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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运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储运管理制度

储运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涵盖了物资入库、存储、出库以及运输的全过程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物资接收与验收标准

2. 库存管理与盘点规定

3. 发货与配送流程

4. 设备维护与安全操作

5. 应急处理与风险防范

6. 储运绩效评估与改进

包括哪些方面

1. 物资接收与验收标准:详细规定了接收物资的程序,包括供应商资质审核、物资质量检验、数量核对等,确保入库物资符合企业需求。

2. 库存管理与盘点规定:明确库存的分类、编码、存放位置,设定合理的库存量,定期进行盘点,防止物资积压或短缺。

3. 发货与配送流程:定义了订单处理、拣选包装、出库审核、物流安排等环节的操作流程,保证发货的准确性与及时性。

4. 设备维护与安全操作:规定了储运设备的保养、维修及操作规程,保障设备正常运行,减少因设备故障导致的损失。

5. 应急处理与风险防范:设立应急预案,应对火灾、盗窃、自然灾害等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并提出预防措施,降低风险。

6. 储运绩效评估与改进:通过数据分析,定期评估储运效率和成本,找出问题并提出改进方案,持续提升储运管理水平。

重要性

储运管理制度对企业运营至关重要,它直接影响到供应链的流畅性、成本控制以及客户满意度:

1. 保障物资安全:严格的管理制度能确保物资在存储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减少损失。

2. 提高效率:标准化的流程可以优化操作,减少错误,提升物资周转速度。

3. 降低成本:有效的库存管理和物流规划能降低存储和运输成本,提高企业利润。

4. 提升服务质量:准时、准确的发货能增强客户信任,促进企业业务发展。

方案

1. 完善制度:结合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和完善储运管理制度,确保其适应企业发展需求。

2. 培训员工:定期对储运人员进行制度培训,提高他们对规定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3. 引入技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如条形码、rfid等,提升物资管理的自动化水平。

4. 合作与沟通:加强与供应商、物流公司等合作伙伴的沟通,确保整个储运链的协同运作。

5. 持续改进:建立反馈机制,收集一线员工和客户的建议,持续优化储运流程。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储运管理制度将更加健全,为企业运营提供坚实保障。

储运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油品储运管理系统流程操作要点

为进一步规范计量操作、计量数据处理、单据录入等操作,现做出如下规定:

l计量数据处理最重要也是最基础的步骤为:计量台帐录入。计量台帐录入要贯彻:及时,清晰,准确,完整的填写要求,计量台帐录入分为a:台帐维护;b:台帐审核;c:台帐取消审核;

1.台帐维护功能——计量操作类型有以下:

序号

计量类型

原因分析(备注类型)

数据处理原则

1

收油前:

卸__船(船名)前尺:

卸c5(油品名)车前尺:

v101转v102罐,102罐收油前尺:

pl102管线顶水前尺:

数据差额超耗,需复测查找原因。万方:2000kg;千方:500kg

2

收油后:

卸__船(船名)后尺:船检数量:m船检密度:p20;罐收数量:其中v101收入,v102收入。并注明:油罐计算密度的依据。

卸c5(油品名)车后尺:过磅数量:抽样密度:(取平均值);罐收数量:并注明:油罐计算密度的依据。

v101转v102罐,102罐收油后尺:v101转出数量:;v102 转入数量:;并注明:管线存油情况。

pl102管线顶水后尺:卸__船后,从码头顶水入101罐,收入水体积:50m3

3

发油前:

装__船(船名)前尺:

发车前尺:

v101转v102罐前尺:101罐发油前尺:

油罐脱水前尺:

4

发油后:

装__船(船名)后尺:船检数量:m船检密度:p20;罐发数量:其中v101发出,v102发出。并注明:管线存油情况。

发车后尺:过磅数量:kg/10单/9车。

v101转v102罐前尺:101罐发油前尺:v101转出数量:;v102 转入数量:;并注明:管线存油情况。

油罐脱水前尺:排水体积:50m3

5

非动转:

三天不动罐计量

复测计量

盘点计量

打循环5小时,后尺:

数据差额超耗,需复测查找原因。万方:2000kg;千方:500kg

2.台帐审核功能:班长负责审核数据是否正确,损耗是否合理,备注是否完整,如没问题,当班时间内审核。

3.台帐取消审核功能:部门负责人用于修改错误的数据。

4.台帐维护是完成验收单据、起运单据、转罐确认单据的原始依据,因此必须保证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及完整性。

l入库验收单据录入

在与客户确认罐收数量无误后,方可进行验收单据的录入。录入步骤如下:

1.入库管理模块→进仓计量管理→①计量证明书管理→②计量证明书审核→③客户来货通知书确认→④客户来货通知书查询并打印验收单

2.卸船验收单的操作顺序为①→②→③→④,卸车验收的操作顺序为③→④。

3.验收单的操作目的是针对卸船(以罐收数记账)和卸车(以过磅数记账)作业的数量确认并在帐表中记账,所以数据要准确,备注要清晰完整。

l油品起运单(船)

在与客户确认罐收数量与装船数量无误后,开制油品起运单的录入并填写水运清单。录入步骤如下:

1.出仓管理模块→出仓计量管理→出仓作业单查询(找到相对应的单号)→①出仓计量证明录入→②船单发货确认并打印起运单

2.油品起运单(船)是对装船数量(以罐出数记账)的确认并在帐表中记账,油品起运(车单)以过磅数量记账,在计量台帐中维护。

l内部输转单(油罐转罐确认单)

在维护好转出罐与转入罐计量台帐数据后,进行输转单据记账操作。录入步骤如下:

1.库存管理模块→转罐管理→①转罐维护→①转罐确认并打印内部输转单

2.罐转罐(要关联台帐)、调试发油台位、顶管线量都应进行内部输转确认

账务管理

(一)账户设置

1.油库商品保管总账。分品种规格设立,用于记载全库所有油品的收、发、存的数量情况(由账务统计员负责登统)。

2.油库商品保管分户账。按油品所有权(含代管)分品种规格设立,用于记载各客户寄存在油库的油品收、发、存的数量情况(由账务统计员负责登统)。

3.油罐动态分户账。分油罐设立,用于记载各油罐收、发、存的数量情况(由账务统计员负责登统)。

4.管线账。分品种按管线编号设立,用于记载各管线范围的存油数量,存油数量应作实际库存量处理(由账务统计员负责登统)。

(二)记账规则

1.记账必须按会计规定,根据合法的原始凭证(如油品入库验收单、输转单、油品出库单、油品调整单、提货单、油品损溢单和客户代保管收(发)货确认单等)进行登账;否则,不能登账,账页内不能记其他无关数字。

2.登账的基本规定是:正确、及时、完整、有效。正确:录入的数据有依据、有凭证、做到凭单计账,达到单账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表表相符、账实相符;及时:按规定的时间完成数据的录入、计算、计账、对账、结账,各种账表须日清月结,分旬、分月核对;完整:报表各项目填写完整,原始资料归档齐全;有效:按照《散装成品油计量操作实施细则》要求、使用合规定的计量器具采集有效原始数据,凭证有效。

3.账表填写必须用黑色墨水的签字笔或钢笔,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中文字体用仿宋体,逐个书写,不得连笔;数字大小占行距的三分之二;数字书写时宜倾斜45度。

4.账表摘要简单扼要,严禁涂、改、挖、擦、补,不得跳页隔行,空行划斜红线注销。数字错记,用红线更正法改正(在本格错记的数据组上划一道红线,在错记数据上面写上正确清晰的数字,并盖更正人章)。

5.每组数据末位数靠右边,每列数据的个位、十位、百位、千位应竖行对齐,若小数点位数不够则加0(如:1234.532,1324.500,1234.000)。

6.使用单位符合国家《计量法》规定,取数规范。高度以毫米位单位,取整数;体积以升为单位,取整数;重量以千克为单位(计量账务系统取三位小数);密度以kg/m3为单位,保留一位小数;温度以℃为单位,保留一位小数。

7.所有账表的时间填写应序时,年月日时完整、准确。

8.采用电脑制表时,报表式样要按统一格式,数据录入执行手工录入要求,有关人员进行手工签名认可。

(三)对账平衡关系

1.对账平衡关系

①油库商品保管总账(分品种)库存=油罐动态分户账(分品种)库存之和+管线账(分品种)库存之和=油库商品保管分户账(分品种)库存之和。

②账面库存-实际库存=损耗(或溢余)

2.对账时间

公司业务部对油库台账统计班各类账每日一次自行对账,每天将各单位的对账表及其当天单据送有关单位核对;月末盘点后,须与各单位对账并书面确认。发现账账不符时,须及时查清处理。

第2篇 储运管理制度(食品公司)

食品公司储运管理制度

加强储运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管理,更好地为公司经营业务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提货和入库

1.采购部拟交储运部储运的货物,应将订货的商品名称、数量、体积,在十五天内书面通知储运部,以供储运部准备货位和进行数量验收,无书面通知的货物,储运部按代储代运处理。

2.进库货物托运时,应要求供货方规范填写我公司名称,切勿简写,勿写个人姓名。发贷后应尽快寄出提货单。

3.营销人员应尽快将提货单转交储运部,储运部应在接单后三日内提出货。因储运部延误造成罚款的,由储运部承担,其它原因的罚款由人事行政部处理。

4.提出货人员要认真检查货物的包装、件数,遇运输造成的损坏,应立即在现场向承运单位交涉,开据有效证明,做好现场记录,于一日内通知承运单位财务部索赔。

提货人员应及时做好提货登记,并填制提出货登记表一式三份,由提货人、保管员、储运部业务负责人各执一份。

5.货物的质量验收由采购部门负责,采购人员应在接到储运部通知后,两日内到仓库进行质量验收和数量复核,储运部应积极配合,有关人员应参加,逾期不到的,视为对储运部验收数量的认可。验收以后填制验收单一式三份,由业务人员、保管员,储运部业务负责人各执一分。

未经质量检验部门同意,储运部不得进行开箱检验,特殊情况下(如外包装破损),储运部可开箱进行外观检验。并将检验情况通告业务部门。

6.采购部门验收后两日内应按实际数量开据入库单。

入库单共四联,业务人员自留第一联,其它转交储运部,保管员签字后,第二、三联分别留保管员、储运部会计记帐,第四联交财务部门会计。无入库单的货物,保管员不得出库,以免造成账物不符。

二、在库保管

7.商品入库后和出库前期间的数量、质量应由保管员负责。

8.接到采购部门的订货合同以后,保管员应及时准备货位,确保货物的接收存放。

9.货物到库后,保管员应立即与提货员进行交接,签制提货登记表,通知采购部门验收,办理入库单。入库单必须准确填写商品货号。

10.保管员凭入库单和出库单办理出入库手续,无正式有效单据不得擅自提前出入库任何货物。

11.凡库内货物,均应按保管条件分类妥善存放,库房应划分库位,按库位码放整齐,留出消防通道,保持清洁。对有特殊要求或贵重货物,应按采购部门提出的要求,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通知采购部门。配套的货物,应就近码放,合理编制货号。装卸或般运货物时,必须轻拿轻放,以防损坏

12.保管员设制货卡和库存帐,及时登记,随时保持与货物实数相符,货卡应放置在货物就近明显处。

13.经检验确定的残次品,用户调换的损坏品等,应单独分开存放,并注明情况,及时通知采购部门尽速处理。各类残次品、损坏品的确定,用户已购商品的调换等有关商品质量的问题,由采购部门决定。

14.储运部在每月前三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上报库存月报表;每年终做一次盘库,人员由财务、业务、储运部共同组成,在计财部指导下,做好盘库工作。

15.储运部的库存商品帐、入库单、出库单和装箱单,提货记录等应按月装订成册,年终总装。

16.仓库内不存放私人物品。

三、出库和发运

17.公司销售的商品,一律凭出库单的第四、五联出库。其中用户自提的,由用户携单到库提货;由储运部代发的,储运部到公司计财部取单后出库。

商品出库时,保管员和提货人要认真据单当面点清,双方签字后出库,货出楼门时,应由复核员检查后签字放行,出库单第四、五联分别由保管员和储运部财务各执一份记帐。

18.出库单应字迹清晰,商品编号、型号、数量缺一不可,并加盖财务章,保管员依据此单出库方为有效。对无效出单,储运部应退回业务部门,不得据此出库。因此延误的时间,由业务经办人负责。

19.保管员不得更改出库单。

20.用户要求验机、调换的,需经业务部门同意。

21.对非销售性出库,凭公司非销售出库单执行。储运部留存两联,由保管员和财务分别据此下帐,取消白条出库,以免造成长期帐物不符。货物还回时,可以开红票冲帐。

22.储运部代发的货物,由运务人员根据出库单填制托运单、装箱单、扉子等,要做到字迹清晰、准确、有据,装箱单置一号货箱内、装箱完毕,应做好装箱记录。

23.货物包装应做包钉牢固,填料充实,防止货物滑动撞击,避免运输途中的损失。

24.货物发出前,应与有关营销部门确认发货要求和投保金额。由储运部直发的货物,发货人应与运输部门办齐有关运输、保险手续,各种单据应齐备并妥善保存,以备查询和必要时办理索赔;通过托运站代发的货物,要与托运站签定委托运输协议并确认其是否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代办保险的资格,第次交运货物时应索取必要的单据,并检查其是否真实有效。一旦出险,托运站应按约定条件赔偿。

25.储运部代发的货物,应在取单后三日之内完成填表、包装、托运工作。用集装箱托运的货物,应尽早联系装箱上站,货物发运前,应再次核对托运单逐项内容,确认无误后方可发运。

26.货物发出后,运务人员应尽快取回承运单位的回执,及时做好发货记录,三日之内向公司财务报帐,并向用户寄出发货通知。

第3篇 消防安全燃料收储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燃料消防安全管理,保障财产免受危害,根据相关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收购站安全消防工作必须依靠群众,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三条 收购站站长是收购站安全责任人,对收购站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部责任,全站员工是义务消防员,严格执行值班检查和巡逻制度,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区划片、分级归口、层层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汛、防霉变等各项工作,确保安全。

第四条 收购站站长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把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做到及时研究、布置,做好总结。

第五条 收购站要定期开展消防训练和灭火演习,做到每个员工都会报警,都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不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业务素质,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第六条 收购站要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学习制度。每月一号、二号为安全活动日,分析解决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明确安全消防工作的注意事项。

第七条 新上岗员工(包括固定、临时及其他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消防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第八条 收购站站长应当经常对收购站进行安全消防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逐级落实安全消防岗位责任制。日常检查由跺场管理员负责。收购站员工实行轮休制度,保持足够人员在岗。节假日、夜间要轮流值班,查岗。

第九条收购站要经常进行火灾危险性评价和火灾事故预测,对存在的各种火灾危险性要制定预防措施。

第三章储存管理

第十条 收购站收购的燃料堆垛和收购站围墙之间的距离要保持在十米以上。

第十一条 严格把好燃料收购进站的安全关,在燃料入站前,应当由门岗人员对燃料进行严格检查,确认无火种隐患后,方可进入收购站。

第十二条 燃料堆垛应当分组堆放,跺与跺之间应留有不少于六米的消防通道,堆垛应当南北长,东西短。

第十三条 对易自燃的燃料要严格控制水分,堆垛时含水量不能超过百分之二十,并作好堆垛记录。

第十四条 燃料堆垛时需留有通风口或散热洞、散热沟,并要设有防止通风口、散热洞塌陷的措施。发现堆垛出现凹陷变形或异味时,应当立即拆跺检查,并清除霉烂变质的燃料。

第十五 条燃料堆垛后,要定时测温。当温度上升到摄氏四十至五十度时要采取预防措施,并作好测温记录,当温度达到摄氏六十至七十度时,必须拆跺散热,并做好灭火准备。

第十六条 对收购站院内的杂草、木屑、树皮、锯末等要及时清理,保持地面清洁。;

