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工是矿山、建筑工地或相关行业中负责执行爆破作业的专业人员,他们通过科学精准地布置炸药,确保安全、有效地进行爆破工作,以推进工程进度。
1. 持有合法有效的爆破员资格证书,熟悉国家及地方关于爆破作业的相关法规和标准。
2. 具备扎实的爆破理论知识,了解各种炸药、雷管的性质和使用方法。
3. 熟练掌握爆破设计、钻孔、装药、布线、起爆等全过程操作技能。
4. 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具备高度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5. 能够进行现场环境评估,确定合适的爆破方案,并能应对复杂地质条件下的爆破作业。
6. 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能够与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监督员等协同工作。
爆破工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爆破前准备:研究作业区域的地质构造,制定安全可行的爆破计划,准备所需的爆破器材。
2. 实施爆破:精确钻孔,根据设计装填炸药和雷管,确保布线正确无误。
3. 安全管理:设置安全警戒,确保无关人员远离爆破区,严格执行起爆指令。
4. 爆后检查:爆破后检查作业现场,确认无安全隐患,如残留火源、松动岩石等。
5. 记录与报告:详细记录每次爆破的过程和结果,及时向上级汇报爆破情况。
1. 爆破材料的存储与管理:妥善保管炸药、雷管等危险物品,遵守严格的领用、登记制度。
2. 环境保护:采取措施减少爆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如控制飞石、噪声和尘土。
3. 技术创新:不断学习新的爆破技术和方法,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作业风险。
4. 培训与指导:参与或组织爆破安全培训,向新员工或临时工传授爆破知识和操作技巧。
5. 应急响应:参与制定和演练应急预案,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迅速采取措施,保障人员安全。
爆破工的职责涵盖了从爆破计划制定到实施的全过程,他们的专业技能和严谨态度对于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在执行任务时,他们需要时刻保持警惕,确保每一次爆破都既高效又安全。
第1篇 爆破工防突岗位职责
1、熟悉掌握防突知识,认真执行上级有关防突的各项规定、指令、方针,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防突设计有关要求进行工作 。
2、认真学习爆破的有关知识,掌握爆破技术,学习爆破安全方面的各种相关知识,确保爆破安全有效。
3、严格执行“一炮四检”制度,以及“三人联锁放炮制”,确保安全生产。
4、了解和掌握作业地点的水、火、瓦斯、煤尘、顶帮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进向班组长汇报。
5、放炮时必须设置挡栏,严格执行远距离爆破相关规定,防止爆破事故。
6、严格火工品的管理,严格执行火工品的领退制度,严防丢失。
7、严格火工品的跟踪检查制度,做好火工品使用记录。
第2篇 爆破工程技术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等各项管理规定,对建立健全爆破安全管理制度提出建议。
2.负责制定爆破安全技术措施,协助搞好安全培训、业务指导工作,检查实施情况。
3.负责爆破工程设计、指导施工、检查质量。
4.负责对新进爆破器材性能的试验,发现有质量问题应立即向有关部门领导反映,每次试验都必须有详细记录。
5.负责对过期、报废爆破器材的销毁处理工作,并在销毁现场进行技术指导,销毁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6.负责制定盲炮处理的技术措施,并进行技术指导。
7.全面负责爆破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必须同时在场才能进行爆破作业,共同清点、核对、记录签字确认使用消耗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确保将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全部清退回库,交由保管员签字确认,存档备。
第3篇 凿岩爆破工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按技术要求施工,坚决服从管理人员指挥,降低损失贫化,提高掘进工程质量;
