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全集是一套旨在规范企业内部员工行为、提升工作效率和维护良好工作环境的管理体系。它涵盖了从招聘、入职、日常工作管理到离职的一系列环节,旨在确保企业的运营顺畅和员工的职业发展。
1. 招聘与选拔:明确招聘标准、流程及面试评价体系。
2. 员工培训:规定新员工入职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各类培训制度。
3. 工作职责:详细描述各岗位职责,确保职责清晰,权责分明。
4. 绩效管理:设定绩效考核标准,定期进行评估,作为晋升、奖励的依据。
5. 薪酬福利:制定薪酬体系,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福利等。
6. 员工行为准则:明确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确保员工行为符合企业价值观。
7. 休假制度:规定年假、病假、事假等各种假期的申请与审批流程。
8. 纠纷处理:设立投诉与申诉机制,公正解决员工纠纷。
9. 离职管理:规范离职程序,处理好员工离职后的交接事宜。
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至关重要。它能够:
1. 提高效率:明确的工作流程和职责分工能减少混乱,提高工作效率。
2. 保障权益:公平的薪酬福利和休假制度保障员工权益,增强员工满意度。
3. 促进成长:有效的培训和绩效管理有助于员工职业发展,提升整体能力。
4. 维护和谐:行为准则和纠纷处理机制可以预防和解决冲突,维护良好的工作氛围。
5. 降低风险:合理的招聘和离职管理能减少法律风险,保护企业利益。
1. 制度建设:由人力资源部门主导,各部门参与,共同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2. 宣传教育:通过培训、会议等方式,让员工充分了解和理解制度内容。
3. 执行监督:设立专门的监督机制,确保制度的执行,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
4. 反馈调整:定期收集员工反馈,对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保持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5. 法律合规:确保所有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
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全集的构建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企业领导层的重视和支持,全体员工的积极参与,以及适时的调整和完善。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管理制度的价值,推动企业的健康发展。
第1篇 水泥厂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水泥公司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公司必须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指导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不得发放钱物替代发放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二、公司应当对职业危害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确保防护用品有效。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已经失效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三、严格执行《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等标准规范要求,根据接触不同职业危害因素发放相应种类和数量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五金仓库、车间负责个人防护用品 的发放,安全、总务部负责公用、应急防护用品的放发。放发标准由安全委员会制订。公司招聘的临时工,农民工其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视同岗位正式工。
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第2篇 餐饮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酒店餐厅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查体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
3、坚持科学的洗手习惯:操作前、便后以及从事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4、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5、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操作用具用后不得随处乱放。
6、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及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
7、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第3篇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素质要求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
建立一支素质优良,手段先进、方法得当、服务优良的员工队伍对于保证物业管理有条不紊地运作,提高管理水平无疑是非常重要的,现阶段也是非常迫切的。
一、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素质的要求
物业管理行业与其它行业有共同点,但也有其自身特点。总的来说,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应做到:
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物业管理是服务性行业,在服务与被服务的角色中服务是主要的。因此,其从业人员必须有敬业乐业精神,整个身心能够全力投入,具有良好的工作乐趣,其对角色转换、平等人格、价值取向的认识更彻底。工作中不辞辛苦,真诚服务,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物业管理工作时间不是固定的,是全方位的,业主休息我们还要工作,业主下班我们不能下班,节假日值班放弃休息是很正常的事,如果没有一切为了住户的服务思想,没有奉献精神是不能做好物业管理工作的。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敏感度和创新精神。物业管理人员在不同时间、同一环境要接触相同或不相同的人或事,长期在同一环境要接触相同或不相同的人或事,长期在同一环境中工作极易放松或产生惰性,甚至放弃或丧失一些基本原则,因此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从业人员对人或事要善于观察和体验,以职业的敏感度发现和预防问题发生,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另一方面,有所发现,也要有所创新,我们从事的事业在不断发展,管理思想、工作作风、工作方法,必须适应发展变化而不断发展和创新,否则就谈不上进步,就不会有高质量的事业。
有高度热情、不懈的追求和良好的工作艺术。提供优质服务本身就是一门艰难的艺术。重要的是员工能对问题和信息有足够的热情和不懈努力,跟进问题就要直到解决,真的需要就做到满意为止,不能失去住户对你的信任。我们不惧怕问题甚至严重的投诉,关键是你追求什么。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承诺,如何付诸实施不是件容易的事,除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和工作程序外,对我们行业而言,工作的艺术不能忽视,要求应是较高的,如不要怕说对不起、不要缩小问题、重视顾客的满意程度、花大力气放在那些不满意的顾客、永远把自己放在顾客的位置上等遵从顾客的言行值得借鉴。应切忌因一言一行而为我们不懈追求的事业留下任何遗憾。
