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信息的安全、完整与有效利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内容:
1. 档案分类与编码:对各类文件进行科学分类,制定统一的编码规则,便于检索和管理。
2. 档案收集与整理:规定文件从生成到归档的流程,确保及时、完整收集,有序整理。
3. 档案保管:明确档案的存储条件,包括物理存储和电子存储的安全措施。
4. 档案利用:规定档案的查阅、复制和借阅流程,保障信息的合理利用。
5. 档案鉴定与销毁:设立定期的档案鉴定机制,对过期或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安全销毁。
6. 档案信息化:推动档案的数字化进程,提高管理效率。
7. 档案安全与保密:强化信息安全意识,制定保密措施,防止档案失窃或泄露。
8. 培训与监督:对员工进行档案管理培训,实施定期检查,确保制度执行。
1. 档案分类与编码:各部门应按照业务性质划分档案类别,如财务、人事、项目等,每类档案赋予独特编码,如“f001”代表财务类第一份文件。
2. 收集与整理:文件产生后,责任人需在一周内完成归档,填写档案清单,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3. 保管:档案室应保持恒温恒湿,定期进行清洁和维护。电子档案应备份在两个不同的安全存储设备上。
4. 利用:员工需填写查阅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查阅档案,复制档案需登记,借阅期限不超过两周。
5. 鉴定与销毁:每年进行一次档案鉴定,无保存价值的档案须经相关部门确认,由专人监督销毁。
6. 信息化:逐步将纸质档案扫描成电子版,录入档案管理系统,方便在线查询。
7. 安全与保密:设定访问权限,敏感档案加密存储,严禁非法传播。违反者将受到纪律处分。
8. 培训与监督:新员工入职时进行档案管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复训。管理部门每月检查一次档案管理执行情况。
1. 档案管理制度概览,简明扼要地列出主要管理内容。
2. 档案分类及编码示例,展示各类档案的编码规则。
3. 档案查阅流程图,清晰呈现申请、审批、查阅的步骤。
4. 档案安全警示,强调保密规定和违规后果。
5. 员工职责和权限,明确档案管理的责任人和权限分配。
以上档案管理制度旨在建立一个高效、安全的信息管理体系,促进企业运营的规范化。各环节务必严格执行,确保档案管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1篇 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一,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及党和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
2.热爱档案事业,努力提高政治思想,科学文化和档案业务水平,不断进行档案理论和业务研究,以保证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适应改革的需要.
3.熟悉本单位业务,了解工作活动和文件材料形成情况,积极协助搞好本单位的文书处理工作,使应归档文件齐全,完整,为档案工作打好基础.
4.负责管理本单位的全部档案,材料,编制案卷目录,专题目录,人名卡片等必要的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积极为各方面提供服务,使档案的利用快,准,全,充分发挥档案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督促和协助搞好本单位文书部门和业务部门的立卷归档工作,案卷质量达到规范化,标准化.
6.负责本单位和所辖单位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与检查,每年组织档案人员业务学习一至二次,不断提高档案人员的业务素质.
7.认真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利用,保护等项工作.
8.积极做好档案,资料的征集工作,不断丰富档案内容,为党和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9.坚守岗位,忠于职守,认真执行档案工作的各项制度.
10.不断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取得领导的重视和支持.
11.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
12.积极参加上级档案局组织的各项业务活动.按时向上级档案馆移交档案.
13.档案人员调动时,严格办理交接手续,手续办理之前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二,档案保密制度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均应遵守以下保密制度:
1.个人所借阅的档案,资料不得随意携带外出.对机密档案内容不得随意向外泄露.
2.查阅档案时,只能按介绍信指明的内容查阅,不得翻阅无关部分.
3.私人通信,电话,个人笔记本,私人间的谈话,不得涉及档案的机密.
4.不准在库房内接待宾朋亲友,谈话聊天.
5.保密工作要列入有关人员岗位责任制或与经济责任制挂钩,因失职或有意失密,泄密及违反保密制度者,要按《档案法》和保密规定论处.
三,档案借阅制度
1.外单位查,借阅档案者,须持单位介绍信,写明借阅者的姓名,政治面貌,查档内容和目的.本单位借阅者也应说明目的.
2.利用档案,一般得经档案室负责同志批准.重要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
3.对已归档的文件,一般在档案室查阅.须借出时经批准方可.借阅档案用完后,应及时送还,如超过借阅时间,须重新办理手续.
4.借阅档案时,应注意爱护,严禁涂划,拆损,更不得抽换,遗失.不经档案室同意,不准公布,翻印,拍照,转借,私抄,如需摘抄,复制,须经批准的负责人同意,作凭证材料时,加盖图章后方有效.
5.查,借阅档案者,要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如有损坏,丢失,按照《档案法》和《保密条例》之有关规定处理.
6.凡经查,借档案解决了较大问题,取得了显著效益者,利用者要及时将情况反馈给档案管理人员.档案人员要主动,及时地收集档案利用情况.
四,档案鉴定与销毁制度
1.对各种档案的保管期限,密级,必须进行随时或定期的鉴定,对须鉴定的档案,由档案部门和业务部门提出意见,本单位档案鉴定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共同审定,提出鉴定报告,经领导批准后执行.
2.对已失去利用价值的档案,删除销毁时,必须填写销毁登记表,连同鉴定报告和领导批准手续,一并存档备查.执行销毁任务时,必须由单位领导指定的监销人员监销,监销人不得少于二人,并在销毁登记表上签字.
3.销毁档案时,可采取两种法:一是就地焚烧,二是在监销人员的监督下送造纸厂销毁.
五,立卷归档制度
1.根据归档范围,按照文件材料形成自然规律和相互之间的联系,以分门别类,便于保存和查找的原则,搞好立卷归档工作.
2.凡属本单位在工作活动中形成和使用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件,图表,声像,实物等,均由文书部门或业务部门进行收集,积累,立卷归档.
3.依照《档案保管期限表》对归档的文件材料划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期限,分别立卷,编目,存放.
4.归档的案卷符合规范化要求.案卷质量达到:文件材料齐全完整,分类准确,组卷合理,卷内文件排列科学系统,保管期限划分准确,标题简明确切,卷内目录完整,书写工整,装订结实,整齐美观,案卷排列合理.
5.文书立卷归档每年一次.三月份完成上年度的文件材料的收集工作,四月份立卷归档完毕,编制移交目录一式两份,移交档案室统一保管.各专业档案的归档可按各专业有关规定执行.