3刻苦钻研技术,提高爆破效率,掌握炮孔的位置、角度、深度和顶底板变化情况,掌握巷道的规格、方向,合理布眼装药,随时打好各种桩眼;
4负责打眼机的日常维护、保养,要掌握打眼机的性能和用途,会排除一般故障;
5自觉使用炮泥,最大限度地控制大块;
6严格遵守放炮时间,认真做好警戒工作;
7加强爆破材料的管理,多余材料一律退回;
8旧钎杆要及时回收,以便重新加工。
第4篇 爆破工程技术员岗位职责
按照岗位要求,完成公司安排的各项任务,主要负责公司矿山三大员的管理、培训,民爆器材的购买,办理各类审批手续
第5篇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爆破工程设计和总结,指导施工,检查质量。
2、制定爆破安全技术措施,检查实施情况。
3、负责制定盲炮处理的技术措施,进行盲炮处理的技术指导工作
4、参加爆破事故的调查处理。
5、负责爆破器材检查工作。
6、组织或参加爆破器材的销毁工作。
7、制定重大或特殊爆破工程的安全操作细则及相应的管理条例。
第6篇 爆破工程负责人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等各项管理规定,对建立健全爆破安全管理制度提出建议。
2.督促指导爆破员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进行作业,发现违章现象及时制止并有权停止作业。
3.经常检查爆破器材库房及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各项硬件是否安全可靠,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发生爆破器材丢失、被盗,杜绝因管理不善而致使的各类爆炸事故和案件的发生。
4.严禁安排未经培训或无证人员从事爆破作业。
5.检查爆破器材的现场使用情况和剩余爆破器材品种、数量,督促将剩余爆破物品及时退库。
6.切实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落实生产现场每班由专人负责领取、运输、保管、使用爆破材料,要有使用情况登记台帐。
7. 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爆炸物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杜绝私拿、私藏、私借、转让、转卖、转送、滥存、乱放爆破器材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7篇 初级爆破工程师岗位职责任职要求
初级爆破工程师岗位职责
初级爆破工程师 1、负责爆破工程设计和总结,指导施工,检查质量。
2、制定爆破安全技术措施,检查实施情况。
3、负责制定盲炮处理的技术措施,进行盲炮处理的技术指导工作
4、参加爆破事故的调查处理。
5、负责爆破器材检查工作。
6、组织或参加爆破器材的销毁工作。
7、制定重大或特殊爆破工程的安全操作细则及相应的管理条例 持有公安部发的爆破从业资格证(初级工程师d)
1、负责爆破工程设计和总结,指导施工,检查质量。
2、制定爆破安全技术措施,检查实施情况。
3、负责制定盲炮处理的技术措施,进行盲炮处理的技术指导工作
4、参加爆破事故的调查处理。
5、负责爆破器材检查工作。
6、组织或参加爆破器材的销毁工作。
7、制定重大或特殊爆破工程的安全操作细则及相应的管理条例
初级爆破工程师岗位
第8篇 某矿爆破工岗位职责
各区队爆破工班前根据生产需要到安全科开具炸药、雷管出库单,由当天值班矿长签字后到炸药库领取,做到分装分运。
一、打眼:
1、进入工作地点后,先安排有经验的老工人进行敲帮问顶,除掉活煤、活矸、确保打眼安全。
2、打眼前要对煤电钻及综合保护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煤电钻手把是否灵敏,旋转方向是否正确,声音是否正常,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3、打眼工、掌钎工要扎紧袖口、领口、衣角,严禁戴手套。
4、根据作业规程和爆破图表要求的炮眼间距标出眼位。
5、用手稿清除炮眼位上的活煤,并刨出眼窝,钻头轻轻接触煤壁,启动手柄开关。
6、打眼工提起钻机扶钻工把准备好的带钻头的钻杆安装到钻机上,并抓住钻杆下部距钻头(50000mm)处,把钻头放进炮眼位置的眼窝内。
7、扶钻工用木棍稳住钻杆,打眼工点动钻机。
8、当钻头平稳进入煤体一定深度,且钻头不至跳出眼口时,扶钻工即离开钻杆,站到安全地方监护。
9、打眼工要用力扶住电钻手柄,使钻头平稳钻进煤体,按爆破图表规定的炮眼方向、角度和深度打眼。
10、注意钻杆的进度,每钻进一段距离要来回抽动几次钻杆,排出煤粉,减少阻力以防止卡住钻杆。
11、炮眼达到规定的深度后,扶钻人员配合打眼工拔出钻杆。
12、打下部眼时,要避开眼口方向,站在煤电钻一侧,双手握紧钻机手把,两脚前后分开踩在实底上,弯腰侧身打眼。
