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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工作制度汇编【16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有哪些

档案管理工作制度是确保企业信息有序、安全、有效利用的重要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档案分类与编码:建立统一的档案分类体系,对各类文件进行科学编码,便于检索和管理。

2. 档案收集与整理:规范档案的接收、登记、整理流程,确保档案完整无损。

3. 档案存储与保护:规定档案的存储环境和保护措施,防止档案损坏或丢失。

4. 档案利用与借阅:明确档案的使用权限,制定借阅流程,保障档案的安全。

5. 档案销毁与备份:设定档案的保存期限,规定销毁程序,同时进行定期备份,以防意外。

6. 档案信息化管理:推动档案电子化,实现数字化存储和检索,提高管理效率。

7. 档案安全保密:强化档案的安全保密意识,制定相关制度,防止信息泄露。

实施细则

1. 档案分类与编码: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详细的分类标准和编码规则,新产生的文件需按照此规则进行归档。

2. 档案收集与整理:各部门在文件形成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至档案室,档案员进行登记、分类、编目,确保档案有序。

3. 档案存储与保护:档案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避光的环境中,定期进行温湿度监测,重要档案需进行防虫、防火处理。

4. 档案利用与借阅:员工需填写借阅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借阅档案,借阅期限不超过7天,逾期未还者将予以罚款。

5. 档案销毁与备份:过期档案由档案管理部门提出销毁建议,经审批后执行,所有档案均应至少每年备份一次,备份资料存放在不同地点。

6. 档案信息化管理:推行电子档案系统,新生成的电子文件应及时上传,纸质文件逐步扫描入库,确保信息同步。

7. 档案安全保密:对涉密档案进行加密处理,访问权限严格限制,违反保密规定的将依法追责。

上墙内容

1. "档案管理,责任重于泰山,每一位员工都有义务保护企业的信息资产。"

2. "分类清晰,编码准确,是高效档案管理的基础。"

3. "借阅档案,请遵守流程,保护信息,人人有责。"

4. "档案安全,保密为先,不得擅自泄露档案信息。"

5. "电子化管理,便捷高效,让我们共同推进档案工作现代化。"

以上内容旨在提升全体员工对档案管理的认识,营造良好的档案管理氛围,确保企业信息资源的安全与有效利用。

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范文

第1篇 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

1、分局所有档案由综合档案是集中管理,不得分散和私人保存。

2、各科室应按要求向档案室移交清洁、全面、完整的档案。

3、文档人员必须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要定期清点整理档案资料,对残缺或变质的档案及时补充确保完整。要保持档案室的清洁美观,搞好档案室卫生工作。

4、档案室内严禁吸烟、大声喧哗,不准进行与查阅档案无关的活动。

5、非文档人员不得自行翻阅档案。

6、参观人员必须经领导批准,在档案员的陪同下方可参观。

第2篇 安全生产事故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档案管理,理顺关系、分清职责,规范工作程序,特制定本事故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一、事故档案的移交

1、每年10月20日前,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人员应把全年安全生产事故档案移交办公室。

2、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人员在把事故档案移交办公室之前,应把每一事故档案整理,编好目录,注明多少件,每件多少负,共有多少页,并按目录顺序装订好。

3、事故档案移交办公室时,办理移交手续。拟制档案交接表,列出所交接的档案名称、每个档案的页数,以及移交人、接收人和证明人,由移交人、接收人和证明人清点档案并签名,完成交接。

4、事故档案一般由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接收,局领导作证明人。

5、接收人接收事故档案后,负责档案存放和管理,并按有关规定做好归档和送交档案局工作。

二、事故档案的查阅使用

l、事故档案移交办公室后,如需要查阅或复印档案材料、提调档案,由申请人先填好《事故档案查阅审批登记表》,送局长审批。

2、提调事故档案,要在登记表中注明提调时间和退还时间,完善管理。

3、事故档案未移交办公守之前,由事故调查工作人员管理,档案材料的查阅或复印,应办理相应审批手续,报局领导审批。

第3篇 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一、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 本室工作人员实行值班签到制,值班当天必须本人在签到记录上注明到岗时间。

