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g公司的安全生产领域,规章制度是确保工作环境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的基石。这些规章制度应涵盖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安全政策声明:明确公司的安全目标和承诺,强调对员工安全健康的重视。
2. 风险评估与管理:规定如何识别、评估和控制工作场所的各种潜在风险。
3. 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操作指南,以便在发生事故时迅速、有序地应对。
4. 培训与教育:规定定期的安全培训计划,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5. 个人防护设备(ppe):明确何种情况下需要使用ppe,以及正确使用和维护的方法。
6. 工作许可制度:对于高风险作业,设定审批流程,确保安全措施到位。
7. 事故报告与调查:规定事故报告的程序和时间限制,以及后续的调查和改进措施。
g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旨在:
1. 提升安全文化:通过明确的规则,塑造一个重视安全的工作氛围。
2. 预防事故:通过风险管理和应急计划,减少意外事件的发生。
3. 保护员工: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提高员工满意度和忠诚度。
4. 符合法规要求: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规,避免法律风险。
5. 降低运营成本:减少因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生产中断。
制定g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需遵循以下步骤:
1. 需求分析:评估现有工作环境,确定需要解决的安全问题。
2. 资料收集:参考行业标准、法规和其他企业的最佳实践。
3. 制定草案:编写初步的规章制度,包括具体条款和执行机制。
4. 征求意见:向各部门、员工征求反馈,确保制度的实用性和可行性。
5. 修改完善:根据反馈调整制度,确保其全面性和适用性。
6. 实施与培训:发布正式版规章制度,进行全员培训,确保理解执行。
7. 持续审查:定期评估制度的有效性,适时更新和完善。
第1篇 g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令、政策和规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岗位责任制及安全操作规程。
对重大项目工程安装、检修时,要编制安全技术操作措施、计划,并严格贯彻执行。
三、公司定期组织全面、系统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
四、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要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召集有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原因,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五、公司要坚持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做好记录,督促各单位落实整改。
六、坚持搞好安全培训制度,职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证书后,方可上岗。
七、对重大危险源的工作场所,要制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做好预案演练。
八、生产现场要经常清扫,保持清洁,各种物件摆放要整齐有序。
第2篇 生物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1、总则
1.1、为了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遏制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为公司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2、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应建立不同层次的安全生产目标,形成规范化管理体系中一个相对完整的部分,即对各子公司、各项目经理部下达任务,年终按目标实施考核、奖惩。
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特点
2.1、安全生产目标的制订:在公司总经理主持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根据公司前期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订本年度的安全生产目标,并将目标列入公司年度考核。
2.2、安全生产目标的执行:集团公司目标下达后,各部门及各施工项目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再将目标进行分解细化,层层落实到各作业区及其班组,并依此检查和考核。将完成情况与个人的经济利益、先进评比、职务升迁等挂钩,明确各级领导及每个人的目标及责任,以便每个单位、个人在工作中对照目标开展工作。
2.3、安全生产目标的检查:年度目标确定后,公司每年组织专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检查各部门及各施工项目对目标的分解及贯彻落实情况,每年组织年中和年底的目标执行情况检查,分析完成目标的经验做法,查找未完成目标的问题和原因,制订改进措施。
2.4、安全生产目标的考核:每年年底对各单位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汇总,根据年初确定目标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兑现。通过对目标的考核兑现,达到目标管理的绩效反馈,实现闭环管理。
3、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作用3.1、有利于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制定。公司每年年初应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计划,通过目标管理的形式,
把指标下达到各部门,上下团结一致完成目标。
3.2、有利于公司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是一个系统工程,每个指标都涉及到很多部门,需要各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共同努力才能圆满完成。
3.3、有效地调动部门和员工的积极性。各部门和员工在明确各自的目标和岗位责任后,能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合理安排各自的时间和精力,在规定的时限内自主完成任务。
3.4、有助于评估工作的开展。目标确定以后,通过阶段性的检查考核,使每个部门和员工清楚地知道各自目标完成情况,明确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使下一步的工作更有方向。
3.5、有利于考核。安全目标是考核的前提和内容,最终以目标的完成情况与考核工资、奖金以及工作成绩挂钩。
4、安全生产目标的建立
4.1、伤亡事故控制指标: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不发生特别重大设备事故;不发生人员责任重大设备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重大财物被盗事故;不发生其他重大的管理责任事故;
4.2、安全达标文明施工指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的要求,确保生产过程安全有序。
5、保证安全生产目标完成的措施和方法
5.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总经理办公会上研究、贯彻落实***、国务院及建筑业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部署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公司及各基层单位应制订并完善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应坚持每季一次安全生产分析会,分析总结每季度的安全生产情况,基层单位应坚持每月一次安全分析会,每季一次安全生产扩大会,使公司对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精神直接深入到基层;通过安全述职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奖惩制度,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
5.2、深入宣传贯彻公司安全理念,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确立“没有消除不了的隐患,没有避免不了的事故”的安全理念,并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活动,大力宣贯安全理念,推动公司企业安全文化的建设,以期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5.3、推广安全性评价工作:安全性评价工作是基于公司对设备、管理等方面广泛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公司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的评价打分,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建议,变以往定性的安全检查为定量的安全评价,对安全生产现实情况进行定量分析。公司根据发现的问题和建议,举一反三,排查整改,然后再组织专家进行复查。在自查—整改—评价—整改—复查—再整改的评价循环中,公司通过对设备的整治、规章制度的健全、管理的完善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5.4、开展危险点预控工作:公司在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开展危险点预控工作。
各部门及各施工项目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开展危险点分析预控工作,以期防止了人身事故和误操作事故的发生。
5.5、大力开展反违章活动;加大安全监督检查的力度和频度,对事故、异常和违章坚持“三不放过”,对各类违章行为和违章造成事故的有关人员应按规定严肃处理。组织安全互查,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巡视活动。健全安全生产督察组织,配备交通工具和监察设备,加强生产施工现场的违章查处,提高作业人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5.6、辩识重大危险源,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在辨识和评估潜在的重大危险、事故类型、发生的可能性、发生过程、事故后果及影响严重程度的基础上,对应急机构与职责、人员、技术装备、物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协调等发面预先做出的具体安排并实施演练,增强对突发重特大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5.7、加强安全教育与培训:
5.7.1、采取外培、内培等多种形式,举办各类人员培训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5.7.2、不断创新安全教育的形式,举办题材新颖的各种集体安全活动,扩大安全教育室的功能和效果;
5.7.3、利用技能练兵和技能大赛活动,把安全业务与技能作为一个重点,提高生产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业务技能;
5.7.4、各部门及各施工项目应充分发挥安全活动日的作用,加强检查,提高学习质量;
5.7.5、各施工项目应坚持把“三种人”、外包队伍、农民工等各类人员的教育培训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并列人工作计划,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思想和安全素质,为安全生产提供可靠的保证。
6、奖罚规定和评审办法
6.1、考核评审办法:由安全部根据检查实施细则每月考核一次,每季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年底对各单位该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汇总考核。
6.2、实行奖惩制度,要把思想教育工作同行政、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在处罚上,要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教结合的原则。
6.3、安全生产奖惩贯彻以责论处的原则。对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职责并在安全生产中取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负有责任的人员给以批评和处罚,对失职、渎职或严重违反规程制度虽没造成严重后果的,也要给以批评和处罚。
6.4、安全生产应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对在安全生产中作出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重奖;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应予以重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6.4.1、奖励
(1)通过公司年终安全检查评比,对获安全生产优秀前二名的部门给予年度安全生产单项奖,奖励额为:第一名的部门奖励2000 至4000 元;第二名的部门奖励1500 至3000 元。
(2)结合年终检查,对各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工作实绩考核,评选公司安全先进工作者,并发给200 元以上的奖金,以资鼓励。
6.4.2、处罚
(1)对责任事故单位及主要领导人和事故责任人的处罚:
对上等级事故隐瞒不报的责任事故的单位,对无故拖延事故报告的单位,根据情节予以处罚,并通报批评。
由于违章行为而造成责任事故的,要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对责任事故单位处以1000 元--50000元的罚款,并对单位的主要领导以单位罚款的10%实施处罚。
一次责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 元以上的单位,按照直接经济损失15%的比例予以罚款。对事故主要责任者的处罚,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0%—30%执行罚款。
重伤、死亡事故的处理结案依据当地劳动部门、工会组织和检察院审定认可的《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结案审批表》。
交通事故的处理结案依据当地交警部门裁定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交通事故经济损失数额的认定,依据当地保险部门认可的《估损项目清单》。
6.4.3、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承包风险金挂钩。
6.4.4、奖惩执行
通过年终评比,获得安全生产先进的单位,在次年的安全工作会上予以公布。根据评比情况以及奖励数,由公司财务部直接下拨给各得奖项目部。
个人奖励由公司在次年的安全工作会上予以发放。
对责任事故项目部及有关人员的罚款,待事故处理结案后,由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安委会的处理意见,从事故项目部的财务行政经费中划拨,并入公司安全基金。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3篇 a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全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章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 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5s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 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 安全培训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 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 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四年进行第一次检验;出厂满七年进行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三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第八章 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 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第十章 附 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4篇 运输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五、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六、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三、驾驶员的管理、宣传、教育 1、本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旅客、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2、 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产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3、 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4、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四、凡我公司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禁令,违反者一律解聘。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车辆的年度检验、上户、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二、凡我公司的客、货营运车辆均应参加保险,投保险种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人身意外险。 三、车辆必须具有良好的技术善方可参加营运,为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必须按规定进行二、好级维护,关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设备,如灭火器、防滑链、防扩网、铁锹等。 四、车辆必生故障必须及时修复,特别是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如制动、转向、轮胎、灯光装置等。严禁车辆带病出场、出站。 五、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速行驶。 六、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加油站、八字坡、油库、生活区乱停乱放。 八、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 1、严禁无驾照、无从业资格证人员驾车; 2、严禁违反行车命令行车; 3、严禁酒后驾车、疲劳行车; 4、严禁超员、超载行驶; 5、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6、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7、严禁车未停稳时上下乘客; 8、严禁在通过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时与火车抢道; 9、严禁车辆载客加油和发动机运转中加油; 10、严禁直流供油、严禁冬季明火烤车; 11、严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驶。 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营运车辆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此制度: 一、车辆档案管理 1、新车行驶证、营运证、附加费证、购车发票、附加费收据复印件及车辆照片等有关行车资料交给公司,建立车辆基本情况档案; 2、车辆驾驶员要在每月25日前将车辆的月行程里程、保养维修、肇事情况上报公司安技部登记,由安技部负责人核实后填写车辆技术登记;
