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的财务制度是公司运营的核心部分,其流程应具备严谨性和规范性,确保资金的有效管理和风险的控制。以下是基本的财务流程:
1. 预算编制:每年初,各部门需提交年度预算,财务部门汇总后,经管理层审批,形成年度财务预算。
2. 收入管理:物业管理费、停车费等收入应及时入账,确保资金安全。
3. 成本控制:严格审核各项支出,确保符合预算规定,对超预算项目需特别审批。
4. 账务处理:按时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每月进行财务分析。
5. 审计监督: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确保财务活动合规,并接受外部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
6. 税务筹划:合理避税,合法合规完成税务申报。
7. 资金调度:根据现金流状况,合理调配资金,确保公司正常运营。
物业公司的财务制度应涵盖以下主要内容:
1. 财务政策与原则:明确财务管理的目标、原则和策略,指导日常财务工作。
2. 预算管理制度:规范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和调整流程。
3. 收支管理制度:规定收入确认、支出审批和报销流程,防止资金流失。
4. 财务报告体系:设定财务报表的格式、内容和提交时间,保证信息透明度。
5. 内部控制机制:建立内部控制流程,防范财务风险。
6. 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进行有效管理,确保资产安全。
7. 税务管理制度:明确税务操作流程,避免税务违规。
8. 财务审计规定:制定内外部审计的程序和标准,保障审计质量。
物业公司的财务制度对于公司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1. 规范经营:财务制度能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降低财务风险,防止财务欺诈。
2. 提高效率:通过标准化流程,提升财务工作效率,减少错误和延误。
3. 优化资源配置:科学的预算管理和资金调度,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
4. 保障权益:完善的财务制度能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增强市场信任度。
5. 合规经营: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因财务问题引发的法律纠纷。
6. 决策支持:准确的财务数据为管理层决策提供依据,推动公司战略实施。
物业公司财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实现公司稳定运营、提升管理水平和增强市场竞争力的关键。
第1篇 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制度和纪律,用新型的财务管理对本公司的经济管理进行全面、准确的核算、反映、监督和控制,为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而发挥以财务管理为龙头的作用。
二、 加强财务管理核算,按期编报会计报表,全面反映公司经营活动和资金变化情况,为公司领导提供真实的会计核算资料,使公司领导经营决策有可靠的数字依据。
三、 加强财务管理,认真编制执行财务计划,按时收缴小区业主的水、电、暖气费及物业管理费,管好财产、管好财务资料,合理使用资金。加强现金管理和支用,及时清理债权债务,精打细算、增收节支,提高管理经济效益。
四、 搞好会计监督,严格履行公司赋予的工作职权,尊重宣传和维护国家有关财经制度、法令和纪律在本公司的执行情况。
五、 加强财务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学习,提高业务水平,要求每位财务人员忠于职守、秉公办事,按财务制度办事,杜绝业务差错。
六、 小区内有关重大经济协议或有关经济文件拟定要以财务参与和核算为依据,进行准确分析和管理。
七、 所有财务现金支出必须有经理签字后,报总公司主管理领导及总经理审批。
第2篇 物业公司财务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财务制度之成本费用管理
第一条 经营活动各项耗费根据各项财务制度计入成本费用。主要包括营业成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第二条 下列支出不得列入成本费用:
1、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支出;
2、购建无形资产的支出;
3、对外投资的支出;
4、被没收的财物;各项罚款、赞助、捐赠支出;
5、归还固定资产投资借款的本金和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前发生的借款利息和外币折算差额;
6、在职工福利费中开支的福利费;
7、向股东发放的股利;
8、 偿还债务本金;
9、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
第三条 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分别按公司制定的《因公出差管理制度》、《经营业务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第四条 员工工资由综合部造册,相关负责人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发放。
第五条 福利费每月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4%的比例计提、工会经费每月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职工教育经费每月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计提,养老金等按有关规定计缴。
第六条 经营活动当期所发生的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不计入成本内,营业费用直接从营业收入中扣除,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1、营业费用包括业务人员的工资补贴和福利费、广告费、展览费、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差旅费、经营业务费等。
2、管理费用包括行政管理人员的工资补贴和福利费、折旧、工会经费、业务招待费、职工教育经费、研究开发费、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坏帐损失、办公用品、水电费、物料消耗、房租费、会议费等其它因管理需要所支付的费用等。
3、财务费用包括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银行手续费等。
第3篇 某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zh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分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在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分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对分公司的财务活动实施有效控制,如实反映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三条分公司的财务活动在经理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四条分公司财务工作接受公司财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审计。
第五条分公司重大投资决策项目必须有财务部门主管人员参加。
第二章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
第六条分公司必须设立专门的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并指定(任命)专业人员为财务机构的负责人。
第七条财务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和分公司的规章制度。对违法违纪行为,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并向分公司经理或主管单位请示汇报。
第八条财务人员有权依法行使有关财务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法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和报复。
第九条财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依法从事财会工作。
第十条分公司领导的亲属不得担任本分公司财务部门主管人员,财务部门主管人员的亲属不得同时担任出纳工作。
第十一条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一般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部门主管人员监督交接;财务部门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分公司经理监督交接,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督交接。
第三章现金、银行存款、借款
第十二条分公司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银行的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分公司现金库存量应保持在1000元左右,并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每天须将结余现金存入银行帐户。
第十四条存、取大额现金时,必须有专人、专车护送。
第十五条购置物品:支付费用在人民币500元以下,可用现金支付,人民币500元以上,原则上须用转帐支票支付。
第十六条以银行转帐支票支付款项时,必须在支票上注明支付时间、收款人单位全称、支付金额及用途。
第十七条分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可以借款。
满足下列一项条件者,可借用现金:
1.借款金额在人民币100元以下;
2.购买零星物品或不方便用支票付款的;
3.因公出差需借款的;
4.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可用现金的条件。
除此之外,其它需借用支票。
第十八条借款人必须填写借款单并经部门主任和分公司经理审批。禁止未经批准,私自挪用公款。
第十九条财务人员必须将借出款项及时登帐核算。借款人必须在业务结束后一个星期内将所借款项归还或将费用报销凭据交给财务人员销帐。逾期不报帐还款者,在其本人工资中逐月扣回。
第二十条借款人必须妥善保管好现金或支票,如有丢失由借款人承担经济责任。
第四章审批权限
第二十一条分公司的一切费用和支付对外款项,必须经分公司经理审批、签字同意。
第二十二条分公司财务部门在分公司经理同意的前提下,有权进行日常的财务往来款项的收付,如:水电费、工资、税金等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三条分公司经理的审批权限,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分公司的正常对外承包项目,如空调、电梯、绿化、清洁卫生等保养款以及如消杀费、外墙清洗费等费用由项目主管人员审核,再上报分公司经理审批,签字同意后方可支付。
第二十五条宴请招待费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原则上不请客送礼,但因工作关系需要,须由分公司经理批准。