有不断学习,学人之长、补己之短的工作精神。物业管理项目,如大厦或小区等硬件是相对固定的,工作范围也是相对固定不变的,如何使环境富于新意,充满生机与活力是值得研究的。学习是不断进步的关键,不断学习,包括观念、管理、环境改善,对物业管理人员要求不是过分,而是必需认真面对的,要通过不断学习,不断提高,加强行业间项目管理交流,汇集众家的智慧,要针对性的补充自己,学人之长,补己之短,逐步完善提高我们的服务质量。
有良好的职业作风,深入基层,掌握第一手材料。我们提倡物业管理人员三分精力处理内业,七分精力放在现场,目的是了解大厦或小区等物业的真实情况,及时准确地反馈信息;认真听取住户意见,增加信任,和住户交朋友;善于思考,反应敏捷,做事仔细认真;提高效率,注重实效。
要既是专才又是通才。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并不是不加考核人人可为的工作。它是专业性强,操作性强、没有真才实料不可能做好的工作。每一个管理人员,操作人员都应是专业培训合格后上岗,特别是专业技能应做为考核重点之一。物业管理专业人员只专不通是有很大的局限性的,跟物业管理的现状也是不能吻合的,必须练就多种本领,如电工要通管工,空调工要通电工,保安员要通交通车辆管理、消防等,机电工程师通水、电、空调通风等。
二、物业管理人员的自我完善
自我完善的过程是自身素质不断提高的过程。自我完善要结合物业管理的实际,不断实践。应把握好以下几点:
1、提高工作效率,做时间的主人,工作要有计划,有检查,落实,用有限的时间完成更多的工作。
2、把自己融入集体之中,发挥集体的聪明才智,以自己的言行体现团结,展现拼搏,为团队增光彩。
3、增强工作主动性。时刻想着还有哪些工作没做好,不能心不在焉,领导安排才去做,不安排不知如何云云,应学会思考。
4、合理安排时间(包括业余时间),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使自己成为通才,在竞争中才能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5、做工作要把握住过程精品的思想,不放过每一个细节或过程,提高自己的工作质量。
6、要做到三到:眼到、腿到、手到,深入现场了解情况。
7、工作上要四心:热心、细心、耐心、用心,就是用心去体验,用心去管理,去服务。
8、注意自身形象,仪容仪表要符合要求,服务用语要规范,掌握与住户交往的基本技巧,提高工作艺术性。
9、专业素质要求:
1)法制知识2)建筑基本知识3)维修基本知识4)机电设备保养知识
5)行政管理知识6)财会基本知识7)公关知识等
第4篇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办法
1、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领取“健康证明”和 “卫生知识培训证明”后方能上岗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3、旅店业、餐厅、咖啡厅、酒吧、茶座、娱乐场所、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游泳场(馆)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其余场所从业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4、公共场所内经营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按《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进行。
5、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学习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基本卫生知识和基本卫生操作技能等,熟悉并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各项卫生操作规程和有关卫生要求。
6、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后每两年进行一次卫生知识复训。
7、健康检查项目按卫生部“预防性体检管理办法”进行,“健康证明”均不得涂改、转让、倒卖、伪造。
8、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
9、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有连续二年应检与应培训人员、已检与已培训人员和已领健康证、培训证人员名单;有卫生监督部门通知的不合格人员名单及其去向记录。
第5篇 _餐厅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餐饮、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卫生知识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培训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
三、聘请卫生监督所管理人员,不定期对酒店餐饮、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专题讲座,学习有关卫生管理,卫生法律、法规等卫生知识,提高卫生安全素质。
四、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卫生监督所举办的卫生知识培训班学习,提高卫生管理水平。
五、每月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1次,对不能达到卫生安全要求的人员实行停岗培训,待合格后再行上岗。经培训仍不合格者予以劝退。
六、每年举办一次卫生知识的竞赛,强化职工的卫生意识。
七、凡参加卫生知识培训的人员,一律按时参加卫生知识培训,不得缺席
八、建立餐饮、食堂工作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档案,详细记载卫生知识培训状况。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餐厅、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参加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
二、餐厅、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先到南山区卫生防疫站体检,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经卫生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在食堂工作。
四、凡出现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烫伤、手外伤、咽喉痛等)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查明病因,治疗康复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餐厅、食堂主管每天要对辖区每位工作人员做好上岗前检查,并做好记录。如发现有第四条所述有关人员时要立即处理。
六、餐饮、食堂工作人员凡患病、有疾病先兆必须向主管报告,患者必须由卫生部门对其作检查治疗后再作决定。
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须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上岗。
2、从业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好岗位(责任)区内卫生,随时保持整洁。个人卫生坚持做到“四勤、三不、三要、四坚持”。
“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三不”:不准将非食品加工制作用品和个人生活用品带入操作场所;工作时不准戴戒指、项链、手链(镯)、耳环等饰物和涂指甲油;不准在操作场所吸烟、穿工作服进厕所及离开生产加工经营场所。
