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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管理制度心得(15篇)

更新时间:2024-05-09

应用管理制度心得

本文将探讨应用管理制度的心得体会,主要围绕制度的构成、涉及的领域、其对企业的重要性,以及如何构建有效的管理制度方案。

包括哪些方面

1. 制度的定义与构成元素

2. 制度涵盖的管理领域

3. 制度对企业运营的关键性

4. 构建管理制度的策略与步骤

重要性

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的基石,它不仅规范了员工的行为,还为企业的决策提供了清晰的指导。一套完善的制度能够确保企业目标的明确性,减少决策的主观性,促进内部公平,提高工作效率,并降低运营风险。制度的缺失或混乱可能导致员工迷茫,影响团队协作,甚至可能引发法律纠纷。

方案

构建有效的管理制度,首先要明确制度的目标和覆盖范围。这包括:

1. 界定制度的边界:明确制度应涵盖的业务领域,如人力资源、财务、市场营销等,确保所有关键职能都有相应的规则指导。

2. 制定清晰的流程:对于每个职能领域,应详细列出各项工作的标准流程,使员工明确职责,减少工作中的混乱。

3. 设定明确的权责:明确各级管理层的权力和责任,确保决策的有效执行和问题的及时解决。

4. 建立反馈机制:设立定期评估和修订制度的程序,以适应企业的发展变化。

5. 培训与沟通:确保员工充分理解并接受这些制度,通过培训和内部沟通强化制度意识。

6. 落实监督与执行:设置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制度的执行力度,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公正处理。

在实施过程中,需保持制度的灵活性,以应对不可预见的情况。制度应随着企业战略的调整而适时更新,保持其与企业发展的一致性。

总结而言,管理制度并非一成不变的规则集,而是一个动态的、与企业共同成长的体系。管理者需持续关注制度的实施效果,不断优化和完善,使之成为推动企业持续发展的有力工具。

应用管理制度心得范文

第1篇 市人民医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制度

某市人民医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制度

按照“浙江省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指导方案(试行)”,进一步提高我院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水平,结合本院实际,特作以下规定:

一、抗菌药物使用基本原则

1、抗菌药物是指具有杀菌或抑菌活性,主要供全身应用(个别也可局部应用)的各种抗生素以及喹诺酮类、磺胺类、硝基咪唑类、硝基呋喃类等化学合成药。抗菌药物用于细菌、衣原体、支原体、立克次体、真菌等所致的感染性疾病,非上述感染原则上不用抗菌药物。

2、力争在使用抗菌药物治疗前,正确采集标本,及时送病原学检查及药敏试验,以期获得用药的科学依据。未获结果前或病情不允许耽搁的情况下,可根据临床诊断针对最可能的病原菌,进行经验治疗。一旦获得感染病原培养结果,则应根据该病原菌的固有耐药性与获得性耐药特点以及药敏试验结果、临床用药效果等调整用药方案,进行目标治疗。

3、感染性疾病的经验治疗直接关系到患者的治疗效果与预后,因此十分重要,须认真对待。在经验治疗前应尽快判断感染性质,对轻型的社区获得性感染,或初治患者可选用一般抗菌药物。对医院感染或严重感染、难治性感染应根据临床表现及感染部位,推测可能的病原菌及其耐药状况,选用覆盖面广、抗菌活性强及安全性好的杀菌剂,可以联合用药。对导致脏器功能不全、危及生命的感染所应用的抗菌药物应覆盖可能的致病菌。

4、培养与药敏试验结果必须结合临床表现评价其意义。根据临床用药效果,尽快确定致病菌及其耐药状况,以便有针对性地选用作用强的敏感抗菌药。无感染表现的阳性培养结果一般无临床意义,应排除污染菌、正常菌群和寄殖菌的可能。

5、临床医生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应严格掌握抗菌药物的适应性、毒负反应和给药剂量、用法,制订个体化的方案。限制无指征的抗菌药物使用,非感染性疾病和病毒感染者原则上不得使用抗菌药物。选用药物应以同疗效药物中的窄谱、价廉的药物为先。力求选用对病原菌作用强,在感染部位浓度高的品种,此外要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⑴患者的疾病状况:疾病、病情严重程度、机体生理、病理、免疫功能状态等。

⑵药物的有效性:包括抗菌药物的抗菌谱,抗菌活性、药代动力学特点(吸收、分布、代谢与排泄,如半衰期、血药浓度、组织浓度、细胞内浓度等),药效学特点及不良反应等。

⑶本地区、医疗机构、病区细菌耐药状况:选用病原菌敏感的抗菌药物。

⑷给药途径:应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及药代动力学特点决定给药途径,轻症感染尽量选用生物利用度高的口服制剂。

⑸有多种药物可供选用时,应以窄谱、不良反应少、价廉者优先。

⑹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供应等。

6、抗菌药物的更换:一般感染患者用药72小时(重症感染48小时)后,可根据临床反应或临床微生物检查结果,决定是否需要更换所用抗菌药物。

7、疗程:一般感染待症状、体征及实验室检查明显好转或恢复正常后再继续用药2-3天,特殊感染按特定疗程执行。

8、抗菌药物治疗的同时不可忽视必要的综合治疗,不过分依赖抗菌药物。

9、尽量避免皮肤粘膜局部用药,以防对临床常用药物耐药的菌株产生。若局部感染较轻,或感染较重但全身用药在局部感染灶难以达到有效浓度时,可考虑局部选用如下外用制剂:呋喃西林、新霉素、杆菌肽、磺胺嘧啶银、莫匹罗星、磺胺醋酰钠等。不允许擅自将全身用制剂在局部使用,包括抗菌药物的呼吸道吸入给药。

10、加强对抗菌药物使用中的不良反应监测,及时发现不良反应并妥善处置,认真执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疗程中对已知或发生率高的不良反应进行临床监测,并采取必要的防止措施。必须使用某些不良反应明显的抗菌药物时,尤其是老年、婴幼儿及肾功能减退等患者应进行治疗药物浓度监测,提高用药的安全性和疗效。对较长时间使用抗菌药物的患者,要严密监测菌群失调、二重感染,特别是深部真菌感染。

11、对病情复杂的难治性感染病例,应组织科内或院内专业人员进行会诊,制定给药方案,提高治疗效果。指定抗菌药物治疗方案时应注意药物的成本-效果比。

二、抗菌药物使用管理

1、成立“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专家咨询小组”,由主管院长、医务部、院感科、临床抗感染专家、药剂科、细菌室等组成。

2、制订和实行抗菌药物分线管理和审批制度,执行情况必须在病程记录上体现。

3、门诊处方抗菌药以单用为主,原则上不超过三天量,最多不超过7天,严格控制联用,三联用药原则上禁用(抗结核药物除外)。

4、医院感染管理科定期统计和分析全院抗菌药物使用率等,以便随时掌握异常现象;并会同检验科每季定期公布全院常见病原菌分布及耐药情况。

5、按卫生部临检要求做微生物的培养、分离、鉴定及药敏工作,并开展耐药菌监测。

6、提倡使用或更改抗菌药物前采集标本作病原学检查,做到有样必采,住院病人有样可采送检率必须达到60%以上。

7、药房建立各种抗菌药物的出入及消耗登记制度。

三、抗菌药物分线管理

1、抗菌药物分三线管理,第一线药物抗菌谱相对较窄、疗效肯定、不良反应小,价格低廉;第二线药物抗菌谱较广、疗效好,但不良反应较明显或价格较贵;第三线药物疗效独特但毒性较大、价格昂贵、新研制上市的抗菌药物以及发生耐药后果严重的品种。

2、限制无指征的抗菌药物使用,非感染性疾病和病毒性感染者原则上不得使用抗菌药物,手术患者须遵循围手术期用药原则。

3、根据本院情况,建立抗生素分级管理制度,根据病情应用抗生素时,提倡应用第一线药物,控制第二线药物,严格控制第三线药物的使用。二线药物的使用需主治医师或医疗组长同意,三线药物的使用需科主任或医务管理处批准同意。

第2篇 cca2102:2008《成本管理体系要求》应用标准解释

cca2102:2008《成本管理体系要求》标准解释:应用

标准条文

本标准规定的所有要求是通用的,旨在适用于不同类型、不同规模和提供不同产品的组织。

本标准可作为组织成本管理的依据和最高管理者评价组织成本管理业绩的依据。同时也是第三方审核评价组织成本管理能力的依据。

本标准也适用于需要向顾客提供成本和成本管理能力信任的组织。

目的和意图

明确了cca2102:2008《成本管理体系要求》标准的适用范围和用途。

理解要点

●cca2102:2008标准规定的所有要求都是通用的,不针对某一具体行业,适用于各种类型(如: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不同规模(如:员工的多少、产值的高低、占地和建筑面积的大小)和提供不同产品(如:硬件、软件、流程性材料和服务)的组织。

●cca2102:2008标准可作为组织向其内部(如:董事会、最高管理者)和外部(如:顾客、相关方)证实成本管理能力和业绩的依据。同时,也是第三方(如:cca中国成本协会)审核评价组织成本管理能力的依据。组织可将本标准视为内部和外部在成本管理方面对组织提出的系统要求。

●当顾客对产品成本有要求时,组织为提供信任可以采用本标准向顾客证实自己满足产品成本要求的能力。

第3篇 计算机应用综合管理办法范本

计算机应用综合管理办法

计算机应用综合管理办法

1 目的

加速公司网络信息化建设进程,同时保证在建项目的成功实施;对计算机硬软件的购置、发放、使用,以及软件、数据文件的保密、防毒、备份等进行安全有效的管理,确保设计、生产与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计算机应用项目工程和硬软件及数据资源的统筹管理。