3、车辆重要部件或证件如有改动,应将改动情况报公司登记备案; 二、车辆检查 1、司机平时出车前后要做好检查,严禁带病营运,一经发现,视情况轻重罚100至500元; 2、公司每季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车辆号牌齐全、清晰,安装位置正确,无遮挡物; (2)灯光、喇叭、雨刮器、观后镜等装置齐全有效; (3)发动机汽缸工作正常,无异响、漏油、漏水等现象; (4)转向装置操作灵活,无过紧或过松现象,高速行驶时车辆不会出现跑偏或摆头现象; (5)制动系统良好,符合国家制动规范要求,前后四轮的定位准确; (6)车辆各种线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 (7)轮胎保持良好,轮胎胎冠上的花纹深度不得少于3.2mm; (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车标准。 3、公司营运部管理人员上路检查车辆行驶情况时,在出示检查证后,司机必须停车配合,如发现车辆状况不佳的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管理人员有对车辆进行停驶、回场检查的权力。 三、车辆保养和审验 1、关于车辆二级维护、季检、年审。 (1)车辆每季进行一次二级维护,维修厂必须具有深圳市交通局核准的修配厂; (2)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后,司机要将二级维护单交到公司备案,再到市交通局客运管理分局签章; (3)严禁车辆不进厂检测而取得二级维护单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查实,除了重新进行二级维护外,公司将对司机进行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4)车辆每年进行综合检测年审一次。 2、按规定参加交警、运管部门组织的检测、年检、年审。 3、车辆每行驶5万公里必须进行中修; 4、车辆每行驶10万公里必须进行大修; 四、车辆报废规定 1、报废条件: 凡车辆技术经济情况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应予以报废。 (1)车辆超期使用,主要总成部件磨损腐蚀或严重损坏,性能工况严重下降,无修复价值; (2)因交通事故造成主要总成或大部分零件严重损坏,已无修复价值; (3)累计行驶里程达到50万公里以上或经过三次大修以上,且零部件损坏严重的老旧车; (4)车辆经过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的。 (5)经修理和调整后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6)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2、报废程序 (1)司机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报市车管所批准,从批准之日起列入报废车,停止营运。 (2)车辆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三个工作日内把报废车辆的有关证件交还给公司。 (3)报废车辆由公司办公室备案 《安全驾驶保证书》《__年最新工作范文》 关于《__年最新工作范文》的文章《安全驾驶保证书》正文开始>> - 为确保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实现车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公司生产、销售等工作正常进行,本人作为驾驶员,特在本年度保证如下: 一、 保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车辆实行统一管理、群众监督,驾驶员遵章守法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 保证生产经营和管理用车不公车私用。 三、 保证坚持车辆外出实行派车单制度,外出时说明用途、时间、人员等。 四、 保证车辆停放在公司院内,若因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在外停放。若未按规定,发现被盗、损坏,则由本人负责。 五、 保证对所配备车辆熟悉掌握,执照驾车。 六、 保证车辆行前认真做好例行安全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轮台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的安全、准确、可靠,保证汽车处于良好状态。 七、 保证车辆行车途中保持高度警惕,克服麻痹思想,注意安全行驶,遵守交通规则。 八、 保证坚持车辆维修与保养,合格率达到100%。 九、 保证不酒后开车,不开“英雄车”。 十、 保证坚持每星期安全学习,准时参加安全日活动,学习交通法规等,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安全意识。 十一、 保证杜绝车辆事故的发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障车辆和人身的绝对安全。 十二、 保证做好车辆行驶安全记录,年底交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汇总备案。 十三、 保证始终使车辆处于良好的状态,保证车辆随时能够出车。
第5篇 某某模具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为加强宏达模具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全面实现某公司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本办法适用于宏达模具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一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第二条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安监部门报告。各级领导或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组织整改。
第三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财务部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投入费用。
第四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活动,。各生产车间每周、班组每天至少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各车间发现或接到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按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组织本单位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在24小时内作出书面整改意见。各部门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能自己联系解决的自己联系解决,不能自己联系解决的,应立即报安督办,根据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
第五条 公司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公司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六条 公司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自查分析,并分别于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和下一年1月15日前,将上季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表格和文字说明材料整理成书面隐患排查治理自查报告向黄骅市安监局和有关部门报送。报告应当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规定的内容及时向丹阳市市安监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条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公司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报黄骅市安监局备案。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八条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九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各部门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和公司财产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各级责任人为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者,将视情节給予经济、行政处罚。
第十一条 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表的,給予单位负责人50--100元罚款。
第十一条 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給予单位负责人50--100元处罚,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人,将视情节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或整改不合格的单位或个人处10--100元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视情节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 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将根据情况給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附则: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生效。
本办法若与上级下发的相关管理规定相违背,以上级下发文件为准
第6篇 物流公司驾驶员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物流公司驾驶员、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管理1.将驾驶员信息登记在册,检查驾驶员证件的真实性。
2. 定期检查驾驶员的相关驾驶证件,确保证件做定期审验。
3. 定期与驾驶员进行座谈,了解情况。
4. 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5.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机、轮胎等。
要做到一日三检。
6. 驾驶员对车辆做定期保养,并送到专业维修中心(厂)做定期维护。
7. 单位负责人定期询问驾驶员的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
8. 定期抽查驾驶员对交通法规、法则的掌握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加强培训。
9.定期跟车送货,了解驾驶员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情况。
二、车辆管理定期做车辆的维护:1.车辆维护的原则。
车辆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
保持车容整洁,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2. 车辆维护的方式。
车辆维护作业,包括清洁、检查、补给、润滑、紧圆、调整等,除主要总成发生故障必须解体时,不得对其进行解体。
3. 车辆维护的类别及作业范围。
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
维护主要作业范围如下:日常维护: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
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二级维护: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
以检查、调整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
季节性维护可结合定期维护进行。
车辆二级维护前进行的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根据结果,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结合二级维护一并进行。
强制维护:车辆的维护必须遵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按期强制执行。
各级维护作业项目和周期的规定,必须根据车辆结构性能、使用条件、故障规律、配件质量及经济效果等情况综合考虑。
第7篇 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为了更好地有利于安全生产,确保公司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提高生产效益,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吊机工是一项特殊的工作行业,所以上岗操作前必须经过培训合格,获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码头工作人员一律不许操作。
二、操作时必须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服、安全帽、胶鞋)并督促清仓工的安全措施。服从码头负责人规定的规章制度要求。
三、吊机在操作前必须认真检查机器各个部位的紧固度,输送皮带的松紧度,输送架子是否牢固,用电线路必须用电缆线,接头必须绝缘。
四、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如晚上加班,必须有充足的睡眠,第二天才有更好的精力投入工作。
五、认真做好接班制度,发现机械有隐患及时向领导汇报,以便于抢修,发挥机械最佳工作状态,记好工作台帐。
六、对船户要求吊紧缆绳,注意清仓时仓内人员的安全,特别是仓内有人的操作要小心谨慎。
七、防止货物泼洒,堆放整齐,界限清楚,杜绝浪费,对客户负责。
八、吊机工和码头工作制度一切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第8篇 建筑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建设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
1、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应按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组织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等,并上报存档。否则处以现场技术员或责任班组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2、班组长每天要作两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则处以班组负责人50-200元罚款。
二、违规操作
1、技术人员违规指导造成事故的,则该技术人员应承担10-20%的经济责任。
2、作业人员在作业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安全绳等个人防护用品,罚款50-100元。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担20-30%的经济责任。
3、现场指挥人员违规指挥造成事故的,应承担20-50%的经济责任。
4、作业人员不听从指令而违规作业者,处以50-100元罚款。
5、擅自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承担50-100%的经济责任。
