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技术管理制度是保障企业正常运营、保护员工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的基石。它旨在规范各项技术操作流程,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降低潜在风险,提高生产效率,同时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
1. 技术规程:明确各类设备的操作规程,防止误操作导致的安全事故。
2. 安全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提升员工的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设备维护:规定设备的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制度,确保设备良好运行状态。
4. 危险源管理:识别和控制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5. 应急预案: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以便快速有效地处理事故。
6. 安全检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隐患。
7. 信息报告:建立事故报告和信息反馈机制,以便及时处理和改进。
公司安全技术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能防止因人为疏忽或设备故障引发的事故,减少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另一方面,良好的安全环境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此外,遵守安全法规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1. 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规程:根据各业务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可操作的技术规程,并定期更新。
2. 强化安全培训:新员工入职必训,老员工定期复训,确保每个人都了解并掌握安全操作知识。
3. 实施设备维护计划:设立专门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查。
4. 建立危险源动态管理机制:持续识别新的危险源,制定并执行相应的管控策略。
5. 定期演练应急预案:模拟真实情况,提升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6. 加强安全检查力度:由专职安全员进行不定期抽查,确保安全规定的执行。
7. 建立透明的信息报告系统:鼓励员工主动报告安全隐患,对报告者给予奖励,对隐瞒不报者进行处罚。
公司安全技术管理制度是企业稳健发展的重要保障,需要全体员工共同参与和遵守。只有将安全意识融入日常工作中,才能真正实现零事故的目标。
第1篇 某公司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管理制度
1、按照国家规定要求,每年提取公司固定资产折旧费20%,作为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2、财务部门应将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纳入公司财务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应当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项:
(1)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
(2)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5)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事项。
3、将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纳入公司经济活动分析中去,对应实施而未实行三同时的工程项目经费应拒绝支付。
第2篇 石化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 厂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主要依据
1、 国家颁发的劳动保护法规、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的项目总名称表》,以及上级部门的要求。
2、 凡对发生工伤和职业病的主要原因及职业安全卫生检查中发现问题应采取的改进措施。
3、 生产发展和工艺,设备改造后需要相应设置的安全措施。
4、 职工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建议。
第二条 厂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范围
1、 改善和消除危及安全生产的环境和状态。
2、 完善和配套防止事故发生和扩大的设施。
3、 改善劳动环境和工业卫生条件,防止职业病和中毒的措施。
第三条 厂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批程序和期限
1、 车间(部门)应按厂规定时间编制出下一年度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厂质量安全环保处。
2、 质量安全环保处应按规定时间编制出下一年度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厂主管技术措施计划处。
3、 技术发展处应按厂规定时间将下一年度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厂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审批。
4、 主管厂长组织安全、技术、机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审定。
5、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批准列入计划后,应在主管厂长的主持下,分别指定实施设计、施工、物质供应的职能部门,明确任务、认真执行、对重大安措项目,应由安全等有关部门参加设计审查。
6、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说明项目名称、措施内容、投资金额、资金来源、所需材料和设备、预期效果、完成期限等。
7、 凡形成固定资产的安全技术措施,由厂技术发展处按上级技术改造暂行管理办法纳入总的投资规模统一管理,限额以上由上级计划部门审批,重点措施项目仍由生产运行处组织审批。
8、 凡属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范围或申请上级拨款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厂应先办报批手续,再列入计划。撤销或调整已经上报批准的安措项目,应按同样手续办理。
第四条 厂安全技术措施管理
1、 所需安全技术措施专款不够,自筹资金确有困难的,可提出安措项目的具体方案,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平衡,给予补助。
2、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除按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办理范围外,涉及工艺改革、等生产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两者难以分清的情况下,应由安全、生产、计划、技术、财务等部门共同研究确定不同投资渠道的比例,按审批权限报主管领导批准。
3、 年终时,由技术发展处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情况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当年未竣工或计划内未施工的项目,应结转列入次年计划。上级批准及补助拨款的项目,应按同样手续办理。
4、 凡属消除固定资产设备缺陷的措施,应由生产费用开支,不得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专款。
第五条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验收与管理
1、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竣工,经试运转基本正常后2个月内,由工程主管单位报请厂技术发展处,并会同安全、财务等有关部门和使用单位按设计要求组织检查验收。补助的项目,要做出决算,一并报告上级。
2、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应由车间(部门)组织操作人员学会操作,制订操作规程和维修保养制度,将安措设备与生产设备同时纳入设备管理。
3、 车间(部门)对所属本单位的安措设备安排好大、中、小修计划、定期进行检修,保证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第六条 厂质量安全环保处有权对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停用或排除安措项目,必须经厂或上级部门书面批准。
第3篇 建筑公司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不断提高项目部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消除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危害,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项目经理、工程技术人员、有关业务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在管理施工生产技术的同时,管理好安全技术工作。项目技术总工技术部部长以及工程技术人员对各级施工生产的安全技术负责。
第三条、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条、 安全生产措施的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具体情况提出具体内容要求。
