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综合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旨在规范公司的日常运作,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序、高效地进行。通过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以及设定工作流程和标准,综合管理制度能有效提升组织效率,降低运营风险,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1. 组织架构:定义公司内部的部门设置、岗位职责和汇报关系。
2. 人力资源:涵盖招聘、培训、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等方面。
3. 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编制、成本控制、财务报告等环节。
4. 生产运营:规定生产流程、质量控制、供应链管理等内容。
5. 市场营销:涉及市场调研、产品定价、促销策略等。
6. 法规遵从:确保公司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7. 内部控制:建立审计机制,防止欺诈和错误发生。
8. 危机管理: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和处理流程。
公司综合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是企业内部秩序的基石,确保员工清楚自己的工作职责,理解并遵守规则,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另一方面,制度的完善性有助于预防潜在风险,保护公司资产安全,维护企业声誉。此外,良好的管理制度还能吸引和留住人才,促进企业文化建设,为公司的战略目标实现提供有力保障。
1. 制度制定:由高层管理者主导,各部门参与,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全面、细致的管理制度。
2. 培训与宣导:定期组织员工培训,确保每位员工了解并理解制度内容,增强合规意识。
3. 实施监控:设立专门的执行机构,监督制度执行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
4. 定期评估:每年进行一次制度审查,根据业务变化和反馈进行调整优化。
5. 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使制度更加贴合实际,提高员工满意度。
6. 激励与惩罚:建立奖惩机制,对严格执行制度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7. 文化融合:将管理制度与企业文化相结合,形成公司特有的行为规范。
公司综合管理制度是企业健康运行的指南针,需要不断适应内外环境的变化,以确保其持续有效性。通过有效的制定、执行和优化,我们可以构建一个高效、有序、公正的运营环境,推动公司稳步向前。
第1篇 建筑公司综合部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综合部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公司正常、有效地经营,并提高公司的社会知名度,加强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管理,规范企业制度的需要,特制定综合部管理制度。
1.综合部主要职责
1.1负责督促、检查、指导管理体系的运行。
1.2负责组织管理体系内、外审核工作。
1.3负责对竣工工程档案的整理归档保存。
1.4负责公司资质的年检及升级有关工作。
1.5负责与公司有关的协会、组织团体及职能部门的沟通与落实。
1.6负责收集与企业相关的信息。
1.7负责公司荣誉及员工奖项的办理。
1.8负责公司业绩材料的管理。
1.9负责公司招投标业绩材料的编审。
1.10 负责配合企业文化的策划与宣传。
1.11 负责配合各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工作。
1.12 负责人员岗位证件的管理。
1.13 负责办理工程开、竣工相关手续。
2.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管理
2.1公司总经理对管理体系负总责,总工程师(管理者代表)主抓管理体系运行工作,综合部负责全公司管理体系运行工作,各部及项目部负责相关的管理体系运行工作。
2.2在工程开工前由综合部下发《管理手册》、《程序文件》、《支持性文件》及相关体系表格。
2.3各项目部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部管理体系运行,建立健全项目管理保证体系,使其正常运行,落实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及体系相关的工作内容,并将管理体系职能分配表上报综合部。管理人员认真做好管理体系运行的相关记录,违者罚款50元/次。
2.4管理方针及管理目标实施挂牌制,项目部管理体系职能分配表实行上墙制。
2.5每月一次组织各部门对各项目部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落实、验收。
2.6如果管理体系通过运行出现有缺陷部位应将相关信息资料及时上报综合部,由综合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讨论,经总经理审批后,作为修正内容及时下发到各部室、项目部。
2.7组织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工作,制定内部审核计划;组织内审员编制审核内容;召开首次会议;组织内审人员对公司、项目部进行内部审核;召开末次会议;制定管理体系评审报告,对内审中提出的不合格项进行限期封闭。
2.8组织管理体系外部审核工作,及时传达审核组检查内容,公司各部及项目部积极做好准备工作。
2.9项目部在参加内(外)审核前,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检工作,做好自检记录,违者罚款100元。
2.10 工程竣工验收后十日内,各项目部由项目经理组织将管理体系运行有关记录收集、整理、装订后同竣工资料一起上交综合部,存档三年。违者罚款100元/天。
2.11 每年年初组织各部门对程序文件进行一次修订。
3.岗位证件管理
3.1项目经理、工长、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预算员、材料员必须持证上岗。证职相符,证件由公司综合部统一保存,并登记入册。
3.2岗位证件的借用要经负责人批准,由借用人填写《岗位证件借用登记表》,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证件归还综合部。
3.3职工离职取证时要经总经理审批后,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完相关手续方可取证。
3.4及时组织相关岗位证件年检工作,保证证件的持续有效性。
3.5禁止借证人将借出的证件用于他途,违者罚款200元/次。
3.6工程开工后项目部收集现场所有特殊工种的证件,证件原件存放项目部,证件复印件及特殊工种名册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3.7施工现场劳务人员必须持有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3.8项目部将劳务人员名册及证件复印件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3.9对上报假证者,追究其责任。
