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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产管理制度(7篇)

更新时间:2024-05-09

停产管理制度

停产管理制度是企业在面对生产中断、设备维修、市场调整等情况下制定的一套规范流程,旨在确保企业能够有序、高效地处理停产期间的各项事务,降低对企业运营的影响。

包括哪些方面

1. 停产计划与审批:明确停产的必要性,制定详尽的停产计划,并通过管理层审批。

2. 通知与沟通:及时通知员工、供应商、客户等相关方,确保信息透明。

3. 设备维护与安全检查:对生产设备进行保养和安全检查,防止因设备问题导致的额外停产。

4. 库存管理:评估库存水平,合理安排生产与销售,避免库存积压或短缺。

5. 人力资源调配:安排员工在停产期间的工作,如培训、项目推进等。

6. 成本控制与财务规划:估算停产成本,做好财务预算,确保资金流稳定。

7. 复工准备与评估:制定复工计划,评估停产效果,总结经验教训。

重要性

停产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降低风险:规范的停产管理可以减少因停产引起的生产事故、损失和法律风险。

2. 提高效率:有序的停产流程能减少不必要的停机时间,提高设备利用率。

3. 维护客户关系:及时的沟通和合理的安排能降低客户不满,保持业务稳定。

4. 优化资源:通过停产期间的维护和培训,提升设备性能和员工技能,优化企业资源。

方案

1. 制定详细停产方案:由生产部门与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明确停产原因、时间、范围及具体步骤。

2. 建立审批机制:设立专门的审批流程,确保停产计划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3. 设立停产协调小组:负责停产期间的沟通协调,处理突发事件。

4. 实施停产前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停产期间安全风险的认识。

5. 评估与反馈:停产结束后,进行效果评估,收集反馈,持续改进制度。

在执行过程中,需密切关注市场动态,灵活调整停产策略。管理层应定期审查和更新停产管理制度,以适应企业的发展变化。通过这样的管理,企业能够在应对停产事件时,既能保护自身利益,又能维持与各方的良好关系,实现可持续发展。

停产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停车停产检查检修设备管理制度

一、检修安全方面:

加强对安全知识的学习,将安全放在首要地位。

1、检修设备时,一定要在配电室内停电,并挂停电工作牌,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发现一次罚主任、副主任、班长各10元。

2、起重吊拉前,要认真检查葫芦、钢丝绳套的质量,起吊时进行试吊,起重物件下方或前方严禁站人或有人通过。

3、登高作业一定要戴安全带,且高挂低用。

4、抬架物件时,要步调一致,注意脚下杂物,防止滑擦。

5、进入设备内或作业地点稍低的位置检修时,要戴好安全帽。

二、工作标准方面:

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保安规程,工作认真,精力集中,不允许嬉戏打闹。

2、加强与生产车间的工作配合,生产车间发现的问题、汇报的问题,要及时处理,绝对不允许拖拖拉拉,而造成影响生产的现象发生。

3、机电车间大修检修计划必须按时报送,不按时报送,班长、副班长每人罚款10元。

4、进一步划分包机范围,切实做到包机到人,责任到人。若包机范围内的设备出现故障而影响生产,根据影响时间的长短,与包机责任人相联系,并联责考核10~50元,以此来增强每位维修人员的责任心,加大巡回检查的力度,真正做到“动态检查,静态检修”,做到预防性检修,充分利用好每天的停车检修时间,将机械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具有超前意识。

5、保证设备检修后的质量。机、电维修的班长每天的检修记录要清楚地记录下:设备名称、更换的备件名称,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谁更换的,谁焊接的,使用时间多长,必须做到有人检查、有人考核。检修停电的设备,要做到谁停电、谁送电,送电后要试运转,若发现不试运转或不送电,一次罚款30元。检修完后,要将所有工具、杂物清理现场。设备加油,不允许随处喷洒,黄油袋、桶要随人带走,并清理干净设备及场地的油污。一次不清理或清理不干净,罚施工负责人10元。

