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消防责任体系:明确项目经理、部门负责人及员工的消防职责,确保人人了解并承担起消防安全责任。
2. 消防设施管理: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消防设备,如灭火器、自动喷水系统、烟雾探测器等,确保其正常运行。
3. 火灾风险评估:定期进行火灾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火源,制定预防措施。
4. 消防培训:为员工提供消防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火灾应急反应能力。
5. 消防预案:建立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疏散路线、灭火程序等,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迅速有序应对。
6. 检查与审计:定期进行消防工作的检查和审计,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二、
1. 火警报警:一旦发现火情,立即启动火警报警系统,并向消防部门报警。
2. 应急疏散:遵循预先设定的疏散路线,引导人员快速、有序撤离,确保生命安全。
3. 初期灭火:由受过训练的员工使用现场消防器材进行初期灭火,尽可能控制火势蔓延。
4. 协调救援:与消防部门保持密切沟通,提供火场信息,协助灭火工作。
5. 后续处理:火灾扑灭后,组织专业团队评估损失,修复受损设施,恢复项目正常运营。
1. 消防责任告示:列出各级管理人员的消防职责,提醒全体员工遵守消防规定。
2. 灭火设备分布图:展示项目内的消防设施位置,方便紧急情况下快速找到。
3. 疏散路线图:清晰标注疏散出口和集合点,确保人员快速疏散。
4. 火灾应急流程图:以简洁易懂的方式呈现火灾发生后的应急步骤。
5. 消防知识海报:定期更新,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以上制度旨在保障项目安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各级管理者需严格执行,全体员工需积极配合,共同构建安全的工作环境。
第1篇 项目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1、项目正职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治安保卫管理工作。主管副职具体负责消防、治安保卫责任制的组织落实与实施。同时应设有一名有责任心的同志负责项目的日常消防、治安保卫工作。
2、对本项目职工及外协队伍要经常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制观念、 加强防范意识。
3、配足保安力量,成立消防、治安保卫领导小,建立健全群众性的群防群治组织,做到人员落实,组织落实,责任落实。
4、定期或不定期的听取和研究本单位消防、治安保卫情况及时解决消防、治安隐患
5、对本项目发生的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并为其提供情况,协助查破案件。
6、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7、施工现场严格控制火源,严禁随便动用明火 。
8、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必须按规定配足灭火器材及消防设施并保证各类消防器材的完好。
9、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严禁支搭易燃建筑,如需支搭临时建筑时,
要经工程部和保卫部审批后,方可实施。
10、乙炔发牛器、氧气瓶一律不准放在在施工程内使用。
11、重点工种、电气焊工、电工、油漆工、防水工等要严格按照 操作规程施工。
12、项目经理、工长、班长,在下达任务时,要逐级下达书面的防火安全交底,否则造成火灾事故要依法追究责任。
13、在施工程内,严禁住人及堆放易燃物资,也不得使用电炉子以及电暖气,违者除限期整改并处以重罚。
第2篇 冶金板块项目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十七冶集团冶金板块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对项目辖区的工作、生活及临时设施的消防管控,防止火灾事故发生,提升公司的外化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应范围
适用于冶金板块项目临时设施,包括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域的大临构筑物和使用过程,包括项目部管辖的外协单位所有施工和生活区域的临时设施。
三、编制依据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22)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200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22)
《十七冶安全管理制度》(qg19-2022)
《十七冶资产管理制度》(qg14-2022)
《十七冶消防安全管理检查考核标准》
《十七冶施工(生产)现场临时设施建设实施细则》
四、临时设施的资产管理
4.1.临时设施是指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运行和员工生活的必要条件,在工程项目辖区建造的各种生产、生活简易设施。
4.2.根据《十七冶资产管理制度》(qg14-2022)规定,临时设施的资产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临时设施计划在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
(2)临时设施由项目经理部组织采购并安装;
(3)项目经理部应建立临时设施台账进行实物管理;
(4)临时设施的财务摊销,按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5)项目结束,临时设施可以在公司内部调拨。无法使用的,可以按招标方式,对外销售处理;
(6)销售收入,按公司财务规定执行。
五、项目消防安全管理控制要点
5.1项目经理为临时设施消防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从临时设施选址、选材、购置、运输、安装、使用和拆卸等各个环节加强管理并依法承担临时设施的安全管理责任。
5.2 项目经理部应加强临时设施及消防安全管理,执行《十七冶安全管理制度》(qg19-2022)第13章中规定和相关技术规范与标准的规定。
5.3 项目经理部应建立防火安全委员会或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建立例会制度,安全检查制度,落实各项消防措施。
5.4项目部应落实各参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及时与参建单位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5.5项目部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明确消防器材管理者,保持其有效性;建立消防设施、器材台帐,填写《消防器材配备及维修更换登记表》(sqy-qg 4.16-2022-70),并上传erp模块。
5.6 项目部应建立相关岗位消防责任制,绘制项目区域消防控制总平面布局图,将消防措施纳入施工方案、及时进行消防安全技术交底。
5.7新开工的项目部应按规定将大临设施的消防安全纳入统一部署中,所有消防设施应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
