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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05-09

更新管理制度

更新管理制度是指对企业现有的管理流程、政策和程序进行定期审查、修订和优化的过程,以适应不断变化的业务环境和组织需求。它涵盖了一系列关键领域,包括但不限于:

1. 组织架构调整

2. 管理职责定义

3. 决策流程优化

4. 沟通机制改进

5. 人力资源管理

6. 风险管理和合规性

7. 技术和信息系统更新

8. 业绩评估与激励机制

包括哪些方面

1. 法规遵从性:确保所有管理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防止潜在的法律风险。

2. 业务效率:通过流程梳理,提升工作效率,减少无效工作和资源浪费。

3. 员工满意度:更新制度应考虑到员工的需求和反馈,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4. 企业战略:管理制度需与企业战略目标保持一致,为实现战略提供支持。

5. 文化建设:更新制度有助于塑造和维护企业文化,促进团队合作和创新。

重要性

更新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长期成功至关重要,原因如下:

1. 适应变化:市场环境、技术进步和法规变动要求企业不断调整管理策略。

2. 提升竞争力:高效、灵活的管理制度能帮助企业快速响应市场变化,提升竞争力。

3. 保障合规:确保企业运营符合法律法规,避免潜在的法律纠纷。

4. 人才保留:良好的管理制度有助于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降低人力成本。

5. 降低风险:通过更新风险管理策略,预防潜在危机,保障企业稳定运行。

方案

1. 定期评估:设立定期的管理制度审查机制,如每年或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评估。

2. 多方参与:邀请各部门负责人、员工代表参与更新过程,确保制度的全面性和可行性。

3. 数据驱动:利用数据分析工具,评估现有制度的效果,找出需要改进的地方。

4. 培训与沟通:对新的管理制度进行充分的培训和沟通,确保全员理解和接受。

5. 反馈机制:建立持续的反馈渠道,收集员工对新制度的意见,以便及时调整。

6. 持续优化:管理制度并非一成不变,应持续监控效果,适时进行微调,以保持其有效性。

通过以上方案,我们可以确保管理制度的更新不仅停留在纸面上,而是真正转化为推动企业发展的动力,促进组织的持续改进和成功。

更新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认识和了解与我公司生产活动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方,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安全生产科负责对各部门各途径识别和获取的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汇总报分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转发至相关部门;每年组织一次“获得适用的安全年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符合性评审会议;负责公司级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项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整改方案的审批、检查和验证。

2、各部门负责不定期获取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识别其适用性,追踪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及时交安全生产科备案;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3、安全生产科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汇总清单后,负责文件的发放。选择适合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定期更新。负责编制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评价报告”

4、各部门对本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及时进行宣贯,传达给相关方。

三、内容:

1、获取渠道和时机

1.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通过官方网站、行业报刊、数据库和中介服务机构、媒体及上级有关部门等渠道获取。

1.2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从各级安全生产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获取。

1.3企业各职能管理部门通过上述渠道以走访、电话、传真、信件、会议等方式获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同时建立必要的联系;

1.4企业各职能管理部门通过阅读和整理有关报刊收集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登记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记录表上,并及时传递到安全生产科备案。各管理部门对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判定,报主管公司领导审批后,立即实施。安全生产科适时调整企业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每年在符合性评审会议前整理一次企业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保持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处于最新状态。

2、识别适用性

2.1安全生产科根据公司的特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识别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适用性,并每年进行一次评审工作。

2.2安全生产科将各部门获取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中的适用条款对从业人员和相关方传达。

2.3当现行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对相应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识别。

3、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

3.1各部门应对本部门获取和识别的安全标准妥善保管。

3.2安全生产科应对各部门已获取和识别的安全标准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汇总,建立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档案,并监督检查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3.3安全生产科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转发给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并传达给相关方。

3.4安全生产科应将过期或作废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文件及时收回并进行管理。

4、符合性评价

4.1各部门于“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会议”前将本部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执行情况报告”递交给安全生产科。

4.2由安全生产科及管理部于“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会议”前,编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评价报告”

4.3主要负责人应每年组织一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评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评价报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执行情况报告”。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从而确保公司和从业人员相关方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和开展业务活动,对于不符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提出不符合项整改要求。

4.4各部门对评价出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 不符合项提出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整改方案。

4.5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 不符合项提出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整改方案进行审批、检查和验证。