“三要”:上班时要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必须全部戴于帽内;加工制作冷菜等熟食品和配餐间操作时要戴口罩;直接入口食品要用专用工具拿取。
“四坚持”:坚持卫生操作规程、坚持公用物品消毒、坚持湿式清扫、坚持漱口刷牙防口臭。
3、工作时间不准吃东西、不准随地吐痰、不随便掏耳掏鼻。
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第6篇 车队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工作和劳动纪律,提高服务质量,做好安全行车,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作如下规定:
第二条、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交通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的规章制度,安全驾车。并遵守本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三条、本规定中驾驶员的雇用、解雇、岗位职责、日常行为规范、考勤、安全生产管理、奖惩等,均依公司人事管理规章制度管理,不再另定。
第四条、驾驶员应有高度的责任心和爱车观念,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车辆管理规定,文明开车,热情服务。
第五条、严格劳动纪律,对玩忽职守、延误工作、因个人原因造成车辆损失者,除承担保险公司理赔范围后的损失外,一律予以从重处罚。
第六条、树立主人翁思想,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做到文明礼貌,团结互助,积极参加公司和部门的各项集体活动。
第七条、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汽车驾驶“十不准”的原则,即:
1、不准无证(或不带证)驾驶。
2、不准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3、不准酒后开车。
4、不准驾驶带病车辆。
5、不准穿拖鞋驾驶。
6、不准争道行驶。
7、不准超速行驶。
8、不准强行超车。
9、不准违章装载。
10、不准疲劳驾驶。
第八条、驾驶员岗位职责:
1、根据调度安排负责货物运输、转运、配送及货物交付工作。
2、负责车辆随车物品、证照及其它相关手续的保管以及车辆、运营证年审工作。
3、负责车辆的例行检查工作,确保随车证、照、卡、和有关运输手续齐全,随车工具、轮胎及其它必备物品齐全,发现故障及时排除或报部门车管人员处理。
4、负责提、送货手续的办理并确保货运物资安全。
第九条、驾驶员交通行为规范:
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和交通检查。2、保持安全设备齐全有效,车容要保持整洁。
3、随身携带驾驶证,不准驾驶与准驾车种不符的车辆严禁将车辆交给非驾驶员驾驶。
4、驾驶车辆时要精力集中,不超速行驶,不强行超车不闯单、禁行线。严禁疲劳驾驶、酒后开车。
5、驾车行经人行横道、电车和汽车站或车行人多繁华街道,要减速慢行或停车避让。
6、停放车辆要遵守规定,严禁乱停乱放。停放时要关闭电路,拉紧驻车制动,锁好车门,确保安全。
7、行驶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要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者,迅速报告值班交通民警或打112报警电话并向车队领导报告。
第十条、驾驶员行车纪律:
1、不准违章行车。
2、不准驾驶室内超员乘车。
3、不准饮食、闲谈、戏闹或接、打手机或使用耳机。4、不准擅自交车交给他人驾驶。
5、不准擅自更改行车路线办私事。
6、不准超速行驶、强行超车。
7、不准酒后开车、
8、不准带故障出车。
第十一条、装卸货物时,驾驶员必须积极配合装卸作业人员,确保车辆、人身、货物安全。
第十二条、货物运输过程中,驾驶员对该车辆货物负责,并确保以下事项:
1、货物装运前,应仔细检查货物:查看货物有无擦伤、变形、包装、有无雨淋湿痕迹等货物状况,确认上述无异后,可装运,否则应通知相关人员处理。
2、货物装车过程中,应观察是否采用专用吊装索具,是否发生过碰撞,有着地标签货物是否正确放置,确保货物安全,方可在货运单上签字认可。
3、背运集装箱时,必须确保箱体与车体对位牢固,必要时应用钢索加固。
4、货物到达客户库房后,应立即与客户当面验收,收回有客户认可的送货单。
第十三条、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并作好记录备查,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十四条、驾驶员必须妥善保管随车的各种证件、工具等,不得遗失。
第十五条、严禁将车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爱护车辆及设备,搞好车辆的例行保养和清洁卫生,认真做好油料、消耗、行车、维修记录登记。加强安全防治工作,做到安全无事故。
第十六条、驾驶员经常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收车后、出车前要擦洗车辆,保证车况经常处于良好状态。车辆如出现故障、机件损坏或刮蹭,要立即报告部门管理人员,及时修复。
第十七条、驾驶员必须服从安排,听从指挥,按时按量完成运输任务,完善提、送货手续。
第十八条、对驾驶员日常进行考核,包括迟到、早退、病事假、行车安全、车辆日常保养维修、服务质量以及工作态度,对考核未位者进行淘汰,考核周期一年。第一次谈话教育,第二次扣款200元,第三次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驾驶员必须无条件服从调度安排,不准借故拖廷时间和拒不出车,对调度安排认为欠妥的,必须先执行。事后可向车队主管反映情况,一年内,对不服从调度安排的,第一次谈话教育,在早点名会上作书面检查,第二次扣款200元,第三次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为保证在车站范围内汽车行驶安全及工作环境卫生,在车站范围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10公里。
第二十一条、驾驶员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二十二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二十三条、执行任务期问,驾驶员要做到安全驾驶,文明服务,在执行对外运输时必须做到文明礼貌、端庄整洁。
第二十四条、运输车辆执行任务时严禁不相关人员(如管理员、行车工、吊车工、装卸工等)到驾驶室内乘坐。
第二十五条、驾驶员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自行检修。超出自检范围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填“报修单”,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管理人员批准,不准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二十六条、出车在外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和危险地段停车。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二十七条、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要保证证件齐全。
第二十八条、驾驶员出车前必须认真检查随身备品(如:维修工具、灭火器、应急标志等)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第二十九条、驾驶员驾车必须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严禁作任何危及行车安全的行为发生。
第三十条、驾驶员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三十一条、车内不准吸烟。车辆不得运载任何与业务无关的职员或物品,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员,但不能直接制止。
第三十二条、上班时间驾驶员未被派出车的,应在汽车待班室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它办公室。有事确需离开外出时,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调度室报到,以便调度工作安排。
