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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行管理制度(11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放行管理制度

放行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关键环节,旨在确保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满足客户要求,以及遵守法律法规。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质量标准与检验流程:明确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标准,并设定相应的检验流程,确保只有符合标准的产品才能被放行。

2. 权限与责任分配:规定谁有权决定产品是否可以放行,以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3. 记录与报告:建立完善的记录系统,记录每个产品的检验结果和放行情况,定期生成报告供管理层参考。

4. 异常处理机制:设定处理不合格产品的程序,包括返工、报废或采取其他纠正措施。

5. 持续改进:通过数据分析和反馈,不断优化放行制度,提高产品质量。

包括哪些方面

放行管理制度涵盖了质量控制、人员管理、文档管理、风险管理等多个领域:

1. 质量控制:确保产品从设计到生产、检验的全过程符合质量标准。

2. 人员管理:明确各级员工在放行过程中的角色,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3. 文档管理:制定和维护相关文件,如质量手册、操作规程、检验记录等。

4. 风险管理:识别可能影响放行决策的风险因素,制定预防和应对策略。

重要性

放行管理制度对企业运营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 保证产品质量: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维护企业声誉和客户信任。

2. 遵守法规:确保产品符合行业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避免法律风险。

3. 提升效率:明确的放行流程能减少不必要的延误,提高生产效率。

4. 降低成本:通过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降低返工和报废的成本。

方案

1. 制定详尽的放行标准:结合行业特点和客户需求,制定具体、可操作的质量标准。

2. 建立审核团队:设立专门的放行审核部门,负责产品检验和放行决策。

3. 培训与考核:定期对员工进行质量意识和放行制度的培训,考核其执行能力。

4. 实施动态管理:根据业务变化和反馈,定期审查和更新放行制度。

5. 强化监督与审计: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检查放行流程的执行情况,确保制度的有效性。

通过上述方案,企业可以构建一套科学、严谨的放行管理制度,从而提升产品质量,保障企业稳定发展。

放行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cca2102:2008《成本管理体系要求》标准官方解释:成本放行控制

cca2102:2008《成本管理体系要求》标准官方解释:成本放行控制

7.4成本放行控制

标准条文

为控制成本发生的合理性,组织应建立、实施和保持必要的成本放行过程,并对这些过程实施有效的控制,组织应确保:

a)成本放行的职责和权限得到规定和履行;

b)确定和实施为确保成本放行过程得到有效控制所需的准则、方式和方法以及评审和批准的程序;

c)紧急放行或例外放行得到有效识别和控制;

d)接收供方成本的放行得到有效识别和控制;

e)成本放行的时机和条件得到识别和确定。

作为成本放行证据的记录应予以保持(见4.3.4)。

注1:“例外放行”包括破例放行和破格放行。

注2:“成本放行”也包括接收供方成本的放行。

目的和意图

成本放行是资源消耗的许可过程,是控制成本发生合理性的重要手段,是控制成本发生过程的关键要素。本要素条款规定了对成本放行的控制要求。

理解要点

●成本放行(cca2101:2008标准第2.9.2条)是指对资源进入一个过程的下一阶段的许可。“许可”应是由组织授权的人员做出的书面许可。

●成本放行的目的就是为了控制成本发生的合理性。这种合理性表现在成本应不应该发生应该发生多少应该由谁来发生应该何时发生应该在何地发生

●为控制成本发生的合理性,组织应建立、实施和保持必要的成本放行过程,并对这些过程实施有效的控制,组织应确保:

a)成本放行的职责和权限得到规定和履行;

成本放行由得到组织授权的人员进行,这些人员应具备认识和理解所消耗资源必要性的能力。

b)确定和实施为确保成本放行过程得到有效控制所需的准则、方式和方法以及评审和批准的程序;

组织应制定《成本放行的规定》对成本放行的准则、方式和方法以及评审和批准的程序进行规定,并按规定实施放行,以确保成本放行过程在受控状态下进行。

c)紧急放行或例外放行得到有效识别和控制;