6、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向有经验的老工人学习,向书本学习,掌握一定的业务技能,提高独立工作的能力,提高自身的价值,要有创新意识,改变旧的工作作风。

7、加大修旧利废的力度,对能够修复的材料、配件一定要进行修复。根据材料、配件的损坏情况,购置一部分小配件进行组装修复。若使用效果好,可对维修人员进行适当奖励。

8、加大对设备的巡回检查、维护、维修力度,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对于降低洗水浓度,提高精煤产量、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9、出现事故,要做到“四不放过”,即:①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②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③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④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必须分析透彻,绝对不允许推诿、扯皮、分不清责任。

10、班组长的责任心要进一步加强,要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事业心。管理要创新、要全面、全方位考虑所管辖工作范围内存在的问题,要当好战斗员,更要当好指挥员。机电维修班要进一步加强配合、协作,相互支持、相互帮助,使现场问题得以顺利解决。

第2篇 机电设备停产检修管理办法

按照《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选煤厂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以及矿有关文件的规定,为保证我矿机电设备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做好预防性计划检修、系统组织和预知维护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总则

机电设备停产检修(月检)工作,应安排日常不能检修的或检修工作量较大的项目和工程以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的校(检)验和整定。

我矿的停产检修的时间,原则上为每月的29 日一天24 小时,特殊情况根据矿安排的时间进行。

二、停产检修计划的编制和要求

各单位停产检修计划,由单位领导审查签字批准后,于当月20 日前报机电部。

各单位在编制停产检修计划时,要由单位领导组织本单位班子成员、技术人员、班组长、业务骨干等有关人员参加的停产检修计划会,集体确定本单位的停产检修项目。

机电部将各单位检修计划平衡汇总后,于23 日前,组织有关矿领导、调度室、安全部、通防科、技术科、各检修单位机电负责人等召开停产检修平衡会,对各单位检修项目进行统一安排。

矿停产检修平衡会议确定的项目为最终实施项目,最终实施项目确定后机电部应根据检修项目内容及季节特点,编写“停产检修安全技术总则”、“停产检修配档表”:明确停电、停水、停压风等相互时间关系,避免检修发生冲突和影响;明确标注主副井停钩时间和影响原煤生产、装运车辆的时间。

机电部于24 日前将检修计划下发到各区队和有关科室,并上报公司有关部门和领导,计划下发后各检修单位的检修项目如有增加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及机电矿长批准并按程序审批后交机电部,由机电部整理补充下发增补计划后方可组织检修。

停产检修计划的内容及装订顺序为:停产检修封页、停产检修安全技术总则、停产检修项目及重点项目汇总表(表一、表二)、停产检修配档表(表三)、停产检修计划表(表四)。

停产检修计划用a3 或a4 幅面纸制作。

三、检修前的准备工作

每项检修项目都必须明确检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检修人员,并有明确的分工。检修负责人应按照规定的工艺和要求组织检修,随时掌握检修进度情况。需要更改施工工艺或要求时,必须征得单位负责人和技术员的同意,并办理补充措施,以保证工程项目安全地按时保质完成。重点项目应由单位、矿机电领导参加,在检修中加强调度工作,检查、监督检修质量、进度和安全,处理现场发生的特殊情况。

对专项检修工作、多次重复的检修工作,检修负责人和检修人员要相对固定,以促进专业化检修队伍的建设,保证专项检修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当月25 日按“一工程一措施”的要求将检修施工措施(一式三份)报机电副总工,由机电副总工组织审批。所有检修措施于27 日前会审完,机电部、安全部、施工单位各留存一份。

各单位在检修前一至两天,向参加检修的人员传达检修计划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参加检修的全体人员学习、签字,对重点检修项目、第一次施工或工艺有变化的重大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组织人员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检修,确保检修工作中设备和人身安全。

