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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15篇)

更新时间:2024-05-11

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环节:作业前的安全准备、作业中的风险管控、作业后的安全检查以及应急响应机制的建立。这些环节相互关联,共同确保检修作业的顺利进行,最大程度地降低安全风险。

培训内容

1. 安全规程学习:所有参与检修作业的人员必须熟悉并理解相关设备的操作手册和安全规程,了解潜在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2. 危险源识别:员工需掌握如何识别和评估工作场所的危险源,如电气设备、高温高压设备、化学物质等。

3. 个人防护装备使用:培训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绝缘手套等。

4. 应急技能训练: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如火灾疏散、急救措施、触电处理等,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

应急预案

1. 紧急联络机制:建立有效的紧急联络系统,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迅速通知相关人员并启动应急响应。

2. 现场救援计划:为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详细救援计划,明确责任人和行动步骤。

3. 安全撤离路线:设立清晰的应急撤离路线,并定期检查其畅通性。

4. 后续处理程序:事故后,立即启动事故调查,分析原因,采取纠正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重要性

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直接关乎到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稳定运营。一方面,严格执行安全制度可以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财产损失,维护企业声誉;另一方面,安全的工作环境有助于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效率,促进团队的和谐与凝聚力。因此,每一位员工都应将安全规章制度视为工作的第一准则,管理层也需持续监督和改进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其适应不断变化的工作环境。

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增强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

要做好作业检修安全工作首先必须保证作业人员对作业过程安全技能的全面掌握,作业过程能否安全顺利进行,操作是否规范是关键,作业人员必须提高安全技术能力,熟练掌握检修作业程序,规范操作行为,确保正确的使用工具和杜绝误操作。其次,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的高低也是作业安全的关键,作业人员必须提高警戒,对作业过程进行全面的分析,对可能存在的危险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才能确保作业过程不受伤害。

二、明确施工任务,作业前进行危险性分析,做好检修准备工作。

作业之前,首先要明确作业检修的具体工作内容,搞清楚设备、装置操作介质、停车后设备内部介质置换清理情况等进行危险性分析,确定危险种类及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明确施工前的安全检查;施工中的监护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作业注意事项、应急对策;施工之后的安全复查,消除对后续作业的威胁等。作业人员明白自己的作业场所和作业环境的具体情况,在作业时才能够引起高度的重视,杜绝有可能引起事故的操作和施工,对于避免造成伤害和损失能够起到积极的预防作用。

三、明确责任,提高各级人员安全职能

作业检修过程中,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现场指挥人员、作业组织实施人员、安全监督人员、票证审批人员等都应明确自己所肩负的安全责任,认真负责的履行自己的义务,确保检修过程的有序安全进行。作业人员应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遵守作业注意事项,对作业环境全面了解,对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充分的认识。监护人员应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监督作业人员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作业过程进行全程监护,对异常情况采取正确果断的处理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安全。现场指挥人员应对作业现场环境和设备相当了解,并掌握足够的安全技术知识,对各种可能存在的危险能预想、预知,对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能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作业组织实施人员在布置任务时,应周全考虑作业检修的不安全因素和应对措施,对参与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对作业注意事项进行交代和强调。安全监督人员要及时对作业检修过程进行检查,制止各种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督促各级人员履行职责,确保安全措施的落实。票证审批人员必须对作业过程安全负责,对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审核,对作业人员的作业能力进行评价,保证各项措施的正确。

四、加强作业现场管理

1、作业现场预留通道在装置上检修,预留安全通道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是外协施工人员刚进入施工现场,对于施工现场环境不熟悉,因此,在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区之前,必须进行探路工作,有条件的在拐弯等处以较醒目的箭头指示行走。安全通道不应仅单向通行,至少可以从2个方向离开作业区域,避免只留一条安全通道,阻碍人员遇险撤离。

2、规范临时防护设施,标准施工检修工作中,难免将平台或栏杆扶手切割开,以便吊装物件或移出更换的设备,在切割部位必须加设临时的防护围栏。这些临时设施应严格对待,不能随意进行,更不应该采用塑料绳或棕绳进行,因为它们属软性材料,不能有效阻挡人员越过安全区发生事故,所以对于切割部位应采用铁栅栏搭设封闭围栏进行。围栏高度为1.2~1.5m为宜,且设双横杆,围栏边缘离切割部位边缘最少不应小于500mm,夜间在围栏周围还应设置警示灯。

3、平台占用需进行规划,不能随意堆放检修更换的塔内件、改造用的小配件等往往不可避免地需要暂时堆放在平台上。针对此情况,在占用平台时,首先要考虑物件重量不能超过平台承受能力的0.6倍,防止平台被压变形。堆放在平台上的物件高度不得超过平台扶手高度,堆放层数最多不宜超过4层,否则有可能引起失稳,导致堆放物件倒塌或坠落。物料堆放时,首先要考虑留出600mm人员通行宽度,尽量将物件堆放在平台的死角处,不占用通行区。物料摆放要平稳,如放置较大的异形件,还需用手拉葫芦与临近的设备固定牢,防止异形件因自重策动而发生坠落情况。

4、搞好多层作业的安全防护检修工作中,多层作业不可能消除,其最大的危险是坠物打击,它将会导致较大的伤害,因此,多层作业应将重点放在预防物体坠落情况的发生。首先确定上层作业区使用的工具及拆换的部件,依情况搭设全面积跳板(俗称:满堂红),在跳板上铺满铁皮,边角处需用2层石棉布封堵。其次,对于使用的小型工具(如:手锤、扳手等)应用绳子系扣,套在操作者的手腕上,拆卸的物件事先应有良好的固定,拆除后尽快移出作业区。

五、细化其它管理工作的内容

要求检修工作中的灭火器配备应针对附近装置的工作介质而定,不能图省事一律配备干粉灭火器。因为有些火情用干粉灭火器不能很有效,尤其在露天有风的作业环境,干粉喷出后,会被风吹散而起不到作用,因此在配备灭火器材时,应以多种类为原则,以适应不同的着火源。检修工作中,有的设备内部有时还会出现介质虽经置换和吹扫,但经过一段时间后,死角处积存的介质又会挥发而形成有害气体的现象。因此,人员在进入这些区域作业时,首先要有轴流风机不间断地进行新鲜空气的补充,其次,人员要带防毒面具,防止内部介质的不均匀残存而引发中毒事件。检修中所使用的脚手架搭设应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做到横平、竖直,这样杆与杆之间受力及力传递效果较好,脚手架才能比较稳定。

总之,检修工作中的安全管理是比较复杂的,但是如果能做好预先分析、作业中的监督、作业后的复查,不给后续作业留隐患,作业检修是有安全保障的。

第2篇 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细则

1 目的

为了加强施工、检维修作业的hse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程序,强化施工作业的全过程管理,特制定本细则。

2 适用范围

中海油烟台港石化仓储有限公司。

3 编制依据

3.1 《中海油烟台港石化仓储有限公司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制度》,hse-01,2022。

3.2 《中海油烟台港石化仓储有限公司承包商hse管理办法》,hse-01-10,2022。

4 职责分工

4.1 生产部负责油库、管道日常运行中的检维修项目计划、审批与施工组织实施。

4.2 hse部负责对施工人员的hse教育培训和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5 管理要求

5.1 程序流程图

见附件1。

5.2 确定作业任务、内容、地点和期限

公司立项完成后,生产部明确施工作业任务、内容、地点和期限,对重大工程和检维修项目可分若干阶段分别进行hse管理。如重大检维修项目可分为停工(准备)、检修(施工)和开车(投用)三个阶段。

5.3 施工管理组织

公司成立项目实施管理小组,指定各小组负责人及成员。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计划、审批以及项目控制管理。

5.4 制定施工项目的技术方案(或技术规格书)

生产部应制定(或委托设计)相应的《技术方案》(见附件2)(在方案中明确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项目的内容、要求、主要步骤与危害识别与分析以及防范措施)。项目《技术方案》需召开技术审查会会审,最终版报公司相应的部门和主管领导审核、会签与批准。项目《技术方案》需在完成公司审查与批准流程。

5.5 选择施工单位、承包商和供应商

项目在完成前期工作与技术方案审查后,申请招标程序,在合格承包商中,择优选择邀标单位,通过招投标确定本工程的承包商。需采购供应的物料和设备,需从中海油供应商名册中选择。各承包商资料需报hse部进行资质审查。