4.6各部门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 不符合项进行纠正、整改。

4.7各部门制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保持或持续改进的计划。

第2篇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及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获取、识别、更新适用于公司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为体系的运行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获取、识别、更新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建立台帐。

3.职责

3.1各部门获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应及时传递到生产技术处

3.2生产技术处负责安全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的收集、识别及更新并建立台帐。

3.3生产技术处负责向各部门单位宣传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3.4各部门负责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3.5安委会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识别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

4.程序

4.1获取途径

4.1.1由生产技术处通过标准化信息网、新闻媒体、行业协会、政府主管部门及其他方式查询获取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4.1.2上级部门的通知、公报等由生产技术处收集整理。

4.1.3各部门从专业或地方报刊、杂志等索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应及时报送生产技术处进行识别和确认并备案。

4.2登记与识别

4.2.1根据公司生产、活动和服务过程中所有的危险、有害因素,结合法律法规的最新内容及版本,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4.2.2根据本行业特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4.2.3生产技术处组织相关部门对获取和识别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组织评审确认,报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并编制《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

4.3更新

4.3.1当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及时识别。

4.3.2生产技术处每年定期组织进行一次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工作。

4.3.3当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进行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重新识别。

4.4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发放、实施、检查与符合性评价。

4.4.1生产技术处及时将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中的重要内容进行摘编,并下发到相关部门单位。

4.4.2各部门要组织学习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在安全标准化运行中严格遵守,各部门单位培训学习情况记录于安全例会台帐,班组学习情况记录于班组活动记录中。

4.4.3生产技术处每年一次对贯彻安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现象要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生产技术处建立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记录。

4.6评审和修订

4.6.1生产技术处每年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颁发的制度文件进行评审,对不适宜性文件及时进行修订。

4.6.2当发生事故时,工艺、技术、材料等发生变更时,各部门、单位应及时对各种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适用性和有效性。

4.6.3修订时应填写《文件更改审批表》,注明原因及更改内容,经分管安全领导批准后进行修订。

4.6.4新修订的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应及时发放到岗位,保证各岗位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最新有效文件,原文件收回统一作废。

4.6.5本制度传达至全体员工,生产技术处执行。

5.相关记录

5.1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汇总表

5.2各部门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汇总表

5.3各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文本或电子文档

5.4法律法规的培训、考核记录

第3篇 烧结厂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

1. 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烧结厂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应该遵守的、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识别、获取、应用、更新的管理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烧结厂所覆盖的活动。

3. 职责

3.1 厂长负责批准烧结厂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3.2 综合办公室是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识别、获得、更新、传达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具体程序和方法。

3.3 机动科、生产科是环境体系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主管部门,负责与环境体系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具体管理和实施。

3.4 安全科负责是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主管部门,负责与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具体管理和实施.

3.5 各单位负责确认适用于本单位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清单,并传达到相关岗位和有关的相关方;负责将获取到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传递到相关主管部门。

4. 管理内容和要求

4.1 法律、法规的收集范围:

a)国际公约;

b)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

c)地方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

d)行业标准;

e)与政府机构、顾客、社区等的协议;

f)对公众的承诺及公司的要求。

4.2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获取途径:

a) 各级政府以及主管部门;

b) 向地方主管部门联系,得到最新版本的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c) 根据标准发行信息去标准发行单位购买;

d) 从相关报刊、杂志、媒体中获得;

e) 从各级政府部门的网站查询下载;

f) 咨询机构提供。

4.3 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收集方式:

4.3.1各法律法规的主管部门随时关注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信息的更新。

4.3.2每年度由法律法规主管部门询问上级有关单位近期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变动情况。

4.3.3法律法规主管部门不定期到标准发行单位购买、上网查询、与咨询机构联系,获得最新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4.3.4各单位通过各种途径获取到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后,应及时传递到相关法规主管部门。

4.4对于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有不完全理解和疑难之处,相关法律法规主管部门负责向有关单位询问,得到正确的解释。

4.5对于通过以上方式收集到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信息,相关法律法规主管部门根据公司生产活动、产品或服务的特点,识别出适用部分报送综合办。

4.6综合办公室依据各相关法律法规主管部门上报的内容,编制公司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由厂长批准后,按受控文件形式下发到各相关单位。

4.7各单位按照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识别出本单位适用的部分,形成本单位《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

4.8每年二季度由综合办牵头组织相关法律法规主管部门对已识别出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进行评审,适时更新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由管理者代表予以审批下发。各单位按照更新后的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识别出本单位适用的部分,并对本单位《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进行更新。

