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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8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确保企业运营的安全与效率。它涵盖了事故的报告、调查、分析、责任认定、预防措施制定及执行等多个环节。

包括哪些方面

1. 事故报告机制:规定事故发生后的即时报告流程,明确报告对象、时间限制和报告内容。

2. 事故调查程序:设立专门的调查小组,明确调查方法、时间表和参与人员。

3. 事故分析与定责:运用专业方法分析事故原因,确定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方。

4. 预防措施制定:基于事故分析结果,提出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并设定实施计划。

5. 责任追究与整改:对责任方进行处理,督促整改措施的执行,并进行效果评估。

6. 培训与教育:通过事故案例,加强员工安全意识,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7. 制度修订:根据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定期评估和完善管理制度。

重要性

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一方面,它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漏洞,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正常运营。另一方面,通过责任追究,强化员工的责任心,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此外,事故分析也为企业的安全管理提供宝贵的经验和教训,促进企业持续改进。

方案

1. 建立健全报告体系:确保所有事故都能在第一时间得到报告,无遗漏、无延误。

2. 专业培训:为调查小组成员提供专业的事故调查与分析培训,提升其专业技能。

3. 透明化处理:公开公正地进行事故调查,确保所有信息的透明度,增强员工信任感。

4. 定期评估:定期评估预防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效果,根据需要调整和完善。

5. 激励与惩罚并行:对于积极报告和预防事故的行为给予奖励,对疏忽大意或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6. 安全文化建设:将事故处理作为安全文化的一部分,培养全员的安全意识和习惯。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我们旨在构建一个高效、公正、科学的事故调查处理机制,从而实现企业的安全目标,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工作程序

1目的

为了满足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下,使本公司员工伤认定、救治和工亡善后处理处于受控状态,并使其特性达到预期要求,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后,如何进行报告、调查、分析及处理的办法,适用于迁安轧一钢铁集团公司发生的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达到事故发生后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做好事故预防,避免或减少事故的重复发生,保证安全生产的目的。

3职责

3.1安全部负责轻伤以上事故(包括轻伤、重伤、工亡、重大险肇事故、职业病)的调查、分析上报、涉及到两部门责任之间事故的调查、。

3.2安全部负责事故调查、查明事故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依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明事故原因和性质;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3.3工会、行政部、人力资源部、保卫部、事故单位负责伤亡家属善后处理工作。

3.4人力资源部负责工伤保险理赔工作。

3.5保卫部负责厂内、外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查明事故经过、查明人员伤亡事故原因和性质;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并将事故处理结果报公司。

3.6相关方发生的安全事故、事件由安全部按照《相关方管理程序》进行调查处理。

3.7各部门负责本单位发生的微伤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重伤以上的事故调查并负责事故现场保护。

4工作程序

4.1报告程序

4.1.1发生轻伤以上事故(包括轻伤、重伤、工亡、重大险肇事故、职业病)后,应由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将事故情况向班组长、车间主任报告,同时逐级报告本部门生产调度室、安全科及部门负责人。事故部门发生事故后立即电话上报安全部,在1小时之内将事故报告上报安全部。安全部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

4.1.2发生死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应由公司安全部立即上报政府有关部门。

4.1.3发生重大以上事故时,事故单位立即上报安全部。安全部按照事故快报的时限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

4.2事故调查

4.2.1分级调查

a、微伤事故由事故发生部门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结束后要形成事故调查报告上报安全部备案。

b、轻伤、重伤事故以上由安全部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由安全部等有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结束后,由事故调查组形成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组要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上报安全部备案。

c、死亡事故由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调查。安全部和事故部门及有关部门配合调查。

d、重大事故由上级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查。

4.2.2事故调查组成员的组成

a、事故调查组的人员必须具有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业知识;

b、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相关部门参加;