5.6 制定施工方案

施工单位(承包商)应根据技术方案或技术规格书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见附件3)报生产部,通过生产部组织审查,并经相关部门审核、会签和批准等后方可实施。《施工方案》内容至少应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组织机构及职责、施工准备、施工程序和方法、交工文件。参照《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管理程序》和《环境因素识别和影响评价管理程序》对其施工作业任务进行危害识别、风险评估和环境因素评价,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与应急预案。

5.7 组织项目施工交底与hse教育培训

项目实施管理小组召开由施工人员与现场管理人员参加的技术交底会。交清楚《技术方案》的内容与要求,并到现场实地检查施工条件等。并组织对所有现场管理人员以及监护人员开展hse教育培训,包括常规性的安全制度和项目实施中要求的各项安全措施与要求。如一、二级动火、吊装等特殊关键作业必须由生产部到现场后方可实施。

对参加教育培训人员进行考核,合格后给施工人员发放《施工作业临时出入证》。施工所在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hse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环境和健康保护方面的责任。《hse协议》要明确项目实施过程中检查考核的奖惩条款。

针对检维修项目,一般由长期合同的运保单位承担,生产部每次下达检维修任务后,编制检维修方案(明确维修内容、工艺要求与安全措施等),须生产部管理人员派人到施工单位进行交底。实施过程由施工单位现场监护,并最终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确认后方可施工。

5.8 确认施工条件

5.8.1 由项目实施管理小组管理人员填写《施工条件确认表》(见附件4),生产部与hse部会同施工单位到现场,对施工条件进行确认。对存在的问题,立即组织整改或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并再次确认,直到全部合格。

5.8.2 无特殊作业的情况下,开具《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许可证》。由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检查、签字确认后生效。

5.8.3 在生产区域内进行特殊作业,如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作业、起重、破土等作业,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特殊作业的监护由公司管理部门到现场。

5.9 施工过程中的监护与隐蔽工程的验收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明确现场监护人,对施工单位违反安全规定的,公司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停工,开据《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责令整改,根据考核办法开具罚款单交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对隐蔽工程和单项工程完成后需提出申请中间验收,生产部按规定组织进行。验收人员应按规定做好验收记录并签字。

5.10 施工过程中的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内容、部位、施工程序、工艺等变更时,必须向生产部提出申请,对变更的设施、设备和作业活动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策划并落实相关控制措施。

5.11 验收

生产部应按有关管理规定组织项目的中交和竣工验收工作。

5.12 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事故,立即上报,立即停止现场施工作业,按程序由hse部组织调查处理,避免类似事故、事件再次发生。

5.13 记录及反馈

为准确、有效地反映施工作业管理中的hse绩效,并为考核承包商、供应商提供客观依据,施工单位按项目管理的要求做好施工作业全过程的hse记录,并按规定归档。

6 附则

本细则行政部组织解释。

第3篇 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

(一)检修项目管理

1.装置检修单位应明确检修工作负责人和安全管理责任人,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明确责任人。

2.装置检修须制定专题方案,方案中应有具体的安全卫生防范保障措施内容。

3.装置检修对外委托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

4.在办理检修项目委托手续和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须交待安全措施和签订安全责任书。

5.对待检修的装置要开展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和实施必要的控制措施。对安全风险程度较高的检修项目或一些重大项目,须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扫线方案、盲板位置、网络进度等),并应做到°五定±,即定施工方案、定作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定网络进度。

6.装置检修的各项目作业,须严格执行操作票或作业许可证(包括进出料、停开泵、加拆盲板和施工、检修、动火、用电、动土、高处作业、进塔入罐、射线、探伤等票证)制度和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并根据安全制度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适用于本单位的作业规定和相应的票证,明确各作业、签发人员的职责及票证的有效性。

(二)作业安全基本要求

1.装置检修单位须按检修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向全体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特别要交待清楚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并做好安全交底记录。

2.装置检修单位应对检修作业人员进行与作业内容相关的安全教育。凡二人以上作业,须指定其中一人负责安全。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

3.检修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保护规定,进入装置现场前,须穿戴好劳动安全保护用品,并对检修作业所用工机具、防护用品(脚手架、跳板、绳索、葫芦、行车、安全行灯、行灯变压器、电焊机、绝缘鞋、绝缘手套、验电笔、防毒面具、防尘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消防器材等)安全可靠性进行检查、确认。

4.有作业票证安全管理要求的,检修作业人员必须持相关作业票证方可进入装置现场作业。

5.检修作业人员须达到°三懂三会一能±要求:懂本作业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火灾的扑救方法,懂火灾的预防措施;会正确报警,会使用现有的消防器材等,会扑救初期火灾;能正确使用现有的防护器具和急救器具。

6.动火、用电、动土、高处作业、进塔入罐、射线探伤等各类作业的监护人员必须履行安全职责,对作业和完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如:消灭火种、切断电源、清理障碍等),并认真做好作业过程中的监护工作。

第4篇 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程

1术语和定义

◆设备检修:是指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包括日常的正常维修、计划检修(大、中、小)、计划外检修。

2检修前的安全要求

2.1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

2.2在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2.3根据设备检修项目的要求,检修施工单位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检修方案应经设备使用单位审核。检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检修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

2.4检修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有关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检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2.5 检修现场应根据gb 2894的规定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

2.6检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修方案交底。

2.7检修前施工单位要做到检修组织落实、检修人员落实和检修安全措施落实。

2.8当设备检修涉及高处、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等作业时,须按相关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执行。

2.9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

2.10设备使用单位负责设备的隔绝、清洗、置换,合格后交出。

2.11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与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

等满足检修安全要求。

2.12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2.13对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或加锁。

2.14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安排专人检查,并保证完好。

2.15对检修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2.16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和相应防护用品。

2.17对检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2.18应将检修现场影响检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

2.19 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

2.20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2.21检修场所涉及的放射源,应事先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使其处于安全状态。

3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3.1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3.2检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3从事特种作业的检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3.4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应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5从事有放射性物质的检修作业时,应通知现场有关操作、检修人员避让,确认好安全防护间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3.6夜间检修作业及特殊天气的检修作业,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3.7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检修人员安全时,设备使用单位应立即通

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经处理,异常情况排除且确认安全后,检修人员方可恢复作业。

4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4.1 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

4.2检修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撤离现场。

4.3 检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应清理干净。

第5篇 公司临时用电电气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明确公司生产区域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的安全要求及《临时用电许可证》、《电气检修工作票》的管理。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内的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安全管理。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归口管理以及外部施工单位临时用电的审批工作。

3.2安环部负责公司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的现场安全监督。

3.3配送电部门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内部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的安装、停送电、拆除工作。

3.4施工单位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确认和电气设备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监护和管理。

4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要求

4.1有自备电源的施工和检修队伍,自备电源不得接入公用电网。

4.2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

4.3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a.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b.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

c.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临时用电的单相和动力线路应采用五线制。

d.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

e.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编号,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

f.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

g.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h.临时供电部门送电前要对临时用电线路、电气元件进行检查,确认,满足送电要求后,方可送电。

4.4 配送电单位应进行每天两次的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配送电单位有权紧急停电处理。

4.5临时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

5 电气检修作业安全规定

5.1 电气检修按《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作业规程》执行。

5.2 凡电气检修,应办理电气检修工作票。

5.2.1 厂区干线的电气设备检修和跨部门停电检修电气设备,应办理相应工作票,由生产部签发,经生产处处长或公司值班负责人许可后方可进行作业。

5.2.2 分厂内部停电检修,由检修电工办理相应工作票,由分公司级领导签发。

5. 3 凡是在导电设备、线路工作(不论高、低压)必须停电作业,并在电源开关处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除负责挂牌人外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或送电。

5.4 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验明线路确实无电压后方可装接。

5.5 线路经过验明确实无电压后,应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停电线路的分支也要挂接地线。

5.6 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作业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5.7 禁止带电检修作业。必须带电检修应经生产部负责人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应由取得《进网电工作业证》的、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担任。

5.8 外线、杆塔、电缆的检修,作业前必须全面检查,确认无患后方可进行作业。

5.8.1 变电所出入口处或线路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线路邻近平行时,应验明检修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在停电线路的杆塔下作好标志,设专人监护,以防误登杆塔。

5.8.2 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点的线路进行检修时,必须首先确认线路是否有人检修或配合检修,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