13、两台或多台电钻打眼时,要按照爆破图表划分好区块,采用定人、定位、定时打眼,不准交叉作业。
14、若在坡度较大的下山巷道打眼,每打完一个炮眼,要及时封好眼口,防止煤粉进入炮眼。
15、打眼工作结束后,断开电源,整理好电缆。把钻机、钻杆等运出工作面,放到安全地点。
二、装药:
1、装药工根据本班爆破作业计划,提前准备好封孔粘土炮泥和水炮泥。
2、检查工作面炮眼布置是否符合爆破图表,并进行敲帮问顶,处理完活矸、活煤、瓦斯检查员检查放炮地点附近20米以内巷道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无煤尘堆积通风降尘系统正常的情况下,方可进行装药作业。
3、把装配好的引药、药卷、封孔炮泥、水炮泥、炮棍等拿到工作面。
4、装药时,清除炮眼内的余粉,根据爆破图表规定的装药量将药卷、引药按顺序放进炮眼口,用炮棍轻轻推入眼底。推入过程中,不得冲撞或捣实,眼内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防止弄破药卷。
5、下列情况不得装药;
①炮眼深度小于0.6米,没有制定专项线孔爆破技术措施;
②有透水、透老空、透火区等征兆时;
③设备电缆未移到安全地点或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时;
④在爆破地点20米以内,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件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时;
⑤迎头出现异常,煤体破碎时;
⑥最小抵抗线小于0.5米时;
⑦打眼工没有结束时,人员没有完全撤退时。
6、装引药,把引药放在炮眼口,一手轻轻拉住脚线紧贴煤壁,另一手用炮棍把引药轻轻推入与药卷紧紧相连、密切接触。
7、按规程规定的封泥长度与次序,一手拉脚线、一手用跑棍堆填炮泥,并逐渐捣实。在药卷外填上300mm的黏土炮泥后,再装入一至数个水炮泥,剩余部分再用黏土炮泥充填。
8、装填水炮泥时,不要用力过大以防压破。装填外端跑泥时,先将跑泥紧贴眼壁,然后轻轻捣实。
9、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扭结悬空,严禁与其他设备、导电体接触。
三、爆破:
1、使用符合标准的绝缘双线爆破母线,并由里向外敷设。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悬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必须在同一侧时,则必须挂在电缆等下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间距。
2、爆破母线与雷管脚线,发爆器连接前其两端头必须扭结悬空,严禁与其他电气设备、导电体接触。
3、必须按照作业规程中爆破说明书规定的联接方法进行联接。
4、在联线爆破前,瓦斯检查工必须进行第二次瓦斯检查只有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方可连线放炮。否则必须采取措施处理。
5、爆破前工作面人员都要按照作业规程规定撤至警戒线以外,并有专人担任警戒,设置警戒牌。
6、爆破母线与脚线连接后,爆破工必须最后撤出工作面,并沿途检查爆破母线是否符合要求。
7、爆破工接到班组长的爆破命令后,将母线与发爆器相连,并将发爆器钥匙插入发爆器,转至充电位置。
8、爆破工检查完毕撤至发爆地点后,发出爆破信号。
9、起爆后拔出钥匙将母线从发爆器接线柱上摘下,并扭结成短路。
10、爆破时使用喷雾降尘,爆破后及时洒水降尘。
11、待炮烟吹散,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无异常后,爆破工同班组长,安检员共同检查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顶板、瞎爆、残爆、支护等情况。搜集瞎爆、残暴的炸药雷管,并按规定妥善处理。如发现地质变化透水等异常情况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12、把剩余的炸药、雷管数量填写在工作面放炮情况反馈表上,班组长、安检工、瓦检工验证无误后签字,退还炸药库,炸药库管理员验收数量后在使用情况反馈表上签字,放炮员将反馈表送安全科。
第9篇 爆破工岗位职责
各区队爆破工班前根据生产需要到安全科开具炸药、雷管出库单,由当天值班矿长签字后到炸药库领取,做到分装分运。
一、打眼:
1、进入工作地点后,先安排有经验的老工人进行敲帮问顶,除掉活煤、活矸、确保打眼安全。
2、打眼前要对煤电钻及综合保护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煤电钻手把是否灵敏,旋转方向是否正确,声音是否正常,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3、打眼工、掌钎工要扎紧袖口、领口、衣角,严禁戴手套。