第十七条 每个堆垛要建立档案,写明堆垛日期、数量、跺号、水分、品种和经办人,并在跺头挂牌明示。

第四章火源管理

第十八条 收购站门口及适当地点设立醒目的防火安全标志牌和禁止吸烟的警示牌。门岗人员对进入收购站的人员和车辆要严格检查、登记并搜缴火种。3 h. e8 y6 l3 j6 o3 g

第十九条 收购站内严禁吸烟喝酒,严禁使用火炉,严禁焚烧物品。

第二十条 收购站内不准在跺场及粉碎车间附近进行明火及电气焊作业,确需作业时必须经收购站站长审查,并指派专人看管,备足灭火器材,做到人离火灭。有风天气(含四级)跺场及粉碎车间附近严禁明火及电气焊作业。

第二十一条 机动车辆进入收购站,易产生火花部位要加装防护装置,排气管必须佩戴性能良好的防火帽,并经常清理防火帽内积炭,确保性能安全可靠。

第二十二条 一切机动车辆不准在跺场附近停留或保养、维修,发生故障的要拖到安全地带修理。

第二十三条 收购站内进行吊装、运输及上跺作业时,现场必须由跺管员监护,一切机器设备必须清除其转动部位上的可燃物,经常性维修保养机器设备,保障其性能良好- l! i7 + z- u- }+ n: `

第二十四条 燃料在运输过程中,要严格控制火种(如路人扔的烟头、火柴等)带入收购点和厂区内,并严格注意运输过程的消防安全。

第五章消防及电器管理

第二十五条 消防器材要安放在标志明显,便于取用的地方,并且消防器材附近严禁堆放燃料及其他物品。

第二十六条 建立健全消防器材及设备档案,明确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

第二十七条 收购站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不得随意装设熔断器、闸刀开关及插座。使用电器设备时,必须严格安全操作规程,电线要免受撞击、碰砸和车轮碾压。

第二十八条 收购站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严禁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保险丝,电线和电器设备不准超过安全负荷。

第二十九条对 电气设备除经常检查外,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可能引起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或更换。

第三十条一 旦发生火灾,要立即组织扑救,同时打119报警,向公司汇报。

第三十一条 对发生的火灾事故,要迅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上报公司。做到原因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第4篇 p集团储运商务管理制度

某集团储运商务管理制度

现代企业物流是销售和财务业务的组合,承担了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的基层工作,主要负责处理商品进销存原始凭证和编制其汇总分析表等工作。

(由采购、物控、运输商务组合,分为管理、调配、助理、文职、提货、接货、送货、保管等岗位)

一、储运部各岗位分工。

1、物流经理:分管并协调部门内外整体工作,如运输监督、库存管理、环境建设、信息档案管理、流程优化及创新、人员管理、对外沟通。

2、调度配货:安排车辆及发货、送货人员,接听货物查询电话,协调部门内整体工作。

3、商务助理:收发传真、审核单据连续性、抄写单据、统-发送传真、订水、订餐、接听电活。

商务文员:协助客户自提、运费管理、档案管理、暂存货物管理、将单据输入电脑、机器机身号管理。

4、车站提货;提货、分货、清点及办理到货登记于续并通知采购商务,协助客户自提、市内送货、外地出货交接。

5、库房接货:接货、清点及办理到货登记手续并通知采购商务,协助客户自提、市内送货、外地出货交接。

6、发货送货;市内配送、周边地区货物发送、代收支票。

7、库存物控:库存及库房管理,如库存日报、积压及破损商品旬报、协助库房发货员登记出库商品机器号、及时与销售商务及采购商务进行库存商品信息反馈及沟通。

二、存货管理概述。

(一)存货含义和范围。

1、存货含义: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生产耗用或销售而储备各种资产或物资。

2、公司存货范围:商品、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委托加工材料、待索赔返修商品、材料备件材料等。

3、各经营公司存货:购入存货,主要是存在于各流通环节经营商品及原材料、维修备件等。

(二)存货管理目的。

1、满足集团公司发展需要,实现集团内规模化、统一化管理需求。

2、规范存货管理操作规程,达到有效地、统一地管理模式。

3、提高进、销、存速度,减少不必要资源浪费,避免违规操作,杜绝违法行为。

4、确保集团公司资产安全完整、保值、增值。

三、采购商务。

1、送货制:由供应商将商品送到本公司指定地点或仓库交货。

(1)采购商务接受由销售业务部门经理所下采购订单。

(2)采购商务审核销售业务部门采购订单,不合格采购订单返回销售业务部门,发出合格采购订单。

(3)采购商务将预到货信息或采购订单发给储运商务,由储运商务安排接货准备。

(4)采购商务负责将采购订单替换成通用格式发给供应商。

(5)采购商务着手办理商品进口手续,准备合同与批文,办理报关付税手续。

(6)采购商务与销售业务部门沟通后下达分货指令,分货指令以书面形式下达于储运商务。

(7)供应商发货,委托运输公司送货或自己派车运送,由供应商开具送货凭证,送本公司销售业务部门。

(8)供应商将商品送到本公司指定地点或仓库。

(9)储运商务与供应商或货运公司联系交接货物,采购商务必须到仓库检查商品规格、质量,按合同或协议商定进货数量,同时将货物信息传给销售业务部门。

(10)储运商务立即将到货登记单给销售商务,便于马上销售,最迟在三日内将入库单给销售商务,便于计算成本。

2、提货制:本公司到供应商仓库或指定地点提取商品。

(1)由销售业务部门通知采购、储运商务人员凭提货单等单证提货。

(2)采购商务或储运商务根据供应商所开出发票、提单,经销售业务部门核对选购品种规格后,填制一式四联 入库收货单 。一联作存根,其余各联连同发票、提单一并送财务部,向供应商办理货款结算。

(3)储运商务验收后截留一联作登记商品账依据,其余各联连同有关凭证转交财务部入账。

3、发货制:由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将商品委托运输部门发送到本公司所在地车站、码头交货。采用 托收承付 或 委托收款 办理货款结算。

(1)供应商根据合同协议发运商品,应将 发货单 (随货同行联)、 装箱单 等有关凭证,交运输部门随货同行,运送本公司。在商品发运,取得运输单位证明后,填制托收结算凭证,连同 发货单副本 及运费单据或代垫费用清单等一并送开户银行,办理托收手续。

(2)销售业务部门于商品运到后,将供应商发票单据给采购商务或储运商务到指定地点收货。

(3)储运商务验收商品后,填制一式四联 入库收货单 ,留一联,据以登记商品保管账,其余各联分别送销售业务部门、财务部等,财务部作为进货记账依据。

(4)本公司收到银行转来供应商 结算凭证 及所附有关单据,应由销售业务部门根据合同进行审核,财务部最后审查单据内容是否符合规定,数字是否正确,并根据付款期承付货款。

四、物控商务。

(一)库房保管工作意义。

公司库房是储存和保管各类商品和器材场所,是公司各类商品和器材供应中心,搞好库房商品保管工作,对于确保公司生产和业务经营进行,加速物资周转、压缩库存积压、降低商品损耗、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二)库房保管工作任务。

从公司生产和业务经营出发,及时、准确、保质保量的搞好各类商品的收发工作,为公司生产和业务经营服务。

1、严格把好入库验收关,确保入库商品数量准确、质量完好。

2、搞好在库商品保管工作,压缩库存积压、提供库存信息。

3、做好商品出库工作,准确、迅速、安全。

4、加强库房安全工作。

5、健全物资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业务管理水平。

(三)商品借用、归还、报废管理。

〈一〉商品领用出库管理。

1、耗材领用:耗材指一次性消耗不可再利用商品,如色带、墨粉、墨合、硒鼓等。

(1)规定。

〈1〉耗材领用需填写《商品出库单》。

〈2〉审批权限:领用人必须是集团公司正式人员,耗材领用必须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认可。

(2)领用出库管理。

〈1〉由领用人填写《商品出库单》经审批签字认可后持单到库房办理领用。

〈2〉《商品出库单》填写应注明部门、日期、商品编号、品名规格、单位、数量、用途、经办人,审批人。储运商务审核单据无误后照

单发货,并加盖 货已付讫 章和人名章。

〈3〉领用人领用在库商品必须办理完出库手续后方可使用,否则不允许以任何理由领取在库商品使用。

〈4〉领用人必须经过商务统计审核后并亲自到储运商务处办理手续和提取商品。

(3)《商品出库单》票据格式。

第一联、储运商务,第二联、财务会计,第三联、商务统计,第四联、领用人存查。

2、其他领用。

(1)赠送出库。

〈1〉审批权限:赠送出库商品必须经分公司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办理,应由财务人员登记备查账,详细、真实地记录每笔业务。

〈2〉单据使用说明:赠送商品出库采用《商品出库单》或零价销售小票方式。

(2)索赔出库。

〈1〉索赔包括两种情况:集团公司内部购入商品索赔。自行外购商品索赔。

〈2〉使用单据及说明:索赔出库填写《商品借用单》。借用原因:索赔。

〈3〉索赔手续。

a、返回同样商品,填写《索赔还货单》办理还货手续。

b、返回不同商品、但价格不变,按还货,调账处理。

c、返回不同商品、且价格变化,按换货,填写《商品还货单》,再冲原入库单,并重新办理入库手续。

d、对于超过三个月尚未索赔回来商品,财务部应核对上报分公司总经理,并督促经办人尽快索回。

(3)调拨出库:不同库别之间商品转移。

〈1〉调拨单由调出方加盖 调拨付讫 章,由调入方加盖 调拨收汔 章。

〈2〉调拨单格式。

3、低值易耗品支出。

(1)低值易耗品支出:在固定资产办公室填制办理单低值易耗支出。

(2)其它物料消耗:不需要填制低值易耗品办理单支出。

(3)生产用物料消耗:生产基地线体耗用及维持生产用物料消耗。

(4)低值易耗品购买、领取在预算内。

〈1〉一次购买、领取在1000元以下由各部门具备签字权负责人审批,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报销。

〈2〉一次购买、领取在1000元以上必须由总经理审批,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借款、报销。

〈3〉一次购买、领取在3000元以上必须由总经理室会同签字审批,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借款、报销。

(5)超出预算额度,事先需向集团公司报送增加预算报告,待批准后方可办理借款、报销手续。

(6)低值易耗品报废,必须经固定资产管理部门鉴定,写出处理意见,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做销账和作价处理。

〈二〉商品借用管理。

1、借用范围:商品借用只限于展示、样机、维修、索赔,禁止销售借用或其它种类借用。

2、借用原则: 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

(1)集团公司正式员工允许借用商品并亲自到储运商务处办理手续和提取商品,办理借用手续人员必须是分公司已经备案或办了手续正式员工,非分公司正式员工(临时工、试用人员)一律不办理借用业务。

(2)有销售倾向商品借用,储运商务一律不予办理借用,办理人必须首先经过商务统计审核,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所有借用必须有总经理审批签字。

(3)每次借用商品数量:展示样品不得超过一套(维修借用除外),耗材不允许办理借用。

(4)持借用单到库房提货人员必须是办理者本人或部门指定专人,否则库房不办理提货业务。

(5)已办理借用尚未归还员工,不得再次提出借用申请(维修人员除外),特殊情况必须写出书面材料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再次办理借用手续,若借用人调动人事关系,必须到商务部清理借用商品。

3、借用手续。

(1)经办人在办理借用时需填写《样品借用单》。

(2)借用单要注明借用部门、库别、借用日期、计划借用时间、商品编号、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借用原因、借用地点、经办人、总经理或授权人审批。

(3)《样品借用单》必须填写清楚、全面、准确、不允许涂改,按照单据规定项数填写商品种类。借用数量必须填写,编码与名称须与集团公司一致,借用原因和地点必须真实,借用时间须写时间段。

(4)储运商务审核单据无误后照单发货盖 货已付讫 章和人名章,同时注明所借商品货号,经办人保留存查联。

4、借用商品管理。

(1)商务统计岗每月月底定期打印借用报表,对借用商品进行核实。

(2)《样品借用单》借用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对于借用超过一个月不归还人员,需报总经理审批,按比例扣罚借用人工资直到归还为止。若借用商品在借用期间发生损坏或借用人调离公司,根据损坏情况由借用人及借用批准人按比例进行赔偿。

(3)凡作为样品直接借给用户单位,为避免出现漏洞,各销售业务部门必须与用户单位签订《样品借用合同》,在商务部备案,储运商务员对该合同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提货手续。

5、借用管理规定。

(1)对于超过租赁期限愈期未还商品,按月打印报表上报总经理和集团公司总部。

(2)特殊情况需写明原因,经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上报分公司管理部门备案。

(3)《租赁(借用)单》单据格式及使用说明。

第一联、储运商务存查,第二联、财务会计记账,第三联、借用人存查,第四联、统计商务员。

〈三〉商品归还管理。

1、归还原则:谁借谁还,哪借哪还。

2、归还方式。

(1)以单据顶物。

(2)用实物归还。

3、手续(注意:归还数量不能大于借用数量)。

(1)借用人必须在规定归还时间内归还,若以票顶物时,借用人直接到商务统计审查内容即可。

(2)销售归还在办理时必须持相对应销售小票(以票顶物)到库房办理归还手续。销售小票开据要与借用单填写内容相一致,《归还单》只能填写一张《借用单》商品。

(3)《样品归还单》填写必须注明部门、库别、日期、原借用单据no号、商品编号、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借用时间和借用人编号,注明商品状况及其附件是否齐全。

(4)实物归还必须经过维修部门检验认可封箱后,由总经理签字才到库房办理归还手续,先到商务统计处确认,查询商品租赁情况,符合要求后再到储运商务处办理手续,归还时必须持检验单一同办理。储运商务员审核单据时注意是否与借用单填写内容一致,所还商品货号是否与借用单登记一致,如符合条件则办理归还手续,并加盖 货已

收讫 章和人名章。

(5)还货部门应与借用部门相符,商品定义部门、还货库别即为商品所属部门。

(6)相关人员必须在单据上签字或盖章,填写人员编号。

〈四〉维修备件管理。

1、备件来源。

(1)根据销售比例搭配一定数量维修散件。

(2)根据维修业务自行采购维修配件。

2、管理原则。

(1)维修备件应设专库、专人负责管理。

(2)各分公司维修部指定专人根据需要,制订采购计划,办理各种备件入库。

(3)维修人员持规范手续办理备件销售、借用、以旧换新、索赔等事项。

(4)非维修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办理与备件有关一切事宜。

(5)不允许拆可售整机做维修配件。

3、备件入、出库管理。

(1)入库。

〈1〉依据需求,制订采购计划,经维修部经理及总经理或授权人批准外购,由商务人员办理入库手续。

〈2〉有各种途径。

a、外购备件:按发票价格办理入库手续,商品编号需采用维修部专用外购编号。

b、总部备件:采用零价或协议入库价格办理手续,商品编号需采用集团公司总部统一编号。

(2)出库。

〈1〉由维修人员填写出库单据,单据注明编号、规格型号、名称、数量、原因、审批人签字。储运商务审核单据无误后办理出库手续。

〈2〉领用出库:维修人员领用备件需填写《备件出库单》。

〈3〉销售出库:维修人员销售备件需填写《商品销售单》。

〈4〉借用出库:维修人员借用备件、及向总部换货需填写《维修借用单》,借用原因 维修 。

(3)维修归还各种情况。

〈1〉归还完好实物:填写《维修归还单》,同时附《检验报告单》将完好实物还回库房。

〈2〉归还完好实物,但非所借物品:填写《维修归还单》《调账单》同时附《检验报告单》对实物进行调账处理。

〈3〉归还坏损实物:填写《维修归还单》,同时填写 备件出库单 ,将坏件退回库房.