4.2.3事故调查

4.2.3.1现场处理

a、事故发生后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b、事故发生后,应救护受伤害者。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c、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

d、为救护受伤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

4.2.3.2取证

——物证搜集

a、现场物证包括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致害物的位置。

b、现场搜集到的所有物件贴上标签、注明时间、地点、管理者。

c、物件应保持原样,不准冲洗擦拭。

——证人材料搜集

a、对证人的口述材料应认真考虑其真实程度,并做好记录。

b、要求证人对口述的材料要写成书面材料。

——事实材料的搜集

a、事故发生的部门、地点、时间、受害者的个人基本情况;

b、受害人的接受安全教育情况,是否持证上岗;

c、有关工作环境方面的状况

d、个人防护措施状况;

e、出事前受害人的健康状况;

f、其它可能与事故有关的细节或因素。

4.2.4原因分析

根据事故发生的有关经过、搜集的有关资料进行事故原因的分析。分析事故原因时,应从直接原因入手,分析事故的主要原因再深入到间接原因,从而分析出事故的全部原因。

4.2.4.1属于下列情况为直接原因

a、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

b、人的不安全行为。

4.2.4.2属于下列情况为间接原因

a、技术和设计上的缺陷;

b、教育培训不够、没有培训、缺乏不懂安全操作技术;

c、劳动组织不合理;

d、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

e、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

f、没有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

4.2.5责任分析

a、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确定事故中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

b、在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中,根据其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者;

c、根据事故后果和事故责任者,应负的责任由事故调查组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4.2.6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具体见附表)

4.3事故责任认定

4.3.1微伤事故由事故发生部门领导人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4.3.2轻伤事故由安全部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审阅后执行。

4.3.3重伤、死亡事故由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4.3.4重大死亡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4.3.5对事故责任部门的经济处罚,发生事故瞒报、迟报、谎报者,按公司《安全管理考核细则》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4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4.4.1事故调查组提出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按照《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执行。对纠正和预防措施的风险评价按照《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程序》执行。

4.4.2事故部门根据提出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

4.4.3措施完成后反馈到安全部,安全部组织人员进行落实和评审。

4.4.4对事故的调查和纠正引起的文件的修改按照《文件控制程序》执行。

4.5工伤保险

4.5.1工伤认定

4.5.1.1工伤认定范围

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a、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b、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c、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d、患职业病的;

e、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f、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有证照齐全);

g、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视同工伤:

a、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b、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c、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4.5.1.2工伤认定上报时间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4.5.1.3工伤认定申请需提交下列材料:

a、工伤认定申请表;

b、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c、身份证复印件;

d、事故调查报告;

e、医疗诊断证明、病历复印件;

4.5.2工伤鉴定

a、市劳动保障局进行工伤认定填写工伤认定书。

b、市工伤鉴定服务中心根据认定书,组织进行工伤鉴定。

4.5.3工伤赔偿

a、职工工伤鉴定得出,属于工伤的由唐山市社会劳动保障局颁发《工伤证》。

b、职工领到工伤证后,由人力资源部具体办理工伤理赔事宜工作。

4.6职业病调查处理程序

a、各部门发现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立即上报安全部;

b、安全部组织对职业危害岗位进行检查,发现职业病的部门,及时将职业病人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安全部接到报告后将有关情况上报给迁安市劳动社会保障局;

c、迁安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手续委托唐山市职业病鉴定中心进行鉴定;

d、鉴定出患有职业病的,由唐山市劳动社会保障局颁发职业病《工伤证》;

e、人力资源部具体办理工伤理赔相关手续。

4.7事故结案归档

事故结案归档包括以下资料;

a、职工伤亡事故报表;

b、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c、职工重伤、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

d、现场调查记录、照片、现场示意图;

e、物证、人证材料;

f、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

g、受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

h、有关事故的通报;

i、工伤认定书;

g、劳动能力伤残鉴定表。

4.8事故统计

4.8.1公司所属各单位于每月5日前,向公司安全部报送上月的《工伤事故统计表》。

4.8.2安全部按规定,做好工伤事故统计和报送工作。

5相关文件

文件管理程序

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管理程序

相关方管理程序

6相关记录

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工伤认定申请表

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

工伤事故统计表

第2篇 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了及时报告、调查、统计、处理生产事故,规范风电场生产事故管理和调查行为,制定本规定。