第2篇 档案管理制度范例
一、 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增强公司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 归档范围
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财务审计、会计档案、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定、委托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三、 公司的档案管理由总经理办公室档案室档案管理员负责。
四、 档案管理员的职责:保证公司及各部门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五、 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 公司的归档资料实行“季度归档”及“年度归档”制度,即:每年的四、七、十和次年的一月和每年二月份为公司档案资料归档期。
2. 在档案资料归档期,由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各主管部门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主管部门经理应积极配合与支持。
3. 凡应该及时归档的资料,由档案管理员负责及时归档。
4. 各部门专用的收、发文件资料,按文件的密级确定是否归档。凡机密以上级的文件必须把原件放入档案室。
5. 档案管理员根据公司的《文书立卷归档管理制度》实施档案归档整理。
六、 资料的分类与归档
1. 公司档案资料的分类依据《文书立卷归档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2. 公司档案资料的归档每年一次,属于平时立卷归档的不在此规定范围内。
七、 档案的借阅
1. 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直接通过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2. 因工作需要,公司的其他人员需借阅非密级档案时,由部门经理办理《借阅档案申请表》送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核批。
3. 公司档案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级别,绝密级档案禁止调阅,机密级档案只能在档案室阅览,不准外借;秘密级档案经审批可以借阅,但借阅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秘密级档案的借阅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因公外出时可委托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批,具体按委托书的内容执行。
4. 档案借阅者必须做到:
① 爱护档案,保持整洁,严禁涂改。
② 注意安全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
八、 档案的销毁
1. 公司任何个人或部门非经允许不得销毁公司档案资料。
2. 当某些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档案管理员填写《公司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交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 凡属于密级的档案资料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销毁;一般的档案资料,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4. 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管理员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公司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和将要销毁的档案资料做好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
5. 在销毁公司档案资料时,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指定专人监督销毁。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第3篇 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1.档案室是学校党政文书资料、人事档案、学生学籍档案保存使用的场所
,列为学校安全管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应特别做好安全工作。
2.档案室是机密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进入室内。
3.各类资料进入档案室,必须严格登记制度、借还制度,机密资料、人事
档案严防丢失、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4.档案室应通风、透气、干燥,做好防湿、防虫蛀的工作。
5.室内消防器材、报警设备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
6.严禁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任何人不准在档案室内吸烟。
7.门窗坚固防盗,工作人员随手关窗锁门,假期、节日要特别加强看护,
确保安全。
第4篇 物业管理公司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怎么写
一、重视档案资料的整理及管理工作,设置专职人员进行专业化管理。
二、办公室根据“档案管理目标责任”要求,按期、按年、按月、按时将公司各项年度方针、工作目标、各项工作建立档案,指派档案管理人员详细分类,进行归档。
三、档案资料员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收件登记、编号、运转和检查未归档文件的催办工作。
2、按规定及时、正确地办理各种资料的动态注记。
3、按时收集好各类档案资料,不散失,不遗留,做好立卷归档,分类要准确,装订要工整,符合立卷标准。
4、及时制订工作计划和做好年终总结,特别是要做好为领导提供各种资料的参考、查找工作。
5、严格执行查阅资料的规定办法和资料保密纪律。
6、妥善保管好各类档案资料,严厉杜绝由于个人疏忽或麻痹大意而使档案丢失及由于档案室内温度不适而受潮或干燥造成的损失。
四、公、检、法部门或房管部门和上级主管机关因办案需要,需查阅有关房产资料,按规定凭介绍信查阅。
五、律师事务所要有关了解当事人资料的,同样按其介绍信并出示“聘请律师合同书”为准,由资料员代为查阅,并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口头或书面方式给予回复。
第5篇 资产评估公司公文处理和档案管理制度
*x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公文处理和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公司公文处理和档案管理,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公文,各种业务资料,设专人具体负责保管。
第三条
公文处理要做到准确、及时、安全,由专管人员统一收发、公办、传递、用印、立卷和归档。
第四条
公文处理和档案管理,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确保重要文件、业务资料和机密安全。
第五条
凡需办理的公文,专管人员应根据公文内容和性质,按规定程序,及时送领导批示或交业务主管办理。
第六条
草拟公文,要使用钢笔或毛笔,并力求做到情况真实,观点明确,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精炼,书写工整,标点准确,篇幅简短。
第七条
公文办完后,要根据文书立卷,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将公文定稿、附件等分类整理,保证材料齐全、完整,便于保管,查找和利用。
第八条
本公司工作人员查阅公文、档案资料,一般在办公室进行,如因工作需要,非带出不可时,须在借阅登记本上登记,阅用完毕,及时退回注销。外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抄录、复印有关业务档案资料时,须持介绍信,并经领导批准。
第九条
文书、档案专管人员、工作人员,如因工作疏漏,造成遗失,应视情节给予行政的、经济的处罚,直至解聘。
第十条
本制度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实行
第6篇 公司企业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人事档案的管理和利用,为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信息依据,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员工档案实行分级管理
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引进的员工的档案一律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统一管理。
(一)原始档案:员工入司时随转的人事档案材料,员工转正后调入公司管理。
(二)新建档案:员工入司以后的任职情况、培训情况、工资调整、学历、职称变化、历年考核等情况及员工基本情况复印件备查材料。
(三)电子档案:员工的姓名、年龄、婚姻状况、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户籍所在地、毕业学校、学历、专业、职称、工作经历、岗位、职务、合同期限等情况通过电子信息系统的形式所形成的记录。
经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授权自行招聘的各分(子)公司引进的员工的档案由各分(子)公司人资科管理。