〈4〉不归还实物:填写《维修归还单》,同时填写《备件出库单》。

(4)票据格式、传递方式及使用说明。

〈1〉所有票据都要先经过库房,由储运商务向财务传递。

〈2〉票据传递要及时,当天单据当天传送,特殊情况次日上午十点之前也要传到财务。

〈3〉如果财务发现错误票据应及时返回库房,库房对错误票据立即修改、更正。

〈4〉票据传递时,交接双方要有书面手续并签字确认。

(四)商品在库管理。

商品在库保管工作,根据商品不同性质,合理存放,精心管理,妥善保管,达到库容整齐,账、物、卡一致基本要求。

1、商品(分库房、分区、分部门、分类)保管规划。

根据各销售业务部门商品储存任务、商品类别、性质特点、保管要求和消防安全要求、结合库房面积等条件、确定每一库房、每一区位存放商品大类、品种和数量,并绘制平面图,确定各商品具体位置 按图索引 。有利于提高库房面积利用率,调剂仓容,也有利于缩短搬运距离,加快商品入出库效率。

(1)按销售业务部门商品划分。

(2)按商品类别划分。

(3)按商品轻重大小划分。

(4)按商品周转快慢情况划分。

2、货位规划与商品码放。

(1)货位规划与定位:货位是商品存放地点。科学合理货位规划有利于提高利用率、有利于商品保管,有利于商品入出库方便。采用 四四定位法 即库房号、货位号、货架号、层号。任何储运商务都能找到商品所在位置,优点是能减少盲目性、减少差错、提高工作效率,同时、这也是库房管理规范化要求。

(2)商品码放基本要求:合理、牢固、定量、整齐、节省、安全。商品码放是否合理科学,直接关系到商品质量完好、库房面积利用程度、商品入出方便、以及是否便于商品动碰盘点和是否符合库房安全要求。商品码放多采用货架式存放和商品堆码两种方式,商品堆码多采用 五五码放法 相近商品堆码方式,其优点是便于计算、减少差错、有利于快进快出、提高工作效率。

3、日常在库商品管理:贯彻 以防为主、防治结合 原则,加强对商品经常性检查,根据情况采取有效措施。

(1)根据库房条件,商品货位要加堑木排,起到隔潮防水保护作用。

(2)根据商品 先进先出 原则,接近保修期、索赔期商品要先出,防止给公司造成不必要损失。

(3)商品堆码时,杜绝野蛮装卸和搬运,商品标志向上,要考虑商品承受力。

(4)依据消防安全规定,库房必须留出一定量度走道、通道、墙距、灯距。

(5)经常对商品进行 三勤 即勤倒垛、勤并垛、勤整理,减少半堆货垛,杜绝梯子型货垛。

(6)搞好库房内卫生,做好 三防 工作即防虫害鼠咬、防霉变、防商品老化。

(7)定期向有关部门反映商品积压情况和商品库存信息。

(8)码放货物需以部门为单位,同部门商品归放在一起,同种商品原则上不得分开码放。

(9)长期积压商品应妥善保管,并与其他商品区分码放。

4、立体库房:库房设收货区、备货区、叉车充电区、流通加工检配区(流通加工、检验检测)、办公区、存储区、_-docking(直入直出)区(货物分拨、收、发货),存储区分为横梁式高层位平面堆放货架区(统一摆放欧式标准托拍或钢制货架,采用堆垛机,存放大型和出入库频率高的货物)阁楼式轻小型货架区(摆放小件物品)和堆地式散件区(存放大件不规则物品)。

5、现代化收、发货。

立体仓库采用sap的r/3系统和仓库管理wms系统,实时数据交互,无缝联接;自动化流水线管理模式,能提供精确库位信息、货物实行先进先出,分为收货、拣选、扫描过帐、交接等作业块。全国各分公司的仓库联网,都可以在erp系统上下订单,系统在确认定单后能迅速备货,第一时间将货物发出。

(1)用堆垛机自动存取,输送机自动输送,电瓶叉车搬运。

(2)所有货物、货位等信息通过条码管理、实时传输,实现无纸化作业。

(3)所有工作按照rf(无线扫描设备)提示操作,无需人工判断,无需单据。

收货岗人员把所需收货采购订单号输入手中无线扫描手持设备,手持设备立即显示出该订单收货信息,包括物料号、物料描述、应收物料数量等。当操作

岗将货物放到托拍(托拍是存放货物载体)以后,收货岗人员扫描托拍号条码、物料号条码,输入每拍码放数量,然后电脑系统会自动建议该托拍应该放到的货位,最后库内操作岗人员就能按照无线手持设备显示的指定位置,进行货物入库上架操作,并对货位进行扫描确认。

(五)存货积压管理。

1、原则:对于库存中积压存货应建立削价准备金制度,用于对分公司及业务部门内部考核与评价。

2、有关削价准备金计提方式。

(1)未独立核算分公司财务部根据月未商务统计岗提供积压商品报表,确定积压存货金额和相应计提比例计算存货削价准备金,作为一项风险准备基金,抵减责任利润,以真实反映经营成果。

(2)已独立核算分公司按系统计算销价准备金作内部账务处理。

(3)凡在库超过三个月库存商品(包括借用),根据在库时间长短,存货削价准备金计提比率。

在库一个月至二个月(不含二个月),按库存金额10%提取存货削价准备金。

在库两个月至三个月(不含三个月),按库存金额25%提取存货削价准备金。

在库三个月至四个月(不含四个月),按库存金额45%提取存货削价准备金。

在库四个月至五个月(不含五个月),按库存金额70%提取存货削价准备金。

在库五个月以上(含五个月),按库存金额100%提取削价准备金。

3、有关积压商品处理。

(1)对于积压库存五个月以上,已经全部计提完削价准备金商品,均需经当地税务部门批准

〈1〉对于市场上有一定竞争条件,由于本地区管理不善造成积压商品,应以原价尽快售出。

〈2〉处理积压商品,需经分公司总经理签字后,报分公司管理部门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处理。

(2)对于积压处理商品应建立备查账,每月报送集团公司总部管理部门备案。

(六)单据和卡片管理。

商品垛卡是管理商品最直接手段,是商品入、出库流通信息真实记录,具备手工账功能,是库房管理水平提高标志,认真填写商品垛卡是库房管理重要环节。

1、储运商务必须按单据商品编号、名称及规定填写商品垛卡相应位置处,时间必须填写真实入、出库时间, 凭证单号 填写单据种类、单据号,摘要处填写商品供应商、销售客户。结存数=上期实存+本期入库-本期出库

2、结存数必须保证与实物数量相符。

3、填写垛卡要准确、清楚便于查询、注意节约、不要浪费。

4、商品垛卡应放在明显位置,并注意保存避免丢失。

5、每张垛卡填满后须按照商品编号收集归档。

(七)商品盘点管理制度。

由于库房存储商品品种规格繁多,进出频繁,极易造成数量变化。因此,经常性动碰盘点和检查是商品保管过程中不可缺少一项工作,也是向有关部门提供库存信息和防止商品差错事故发生的手段。

1、盘点过程及流程(具体操作办法)

(1)储运商务与商务统计共同对库存货物进行盘点与监控,确保存货数据真实性。

(2)日动碰:每日商品出库后,储运商务要配合商务统计把当日出入库动态较大、价值较高、库存较大主要商品进行 日动碰点 即账与实物核对,做到日清月结,结存数/整数(件、台、箱)对余数。并且打印 储运与统计对账差异表 无误后,打印每日库存日报。

(3)每日商务统计必须与储运商务对账,清点实物数与报表数是否一致,核对库存差异,查明差异原因,及时进行修改更正,如实填写盘点表,做到当日问题当日解决,确保储运账、统计账一致。如商务统计员没有盘点实物储运商务有权在盘点表上签字,并向部门经理如实核对差异。

(4)旬盘点:每旬储运商务和商务统计共同对所保管全部库存商品进行全面盘点,共同在盘点表上签字确认并打印旬报、月报,传递给商务统计,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5)月对账:每月由商务经理、商务统计、储运商务三方共同进行全面盘点月底盘点无误后,进行账账核对,储运商务与商务统计应在月报表上共同签字认可,上报总经理及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商务部管理员根各地报送数据定期对分公司统计数据进行核实;对库存实物进行盘点。

(6)通过监控,库存商品保证账、物、卡一致,确保存货数据真实性。

2、在核对账目或实物盘点时如发现错误情况,将对分公司商务统计、储运商务主管进行处罚。

(1)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损坏丢失现象。

(2)与向总部报送数据不符。

(3)未按规范操作流程操作。

(4)其他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现象。

3、盘盈、盘亏处理。

清查盘点中发现存货盘盈、盘亏或毁损,应认真查明原因,详细填列存货盘盈、盘亏或毁损清单,提供相应证据,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盈亏相抵,竟亏价值在1000元以内,分公司自行处理。

(2)竟亏价值在1000-10000元,报分公司管理部门批准,同时送财务部,商务部备案。

(3)竟亏价值在10000元以上,报分公司管理部门审批,同时送财务部、商务部备案处理。

(4)所有竟亏损失均需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八)正确使用程序、单据传递、报表和票据保存、报表及数据管理。

1、报表管理。

(1)报表种类:分为储运类报表和统计类报表。

〈1〉储运类报表:库存日报、库存旬报、库存月报、实存报表。

〈2〉统计类报表:入库商品明细表、积压商品月报表、库存商品月报表、统计与储运差异表、库存商品旬报表、已销未提明细报表、借用商品明细报表、入库情况汇总表。

〈3〉说明:报表每月结账后5日内传送至商务部。

(2)报表有关规定。

〈1〉储运商务每天出日报、每旬出旬报,月底出月报。

〈2〉商务统计每旬出旬报、月底出月报,并将数据及报表签字后传到总部。

〈3〉商务统计每月出积压商品明细表,上报总经理。

〈4〉商务统计每月出已销未提明细表,上报总经理。

〈5〉商务统计每月租赁商品明细表,上报总经理。

〈6〉商务统计每天打印统计与储运差异表,核对差异。

2、数据管理。

(1)原则:分公司储运、统计数据准确性,是直接影响物流管理关键环节。通过数据传输,可以使集团公司总部能够尽快了解全国各分公司物流状况,以便于实现大物流体系形成。

(2)数据传输内容规定:单据

库、月报库、人员库、部门库、编号库、出库用途库、入库用途库、成本库、库别库、部门代号库、商品类别库。

3、配合部门经理完成集团公司下达各项工作任务,配合集团公司各部门检查工作。

(九)仓库安全检查工作管理和卫生制度及人员素质的培养。

库房安全工作包括人身安全、商品安全和设备安全。搞好库房安全工作,保证人身安全、商品安全和设备安全对于全面完成库房工作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以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方针,加强库房防火防盗工作。库房安全工作有专人负责,建立安全制度,有落实有检查。每日班前班后对重点部位门、窗、锁、水、电器设备等进行检查,做好记录,对不安全隐患随时改进。

2、严禁携带各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库房,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库房内商品货垛要与照明灯具保持一定距离,储运商务工作完毕,要做到人走拉闸断电,并经常检查线路完好情况,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库房人员要牢记火警电话119、匪警电话110,会使用灭火器材。

3、库房保管员要严格遵守商情保密制度,严格非库房管理人员进入库房,确实因工作需要进入库房时,储运商务要陪进陪出。

4、库房装卸、运输和堆码作业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操作,做到文明装卸、文明运输,坚决杜绝野蛮操作,确保商品安全,要经常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确保机械设备使用安全。

五、运输商务工作。

1、客户上门自提。

(1)根据客户提出选定商品的品种、规格、数量、价钱,由销售商务数控开出一式五联销售单(包括仓库提货联、收款结算联、财务记账联、销售存根联、商务统计联等)。

(2)销售商务留下存根联,其余各联交客户,向商务部、财务部办理货款结算手续。

(3)商务部审查后留下收款结算联,财务部留下记账联,其余交回客户到指定仓库提货。

(4)客户到仓库后,将仓库提货联和商务统计联交储运商务。

(5)储运商务留下提货联登记商品保管账,留下商务统计联送商务统计。

(6)储运商务填制-式三联 商品发货单 ,留下存查联,另一联送销售商务,作为已发货凭证。

(7)仓库发货后,销售客户联交购货单位,作为客户已取货凭证。

2、市内送货上门。

(1)销售业务员到指定仓库送货。

(2)销售业务员到仓库后,将仓库提货联和商务统计联交储运商务。

(3)储运商务留下提货联登记商品保管账,留下商务统计联送商务统计。

(4)储运商务填制-式三联 商品发货单 ,调配车辆送货到客户仓库或其指定地点。

(5)储运商务待客户验收签单后,将销售客户联交客户,作为客户收货凭证,留下存查联,另一联送销售商务,作为已送货凭证。

3、发货市外、外地。

(1)先由销售业务部门和客户签订合同或协议,规定商品品种、规格、数量、单价,由销售商务数控开出销售单。

(2)销售业务员到指定仓库发货。

(3)销售业务员到仓库后,将仓库提货联和商务统计联交储运商务。

(4)储运商务留下提货联登记商品保管账,留下商务统计联送商务统计。

(5)预算运费、选择货运公司,填制-式三联 商品发货单 办理委托发货手续,将货交给运输公司发货外地。

(6)储运商务发货后,将销售客户联送客户,作为客户收货凭证,留下存查联,另一联交销售商务,作为送货凭证,并取回货运单转交财务部。

(7)资金商务收款岗根据销售单 收款结算联 、货运单,或财务部出纳员根据销售单 记账联 及有关凭证,填制委托收款结算凭证送银行办理托收货款手续。

(8)如在发运商品时,代客户垫付运杂费,可将垫付运杂费清单附托收凭证,一并委托银行向客户收款。

(9)当办妥委托收款手续并取得银行回单时,财务部即可凭银行退回单入账。

4、直接销售:集团公司向供应商购进商品,不通过集团公司仓库,而委托供应商直接拨给客户,或集团公司指派采购商务将所购进商品,在本地或外埠车站分拨给客户,可以减少中间环节,减少商品损耗和资金占用,加速商品流转,节约费用开支。