1.2 风电场生产事故调查应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1.3 风电场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

1.4本规定适用于山西福光风电有限公司下属的所有风电场。

2 事故定义和级别认定

2.1风电场人身事故的确定

人身伤亡事故按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统计问题解答》的规定确定人身死亡、重伤、轻伤事故,人身事故等级国务院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确定。

2.2风电场设备事故的确定

根据事故性质的严重程度及经济损失大小,设备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设备事故、重大设备事故、较大设备事故、一般设备事故。

2.2.1一般设备事故以上设备事故按照国务院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确定。

2.2.2公司风场一般设备事故、一二类障碍按公司规定执行。

3 事故调查

3.1各类事故的调查

3.1.1人身轻伤以上人身事故以及一般设备事故以上的设备事故调查处理按照国务院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统计问题解答》相关规定执行。

3.1.2公司风电场一般设备事故调查

汇报上级公司,由上级公司组织或由上级公司委托公司组织调查,由公司安全生产部、风场组成调查组调查。

3.1.6轻伤事故、障碍调查

轻伤事故由公司安全生产部、风场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3.2事故汇报及现场的保护

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抢救伤员、处理事故并逐级汇报,并派专人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和收集证据工作,未经调查和记录的事故现场,不得任意变动。

3.2.1事故发生后,事故风场应立即逐级汇报至总经理,总经理在1小时内通过应急值班系统报集团公司应急值班室,并根据事故级别,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报告政府监管部门,汇报应及时准确,不得迟报、漏报或者瞒报、谎报事故情况。

3.2.2事故发生后,公司领导及安全生产部人员和参加事故调查的有关人员应迅速赶赴现场,立即记录现场事故情况,并对事故现场和损坏的设备进行拍照,录像,绘制草图,收集资料。

3.2.3未经调查和记录的事故现场,不得任意变动。需要紧急抢救恢复运行而变动事故现场者,必须经公司有关领导同意。并作出标记、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必要的痕迹、物证。

3.3事故原始材料的收集

3.3.1事故发生后,当值值班人员、现场作业人员和在场的其他有关人员在离开事故现场前必须尽快如实提供现场情况和写出事故的原始材料。

3.3.2事故发生后,事故调查组向事故发生部门、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并索取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事故调查组成立之前,安全生产部要及时收集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3.3.3事故现场所有搜集到的物件(如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等)应保持原样,不准冲洗擦拭,并贴上标签,注明地点、时间、管理者。

3.4事故调查内容

3.4.1人身事故

3.4.1.1 人身事故发生前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健康状况;过去的事故记录,工作内容、开始时间、许可情况,作业时的动作(或位置),有关人员的违章违纪情况等。

3.4.1.2人身事故还应了解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种、技术等级、工龄、本工种工龄等,并应查清受害人和肇事者的技术水平、接受安全教育情况。

3.4.1.3人身事故场所周围环境(包括照明、湿度、温度、通风、声响、色彩度、道路以及工作环境中有毒、有害物质取样分析记录),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品的情况(了解其有效性、质量及使用时是否符合规定)。

3.4.2设备事故

3.4.2.1 发生时的时间、地点、气象情况,查明事故发生经过、扩大及处理情况;设备事故发生前,设备和系统的运行情况。

3.4.2.2仪表、自动装置、断路器、保护、故障录波器、调整装置、遥测遥信、遥控、录音装置和计算机等的记录和动作情况。上报时只需书面说明动作正确与否,但原始记录需要妥善保存归档备案。

3.4.2.3设备资料(包括订货合同等)、设备损坏情况和损坏原因。

3.4.2.4现场规程制度是否健全,规程制度本身及其执行中暴露的问题。

3.4.2.5企业管理、安全责任制和技术培训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3.4.2.6设计、制造、施工安装、调试、运行、检修等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