3 职责

3.1 网管室负责系统的硬软件资源的正常运行与安全维护,解决系统实施与运行中的技术问题,在系统实施中保持系统的集成性;组织有关部门采集、整理与备份数据;跟踪了解市场行情,技术动态,为公司领导提供所需要的决策支持资料,对不同层次的工作要求,统一制定相应的配置标准;配合各部门和合作单位开展网络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制定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理规程;在公司主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实施与运行的统筹管理,并推动管理部门的实施。

3.2 各部门信息管理人员协助本部门网络信息化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本部门的硬软件的正确使用和保管,做好相应的保密、防病毒及数据备份工作,为本部门建立严格科学的计算机应用管理制度并按制度监督执行。

3.3由公司主管领导参与,总经理挂帅所组成的计算机应用领导小组,负责提出公司的it发展战略、开发目标、策略和要求,及审批项目投资;调动与组织有关管理部门按计划逐步实施公司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并批准进行新老系统的切换;组织调整不合理的、与新系统不相适应的管理机构、体制和制度;在系统实施的主要阶段,组织方案审批与成果技术鉴定。

4.4 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对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有关计算机应用系统的教育与培训,岗位考核和必要的人力资源配备。

4 工作程序

4.1 计算机应用项目的申请、立项、批准、实施及验收

4.1.1 公司计算机应用领导小组应根据公司发展总体要求,制定公司网络信息

化建设的发展战略,提出计算机应用的发展规划及具体要求,网管室会同各有关部门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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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综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计算机硬软件技术发展状况,向装备部提出书面申请, 装备部

组织多方论证小组讨论,并形成立项报告,报公司计算机应用领导小组审批。

4.1.2 正式立项的计算机应用项目,由公司计算机应用领导小组指定项目负责人,按立项报告要求组织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设计方案选型、施工方案制定。

4.1.3 方案确定后,项目负责人组织对合作单位选择和考察,具体要求如下:

a) 合作方基本情况考察:包括公司名称、性质、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主要产品或业务范围等;

b) 技术能力考察包括:

1)开发实力及专业队伍情况;

2)专业资格认证情况;

3)项目管理及质量保证体系;

4)技术服务及后续技术支持能力;

5)项目实施成功经验等。

c) 对合作方在本行业的成功用户情况考察

d) 对合作方所提供方案综合评价:

1)所提供方案可行性(先进性、适用性、经济合理性)评价;

2)实施能力评价;

3)方案需完善和改进的方面。

4.1.4 项目负责人将综合考察的情况,以《计算机应用项目综合考察报告》的形式,上报装备部组织多方论证小组进行评议,其中包括招标或议标、商务合同、技术协议签定等,然后按技改程序申报资金、组织实施。

4.1.5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网管室负责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随时向公司计算机应用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项目实施完工后,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验收报告,报装备部组织验收;验收完工后,所有验收资料在网管室存档,验收原始记录在装备部保存。

4.2 计算机硬软件的购置

4.2.1 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硬软件需求申请,填写《计算机硬软件需求申报表》, 进行相关需求说明,经网管室按配置标准审核后,属技改列支的,报装备部按技改程序审批;属日常办公列支的报总经办按相关程序审批。最后由网管室根椐实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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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配备,如不按规定程序办理,其费用将不予报销。

4.2.2 购置的硬软件需经网管室验收、入库,方可报销。

4.3 硬软件的保管和分发使用

4.3.1 确认合格的软件,由网管室登录于《软件控制清单》,注明软件的名称、编号、版本、登录日期、主要功能、使用状态(y表示在用,n表示已作废)及使用部门等相关内容。

4.3.2 软件原件由网管室集中保存,保存的场所应隔尘、干燥、无化学物质或气体的污染,软盘保存在干燥箱内。软件磁盘原件保管两年后,应复制或制作新的软件原件,经比较验证无误后,加盖“有效”印章、并由验证人员签名,旧原件撤离保管场所。

4.3.3 网管室根据使用部门的需要复制相应的份数,复制时在网管室专用的电脑上进行,复制后的软盘经验证和杀毒处理后,在软件存贮介质表面加粘软件标签,由验证人员签名,并加盖“有效”印章后发放相关使用部门,由软件应用人员在《软件发放登记表》上做签收记录。不能复制的软件可以原件发放,在控制清单或发放记录表的备注栏中注明。

4.3.4 各种软件的安装盘及相应资料统一存放在网管室,并填写入库登记表,资料允许使用部门借用或复印发后使用,但须办理相关手续。

4.3.5 在软件的安装使用过程中,网管室负责提供该软件运行的环境及相关技术支持。

4.3.6各部门所有计算机硬软件由部门信息管理员或操作责任人向网管室办理领用或借用手续,当其岗位变动时须到网管室办理转交手续,否则人力资源部拒绝为其理相关手续,且造成财产丢失还将追究其赔偿责任。

4.3.7 部门信息管理员和操作责任人必须保证所使用的硬软件完整无缺,定期做好清洁保养工作,凡造成硬、软件丢失或违规操作造成损坏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4.3.8 计算机硬软件的报废、转让、处理,须经网管室、总经办、装备部共同决定,报主管领导批准,并做好相应记录。

4.4 硬件软件的测试、维护、升级

4.4.1 外来软件或下载软件必须经网管室严格测试(并做好测试记录),测试合格后方可安装或使用。

4.4.2 凡经网管室按正常程序登记注册的计算机硬软件的维护,由网管室负责完成,并做好相应的维修记录。

4.4.3由网管室组织对原使用部门的旧版软件逐一进行更新,使用部门软件应用人员在《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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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发放记录表》上再次做签收记录。旧版软件原件的贮存介质由网管室加盖红色“作

废”印章,予以保存。

4.4.4 现有硬软件的升级,申请部门需填写《计算机硬软件需求申报表》,依硬软件购置程序进行审批。

4.4.5 硬软件的升级由网管室执行,软件升级经确认后,将更新情况登录于《软件控制清单》。

4.5 软件及数据的保密要求

4.5.1内部开发的应用软件的密码由软件开发人员及软件应用人员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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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综合管理办法

,不得向他人泄露,密码的升级由原开发人员执行,并记录密码升级的情况。

4.5.2 公司局域网络,由公司计算机领导小组授权网管室,对公司虚拟网的划分,工作组及用户访问权限的设置,并对操作密码进行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随便将密码转告他人,防止软件资源非授权的使用。

4.5.3 公司中心机房非网管室人员不得随意入内,网络中的服务器及网络设备只允许网管理员操作使用;对服务器系统软件、数据库应进行多重加密处理,经系统管理员授权,方可使用;网络中所有工作站,须经部门负责人授权允许,持本人用户密码上机操作使用。

4.5.4 e-mall接收与发送需进行严格检查,以防止保密资料经此渠道泄出,发送与接收的电子邮件均需进行审批与登记。

4.5.5 经由绘图机出的图纸需进行登记管理,在打印图纸资料时,申请打印人员需填写《cad出图登记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打印作业。

4.5.6 网管室对备份数据的磁盘、光盘、磁带等存贮介质,设专人保管,数据管理员必须保证数据的安全可靠,未经主管领导的批准,不得随意使用或外借。

4.5.7凡将公司重要数据恶意更改、非法复制或外泄者,给以重罚;因此造成重大损失的,还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4. 6 软件使用的防毒要求

4.6.1公司局域网内,经网管室指定可以使用光驱、软驱的部门,应严格控制光盘、软盘的使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其它部门内部连网的电脑,光驱、软驱一律予以拆除或禁用,否则不准上网。

4.6.2 使用互联网的部门;需指定一台或几台电脑,这些电脑不得与公司局域网连接,在互联网上读取资料后的软盘未经检查不能在公司内部网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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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3 网管室负责对网络中的电脑进行病毒清查,各部门发现本部门电脑有病毒感染,

要立即杀毒或报告网管室处理。

4.6.4 外单位的软盘、光盘需在公司局域网计算机中使用,使用前要由网管室进行病毒清查,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4.7 数据的备份

4.7.1 凡向技术中心资料室提交入库产品资料,必须在数据库服务器中进行数据备份,再由网管室数据管理员定期将其数据刻成光盘,以便永久保存。

4.7.2 各部门数据的备份由部门信息管理员每周进行一次。对于没有专用数据库服务器的用户,备份方法为:指定―台计算机,然后在该机根目录(c或d盘)下给每个用户建立一个备份文件夹,每星期将每个用户需要备份的数据备份到指定计算机的指定目录下面。

4.7.3 重要数据必须到网管室申请备份,按需要加密或封装打标长期保存,需要使用备份数据时必须得到主管领导的批准,并保存使用记录。

4.7.4 网管室把各部门的数据至少每半年备份一次,刻成光盘长期保存。

4.8 当软件系统的更新影响到公司现有的运作时,计算机应用领导小组应确保相应的程序文件、工作指导书得到建立或修订。

5相关文件和质量记录

5.1计算机应用项目综合考察报告

5.2计算机应用项目方案书

5.3计算机应用项目验收报告

5.4zj5/12―js15计算机硬软件需求申报表

5.5zj5/14―js17计算机软件及数据文件控制清单。

5.6zj5/19―js51计算机硬、软件、数据文件入库登记表

5.7zj5/13―js12计算机硬软件及数据文件发放登记表

5.8zj5/20―js52对外电子邮件发送登记

5.9zj5/21―js53外来电子邮件接收登记

5.10 zj5/22―js54技术中心cad文件出图登记表

5.11 zj5/23―js55计算机硬软件测试、维修、升级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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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计算机应用综合管理办法