5.8.3 对地下直埋电缆或隧道电缆进行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伤及临近电缆。

5.8.4 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同杆、塔多、回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

5.8.5 在立、撤杆、修正杆坑及杆塔上作业,必须认真检查并防止倒杆和滑梯等事故。接地线拆除后,若认为线路带电,则严禁任何人再登杆塔,并按工作终结办理汇报手续。

5.8.6 在检修中涉及到相序问题时,检修后应先调试好相序后再送出,以免事故发生,减少损失。

6《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和《电气检修作业工作票》管理

6.1施工负责人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作业单等资料到技术处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和“电气检修作业工作票” 。

6.2生产部负责人应对作业过程进行风险分析,确定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后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和“电气检修作业工作票” 。

6.3施工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

6.4作业完工后,施工人员应及时通知负责配送电部门停电,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6.5“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和“电气检修作业工作票”有效期限为一个作业周期。

6.6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交由配送电执行人注销。电气检修结束后,“电气检修作业工作票”交作业单位安全员保存。

6.7“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和“电气检修作业工作票”保存期为一年

第6篇 临时用电电气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明确公司生产区域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的安全要求及《临时用电许可证》、《电气检修工作票》的管理。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内的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安全管理。

3、职责

3.1生产技术部负责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归口管理以及外部施工单位临时用电的审批工作。

3.2安委会负责公司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的现场安全监督。

3.3配送电部门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内部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的安装、停送电、拆除工作。

3.4施工单位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确认和电气设备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监护和管理。

4、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要求

4.1有自备电源的施工和检修队伍,自备电源不得接入公用电网。

4.2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

4.3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a.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b.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

c.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临时用电的单相和动力线路应采用五线制。

d.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

e.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编号,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

f.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

g.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h.临时供电部门送电前要对临时用电线路、电气元件进行检查,确认,满足送电要求后,方可送电。

4.4 配送电单位应进行每天两次的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配送电单位有权紧急停电处理。

4.5临时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

5、电气检修作业安全规定

5.1 电气检修按《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作业规程》执行。

5.2 凡电气检修,应办理电气检修工作票。

5.2.1 厂区干线的电气设备检修和跨部门停电检修电气设备,应办理相应工作票,由生产技术部签发,经生产部部长或公司值班负责人许可后方可进行作业。

5.2.2 分厂内部停电检修,由检修电工办理相应工作票,由分公司级领导签发。

5. 3 凡是在导电设备、线路工作(不论高、低压)必须停电作业,并在电源开关处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除负责挂牌人外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或送电。

5.4 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验明线路确实无电压后方可装接。

5.5 线路经过验明确实无电压后,应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停电线路的分支也要挂接地线。

5.6 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作业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5.7 禁止带电检修作业。必须带电检修应经生产技术处负责人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应由取得《进网电工作业证》的、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担任。

5.8 外线、杆塔、电缆的检修,作业前必须全面检查,确认无患后方可进行作业。

5.8.1 变电所出入口处或线路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线路邻近平行时,应验明检修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在停电线路的杆塔下作好标志,设专人监护,以防误登杆塔。

5.8.2 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点的线路进行检修时,必须首先确认线路是否有人检修或配合检修,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

5.8.3 对地下直埋电缆或隧道电缆进行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伤及临近电缆。

5.8.4 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同杆、塔多、回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

5.8.5 在立、撤杆、修正杆坑及杆塔上作业,必须认真检查并防止倒杆和滑梯等事故。接地线拆除后,若认为线路带电,则严禁任何人再登杆塔,并按工作终结办理汇报手续。

5.8.6 在检修中涉及到相序问题时,检修后应先调试好相序后再送出,以免事故发生,减少损失。

6、《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和《电气检修作业工作票》管理

6.1施工负责人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作业单等资料到技术处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和“电气检修作业工作票” 。

6.2生产技术部负责人应对作业过程进行风险分析,确定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后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和“电气检修作业工作票” 。

6.3施工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

6.4作业完工后,施工人员应及时通知负责配送电部门停电,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6.5“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和“电气检修作业工作票”有效期限为一个作业周期。

6.6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交由配送电执行人注销。电气检修结束后,“电气检修作业工作票”交作业单位安全员保存。

6.7“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和“电气检修作业工作票”保存期为一年。

第7篇 股份公司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检修作业(包括大修、项修、计划检修、临时检修、日常维修)的安全管理,确保检修作业安全顺利进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名词解释

(一) 大修指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生产系统停机并进行全面检修或设备维护,检修时间一般在15天以上。

(二) 项修指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生产系统停机并进行局部检修或全面设备维护,检修时间一般在2--15天。

(三) 计划检修指根据生产情况,一个生产系统有计划的停机并进行局部检修或设备维护,检修时间一般在1--2天。

(四) 临时检修指单台设备或设施出现故障后进行的维修。

(五) 日常维修指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或设施的完好日常进行的检查、维修、保养等。

(六) 动火作业指在存在火灾爆炸危险并确认为禁火的区域内或需要在输送易燃易爆介质管路上进行的动火作业。

(七) 受限空间作业是指进入生产区域内炉、塔、釜、罐、仓、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或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内进行的作业。

(八) 高空作业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九) 交叉作业指一个区域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影响的作业,如一个区域内存在空间上的交叉作业或不同单位人员的交叉作业,一个区域可能受到相邻区域的送电、水、气(包括氧气、氮气、天然气、蒸汽、压缩空气等)影响的作业。

(十) 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指作业过程中存在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交叉作业、吊装作业以及可能出现触电、倒塌、中毒、窒息等危险的作业。

(十一) 检修单位指需要进行检修的设备、设施所属的单位。

(十二) 检修主体单位指在检修作业过程中以其人员为主进行检修作业的单位。

第二条 检修作业组织的安全管理要求

(一) 大修、项修安全管理要求

1. 检修单位在大修(项修)前10天制订大修(项修)安全管理方案,经生产部审核后,报主管副总审批。批准后,将大修(项修)安全管理方案书面版和电子版报到生产部。如需要动力厂或冶金机械公司完成的项目,检修单位应在开始检修前3天将检修项目清单通知动力厂或冶金机械公司。

2. 大修(项修)安全管理方案的内容包括:

① 大修(项修)安全管理网络,内容包括安全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分工、大修(项修)的安全管理制度。

② 大修(项修)项目清单,包括内部检修项目和外协施工项目,项目要齐全,不得遗漏。

③ 危险性分析:根据大修(项修)项目,分析检修环境和检修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危害和可能导致的安全事故。

④ 根据大修(项修)危险性分析制定安全措施,安全措施要切合实际,具有针对性,科学、严密,便于执行,并层层把关。

3. 大修(项修)期间,需进行交叉作业的项目,各作业单位必须分别安排专职或兼职人员进行现场监护,检修单位派专职人员负责各作业单位之间安全作业的协调。

4. 大修(项修)的安全宣传、教育要求:

① 大修(项修)开始前,检修单位应在检修区域悬挂安全宣传横幅、张贴安全管理方案,危险性较大的作业点张贴安全注意事项,利用黑板报等载体宣传检修安全知识,鼓励班中采用喇叭广播安全注意事项等方式营造检修安全氛围。

② 大修(项修)开始前,检修单位对参与大修(项修)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的内容应包括检修过程中存在的所有不安全因素、大修(项修)的安全管理制度、各个检修项目的具体安全措施、突发事故时的应急措施等。

5. 大修(项修)期间,检修单位每天组织参加检修的人员开班前会,交待检修项目的不安全因素、具体的安全措施、突发事故时的应急措施等;下班前,检修单位组织开班后会,总结当日作业过程中与安全作业有关的事项,如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出现安全隐患、是否遗留安全隐患等。

6. 检修单位每天下午在规定的收工时间后对检修作业现场进行检查,确保夜间无检修作业,并保证检修设备、电源、物品摆放等符合安全要求;必须夜间作业的,应经过检修单位的厂长批准,并派专人进行监督、管理。

7. 大修(项修)完成,立即恢复、完善大修(项修)过程中移除或损坏的安全防护设施,并经股份公司安全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二) 计划检修、临时检修、日常维修安全管理要求

1. 计划检修前1日,检修单位将检修项目清单的电子版报到生产部,检修项目清单,包括内部检修项目和外协施工项目,项目要齐全,无遗漏。如需要动力厂或冶金机械公司完成的项目,检修单位提前1天通知动力厂或冶金机械公司。