5.8项目部应配备专、兼职消防员,建立义务消防队,实行夜晚巡查值班制。
5.9 项目部应履行三级动火管理制度,具体执行《十七冶安全管理制度》(qg19-2022)第13.4条的规定;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可靠的安全隔离。
5.10项目部应保持每月不少于一次的项目辖区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5.11项目部应在作业和生活场所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其指示方向应指向最近的疏散通道入口。
5.12对租赁的临时设施,项目经理部应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责任。
5.13项目部应向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告知建筑消防设施、疏散通道位置及使用方法,同时应组织疏散演练。
5.14项目部应针对临时设施防火制定应急预案,预案编制应执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第5或6章规定,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应急灭火处置机构及各级人员应急处置职责;
(2)报警、接警处置的程序和通讯联络的方式;
(3)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4)应急疏散及救援的程序和措施;
(5)就近医院的交通路线图。
5.15项目部应在显著位置公示应急处置和人员救护主要知识,定期组织现场演练,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要掌握科学的逃生、救护知识,一旦恶劣灾害来临,要及时组织人员撤离临时设施。
六、消防安全的技术条件
6.1 临时设施场地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现场临时办公、生活、生产、物料存贮等功能区宜相对独立布置,防火间距应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22)第3.2.1条及第3.2.2条要求;
(2)尽可能选择地势平坦、较周边高出的地方,且具有良好通风、易于采光、易于排水的地块。严禁在可能发生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区域选址;
(3)临时构筑物距危险源应符合安全距离的规定,如高压线、易燃、易爆气体源、腐蚀性气体及其他有毒有害介质,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应采取避雷措施;
(4)相对集中的临时构筑物应留有消防道路和疏散通道;与在建工程应保持安全距离,确实无法满足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5)临时建筑物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等危险源的距离应不小于16m。
6.2 搭建临时设施材料选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搭设临时设施,所使用的材料严禁选用木板或其他易燃材料;
(2)同一建设区域内,必须选取色彩、品种、型号规格统一的材料;
(3)采用装配式彩钢板房时,其夹芯保温层材料的阻燃等级必须达到a级防火要求,其内部装饰、装修材料必须采用有阻燃功能的材料;
(4)成品房必须出具合格证,必须提供设计图纸和安装、拆解说明书;
(5)临时设施使用的所有材料,应符合安全、环保、节能的要求;
(6)食堂操作间墙体应当采用砖混结构,禁止使用夹芯板房作为食堂操作间。
6.3临时设施搭建应符合下列要求:
(1)搭建前,由项目经理部根据十七冶《品牌识别手册》要求,统一规划,必要时再征得相关方(含业主方)同意;
(2)搭建要求执行gb50720-202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临时建筑楼层应设不少于2个疏散楼梯,当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2且第2层使用人数不超过30人时,可设置一个疏散楼梯;
(3)临时设施的场地必须硬化,排水通畅;必须统一设置围墙,围墙的设置应能满足各类临时设施使用功能的实际需要;
(4)对于两层或以上的临时设施搭建,应选择具有施工能力的专业队伍按图纸要求建设,使用前组织验收;
(5)在气象条件较为复杂的地区,搭设的临时设施必须采取防强风、防雷击的安全措施;
(6)临时设施内的电源线路、开关、插座、灯具等,应按用电规范统一布置,空调在墙体出口应套有非燃套管加以隔绝;
(7)临时设施之间应当留置消防通道(一般不小于5m),并保持畅通。必须具备消防车和救护车进出的条件;
(8)两层的临时设施应在两端设置楼梯,且最远疏散点到楼梯距离不超过20m,并保持通畅;
(9)两层的疏散通道应设置不少于三个应急灯,分别位于两端及中间点。并按规定配置适配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设置不应影响人员的通行,活动房应接地良好;
(10)集中生活区域内,生活用水点必须统一规划、统一配置;设置的垃圾箱(桶),要定期运送到规定区域;职工食堂和厕所的建设应符合卫生标准和环境要求;
(11)临时设施内严禁用木板再搭设隔间,严禁用木板搭设通道,应设置高低床、配备柜子、脸盆架、鞋架等;
(12)临时设施内临时用电宜采用36v安全电压电气;生活大临应使用36v安全电压电气。使用中的220v电压应分时段供电防止违规使用热得快等电气;
(13)临时设施建设完毕后,项目经理部应组织人员检查验收,填写验收记录,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4临时设施使用与日常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6.4.1临时设施使用要求:
(1)办公和生活区域内的禁止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严禁焚烧可燃物品、燃放烟花爆竹;
(2)职工宿舍禁止私拉乱接电气设备,活动房内严禁使用热得快、碘钨灯等,禁止明火烧水、取暖,严禁使用液化气、电炉等明火做饭;
(2)职工宿舍和办公区域,职工离开时必须将电热毯关闭、将香烟头熄灭、将电器设备电源关闭;
(3)职工宿舍和构筑物的走道、楼梯、出口等部位,要经常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
6.4.2消防和临时设施日常管理要求:
(1)项目经理部消防安全监控要点,执行《十七冶消防安全管理检查考核标准》的规定;
(2)项目部应建立临时设施安全管理责任制,必须安排专人对办公区和生活区进行日常管理,生活集中区,每栋楼应指派一名兼职管理员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填写检查记录;
(3)检查中发现私拉乱接、改造内部结构、改建内部空间,存在易燃、易爆危险品等违规、违纪现象,必须立即纠正;
(4)临时设施的使用单位对其使用区域负有日常管理的职责,适时保洁,每月进行一次环境、卫生、消防、安全用电等方面检查,特定季节应增加专项检查。
七、临时设施建设审批流程
7.1项目部在临时设施建设前应制定策划书,报公司技术质量部组织相关部门评审,经公司技术总工批准后实施。
7.2项目部在临时设施建设中应严格按策划书组织实施,严格把握临时设施的位置、消防通道、企业外化、材料入口关等事项。
7.3项目部在临时设施建设后使用前由项目部组织自检验,检验合格后,报请公司技术质量部组织验收,项目监管部、安全监管部、办公室、物资部协同验收。
7.4项目部应及时填报三标一体化管理体系运行记录sqy-qg 4.10-2022-32《办公生活大临设施验收检查表》备查。