――紧急放行(cca2101:2008标准第2.9.3条)是指紧急情况下的成本放行。如紧急情况下的借款、原材料出库等。

――例外放行(cca2101:2008标准第2.9.4条)是指非正常情况下的成本放行。例外放行包括破例放行和破格放行。破例放行标准第2.9.5条)是指打破惯例的成本放行(如员工提前借领工资、原材料未经检验就接收或使用等)。破格放行(cca2101:2008标准第2.9.6条)是指超出规定范围的成本放行(如超出动量标准、资源预算或标准成本的成本放行等)。

d)接收供方成本的放行得到有效识别和控制;

成本放行包括接收供方成本的放行。供方成本是组织成本的一部分,成本具有传递性,所以组织应对接收供方的成本进行识别和控制。

e)成本放行的时机和条件得到识别和确定。

●作为成本放行证据的记录应予以保持(见4.3.4)。

●成本放行分类

成本放行正常放行

紧急放行

例外放行破格放行

破例放行

与其他要素条款间的相互关系

成本放行控制是以下要素条款实施的重要保证:

――4.7.2运行要求;

――6.3.3成本计划;

――7.2流程和作业控制;

――7.3资源预算控制;

――7.5成本风险控制;

――7.6供方成本控制。

第2篇 兴泰小区大门岗车辆放行管理规定

花城小区大门岗车辆放行管理规定

1.目的

为明确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规范,服务中心对内、对外进出车辆管理,统一管理规定。

2.范围

zz花城服务中心

3.方法和过程控制

3.1、当遇有__镇镇政府的领导进入小区参观,须开启地桩。

3.2、当遇有地产公司领导接待特别领导及参观团队,须开启地桩。

3.3、当小区发生突发事件,如煤气抢修、电话抢修、110、120、119急救警用车辆,须开启地桩。

3.4、公司公务车辆及职员的私家车辆没有特殊情况,须绕道而行。

3.5、属小区业主的单车、摩托车可通过岗位进入小区停车场,但私家小车须绕道进入小区。

3.6、对商铺装修进出材料车辆须将车辆停靠在停车位上装卸材料,杜绝直接将车辆开至商铺门口进行装卸材料。

3.7、商铺开始营运,对进入车辆须按车位停放。

3.8、非上述情况事宜,须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开启地桩。

第3篇 某商业广场停车场车辆进出放行管理制度

商业广场停车场车辆进出放行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规范停车场管理,保障车辆在进出项目停车场内的安全性。在停车场智能系统发生故障时,确保停车场资金及车辆进出的有效控制和安全管理。

2.0适用范围

停车场

3.0职责

3.1经理对停车场监督管理。

3.2主管负责对停车场实施监督管理、停车管理员的培训工作。

3.3停车场班长负责停车场的日常管理。

3.4车场管理员负责停车场的车辆安全管理、及车辆停放规范管理。

4.0管理要求

4.1 停车场日常管理:

4.1.1停车场出入口应设立明显的停车须知。

4.1.2停车场对出入车辆应发放月租或临停票(卡),道闸系统故障时应发放临时进出票(卡)临时进出票(卡)。

4.1.3停车场收费标准和管理制度应张贴在进出口的明显位置,收费标准按乐山市物价局备案标准公示。

4.2收费系统的停车场管理措施:

4.2.1收费系统的停车场,如遇停电、系统发生故障等其它原因造成收费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时,停车场收费员因立即采取措施,对进出车辆进行手工登记操作,并发放临时停车票(卡),对月租车收费员要确认核实是车主后,方可放行;对临停车收费员必须要求驾驶员出具临时停车票(卡),如无法提供临时停车票(卡)的车主,收费员必须核实驾驶员行驶证及驾驶证,在登记签字后方可放行。

4.2.2在车辆入场时收费系统正常,出场时收费系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时,车主须出示入场时停车票(卡)核实后按标准收费,收费金额与系统正常后产生的应收款金额的差额须列表上报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可由系统管理员消除或在免费记录本上登记。