4、根据作业规程和爆破图表要求的炮眼间距标出眼位。
5、用手稿清除炮眼位上的活煤,并刨出眼窝,钻头轻轻接触煤壁,启动手柄开关。
6、打眼工提起钻机扶钻工把准备好的带钻头的钻杆安装到钻机上,并抓住钻杆下部距钻头(50000mm)处,把钻头放进炮眼位置的眼窝内。
7、扶钻工用木棍稳住钻杆,打眼工点动钻机。
8、当钻头平稳进入煤体一定深度,且钻头不至跳出眼口时,扶钻工即离开钻杆,站到安全地方监护。
9、打眼工要用力扶住电钻手柄,使钻头平稳钻进煤体,按爆破图表规定的炮眼方向、角度和深度打眼。
10、注意钻杆的进度,每钻进一段距离要来回抽动几次钻杆,排出煤粉,减少阻力以防止卡住钻杆。
11、炮眼达到规定的深度后,扶钻人员配合打眼工拔出钻杆。
12、打下部眼时,要避开眼口方向,站在煤电钻一侧,双手握紧钻机手把,两脚前后分开踩在实底上,弯腰侧身打眼。
13、两台或多台电钻打眼时,要按照爆破图表划分好区块,采用定人、定位、定时打眼,不准交叉作业。
14、若在坡度较大的下山巷道打眼,每打完一个炮眼,要及时封好眼口,防止煤粉进入炮眼。
15、打眼工作结束后,断开电源,整理好电缆。把钻机、钻杆等运出工作面,放到安全地点。
二、装药:
1、装药工根据本班爆破作业计划,提前准备好封孔粘土炮泥和水炮泥。
2、检查工作面炮眼布置是否符合爆破图表,并进行敲帮问顶,处理完活矸、活煤、瓦斯检查员检查放炮地点附近20米以内巷道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无煤尘堆积通风降尘系统正常的情况下,方可进行装药作业。
3、把装配好的引药、药卷、封孔炮泥、水炮泥、炮棍等拿到工作面。
4、装药时,清除炮眼内的余粉,根据爆破图表规定的装药量将药卷、引药按顺序放进炮眼口,用炮棍轻轻推入眼底。推入过程中,不得冲撞或捣实,眼内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防止弄破药卷。
5、下列情况不得装药;
①炮眼深度小于0.6米,没有制定专项线孔爆破技术措施;
②有透水、透老空、透火区等征兆时;
③设备电缆未移到安全地点或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时;
④在爆破地点20米以内,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件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时;
⑤迎头出现异常,煤体破碎时;
⑥最小抵抗线小于0.5米时;
⑦打眼工没有结束时,人员没有完全撤退时。
6、装引药,把引药放在炮眼口,一手轻轻拉住脚线紧贴煤壁,另一手用炮棍把引药轻轻推入与药卷紧紧相连、密切接触。
7、按规程规定的封泥长度与次序,一手拉脚线、一手用跑棍堆填炮泥,并逐渐捣实。在药卷外填上300mm的黏土炮泥后,再装入一至数个水炮泥,剩余部分再用黏土炮泥充填。
8、装填水炮泥时,不要用力过大以防压破。装填外端跑泥时,先将跑泥紧贴眼壁,然后轻轻捣实。
9、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扭结悬空,严禁与其他设备、导电体接触。
三、爆破:
1、使用符合标准的绝缘双线爆破母线,并由里向外敷设。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悬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必须在同一侧时,则必须挂在电缆等下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间距。
2、爆破母线与雷管脚线,发爆器连接前其两端头必须扭结悬空,严禁与其他电气设备、导电体接触。
3、必须按照作业规程中爆破说明书规定的联接方法进行联接。
4、在联线爆破前,瓦斯检查工必须进行第二次瓦斯检查只有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方可连线放炮。否则必须采取措施处理。
5、爆破前工作面人员都要按照作业规程规定撤至警戒线以外,并有专人担任警戒,设置警戒牌。
6、爆破母线与脚线连接后,爆破工必须最后撤出工作面,并沿途检查爆破母线是否符合要求。
7、爆破工接到班组长的爆破命令后,将母线与发爆器相连,并将发爆器钥匙插入发爆器,转至充电位置。
8、爆破工检查完毕撤至发爆地点后,发出爆破信号。
9、起爆后拔出钥匙将母线从发爆器接线柱上摘下,并扭结成短路。
10、爆破时使用喷雾降尘,爆破后及时洒水降尘。
11、待炮烟吹散,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无异常后,爆破工同班组长,安检员共同检查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顶板、瞎爆、残爆、支护等情况。搜集瞎爆、残暴的炸药雷管,并按规定妥善处理。如发现地质变化透水等异常情况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12、把剩余的炸药、雷管数量填写在工作面放炮情况反馈表上,班组长、安检工、瓦检工验证无误后签字,退还炸药库,炸药库管理员验收数量后在使用情况反馈表上签字,放炮员将反馈表送安全科。