八、在建工程防火管理规定
8.1在建工程项目防火安全管理应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22)第4.3条的规定。
8.2外脚手架、临时通道、临边洞口等高处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网,应采用采用阻燃型安全防护网搭设。
8.3 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8.4 在建工程的下列场所应配置灭火器:
(1)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及使用场所;
(2)动火作业场所;
(3)可燃材料存放、加工及使用场所;
(4)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设备用房、办公用房、宿舍等临时用房;
(5)其他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
8.5 灭火器的配置数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有关规定经计算确定,且每个场所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具,每100㎡活动房应配备不少于2具灭火级别不少于3a的灭火器,厨房等用火场所应适当增加灭火器的配置数量。
8.6从事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前,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动火前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作业现场及其附近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燃材料覆盖或隔离。
8.7 裸露的可燃材料上严禁直接进行动火作业。
8.8储装气体罐瓶及其附件应合格、完好和有效;严禁使用减压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氧气瓶,严禁使用乙炔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乙炔瓶。
8.9仓库及易燃易爆区域是防火的重点部位,应设置“严禁烟火”、“禁止吸烟” 、“进人库区须知”等警告标志;仓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阁层及隔墙。
8.9露天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应当分类、分垛,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高压线下两侧 6 米或库房、建筑物旁,不准堆放易燃、可燃材料。
九、消防安全考评和奖惩规定
9.1 依据《十七冶安全管理制度》第26章中相关规定,对于消防安全工作突出贡献者,在公司安委会上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9.2对于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依据《十七冶安全管理制度》第26章中相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构成刑事责任的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
9.3除灭火和应急情况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随便挪用消防器材或设施,造成损失的按原价值2倍赔偿。
9.4 违反本规定其中之一处罚100-1000元:
(1)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2)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3)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4)对安全检查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且不能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5)未经批准,移动消防设施、器材,经教育不改正的;
(6)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予以口头告诫不改正的;
(7)违反《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22)强制性条款规定,造成事故发生的责任人。
9.5 未履行临时设施建设审批流程的项目部领导及相关人员,对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安全经理及相关负责人,分别处以5000、3000、3000、2000元的惩罚。
9.6主要办公和生活场所未采用低压电气的,违反本规定主要内容的责任人,对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安全经理及相关负责人,分别处以2000、1000、1000、1000元的惩罚。
十、附则
10.1 除应符合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2 本规定经公司安委会讨论通过,自即日起实施;本规定由安全监管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10.3 本规定未详尽之处,按相应的法规标准和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中国十七冶集团公司冶金工程技术公司
2022年7月26日
第3篇 某物业项目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物业项目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为规范消防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消防系统随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特制定本规程。
(一)程序要点
1、运行监控
(1)消防管理中心监控员24小时对消防主机、消防联动柜、动力配电箱、灭火显示器、防火防盗闭路电视等设备进行监控。
(2)运行监控内容:
a、消防主机显示屏是否显示系统正常
b、消防主机是否正常(正常时i=1.2a,u=25v);
c、运行和电源灯是否亮,不亮时查找线路接头有无松动,如松动应紧固;
d、巡视喷淋泵和消防泵管网系统,查看接口有无松动(松动时给予紧固),油漆是否脱落(脱落补刷油漆),水流指示器是否动作;
e、故障灯是否亮,灯亮时证明出现故障,立即到现场查明原因;
f、低水位信号灯是否亮,灯亮时立即通知技工查看水位加水;
g、破玻灯光信号是否亮,灯亮时到楼层查看破玻报警原因;
h、监看闭路电视画面是否清晰,出现故障时及时通知技工维修;
i、巡视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管网接口,紧急按钮,发现重量减轻时应进行密封、紧固、更换充气,消除防火区的一切杂物;
j、设备有无出现烧焦、异味、异常声响;
(3)在运行监控中发现有不正常情况,应进行登记,同时报告管理处,并进行整改。
(二)异常情况处置
1、当消防主机出现异常情况(如水浸入),应立即切断供给消防主机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以免引起相关联动装置启动而造成消防主机部件烧毁。