第三条 人事档案由各公司、部门总经理分管或指导,该公司、部门人事负责人具体负责操作和管理,并对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全权负责对各公司、部门人事档案的监督考核。
二、人事档案的建立
第四条 新建人事档案收集范围
由人力资源部门直接形成的材料:
(一)各种履历表、登记表、面试评价表、个人经历材料及求职原始材料。求职原始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照片、面试记录、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肝功能、乙肝两对半和胸透检验单(要求员工在进公司之前须到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且出具的体检证明须真实有效)等材料。
(二)职务任免申请表、行政职务任免材料、晋升技术职称(学位等)审批材料。
(三)工资调整审批表。
(四)鉴定书、鉴定表以及其它各种鉴定材料。
(五)考核、考勤或其它类材料。
(六)有关培训学习经历及成绩、学历情况等材料。
(七)各种处分、处罚材料和通报批评等材料。
(八)有关接收、调配、解聘等情况记录材料。
(九)各种重要的个人申请、承诺、聘用合同(协议)、保险等材料。
(十)各种岗位责任书、竞聘、施政方案等。
通过其它渠道形成的材料:
(一)各类组织成员或代表以及各种先进模范或受奖励材料。
(二)参加各级人大或各类协会代表大会材料。
(三)业务考绩材料、技术方面的贡献材料及各项论文着作篇目等。
(四)出国审批表及在外期间鉴定材料。
(五)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体检材料、工伤证明材料。
(六)在原工作单位形成的有关档案材料。
(七)在部队或学校等机关单位形成的有关档案材料。
(八)重要的社会关系、亲属关系的记录材料。
(九)对违纪、违法事件的申诉、申报以及处理情况记录等。
第五条 人事档案归档材料要求
归档材料应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是已经处理完毕,而不是悬而未决或没有最后审定和处理意见的文件。
(二)材料必须以个人为对象。对反映多人有关情况的材料,应当分别制成以个人为单位或反映本人情况的材料,方可归入个人档案。
(三)凡归档材料必须具有凭证性标记,如个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单位公章等;对属于归档范围但手续不完备的材料,应先将手续补齐,并在办理完备后再行归档。
(四)档案内容必须实事求是,不能带有虚构、想象、夸张的成份;人物传记、写人物事迹的报告文学、个人回忆录都不得归档。
(五)档案内容应当完整,对头尾不清、来源时间不明的材料,要尽可能查清注明;涉及个人重大问题的材料,如需查清,应转交相关部门处理后,方能归档。确定材料能否归档时,应针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同时,还应对档案中应当具备而缺少的材料予以登记,并有计划地进行收集补充。
应妥善处理不应归档的材料:
(一)经过鉴别,凡应转往有关单位保存或处理的材料,应填制《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此指干部或重要人员档案)。
(二)接收单位清点核对后,应按程序办理接收手续。
(三)凡属退还本人的材料、证章等,应开列详细清单,证明材料(物品)名称及份(件)数,经批准后退还本人,并由本人在接收人处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四)对不直接退还本人的材料,可经批准后给予销毁,并应对其本人说明。
(五)销毁人事档案履行一定审批手续,任何个人都不得擅自销毁。
第六条 人事档案的整理要求:
(一)应遵循完整、真实、精练、实用的原则。
(二)应做到认真鉴别、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
(三)人事档案的保管范围与人员管理应相一致。
(四)材料增减时应进行重新整理。
(五)人事档案原件作为正本,对于机密性较高的人事档案,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管理情况建立副本。
第七条 人事档案的建立
(一)集团公司总部新进员工由人力资源中心按要求收集整理求职人员原始求职材料,并对于员工在岗位工作期间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须及时予以补充完善。
(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授权自行招聘的各分(子)公司直接按人事档案建档要求,经该公司人事负责人审核后建立并逐步完善各员工的人事档案。分(子)公司人资科于每月的5日前将员工电子文档花名册上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
(三)员工所在部门人事助理建立本部门员工基础档案,并对员工在职期间相关个人信息资料(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家庭住址、户籍地、学历、职称、岗位)的变更情况的记录于每月5日前以电子文档上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
第八条 人事档案的编号
(一)人事档案编号构成:档案代码+四位数字,按顺序编号。
(二)各分(子)公司、部门人事档案代码取正式名称前三个字的汉语拼音第一个字母(大写),如采购管理中心,其人事档案编号为cgg。
(三)员工辞职后的档案编号继续保留,不重复使用。
(四)同一部门员工的档案要求放在一起,每10名员工的人事档案存放在同一个档案袋内,调动或辞职抽出后不添加新的员工档案,若档案袋中员工档案已抽完,此空档案袋继续保留。抽出档案后应该在档案袋上予以标明。
第九条 人事档案建立的
具体程序
(一)集团人力资源中心以及各分(子)公司人事部门对材料进行鉴别,看其是否符合归档的要求。
(二)按照材料的属性、内容确定其归档的具体顺序。
(三))在档案袋目录上登记材料名称及其相关的内容。
(四)将新的材料存入档案。
第十条 员工在职期间形成的培训、奖惩(考核)、晋升等材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
(一)大学生、聘用人员、科级(含)以上管理人员在职期间所形成的新档案材料,由所在公司、部门每半年整理一次,后备管理干部的材料由其所在公司、部门每月收集整理一次,统一交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存档。
(二)其他员工在职期间所形成的培训、奖惩考核、晋升等人员在职期间所形成的新档案材料由所在公司、部门按季度定期收集、整理,并要求归档。
三、 人事档案的转递
第十一条 人事档案转递的具体程序
(一)人事负责人依据人力资源调配通知单或调令取出应转走的员工档案材料。
(二)在档案袋的人员编号及姓名后注明抽出的时间、原因(调动、辞职辞退和开除、自离、晋升等)及转入地点。
(三)填写《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
(四)将《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放入员工档案一起,并将档案袋密封后转往相应公司、部门。
(五)收档公司、部门在收到档案,核对无误后,必须在《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的回执单上签字盖章,且及时反馈到转出公司、部门。
第十二条 人事档案材料在转递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按要求装袋密封交接,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且不能由员工本人带走,携带人员严禁私自拆封偷阅档案。
第十三条 员工晋升科级(含)以上级别,转正后一月内由所在公司、部门按转档程序和要求将档案提交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科级管理干部被免职后,其档案材料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按照转档程序和要求转往相应公司、部门。
第十四条 员工离职后由其所在公司、部门一月之内将其档案抽出,装订成册存档,并妥善保管二年。销毁时须填写《档案销毁申请单》,经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核准后予以销毁。
四、人事档案的查询、借阅
第十五条 档案查询和借阅应按程序办理
(一)档案的查询应先申请,说明查询的对象、理由和范围,所在公司、部门人事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登记查阅。不得随意让人查阅员工档案。
(二)外借员工档案须经所在公司、部门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档登记。最长借阅期限为一星期。若需延长,需办理续借手续。
(三)各公司、部门、个人需要出具人事档案证明材料,由所在公司、部门开具介绍信,说明理由,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或所在公司人事部按规定予以办理。
(四)人力资源中心或各公司、部门内部查阅、借档和出具证明也应按照程序进行。
五、人事档案的保管
第十六条 人事档案保管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的原则。
第十七条 人事档案管理必须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核对,确保档案完整、准确。
第十八条 人事档案存放必须配备专门设备,不得与其它档案混放一起。
第十九条 人事档案存放应做到安全、保密、防火、防潮、防盗。
第二十条 任何人不得擅自将人事档案材料带到公共场合。
六、考核办法
第二十一条 凡出现以下情况,将根据情节轻重分别扣除所在公司、部门人事负责人绩效奖金20-50元/次:
(一)人事档案不全的。
(二)档案交接不清致使员工档案丢失的。
(三)不遵守人事档案保密制度的。
(四)不履行正当手续将人事档案带出档案保管场所的。