6、非上班时间违规操作发生事故的,损失一律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处以
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要予以开除。
三、高处落物
1、高处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响较大的,要处以责任人50-300元罚款。
2、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和责任班组要承担10-60%的经济责任。
3、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班组若找不出责任人,则责任班组承担50%的经济责任。
四、环境
1、施工现场必须进行每天一次的场地清理,保持场地干净整洁,并将物料合理堆放,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10-100元罚款。
2、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或材料浪费的,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责任人100-500元罚款。
五、检查
1、自检
a、在施工前班组长必须进行班前检查,看员工人身防护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业场地是否存在隐患,并要及时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好之前不能进行施工。否则对班组负责人处以50-200元罚款。
b、建立岗位管理责任制(要责任到人)和设备维护管理制度,以及相应资料的报、存和落实等工作。否则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200元罚款。
c、产品在使用前先进行品检,确认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则处以班组长100-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d、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否则处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
2、认真积极开展、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安全检查活动,按照要求进行部署、计划、安排、检查整改、落实,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罚款。
3、保护、保持各种标志牌、警示牌及标识牌的完好,整洁。合理设立警示牌、警示区等,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50-300元罚款,如因此导致有关事故发生的,责任技术员和责任班组承担50%以下的经济责任。
六、责任认定
本公司各现场所发生的一切事故都将进行责任认定,认定后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分4种: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和领导责任。)
1、认定负直接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50-80%的经济责任。
2、认定负主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20-50%的经济责任。
3、认定负重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5-20%的经济责任。
4、认定负领导责任的,相关责任人承担20%以下经济责任。
5、认定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责任的,相关责任方按相关比例分担经济责任。
6、未及时准确上报事故信息的,处以相关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七、文明施工
1、在工作中随意对他人采取不文明行为、动作、语言等,且屡教不改的,罚款当事人50-200元。
2、随意动手打人的,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的并予以开除。
3、对上级领导不礼貌的罚款50-200元。
4、在公共场所穿戴不整洁,或有不道德行为的罚款50- 100元。
八、奖励
1、在工作岗位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奖励100-200元。
2、单个项目中,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的工作成绩显着的班组奖励200-500元。
3、在季度或年度以及单个项目的安全生产考评中,对成绩突出的相关安全技术人员和班组奖励200-1000元。
第9篇 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三)
1 目的为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各类安全违章现象,引导公司员工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人生安全,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2 范围公司所有员工及相关方成员。
3. 职责3.1 生产管理部负责执行公司级安全奖罚考核,重大安全责任事项的考核报总经理审批。
3. 3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一般安全活动的考核奖惩。
3. 4 各主管部门负责对业务相关方安全活动执行监督考核。
4 定义
5 安全注意事项6程序和要求
6.1 部门安全生产考核
6.1.1 各部门应确保本部门劳动者行为、装备、工作程序、过程和工作环境安全无危害,保护劳动者人身安全和企业、国家财产不受损害的义务,对于具有明显或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应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按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要求及时发现、整治隐患;
根据本部门生产经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并确保有效实施。
6.1.2 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任何部门在一个年度的工作中发生一起群伤、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含基数,下同)以上的无伤亡安全事故、以及引起重大环境污染的安全事故,取消该部门该年度各项集体荣誉的评选资格。
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参照执行。
6.1.3 考核内容
6.1.3.1 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在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下,明确部门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应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6.1.3.2 建立健全部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设备安全操作维修规程、生产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制度。
6.1.3.3 明确日常安全生产教育,采用班前会等形式,在布置当天的工作内容时、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强调安全、提出安全措施,并作好记录。
部门要检查相关要求的落实情况。
6.1.3.4 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部门安全月检、周检,安全员日常安全检查,工段(班组)岗位安全自查及交接班安全交接,重大作业活动和节前安全检查。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排除,对所有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记录并保存。
6.1.3.5 认真执行和落实oh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
6.1.3.6 安全生产效果好,各类安全事故在控制的范围内,无重复性、多发性违章现象。
第10篇 企业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企业(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为规范公司的安全检查,减少公司的安全隐患,为公司的安全生产保驾护航,特作本制度。
2、检查形式主要包括日常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和节假日的安全生产检查。
3、日常性安全检查由公司的安全员组织实施,要求每周对生产现场进行安检,每月必须作2次或2次以上的纪录。
兼职安全员以每日不少于一次对本部门的各危险点进行巡查,并记录。如未能进行检查或记录不实,将给予安全员20元/次罚款。每周一将上周的日检表由部门主管确认后交于安全员,如主管未签字视为未检查。生产岗位上的员工,都要坚持执行岗位、设备、环境等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全因素。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上报,本部门的兼职安全员,兼职安全员安排解决,如解决不了,及时将书面料报于公司安全员。
4、专业性安检:员工安全作业季度检查、机械设备月份安全检查、特种岗位月份安全检查、电气和用电设备月份安全检查和锅炉设备月份安全检查。
5、节假日综合检查:为确保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运转,由总经理亲自带队,各科室主管参加,对公司范围内的设备安全、电气安全、化学危险品安全、特种设备、消防安全及员工的心理素质进行全面的检查,检查后开会汇总,安全员记录,总经理落实整改日期,安全员跟踪验证。
6、季节性检查:为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检查下个季度的重点防范措施,季节性安全检查,由各部门自行检查,将不足之处进行防范。并于季度开始时交隐患未完成说明。在月末的月检查中,安全员将重点检查此项工作,对未实施自检和未进行整改的部门主管,给予不低于100元/项的罚款。
四季的检查重点分别是:春季以防火、防爆、防雷为重点;夏季以防雨、防暑降温为重点;秋季以防寒、防中毒为重点;冬季以防冻、防滑、防火为重点。四季都要对各变(配)电室进行防鼠害检查。
7、综合性检查:重点检查特种设备、岗位、人员思想、消防安全、电气安全、压力容器安全。认真落实事业部的<月度检查>报表。此项综合性检查由安全员组织,各科室主管、兼职安全员参加,并将检查情况汇总报于总经理,并通告各部门主管。
8、安全隐患整改,对于安全员下发的整改排期需当日给予反馈,如不能完成,并写明原因,如在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之日未收到反馈,视为接受,并按此日期进行考核,未完成项给予责任人50元每项延迟每天的罚款。
第11篇 某某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公司每月中旬末,下旬初对各项目部的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其它时间也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巡视安全工作情况。
2、项目部:每月的15日和30日为安全检查日,不得少于两次。
3、班组:每月的8日,18日和28日为各班组安全检查日,一个月不得少于3次。
4、项目部由施工队长,班组组长分别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对所辖范围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要有记录。
5、安全检查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状况做出评价。
6、安全处进行安全检查或日常巡视安全工作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问题,要给项目部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按“三定”原则限期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验收。
7、安全检查除安全达标检查外、主要是四个方面:一是查人(人的不安全行为);二是查物(物的不安全状态);三是查资料(看资料是否齐全);四是查文明施工(主要查“场容场貌”、“工地卫生”、“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的实施)。检查的依据,按照国家建设部jc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__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总站《关于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
8、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严禁在工作时间内喝酒,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安全生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9、检查各级、各部门安全责任的执行落实效果,并向领导报告情况。
10、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经验,表扬好人好事,同时也总结事故教训,处罚违章事故的责任者,改进安全管理工作。
11、处理重大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群众从中受不到教育不放过;不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者(领导者)受不到处理不放过。
第12篇 某装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当前,全国建筑装饰行业正在继续深化各项改革措施,致力于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提高综合社会效益,与时俱进,积极贯彻执行建设部发布的国家强制性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59-99,国发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切实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预防事故的发生,保证职工在施工中的安全和健康,实现安全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一、 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各级行政正职领导
1.1 认真贯彻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决定本单位的安全方针、目标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1.2 组织建立本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制订本单位安全管理细则,并有权修订和废除细则中的条款,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决定安全奖惩办法。
1.3 经常对下层领导、职能部门及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1.4 每年按比例拨给安全措施经费,对改革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音、治理尘毒危害负责。
1.5 每2-3年必须申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
2.各级管理生产的领导
2.1 认真贯彻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实施措施,并督促落实。
2.2 从组织、管理、指挥生产方面负安全责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3 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各级领导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安全动态分析会议,及时妥善解决施工中的各种有关安全问题。
2.4 建立企业和项目部各级各部门和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制度,考核有书面记录,企业一级部门、人员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每半年考核一次,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和各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由项目部每季度考核一次。
2.5 协助正职领导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2.6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督促下层部门(包括外包队伍)做好安全工作,严肃查处“三违”,认真执行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表扬好人好事,推动面上的安全工作。
2.7 领导编制或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各项安全施工方案。
2.8 经常对主管的职能部门和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2.9 发生死亡事故、重伤及多人事故要亲自组织分析处理工作。
2.10 支持各级安技部门的工作,有权拒绝上级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3.各级技术负责人
3.1 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和安全技术标准,对本单位生产中的一切技术问题负安全责任。
3.2 组织编制或审批施工组织时,将安全措施渗透到施工组织设计的各个环节中,并检查执行情况。
3.3 组织安全技术攻关活动,对新产品的设计、开发、组织可行性分析,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研究从技术上负责。