(1)集团公司派采购商务或储运商务到供应商所在地,自行办理商品直运手续。

(2)商品发运后,采购商务或储运商务填制 直运商品收发货单 寄给客户。

(3)供应商在商品运出后,即可向集团公司办理委托收款手续,结算货款。

(4)集团公司可当即选用一定结算方式(如委托收款、托收承付等),向客户收取货款。

5、直接转货。

(1)与供应商或货运公司交接货物。

(2)现场立即分货。

〈1〉销售商务数控开出销售单。

〈2〉销售业务员到指定仓库分货。

〈3〉销售业务员到仓库后,将仓库提货联和商务统计联交储运商务。

〈4〉储运商务留下提货联登记商品保管账,留下商务统计联送商务统计。

〈5〉储运商务填制-式三联 商品发货单 ,现场调配车辆分货。

〈6〉储运商务分货后,将销售客户联交客户,作为客户收货凭证,留下存查联,另一联送销售商务,作为分货凭证。

〈7〉资金商务收款岗根据销售单 收款结算联 、货运单,或财务部出纳员根据销售单 记账联 及有关凭证,填制委托收款结算凭证送银行办理托收货款手续。

(3)如分货时,代客户垫付运杂费,可将垫付运杂费清单附托收凭证,一并委托银行向客户收款。

(4)当办妥委托收款手续并取得银行回单时,财务部即可凭银行退回单入账。

6、关于传真单据操作方法。因为集团公司和仓库不在同地办公,所以商务部采用单据传真操作。

(1)传真单据必须是商务部销售商务或专人负责确认,签字。

(2)为保证传真单据清晰度,规定各传真单据为第二联。

(3)储运商务外勤发、送货岗或销售业务员或客户持合格传真单据亲自到保管岗处办理业务。

(4)储运商务认真审核单据正确性、合法性、有效性,并按单据排列顺序出库,单据有涂改、不清楚时,储运商务有权力拒绝办理。

(5)业务结束后,储运商务外勤发送货岗和保管岗同在单据上签字确认,储运商务员加盖收货、付货章。

(6)商务统计必须将当天全部传真单据原始正规单据和储运商务员应收联次移交储运商务员,双方确认签字。

(7)储运商务员将传真单据必须保存到15天后

,用碎纸机将传真单据进行销毁处理。

第5篇 管道储运公司库区安全管理规定

一 一般规定

进入库区的所有人员、车辆交通、作业安全、应急管理应执行《管道储运公司、分公司生产厂区封闭化管理规定》;

库区内设备与其他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应符合gb50183-2004《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或gb50737-2022《石油储备库设计规范》;

储罐应有编号,罐区管线宜有介质标识及流向标识;

原油库区应设有消防值班室,消防值班室内应设专用受警录音电话;

库区内油罐、输油泵等设备、设施的操作,应严格执行其单体设备、设施的操作规程;

防爆区不得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

库区在易于观察的位置、照明好的地方宜设置风向标;

库区内要保持清洁、无油污、无积水、无其他可燃物;

库区内管线、法兰、阀门等设备无渗漏,管架完好;

油库冬季运行应执行《输油站(库)冬季运行安全规程》;

库区防恐安全管理执行《管道储运公司、分公司防恐工作细则》;

事故应急预案应执行管道储运公司库区现场处理方案,并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22)》进行响应。

二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2.1 储罐及其附件管理

2.1.1 新建或改建油罐的建造和验收应符合gb50128-2022《立式圆筒型钢制焊接储罐施工规范》的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1.2 浮顶油罐中央排水管的放水阀应处于常开状态,中央集水坑应加盖金属网罩。

2.1.3 浮顶油罐日常运行过程中不宜将浮项支柱落到罐底。

2.1.4上罐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上罐时必须穿戴劳动保护服装,严禁穿钉子鞋和化纤衣服上罐;

上罐人员应消除人体静电后方可上罐;

不得使用非防爆的电器和用具;

雪天应清除盘梯和浮梯上的积雪后上罐;

油罐盘梯同时上(或下)不宜超过4人;

浮顶油罐的浮梯同时上下不应超过3人且不应同一步调行走,固定顶油罐顶上人数不应超过5人,且不应集中在一起,上下油罐时应手扶栏杆;

遇五级及以上大风或雷雨天气时不宜上罐作业,特殊情况上下罐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2.1.5 储罐及附件安全管理

2.1.5.1 检查要求:

油罐编号、铭牌完整清晰、罐体无腐蚀穿孔现象。

油罐人孔、清扫孔应严密无渗漏,进出罐阀、排污阀、排水阀完好灵活、无渗漏。

浮顶油罐浮顶中央集水坑内无油污、无杂物、浮碟(球)式单向阀应灵活好用,中央排水管排水畅通,无渗漏。

浮顶油罐浮顶紧急排水装置水封槽液位符合设计要求。

浮顶油罐浮顶立柱密封套无开裂,立柱开口销无缺失。浮顶油罐浮舱人孔盖齐全,编号清晰,启盖灵活,浮舱内无油污、积水,焊缝无渗漏。

浮顶油罐蒸汽除蜡装置和加热盘管无渗漏。

浮顶油罐二次密封承压板无损坏,泡沫挡板内无积水、无油污。盘梯、平台、量油孔和浮梯等处应无油污和杂物;平台和浮梯无明显变形;量油孔、取样孔防止产生火花的衬垫完好,取样口平时应处于密闭状态。

油罐浮梯、平台等处护栏,应完好无腐蚀断裂现象。

浮顶静电导出线及附件电气连接线无缠绕现象,两端连接牢固,无锈蚀。

感温光栅无异常、无破损或断裂现象。

量油管、导向管运行时表面有无明显划痕、严重的摩擦,无卡阻。

浮梯轨道上无杂物,浮梯滚轮滚动灵活、无卡阻。

液压安全阀、呼吸阀、阻火器每月检查一次,冬季每周检查一次;呼吸阀灵活好用,液压安全阀的油位符合要求,油质合格,阻火器防火网完好,并做好检查记录。

每月检查一次浮顶上和浮顶密封装置内是否有积油,并及时清理。

在油罐进出油过程中应定期检查浮顶运行是否正常,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进出油作业并及时处理。

2.1.5.2 检查周期

1 动态储罐:进油前、进油中、进油后各检查一次。

2 静态储罐:每7天检查一次。

3 浮舱检查:每月检查一次。

2.2 加热炉管理

2.2.1 加热炉运行时,出现下列情况应立即停炉,并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

工作压力、介质温度等参数超过规定值,采取措施仍得不到有效控制。

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变形、渗漏等。

安全附件失效。

燃烧装置损坏、衬里烧塌等。

发生火灾。

加热炉与管道发生严重振动。

其他异常情况。

2.2.2 日常管理

2.2.2.1 检查内容及要求:

1 炉体、孔门等密封严密、无泄漏,附件完好、灵活。

2 炉膛、炉管及衬里正常。辐射管无弯曲、脱皮等异常现象;

3 炉内耐火衬里无脱落、破损;炉体外表面温度符合规范要求。

3 燃油压力、温度等工艺参数无异常,燃烧器雾化良好,火焰明亮,烟囱不冒黑烟。

4 加热炉进出口压力、温度等工艺参数正常,出炉温度符合工艺要求,两管程温差不超过3℃;燃烧器电加热器温度控制在80℃以上。

5 加热炉及其附属设备、设施自控数据远传正常。

6 助燃风系统、燃烧器风机运行正常,风机无异常振动、响声。

7 燃油泵运行正常,无异常振动、响声;

8 罐位正常、罐体附件齐全完好。

9 烟道挡板及空压机系统正常,空压机无渗漏,供气压力满足要求。

2.2.2.2 巡检周期:

1 正常运行:2小时一次

2 监护期间:1小时一次。

3 停运期间:4小时一次。

4 封存期间:15天一次。

2.2.3 输油站库应实施加热炉的年度检查,年度检查每年应进行 1 次,年度检查至少包括加热炉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加热炉本体及运行状况检查和加热炉安全附件检查等。对年度检查中发现的加热炉安全隐患,使用单位应及时消除。

2.2.4 加热炉本体及安全附件的年度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加热炉的保温层及设备铭牌是否完好。

加热炉的外表面有无裂纹、变形、过热、泄漏、损伤等现象。

加热炉的受压元件有无渗漏。

安全附件是否齐全、灵敏、可靠。

自动点火和熄火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额定燃料用量或炉管、换热管压降是否异常。

紧固螺栓有无松动。

基础有无不均匀下沉、倾斜等现象。

炉膛内部和燃烧道耐火衬里有无裂缝、松动或脱落。

炉管有无凹陷变形等。

2.3 信息及通信设备管理

2.3.1 工业电视监控系统、库区视频监控安防设施(不含周边界监控设备)。

根据每日巡检情况及时检修并汇报工业电视系统工作情况,需登高作业时必须检查并佩戴齐全安全防护装置。

按《维护规程》要求定期对监控主机、线缆及探头等设备进行接地、密封圈等进行预检预修,杜绝一切安全隐患。

工业电视主机及监控终端是监控专用设备,严禁用作其他用途,除监控软件、防病毒软件之外,严禁安装其它各种软件,严禁访问互联网。

工业电视主机的参数设置未经过系统管理员同意,不能随意改动。

工业电视主机严禁以直接插拔电源方式开关机。

2.3.2 库区通信光缆及附属设施安全管理规定:

定期对通信光缆铺设路径进行巡查,严禁在光缆附近进行违规作业。

定期对具有金属材料光缆进行接地地阻检测,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库区光缆检修如遇金属加强材料光缆,要提前做好防火防爆处理。

2.3.3 库区通信电缆及附属设施安全管理规定:

库区专业工作人员要了解线路设备和沿线的环境变化按《维护规程》要求对架空线路的垂直、挂钩、外护层认真检查,对异常现象及时处理,剪除影响线路的树枝,移除妨碍线路安全的植被,清理线路上的杂物,排除隐患。

检查吊线与电力线、广播线交越处的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并起到保护作用。

如遇库区管道或人(手)孔有破损,井盖丢失、损坏等情况发生要做好警示标志,及时修复或更换。要定期清除孔内杂物,抽取孔内积水。

用户引入线部分要保证支撑件牢固、绑扎合格,无托、磨现象,无市电侵入危险。

2.3.4 库区用电话、调度电话安全管理规定:

禁止使用行政电话拨打非法信息台,使用有源话机应符合库区防火用电规定。

禁止调度员点击“免打扰”按钮。

禁止使用调度ip话机拨打行政电话。

2.4 仪表管理

库区仪表及scada系统必须按期维护,确保完好,发生故障及时抢修。

库区内电动阀门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远控功能测试。

储罐发生高低液位报警时,应到现场检查确认,采取措施,严禁随意消除报警。

油库的自控联锁保护及泄压系统应定期检查,确保完好。

2.5 计量管理

2.5.1 油罐检尺、测温、取样

计量员上罐前穿戴防静电工作服、严禁穿能引起火花的鞋。

上罐前用手接触罐体附件,确保人体静电接地。

上、下罐背工具箱,以便空出手扶盘梯;冬季上罐时采取防滑措施。

根据风向站在上风口位置,打开计量口进行计量操作。

雷电、冰雹、暴雨期间禁止进行上罐操作。

使用便携式电子温度计(pet)时先将pet壳体放到罐体上接地。

到浮顶操作时,应携带手持式仪器检测可燃或有毒气体,并由始终站在顶部平台人负责监护。在确认有危险浓度的挥发油气情况下,应戴上呼吸器,穿全保护服。

2.5.2流量计、体积管及水标间

对配备不少于3台流量计的管线,不允许单台流量计运行(特殊情况下除外)。

流量计启、停时,应先开启备用流量计且运行正常后,再停运待停流量计。

确保流量计在(30~80)%qma_流量范围内运行(检定时除外)。

对停运的流量计、体积管,在无须排空时,开进口(或出口)端一侧阀门,以防止憋压。

2.5.3化验室

在化验室醒目的地方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牌。

开启通风设施,保持化验室内空气清新。

根据油品性质和化验项目需要,选择防毒呼吸器、护目镜、耐腐蚀手套及其它劳动保护用品。

不得用湿布擦拭或湿手接触电气设备,不得将电气设备和导线置于潮湿的地方。

通常情况下化验室内溶剂油、酒精、洗剂、棉纱等易燃品存放量不超过一周使用量。

三 电气管理

3.1 电气设置与管理

设置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元器件及线路应符合该区域的防爆等级要求;设置在火灾危险区域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保护要求;设置在一般用电区域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长期安全运行要求。

禁止任何一级电压的架空线路跨越储罐区、收发油作业区、油泵房等危险区域的上空。

电缆穿越道路应穿管保护,埋地电缆地面应设电缆桩标志。通往趸船的线路应采用软质电缆,并留有足够的水位变化余量。

架空线路的电杆杆基或线路的中心线与危险区域边沿的最小水平间距应大于1.5倍杆高。

在危险区域内使用临时性电气装置(包括移动式电气装置)应执行《中国石化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

3.2 电气运行管理

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及维护应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管道储运电气运行规程》。

库区应有完整的电力电缆分布情况和变配电、发电设施、输电线路等电器设备记录。

当不设专职值班电工时,应定期巡视(至少每天巡检一次,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夜间巡视)。

自备发电机每周至少起动一次,每次运转时间不应少于15min。

变压器、高压配电装置、高压电缆、高压器具及继电保护装置等应按《预防性试验规程》要求进行预防性试验和检修。

认真执行“三三、二五”制(三票、三图、三定、五规程、五记录)。

线路、设备突然停电后,应立即分断其电源开关并查明原因,禁止强行试送电。

3.3 电气检修管理

对架空线路应定期进行巡检,并注意沿线环境情况,遇异常气候时应作特殊巡检。

线路停电检修前,应填写停电通知单,停电线路的开关上应悬挂警示标志牌。对高压电气设备和线路进行检修,须按电业部门的有关要求进行。

当在被检修的停电设备附近有其他带电设备或裸露的带电体时,应保持足够的电气间距或采取可靠的绝缘隔离、屏障保护措施。

在爆炸危险区内,禁止对设备、线路进行带电维护、检修作业;在非爆炸危险区内,因工作需要进行带电检修时,应按有关安全规定作业。

四 消防应急系统管理

4.1 消防给水系统

原油库区应设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水罐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补水时间不宜超过96小时,自动补水系统完好;消防稳压系统设定压力不应低于0.7mpa,并满足《石油化工企业稳高压消防系统运行与维护规程》(q/sh 0460)要求;严寒地区消防给水管网应采取保温措施。

应消防给水泵房明示消防给水系统流程图和操作程序说明。

消防给水泵应每班盘车1次,每周试运行1次(不少于15min),内燃机应每周试机1次,定期润滑,确保完好。

每日巡查消火栓及控制阀门状况,每季度做1次消火栓出水和控制阀门启闭试验。距消火栓、阀门1.5m以内范围内无障碍,地下消火栓及阀门井内无积水、无杂物,便于操作。

每季度对罐区固定喷淋系统环管、喷嘴、进行一次检查,每半年应对立管下部排渣口进行1次排渣,每年对油罐进行一次喷水试验。

4.2 泡沫灭火系统

固定泡沫站应明示流程图、操作程序说明,有泡沫液类型、泡沫液储量、有效期、责任人明示牌,系统管路上有泡沫流向标识;每日不少于1次巡查。

泡沫灭火系统应保证接警后2min内泡沫灭火系统投正常运行。

泡沫泵每天盘泵不少于1次,每周试泵1次,每月润滑1次,每年利用泡沫试验台进行一次泡沫喷射试验1次,每2年选择一座油罐进行1次泡沫灭火喷射试验。

每月检查1次泡沫栓、泡沫产生器,泡沫产生器应保持附件齐全,滤网清洁,无堵塞、腐蚀现象。

泡沫系统每次使用后应对泡沫混合系统、泡沫混合液管路等应用清冲洗干净,清除锈渣。

泡沫液的配置、储存及检测应符合《泡沫灭火剂质量监督和管理要求》(q/sh 0562)的要求。

固定及半固定式灭火系统阀门、消防炮、消火栓、两分水器应每季度检查保养1次,做到阀门完好、启闭灵活,消防炮转动部件灵活无锈蚀,消火栓开启方便。

4.3 消防自控系统

单罐容量大于或等于3×104m3的浮顶罐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自控系统的操作应符合《原油罐区固定消防及控制系统操作维护规程》的要求。