第7篇 水泥厂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水泥公司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一、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员工,总务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任何部门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三、总务部办公室应当为员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员工离开公司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办公室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四、各部门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第8篇 天然气用户合同档案及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合同的签订和管理,维护公司及用户合法权益,保障用户资料及档案信息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天然气安装合同、供气合同及大型用户的照付不议合同。
第三条 用户合同具体包括:天然气用户工程安装合同、燃气报警器安装合同、城市燃气居民用户供气合同、城市燃气商业用户供气合同及大用户照付不议合同,可根据业务调整情况增减合同类别。
第四条 符合正常业务流程的零散居民用户安装合同由业务人员与用户签订即可,对于商业用户安装合同、集体用户安装合同应由市场部经理审核签字,分批付款的安装合同由经营副总签字审批;供气合同由业务人员直接办理,未结清安装费用需要送气的由总经理审批签字;照付不议合同由经营副总草拟,总经理审核签订。
第五条 合同内容要按规定填写,主要条款必须清晰完整,权责要明确。集体用户必须有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有工期要求的要经过规划建设部测算后予以明确;分批付款合同一定要明确交款期限和工程安装内容步骤,大型用户涉及产权归属争议的由经营副总审核确定。
第六条 天然气安装合同要严格按照物价部门确定的标准及预算部门测定的金额进行收费,业务人员不得违反公司规定擅自调整收费标准,不得多收或少收任何款项,严禁任何有损公司利益和声誉的行为。
第七条 业务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划建设管理部提供的《天然气用户送气通知单》和安装验收图纸办理开户手续,签订供气合同。
第八条 用户开户后,要及时完善表务信息、地址信息、燃气具信息等,并打印用户信息。
第九条 照付不议合同适用于上游天然气供应商和年用气规模在300万立方米或日用气规模在1万立方米以上(含)的工业用户、大型商业用户(集中采暖锅炉、大型中央空调)等,照付不议合同由市场部、财务部提供相关信息和数据,由经营副总经理草拟,总经理审核、签订。
第十条 业务人员应定期将履行完毕或不再履行的合同及有关资料(包括有关的信函、图表、批件、预算及通知单等)按编号整理,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用户档案的建立要全面、及时、准确,不得将用户档案和信息随意处置、销毁、遗失。
第十一条 各类用户资料的查询要履行必要的手续,严禁泄漏公司和用户信息,具体规定由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 计算机上的用户信息由业务人员填写备份,后台管理由综合管理部网络管理员负责,要严格设置分级管理和查询使用权限,保障信息安全,保全公司利益。
第十三条 本制度从二o一一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第9篇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一)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员工档案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及《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员工的档案均由人力资源部档案管理员负责管理。档案管理人员不能保管本人的档案。
第三条员工失踪或死亡后满三年,其档案应移交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保存。对国家和企业有特殊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死亡以后,其档案由公司档案室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第四条人事档案管理员的职责
(一)、保管员工档案;
(二)、及时索要、收集、鉴别和整理员工档案材料;
(三)、办理员工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
(四)、登记员工工作、工资、奖惩情况;
(五)、为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员工的情况;
(六)、做好员工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七)、定期向档案室等部门移交档案;
(八)、办理其它有关事项。
第五条人事档案的内容及分类归档
(一)、本人历年填写的个人简历、履历、登记表;
(二)、本人经历、家庭情况、社会关系、成长历史等自传材料;
(三)、本人自我鉴定,组织鉴定材料;对员工的考察、考核、评价材料;
(四)、政治历史审查及甄别复查材料;
(五)、员工参入党、团材料;
(六)、奖励(包括科技和业务)及各种先进事迹材料;
(七)、入伍、退伍、辞退职、出国等材料;
(八)、处分、取消处分的材料;
(九)、任免、工资、职称等材料;
(十)、学历和评定的技能等材料;
(十一)、其它有较大价值的可供参考的材料。
第六条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严格按《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的规定办理。
第七条人事档案的收集、保管和销毁
一、调动和录用入公司的员工,应在办理手续前调阅档案,在其报到一个月内立档。对调入或新建立的档案都应造册登记。
二、对员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档案的完整。
三、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须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
四、人事档案材料统一使用十六开规格的办公用纸,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及复写纸书写。
五、按规定需要销毁档案材料时,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批准,并编制销毁清册。
六、人事档案存放应配备档案库房、档案橱窗等设施。档案要做到防盗、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尘、防污染。
七、人事档案材料应分类,整理装订成册后方能入卷存档,不得直接入卷。每年要对档案进行一次整理、校对工作。
八、档案应分类编号后存放,编号应与员工编号统一,防止重名重姓员工材料入档交叉,制检索目录,以便查找。
第八条人事档案的利用和传递
一、外单位来公司查阅档案时,必须持盖有公章的单位介绍信,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二、本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查阅员工档案时,应由部门出具证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
三、公司级领导、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可不经审批查阅员工档案。
四、建立档案查阅登记制度,对查阅职工档案的情况做好记录。
五、档案一般不借出查阅。如必须借出查阅时,应提交报告,分管领导批准,严格履行登记手续。
六、任何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的档案。
七、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
八、员工被任免中层以上职务,应在任免职务后一个月内移交其档案。
九、员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已办理离公司手续者,应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移交新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
十、转递档案应通过机要通讯或派专人送取,并履行登记手续,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十一、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 “ 员工档案转递通知单 ” 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加盖公章和经办人印章。
第九条新接收档案,档案材料不全,可不予接收。接收档案后,应将基本档案资料录入计算机内。员工调出,档案材料转出时,应从计算机内注销员工基本档案情况。
第十条本细则未尽事宜按《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办理。
第十一条本管理细则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二)
一、目的
为了更有效的的员工人事档案进行妥善管理,有效的保守机密;同时为了维护人事档案的完整,防止材料损坏,便于高效、有序的利用档案资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档案管理内容
1、员工入职档案:个人简历、员工入职登记表、应聘人员登记表、面试记录及待遇核定事项审批、笔试试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复印件、离职证明、各类合同及协议。
2、员工培训档案:培训通知、培训总结报告或者考评结果、培训审批表、员工外派培训合同、外出培训反馈表(证书原件)、员工培训统计表。
3、绩效管理档案:将员工绩效考核相关资料按月归类整理。
4、员工离职档案:员工离岗包括员工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死亡等情形。
三、档案相关规定
1、基础管理
1.1原则:分类标准、归档及时、排列有序、层次清楚、整理规范。
1.2员工入职前,人力资源部对人事档案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查,如有虚假,可不予录用和解聘处理。