3.4 经常对所主管的职能部门及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3.5 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并针对事故原因,从技术方面提出防范措施并落实。
3.6 按规定定期同正职领导申办技术总负责人的认可证。
4.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4.1 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法规、规定、标准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2 对所领导的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工地开工前须到总公司办理工地安全许可证,并做全面汇报。
4.3 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制订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不违章指挥。
4.4 认真贯彻落实施工组织中的各项要求,在执行过程中如需要变更须经原编制、审批部门的批准。
4.5 定期召开项目安全会议,组织工人(含各种形式农民工、临时工)学习安全技术和操作规程,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上岗前的三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代。特种作业人员做到持证上岗,并建立必要的安全技术资料台账。
4.6 每天按总公司及现场防护标准亲临现场巡查工地,发现问题通过整改指令书向各工长或班组长交待。
4.7 定期进行自查、自检、自改,发现事故萌芽按“三定四不推”原则进行整改。
(即定时、定人、定措施;凡操作工能解决的不推给班组,班组能解决的不推给项目部,项目部能解决的不推给公司,公司能解决的不推给上级),并将整改结果资料存档。
4.8 按规定对现场作业人员发放防护用品,重安机具,危险区域的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应做到齐全、有效、可靠,并按规定进行验收,提高设备设施的完好率。
4.9 积极开展安全达标活动,支持安全员开展工作,搞好施工现场文明生产,保护环境,注意清洁卫生,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4.10 发生事故,应立即抢救,同进保护好现场,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事故情况,配合事故调查,落实防范措施。
4.11 有权拒绝上级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5.施工员(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5.1 对所领导的生产班组安全生产负责,不违章指挥,制止冒险作业。
5.2 协助工地负责人对所管的区域内一切安全防护措施符合要求负责。
5.3 做好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5.4 领导所管班组搞好安全活动日,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教育工人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检查执行情况。
5.5 开工前对所有的施工机具及手动电动工具等设备设施、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没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不能开工作业。
5.6 开工后要经常指导、检查、督促本班组工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检查机电设备、各种安全装置、个人防护用品等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遇有事故隐患做到立即整改,及时消除。
5.7 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指挥,遇有紧急情况不得离开岗位,积极采取措施,并立即上报,对危及安全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
5.8 协助项目部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做到每项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要有复查情况记录。
6.生产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6.1 认真遵守安全规程制度和有关安全生产指示,根据本组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安全交代,对本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6.2 督促本组人员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6.3 组织搞好安全活动日,开好班前安全会。
6.4 对新调入工人做好现场安全教育。
6.5 经常检查所管人员及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及时上报。
6.6 发生工伤事故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组织全组人员认真分析,提出防危措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7.工地安全员职责
7.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本工地人员和新上岗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经常化教育。
7.2 督促本工地人员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7.3 负责督促和检查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和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情况。
7.4 协助工地负责人对本工地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7.5 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与工地负责人一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7.6 协助工地负责人组织安全活动,制订或修订安全制度。
7.7 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带头执行安全法规。
7.8 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
7.9 督促工地文明施工,使工地安全标语及各种禁令标志保持完好无损。
7.10 积极开展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
7.11 及时报告工伤事故,做好事故调查和安全检查原始记录。
8.职工的安全职责
8.1 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卫生设施。
8.2 认真学习安全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技术和自我保护能力,在生产中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所伤害)
8.3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而可能造成事故的指挥有权拒绝执行,有权向劳动监察机构、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检举控告。
8.4 认真学习并做到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和十个不准。
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①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② 三米以上的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③ 高空作业,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④ 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和防护装置,方能开动启用
⑤ 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⑥ 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 ,桅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安全生产十个不准:
① 不准穿拖鞋和赤膊上班
② 不准高空抛物
③ 不准在提篮内乘人
④ 不准坐扶手栏杆和卧睡在脚手架上
⑤ 不准酒后上班
⑥ 不准玩火、烧火和打闹嘻玩
⑦ 不准赌力、赌食
⑧ 不准在同一垂直面上操作
⑨ 不准带小孩进入现场
⑩ 不准随便进入建设单位的车间、仓库、办公室等重要场所
二、 装饰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发第393号》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59-99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进一步加强企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定本条例。
1. 安全生产责任制
1.1 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各职能部门及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装订成册,其中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制应挂墙。
1.2 总分包单位之间、企业和项目部均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工程各项经济承包合同中必须有正确的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惩办法。
1.3 施工现场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齐全,装订成册。
1.4 施工现场凡职工超过50人的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必须设置2-3名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1.5 建立企业和项目部各级,各部门和各类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考核有书面记录,企业一级部门、人员和项目部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由企业安全管理部的每半年考核一次,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和各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由项目部每季度考核一次。
2.目标管理
2.1 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程开工前应制定好总的安全管理目标,包括伤亡事故指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2.2 项目部与施工管理人员和班组,班组与职工必须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以责任形式把工地总的安全管理目标按照各自职责逐级分解,项目部制定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规定,责任到人,每月考核记录在册。
2.3 项目部各级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内容应明确安全生产指标、双方责任、工作措施和考核奖惩内容。
3.施工组织设计
3.1 施工企业(施工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必须根据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编写较全面、具体、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措施。
3.2 专项性较强的项目,如满堂脚手架、吊顶、施工用电、幕墙安装等均要编制专项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3.3 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要有针对性,根据工程实际编写,能有效地指导施工。
3.4 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名盖公章后方可实施。
3.5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严格督促落实安全措施,施工过程中要更改方案的,必须经原审批人员审查批准、签名盖章后方可实施。
3.6 施工组织设计中应说明工程概况及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及安全标志布置平面图。
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4.1 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各工种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按每一分部(分项)工程工定期进行交底,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再上岗。
4.2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就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既要做到有针对性,又要简单明了。
4.3 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5.安全检查
5.1 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检查方式、时间、内容和整改、处罚措施等内容,特别要明确工程安全防危的重点部位和危险岗位的检查方式和方法,检查次数公司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部每半月不少于一次,班组每星期不少于一次。
5.2 各种安全检查(包括被检)做到每次有记录,对查出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要有复查情况记录,被检的必须如期整改并上报检查部门。现场应有整改回执单。
5.3 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必须如期完成,并上报公司和有关部门。
6.安全教育
6.1 建立企业和施工现场的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档案,明确教育岗位、教育人员及教育内容,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考试。
6.2 建立现场职工安全教育卡,新进场工人须进行公司(15学时)、项目部(15学时)、班组(20学时)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
6.3 安全教育内容必须具体,有针对性。
6.4 企业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其中变换工种的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教育。
6.5 企业职工每年度接受安全培训,其中法人代表、项目经理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专职安全员不少于40学时,特种作业人员不少于20学时,其他管理人员不少于20学时。
6.6 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企业进行年度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7.班组安全活动
7.1 施工现场建立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7.2 班组开展班前三上岗(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班后下岗检查,每月开展安全讲评活动。
7.3 班组班前活动和检查,讲评活动等应有记录。
8.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8.1 施工现场必须按工程实际情况配备特种作业人员,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和附上特种作业相关证件。
8.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证应按规定年限复审,不得超期使用。
8.3 特种作业人员变换工作单位的,必须有调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9.工伤事故处理
9.1 项目部每月填写安全生产月报表。
9.2 发生工伤事故应认真填写伤亡事故报表,并附上事故调查报告和有关处理情况,无伤亡事故的需填写说明,伤亡事故报表由公司安全管理部的盖章认可。
9.3 发生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进行报告,并认真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9.4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10.安全标志
10.1 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志布置平面图
10.2 安全标志应按图挂设,特别是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及主要通道口均应挂设相关的安全标志。
10.3 施工机械设备应随机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
10.4 安全标志要注意检查、保养、维修,当发现颜色有污染或有变化、褪色等,应及时清理或更换。
10.5 各种安全标志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志》(gb2894-82)的规定,制作美观、统一。
三、 文明施工
1. 封闭管理