第二十六条对外支付工程款,必须先订立合同,合同交财务部门主管人员复核、备案后,按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付款,严格按审定的结算书办理结算手续。
第二十七条分公司各部门购置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需先编制计划,经分公司经理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方可购置。购置后报财务部门登记,由购置固定资产部门主任负责设备的管理与使用。
第二十八条购买机电设备零配件、材料必须按照iso9002的程序,先入库后出库,做到进出有登记,账物相符。
第五章费用的报销
第二十九条付款原始凭证背面需注明事由、经办和部门主任签名及分公司经理签署审批意见,如有不真实或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第三十条因公事出差返回后,按规定应报销的各种票据,应分类整理贴好,由部门主任审核,上报分公司经理审批,从返回分公司5日内,必须到财务部门报销。
第三十一条探亲差旅费,按规定路线及应报项目将票据整理贴好,由主管部门主任审核,上报分公司经理审批。
第三十二条外委工程的材料垫付款,该工程完工验收后,一周内要报清各项费用开支,便于及时对外结算。
第三十三条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每笔借款,对逾期不还款应立即通知借款人,并根据需要向分公司经理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处理,避免造成坏帐,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第六章其它事项
第三十四条分公司各部门对外业务往来中,所有收费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经财务部门同意,可委托其它部门收取专项款。委托收款部门须建立往来帐目,管好现金,按规定时间与财务部门清帐。
第三十五条所有的财务发票和收据必须编号,加盖分公司财务专用章才有效。各部门需用发票和收据,必须到财务部门领取,开票时须按发票编号顺序逐张开出;对误写的收据或作废的支票,应注销并盖作废章,妥善保存,不得销毁废弃。用后存根交财务部门核帐后,方可交旧领新。如发现有以各部门名义开出的发票和收据或发票遗失、断号现象,应追究当事人及各部门主任的责任,款项由分公司追回。
第三十六条分公司全体员工须自觉遵守,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由分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4篇 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总则
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之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财务管理,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监督,保障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经济效益,进一步完善财务为中心的财务管理模式,特制定《浙江纳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等法规制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浙江纳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按照相关法规做好会计工作,按期出具财务报告,并经执业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意见。
第五条 公司要发挥财务计划、财务决策、财务控制职能,加强筹资、投资、利润分配工作,及时完成财务分析供经营管理决策参考,控制成本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完整。
第5篇 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7
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七)
(一)现金管理
1、现金的使用范围
根据国家现金管理制度及结算制度的规定,企业收支的各种款项必须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见附件),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允许企业使用现金结算的范围是(1)职工工资、津贴;(2)个人劳务报报酬;(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经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技术、体育等各种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他物资的价款;(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7)另星支出;(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属于上述现金结算范围的支出,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向银行提现支付,反之一律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2、库存现金的限额
库存现金的限额是指保证公司日常另星支出按规定允许留存的现金的最高数额,库存现金的限额,由开户行根据开户单位的实际需要和距离银行远近等情况核定,其限额一般按照公司3-5天日常另星开支所需现金确定,远离银行或交通不便的企业,银行最多可根据公司15天的正常开支量来核定库存现金的限额,正常开支需要量不含公司每月发放工资和不定期差旅费等大额现金支出,库存限额 一经核定,要求公司必须严格遵守,不能任意超过,超过限额部分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库存现金低于限额时,可以签发现金支票从银行提取现金,补足限额。
3、不准坐支现金
公司发生的现金收入,应及时送存银行,不得直接用于支付自己的支出。用收入的现金直接支付支出的,叫做坐支。公司如因特殊情况需坐支现金的,应事先报经开户行审查批准,由开户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公司应分期向开户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未经银行批准,企业不能擅自坐支现金。为了加强银行监督,公司向银行送存现金时,应在送款薄上注明款项的来源。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时,应当在现金支票上写明用途,经开户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二)票据管理制度
包括银行支票和发票的管理。
1、空白票据的管理
(1)建立空白票据购买、领用、保管、注销的制度,指定专人管理,以明确责任。
(2)空白票据保管人员应建立明细登记薄,将每本空白票据起止号登记齐全,领用时按本注销。
(3)空白票据的领用,必须按号码顺序领用和签发,不得间隔号码。
(4)出纳人员存放未使用完的空白票据时,应与印鉴分开保管,更不得将空白票据事先盖好印鉴存放。
(5)各类票据不准转借、转让、倒卖、代开、撕毁、涂改、伪造,不准在填写票据时弄虚作假,不准擅自出售或拆本使用及销毁。
(6)公司若发生停业,合并等特殊情况,应按税务机关规定,需要撤销或更换发票的应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原购领发票的税务机关办理发票的撤销、更换手续,一律不准私自处理。
2、银行支票
(1)银行支票的领用及签发
a、签发银行支票应按银行现行规定办理,用自动支票打字机或墨汁、黑签字笔、炭素墨水填写。
b、领用空白转帐支票应由领用人在支票登记薄中签名后领用,出纳人员应同时在支票票面上写明日期,收款单位、用途及支付限额。
c、需当时付款的固定经济业务,如:合同款、劳务费、往业款项等,按照公司付款程序,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出纳人员应根据收款单位的收据,将其收款单位、用途、日期、大小写金额等项目填写齐全,不得空项,支票的存根应和支票正联填写相同,不得简化,不得潦草。
d、现金支票必须由出纳人员签发,支票中的项目必须填列齐全,支票的存根应和支票正联填写相同,不得简化,不得潦草。
e、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签发远期支票,不准出租和出借支票或转让给别的单位和个人使用,不准将支票交给收款单位代办签发,不准填写假用途,逃避银行监督。
(2)银行支票的报帐
a、空白转帐支票领用人应在支票签发后的五天之内向财会部门进行报帐,逾期不报的应由会计部门负责催报,因迟报而造成资金不足出现空头支票或延误了会计工作的,应对领用人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b、转帐支票使用完毕后,领用人应将经过领导批准及经办人签字后的收据交到会计部门,经出纳人员审核后进行支票销号。
c、支票如有丢失,领用人应立即同会计部门进行联系,同时向公司领导汇报,以便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如因汇报不及时,又不采取相应措施,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应追究领用人的责任。
(3)银行出现差错
签发支票发生错误不能更改,应在支票的正联和存根上加盖作废戳记。作废的支票不得撕毁和丢失,应由会计部门按年单独装订成册,随会计资料一同归档。
3、发票(含机打发票、手写发票及内部收据)
(1)购买发票时,应根据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要求,到指定地点购买。
购买发票时应根据不同行业,购买性质不同的发票。
(2)发票的领用
a、使用发票时由会计部门负责发票的专人填制《使用发票登记薄》由领用人签字,方可领出。
b、填制发票,应用元珠笔并依发票联项垫双面复写纸书写,字迹清晰、工整。
c、填制发票,应根据发票中所设项目填写齐全,不得遗漏和省略,发票填写完毕,应由开票人签名或盖章,同时加盖开票单位的有关专用章(如:财务专用章)。
d、填制发票必须连续使用,不得间隔联次。
(3)发票的审核
a、作为收款单位时:
(a)审核付款单位交来的款项是否为本单位的款项。
(b)审核付款单位金额是否与应收金额相符。
(c)转帐付款应按银行支票审核规定,进行逐项审核,现金收付应当面点清。
b、作为付款单位时:
(a)审核收款单位开据的发票是否印有税务机关发票监制,是否有发票字轨号码,是否有收款单位及开票人签章。。
(b)审核发票日期、收款单位名称、用途、填写是否正确,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累计金额加计是否准确。
(c)审核发票是否有更改项目,联次传递是否正确,有无涂改和弄虚作假现象。
(4)发票差错的更正
1、按规定不能更改,重新开具新的发票。
2、发票填写发生错误,不能更改时(如:金额数字),应在发票的各联次上加盖作废戳记,如其中联次已撕下,应将撕下的联次按顺序重新粘在发票本上,完整保存其各联,不得销毁。
(三)公共设施专用基金的管理制度
1、来源:在住宅区移交时,开发建设单位按住宅区建设总投资的2%的比例,划拨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给住宅区业主委员会。
2、基金由区住宅管理部门设立专帐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对基金使用受区住宅管理部门的监督。
3、基金用于住宅区重大维修工程项目和购买管理用房,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委员会申请维修计划,业主委员会审批。