4.2.3统一制作停车场系统故障时的进出场临时票(卡),并存放于停车场管理员处,在发生故障时立即由守车员对入场车辆发放,出场时由收费员收取,核实后登记并放行。(制作的临时停车票(卡)要有编号、停车须知,并明确双方的责任)

4.2.4在停车场收费系统正常时,原则上不允许有手动抬杆行为,如有手动抬杆行为发生,值班守车员因在登记本上详细记录,并有项目经理签字认可,项目应制作手动抬杆记录本,以备核实及检查。

4.2.5月租车收费台帐统计,各项目停车场管理负责人每月应建立月租收费台帐,应登记汽车排量、车型、车牌号、月租车收费金额、车主姓名、汽车固定开出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以方便核对。

4.3车管员岗位安全措施:

停车场出入口有对车辆进出车牌的识别监控,但车场出口收费处的监控,要调整至全方位的监控角度,全面监控收费处,在外来车辆因拒交、不交停车费及其它原因与车管员发生矛盾、、纠纷、时或其它突发事件发生时,可以为后续处理工作提供有力的监控证据。

4.4停车场巡查

4.4.1停车场守车员必须不定期对停车场进行巡查,确保停车场进出通道畅通,车辆行驶有序,无交通堵塞现象,并填写检查记录。

4.4.2停车场班长必须每天不定时对停车场进行巡查,抽查停车场停车状况、收费状况,并填写检查记录.

4.4.3票据监管员每周不定期的抽查停车场应收费情况,月租车停放情况以及日收费记录的真实性,优惠及免费停车记录的真实.

第4篇 小区物品放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12)

小区物品放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十二)

1.0目的

为加强物品出入的管理力度,维护业主利益,保障小区正常的工作秩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__秩序维护部物品放行的管理。

3.0职责

3.1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办理业主物品放行手续。

3.2各出口岗位核对放行条上所列物品予以放行,并回收放行条。

3.3巡逻队每周将各出口岗位放行条回收移交客户服务中心存档。

4.0程序要点:

4.1物品放行条的办理

4.2.1业主办理放行条必须持业主身份证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

4.2.2公司内部物品出入必须经各部门经理批准,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放行手续。

4.2.3施工单位物品出入,必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和业主一起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物品放行手续。

4.3工作原则

4.3.1禁止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4.3.2执勤时必须文明执勤,热情服务。

4.5 物品出入管理

4.5.1业主物品出入的管理

4.5.2来访者及施工人员禁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带进小区。

4.5.3 如业主需搬运物品出小区时,首先要带身份证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物品放行条,客户服务中心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核查是否欠费(若有欠费须缴清欠费方可放行)审核后开物品放行条。

4.5.4如租户需搬运物品出小区时,在没有业主的陪同或无法取得业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业主本人亲笔签署的物品放行证明时,原则不予放行。在特殊的情况下由客户服务中心物业助理根据业主资料记录的联系电话,联系业主取得业主的授权,核查是否欠费(若有欠费须缴清欠费方可放行)开放行条。并记录租户的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业主姓名、联系电话、联系时间、租户签名确认。

4.5.6 各出口岗位认真核对物品放行条上所写内容,进行一一核对,核对清楚后,秩序维护员将物品放行条回收。

4.5.7如搬出物品与物品放行条内容不相符,秩序维护员有权将不相符物品扣留,并汇报当值班长,带到值班室处理。

4.5.8如业主强行搬走时,立即汇报当值中班长、巡逻队前往处理。

4.5.9 如业主已办理放行条手续,但放行条物品未在当天搬出(放行条24小时之内有效),请业主到客户服务中心重新办理放行手续。

4.6公司内部物品放行管理

4.6.1公司内部物品放行,必须经所在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物品放行手续。

4.6.2客户服务中心根据物品放行的数量、使用单位、使用人做好记录后,方可办理放行手续。

4.6.3如不能提供此证明或没有办理放行手续,各出口岗位严格控制公司内部人员将物品搬出小区。

4.7施工单位物品出入的管理

4.7.1装修材料及工具的进场管理

a.对进入小区内的装修材料及工具,岗位要及时督促清运上楼,不允许堆放在公共区域。

b.如所运装修材料是红砖、沙子、沙石、水泥必须用袋装好后清运上楼,岗位督促搬运人将卫生清理干净。

c.装修材料及工具每次乘坐电梯的重量不得超过800公斤,如造成电梯损坏,装修单位负责赔偿,如故意损坏,按原价10倍赔偿。

4.7.2装修材料及工具的放行管理

a.装修单位负责人、业主持《装修许可证》、身份证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物品放行手续。