第三十三条、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时,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
第三十四条、不论什么时间,驾驶员身上必须带有通迅工具(手机、小灵通)。保证二十四小时电话畅通,对公司领导或管理人员的电话,应尽快接听。不接听者扣除当月电话费50元,情况特殊确实不能接听的,两小时内必须说明原因。
第三十五条、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指定地点保管,团结村基地停二库3、4、5、6、号门。东站停大门指定停车位,不按规定停放的,第一次扣款50元,第二次扣款200元。停放后不准私自出车。私自出车者,发现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车辆抵达客户库房时,除妥善停置车辆外,应将:“运输货物单据”交厂商点收,厂商验收完毕后应让其在“运输货物单据”收货人处签字,驾驶员必须将签认的单据妥为保管,于返厂时交有关单位处理。取货时应详细清点数量、规格后,方可签收。
第三十七条、配送的货物装车后,驾驶员必须认真检查车厢内的物资及集装箱放置是否安全、坚固,存在任何安全隐患必须立即纠正,在确认安全后方能出车行驶。
第三十八条、运输任务配送完成后,驾驶员应立即将车厢内进行清扫,保持车厢内整洁。
第三十九条、驾驶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第四十条、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的,奖励1000元。发生交通事故的,扣安全抵押金500元。
第四十一条、车队每月负责对驾驶员进行考核,将考核等级用为每月发放浮动工资的依据。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本情况给予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况给予警告、罚款、直至辞退处理。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规定,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辞退,并进一步按公司管理制度进行相应处罚,触犯法律的,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置。
第四十三条、每天驾驶员必须参加车队点名会,对未出车又不参加点名的,第一次扣款50元。第二次扣款200元,第三次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四条、请假制度,驾驶员请假须提前一天写请假条,交当班调度员,调度员应根据当天车队实际业务情况,如车队业务忙,车辆安排困难,调度员应提出意见,报车队队长批准同意后,方可请假。请假将按保底工资扣发每天60元工资。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自二0一一年一月一日起实施。
第7篇 危险品车队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遵照劳动合同法对从业人员进行聘用和管理。
(二)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及时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行为。
(三)精心操作,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记录准确可靠。
(四)工作中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岗位不能消除的要及时向领导反应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发生事故如实及时上报。
(五)严格执行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员的特证的持证上岗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作业。险情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采取紧急防范措施。
(六)爱护和正确使用岗位设备、工具、防护器具和消防用具。
(七)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有关安全生产合理建议,实现安全生产。
第8篇 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
3、坚持科学的洗手习惯:操作前、便后以及从事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肥皂,后用流动水冲洗。养成入厕所前脱工作服,便后用肥皂洗手,操作时不抽烟。
4、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
5、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操作用具用后用消毒柜消毒。
6、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及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
7、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第9篇 学院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职业学院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院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管理,提高食堂员工素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与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制定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食品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和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卫生知识培训的方法:集中授课、观摩学习、岗位操作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等。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结束后,要进行一定形式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考核不合格要进行补课补考,补考二次不合格者,取消上岗资格。
五、食品从业人员要按要求按时参加食品卫生知识培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