3.5原因和责任分析

3.5.1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应明确事故发生、扩大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3.5.2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分析,确定事故中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在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中,根据其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者、次要责任者和扩大责任者,并确定各级人员对事故应负的责任。在报告中应写明责任者的姓名、职务、技术等级。

3.5.3设备投产后发生的事故,如与设计、制造、施工安装、调试、检修等单位有关时,应通知有关单位派人参加调查分析,并追查其事故责任。

3.6对下列情况应从严处理

3.6.1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或发现事故隐患、危害现场而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员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6.2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或故意迟延不报或在调查中采取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

3.6.3以各种方式进行阻挠着、故意破坏现场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者。

3.6.4在事故处理中积极恢复设备运行和救护、安置伤亡人员,并主动反映事故真相,使事故调查顺利进行的有关事故责任人员,可酌情从宽处理。

3.7事故归档资料

3.7.1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或设备事故报告;

3.7.2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处理报告书及批复文件:

3.7.3现场调查笔录、图纸、仪器表计打印记录、照片、录像带等;

3.7.4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3.7.5物证、人证材料;

3.7.6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

3.7.7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

3.7.8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

3.7.9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的检查材料;

3.7.10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成立调查组的有关文件;

3.7.11事故调查的人员名单、内容包括姓名、职务、职称、单位等;

3.7.12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

4 统计报告

4.1事故报告、统计、报送单位和负责人

4.1.1各风场为本风场事故报告、统计和报送的基层单位,风场场长为负责人。

4.1.2安全生产部为公司各类事故报告、统计、报送的汇总单位,安全生产部经理为负责人。

4.2事故报告的填写

4.2.1《人身伤亡事故报告》填写范围:所有人身轻伤、重伤、死亡事故(按一人一张填报,同一次事故编号应相同)。

4.2.2《设备事故报告》和《设备一类障碍报告》填写范围:所有设备事故和障碍。

4.2.3《事故报告》和《月度安全综合报表》应经安全生产部经理和公司领导审核后按上级公司规定时间上报。

4.3《事故调查报告书》

4.3.1人身伤亡事故、一般设备事故、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应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4.3.2发生事故的30天内(特殊情况由上级部门同意可延长),由安全生产部以文件形式报出《事故调查报告书》,并附影像资料,报上级公司安监处。

第3篇 建筑项目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一、发生因工伤亡(重伤以上,下同)事故及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主要负责人必须立即用电话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上一级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并于 1 小时内将事故情况向事故发生地有关政府部门报告。

二、发生事故后,事故单位应迅速组成内部事故调查组,协助配合政府各主管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程局或事故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三、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后,由单位填写《因工伤亡事故快报表》,并加盖公章后传真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快报上报的时间不能超过 12小时。事故单位应认真组织内部事故调查分析,并认真填写《因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加盖公章后上报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四、事故结案后,各单位应及时将政府部门出具的事故结案报告及结案批复意见上报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提供相关能证明事故已经结案的材料。

五、每月 2 日前,各单位将《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月报表》上报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六、每年 1月 15 日前,各单位将《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年报表》上报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七、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责任制。各级(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工程公司)主要领导是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对及时、准确上报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负领导责任。

八、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的具体管理工作,部门经理和专业岗位人员对及时、准确上报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负直接责任。

九、对发生以下违规行为的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的经济、职业资格处罚及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违反本规定,未按期上报《因工伤亡事故快报表》、《因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月报表》、《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年报表》;

2、疏于管理,对下级单位发生的伤亡事故不知情;

3、故意拖延、隐瞒伤亡事故不报;

4、弄虚作假、扰乱事故调查。

第4篇 安全防控应急管理事故调查处理

一:单选题部分(共40分)

第1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对道路运输企业的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员工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任的制度。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企业制度,是所有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 )

核心

重点

前提

基础

第2题.危险源是指一个系统中具有潜在能量和物质释放危险的、可造成人员伤害、在一定的()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部位、区域、场所、空间、岗位、设备及其他位置。( )