1.3对人事档案按入职时间分类归档,按在职人员、离职人员进行整理,并及时登记于《入职员工人事档案登记》(见附件一)《离职员工人事档案登记》(见附件二),并在档案前页填写各种人事资料的名称及对档案进行编号,人事档案原则上是永久保存。
1.4当在职员工的基本资料有变动时(如学历变动、身份证号码变动、个人技术职称变动、婚姻情况变动等),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复印件交人力资源部归档,原件当场查验。
1.5调动和录用入公司的员工,应在办理手续前调阅档案。(www.)在其报到新岗位前,对调入或新建立的档案都应登记。
1.6对员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须经审批盖章和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
1.7员工离职档案每月清查,另外存档,档案保存原则上三年后方可销毁(高管及核心人员保留该员工离岗8年止)。
1.8人力资源部档案员要注意档案管理环境的清洁、整洁。
1.9档案应分类编号存放,一个员工一个编号,防止重名重姓员工档案交叉,制电子目录,以便查阅。
2、档案的查、借阅
2.1档案分为保密与非保密,保密档案禁止查阅,只能在档案室阅览,不得外借;非保密级档案因工作需要查、借阅,须填写《查、借阅人事档案单》(附件三),经过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方可查、借阅。
2.2任何单位一般不得垮部门查、借阅人事档案,下级员工不得查、借阅上级员工的人事档案。
2.3公司级领导、行政人力资源部可直接查、借阅员工人事档案。
2.4所有经过批准后借阅的人事档案需在三天内归还人力资源部(除特殊情况可延长),对借阅后到期未归还者、归还损坏、私自复印档案者、遗失者依照公司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
2.5人力资源部做好查、借阅登记,并在《人事档案借阅登记本》签字登记(附件三)。
3、查、借阅档案注意事项
3.1不得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损坏档案材料。
3.2不得擅自复印、拍摄档案内容,如有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须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同意。
3.3查、借阅者不得擅自泄露档案内容,违反者视情节严重,予以惩处。
4、档案的销毁
4.1公司任何个人和部门非经同意不得销毁员工档案资料。
4.2某些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人力资源部填写《公司员工人事档案销毁审批登记》(附表五),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销毁。
4.3经批准销毁的人事档案,人力资源部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公司员工人事档案销毁登记》和将要销毁的人事档案做好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
四、制定、修订、废除与实施
本管理办法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实施,修订和废止亦同。
人力资源部
第10篇 某某公司综合档案管理制度
某有限公司综合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有效的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档案在科研、管理和其它各项工作中的作用,按照档案完整、真实、精炼、实用的要求,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使企业档案工作纳入工作管理体系,更好地为企业发展提升整体实力。
第二条档案是科研、管理和其他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公司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的文件。档案是公司员工智慧的结晶,是公司历史的鉴证。
第三条档案工作是办好公司重要基础工作之一,也是衡量公司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是维护公司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事业。把档案工作纳入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列入议事日程,纳入有关人员职责范围,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
第四条公司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便于保管和开发利用。
二、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以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集中管理为主即公司文书档案由总经办集中统一管理,档案未交总经办的分别由相关部门管理,以便及时利用和维护档案的完整性与安全性。公司各部门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由主办人负责将其相关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并归档。
三、公司档案管理基本制度
第一条 管理部门
1.文件归档结案后原稿由总经办归档,制订文件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留存复印件;如因工作、业务处理需要原稿须由制订部门保管,应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妥善保存,总经办则以复印件归档。
2.公司档案分类目录及编号由总经办统一制定,各部门档案则由各部门自行编定并报送总经办档案管理处。
第二条 文件点收
文件结案移送归档时根据如下原则点收:
1.检查文件的文本及附件是否完整,如有短缺应立即追查归档。
2.文件如经过抽查应有公司领导的签认。
3.文件的处理手续必须完备,如有遗漏应立即退回经办部门补办。
4.与本案无关的文件或不应随案归档的文件应立即退回经办部门。
第三条 文件整理
第11篇 安全生产文件及档案管理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站内的安全档案的管理,实行制度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安全生产档案必须由专人管理安全生产档案。
1、安全生产档案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管理人员任命书及变动情况记录。
(2)从业人员档案(包括安全运行、培训教育、奖惩等信息)。
(3)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名单。
(4)特种设备清单及有关档案。
(5)危险源管理清单。
(6)监测资料(设备运行状况、巡检记录、交接班记录等)。
(7)职工健康档案及职业病档案资料。
(8)安全生产整改情况记录。
(9)安全例会及安全日、月活动记录。
(10)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案、平安交通实施方案等各种方案及落实情况;
(11)事故记录和统计资料。
(12)伤亡登记表存档情况。
(13)岗位作业操作规程。
(14)安全措施经费及使用情况。
(1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实施记录。
2、要编写详细的目录并分档存放,以形成标准化、规范化。
3、按期上报给各有关部门,定期向职工公布档案管理情况。
4、主要领导要检查检查档案管理情况,使之完善化、科学化。
第12篇 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3
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档案管理,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本工作细则适用于江苏xx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档案工作人员。
第二章日常事务工作细则
第三条档案人员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档案工作的指示规定、办法等。
(二)负责制订集团公司有关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档案工作的发展规划。
(三)督促、检查和指导各分子公司档案立卷部门对档案材料进行完整、系统、正确的立卷归档。
(四)负责集团专兼职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
(五)负责接收、整理、分类、保管和统计集团公司的各类档案。
(六)负责档案的开放利用工作,办理档案的借阅,对所保管档案的数量、状况、利用情况及利用效果进行统计。
(七)做好档案检索工具的编制工作,开展档案的编研工作。
(八)收集、整理保管反映公司各方面工作的报刊、杂志等资料,并提供利用。
(九)对档案室所藏已过保管期的档案负责组织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十)认真做好档案保管工作,对库房要做到八防(防火、防潮、防尘、防光、防高温、防鼠、防虫、防盗),定期清扫、通风、更换防虫用品,延长档案寿命。
(十一)承办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流程图
(一)接收流程:
材料齐全
缺少材料
1.执行标准
(1)应归档文件齐全完整;
(2)应归档文件为原件;
(3)及时登记;
2.处理措施
(1)档案资料发生损毁时,由于档案员疏忽造成的,首次罚款50元,再次罚款100元,由交接人造成的等同档案员处罚。
(2)未能及时登记,扣除责任人绩效1-5分/次;
(二)借阅流程
1.执行标准
(1)借阅登记;
(2)保持文档完整;
(3)遵守档案管理制度。
2.处理措施
(1)违反档案管理制度规定的,视具体情况扣除责任人绩效1-5分/次;