(四)会计工作交接制度
1、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调离,必须与接替人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法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
2、会计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移交清楚。接替人员应认真接管移交的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移交后,如发现经管的会计业务有违犯财务制度和财纪律等问题,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3、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帐目应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要写出书面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凭证、帐表、公章、现金、支票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内容。(四)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会计部经理监交;会计部经理交接,由公司领导人监交,必要时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4、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会计部经理监交;会计部经理交接,由公司领导人监交,必要时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5、移交人员要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帐薄余额进行 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帐薄余额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要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2)会计凭证、帐薄、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要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负责。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要与银行帐单核对相符。各种财务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帐户余额,要与总帐有关帐余额核对相符,或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
(3)移交人经管的公章和其他实物,也必须交接清楚。
6、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还要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的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写出书面材料。
7、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8、接替的会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的帐薄,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9、会计人员临时调离或因事因病不能到职工作的,会计部经理或公司领导必须指定人员接替或处理。
10、公司撤销时,必须留有必要的会计人员,办理清理工作,编制决算,未移交前,不得离职。接收单位和移交日期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
合并单位的会计移交手续,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五)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薄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1、会计人员要按照国家和上级关于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的各种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财务计划、公司预算和重要的经济合同等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指定专人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
2、调阅会计档案,要严格办理手续,本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经会计部经理同意。外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有正式介绍信,经公司总经理及会计部经理批准,批准后要详细登记调阅的档案名称,调阅日期、调阅人员的姓名和工作单位、调阅理由、归还日期等。
调阅人员一般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需复制的,要经过公司总经理同意。
3、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要按照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由会计部门和档案部门共同鉴定,报经上级主管批准后进行处理,对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要填写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时,由公司领导指定档案部门和会计部门共同派员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要长期保存。
4、合并、撤销单位的会计档案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移交给并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指定的其他单位接收保管,并由交接双方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5、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分为永久、定期二类,具体明细详见附件。
(六) 用章管理制度
1、会计部印章分别保存在两位出纳员处(财务章、人名章)以利于互相监督和审核。
2、会计部印章不准外借。
3、会计人员向外报送报表、文件等,需用印章时,经办人必须在登记薄中写明原因及签字,经会计部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使用。
4、印章用完后放入保险柜中保存。
5、对外结算的支票用章,经付款主管审核方可使用。
(七) 合同管理制度
1、所有原始合同原本均给会计部一份由会计部专人负责管理。
2、所有合同必须按国家规定的税率贴印花税。
3、每支付一笔合同款时,须先由负责合同的会计员按合同条项逐项审核,审核无误后在付款批件上注明与合同相符字样,对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付款予以拒付。
4、建立合同帐薄,按时登记合同帐,合同执行完后要及时注销。
(八)拨打传真长途电话管理制度
1、因公向外发传真或打长途,要事先填在登记薄中填清日期、时间、发往地、用途及经办人。
2、本部门电话仅限于因公使用不得打私人电话、传真不外借。
3、按照节约原则,因公打长途电话长话短说,尽量让对方往本部门打,节省开支。
(九)培训计划管理制度
1、定期由部门主管及经理进行业务培训/
2、学习国家有关财务、税收等的文件,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3、凡参加完外出学习的员工,回来后均要写出心得,并将培训内容传达部门员工,以便共同提高。
4、鼓励利用业余时间参加社会上各种有关培训,积极参加专业技术职称的考试,取得相应技术职称。
5、定期进行轮岗,使每个员工做到熟悉掌握会计部各岗的工作内容及程序,做到一专多能
,做部门里的多面手。
(十)、报销管理制度
1、严格按预算付款。
2、对于手续不完备的款项拒付。
3、对于现金另星报销要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属于预算内支出项目,报销人必须到负责预算的会计人员处核 销后到会计部经理处审核签字,方可到出纳员处报销。
4、属于预算外的支出,必须由公司总经理特批在发票背面签字,经办人签字后到会计部经理处审核签字,最后由出纳员再审核无误后,予以报销。
5、对于发票大小写金额、抬头、印章有误的拒付,内部收据不予报销。
6、上述报销均由经办人统一填制支出凭单。
第6篇 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__ __ __ __ 物业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行为,有利于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依据《企业财务通则》、《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
第三十一条 公司转让无形资产取得的净收入,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第三十期应付租金时;
四、 以预收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的开发产品,本期收到价款时。第十章利润和利润分配
第五十条 公司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
第五十一条 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年度开发经营计划和销售计划,编制年度利润计划,确定年度利润目标。
第五十二条 公司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五年内延续弥补,五年内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等弥补。
第五十三条 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一、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二、 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
三、 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金50%时可不再提取;
四、 提取5%的公益金;
五、 经股东会决定,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金;
六、 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向股东分配。第五十四条 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或用于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后,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一般不得低于注册资金的25%。
第五十五条 公益金主要用于公司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第十一章 企业清算
