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二医院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医疗活动中对危险化学药品的安全管理,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保障患者、医护人员及公众的生命安全。该制度通过规范药品的采购、存储、使用、废弃等环节,维护医院的正常运营秩序,同时也是遵守国家相关法规的重要措施。
1. 药品采购:明确采购流程,确保只从合法、有资质的供应商处购买,并进行严格的验收检查。
2. 储存管理:设立专门的储存区域,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防火、防盗、防泄漏装置,定期进行库存盘点。
3. 使用规程:规定使用前的审批程序,操作人员需接受培训,确保正确、安全使用。
4. 废弃处理:制定废弃危险化学药品的处置程序,防止环境污染和二次伤害。
5. 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包括泄漏、火灾等突发情况的处理流程。
6. 记录与监控:详细记录药品的进出、使用情况,实施动态监控,以便追踪和审计。
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一方面,药品的安全管理直接关系到医院的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另一方面,不规范的管理可能导致环境破坏,甚至引发公共安全事故,影响医院声誉和社会稳定。此外,严格的管理制度也有助于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降低职业风险。
1. 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涵盖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等全过程,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
2. 定期培训:对相关人员进行危险化学药品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提升安全意识。
3. 设立监督机制:由医院管理层和相关部门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强化应急预案演练: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 技术升级:引入先进的管理系统,如电子标签(rfid)跟踪系统,提升管理效率和安全性。
6. 建立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报告潜在的安全隐患,对有效建议给予奖励。
总结以上,附二医院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全院上下共同参与,通过规范操作、强化培训、技术辅助和持续改进,确保危险化学药品的安全管理,为医院的运营和患者的安全保驾护航。
第1篇 附二医院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第三医院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制度
1.危险品指易引起燃烧、爆炸或具有强腐蚀性、刺激性、放射性及剧烈毒性的物质。
2.购买危险品应向合法的经营单位依法采购,不得向非法等经营企业采购。
3.应当根据医疗需要按有关规定购进危险品,保持合理库存。
4.储存危险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加锁保管。库存药品必须按其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化学性质不同,分类保管,有储存的安全防火、防盗措施,禁止携带火种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库区。
5.危险品应经常养护、按照储存条件保管。
6.销毁过期、破损的危险品,应在相关部门监督下进行,并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
7.节假日前后,储存的危险药品必须进行清点、核对。
8.凡因工作失职,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除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必须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2篇 学校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存放、安全使用,学校经研究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学校的危险化学品由化学实验室管理,化学实验室设危险化学品专柜进行保管。
2. 存放各种危险化学品的仓库要设在远离教室、宿舍、食堂以及水源的地方。
实验室要保持通风,危险化学品的保管实行专人专库双锁管理,保管员应忠于职责,认真细致,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操作规程,严防偷盗、水灾、火灾等事故发生。
3. 实验室及周边应杜绝火种,严禁吸烟;
实验室内电源开关应设在仓储间外,线路必须穿管。
4.实验室内外要配置相应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消防设施。
实验室醒目位置应张贴安全警示标志。
实验室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及宿舍。
每日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
为危险化学品库房保管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5.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不得离开实验室且仅限于教学实验使用,一律不准外私人借用,坚决制止危险化学品向外借和流向社会。
6. 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必须经学校领导或相关部门批准,建立危化品入库验收和出库登记制度,派专人进行登记、核对、检验入库药品的规格、质量、数量。
使用后剩余部分应及时归还。
实行库存药品明细台帐日清制度做到帐物相符。
7. 学校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实验室的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理,要求管理人员每月清点危险化学品一次,每次清点要有详细记录。
8加强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易制毒等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学校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应经过安全培训,熟知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及其安全防范、救治措施,并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实验。
9. 对已无用的有毒、有害化学药品应上交环保部门,由环保部门进行处置,不得由学校私自处理。
10.对化学药品、毒品按特性分类保管,做到防光、防晒、防潮、防冻、防高温、防氧化,经常检查。
对氧化剂、自燃品、遇水燃烧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毒害品、腐蚀品要严格管理,谨慎使用。
要绝对避免因混放(如氧化剂和易燃物混放)而引发爆炸、燃烧等事故的发生。
严禁室内明火,禁止在化学药品、毒品仓库内存放食品或吸烟。