2、当配电箱线路发生短路(过负荷)起火时,立即关掉相关设备电源,迅速用干粉灭火器扑灭。
(三)机房管理
1、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室内(巡查、检修人员除外),若需进入,需经工程部同意,并在当值监控员允许的情况下方可进入,但时间不宜超过5分钟。
2、当值监控员每班打扫室内卫生,擦拭设施设备,始终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无油渍、无污物、无蜘蛛网,光亮整洁。
3、室内严禁存放一切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但应配备两瓶干粉灭火器。
4、室内严禁吸烟,严禁明火。
5、室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
6、室内必须保持24小时监视消防系统,暂时离开时,需呼叫领班暂时替换,并交待值班注意事项,但不得超过10分钟。
(四)交接班要求
1、交接班时应:
(1)进行外观巡视各类系统,查看各类系统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2)按操作键查看消防主机内容有无改动,有无增删操作员姓名,密码是否改动、正确。
2、出现下列情况不接班:
(1)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待清楚;
(2)记录不正规
(3)消防主机无法进入操作功能
(4)室内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5)设备上积尘未除尽,有水杯、腐蚀品;
(6)地面不干净、不整洁;
(7)检查物品不齐全;
(8)故障正在处理中或未处理完毕,应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人协助(在监控领班允许时,交班人方可下班)。
(五)资料保存与审核
1、监控员应对每班次运行情况做好记录。填写《监控室值班记录》,交接班时检查各系统均正常后,双方在《监控室值班记录》上签字确认。
2、安全部主管监督填写运行监控的各类记录,每月将用完的记录本收到办公室归档保存,保存期3年。
第4篇 某物业项目消防管理制度
物业项目消防管理制度
一、制定本制度的目的及范围
目的:迅速扑灭火灾,保障公共财产和广大业主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业主安居乐业。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管理的各项目。
二、各岗位的相关职责
管理处经理为消防责任人办公室职员、保安人员、工程人员、清扫工和绿化工为义务消防员。
三、工作方法
(一)、消防管理与设备维护
1、加强防火管理,强化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定期对住户进行防火常识教育和紧急救生训练。
2、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3、根据辖区内商业区、住宅区具体情况,制定相关消防措施,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通方案。
4、接到火灾报警后,根据灾情向消防机关报警,同时组织有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启用消防工具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有关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5、火灾报警智能操作系统,由专职人员操作、管理、维护,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触动。消防设备维修后,必须恢复原始状态,不得随意更改安装位置、传输线路。
6、消防系统主机操作人员,每天对主机进行自检,工程维修人员负责对终端设备(烟感、温感传输电缆)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并按制度要求做好检查维修记录。
7、定期对区内消防设施、器材,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各类消防设施、器材处于良好备用状态,并做好检查、维修记录。
8、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维修、试验,应提前报告有关部门,做好防范措施。楼内消防设施和器材,每年检修不得少于二次。
9、消防设备故障维修,一般不得超过8小时,若在8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应将故障原因、解决方案、时间上报上级管理部门,限期解决。并通知用户做好应急措施。
(二)、消防管理规定
1、根据消防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分情节轻重,分别处罚,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1)、辖区内严格禁止超负荷用电,禁止私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2)、室内外改线,增加用电设备需报管理部门同批准,派专职人员处理。
(3)、不得私自占用消防通道,在楼道堆放杂物,可燃物。
(4)、不准改变、拆除、封堵消防设施,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
(5)、不准在辖区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物品。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责令停业,并分别情况,处直接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
(1)、未经物业管理部门许可,强行进行室内装修的。
(2)、室内装修所用材料,不符合防火要求,不进行防火处理。
(3)、烧焊、用火、用电作业,防火安全保障措施不落实的。
3、各业主、住户必须服从消防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妨碍消防管理人员依法行施职责。对不听劝阻者,造成严重后果者,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处行政拘留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物业管理部门应经常组织、指导住户居民进行扑救初期火灾和安全疏散演练。当灾情发生时根据火情及时拨打火警求救电话,并积极组织辖区内人员扑救火灾,疏散易燃易爆物品。
5、建议业主委员会解决中下层楼房出现灾情、高层居住人员的逃生问题,增设高空救生设备器材。
第5篇 某物业项目消防控制中心管理规定
物业项目消防控制中心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规范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工作,明确控制中心职责,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安全班全体
三、岗位操作细则
3.1中心工作人员须服从上级安排,积极配合管理处及各班组工作的开展,并建立起良好的协作关系。
3.2交接班时应提前半场10分钟到岗,接班人须认真核实质量记录和各设备的运行情况,交班人应向接班人详细交待本班未完成或待处理的事项。
3.3热情、耐心地受理顾客提出的要求,详细询问其协助事项,合理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和跟踪,特殊事项须报告班长或经理,并认真做好质量记录。