在检修前一天,由单位负责人、技术员、检修负责人负责到检修现场检查落实检修准备情况、措施学习考试情况。

提前做好材料、工具、配件的准备及其质量检验,特别是材质、配合尺寸、安装尺寸、技术性能参数的校对,重要部件还要有技术文件。

四、组织施工的有关要求

设备检修质量要求:遵照《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陈旧设备达不到上述标准要求的要经机电副总工程师批准可适当降低标准,但不得低于《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的要求。

检修中由矿值班领导和调度室负责调度工作,及时掌握检修进度和遇到的问题。

检修措施放在施工现场,并施工负责人要对实际检修进度进行写实。检修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月检项目的,必须提前向调度机台申请施工延时,否则对施工负责人罚款100 元。

已确定的检修项目在执行中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个别项目需要调整时,应经机电矿长批准,并向矿调度汇报。不经批准,不得施工。

没有列入检修计划的设备,不得进行检修,特别是电气设备严禁借他人停电时间安排检修。

检修项目完成后,检修负责人要组织清理施工现场,恢复系统或设备使其具备运行条件。

检修负责人检查无误后组织空载或半载或满载的

试运行工作,并留好检修人员,加强监督检查,新安装的设备必须经至少四小时或根据设备说明书要求的时间进行试运行,经验收确定系统或设备运行正常,本次检修工作才为结束。

各工区要建立大型和重要设备的检修履历簿并在每次检修完成后2 日内报机电部备案,对检修中消除的重大隐患和发现的重点问题记录到设备检修履历簿内,凡经发现漏报每次罚技术员或区队机电负责人200 元。

五、考核与惩罚

对未经批准而不执行检修计划(或临时增减检修项目、增减检修内容)的单位,每项次罚单位负责人200 元、检修负责人300 元;对完不成任务无故拖延的单位,若未影响生产,每项罚检修负责人300 元;若影响生产,按《关于矿井生产系统机电事故影响的管理办法》处罚。

对检修结束后应确保24 小时内无故障,检修后的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或者检修过的部位在一周内出现问题,经分析确属检修不认真造成的除按《关于矿井生产系统机电事故影响的管理办法》考核外,再酌情对单位负责人、检修负责人、检修责任人、包机人按责任加罚100~300 元。

检修平衡会及现场落实会迟到罚款50 元,无故缺席的罚款100 元。

各单位检修计划、检修工作总结未能及时上报机电部的,每次罚单位主管和机电负责人各200 元;检修措施上交不及时和会审后未传达落实到位,每次罚技术员200 元。

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错误指挥造成设备检修责任事故和经济损失者,分析追究责任。

对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或制造假象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每次月检结束后必须认真填写《月检修记录》(见附表二),每台设备的检修必须明确责任人,确保检修质量。

第3篇 设备管理及矿井停产检修规定

第一节 设备更新、选型、采购

第九条 各矿要根据现有设备的安全、技术、生产状况制定近期的更新改造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对技术性能落后、老化、耗能高、效率低的设备要有计划的、合理的进行更新。

第十条 设备选型应依照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服务优质,并考虑通用性、互换性和标准化原则;选购的设备应是经过鉴定、有生产许可证的、非淘汰型产品。涉及安全生产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设备及涉及到矿井安全生产的关键部件(如主要电机,提升机电控、主轴承、主提升绳、提升容器、天轮、液压站及制动器、摩擦衬垫、提升信号,井筒装备,风机风叶等)的更新、改造选型或大型配件储备,要进行安全、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论证。产品性能符合设计及有关技术要求,并经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集团公司使用的同类设备生产厂家控制在3~5家,同一生产矿井使用的同类设备生产厂家控制在1~2家。招标、比质比价采购的设备,其配件供应方式、价格以及售后服务作为标书及合同的必备条款。