2. 临时检修、日常维修项目,由生产厂安排,如需要动力厂或冶金机械公司完成的项目,检修单位通知动力厂或冶金机械公司;如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检修单位必须通知生产部。

3. 检修完成后,立即恢复、完善检修过程中移除或损坏的安全防护设施,并经检修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三) 需要外协单位施工的,外协施工单位须提前到生产部签订《外协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与检修单位签订安全告知书,否则不得施工。

第三条 检修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

(一) 危险性较大的检修作业必须先办理《检修作业安全责任书》。一个单位完成的检修作业,由进行检修作业的单位办理《检修作业安全责任书》(格式见附录1);两个及以上的单位共同完成一项检修作业的,由检修主体单位办理《检修作业安全责任书》(格式见附录2)。《检修作业安全责任书》必须明确一下内容:时间、地点、检修负责人、检修监护人、参加检修人员、检修方案、危险性分析、安全措施等。其中

1. 危险性分析要根据检修项目分析作业环境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危害因素和可能导致的安全事故,要全面、具体。

2. 根据检修项目危险性分析制定安全措施,安全措施要切合实际,具有针对性,科学、严密,便于执行,并层层把关。

3. 危险性较大作业涉及两个以上单位时,由检修主体单位设置检修安全监护人。

(二) 危险性较小的检修作业必须先办理《检修作业安全告知单》。一个单位完成的检修作业,由进行检修作业的单位办理《检修作业安全告知单》(格式见附录3);两个及以上的单位共同完成一项检修作业,由检修主体单位办理《检修作业安全告知单》(格式见附录4)。《检修作业安全告知单》必须明确一下内容:时间、地点、检修负责人、检修监护人、参加检修人员、危险性分析、安全措施等。

(三) 检修开始前,检修主体单位对参与检修作业的所有人员和相关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的内容应包括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具体的安全措施、突发异常情况时的应急措施等。

(四) 检修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确认:

1. 查工器具,要求完好、无损,且安全性能符合相应要求。

2. 查个人防护用品,要求按工种配备齐全,且能正确使用。

3. 检修作业人员和检修作业地点的工段及相关岗位人员,对作业环境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应做到设备完好、措施得当、环境状况清楚、信号联系清楚。

4. 确认安全措施无误后方可进行相关作业。

(五) 检修单位每天要对检修作业现场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的精神状况、操作行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安全规程执行及安全监护等情况。动力厂或冶金机械公司在生产厂进行检修作业,生产厂进行属地监督管理。

(六) 各生产厂制定相应的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管理。动力厂或冶金机械公司在大修(项修)或进行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前应对本单位参与检修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每天对本单位参与的检修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七) 检修作业过程中,监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岗位,并严格监护;中间若有其它原因必须离开的,必须告知其所属的工段长,工段长另外指派新的监护人并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开。

(八) 检修作业中存在禁火区动火作业的,必须先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并严格执行;检修作业中存在爆破作业的,必须先办理《爆破作业票》并严格执行。

(九) 电气检修按《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十) 检修作业完成后,开车前必须联系到位,做到信号清楚、准确,杜绝误操作引起事故。

第四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生效,由生产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9日

第8篇 化工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一、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增强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要做好作业检修安全工作首先必须保证作业人员对作业过程安全技能的全面掌握,作业过程能否安全顺利进行,操作是否规范是关键,作业人员必须提高安全技术能力,熟练掌握检修作业程序,规范操作行为,确保正确的使用工具和杜绝误操作。其次,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的高低也是作业安全的关键,作业人员必须提高警戒,对作业过程进行全面的分析,对可能存在的危险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才能确保作业过程不受伤害。

二、明确施工任务,作业前进行危险性分析,做好检修准备工作。作业之前,首先要明确作业检修的具体工作内容,搞清楚设备、装置操作介质、停车后设备内部介质置换清理情况等进行危险性分析,确定危险种类及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明确施工前的安全检查;施工中的监护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作业注意事项、应急对策;施工之后的安全复查,消除对后续作业的威胁等。作业人员明白自己的作业场所和作业环境的具体情况,在作业时才能够引起高度的重视,杜绝有可能引起事故的操作和施工,对于避免造成伤害和损失能够起到积极的预防作用。

三、明确责任,提高各级人员安全职能作业检修过程中,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现场指挥人员、作业组织实施人员、安全监督人员、票证审批人员等都应明确自己所肩负的安全责任,认真负责的履行自己的义务,确保检修过程的有序安全进行。作业人员应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遵守作业注意事项,对作业环境全面了解,对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充分的认识。监护人员应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监督作业人员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作业过程进行全程监护,对异常情况采取正确果断的处理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安全。现场指挥人员应对作业现场环境和设备相当了解,并掌握足够的安全技术知识,对各种可能存在的危险能预想、预知,对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能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作业组织实施人员在布置任务时,应周全考虑作业检修的不安全因素和应对措施,对参与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对作业注意事项进行交代和强调。安全监督人员要及时对作业检修过程进行检查,制止各种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督促各级人员履行职责,确保安全措施的落实。票证审批人员必须对作业过程安全负责,对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审核,对作业人员的作业能力进行评价,保证各项措施的正确。

四、加强作业现场管理

1、作业现场预留通道在装置上检修,预留安全通道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是外协施工人员刚进入施工现场,对于施工现场环境不熟悉,因此,在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区之前,必须进行探路工作,有条件的在拐弯等处以较醒目的箭头指示行走。安全通道不应仅单向通行,至少可以从2个方向离开作业区域,避免只留一条安全通道,阻碍人员遇险撤离。

2、规范临时防护设施,标准施工检修工作中,难免将平台或栏杆扶手切割开,以便吊装物件或移出更换的设备,在切割部位必须加设临时的防护围栏。这些临时设施应严格对待,不能随意进行,更不应该采用塑料绳或棕绳进行,因为它们属软性材料,不能有效阻挡人员越过安全区发生事故,所以对于切割部位应采用铁栅栏搭设封闭围栏进行。围栏高度为1.2~1.5m为宜,且设双横杆,围栏边缘离切割部位边缘最少不应小于500mm,夜间在围栏周围还应设置警示灯。

3、平台占用需进行规划,不能随意堆放检修更换的塔内件、改造用的小配件等往往不可避免地需要暂时堆放在平台上。针对此情况,在占用平台时,首先要考虑物件重量不能超过平台承受能力的0.6倍,防止平台被压变形。堆放在平台上的物件高度不得超过平台扶手高度,堆放层数最多不宜超过4层,否则有可能引起失稳,导致堆放物件倒塌或坠落。物料堆放时,首先要考虑留出600mm人员通行宽度,尽量将物件堆放在平台的死角处,不占用通行区。物料摆放要平稳,如放置较大的异形件,还需用手拉葫芦与临近的设备固定牢,防止异形件因自重策动而发生坠落情况。

4、搞好多层作业的安全防护检修工作中,多层作业不可能消除,其最大的危险是坠物打击,它将会导致较大的伤害,因此,多层作业应将重点放在预防物体坠落情况的发生。首先确定上层作业区使用的工具及拆换的部件,依情况搭设全面积跳板(俗称:满堂红),在跳板上铺满铁皮,边角处需用2层石棉布封堵。其次,对于使用的小型工具(如:手锤、扳手等)应用绳子系扣,套在操作者的手腕上,拆卸的物件事先应有良好的固定,拆除后尽快移出作业区。

五、细化其它管理工作的内容要求检修工作中的灭火器配备应针对附近装置的工作介质而定,不能图省事一律配备干粉灭火器。因为有些火情用干粉灭火器不能很有效,尤其在露天有风的作业环境,干粉喷出后,会被风吹散而起不到作用,因此在配备灭火器材时,应以多种类为原则,以适应不同的着火源。检修工作中,有的设备内部有时还会出现介质虽经置换和吹扫,但经过一段时间后,死角处积存的介质又会挥发而形成有害气体的现象。因此,人员在进入这些区域作业时,首先要有轴流风机不间断地进行新鲜空气的补充,其次,人员要带防毒面具,防止内部介质的不均匀残存而引发中毒事件。检修中所使用的脚手架搭设应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做到横平、竖直,这样杆与杆之间受力及力传递效果较好,脚手架才能比较稳定。总之,检修工作中的安全管理是比较复杂的,但是如果能做好预先分析、作业中的监督、作业后的复查,不给后续作业留隐患,作业检修是有安全保障的。