第五十六条 公司按照章 程规定解散或者破产以及其他原因宣布终止时,应当成立清算机构。清算机构在清算期间负责制定清算方案,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公司债权、债务,向股东收取已认缴而未缴纳的出资,清结纳税事宜以及处置公司剩余财产。
第五十七条 清算期间发生的清算机构的成员的工资、差旅费、办公费、公告费、诉讼费以及清算过程中所必须的其他支出,计入清算费用,由公司现有财产优先支付。
第五十八条 公司财产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一、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等;
二、 应缴未缴国家的税金;
三、 尚未偿付的债务。在同一顺序内不足清偿的,按照比例清偿。
第五十九条 清算终了,公司的清算净收益,先用于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然后按余额依法缴纳所得税。缴纳所得税后的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六十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机构应当提出清算报告并造具清算期内收支报表,经注册会计师审查后,报股东会或有权主管机关确认。第十二章 附则
第六十一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二条 本规定自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7篇 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最新范本
【最新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一.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财经纪律,按《会计法》办事,遵章守法,做好财务会计工作。
2.财务部负责全公司的经济总核算,并要综合公司资金运作的情况、管理费收入和费用开支的资料定期向总经理报告。
3.负责组织各部门编制收支预算草案,根据总经理的指令,结合公司的情况进行综合平衡。编制公司年度的财务预算草案,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并作出书面报告送总经理。
4.管理和控制各部门编制收支计划,平衡工作,严格检查备用金的使用,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负责全公司资金运作的组织和调动,定期把资金变化情况向总经理汇报。
5.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及时完成收支核算,做好财务记载,正确核算,按时准确编报会计报表。
6.每月按时向各商铺收取租金及管理费,做好收支结算表、欠缴管理费情况表,编制月、季、年度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
7.每年_月、_月向商户公开本步行街管理费的财务收支状况,并按规定程序审核后张贴于本步行街管理处的告示板上。
8.负责公司的各项财产登记、核对工作,保证资产更新的资金来源,保障资产的更新换代。
9.对公司的各项开支力求做到严格审核、合理开支,对违反规定,未经审批的开支一律不得报销。
二.会计核算管理制度
1.采用借贷记帐法,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
2.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仅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如办公费用的支出);支出的效益与几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如固定资产的购置)。
3.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会计记录的文字均使用中文;会计凭证使用复式记帐凭证。
5.会计科目的设置,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并应及时向董事会和有关部门报送会计报表。
6.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要填写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总经理审阅,报董事会和财政部门批准后销毁。
三.现金管理制度
1.根据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业务的需要,库存现金限额为人民币壹仟元正,超出限额部分,应在当天存入银行,现金必须在规定的范围、限额内支出,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在现金收入中直接坐支。
2.现金的使用范围:
2.1 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补贴、福利补助费、差旅费等款项;
2.2 支付给不能转帐的集体单位或城乡居民个人的劳务报酬或购买物资的款项;
2.3 结算起点($100元)以下的零星支付款项。
3.不准单位之间和个人因私借用备用金。
4.不准利用管理公司银行帐户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和存入现金。
5.不准用白条或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6.行政人事部因采购工作需要,可申请配备备用金,限额$1,000元,用于零星采购,并于每年末办理清算手续,次年初重新申请配备。
四.支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支付结算办法》中有关支票使用的规定,不得发出空白支票,为方便工作,经总经理审批后可发出最高限额为人民币伍仟元的半空白支票,即必须填写日期、用途,只空出金额、收款人名称栏,但必须注明限额,凡领用支票者必须在开出支票五天内报帐。
2.支票金额起点为人民币100元,支票的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天内。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帐,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帐,不得支取现金。
3.签发支票应使用碳素墨水或墨汁填写,票面必须有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确定的金额、用途以及出票人预留的银行印章。预留的银行印章必须为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私章,支票印鉴应盖在出票人签章处,不得盖在空白的磁码区域上或多盖预留银行印章,否则银行将予以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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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销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内容
第8篇 物业公司财务发票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财务制度之发票管理
第一条 发票管理是指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工商企业统一发票、工商企业统一收款收据的管理。
第二条 财务管理部应指定专人管理、领购、保管发票,发票管理人员应做好登记、发放、调换等工作。
第三条 对外经济往来中,凡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所需支付款项,都必须取得对方发票或收据(属于增值税项目的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外供应货物、提供劳务等可取得收入的都必须开具发票(或收据)。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公司财务专用印章或发票专用章。
第四条不得转借、代开发票,不得将发票带往公司所在行政区域以外开具。
第五条 发票采用以旧换新的方法领用,发票管理人员应将原发票存根清点,如有违反规定的,不予调换。
第六条 无特殊情况,不得开红字发票,不得作废,确需开红字发票的,须经财务部经理签字同意。
第9篇 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3
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十三)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制度和纪律,用新型的财务管理对本公司的经济管理进行全面、准确的核算、反映、监督和控制,为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而发挥以财务管理为龙头的作用。
二、加强财务管理核算,按期编报会计报表,全面反映公司经营活动和资金变化情况,为公司领导提供真实的会计核算资料,使公司领导经营决策有可靠的数字依据。
三、加强财务管理,认真编制执行财务计划,按时收缴小区业主的水、电、暖气费及物业管理费,管好财产、管好财务资料,合理使用资金。加强现金管理和支用,及时清理债权债务,精打细算、增收节支,提高管理经济效益。
四、搞好会计监督,严格履行公司赋予的工作职权,尊重宣传和维护国家有关财经制度、法令和纪律在本公司的执行情况。
五、加强财务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学习,提高业务水平,要求每位财务人员忠于职守、秉公办事,按财务制度办事,杜绝业务差错。
六、小区内有关重大经济协议或有关经济文件拟定要以财务参与和核算为依据,进行准确分析和管理。
七、所有财务现金支出必须有经理签字后,报总公司主管理领导及总经理审批。
第10篇 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2
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十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公司财务行为,合理控制成本费用支出,根据《企业财务通则》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性质,特制定本财务管理规定。
第二条 收费管理。各项目部应建立收支两条线的登记账,不得坐支。(1)收费员收取的款项应开具公司盖章的收据,不得以收条替代收据。开出的收据字迹要清晰,金额不得涂改,收据上应载明每项收费金业主姓名、房号、款项时段,部门等内容。(2)略。(3)公司出纳员每天下午下班前到各项目部签收进账后的回单和开出的收据,两项核对一致,做到日清月结。(4)月底各项目部将本部收费明细表汇总后发给公司财务部核对。
第三条 报销管理。公司日常报销费用主要包括保洁费,维修材料费,保安服装费,绿化费,电话费,水电费,交通费,办公用品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购买,汇兑手续费,业务招待费等,财务部要严格执行费用报销总经理一支笔的签字制度。(1)所有报销票据要合法、有效,印章清晰,报销单上要注明报销人(仅限公司员工),金额,事由,部门(购置物品应有物品保管人签字),票据归类粘贴,经部门负责人、总经理签字后,财务方能受理。百元以上的费用在结算时应以转账支票付款,如维修材料费,办公用品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购买,保安服装费等等,尽量减少现金支出。
(2)为了有效控制公司成本费用总额,原则上,一个预算期间内,各项目部的费用累计支出不得超出当期的预算或收入。项目部应每月对本部的开支进行统计,月底汇总,连同收费明细表一起报给公司财务部。(3)财务部门要建立小区业主交费情况表,督促项目部的收费及时入账,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第四条 票据管理