第十一条 设备采购把关按分工负责的原则,由集团公司有关业务处室牵头,与供货及相关单位进行技术洽谈,签订严谨、详尽、科学的技术协议,明确双方的义务、责任以及所购设备的技术培训、技术服务、试验或检验等事项;供应处根据技术协议组织商务谈判并签订商务合同。矿井主通风机的选型,由用户提供风机主要运行时期、困难时期的风量、负压等参数,经通防处确认后,机电处兼顾各个时期进行风机选型,以确保风机的性能和效率。主排水泵的选型由地质部门审定矿井各种情况下的涌水量,机电处负责选型和确定台数。

新型设备使用前,由集团公司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相关生产部门和供应处,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评估,办理相关采购合同。

新型设备、新进入集团公司的供应商的设备采用试用方式进行采购,签定试用协议,明确试用成功或不成功后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试用单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后才能试用,试用中做好日常记录,试用期满后提出试用评估报告报集团公司分管副总工程师和设备选型有关部门,试用评估报告审查合格后方可按采购程序采购。

招标采购或比质比价采购由供应处组织,邀标书要由业务处室把关。供应商在信息库中选定,评审专家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重要设备的选用评审,须有业务主管部门和用户代表参加。招标确定供应商后,业务处室牵头签订严谨、详尽的技术协议,供应处签订商务合同。

第十二条 闲置大型固定设备的调剂报废由设备管理中心与机电处、供应、纪检等有关部门共同鉴定后按设备管理调剂规定执行。

第二节 设备验收、保养、安装

第十三条 设备到货应由牵头业务处室负责组织使用单位等专业人员依据技术协议、商务合同、有关技术资料及质量标准进行出厂验收;一般设备可委托使用单位进行验收。

第十四条 设备、部件到货后,必须入库、建帐,妥善保管,定期维护保养,防止日晒、雨淋、锈蚀、损坏和丢失,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设备禁止拆套使用。

第十五条 设备的安装应由业主单位施工。如需外委安装,必须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的程序办理;承揽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业主单位要对承揽单位进行审查,并与承揽单位签订设备安装安全技术协议和商务合同,报集团公司业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设备安装前,有关人员应先熟悉设备的技术资料和现场情况,要根据设备的技术要求和有关规定、标准等编制严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措施内容应包括:概况、准备工作、施工时间与地点、施工组织、设备安装的技术要求和标准、施工具体步骤、安全保证措施等;措施经业主单位组织人员审批。大型工程(主提升系统、主通风机、主排水系统等主要生产系统及特种设备)安装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须报送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第十七条 施工人员要严格执行审批的设备安装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施工质量。施工情况、安装技术数据要认真做好记录。

第十八条 设备安装竣工后,要按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安装好的设备进行静态试验及空负荷、轻负荷、重负荷试运转。对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主要设备,如:主提升机(主轴装置、制动系统、电控系统)、主扇风机、主排水系统等,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性能技术测定,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第十九条 各矿要做好设备安装、改造的竣工验收工作,认真进行图纸、资料的收集、整理,大型固定设备的安装、试运行、验收等资料,相关人员签字后存入大型固定设备档案。设备的安装质量要严格按有关标准进行检验、验收,隐蔽工程要进行中间验收;重安措和技术改造工程等由集团公司有关部门组织验收,其它由业主单位负责组织验收。

第三节 矿井停产检修工作规定

第二十条 矿井停产检修工作是一项涉及矿井生产、安全及原煤外运、入洗的重要工作;各矿要加强停产检修工作的管理,做到计划周密、准备充分、协调有力、保质保量地完成检修任务。

第二十一条 各矿要按集团公司要求,根据《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的规定,合理安排矿井停产检修,认真、慎重地进行矿井停产检修年度计划、季度计划的申报,以便于集团公司及时安排各矿的停产检修计划。