4.企业业绩管理
4.1及时按有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奖项及个人奖项。
4.2所获奖项要办理登记、存档(含电子版)。
4.3企业奖项借用时要经负责人审批,并填写借用登记表。
4.4年终对本企业所获奖项要汇总,并上报总经理。
4.5制作企业业绩宣传材料,及时更新改版。
5.工程开、竣工手续管理
负责将项目部上报的施工许可证(复印件)、竣工备案材料(原件)、竣工备案证(复印件)和消防验收合格单(复印件)存档备案。
第2篇 公司综合办公室管理制度
公司综合办公室管理制度
(九)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行政事务包括印章管理,公文管理,办公事务用品管理,公务车管理,邮发管理、档案管理等。第二节印章管理
第三条 公司印章包括: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章、法定代表人私章、财务主管私章等涉及公司对外交往使用的印章。
第四条 公司印章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或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第五条 公司印章的使用一律由各单位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许可后,管理印章人方可盖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第六条 公司所有需要盖印章的介绍信、说明以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盘。
第七条 公司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归来必须向公司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者必须交回。
第八条 需签章的经济文本审批权限参照“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第三节公文管理
第九条 公司的公文格式应规范化,公文处理程序应严肃、正确。
第十条 公司公文的发行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包括公司各类红头文件、总经理办公例会会议纪要、规章制度、通知、指示等。
第十一条 各单位、各部门自行打印的涉及公司权益的外发文稿必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总经理办公室审核后发送。
第十二条 各单位、各部、室所有打印成文的内部规章制度和下行文稿必须报总经理办公室留底存档。第四节办公事务用品的管理
第十三条 办公事务用品类别规定如下:
(一) 办公用品(桌椅等)
(二) 事务器具(活页夹、度量衡器具等)
(三) 印刷品
(四) 纸张(复印纸、传真纸、打印纸等)
(五) 杂物器具(杯子、茶叶等)
(六) 办公自动化用品(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
(七) 其它
第十四条 办公事务用品的购发:
(一) 办公事务用品的购发由各部门在每月1―5日间造好用品需求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署后报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计划购买、分发给各部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领回。低值易耗办公事务用品可由总经理办公室确定购买。单件价格超过1000元以上的物品必须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
(二) 计划外办公事务用品的申请领用,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与办公室主任会签后方可购发。
(三) 公司新聘工作人员办公用品,总经理办公室根据部门负责人提供的名单和用品清单,负责为其配齐,以保证新聘人员正常工作。
(四) 公司办公事务用品应建立帐簿,购发手续清晰、规范。第五节公务车管理
第十五条 公务车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部门主管级以上领导外出联系工作或外地出差接送;接待外宾;接待兄弟单位或有关单位来厂办事的工作人员;其它人员的紧急和特殊用车。
第十六条 车辆调度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负责,驾乘人员凭其签发的用车通知单用车。
第十七条 申请用车一般应提前一天通知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应严格按规定派车,不得随意扩大用车范围;向同一方向的用车,以节约为本,能合用车的就合用车,不另派车。
第十八条 公司的司机应服从调度,安全驾驶,爱护车辆,文明行车。
第十九条 公司在无车或车辆不足时,申请人应依照上述原则向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提出申请,由总经理办公室与集团公司车队协调派车。第六节邮发管理
第二十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为各部门收发信件、邮件。所有公发信件、邮件都由文书登记、收发。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的报刊订阅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费报刊的征订由各部门负责人上报分管领导,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报批处理。第七节档案管理
第二十二条 档案管理由公司办公室文书负责。要认真做好文件收发、登记、传阅和归档工作,对涉及机密的文件、资料,档案要做好保密工作,防止泄密。
第二十三条 归档范围: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二十四条 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一) 总经理、公司部门负责人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二) 公司其它人员需借阅档案时,需经部门主管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三) 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案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第八节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或随公司的发展,有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总经理办公室研究并呈请总经理批示。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3篇 公司综合办公室管理制度(9)
公司综合办公室管理制度(九)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行政事务包括印章管理,公文管理,办公事务用品管理,公务车管理,邮发管理、档案管理等。
第二节印章管理
第三条公司印章包括: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章、法定代表人私章、财务主管私章等涉及公司对外交往使用的印章。