(2)涉嫌泄密的,予以记过处理,并视情节轻重责任人扣除绩效奖金5-10分/次;触及国家法律法规的,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由于借阅者疏忽造成的资料损毁,首次罚款50元,再次罚款100元。
(4)档案资料遗失者,遗失一般资料罚款200元/次,遗失重要资料,追究当事人行政法律责任。
第三章附则
第五条档案管理考核办法
(一)为切实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结合档案工作目标的考核,对档案工作实行必要的奖惩考核;
(二)档案达标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目标之一,考核集团行政部档案室以及档案网络成员的工作;
(三)集团各部门、分子公司、项目部必须把档案工作作为工作目标管理的主要内容,纳入全年目标,落实责任人;
(四)档案工作结合全年工作进行全面综合的考核评比;
(五)考核内容:各部门、分子公司、项目部的年度目标责任书中档案管理工作指标是否完成。
(六)考核由集团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工作成绩突出者给予适当的表彰的奖励,对违反规定或工作不负责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将给予必要的教育或扣发目标管理奖。
第六条本工作细则解释权归行政部,监督执行权归总经办。
第七条本工作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第13篇 办公室文件档案办公用品公章管理制度
办公室管理制度
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订本制度。
文件收发规定
一、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拟稿。文件形成后,属董事会的由董事长签发,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
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核、签发。
属于商业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二、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三、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
四、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填写阅办单,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五、文件阅办部门或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办公室。三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
档案管理制度
一、所有档案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二、打印正式文件,必须按文件签发规定由总经理签署意见,然后打印。如发传真均需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三、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四、文件、传真等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延误而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六、公司文件原件,照册登记存档。
七、档案管理员未经办公室批准,文件原稿不能向他人复印外借。
八、如公司办理其它事宜领用文件时,经办公室批准,承办人办理借还手续方可。
办公用品购置领用规定
一、公司领导及未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购置。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的部门所需购置办公用品,到办公室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明确金额。需购置的,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购置。大额资金的使用,由总经理审核并报董事长批准后办理。
二、办公用品购置后,须持总经理审批的《资金使用审批表》和购货发票、清单,到办理出入库手续。未办理出入库手续的,财务部不予报销。
三、各部门所用的专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门自行制定格式,按规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印制。
四、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五、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公章管理规定
一、公司文件、申请、协议、合同等,须加盖印章时,要对文字、用语进行校对无误方可加盖公章。
二、外单位或个人,与公司有合作行为的,因某种情况须加盖印章时,要经总经理批准方可加盖,如行成法律诉讼的必须由董事会或董事长批准方可加盖印章。
三、如因某种业务须要带公章前往办理,办公室须派专人前往,或经总经理批准办理带章外出手续方可。
四、未经批准私自带章外出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和极坏影响时,公司将对相关人员进行依法追究。
第14篇 办公室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办公室档案的科学管理,保证档案的系统性与完整性,有效地为社团联合会和各社团管理服务,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立卷、归档
第一条各部门、各社团平时要做好文件的收集、整理,文件的整理、上缴工作是各部门、各社团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认真做好。
第二条各类文件材料由办公室负责整理立卷、归档。办公室对各部门、各社团文件立卷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做好应归档文件案卷的接收归档工作。
第三条文件立卷归档范围。凡是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件(包括收、发文电,内部文件,各种会议文件,文件汇编,簿、册、图表,出版物原稿、磁盘等),均属立卷归档范围。
第四条立卷的原则。遵循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文件的保存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五条立卷方法。根据立卷原则、文件的分类,分年度、分级别、分问题、分保管期限的方法立卷。
1、分年度。将文件按其形成或针对的年度分开。
2、分级别。将文件按其重要性分成公文和一般文件。
3、分问题。将文件按其内容所反映的问题分开。
4、分期限。根据文件的不同保存价值,将文件按不同的保管期限分开。
5、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1)永久保存。凡是反映部门、社团主要职能活动和历史面貌的(例如章程、申请批文、社团成立申请书等)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文件,划为永久保存。
(2)长期保存。凡是在相当长时间内部门、社团需要查考的文件,划为长期保存。长期保存为15年至50年。
(3)短期保存。凡是在较短时间内部门、社团需要查考的各种文件,划为短
期保存。短期保存为15年以下。
第六条文件的组合。组合的基本作法如下:
1、法规性文件,如制度、办法、条例、规定等一般按单一问题组合。同一问题的请示与批复、转发件与原件,应组合在一起。
2、会议文件应单独组合。
3、统计、报表、名册等各类表格文件,应组合在一起。
4、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一般可按部门或社团名称组合。
5、特殊性文件材料,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组合。
第七条档案袋内文件的排列。档案袋内文件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依序排列在一起,即章程、批文在前,计划、总结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案件材料中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其它文件按文件的重要程度或形成时间先后排列。
第八条文件归档份数。一般归档1份,重要的和经常使用的文件归档2份或3份。对无保存价值和重份文件,需要办理销毁手续。
第九条归档时间。部门或社团应于活动后一周内,将应立卷归档的文件整理立卷,向办公室移交归档。
第十条归档文件案卷的要求。部门或社团移交归档文件案卷,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归档文件齐全、完整。
2、每个案卷必须填写案卷文件目录、编件号、页号、案卷封面,填写时用中性笔或钢笔书写,字迹工整、清晰。
3、档案袋的名称要注意内容准确,文字简练通顺,结构完整,必须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和成份。
第十一条案卷文件一式两份,一份作为纸制文档保存,另一份电子文档保存在办公室。
二、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十二条办公室按照社团联合会对档案管理的要求,对存放的各类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分类保管,编制各类检索目录,搞好档案的借阅利用、统计等工作。第十三条经鉴定失去保存价值需要销毁的档案,应经分管主席审查批准后,按程序进行档案销毁。
第十四条办公室的管理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经常检查防护设施和档案保管状况,对破损、字迹褪色、纸张变色的档案,要有计划的进行修补、复制,保护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第十五条档案的利用。利用档案人员,按规定办理档案利用审批手续与有关登记表,档案用完后应及时归还。
