作。录入步骤如下:
1.库存管理模块→转罐管理→①转罐维护→①转罐确认并打印内部输转单
2.罐转罐(要关联台帐)、调试发油台位、顶管线量都应进行内部输转确认
账务管理
(一)账户设置
1.油库商品保管总账。分品种规格设立,用于记载全库所有油品的收、发、存的数量情况(由账务统计员负责登统)。
2.油库商品保管分户账。按油品所有权(含代管)分品种规格设立,用于记载各客户寄存在油库的油品收、发、存的数量情况(由账务统计员负责登统)。
3.油罐动态分户账。分油罐设立,用于记载各油罐收、发、存的数量情况(由账务统计员负责登统)。
4.管线账。分品种按管线编号设立,用于记载各管线范围的存油数量,存油数量应作实际库存量处理(由账务统计员负责登统)。
(二)记账规则
1.记账必须按会计规定,根据合法的原始凭证(如油品入库验收单、输转单、油品出库单、油品调整单、提货单、油品损溢单和客户代保管收(发)货确认单等)进行登账;否则,不能登账,账页内不能记其他无关数字。
2.登账的基本规定是:正确、及时、完整、有效。正确:录入的数据有依据、有凭证、做到凭单计账,达到单账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表表相符、账实相符;及时:按规定的时间完成数据的录入、计算、计账、对账、结账,各种账表须日清月结,分旬、分月核对;完整:报表各项目填写完整,原始资料归档齐全;有效:按照《散装成品油计量操作实施细则》要求、使用合规定的计量器具采集有效原始数据,凭证有效。
3.账表填写必须用黑色墨水的签字笔或钢笔,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中文字体用仿宋体,逐个书写,不得连笔;数字大小占行距的三分之二;数字书写时宜倾斜45度。
4.账表摘要简单扼要,严禁涂、改、挖、擦、补,不得跳页隔行,空行划斜红线注销。数字错记,用红线更正法改正(在本格错记的数据组上划一道红线,在错记数据上面写上正确清晰的数字,并盖更正人章)。
5.每组数据末位数靠右边,每列数据的个位、十位、百位、千位应竖行对齐,若小数点位数不够则加0(如:1234.532,1324.500,1234.000)。
6.使用单位符合国家《计量法》规定,取数规范。高度以毫米位单位,取整数;体积以升为单位,取整数;重量以千克为单位(计量账务系统取三位小数);密度以kg/m3为单位,保留一位小数;温度以℃为单位,保留一位小数。
7.所有账表的时间填写应序时,年月日时完整、准确。
8.采用电脑制表时,报表式样要按统一格式,数据录入执行手工录入要求,有关人员进行手工签名认可。
(三)对账平衡关系
1.对账平衡关系
①油库商品保管总账(分品种)库存=油罐动态分户账(分品种)库存之和+管线账(分品种)库存之和=油库商品保管分户账(分品种)库存之和。
②账面库存-实际库存=损耗(或溢余)
2.对账时间
公司业务部对油库台账统计班各类账每日一次自行对账,每天将各单位的对账表及其当天单据送有关单位核对;月末盘点后,须与各单位对账并书面确认。发现账账不符时,须及时查清处理。
第11篇 油品调运驾驶员管理制度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驾驶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对驾驶员的管理,降低或避免安全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自有车队车辆、合作单车及承运车队所有驾驶员。
第三章 驾驶员要求
第三条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必须按国家344号令等有关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取得相关资质证件后,经车队审查合格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备案后,方可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
第四条 从事普通货物的驾驶人,应具备有3年以上驾龄和5万公里以上安全行车经历,从事运输危险货物的驾驶人,应具备5年以上驾龄和10万公里以上安全行车经历;
第五条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必须按时、定期参加公司三级安全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学习、培训、考核、考试、消防演习、应急救援预案演习,并记录存档。
第六条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必须每年与公司签订安全运输合同。
第七条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必须了解并熟记自己所承运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危害性、化学物理特性、运输注意事项,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等专业知识。
第八条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必须在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对车辆和附属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运输安全。
第四章 运输车辆要求
第九条 运输危险货物车辆的有关证件、标志应齐全有效,技术状况应为良好,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进行严格检查,发现故障应立即排除。
第十条 运输危险货物车辆的车厢底板应平坦完好、栏板牢固,对于不同的危险货物,应采取相应的衬垫防护措施(如铺垫木板、胶合板、橡胶板等),车厢或罐体内不得有与所装危险货物性质相抵触的残留物。
第十一条 机动里程400公里以上的车辆,必须配备两名驾驶人轮换驾驶,未配备两名驾驶人的要在限定的时间内保持休息;
第十二条 检查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配备的消防器材,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或修理。
第十三条 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检查随车携带的“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是否与所运危险货物一致。
第十四条 根据所运危险货物特性,应随车携带遮盖、捆扎、防潮、防火、防毒等工、属具和应急处理设备、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五条 装车完毕后,驾驶员应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铅封等安全措施及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确认无不安全因素后方可起步。