物质因素

人员因素

环境因素

触发因素

第3题.物的不安全因素。包括物的()和物的故障(或失效)。( )

不适宜状态

不稳定状态

不安全状态

不协调状态

第4题.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初步原因、性质、伤亡人数和涉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的,属于( )

谎报

迟报

瞒报

漏报

第5题.危险物品泄漏事故处置过程中,切断火源对危险品泄漏处理特别重要,如果泄漏物是易燃物,则必须立即消除泄漏污染区域内的( )

各种杂物

各类人员

各种火源

所有车辆

第6题.任何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开展都必须以对()为前提,快速反应的原则不是单纯强调速度快,而是要保证处置工作的高效率。( )

应急物资的充分准备

现场形势的准确评估

应急人员的及时调动

现场人员的及时报警

第7题.()是道路运输企业发现隐患、消除隐患、防止事故、改善劳动条件和环境的重要措施,是企业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一项重要手段。( )

事故分析

安全检查

应急演练

安全教育

第8题.根源危险源的存在是事故发生的(),没有根源危险源就谈不上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意外释放,就无所谓事故。( )

结果

途径

前提

外因

第9题.环境因素主要指系统运行的环境,包括温度、湿度、照明、粉尘、通风换气、噪声和振动等物理环境,以及()的软环境。( )

民生和经济

社会和公众

企业和人员

企业和社会

第10题.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五到位”。( )

管理

设备

人员

预案

第11题.突发事件具有如下共同特征:()。( )

突发性、紧迫性、严重性、社会性

突发性、紧迫性、一致性、社会性

突发性、分散性、严重性、社会性

突发性、紧迫性、严重性、可控性

第12题.选择(或模拟)生产建设某个工艺流程或场所,现场设置情景事件要素,并按照应急预案组织实施预警、应急响应、指挥与协调、现场处置与救援等应急行动和应对措施的演练活动是()。( )

桌面演练

现场演练

专项演练

模拟演练

第13题.事故现场的范围通常是指机动车()时的地域至停车的地域,以及受害人行进、终止的位置。( )

采取制动措施

发生事故

接触对方人员或车辆

停车

第14题.间接原因可分为技术、教育、身体、精神及()等五类。( )

现场

环境

管理

设备

第15题.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对照分析总结的事故教训,没有本着()的原则,该吸取教训受到教育的人没有吸取教训、受到教育不放过。( )

举一反三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一岗双责

第16题.在危险货物储运过程中,一旦发生泄漏,首先要疏散无关人员,隔离()区。如果是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量泄漏,这时一定要打“119”报警,请求消防专业人员救援,同时要保护、控制好现场。( )

人员聚集

环境保护

泄漏污染

水源保护

第17题.人的不安全行为主要有()种情形( )

9

8

7

6

第18题.对通行条件不安全因素排查的重点内容包括道路通行条件和(),车辆与道路条件的适应性,道路交通状况及规律,乘客的不安全因素,货物的不安全因素等。( )

恶劣天气影响点

事故多发点

人员稠密点

危险道路点

第19题.在隐患排查方法上,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 )

节假日检查

设备检查

人员检查

卫生检查

第20题.隐患排查是一项长期的()安全措施,只有平时注重防范,才能够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

关联性

突击性

临时性

常规性

二:多选题部分(共20分)

第1题.事故责任追究的“四不放过”原则包括( )

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

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

第2题.道路运输经营现场事故隐患排查应遵守的基本原则( )

重大事故隐患未彻底整改,不应该重新从事运输经营活动

发现的事故隐患一时难以整改,请示上级同意后方可继续经营

运输经营过程中出现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暂停运输经营,进行事故隐患整改

交班时,必须将事故隐患向下班交代清楚

第3题.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 )

自然灾害

社会安全事件

公共卫生事件

事故灾难

第4题.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的规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