b.如装修单位负责人持《装修许可证》、身份证,业主不在现场,客户服务中心物业助理应及时联系业主,征得业主同意后,方可办理放行手续。

c.如业主本人持身份证,客户服务中心根据业主资料核实后,方可办理放行手续。

d.各出口岗位严格把关,严格核查《物品放行条》上所列物品与实际是否相符,如不相符,岗位立即通知巡逻队、当值班长前往处理。

5.0 记录表格

5.1《物品放行条》

5.2《装修单位物品放行条》

5.3《物品进出登记表》

第5篇 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一、客户类(含客户单位员工和与客户有业务来往的访客):

1.在大厦内办公客户单位的任何人员(含访客),携带便携物品(单手可拿走或可双手分开拿的物品,包括手提袋、夹包、提包、滑轮皮箱等)外出时,一般无须放行条;但若发现任何可疑情况,值班员必须要求其出示放行条(凭其自己单位盖章并签名的放行条即可)并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2. 在大厦内办公客户单位的人员,携带“非便携”物品(单手携带困难或无法单手携带的物品,包括装载物品大纸箱、电脑、主机、其它大件电器、家私和大宗货物等)必须要求其出示放行条(凭其自己单位盖章并签名的放行条即可)并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3.客户公司老板、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携带任何物品外出(除搬迁外),无须放行条(其公司最高领导特别交代的除外)。

4. 客户单位任何人员(含其公司老板)任何时候搬迁(迁出),必须凭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方可放行(仅凭其自己单位开具的放行条无效)。

5.对于客户单位已经离职员工,如其单位特别交代的则按其单位的要求执行;如无特别交代的按一般物品放行程序进行。

二、装修、施工人员类:

1. 装修、施工人员退场或搬出物品时(含纸皮、装修建筑材料等),必须凭业户或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放行。

2. 装修、施工人员搬运垃圾、余泥外出时,无须放行条;但内部不得夹带其他有价值的物品,否则不予放行;除生活和办公垃圾外,其它任何垃圾(如装修垃圾或建筑垃圾等)不得丢入本大厦垃圾车内,不得堆放在大厦范围内任何地方(应自行负责清走),经管理处批准的临时地点堆放余泥时不得过夜,当晚必须由其单位负责清走。

三、送货、搬运人员类:

1. 送货、搬运人员在送货进入大厦后,如因退货又重新搬出时,须联系其接货单位负责人进行证实(可通知领班进行),退货中不得夹带其他物品,否则不予放行。

2.此类人员从大厦内搬物品外出时,须凭业户开出的放行条放行。

3.帮业户搬迁(搬出)时,必须凭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方可放行。

四、清洁人员类:

1. 本公司的清洁人员拿物品外出,须凭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放行(垃圾除外)。

2. 其他业户雇佣的清洁人员拿物品外出,须凭业户开出的放行条放行(垃圾除外)。

五、司机、车主类:

1. 在本大厦内上班的司机或车主装载物品外出须凭业户开出的放行条放行(迁出须凭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方有效)。

2. 外来司机或车主装载物品外出时,须凭业户或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放行。

六、本公司人员类:

1.董事长、各股东、法人代表、物业管理公司及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任何时候携带任何物品外出均无须放行条(懂事会发出决议指令的除外)。

2. 本物业管理公司或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员工携带贵重物品(如电脑、复印机等)外出时,须持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或征得所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同意即可放行(可通过联系进行证实)。

3. 本物业管理公司或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员工携带日常物品或一般物品外出时,无须放行条。

4.已离职的本司员工携带任何物品外出必须严格检查,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放行。

七、综合:

1.值班员检查物品时,应先通过观察和询问以证实物品携带人的身份后,再进行上述操作。如无法证实其身份则按一般程序进行:凡属该开放行条的均应开放行条。

2. 如因非正常办公时间内或其它原因未能及时开具放行条的,值班员必须与业户单位的日常负责人取得联系(值班员可通知领班进行),证实无误后方可放行(须登记)。

3. 除迁出外,其他任何物品由其单位自己开具放行条(须负责人签名或盖章)即可放行。

4. 除本房地产公司和本物业管理公司外,其它任何单位任何时候迁出时必须凭大厦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方可有效。

5.值班员检查物品放行条或出闸纸时应注意:

(1)实物的性质、种类等必须和放行条上所列一致;

(2)实物的数量不得超过放行条上所列的数量;

(3)不得夹带;

(4)放行条上签名或盖章须和客户提供的签名样板一致,经检查无误后值班员将放行条收回并签名,交管理处存档。

第6篇 z教工小区物品进出放行管理规定

教工小区物品进出放行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本小区住户的利益,确保小区住户的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小区内住户有大件物品搬出小区时,应预先到物业管理中心办理物品出门手续,填写《物品放行单》,并请业主签名确认。

2、住户凭物业中心开出的《物品放行单》,经门卫保安员核对业主身份及物品名称、数量与《物品放行单》所列相同后予以放行。

3、如果实际物品与《物品放行单》所列不同,门卫保安员不予放行,住户到物业管理中心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开具《物品放行单》。

4、《物品放行单》必须为住户本人方可办理。

第7篇 某购物中心物品放行管理规程

营运管理类标准指引

制定部门:营运部

购物中心物品放行管理规程

1.目的

为规范管理各项目租户及施工人员携带物品进出,保障本项目租户、施工单位的物资财产安全,为客户提供优质安全的办公条件。

2.范围

适用于租户及施工单位的物品外出管理。

3.职责

3.1营运部

搜集及确定各租户放行条签章样本,并将最新版租户放行条签章样本交安全部。如遇到项目施工人员携带物品外出,则由我司相关工程负责人签字,并由当值经理确认后,方可通知安全部予以放行。

3.2安全部

安全部各出口岗位核对放行条上签章与营运部所交付的租户放行条签章是否一致,并核实放行物品是否与放行条一致,若不符则不予放行。

4.程序

4.1客户类(含客户单位员工和与客户有业务来往的访客)

4.1.1客户单位的任何人员(含访客),携带便携物品(单手可拿走或可双手分开拿的物品,包括手提袋、夹包、提包、滑轮皮箱等)外出时,一般无须放行条;但若发现任何可疑情况,值班安全员必须要求其出示放行条(凭其自己单位盖章并签名的放行条即可)并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4.1.2客户单位的人员,携带“非便携”物品(单手携带困难或无法单手携带的物品,包括装载物品大纸箱、电脑、主机、其它大件电器、家私和大宗货物等)必须要求其出示放行条(凭其自己单位盖章并签名的放行条即可)并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4.1.3客户单位任何人员(含其公司老板)任何时候搬迁(迁出),必须凭出租方书面证明方可放行(仅凭其自己单位开具的放行条无效)。

4.1.4对于客户单位已经离职员工,如其单位特别交代的则按其单位的要求执行;如无特别交代的按一般物品放行程序进行。

4.2装修、施工人员类(施工指定负责人持放行条到营运部进行授权核对)

4.2.1装修、施工人员退场或搬出物品时(含纸皮、装修建筑材料、工具等),必须凭营运部开出的放行条放行。

4.2.2装修、施工人员搬运垃圾、余泥外出时,无须放行条,但内部不得夹带其他有价值的物品,否则不予放行。除生活和办公垃圾外,其它任何垃圾(如装修垃圾或建筑垃圾等)不得丢入本大厦垃圾桶内,经营运部批准的临时地点堆放余泥时不得过夜,当晚必须由其单位负责清走。

4.3送货、搬运人员类

4.3.1送货、搬运人员在送货进入大厦后,如因退货又重新搬出时,须联系其接货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证实(可通知前台进行),退货中不得夹带其他物品,否则不予放行。