计算机应用综合管理办法

计算机应用综合管理办法

1 目的

加速公司网络信息化建设进程,同时保证在建项目的成功实施;对计算机硬软件的购置、发放、使用,以及软件、数据文件的保密、防毒、备份等进行安全有效的管理,确保设计、生产与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计算机应用项目工程和硬软件及数据资源的统筹管理。

3 职责

3.1 网管室负责系统的硬软件资源的正常运行与安全维护,解决系统实施与运行中的技术问题,在系统实施中保持系统的集成性;组织有关部门采集、整理与备份数据;跟踪了解市场行情,技术动态,为公司领导提供所需要的决策支持资料,对不同层次的工作要求,统一制定相应的配置标准;配合各部门和合作单位开展网络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制定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理规程;在公司主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实施与运行的统筹管理,并推动管理部门的实施。

3.2 各部门信息管理人员协助本部门网络信息化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本部门的硬软件的正确使用和保管,做好相应的保密、防病毒及数据备份工作,为本部门建立严格科学的计算机应用管理制度并按制度监督执行。

3.3由公司主管领导参与,总经理挂帅所组成的计算机应用领导小组,负责提出公司的it发展战略、开发目标、策略和要求,及审批项目投资;调动与组织有关管理部门按计划逐步实施公司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并批准进行新老系统的切换;组织调整不合理的、与新系统不相适应的管理机构、体制和制度;在系统实施的主要阶段,组织方案审批与成果技术鉴定。

4.4 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对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有关计算机应用系统的教育与培训,岗位考核和必要的人力资源配备。

4 工作程序

4.1 计算机应用项目的申请、立项、批准、实施及验收

4.1.1公司计算机应用领导小组应根据公司发展总体要求,制定公司网络信息

化建设的发展战略,提出计算机应用的发展规划及具体要求,网管室会同各有关部门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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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综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计算机硬软件技术发展状况,向装备部提出书面申请, 装备部

组织多方论证小组讨论,并形成立项报告,报公司计算机应用领导小组审批。

4.1.2正式立项的计算机应用项目,由公司计算机应用领导小组指定项目负责人,按立项报告要求组织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设计方案选型、施工方案制定。

4.1.3方案确定后,项目负责人组织对合作单位选择和考察,具体要求如下:

a) 合作方基本情况考察:包括公司名称、性质、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主要产品或业务范围等;

b) 技术能力考察包括:

1)开发实力及专业队伍情况;

2)专业资格认证情况;

3)项目管理及质量保证体系;

4)技术服务及后续技术支持能力;

5)项目实施成功经验等。

c) 对合作方在本行业的成功用户情况考察

d) 对合作方所提供方案综合评价:

1)所提供方案可行性(先进性、适用性、经济合理性)评价;

2)实施能力评价;

3)方案需完善和改进的方面。

4.1.4项目负责人将综合考察的情况,以《计算机应用项目综合考察报告》的形式,上报装备部组织多方论证小组进行评议,其中包括招标或议标、商务合同、技术协议签定等,然后按技改程序申报资金、组织实施。

4.1.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网管室负责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随时向公司计算机应用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项目实施完工后,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验收报告,报装备部组织验收;验收完工后,所有验收资料在网管室存档,验收原始记录在装备部保存。

4.2 计算机硬软件的购置

4.2.1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硬软件需求申请,填写《计算机硬软件需求申报表》, 进行相关需求说明,经网管室按配置标准审核后,属技改列支的,报装备部按技改程序审批;属日常办公列支的报总经办按相关程序审批。最后由网管室根椐实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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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综合管理办法

要求配备,如不按规定程序办理,其费用将不予报销。

4.2.2购置的硬软件需经网管室验收、入库,方可报销。

4.3 硬软件的保管和分发使用

4.3.1确认合格的软件,由网管室登录于《软件控制清单》,注明软件的名称、编号、版本、登录日期、主要功能、使用状态(y表示在用,n表示已作废)及使用部门等相关内容。

4.3.2软件原件由网管室集中保存,保存的场所应隔尘、干燥、无化学物质或气体的污染,软盘保存在干燥箱内。软件磁盘原件保管两年后,应复制或制作新的软件原件,经比较验证无误后,加盖“有效”印章、并由验证人员签名,旧原件撤离保管场所。

4.3.3网管室根据使用部门的需要复制相应的份数,复制时在网管室专用的电脑上进行,复制后的软盘经验证和杀毒处理后,在软件存贮介质表面加粘软件标签,由验证人员签名,并加盖“有效”印章后发放相关使用部门,由软件应用人员在《软件发放登记表》上做签收记录。不能复制的软件可以原件发放,在控制清单或发放记录表的备注栏中注明。

4.3.4各种软件的安装盘及相应资料统一存放在网管室,并填写入库登记表,资料允许使用部门借用或复印发后使用,但须办理相关手续。

4.3.5在软件的安装使用过程中,网管室负责提供该软件运行的环境及相关技术支持。

4.3.6各部门所有计算机硬软件由部门信息管理员或操作责任人向网管室办理领用或借用手续,当其岗位变动时须到网管室办理转交手续,否则人力资源部拒绝为其理相关手续,且造成财产丢失还将追究其赔偿责任。

4.3.7部门信息管理员和操作责任人必须保证所使用的硬软件完整无缺,定期做好清洁保养工作,凡造成硬、软件丢失或违规操作造成损坏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4.3.8计算机硬软件的报废、转让、处理,须经网管室、总经办、装备部共同决定,报主管领导批准,并做好相应记录。

4.4 硬件软件的测试、维护、升级

4.4.1外来软件或下载软件必须经网管室严格测试(并做好测试记录),测试合格后方可安装或使用。

4.4.2凡经网管室按正常程序登记注册的计算机硬软件的维护,由网管室负责完成,并做好相应的维修记录。

4.4.3由网管室组织对原使用部门的旧版软件逐一进行更新,使用部门软件应用人员在《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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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发放记录表》上再次做签收记录。旧版软件原件的贮存介质由网管室加盖红色“作

废”印章,予以保存。

4.4.4现有硬软件的升级,申请部门需填写《计算机硬软件需求申报表》,依硬软件购置程序进行审批。

4.4.5硬软件的升级由网管室执行,软件升级经确认后,将更新情况登录于《软件控制清单》。

4.5 软件及数据的保密要求

4.5.1内部开发的应用软件的密码由软件开发人员及软件应用人员持有,不得向他人泄露,密码的升级由原开发人员执行,并记录密码升级的情况。

4.5.2公司局域网络,由公司计算机领导小组授权网管室,对公司虚拟网的划分,工作组及用户访问权限的设置,并对操作密码进行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随便将密码转告他人,防止软件资源非授权的使用。

4.5.3公司中心机房非网管室人员不得随意入内,网络中的服务器及网络设备只允许网管理员操作使用;对服务器系统软件、数据库应进行多重加密处理,经系统管理员授权,方可使用;网络中所有工作站,须经部门负责人授权允许,持本人用户密码上机操作使用。

4.5.4e-mall接收与发送需进行严格检查,以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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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综合管理办法

止保密资料经此渠道泄出,发送与接收的电子邮件均需进行审批与登记。

4.5.5经由绘图机出的图纸需进行登记管理,在打印图纸资料时,申请打印人员需填写《cad出图登记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打印作业。

4.5.6网管室对备份数据的磁盘、光盘、磁带等存贮介质,设专人保管,数据管理员必须保证数据的安全可靠,未经主管领导的批准,不得随意使用或外借。

4.5.7凡将公司重要数据恶意更改、非法复制或外泄者,给以重罚;因此造成重大损失的,还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4. 6 软件使用的防毒要求

4.6.1公司局域网内,经网管室指定可以使用光驱、软驱的部门,应严格控制光盘、软盘的使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其它部门内部连网的电脑,光驱、软驱一律予以拆除或禁用,否则不准上网。

4.6.2使用互联网的部门;需指定一台或几台电脑,这些电脑不得与公司局域网连接,在互联网上读取资料后的软盘未经检查不能在公司内部网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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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3网管室负责对网络中的电脑进行病毒清查,各部门发现本部门电脑有病毒感染,

要立即杀毒或报告网管室处理。

4.6.4外单位的软盘、光盘需在公司局域网计算机中使用,使用前要由网管室进行病毒清查,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4.7 数据的备份

4.7.1凡向技术中心资料室提交入库产品资料,必须在数据库服务器中进行数据备份,再由网管室数据管理员定期将其数据刻成光盘,以便永久保存。

4.7.2各部门数据的备份由部门信息管理员每周进行一次。对于没有专用数据库服务器的用户,备份方法为:指定―台计算机,然后在该机根目录(c或d盘)下给每个用户建立一个备份文件夹,每星期将每个用户需要备份的数据备份到指定计算机的指定目录下面。