法律、法规

规则、规律

规章、标准

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5题.应急演练中,接警人员接到报警后,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迅速向可能受到突发事件波及区域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发出预警通知,同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应急机构,以便采取相应的应急行动。( )

时间和方式

人员和工具

思路和条件

方法和途径

第6题.应急演练的目的是( )

检验预案的实用性、可用性、可靠性

检验员工是否明确自己的职责和应急行动程序,以及反映应急队伍的协同反应水平和实战能力

提高人们避免事故、防止事故、抵抗事故的能力,提高对事故的警惕性

取得实战经验以修改应急预案的缺陷与不足,提高预案可操作性

第7题.事故善后处置工作有( )

清理事故现场

安抚家属

物资征用补偿

社会救助

第8题.事故直接原因主要有:()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 )

环境

物质

机械

天气

第9题.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的现场处置包括( )

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及时报案

保护事故现场

立即抢救伤员

第10题.应急演练指针对情景事件,按照应急预案而组织实施的()、()、指挥与协调、()、评估总结等活动。( )

预警

现场处置与救援

应急准备

应急响应

三:判断题部分(共40分)

第1题.发生火灾后,要及时接通火灾报警装置或广播,疏散人员、车辆,转移、隔离重大危险源。( )

正确

错误

第2题.突发事件的应对保障主要包括物资储备保障、经费保障、通信保障。( )

正确

错误

第3题.事故预防预控包括两部分内容,即事故“防”和“控”,前者则是通过采用技术和管理的手段,使事故发生后不造成严重后果或使损失尽可能地减小,而后者是指通过采用技术和管理的手段使事故不发生。( )

正确

错误

第4题.高速行驶的汽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会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环境破坏,造成这些不良后果的根本原因,主要是高速行驶的汽车具有较大的功能,遇到阻隔能量意外释放,具有较大的破坏力,是导致伤害的根本,是状态危险源。( )

正确

错误

第5题.应急处置与救援结束后,立即实施有效洗消、现场清理和基本设施恢复等工作。( )

正确

错误

第6题.应急演练计划应以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为基本依据,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着重提高初期应急处置和协同救援的能力。( )

正确

错误

第7题.危险是相对的,安全是绝对的。在道路运输生产经营上客观存在各种不安全因素,既有人的不安全行为,也有物的不安全状态,还有管理上的缺陷,只有设法防止事故发生,控制事故发展,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安全生产。( )

正确

错误

第8题.建立事故档案和事故报告制度,是提高安全事故管理水平的重要方法。( )

正确

错误

第9题.状态危险源出现的越频繁,发生事故的可能性越小。( )

正确

错误

第10题.应急演练的讲评必须在应急演练结束后立即进行。应急演练组织者、控制人员和评估人员应参加讲评会。( )

正确

错误

第11题.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

正确

错误

第12题.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2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

正确

错误

第13题.事故原因通常分为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构成事故的要素有:伤害;事故;“加害”物体;直接原因;间接原因。( )

正确

错误

第14题.道路运输企业突发事件一般有道路运输事故、自然灾害事件、危险物品泄漏事故、客运站旅客滞留、火灾等。( )

正确

错误

第15题.由于事故发生的时间、环境和地点不同,因而其现场有不同的环境与特点,所需控制的手段及应急资源也不相同,但是事故现场应采取相同的控制方法。( )

正确

错误

第16题.应急演练总指挥下达演练开始指令后,参演人员针对情景事件,根据应急预案的规定,紧张有序地实施必要的应急行动和应急措施,直至完成全部演练工作。( )

正确

错误

第17题.事故现场人员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企业名称、运行线路、事故车辆型号、车牌号、姓名、乘客人数、伤亡情况,事故大概经过、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内容。( )

正确

错误

第18题.应急演练结束后,评估组汇总评估人员的评估总结,撰写评估总结报告,重点对应急演练组织实施中的成绩和应急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总结,也可对应急演练准备、策划等工作进行简要总结分析。( )

正确

错误

第19题.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要注意保护现场,有利于查清事故原因和认定相关方的责任。( )