4.9 综合办根据法律、法规变更情况,及时对《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予以补充、更新。

4.11 各单位应将重要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岗位人员法律、法规的培训列入培训计划。

第4篇 设备更新管理制度(中石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设备更新费的使用管理,使设备更新费的使用具有科学性、合理性、计划性、经济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部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涉及的设备更新是指用于恢复、维持已有生产能力或功能为目的的而对无修复价值、国家已明令淘汰和已不能满足目前使用要求的现有设备进行的更新,即采用新设备替代技术性能落后、安全状况和经济效益差的原有设备。不包括为提高装置生产能力或其它原因而进行的技术改造。

第三条在设备更新改造过程中应增加技术含量,贯彻“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精神,经过更新的设备应当比原设备有高的安全可靠度、便于操作、便于维修,有较高的技术经济性能,能耗低,效益高,有更好的适应生产需要的性能,维修费用低,污染少。

第四条设备更新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和与公司实际情况紧密结合的原则。根据公司的财力、物力、技术能力和生产安排等状况合理安排设备更新,不能盲目追求高、大、精、新。凡能够通过局部改造达到提高安全可靠度和技术经济性能而在费用上又合理的应进行局部改造,不安排更新。即使设备整体更新,也应尽量利用原有厂房、吊车、基础、配套设施等,以节约费用。

第五条设备更新必须严格执行计划管理,即公司按照总部设备更新投资安排确定设备更新项目,各二级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批复项目组织设备更新项目实施。设备更新费必须专用,不准挪做它用和随意变更项目。

第六条本制度不完善之处,以公司有关投资管理制度及规定为准。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七条公司设备管理部是设备更新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审核并向公司发展规划部提出年度设备更新计划建议,同时上报总部相关事业部设备管理部门;按照总部批复的年度设备更新投资计划统一安排,组织落实公司各单位的设备更新项目实施,并检查考核。

第八条公司发展规划部负责汇总、上报公司年度设备更新投资计划建议,并上报投资计划进度完成情况。

第九条公司财务部依据总部批准的公司年度设备更新投资计划,负责筹措资金,确保及时到位,专款专用,按照财务及固定资产管理程序做好相关工作,并及时反馈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条公司物资装备部负责设备更新项目的采购,并协助设备管理部门做好资金使用控制工作。

第十一条各二级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的设备更新计划编制与上报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批复计划负责具体项目实施,做好质量、进度、投资控制。

第三章 设备更新原则

第十二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设备可进行更新:

(一)使用年限已满,丧失使用效能,无修复价值的;

(二)因生产条件改变,已丧失原有使用价值的;

(三)使用年限未满,但缺乏配件无法修复使用的;

(四)固定资产毁损,无修复使用价值的;

(五)经论证,大修理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生产要求的;

(六)大修理后,虽能恢复精度和技术性能,但更新更经济合理的;

(七)因技术落后淘汰的;

(八)经国家技术质量监督部门、环保部门鉴定,不符合安全环保要求且修复后也无法达到要求的;

(九)机动车辆符合国家有关报废规定的;

(十)其它符合更新要求的。

第四章 设备更新管理

第十三条除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更新外,各二级单位要以设备运行、缺陷、故障、检修记录和设备档案为依据,建立设备更新项目储备库,及时根据设备运行状况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按照投资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各单位要在每年7月底前组织编制完成本单位下一年度设备更新计划。

第十五条在上报本单位设备更新计划前,各二级单位必须组织项目论证,必要时可组织本单位各相关部门专家参加,要做好设备初步选型和询价工作,并按照轻重缓急排序,

第十六条2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更新项目计划,在上报的同时应附设备更新项目建议书。对于技术复杂、项目前期准备时间长的项目,各单位可在项目批复前组织完成技术谈判、项目设计工作,一并上报。对于准备在公司首次应用的新技术、新设备,各单位应充分组织调研和论证,确保安全可靠。

第十七条公司设备管理部依据各单位上报的年度设备更新计划,逐项组织系统内专家论证和审核,并在8月底前形成公司下一年度的设备更新计划,按照要求上报总部。

第十八条公司设备管理部按照总部批复的设备更新投资计划批复,下达公司年度设备更新计划,各相关单位负责实施,确保按计划完成。

第十九条物资装备部按照公司下达的设备更新计划,按照有关物资采购管理程序的要求,组织设备采购,设备更新选型方案必须征得设备管理部门同意,并严格按照计划投资安排,超计划投资采购项目必须经公司设备管理部同意。财务部门按照公司设备更新计划,做好更新资产的入账和资产交付工作,并做好统计,在入账前应由设备管理部门确认。