4.7.3重要数据必须到网管室申请备份,按需要加密或封装打标长期保存,需要使用备份数据时必须得到主管领导的批准,并保存使用记录。

4.7.4网管室把各部门的数据至少每半年备份一次,刻成光盘长期保存。

4.8 当软件系统的更新影响到公司现有的运作时,计算机应用领导小组应确保相应的程序文件、工作指导书得到建立或修订。

5相关文件和质量记录

5.1计算机应用项目综合考察报告

5.2计算机应用项目方案书

5.3计算机应用项目验收报告

5.4zj5/12―js15计算机硬软件需求申报表

5.5zj5/14―js17计算机软件及数据文件控制清单。

5.6zj5/19―js51计算机硬、软件、数据文件入库登记表

5.7zj5/13―js12计算机硬软件及数据文件发放登记表

5.8zj5/20―js52对外电子邮件发送登记

5.9zj5/21―js53外来电子邮件接收登记

5.10 zj5/22―js54技术中心cad文件出图登记表

5.11 zj5/23―js55计算机硬软件测试、维修、升级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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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综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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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项目工程科技开发推广应用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管理制度

1、项目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四新成果,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并负责组织编制推广应用计划,落实推广应用项目的责任人及要求完成时间等,并组织实施。

2、项目经理参与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计划的编制,并负责解决科技开发和科技推广项目所需的经费和人员。

3、项目内业技术人员协调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计划,并参与实施工作,协助项目技术负责人、队技术员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技术、质量问题,负责对实施中有关技术资料的收集及整理工作,并进行总结。

4、对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项目在工程上实施后,取得的经济效益,应按规定每季向公司(区域公司)上报,本项工作由项目内业技术人员负责填报。

第6篇 工程新材料推广应用管理工作程序

工程项目新材料推广应用管理工作程序

一、目的

确保新材料在工程中及时成功应用,充分发挥其高效、节支、环保的作用,同时完善住宅功能,提高工程质量,增加市场卖点。

二、职责部门

工程部负责新材料的推荐、考察、应用及推广工作。

三、相关部门

预算部负责提供新材料的应用成本分析。

四、适用范围

市建委许可使用,具有相应检测鉴定报告的新型建筑材料,最好有在其它房产商的类似工程中成功应用的经历。

五、工作程序

1、各专业工程师负责跟踪调查相关材料在建筑市场的发展动态,如有合适的新材料,专业工程师对其性能、质量标准、评审机构、获奖情况、工程实例进行了解,并向部门经理提交新材料推荐应用报告。

2、部门经理认为该新材料可行,组织进行以下工作:

对厂商的资质、资金、生产规模、市场信誉度、市场占有率进行考核。

如有条件,可进行实例考察,听取其它房产商对此新材料应用的反映。

邀请相关专家,举行新材料应用专家咨询会。

3、预算部结合原先材料作出新材料应用成本分析报告。

4、分管副总召集工程部、预算部相关人员召开新材料应用讨论会,作出以下决定:

不采用。

小范围试用。

全面推广应用。

5、新材料应用被采纳,专业工程师需做以下工作:

向设计部门推荐使用。

在与厂商签定合同中,对新材料的售后服务进行严格约束。

对新材料应用过程进行重点控制。

对新材料应用效果进行跟踪调查。

6、如需要,预算部对新材料应用成本分析进行调整。

7、专业工程师负责对新材料应用情况进行汇总,作为今后应用的依据。

8、如新材料应用成功,对相关人员进行奖励,并作为工作成绩计入年度工作考核。

9、此程序文件应发放到下列人员:

注:1、持有本文件者应严格按此文件要求执行。

2、若认为本文件有不合理之处应及时向本文件的审批人提出修改意见。

编制: 校对: 审批: 发放号:

第7篇 新材料推广应用管理工作程序

新材料推广应用管理工作程序

一、目的

确保新材料在工程中及时成功应用,充分发挥其高效、节支、环保的作用,同时完善住宅功能,提高工程

质量,增加市场卖点。

二、职责部门

工程部负责新材料的推荐、考察、应用及推广工作。

三、相关部门

预算部负责提供新材料的应用成本分析。

四、适用范围

市建委许可使用,具有相应检测鉴定报告的新型建筑材料,最好有在其它房产商的类似工程中成功应用的

经历。

五、工作程序

1、各专业工程师负责跟踪调查相关材料在建筑市场的发展动态,如有合适的新材料,专业工程师对其性能

、质量标准、评审机构、获奖情况、工程实例进行了解,并向部门经理提交新材料推荐应用报告。

2、部门经理认为该新材料可行,组织进行以下工作:

对厂商的资质、资金、生产规模、市场信誉度、市场占有率进行考核。

如有条件,可进行实例考察,听取其它房产商对此新材料应用的反映。

邀请相关专家,举行新材料应用专家咨询会。

3、预算部结合原先材料作出新材料应用成本分析报告。

4、分管副总召集工程部、预算部相关人员召开新材料应用讨论会,作出以下决定:

不采用。

小范围试用。

全面推广应用。

5、新材料应用被采纳,专业工程师需做以下工作:

向设计部门推荐使用。

在与厂商签定合同中,对新材料的售后服务进行严格约束。

对新材料应用过程进行重点控制。

对新材料应用效果进行跟踪调查。

6、如需要,预算部对新材料应用成本分析进行调整。

7、专业工程师负责对新材料应用情况进行汇总,作为今后应用的依据。

8、如新材料应用成功,对相关人员进行奖励,并作为工作成绩计入年度工作考核。

9、此程序文件应发放到下列人员:

注:1、持有本文件者应严格按此文件要求执行。

2、若认为本文件有不合理之处应及时向本文件的审批人提出修改意见。

编制: 校对: 审批: 发放号:

第8篇 物业管理(保安)员岗位常用技能应用细则制度

物业管理(保安)员岗位常用技能应用细则

(一)问好(问候)

1.对客问好(问候,或打招呼)的原则:

(1)先敬礼后问好的原则;

(2)户外五米的原则(室内或大厅为二-三米,本部执勤岗位多为户外);

(3)眼神与客人自然交流的原则。

2.对客问好(问候,或打招呼)的时机:

每一个客人(业主、住户、访客、员工、装修工等)即将来到眼前或从身边经过之时。

3.对客问好的要求:

物业管理员向客人问好或打招呼时应掌握五米原则,即在约五米时就要调整姿态,酝酿神情。相距约五米,主要是防止因距离太远客人 听不清楚,距离太近问好又太突然,客人易受惊吓;问候时声音不要过大或过小,宜保持在30-50分贝;语调温婉,充满感情与自信,与客人问好时微笑要自然(忌皮笑肉不笑或假笑),适当露出6颗牙齿,表情大方不做作。双眼平视地与客人交流,不可东张西望;忌逼视或紧盯客人不放(尤其为女性客人);区内巡逻队员在巡查过程中与客人问候时可以不下单车,问候点头示意即可,但遇有客人招手或问询时,应先下单车,手扶车把或把单车放好后立正、问好、敬礼。如果是步行巡逻,可行进间问好敬礼或力正敬礼。

4.注意事项:不得坐着向客人问好,即使执勤时是坐姿,只要客人来到,均应立即起立、问好。

(二)客人问路

1.接受客人问路时的基本原则:

(1)耐心接待的原则;

(2)指路时使客人明白的原则。

2.注意事项:

物业管理员在遇有客人问路时,要先下单车立正(行进时同)、敬礼、问好:先生/小姐/师傅,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您/可以为您做点什么然后认真听取客人的诉说。在此过程中应主动将对讲机音量调至适中,以免干扰谈话,同时要注意听对讲机,随时关注岗位情况,如需要回call对讲机时应向客人表示歉意。待客人诉说完相关情况后,及时指明道路,并告知注意事项,最后征询客人意见是否清楚(注意,指路时用掌而非用单指)。如果客人还是不明白,可通知沿途岗位在街口/路口迎接,将其带至相关单位,必要时可报告领班处,协调人员带路。客人离开时会表示感谢,我们应礼貌的回答:不用谢,这是我应该做的/不客气,为您服务是我的工作。表示再见后离开。

(三)接受客人问询

1.接受客人问询的基本原则:

(1)详细解答,不推托,尽可能满足客人要求

(2)对超出自己业务知识外的情况,要上报领班,忌胡乱猜测

2.注意事项:

物业管理员在当当值过程中,遇到客人有事询问,应当及时下车敬礼、问好:先生/小姐/师傅,您好,有什么可以帮助您客人说完所需问询的情况后,当值应当按照自己所知情况予以解答,忌胡乱猜测,说我想、可能是、也许是等话。如是超出了自己业务知识之外的事,可报告领班过去解答。如果客人没有时间等,也可以记下门牌号码,姓氏或联系电话,了解清楚情况后再回复客人,或者告知屋村管理处及相关单位的电话,可去电咨询。在与客人交谈的过程中,对讲机的音量要适中,要注意听对讲机,如需要回call时应向客人表示歉意。遇到情绪比较激动的客人,如客人反映路灯长时间未修好,应当及时的表示歉意:这是我们做得不足的地方,谢谢您的监督,我马上将此事想我的上司汇报,尽快整改。要注意安抚其情绪,不要说刺激客人的言语,不要激化矛盾,必要时向领班报告,请领班到场处理,待客人情绪稳定后,再向其解释,并把要采取的措施告诉客人。

(三)通传(卡口)

相关细则:

通传岗位当值队员将需要通传的车辆指挥靠边停放,通传尽量站在驾驶员窗边,然后问询客人:①先生/小姐/,请问您贵姓待客人回答后(此时要边问边用探访本速记)。②×先生/小姐(加上对方的姓,能够拉近相互的距离,更能体现服务的完美),您好,请问您去哪里探访客人回答地址(速记)。当客人所说地址不对时,如绿影翠湖183号、碧湖豪庭10街5号(无此街号)等,应马上提醒客人重新联系探访对象。当客人所说地址对时,要回答:好的,请您稍等一下,我们马上为您通传。(注意:与客人说话时尽量保持80cm以上的距离,如口中异味较大的尽可能在1米左右,避免影响客人),然后call对讲机,再登记车牌、人数等,再接待下一台车,如果只有一台车的时候尽可能站在车子的左前方。屋村队员回call有请时,要向客人表示歉意:先生/小姐,耽误您时间了,业主请您进去,请慢走。屋村队员回call需要探访客人联系业主时,当值队员应当向客人解释原因,请他/她联系业主,如果因为通传时间较长,客人不理解,发脾气、责骂时,要注意克制自己的情绪,耐心的与客人解释原因,不要去计较客人的过错,把对让给客人,必要时可以让旁边岗位来替换调和。

(四)通传(区内)

相关细则:

在接到卡口的通传后,区内相应当值队员应先放下手上的工作(突发事件、紧

急情况除外,主要指正常巡查、登记时),以最快速度赶到通传单位。别墅门铃切忌连续按,应按一下,稍停,再按,因为业主有个反应的过程(比如穿鞋、着衣、下楼等),如果按到第四下还没有业主出来,外围观察迹象显示业主不在家时(如车库无车,门窗紧闭等),应当及时回复卡口:××单位没有业主听门铃,请联系业主。洋房门铃按一下响两声,到第三下仍无人应答时也要及时回复卡口联系业主。通传时要保持自己的姿势,不要坐在单车上或单脚点地通传,要注意我们的行为会影响我们的工作。通传时不要哎、喂等语言,要先自报家门:先生/小姐,您好,我是×街/×苑的物业管理员,工号××,门岗/卡口有位×先生/小姐探访,请问是否请进得到业主的肯定后表示感谢,再见,再回复门岗放行,同时在几分钟内留意此单位客人是否到达,洋房则需要帮助开门。

第9篇 工程建设消防性能化设计评估应用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消防性能化设计评估应用工作,保障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建设工程消防性能化设计评估”(以下简称性能化设计评估),是指根据建设工程使用功能和消防安全要求,运用消防安全工程学原理,采用先进适用的计算分析工具和方法,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提供设计参数、方案,或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方案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完成相关技术文件的工作过程。

第三条从事性能化设计评估的单位和个人开展性能化设计评估,公安消防机构对性能化设计评估应用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程项目可采用性能化设计评估方法:

(一)超出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适用范围的;

(二) 按照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防火分隔、防烟排烟、安全疏散、建筑构件耐火等设计时,难以满足工程项目特殊使用功能的。

第五条下列情况不应采用性能化设计评估方法:

(一)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有严禁规定的;

(二)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已有明确规定,且工程项目无特殊使用功能的。

第六条拟进行性能化设计评估的工程项目,在进行性能化设计评估前,工程项目管辖地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告知建设单位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二)执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遇到的问题,需要进行性能化设计评估的范围及必要性;

(三)其他相关文件材料。

第七条工程项目管辖地公安消防机构从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之日起,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对经初审不同意进行性能化设计评估的,函告申报单位;对经初审同意的,书面报送省级公安消防机构。省级公安消防机构从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进行性能化设计评估的复函。

第八条从事性能化设计评估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地点,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

(二)法定代表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级技术职称;

(三)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性能化设计评估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人,建筑防火、消防给水、防烟排烟、消防电气专业技术人员各不少于1人;

(四)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不少于5年;

(五)专业技术人员不同时在两家及以上从事性能化设计评估的单位聘用;

(六)具有满足性能化设计评估需要的计算软件及计算设备;

(七)不从事影响性能化设计评估工作公正性的业务。

第九条工程项目管辖地公安消防机构收到省级公安消防机构同意进行性能化设计评估的复函后,应当告知建设单位委托符合本规定第八条的性能化设计评估单位进行性能化设计评估。

第十条工程项目确定采用性能化设计评估方法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性能化设计评估单位和公安消防机构应依据相关消防技术标准,并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共同研究确定消防安全目标及性能判据。火灾场景的设定、分析工具的选取、分析计算方法的采用等技术内容应符合相关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第十一条性能化设计评估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二)执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遇到的问题,需要进行性能化设计评估的范围及必要性;

(三)消防安全目标及性能判据;

(四)火灾场景的设定,包括火灾场景设计理由、场景描述和火灾载荷、人员状况、设计火灾等的确定过程;

(五)采用的分析方法和工具的适用性分析;

(六)针对各火灾场景的评估分析;

(七)分析结果与性能判据的比较;

(八)优化的消防设计方案;

(九)与消防设计方案相对应的限制条件、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十)相关技术文献;

(十一)性能化设计评估文件主要完成人员、审核人员及批准人员的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

第十二条对于性质重要的工程项目的性能化设计评估,可根据需要,由另一家性能化设计评估单位进行复核评估。

第十三条性能化设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工程项目管辖地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告知建设单位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性能化设计评估单位及其专业技术人员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工程项目消防设计文件;

(三)性能化设计评估文件;

(四)其他有关文件。

第十四条工程项目管辖地公安消防机构从收到申请材料起,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对经初审不同意的,函告申报单位;对经初审同意的,书面报送省级公安消防机构。

第十五条省级公安消防机构从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组织专家论证的决定,并从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由省级公安消防机构会同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第十六条参加专家论证会的人员应当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性能化设计评估单位、公安消防机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人员,以及相关专业的专家。

第十七条专家论证会应当成立专家组,专家组人数不应少于7人,且为奇数。专家组设组长、副组长各1名。专家组成员中不同专业的专家比例应当均衡,且至少应有2名从事性能化设计评估工作的专家,公安消防机构人员的数量不应超过总数的三分之一。

参加论证的专家不应与论证项目有利害关系,所从事工作或所学专业应当与论证的内容相接近,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熟悉相关消防技术标准,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第十八条专家论证会由专家组组长主持,并按下列工作程序进行:

(一)介绍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二)介绍工程项目消防设计方案;

(三)介绍性能化设计评估文件;

(四)专家组对性能化设计评估文件是否科学、合理,消防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消防技术标准确定的消防安全原则进行充分论证,形成专家组论证结论意见,由组长、副组长签字,并附专家组全体成员签名名单及专家个人书面意见。

第十九条当专家组认为设计方案存在需进一步研究解决的关键问题或专家意见存在较大分歧时,应作进一步研究,修改完善后,由省级公安消防机构再次组织专家论证。

第二十条 专家论证会组织单位应将专家组论证意见形成专家论证会议纪要,并印发有关单位。

第二十一条专家论证会议纪要应作为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监督检查的依据。专家论证会议纪要及相关材料应报公安部消防局备案。

第二十二条公安部消防局适时组织对备案的性能化设计评估项目进行抽查。对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二〇〇九年二月五日起施行。各地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第10篇 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全文

,为保证医患双方合法权益,4月1日起,我国将施行《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电子病历的书写、存储、使用和封存等均需按相关规定进行。下面是小编给你带来的关于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

2022年2月15日发布

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含中医电子病历,下同)应用管理,满足临床工作需要,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证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电子签名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实施电子病历的医疗机构,其电子病历的建立、记录、修改、使用、保存和管理等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 电子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使用信息系统生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图形、数字、影像等数字化信息,并能实现存储、管理、传输和重现的医疗记录,是病历的一种记录形式,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四条 电子病历系统是指医疗机构内部支持电子病历信息的采集、存储、访问和在线帮助,并围绕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效率而提供信息处理和智能化服务功能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第五条 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指导全国电子病历应用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子病历应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电子病历的基本要求

第六条 医疗机构应用电子病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专门的技术支持部门和人员,负责电子病历相关信息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等工作;具有专门的管理部门和人员,负责电子病历的业务监管等工作;

(二)建立、健全电子病历使用的相关制度和规程;

(三)具备电子病历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保障机制;

(四)具备对电子病历创建、修改、归档等操作的追溯能力;

(五)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

第七条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22年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适用于电子病历管理。

第八条 电子病历使用的术语、编码、模板和数据应当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促进电子病历信息有效共享。

第九条 电子病历系统应当为操作人员提供专有的身份标识和识别手段,并设置相应权限。

操作人员对本人身份标识的使用负责。

第十条 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可以使用电子签名进行身份认证,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电子病历系统应当采用权威可靠时间源。

第三章 电子病历的书写与存储

第十二条 医疗机构使用电子病历系统进行病历书写,应当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的原则。

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病历记录、化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包括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单、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报告、病理报告单等。

第十三条 医疗机构应当为患者电子病历赋予唯一患者身份标识,以确保患者基本信息及其医疗记录的真实性、一致性、连续性、完整性。

第十四条 电子病历系统应当对操作人员进行身份识别,并保存历次操作印痕,标记操作时间和操作人员信息,并保证历次操作印痕、标记操作时间和操作人员信息可查询、可追溯。

第十五条 医务人员采用身份标识登录电子病历系统完成书写、审阅、修改等操作并予以确认后,系统应当显示医务人员姓名及完成时间。

第十六条 电子病历系统应当设置医务人员书写、审阅、修改的权限和时限。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记录的病历,应当由具有本医疗机构执业资格的上级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予确认。

上级医务人员审阅、修改、确认电子病历内容时,电子病历系统应当进行身份识别、保存历次操作痕迹、标记准确的操作时间和操作人信息。

第十七条【归档状态和修改痕迹】 电子病历应当设置归档状态,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病历管理相关规定,在患者门(急)诊就诊结束或出院后,适时将电子病历转为归档状态。