1、发票管理。出纳员从税务领回的空白发票要进行票号登记,开出发票要作开出票号的记录,作废发票当月要在税务开票系统中进行作废处理。每月终了后,要对当月开票金额、份数进行统计,报与会计核对。
2、支票管理。(1)出纳员从银行购买回的转账和现金支票要根据银行回执联上记载的起止号码和支票号码进行核对,并登记。作废支票盖作废章剪角后另行保管,由公司领导安排集中销毁,不得擅自处理。(2)出纳员签发支票要与存根联、发票金额保持一致。现金支票原则上仅限公司出纳员对银行。转账支票如因业务需要可由他人代办,但代办人须在支票存根联上签字。(3)不得签发空白支票和远期支票。
第五条 收据管理
(1)公司空白收据应由专人集中保管,各项目部须根据收费量到公司领取并作起止号登记,作废的收据要盖上作废章并在登记簿上登记后随同用完的收据一起上交,不得擅自销毁。公司出纳员收到收费员退回的已开完了的收据,要检查号码是否连续,起止号是否与领出的一致,收据金额是否与进账金额相符。(2)需要退付的装修押金、服装押金之类的收据要有当事人签名,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签字后,出纳方可付款,不得凭空支付。
第六条 原则上,公司印章、重要票据应分人保管。
第七条 资产管理
1、财产管理。公司购入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以及办公用品等财产应建立物品购入和领用登记簿,年终财务部门会同办公室负责人一起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点,形成文字,报告总经理。如涉及财产损失和报废,账务处理需要经总经理签字。
2、银行账户管理。
(1)会计人员要按开户行分别设置银行存款账,按月核对出纳员的银行日记账,做到会计账、出纳账、银行账三账余额三符。(2)出纳员每月初要及时从银行取回存款对账单,逐笔勾对。对未达账或银企余额不符的,要查明原因,编制银行调节明细表进行调节。调节表一联留存一联返馈银行。
第八条 往来账的管理
(1)项目部要对本部正在执行的往来单位合同进行清理,对过期或收费金额、收费方式发生变化的合同原则上应重新签订,并提供给财务部新的收费合同及清单。如不能重新签订的合同,应在清单中注明双方认可的收费金额和收费方式,便于财务部门敦促催收。(2)应收款的增加和确定必须要素取价款的凭据,如:合同、收据、发票、借款条,禁止凭空挂账和销账。(3)根据合同预付款时,需提供合同、协议书等有关资料和付款申请,经办人签名、部门负责人签字、总经理批准后财务方可付款。(4)应付企业的账款和代收的应付的款项支付时应由经办人提出付款申请,总经理签字,财务方可支付。(5)财务部门应建立往来单位客户档案信息,应收款和应付分别设置明细账核算,定期对账。
第九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物业财务部
第11篇 某物业公司财务部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财务部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核算制度
1.1.根据各类财产的《入库单》登记分类明细金额数量帐。
1.2.根据各类财产的《出库单》登记在库财产减少帐与在用财产增加帐。
1.3.根据中心内部财产转移单,及时登记调整各部门财产明细帐的有关数量、金额。
1.4.按公司规定办理各类财产的报废核销手续,并做帐务调整。
1.5.相关记录
c_7.5-02-f01-02《出库单》
c_8.2-03-f03-02《入库单》
2.财务支出/报销制度
2.1.出纳员严格审核报销单据,检查各项成本费用支出手续是否健全、原始单据的真实性、报销金额正确性,财务经理依据年度预算支出项目认真审核各项支出是否在预算范围内,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有效地降低成本费用。
2.2.各部门报销人员填写支出/报销凭单,并将所有原始单据粘贴在背面,交部门负责人审核。
2.3.部门负责人审核此支出的真实性,签字后转到财务部。
2.4.出纳接收各部门人员递交的支出/报销凭单,并进行初次审核
1).《支出/报销凭单》只用于发票、《出/入库单》、签报、《采购(应急)申请单》、《合同付款单》等报销手续齐备时。
2).行政性开支(费用、采购)应由行政人事部经理在支出/报销凭单上签字认可。
3).应急采购应在《支出/报销凭单》后附有《应急采购申请单》,合同付款应在《支出/报销凭单》后附有《合同付款单》,并对照合同付款一览表,预算外支出应附有获批准的签报。
4).检查《支出/报销凭单》内各栏项目是否逐一填写;
5).报销人、部门经理是否签字确认;
6).支票付款应在凭单背面注明与所附发票上公章印章相符的公司全称、银行帐号及开户行代码,并由填单人签字确认;
7).检查附件中发票是否写有抬头、财务印章是否清晰可辨、大小写金额是否正确、背面是否有经办人签字确认;
8).《出/入库单》中列明的项目及金额是否与发票上一致、各责任人是否已签字确认。
当检查各项报销手续齐备、无误后,出纳员在审核人处盖人名章确认后交财务经理核批,财务经理应以年度预算支出项目为依据,认真审核各项支出是否在预算范围内,以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有效地降低成本费用。
2.6.经财务经理核批后送交总经理签字。
2.7.总经理签字后即可通知报销人前来领款,领款人在《支出/报销凭单》内领款人处签字确认,出纳员按报销金额付款,如有预借款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付款或收回退款,并将保存的借款单退还给报销人。
2.8.付款后,出纳员在《支出/报销凭单》上盖人名章及银行付讫或现金付讫章,以示此项目已付款,并将报销过的支出/报销凭单交会计记帐。
2.9.相关表格
yz-zg/bcw-f01-01《支出/报销凭单》
2.6.记录表格
yz-zg/bcw-f01-01《支出/报销单》
yz-zg/bcw-f02-01《会计凭证》
yz-zg/bcw-f03-01《会计报告》
yz-zg/bcw-f04-01《合同付款单一览表》
yz-zg/bcw-f06-01《缴款通知书》
各物管中心《退租表》
各物管中心《入住通知单》
各物管中心《业主/租户装修申请表》
c_7.4-01-f06-02《应急采购单》
c_7.5-02-f01-02《出库单》
c_8.2-03-f03-02《入库单》
第12篇 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守则
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会计守则
一、有关会计核算的规定
核算规定:
会计核算工作必须做到如实、正确、及时、系统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决策依据。
实行权责发生制原则,采用借贷记帐法。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发生外币业务时,采用按实际发生之日国家外汇单价作为折合汇率,月末调整差价,作为汇兑损益。
公司内部经济活动截止日为每月30日,年末截止日为12月31日,对外报告一律按日历天数。
实行付款前审核制度,杜绝不合理的凭证和不合理的开支。
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和《银行结算制度》。
按时对现金进行核对清点,按月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保证货币资金帐帐相符。
执行记帐规定,做到先复核,后记明细帐、总分类帐,做到帐帐、帐表相符。
及时清理并结清往来款项,按时交纳应缴的税金。
正确、及时、完整地编制报表和报送报表。
按照档案制度管理会计资料档案,达到报表完整、帐册齐全,凭证编号装匣,出纳人员不得保管会计档案。
会计人员调动应办理交接手续,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财务经理监交;财务经理交接则由总经理监交,交接清册应存档。
资金结算规定:
公司月度资金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各项目以此作为资金使用及资金回笼的依据。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追加计划。
预付款项,由经办人填写“付款申请表”,详细填写收款人(全称)、金额、付款事由(预算总额、已付金额等)、收款人开户行、收款人帐号、申请人,按用款审批权限获批准后,财务部依照用款计划支付款项。
领用转帐支票必须填写转帐领用单,领用单上应列明领用人、用途、金额,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统一签发,支票上必须写明收款单位、日期、金额(或限额),不得签发空白支票。
经办人员对转帐支票必须妥善保管,支付后一周内办理销帐手续,如逾期应说明情况,转帐支票应按申领的用途使用,严禁挪作他用。若有遗失,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应负赔偿责任。
公司对外所签订的销售、工程及其他合同,应将正本及时送交财务部编入合同目录以备查考,财务应当拒付无合同的用款。
财产损失报审规定:
凡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责任事故造成的物资、现金、设备及发生坏帐,均为财产损失。
属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非常损失,每笔损失金额在0.5万元以下的,由总经理审批核销,每笔损失超过0.5万元的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核销。
属于责任事故发生的损失,责任人应负赔偿责任。
二、办公用品及费用支出管理办法
办公用品及办公费用:
办公用品指文具用品、办公家具、印刷制品及其他与办公有关的低值易耗品。
办公费用、电报电话、报刊书刊等支出。
管理职能:
行政部负责对办公用品的采购、验收、管理、发放。以节约为原则,严格控制,杜绝浪费。
购置规定范围内的专控物品,必须严格审批手续,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置。
管理方法及要求:
各项目所需与办公有关的低值易耗品,由行政统一购置(实行三家询价对比)或内部调剂 ,任何项目或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否则财务部不予报销。
办公用品、办公费的支出报销凭证,经由经办人,验收人、审批人三者在原始发票和报销审批单上签字,财务部予以报销。
对于领用的办公用品遇有发生遗失、损坏,应查明原因,经行政部核准,报总经理批准后方能报销。如有丢失和人为故意损坏,应照价赔偿。
员工调离本公司,必须交回由个人保管、使用、借用的办公用品。
员工或各项目不需用的办公用具、低值易耗品等,行政有权收回。
三、低值易耗品、物料用品管理办法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公司的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的物品。
低值易耗品由行政部负责统一管理、购置、领用应及时建立台帐;财务部依据有关发票及时记入低值易耗品明细帐,定期进行实物清查,保持帐、卡、物相一致,如有缺少,必须查明原因。
低值易耗品的购置须行政部编计划,由财务经理审核签字后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购买。
转让调给其他单位的低值易耗品,应按质论价,收取价款,由行政经理和财务经理审核,报总经理审批。
低值易耗品摊销采用一次摊销法。
低值易耗品如发生损坏、报废要分析原因,属使用人过失,人为损坏的,应追究责任人,并要赔偿;属自然损坏,报总经理批准后方能销帐。
物料用品的管理:
公司所用的汽车配件、汽油、清洁用品等由行政部编制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合理购置,防止积压。
维修部门根据维修需要填写购物申请,报项目主任/站长审核、分管经理审批。
采购材料后,应对材料的有关技术数据、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等进行核对,并按照发票填写“材料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并建立数量收付台帐,随后将发票及材料入库单交财务部入帐。
