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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内管理制度(4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医院内管理制度

医院内管理制度是对医院日常运营、医疗活动、人员管理、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规范化、系统化管理的规则体系。它旨在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高效、公正,提升医院的整体运营效率和患者满意度。

包括哪些方面

医院内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医疗服务管理:涵盖诊疗流程、医疗质量控制、医疗事故处理、患者权益保障等。

2. 人力资源管理:涉及员工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福利待遇等。

3. 设备物资管理:包括设备采购、维护、报废,药品和医疗耗材的采购、存储、使用等。

4. 财务管理:财务管理政策、预算制定、成本控制、审计监督等。

5. 病院环境管理:卫生清洁、设施安全、患者舒适度等。

6. 信息管理:电子病历、信息系统安全、数据保护等。

7. 法规合规: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医院运营合法合规。

重要性

医院内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提升服务质量:通过标准化流程和质量控制,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满意度。

2. 保障患者安全:明确职责和操作规程,降低医疗风险,保障患者生命安全。

3. 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工作流程,减少资源浪费,提升医院运营效率。

4. 维护医院形象:良好的内部管理有助于塑造医院的专业形象,增强公众信任。

5. 促进员工发展:为员工提供清晰的职业发展路径,激发其积极性和创新性。

方案

1. 制定全面的规章制度: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和流程图,确保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

2. 定期评估与修订: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根据反馈和变化适时修订,保持制度的时效性和适应性。

3. 培训与教育:对全体员工进行制度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并理解各项规定,提高执行力。

4. 监督与反馈: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处理违规行为,并收集员工和患者的反馈。

5. 激励与惩罚:建立激励机制,表彰遵守制度的行为,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适当处罚,形成正向引导。

6. 强化法规意识:定期组织法规培训,强化员工的法律意识,确保医院运营始终在法律框架内。

通过这些措施,医院可以构建一个有序、高效、安全的内部管理体系,从而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

医院内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某医院医院内部治安管理规定

医院医院内部治安管理规定

一、严禁打架斗欧和辱骂他人,违者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二、凡酗酒闹事、影响正常工作者,由保卫组呆取强制措施,保障安全。对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三、严禁利用娱乐活动及其它手段进行聚众赌博、播放淫秽录像、传抄黄色刊物,一经发现,即严加查处,对当事人给予治安罚款。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院内禁止玩火、打乌、攀折花草树木,不听从劝阻、损坏公物者,按有关规定处罚(未成年职工子女由家长承担)。随时驱逐或扣杀非本院豢养的一切动物。

五、严禁在院内任何场所大声喧哗,起哄,打唿哨,扰乱公共秩序。

第2篇 医院内部治安管理制度(5)

医院内部治安管理制度(五)

1、严禁在院内从事危害社会和违法犯罪活动,违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严禁损坏院内消防,水电等公共设施,违者,限当日内修好,造成损失概由本人负责,并处以等额罚款。

3、严禁打架斗殴和辱骂他人,酗酒闹事,影响正常工作者,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罚款。

4、严禁利用娱乐活动及其它手段进行聚众赌博,播放淫秽录像等,一经发现,即严加查处。

5、注意防火防盗,严禁在院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6、凡户口属外县市需在医院内暂住一月以上的外来人口,须到保卫科进行暂住登记。

7、严禁在院内任何场所大声喧哗起哄,扰乱公共秩序。

第3篇 医院内部治安保卫责任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维护医疗工作的正常秩序,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医院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本责任制适用于医院各科室及各岗位的治安保卫工作。

第三条:医院治安保卫工作,必须遵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依靠群众,预防为主,确保重点,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治安保卫责任制。

第四条:医院的治安保卫工作,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法制建没的重要内容,是医院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医院领导负责,纳入医院管理范围。

第五条:实行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制度。医院的法定代表人,是医院的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对医院的治安保卫工作全面负责。医院实行分级管理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医院法定代表人任命的科室负责人,是同级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

第六条:医院应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保卫机构,组织护院力量,同时应建立健全治安保卫组织。

第七条:医院、各科室应做好以下工作:

1、对职工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做到遵纪守法。

2、对职工开展、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四防”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防范意识,增强防范观念,做好防范工作。

3、鼓励职工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4、做好各类纠纷的调解和转化工作,防止因此引起的案件发生。

5、向病人、陪护人员进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宣传,提高其防范意识,严禁在病房吸烟和大功率电器、酒精炉的使用,不要将大量现金,有价征券,和贵重物品带到病房,以免发生火灾事故,和丢失被盗。

6、组织文体活动,要符合安全规定和要求,要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原则是“谁主管、谁负责”。

7、医院的浴池(室)更衣室应有柜子保管衣物,汽车停放应有车房,要有专人管理,防止盗窃案件发生。

8、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必须及时整改,一时无条件整改的,应将情况报告给医院治安负责人,并采取措施,保障安全。

9、对医院内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应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及时报医院职能部门和公安机关,协助公安保卫部门查处。