电子病历归档后原则上不得修改,特殊情况下确需修改的,经医疗机构医务部门批准后进行修改并保留修改痕迹。

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因存档等需要可以将电子病历打印后与非电子化的资料合并形成病案保存。

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对知情同意书、植入材料条形码等非电子化的资料进行数字化采集后纳入电子病历系统管理,原件另行妥善保存。

第十九条 门(急)诊电子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的,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15年;住院电子病历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出院之日起不少于30年。

第四章 电子病历的使用

第二十条 电子病历系统应当设置病历查阅权限,并保证医务人员查阅病历的需要,能够及时提供并完整呈现该患者的电子病历资料。

呈现的电子病历应当显示患者个人信息、诊疗记录、记录时间及记录人员、上级审核人员的姓名等。

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当为申请人提供电子病历的复制服务。

医疗机构可以提供电子版或打印版病历。

复制的电子病历文档应当可供独立读取,打印的电子病历纸质版应当加盖医疗机构病历管理专用章。

第二十二条 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为患者提供医学影像检查图像、手术录像、介入操作录像等电子资料复制服务。

第五章 电子病历的封存

第二十三条 依法需要封存电子病历时,应当在医疗机构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双方共同在场的情况下,对电子病历共同进行确认,并进行复制后封存。

封存的电子病历复制件可以是电子版;也可以对打印的纸质版进行复印,并加盖病案管理章后进行封存。

第二十四条 封存的电子病历复制件应当满足以下技术条件及要求:

(一)储存于独立可靠的存储介质,并由医患双方或双方代理人共同签封;

(二)可在原系统内读取,但不可修改;

(三)操作痕迹、操作时间、操作人员信息可查询、可追溯;

(四)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及要求。

第二十五条 封存后电子病历的原件可以继续使用。

电子病历尚未完成,需要封存时,可以对已完成的电子病历先行封存,当医务人员按照规定完成后,再对新完成部分进行封存。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范所称的电子签名,是指《电子签名法》第二条规定的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可靠的电子签名”是指符合《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有关条件的电子签名。

第二十七条 本规范所称电子病历操作人员包括使用电子病历系统的医务人员,维护、管理电子病历信息系统的技术人员和实施电子病历质量监管的行政管理人员。

第二十八条 本规范所称电子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使用电子病历系统,对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的有关资料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规范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条 《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卫医政发〔2010〕24号)、《中医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国中医药发〔2010〕18号)同时废止。

第三十一条 本规范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解读

作为对《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卫医政发[2010]24号)(以下简称《基本规范》)的替代性文件,两份规范之间究竟在哪些方面进行了修订和更新呢

1、“电子病历”的概念扩大

《应用管理规范》对于“电子病历”的定义为,“电子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使用信息系统生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图形、数字、影像等数字化信息,并能实现存储、管理、传输和重现的医疗记录,是病历的一种记录形式,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较《基本规范》的定义,取消了对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的限制。

这是考虑到电子病历在医疗行业未来进一步发展应用所做出的铺垫。

近年来,随着远程医疗的广泛开展和互联网医疗的积极探索,其业务多通过外部软件公司提供的软件平台直接开展,并不属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但由于其医疗活动的行为属性,也应将其信息系统生成的数字化信息纳入电子病历管理。

2、“应用管理规范”与“基本规范”的修订

新旧文件均为“试行”文件,但文件的名称不同。

“应用管理规范”的表述更加准确。

电子病历是临床医学、医院管理学、信息技术科学、法学等多方面的集合。

理论上讲,是通过信息技术的设计开发,使传统病历电子化来满足临床业务开展、规范管理以及合法合规的要求。

因此,卫生计生委作为卫生行政部门,仅应提出电子病历应用的管理规范要求,对电子病历的设计开发、术语、编码、模板、标准数据等技术性要求不具备立法权限。

因此,原《基本规范》的标题较为宽泛,使用《应用管理规范》则更为准确。

3、电子签名应用的适应性调整

在原《基本规范》第九条中,电子签名是作为电子病历的一个使用环节要求而必须具备的。

但在工作实践中,全国各地各医疗机构发展并不均衡,电子病历系统的完善程度各有不同。

有的医疗机构仅采用的电子病历系统,未使用电子签名;有的医疗机构采用了电子签名,但还不是可靠的电子签名;有的医疗机构则构建了完善的电子病历系统,也采用的可靠的电子签名。

为了让采用电子病历而发展程度不同的医疗机构均能纳入管理,《应用管理规范》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十六条对原《基本规范》进行了适应性调整,不强制采用电子签名,同时也说明了仅可靠的电子签名才具有与手写签名同等的法律效力,并对二者定义的区分进行了说明。

法制架构更为完善。

4、电子病历归档后修改的调整

原《基本规范》中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对电子病历的归档时刻进行了规定,并且明确要求归档后不得修改。

但在工作实践中,传统病历归档后并非不能修改。

特殊情况下确需修改的,经医疗机构医务部门批准后可以进行修改并保留修改痕迹。

因此,《应用管理规范》第十七条对此进行调整,更符合工作实践。

5、电子病历归档形式的调整

原《基本规范》中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对电子病历的归档形式进行了规定。

规定应以电子数据的形式保存,仅必要时可打印纸质版本,非电子化资料可以数字化后纳入电子病历,并非强制性规定。

因此工作实践中,导致部分医疗机构将电子病历按照电子数据方式保存,非电子化资料按原件留存,病历分别归档,对保持病历的完整性,以及病历查阅、复制、封存均带来了诸多不便。

而且,对于无可靠电子签名的电子病历,单纯电子数据方式的保存也会给其法律效力的认定带来不便。

因此,《应用管理规范》第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因存档等需要可以将电子病历打印后与非电子化的资料合并形成病案保存,更符合工作实践,也为电子病历并不完善的医疗机构病历存档提供了法律支持。

6、取消“电子病历使用日志”

原《基本规范》第二十五条,在电子病历保存之外,还提出了电子病历使用日志的建立和记录。

而二者分别保存并不利于保障电子病历的真实性,应将二者进行整合并完整呈现。

因此,《应用管理规范》第二十条对其进行了调整,取消了电子病历使用日志,而将人员、操作内容、操作时间、审核、修改等信息完整呈现在电子病历中。

7、“电子病历”的概念扩大

原《基本规范》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增加了对电子病历“锁定”的要求。

但《基本规范》仅提供了要求,却没有制定相关具体执行的流程与方法。

这给医疗机构在工作实践中带来了困惑,导致诉讼期间进行了电子病历是否经修改等问题的司法鉴定,并产生了较高的司法鉴定费用,该鉴定该费用应由负责锁定及保管电子病历的医疗机构负担,同时也给法院的法律裁决带来了困难,容易将医疗过失争议转变为对电子病历数据本身法律效力的争议成为现实法律难点问题。

因此,在《应用管理规范》中,将对电子病历“锁定”的要求进行了删除。

8、电子病历封存形式拓展

原《基本规范》第三十二条,电子病历的封存仅一种形式,制作完全相同的纸质版本共封存。

但复制可为纸质或电子版两种形式。

这就为工作造成了困扰,应建立电子病历封存方法。

因此,《应用管理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五条,对电子病历复制件的封存条件、要求、使用均进行了明确。

总之,《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的发布是根据工作实践进行的较完善的适应性调整,更加利于工作中的政策落实,更加利于医患双方权利的维护,更加利于医疗事业未来的发展。

第11篇 医院清洁切口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管理办法

医院清洁切口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清洁切口(i类切口)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促进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第三条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清洁切口定义是:手术未进入感染炎症区,未进入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及口咽部位。切口类型与麻醉方式,以及否留置胃管、尿管和引流管等无关。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学科所涉及的清洁切口手术,以及血管介入诊断与介入治疗。

第二章预防性应用的抗菌药物管理

第六条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指征:清洁切口手术野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

1.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开颅手术、心脏和大血管手术、眼内手术、门脉高压症手术等。

2.使用人工材料或人工装置的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博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腹股沟疝补片不计入在内。

3.手术范围大、时间超过3小时、创伤大(出血量超过1500ml)。

4.存在感染高危因素,如:高龄、糖尿病、营养不良、免疫功能低下等。

第七条以下手术原则上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甲状腺疾病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颈动脉内膜剥脱手术、颅骨肿物切除手术和经血管途径的介入诊断与治疗手术。

第八条预防性抗菌药物的选择:清洁切口手术主要感染病原菌是葡萄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一般首选第一代头孢菌素作为预防用药。对β-内酰胺类过敏者,可选用克林霉素,预防葡萄球菌感染;选用氨曲南预防革兰阴性杆菌感染。氟喹诺酮类不做为清洁切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

第九条预防性抗菌药物给药时机:清洁切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

第十条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时间:清洁切口手术预防性使用抗

药物时间不超过24 小时。

第三章罚则

第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无指征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者,由抗菌药物管理小组责令临床科室限期整改,并处手术医师500元罚款、责任科室主任500元罚款。如有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指征,但医疗文书中未记录,视为无指征应用。

第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中的任一规定,妨碍医院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开展,由抗菌药物管理小组责令临床科室限期整改,并处手术医师200元罚款,责任科室主任200元罚款。

第十三条同一医师连续三次违反本管理办法者,由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上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批准,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六个月。六个月以后,经抗菌药物培训并考核合格后,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批准,才能恢复其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

第十四条同一科室每月出现三次违反本管理办法的医疗活动,由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上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在院长主持下,与责任科室主任进行诫勉谈话,并免去同年科室评优的资格。