消防自控系统应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消防设施检测的机构和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

消防自控系统、消防给水及泡沫灭火设施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单位不具备维修和保养条件的,应当与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合同,委托其进行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

每天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和区域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

每季度应用专用设备检测仪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是否正常及确认灯显示是否清晰;试验火灾报警装置的声光报警显示,试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信号显示;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备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每季度用手动或自动检查泡沫灭火系统的控制设备、自动喷水系统的控制设备、自动监视系统的控制设备、所有手动、自动转换开关的控制显示功能。

每月对电动阀门进行1次远程开/闭试验,确保灵活好用。

每月检查罐区手动报警系统是否完好。

4.4 消防道路

消防道路的设计应符合规范要求,应能保证大型消防车辆通过。

消防道路应保持畅通,不得有障碍物影响消防车通行,不得堵塞和占用消防通道;大型库区应标出高喷消防车停车位。

4.5 灭火器

灭火器的配置应符合(gb 50140)和《输油站消防设施设置和灭火器材配备标准》(q/shgd 0022)要求。

灭火器应实行“四定”管理,即:定岗位、定数量、定型号、定责任人,挂“四定”及检查卡片,每月检查2次,并填写检查卡。

灭火器应保持清洁,气压在绿色区域、部件、铅封完整、喷嘴、喷管畅通,重量符合规定,外观完好。

4.6 防火堤

防火堤应满足承受所容纳液体的静压,不应渗漏。

管线穿防火堤处应设套管并用不燃烧材料严密封闭。

防火堤的雨水排出阀应设在防火堤外,其开关状态必须易于辨认,罐区的水封井不能代替排水阀门。罐区排水阀门应为常闭状态,雷雨应及时打开。

每日巡查防火堤排水阀门状况和水封系统运行情况;每月对防火堤排水阀门进行1次启闭试验;每季度进行1次润滑保养。

4.7 库区排水管理

污水、雨水排放口及噪声排放源应设置图形标识。临海、临水的库区排污口应加设截断阀等控制措施。

泵区、计量间、收发球装置区应设置污油池(罐)。在紧急状态和设施维修时将原油泄放至污油池(罐)或紧急放空池内,池内原油应及时回收。

独立的临海、临江油库,应根据溢油口的情况配备围油栏,长度一般不少于400米。油码头后方的临海、临江油库,防溢油扩散设施可依托油码头。

防火堤内应设置集水设施。连接集水设施的雨水排放管道应从防火堤内设计地面以下通出堤外,并应设置安全可靠的截油排水装置。

油罐切水或经原油污染的水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未经处理,不得排放至外环境。

4.8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管理

罐区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安装数量应符合标准要求。

罐区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探头清洁,无杂物覆盖,探测器固定牢固,无松动。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控制器巡回检测正常,声、光报警正常。

每月试验一次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每年检定一次可燃气体探测器,报警范围、报警值符合规定

五 输转高含硫化氢原油安全防护管理

5.1 便携式硫化氢气体检测仪管理

5.1.1 输油站(库)至少配置2台便携式硫化氢气体检测仪,集中管理使用。

5.1.2 抢维修队至少配置4台便携式硫化氢气体检测仪,如个别抢维修队抢维修作业班组较多,可能存在同时进行硫化氢抢维修作业的情况,每班至少配备1台便携式硫化氢气体检测仪。

5.2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管理

5.2.1 输油站(库)至少配置2台正压式空气呼吸器。进入硫化氢浓度超标区域(硫化氢浓度大于10㎎/m3小于50㎎/m3 )的人员必须配置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

5.2.2 抢维修队至少配置4台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如抢维修队抢维修作业班组较多,存在同时进行硫化氢抢维修作业情况时,每班配备至少2台正压式空气呼吸器。进入硫化氢浓度超标(硫化氢浓度大于10㎎/m3小于50㎎/m3 )抢修施工区域人员必须配置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

5.3 安全防护管理内容及要求

5.3.1 硫化氢中毒防范措施

对含硫化氢的原油接卸、输转工艺应从码头接卸开始,运销处、二级单位生产部门应对输转过程的硫化氢分布、生产环境中的硫化氢浓度等绘制动态分布图或表,制定相应的输送方案、工艺和管理措施。二级单位应严格执行设备维护保养的规定和要求,对高温高压易腐蚀部位,应加强设备检测。对不符合防止硫化氢中毒要求的作业场所要立即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对含硫化氢的原油应从码头接卸开始,对储存、转输过程中原油中硫化氢含量、含硫化氢原油储存罐号、场所、输送管线、接收站队(油库)、炼厂等各生产环节形成信息通报机制,由各生产环节制定相应的工艺和管理措施,严格执行人员防护和储运含硫化氢原油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的规定和要求。对不符合防止硫化氢中毒要求的作业场所要立即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

因原油比例输送、顺序输送、流程或操作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导致原油硫化氢浓度超过允许含量时,运销部门要立即通知有关二级单位及基层单位。中控室(调度控制中心)应设置含硫化氢原油信息动态显示牌。储存含硫化氢原油的储罐、场所应在醒目位置设置醒目的中文“当心硫化氢中毒”警示告知牌或在地面用红色警示线标示硫化氢区域范围,并在醒目位置设置风向标。正在输送含硫化氢原油的设备应设置临时性的硫化氢警示标识。

做好设备、管线密封,禁止将硫化氢气体直接排入大气。生活污水系统与工业污水系统应进行隔离,防止硫化氢窜入。禁止含硫化氢污水排入其他污水系统或就地排放。

硫化氢浓度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作业场所,应作为重点隐患点进行整治,并建立台帐。

进入输转过含硫化氢原油的罐、加热炉等设备前,应切断进出原油管线,彻底冲洗、吹扫、置换,加好盲板;取样分析硫化氢含量及氧含量合格,落实好安全防护措施,在有人监护的情况下方可进入作业。

在可能存在或泄漏硫化氢的设备、设施上更换阀门、垫片,清扫、维修仪表及抢修、堵漏等作业,以及拆卸、解体、更换可能含硫化氢的设备、管线、仪表等作业前,必须按规定办理“检修施工安全许可票”,落实好安全防护措施,安排专人监护。

在含有硫化氢的油罐、阀门、管线等设备上手动作业时,应有2人同时到场,必需佩戴适用的防护器具,并站在上风向,1人作业,1人监护。

对含硫化氢原油的储罐进行上罐巡检、计量及人工取样含硫化氢原油时,应携带便携式硫化氢气体检测仪并有2人同时到场,必需佩戴适用的防护器具,站在上风向,1人作业,1人监护;分析、化验含硫化氢原油时,应在通风橱内进行,同时化验分析人员应佩戴适用的防护器具。

硫化氢检测仪器报警时,作业人员应佩戴防护用具、检查泄漏点、准备防护用具并向上级报告,同时疏散下风向人员,禁止一切动火作业,迅速查明泄漏原因并控制泄漏;抢救人员立即进入戒备状态。硫化氢浓度持续上升无法控制时,要立即疏散人员并实施应急方案。

在可能发生硫化氢中毒的作业场所,在未采取适当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作业人员冒险作业。同时,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进行作业,并可直接向上级安全主管部门报告。

可能存在硫化氢泄漏的单位要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并建立急救网络,保证现场急救、撤离护送、转运抢救通道畅通;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定期进行演练,并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发生硫化氢中毒时,救(监)护人员应佩戴适用的防护用具,立即将中毒人员脱离危险区,到上风口对中毒人员进行现场人工呼吸或心肺复苏术,并及时送有条件的医疗单位进行抢救,同时通知有关单位。

5.4 职业健康教育及监护

5.4.1 凡进入含硫化氢环境的人员均应接受硫化氢防护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每年再培训1次。培训内容包括硫化氢的基本毒性及防护知识、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管理规定、硫化氢检测仪器及防护设备的使用和管理规定、工作区域硫化氢分布、急性硫化氢中毒急救措施等。

5.4.2 接触硫化氢岗位的作业人员应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定期)及离岗前职业健康体检。

5.4.3 每月一次对可能存在硫化氢的工作场所进行硫化氢浓度检测,并将结果向员工公布、存档。

5.4.4 外来人员(含承包商)应接受硫化氢防护相关培训并执行本规定。

5.5 硫化氢报警仪的设置和防护器具的使用与管理

5.5.1 凡在有可能发生硫化氢泄漏的场所,应配置固定式硫化氢检测报警仪。现场硫化氢检测探头的数量和位置应按照有关设计规范进行布置,显示报警盘应设置在中控室(调度控制中心)。固定式硫化氢检测报警仪低位报警点应设置在10mg/m3,高位报警点应设置在50mg/m3。

5.5.2 凡进入有可能发生硫化氢泄漏的场所,须随身携带硫化氢报警仪;生产波动、有异味产生、有不明原因的人员昏倒及在有可能发生硫化氢泄漏的部位活动(包括油罐密封、排液口、采样口、储罐计量、输油泵阀、盗油破坏地点等)时,均应随时检测现场浓度。

5.5.3 所使用的检测报警仪(固定式、便携式)应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并按技术规范要求定期由有检测资质的部门校验,校验结果记录备查。固定式硫化氢检测报警仪的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应达到100%。

5.5.4 禁止任何人员不佩戴合适的防护器具进入可能发生硫化氢中毒的区域,禁止在有毒区内脱卸防毒用具。

六 工艺运行安全管理

6.1 工艺运行参数控制

承担收油及长输管道外输任务的油库,其原油进、出库压力及温度执行《原油管道工艺安全运行操作规程》q/sh1200 0048之规定。

原油进库压力,应满足原油进罐所需的压力,且不大于库内相应管道允许的最高工作压力;原油出库压力,应保证输油量及装船、装火车量所需的压力,且不大于库内相应管道允许的最高工作压力。

原油进库温度应高于原油凝固点3℃以上;原油出库温度应满足外输、转输、装船、装火车等作业的工艺需要,且低于油品初馏点5℃以上,并在相应管道反腐材料的允许使用温度范围内。

6.2 输油设备运行参数控制及操作

6.2.1 原油储罐

正常运行时,油罐的液位应控制在安全罐位上、下限之间;当运行需要时,由徐州调控中心通知可在极限罐位上、下限之间运行。储罐正常运行期间安全罐位和极限罐位应执行《原油管道工艺安全运行操作规程》q/shgd 0048之规定。

油罐的最高储油温度应低于储存原油初馏点5℃以上;油罐的最低储油温度应高于储存原油凝固点3℃以上。

油罐的操作及进、出罐流量的控制应执行《立式圆筒钢制焊接原油罐操作与维护保养》q/shgd 0043之规定。

储罐进出油时,现场阀门开关的状态在控制室要有明显显示,避免误操作,并有防止误操作的检测、安全自保措施,防止跑、冒等事故的发生。

6.2.2 输油泵机组

泵机组切换操作前,应提前与油流方向下游单位的调度联系,并通知本库的相关岗位。

泵机组切换宜采用“先启后停”的运行方式。

泵机组切换期间,应调节启、停泵机组的负荷,保持出库压力基本平稳,防止出库压力超高。

6.2.3 加热炉

加热炉运行中不得超温、超压,不应频繁地突然升温和降温。

加热炉正常停炉时,要按照“先降温后停炉”的顺序进行操作。停炉过程中要保持燃料的温度和压力稳定。

加热炉切换前,应对启用加热炉进行全面检查与准备。待启用炉正常运行后,方可按停炉程序停运待停加热炉。

加热炉运行中出现炉管破裂、突然停输、燃料泄漏等故障时,应紧急停炉。

加热炉炉管破裂时,应立即切断燃料来源,导通原油旁通流程,然后关闭加热炉的原油进、出口阀门,打开紧急放空阀,并启动灭火设施。

6.2.4 阀门

正常开关阀门时,应缓开缓关。

打开两端压差较大的闸板阀,可先用阀体上的旁通阀调压,待压力平衡后,再打开闸板阀。

球阀和非调节型平板阀操作时,应全开或全关。

手动阀开完后,需将手轮倒回半圈至一圈。

6.3 工艺流程切换

流程操作应严格遵循“先开后关”的原则,确认新流程已经导通并过油后,方可切断原流程。

具有高低压衔接部位的流程,操作时应先导通低压部位,后导通高压部位;反之,先切断高压部位,后切断低压部位。

库内工艺流程切换时,应保持整个系统运行压力的相对稳定。

油库在工艺流程切换操作前,应与受影响的上下游调度联系,双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操作。

流程的操作与切换,应集中调度、统一指挥,并实行操作票管理制度。非特殊及紧急情况(如即将或已经发生火灾、爆管等重大事故),任何人未经调度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操作或改变流程。

七 雷雨季节管理

7.1 运行管理

各级单位要加强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异常天气期间的值班管理工作,及时掌握风势、雨势情况,评估台风对所在地输油生产运行的影响,并及时向徐州调控中心汇报。

各首末油库要根据异常天气情况掌握好来油量、库存及输转量,保证异常天气期间安全运行。

遇有强雷雨天气时,宜暂停收、发、输转作,确需停运,应请示上级调度同意后方可进行。

7.2 雷雨季节前管理

7.2.1 防雷防静电

罐区接地电阻、接地线检查,确保接地线完好,接地电阻符合标准要求。

油罐浮顶、扶梯、罐壁之间的静电导出线连接牢固,导线完好。

油罐密封装置与浮顶、配线金属管与罐壁、取样口、通气阀、阻火器、呼吸阀等电气连接线完好、无松动。

油罐二次密封导静电片与罐壁紧密接触。

7.2.2 罐体设备

密封装置:一、二次密封完好。油气浓度检测<25%lel。

浮顶立柱密封套、浮舱密封条完好,无脱落、开裂现象。

中央排水系统:集水坑排水畅通、无杂物,中央排水阀门完好,启闭灵活。

4 泡沫堰板底部排水孔畅通,无杂物堵塞。

5 液压安全阀、呼吸阀、阻火器等附件完好,浮舱无渗漏。

6 罐顶操作平台应保持清洁,取样口应处于密闭状态。

7.2.3 消防安全

消防设施检测在有效使用期限内。

泡沫、喷淋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全面试验,功能完好。

对罐区所有泡沫发生器、 罐顶平台消防箱内消防器材、泡沫输送管线、泡沫罐、泡沫比列混合器、应急物资的储备物资、灭火器、消火栓、消防炮等消防器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完好。