10、配合公安保卫部门对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和宣告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的犯罪分予以及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人员,依法执行监督、考察教育。

第八条:建立以下的制度。

1、门卫、巡逻、值班制度要选派能胜任的人员担任门卫,严守岗位、尽职尽责。单位内部人员凭证出入,外来人员联系工作凭证出入,陪护、探视病人按医院规定出入,物资器材和出院病人自带物品凭有关科室出门条放行,车辆出入要接受门卫查询。巡逻要由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能处理情况的人员担任此项工作,维护医院内的治安和正常工作秩序。管钱、管粮、管物品的部门必须有人值班,值班人员要有职责,不得使用老弱病残和临时工值班。医疗设备价值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医技科室也应值班。

2、防火制度

要坚持开展防火教育,消防设备、设施、器材要定期检查维护、更换,设备要经常检查维修,火源、电源要经常检查,一经查出隐患,要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防止发生火灾,杜绝重大火灾事故。

3、保密制度

要经常开展保密教育和保密工作检查,加强对机密文件、资料和重大科研成果的保管、保密工作。对外科技交流涉及的内容,参观范围等,应按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严防失密和窃密事件的发生。

4、现金、票证、枪支弹药保管制度

存放现金、票证的科室应有人值班,有保险、报警设施,存放现金不得超过银行限额,取送数额较大的现金应有2人同行办理。取送款数额效大时,应派车和专人,对有价证券和其它票证要严格管理,防止被盗、受骗,严禁非法向他人提供银行户头、现金和支票。枪支、弹药必须登记造册,设保险专柜分别存放,指派专人负责,有人看守,并配备安全报警设备。严格执行枪支弹药的使用手续,严禁外借和非法使用。

5、易燃、易爆、腐蚀性、剧毒、麻醉、放射性物品管理制度。易燃、易爆、腐蚀性等物品要严格购销、运输、储存和使用的安全管理,要有专门的存放地点并且安全,有明显的标志和防范措施,专人保管,制度上墙。木工房、油漆房,禁止吸烟和烤火,每天清扫,保持清洁。麻药品要设专柜、专人管理、严禁丢失和违反规定使用。放射性物品要严格运输、存放和使用的安全管理。使用部门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符合要求,并有人值班。

6、生产安全制度

医疗上的按照医、护部门制订的制度守执行。电工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取得证书者方能上岗。按规定和要求作业,并具备一定的用电防火知识,配电房系要害部门,应按规定安装安全防范设施和定期对设备的维修保养,防止事故发生。锅炉操作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和取得证书的方能上岗,制订操作制度职责。按规定和要求对锅炉进行检修,清垢处理,防止事故发生。要加强对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违章开车。

7、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集体宿舍要建立管理组织,制订安全公约,坚持会客、留宿登记制度,不得私自留宿他(她)人及违法犯罪人员,更不能进行违法活动。

8、废旧物品回收制度

各科室、班组和个人出售废旧物品,国家指定回收部门的,必须交售国家物资回收部门,不能交售给无证经营的收废品人员。

9、临时工、外包工管理制度

临时工、外包工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和“谁用工、谁负责”原则。临时工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医院有关规定执行,临时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医院管理的规章制度,不准留宿其他人员。在院内,并按照规定办理暂住证。来院承包工程的建筑施工队,由用工承包部门将其人员登记造册交医院职能科室,同时把治安安全工作纳入承包合同。该队要有一名负责治安工作的领导与医院保卫科取得联系。在医院住宿的人员,符合市政府暂住人口管理工作规定的应办理暂住证。

第九条:医院保卫机构是在医院党政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下的公安基层组织。医院治安保卫工作负责人,授权对医院各部门的治安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和规定或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公安保卫部门有权提出批评或责成限期整改,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

第十条:医院保卫机构应在医院党政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维护秩序,保障安全。

第十一条:执行本责任管理细则好的科室和岗位人员,由医院给以表彰、奖励。

第十二条:违反责任管理细则的科室和岗位人员,治安保卫工作不落实,存在重大治安隐患,经指出仍不整改,导致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或治安灾害事故,给医院、职工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取消当年评选精神文明和先进集体和个人资格并给以适当的行政处分,触及法律的,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本责任制由医院保卫科解释。

第4篇 s医院内部治安管理规定

医院内部治安管理规定

一、严禁打架斗殴和辱骂他人,违者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二、凡酗酒闹事、影响正常工作者,由保卫科采取强制措施,保障安全。对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三、严禁利用娱乐活动及其它手段进行聚众赌博、播放淫秽录像、传抄黄色刊物,一经发现,即严加查处,对当事人给予治安罚款。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院岗位禁止玩火、打鸟、攀折花草树木,不听从劝阻、损坏公物者,按有关规定处罚(未成年职工子女由家长承担)。随时驱逐或扣杀非本院豢养的一切动物。

五、严禁在院内任何场所大声喧哗、起哄、打唿哨,扰乱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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