公司提供给外单位的材料,必须有材料交接单,注明材料的名称、数量、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双方经手人签名,交接单一式三份,工程部、财务部、外单位各执一份。
财务部应每月核对材料、设备的采购、库存及供应情况,做到公司与外单位帐帐相符,公司内部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四、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超过二年、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房屋、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设备、电子通讯设备等。
管理机构:
行政部负责全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建立固定资产实物台帐(或卡片)。
财务部建立固定资产总帐与明细帐,并每季与行政部实物台帐进行核对,保证帐、卡,物一致。
行政部正确及时地办理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手续,财务部正确及时进行核算并按月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设备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随意拆毁或处理。
行政部负责会同财务部及其他部门抽出专人每季组织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并填制盘点表。
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责:
负责制定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并督促检查各项目贯彻执行。
对公司固定资产的取得、修理、改良、清理、盘盈、盘亏都有应及时办理会计核算手续,并按直线法按月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的管理:
> 凡购置固定资产,应填写固定资产申请采购单,详细填明申请人、申请项目、固定资产种类、预计费用、申请理由,并按管理权限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负责采购、检查、验收,并及时对新增固定资产办理建卡入帐;财务部根据有关购置发票及时办理登记入帐,计提折旧。
对于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废、变卖应由行政部核实,查明原因,提出书面报告,报总经理批准,由财务部予以帐务处理。
固定资产失去使用价值,需要报废或残值变卖时,由行政部鉴定或确认,报废金额在1千元以下的,由总经理审批;1千元以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由财务部办理帐务处理。
固定资产的核算:
按财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应按类别建立明细帐和总帐。
财务部每月按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按直线法。
当月新增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当月减少固定资产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按照有关规定财务部及时办理下列费用手续:
机动车辆的车船使用税。
房屋、设备、机器、机动车辆的保险。
办理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的固定资产损失保险赔偿手续。
固定资产添置审批及购置程序:
各项目在每年四季度提出次年度固定资产添置申请计划,经公司总经理审定,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固定资产购置由公司行政部统一安排,购置后由固定资产专营。
五、交际应酬费管理办法
交际应酬费是公司在对外经营业务、正常往来中所需要而发生的费用,该支出应贯彻合理、节约的原则。
一般客户来公司工作需就餐的,原则上安排在公司的餐厅就餐,需外出招待应填写招待费申请单报总经理批准。
会议、节日活动用于交际应酬的物品,由行政部编计划填写“请客送礼审批单”经财务经理审核后按审批权限报总经理或公司总经理审批批准后统一安排置办、采购和保管,并做好物品的领用手续。各项目不得擅自购置交际应酬物品和请客招待,特殊情况应事先报总经理批准后方能实施(属总经理个人经手的礼品物品购置由公司总经理签批)。
交际应酬物品、应酬费用的支出凭证,应由经办人、审批人在原始发票和报销审批单上签字后,财务部予以报销。
六、帐户及印鉴管理
帐户管理
设定一个“指定帐户”即基本帐户,公司所有开支从“指定帐户”中列支。
设立一个“任意帐户”即非基本帐户,以便业主缴纳物业费,帐户不能列支且一有存款及时划入“指定帐户”。
帐户的开、撤户须书面报公司财务部批准。
每周五须编制周报表上报公司财务部,以便总部及时了解公司资金流量、结存情况。
财务印鉴管理
指定帐户、任意帐户:
印鉴:公司总经理 + 总经理 + 财务章
职责:印鉴保管实行分管制,私章自行保管,财务经理负责保管财务章及审核费用开支的原始依据,按照付款审批权限,经有权签署人签批,三枚图章方可合盖,出票付款。
七、费用报销的管理办法及审批权限
费用报销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护公司的利益,根据国家关于经营企业的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必须依法对本单位的经济业务实行会计监督,履行会计的职责。
财务部门为更好地做好会计监督,应设置财务收支稽核岗位,实施会计监督。稽核人员对财务现金的报销业务,采用事先审核办法,即先审核签章,再报销结算。对采购的物资结算,先审查价格签章,再予以报帐结算。出纳人员在办理报销时,有权对有关业务进行复审,发现不符合财务制度的,有权拒付。
财务部门实行管钱不管帐,管帐不管钱的内部控制制度,现金、出纳不得承担稽核、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财务部门有权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至符合财务制度要求止。
对于各种费用性报销,实行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制度。财务经理审核各费用的合理、合法、真实性及是否超预算,报总经理审批。每张报销凭证,至少应经办人员、稽核人员和总经理等三人签批。
会计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向总经理报告,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对于违法的收支业务,财务部门、会计人员不予办理。如果会计人员对违法的收支不予制止和纠正,又不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应当承担责任;如果会计人员已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报告,单位领导人应在接到书面报告之日起五天内作出书面决定,并对决定承担责任。
资金使用实行计划管理,各项目必须按年、按季、按月提出资金使用计划,计财部根据实际预算需要编制计划报董事长、总经理审批,严格控制执行。
借款规定:
因公出差、学习、购买办公用品等所需借款均由总经理审批签字。
借款人需在借款凭证上填清“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借款人”,再由总经理审核签字;由会计审核后交出纳付款。非公务活动、非本公司职工原则上不予借款。
借款必须及时报帐,一般在一周内办理还款结帐手续。财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无正当理由拖欠超过一个月以上者,财务人员有权从其本人工资中扣还。
各类物品采购必须有书面申请,项目经理审批,按规定验货入库后由经手人签字,财务部审核,须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固定资产的购置、预算外的开支及大额费用的开支由经办人经三家询价后出具报告阐明原因并报刘总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其费用的最终核算列支由经办人填单审报、财务审核、分管经理及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报销。
费用审批权限
预算范围内的日常行政、经营等小额其他费用的签批规定:
每次支付金额签批人
200元以下 项目经理+财务分管经理
200元以上&nb
sp;财务分管经理+总经理
未列入预算范围内的日常行政、经营等小额其他费用的签批规定:
每次支付金额签批人
500元以下 财务分管经理+总经理
500元以上 公司总经理或授权由总经理签署
总经理个人经手的费用由公司总经理签批。
八、经济合同的管理办法及审批权限
合同的订立
凡公司与外部发生经济往来的所有业务(除即时结清者外),都应订立书面形式的经济合同,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经济合同法》规定。
曾接受经济合同法规培训并经总经理授权者,方能代表公司签署合同。
合同订立签字后由行政部统一盖合同章。
合同的签署权限
合同的审批权限
董事会批准预算内的合同(或变更)签批:
合同总价 签批人
1万元以下财务分管经理+总经理
1万元以上公司总经理或授权由总经理签署
未列入预算范围内的合同(或变更)签批:公司总经理或授权由总经理签署。
贷款合同:
国家法定利率贷款,由总经理签署。
超过国家法定利率的贷款由董事会授权后,由总经理签署。
公司原则上不为其他单位提供经济担保,确需提供经济担保,需报总经理批准。
合同的管理
公司的经济合同由财务部扎口管理、统一归档。
公司各项目签署的各类合同原始件(包括附件、资料等)应及时交财务部,项目留存复印件。
财务部对各类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及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建立台帐,及时登记各类经济合同的订立、履约、变更、解除等动态情况。
财务部会同协助有关项目处理合同纠纷。
对合同签订及履行中因营私舞弊或失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按公司《员 工章程》中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合同履行的监督:
财务部对经济合同的履行进行具体监督:
审核公司经济合同手续是否完备、价格是否合理,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及承办人进行补充或更正。
随时掌握经济合同的履约情况,建立“经济合同履约情况”台帐。
严格按照合同的条款支付款项和回笼应收款项,逐笔进行登记。
九、预算/控制执行程序
资金流量计划和分析
目的:为了更有效地掌握公司的资金流向及运作情况,以利于公司对资金的调度和有效利用。
程序:
根据每月的现金银行周报表及月报表,参照每月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填制“资金流量表”(月报表),并与“资金流量计划表”做差异性分析,每月3日前报公司财务部。
根据现实的资金流动情况,参照本年度预算和下年度的预测数据,编制“资金流量计划表(月报表)”,此表格为每月编制一次,编制期为从下一个月开始后的12个月(计)1个年度,每月3日前报公司财务部。
年度预算
预算乃公司目标管理的手段。此外,预算亦是各附属公司与总部之间的承诺,每年的预算管理过程分为:a、概算;b、预算;c、季度预测;d、每月分析。有关的预算/预测工作时间表如下:
概算每年八月中至九月
全年预算每年十月至十一月
季度预测每年四月、七月、十月
每月分析每月月底