第四条公司印章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或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第五条公司印章的使用一律由各单位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许可后,管理印章人方可盖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第六条公司所有需要盖印章的介绍信、说明以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盘。
第七条公司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归来必须向公司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者必须交回。
第八条需签章的经济文本审批权限参照“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第三节公文管理
第九条公司的公文格式应规范化,公文处理程序应严肃、正确。
第十条公司公文的发行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包括公司各类红头文件、总经理办公例会会议纪要、规章制度、通知、指示等。
第十一条各单位、各部门自行打印的涉及公司权益的外发文稿必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总经理办公室审核后发送。
第十二条各单位、各部、室所有打印成文的内部规章制度和下行文稿必须报总经理办公室留底存档。
第四节办公事务用品的管理
第十三条办公事务用品类别规定如下:
(一)办公用品(桌椅等)
(二)事务器具(活页夹、度量衡器具等)
(三)印刷品
(四)纸张(复印纸、传真纸、打印纸等)
(五)杂物器具(杯子、茶叶等)
(六)办公自动化用品(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
(七)其它
第十四条办公事务用品的购发:
(一)办公事务用品的购发由各部门在每月1―5日间造好用品需求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署后报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计划购买、分发给各部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领回。低值易耗办公事务用品可由总经理办公室确定购买。单件价格超过1000元以上的物品必须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
(二)计划外办公事务用品的申请领用,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与办公室主任会签后方可购发。
(三)公司新聘工作人员办公用品,总经理办公室根据部门负责人提供的名单和用品清单,负责为其配齐,以保证新聘人员正常工作。
(四)公司办公事务用品应建立帐簿,购发手续清晰、规范。
第五节公务车管理
第十五条公务车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部门主管级以上领导外出联系工作或外地出差接送;接待外宾;接待兄弟单位或有关单位来厂办事的工作人员;其它人员的紧急和特殊用车。
第十六条车辆调度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负责,驾乘人员凭其签发的用车通知单用车。
第十七条申请用车一般应提前一天通知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应严格按规定派车,不得随意扩大用车范围;向同一方向的用车,以节约为本,能合用车的就合用车,不另派车。
第十八条公司的司机应服从调度,安全驾驶,爱护车辆,文明行车。
第十九条公司在无车或车辆不足时,申请人应依照上述原则向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提出申请,由总经理办公室与集团公司车队协调派车。
第六节邮发管理
第二十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为各部门收发信件、邮件。所有公发信件、邮件都由文书登记、收发。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的报刊订阅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费报刊的征订由各部门负责人上报分管领导,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报批处理。
第七节档案管理
第二十二条档案管理由公司办公室文书负责。要认真做好文件收发、登记、传阅和归档工作,对涉及机密的文件、资料,档案要做好保密工作,防止泄密。
第二十三条归档范围:
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二十四条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一)总经理、公司部门负责人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二)公司其它人员需借阅档案时,需经部门主管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三)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案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
第八节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或随公司的发展,有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总经理办公室研究并呈请总经理批示。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4篇 公司综合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综合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行政人事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部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第二章 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十二条 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
第十三条 经公司股东会提议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十五条 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 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余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处理。