1.1 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管理,设置进出口大门,制定门卫制度,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进场登记制度,门卫值班室应设在进出大门一侧。
1.2 门头应有企业“影象标志”,力求美观、大方。
1.3 进入施工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工作卡。
2.施工场地
2.1 施工场地应积极推行硬地坪施工,作业区、生活区主干道地面必须用一定厚度的砼硬化,场内其他次道路也应硬化处理。
2.2 施工现场通道应畅通、平坦、整洁,无散落物。
2.3 施工现场设置排水系统,排水畅通,不积水。
2.4 严禁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
2.5 施工现场适当地方设置吸烟处,作业区内禁止随意吸烟。
2.6 积极美化施工现场环境,做到整洁、有序、美观。
3.材料堆放
3.1 建筑装饰材料、构件、料具必须整齐堆放,布置合理,堆料分门别类。悬挂的标牌应统一制作,标以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等。
3.2 建筑装饰材料、构配件及其他料具必须做到安全,不得超高。
3.3 建立材料收发管理制度,仓库、工具间材料堆放整齐,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堆放,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3.4 施工现场建立清扫制度,落实到人,做完料尽、场地清。车辆进出场地应有防泥带出措施,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临时存放现场的也应集中堆放整齐。
3.5 不用施工机具和设备应及进出场。
4.现场住宿
4.1 施工现场根据作业需要设置职工宿舍,宿舍应集中统一布置,严禁在厨房、作业区内住人。
4.2 施工现场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必须明显划分,确实因场地狭窄不能划分的要有可靠的隔离栏护措施。
4.3 宿舍内应有保暖、消暑及防蚊虫叮咬等措施。
4.4 宿舍应确保主体措施安全,设施完好,禁止用钢管、毛竹及竹片等搭设的简易工棚作宿舍,活动层搭设不宜超过二层。
4.5 宿舍建立室长卫生管理制度。且和宿舍人员名单一起上墙,室内保持通风、整洁,生活用品整齐堆放,禁止摆放作业工具。
4.6 宿舍内(包括值班室)严禁使用煤气灶、煤油炉、电饭煲、热得快、电炒锅、电炉等器具。
4.7 宿舍周围环境应保持整洁、安全。
5.现场防火
5.1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消防防火责任制和管理制度,配备足够合适的消防器材及义务消防人员。
5.2 高层建筑(30m及以上)应随层做好消防水源管道(2寸主管,设加压泵、留消防水源接口,配备足够灭火器,放置位置正确,固定可靠)
5.3 现场动用明火必须有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人员。
5.4 易燃易爆物品堆放间,木工间、油漆间等消防防火重点部位要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配备专用消防器材,并有专人负责。
附专用业火机简介:
燃坑必须具备可燃物、助燃物和火源三个条件,灭火原理就是破坏其中任何一个条件,使之燃烧停止。灭火方法有窒息法、冷却法、隔离法和抑制法。灭火机是重要的消防器材,必须按不同性质的火灾,使用不同类型的灭火机。
①酸碱灭火机只适用于扑灭竹、木、棉、毛、纸等普通可燃物引起的火灾。对忌水的化学物品、电气、油类等火灾不宜使用。酸碱灭火机在提往火场途中要保持机身平稳,使用时应一手提环、一手托着筒底,然后倒转筒身,灭火剂即可喷出。
②泡沫灭火机
泡沫灭火机适用于扑灭油类火灾和木材等一般固体物质引起的火灾,但不适宜扑救忌水化学物品和电气火灾,它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大致与酸碱灭火机相同。
③二氧化碳灭火机
二氧化碳灭火机对扑救一般电气火灾和仪器,重要文件档案及不可用水灭火的火灾最为适宜。但它不能扑灭金属钾、钠、镁、铝火灾,因为二氧化碳与这类物质能起化学反应,加剧燃烧直至发生爆炸,使用时先拔去保险箱销子,然后手握喷射喇叭的手柄,一手掀动鸭舌开关或旋转开关,从燃烧最危险最严重的一边喷射起,逐渐左右移动向前喷射,喷射时人应站在上风口,免受二氧化碳窒息性气体的侵袭,手应握住喷筒手柄,以免冻伤。
④干粉灭火机
干粉灭火机综合了泡沫和二氧化碳灭火机的优点,适用于扑灭油类、可燃气体、电气和遇水燃烧等物引起的火灾,使用时,将灭火机竖直在地上,然后一手紧握胶管喷嘴处,一手拉着提环,这时机内即会喷出灭火白粉和强大气流,将火扑灭。
⑤1211灭火机
1211灭火机比目前国内使用的二氧化碳、四氯化碳灭火机等具有更优越的灭火效果,它适用于扑灭电气、油类、有机溶剂、仪器、天然气、文件档案等火灾。
灭火机是施工现场扑火的重要器材,应根据生产性质作合理布局,并经常维护保养和及时更换灭火剂,保证数量多,开得出,收实效。
6.治安综合治理
6.1 施工现场建立治安保卫责任制并落实到人,采取措施严防盗窃、斗殴、赌博等事件发生。
6.2 施工现场因地制宜,积极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充实职工业余生活,注重精神文明的建设。
7.施工现场标牌
7.1 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标牌规格统一,位置合理,字迹端正,线条清晰,表示明确,并固定在现场内主要出口处,严禁将“五牌一图”挂在外脚手架上。
7.2 施工现场应合理悬挂安全生产宣传和警示牌,标牌悬挂牢固可靠,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以及主要通道口都必须有针对性地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
7.3 施工现场应合理地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营造安全气氛。
8.生活设施
8.1 施工现场应设置食堂和茶水棚(亭),食堂应有良好的通风和洁卫措施,保持卫生整洁,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食堂内应功能分隔,特别是灶前灶后、仓储间、生熟食间应分开,积极使用燃油、电热灶具,不宜用柴灶。
8.2 施工现场应设置固定的男女简易淋浴室和厨厕,并要保证结构稳定,厕所天棚、墙面刷白,高1.5m墙裙,便槽贴面砖、地面用水泥砂浆或地砖、宜采用水冲式,并实行专人管理,及时清扫,保持整洁,要有灭蚁绳和防止蚊绳滋生的措施。高层建筑应每层设置临时便溺设施,多层建筑应每二层设置,便溺设施应尽量做到文明,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
8.3 建立现场卫生责任制,设卫生保洁员,生活垃圾必须盛放在容器内并做到及时清理。
9.保健急救
9.1 施工现场必须备有保健药箱(箱内配备一些工地常用药品)和急救器材。
9.2 施工现场配备的急救人员必须经卫生部门培训,应掌握常用的“人工呼吸”、“固定绑扎”、“止血”等急救措施,并会使用简单的急救器材。
9.3 施工现场应经常性地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并做好记录。
10.社区服务
10.1 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有效地控制粉尘、噪声、固体废弃物、泥浆、强光等对环境污染和危害。
10.2 制定落实爱民制度和不拢民措施。
10.3 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10.4 夜间施工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四、脚手架
积极使用钢管脚手架,逐步淘汰毛竹脚手架,脚手架严禁钢木、钢竹混搭,严禁不同受力性质的处架联接在一起。
1.施工方案
1.1 根据工程实际编制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有针对性,能有效地指导施工,明确安全技术措施。
1.2 搭设高度在25m以下的外架应有搭拆方案,绘制架体与建筑物拉结详图,现场杆体立面和平面布置图。
1.3 搭设高度超过25m且不足50m的外架,应采取双钢管立杆或缩小间距等加强措施,除应绘制架体与建筑物拉结详图、现场杆件立面、平面布置图外还应说明脚手架基础做法。
1.4 搭设高度超过50m的外架,应有设计计算书及卸荷方法详图。绘制架体与建筑物拉结详图、现场杆件立面、平面布置图外,还应说明脚手架基础做法。
1.5 外架专项施工方案包括计算书及卸荷方法等必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并签字盖章。
2.立杆基础
2.1 钢管脚手架应用外径48mm、壁厚3-3.5mm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缝的钢管。
2.2 钢管脚手架基础平整夯实、砼硬化,落地立杆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砼地坪、砼预制块上,设纵横相连的地坪。
2.3 立杆基础外侧设置截面不少于20_20cm的排水沟,并在外侧设80cm宽以上砼路面。
2.4 外脚手架不宜支在屋面、雨棚、阳台等处,因工程需要搭设的脚手架,要分别对外架和屋面、雨棚、阳台等部位的结构稳定性进行计算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其设计计算书和安全措施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
3.架体与建筑物拉结
3.1 脚手架与建筑物按水平方向不大于7m、垂直方向不大于4m设一拉结点,拉结点在转曲和顶部处加密,即在转曲1m以内范围按垂直方向不大于4m设一拉结点,顶部80cm以内范围按水平方向不大于7m设一拉结点。
3.2 钢管外架拉结点应刚性拉结,拉结点应保证牢固,防止其移动变形,且尽量设置在外架大小横杆接点处。
3.3 外墙装饰阶段拉结点也须满足要求,若因施工需要需除去原拉结点时,必须重新补设可靠、有效的临时拉结,以确保外架安全可靠。
3.4 拉结点或临时拉结点必须画出制作详图。
4.立杆间距与剪力撑
4.1 钢管脚手架步距底部高度不大于2m,其余不大于1.8m,立杆纵距不大于1.8m,横距不大于1.5m,如搭设高度超过25m须采用双立杆或缩小间距的方法搭设。超过50m应进行专门设计计算。
4.2 架子转曲处立杆间距应符合搭设要求。
4.3 脚手架外侧设置剪力撑,由脚手架端头开始按水平距离不超过9m设置一排剪力撑,剪力撑杆件与地面成45°-60°,自下而上,左右连续设置,设置时与其他杆件的交叉点应互相连接(绑扎),并应延伸到顶部大横杆上。
4.4 严禁搭设单排脚手架。
5.脚手架与防护栏杆
5.1 25m以下建筑物的外脚手架除操作层以及操作层的上下层、底层、顶层必须满铺外,还应在中间至少满铺一层,25m以上建筑物的外架应层层铺设脚手架,装饰阶段必须层层满铺脚手架。
5.2 满铺脚手架必须垂直墙面横向铺设,满铺到位,不易挪位,不能满铺处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5.3 脚手片须用不细于18#的铅丝双股并联绑扎不少于4点,要求绑扎牢固,交接处平整,无探头板,脚手片完好无损,破损的要及时更换。
5.4 脚手架外侧必须用建设主管部门认证的合格的安全网封闭,且应将安全网固定在脚手架外立杆里侧,不宜将网固在各杆件的外侧,安全网应用不小于18#铅丝张挂严密。
5.5 脚手架外侧自第二步起必须设1.2m高同材质的防护拉杆和30cm高踢脚杆,顶排防护栏杆不少于2道,高度分别为0.9m和1.3m,脚手架内侧形成临边的(如遇大开间的空洞等)在脚手架内侧设1.2m高的防护拉杆和30㎝高踢脚杆。
5.6 脚手架的高度,里立杆低于檐口50㎝,平屋面外立杆高于檐口1-1.2m,坡屋面高于1.5m以上。
6.交底和验收
6.1 脚手架搭设前应对架子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要有针对性,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6.2 脚手架搭设由总公司组织分段验收(一般不超过三步架),办理验收手续,验收表中应写明验收部位,内容量化,验收人员履行验收签字手续,验收不合格的,应在整改完毕后重新填写验收表。脚手架验收合格并挂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6.3 脚手架应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并按要求填写检查表,检查内容量化,履行检查签字手续,对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整改,项目部每半个月至少检查一次。
7.小横杆设置
7.1 外架子按立杆与大横杆交点处设置小横杆,两端固定在立杆,确保安全受力。
7.2 小横杆两端各伸出立杆净长度不少于10cm,并应尽量保持一致。
8.杆件搭设
8.1 钢管脚手架立杆必须采用对接,大横杆可以对接和搭接,剪力撑和其他杆件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少于40cm,且不少于二只扣件紧固。
8.2 相邻杆件搭接、对接必须错开一个档距,同一平面上的接头不得超过50%。
9.架体内封闭
9.1 脚手架的架体里立杆距墙体净距一般不大于于20cm,如大于20cm的必须铺设站人片,站人片设置平整牢固。
9.2 脚手架施工层里立杆与建筑物之间应进行封闭。
9.3 施工层的下外架每隔3步以及底部应用密目网或其他措施进行封闭。
10.脚手架材质
10.1 钢管脚手架应适用外径48mm、壁厚3.5的a3钢管,表面平整光滑、无锈蚀、裂纹、分层、裂痕、划道和硬弯,新用钢管要出合格证,搭设架子前应进行保养,除锈并统一涂色,颜色应力求环境美观。
10.2 钢管脚手架搭设使用的扣件应符合建设部《钢管脚手架扣件标准》要求,有扣件生产许可证,规格与钢管匹配,采用可锻铸铁,不得有裂纹、气孔、缩缝、砂眼等铸造缺陷,贴和面应平整,活动部位灵活,夹架钢管时开口处最小距离不小于5mm。
10.3 底排立杆及扫地杆均漆红白相间色。
11.通道
11.1 外脚手架应设置上下走人斜道,脚手架的外侧不得悬挑。斜道的设置应为来回上折形,坡度不大于1:3,宽度不小于1m,转角处平台面积不少于3㎡,斜道立杆应单独设置,不得借用脚手架立杆,并应在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每隔一步或一个纵距设一连接。
11.2 斜道两侧及转角平台外围均应设1.2m高防护栏杆和30cm高踢脚杆,并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11.3 斜道侧面及平台外侧设置剪力撑。
11.4 斜道脚手片应采用横铺,每隔20-30cm设一防滑条,防滑条宜采用40_60mm的方木,并多道铅丝绑扎牢固。
11.5 外架与各楼层之间应设置进出通道,坡度不大于1:3、宽度不少于1m,通道宜采用木板铺设,两边设1.2m高防护拉杆和30cm高踢脚杆,并固定牢固。
11.6 斜道和进出通道的拉杆、踢脚杆统一漆红白相间色。
12.卸料平台
12.1 外脚手架吊物卸料平台和#架卸料平台应有单独的设计计算书和搭设方案。
12.2 吊物卸料平台、#架卸料平台应按照设计方案搭设,应与脚手架、#架断开,有单独的支撑系统。
12.3 卸料平台要求采用厚4cm以上木板统一铺设,并设有防滑条,外架卸料平台应采用型钢做支撑,预埋在建筑物内,不得采用钢管搭设。#架卸料平台可以由钢管从基础上搭设,但基础必须采用砼、地立杆垫型钢或木板。
12.4 吊物卸料平台必须设置限载牌。
12.5 卸料平台临边防护到位,设置1.2m高防护拉杆和30cm踢脚杆,四周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五、模板工程
1.施工方案
1.1 模板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
1.2 施工方案内容包括模板的制作、安装及拆除等施工工序,方法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2.立杆稳定
2.1 支撑模板的立杆材料、间距和剪力撑、纵横向支撑设置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立杆底部应有垫板。其中立杆间距不大于2m,按高度不超过2m设置水平支撑,支撑系统两端设置剪力撑。
3.施工荷载
3.1 模板上材料应堆放均匀,并不得超过施工方案的规定。
4.模板存放
4.1 各种模板堆放整齐、安全、高度不得超过2m,大模板存放要有防倾倒措施。
5.支拆模板
5.1 支杆模板时,2m以上高处作业必须有可靠的立足点,并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5.2 拆除模板时,应设置临时警戒线并派专人监护。
5.3 不得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
6.模板验收
6.1 支杆模板前必须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6.2 模板搭设后应组织验收工作,认真填写验收单,内容要量化,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并做好验收记录存档工作。
6.3 模板拆除前必须办理拆模审批手续,经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方可拆除。
六、“三宝“、“四口”防护
1.安全帽
1.1 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区内必须戴好安全帽,施工现场安全帽宜分色佩戴。
1.2 应正确使用安全帽,扣好帽带,不准使用缺衬、缺带及破损的安全帽。
1.3 安全帽符合gb2811-81标准。
2.安全网
2.1 施工现场必须积极使用密目式安全网,架子外侧、楼层临边、#架等处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栏护,安全网宜放在杆件的里侧。
2.2 密止式安全网必须满足2000目/10cm_10cm,做耐贯穿试验不穿透,6_1.8m的单张网重量应在3kg以上,并应尽力满足环境效果要求。
2.3 安全网必须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合格证以及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准用证等,严禁使用无证不合格的产品。
3.安全带
3.1 施工现场搭架、支模等高处作业均应系安全带。安全带应符合gb6095-88标准并有合格证书,生产厂家经劳动部门的批准,并做好定期检验,积极推广使用可卷式安全带。
3.2 安全带高挂低用,挂在牢固可靠处,不准将绳打结使用,安全带使用后有专人负责,存放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
4.楼梯口、电梯井口防护
4.1 楼梯口边设置1.2m高防护栏杆和30cm高踢脚杆,杆件里侧挂密目式安全网。
4.2 电梯井口设置1.2-1.5m高防护栅门,其中底部18cm为踢脚板。
4.3 电梯井内自二层楼而起不超过二层(不大于10m)拉设一道安全网。
4.4 电梯井口、楼梯口边的防护设施应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牢固可靠,防护栏杆漆刷红白相间色。
5.预留洞口,坑井防护
5.1 1.5㎡以内的预留洞口,坑井用固定盖板防护,1.5㎡以上洞口,四周设18cm高踢脚杆和0.6m、1.2m两道水平杆,拉杆里侧用密目式安全网围护,洞口处张挂水平安全网。
5.2 洞口、坑井防护设施应定型化、工具化、不得采用竹具式防护。
6.通道口防护
6.1 进出建筑物主体通道口、井架或物料提升机进口处,外用升降机进口处等均应搭设防护棚、棚宽大于道口,两端各长出1m,垂直长度2m,棚顶搭设二层(采用脚手片的,铺设方向应互相垂直),间距大于30cm。