第9篇 化工企业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化工企业由于其生产工艺、物料特殊性与其他企业相比具有高温、高压和易燃易爆性、腐蚀性、剧毒性等特点,无论在日常生产,还是装置检修、改造作业中,如有不慎极易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等伤人亡人事故。可以说在化工企业检修作业,每一个点都存在着危险源。针对这种情况,作为一支专业的设备检修施工队伍,为了保障现场的安全生产,就必须对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进行研究分析,结合化工企业特点,通过相应安全管理制度来约束从业人员的行为使其符合工厂对安全生产的总体要求,避免由于不安全行为给安全生产带来不利因素。

化工企业的特殊性决定了这是高危险、事故多发行业,另外,施工行业的行业特点如:作业类型的多样性;施工过程和工作环境的多变性;高空作业、繁重的手工劳动;施工现场的噪声、热量、露天作业;同时施工行业的生产过程大多技术含量低、劳动力密集型,决定了从业人员的素质相对较低(施工行业不可否定的普遍现象),等等这些因素构成了很多不安全因素,从而也更多地依赖监督、安全检查工作。因此,针对这些事实,我们必须要有计划、系统地制定和落实安全政策,强化安全教育、不断改进安全管理,找出安全隐患并加以防护措施,严抓现场安全违章现象,杜绝安全事故的苗头。

结合本单位的施工特点,以及从业人员中外来人员较多的情况,探讨加强现场作业安全管理的几点体会。

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内容:

1、规范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作业安全的前提:

建立健全一套完善科学的安全管理制度,具体制度从各级管理岗位责任制到各工种的岗位规范制度。还应特别加强作业长、班组长“二长”责任制的推行和考核,经常对基层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使得施工作业从上至下形成了一个良好的安全作业氛围。

2、兵马未动,安全先行:

每个项目施工要从安全方案开始,并且安全方案是整个施工方案的核心,安全方案必须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负责人对施工项目进行调查分析,了解项目的具体情况,以此来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查找安全隐患和辨识危险源;会同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从施工安排、工器具、人员配备、车辆使用等方面着手,在施工开始前还必须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检查。

3、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落实安全措施:

在作业过程中,加强对安全措施的检查和监督工作,不能停留在施工现场的表面检查上,应深入探讨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拿出对策,及时落实有效的安全措施。

4、认真执行安全制度的管理和考核:

在安全上严格管理,在考核上加大力度。 “安全考核一体化”的对策,在施工中认真执行有关的安全管理制度,以严厉的考核制度来确保安全规章的实施,执行力必须绝对落实,牢记“事故是积累出来的、大祸源自小错、违章是安全的大敌”,从源头上打消违章施工的侥幸心理,杜绝习惯性违章,力求创造一个安全的、良好的施工氛围。

5、营造安全企业文化。

真正起作用的往往是一种无形的力量,就是社会人文环境。(处罚是必要的,可不是万能的,关键是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因为在危险的地方必须逼迫自己辩识危害、控制风险,让每一个员工对安全工作的态度,上升为企业的安全精神动力)。

6、制定事故应急响应预案(包括高空坠落、电击、气体中毒等)。

当万一发生安全事故时,可以尽量把事故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

7、 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管理

由于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和技能参差不齐,只对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还不够,很多其他作业人员对现场的情况不太了解,因此对每一个作业人员进行告知施工现场有关的安全问题,厂纪厂规,如何防止事故发生和事故应急救援等方面内容并进行考试,提高受教育者安全技能和自身安全保护意识。

作为一名优秀的管理者应将理论知识和实践相结合,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在熟练掌握安全管理内容后,还应将这些知识应用到施工现场,贯彻到安全日常管理工作中去,而施工现场是危险源最集中的地方,也是管理的薄弱环节,下面主要从化工行业检修的特点谈谈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措施:

化工企业的特殊性决定了这是高危险行业,厂内有大量的危险源,尤其是有毒有害气体及可燃气体较多易引起爆炸等时刻会影响作业人员生命安全,根据化工企业施工区域作业环境的实际情况,制定检修作业安全及消防管理规定措施,并必须严格遵守规定和制度。

1.重大检修项目及一级防爆区域内施工作业,施工现场必须有专职安全员负责该项目的检修安全,专职安全员必须熟知施工方案及施工要求。安全员离开现场,施工作业停止。

2.双休日或每天下班以后、临时或抢修项目,必须在施工前到中控室,向当班调度说明施工内容、施工地点、施工时间,得到当班值班长确认并经值班长施工要求交底后才能施工。

3.由于化工区内很多介质是易燃易爆气体,进入厂区严禁吸烟,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出入证,并统一着装,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好安全帽等劳防用品。

4.中毒是化工企业中最可能发生,也是相当严重的安全事故,尤其在管道设备检修中容易发生此类事故,在检修范围内所有设备管线中的可燃气体和有害气体必须经过置换至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动火分析要求:co≤1.0%(v/v),ch3oh≤0.5%(v/v),h2≤0.5%(v/v);设备内作业分析要求:co≤30mg/m3,h2s≤10mg/m3,nh3≤30mg/m3,ch3oh≤50 mg/m3,o2〉18%(v/v)。尤其值得重视的是,有害气体检测是作业全过程,检测人员必须定时对作业区域进行检测,因为在管道或密闭容器内,残留的渣滓等等,经过一段时间会挥发出很多有害气体,在密闭容器内慢慢积累到很高的浓度。另外作业时旁边必须有监护人员。

5.抽堵盲板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抽堵盲板作业安全规定》,并按照业主要求的先后顺序进行抽堵,堵盲板部位须有挂牌标志。特别要注意在抽堵煤气、甲醇、丙烯等易燃气体、易燃液体管道盲板时,必须使用防爆工具。

6.化工行业的用电用火、设备容器内作业等都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定和要求。

7.贯彻有关消防法律法规,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根据施工所在各个作业区的安全特点,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检修制度;将消防安全管理列入日常检修管理的内容;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并组织参加各类消防活动;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环境;组织制定火灾事故应急方案,并开展消防演练;落实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维护保养等管理,确保临警投用。

8.乙炔、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专用储存室内,并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储存方法、储存数量和安全距离,实行分类、分隔储存;禁止将危险化学品与禁忌物品混合储存;储存室应符合安全、消防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并由专人管理。业进行整改直至符合要求才可继续作业。

总之,在化工企业或其他危险行业设备检修等作业安全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循相关管理规定,使每一个作业人员在思想上重视,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和体现,细节决定成败,如果只停留在理念和口号,或者通过“搞运动式”的短暂行为,是无法真正落实到每个员工的心里,从而转化为行动。安全管理始终是企业生存的第一管理,是企业发展的第一大事,是每个员工的第一责任。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生命至高无上,让我们真正作到“以人为本、关爱生命”,永远远离伤害!

第10篇 化工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检修前的准备

1 设备检修作业开始前应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格式见附录。

2 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检修人员、检修组织、安全措施。

3 检修项目负责人须按检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检修任务人员到检修现场,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4 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5 设备检修如须高处作业、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进入设备内作业等,须按hg 23011、hg 23012、hg 23013、hg 23014、hg 23015、hg 23016、hg 23017的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6 设备的清洗、置换、交出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设备清洗、置换后应有分析报告。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检修安全要求。

检修前的安全教育

1 检修前,必须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2 安全教育内容

2.1 检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制度。

2.2 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2.3 检修作业过程中个体防护用具和用品的正确佩带和使用。

2.4 检修作业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和检修安全措施。

检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1 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2 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并加锁。

3 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4 应对检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铁篦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5 对检修用的盲板逐个检查,高压盲板须经探伤后方可使用。

6 对检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必须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7 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须备有冲洗用水源。

8 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9 应将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10 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11 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1 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 检修作业的各工种人员要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

3 电气设备检修作业须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定。

4 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设备检修时,检修项目负责人要与当班班长联系。如生产出现异常情况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时,生产当班班长必须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待上述情况排除完毕,确认安全后,检修项目负责人方可通知检修人员重新进入作业现场。

5 严禁涂改、转借《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6 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1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2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堵情况。

3 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篦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要恢复正常。

4 检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拆除。

5 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

6 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设备等进行试压、试漏,调校安全阀、仪表和连锁装置,并做好记录。