第十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后,由财务部登记后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部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后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第十八条 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本公司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应从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第十九条 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部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二十一条 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 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二十三条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行政人事部→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于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条 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帐、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第二十五条 长期
投资的管理,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分为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公司进行长期投资应认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认证,按公司审批许可权的规定批准后,由财务部办理入帐手续。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元没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产应纳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②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要做到有帐、有卡,帐实相符。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与管理,行政人事部负责实物的记录、保管和卡片登记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
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和调入均按实际成本入帐,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提,分类折旧年限为:
(一)房屋、营业用房 30年
(二)通讯设备、交通运输设备 3年
(三)电子电脑、办公及文字处理设备 3年
(四)电器设备、安全保卫设备 3年
第二十九条 已经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第三十条 对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要进行定期盘点,每年末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盘点一次,盘点中发现短缺或盈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编制盘盈盘亏表,报财务部审核后,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 无形资产指被公司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入帐,在受益期内或有效期内按不短于10年的期限摊销。
第三十二条 递延资产是不能全部计入当期损益,需要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和摊销期限超过一年,金额较大的修理费支出。开办费自营业之日起,分期摊入成本。分摊期不短于5年,以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赁期内分期摊销。
第三十三条 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手续费收入、其他营业收入等。营业收入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并认真核实、正确反映,以保证公司损益的真实性。
第三十四条 营业收入要按照规定列入相关的收入专案,不得截留到帐外或作其他处理。
第三十五条 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是管理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控制好成本费用,对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条 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利息支出、营业费用、其他营业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负债形式筹集的资金成本支出。
(二)营业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医药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保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摊销费、修理费、管理费、通讯费、交通费、招待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报刊费、会议费、办公费、劳务费、股东会费、奖励费、各种准备金等其他费用。
(三)固定资产折旧费:指公司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和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计算摊销的费用。
(四)摊销费:指递延资产的摊销费用,分摊期不短于5年。
(五)各种准备金:各种准备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金和坏帐准备金。投资风险准备金按年末长期投资余额的1%实行差额提取,坏帐准备金按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1%提取。
(六)管理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职工工作餐费、取暖降温费、全勤奖励费等其他费用。
第三十七条 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14%计提,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2%计提,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3%计提。住房公积金经批准后,由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纳。