11.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药品的存放应贴好标签,标明名称、浓度、存量、进货日期、有效期或配制日期。
无标签药品,必须经鉴定合格后才能使用,否则以报废处理。
有毒废物(液)的处理要符合环保要求,不得随意倾倒。
12.购买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化学药品要根据有关规定,到公安部门备案,按量到指定部门购买,要根据药品性质,按有关规定运输,确保运输安全。
13.实验室废弃物要做好科学处置,并认真填写好实验室废弃物调查表。
14.危险化学品的范围见国家化学药品及化学试剂目录。
15.学校要对学校实验室、仪器室做定期的安全排查,并做好记录,做到及进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排除。
:中小学实验室涉及到的危险化学药品分类
易燃品:二硫化碳,汽油,乙醛,乙醚,丙酮,苯,乙酸乙酯,甲苯,无水乙醇,工业酒精,二甲苯,原油,煤油,红(赤)磷,硫粉,镁条,铝粉,黄(白)磷,钾,钠,碳化钙(电石)。
氧化剂:过氧化钠,氯酸钾,高锰酸钾,硝酸铵,硝酸钾,硝酸钠,重铬酸钾,硝酸汞,硝酸银,硝酸铜。
毒害品:二氯化钡,氢氧化钡,四氯化碳,三氯甲烷,乙酸铅,水银。
腐蚀品:硝酸,硫酸,盐酸,过氧化氢,溴,三氯化铝,磷酸,甲酸,冰乙酸,乙酸,苯酚;
氢氧化钾,氢氧化钠,氨水,氧化钙(生石灰),硫化钠,氢氧化钙(熟石灰),碱石灰,甲醛。
易制毒品:乙醚 ,甲苯,丙酮,高锰酸钾,硫酸,盐酸
第3篇 高中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县高中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为严格管理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可制毒等各类危险化学药品,确保管理到位,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平安,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危险化学药品必须落实专人管理。危险化学药品室必须符合“三铁”要求,实行双门双锁双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工作作风严谨,工作态度踏实,严于职守,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二、剧毒、易腐蚀和易制毒药品必须实行专柜存放,至少3人加锁保管。易燃、易爆药品要存放地下室或地窑,并要完善各项防范措施。存放室20米内不得持有明火、吸烟,不得在存放室50米范围内进行电焊、电割等有明火花、带电作业。
三、剧毒、易腐蚀和易制毒药品的名称、数量,除学校主要领导和管理人员掌握外,对其它人员一律保密。
四、管理人员必须将各类危险化学药品建立详细帐册,包括总帐、明细帐、领用审批单、领用记录册。
五、管理人员必须将危险化学药品按规定分门别类存放,并在存放处贴上标签,注明“危险”字样。领用剧毒、易腐蚀和易制毒化学药品,必须持有分管领导签字的审批单,并办理登记手续。用剩要全部收回、入帐。
六、管理人员必须做好危险化学药品的防尘、防潮、防腐蚀、防暴晒工作,避免因管理疏忽而产生不良后果。
七、学校要做好危险化学药品存放室的防火、防盗工作,要按照规定配备防火、防盗设施,照明线路应定期检查,保证安全,消除隐患。
八、购买危险化学药品,实验室必须提交单独书面申请报告学校,由学校按有关程序审批后方可到有资质的教学仪器站购买。
九、危险化学药品自然失效,需要报废,管理人员必须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查验、确认可以报废时,由学校主管领导签字,方可作报废处理。
十、实验产生的有毒或腐蚀性废物、污水,要按环保部门的规定处理,严禁随地倒放。
十一、学校领导对校内各类危险化学药品要定期检查、清点,如有可疑情况,要及时调查处理。学校发生危险化学药品被盗、丢失事件应迅速上报,并通知公安部门查处。
十二、对玩忽职守,不严格手续,造成事故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4篇 中小学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1.对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和剧毒等危险化学药品必须贮藏在专用室、柜内,并按各自的危险特性,分类存放,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
2.危险化学药品室、柜,必须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懂得各种化学药品的危险特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并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实行双人领发、双人使用。
3.危险化学药品室内严禁烟火,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桶、黄沙等,学校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危险化学药品室列为重点防范区。
4.定期对危险化学药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做到帐卡物相符。
5.使用危险化学药品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教师领用危险化学药品,必须提前计算用量,必须办理领取手续,由专管人员和教师送取,不得让学生代替。
6.对实验中危险化学药品的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存留,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做到正确回收,确保环保和安全。
7.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如实报告进行处理。
白 节 中 学
第5篇 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的种类以及在采购、储存、使用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各种危化品的管理。
第二章定义和范围
第四条定义: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第五条危化品具有以下特征:1.具有爆炸性、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2.在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和回收过程中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毁;3.需要特别防护。
第六条学校主要的危化品种类主要是指学生实验用的化学药品。
第三章危化品的采购管理
第七条危化品的采购原则上由使用单位提出计划,采购部负责实施采购。或由上级主管部门下发。
第八条危化品的供应商应当具备危化品生产或销售资质,其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严禁向无生产或销售资质的单位采购危化品。危化品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或有破损、残缺、渗漏、变质、分解等现象)的,严禁入库存放。
第九条严格控制采购和存放数量。危化品采购数量在满足生产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得超过临时存放点的核定数量。危化品的存放数量由学校实验室负责核定,严禁超量存放。
第十条建立危化品管理档案。采购部应当建立危化品的管理档案,建立管理制度,加强对供应商以及危化品的日常安全管理,认真做好物资的检验和交付记录。
第三章危化品的存放管理
第十一条学校应有危化品存放场所,必须将相关资料报消防部门审查,经审核确认后方可使用。