第五章 驾驶员装卸及行驶要求
第十六条 一般情况下装卸车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
(二)严禁吸烟;
(三)穿着不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和不带铁钉的工作鞋。
第十七条 雷雨天气装卸时,应确认避雷电、防湿潮措施有效。
第十八条 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在一般道路上最高车速为60km/h,在高速公路上最高车速为80 km/h,并应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车间距离。如遇雨天、雪天、雾天等恶劣天气,最高车速为20 km/h,并打开示警灯,警示后车,防止追尾。
第十九条 运输过程中,应每隔2 h检查一次。若发现货损(如丢失、泄漏等),应及时联系调度管理部及安全质监部予以处理。
第二十条 驾驶人员一次连续驾驶4 h应休息20min以上;24 h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h。
第二十一条 危险货运车辆必须按指定路线和时间行驶,严禁搭乘无关人员,运行途中驾驶人、押运员严禁吸烟,停车时不准靠近明火,高温场所和人员稠密场所,夜间休息时应选择成效人员稀少的地方;
第二十二条 驾驶人要严格利用汽车仪表记录,掌握车辆技术状况和车辆技术动态,保证安全运输行车。
第二十三条 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发生故障需修理时,应选择在安全地点和具有相关资质的汽车修理企业进行。
第二十四条 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第二十五条 确需修理的车辆,应向分公司安全质监部及当地公安部门报告,根据所装载的危险货物特性,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在消防员监控下作业。
第二十六条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除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员外,严禁搭乘无关人员。
第二十七条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在发生事故意外时应该按事故应急措施进行抢救处理,并及时将事故情况向公司汇报并报保险和交警处理。
第二十八条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发生重、特大事故时,事故住处应由如下顺序传递,方能确保我方利益不受侵害。
(一)汇报公司安全质监部
(二)报告保险公司,并督促其速到现场。
(三)报交警。
(四)当事人写出事故真实过程书面材料,并按书面材料记载内容向各方表达。
(五)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车辆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和工贸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12篇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会计资料档案的科学管理,保证会计资料的完整安全,更好地服务于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根据《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档案法》和《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等四部分。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财务资产部、lng站、永平站、榆炼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财务资产部门负责会计档案的日常管理及保管工作。
第五条 公司机关综合办公室为公司所有会计档案的最终归档部门。
第三章 会计档案管理范围
第六条 会计档案一般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等四部分。
(一)会计凭证包括自制原始凭证、外来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三种)、记账凭证汇总表、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
(二)会计账簿包括按会计科目设置的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辅助登记备查簿等。
(三)会计报表主要有财务指标快报及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四)经济合同、财务数据统计资料、财务清查汇总资料、核定资金定额的数据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实行会计电算化单位存贮在磁性介质上的会计数据、程序文件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等由财务资产部门进行保管。
第四章 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
第七条 每月的会计资料,在次月15日前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
第八条 会计年度终了后,应采用“三统一”的办法对会计资料进行整理立卷。
(一)分类标准统一:一般将财务会计资料分成一类账簿,二类凭证,三类报表,四类文字资料及其他;
(二)档案形成统一:案册封面、档案卡夹、存放柜和存放序列统一;
(三)管理要求统一:建立财务会计资料档案簿、会计资料档案目录;会计凭证装订成册,报表和文字资料分类立卷,其他零星资料按年度排序汇编装订成册。
第九条 会计凭证的立卷
(一)按月立卷:次月将装订成册的凭证,统一登记至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二)凭证装订
1. 会计凭证装订前的准备工作:
(1)分类整理,按顺序排列,检查日数、编号是否齐全;
(2)摘除凭证内的金属物(如订书针、大头针、回形针),对大的张页或附件要折叠成同记账凭证大小,且要避开装订线,以便翻阅保持数字完整;
(3)整理检查凭证顺序号,如有颠倒要重新排列,发现缺号要查明原因,再检查附件有否漏缺,领料单、入库单、工资和奖金发放单是否随附齐全;
(4)记账凭证上有关人员(如复核、记账、制单等)的签字和印章是否齐全;
(5)按凭证号码的顺序归集(如按上、中、下旬汇总归集),根据集团装订标准确定装订成册的本数。
2. 会计凭证装订时的要求:
(1)用“三针引线法”装订,装订凭证应使用棉线,在左上角部位打上三个针眼,实行三眼一线打结,结扣应是活的,并放在凭证封皮的里面,装订时尽可能缩小所占部位,使记账凭证及其附件保持尽可能大的显露面,以便于事后查阅;
(2)凭证外面要加封面,封面纸用牛皮纸印制,封面规格略大于所附记账凭证;
(3)装订凭证厚度一般1.5厘米,以保证装订牢固,美观大方。
3. 会计凭证装订后的注意事项:
(1)每本封面上填写好凭证种类、起止号码、凭证张数、会计主管人员和装订人员签章;
(2)在封面上编好卷号,按编号顺序入柜,并要在显露处标明凭证种类编号,以便于调阅;一般每月装订一次,装订好的凭证按年度分月妥善保管归档;
(3)装订封面的所有内容要填写齐全,包括:单位名称、年度、月份、起止日期、号码、装订人签章等。
第十条 会计账簿的立卷
各种会计账簿办理完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它账簿应按年整理立卷。基本要求是:
(一)会计账簿在办理完年度结账后,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栏填写“结转下年”字样,不填其它内容;
(二)账簿装订前,首先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是否相符,账页数是否齐全,序号排列是否连续;
(三)会计账簿的装订顺序:会计账簿装订封面→账簿启用表→账户目录→按本账簿页数顺序装订账页→会计账簿装订封底;
(四)保留已使用过的账页,将账页数填写齐全,去除空白页和撤掉账夹,用牛皮纸做封面、封底,装订成册;
(五)多栏式活页账、三栏式活页账、数量金额式活页账等不得混装,应按同类业务、同类账页装订在一起;
(六)会计账簿应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缺角、错页、掉页、加空白纸的现象;
(七)账簿装订的封口处,应加盖装订人印章;
(八)装订后,会计账簿的脊背应平整,并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称和编号。
第十一条 会计报表的装订
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并按时报送后,留存报表均应按月装订成册,年度终了统一立卷保管。
会计报表装订要求:
(一)会计报表装订前要按编报目录核对是否齐全,整理报表页数,上边和左边对齐压平,防止折角;如有损坏部位,应对其修补后,完整无缺地装订;
(二)会计报表装订顺序为:会计报表封面、会计报表编制说明、各种会计报表按会计报表的编号顺序排列、会计报表的封底。
第十二条 其他会计核算资料的立卷
会计核算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应按时整理立卷,要求如下:
(一)分类整理,按顺序排列,检查资料是否齐全;
(二)整理检查资料顺序号,如有颠倒要重新排列,发现缺失要查明原因。
第五章 会计档案的归档
第十三条 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财务资产部门保管一年,期满后于次年1月10号前移交公司综合办公室统一归档。移交过程中,需财务资产部门会计档案管理人员与综合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进行移
交,由财务资产部门负责人、综合办公室主任负责监督移交。移交过程中需填写《会计档案移交单》(一式两份),一份交予财务资产部门会计档案管理人员保管,、一份交予综合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保管。
第十四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
会计档案必须进行科学管理,要做好防潮、防霉、防虫蛀、防盗、防火、防磁等工作,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
第十五条 机构变动或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由原档案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单,将全部案卷逐一移交,接管人员逐一接收。
第六章 会计档案的借阅使用
第十六条 财务资产部门应建立会计档案清单和借阅登记册。
第十七条 档案在财务资产部门保管期间,凡需借阅会计档案人员,须经总会计师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借阅人员不得在案卷中标画,不得拆散原卷册,不得抽换,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如遇特殊情况,须经总会计师批准。
第十八条 会计档案移交办公室后,凡需借阅会计档案人员需办理档案借阅手续,具体参见档案管理相关规定。
第七章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第十九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5年、25年、永久5类,具体见附件一。
第二十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二十一条 会计档案的具体名称如有同本制度附表一所列档案名称不相符的,可以比照类似的保管期限办理。
第八章 会计档案的销毁
第二十二条 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制度规定不得销毁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由综合办公室会同财务资产部门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需经总会计师、经理审批。
(三)销毁会计档案时,综合办公室和财务资产部门共同派专人监销。
(四)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总会计师、经理。
第二十三条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财务资产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贸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
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序号档案名称保管期限备注
一、会计凭证类
1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和汇总凭证15年
二、会计账簿类
2日记账15年
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25年
3明细账15年
4总账15年包括日记总账
5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持5年