第三十八条 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审批许可权,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三十九条 公司各项成本费用由财务部负责管理和核算,费用支出的管理实行预算控制,财务部要定期进行成本费用检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四十条 公司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第5篇 公司综合管理人员培训制度(16)
公司综合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十六)
(一)高层管理人员培训
第一条 凡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必须有创新和开拓的思想观念,为此应做到以下两点:
1. 从旧观念的羁绊中解脱出来,勇于创新;
2. 解除过去经验的束缚,接受新思想、新观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第二条 凡高层管理人员应具有下列意识:
1. 引进新产品或改良原有产品;
2. 掌握新的生产方法,了解公司经营的新技术;
3. 努力开拓新市场、新领域。
第三条 每位高层管理人员必须随时培养自身素质,其重点是:
1. 身为高层管理者的责任心、使命感;
2. 独立经营的态度;
3. 严谨的生活态度;
4. 诚实、守信的经营方针;
5. 热忱服务社会的高尚品质。
第四条 凡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须以企业经营效益的提高为目的,培养创造利润的思想观念。
第五条 高层管理人员应随时进行市场调查研究营销方案,以推进营销活动,促进效益的提高。
第六条 营销研究的基本步骤是:
1. 确定研究主题,决定研究的目标;
2. 决定所需要资料及资料来源;
3. 选择调查样本;
4. 实地搜集资料;
5. 整理、分析所收集的资料;
6. 进行总结并写出报告。
(二)中层管理人员培训
第七条 对中层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的基本目标是:
1. 明确公司的经营目标和经营方针;
2. 培训相应的领导能力和管理才能;
3. 使其具有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
第八条 凡本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应坚持以下标准:
1. 为下属的工作、晋升提供足够的支持和机会;
2. 适当地分派工作,使下属有公平感;
3. 所订的计划得到下属的理解和衷心的支持;
4. 信守向下属许下的诺言;
5. 在发布命令、进行指导时,做妥善考虑。
第九条 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的条件:
1. 具有相关工作的知识;
2. 掌握本公司的管理方法;
3. 熟练掌握教育培训技术;
4. 努力培养作为领导者应具备的人格。
第十条 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能力:
1. 计划能力
(1)明确工作的目的和方针;
(2)掌握有关事实;
(3)以科学有效的方式从事调查;
(4)拟定实施方案;
2. 组织能力
(1)分析具体的工作目标和方针;
(2)分析并决定职务内容;
(3)设置机构,制订组织图表;
(4)选任下属人员。
3. 控制能力
(1)执行制订的客观标准和规范;
(2)严格实施标准,及时向上级反馈。
第十一条 中层管理人员应采用下列指示的方法:
1. 口头指示
(1)条理清楚,切合主题;
(2)明确指明实行的时间、期限、场所等;
(3)保证对下属传达的明确性;
(4)指出实行时应注意之处,并指明困难所在;
(5)耐心回答下属的提问;
2. 书面指示
(1)明确标明目标,逐条例举要点;
(2)提前指示应注意的问题;
(3)必要时以口头命令补充;
(4)核查命令是否已被下属接受。
第十二条 中层管理人员贯彻指示的要求:
1. 整理指示内容;
2. 严格遵循贯彻程序;
3. 确认下属已彻底理解指示;
4. 使下属乐于接受指示,并改进他们的工作态度、提高其工作积极性。
第十三条 中层管理人员人际关系的处理要求:
1. 善于同其他管理人员合作,彼此协助;
2. 乐于接受批评建议;
3. 彼此交换信息、情报,不越权行事;
4. 对上级与下属的关系处理应以工作效果为原则,不得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来。
第十四条 中层管理人员接见下属的要求如下:
1. 选择适当的场所,以亲切的态度使下属放松;
2. 涉及私人问题时确保为下属保密,使其减少顾虑;
3. 留心倾听,适当询问,使下属无所不谈;
4. 应注意不要轻易承诺。
第十五条 中层管理人员为维持正常的工作关系应注意:
1. 认识到人是有差异的,尊重下属的人格;
2. 把握工作人员的共同心理和需要;
3. 公平对待下属,不偏不倚;
4. 培养下属的工作积极性,重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且对他们正确的意见保留;
5. 妥善解决下属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六条 中层管理人员配置人力时应注意:
1. 根据每位员工的知识、能力安排合适的职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2. 给下属以适当的鼓励,使其在工作中具有成就感,形成良好的开端,增强工作的积极性;
3. 有效地实施训练,增强下属的工作能力。
第十七条 中层管理人员对待下属时应注意:
1. 不要对下属抱有成见和偏见;
2. 不以个人偏好衡量别人;
3. 冷静观察实际工作情况,不要使下属产生受人监视的感觉;
4. 利用日常的接触、面谈、调查,多侧面了解下属;严守下属的秘密;公私分明。
第十八条 中层管理人员发挥下属积极性应注意:
1. 适时对员工加以称赞,即使是细微行为也不要忽视;同时不可以忽视默默无闻、踏实肯干的下属;
2. 授予下属权责后,不要做不必要的干涉,同时尽可能以商量的口气而不是下命令的方式分派工作;
3.
鼓励下属提出自己的见解,并诚心接受,尊重下属的意见;
4. 鼓励并尊重下属的研究、发明,培养其创造性;
5. 使下属充分认识到所从事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到自己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一员,产生荣誉感。
第十九条 中层管理人员批评下属时应注意:
1. 要选择合适的时间,要冷静,避免冲动;
2. 在适当的场所,最好是无其他人在场的情况下;
3. 适可而止,不可无端的讽刺,一味指责;
4. 不要拐弯抹角,举出事实;
5. 寓激励于批评中。
第二十条 中层管理人员培养后备人选时应注意:
1. 考察后备人选的判断力;
2. 考察后备人选的独立行动能力;
3. 培养后备人选的协调、沟通能力;
4. 培养后备人选的分析能力;
5. 提高代理人的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
(三)基层管理人员培训
第二十一条 基层管理人员是负责公司实际工作的最基层管理者,他们与公司内部各级的关系是:
1. 和上级的关系――辅助上级;
2. 和下级的关系――指挥监督下属;
3. 横向关系――与各部门同事互助协作。
第二十二条 基层管理人员的基本责任有:
1. 按预定工作进度、程序组织生产;
2. 保证产品的质量;
3. 降低生产成本。
第二十三条 基层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职责有:
1. 向新员工解释公司有关政策、传授工作技术,指导新员工工作;
2. 培训下属使其有晋升机会;
3. 培训后补人员;
4. 其他教育培训职责
第二十四条 基层管理人员处理人际关系应注意:
1. 对下关系:进行家庭调查;举行聚会、郊游;为下属排忧解难;