六、建立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第10篇 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条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和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监局、教育部、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农业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培训〔2006〕228号),有针对性地强化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切实提高烟花爆竹从业人员自我安全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从源头上遏制烟花爆竹事故,有效应对岁末年初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带来的安全生产压力,现就加强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特别是危险工序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对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今年以来,全国烟花爆竹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绝大多数是农民工,文化素质低,安全意识差,缺乏必要的安全培训,是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加强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是全面提高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强化安全意识的重要途径;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从根本上减少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一项治本之策。元旦、春节即将来临,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进入旺季,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安全培训工作极为重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作为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加强领导,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切实落实烟花爆竹安全培训的责任。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有培训条件的,要自己组织对职工特别是从事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切引、搬运等危险工序作业人员的培训;没有培训条件的,要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组织职工到有关部门确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是安全培训的监管责任主体,要加强培训的组织协调,积极创造条件,落实培训机构,组织开展送教上门活动,并要强化对安全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对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承担烟花爆竹安全培训的机构是安全培训的主要载体,要提高服务意识,严格培训教学管理,保证培训效果。
三、强化以危险工序作业人员为重点的培训。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要坚持全员培训,特别要突出抓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从事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切引、搬运等危险工序作业人员的劳动组织管理和培训。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今年12月底之前必须对本企业所有危险工序作业人员强化培训一遍。培训内容主要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所从事工种的工作环境、危险因素、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个人防险、避灾、自救方法,事故情况下的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置,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事故案例等。
四、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培训教学。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拓宽培训渠道,灵活多样地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培训工作。承担烟花爆竹安全培训的机构要采取集中培训、半工半培、送教上门等形式方便企业开展培训,并邀请有关科研机构、院校有丰富烟花爆竹实践经验的专家授课,利用多媒体、电视、漫画等图文并茂的直观方法进行教学,增强培训效果。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要针对本企业从业人员的文化水平和特点,抓好日常安全教育,采取开设安全培训宣传栏、开展岗位练兵、安全技能比武和安全知识竞赛等生动活泼的形式,普及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知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尽快选用或印制通俗易懂、便于掌握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知识文字或图片资料,在明年1月初之前发放到本地区所有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手中。
五、严格培训考核和发证管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从事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切引、搬运等危险工序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监管部门考核合格,发给相应合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和培训机构要对参加培训的其他从业人员进行严格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发给培训合格证书;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经本企业、培训机构和从业人员签名的培训档案,真实记录培训、考核等情况。
六、切实加强对培训的监督检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将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纳入日常监察的重要内容,经常性地开展执法检查。要严把从业人员上岗准入关,发现企业未按要求对从业人员特别是危险工序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一律暂扣、不予颁发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和经营许可证。要加强对安全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发现不按照规定开展安全培训的,依法取消其培训资质,并向社会公布。今年12月和明年1月上旬,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集中开展一次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专项检查,发现未经培训上岗或培训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责令企业停产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
第11篇 炸药仓库管理从业人员工作职责
爆 破 员 职 责
1、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应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应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
2、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3、严格遵守本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