第二十条各项目单位和物资

第5篇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的制定评审修订更新制度

1、目的

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有关的所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文件能够有效符合实际应用,特制定本制度。

2、适应范围

适用于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受控文件的制定、评审和修订工作。

3、引用文件、术语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主席令〔2014〕第13号)修正)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3号)第7条

4、职责

4.1安全员(兼职):负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评审和修订工作,并对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4.2相关部门级人员: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5、管理程序

5.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建立实施过程

安全管理员应该根据企业实际经营形式、生产工艺特点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要求策划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之后组织生产、管理部、质量技术等部门人员进行评审,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填写文件发放记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下发到相应的员工,经过教育培训后实施。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如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承诺、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风险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管理、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奖惩管理、相关方安全管理、变更管理、职业卫生管理、防护用品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格式内容如下:1、目的;2、适应范围;3、引用文件、术语定义;4、职责;5、管理程序;6、形成的文件和记录;7、附记;

5.2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管理要求:

企业应编制并实施书面的操作规程,规程应与工艺安全信息保持一致。企业应鼓励员工参与操作规程的编制,并组织进行相关培训。

操作规程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初始开车、正常操作、临时操作、应急操作、正常停车、紧急停车等各个操作阶段的操作步骤;

b)正常工况控制范围、偏离正常工况的后果;纠正或防止偏离正常工况的步骤;

c)安全、健康和环境相关的事项。如危险化学品的特性与危害、防止暴露的必要措施、发生身体接触或暴露后的处理措施、安全系统及其功能(联锁、监测和抑制系统)等。

企业应根据需要经常对操作规程进行审核,确保反映当前的操作状况,包括化学品、工艺技术设备和设施的变更。企业应每年确认操作规程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企业应确保操作人员可以获得书面的操作规程。通过培训,帮助他们掌握如何正确使用操作规程,并且使他们意识到操作规程是强制性的。

企业应明确操作规程编写、审查、批准、分发、修改以及废止的程序和职责,确保使用最新版本的操作规程。

5.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实施的检查考核

安全生产管理员每季度在安全生产检查时要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5.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修订、修改、评审

根据企业生产工艺情况每年在进行危险源识别过程时应关注进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确认,评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适应生产的要求,如需要修改填写文件更改审批单进行更改。

6、形成的文件和记录

6.1文件更改审批单 借用表单

6.2有效版本控制清单 借用表单

7、附记

第6篇 烧结厂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1. 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烧结厂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应该遵守的、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识别、获取、应用、更新的管理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烧结厂所覆盖的活动。

3. 职责

3.1 厂长负责批准烧结厂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3.2 综合办公室是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识别、获得、更新、传达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具体程序和方法。

3.3 机动科、生产科是环境体系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主管部门,负责与环境体系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具体管理和实施。

3.4 安全科负责是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主管部门,负责与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具体管理和实施.

3.5 各单位负责确认适用于本单位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清单,并传达到相关岗位和有关的相关方;负责将获取到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传递到相关主管部门。

4. 管理内容和要求

4.1 法律、法规的收集范围:

a)国际公约;

b)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

c)地方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

d)行业标准;

e)与政府机构、顾客、社区等的协议;

f)对公众的承诺及公司的要求。

4.2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获取途径:

a) 各级政府以及主管部门;

b) 向地方主管部门联系,得到最新版本的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c) 根据标准发行信息去标准发行单位购买;

d) 从相关报刊、杂志、媒体中获得;

e) 从各级政府部门的网站查询下载;

f) 咨询机构提供。

4.3 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收集方式:

4.3.1各法律法规的主管部门随时关注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信息的更新。

4.3.2每年度由法律法规主管部门询问上级有关单位近期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变动情况。

4.3.3法律法规主管部门不定期到标准发行单位购买、上网查询、与咨询机构联系,获得最新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4.3.4各单位通过各种途径获取到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后,应及时传递到相关法规主管部门。

4.4对于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有不完全理解和疑难之处,相关法律法规主管部门负责向有关单位询问,得到正确的解释。