7 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检修的设备进行单体和联动试车,验收交接。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1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由工厂机动部门负责管理。

2 设备所在单位提出设备交出的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相关栏目。

3 检修项目负责单位提出施工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相关栏目。

4 设备所在单位、检修施工单位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

5 工厂设备管理部门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终审审批。

6 检修项目负责单位应将办理好的《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自留一份后,分别交机动部门、设备所在单位各一份。

第11篇 脱硫检修作业安全管理技术措施要求

一、吸收塔原烟道清理与反腐修复作业安全措施

1、办理好检修工作任务书,做好安全措施;将原、净烟气电动挡板门关闭,原净烟气挡板门及ggh主辅电机停电,在电源开关上挂“禁止操作,有人工作”警示牌;确定清理负责人、监护人。

2、在脱硫烟道内进行检修工作时,应有一人站在人孔外面递送材料和工具并进行监护。

3、应提前打开所有人孔门,以保证足够的通风。

4、带好劳动防护用品,必要时可佩带防毒面罩。

5、烟道内部需接12v行灯或用手提灯。

6、进入内部检查清理时,专用铁锨应水平铲除使用,从烟道放水口放出,严禁垂直使用或用其他铁件碰撞烟道,防止损伤鳞片。

7、所有工作完毕,工器具、人员清点齐全后,方可封闭人孔门。

8、在烟道内部的反腐施工时,必须在醒目位置悬挂“反腐施工,禁止烟火”的警示标识。

9、吹灰器汽源、水源手动门关闭加锁。

二、吸收塔喷嘴清理安全措施

1、清理吸收塔喷嘴属于高空作业,至少需要四人进行该项工作,其中一人进入吸收塔执行清理工作,一人在人孔处监护并传递信息,两人把握安全绳的松紧度并通过信息传递及时伸缩安全绳,但安全绳必须缠绕在固定可靠的硬件上,以防不测。

2、办理好清理工作任务书,做好安全措施,由检修人员在喷嘴下方做好防护网,确定清理负责人、监护人和安全绳专人,做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3、净烟气挡板门、原烟气挡板门关闭,旁路挡板门打开。并退其电源悬挂警告牌。

4、塔内三台搅拌器退电并悬挂警告牌。

5、清洗时扎好安全带,系好安全绳,人站在夹板上冲洗,并有防滑安全措施。

6、.监护人员掌握好安全绳的松紧,不得随意离开,安全绳必须缠绕在固定可靠的硬件上,以防不测。

7、除雾器三层冲洗水阀门关闭加锁。

8、清理上层和中间层喷嘴时,清理人员分别从相应层面下部的人孔进入,必须小心谨慎,系好安全绳,如有异常应及时联系监护人。

9、清理下层喷嘴时,因其下侧无人孔、内部又无支撑,可先从2#炉或3#炉原烟道进入吸收塔入口处,利用强光灯检查喷嘴堵塞情况;如靠近东西两侧入口处有堵塞,可利用3-4米的长杆疏通;中间位置有堵塞,看准位置,可从该层上部人孔进入,利用专用秤钩工具进行疏通。

10、所有工作完毕后,工器具、人员清点齐全后,方可封闭人孔门。

三、除雾器冲洗水管道更换喷嘴清理

1、清理吸收塔除雾器属于高空作业,必须做好防止高空坠落的安全措施(由检修人员在除雾器下做好安全防护网)。

(1)清理上层时至少需要三人,其中一人进入冲洗,但须佩戴安全带,系好安全绳,一人在人孔处监护并传递信息,另一人掌握安全绳的松紧程度并缠绕牢固。

(2)清理下层时至少需要七人工作,其中四人进入除雾器执行清理工作,因除雾器需要翻转,故用人较多,四人中每两人使用一根安全绳;一人在人孔处监护并传递信息;两人掌握安全绳的松紧并通过信息传递及时伸缩安全绳,安全绳必须缠绕在固定可靠的硬件上,以防不测。

2、办理好检修工作票或工作任务书,做好安全措施;确定清理负责人、监护人、安全绳专人。

3、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服、安全帽、防护手套等,进入吸收塔人员必须穿胶鞋或布鞋。

4、内部光线较弱时,必须接有12v行灯。

5、提前打开各人孔门保持足够的通风,如有刺激性气味,严禁进入吸收塔执行清理工作。

6、清理上层:从上层人孔进入,在除雾器上面南北方向上至少铺设三页架板,站在架板上执行冲洗工作;如需挪动架板,则需再进入一人进行协助,但必须系好安全带和安全绳。

7、下层清理:四个清理人员分别从该层人孔进入,必须小心谨慎,记系好安全绳,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联系监护人。

8、所有工作完毕后,工器具、人员清点齐全后,方可封闭人孔门。

9、除雾器三层冲洗水阀门关闭加锁。

四、各类池、箱容器清理安全措施

1、办理好清理工作任务书。

2、立式泵、搅拌器退电并悬挂警告牌。

3、人员下池前穿戴好劳保用品并停用潜水泵。

4、工作中禁止对浆液泵冲洗。

第12篇 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作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检修作业过程中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中,从事设备设施的检修作业及其安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是指生产、储存、使用、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场所;

本规定所称检修作业是指施工、维护保养、清洗、检测检验等作业。

第三条 (管理部门的职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作业实行综合安全监督管理。

建设管理部门对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建设工程施工实施行业安全监督管理。

公安消防部门对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依法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重大修理过程的监督检验实施监督管理。

市政管理部门对燃气供气设备设施检修作业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责任)

存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对检修作业负有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单位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等规章制度;

(二)负责审查检修作业单位的相关资质;审核检修作业单位编制的作业方案(包括检修作业安全措施);

(三)对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从事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告知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及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负责审批《检修安全作业证》、《动火安全作业证》等;

(五)负责检修作业现场的日常检查和督促;

(六)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 (检修作业单位责任)

按照“谁作业、谁负责”的原则,检修作业单位负责检修作业任务范围内的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一)制定检修作业方案及检修安全防范措施;

(二)组织落实检修作业安全防范措施;

(三)开工前应当向相关管理等部门告知检修作业相关情况;

(四)组织检修作业人员现场安全交底;

(五)办理《检修施工安全作业证》、《动火安全作业证》等。

(六)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 (承发包管理)

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从事检修作业的单位,应取得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施工资质。从事特种设备重大更新、改造、维修的单位,还应取得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生产经营单位与检修作业单位签订工程合同时,应当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检修作业全过程监控,防止检修作业单位将作业任务转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第七条 (教育、培训和考核)

检修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对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考核的制度,并严格组织实施,对从事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作业的人员,应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从事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作业的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并具备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相关知识和管理能力。

电焊、气割等特种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检修作业单位不得安排未接受过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施工人员上岗作业。

第八条 (检修作业证制度)

检修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当向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办理《设备设施检修安全作业证》,涉及动火作业的,应当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未经生产经营单位批准,不得进行检修作业。

第九条 (编制专题施工方案)

从事动火、进入密闭空间以及设备设施压力试验和气密性试验等危险性较大的检修作业,作业单位应当编制专题检修作业方案及相应的安全措施,经生产经营单位审核,检修作业单位技术负责人审定,检修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 (检修前的安全教育)

检修作业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会同检修作业单位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内容包括:检修作业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和检修安全措施; 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检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制度;检修作业过程中个体防护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第十一条 (设备设施清洗和交出)

对盛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检修作业,生产经营单位应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置:

(一)必须进行工艺处理。按照退料、置换、清洗,分析等工作程序,由生产经营单位处置合格后移交;

(二)发包给专业清洗公司的,生产经营单位应会同专业清洗公司制定清洗方案和相应的安全措施,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检修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应与其他场所、非检修设备设施有效隔离(拆除连接短管或加盲板);

(四)检修作业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现场负责人双方确认合格后,办理检修设备移交手续。

第十二条 (警示告知)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设置检修作业警示标志,内容包括:易燃易爆危险特性、防火防爆管理要求、检修安全操作规定、事故防范及应急措施等事项。

检修作业单位负责对检修作业区域设警戒线。

第十三条 (检修作业报告制度)

检修作业实行告知制度。检修作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在作业前向有关部门报告:

(一)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进行新、改、扩建设工程的检修施工作业的,应报告建设管理部门;