6辅助账簿15年
三、财务报告类包括各级主管部门的汇总会计报表
7主要财务指标快报3年包括文字分析
8月、季度财务报告3年包括文字分析
9年度财务报告永久包括文字分析
四、其他类
10会计移交清册15年
11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永久
12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
13银行余额调节表5年
14银行对账单5年
15月度现金盘点表5年
第13篇 油品购销存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加油站在油品采购、储存、销售等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根据我公司的经营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采 购
加油站的油品由公司统一负责配送,加油站应安排专人负责对每次配送油罐车、驾驶员及押运员等进行登记管理工作。
储 存
1、在接收油品时,油罐车司机与卸油员必须同时在场,司机要主动报出所运油品名称,卸油员要按照配送单上的油品名称、规格及数量认真核对,以防卸错油品;
2、应定期巡检油罐区人孔、操作井、通气管及阻火器等,如有异常,应及时处理;
3、严禁在强雷电时进行加油和卸油作业
4、严禁在油罐区使用通讯工具;
5、在油罐区及周围严禁堆放易燃物品,严禁无关人员出入油罐区;
6、加油站必须张挂警示标志,如禁打手机、熄火加油、严禁烟火等。并按相关规范要求配置各类消防器材。
销 售
1、严禁批发油品;
2、加油时应留意加油机工作的声音是否异常,当加油注满时,加油枪是否自动关闭。定额、定量加油时,是否有过冲现象;
3、加油时,应严格按照本站的《加油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14篇 油品储存、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成品油库存的安全管理,确保加油站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罐区各类物品的储存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加油站的储罐区管理。
三、职责
1、站长是储罐区的安全管理责任人。具体负责本站罐区的安全、维护、日常管理等工作。按照国家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编制库管的安全职责,安全管理制度、标准、作业规程,做好成品油购销登记工作,并建立台帐;
2、副站长负责加油站罐区的安全、物资管理检查工作;
3、副站长负责罐区的安全保卫检查管理工作。
四、储罐区基本要求
1、罐区所有设施必须配置接静电装置,且符合规范标准要求,并进行定期检查。
2、罐区油罐罐口盖必须用绝缘物品制作。罐区按照规范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做到“三定”(定位置、定数量、定责任人)。
3、油罐区严禁烟火,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4、如在储油罐区及附近用电、用火或机械作业时,必须办理相应手续,在得到批准后,指派专人进行安全监督,并在现场配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灭火车、灭火毯等消防器材。
5、罐区内不得堆放易燃杂物。
6、罐区必须上锁,并由专人保管钥匙。
7、卸油时必须按“卸油操作规程”执行。
8、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第15篇 油品调运运输车辆管理制度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运输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危化品运输车辆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车辆管理部是公司运输车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证照办理,安全设备配备,日常维修保养等工作。
第三章 车辆管理要求
第三条 车辆必须具有车辆行驶证、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押运员证、道路运输证。
第四条 车辆必须gps安装完好,并且配备灭火器。
第五条 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车辆维修、检查制度,并加强管理。
第六条 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按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定的行使里程或间隔时间对车辆进行维护作业,如有漏项或减少维护项目,造成后果,追究维修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 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到具备危险品运输车辆修理条件的维修企业进行维护作业。
第八条 危险品车辆维修人员必须配备与运输危险品性质相适用的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熟悉各类劳动防护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第九条 危险品运输车辆维修前必须进行清洗、消毒,完毕后,达到标准,方可维修,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维修人员全部承担。
第十条 出车前、后要对车辆和车辆配备的安全设施设备、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确保齐全有效。
第十一条 维护保养车辆结束后,必须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出厂。
第十二条 危险品车辆维修过程中,非维修人员应远离维修区,否则后果自负。
第十三条 车辆管理部每月要对专用车辆、办公场所、专用停车场地进行2次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并做好相关记录和资料存档工作。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车辆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和工贸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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