3.4正确操作电脑,严禁使用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严禁任意调用、更改、删除系统文件和设置密码。
3.5当消防主机报火警时,应立即核实,如属误报,及时复位,如属真火警,按灭火方案处理。
3.6按规定时间对大厦进行布防、撤防,对布防时间内发生的报警要认真确认和记录,并密切注意枪支室弹药库的情况。
3.7密切注意出入大厦人员的情况,发现可疑人员、情况及时通知就近人员监视和处理,及时跟踪处理结果。
3.8每天0:00取出用完的录像带,作好标识存档。同时装入新录像带进行录像,认真观察录像机的运行情况,并按录像带管理规定定期检查录制效果。
3.9中心外线电话限于工作使用并记录,严禁拨打声讯电话和未经班长以上人员许可打私人电话,非特殊情况非中心值班人员不得接听来电。
3.10接到经理、管理处或其他人员交付事项时,应及时安排相关人员处理、跟进并将事情的进展情况汇报相关人员。
3.11迅速、果断、灵活地指挥处理大厦发生的各种紧急事件,必要时通知上级领导或社会机构求援,事后及时做好详细记录。
3.12中心人员按规定着装,注意个人言谈举止,对他人提出的意见、批评应虚心接受并改正。
3.13上班时间,严禁看书刊杂志,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14爱护中心各类设备,严格按体系文件要求操作。不得让与中心工作无关人员在中心逗留、操作各类设备。
四、出入管理
4.1非中心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消防控制中心。
4.2中心值班员可着拖鞋工作,并随时保持个人卫生。
4.3其他人员可着鞋套进入中心,离开时须将鞋套放入指定处。
4.4进入中心人员不得与值班人员闲聊,严禁吸烟或做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
4.5进入中心人员,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中心设施、设备及消防器材。
4.6如人员领借用钥匙,可不须进入中心,由中心值班人员负责领取和归放,并完善相关记录。
4.7进入中心的作业人员须保持室内清洁,并在作业守毕后须清理作业现场。
4.8以上规定由中心值班人员监督执行。
第6篇 物业项目消防演习管理规定
物业项目消防演习管理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演习的管理内容和要求,适用于zz湾物管中心的消防演习管理。
1编制依据/引用文件
1.1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2 消防管理规定
2管理规程
3.1物管中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综合消防演习,纳入本年度工作计划。
3.2物管中心安管部负责消防演习的组织与实施。
3.3消防演习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以适当方式实施,可以是:
a)消防运动会;
b)综合模拟演练(有业户参加);
c)局部模拟扑救演练(安管部门)。
d)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包括业户与本物管中心员工)
3.4消防演习准备
3.4.1物管中心安管部负责制定《消防演习方案》,报物管中心负责人审批后报公司领导审核、备案。
3.4.2物管中心需召开内部沟通动员会,明确各部门职责,协调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
3.4.3各部门根据《消防演习方案》要求做好人员、物品的准备工作。
3.4.4物管中心客户服务部门负责通知业户及政府相关部门人员。
3.5消防演习实施
3.4.1物管中心各部门按照《消防演习方案》组织实施。
3.4.2物管中心维护演习现场安全秩序,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必要时可封闭管理区域的相关道路。
3.4.3对消防演习的重要环节,可进行音像资料的录制,演习过程中形成记录、资料应归档保存。
3.4.4演习结束后,安管部应及时组织回收演习用器材、物资。保洁部门对现场及时清理保洁,迅速恢复现场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3.6消防演习总结
3.6.1应对演习中各比赛项目的优胜者进行奖励。
3.6.2物管中心及时对消防演习进行经验总结,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提交消防演习报告。
第7篇 物业项目消防管理规定
物业项目消防管理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要求,适用于zz湾物管中心对消防安全的管理。
1编制依据/引用文件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
1.2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3防火三级安全检查规定
2管理内容与要求
2.1总则
2.1.1物管中心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合肥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规定》和有关消防法规进行。
2.1.2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本着自防自救的原则,实行严格管理,科学管理,依法管理。
2.1.3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临时工、实习生、临时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定。
2.2消防组织
2.2.1物管中心建立防火安全委员会,物管中心负责人为防火安全委员会负责人,负责组织和领导物管中心的消防安全工作。
2.2.2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物管中心负责人为物管中心防火负责人,设置相应数量的义务消防员,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义务消防队的培训和演练。
2.2.3消防组织的调整
2.2.3.1物管中心各部位防火负责人和义务消防队员如发生人事调动或离职应及时调整补充,并备案以便核查。
2.3逐级防火责任制
2.3.1防火安全委员会职责
a)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消防法规,把消防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经营服务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b)负责消防制度的建立和落实。
c)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布置消防工作,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研究解决重大火险隐患和各种不安全因素。
d)组织和领导义务消防队的培训和演练以及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
e)发生火灾时负责指挥员工进行扑救,追查火灾原因,对有关责任者进行处理。
2.3.2各部门防火负责人职责
a)认真贯彻国家及物管中心的有关消防安全的法规和安全管理规定,将防火工作列入本部门日常管理的议事日程。
b)根据防火委员会的要求,监督本部门防火安全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c)组织领导本部门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全员的消防安全教育。