第10篇 爆破工岗位职责
一、岗位标准
1、爆破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放炮作业证方可上岗;
2、领送爆破材料必须用非金属容器贮装,电雷管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的人员运送,严禁途中乘车和停留,应直接送入工作面;
3、工作面应设专门存放火药、雷管的专用非金属箱并加锁,由爆破工管理,未装配引药不准拿出,一次只准许装配一茬炮的引药;
4、严格遵守爆破材料的领退制度,当班剩下的爆破材料,必须送回火药库;
5、装配引药时,应在支护完整、远离轨道和金属导电物体的安全地点进行,严禁在工作面装配;
6、必须按作业规程要求的数量段数装配引药。其雷管脚线要扭结,眼内含水时,必须装上防水套;
7、装药前,应先排除炮眼内的粉末,按《作业规程》规定的数量装药,再用木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至眼底,不得冲撞。眼内含水大时,炸药也要装上防水套;
8、电钻未撤出工作面,爆破材料不准运入工作;
9、井下放炮时,必须使用放炮器放炮。严禁用于电池、矿灯和其它电源放炮;
10、放炮母线应用带绝缘外皮的胶质缆线,放炮打坏有裸露时,应及时用胶布包好并绕在线架上;
11、必须坚持爆破工岗位就近管理制度,管理范围:工作面。
二、工作标准
1.放炮必须按计划、按规定在指定地点进行,做好准备、通知、联系、警戒、善后工作;
2.所有放炮作业人员,必须熟悉爆破材料的性能,掌握《煤矿安全规程》中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爆破作业图表的规定进行爆破。爆破工必须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
3.坚持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4.爆破后要求巷道无欠挖,超挖不得大于150mm,两次放炮的衔接台阶不大于150mm;
5.爆破后煤岩要块度均匀、便于耙岩机装煤,煤渣抛掷距离要适当,不能抛至耙岩机处,同时便于工作面出煤、支护平行作业。
三、技术标准
(一)爆破作业技术标准
1.领用火工品
⑴领取:背炮员根据上个班遗留下的作业条件和本单位班前安排,确定实现本班工作目标的雷管和炸药的数量,再加上一定的余量进行领取。背炮前背炮员必须填写领用单,由各负责人员签字盖章后,到火药库进行领取。
⑵运送
①井下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②必须建立爆炸材料领退制度、电雷管编号制度和爆炸材料丢失处理办法。电雷管(包括清退入库的电雷管)在发给爆破工前,必须用电雷管检测仪逐个做全电阻检查,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严禁发放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
③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运送。
④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炸材料。禁止将爆炸材料存放在其它巷道内。
⑤爆炸材料必须由经过专门训练的专人护送。
⑥严禁用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等运输爆炸材料。
⑦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⑧领用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⑶存放
①送入工作面的炸药雷管,必须分开存放在耐压和抗冲撞、防震、防静电的专用爆炸材料箱内,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并加铜锁。
②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和电气设备的地点。
③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⑷交回:放炮结束后,爆破工必需将回收的、剩余的、不能使用的爆破材料缴回火药库。并将放炮后工作面的小线、药袋带到地面。
2.装药
⑴安全检查
①作业人员在装药前必须进行检查,不得使用受潮、硬化的硝铵炸药,不得使用脚线绝缘层损坏的的电雷管。
②作业人员在装药前,必须检查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出1%时,严禁装药。