2. 工作期间应在工作日志上填写自己当天在岗工作情况及完成情况。

3. 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和校工作考核同步进行。签到记录和工作日志将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4. 工作人员或学生应认真填写实验情况登记表。

二、设备管理制度

1. 值班人员应密切注意设备运行情况。若发现设备有故障,如果是软故障,值班人员应自己解决,并把解决情况填入工作日志;如果是硬故障,应在维修记录上填写设备的设备名称、设备号、所在位置、故障现象、故障日期等栏目。如发生重大故障,应立即报实验室主任进行处理。

2. 维修人员在维修设备时,应在维修记录上填写维修日期、故障原因、故障排除情况及所需元器件等详细情况。

3. 维修所需元件采取以旧换新制度,维修人员需用损坏的旧元件到仪器室管理员处领取新元件。超过百元以上的器件,还必须经实验办公室室主任批准。

4. 设备管理员平时要认真对设备帐进行整理记录。并负责机房低值易耗及低值耐用品的管理登记工作。

5. 值班人员应认真填写安全检查记录。

第4篇 晶华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华晶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档案资料时学校各项工作的记录和反映,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对学校档案要严格管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对学校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安全排查结果及整改结果等做好记录及时存档。

2、对学校有关安全档案资料要分类存放,规范管理。

3、对学校有关安全的档案资料要及时存档,并作好记录,以备日后查阅。

4、档案资料的借用需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借予他人。

5、对档案的使用、借用要做好记录,并作到及时收回存档,以防丢失。

6、经常检查档案资料,注意通风、防潮、防蛀、防火。

第5篇 工作责任制度:员工档案管理

员工档案管理工作责任制度

(1)员工的入职、奖惩、请假、辞职表、劳动合同等《11份附件》文件必须保存二年以上。

(2)以上文件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入职月份按系统或部门分类装入文件袋归档,归档后统一存放在财务部资料房,未经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经理一致同意,任何人不得查阅或借出。;

(3)人力资源部对涉及薪资保密、员工个人保密信息等内容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第6篇 乡d小学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乡小学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收集制度

1、接收档案时要坚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保证安全档案的质量,使安全档案符合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的需要。

2、要定期接收现行机关的档案和有关资料。

3、要做好档案的收集工作。

4、案卷要符合质量标准,规定移交的检索工具、全宗介绍和材料要齐全。

二、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保管必须设置适应需要的档案库房、专用橱具,并有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强光措施。对发生褪变和破损的档案要采取补救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2、橱具排列要自左至右,并便于管理和通风,是五节橱的要自上而下地编制橱具顺序号。

3、案卷排列要自左至右、从上而下地顺序进行,排列要整齐、美观。

4、库房内经常保持清洁,禁止乱放杂物,库房内外要设温湿度计,每天上、下午定时测试、记录。

5、每半年对档案保管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严格档案的出入手续,做好日常登记,统计工作,按规定搞好年报。

7、为确保档案的安全,库房管理人员要提高警惕,并配合有关保卫人员做好夜间值班工作;平时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一律禁止入内。

8、档案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将所保存的档案数量、状况详细交待清楚,办好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

三、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切实保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2、档案资料要严加管理,经常清点,不丢失,不泄密。

3、不准随便摘录档案资料,私人通信,谈话不得涉及机密档案内容;不准把机密档案资料外借或带出。

4、私人不准在办公室或存档案、资料的地方会客。

5、工作中形成的带有字迹的废纸要集中存放,统一销毁,以免泄密。

四、档案统计制度

1、档案资料的收进和移出随时进行登记。

2、全宗和案卷数量要每年年底汇总、核对一次。

3、及时准确地掌握并记录档案资料的情况。

五、档案利用制度

1、凡查阅档案资料者,特别是查阅机密档案资料,要说明查阅目的,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借阅的要填写《档案利用登记薄》,并且只限批准的内容,不得随意扩大阅读范围。摘抄、复制档案资料,要注意保密,做好登记,用完后退交销毁。