d)定期对本部门及各岗位进行防火安全自查,主持研究整改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及时处理本部门的火情、火灾事故,对造成事故的个人或班组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防火安全委员会。
e)指定本部门的责任范围内各区域的防火责任人。
2.3.3员工职责
a)认真学习公司/物管中心消防管理规定,遵守本岗位的防火安全措施及操作规程,发现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及时报告和处理。
b)认真学习消防法规和防火灭火知识,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现有的消防器材及设备,会扑救一般性初期火灾。
c)自觉维护消防设施、设备,不随意挪动和损坏消防器材。
d)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
2.3.4义务消防队员职责
a)模范遵守公司/物管中心各项消防制度,协助部门防火负责人做好日常的防火工作。
b)努力学习防火、灭火知识,积极参加各类消防培训,做到知任务、知灭火知识,会报警、会疏散自救、会协助救援。
c)有权制止任何违反消防制度的行为,对火险隐患要积极整改并报安全管理部门。
2.3.5安全管理部门消防组织职责
a)协助防火安全委员会认真执行相关法规和有关规定,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依靠领导发动群众,做到全员防范。
b)健全各级消防组织,完善逐级防火责任制及各项防火措施和应急预案。
c)经常检查各部门、区域执行防火安全制度和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情况,定期向防火安全委员会汇报工作。
d)结合重大节日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清除,对重大火险隐患要及时报告防火安全委员会解决。
e)协同各部门安排对员工的防火安全教育,义务消防队的培训,演习及管理工作。
f)负责在管物业的所有灭火器材的管理,定期检查,保持器材的良好状态。
g)一旦发生火灾,积极组织人员扑救,负责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查清火灾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2.4动用明火管理
2.4.1在管物业任何部位动用电、气焊、喷灯等明火,必须经部门经理同意,报安全管理部门批准,领取动火证后方可作业。
2.4.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审核、管理和签发动火证工作。
2.4.3安全管理部门在审核动火申请的同时,必须到现场勘察,确认一切措施齐全后方可发出动火证。
2.4.4凡发现私自动火作业的,除责成其停止作业,补办动火作业手续。
2.4.5动火作业必须做到七不、四要、一清。
2.4.5.1七不--动火前:
a)防火、灭火设施不落实不动火;
b)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c)附近有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d)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的容器,未经洗刷干净、排尽残有油质的不动火;
e)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未经排除易燃物品的不动火;
f)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的不动火;
g)未配备相应灭火器材的不动火。
2.4.5.2 四要--动火中:
a)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b)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动止火;
c)发生火灾燃炸事故时,要及时处理;
d)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2.4.5.3一清--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然后才离开现场。
2.4.6各部门/场所/区域不得使用电热器具(电炉、电熨斗、电褥、电热杯等),特殊情况下,需经安全管理部门同意,并办理手续后方可使用。
2.5吸烟管理规定
2.5.1全体员工在管理区域内严禁吸烟。
2.5.2保洁人员及各部门巡视人员,须认真检查为客户提供的烟灰筒、垃
圾桶,发现有丢落在地面上的烟头和火柴棒要及时清理,认真检查是否有未熄灭的烟头,消除隐患。
2.5.3物管中心全体员工如发现有人员在禁止吸烟区域吸烟时,需礼貌劝说、制止。对在各自工作区域内发现的烟头等要及时清理。
2.6消防设施、设备管理规定
2.6.1公司和在管物业各区域内安装配置的各类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必须保持完好灵敏状态,任何人不得无故拆损、破坏、挪作它用。
2.6.2各种消防管道的修理或停水、自动报警和消防设备的维修、调试须事先报安全管理部门,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2.6.3各种消防安全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任何人不得破坏和堵塞。
2.6.4安全管理部门对所有消防器材负责定期组织检查、更换,并联系检修,对消防器材的配备和变动情况要登记备案。
2.6.5各部门、各岗位对自己工作范围内的消防设备、器材有责任配合安全管理部进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2.7防火检查
2.7.1公司/物管中心实行防火三级检查制度,即:
一级:岗位/班组每日结合工作进行防火自查;
二级:各部门每周组织一次部门防火安全检查;
三级:物管中心防火安全委员会每月组织一次防火安全检查。
防火检查按《防火三级安全检查规定》的要求执行。
2.7.2物管中心安全管理部门在组织专项检查时,被检部门须派员参加,并主动提供情况和资料,检查完后,被检部门负责人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2.8火险隐患的整改
2.8.1对消防机关和上级部门发出的火险隐患通知书或是自查出的隐患做到三定:
a)定隐患性质,如重大隐患、一般隐患、不安全问题、不安全因素;
b)定整改负责人,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整改负责人;
c)定整改时限,根据隐患因素定出解决所需最短时间。
2.8.2整改责任人严格按照消防部门提出的要求解决隐患,做到班组能解决的不交部门;部门能解决的不交物管中心;物管中心能解决的不交公司领导。
2.8.3隐患整改完成后,报政府消防主管部门或公司/物管中心安全管理部门验收。
2.9火警火灾事故的处理
2.9.1为了在火灾紧急情况下能做出快速反应,所有员工必须熟知火灾情况下自己的任务和职责,并严格执行。
2.9.2任何部门发生火灾及不安全事故,必须及时报物管中心防火安全委员会和公司领导。
2.10消防例会制度
2.10.1物管中心防火安全委员每月应召开消防例会,传达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文件或指示精神,汇报本月消防工作,安排下月消防计划,讨论、修改、完善消防措施。必要时可临时增加会议。
2.10.2各部门防火负责人须准时参加,有特殊情况要提前请假,经同意后指派代表参加。
2.10.3各部门每月召开消防例会,研究布置本部门的消防工作,并将书面报告报物管中心安全委员会和公司领导备案。