罐顶感温光栅固定牢固,无脱落、无异常及报警测试良好。

稳高压消防水系统稳压正常。

组织一次消防演练。

7.2.4 罐区排水

防火堤内截油排水阀完好。

防火堤外排水阀开关灵活。

防火堤严密,无开裂现象。

罐区排水沟畅通、无堵塞。

7.2.5 电视监控系统

电视监控系统运行可靠,摄像镜头清洁,图像清晰,与消防系统联动良好。

7.3 雷雨季节期间

7.3.1 防雷防静电

接地线、静电导线、电气连接线:每周检查一次

7.3.2 罐体设备

静电导出线:动态储罐进油前、中、后各检查一次,静态储罐2周检查一次。

油气浓度:一月检测一次

中央排水系统、阻火器等附件:2周检查一次

7.3.3 消防安全

消火栓、泡沫发生器、固定炮、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2周检查一次。

消防泵:每周试运行一次。

7.3.4 电视监控系统

雷雨期间加强对原油储罐的安全监控

7.4 暴雨之后对储罐和罐区消防、排水等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7.5 应急处置

7.5.1 原油罐区宜安装雷电预警系统,预警系统应覆盖整个罐区及油品码头装卸区域。

7.5.2 雷电预警时,输油站(库)发布应急预警信息,站(库)所有在岗应急人员入岗待命,做好以下应急准备:

根据雷电强度、雨量、风向,消防队长立即组织制定灭火作战方案(按照灭火预案制定作战计划)(黄岛油库),方案(计划中)中应对灭火时消防水及泡沫液的使用进行合理安排;准备好防火服、医药急救箱、可燃(有毒)气体检测仪等应急物资。

站(库)领导组织对二次密封油气浓度超标(或较大)的储油罐(或部位)通过工业电视系统重点监视,并参与灭火作战方案的制定。

岗位员工对稳高压消防系统进行重点检查,压力值不低于0.7mpa,消防给水罐补至标准水位,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备(试)用完好。

7.5.3 储罐遭受雷电袭击,但暂未发生着火爆炸,全站(库)立即进入战备状态,并开展如下处置:

公司、处两级调度停止储罐进油和出油作业,工艺要求不能中断操作时,应降低至正常流速的50%下运行,且不大于1m/s。

消防队员登上瞭望塔进行瞭望,发现有火光或烟气时立即报告。

消防队长安排消防车进入应急准备状态,消防值班室值班员通过工业电视系统密切监视储罐遭受雷电袭击(二次密封油气浓度超标(或较大)的储罐)情况,岗位(消防泵房)值班员密切监视感温电缆(光栅)报警及(岗位密切监视)工艺运行情况,并与上级调度保持信息互通。

7.5.4 储罐遭受雷电袭击发生着火、爆炸时,应开展如下处置:

消防队立即启动灭火作战技术方案(灭火预案),调集消防车、启动固定式消防设施集中火力对着火点进行扑救;

站(库)、输油处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拨打119请求地方或临近消防队支援,拨打922-1000请求启动公司级应急响应,并按照预案程序全面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八 检测管理

8.1 库区设备设施应定期检测,主要包括:

8.1.1 库区防雷接地及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

电气接地电阻测试:对避雷针(器)接地,变压器接地、(6~10)kv电机接地进行测试,每年检测 2次(春秋季各一次)。

防雷接地电阻测试: 高大建筑物每年春季监测1次;成品油储罐、微波塔、原油储罐每年检测2次(春秋季各检测1次)。防雷接地电阻测试只作为企业内部防雷管理与维护。

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每年鉴定1次。

8.1.2 工艺管网检测:

工艺管网防静电接地电阻和法兰间接触电阻测试:库区应每年雷雨季节前进行检测,管道对地电阻不得大于100ω,法兰间的接触电阻值应不大于0.03ω。

各油库对日常巡检中发现明显腐蚀以及保温层进水等怀疑发生腐蚀的部位,补充涂层检测、管体测厚检测。

库区工艺管道管体腐蚀监测点,应每年定期检测一次,并通过数据对比分析腐蚀扩展趋势。

8.1.3 储罐检测

罐在役年度检测;储罐应每2年进行1次。各油库负责储油罐年度检测中的油气浓度测量(雷雨季节每月检查1次)、储罐测厚(一年1次)及储罐附件的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及时报送检测中心,检测中心负责储罐年度检测中其他项目的检测工作,检测完成后将检测报告发送各库区。检测中心负责对各库区储罐年度检测工作进行考核。

8.1.4 储罐阴极保护系统检测:

1) 储罐阴极保护电源(恒电位仪)检查

储罐阴极保护系统管理人员应每天巡检一次恒电位仪的运行情况,并记录恒电位仪运行参数。

储罐阴极保护相关负责人(监管者)应至少每周查看一次恒电位仪设备档案台帐及运行记录本,检查巡检、运行参数、检维修、停运(事故)等方面的记录是否完整、规范、及时。

原则上,恒电位仪停机不能超过10天,因异常状况停机后,油库应及时安排检修,10天内确实无法恢复正常运行的,应考虑采取其它措施,但停机时间最多不能超过1个月。

2) 储罐阴极保护电位(罐地电位)

各油库负责阴极保护检测的人员利用长效参比电极检测储罐阴极保护电位,每年检测两次,6-7月、11-12月各一次。

3) 绝缘法兰(接头)检测

各油库的储罐阴极保护检测人员每月25日前检测进/出库区绝缘法兰(接头)两侧的管道对地电位,当与上次测试结果差异过大时,应采取更先进、准确的检测方法对绝缘法兰(接头)的性能进行进一步鉴定。

油库的储罐阴极保护检测人员应做好管道绝缘法兰(接头)处的避雷设施(如锌接地电池)的检测,每季度检测一次,确保避雷设施的有效性、避免或减轻雷电对库区管网和储罐阴极保护系统的影响。

九 库区内施工安全管理

9.1 作业人员管理

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本岗位的操作资格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安全规定穿戴统一防静电工作服,安全防护用品齐备,安全帽必须系好下颌带。

作业人员必须执行库区入库须知的相关规定,严禁酒后、携带火源(火种)、非防爆通讯器材进入库区。

作业人员不得进入库区禁止通行的区域,不动、不碰与作业无关的库区设施。

作业人员不得擅自在库区内进行拍照摄影,因工作需要拍照的,应经库区管理单位同意。

作业人员要熟练掌握维抢修作业的专业技能和维抢修设备、工机卡具的正确使用方法,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进入库区前,作业人员应按库区管理规定接受管理单位的hse安全教育,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库区准入手续,并按要求佩戴入库证件进入指定区域。

作业前,必须制订维抢修方案,并向作业人员进行详实的安全技术交底和风险告知并签字确认。

用火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三不动火“的原则,对不符合的,有权拒绝用火。

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等情况时,应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

作业人员要熟知突发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及安全规范,严格履行相应应急救援抢险职责,懂得紧急情况下的逃生路线、应急处理和自救、互救。

9.2 车辆管理

进入库区机动车辆必须安装有专业资质厂家生产的机动车排气管安全防火罩,消防器材完好。

进入库区机动车辆,必须执行库区管理规定接受检查并登记,要按库区规定的速度、路线行驶,指定位置停放,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在入库前应仔细清除车内烟头、烟灰,严禁将火种带入。

检维修作业用的吊车、挖掘机等机动车进入作业现场必须按照作业要求停放,并指定专人指挥;其它机动车到达指定作业区域后,车辆须停稳并熄火,并停放在上风口距维抢修点警戒区以外的区域。

9.3 检维修及施工管理

检维修施工作业须按要求认真执行《检维修施工安全许可票》办法。

罐区施工不得断路或在消防公路上堆积障碍物,不得在防火堤上开口

施工现场必须有明显的警戒标志,材料摆放整齐,有通畅的安全通道。

在库区内动火必须严格执行《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工业用火作业票,在动火手续得到主管部门批准后,现场落实安全用火措施,经监护人确认后方可动火,一张火票只能用于一处。用火人要持有效的特殊工种作业证上岗,实际用火人要与用票上的人员相符,如临时更换用火人要办理手续,方可动火。

在库区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执行《中国石化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必须办理用电票,持票作业。进入罐内所使用的临时照明,要采用安全电压和防爆灯。移动式电器具要加设漏电保护装置。罐外临时用电设备要有防雨、防潮设施。严禁乱接乱设电源。

在库区高处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中国石化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脚手架搭设要符合规定要求,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护体或安全网等防护设施,必要时应设安全警戒区,由专人看管。禁止抛扔工具、物件和杂物等。

在库区破土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中国石化破土作业管理规定》。库区主管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动土,防止损坏地下电缆、管道等。严禁在施工现场堆积泥土,堵塞消防通道,施工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平整。

在进入罐内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中国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规定,对罐内的有毒有害气体及可燃气体进行检测,并有专人监护,以确保人员及环境的安全。

起重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起重作业场地平整、坚实,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确认,确认内容主要包括吊装警戒区域的划定,安全警戒标识、区域隔离等。

在库区内进行无损检测作业时,应严格做好防护,射线检测工作地点必须设置明显的危险标志及警告牌,设好警戒区,并有专人监护。

所有涉及生产网络安全的维护作业,应执行《管道储运有限公司scada系统生产网络管理规定》。每项维护作业都应遵守《输油管道scada系统维护作业指导书》的要求。

新设备,防止废气、废水、废渣的无组织排放,推进固体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

施工单位应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建立与储罐管理单位的应急联动机制,依托其应急能力和资源。

第6篇 储运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鉴于储运工作具有“点多、面广(涉外)、作业状况多变、管理难度大”等特点,为了做好储运工作的安全生产管理,使全体工作人员有章可循并做到遵章守纪;从而有效保障储运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和公司财产安全,以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专项管理制度。

凡涉及到储运工作的人员(包括:储运调度、司磅及协助储运工作的所有人员以及化验室采样人员)均执行本制度。

1.所有储运人员应认真学习和遵守《选煤安全规程》及《储运工作作业规程》等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身安全素质,认真做好储运工作;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 工作前,必须按要求正确穿戴好专用劳动防护用品;必须认真听取当班安全注意事项交底内容和交接班中的安全交接内容,及时掌控作业现场的安全动态。

3.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工作标准,正确使用设备工具,确保安全运行和人身安全。

4. 对磅房、堆场及厂区内各作业场地存在的安全隐患, 发现 “三违”行为和其它险情或不安全因素时,要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制止,并及时向储运调度室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汇报。接报人应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且跟踪检查整改完成情况,做到隐患彻底消除。

5. 储运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必须注意相互搞好协作关系,做到“四不伤害”。禁止在煤垛之间穿行;禁止逆向行走;跨越铁路道线注意瞭望;极特殊情况不能执行规定时,必须注意观察过往的车辆,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确保安全;以防止发生各类交通伤害事故。

6. 在指挥车辆作业时,必须注意避让车辆;在煤堆附近作业时,注意煤堆塌方;在装卸船(车)工作中,遵守港方有关安全规定,尤其注意避让运行的装卸机械,做到眼观“六面”确认安全站位;冬季在登船作业时,应注意上下船过程中的防滑措施,保证安全作业。

7.各作业现场、磅房、堆场,严禁有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存放;杜绝无安全防护措施的动火作业;且安全监控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和消防器材要确保完好有效;保证周边卫生清洁。

8.相关责任人应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和不定期的对安全作业情况进行检查。查看堆场和磅房危险源管控是否有效,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是否到位,所属堆场和磅房等作业区域是否有外来人员进入。

9. 上煤堆和下雨或煤堆打水、盖苫布等到煤堆上面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如用铁锹探虚实等;防止发生陷落、塌方等事故。储运人员有权制止查处“擅自登上煤堆顶层作业”的违章行为。

10. 储运工作人员,必须监督和查处厂区内倒运车辆的超速、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章行为;尤其要严格控制车辆入磅速度和夜间吃饭时间车辆的行驶速度,确保生产安全。

11.磅房清理卫生时,必须对相关设备进行停机停电;禁止在操作室内摆放任何与计量无关的物品,做到人走关机、关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室。

12. 储运工作人员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和拒绝违章指挥,搞好自主保安全工作,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发现不安全隐患和因素及时反映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出现事故及时汇报并参加抢救,保护现场并向事故调查人员如实反映情况。

13. 各储运班组负责人,必须做好当班员工的安全宣传教育及指导管理工作,认真填写《安全综合管理考评记录》,严格进行安全交接班。

14. 储运主管或负责人,应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做好安全预防管理指导工作。特别要做好“临时协助”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其作业安全。

15. 其他有关未尽事项,由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另行制订补充实施细则。

16.罚则执行公司相关规定。本制度由公司安全部起草并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第7篇 液体储运进厂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1、承运单位负责人或调度每天对驾驶员入厂前进行安全讲话、检查安全附件、交代注意事项.

2、车辆在停车场按规定,一次排齐不得乱停乱放,司机劳保着装要整齐,严禁携带烟、火入厂,严禁穿带铁钉鞋和非防静电服进入装卸区域,手机必须交于地�间保管。现场讲究文明礼貌,否则将处于驾驶员停止装卸物料

3、运输危化品车辆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专用车辆应当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要求悬挂标志灯、标志牌。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应经过有资质的部门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装卸。

4、运输危化品车辆安全附件(尾部接地带、安全阀、液位计、压力表、温度计)齐全完好,并配备灭火器,灭火器处于有效期内,压力正常。否则不予装卸

5、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出厂,严格按照指定的路线行驶,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强超抢道,超速行驶。否则将对超速车辆驾驶员,不予装卸。

6、车辆在装卸过程中发生故障,立即通报岗位人员,严禁在装卸区域内修理车辆。司机上车操作必须使用防爆工具,夜间装卸必须使用防爆照明灯具

7、装卸车过程中,司机负责检查槽车液位变化及阀门状态,冬季要特别注意是否有冻凝,发现异常及时与岗位人员联系;冻凝车辆严禁继续装卸车,不允许在现场进行排放、解冻作业。

8、装卸车过程中司机不允许私自关闭装卸车阀门。装卸车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界面进行操作,严禁司机开关装置工作界面内气相、液相线上的控制阀,槽车部分的阀门、液位计等附件由司机操作,岗位员工不得操作槽车部分的阀门。

9、为保证公用工程联合车间液体储运装置装卸车物料安全有序地运行,经车间合理规划,决定常压罐车从新建地衡进出,地�间和装车人员注意控制车辆,避免和轻烃车辆交叉作业(轻烃进车时,新地衡禁止进出车辆)。新地�运行由�间班长根据现场车辆调整运行方式,望各承运单位遵照执行 。

10、车辆进入装置区域严格服从统一管理,对不服从管理或现场严重违章者,无理取闹者,停止装卸,严重妨碍生产者,不听劝阻,交付公安机关处理。

11、现场损坏的配件(包括:静电接地夹、垫木、标示牌、安全带、鹤管、金属软管等配件,损坏者,依照原价赔偿)。

12、现场联系取样,白天联系地�间夜间联系装卸班值班人员严禁取样现场乱排乱放。举报电话:_______________

13、车间根据视屏监控和不定期巡视检查现场情况,区域出现违规停止装卸。

14、要求进车场车辆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南北方向停放,要求每车熄火后必须垫放枕木,防止车辆溜车。停车场严禁夜间停放车辆。雷雨天气和风力5级以上严禁取样和装卸车。

第8篇 辅料储运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1.目的

为明确辅料仓储与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防护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辅料仓储与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防护管理。

3.管理权责

4.内容

4.1辅料仓储的安全防护

4.1.1防火安全

4.1.1.1仓库设专人负责安全防火工作,并建立防火责任制,做到消防安全组织健全,人员落实,责任明确.