2、利用者在查阅要爱护档案资料,不得污损、圈划、涂改、折角、拆卷或撕页。

3、利用者必须在阅览内查阅档案资料,非经批准不得带出室外。

4、查阅完毕,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进行清点、核对、办理退还手续。

8、档案资料利用后,查阅者要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

第7篇 某教务处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教务处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院实验室建设,规范管理,提高实验室功能和效率,更好地评估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档案内容

1.实验室概况

学院和业务主管部门下发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有关文件和资料,实验室建设与发展规划,实验室占用的房间数、面积及改造等资料。

2.实验室任务

实验教学大纲、实验课程及项目、每学期实验教学任务及实验开出记录、实验教学课表及实验项目统计、实验教学的考核办法及历年试题、实验报告、预习报告等有关记录,承担的科研和社会服务项目及工作量。

3.实验室仪器设备、低值耐用品及材料

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帐、卡、分户统计帐、低值耐用品分户帐、领用单、使用维修记录、技术资料等,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论证报告、订货合同、安装验收报告、损坏维修记录、使用记录、说明书等,材料领用记录等。

4.实验室管理制度和工作记录

实验教师岗位责任制、分工细则及管理制度,实验教师工作日志,实验室研究活动记录、人员考核记录、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实验室工作计划、研究论文、成果鉴定证书、自制或改造的实验仪器设备装置的验收报告等。

5.实验室经费使用

实验室年度仪器设备购置、实验材料消耗、仪器设备维修、条件建设等经费支出情况统计,实验室年度科研项目、对外培训、测试、技术协作、劳务等收入情况统计。

6.实验室每年上报的各种统计报表。

二、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

1.本制度适用我院各级各类实验中心、实验室。

2.实验设备处为学院实验室工作档案的业务主管部门,档案管理应在学院档案室的指导下进行,各部门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部门主要领导要认真负责档案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

3.实验室工作档案,从实验室建立之日起开始建档,并逐年积累,严加保管。

4.各单位根据实验室工作档案的内容进行统计整理、编目、立卷,定期归档。

5.严格实验室档案借阅手续,实验室主任及具体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8篇 物业公司收发文及档案管理行政工作制度

物业公司行政工作制度:收发文及档案管理

3收发文及档案管理

3.1文件定义

3.1.1本规定所提的文件是指:证照、合同、函件、图纸、传真、以部门/管理处/物管公司名义发出的电子邮件等文件。

3.1.2公司正式文件不可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递,即收到和发出的电子邮件不具有法律效力。

3.2收发文管理

3.2.1收文

3.2.1.1收到的文件(包括通过前台之外来文件,以及内部各部门/管理处文件(密件除外),由物管公司秘书或各管理处行政人员负责收文登记;另物管公司秘书必须在项目管理中心内部网页进行收文登记。无具体收文部门的文件,由资源部负责收文登记。

3.2.1.2收文登记后,及时报公司总经理/管理处主任或授权人签署意见,再转交收件人/跟进人处理。无总经理/管理处主任签署意见的文件,可不予处理。

3.2.1.3文件执行或处理完毕后,由收件物管公司秘书/管理处行政人员存档,重要的文件正文(如有)物管公司秘书须定期交到档案室归档。

3.2.1.4管理处行政人员负责每月填写《收文登记表》。

3.3发件

3.3.1起草:由需要发件的部门/管理处起草文件。

3.3.2编号:对外公文由物管公司秘书上公司网登记索取编号。管理处内部发文由管理处行政人员负责统一编号及填写《发文登记表》。

3.3.3打印:由发文部门/管理处负责。

3.3.4校对、签署

由发文部门/管理处负责,部门/管理处/物管公司归档的文件需有发件人、管理处主任及物管公司总经理的签名;以管理处名义发出的电子邮件,则打印后由管理处主任签名,留作归档。