4、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5、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
安 全 员 职 责
1、负责本单位爆破器材购买、运输、贮存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2、督促爆破员、保管员、押运员及其他作业人员按照本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的要求进行作业,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纠正错误的操作方法;
3、经常检查爆破工作面,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工作面瓦斯超限时有权制止爆破作业;
4、经常检查本单位爆破器材仓库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及爆破器材安全使用、搬运制度的实施情况;
5、有权制止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工作;
6、检查爆破器材的现场使用情况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时退库情况。
爆破器材保管员职责
1、负责验收、保管、发放和统计爆破器材,并保持完备的记录;
2、对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和领取手续不完备的人员,不得发放爆破器材;
3、及时统计、报告质量有问题及过期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
4、参加过期、失效、变质爆破器材的销毁工作。
爆破器材押运员职责
1、负责核对所押运的爆破器材的品种和数量;
2、监督运输工具按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
3、确认运输工具及其所装运爆破器材符合标准和环境要求,包括:几何尺寸、质量、温度、防震等;
4、负责看管爆破器材,防止爆破器材途中丢失、被盗或发生其他事故。
禄丰县西河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五日
第12篇 e医院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医院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一、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否则不能上岗。
二、必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卫生意识,严格按照各项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三、个人卫生应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和理发、勤换工作衣。
四、工作时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必须戴口罩、一次性手套。
五、工作前、上厕所、处理食品原料后以及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净并消毒双手。
六、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厕所及与工作无关的场所。
七、不得在操作间内吃食物、吸烟和随地吐痰,不得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及个人用品。
八、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操作过程中,不得佩戴戒指、手镯、手链等饰物;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
九、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工具售货。手部化脓性感染时,不得直接接触食品。
十、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卫生监督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卫生部门。
第13篇 e医院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医院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为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由于食品污染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的发生,保证广大消费者和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制度。
三、所有餐饮从业人员在人事部门报到后,开始工作前(包括临时工)必须先到指定的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餐饮工作。
四、餐饮部负责人或卫生管理人员要及时对本单位从事餐饮工作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按照人事部门安排,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五、凡对发现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指患有如流涎症状、肛门漏、膀胱造瘘等)人员,人事部门必须立即通知所有部门予以调离,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按规定进行治疗。
六、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保管。
第14篇 学校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学校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1.食堂管理员严把食品原料进口关,做到定点采购,确保质量,督促食堂从业人员规范操作,讲究卫生,不定期抽查原料及成品的质量情况,及时反馈,维持好学生用餐秩序,保持餐厅卫生整洁。
2.食堂从业人员要持健康证上岗,按时接受健康检查,穿戴整洁(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不留长发,不佩戴首饰,勤剪指甲勤洗手。
3.食堂从业人员要规范操作,生熟食分离,及时对剩余食品进行冷藏、保鲜,发现食品原料或剩余食品存在质量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食堂管理领导小组报告,严禁腐烂变质的食品上餐桌。
4.每天检查煤气、电路的安全使用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置与报告,餐具必须洗涮干净,经过高温消毒,专柜存放。
5.落实防蝇防鼠措施,食堂(餐厅)应一日多扫,每周进行大冲洗,保持环境的整洁卫生。
第15篇 某幼儿园餐饮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制度
幼儿园餐饮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所有工作人员上班时间统一着单位配发的工作服,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式样。
二、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专间工作服宜从颜色或式样上予以区分。
三、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
四、从业人员上卫生间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
五、待清洗的工作服应远离食品处理区。
六、每名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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