2. 对上关系:反映员工意见,听取上级要求,报告自己的建议和看法;
3. 横向关系:与其他部门的同事通力合作;
4. 积极开展对外活动,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形成良好的公共关系。
第二十五条 基层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的能力有:
1. 领导能力及管理能力;
2. 组织协调能力;
3. 丰富的想象能力,敏锐的观察力;
4. 丰富的知识和熟练的工作技能。
第二十六条 基层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种类:
1. 后备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2. 培训发展计划;
3. 再培训计划;
4. 调职、晋升教育培训。
第二十七条 考核管理基层人员教育培训应注意:
1. 出勤率;
2. 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3. 产品的质量;
4. 原材料的节约情况;
5. 加班费用的控制。
第二十八条 高层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须授予基层管理人员合理的权力,并且进行必要的教育培训。
(四)附则
第6篇 z物业管理公司综合管理制度
一、员工守则
(一) 管理人员必须保持服装整洁,仪表端庄、精神饱满。
(二) 对待住户、访客、同事和各阶层人士,均应以礼相待,保持彼此间良好关系。
(三) 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轮值时间,按时上下、班(交接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四) 管理人员不得在当值时间内为个别住户做职责范围以外及对私人服务的工作。
(五) 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楼宇买卖或租赁事物,若业主、住户提出要求,应请其直接向公司咨询。
(六) 大厦负责人应该执行公司之各项指标,并定期召开该大厦各级员工的会议,向公司做定期工作汇报。大厦员工应服从大厦负责人之工作调配及岗位编排。
(七) 不准损坏公司信誉和对公司有欺诈及不诚实行为。
(八) 不得假借公司名义或利用职权对外做有损公司声誉或利益之行为。
(九) 不得向业主、住户或与公司业务有关的任何人收受或索取任何形式的礼物、赏钱。
(十) 所有公物不得用于私人方面,不得故意疏忽损坏公司财务,对各公物如有损坏,须负责赔偿。
(十一) 雨雪天气,各员工必须依时当值,监守岗位,并按照公司所颁布之指示进行防风防雨工作。
(十二) 必须尊守和执行公司所发出的一切通告办事。
二、管理公司
(一) 按照规定时间当值,不可擅离职守。
(二) 在当值时不得饮酒、吸烟、打瞌睡、阅报、看书、听收音机或与同事闲谈、开玩笑。
(三) 每日上班时间,必须穿着公司规定的制服及佩带员职员工作证,完成自己的岗位职责。巡视各层楼宇及走火通道,巡视时需特别留意大厦清洁及有否损坏、破旧须要维修的地方,并进行登记,如遇有不寻常事件应立即处理、记录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四) 台风或暴雨期间,管理人员必须按公司所颁布的员工共值程序上班,做好一切防风防雨工作,以保护公共财产。
(五) 服从上级指导,完成所指定工作。
(六) 留意各种公用设备有否被破坏或涂污,并通知有关人员修理和清除,必要时须协助维修工作。
(七) 执行各项任务时,必须要有礼貌,谨记“服务至上,礼貌第一”。
(八) 如有住户发生意外,例如:受伤、晕倒等,应立即协助其家人招呼救护车或代办报警。
(九) 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详细记录住户投诉,并迅速处理。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则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处理解决。处理情况立即向上级报告。
(十) 管理处须设置急救药品,如绷带、药棉及抢救药品等。
(十一) 大厦公共地方之钥匙,如:电机房、机房、泵房等,必须小心存放,以备紧急时使用。若有需要外接钥匙时,必须登记借用人姓名及身份证,用后及时归还。
三、保安工作
(一) 必须明了和掌握大厦内各种保安设施之操作和效能。例如:对讲机、警钟、密码锁、闭路电视等。更须善用以有设施,以免减弱防盗效果,特别强调大门必须紧闭,住户出入可自备防盗门钥匙或密码锁,访客则可用对讲机。严禁大门敞开,防止坏人有机可乘。
(二) 应熟悉大厦内各住户、识记住户之姓名、年龄、家庭成员、职业及联络电话。此等资料必须保密,不得泄露。
(三) 与住户保持密切联络,以便就保安问题,经常交换意见和互通消息。
(四) 各更管人员交接时应传达防盗信息,做好交接班记录,以备核查,务令保安人员高度警惕。
(五) 严禁借推销之人士进入大厦。尤其是自称公务人员或公共机构人员,更应查验身份证、文件,如有疑问,应致电有关机构查询。
(六) 应有礼貌询问进入大厦的来访客人,登记身份证或工作牌照。如有怀疑,应用对讲机与有关住户联系。如访客携带可疑物品时,更需提高警觉。
(七) 当值管理人员至少每两小时巡楼一次(但不固定时间),以免坏人乘隙而入。巡楼时必须有警觉性,特别注意楼梯、走廊、电表房及其他隐蔽地方、通道等,以确保无可疑人物匿藏大厦内伺机作案。留意公众地方之间边暗角,后巷水渠侧、水箱底是否预先暗藏盗窃工具等。
(八) 如听到住户呼救或发现可疑人物,须立即报警并封闭大门及通道,以待警方人员到场处理。切勿采取鲁莽行动而不知会警方。
(九) 切记管理人员只有一般市民之拘捕权,并无搜查权。因此拘捕疑犯后,应尽快交公安部门处理。
(十) 详细记录各有关政府部门电话,以便需要时寻求协助。
(十一) 若发生罪案,应采取下列步骤协助破案。
1. 立刻报案,并留在现场制公安人员到达,遇有伤员(被害人、案犯)应立即抢救和监护。
2. 切勿移动、也不许他人移动、触摸、践踏现场物品,协助公安部门保留证据,方便调查工作。
3. 切勿开动风扇、冷气机或其他电器用具,以免证据破坏。
4. 禁止任何人在现场走动,以方便公安部门到现场调查。
5. 向公安人员提供有关罪案详情,如案发经过,与本案有关人物之相貌、衣着、有关之车牌号及坏人逃走方向。
四、公共卫生
(一) 清洁工人必须依时清洁大堂、走廊、楼梯、电停车场及天台等公用地方。
(二) 劝喻各住户勿将垃圾桶或垃圾袋置于走廊、楼梯等公用地方,以免影响卫生和阻塞通道。
(三) 如发现有杂物弃置于走廊、天台或楼梯间,应劝喻住户自行搬往附近的垃圾收集站。如无法找到住户除清洁工人清理外,并登记在管理处记事簿内,向上级报告。
(四) 如发现天台、天井或公用地方积存污水,应立即清理,以免蚊虫滋生。
(五) 如发现属于本楼宇之污水渠及沙井等淤塞或破烂,应速安排处理。
(六) 劝喻住户淋花时要特别小心,勿将水淋到阳台外面,以免影响下层和下面行人。
(七) 如发现空调滴水或发出大量热气或噪音时,劝喻住户从速处理,以免影响邻居和市容卫生。并根据城管条例,影响市容者,处以罚款。
(八) 如有需要,通告或口头劝喻住户切勿抛垃圾出窗外,既影响卫生,又可能打到过往行人身上;也不得将可引致淤塞之杂物投入厕盆及
污水渠内。
(九) 若上层住户之水喉或水管破烂而导致下层天花板渗水,则通知上层住户修理,如无结果,则应详细记录及请示上级处理。
(十) 如有不顾公共卫生的住户,经屡次劝告仍不改善,应做详细记录并报告上级和有关卫生部门。
五、电梯
(一) 电梯发生故障停留空中时,乘客按响紧急呼救铃后,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保修人员迅速修理,同时用电梯内对讲机善言安慰被困乘客,请其耐心等待,切勿自行开启电梯门,以免发生危险。
(二) 劝喻用电梯搬运物件者,不可超重,防止造成事故。
(三) 乘用电梯人数过多时,应维持秩序,指导分批搭乘,以免超载发生危险。