第13篇 物业公司财务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财务制度之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管理
第一条 无形资产是公司的重要资源,是指企业长期使用但是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着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第二条 自行创造或外部购入的无形资产归公司所有,经董事长审批后,可向外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公司商标权归属公司。
第三条 无形资产计价: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记帐;接受投资取得的无形资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约定的价格记帐;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的律师费等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
第四条 无形资产的摊销
1、无形资产从开始使用之日起,按照预计使用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未摊销余额在会计报表中列示。
2、若预计使用期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的,无形资产摊销年限按以下方法确定:
1、法律、合同或者申请书分别规定了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以法定有效年限与合同或申请书中规定的受益年限中较短者作为上限。
2、法律中规定了有效年限,合同或者申请书中未规定受益年限的,以法定有效年限为准。
3、法律中未规定有效年限,合同或申请书中规定受益年限的,以合同或申请书规定的受益年限作为上限。
4、法律、合同或者申请书均未规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以10年作为上限。
5、摊销年限一经确定,不得任意变更。
第五条无形资产可使公司在竞争中处于特殊的有利地位,可得到额外经济利益,应对无形资产进行维护和提高。
1、专利权或商标权到期前,应办理相应法定手续得以延期使用;
2、非专利技术应有相应的保密措施,严防非专利技术泄密给公司造成损失;
3、专利权、着作权或商标权受到侵犯,应及时加以制止;制止无效,应进行法律诉讼,以维护无形资产不受侵犯。
第六条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的各项费用,包括固定资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
第七条 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性计入损益。
第14篇 物业公司财务报表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财务制度之报表管理
第一条 报表管理是指对外的财务及有关经济指标报表的管理,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主要经济指标汇总表、决算报告等。
第二条 编制报表必须以国家财务、统计等制度法规为依据,做到数字真实、计算正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已报出报表中发现有误,应及时予以更正。
第三条 会计报表的月结期为月末,年报为12月31日。
第四条 报表编制日期如下:
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次月的4日内。
下月的综合工作汇编、预算报告在当月的25日以前。
上月的计划执行情况、决算报告在本月5日以前。
其他需要上报的报表按照送达部门要求及时报送。
第五条 在报送报表的同时,应编写财务分析,说明在经营期间、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利润与分配、税金交纳、存货变动,对本期或下期财务发生重大影响等事项。
第六条 财务报表须经财务经理、总经理签章和公司盖章后有效。
第七条 财务报表反映着公司综合经济实力和企业的经营状况,对外报表一律由财务管理部提供、报送,任何部门不得随意向外提供,需要财务报表的,需有公司总经理同意对外提供的批件,财务管理部方可提供。凡收到报表的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随意堆放、应注意保密。因保密不善而泄密对公司带来损失的,按损失大小给予处罚。
第15篇 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____物业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行为,有利于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依据《企业财务通则》、《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管理的中心环节,财务管理应充分利用价值形式参与公司管理,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降低耗费,提高劳动生产率,实现投入与产出、速度与效益的最优化,使公司股东获得理想的收益。
第三条 公司应在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公司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合同、章 程等文件的复制件,申办税务登记。
公司发生迁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变更登记等主要事项,应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变更文件的复制件,申办相应的变更登记。
第四条 公司设置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财务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 资金筹集
第五条 公司应根据开发经营情况,预测资金需要量,编制资金预算,进行资金成本的分析,以便于选择最佳筹资渠道,确定合理的资金结构。
第六条 公司筹资种类、筹资期限和筹资金额由公司财务部门提出方案,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报董事会批准实施。
偿还期限在一年以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的借款是公司的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预提费用、各种应付及预收款项;偿还期限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债务是公司的长期负债,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
第七条 公司流动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
公司长期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筹建期间的,计入开办费;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清算期间的,计入清算损益。其中,与购建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有关的,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以前,计入购建资产的价值。
第八条 公司应当按期偿还各种负债,如发生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计入营业外收入。
第三章 货币资金及往来户结算
第九条 公司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是指公司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和在途货币资金、信用卡存款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
第十条 公司重大经济事项须书立经济合同。经济合同由公司董事长签署或董事长授权总经理签署。
第十一条 公司货币资金实行计划管理。由公司财务部门编制年度资金收支平衡计划和现金流量表,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将资金计划指标下达各责任部门。
第十二条 公司货币资金支付实行财务副总经理一支笔审批制度。公司财务副总经理应利用资金时间价值和时间差,加强资金调度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三条 公司财务部门应及时登记每笔往来款项,准确反映其形成、回收及增减变化情况。
第十四条 公司财务部门于每季度终了对往来户进行全面清理,对应收帐款按其帐龄长短逐笔进行分析,并向对方寄送对帐单进行核对。对帐龄较长的应收帐款,应明确催收措施及有关人员责任,防止坏帐的发生。
第十五条 公司于年度终了,按照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1%计提坏帐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
公司发生的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金,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增加坏帐准备金。
第四章 存货
第十六条 存货是公司在开发经营过程是为销售或者耗用而储备的物资,包括各种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机械配件 在建工程在产品半成品结构件商品等。
第十七条 公司存货的购入和领用,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和发出存货按加权平均法确定存货的实际成本。
第十八条 公司的低值易耗品在领用后,一次摊入工程成本和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是指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和各种用具物品,如一般工具、专用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等。
第十九条 公司对存货于年度终了前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对于盘亏、毁损以及报废的存货,由公司财务和有关责任部门、人员进行逐笔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分别情况进行帐务处理。
盘盈的存货,冲减管理费用。
第五章固定资产
第二十条 公司固定资产购建项目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实施。
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列入固定资产。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按照下列方法计价:
购入的,按照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调试费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