3.3.5申请盖章

由物管公司秘书负责申请盖物管公司公章,按项目中心有关图章的管理规定执行,文件的审批件由项目中心行政及信息管理部负责归档。

3.3.6发出:由发件部门/管理处负责,并作出发文、签收登记。

3.3.7内部传阅

收件人依据传阅批示尽快传阅,不应拖延。传阅并签名后的文件,交回归档。

3.3.8归档

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物管公司秘书应及时移交给项目中心资源部档案室;其他文件由物管公司秘书和各管理处行政人员负责保管和处理,做好文件类别、保存份数、存放方式和存放地址等情况的登记。

3.3.9管理处行政人员负责每月填写管理处的《发文登记表》。

3.4文件保管及处理

3.4.1物管公司秘书及各管理处行政人员负责文件的保管工作。

3.4.2管理处秘书/各管理处行政人员将所有收、发的文件按不同的类别进行分类,具体类别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制定,做到科学、系统、方便查阅和处理。并需将各自的文件分类的类别规则,每年一次或有改变时报物管公司资源部备案。

3.4.3文件必须存放在文件柜等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或杂乱地堆放。

3.4.4定期组织清理文件(每年的6月和12月)。由各管理处指定专人负责,根据文件的内容和重要性,界定文件的存放期限和处理方法,例如:

3.4.4.1对于保管期限已到的文件,集中销毁,并做好注销的登记手续,包括文件名称、文件日期、来文单位/收文单位、文件编号、存放期限、注销日期、注销负责人、注销批准人(管理处主任/物管公司经理)等;

3.4.4.2对于保管期限未到、但不是经常使用的文件,按类别进行钉装、打包,集中存放到另外指定的位置上;

3.5档案管理

3.5.1文件的移交

3.5.1.1对于各部门/管理处在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应在规定期限内由物管公司秘书移交至项目管理中心档案室,具体移交期限如下:

3.5.1.2重要文件如公司/管理处证书、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应在办妥后一周内由物管公司秘书移交项目管理中心档案室。

3.5.1.3一般工作性文件,可按工作进度作阶段性定期移交。

3.5.1.4文件移交人将符合归档条件的文件整理后,填写申请,交到项目管理中心档案管理员处,档案管理员清点无误后,予以签名确认。

3.5.2档案的保管

公司的档案由资源部指定专人进行保管,一般雇员不得私自保留档案。资源部根据公司档案编号的规则,将文件进行编号,分类存放。

3.5.3档案信息的使用

3.5.3.1复印档案

公司规定可按暨定的权限进行复印档案,但必须填写《档案复印记录表》。如所复印的文件属公司证照类,由物管公司秘书统一向项目中心行政及信息管理部办理。

3.5.3.2档案原件的借用

1)原则上公司档案原件不外借,但因工作需要必须外借的档案原件(例如办理公司年审所需资料等),可凭政府部门的通知填写《档案原件借用申请表》,交物管公司经理签批后由物管公司秘书向项目中心行政及信息管理部借出。

2)档案原件外借期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如因工作需要未能及时归还的,须将其原因和档案的存放地点知会项目中心档案管理员,并由档案管理员作出追踪。

3)档案借用人应有高度责任感,保持档案的整洁和完整,不得涂污及损坏。

3.5.3.3档案原件的归还

1)借用人将档案归还时,须经项目中心档案管理员检查所归还之档案是否完整,并签名确认。

2)档案管理员将《档案原件借用申请表》复印件退回借用人,证明已归还档案,完档案归还手续。

3.5.3.4档案原件的处理

由物管公司秘书统一交项目中心档案室存档。

4月报制度

4.1月报制度:每月25日前,各管理处以规定书面格式上报该管理处各部门工作情况至物管公司秘书。

4.2香港月报制度:每月28日前,各管理处以规定书面格式上报该管理处工作状况至物管公司秘书及项目。

第9篇 s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实验室建设,发挥档案对实验室管理和评估工作的作用,提高实验室教学和科研水平及投资效益,更好的为培养人才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档案是指实验室在日常管理以及实验教学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磁带等不同形式的纪录。