第8篇 物业项目消防中心钥匙管理规定(5)
物业项目消防中心钥匙管理规定(五)
为规范消防中心的钥匙管理,确保在日常工作中及时有效使用,预防在使用过程中丢失或损坏,特制定本规定。
一、钥匙借用
1、所有钥匙借用,均须填写《消防中心钥匙借用申请单》,经借用部门负责人与管理处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如无法及时签字,可通过电话批准),并在《钥匙使用登记表》中登记后方可外借。无特殊情况钥匙禁止借给非本公司人员使用。
2、所有钥匙不得用于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任何活动。
3、乒乓球室、健身房门钥匙使用时,借用人在《钥匙使用登记表》中登记后即可使用,
二、钥匙归还
1、钥匙借用后,必须当天归还,逾期不还者按公司相应处罚制度执行。
2、每班值班员交接班时,应将当值时的钥匙使用情况移交下一班值班员,并认真检查借用的钥匙的登记记录。
3、损坏或丢失钥匙者,除照价赔偿外,并按公司处罚制度执行。
三、钥匙更换
楼层房门钥匙经工程组维修更换后,应将新钥匙交给消防中心存放,值班员做好新钥匙标识及移交签收工作。
四、钥匙的检查与维护
1、消防中心每日早班值班员应检查钥匙存放情况,确保钥匙无丢失、无损坏。
2、借用或归还钥匙时,值班员应检查钥匙有无损坏,如有损坏时应及时通知工程人员维修或更换。
3、紧急备用钥匙(如消防桩、消防梯等),由消防班长组织每月开启检查一次,每三个月上一次油进行养护。
五、记录
《消防中心钥匙借用申请单》
《钥匙使用登记表》
第9篇 某物业项目消防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物业项目消防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1.消防、闭路中心不准打与业务无关的电话,非保卫、消防人员不得进入,任何人不准在消防监控中心、闭路电视房会客和聊天;
2.消防监控中心、闭路电视房,遇到报警时应沉着冷静,准确地向有关部门或值班领导报告,不准错报。消防闭路中心值班人员不准离开控制室;
3.值班人员必须经常打扫卫生,值班室保持干净、整齐,各类控制台(如报警器、水泵控制台、闭路电视房等)保持无灰尘;
4.值班时间不准喝酒、吸烟、睡觉、下象棋、打扑克、吃东西、看小说、写信等,如发现一次,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直至除名;
5.交接班要交接清楚各种设备情况,交接要详细填写值班记录,领班每天必须进行详细检查记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6.各部门播放音乐时间要按时播放,切记音量适中,切勿声音过大骚扰客人。消防中心各种设施要爱惜使用;
7.消防监控中心实行专职人员全日值班负责制;
8.消防值班员每天检查各类信号是否正常,如不正常应立即查清原因,上报消防主管,遇到重大问题迅速上报消防责任人;
9.消防监控中心出现报警信号,立即核实信号真伪情况,如属火灾报警,按《消防工作手册》中的消防应急措施处理;如属误报应进行复位,并记录在《水电、消防值班记录表》中;
10.消防监控系统在正常情况下应处于自动状态,每半月进行一次自动、手动的操作检查,以确认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水电、消防值班记录表》中;
11.消防设备出现故障时,值班员应填写《设备维修申报单》,立即通知机电运行部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12.消防监控中心内的电话属专用报警联系电话,任何人不得占用,影响消防联络;
13.消防监控中心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消防监控中心内应备有便携式灭火器和常用灭火器械;
14.严禁外人进入消防监控中心,如因工作需要必须经消防主管批准。
第10篇 某物业项目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物业项目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消防控制中心实行全天24小时专人轮流值班制;
2.控制中心的轮值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警觉性和高度的责任心,能熟练操作设备;
3.值班人员在控制中心不准吸烟、喝酒、会客,不准进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4.值班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应由其他轮值人员顶替方可离开;
5.控制中心操作手柄(按钮)每日作一次手动操作检查;
6.消防控制中心的设备外观不附有灰尘为合格;
7.控制中心的设备出现故障当班人员无法排除时,应第一时间报告管理处主任,联系技术人员前往维修;
8.控制中心出现报警信号,首先打电话至报警部位查明真假情况,如若误报,立即消除;如发现异常情况或火警,先通知值班保安员,同时报告管理处主任。事故处理完毕后,填写信号发生的时间、地点、真假、结论等记录。
9.每班当值人员都要填写控制设备的运行记录,运行过程中发现误报时应填写其时间、地点等,以方便查明原因;
10.控制中心的记录材料属设备档案资料,应长期保存;
11.每月控制中心以书面形式将本月的设备运行情况报告管理处主任并存档。
第11篇 某物业项目消防中心管理制度
物业项目消防中心管理制度
1.负责对全公司员工进行消防业务知识培训;
2.开展防火宣传教育;
3.制定各种防火制度,督促各部门贯彻落实防火安全措施,负责将每天和每周公司的情况书面报告保安部;
4.负责调配补充消防灭火器材,并与有关部门定期进行消防设备检测、保养、维修,及时排除消防设备故障;
5.负责24小时监视消防主机、闭路电视、防盗报警信号,发现火警、火灾及其他问题时,要及时向保安部、总经理报告,并提出处理方法;
6.负责制定重点部位的灭火战斗方案,并负责组织演练;
7.负责公司动火部位的安全监督,管好消防档案。
第12篇 __建筑项目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a)建立消防组织,设立防火小组和消防小分队,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b)编制防火技术措施。
c)现场必须满足消防车出入和行驶的道路,按要求在路旁设置消防栓。现场灭火器材合理布置。
d)按施工平面布置做好临时消防龙头和消防水池,并时刻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现场通道、消防出入口、紧急疏散楼道等,有明显标志或指示牌。有高度限制的地点应有限高标志。
e)现场禁止使用明火,动火作业必须履行专职安全员审批制度,设置吸烟区,禁止流动吸烟。
f)工作区和生活区的照明、动力电路皆由专业电工按规定架设,任何人不得乱拉电线。
g)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使用电炉、气化炉具,严禁生火、烧香拜佛,不准使用电热器具。
h)材料保管对储存物品进行火灾危险性的分类并分开存放,各种气瓶等危险品单独设库存放。
i)木工作业棚防火:采用阻燃材料搭设,电气设备应密封或采用防爆型,防止电线短路、用电设备过载运行,严禁在作业场所吸烟生火,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j)消防供水与施工同步安装。由市政供水到工地蓄水池,再由高压水泵加压供水到各楼层,楼层设置消防水龙头。在泵房、施工室、保卫室及各楼层配有消防水带水枪,分别安装高压水泵启动开关。
k)电、气焊作业:焊割作业区与气瓶距离,与易燃易爆物品距离、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距离都应大于安全规定距离,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要保证完整有效,作业前应有书面防火交底,作业时备有灭火器材,作业后清理燃物,切断电源、气源。