1、停产检修应集中力量解决平时不能检修的主要设备缺陷以及对主要系统设备进行改造等,能平时检修的项目要在平时进行。

2、每年11月,各矿要编制下一年度矿井停产检修申报计划,上报机电处。

3、各矿要提前一个月编制下一个季度的停产检修申报计划,上报机电处等。

4、各矿要提前半个月编制本单位的停产检修实施计划,上报机电处、调度室、经营管理部、运销分公司。

5、全矿井停产检修8小时以上及主要提升系统停产3日及以上的年度停产检修计划属申报范围。

6、机电处审查、平衡各矿停产检修的年度、季度申报计划,安排指导各矿停产检修计划的实施。

第二十二条 停产检修申报计划经审批后由集团公司形成文件下达各矿;各矿要认真执行下达的年度、季度停产检修计划,不得随意更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计划,必须提前上报,说明原因,经集团公司领导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并明确答复后,方可更改检修计划。

第二十三条 除集团公司下达的矿井停产检修计划外,各矿可根据设备情况自行安排本单位各系统设备的停产检修,主要运转系统设备停产6小时以上的检修项目,要上报机电处;自行安排的停产检修,应每季度汇总,各矿每年停产检修总时间不应少于12天。

第二十四条 矿井停产检修时,要成立以矿长为主的停产检修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停产检修工作,包括:检修前的准备,审查、贯彻检修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协调供应、安全、煤炭销售等与检修工作的衔接,检查检修的进度与质量,负责设备试运转及竣工验收,保证检修任务的落实和检修期间的安全。

1、每个检修项目都应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较大工程或技改项目的施工组织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提前15日报机电处。

2、矿井停产检修实施24小时前,应向公司调度室汇报检修准备情况、开工准确时间。开工后每小班应向公司调度室汇报一次主要项目的进度。

3、施工完后,要按规定对设备进行试运转,符合要求才能投入运行;检修结束后,要及时组织验收,重大安全、技术改造项目由集团公司组织验收。验收记录,试运转情况记录由业主单位整理归档。

4、停产检修结束后15天内将检修总结、矿井停产检修项目验收表报集团公司机电处。

第二十五条 大中型设备检修项目以及对矿井安全、生产有较大影响的施工项目、突发事故的抢修必须由技术人员认真编写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行;涉及到矿井重大安全的施工项目,要有应急预案。

第四节 设备的大修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 设备的大修理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工作。

1、各矿每年要根据设备使用情况、技术测定、电气试验等情况等全面地鉴定设备的技术状况,制定设备大修理计划。

2、要根据设备缺陷认真制定完善的、针对性的修理方案,明确修理部位和技术要求;对矿井的安全、生产有较大影响的重要设备(主提升机、主扇风机、变压器、锅炉等)的修理方案要上报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

3、如需外委修理,要审查承揽单位的资质,与承揽单位签订商务合同和安全技术协议,并报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

4、修理完成后,由矿机电负责人组织验收,并形成资料存档保存。

第五节 备品备件管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 各矿应明确一名技术人员,负责本单位大型固定设备的配、备件的计划编制、上报以及图纸、资料的收集、整理、测绘、档案管理等工作;备件计划的主要内容应有设备名称、使用地点、配、备件名称、使用数量、备用数量、图纸图号等;制定的配、备件计划须经矿机电负责人审核后及时上报供应处。逾期不上报造成配、备件短缺,影响安全与生产的,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八条 备用数量及要求:

1、提升系统

(1)主副井绞车减速机,每种型号、速比的各备用一台;对于使用负荷较小或易更换者,也可备用一套齿轮(含轴)或轴齿轮,使用行星齿轮减速机者,原则上每车备用一台。

(2)主副井提升钢丝绳、尾绳和罐道绳,按在用数量备用;主、副井提升绳和尾绳悬挂装置,同型号的,每矿至少备用一套;不同型号的,每井至少备用一套。

(3)箕斗、罐笼、导向轮原则上按在用数量等量备用,天轮同型号的每矿备用一台,不同型号的每车各备用一台。

(4)主副井绞车轴承、减速机轴承、调绳离合器轴瓦、齿块等各种规格型号备用数量不少于一套。

(5)主副井绞车高、低轴联轴器,每车备用一套。

(6)主副井绞车盘形制动器不得少于二个备用量,摩擦衬垫不少于一套备用量;液压站的电磁阀、比例阀、油泵、滤油器等每种型号备用不少于一个,各种密封件及蝶簧等不得少于一套备用量。