第十五条本办法解释权与修改权属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第十六条本管理办法20__年6月22日起执行。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第12篇 市民医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院抗菌药物的管理,保证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专家咨询小组,由主管院长、医务部、院感科、临床抗感染专家、药剂科、检验科等组成。

2、制订和实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和审批制度,执行情况必须在病程记录上体现。

3、严格限制无指征的抗菌药物使用,对于非感染性疾病、病毒性感染和发热原因不明者,不要轻易应用抗菌药;同时要严格控制或尽量避免抗菌药物的预防应用和局部应用,预防用药仅适用于外科围手术期及符合预防用药指征的非手术病人,局部应用只有在全身用药局部感染灶难以达到有效浓度时才予以考虑。

4、在保证抗菌药物有效、安全、合理、经济使用的基础上,门诊医生以使用非限制级抗菌药物为主,尽量避免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门诊处方抗菌药以单用为主,原则上不超过三天量,最多不超过7天,严格控制联用,三联用药原则上禁用(抗结核药物除外)。

5、临床医生在使用抗菌药物时要遵循有效、安全、合理、经济的原则,确立诊断,在抗菌药物进入人体以前力求采好标本,进行病原学检查和药敏试验,做到有样必采,住院病人有样可采送检率必须达到60%以上。根据抗菌药物的药理学和药动学特点,选择有效药物和合适的给药方法。

6、培养与药敏试验结果还须结合临床表现评价其意义。应排除污染菌、正确菌群和寄殖菌所致的阳性培养结果。

7、经验性使用抗菌药物时,必须参照本院的细菌分布状况及其耐药性情况,合理选用抗菌药物。

8、选择抗菌药物时,应做到:能用窄谱的,就不用广谱,能用基本药物就不用新型昂贵药,能用单一用药就不联合用药,实行抗菌药物分线使用并有计划地对同代药物轮换使用。

9、对医院感染、严重感染、难治性感染应根据临床表现及感染部位,推断可能的病原菌及其耐药状况,选用覆盖面广、抗菌活性强的杀菌剂并建议联合用药。

10、对(去甲)万古霉素、第三、四代头孢菌素、新型β一内酰胺类、两性毒素b、恶唑烷酮类等及其它价格昂贵、毒性大或较易产生耐药性的品种应严格审批制度,控制使用。

11、抗菌药物的使用、停用、更改均要在病历上详细分析、记载。

12、抗结核药物由专科医生开具。

13、医院感染管理科定期统计和分析全院抗菌药物使用率等,以便随时掌握异常现象;并会同检验科定期公布全院常见病原菌分布及耐药情况。

14、医院药剂科应对各类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专家咨询小组,咨询小组及时进行调查和整顿。

附件:

1、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专家咨询小组

2、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实施细则

3、病房抗菌药物使用管理

4、门诊科室抗菌药物使用管理

5、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专家咨询小组(见医院相关文件)

6、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实施细则

一、抗菌药物分级原则:

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即: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病原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但与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相比较,在安全性、疗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的抗菌药物,不宜作为非限制级药物使用。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

1.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

2.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

3.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抗菌药物;

4.新上市,在适应证、疗效或安全性方面尚需进一步考证的抗菌药物;

5.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3、病房抗菌药物使用管理

(1)第一线药物(非限制使用):所有临床执业医师可根据临床需要,在明确诊断的前提下,选择合理的抗菌药物,但也要力争采集标本,进行病原学检查和药敏试验。

(2)第二线药物(限制使用):根据患者病情,认为需要二线药物治疗时,应该有药敏试验结果证实;若无,应由医教科指定医生或高级职称医师或科室主任的查房记录,并签名。

(3)第三线药物(特殊使用):根据患者病情,确实需要三线药物治疗时,使用前必须按规定提出申请,由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三级医生(或医院专家小组)查房或会诊同意后才能使用,三级医生应在病程录上签名。三级医生外出期间,需报医务科,由医务科指定相应级别的医师会诊后才能使用,并应有会诊记录。

(4)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一线以上药物进行治疗,但若培养及药敏证实第一线药物有效时应尽可能改为第一线药物。

a、感染病情严重者如:(a)败血症、脓毒血症(sepsis)等血行感染,或有休克、呼吸衰竭、dic等合并症;(b)中枢神经系统感染;(c)脏器穿孔引起的急性腹膜炎、急性盆腔炎等;(d)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包炎等;(e)严重的肺炎、骨关节感染、肝胆系统感染、蜂窝组织炎等;(f)重度烧伤、严重复合伤、多发伤及合并重症感染者;(g)有混合感染可能的患者。

b、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发生感染时,包括(a)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b)接受抗肿瘤化学疗法;(c)接受大剂量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者;(d)血wbc<1_109/l或中性粒细胞<0.5_109/l;(e)脾切除后不明原因的发热者;(f)爱滋病;(g)先天性免疫功能缺陷者;(h)65岁以上的老年患者。

4、门诊科室抗菌药物使用管理

(1)第一线药物(非限制使用):所有临床执业医师可根据临床需要,在明确诊断的前提下,选择合理的抗菌药物,但也要力争采集标本,进行病原学检查和药敏试验。

(2)第二线药物(限制使用):根据患者病情,认为需要二线药物治疗时,应该有药敏试验结果证实,如无,应由已在医务科审批备案的有资质的临床执业医生会诊后,才能使用,会诊医师应签名,如果病情确实危重,可以越权开取一天量的药物(指抗菌药物),但需在病历上记载清楚。

(3)第三线药物或三联以上(含三联)抗菌药物原则上不得使用。

(4)门诊处方抗菌药:静脉给药时原则上不超过三天,对诊断不明者,静脉给药时原则上以一日量,对老年慢性呼吸道感染疾病患者拒绝入院者,如确需连

续使用抗菌药物,可适当延长;口服给药时不超过7天量。

(5)门诊处方抗菌药以单用为主,使用二联抗菌药物需要有药敏试验支持或经科主任或门诊办主任签字,三联以上(含三联)抗菌药物除了抗结核治疗外原则上不得使用,如确需要,应由门诊办主任审批并签名。

(6)当处方中含有抗菌药物时,必须有使用该药物的感染性疾病诊断。

(7)如果处方中某种抗菌药物有规定的使用时间(如在输液后第二天使用等),则必须仔细交代病人并在处方或病历中注明。

(8)上呼吸道系统感染患者如果需要使用抗菌治疗,原则上要有血常规的支持,如果患者不愿意抽血化验,应在门诊病历上签字说明。

(9)急诊病人参照急诊科管理。

(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措施

医务人员应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原则,根据感染部位与严重程度、病原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同时遵循以下有关分级管理的要求,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一)不同类别抗菌药物的使用

原则上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者局部感染应当首选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中重度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者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时,可以选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

1.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各级医师均具有处方权,需按各种药物适应证合理用药。

2.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住院病人由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开具处方或医嘱,无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的科室由科室主任开具处方或医嘱。门急诊病人由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开具处方或医嘱。

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住院病人由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或医嘱。无正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的科室由科室主任开具处方或医嘱。此外,经具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资格的医师或药师会诊同意,或多学科疑难病例讨论意见,可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急诊处方须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或科室主任开具,一次处方不得超过3天,必要时应请具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资格的医师或药师会诊同意后使用。

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专业医师在使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时,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要求可降低一个等级。

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必须严格掌握适应症,积极开展相关病原学检查,提高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目标治疗使用率,原则上用于以下各种情况:

(1)可能危及生命的重症感染初始经验治疗;

(2)病原菌不明确,有混合感染可能的病情较重患者经验治疗;

(3)免疫功能低下或基础病较严重的感染患者治疗;

(4)病原检查明确仅对该类药敏感;

(5)国内外权威抗感染治疗指南推荐方案。

(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确定

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学部门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担任。会诊人员的认定必须按照科学和负责任态度进行,会诊人员需要具有良好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态度;

会诊人员不宜过多,需要由各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小组按照科学严谨工作方式认定,会诊人员资质定期进行评审,不合格者及时停止其会诊权限。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方式

各医疗机构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现场会诊或网络会诊等方式进行,无论何种会诊方式,均需要建立恰当的会诊流程,会诊人员做好会诊记录,对同意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患者,需要有明确证据或指征。

(四)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的规定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处方量仅限于1天用量。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当详细记录用药指征,并应当于24小时内补充完成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

下列情况可越级使用抗菌药物:

1.感染病情严重,具有相应级别处方权的医师无法及时到场处方药物;

2.患者感染治疗需要,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无法或没能进行会诊时;

3.已有客观证据表明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级或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的感染。)

注:1.本目录收录153种抗菌药物品种,主要涵盖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中国国家处方集》、《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目录》和《第一批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补药物目录(试行)》(2009年版基层部分)的抗菌药物品种,其他一些具有临床应用价值的抗菌药物也适当收录;

2.本目录所列抗菌药物只包括全身作用的抗菌药物(含抗真菌药物)。不包括抗结核病药、抗麻风病药、抗病毒药、抗寄生虫药和抗菌中成药;也不包括局部用抗菌药物;

3.标注_的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仅限于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使用。特殊情况下,其他医疗机构因个案治疗需要使用此类抗菌药物的,应采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通过临时采购程序申购使用;

4.未在本分类目录中抗菌药物,一般不推荐使用,确有需要使用者,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