(二)在加油(气)站等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场所从事检修作业的,应报告区(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三)涉及燃气设施检修作业的,应报告市或区燃气管理部门;

(四)涉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重大检修作业的,应当在施工前根据有关法规要求,将拟进行的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

第十四条 (检修前的安全检查)

生产经营单位和检修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专业管理人员对以下检修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一)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现场交底;

(二)《检修安全作业证》、《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

(三)检修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四)生产经营单位对移交检修的设备设施退料、置换、清洗及分析情况;

(五)设置盲板或断开管道连接等有效隔断措施的落实;

(六)检修现场易燃易爆物品的清理;

(七) 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检测仪器、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配备;

(八)检修作业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畅通;

(九)检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及警戒线(施工安全隔离)的设置等。

第十五条 (动火检修作业限制)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动用明火检修作业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禁止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进行焊接、切割作业以及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产生火焰、火花和热源的临时性作业。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应当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第十六条 (动火检修作业安全措施)

从事动火检修作业必须落实以下安全措施:

(一)执行动火作业许可制度;

(二)对装置、设备设施、容器(炉、塔、釜、罐等)进行安全处置,符合检修作业条件;

(三)应将动火检修部位与其他相连的设备设施、金属容器等有效隔断;

(四)对动火检修部位的设备、设施、管道、容器以及作业环境等进行测爆分析(动火作业中止半小时以上应重新测爆分析);

(五)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设备、容器等处置合格后,应采取注满水或充氮保护的措施;

(六)进入设备内部检修作业,必须对设备内部可燃气体、有害气体的浓度和氧含量分析检测合格;

(七)施工人员应使用相应防爆等级的防爆电器和工具;

(八)作业现场要安排2名现场监护人,配备必要的救护器具和消防器材,对作业的安全措施给予确认并做好监护工作。

第十七条 (检修作业过程安全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及检修作业单位应当加强检修作业现场日常的安全巡视和检查,督促施工人员按照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本项目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作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个体防护器具。

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和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或者纠正。

第十八条 (作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个体防护器具,严格遵守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发现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或不具备检修作业安全条件,有权拒绝检修作业,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或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并撤离作业场所。

第十九条 (法律责任)

未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违法使用明火进行检修作业,由公安消防部门依照《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实施处罚。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一)将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作业的项目发包给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单位的;

(二)未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和相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三)未制定检修作业方案和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经生产经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检修作业单位负责人批准的。

违反特种设备检修安全管理规定的,由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二oo八年五月十五日起实施。

第13篇 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定义

设备

化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场所。

2 检修前的准备

2.1 设备检修作业开始前应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格式见附录。

2.2 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检修人员、检修组织、安全措施。

2.3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按检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检修现场,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2.4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2.5 设备检修如需高处作业、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进入设备内作业等,应按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2.6 设备的清洗、置换、交出,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设备清洗、置换后应有分析报告。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检修安全要求。

3 检修前的安全教育

3.1 检修前,必须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3.2 安全教育内容:

3.2.1 检修作业必须遵守有关检修安全规章制度。

3.2.2 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3.2.3 检修作业过程中个体防护用具和用品的正确佩带和使用。

3.2.4 检修作业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和检修安全措施。

4 检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4.1 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4.2 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并加锁。

4.3 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4.4 应对检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铁箅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4.5 对检修用的盲板应逐个检查,高压盲板须经探伤后方可使用。

4.6 对检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4.7 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查场所应备有冲洗用水源。

4.8 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4.9 应将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4.10 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4.11 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5 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5.1 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5.2 检修作业的各工种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

5.3 电气设备检修作业应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定。

5.4 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设备检修时,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与当班班长联系。如生产出现异常情况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时,生产当班班长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待上述情况排除完毕,确认安全后,检修项目负责人方可通知检修人员重新进入作业现场。

5.5 严禁涂改、转借《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5.6 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6 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6.1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6.2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堵情况。

6.3 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正常。

6.4 检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进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拆除。

6.5 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

6.6 检修单位应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在有关部门对设备等进行试压、试漏,调校安全阀、仪表和连锁装置,并做好记录。

6.7 检修单位应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检修的设备进行单体和联动试车,验收交接。

7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7.1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由办公室负责管理。

7.2 设备所在单位应提出设备交出的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相关栏目。

7.3 检修项目负责单位应提出施工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相关栏目。

7.4 设备所在单位、检修施工单位应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

7.5 办公室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终审审批。

7.6 检修项目负责单位应将办理好的《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自留一份后,交安全生产科一份。

第14篇 易燃易爆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作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检修作业过程中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中,从事设备设施的检修作业及其安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是指生产、储存、使用、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场所;

本规定所称检修作业是指施工、维护保养、清洗、检测检验等作业。

第三条 (管理部门的职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作业实行综合安全监督管理。

建设管理部门对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建设工程施工实施行业安全监督管理。

公安消防部门对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依法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重大修理过程的监督检验实施监督管理。

市政管理部门对燃气供气设备设施检修作业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责任)

存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对检修作业负有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单位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等规章制度;

(二)负责审查检修作业单位的相关资质;审核检修作业单位编制的作业方案(包括检修作业安全措施);

(三)对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从事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告知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及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负责审批《检修安全作业证》、《动火安全作业证》等;

(五)负责检修作业现场的日常检查和督促;

(六)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 (检修作业单位责任)

按照“谁作业、谁负责”的原则,检修作业单位负责检修作业任务范围内的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一)制定检修作业方案及检修安全防范措施;

(二)组织落实检修作业安全防范措施;

(三)开工前应当向相关管理等部门告知检修作业相关情况;

(四)组织检修作业人员现场安全交底;

(五)办理《检修施工安全作业证》、《动火安全作业证》等。

(六)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 (承发包管理)

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从事检修作业的单位,应取得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施工资质。从事特种设备重大更新、改造、维修的单位,还应取得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生产经营单位与检修作业单位签订工程合同时,应当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检修作业全过程监控,防止检修作业单位将作业任务转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第七条 (教育、培训和考核)

检修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对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考核的制度,并严格组织实施,对从事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作业的人员,应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从事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作业的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并具备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相关知识和管理能力。

电焊、气割等特种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检修作业单位不得安排未接受过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施工人员上岗作业。

第八条 (检修作业证制度)

检修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当向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办理《设备设施检修安全作业证》,涉及动火作业的,应当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未经生产经营单位批准,不得进行检修作业。

第九条 (编制专题施工方案)

从事动火、进入密闭空间以及设备设施压力试验和气密性试验等危险性较大的检修作业,作业单位应当编制专题检修作业方案及相应的安全措施,经生产经营单位审核,检修作业单位技术负责人审定,检修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 (检修前的安全教育)

检修作业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会同检修作业单位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内容包括:检修作业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和检修安全措施;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检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制度;检修作业过程中个体防护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第十一条 (设备设施清洗和交出)

对盛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检修作业,生产经营单位应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置:

(一)必须进行工艺处理。按照退料、置换、清洗,分析等工作程序,由生产经营单位处置合格后移交;

(二)发包给专业清洗公司的,生产经营单位应会同专业清洗公司制定清洗方案和相应的安全措施,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检修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应与其他场所、非检修设备设施有效隔离(拆除连接短管或加盲板);

(四)检修作业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现场负责人双方确认合格后,办理检修设备移交手续。

第十二条 (警示告知)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设置检修作业警示标志,内容包括:易燃易爆危险特性、防火防爆管理要求、检修安全操作规定、事故防范及应急措施等事项。

检修作业单位负责对检修作业区域设警戒线。

第十三条 (检修作业报告制度)

检修作业实行告知制度。检修作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在作业前向有关部门报告:

(一)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进行新、改、扩建设工程的检修施工作业的,应报告建设管理部门;

(二)在加油(气)站等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场所从事检修作业的,应报告区(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三)涉及燃气设施检修作业的,应报告市或区燃气管理部门;

(四)涉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重大检修作业的,应当在施工前根据有关法规要求,将拟进行的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

第十四条 (检修前的安全检查)

生产经营单位和检修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专业管理人员对以下检修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一)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现场交底;

(二)《检修安全作业证》、《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

(三)检修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四)生产经营单位对移交检修的设备设施退料、置换、清洗及分析情况;

(五)设置盲板或断开管道连接等有效隔断措施的落实;

(六)检修现场易燃易爆物品的清理;

(七)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检测仪器、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配备;

(八)检修作业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畅通;