(二)、归档范围:

1、 实验教学基本文件:

实验教学计划、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实验教学课表、实验题目、实验项目卡片、有关奖励证明及相关资料等。

2、 实验教学记录:

实验报告样本、实验项目开出率、新开实验试作记录、首次指导实验教师试作记录、历届学生在实验中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实验技术人员岗位日志,实验中心教研活动记录。

3、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文件资料及各项规章制度:

①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仪器设备管理等规章制度;

② 实验室建设规划、重点实验室建设方案、评估、论证、申报、审批材料;

③ 设计性、综合性、开放性实验题目落实情况;

④ 实验室评估材料;

⑤ 实验室占用的房间数及面积;

⑥ 每年实验室上报的各种统计表;

⑦ 实验室承担的其它工作及有关资料。

4、 实验中心(室)工作人员情况;

① 每届实验中心(室)主任、实验技术人员的自然情况;

② 实验技术人员培训及考核记录。

5、 实验设备及低值耐用品:

① 实验设备及低值耐用品的数量及价值;

② 精密仪器随机技术资料、申购计划、论证报告、验收报告;

③ 实验设备的实验说明书、附表、图表等;

④ 设备运行的使用记录、借用记录和主要设备维修记录,事故分析、处理意见等;

⑤ 仪器设备技术改造和开发过程中形成的技术文件材料;

⑥ 自制实验设备申请书、合同书、鉴定证书。

6、 其他与实验室工作相关材料。

(三)、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

1、实验中心主任要认真负责档案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

2、每个实验室要设专人负责档案收集、整理、汇编及存档工作;

3、严格实验室档案借阅手续,实验室主任及具体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4、实验室工作档案,从建立之日起,开始建档,并逐年积累,严加保管;

第10篇 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办法

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目 录

档案工作岗位责任制

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制度

档案鉴定制度

档案借阅管理制度

档案保密管理制度

档案复制制度

档案统计制度

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档案销毁制度

档案工作岗位责任制

一、 分管档案工作的局领导职责

1、 组织全局性的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上级关于档案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的活动。

2、 加强对局档案工作的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局的整体发展计划,列入局议事日程,督促分管部门按上级和局档案部门要求做好应做的工作。

3、 关心档案工作和档案室的建设与发展,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改善工作条件,使档案工作与局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二、 局档案员职责

1、贯彻实施《档案法》、《山东省档案条例》等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2、对各有关处室形成的各种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进行监督和指导。

3、负责收集出国考察人员应当归档的有关材料和照片,收集领导同志外出开会的发言材料和带回的带有密级的材料。

4、负责管理全局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与安全,并为本单位各项工作的需要提供服务。

5、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档案工作统计材料。

6、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应进馆的档案。

三、 分管档案工作的各处(室)领导职责

1、 配备具有较好政治业务素质的专(兼)职档案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2、 将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的议事日程(每半年研究一次档案工作),帮助专(兼)职档案人员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3、 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档案法规,执行局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4、 疏通渠道,严格制度,督促有关人员注意平时各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积极配合专(兼)职档案人员的归档工作 。

5、 协同档案室监督、检查本单位文件材料预立卷、整理组卷、归档验收及档案鉴定工作。

6、负责检查本单位专(兼)职档案人员履行档案岗位职责情况。

四、 各处、室专(兼)职档案人员职责

1、 坚持平时整理。根据本单位不同种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特征,制定案卷类目,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利用和归档。

2、 负责本单位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保管和整理归档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3、 归档案卷做到组卷合理,页号编写准确,案卷目录清楚,案卷标题简明扼要。

4、 保管好本部门应归档的案卷,注意文件材料的安全和保密。

5、主动接收局档案员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按规定时间向档案室移交。

6、 积极参加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水平。

7、 按档案室要求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编目,并编制检索工具。

8、 按归档时间向档案室提供档案目录和统计年报表。

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制度

一、收集归档范围

本机关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上级和下级送来的与本机关关系很密切的文件材料(包括公文、电报簿册、书信、会议、电话记录、图纸、登记表、报表、名册、奖品、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等,下同)都属收集归档范围,应按规定的范围、时间和要求交本部门资料员或综合档案室归档。