4.3.2此类人员搬物品外出时,须凭业户开出的放行条放行。

4.3.3帮业户搬迁(搬出)时,必须凭出租方书面证明及营运部开出的放行条方可放行。

4.4清洁人员类(持放行条到营运部进行授权核对)

4.4.1本公司的清洁人员拿物品外出,须凭营运部开出的放行条放行(垃圾除外)。

4.4.2其他业户雇佣的清洁人员拿物品外出,须凭业户开出的放行条放行(垃圾除外)。

4.5司机、车主类

4.5.1在本项目内上班的司机或车主装载物品外出须凭业户开出的放行条放行(迁出须凭营运部开出的放行条方有效)。

4.5.2外来司机或车主装载物品外出时,须凭业户或营运部开出的放行条放行。

4.6本公司人员类

4.6.1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任何时候携带任何物品外出均无须放行条(公司发出决议指令的除外)。

4.6.2公司员工携带贵重物品(如电脑、复印机等)外出时,须持营运部开出的放行条方可放行(可通过联系进行核实)。

4.6.3公司员工携带日常物品或一般物品外出时,无须放行条。

4.6.4已离职的本司员工携带任何物品外出必须严格检查,确认无异常后方可放行。

5.注意事项

5.1营运部核对放行条时,应先通过观察和询问以证实物品携带人的身份后,再进行上述操作。如无法证实其身份则按一般程序进行,凡属该开放行条的均应开放行条。

5.2如因非正常办公时间内或其它原因未能及时开具放行条的,值班人员必须与业户单位的日常负责人取得联系(值班人员可通知主管进行),证实无误后方可放行(须登记)。

5.3除迁出外,其他任何物品由其单位自己开具放行条(须负责人签名或盖章),并经过前台核对无误后即可放行。

5.4值班安全员检查物品放行条时应注意

5.4.1实物的性质、种类等必须和放行条上所列一致。

5.4.2实物的数量不得超过放行条上所列的数量。

5.4.3不得夹带。

5.4.4经检查无误后将放行条收回并签名,交营运部存档。

5.5除危险和违禁物品外,其它任何物品进入本项目均无须办任何手续(施工单位人员携带的工具除外)。

6.支持性文件

7.相关记录

第8篇 某大厦大件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大厦大件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1.客户个人带出便携物品(个人便携物品指2个人单手携带、非手推车装载的物品)一般无需持公司证明或物业中心的放行条。

2.客户的公司产品需经常性运出大厦,须持有大厦出门条(必须是物业中心核准后的客户公司指定的物品放行模式)。

3.客户室内大件物品的放行:

4.办公时间客户室内物品的放行,大件物品是指客户室内的办公家具(如大班台、大班椅、办公台、办公椅、助理椅、保险柜、沙发、茶几、文件柜、餐台、衣柜等)和办公电器(如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客户搬出大件物品,需持加盖公章的单位申请单到物业管理中心客务部申请办理出门手续后到保安部办理大厦统一印制的《大厦出门条》,经当值保安人员确认后方可放行。

5.非办公时间客户室内物品的放行:

(1)欠缴费用的客户室内的一切大件物品在非办公时间不得运出大厦。

(2)没有欠费的客户,在非办公时间必须持有管理中心的大厦出门条并及时通知该公司的联系人经确认后方可运出室内大件办公物品;客户可提前在办公时间向物业管理中心客务部申请办理出门手续。

6.客户退租大厦时室内物品的放行,如客户迁离需提前3个工作日办理退租手续,交清搬离大厦应收房租、杂费、其它费用等,到物业管理中心客务部提出书面申请,客务部审批后方可放行。

7.客户大件物品应从统一出入口运出大厦,当值管理员(保安员)负责校对客户物业运出与物品放行条的内容是否相符,相符则予以放行,如不相符客户须在物业管理中心补办手续,保安经理在大厦出门条放行一栏内签名,当值保安员确认收回大厦出门条交保安部统一存档。