(四) 住户应留意,切勿让幼儿单独搭乘或进入电梯,以免发生危险。
(五) 保安值班人员时刻注意闭路电视,警惕坏人恶意破坏电梯或梯内设备。
(六) 经常清除电梯门路轨内经常积存的垃圾,以免影响梯门开关。
(七) 如发现电梯有震荡、不正常的声音或电梯有损坏时,应急时通知保修人员进行修理。当修理人员到达时,管理人员应详述电梯不妥之处,以便研究毛病,一切详细情况,必须详细记录送管理处。
(八) 狂风暴雨时,如发现机房顶或接近电梯的门窗有渗水时,应即尽量阻止雨水进入电梯槽,暴风雨后,必须根治漏水情况。
(九) 电梯槽底有积水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处理,同时研究水的来源,及早修理。
(十) 凡有水进入电梯,应即停止使用,以免触电,并设法将电梯升高至较安全的地方。
(十一) 电梯机房钥匙及电梯门钥匙,除修理人员或保安消防人员外任何人不得使用。
(十二) 电梯每年“年检“一次,并取得年检合格证。
(十三) 冲洗走廊及楼梯时,勿让水流入电梯内,以免损坏电梯设备。
(十四) 火警发生时,劝喻住户切勿搭乘电梯,因电梯可能随时停在半途,将人困于电梯内,被困者可能因浓烟而致命。
(十五) 经常检查电梯机房是否有足够的通风,温度是否过高,气窗玻璃是否完整。机房门须特别上锁,加上“不准擅闯”之类的告示牌。
(十六) 电梯内求救警钟、电风扇必须保持正常工作状态,以免紧急时无法求救及导致窒息。
六、电力系统
(一) 修理电气设备,应聘请持证的合格技师。
(二) 应明了大厦各种电力供应的设备所在。如:大厦的电力总制、用户的电路分线、保险丝、消防电泵制等,并且明了其紧急开关的操作程序。同时必须购置后备保险丝、消防总制、电表及各水泵制等,以备急修时使用。
(三) 如部分用户电力中断,应由管理处派人检查修理大厦供电系统,如属住户室内设备故障,应由住户自行请人处理,管理处可提供适当协助。
(四) 全座楼宇电力突然中断,应先检查大厦之总制是否正常,如属于正常则与供电公司联系询明情况。
(五) 公共使用的电力设备,如:电梯、总制走廊及电梯之电灯、水泵及消防系统之电线等应经常检查,如有损坏或过热现象,应立即派人修理。
(六) 接到供电公司通知停电时,应即帖出通告,清楚列明日期、时间及受影响设备,如供水系统、室内电器以便住户有所准备。公共照明、电梯不停,由大厦自备发电机供电解决。停电完毕后,贴出恢复供电通告,并检查各系统是否恢复正常。
(七) 经常检查、保养弱电系统,如:大厦与各户的对讲系统和电梯监视系统必须保持完好正常运行。发现问题立即修理。
(八) 在大厦出入口处,应备有充电式紧急照明系统。
(九) 大厦内的总制房、机房、及各层的电表均应保持整洁,不得放置杂物。
(十) 大厦供电系统由专业人员定期检查保养,以保证安全正常的供电。
七、消防
(一) 消防中心值班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消防中心各种设备的操作使用,并应熟练其他消防设备的使用。
(二) 组织大厦员工学习消防知识,熟悉和掌握各种消防设备的操作使用。组织员工进行消防设备的使用训练,使其成为大厦合格的义务消防队员。
(三) 值班人员(包括管理人员)须经常检查防火设施等,如有损坏和失效时,应立即修理和更换。
(四) 利用通告、图片等形式使住户了解如何使用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以备应急。
(五) 每日上班时检查天台、前后楼梯、走廊、走火通道等,千万不可有阻塞情况发生。
(六) 教育和制止孩童不要玩火和燃放烟花、爆竹等物品,避免引起火警。
(七) 留意公用电线,如有破损和不符合规定时,应立即修理和更换。
(八) 留意擅自将住宅改为工厂的单位,尤其是原料与制品容易着火者,当发现住户有大量易燃物品时,即刻查询是否有特许证明和安全措施,没有时,当即令其搬走(搬出大厦外),并尽快报管理处和公司。
(九) 劝告拜神的住户小心燃点香烛,并制止住户在走廊燃烧香纸。
(十) 如发现某户有浓烟冒出或火烧浓味,又无人开门时,如能及时扑灭,应尽快使用灭火器及消防设备扑灭。否则电“119”报案。
(十一) 若发生火警,即电“119”报案,同时按动警铃,通告住户疏散,在安全的情况下,使用灭火筒或灭火喉设法施救。
(十二) 火警发生时,劝喻住户切勿搭乘电梯。
(十三) 切勿将放火门打开,以免万一发生火警时,浓烟散播及火势蔓延。
(十四) 报案时,必须清楚说明现场地址,报案人姓名及管理处电话。
(十五) 所有消防装置,应由认可的消防监查单位每年最少检查一次。
八、气体燃料泄漏
(一) 如发现气体燃料泄露时,应立即熄灭现场附近所有火源。
(二) 打开气体燃料泄漏单位及附近有关住户的门窗,使楼宇空气流通。
(三) 切勿吸烟、点火、按动门铃、电开关等任何电制及电器。
(四) 管理员应立即关闭单位系统的气体燃料总制,阻止气体燃料继续泄漏,查找泄漏地点,迅速进行修理。必要时,电话通知气体燃料公司或拨“119”报警。
(五) “用手拍门”的方式通知住户气体燃料泄漏事件,请住户关闭气体供应制
,打开门窗使空气流通,并要求协助通知其他住户实施上述一、二、三步骤。如情况严重,应通知住户撤离。
九、楼宇结构及维修
(一) 楼宇结构如被更改或破坏,对该楼宇的安全有重大影响时,管理员应予以注意,并向上级报告。
(二) 如住户擅自拆建墙壁、增开窗户、或加建建筑物,如外墙铁笼、檐壁、平台或在天台上加盖小棚屋时,应予以制止并向上级报告。
(三) 天花板或外墙有漏水,应即通知单位主管及有关住户修理。
(四) 在巡逻时发现下列情况,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研究修理方案进行修理:
1. 墙壁或天花板有明显裂缝或水泥爆裂;
2. 气窗的玻璃爆裂;
3. 楼梯边的栏杆松拖;
4. 防火门及消防设备损坏;
5. 内外墙壁批荡脱落。
(五) 住户安装的铁闸掩出走廊、阻塞通道,应予以制止并报告上级。
十、停车场管理
(一) 车管员必须认真执行停车场管理规定,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保证车辆安全,维护车场良好的行车秩序。
(二) 车辆进场后,必须按指定位置停车、排列整齐,不得阻塞通道,认真检查车型、车牌号,,避免出现差错。
(三) 了解和掌握车主的车型姓名、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居住楼层、座号等等以便与识别。
(四) 汽车、摩托车必须购买车辆综合保险,便于丢失后向保险公司索陪。未买“车辆综合保险的,本车场不予停放保管。
(五) 本停车场实行有偿停车保管服务,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经济手续清楚,做到钱票相符,日清月结。
(六) 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进场停放保管,以免发生意外。如有车辆违反此规定进场,应即令其开出车场,立即报告管理处或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七) 车管员交接班时必须认真交接:如清点停车场内车辆有多少,时租车的停车计时票的张数、现金点清,并详细登记,双方签字负责。
(八) 车管员值班期间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班长或管理处,并注意事态发展。交接班时叮嘱接班人注意,并记录在交接登记簿上,同时将其他注意的事项必须记录在登记簿上,以备查。
(九) 车管员必须认真执行收费制度,坚持原则,不得徇私舞弊,如不开票停车或乱收费,一经发现定严肃处理。
(十) 保持停车场内清洁卫生,每日必须清扫一次。
十一、有关廉洁条款
(一) 良好及有效的大厦管理工作有赖于住户及业主的合作和各级管理人员的信心及支持。如各级人员都采取一种廉洁奉公的态度办事,住户和业主定会全力支持管理工作,使环境能进一步改善,因此各级管理人员均须有清正廉明的精神。
(二) 凡受雇于大厦从事执行大厦事物者,包括管理人员、保安员、清洁工人、修理人员、经理等人,均属大厦的职员。故执行工作期间均受本工作守则的约束,不得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