6.2 场地内外道路中心线与建筑物(或外架边缘距离分别小于5m和7.5m的应搭设通道防护棚,棚顶搭设二层(采取脚手片的铺高方向应互相垂直),间距大于30cm,并且底层下方张挂安全网。
6.3 砂浆机、拌和机和钢筋加工场地等应搭设操作简易防护棚。
6.4 各类防护棚应有单独的支撑体系,固定可靠安全,严禁用毛竹搭设,且不得悬挑在外架上。
6.5 底层非进入建筑物通道口的地方应采取禁止出入(通行)措施和设置禁行标志。
7.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防护
7.1 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就设置1.2m和0.6m两道水平杆,并在立杆里侧用密目工安全网封闭,防护栏杆漆红白相间色。
7.2 防护栏杆等设施与建筑物固定拉结,确保防护设施安全可靠。
七、施工用电
1.外电防护
1.1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不应小于下表所列数值:
外电线搭电压 1kv以下 1-10kv 35-110kv 154-220kv 330-500kv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4 6 8 10 15
1.2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下表所列数值:
外电线搭电压 1kv以下 1-10kv 35kv
最小垂直距离(m) 6 7 7
1.3 对达不到上表中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编制外电线路防护方案,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拦,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防护屏障应采用绝缘材料搭设。
1.4 外电线路与遮拦,屏障等防护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小于下表所列数值时,必须会同有关部门予以解决,采取迁移外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则不得强行施工。
外电线路电压(kv) 1-3 6 10 35 60 110 220 330 500
线路边线至遮拦的安全距离(m) 0.95 0.95 0.95 1.15 1.35 1.75 2.65 4.5
线路边线至网状防护的安全距离(m) 0.3 0.3 0.3 0.5 0.7 1.1 1.9 2.7 5
1.5 脚手架的上下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2.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2.1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2.2 施工现场每一处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ω,且不得少于3处(即总配电箱线路的中间和未端处),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地电阻每季度公司至少复测一次,现场每月检测一次。
2.3 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二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作电气连接,垂直接地体应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材。
2.4 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箱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得装设任何开关与熔断器,保护零线应接至每一强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包括配电箱)。
2.5 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并使用统一标志的绿/黄双色线,任何情况下不得将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与电气设备相连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少于2.5mm的绝缘多股铜线。
2.6 同一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不得一部分作保护接零,一部分作保护接地。
3.配电箱、开关箱
3.1 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屏),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三级保护。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超过3m,配电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
3.2 开关箱应由未级分配箱配电,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应分别设置。
3.3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开关箱内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强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3.4 所有配电箱内应在电源侧装设有明显断点的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分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在50-75ma,开关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3.5 配电箱进、出线应在箱底进出,并分路成束加pvc套管保护;配电箱内的连接线应用绝缘导线,排线整齐,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箱内应设置铜质的保护零线端子板和工作零线端子板。
3.6 固定式配电箱安装高度底口距地面应大于1.3m,小于1.5m,安装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安装高度底口距地面应大于0.6m,小于1.5m,有固定支架。
3.7 配电箱必须采用铁箱制作,铁板厚度应大于1.5mm,配电箱应编号,表明其名称、用途、维修电工姓名,箱内应有配电系统图,标明电器元件参数及分路名称,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3.8 配电处门应配锁,有防雨、防砸措施;箱内应保持清洁,不得有杂物。
3.9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维修一次。
4.现场照明
4.1 施工现场照明用电应单独设置照明配电箱,箱内应设置隔离开关,熔断器和漏电保护器,熔断器的熔断电流不得大于15a,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电流应小于30ma,动作时间小于0.1s。
4.2 施工现场照明器具金属外壳需要保护接零必须使用三蕊橡皮护套电缆,严禁使用花线和护套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缠绑在脚手架等设施构架上。
4.3 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必须作保护接零。
4.4 照明灯具的安装高度应大于3m,室内灯具应大于2.4m,大功率的金属卤化灯和纳灯应大于5m。
4.5 在下列情况下应现场照明应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①室内线路和灯具安装低于2.4m的。
②在潮湿和易燃及带电体的工作场所。
③使用手持照明灯具的。
4.6 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局部照明。
八、施工机具
进场施工机具安装后必须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控制机具。
1. 平刨
1.1 平刨防护装置应设防护罩,刨刀设护手装置,刨厚度小于30mm或长度小于400mm的木料时,应用板、棍推进。
1.2 平刨金属外壳应按零保护并设单机漏电保护器。
1.3 无人操作时应切断电源。
1.4 不得使用平刨、园盘锯合用一台电机的多功能木工机械。
2.园盘锯
2.1 锯片应设防护罩,上方设防护档板,传动部位设防护罩,锯料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
2.2 园盘锯金属外壳应接零保护并设单机漏电保护器。
2.3 无人操作时应切断电源。
3.手持电动工具
3.1 在一般场所,为保证使用的安全,应选用ⅱ类工具。如果使用ⅰ类工具必须采用其他安全保护措施,如漏电保护电器、安全隔离变压器等。否则,使用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3.2 在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时,必须使用ⅱ类或ⅲ类工具,如果使用ⅰ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电器,ⅲ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ⅱ类工具的漏电保护电器及ⅱ、ⅲ类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联接器等必须放在外面,同时应有人在外监护。
3.4 在特殊环境如湿热、雨雪以及存在爆炸性或腐蚀性气体的场所,使用的工具必须符合相应的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3.5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不得随意接长电源线和更换插头。
注:手持电动工具按触电保护分类
ⅰ类工具: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预防措施,其方法是将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已安装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线联接起来,以这样的方法来使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坏的事故中不成为带电体。
ⅱ类工具: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提供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和设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ⅱ类工具分绝缘外壳ⅱ类工具和金属外壳ⅱ类工具,在工具明显部位标有ⅱ类结构符号。
ⅲ类工具: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和在工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
4.电焊机
4.1 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2 电焊机应做好保护接零并装设漏电保护器,有二侧的还应装设二次空戴降压保护器或触电保护器。
4.3 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4.4 焊接机械的二次线宜采用yhs型橡皮护套铜蕊多股软电缆,电缆的长度不大于30m,严禁借用架体、轨道和结构钢筋做二次回路。一、二次线接线柱与外壳绝缘良好,并设有防护罩。
4.5 不得使用手动电源开关,应使用自动开关。
4.6 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对发电式直流弧焊机的换向器,应经常检查和维护。
4.7 交流弧焊机应有防雨和防砸措施。
5.气瓶
5.1 各种气瓶应有标准色标或明显标志。
5.2 各气瓶间距应大于5m,距明火应大于10m,否则应采取隔离措施。
5.3 气瓶使用和存放时均不得平放。
5.4 各种气瓶应分别存放,不得在强烈的阳光下曝晒。
5.5 气瓶必须装有防震圈和安全保护帽。
第13篇 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制度3
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制度(三)
1 目的
为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各类安全违章现象,引导公司员工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人生安全,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2 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及相关方成员。
3 职责
3.1 生产管理部负责执行公司级安全奖罚考核,重大安全责任事项的考核报总经理审批。
3.3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一般安全活动的考核奖惩。
3.4 各主管部门负责对业务相关方安全活动执行监督考核。
4 定义
5 安全注意事项
6程序和要求
6.1 部门安全生产考核
6.1.1 各部门应确保本部门劳动者行为、装备、工作程序、过程和工作环境安全无危害,保护劳动者人身安全和企业、国家财产不受损害的义务,对于具有明显或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应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按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要求及时发现、整治隐患;根据本部门生产经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并确保有效实施。
6.1.2 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任何部门在一个年度的工作中发生一起群伤、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含基数,下同)以上的无伤亡安全事故、以及引起重大环境污染的安全事故,取消该部门该年度各项集体荣誉的评选资格。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参照执行。
6.1.3 考核内容
6.1.3.1 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在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下,明确部门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应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6.1.3.2 建立健全部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设备安全操作维修规程、生产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制度。
6.1.3.3 明确日常安全生产教育,采用班前会等形式,在布置当天的工作内容时、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强调安全、提出安全措施,并作好记录。部门要检查相关要求的落实情况。
6.1.3.4 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部门安全月检、周检,安全员日常安全检查,工段(班组)岗位安全自查及交接班安全交接,重大作业活动和节前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排除,对所有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记录并保存。
6.1.3.5 认真执行和落实oh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
6.1.3.6 安全生产效果好,各类安全事故在控制的范围内,无重复性、多发性违章现象。
第14篇 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e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是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公司制定了从总经理到岗位人员以及各部门的安全责任。为确保将安全责任落到实处,做到责任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的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制度,对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严格考核。
1、考核职责
(1)各部门及公司领导的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
(2)部门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由各部门负责,考核结果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2、考核形式
安全生产责任制按分工职责考核,实行月考核、年终总评的办法,每月五日前上报相应主管部门。
3、考核标准
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逐项做好落实工作,把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因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在责任制的考核上,采用百分制的形式。责任制考核,按照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逐条评分,各条得分合计为总分,总分95分以上的为优秀,85-94分为合格,85分以下为不合格。
4、奖惩
各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及从业人员的责任制考核结果,每月通报,年终进行总评,考评优秀的由公司研究给予奖励,考评不合格的由公司研究给予处罚。
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公司安委会研究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对有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15篇 公司生产器材库管理制度
某公司生产管理制度:器材库管理
3.器材库管理办法
3.1目的
为使公司各种器材、入库、保管、领用等事务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办法。
3.2物料验收