4.5对于通过以上方式收集到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信息,相关法律法规主管部门根据公司生产活动、产品或服务的特点,识别出适用部分报送综合办。

4.6综合办公室依据各相关法律法规主管部门上报的内容,编制公司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由厂长批准后,按受控文件形式下发到各相关单位。

4.7各单位按照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识别出本单位适用的部分,形成本单位《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

4.8每年二季度由综合办牵头组织相关法律法规主管部门对已识别出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进行评审,适时更新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由管理者代表予以审批下发。各单位按照更新后的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识别出本单位适用的部分,并对本单位《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进行更新。

4.9 综合办根据法律、法规变更情况,及时对《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予以补充、更新。

4.11 各单位应将重要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岗位人员法律、法规的培训列入培训计划。

第7篇 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定公司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中适用的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识别、获取这些法律法规及要求的渠道,确保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为最新版本,提高员工和相关方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控制。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环部。负责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确认、培训、传达和监督执行。

相关部门:各部室、车间。负责及时宣传、贯彻、遵守与本部门、车间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将有关要求传达给员工和相关方。

4 内容与要求

4.1与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4.1.1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规范;

4.1.2山东省、枣庄市的地方法规和国务院主管部门规章、规程;国家、行业、山东省、枣庄市市有关安全标准化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程、规则、标准及其他要求等;

4.1.3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4.1.4上级机关、执法机关的通知、公报等其他要求;

4.1.5国家公约等。

4.2 获取方法

4.2.1上级发文、转文;

4.2.2 报刊、杂志登载;

4.2.3会议获取;

4.2.4从法律、法规、标准、其他要求发行处获取;

4.2.5通过政府机构、行业协会等获取;

4.2.6上网查询;

4.2.7其他渠道。

4.3 识别和确认

4.3.1 安环部根据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及相关部门、单位收集的信息,识别获取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后,编制公司通用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组织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符合性评价,编制符合性评价报告,并报总经理批准,作为各部门进行识别和执行的基本依据。

4.3.2 各部室、车间结合自己的职责和工作内容进行识别,确认适用本科室、车间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目录、内容(部分适用的法律法规应识别到适用的相关部分),编制本部门、车间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4.4 更新

4.4.1当现行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其他要求更新时应及时的重新识别。

4.4.2当生产过程中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更时,及时进行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重新识别。

4.5贯彻执行

4.5.1 安环部将确认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时向各相关部门、车间进行培训、传达、分解。安环部在获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后,进行分析整理,找出符合我公司需要的相关条款,并找出相对应的部门,安环部负责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整理成学习资料,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领导进行自学,有必要进行全员学习的,由部门负责人进行下一级的培训工作的开展。

4.5.2 各部室、车间将本部门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采取会议、宣传、培训等形式,落实到相应层次或岗位,并传达到相关方。

4.5.3 各部室、车间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组织进行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各项活动,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5.4 公司通过管理评审、内审或日常监督检查等形式对相关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4.6 公司安环部至少每半年一次通过各种方式获取最新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4.7公司安环部每年组织对现行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一次评审,并编制评审报告,对不适宜的文件,及时进行修订。

第8篇 设备改造更新管理制度

1.目的作用

企业的设备改造和更新,是提高企业素质、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增强企业内在的发展能力和对外界环境变化的适应能力的需要。通过设备改造更新,必然会为企业的产品生产不断增加品种、提高质量、增加产量、降低消耗、节约能源、提高效率等方面带来极大的收益。为了使该项工作能够得到规范运作,避免管理失误,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企业的技术改造更新(含设备),是企业经营计划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工作,它同时也是一项综合性、全局性、科学性很强的工作,既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统一指挥,还需要相关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因此,企业应成立由总经理(或主管生产技术副总)为主负责的技改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工作的协调和技改统一的指挥领导。其主要成员应包括:总师办主任、技术研发部长、生产作业部长、财会部长等人。技改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能中关于设备改造更新方面应包括以下内容:a.负责设备改造更新的计划管理。b.组织对项目的技术经济论证。c.对项目方案进行决策。d.批准项目费用的预算,审查资金使用情况。e.督察项目实施情况,协调部门间工作配合事项。f.对已完成交付使用的项目进行效益考核。

3.设备改造更新的项目决策企业的设备改造更新,应有步骤地进行,即要有长期的总体规划,又要有各年需要进行的具体项目实施计划。对选定的更新改造项目,必须经过可行性研究,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对多种备选方案进行比较,选择投资少、工期短、收效快、效益高、能适宜企业长期发展需要的项目。