正确

错误

第20题.在道路运输企业中,由于行业特点的原因,有一少部分的危险因素来自于根源危险源,绝大部分来自于状态危险源。( )

正确

错误

第5篇 工程项目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5)

工程项目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五)

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在 24 小时内报告工程局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由事故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并在 90 天内结案。

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在 12 小时内上报工程局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原则上由工程局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或者由事故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工程局派人参加,协助事故调查组,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在 90 天内结案。

三、填写《因工伤亡事故快报表》时,按照有关规定,因工伤亡人员的“用工形式”分以下四类填写:

1、属于总包本企业的职工在用工形式一栏中填入“本企业职工”;

2、属于签订总分包合同的分包企业职工,在用工形式一栏中填入“分包企业职工”;

3、属于业主直接发包的企业职工(与我方无任何合同关系),在用工形式一栏中注明“业主直接分包企业职工”;

4、非因工伤亡,但由于本企业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在用工形式一栏中注明“其他”。

第6篇 工程项目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4)

工程项目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四)

一、发生因工伤亡(重伤以上,下同)事故及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主要负责人必须立即用电话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上一级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并于 1 小时内将事故情况向事故发生地有关政府部门报告。

二、发生事故后,事故单位应迅速组成内部事故调查组,协助配合政府各主管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程局或事故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三、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后,由单位填写《因工伤亡事故快报表》,并加盖公章后传真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快报上报的时间不能超过 12小时。事故单位应认真组织内部事故调查分析,并认真填写《因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加盖公章后上报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四、事故结案后,各单位应及时将政府部门出具的事故结案报告及结案批复意见上报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提供相关能证明事故已经结案的材料。

五、每月 2 日前,各单位将《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月报表》上报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六、每年 1月 15 日前,各单位将《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年报表》上报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七、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责任制。各级(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工程公司)主要领导是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对及时、准确上报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负领导责任。

八、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的具体管理工作,部门经理和专业岗位人员对及时、准确上报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负直接责任。

九、对发生以下违规行为的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的经济、职业资格处罚及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违反本规定,未按期上报《因工伤亡事故快报表》、《因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月报表》、《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年报表》;

2、疏于管理,对下级单位发生的伤亡事故不知情;

3、故意拖延、隐瞒伤亡事故不报;

4、弄虚作假、扰乱事故调查。

第7篇 某某公司事故调查处理管理程序

1.目的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妥善处理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

2.范围

本规定适合于公司一切事故的处理。

3.定义

3.1本规定所称事故,是指因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导致人员受伤或可能受到伤害,迫使原来的行为或状态暂时或永久停下来出乎意料之外的事件。

3.2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公司劳动过程中,或公司安排的外勤事务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等事故。

4.程序

4.1事故的报告

4.1.1首先各部门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杜绝,防止或减少事故的发生.

4.1.2事故发生后,首先抢救受伤者,并迅速采取措施制止事故的蔓延扩大,防止二次灾害。

4.1.3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人事行政部、安委会及总经理。

a、轻伤事故由行政部长、安全主任察看后方能解除现场。

b、重伤(1-2人)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派员察看现场后方能解除现场。

c、重伤3人或以上,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由劳动部门、工会、公安、检察等上级主管部门察看现场。

4.1.4根据意外事故大小,决定是否上报企业主管部门或当地劳动、公安、工会等部门。

4.2事故调查

4.2.1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

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相应领导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

4.2.2一般事故(轻伤或轻微损失事故)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调查,制定整改及预防措施,并完成《意外事故报告》,交行政部审查,再交管理层审核.