第十六条借用档案人员必须爱护档案,要保证档案的安全与保密。不得擅自涂改、勾划、剪裁、拆散、翻印或转借。归还档案时,办公室人员要仔细检查,发现对档案有损坏或泄密者,应及时向分管主席报告,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档案室工作人员,接待档案利用人员要热情,认真负责,按规定提供利用。填写好查阅档案登记表。
第十八条平时汇集,按实际顺序或内容分类、收集、整理,应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来源、时间、内容方面的联系。若遇有上级漏发文件,应及时请求补发或取得复印件,以便存档和查阅。
第十九条确保文件、材料的安全,做好保密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我办档案管理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省、市档案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归档范围
一、市信息办机关及各处室在公务活动中反映本机关职能活动、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文件材料,由综合处负责收集、整理和归档。
二、各处室公文办完后,应及时将公文定稿、正本和有关材料向综合处移交。
三、财会、统计和固定资产登记等档案,在会计、统计年度终了后,编造清册,交由综合处归档。
四、市信息化建设项目全过程档案。
档案保管
五、所存档案应当分门别类、系统科学、内容完整。
六、办理完毕的文书档案资料,一般应以年为单位,在次年六月底前按规范格式立卷归档。
七、档案管理员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1、维护好档案的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光、防尘、防潮、防鼠、防高温工作,对损坏、霉变、散失的档案,及时采取修补、复制、收集等补救措施。
2、每季度对档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确保档案安全与完整。
3、严格按规定办事,对进出档案室的档案做到“五清”,即:登记清、清点清、检查清、核对清、档号清。
4、保持文档室内清洁卫生,适时通风透光,保持适宜的温、湿度。
八、档案管理员工作调整时,应履行交接手续。
档案查阅
九、查阅档案应当严格履行批准登记手续。
1、机关各处室、二级机构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资料,需经综合处审核,分管领导批准;
2、外单位查阅档案的,应持公函,并出示查询人员有效证件,经综合处审核,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询。
十、查阅档案应在文档室内进行,档案材料不外借。
十一、查阅档案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复印和拍照,因工作需要,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复印、拍照。
十二、凡查阅档案,不准在档案资料上涂改、污损、抽拆、勾画,不准在档案材料上标注任何符号。归还档案时,档案员必须进行检查,如发现有损坏档案的现象,应当追究查阅者的责任。
档案保密
十三、认真贯彻实施《保密法》,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十四、未经许可,非档案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文档室,不得翻阅档案案卷。
十五、查阅涉密文件资料时,应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不允许复印、拍照等任何形式的复制。确需复制的,须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批,并严格按照《保密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六、归档档案不允许带出文档室以外。查阅档案时,不得翻阅其它无关档案。
十七、文档室和档案柜应当随时加锁,确保档案的安全。
十八、未经批准,文档管理员不得擅自提供、抄录、拍照、公布档案内容。
档案登记统计
十九、建立档案统计台帐,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登记和统计,做到及时准确无误。
二十、按照有关规定,按时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专业主管部门的档案管理部门报送档案统计年报。
二十一、按时完成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部署的登记和统计任务。
档案鉴定与销毁
二十二、按照国家档案局下发的档案鉴定标准对本单位的所有行文进行鉴定。
二十三、档案鉴定后,对没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和保存期满的档案才能进行销毁。
二十四、凡需销毁的档案,应编制销毁清册,由办领导批准后,方可在有保密资质的造纸厂销毁。
二十五、批准销毁的档案,必须由两人以上监销,监销人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字,并注明销毁方式和日期。特殊情况可暂缓销毁。
二十六、因档案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给予处分。
市信息化项目档案管理
二十七、市信息化项目档案管理遵循《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一般要求》(gb/t11822-____________年)和《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____________年)相关规范。
二十八、综合处统一受理项目建设单位的文档报送和档案管理,建设单位不得拒报、瞒报。对不按规定提交项目建设档案的,市信息办有权暂停该信息化建设项目后续工作,所有后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二十九、根据《合肥市信息化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信息化项目建设档案包括:
1、项目申报材料:财政预算“一上”截止前,向市信息办申报下一年度信息化专项资金的建设计划和项目预算;申请立项报告及项目建设方案。
2、项目论证材料:项目建设方案。
3、项目立项材料:项目建设内容及预算简表;项目正式批复。
4、项目实施材料:项目建设合同;《合肥市信息化建设项目执行情况表》
5、项目验收材料:技术报告、开发工作报告、测试报告、监理报告、用户报告、经费使用报告及建设合同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项目验收意见书。
6、经费支付材料:工程款支付情况
7、绩效评估材料:自我评估和第三方绩效评估报告
三十、信息化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项目纸质材料时,应一并提供电子版以供存档。
三十一、为保证档案质量,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以下统一标准,整理标准文档。
1、文档的编制应遵循科技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按照产生的时间顺序,并按照案卷内科技文件材料的有机联系进行整理,各类材料应完整、准确,如实反映项目审批、建设、完善、验收、运行的全过程。
2、文档使用纸张规格统一为a4纸张(党委系统文件使用16k标准用纸除外),纸张规
格不可超过310mm×220mm(长×宽),整卷厚度不得超过40mm。
3、整卷文档应执行完整的页码标识(空白页不标识页码),并在文档首页前编制目录索引。
4、文档不可使用金属及塑料材料进行装订。
三十二、本制度由综合处负责解释
三十三、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15篇 物业管理公司档案资料管理制度4
物业管理公司档案资料管理制度(4)
一、重视档案资料的整理及管理工作,设置专职人员进行专业化管理。
二、办公室根据“档案管理目标责任”要求,按期、按年、按月、按时将公司各项年度方针、工作目标、各项工作建立档案,指派档案管理人员详细分类,进行归档。
三、档案资料员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收件登记、编号、运转和检查未归档文件的催办工作。
2、按规定及时、正确地办理各种资料的动态注记。
3、按时收集好各类档案资料,不散失,不遗留,做好立卷归档,分类要准确,装订要工整,符合立卷标准。
4、及时制订工作计划和做好年终总结,特别是要做好为领导提供各种资料的参考、查找工作。
5、严格执行查阅资料的规定办法和资料保密纪律。
6、妥善保管好各类档案资料,严厉杜绝由于个人疏忽或麻痹大意而使档案丢失及由于档案室内温度不适而受潮或干燥造成的损失。
四、公、检、法部门或房管部门和上级主管机关因办案需要,需查阅有关房产资料,按规定凭介绍信查阅。
五、律师事务所要有关了解当事人资料的,同样按其介绍信并出示“聘请律师合同书”为准,由资料员代为查阅,并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口头或书面方式给予回复。
第16篇 造价咨询公司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造价咨询公司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建立、健全事务所技术档案工作,完整地保存和科学地管理事务所的技术档案,充分发挥技术档案在事务所发展中的作用,更好地为事务所各技术部门服务。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2本事务所技术档案是指各技术部门在工程审核、招投标代理、预(决)算等技术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图纸、图表、文字材料、电子文档等技术资料以及外来、外购资料、图书等。
1.3事务所相关部门要把技术档案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保证其技术文件材料的积累,做到收集齐全、整理系统,并按制度及时归档。以保证事务所技术档案公所的顺利开展。