3.1设备技术改造的项目决策企业的设备技术改造,不要追求形式,要讲求实效,对需要改造的陈旧落后设备,在具体方案制定时,应从企业发展的需要考虑,同时还要从设备本身的投资改造价值考虑,即通过改造后能给企业带来哪些方面的收益。一般来说应从以下几方面来考虑:

3.1.1节约能源,节约原材料,降低消耗,降低成本。

3.1.2提高设备的加工精度,提高产品的质量。

3.1.3适应新产品开发,适应产品升级换代。

3.1.4提高和改善工艺性能。

3.1.5促进安全生产,改善环境保护。

3.1.6便于生产控制,提高生产效率。

3.1.7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

3.2设备更新的项目决策设备更新,包括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计量测试手段的更新,是企业技术改造的一项重要内容。更新设备不是原样翻版,而是要尽可能用先进的设备代替原有的落后设备。在进行决策过程中,应根据需要和可能,量力而行,讲求实效。由于设备更新是要进行大量的资金投人,同时还将会使原有某些设备被淘汰废弃。所以在具体项目选择时一定要慎重。一般来说,属于下列情况的设备,应该优先予以更新:

3.2.1损耗严重,性能和精度已不能满足工艺要求,造成严重不利的技术经济后果的设备。

3.2.2已超过使用役龄,且大修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设备。

3.2.3设备陈旧,结构简单,技术落后,效率低下,即便进行改造也很难改变以上落后特征的。

3.2.4设备本身设计制造有严重缺陷,故障多,可靠性差、维修不方便,而且具有较大的安全隐患。

3.2.5设备性能落后,致使能源与原料严重浪费。如果两三年内所浪费能源和原材料的价值超过购置新设备费用时,应坚决更新。

第9篇 机电设备更新安装管理制度

1机电设备更新的标准:

1.1设备的事故率明显提高,已不能满足生产的需要;

1.2设备的已经落后,效率低下,耗能高、材料消耗很大,市场上已经没有配件供应。

2机电设备的更新计划:各使用单位根据设备的使用运行情况,提前一年提出设备更新计划,经厂部研究同意后,上报公司职能部门。

3设备采购到位后,进入安装程序。

4通用设备的安装原则上由本公司(厂)自己组织安装,如:胶带机、刮板机等。特殊设备(如大型设备、进口设备等)由专业施工队伍或厂家负责安装。

5安装前由施工单位编制详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相关部门汇审签字后方可组织施工。

6安装前要作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工具、材料等。

7正式施工前,要认真组织各级施工人员学习《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时要严格贯彻落实《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第10篇 s物业设备的更新及系统改造管理制度

物业设备的更新及系统改造管理制度

1. 出于技术更新、提高效率、安全运行、减少污染及降低能耗等方面考虑,工程部有责任提高对现有设备设施做出更新或改造之建议。

2. 设备设施更新及改造建议,必须向总物业经理提交可行性及经济性分析报告,并须考虑总体系统运行之安全性及可靠性。

3. 由于此类工作通常没有迫切性,故须尽量安排在最有利及对用户影响最小之时间进行。

第11篇 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

1.2.2负责将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1.2.3负责制定本单位、部门的安全操作规程。

2.程序

2.1获取途径

2.1.1安全管理小组通过标准化信息网、新闻媒体、行业协会、政府主管部门及其他方式查询获取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2.1.2办公室收集整理上级部门的通知、公报等。

2.1.3各单位、部门从专业或地方报刊、杂志等索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应及时报送安全管理部进行识别和确认并备案。

2.2登记与识别

2.2.1根据公司生产、活动和服务过程中所有的危险、有害因素,结合法律法规的最新内容及版本,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2.2.2根据本行业特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2.2.3安全管理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获取和识别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组织评审确认,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并编制《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

2.2.4安全管理小组及时将最新版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传达给相关方。

2.3更新

2.3.1当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及时识别。

2.3.2安全管理小组每年进行一次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工作。

2.3.3当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进行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重新识别。

2.4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发放、实施、检查与符合性评价。

2.4.1安全管理小组及时将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中的重要内容进行摘编,并下发到相关部门、单位。

2.4.2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学习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在安全标准化运行中严格遵守,各部门单位培训学习情况记录于安全例会台帐,班组学习情况记录于班组活动记录中。