第11篇 幼儿园档案管理工作制度6

幼儿园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六)

1、根据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本园各室的档案入卷后,统一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2、各类档案按不同保管期限分类、编号、入橱,做到卷目相符。

3、档案室经常保持清洁、通风、干燥,防盗、防火、防潮、防蛀、防鼠。

4、随时对档案、资料的收集、移出、利用等情况做好登记和统计工作。

5、归档材料必须齐全、完整。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和擅自处理。归档材料一律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书写。

6、归档的文书材料做到收集齐全、分类清楚、鉴定准确,装订整齐美观、醒目正确、归档及时。

7、查阅档案,必须经主要领导批准,由工作人员陪同共同查阅。档案不得带出档案室。

第12篇 某肿瘤医院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肿瘤医院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一)干部档案查(借)阅制度

1、查(借)阅人员必须是*党员,持有《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不得凭借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和其它联系工作介绍信查阅干部人事档案。

2、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规定,确定是否提供和提供什么材料,并对提供查阅的档案进行登记。

3、任何人不得查阅或借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干部人事档案。

4、查阅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密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5、查阅人员要爱护干部人事档案,严禁在档案材料上圈画、批注、涂改、折叠,不得抽换、拆散档案材料。

6、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复制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不允许把档案内容抄在笔记本上,摘录的材料要细致核对,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公章后,方可使用。

7、干部人事档案一般不借出,因特殊需要,须按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批手续办理,并填写借条,借出的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交无关人员翻阅,不得转借,不得复制,限期归还。

(二)干部人事档案计算机管理制度

1、爱护机器设备,熟悉机器性能,按程序规范操作。

2、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建立完整的档案信息数据库,利用该系统完成档案查借阅、转递、目录及零散材料的管理和四统一管理。

3、以干部人事档案和干部人事工作中形成的正式文件为依据采集信息并及时维护,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完整和新鲜。

4、新进干部档案和零散材料的信息录入在三日内完成;干部档案索引每半年打印一次;日常管理信息每年汇总一次,并做好有关资料的立卷工作。

5、对新维护的档案管理信息要及时备份,并登记备份的时间和主要内容。

6、不得随意使用外来磁盘,确需要使用时要进行病毒检查,防止机器故障造成信息的损坏和丢失。

7、未经批准不得提供、复制干部信息,无关人员不得查看干部信息,贮有保密信息的载体严禁外传。软件应由专人保管。

8、利用干档信息对干部队伍进行综合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三)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补充制度

1、按照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经常通过有关部门收集干部任免、调动、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工作中新形成的反映干部德、能、勤、绩的材料,充实档案内容。

2、收集的干部人事档案必须是组织上形成的,或是组织上审定认可的材料,未经组织同意,个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收集。

3、凡新参加工作的国家干部、地方新安置的部队转业干部,都应填写干部履历表,审核后,补充进干部人事档案。

4、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形成部门,在材料形成后的一个月内,将材料主动送交主管干部人事档案的部门归档。

5、掌握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信息,及时、主动地向有关部门索要应归档材料。

6、注意做好材料收集中的安全保密工作,不得泄露材料内容。

7、认真办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登记和交接手续。

(四)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

1、对收集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必须根据中组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认真鉴别,不属归档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

2、归档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

3、不属归档范围的材料,可分别情况,予以处理。凡销毁材料,必须详细登记,并报主管负责人审查批准。

4、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必须是铅印、胶印、油印或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墨汁书写。凡圆珠笔、铅笔、红墨水、纯监墨水书写的材料,必须经过复制方可归档。

5、归入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均应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进行整理立卷。

(五)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制度

1、转递干部人事档案或材料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2、县及相当于县以上的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可以直接转递干部档案。