③作业人员在装药前,必须检查工作面顶板、支护情况,超出最大控顶距时,有伞檐、离层或片帮危险时,支护(架)不好或损坏时,不得装药
④作业人员在装药前,必须检查工作面通风情况,风量不足或风筒末端距工作面距离超出规定时,不得装药。
⑤作业人员在装药前,必须检查爆破地点附近20米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体堵塞巷道断面的1/3以上时,不得装药。
⑥作业人员在装药前,必须检查炮眼情况,若炮眼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时;或发现炮眼缩小、坍塌、有裂隙时;及炮眼内煤(岩)粉未清除干净时,不得装药。
⑦作业人员在装药前,必须检查炮土情况,炮土不足或没有时,不得装药。
⑧炮眼眼深与最小抵抗线小于规定时,不得装药。
⑨工作面正在打眼、装岩时,不得装药。
⑩有冒顶、透水、瓦斯突出预兆时,不得装药。
⑵装配引药
①抽管: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的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拧结成短路状态。
②装引药:装配起爆药卷时,先用比雷管稍粗一点的木、竹小棍在药卷顶部扎一小眼,然后把雷管全部插入小眼内,利用雷管本身脚线在药卷上拴一死扣,把雷管固定在药卷内,再把脚线全部缠在药卷上。
毫秒延期电雷管延期时间与标志
③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爆破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装配起爆药卷的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
b.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c.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非聚能穴端)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d.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拧结成短路。
④按工作面需要的数量将起爆药卷全部装配好,放于药箱中锁住,装药时再送入工作面,不准乱扔乱放。
⑶吹眼验孔:装药前,用木炮棍在炮眼内捅几次以疏通炮眼,用木勺或者压风将炮眼中的岩粉煤粉吹洗干净;同时用炮棍检验炮眼的深度、角度是否符合要求。
⑷装药:按放炮说明书及装药结构图进行装药作业。
①反向装药:先将起爆药卷装入打好的炮眼内,一手抓住雷管脚线,一手用木炮棍将装入眼口的药卷轻轻推至眼底,再用木炮棍将其它药卷首尾相接依次轻轻推眼底,直至将全部药卷装入。采用反向装药时,雷管、药卷的聚能穴应朝向眼口,不得装垫药。
②正向装药:采用正向装药时,雷管、药卷的聚能穴应朝向眼底,不得装盖药;高瓦斯矿井或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盘区应当采用正向装药,采用反向装药时,必需采取安全措施。
③药卷要求:炮眼中间不准夹有煤粉,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有水的炮眼炸药应装上防水套或使用抗水型炸药。
④雷管段数要求:各炮眼中引药的雷管段数必须与炮眼的爆序一致,不准装错。
⑤脚线扭接: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同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体相接触。
⑸装填炮土
①装药完毕后,按规定填充长度足够的封泥并用炮棍捣实。装填炮泥时,最初的两段应慢用力、轻捣动,以后各段炮泥应用力一一捣实。
②炮土材料: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
第11篇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工作岗位职责
1、负责爆破工程设计和总结,指导施工,检查质量。
2、制定爆破安全技术措施,检查实施情况。
3、负责制定盲炮处理的技术措施,进行盲炮处理的技术指导工作
4、参加爆破事故的调查处理。
5、负责爆破器材检查工作。
6、组织或参加爆破器材的销毁工作。
7、制定重大或特殊爆破工程的安全操作细则及相应的管理条例。
第12篇 爆破工程师岗位职责
爆破工程师 1. 协助客户制定爆破方案,切实把公司产品同爆破方案结合起来;
2. 实施爆破验证,检验爆破效果,获取并总结爆破数据;
3. 协助销售人员做好爆破技术支持; 1. 协助客户制定爆破方案,切实把公司产品同爆破方案结合起来;
2. 实施爆破验证,检验爆破效果,获取并总结爆破数据;