4.2.3严重事故(重伤或损失较大的事故),由本部门、行政部及安委会有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若发生死亡或特大事故应由劳动部门、社会保险部门及公安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4.2.4调查组必须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或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4.2.5事故调查组有权向相关部门,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

4.3事故处理

4.3.1无论事故大小,均应认真处理,如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应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3.2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由发生事故的部门负责处理,行政部负责监督。

4.3.3事故中如发生工伤,应先抢救伤者,电话或口头告知行政部,伤势严重时,叫厂车送医院或打急救电话120。所有到医院治疗的工伤,行政部均应查看其是否买了工伤保险,如已买应立即向社会保险部门报告,并准备所有相关的有效资料,以获取社会保险局应负担的部分治疗费。

4.3.4工伤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事宜由行政部统一安排,根据需要,可安排伤者的亲戚,朋友或工友到医院照顾,并告知其部门主管。出院后,通知护理人回工场上班,伤者再根据医生开的休息时间,通知部门主管及本人上班时间。

4.3.5住院治疗的伤者及护理人在留院期间(含伤者休养期)的工资由公司按大连市标准工资计付给该员工。如遇特殊情况,由公司与员工按有关法律协商解决。

4.3.6对事故责任人及所有员工进行教育,作相关培训,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3.7所有事故,无论大小均应记录于《意外事故报告》,并定期进行分析、总结,将分析结果及建议报告给管理层,以方便公司更好地制定方针、政策、制度及计划等。

5.参考文件

5.1《紧急事件准备与应变程序》

第8篇 某某公司事故调查处理管理程序

某公司事故调查与处理管理程序

1.目的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妥善处理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

2.范围

本规定适合于公司一切事故的处理。

3.定义

3.1本规定所称事故,是指因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导致人员受伤或可能受到伤害,迫使原来的行为或状态暂时或永久停下来出乎意料之外的事件。

3.2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公司劳动过程中,或公司安排的外勤事务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等事故。

4.程序

4.1事故的报告

4.1.1首先各部门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杜绝,防止或减少事故的发生.

4.1.2事故发生后,首先抢救受伤者,并迅速采取措施制止事故的蔓延扩大,防止二次灾害。

4.1.3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人事行政部、安委会及总经理。

a、轻伤事故由行政部长、安全主任察看后方能解除现场。

b、重伤(1-2人)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派员察看现场后方能解除现场。

c、重伤3人或以上,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由劳动部门、工会、公安、检察等上级主管部门察看现场。

4.1.4根据意外事故大小,决定是否上报企业主管部门或当地劳动、公安、工会等部门。

4.2事故调查

4.2.1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

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相应领导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

4.2.2一般事故(轻伤或轻微损失事故)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调查,制定整改及预防措施,并完成《意外事故报告》,交行政部审查,再交管理层审核.

4.2.3严重事故(重伤或损失较大的事故),由本部门、行政部及安委会有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若发生死亡或特大事故应由劳动部门、社会保险部门及公安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4.2.4调查组必须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或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4.2.5事故调查组有权向相关部门,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

4.3事故处理

4.3.1无论事故大小,均应认真处理,如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应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3.2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由发生事故的部门负责处理,行政部负责监督。

4.3.3事故中如发生工伤,应先抢救伤者,电话或口头告知行政部,伤势严重时,叫厂车送医院或打急救电话120。所有到医院治疗的工伤,行政部均应查看其是否买了工伤保险,如已买应立即向社会保险部门报告,并准备所有相关的有效资料,以获取社会保险局应负担的部分治疗费。

4.3.4工伤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事宜由行政部统一安排,根据需要,可安排伤者的亲戚,朋友或工友到医院照顾,并告知其部门主管。出院后,通知护理人回工场上班,伤者再根据医生开的休息时间,通知部门主管及本人上班时间。

4.3.5住院治疗的伤者及护理人在留院期间(含伤者休养期)的工资由公司按大连市标准工资计付给该员工。如遇特殊情况,由公司与员工按有关法律协商解决。

4.3.6对事故责任人及所有员工进行教育,作相关培训,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3.7所有事故,无论大小均应记录于《意外事故报告》,并定期进行分析、总结,将分析结果及建议报告给管理层,以方便公司更好地制定方针、政策、制度及计划等。

5.参考文件

5.1《紧急事件准备与应变程序》

《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8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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