(九)检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及警戒线(施工安全隔离)的设置等。

第十五条 (动火检修作业限制)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动用明火检修作业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禁止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进行焊接、切割作业以及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产生火焰、火花和热源的临时性作业。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应当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第十六条 (动火检修作业安全措施)

从事动火检修作业必须落实以下安全措施:

(一)执行动火作业许可制度;

(二)对装置、设备设施、容器(炉、塔、釜、罐等)进行安全处置,符合检修作业条件;

(三)应将动火检修部位与其他相连的设备设施、金属容器等有效隔断;

(四)对动火检修部位的设备、设施、管道、容器以及作业环境等进行测爆分析(动火作业中止半小时以上应重新测爆分析);

(五)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设备、容器等处置合格后,应采取注满水或充氮保护的措施;

(六)进入设备内部检修作业,必须对设备内部可燃气体、有害气体的浓度和氧含量分析检测合格;

(七)施工人员应使用相应防爆等级的防爆电器和工具;

(八)作业现场要安排2名现场监护人,配备必要的救护器具和消防器材,对作业的安全措施给予确认并做好监护工作。

第十七条 (检修作业过程安全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及检修作业单位应当加强检修作业现场日常的安全巡视和检查,督促施工人员按照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本项目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作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个体防护器具。

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和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或者纠正。

第十八条 (作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个体防护器具,严格遵守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发现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或不具备检修作业安全条件,有权拒绝检修作业,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或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并撤离作业场所。

第十九条 (法律责任)

未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违法使用明火进行检修作业,由公安消防部门依照《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实施处罚。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一)将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作业的项目发包给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单位的;

(二)未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和相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三)未制定检修作业方案和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经生产经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检修作业单位负责人批准的。

违反特种设备检修安全管理规定的,由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二oo八年五月十五日起实施。

第15篇 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方法

根据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的经验和教训,分析以往检修作业中发生的工伤事故、险肇事故及事故隐患的原因和对策,结合安全管理相关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提出了1套适合钢铁企业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的办法——“1165”安全管理模式。

设备检修作业的“1165”安全管理模式,即严格执行设备检修安全管理业务流程的“11个步骤”;牢牢抓住检修作业过程中的“6个重点”;认真落实检修作业的“5项安全保障措施”。

检修项目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作业方根据检修方委托的检修项目任务书和检修作业方案,在充分的安全技术交底前提下,结合自己的施工作业经验,制订具体、详细的施工作业计划。主要包括:编写施工网络计划、施工作业步骤、安全技术措施、人员调配、资材准备、安全监督与安全防护工作等。

设备检修是企业设备管理和生产组织中的重要活动之一,也是近些年来事故多发和安全管理的重点管控作业。如何搞好设备检修作业期间内的安全管理,回柱绞车,研究出1套系统有效的适合于钢铁企业设备检修的安全管理方法,对搞好新时期钢铁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意义重大。

就项目内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这是检修安全管理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只有让施工作业方充分理解了项目内容和技术难度,施工安全措施才会完整和充分,检修作业安全才能有保障。安全拄术交底会由点检员或检修技术负责人按检修项目逐项讲解并移交项目计划、危害辨识、风险控制策略等相关资料。

及时处置和纠正现场的不安全隐患。对安全检查人员查出的现场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在问题未得到有效处理之前,要采取可的防护措施;同时,在公司局域网上设置专项栏目,对检修查出的问题进行及时通报,各检修单位举一反三,杜绝问题重复发生。

检修作业的现场实施。对危害因素的控制措施和检修组织措施的落实是检修现场实施控制的重点。设备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着重检查危害因素控制措施的落实和各级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职责的落实情况。检修单位、施工作业单位要明确每个检修项目、检修作业点的安全负责人,实施有效的安全监督检查。形成以区域负责为主的安全管理网络,实行分级分责监督控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严格执行作业票制度、持牌制度、确认制度。检修与生产交的,要划分明确的作业范围,做好施工区防护和隔离,加强检修现场定置管理,做到检修物品摆放有序,通道顺畅;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施工现场整洁有序。同时,检修涉及的区域责任单位,建立“4级”安全监控体系,即厂督查体系、专职人员监查体系、专业人员现场检查体系、区域岗位安全检查体系,分别确定各级监控体系的责任、检查频次、检查要求等,并阶段性验证4级检查体制的运作情况,及各级检查人员职责的履行情况,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布。

评价和总结。检修结束后,参检各方要认真总结检修工作,重点是检修安全管理和过程控制。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客观总结,对暴露出的典型问题,在进行认真分析的同时,制定进一步改进的具体措施。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联合组织召开由设备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的检修总结会,推广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经验。

基于上述的2个特点,不难看出:随着企业安全管理的不断加强,职工素质的不断提高,事故的规律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因职工个人安全素质差所造成的工伤事故越来越少,调度绞车,与设备相关的事故越来越多;主要生产作业流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逐渐减少,而辅助作业流程中发生的事故却逐渐增多。这一现象,表明了当前钢铁企业安全管理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检修项目安全技术交底会。由检修方向施工作业方 检修作业方案。设备点检员根据设备检修计划和检修作业标准,制订具体的检修作业方案。

钢铁企业的设备年修工程可概括为如下特点①检修时间长,通常在10-30天之间;②施工队伍多,参检人员多。因为要在统一的时间内对各工序同时进行检修施工,一般要组织施工队伍多达十几个,参加年修的检修作业人员达上千人;③检修场地狭小,立体交作业点位多,被检修设备多。许多设备问题需要在年修时处置,且年修要集中在设备的周围,进行部件更换、网管修复等作业,施工作业区域较为集中;由于时间紧,任务繁重,主要设备的检修多为立体交作业;④与生产交进行。对于多炉座、多台套设备的检修,通常的安排是对逐个炉座依次进行停产检修,所以除个别天数为全线停产外,大部分时间为部分设备在正常生产.部分设备在进行检修,生产与检修在同一区域交进行;⑤气候条件恶劣。考虑到产品销售的淡季以及生产工人劳动条件等原因,很多钢铁企业通常把年修时间安排到严寒或酷暑。

设备的检修,过去通常分为小修、中修和大修。在钢铁企业,随着点检定修制度的推行,企业根据各工序的生产与设备的特点,逐渐形成了一种更为有效的“定修模式”,一般是每周或每月、甚至为2-3个月进行1次项目检修。

设备检修计划。检修作业计划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是检修安全的前提;检修作业计划由设备点检员提出,经逐级多次讨论和审核形成。

设备检修安全管理业务流程的11个步骤

炼铁设备管理总结钢铁企业设备检修的平安办理法子,炼铁设备管理总结(2)近些年来,非常规生产作业情况下发生的工伤事故呈明显的上升趋势。就钢铁企业而言,所谓非常规生产作业,指的是除炼铁、炼钢、轧钢等主流程以外的作业,它与常规生产作业的最大不同点,是作业的不连续性。如设备检修等。

设备管理部门的审棱。无极绳绞车设备管理部门主要从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协调以及设备本质安全化的角度,对各工序上报的检修计划和方案进行审棱并提出修改意见。检修部门根据修改意见对原计划进行调整。

安全管理部门的审核。安全管理部门主要对检修项目危害因素辨识的充分程度和控制措施的完备程度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达不到要求的,检修部门应重新进行检修项目的危害辨识,直到合格为止。

与设备相关的工伤事故,占到了事故总数的70%以上。所谓与设备相关的事故,指的是由于设备缺陷与人们在操作、使用、维护、检查和检修设备时发生的工伤事故。

为了恢复和提高设备的性能,在日常的点检定修基础上,钢铁企业一般每年进行1次停产时间较长的年度检修,通常称之为年修。考虑到生产工序的平衡,一般年度检修为多工序联合停产检修。

概述对某钢铁企业近10年来的工伤事故的统计和分析,发现有2个显著的特点:炼铁设备管理总结钢铁企业设备检修的平安办理法子

以上这些特点,给检修作业的安全管理和施工组织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因此,研究适合于钢铁企业设备检修的安全管理方法是十分必要的。

危害因素辨识。根据检修作业方案中各检修项目和细分作业流程,对各项作业进行危害因素的辨识。危害辨识的信息主要来源于3个方面:一是oshms体系中相关工序检修方面的数据资料;二是以往检修作业的危害辨识信息;三是根据设备点检与运行信息重新组织危害辨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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