第五条 、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如土方工程、基坑支护 、模板 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式起重机,起重吊装等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第六条、 对于结构复杂、作业危险性大,特殊性较强的工程如:爆破、沉箱、沉井、烟囱、水塔以及拆除工程等,除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还应有设计计(验)算和详图。
第七条、 必须按照公司编制施工组织(施工方案)的权限规定,按各部门、各人员的职责,编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未经审批的不准施工。
第八条、 施工方案经审批后,必须遵照招待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由编制人员出具变更通知书,审批人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九条、 施工现场的施工负责人,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向分项作业负责人作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各持一份,工地安全员根据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检查落实情况。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符合施工、安装和生产的具体情况,交底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和操作性。
第十条、 施工现场架体、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组织工长、项目安全员、施工安装负责人共同验收,确认符合标准、规范等要求后,认真填写验收单,履行签字手续,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 、各项验收单的填写必须符合现场实际情况,内容要量化。存在问题必须整改后重新验收。
第4篇 建筑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不断提高公司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改善劳动条 件,防止工伤事故、消除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危害,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有关业务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在管理施工生产技术的同时,管理好安全技术工作。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以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各级施工生产的安全技术负责。
第三条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条 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具体情况提出具体内容要求。
第五条 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如土方工程,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式起重机、起重吊装等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第六条 对于结构复杂,作业危险性大,特性较强的工程如脚手架、拆除工程等,除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还应有设计计(验)算和详图。
第七条 必须按照公司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权限规定,按各部门、各人员的职责,编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未经审批的不准施工。
第八条 施工方案经审批后,必须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由编制人出具变更通知书,审批人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九条 施工现场的施工负责人,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向分项作业负责人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各持一份,工地安全员根据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检查落实情况。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符合施工、安装和生产的具体情况,交底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条 施工现场架体、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组织工长、项目安全员、施工安装负责人共同验收,确认符合标准、规范等要求后,认真填写验收单,履行签字手续,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 各项验收单的填写必须符合现场实际情况,内容要量化。存在问题必须经整改后重新验收。
第5篇 某某公司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管理制度
1、按照国家规定要求,每年提取公司固定资产折旧费20%,作为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2、财务部门应将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纳入公司财务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应当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项:
(1)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
(2)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5)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事项。
3、将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纳入公司经济活动分析中去,对应实施而未实行三同时的工程项目经费应拒绝支付。
第6篇 建设公司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不断提高项目部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消除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危害,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项目经理、工程技术人员、有关业务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在管理施工生产技术的同时,管理好安全技术工作。项目技术总工技术部部长以及工程技术人员对各级施工生产的安全技术负责。
第三条、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条、 安全生产措施的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具体情况提出具体内容要求。
第五条 、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如土方工程、基坑支护 、模板 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式起重机,起重吊装等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第六条、 对于结构复杂、作业危险性大,特殊性较强的工程如:爆破、沉箱、沉井、烟囱、水塔以及拆除工程等,除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还应有设计计(验)算和详图。
第七条、 必须按照公司编制施工组织(施工方案)的权限规定,按各部门、各人员的职责,编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未经审批的不准施工。
第八条、 施工方案经审批后,必须遵照招待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由编制人员出具变更通知书,审批人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九条、 施工现场的施工负责人,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向分项作业负责人作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各持一份,工地安全员根据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检查落实情况。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符合施工、安装和生产的具体情况,交底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和操作性。
第十条、 施工现场架体、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组织工长、项目安全员、施工安装负责人共同验收,确认符合标准、规范等要求后,认真填写验收单,履行签字手续,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 、各项验收单的填写必须符合现场实际情况,内容要量化。存在问题必须整改后重新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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