4.1.1.2划分防火安全责任区,并设有醒目的防火设施、标志。

4.1.1.3仓库管理员应参加消防培训,能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设施。

4.1.1.4消防器材严禁圈占、埋压、挪用。

4.1.1.5严禁火种入库及在库区内动用明火,特殊情况须动火必须审批办理。

4.1.1.6库区、库房消防通道保持通畅。

4.1.1.7库房内铺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套管,电线应用难燃塑料保护线或暗线。

4.1.1.8库房内不得使用电炉、供热器等电热器具。

4.1.1.9库房外应单独安装电开关箱,管理离岗时须拉闸断电。

4.1.1.10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4.1.1.11库房内使用的照明器具必须符合公安、消防部门的规定,库房内老化、裸露的电线须及时更换。

4.1.1.12辅料仓库应定期通风,定期检查,定期清理。

4.1.2防盗安全

4.1.2.1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对仓库所存辅料严格进行管理,做到帐物相符。

4.1.2.2各种辅料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

4.1.2.3仓库管理员每天进库要“一查二看”。查看库房门栓、锁是否牢固,仓库内是否有异样情况,如有意外须及时报告仓储主管并保护现场。

4.1.2.4非仓库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库区。

4.1.2.5仓库钥匙由专人负责管理,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与保管。

4.1.2.6仓库管理员离开库区时,必须关门、上锁。

4.1.2.7下班关闭门窗并上锁。

4.1.3各辅料入库时需置于托盘之上,远离火种、热源,在清洁、阴凉、通风、干燥、避光,具有防蝇、防鼠设施的环境中储存。特殊辅料产品需特殊说明特殊储存。

4.1.4各种气瓶、瓷器、玻璃器皿应轻拿轻放不得碰撞。

4.1.5开封包装的辅料,在取出部分后必须将剩余部分密封包装起来,以防受到污染(面粉包装袋、白色手提袋等等)或失效(若干燥剂)。

4.1.6异常天气条件下,管理员须按要求到库区查看,如有漏雨、水淹等情况及时报告仓储主管,采取措施。以防事故扩大。

4.1.7防汛期间应建有防汛组织,人员到岗,防汛物资、器材设备、防汛方案措施得力。

4.1.8劳动保护用品齐全,符合要求,职工上岗须按照规定穿戴使用劳保用品。

4.1.9辅料仓储环境要求

辅料通常在避光、通风、干燥、阴凉的环境中存储即可,对特定产品,具体情况请见下表。

表1

类别

分类

仓储环境要求

保质期

纸质类

瓦楞纸箱

湿度:35-75%,温度:-15℃~40℃

1年

纸盒、纸袋

密封保存;湿度:35-75%,温度:-15℃~40℃

1年

纸张印刷品

密封保存;温度:-15℃~40℃

2年

塑料类

吸塑制品(如泡壳)

严禁暴晒、雨淋;温度:-15℃~40℃

2年

吹塑制品(瓶、膜、复合袋等)

严禁暴晒、雨淋;温度:-15℃~40℃

2年

注塑制品(提手、塑料筐/箱/桶)

严禁暴晒、雨淋;温度:-15℃~40℃

2年

挤出制品(中空板、发泡网等)

严禁暴晒、雨淋;温度:-15℃~40℃

2年

胶粘类

胶带

密封保存;温度:-15℃~40℃

1年

不干胶贴

密封保存;温度:-15℃~40℃

1年

木制品

要求温湿度恒定,密封保存;湿度:35-55%,温度:25±5℃左右

0.5年

铁制品

密封保存;温度:-15℃~40℃

3年

瓷、玻璃制品

密封保存;温度:-15℃~40℃

3年

棉纺制品(包括无纺布)

干燥、通风、阴凉、避光

36个月

保鲜剂、反腐剂、催熟剂、消毒剂

具体按各产品存储要求进行

产品所标“保质期”

4.2辅料运输的安全防护

4.2.1车厢内清洁,无杂物,不允许存在可能污损辅料包装物的灰尘、污物、水分等。

4.2.2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野蛮操作,严禁使用油污手套搬运纸箱,注意保持产品表面清洁。

4.2.3包装不得倒置,偏置,不得以大摞小,严禁直接踩踏产品,码放层数不得超过包装箱所规定的堆码极限,以防挤压变形。

4.2.4严禁将产品放置在室外超过1小时,以防日光直晒、雨淋,意外碰撞等不可预见因素导致产品受损。

4.2.5拢车缆绳不得直接与产品接触,必须有隔离措施,不得将产品勒坏。

4.2.6货物均�、稳固、合理地分布在货车底板上,不超载、偏载、集重、偏重,并采取恰当适宜的措施,防止翻滚、滑落、相互碰撞等导致产品受损的发生。货车底板必须平整或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底层机组磨损。

4.2.7必须采用集装箱或采取防雨措施(如帆布遮盖),防止产品淋雨,破损。

4.2.8集装箱装车时,在集装箱内有未充满空间等可能发生产品翻倒、滑动等情况下,必须采取填充、固定等措施,防止翻滚、滑落、互相碰撞等导致产品受损的发生。

4.2.9特殊情况的运输,采取必要的特殊措施以防产品受损。

5.罚则

5.1仓储部门未按要求执行,致辅料质量下降、损坏或丢失,将对仓储部门负责人考核100元。

5.2运输部门对本管理办法执行不到位,致辅料在安全防护中受到损坏,将对运输部门负责人考核100元。

6.附则

第9篇 危险化学品储运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1. 仓库、堆垛设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

2. 按照物品入库验收制度,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无产地、铭牌、检验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3. 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堆垛)要严禁烟火等措施。

4. 严格按仓库管理办法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安全人员应经常检查核准。

5.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必须严格隔离。

6. 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

7. 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同存一库时应保持一定距离。

8. 危险化学品仓库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火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负责人上报,经批准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检查确无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9. 保管人员应根据所保管的危险物品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10. 自燃物品、易燃物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低温、通风良好的场所,并设通风降温装置。

11. 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每日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然后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1. 装卸人员应按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托、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2. 危险化学品装卸前,应对车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清理,不得留有残渣,对装有剧毒物品的车,卸后必须洗刷干净。

3. 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运输工具。

4. 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用易燃液化气体。

5. 温度较高时装运易燃液体要有防晒设施。

6. 运输爆炸、剧毒和放射性物品时,应派专人押运。

7. 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

8. 运输易燃、易爆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品”标志。

报废处理

1. 剧毒物品用后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统一由厂部处理,专人保管。

2. 铁制包装容器不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

3.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第10篇 液氨生产储运安全管理规定

1 基本要求

1.1 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向所在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并取得液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资质许可。

1.2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液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液氨泄漏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配置与事故应急处理和救援相适应的应急装备、器材和物资。

1.3 生产、使用、储存、运输液氨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有关预防和处置液氨泄漏、中毒、着火、爆炸等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从业人员,应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取得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

1.4新、改、扩建液氨生产、储存装置(含液氨装卸设施)的安全、消防、职业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建成投用。

1.5 生产、使用和储运液氨的单位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执行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规范及中国石化相关技术和安全管理规定。

2生产与使用管理

2.1 液氨生产单位要严格控制液氨产品中水和油的含量,保证产品质量,防止设备腐蚀,确保下游装置安全生产。

2.2各单位应按照《中国石化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国石化个体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建立个体防护用品的配置、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除一般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外,还应为液氨作业岗位、消气防人员配备过滤式防毒器具、空气呼吸器、隔离式防护服、防冻手套、防护眼镜等特种防护用品,并定期检查,以防失效。过滤式防毒器具、防护眼镜、防冻手套应满足岗位人员的需要,空气呼吸器、隔离式防护服每个岗位至少配备2套。

2.3 液氨作业场所应按照《中国石化高毒物品防护管理规定》设置消防器材、冲淋洗眼器、固定式或便携式氨检测报警仪及应急通讯器材等安全卫生设施,以及醒目警示标志、警示说明、警示线、风向标,并定期检查、检验,确保完好。

2.4对新安装或检修后首次使用的液氨储罐、槽车、罐车、管线,应用氮气置换其内部气体氧含量小于0.5%后,方可输入液氨。对于首次输入液氨的储罐、槽车、罐车,应控制流量和速度,同时监控罐体温度,防止液氨在容器内迅速气化后造成罐体骤冷。

2.6 正常生产时,宜将液氨储罐控制在较低液位,液氨储罐的高液位联锁或高低压力联锁必须投用,不得摘除;任何情况下,液氨储罐的最大充装量不得超过储罐容积的85%,高低压力联锁应与小冰机自启自停相连。

2.7液氨长输管道按照《中国石化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3储存管理

3.1液氨储罐可分为全冷冻、半冷冻和全压力式3种形式,其设计应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等规范。液氨储罐应设液位计、压力表、安全阀(呼吸阀)以及静电导除等安全设施,低温液氨储罐应设温度指示仪;根据工艺条件,宜设置上、下限位报警装置;要采取良好的绝热保冷措施。液氨储罐进出口管道应设远程自动切断阀。

3.2液氨储罐应为地上布置,不得将常压液氨储罐和压力液氨储罐同区布置,必须设有备用事故液氨储罐及其系统。事故液氨储罐最小储量不得小于最大罐容的25%。

3.3 液氨储罐区的消防冷却水系统应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等规范要求,其消防用水延续时间按6h计算。其中,全冷冻式液氨储罐的消防水冷却系统按照全冷冻式液化烃储罐外壁为钢制单防罐的要求设计;全压力式液氨储罐宜采用固定式水喷雾系统和移动式消防冷却水系统,冷却水供给强度不宜小于6l/min.m2,其他消防要求与全压力式及半冷冻式液化烃储罐相同。

3.4 液氨储罐、管道、安全阀(呼吸阀、法兰垫片、法兰螺栓)的选材、选型应符合其储运方式的要求,满足相应的耐低温、耐腐蚀条件。与氨接触的部件不得选用铜或铜合金材料以及镀锌或镀锡的零配件。

3.5 全冷冻和半冷冻氨库的小冰机系统应处于完好状态(能够达到一开一备的要求),小冰机自启动联锁必须投用;没有设计小冰机系统的氨库,其液氨储罐应设置就地压力调节系统,排放应排入吸收系统或氨专用的火炬系统,并保持完好备用状态,以保证液氨储罐的压力处于正常状态。安全阀排放气应接入吸收系统或氨专用的火炬系统,不得直接排放。

3.6 常压液氨储罐夹层珠光砂系统要充氮气保持微正压,夹层设置的呼吸阀应能正常呼吸。

3.7 液氨储罐、压力管道、液氨槽(罐)车及其安全附件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改造、维修、检验检测和管理应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建立健全设备管理档案并定期检验检测。

4运输管理

4.1 从事液氨运输的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槽(罐)车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制度。液氨钢瓶管理应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液氨槽(罐)车管理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液化气体铁路罐车安全管理规程》和《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一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等。

4.2 液氨运输车辆应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办理相应的运输许可证或准运证,并悬挂“危险品”标志,罐体应印刷“有毒液体”标志;应配备符合安全规定的消防器材、防护用具及必要的检修工具和备品、备件等。

4.3液氨运输驾驶员、押运人员、装卸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地方政府颁发的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4.4 液氨运输车辆必须按指定线路限速行驶,保持与前车的距离,严禁超载和违章超车;必须在指定地点停放,停放时要远离热源,防止阳光曝晒,远离人员稠密区域;禁止同车装运其他易燃、可燃物品,禁止搭乘其他无关人员。槽(罐)车的静电导除设施要保持良好。

4.5液氨钢瓶和槽(罐)车的充装量,不得超过设计的最大充装量。液氨槽(罐)车卸氨后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4.5.1 汽车罐车卸氨不得完全排净,必须留有不少于最大充装重量0.5%或100kg的余量,且余压不低于0.1mpa。

4.5.2铁路罐车卸车后必须保留不低于0. 05mpa的余压。

4.6液氨装卸作业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4.6.1有专用的装卸设施,相关设备和管线定期检查、检验合格。

4.6.2 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静电导除、紧急排放、紧急切断和自动报警以及消防等设施完好。

4.6.3装卸场地符合防火、防毒和防爆规定要求。

4.6.4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作业规程健全。

4.6.5 装卸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4.7 液氨装卸作业基本安全要求

4.7.1装卸管线和静电导除设施连接可靠,装卸前和装卸完毕后的静置时间应符合中国石化《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

4.7.2 装卸车辆就位后应熄火并拔下车钥匙暂交岗位装卸作业人员保管。

4.7.3采取防止车辆溜放措施,并在执行装卸的车辆正前方放置醒目的“禁行”警示牌。

4.7.4装卸前、装卸期间及装卸完毕后,安排专人进行安全检查和条件确认。

4.7.5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进行装卸操作。

4.7.6装卸作业时,押运员和驾驶员不得离开现场,不得随意发动或启动车辆。

4.7.7 夏季装卸时应采取防止阳光暴晒措施,尽可能避开当天的高温时段。

4.7.8 液氨钢瓶必须配戴瓶帽、防震圈,搬运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滚、滑、碰。

4.7.9建立必要的装卸档案资料。

第11篇 储运油品装卸化验分析操作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原料、辅料、中控、产品的进、出厂在取样、化验、记录及结果传递、卸车等全过程的流程管理,确保标准化操作,进而提高公司油品装卸、化验分析工作效率,配合石化营销公司做好营销服务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进出厂、原料/辅料、中控、成品油装卸与化验分析。

3.职责

3.1生产调度室负责过磅及原料、辅料、中控、产品的进、出厂在取样、化验、记录及结果传递、卸车等的全程的协调、生产调度室与管理。

3.2安环科门卫人员负责车辆进出厂的控制与管理。

3.3储运负责进出厂(原料、成品)车辆的取样、装卸车流程操作与控制。

3.4质量化验室负责原料、辅料、中控、产品的(监督)取样及化验分析,确保数据准确、快速传递。

4.操作要求:

4.1车辆进出厂及过磅

4.1.1车辆到达公司门口,按秩序停车登记,安环科门卫人员必须快速及时地对登记车辆进行检查,开具进厂登记证(出厂车辆办理出厂手续),确保每次登记时间不超过3分钟。

4.1.2安环科门卫人员保持公司内道路畅通,确保进厂车辆登记(轻车过磅后)1分钟内到达地磅(门卫),8分钟内从地磅到达卸车区(或从卸车区到达地磅);

4.1.3车辆到达地磅按要求停稳后,储运监磅员迅速按公司《计量管理规定》要求对其进行检查,生产调度室/销售部过磅员及时登录车辆业务信息予以过磅,确保每车过磅时间不超过2分钟。

4.2取样、留样及化验分析与质量控制

4.1.1公司内车辆进入卸车区域后,储运操作工必须协调车辆在3分钟内完成现场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的正常停放,同时5分钟内通知调度安排取样;质量化验员接到生产调度室通知后必须在30分钟之内到现场取回样品并做好留样,同时做好分析检验准备工作,具体流程与要求:

4.2.2.1进厂原料、辅料的质量控制

4.2.2.1.1取样及留样

进厂原油、常减压燃料油及催化料的取样及留样由储运操作工负责,外采渣油的取样化验室负责,进厂辅料的取样由质量化验员完成。

4.2.2.1.2样品分析

质量化验员负责进厂原料、辅料的分析检验,具体分析项目、分析频次及控制指标执行新疆美汇特石化产品有限公司《产品检验规范》或合同规定,各项目试验操作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所有项目必须确保在300分钟内分析完成。

4.2.2.1.3结果记录、判定、传递

每个原料、辅料按规定要求分析项目分析结束后及时填写各分析项目原始记录,并对分析结论进行判定,经当班班长审核后2分钟内将结果及时报送储运及公司生产调度室,当班班组将分析结果录入电子报表及录入nc系统。

4.2.2.2各装置中控产品的质量控制

4.2.2.2.1取样及留样

中控产品的取样由各生产装置操作工完成,质量化验员负责过程抽样监督,取样频次严格执行公司《产品检验规范》。

质量化验员负责所有进装置及半成品、产成品馏出口样品的留样及销毁。留样时间不少于24小时(气体样除外)。

4.2.2.2.2样品分析

质量化验员负责中控产品的分析检验,具体分析项目、分析频次及控制指标严格执行公司《产品检验规范》要求,各项目试验操作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4.2.2.2.3结果的记录、判定、传递

中控所有分析项目在分析过程中做好原始记录,将分析结果填写报表,对分析结论进行判定,经当班班长审核后2分钟内将结果报送生产车间。当班班组将样品分析结果录入电子报表及nc系统。

4.2.2.3出厂产品的质量控制

4.2.2.3.1取样及留样

质量化验员做好公司内出厂产品的取样,并依据公司《留样管理规定》做好样品留存。

4.2.2.3.2样品分析

出厂产品执行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指标要求。所有分析项目试验操作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4.2.2.3.3结果的记录、判定、传递

出厂产品分析过程中做好原始记录,并将分析结果填写报表,对分析结论进行判定经当班交班长审核后2分钟内将结果报送储运部。当班人员下班前将分析数据录入电子报表,同时开具出厂产品质量报告单。

4.3装、卸(控)车管理

对于分析结果无异常的车辆,储运得到分析结果后3分钟内安排车辆卸(控)车,相关部门必须保持装、卸车流程畅通,确保40-70分钟内完成卸车(含控车时间)。

4.4异常情况的反馈与处理

对于分析结果发现异常的项目,质量化验室2分钟内通知生产调度室,生产调度室2分钟内通知销售部,销售部作出让步接收/退货的处理意见后,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按要求(时间、流程)安排卸车或退货。

5.考核

各部门建立各业务节点时间记录表,并严格依据上述标准规范做好原料、辅料、中控、产品的进、出厂在取样、化验、记录及结果传递、卸车等过程的控制与管理,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当造成业务节点超时/拖延的,对责任部门及责任人扣款50-1000元,情形严重的,依据公司《事故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及其补充规定、《员工激励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给予处理;对于积极采取措施,不断改进、优化流程提高油品装卸、化验分析工作效率的行为,依据公司《员工激励管理定》相关要求给予奖励。

6.本制度由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起草、制定、修改、解释,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查通过后颁行。

第12篇 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与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陆上石油与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生产作业。浅海石油与天然气的钻井

储运生产作业亦可参照执行。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有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nl6-勺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 74-书4 石油库设计规范

gbjl40-音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058-书2 咫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151吨2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83-粤3 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syjl3吨6 原油长输管道工艺及输油站设计规范

syj 25书7 油气田爆炸危险场所分区

syj 31吨8 石油工业用加热炉安全规定

sy 0075却3 油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

syj 400l-力o 长辅管道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y 5053.1-粤2 地面防喷器及控制装置

sy 50532-9l 地面防喷器及控制装置

3钻井

3.1 设计

开钻前应有经过审批的钻井没计。

3.1.1 以地质部门提供的地层孔隙压力和破裂压力梯度为依据进行设计。

3.1.2 地质设计户,应提供邻井的油、气、水显示和复杂情况资料,并特别注明含硫化氢地层深度和估计含量,有漏失可能的井,要储备一定量的堵漏材料。

3.1.3 井控装置和完井井口的工作压力,应以全井最高地层孔隙压力为准。

3.1.4 探井和高压油、气、水井应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明确规定加重钻井液和加重材料的储备量,其数量不少于一次压井的需要量。

3.1.5 对井场周围2km以内的居民住宅、学校、厂-矿等的火源进行勘查.在发生井喷失控及有硫化氢气体溢出时.应立即通知上述单位、人员熄灭火种,必要时要迅速撤离危险区。

3.2 井场及钻井设施

3.2,1 井口距民房100m以外。井场边缘距铁路、高压线及其它永久性设施不应少于50m。

3.2.2 井场布局要考虑风频、风向。井架大门方向,尽量朝南或朝东。在井场明显处,应设置安全防火标志。

3.2.3 在草原、苇塘、林区钻井时,井场周围应有防火隔离墙或隔离带。

3.2.4 钻台及机、泵房应无油污。钻台上下及井口周围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

3.2.5 柴油机排气管应有阻火装置,排气管出口不应指向油罐区。

3.2.6 井场电路宜采用ycw防泊橡套电缆。按钻机型号选用的橡套电缆规格见表1。

表1 钻机型号和选用的橡套电缆规格

钻 机 型 号

电 缆 规 格、 mm9

主 要 电 路

分 支 电 路

ycw2×25-3×50十1×16

ycvv2×2.5-3×25十1_10

ycw2×2.5-3×16十1×6

ycw3×25十1×10

ycw2×2.5-3×10十1_ 6

3.2.7 钻井液循环罐及振动筛应焊接电缆桥架和电细穿线钢管。

3.2.8 1-6号钻井液循环罐及振动筛的每一个罐体两端配备防爆接插件分线盒连接应配备防爆接插件。

7 天然气加压、处理及储存

7.1 加压

7.1.1 天然气压缩机房的建造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厂房结构宜为敞开式或半敞开式,如为封闭式则应满足有关规范的换气次数。

如采用机械通风方式满足换气次数要求时所采用的通风换气设备应按gbjl6规定。

封闭式厂房要有符合防爆要求的泄压面积。泄压面积与厂房体积之比值。应按gbjl6规定。

压缩机房的电气照明及布线,应按gb 50058和syj 25规定。

7.1.2 根据天然气压缩机所配套购动力机的类型。采取相应的防止和消除火花的措施。

7.1.2.1 可采用防爆型电动机驱动。如采用燃气发动机或燃气轮机驱动,应将原动机的排气管出口引至室外安全地带或在出口处采取消除火花的措施。

7.1.2.2 压缩机和动力机间的传动设施采用三角皮带或联轴器、不应使用平皮带。

7.1.3 非防爆的自控仪表箱、配电箱、应设在天然气压缩机房外,否则应设置正压通风设施。

7.1.4 天然气压缩机及其连接的管汇应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低压吸入管应有防止进入空气的措施,高压排出管线应设单向阀。防止天然气倒流。

7.1.5 天然气压缩系统中设置的安全阀,应做到规格符合要求,调试准确,启闭灵敏,定期校验。

7.1.6 在压缩机系统中应设安全联锁装置、以确保安全启动。在故障情况下能及时停车。

7.1.7 可燃气体压缩机房内应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压缩机正常运转期间,禁止在机房内用火。

7.1.8 液化石油气充装的防火、防爆要求按sy 5985规定。

7.2天然气处理

7.2.1 油、气处理厂、站的建设应按gbj16有关设计的技术要求执行。

7.1.2 天然气处理、轻烃回收的生产装置区域、应建立严格的防火制度,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

7.2.3 天然气处理的各类装置(塔、炉、容器、管汇等)都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各类压力容器的使用都应按照《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规定,建立定期的检验检测制度和齐全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

7.2.4 设置在天然气处理装置(塔及容器)上的安全阀,应符合设计技术要求,定期校验。安全阀用于排放含油天然气(湿气)或高温油气时,应接入放空系统。低压或小流量排放干气时,排放口应高出操作平台(或地坪)2m以上。禁止朝向15m以内有明火或散发火花的地点。安装在室内的安全阀排放管应引至室外安全地点。

7.2.5 天然气处理、轻烃回收装置区的加热炉要建立使用、维修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加热炉上的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防爆门、防风门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工作性能良好。

加热炉燃料系统的压力-般不超过0.5mpa(绝对压力);炉头烧嘴前在满足所需压力前提下一般不超过0.2mpa(绝对压力)并且应有稳压、调压设备。

含水燃料气进炉前应有气、水分离设施,及时排放污水。

火嘴熄火后、再次点火前必须切断气源,用蒸汽吹扫或强制通风排气。吹扫时间不少于5min。

加热炉盘管发生泄漏时,应立即切断气源、放空泄压、紧急处理事故:

燃料气进炉前管线应装阻火器,每季度检查一次。

7.2.6 天然气装置区的事故紧急放空管线要直接与火炬连通。

7.2.7 火炬应设置可靠的点火设施和防止火雨措施,放空时应点火燃烧。

7.2.8.天然气处理及轻烃回收厂、站的含油污水排放密闭输送至污水处理厂(站),污水井每半年清理-次。

7.2.9 天然气处理及轻烃回收厂、站生产区的防爆要求,应按gb 50183执行。

7.2.10 天然气处理及轻烃回收场所的电气设备应按jbj6的规定执行。

7.2.11 天然气轻烃回收油罐,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7.2.12 雷雨天气应停止装、卸轻烃液化气的作业。

7.2.13 轻烃回收罐区应按gbj 74规定,设置防火堤及罐体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7.2.14 天然气处理装置在投产前或大修后均应进行试压、试运及气体置换。用于置换的气体宜为惰性气体,置换完毕,须取样分析。含氧量不大于2%为合格。

7.2.15 己投入运行的天然气处理装置加需动火补焊、应先行放空,再经蒸汽吹扫、清洗、通风换气、取样分析,可燃气体浓度应低于其爆炸下限25%。对需动火设备、管道凡与可燃气体连通的进、出口法兰应加钢制绝缘盲板隔离,厚度不小于6mm。

7.2.16 气温低于0℃地区,应对气、水分离容器、设备、管汇等采取防冻措施,排除冻结、堵塞故障时严禁用明火烘烤。

7.3 储存

7.3.1 天然气储罐(柜)安装要求:

7.3.1.1 气柜应装有容量上、下限的标志。上限高度为气柜设计容积高度的85%,下限高度为设计容积高度的15%。经常检查气柜导轮系统、避免导轮卡死,防止气柜超压,气拒应有应急放空装置。

7.3.1.2 天然气压力储罐(球罐、卧式罐)应装有紧急放空、安全泄压设施及压力液位显示仪表。

7.3.1.3 天然气储罐、气柜应有良好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7.3.2 天然气储罐(柜)检修动火时。应经放空、蒸汽吹扫、清洗、强制通风、取样分析,经检验气体中可燃介质浓度应低于其爆炸下限的25%为合格。凡与外界可燃气体连通的进、出口法兰应加钢制绝缘钢板隔离,厚度不小于6mm。

7.3.3 加强气柜的使用与维护,水槽内要保持正常水位,冬季要有保温防冻措施。固定式储罐,夏季应有喷淋水或遮阳设施。

7.3.4 储罐区应有醒目的“禁止烟火”的标志。

7.3.5 可燃气体储气罐(柜)或罐区与建筑物、培场购防火间距,应按gbj16执行。

8 原油长输与储存

8.1 输油站.输油管道防火、肪展基本要求

8.1.i 愉油站、 油袖管道的工程建设设计、 引进新技术、 新设备、 新工艺以及竣工验收按

gb 5()183.gbj 16、syjl3,gn 74规定。电气设备应按6b 50058规定。

8.1.2 愉油站的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内外开。生产区应设置“严禁烟火”标志。机动车辆进人生产区、排气管应戴阻火器。

9.1.3 在愉油站生产区从事生产、检修、施工和抢修则职工、应穿戴队静电队护服、不带铁:

大鞋和使用防爆工具。

8.1.4 输油站生产区内不应使用汽油、种质沏、本类涪剂等擦地板、 灶台和衣物。

8.1.5 输抽站生产区域内府做到九洲污. 无杂冰、 元思燃县爆物。站内的股备、管网应做5

训、不漏气、不漏水、不漏电.不涡火。

8.』人 输洲泵房、阀组间、扑用间.储他睹区冗族汀

第13篇 储运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

1 结合员工思想动态,定期了解接触职业危害员工对工作环境提出的建议,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

2结合本部门员工的工作环境,完善职业健康危害管理方面的内容,提出防止员工职业健康危害所采取的措施;

3负责建立本部门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岗位新员工职业监护档案,并上报本单位安委办。

4负责本部门定期职业健康安全检查,按照安委办下发的指定检查表开展检查,并将双版(检查签字版与电子版)检查结果上报安委办。

5负责本部门接触职业危害员工职业防护用品的申购、发放,防护用品申购到位,录入防护用品台账上报安委办备案,防护用品发放要求以旧换新原则并有使用记录和本人签字确认。

6负责本部门新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以及职业健康相关知识宣贯。

第14篇 储运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

(1)单位行政正职领导是本单位/部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中一名行政副职领导为本单位/部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2)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对本单位/部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3)负责组织对本单位/部门的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辨识、评价、更新和学习,并制定措施或管理方案加以控制,实现本单位/部门的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和指标。

(4)审核、审批本单位/部门的作业文件,不断修改完善本单位/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相关文件。

(1)建立健全本单位/部门各级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网络,配备和聘用专(兼)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

(2)定期对本单位/部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和改进。认真配合公司内审和管理评审工作,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提出合理化意见。

(3)负责对本单位/部门员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包括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本单位/部门员工的环保和安全意识。

(4)在开展工作时,必须坚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 “五同时”原则。

(5)发生职工伤亡事故或职业病时,负责参与组织调查和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严肃处理,并对事故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6)负责对辖区内相关方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实行监督、管理。

(7)认真履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内规定的本单位/部门的各项具体工作。

第15篇 堆场储运管理制度

1、物资进库储存保管,都必须根据不同物资的储存要求,做好铺盖、防潮、防灾、防虫、防鼠、防污染、防火等堆桩要求的工作。

2、物资储存保管,要认真执行查粮等一切制度,积极开展“四无”粮仓活动。

3、饲料生产投用的原料,必须做到班班有记录,日清月结,做到损溢批批清,仓仓清。 4、一要物资发生损溢、降低、报废,必须查明原因,按规定手续、程序进行审批处理,不得隐瞒不报。

5、安排和督促装卸工作进行堆桩,并要求堆桩整齐,做到桩位规格化,能达到抵御各种侵害的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囤位坚决不马虎不迁就,拆囤要做到清理囤脚。

6、储运装卸职工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观念,不盲目行事,克服临时 观念和侥幸心理,在厂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经常开展,人身安全、防火安全等教育活动,掌握和了解基本消防器械的特性和使用方法。

7、保持仓储环境的整洁、干净,对破碎杂物,随时清除处理。

7、 注意电气管理,不准在堆场工作场地乱布插座,乱拉临时线,当工作需要夜间工作时,需征得电工同意,并在电工指导下,使用临时照明装置,完工后立即撤消,使用前须检查线路插头、插座、灯火、灯座,有无磁损现象,以便及时更换。

《储运管理制度(1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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