2.4.3安全管理小组每年一次对贯彻安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现象要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建立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记录。

2.5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2.5.1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编写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下发到各单位、部门及班组,各级人员应严格执行。

2.5.2各单位、部门应根据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下发到班组,岗位人员应按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6评审和修订

2.6.1安全管理小组每年一次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颁发的制度文件进行评审,对不适宜性文件及时进行修订。

2.6.2当发生事故时,工艺、技术、材料等发生变更时,各部门、单位应及时对各种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适用性和有效性。

2.6.3新修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应及时发放到岗位,保证各岗位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最新有效文件,原文件收回统一作废。

第12篇 设备改造更新与报废管理制度

一、一般设备的改造更新计划由机电科根据矿发展规划提出方案, 由机电矿长审批, 对主要设备的改造更新, 应由总工程师组织技术论证, 报矿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二、设备的技术改造应结合大修理进行, 改造费用可列入大修费或其他费用。

三、设备更新的原则是: 用技术性能先进的设备更换技术性能落后、又无法修复改造的老旧设备,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 可以报废更新。

(1)设备老化, 技术状态落后, 耗能高, 效率低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老、旧、杂设备。

(2)通过修理, 虽然能恢复精度和性能, 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原价值80%的设备。

(3)严重污染环境, 危害人身健康, 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4)遭受意外灾害, 损坏严重, 无法修复的。

(5)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设备。

(6)设备报废可结合设备清查, 作为机电科日常工作进行, 每年进行一次, 由机电矿长、机电科、财务科、材料小组组成鉴定小组, 提出报废意见, 按规定批准后执行。

(7)凡是已提完折旧的老旧设备由矿长审批,报集团备案。

(8)凡未提完折旧的老旧设备. 需提前报废时,由矿呈报. 经上级审批, 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9)待报废设备在未批准前, 应妥善保管好, 已批准报废的设备应将其中可利用部分, 折价入帐, 入库保管。

(10)已批准报废的设备, 应办理报废的财务手续, 报废设备的残值收益, 必须用于设备改造和更新。

第13篇 设备设施大中修、更新、改造管理制度

1、工程部(设备设施主管部门)根据设备使用状况提出设备中修、大修、更新、改造的实施方案,上报物业公司领导审核后,交由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审批(业主委员会应按规定向全体业主公示,征求意见)。

2、实施方案获得业主委员会批准后,按相关规定申请或续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3、资金筹集到位后,工程部负责方案实施。

4、工程竣工后,工程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确认,并按规定办理款项支付签字手续(按《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须由业主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第14篇 物业设备设施大中修更新改造管理制度

物业设备设施大中修、更新、改造管理制度

1、工程部(设备设施主管部门)根据设备使用状况提出设备中修、大修、更新、改造的实施方案,上报物业公司领导审核后,交由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审批(业主委员会应按规定向全体业主公示,征求意见)。

2、实施方案获得业主委员会批准后,按相关规定申请或续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3、资金筹集到位后,工程部负责方案实施。

4、工程竣工后,工程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确认,并按规定办理款项支付签字手续(按《__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须由业主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第15篇 设备改造与更新管理制度

1.设备改造与更新应根据产品发展规划,结合工艺改进和设备技术情况制订设备改造和更新计划,并制订年度计划组织实施。

2.设备更新原则上是用技术性能先进的设备更换技术性能落后又无法修复、改造的老设备。不能用技术落后的新设备或以增加设备台数的办法来更新。符合下列情况可更新。

1)设备经过多次大修,损耗严重,修复后技术性能能不能达到工艺要求和保证不了产品质量的。

2)技术性能落后,效率很低、经济效益很差的。

3)通过修理、改造虽能恢复精度及性能,但修理经济性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4)设备运行时,耗能大或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和健康,且进行改造不经济的。

5)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设备。

3.设备技术改造宜结合大修理进行,所需资金,不超过该设备大修费30%时,可列入大修理费用开支,超过30%时应将改造内容专项列入技改计划,费用从折旧基金或技改资金解决。设备改造为新增的价值,用大修基金开支的不办增值,用折旧基金等开支的应办理增值手续。

4.设备更新应在分管副总经理领导下,进行设备更新工作, 负责协调并建立以设备部门为主,计划、生产、技术、工艺、财务、质量部门参加的论证会,研究更新方案,经批准后由设备部门组织实施。

5.对被更换(淘汰)的旧设备,应组织技术鉴定,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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