3. 协助销售人员做好爆破技术支持;
第13篇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
(一)负责爆破工程的设计、评估、监理和总结,指导施工,检查质量;
(二)制定爆破安全技术措施,检查实施情况;
(三)负责制定盲炮处理的技术措施,并指导实施;
(四)参加爆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14篇 地面爆破工岗位职责
1、爆破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放炮作业证方可上岗。
2、领送爆破材料必须爆破工亲自用专用药箱贮装,运送途中严禁乘车和停留,直接送入爆破作业地点。
3、作业地点存放爆破材料的药箱必须加锁,由爆破工管理,未装配引药不准拿出,一次只准许装配一茬炮的引药。
4、严格遵守爆破材料的领退制度,当班剩下的爆破材料,必须送回火药库;
5、装配引药时,应远离轨道和金属导电物体的安全地点进行,严禁在工作面装配;
6、必须按作业规程要求的数量段数装配引药。其雷管脚线要扭结,眼内含水时,必须装上防水套。
7、装药前,应先排除炮眼内的粉末,按《作业规程》规定的数量装药,再用木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至眼底,不得冲撞。眼内含水大时,炸药也要装上防水套。
8、放炮母线应用带绝缘外皮的胶质缆线,放炮打坏有裸露时,应及时用胶布包好并绕在线架上。
第15篇 初级爆破工程师岗位职责
初级爆破工程师 要求持证上岗,有较为丰富的爆破经验,可以带家属一起安排工作的。公司买五险,包吃住,弹性工作,住宅环境好,可以全力配合工程师升级。 要求持证上岗,有较为丰富的爆破经验,可以带家属一起安排工作的。公司买五险,包吃住,弹性工作,住宅环境好,可以全力配合工程师升级。
第16篇 爆破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职责
第一条 必须经过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条 爆破工必须严格按照《规程》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第三条 爆破工下井前必须检查爆破工具佩戴是否齐全、完好,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 爆破工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及爆破后“四确认”放炮制度。
第五条 爆破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一次装药一次引爆,爆破前需回头看,确认爆破区无人后,方可进行爆破作业。
第六条 认真执行火工用品领退制度和运输制度,不得乱扔、乱放或丢失火工用品。
第七条 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检仪随时观察瓦斯浓度变化情况。
第八条 认真监督执行放炮前后洒水灭尘制度。
第九条 负责检查炮眼的位置、深度、角度、底帮是否完好。
第十条 负责检查有无瞎炮。若有瞎炮,要严格按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严禁放明炮和空心炮。
第十二条 爆破落煤后出现残炮、瞎炮必须依照《规程》要求在班组长或队长的协助下进行处理。
第17篇 爆破工程技术工作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等各项管理规定,对建立健全爆破安全管理制度提出建议。
2.负责制定爆破安全技术措施,协助搞好安全培训、业务指导工作,检查实施情况。
3.负责爆破工程设计、指导施工、检查质量。
4.负责对新进爆破器材性能的试验,发现有质量问题应立即向有关部门领导反映,每次试验都必须有详细记录。
5.负责对过期、报废爆破器材的销毁处理工作,并在销毁现场进行技术指导,销毁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6.负责制定盲炮处理的技术措施,并进行技术指导。
7.全面负责爆破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必须同时在场才能进行爆破作业,共同清点、核对、记录签字确认使用消耗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确保将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全部清退回库,交由保管员签字确认,存档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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