l)涂喷漆作业防火:保证场所通风良好,禁止焊割作业同时或局部上下交叉进行;浸有涂料稀释剂的破布、棉纱、手套和工作服等应及时清除,防止堆放生热自燃。
m)施工现场内办公室、仓库禁止使用电热器具取暖和煮饭。
n)木材加工场、仓库、厨房、动火现场、作业区域、吸烟室以及易燃易爆材料堆放等场所,必须按规定配备足够的各类有效防火器材,并经常检查。
o)在社会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领导下,搞好与当地村民的关系,互相遵重、互相支持、避免纠纷,与当地公安部门和有关单位加强治安联防和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和健全项目经理部防火保安管理制度,落实公安消防责任制。
p)施工中需要进行爆破作业必须经有关政府部门审查批准,由具备爆破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施工。
第13篇 某住宅楼工程项目消防保卫管理
1现场消防系统布置
在本工程现场施工平面图布置时,充分考虑现场的防火要求,如施工平面图所示,配置数量足够的消防器材。
施工用水水源由业主提供至施工现场φ100给水管,可满足施工生产、生活和消防用水要求。施工现场设φ80环形消防管网,沿建筑物周围设6个φ65地下式消火栓;沿建筑物竖向设3根
φ65立管,每层的a、b、c座各设1个φ65消火栓。现场每楼各设一台消防加压泵。
2消防人员配备
工程建立消防安全保障体系,成立消防小组,小组由义务消防队员组成,公司和本工程项目部定期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培训,经常组织消防小组进行模拟演练,加强快速反应能力。
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由专人负责,易燃物资存放的库房由专人负责看管,现场严禁烟火。现场昼夜24小时有人轮流值班,遇有火情迅速进行现场救援和报警。施工现场动明火实行动火证制度。
项目经理部制定严格的消防生产法规,并贯彻执行公司有关消防管理的规定,建立奖惩制度,加强消防工作的管理。
3现场保卫
建立健全现场保卫制度,项目部成立现场保卫小组,由项目经理直接领导。现场的大门设值班室,设专人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来客登记,作好交接班记录。夜间增加巡夜人员,负责夜间的保卫工作。
第14篇 某迁建工程项目消防管理措施
(1)现场制定消防制度,建立消防责任网络。配备专职消防管理员,负责消防管理工作。由项目经理、各专业分包负责人、安全员、消防员等组成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防火安全工作。
(2)定期组织学习消防知识,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消防教育,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并做好记录。
(3)现场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和防火宣传牌或宣传标语。
(4)严格执行动火申报制度。动用明火之前需经有关人员批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使用明火,电焊等明火作业前时应将作业区内易燃、易爆物品清理干净,配有专人值班进行监护,且在收工前要仔细检查周边环境,以免留下隐患。
(5)加强对易燃易爆品的管理(如汽油、油漆、氧气瓶、乙炔瓶等),现场统一设置危险品仓库,贮存一切易燃易爆物品,并妥善保管。
(6)在建筑物楼层内、脚手架上、临时设施四周应按规定设置足够的灭火器材,并由安全员检查落实到位。现场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其有效性酸碱泡沫灭火机由专人维修、保养,定期调换药剂,标明换药时间,确保灭火机效能正常。
(7)施工材料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易爆物品设专库储存,
(8)乙炔瓶距明火距离不小于10m,与氧气瓶距离不小于5m。严禁使用乙炔发生器。
(9)木工间设置禁烟标记,木屑、刨花等易燃物及时清理。
(10)民工宿舍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在工地利用灯泡和明火取暖,严禁利用煤油炉、电炉烧煮,如有发现则严加处理。
(11)应明确场地周边消防栓位置。进入工地道路保持畅通,宽度不小于3.5m。使消防车有回转余地。
(12)加强警卫人员上岗责职,每天下班后对工地临时设施进行一次防火巡查,消灭事故隐患。
第15篇 厂房施工项目消防管理措施
厂房施工项目消防管理措施
现场设立消火栓,并设昼夜的明显标志。库房等重点防火部位,布置干粉灭火器,制定具体防火制度,并有明显标志。
易燃物品库门前设烟火警告标志,严格领料制度,照明线路安装符合防火要求。
明火作业,操作前必须办理用火手续,开用火证,准备可行的措施,有专人看火,清理周围易燃物,各项措施落实后再动工。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废料清运到指定地点。
建筑物内不准随意堆放物料,不准随意在内居住。油类、气类等易燃物,下班时带出,放回库房。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
筑物内不准作为仓库储存易燃、易燃材料,施工材料按施工进度和作业计划分期分批进退场,并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
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作业,必须制定防火安全措施和灭火方案,在下达生产任务的同时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防火安全技术交底,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
易燃、剧毒物品应分类专库管理,严格进出库手续,进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时,应根据施工计划限额领料,禁止在在施工程内储存及进行分装与调料。
进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操作时,须保证通风良好,严禁明火及可能产生的火花。施工人员不得推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进入该场所,不得穿化纤服装。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数量或面积较大或在地下室等通风不良场的操作时,必须采取强制排风措施,防止可燃、易燃气体在局部达到爆炸极限。
施工场所安装电气设备和照明灯时,采用防爆等级与现场相适应的电气设备和照明灯。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作业禁止与电、气焊等明火作业上下、周围交叉操作。
用火、用电管理
进行电作业前,必须由现场消防保卫人员或防火负责人指定的专人办理用火审批手续,用火地点变更时,应重新办理用火审批手续,用火证当日有效。
进行电作业时,要选择安全地点,认真落实有针对性的防火措施,必须派专人进行监视,随身携带灭火用具。
用电管理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实施细则。使用电热器具,必须经过批准设专人负责管理,冬季施工保温,取暖大面积采用电热设备时,应制定详细方案,报消防保卫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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