第9篇 某小区放行条办理管理规定

小区放行条办理管理规定

1、根据物业小区管理的需要及有关规定,防止违法犯罪分子在小区内伺机作案,任何人士从小区搬运物品离开前,必须由物品归属者提前在办公时间内,自行到小区管理处办理物品放行的有关手续,领取管理处核发的《放行条》,并交当值保安人员核查无误后,方可将物品搬离小区。

2、小区内所有租户在办理放行手续前,必须由房屋业主事先向小区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物品放行手续。

3、任何人搬离小区前,必须提前在办公时间内,到管理处缴清所有费用(管理费、水电费等),方可办理物品放行手续。

4、凡未办理物品放行手续者,小区保安人员拒绝任何物品的放行。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

5、凡违反规定不听劝告或情节严重者,小区管理部门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10篇 小区物品放行管理规定(5)

小区物品放行管理规定(五)

一、业主物品放行

1、业主如需放行大件物品,需到物业服务中心前台办理《物品放行条》手续。

2、前台值班员核实业主有效证件(如:身份证、业主卡、护照等)后方可给予办理放行手续。

3、非业主本人办理放行物品放行手续时,需持有业主授权委托书方可给予办理。必要时值班员要电话进行核实,并详细记录好电话核实的号码、时间、业主的意见等。

二、租户物品放行

1、租户放行需电话通知业主(业主有授权委托书的除外)。

2、经业主同意放行后办理《物品放行》手续,在《物品放行条》上登记放行人的身份证的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

三、物品放行有效时间及书写要求

1、物品放行条时间早晨:8:00---晚9:00。晚上9:00以后不予办理放行手续。

如特殊情况下,上报领导同意。

2、物品放行条的有效放行时间不的超过5小时,超过5小时以外规定时间的需经物服中心主任同意。

3、值班员办理物品放行手续时,详细登记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等,

4、记录要求,涉及数字的记录必须严格按照大写字体规范格式填写。

5、《物品放行条》必须盖有物业服务中心的骑缝章,没盖骑缝章的一律属无效。

四、通知放行相关部门

1、物品放行条办理后,必要时通知安管部。

2、定期收回安管部《物品放行条》,并做好归档。

.5.0支持性文件与质量记录

5.1、《物品放行条》 pr/wy-08-01

第11篇 电子公司人员货物放行管理规定

电子公司人员、货物放行管理规定

1、目的

确保公司人员/货物进出的安全和有序。

2、人员放行

2.1 员工在上班加班时间内离开公司,必须填写《放行条》,经权责主管批准后方可离开公司;

2.2 批准权限:经理外出由总经理(总经理授权人)签批;职员外出由总监/部门经理签批;员工外出由组长/主管审核后,总监/部门经理签批;

2.3 员工外出之《放行条》交行政部前台,前台文员检查外出员工所带物品品种数量同《放行条》一致,才可以放行;

2.4 员工回公司后,须到行政部前台处,报备返回公司的时间,由前台文员在《放行条》上注明,如超过计划时间返回,员工必须说明延迟原因;

3、物品放行

3.1 本规定所指物品为公司财物和私人财物,公司财物包括: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工具、生产物料、生产工具、生产设备、半成品、成品、公司为员工配置的各类生活用品等;

3.2 所有物品外出须填写《长兴高新技术工业园车辆物品放行条》;

3.3 《__高新技术工业园车辆物品放行条》由须放行部门主管审核,行政部查核货物与放行条的统一性,查核无误,签名确认;

3.4 批准权限:私人财物、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公司为员工配置的各类生活用品由行政部经理签批;工具、生产物料、生产工具、生产设备、半成品、成品由生产总监签批;

4、其它规定

4.1 经权责主管签批的放行条,员工不得私自己更改、删除、添加相关内容;

4.2 员工不得模仿权责主管的签名或签章;

5、处罚

5.1 违反以上规定,视其情节轻重.处以10―200元罚款;

5.2 给公司造重大损失者,公司将追究相关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6、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7、本规定从20__年4月开始执行。

深圳z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行政部

《放行管理制度(11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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