1.4按照集中统一管理技术档案的基本原则,事务所设立档案室,并配备专职资料员管理。综合档案室在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集中统一管理事务所的技术档案。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工作,达到事务所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2、技术文件资料的归档:
2.1每个执业项目完成或告一段落后,都要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技术文件资料,并按事务所形成的、技术文件资料的归档范围和要求,将所形成的技术文件资料加以系统的整理,组成保管单位(卷、代、册、盒),有总工程师审查后及时向事务所综合档案室移交归档。
2.2 各部门或技术人员在移交技术档案或技术文件资料时,交接双方应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签字归档备查。凡不符合组卷要求或技术文件资料不全的,管理人员有权拒绝接收。
2.3 凡需归档的技术文件资料,应尽量符合国标、部标和企业标准的规定。做到书写材料优良,字迹工整。
2.4 凡各部门形成的成果类文件,应复制电子文档一份,并经总工程师签字后,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2.5 凡外来、外购回事务所的资料、标准图集、计价规则等在开封前,有关单位必须通知资料管理人员参加清点,如数归档。在未办理借阅使用手续前任何人不得具为私有或拿走。
3、综合档案室的任务和管理人员的职责:
3.1 综合档案室的任务:
3.1.1 集中、统一、科学地管理好技术档案的完整、系统、准确和安全,并及时、准确地提供利用。因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技术档案原件遗失、缺漏、污损破坏至无法使用、借出无法收回等,管理人员应负主要责任,严重者调离岗位。
3.1.2 协助各部门和有关技术人员做好技术资料的形成积累和正确地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3.1.3 承担技术文件资料的接收、复制、借阅、发放和建档,提供技术资料为事务所有关单位和技术人员服务。
3.2 技术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
3.2.1 认真贯彻事务所技术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钻研业务,提高管理水平,保证技术档案工作任务的完成。积极主动的为执业项目提供技术资料。
3.2.2 科学地管理事务所技术档案,承办技术资料和技术档案的接收、分类、编目、登记、保管、复制、借阅、发放、鉴定、统计等工作。
3.2.3 遵守事务所保密制度。
3.2.4 严格执行技术档案的保管、借阅、发放制度。
3.2.5 保持档案室内整洁、卫生,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要及时修补和提出复制。
4、技术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4.1 认真做好技术档案的内容、保管期限的鉴定工作。因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复制后,原档案保管期限为一年。因修改内容而更换的档案,原档案报废,保管期限为三年。
4.2 凡要销毁的技术档案,必须造册登记,经事务所领导审批后,在指定监销人监督下进行销毁,防止失密。有关鉴定报告和销毁清册必须及时归档。
5、技术档案的保管和借阅:
5.1 对接收来的技术档案进行分类、编目、登记、统计和必要的加工管理,编制《档案查阅目录》,做到定位存放,妥善保管,方便利用。
5.2 认真执行技术档案的保管检查制度,每年年底前面检查、清理一次,做到帐档一致。并于12月30日以前整理出检查报告,交总工程师审查。总工程师根据检查报告的结果,对出现的问题勒令档案管理员进行整改,并对检查报告的真实性进行复查。
5.3 做好技术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并履行批准和借阅手续。经常保持室内清洁通风,注意防尘、放火、防潮、防晒和防盗。防止档案被虫蛀、鼠咬、霉烂等。如有破损或变质的档案,管理人员要及时修补和提出复制。
5.4 技术档案的保密制度
5.4.1 事务所职工必须严守机密,维护技术档案安全。凡借阅重要的档案,要有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借阅。借阅者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5.4.2 技术档案如有丢失、被盗、泄密等情况,应立即上报并采取措施做妥善处理。
5.4.3 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翻阅技术资料。
5.5 技术档案的借阅:
5.5.1 凡本事务所技术人员、工作人员,因需要都可借阅技术档案。有管理人员填写《文件借阅登记表》,借阅人员签字后,方可使用。用后按期归还,经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办理注销手续。
5.5.2 技术档案和各种图书等,均在事务所内控制使用,档案原件不得借出档案室,仅供在室内查阅。若需借出室,应办理手续,借出副本。如无副本时,需经技术主管批准方能借出。
5.5.3 经同意借出之档案,每次最长时间为三天。如工作需要,到后期需继续使用的,应办理续借手续。如遇假期,必须将所借技术档案退回。到期未归还或未办理续借手续者,由档案管理员负责催收,并要求其期限归还。到期还未归还,由档案管理员根据所借资料的实际价值(各类书籍按标价、资料按制作价格)报技术主管审查,所长批准后,送公司财务部综合部,对档案借阅人进行处罚。事后借阅者如能归还所借档案,根据其时间的长短,可按处罚金额的1/2至全额退回。
5.5.4 借阅者应保持档案的完整、安全、整洁,不得转借、拆散、涂改、抽换和丢失。借、还双方用共同清点份数、页数,并检查完整情况,做到认真负责。如发现问题或有损坏者,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根据其完整或损坏的程度及档案的重要性进行处罚,由档案管理员报技术主管审查,所长批准后,送事务所财务部,对档案借阅人进行处罚。
6、技术档案的复制和技术资料的发放:
6.1 凡归档的技术文件资料,一般应存档一份。重要的和使用频繁的应复制备份一份,供日常借阅或发放使用,备份文件发放后,应及时复制补充完整。
6.2 因工作原因,需要发放各自使用场所的技术资料,应在技术档案交接后次日内发放至各使用场所。未规定发放场所的文件应编制《文件发放清单》,发放清单由文件编制部门填写,部门主管批准后交档案室。档案室按清单的要求发放至各使用场所,发放时注明发放场所、发放号、发放日期、是否受控等,并有接收人员签字。其他需要文件单位或个人,应提出申请,填写《文件领用申请单》,经主管领导审查、文件编制部门主管批准后,可签名领取。
6.3 发放各使用场所的文件资料,使用者应妥善保管,不得损坏或丢失。因受条件限制,破坏或污损至无法使用时,可到档案室换取新文件,原破坏或污损文件资料由档案室回收后报废处理。凡使用者无法提供原文件资料,而要求档案室重新发放时,文件使用者应承担重新发放文件的资料费用,其金额按复制资料的实际价格核算,由档案管理员报总工审查,所长审批后,送交公司财务部综合部。
7、技术档案和受控技术文件的更改:
7.1 当文件编制部门需对技术档案实施更改或补充时,应由更改通知单。对用户提供的文件资料进行更改时,还应有用户同意更改的书面证明,并存档备查。更改人员根据通知单的内容对技术档案实施更改。修改时统一做好修改标记,坚持技术责任签字,标明日期。同时修改清单中的更改级别,并将修改通知保留备查。
7.2技术档案更改后,资料管理人员应及时将更改通知单发放各相应的文件受控场所,以保证文件的使用得到有效控制。
7.3 为防止各使用场所的受控文件失控,各类受控技术文件自发放之日起,其使用期限为一年,过期自动作废。需重复使用时,经文件归口管理部门审查后,盖上“确认”印章,审查人员签字认可后方可再次使用。
附件一:工程审核项目归档内容要求 附件二:工程招标代理项目归档内容要求
附件一:工程审核项目归档内容要求
工程审核执业项目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对工作进行总结,并组织执业人员对审核资料检查归档,档案内容要求如下:
1、工程审核业务约定书(咨询合同、委托书等)2、基本建设工程审核报告(包括附件中的结算书、定案表原件、审核明细表等)3、项目审核计划书
4、基本建设工程审核原始资料,依次为:
工程施工合同、协议
工程前期招投标资料(包括技术经济资料)施工单位报审施工结算书 工程变更资料 工程签证资料
工程施工期间材料认价资料
5、工程审核过程中的会议纪要、询证工作底稿
6、工程审核工程量计算原始底稿 7、客户回访意见书 8、工程师承诺函 9、其他相关资料
附件二:工程招标代理项目归档内容要求
工程招标代理执业项目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对工作进行总结,并组织执业人员对审核资料检查归档,要求如下:
1、发布的招标公告
2、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领取表
3、资格预审文件
4、资格预审文件送签表
5、资格预审报告
6、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
7、银行资金证明
8、计划批准文件
9、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领取表
10、施工招标申请书
1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
12、发标会签到表
13、发标会招标文件、图纸领取签收表
14、答疑会签到表
15、答疑文件签收表
16、图纸答疑纪要
17、开标程序
18、开标会签到表
19、投标文件送交及签收确认表
20、开标会议投标文件密封确认表
21、专家通知结果记录表
22、开标记录表
23、投标报价评分表
24、措施费评分表
25、评标结果汇总表
26、拟评分清单项表
27、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评分表
28、技术标评分表
29、技术标评分汇总表
30、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书
31、拦标价
32、中标通知书
33、招标人对代理机构的意见
34、施工招标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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