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投资者投入,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融资租入的,按照租赁协议或合同确定的价款加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公司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二十二条 公司为建造固定资产或者对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而发生的尚未交付使用以前的专项工程支出,按照实际成本计价。
完工并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应按照工程全部支出数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从交付使用次月起计提折旧;办理竣工决算后,按其实际价值调整原估价入帐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已提折旧。
第二十三条公司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计算公式为:
1-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100%
折旧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净残值率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3%确定
第二十四条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按月计提。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从停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提足折旧的逾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计入相关费用。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或清理报废的变价收入扣除清理费用后的净收益与其帐面净值的差额
,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第二十七条 公司对固定资产每年盘点一次。
盘亏、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由公司财务和实物部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按其原值扣除累计折旧、变价收入,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赔偿以及残值后的净损失,分别情况进行帐务处理。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原价减去估计累计折旧的净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
第六章 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二十八条 公司的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专有技术、商誉等。
第二十九条 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第三十条 无形资产从开始受益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
第三十一条 公司转让无形资产取得的净收入,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第三十二条 其他资产,是指除上述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如长期待摊费用。
第三十三条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包括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等。
第三十四条 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单独核算,在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第三十五条 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第七章对外投资
第三十六条 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或者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包括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第三十七条 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和规模由董事会决定。公司有关部门应作好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
第三十八条 公司进行长期投资,对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股份在20%以下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对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股份在20%(含20%)以上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三十九条 公司对外投资计价由财务部门按规定办理。
第四十条 公司对外投资取得的利息、利润和股利,扣除分担的亏损,计入投资收益
第四十一条 公司收回的对外投资与长期投资帐户的帐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或者投资损失。
第八章成本和费用
第四十二条 公司开发产品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公共配套设施费以及开发间接费用。
第四十三条 公司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第四十四条 公司在开发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应当本着必需、合理、节约的原则,从严掌握,由公司董事会核定当年限额,经公司财务副总经理批准,在管理费中据实列支。
财务副总经理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由总经理审批。
第四十五条 职工福利费按照公司职工工资总额14%提取。
职工福利费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医疗保险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开支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
第四十六条 公司的下列支出,不得列入成本费用:
一、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
二、对外投资的支出;
三、被没收的财物、各项罚款、赞助、捐赠支出;
四、对股东发放的股利;
五、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
第九章 营业收入
第四十七条 营业收入是指公司在开发经营活动中,由于房地产开发和销售产品等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土地转让收入、商品房销售收入、配套设施销售收入、代建工程结算收入、出租房租金收入以及其他业务收入。
第四十八条 营业收入实行计划管理。公司营销部门应按年、季、月编制收入计划,做好收入的预测和实施工作。
第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可确认为公司营业收入的实现:
一、公司开发土地、商品房在移交后,将结算帐单提交买方并得到认可时;
二、代建房屋及代建其他工程,在工程竣工验收办妥交接手续,价款结算帐单经委托单位签证后;
三、出租房屋按合同、协议约定的承租方付租日期应付租金时;
四、以预收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的开发产品,本期收到价款时。
第十章利润和利润分配
第五十条 公司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
第五十一条 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年度开发经营计划和销售计划,编制年度利润计划,确定年度利润目标。
第五十二条 公司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五年内延续弥补,五年内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等弥补。
第五十三条 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一、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二、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
三、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金50%时可不再提取;
四、提取5%的公益金;
五、经股东会决定,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金;
六、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向股东分配。
第五十四条 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或用于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后,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一般不得低于注册资金的25%。
第五十五条 公益金主要用于公司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第十一章 企业清算
第五十六条 公司按照章 程规定解散或者破产以及其他原因宣布终止时,应当成立清算机构。清算机构在清算期间负责制定清算方案,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公司债权、债务,向股东收取已认缴而未缴纳的出资,清结纳税事宜以及处置公司剩余财产。
第五十七条 清算期间发生的清算机构的成员的工资、差旅费、办公费、公告费、诉讼费以及清算过程中所必须的其他支出,计入清算费用,由公司现有财产优先支付。
第五十八条 公司财产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一、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等;
二、应缴未缴国家的税金;
三、尚未偿付的债务。
在同一顺序内不足清偿的,按照比例清偿。
第五十九条 清算终了,公司的清
算净收益,先用于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然后按余额依法缴纳所得税。缴纳所得税后的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六十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机构应当提出清算报告并造具清算期内收支报表,经注册会计师审查后,报股东会或有权主管机关确认。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六十一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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