第十二条危化品存放点建筑耐火等级必须达到二级以上,防火间距应符合安全性评价要求和消防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十三条危化品的存放应严格遵循分类、分项、专库、专储的原则。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不得同存一库。
第十四条危化品存放点应张贴危化品msds单(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标明存放物品的名称、危险性质、灭火方法和最大允许存放量等信息。
第十五条危化品存放点应有醒目的职业健康安全警示标志,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上报。
第十六条危化品存放点应根据其种类、性质、数量等设置相应的通风、控温、控湿、泄压、防火、防爆、防晒、防静电等消防安全设施,并定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危化品库管人员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机构的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章危化品的运输管理
第十八条防止运输过程中危化品出现撒漏,污染环境或引发安全事故。
第十九条运输危化品的各种车辆、设备和工具应当安全可靠,防止运输过程中因机械故障导致危化品出现剧烈碰撞、摩擦或倾倒。在运输危化品过程中尽量选择平整的路面, 控制速度,远离人群。一旦发生事故,要扩大隔离范围,并立即向安全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 对不同化学性质,混合后将发生化学变化,形成燃烧、爆炸,产生有毒有害气体,且灭火方法又不同的化学危险品,必须分别运输、贮存,严禁混合运输、贮存。
第二十一条对遇热、受潮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在运输、贮存时应当按照性质和国家安全标准规范,采取隔热、防潮等安全措施。
第二十二条严禁无关人员搭乘装运有危化品的运输工具。
第二十三条危化品运输工具,必须按国家安全标准规范设置标志和配备灭火器材。
第五章 危化品的使用管理
第二十四条 用汽油、煤油、柴油等易燃液体清洗物品时,应在具备防火防爆要求的房间内进行。生产现场临时清洗场地,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废油用有色金属盛装,统一回收存放并加盖封闭,严禁倒入地下沟道和乱存乱放。
第二十五条喷漆场所、调漆间的漆料、稀释剂不得超过当班的生产用量,暂存间的漆料、稀释剂周转储量不得超过一周的生产用量。调漆间应定专人管理,并在通风良好的配漆室内进行。
第二十六条危化品的使用应根据生产需要制定需 求计划,说明危化品的存放时间、地点、用量,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领取。
第二十七条易燃、易爆、剧毒品,必须随用随领,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库房。
第二十八条使用危化品的场所,应根据化学物品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隔离等安全设施。
第二十九条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第三十条操作者工作前必须穿戴好专用的防护用品。
第六章 报废处理
第三十一条 危化品及其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统一回收。任何个人不得随意倾倒危化品及其包装物。
第三十二条 废弃且能够回收的危化品及其包装物由采购部负责回收处理。凡不能回收处理的危化品及包装物由使用单位报安全环境保障部、公司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环境安全保障部联系具有销毁资质的企业进行销毁,严禁随一般生活垃圾运出。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凡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的责任人员,学校将视情节给予50-500元处罚。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由环境安全保障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6篇 小学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星五小学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1.对物理、化学、生物中的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和剧毒等危险药品必须贮藏在危险化学药品专用柜内,并按各自的危险特性,分类存放,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
2.危险化学药品柜,必须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懂得各种化学药品的危险特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并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实行双人领发、双人使用。
3.危险化学药品室内严禁烟火,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桶、河沙等,学校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危险化学药品室列为重点防范区。
4.定期对危险化学药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做到帐卡物相符。
5.使用危险化学药品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教师领用危险化学药品时,必须提前计算用量,必须办理领取手续,由专管人员和教师送取,不得让学生代为领取。
6.对实验中危险品的遗弃及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存留,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
7.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如实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7篇 小学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坝北小学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我校师生的人身安全,预防危险化学药品事故的发生,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制度如下:
一、对危险化学药品要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统一由仪器室管理员兼管。
二、对危险化学药品要做到专柜摆放,不得与其它仪器一起摆放,且对药品专柜要上锁。
三、利用危险化学药品进行实验,要向仪器管理员办理借还登记手续,方可使用。
四、实验员利用危险化学药品进行实验,要掌握药品的性质、使用方法,了解实验的概况和熟悉仪器的装备情况及实验步骤。
五、危险化学药品的实验要在实验员的指导下进行,并要求严格遵守药品的使用方法进行正确的规程操作,以免造成伤害事故。
六、管理人员要做到定期检查危险化学药品存放是否泄漏情况。管理人员对危险化学药品不得外借。
七、如出现危险化学药品突发事件,应采取应急措施,避免人员伤亡,尽量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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