3.2.1采购人员购回物料、器材库首先要将购物申请底联与之对照、按其上所注名称、规格型号、铭牌产地及质量要求一一验证,若有不明之处,可请使用人员协助验收。验收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如有不符,谢绝入库,并将原因写明。
3.2.2验收入库的物料要及时写好标签,作好标记,注明设备、零件名称、规格型号、铭牌、产地、价格、材质、是否进口等。
3.2.3物料入库发票未到,可先做物、料验收、登记入库,待发票拿来后,再行办理入库手续,并在物品验收登记本上打勾。
3.2.4无论有无发票的物料,经过验收无误入库后,都应及时在货物帐本上记帐(注写:设备、零件名称、数量、规格型号、铭牌产地、价格、材质、是否进口、货位),发票未到的文字注明。
3.2.5采购煤、盐、碱,由司机将磅码单交锅炉房,锅炉房负责验收数量、质量,并在磅码单上签字,器材库凭此开入库单。
3.2.6物料入库后,应即时通知使用部门人员领取,杜绝货到而使用部门不知的情况。
3.3物料保管
3.3.1库存物料,要分门别类,布局合理,摆放整齐,易放易取。
3.3.2要经常整理、熟悉货物货位,要注意物料的防潮湿、防锈蚀、防鼠咬,降低库存损耗。
3.3.3要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素质,熟悉自己分管物、料的帐目及使用要求,发货要迅捷、准确。
3.4物料出库
3.4.1物料的领取、出库要严格遵照公司和生产部的规定发放,手续不完善的不能出库。
3.4.2领取物料除小数量的螺栓、螺帽、垫片等以外,其它均需维修部门和被维修部门主管在出库单上签批、领用人签名,然后器材库照单发货。紧急情况下,可先领用,但事后二日内必须补签批。
3.4.3公司各部门领用物品时,由其部门主管签批,领用人签字,器材库照单发货,月底将料单累计送财会部转帐。
3.4.4劳保用品的发放,按公司规定实行。
3.5旬报、月报及帐务
3.5.1要认真、准确地做好入库单、验收单、出库单的登记和记帐,每月两次将入库、验收、出库单填写入帐。
3.5.2经常熟悉对照库内物料和帐目,做到胸中有数,帐物相符。每月底盘点一次,并与财会部会计核对帐目,杜绝帐上有,实物找不到的现象。库内管制零件每月要重点对帐一次,不得有误。
3.5.3每月20日、30日两次整理入库、验收、出库单,准确、无误做好库存物料的旬报及月报,并送交生产部、财会部,了解消耗支出。
第16篇 国家电网公司常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基本知识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制定,是为了保证员工在电力生产活动中人身安全,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保证国家和投资者的资产免遭损失(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
当前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各企业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并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安全生产“五同时”)。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安全生产总体目标,2023年重庆市电力公司系统提出了“八不发生”安全目标:
(1)不发生生产(基建)人身死亡事故。
(2)不发生农电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
(3)不发生有人员责任的重大及以上电网、设备、火灾事故。
(4)不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
(5)不发生本企业负主要及以上责任的特大交通事故。
(6)本企业发包、承包、分包的工程现场不发生本企业负主要责任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
(7)本企业管理的辅业、多经、修造、试验等单位不发生本企业负主要责任的人身死亡事故。
(8)不发生对本企业造成较大影响的安全事件。
为了确保年度安全目标的顺利实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实行安全目标“四级
控制”:企业控制重伤和事故;车间控制轻伤和障碍;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个人控制违章和差错。
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各级行政正职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
作和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部责任。企业安全监督人员、车间安全员、班组安全员组成三级安全网(安全监督体系),对企业各级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监督管理。
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应每年公布一次本单位现行有效的现场规程制度清单。现场规程宜每3~5年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审定并印发。
企业和个人应严格执行两票(工作票和操作票)三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各企业每年应编制年度的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两措)。
生产性企业对车间的运行、检修、试验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每年进行安
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考试。考试成绩记入个人教育培训档案,考试不及格的应限期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
安全生产例行工作包括班前会和班后会、安全日活动、安全分析会、安全监
督及安全网例会、安全检查、安全性评价、安全简报等重点内容。
二、《安全生产监督规定》基本知识
《安全生产监督规定》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保证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有关标准、规定、规程、制度的正确实施。
安全生产监督人员具有以下职权:
(1)有权进入生产区域、施工现场、控制室、调度室检查了解安全情况。
(2)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的行为。
(3)有权要求保护事故现场,有权向企业内任何人员调查了解事故有关情况,提取、查阅有关资料,有权对事故现场进行照相、录音、录像等。
(4)对事故调查分析结论和处理有不同意见时,有权提出或向上级安全生产
监督机构反映;对违反规程、规定,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纠正或越级反映。
安全生产监督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具有以下义务:
(1)在生产区域、施工现场、控制室、调度室检查工作时有维护正常生产秩序的义务。
(2)在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的行为时有解释理由的义务。
(3)因事故调查需要向有关人员了解事故情况时,有为当事人保密的义务。
(4)对涉及事故单位或部门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时,有为其保密的义务。
(5)对隐瞒事故或事故处理不当的行为,有深入调查的义务。
三、《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基本知识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制定,是为了加强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通过对人身、电网、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统计,总结经验教训,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
事故调查应做到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事故调查“四不放过”)。
1.事故等级
按照2007年6月1日颁发的国务院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等级划分如下:
(1)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或重伤100人以上,或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2)重大事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3)较大事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4)一般事故,死亡3人以下,或重伤10人以下,或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
2.轻伤和重伤事故
轻伤事故指受伤员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重伤事故的确定按1960年(60)中劳护久字第56号文《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规定。
重伤事故范围划分: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作为重伤事故处理。
(1)经医师诊断成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的。
(2)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的手术才能挽救的。
(3)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灼伤、烫伤或虽非要害部位但灼、烫占全身面积1/3以上的。
(4)严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胛骨、腕骨、腿骨和脚骨等因伤引起骨折)、脑震荡等。
(5)眼部受伤较剧,有失明可能的。
(6)手部伤害:
1)大拇指轧断一节的;
2)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任何一只轧断两节或任何两指各轧断一节的;
3)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自由伸屈的残废可能的。
(7)脚部伤害:
1)脚趾轧断三只以上的;
2)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行走自如的残废可能的。
(8)内部伤害: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的。
(9)凡不在上述范围以内的伤害,经医院诊察后,认为受伤较重,可根据实
际情况参考上述各点,由企业行政会同工会作个别研究提出初步意见,由当地劳动部门审查确定。
3.恶性电气误操作和一般电气误操作
3kv及以上发供电设备发生下列恶性电气误操作:带负荷误拉(合)隔离开关、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开关)、带接地线(接地开关)合断路器(隔离开关)。
一般电气误操作包括:误(漏)拉合断路器(开关)、误(漏)投或停继电
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包括连接片)、误设置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定值;下达错误调度命令、错误安排运行方式、错误下达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定值或错误下达其投、停命令。
四、《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基本知识
1.目标
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电力建设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努力实现伤亡事故“零目标”。杜绝以下五种事故:
(1)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2)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3)重大火灾事故。
(4)特大交通事故。
(5)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国家电网公司网公司(以下简称网公司)、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目标如下:
(1)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2)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3)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4)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5)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水电施工企业安全施工目标:
(1)不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2)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3)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4)不发生特大交通事故。
(5)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火电、送变电施工企业对安全施工实行三级控制目标如下:
(1)企业控制人身重伤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及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2)专业工地控制人身轻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和一般机械、设备、火灾、责任交通事故。
(3)班组控制未遂事故和记录事故,不发生人身轻伤事故和其他一般事故。
水电施工企业对安全施工实行三级控制目标如下:
(1)企业控制人身死亡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不发生重大人身死亡和其他特大事故。
(2)工程项目部控制人身重伤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
(3)作业队控制人身轻伤事故,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和其他一般事故。
电力建设各工程项目和施工企业及所属的专业工地、班组可以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确定安全施工目标,但不得低于本规定的要求。
2.责任制
班组长职责如下:
(1)对本班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2)负责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3)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班组安全工作,并做好安全活动记录。
(4)认真进行每天的“站班会”和班后安全小结。
(5)每天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督促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6)负责进行新入厂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
(7)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负责组织本班组参加施工的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对未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的施工。
(8)负责本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落实并签字确认。对危险作业的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送变电公司的班组长,应负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审批工作。
(9)督促本班组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10)贯彻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严明。
(11)组织本班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班组安全工作。
施工人员职责如下:
(1)认真学习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自觉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2)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
(3)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4)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5)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6)正确使用与爱护安全设施,未经工地专职安全员批准,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设施。
(7)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报告。有权制止他人违;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8)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9)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第17篇 建设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建立健全段部安全生产的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日前后的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分公司每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巡逻检查,上班前教育,下班后检查。