3、转出的档案必须完整齐全,并按规定经过认真的整理装订,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

4、干部人事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干部自带。

5、转递档案必须填写干部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办理登记手续。

6、接受单位收到档案后,应认真核对,并在干部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的回执上签名盖章,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未退回,转出单位要查询,以防丢失。

7、干部人事档案应随着干部的工作调动或职务的变动及时转递,避免人档分离。

8、凡是转出的干部人事档案或材料均应严密包封,并加盖机密章。

(六)干部人事档案检查核对制度

1、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对所管理的档案要定期地进行检查核对,一般每半年核对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凡提供利用的干部人事档案,在收回时,要严格检查,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库。

3、整理好的干部人事档案入库前,要逐人、逐卷、逐份、逐页进行检查核对,发现差错,及时纠正。

4、转出和接受干部人事档案时,应将材料与目录检查核对一遍,防止张冠李戴或缺少材料。

5、凡收集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应检查是否属于归档材料,是否完整齐全,是否符合归档要求,是否手续完备。

6、输入计算机的干部人事信息须与干部人事档案核对无误后,方可使用。

(七)干部人事档案保管保密制度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保管保密工作。

2、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设立专用档案库房(室),配置铁质档案柜,妥善保管干部人事档案。

3、干部人事档案库房(室)必须备有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设施。安全措施应经常检查,保持库房的清洁和适宜的温、湿度。

4、干部人事档案库房(房)和档案拒,应明确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好交接手续。

5、非管理及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档案库房(室)。

6、严禁用电话、电报索取或提供有关干部的全面材料和涉及干部政治历史问题或其它重要问题的材料。

7、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泄露有关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

8、严禁任何人携带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进入公共场所和娱乐场所。

9、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扔、乱抛,一律按保密纸处理或销毁。

(八)

送交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制度

1、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教育培训、审计培训、审计、统战等部门,应建立送交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归档的工作制度。

2、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形成部门,应在材料形成的一个月内,主动送交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3、任何组织与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积压、滞留应归档的材料。

4、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与各有关部门建立联系制度,保持收集材料的渠道畅通。

5、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对未能按时递交档案材料的部门,应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

第13篇 教学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1、教学档案是指学校在教学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2、教学档案的范围包括:

(1)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政策性、指导性教学文件及有关规定;

(2)学校制订的各项教学文件和教学规章制度;

(3)教学基本建设的各种规划和计划、师资培训计划和实施情况、教育资源(含教学设施及仪器设备等)统计材料;

(4)学校、系(部)和教研室的学期(或学年)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

(5)校历、教学进程表、总课表、教师聘书及课程表、学期授课计划、课程教学总结等;

(6)课程设计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7)学生花名册、学籍变动情况、学生成绩、学生成绩统计分析、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等材料;

(8)教学研究计划、行业(或区域)经济教育调研报告与资料、教学改革实施方案及总结、典型经验材料和教学研究刊物、学报、简报等;

(9)使用教材目录、自编教材(或讲义)、教学参考资料、参加全国或全省统编教材印本、实验(实习)指导书、习题集、试题库(试卷库)、试卷分析以及各种声像资料等;

(10)教师业务档案,包括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教案及教学工作小结、教师考核资料、教学工作和工作量统计表、论文论著及成果、进修(培训)登记及考核材料等;

3、教学档案管理机构由教务处负责。

4、教学档案按年度分类管理、编目造册及归档;

5、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及时收集和整理各种教学档案。

6、教学档案管理人员应按学期按目录对教学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并立卷。

7、教学档案管理人员应对档案妥善保管、防止档案霉烂、人为损坏、或流失等。

8、档案室应有防火、防盗等设施。

9、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室以及所保存的教学档案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管理记录。

10、借阅教学档案,须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填写《教学档案借阅登记表》,说明借阅的事由和借、还日期。借阅人员对借出的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折页、涂改、画线、圈点、剪贴。