第7篇 汽修公司综合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公司综合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1.员工要树立“用户第一、质量第一”的经营观念,热情接待车主,精心维修车辆,确保修车质量。
2.厂长是企业的领导核心,在全厂的经营活动中处于“中心”地位,员工要听从班组长和主管的指挥,各级都要服从厂长的领导。
3.新员工进厂必须厂部批准,要由介绍人和担保人,填写员工登记表,提供身份证、技术等级证明,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合格后与厂方签订合同。
4.员工要遵守作息制度。上下班要专人考勤,请假要办理书面手续,上班不准在厂内打私人电话,不准在接待室闲谈,不准在厂内会客。
5.坚守工作岗位,上班要穿工作服,佩带标志,不准穿拖鞋,不准串岗聊天,不准在客户车上休息,不准乱动车内开关,不准上班时间作私活。
6.业务接待是企业的窗口,要提高接待质量,对客户要主动热情,维修项目确定要准确,工期要准时,报价要合理,交接要细心,车辆进出厂要手续完善。业务接待是接待员的工作,不准员工同车主私下洽谈业务,严禁以修车为名向客户索取额外报酬。
7.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进出厂车辆和人员门卫有权检查,员工携带物品出厂,要登记报告,未经批准不准带进带出。
8.车间内严禁吸烟,员工要遵守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野蛮操作,属个人责任的零件、设备损坏要根据责任大小按比例予以赔偿。
9.加强工具设备管理,建立工具设备档案。由班组使用的设备工具要办理手续,责任到人,定期维修保养。由厂部保管的设备要设专人保管,定期检验维护。员工要爱护公物,对于工具设备、维修车辆及车上的物品、车间电器,要妥善保管,车钥匙要专人保管,下班要锁好车门,防止丢失。属个人责任的丢失,要视情况予以赔偿。
10.严禁无驾驶证移动车辆和试车,严禁私自将客户车开出厂外,发生事故责任个人承担。
11.严格履行工作程序,换料领料要审批,备料要填写备料单,注明车型、年号、年份、零件名称等内容并上交旧件,市内采购要在2-3小时完成,市外3-5天,报价当天答复,特殊情况除外。配件价格要合理,不能高于市场价格。
12.严格执行仓库管理制度,配件部要熟悉市场价格,领发料要有签字手续,进出库要有单据。货物要做到帐与物相符,仓库要把好配件质量关,严防假冒、伪劣配件入库。如出现以假冒、错发、漏收,给企业带来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13.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工艺管理制度,把好质量关,努力做到维修一台,合格一台。要认真细致地做好车辆进厂检验,过程检验、出厂检验的工作,减少返修率。返修不计工时,而且要视情况予以处罚。工人要严格按工艺程序操作,对于违反工艺程序造成的返修质量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出厂车要有保用制度,出厂后要做好跟踪服务。
14.要严格执行工期管理制度。从接车开始就要向客户交代完工交车时间。在作业过程中,从配件供应、维修、加工等各个方面保证工期,必要时组织加班加点,保证车辆按期交给车主。对于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的,应提前通知车主并做好解释工作。
15.要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卫生。车间及车场的卫生要划片定点落实到班组,作业区要保持干净整洁,经常打扫,不准地上有油污、垃圾,废油要倒置在指定的地方。
16.在修理过程中发生的追加项目,应首先申报,经厂部与车主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可继续加工。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生了质量事故,如损坏丢失了零配件等情况,班组应首先报告,厂部经调查落实后,根据责任大小予以处罚。
17.全体员工要模范遵守国家法规法纪,严禁在厂内及宿舍内赌博。
18.以上各条除注明罚款比例外,其他如有违反,根据情节轻重在5~200元处罚,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要予以辞退或除名。
第8篇 某某公司综合档案管理制度
某有限公司综合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有效的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档案在科研、管理和其它各项工作中的作用,按照档案完整、真实、精炼、实用的要求,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使企业档案工作纳入工作管理体系,更好地为企业发展提升整体实力。
第二条档案是科研、管理和其他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公司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的文件。档案是公司员工智慧的结晶,是公司历史的鉴证。
第三条档案工作是办好公司重要基础工作之一,也是衡量公司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是维护公司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事业。把档案工作纳入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列入议事日程,纳入有关人员职责范围,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
第四条公司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便于保管和开发利用。
二、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以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集中管理为主即公司文书档案由总经办集中统一管理,档案未交总经办的分别由相关部门管理,以便及时利用和维护档案的完整性与安全性。公司各部门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由主办人负责将其相关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并归档。
三、公司档案管理基本制度
第一条 管理部门
1.文件归档结案后原稿由总经办归档,制订文件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留存复印件;如因工作、业务处理需要原稿须由制订部门保管,应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妥善保存,总经办则以复印件归档。
2.公司档案分类目录及编号由总经办统一制定,各部门档案则由各部门自行编定并报送总经办档案管理处。
第二条 文件点收
文件结案移送归档时根据如下原则点收:
1.检查文件的文本及附件是否完整,如有短缺应立即追查归档。
2.文件如经过抽查应有公司领导的签认。
3.文件的处理手续必须完备,如有遗漏应立即退回经办部门补办。
4.与本案无关的文件或不应随案归档的文件应立即退回经办部门。
第三条 文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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