2、进行日常性检查,经常普遍性的检查,企业每年至少检查4-6次,项目部每月至少一次,班组每周、每班次都进行检查,国外还有安技人员的日常检查,还有各级领导、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检查。
3、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应根据上级有关规程、法令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检查违章作业和规程、制度的执行情况,机械电器、设备的安全运行,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护措施,杜绝事故苗子,做到防患于未然。
4、安全生产以自查为主,互查为辅,以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隐患为主要内容,要结构气候特点,开展防洪、防雷电、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中毒等五防检查。安全检查要贯彻领导与群众结合的原则,做到边查、边改,对查出的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复查制度。整改计划要定人、要定措施、定期完成。
5、要经常性安全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保证生产正常运行。
第18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根据《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全生产责任制,经公司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考核内容:
1、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2、职工因工伤亡控制指标(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标要求)
3、现场安全达标率目标(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标要求)
4、创建文明工地目标(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标要求)
第二条 管理目标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公司要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定具体措施,确保目标实现。
3、项目部每承接一项工程,首先要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并将安全管理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各项目标有人抓,有人管,实现目标管理。
4、施工管理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5、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安全责任
1、业法人对实现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负总责。
2、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
3、各级各部门的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努力工作。
4、项目经理是法人在施工项目上的代理人,对项目施工中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 考核办法
1、实行逐级考核的办法,公司接受上级考核;项目部接受公司考核,项目部要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各级要制定集体考核办法,考核成绩和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工作业绩挂钩,列入各项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
3、考核结果做为年终经济兑现和评定先进,实行奖罚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五条 凡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 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记功,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等奖励。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着成绩的。
(二)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三)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第六条 创先争先,在文明施工中做出显着成绩,获得省级文明工地称号的,公司予以成本补贴奖励,实际补贴标准,在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中订立。
第七条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给予处分。
(一)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二)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三)发现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四)存在事故隐患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
(五)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第八条 经济处罚的规定
(一)施工(生产)设施缺少防护设施及存在事故隐患。
1.生产、施工设备、设施,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或防护有严重缺陷者,不得安装或运行,对于确定安装使用防护有严重缺陷的设备、设施的责任者和随意确定拆毁安全防护设施的责任者,罚款100-200元。
2.已经开工的工程项目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无安全技术措施,一经查出对施工项目负责人罚款200元;虽编制施工设计方案,但未经审批,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100元。
3.存有重大事故隐患,逾期不解决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300-500元。
4.存有事故隐患,虽然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书》后对事故进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彻底或《事故隐患回执》逾期不反馈消项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100-200元。
5.对确定将有毒有害产品的生产转移,分包给无防护措施的单位,并提供技术指导和协助解决防护措施的单位主管负责人处以200-1000元罚款,并扣罚月工资的10-30%。
6.被罚者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由个人承担。
(二)现场管理及检查
1.职工进入施工现场赤脚,穿拖鞋,穿高跟鞋,不戴安全帽,电气人员不穿绝缘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等违纪者,每人罚款10元;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罚款20元;一次发现工地有10个违纪人员,处罚工地主要负责人100元,并停产整顿一次;凡停产整顿的工地,对项目负责人另外罚款100-300元,班组等同。
2.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者罚款20元,不持证上岗者罚款10元。
3.脚手架、安全网等搭设没有安全技术交底,上述设施,设备设放使用前未经验收和办理手续,对有关人员处以每人20-200元罚款。
4.对违章指挥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对于违章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10-50元。
5.对于无视安全检查,妨碍安全人员工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
6.对于施工现场混乱,材料浪费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工地,罚工地负责人50-200元罚款。
7.公司内部检查中对达不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合格等级工地,处以工地负责人50-200元罚款。
8.市级以上部门检查,对达不到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合格等级的工地,处以工地负责人100-200元罚款。受到通报批评的工地负责人加倍处罚。
9.在检查或平时抽查中,对必备的安全管理资料管理混乱或严重缺项的工地负责人,罚款20-200元。
10.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
(三)工伤事故
1.单位发生轻伤事故,每轻伤一人次罚款50-5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事故责任者罚当月工资10-30%,免发当月奖金。
2.单位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次罚款3000-5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车间)支付,事故责任者不论是伤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罚月工资的10-30%,并免发1-3月职务岗位津贴和奖金。
3.单位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罚款5000-10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车间)支付,扣罚事故责任者本人月工资10-30%,并免发1-6月职务(岗位)津贴和奖金。
4.单位发生多人事故,按规定标准分别计算合并罚款。
5.发生事故拖延报告,隐瞒不报,谎报以及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责任者,罚款50-5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设备事故和隐患
1.对私自拆毁安全设施造成事故隐患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500元罚款。
2.对于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1-10%罚款(不少于100元)。
3.发生与外单位无关的交通事故,对事故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5-10%的罚款。
(五)火灾事故及隐患
1.火灾隐患
(1)火灾隐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项按10元处罚责任人员。
(2)重大隐患要求限期消除,逾期不改者,对责任人员处以100-500元罚款。
(3)违反消防规定不听劝阻者,给予适当罚款。
2.火警
(1)对火灾损失折款100-5000元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费10%的罚款。
(2)对于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火灾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20%的罚款。
(3)对于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及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的责任者,报告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4)对因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一年内连续发生以上火灾的责任者,要加倍处罚。
(5)消防器材、设备因管理不善和挪作他用的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罚款,影响灭火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
(6)对造成既有人身伤亡又有经济损失的事故责任者按本条 有关规定合并处罚。
第九条 对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单位,单位负责人及有关责任者加倍罚款。
1.对于违章操作经检查人提出后,仍坚持不改造成事故者。对于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发生事故后,隐瞒和谎报事故情况,破坏现场,妨碍事故调查者。
2.单位发生伤亡事故,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在一年内又重复发生类似事故。
3.接到“停工通知书”后,逾期不解决而发生伤亡事故者。
第十条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事故,单位和个人免于处罚。
第19篇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汽车用品公司
汽用品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公司所有人员必须积极主动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生产的意识和素质。
二、本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按照政府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自觉参加有关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和考核。
三、本公司从业人员应服从本公司的统一安排,自觉参加本公司组织的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公司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和规律,在工作中能够正确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内容主要是: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岗位安全操作技能;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
4、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修和保管知识;
5、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安全生产知识;
6、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
7、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
四、新进公司的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危险性较大的岗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
五、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进行相应的车间,班组,岗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六、凡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厂部或车间应对操作者进行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
七、凡未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从业人员或考核不合格者,均不得上岗作业.
八、应做好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并存档。
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第20篇 某物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总则
物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总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华能莱芜电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安全生产贯穿于设备、设施运行、维护、维修、改造的全过程,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各部室为中心,实行属地化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努力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各部门主任对管辖区域负全面领导责任,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各部门所属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各部门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督促每个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第八条各部门应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九条公司鼓励和支持安全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十条公司对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着成绩的部室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公司各部门是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基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管理。
第十二条本制度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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