第13篇 应用开发管理岗位职责内容

1.负责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开发管理工作。

2.对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系统性能进行日常监控、性能测试和优化。

3.进行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建设工作。

4.收集各使用部门及员工对管理信息系统的需求,分析使用情况,优化、调整办公流程,提出合理化建议。

5.与需求部门、用户进行沟通,分析、确定需求。

第14篇 应用支持管理工作职责内容

1.监测分析管理信息系统中各系统应用情况。

2.协调管理信息系统维护支持活动,解决用户业务操作中提出的管理信息系统问题。

3.收集维护信息,进行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

4.参与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建设工作。

5.监督考核应用支持外包商工作。

第15篇 物业管理师物业管理实务试-第十五章物业管理应用文书

物业管理师物业管理实务试题汇编之第十五章物业管理应用文书

一、单项选择题(备选项中只有1个符合题意)

1.属于内行文、上行文和后行文的行政公文是()。

a决定b报告c通知d通报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考生对行政公文的掌握。“决定”是内行文或下行文;“通知”是内行文、下行文或前行文;“通报”是内行文、下行文或后行文;“报告”是内行文、上行文和后行文。故本题选b,有关内容可参见教材第231~232页。

2.唯一不受内外、上下、用印等规范限制的行政公文是()。

a 函b意见c批复d会议纪要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考生对行政公文的理解,特别是对会议纪要的掌握。故本题选d,有关内容可参见教材第233页。

3. 在实际使用的各类文书中,规范性最强的是()。

a行政公文b事务文书c制度文书d礼仪文书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考生对行政公文与其他文书的区别的掌握。故本题选a,有关内容可参见教材第235页。

4.以下哪种文书不是行政公文()。

a决定b通报c意见d守则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考生对行政公文和制度文书区别的掌握。“决定”、“通报”和“意见”行政公文,“守则’’是制度文书。故本题选d,有关内容可参见教材第231和234页。

5.会议纪要开头不可缺少的“七要素’’不包括以下哪一项内容()。

a起止时间

b参加人员

c记录人

d主要成果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考生对会议纪要的写法的掌握。会议纪要的“七要素”包括:起止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与列席人员、议题、会议进展情况、主要成果,不包括记录人。故本题选c,

有关内容可参见教材第240页。

6.以下不属于物业管理事务公文的是哪一项()。

a计划b总结c大事记d会议纪要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考生对行政公文和制度文书区别的掌握。事务文书包括计划、总结、大事记、倡议书,会议纪要是行政公文。故本题选d,有关内容可参见教材第233页。

7.行政公文与其他文书最简单的区别办法是()。

a从公文标题上加以区分

b从公文内容上加以区分

c从发文单位上加以区分

d从主送机关上加以区分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考生对行政公文与其他文书的区别的掌握。故本题选a,有关内容可参见教材第235~236页。

8.以下那种说法是物业管理制度文书的写作要领()。

a一般由前言、主体和结尾三部分构成

b一般由标题、称谓、正文、署名、时间等几部分构成

c一般由缘由、意义和事项三部分构成

d一般由标题、正文和签署三部分构成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考生对制度文书写作要领的掌握。制度的内容一般分标题、正文和签署三部分构成。故本题选择d,有关内容可参见教材第241页。

9.属于物业管理事务文书的类型是()。

a海报b收条c启事d总结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考生对事务文书的掌握。事务文书包括计划、总结、大事记、倡议书,会议纪要是行政公文,启示、海报属于告启类应用文书,收条属于条据类应用文书。故本题选d,有关内容可参见教材第233页。

10.以下那种说法属于告启类应用文书()。

a邀请函、请柬、感谢信和贺信等

b标语、温馨提示和好消息等

c告知函、商洽函、询问函和答复函等

d通知、通报、报告和请示等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考生对告启类应用文书的掌握。告启类文书包括标语(提示牌)、温馨提示、启示、海报和好消息。故本题选择b,有关内容可参见教材第235页。

11.关于应用文书写作的行款格式规则,说法不正确的是()。

a文章大标题居中排列,字号应大

b署名一般放在文章的大标题之上

c每个自然段的开头要空两个字的位詈

d较短的引文可夹在正文中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考生对应用文书写作的行款格式规则的掌握。署名一般放在文章的大标题之下才是正确的。故本题选择b,有关内容可参见教材第236~237页。

二、多项选择题(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

1.应用文书在选用词语上要注意哪些问题()。

a所选用的词语不能是误读误写、以讹传讹的错误词

b不能是被淘汰的等义词(包括异体词)

c不能是不规范的方言词、或旧词语

d不能是滥用的简称和生造词

e不能引用外来词

【答案】a b c 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考生对应用文书的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应用文书在词语的使用上应力求准确、简练、得当,e选项的内容不包括在内。有关内容可参见教材第228页。

2.属于物业管理行政公文的是()。

a决定、通知和通报

b报告、请示和批复

c意见、函

d大事记和倡议书

e各类会议纪要

【答案】a b c e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考生对行政公文的理解。本题选a、b、c、e,有关内容可参见教材第231页。

3.通报大体上可分为哪几类()。

a会议通报b批评性通报c情况通报d专题通报e表彰性通报

【答案】b c d e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考生对行政公文的理解,特别是对通报的掌握。本题选b、c、d、e,有关内容可参见教材第232页。

4.事务文书包括哪些类型()。

a计划和总结

b邀请书、请柬、感谢信

c制度和办法

d收条和欠条

e大事记和倡议书

【答案】a e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考生对事务文书的理解。本题选a、e.有关内容可参见教材第233页。

5.以下应用文书标题的写法错误的是()。

a《关于召开××会议的通知》

b《关于更换对讲机的请示报告》

c《××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d《关于在a花园组织象棋比赛的报告》

e《关于2006年度培训计划的请示》

【答案】b d e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考生对应用文书标题的制作的理解。本题选b、d、e,有关内容可参见教材第236页。

6.会议纪要开头不可缺少的“七要素”包括哪些内容()。

a起止时间、地点、主持人

b参加与列席人员

c记录人

d会议进展情况、主要成果

e会议议题

【答案】a b d e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考生对会议纪要的写法的掌握。会议纪要的“七要素”包括:起止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与列席人员、议题、会议进展情况、主要成果,不包括记录人。本题选a、b、d、e,有关内容可参见教材第240页。

7.制度文书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哪几部分()。

a标题b主送c正文d称呼e签署

【答案】a c e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考生对制度文书写作要领的掌握。制度的内容一般分标题、正文和签署三部分构成。本题选择a、c、e,有关内容可参见教材第241页。

8.行款格式是长期的书面语表达中约定俗成的行列款式,包括以下哪几项()。

a标题、署名b引文、分段c子号d序码e称呼

【答案】a b 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考生对应用文书写作的行款格式规则的掌握。行款格式是长期的书面语表达中约定俗成的行列款式,包括:标题、署名、分段、引文和序码,故本题选择a、b、d,有关内容可参见教材第236~237页。

9-行政文书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哪几项内容()。

a署名b发文字号c印章d前言e文头

【答案】b c e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考生对行政文书的掌握。本题选b、c、e,有关内容可参见教材第235~236页。

10. 事务文书是物业管理企业表述工作事务所有的书面文书。主要包括以下哪几项内容()。

a总结b通知c计划d大事记e倡议书

【答案】a c d e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考生对行政公文和制度文书区别的掌握。事务文书包括计划、总结、大事记、倡议书,通知是行政公文。本题选a、c、d、e,有关内容可参见教材第233页。

11.礼仪文书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哪几项内容()。

a标题、称呼b正文c 时间d 印章e结语、签署

【答案】a b e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考生对礼仪文书的掌握程度。本题选a、b、e,有关内容可参见教材第242―243页。

12.除了行政公文、事务文书、制度文书和礼仪文书等正式文书外,其他日常文书包括以下哪几项内容()。

a条据类文书

b告启类文书

c守则类文书

d计划类文书

e请示类文书

【答案】a 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考生对物业管理应用文书类型的理解和对其他日常文书的掌握程度。本题选a、b,有关内容可参见教材第2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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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按物业管理通知的常规要素,纠正以下通知中的错误(3处):

日期:2004年7月8日星期四范围:7号楼文件编号:2004099

停水通知

尊敬的业主:

由于7号楼6单元供水管道出现问题,物业公司工程部决定临时抢修下水管道,现对7号楼6单元02户型暂停中水及生活用水的供应。请您做好准备。

在此给您的生活带来不便,请谅解!

敬请转达周知!

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部

(张贴期限:2004―7―81

【解析】(1)通知中说上水管道有问题,可物业公司下一步的工作是修下水管道。

(2)在通知中没有说明具体的维修时间。

(3)通知中没有留下咨询联系电话,客户如果有问题不知道找谁联系。

2. 你是某物业公司的员工,负责应用文书的起草工作,请说明通用的应用文书可分为哪些类型

【答案】可分为行政公文、事务公文、会议公文、制度公文、礼仪文书、经济公文、其他el常文书和司法公文等八大类。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考生对物业管理应用文书的类型的掌握有关内容可参见教材第231页“物业管理应用文书的类型”。

3.你是某物业公司的员工,请说明公文式标题的构成要素和构成模式是什么

【答案】组成公文式标题的要素包括单位、区域(范围)、时间、事由(内容)、性质和文种等,其中“事由”和“文种”是最基本的要素。

文章式标题的构成模式:从构成形式看,可以有单标题和双标题。主标题一旦概括到某种程度,不能概括和反映需要传达的含义就必须用副标题来做具体说明。

《应用管理制度心得(1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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