11、查阅教学档案资料,须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由档案管理人员下架、开卷。

12、借阅和查阅过程中,造成档案损坏,损失等情况,应立即报告档案管理部门。

第14篇 团委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一、档案管理宗旨

1、便于系团委统一领导和管理。

2、便于网络部内部和其他部分查阅资撩埽

3、有利于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二、存档范围

1、关于章程、规章制度。(每学期整理存档一次)

2、关于成立、简介、历史沿革、大事记等资撩埽(每学期整理存档一次)

3、关于内部成员的个人信息、换届、活动总结等资料。(每学期整理存档一次)

4、关于活动的计划书、经费预算、活动总结等材料。(每月整理一次)

5、关于工作的各种敷陈及统计资料。(每月整理一次)

6、需要网络部执行的条例、规定、通知等文件。(每月整理一次)

7、由网络部编辑出版的刊物。(按刊物周期整理存档一次)

三、档案管理

1、档案的最终统整统管由统筹团负责。

2、网络部各团自行负责团内档案收录、管理,念创业、对投资项目又比较茫然如何办

第15篇 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一、安全工作档案是学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当时学校安全工作情况,为今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对于促进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台帐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全面地反映本单位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由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部门组织开展的安全工作必须做好记录,并及时上交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学年末统一交档案室整理保管。

四、安全工作档案要有统一的分类标准,将文件材料分门别类归档。

五、学校安全工作档案一般应保存三年,重要的作长期保存。

六、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内容主要包括:

(一)学校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及人员;

(二)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三)学期安全工作计划和总结;

(四)学校签订的安全工作责任书留底以及教职工安全工作考核情况;

(五)有关安全工作的各类文件;

(六)研究安全工作的会议记录;

(七)学校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方案、实施过程记录等相关材料;

(八)安全工作检查、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排查情况记录、治理结果记录等。

(九)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演练情况记录;

(十)学校教职工安全培训材料;

(十一)学校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以及调查处理结果记录

(十二)学校安全设施建设及安全经费投入情况;

(十三)心理问题学生、行为问题学生、特殊体质学生档案(十四)学生接送车相关材料;

(十五)上级布置的各类安全工作完成情况、上报的材料留底。

岚头镇中心完小

2023年3月2日

第16篇 学院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学院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为完善我院实验室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实验室设备的利用率,适应实验教学的改革和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档案内容

1.实验室教学文件:实验教学大纲,实验课程及项目,每学期实验教学任务及实验实际开出记录,实验教学课表及实验项目统计、实验教学的考核办法及实验报告等有关记录、报表。

2.实验室仪器设备、低值品及材料: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账卡、验收报告、使用维修记录、分类分户账及各种凭证;低值品的分户帐及凭证等;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论证报告、订货合同、安装验收报告、损坏维修记录、使用记录、说明书;消耗品及材料的领用记录等。

3.实验室管理制度和工作记录:学院和主管部门下发有关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工作的文件;实验室制定的各项岗位责任制、分工细则及管理制度;实验室工作日志;实验室研究活动记录;人员考核记录;安全、卫生检查记录;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实验室工作计划;()研究论文、成果鉴定证书;自制或改造的实验仪器设备装置的验收报告;实验室改造情况等资料。

4.实验室经费使用:实验室年度仪器设备购置、实验消耗、仪器设备维修等经费支出情况统计;实验室年度科研项目、对外培训、测试、技术协作、劳务等收入情况统计等。

二、 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

1.实验室档案建立和管理由实验科和设备处负责业务指导,各中心、实验室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新建实验室应建立工作档案。

2.专兼职人员、教师应根据各中心、实验室工作档案的内容,有责任有义务做好有关事项的记录,并将有关资料提供给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

3.各部门根据实验室工作档案的内容进行统计整理、编目、立卷、定期归档,并保存在本部门。

4.各部门应指定人员负责实验室工作档案的管理工作。

5.实验室工作档案向院内外提供利用。凡需实验室工作档案的单位或个人,应经所在实验室主任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和损坏,用后及时归还。

《档案管理工作制度汇编【16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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