(7)主副井绞车电动机原则上每车备用一台,凡二台以上绞车使用同一种规格型号电动机的,至少备用一台;对于大型低速直流电动机和同步电动机,备用设备暂有困难时,各矿要加强维护和检修,并定期检验和保养。

(8)主电机轴瓦、轴承、碳刷等量备用;每台低速直联直流电动机的主磁极绕组、换向级绕组各备二个;电机冷却风机的轴承,每种型号备一个。

(9)主副井电控装置的plc(主控机、监控机及各模块)、rs485通讯板、轴编码器、可调闸模块、继电器模板、电源变压器或控制变压器、控制开关、传感器每种型号备一个,继电器每种型号各备二个,井架开关全套备用;加速柜的晶闸管每种型号备三个;低频电源柜的控制板备一个,晶闸管备三个(有低频机组可不备);高压真空换向柜中的真空断路器,每种型号备一组;整流柜冷却风机,每种型号备一个。

2、主通风机

(1)对旋风机电动机可根据运行电动机的情况备用电机(注意接线盒出线方向)。

(2)轴流式扇风机至少要有一套备用动叶。

(3)扇风机各种型号轴承、联轴器每种型号各备用一套。

(4)主要元器件(断路器、接触器、继电器、传感器等)每种型号备一个。

(5)主电机轴瓦、轴承,每种型号备一个,碳刷全套备用。

3、其它系统

(1)生产系统中单系统的滚筒、电动滚筒、电动机、减速机、给煤机、破碎机、振动筛等每种型号备用一台。

(2)其它重要易损零部件备品数量,每矿同种规格型号设备不得少于一套备用。

第二十九条 矿井配、备件供应要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坚持通用性和质优价廉的原则;配、备件必须是有生产许可证的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原则上应从主机厂购进;所有购进备件,必须附有制造厂产品合格证及有关检测、鉴定资料;凡一件备件购价在五万元及以上者,或一次购进十万元及以上的批量备件,必须签订技术协议和商务合同。

第三十条 备件验收、保管:

1、重要配、备件(如矿井主提升机、主扇、主运皮带机等设备的配、备件)必须由矿机电负责人组织验收,方可入库存放备用。

2、主副井绞车备用主电动机,装好半联轴器,存放于绞车房内,并定期测定其电气参数。

3、主副井绞车备用减速机或备用齿轮,妥善保管,每年涂油防锈保养不少于一次。

4、主副井备用提升钢丝绳、尾绳、罐道绳要存放于干燥、稳妥地点,定期检查、涂油,防止发生锈蚀和损坏,更换前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检验。

5、备用箕斗,罐笼,采用悬吊放置于井口附近,下垫垫木,涂防锈油漆,其上零部件不得拆套使用,天轮、导向轮要用支架支托,装好滚动轴承,并涂防锈油漆,存放于井口。

6、轴流式主扇风机备用动叶,应在明显位置标明质量、编号等,并涂防锈油,妥善保管。

7、其他各种配、备件经验收合格后,必须入库存放,妥善保管,零件的所有配合表面应保护好,不得刮、划伤,金属件必须涂油。

第三十一条 备件使用:

1、重要设备备用电动机、减速机,提升钢丝绳、尾绳、罐道绳、箕斗、罐笼、导向轮、天轮、扇风机动叶等,在使用前应报集团公司机电处。

2、重要备品,使用前要按有关规定持有近期试验、检测报告。

3、所有备品在使用后必须及时订购或修复。

4、各矿每月二十日前将备件存量情况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到机电处。

5、对于不按本规定管理,由于备品购置、保管和使用不善,贻误时机,造成重大安全或生产事故的,追究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第六节 设备技术管理及安全监测检验

第三十二条、加强技术管理:

1、各单位要健全完善四大件等设备技术档案,明确责任人;主提升机、主通风机、主排水泵、主压风机等大型主要设备要做到一台一档,内容齐全。设备档案包括:设备使用说明书,调试安装验收单,试验或检验记录,设备历次事故记录,设备历次性能测试和关键部件擦伤记录,分析报告处理及整改意见,设备大修及技术改造记录,设备履历簿和技术特征卡片,安装图纸。配件图册、各类图纸完整齐全,必须有矿井主提升设备系统图、总装配图、制动装置结构图和制动系统图、电气系统图等,通风设备布置图,排水设备及管路系统图,压风设备及管路系统图,生产系统设备及煤流系统图。设备更新及技术改造后,要及时收集、补充、完善相关图纸、技术资料。

2、新产品、新技术使用前,要组织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学习,确保熟练使用和维护。

3、对四大件等设备的重要技术参数及控制程序的的修改、调整,必须经科区级及以上技术负责人签字认可,并存档备查。

第三十三条 为保证主要机运设备的经济高效和安全可靠运行,规范主要机运设备的安全检测检验工作,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2007)第12号]和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我省煤矿矿用安全产品检测检验工作管理的通知》(皖煤安监技装字[2005]89号)的规定,煤矿主要机运设备的安全检测检验工作应由获取煤矿安全检测乙级资质以上的检测检验中介机构进行。集团公司机电处负责技术监督和指导。

第三十四条 安全检测检验范围:

集团公司所属各矿、矿井筹备处、厂、改制公司的下列主要机运设备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测检验:

1、地面ф2 m及以上的提升机;

2、排出口直径为ф150 mm及以上的主排水泵;

3、叶轮直径为ф1.6 m及以上的离心式主扇风机,转子直径为ф1.0 m及以上的轴流式主扇风机;

4、铭牌排气量为20m3/min及以上的空气压缩机;

5、运输地面、井下ф1.6m及以上的提升绞车;

6、运输8t及以上的架线、防爆蓄电池电机车。

第三十五条 安全检测检验时限:

1、正常在用设备的安全检测检验周期为每年一次。

2、新安装的设备,正式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性能测定。

3、提升机、主通风在用设备大修理或改造后,应进行安全检测检验。

4、设备出现重大故障及发生重大以上事故后,需要通过安全检测检验进行分析时。

5、闲置时间超过1年或经过重大自然灾害可能使结构件强度、刚度、稳定性受到损坏的提升机系统在使用前,应进行安全检测检验。

第三十六条 安全检测检验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

1、由设备使用单位与安全检测检验中介机构签订合同,合同中应有安全检测检验项目、数量、时间、双方责任、安全技术协议、费用等详细内容。安全检测检验工作实行有偿服务,收费标准参照省安全检测检验相关标准双方商定。

2、安全检测检验中介机构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前与设备使用单位联系,做好充分准备,制定检测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使用单位同意,按时进行安全检测检验工作。设备使用单位积极配合,做好安全监护工作。主要机电运输设备安全监测检验内容和标准见附件1。

3、现场测试完毕后一月内,安全检测检验中介机构要做出书面安全检验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设备铭牌和原始资料、现场测试记录和计算、测试结论、对存在问题的分析及整改建议等内容。

4、安全检验报告送交设备使用单位、机电处,安全监察部门等。

5、设备使用单位接到安全检验报告后,针对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重要问题整改后由安全检测检验中介机构进行复核,出具检测检验报告),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机电处;暂时无法整改的要制定防范措施,并制定技术改造方案,尽快实施。

第4篇 洗煤厂停车停产检查检修设备管理制度

一、检修安全方面:

1、检修设备时,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发现一次罚生产副厂长、机电副厂长、班长各10元。

3、起重吊拉前,要认真检查葫芦、钢丝绳套的质量,起吊时进行试吊,起重物件下方或前方严禁站人或有人通过。

4、登高作业一定要戴安全带,且高挂低用。

5、抬架物件时,要步调一致,注意脚下杂物,防止滑擦。

6、进入设备内或作业地点稍低的位置检修时,要戴好安全帽。

二、工作标准方面:

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集中精力,认真操作。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向有经验的老工人学习,向书本学习,掌握一定的业务技能,提高独立工作的能力,提高自身的价值,要有创新意识,改变旧的工作作风。

2、检修人员必须加强与生产车间的工作配合,生产车间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3、机电车间大修、检修计划必须按时上报,不按时上报,班长、副班长每人罚款10元。

4、进一步划分包机范围,切实做到包机到人,责任到人。若包机范围内的设备出现故障而影响生产,根据影响时间的长短,与包机责任人考核挂钩,以此来增强每位维修人员的责任心,加大巡回检查的力度,真正做到“动态检查,静态检修”,做到预防性检修,充分利用好每天的停车检修时间,将机械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5、保证设备检修后的质量。机、电维修的班长每天的检修记录要清楚地记录下:设备名称、更换的备件名称。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谁更换的,谁焊接的,使用时间的长短,必须做到有人检查、有人考核。检修停电的设备,要做到谁停电、谁送电,送电后要试运转,若发现不试运转或不送电,一次罚款30元。检修完后,要将所有工具、杂物撤离现场。设备加油,不允许随处喷洒,黄油袋、桶要随人带走,并清理干净设备及场地的油污。一次不清理或清理不干净,

处罚负责人10元。

6、加大修旧利废的力度,对能够修复的材料、配件一定要进行修复。根据材料、配件的损坏情况,购置一部分小配件进行组装修复。若使用效果好,可对维修人员进行适当奖励。

7、要做到“四不放过”,即:①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②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③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④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8、要进一步加强班组长的责任心,管理要创新、要全面、全方位考虑所管辖工作范围内存在的问题。机电维修班要进一步加强配合、协作,相互支持、相互帮助,使现场问题得以顺利解决。

第5篇 停产期间采空区防灭火工作面矿压管理 安全技术措施

停产期间采空区防灭火及工作面矿压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会审时间

会审地点

主 持 人

组织部门

编制单位

编 制 人

参加会审人员:

会审人员签字

部 门

签 字

时 间

部 门

签 字

时 间

综采二队

机电信息中心

瓦斯抽采队

安 管 办

机电队

生产指挥中心

监控信息队

通风副总

通 风 队

机电矿长

通风科

安全矿长

生产办

生产矿长

总工程师批准

会审意见

停产期间采空区防灭火及工作面矿压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一)采空区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保德煤矿8号煤层自燃倾向等级属ⅱ级,容易自燃,发火期为4~6个月。工作面回采方式采用综合放顶煤开采,采空区遗留少部分煤炭,为采空区内部自然发火留下了重大的安全隐患,为防止采空区煤炭自然,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各相关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停产期间对刚回采结束的81503采空区和正在回采的81306面采空区防灭火是重点管控对象,具体如下:

优化通风系统,采取减风降压措施

(2)在81306工作面上下隅角施工黄土密闭,并用快速密闭进行密封,减少向采空区漏风,在上隅角设置一道引风帘,防止上隅角发生瓦斯积聚(如下图)。

(3)若81306二号回风瓦斯大于0.50%,通风队负责在81306一号回风中部施工一道过车增压板闭,增大81306二号回风的风排瓦斯能力。

(4)加强81306工作面的风量测定管理,要求通风队每5天对81306工作面以及81306一、二号回风顺槽的风量测定一次,防止因风量不足造成巷道无风、微风造成瓦斯积聚。

二、81306采空区抽放管理

(1)以81306工作面回风隅角瓦斯不超0.5%为临界值,尽可能减小81306采空区抽放量,直至停止采空区抽放。

(2)如停止采空区抽放不能有效控制回风隅角瓦斯浓度,应尽量减小81306采空区抽放管路抽放范围,通过联巷支管改造,只抽放靠工作面最近的一个联巷(44联巷),尽可能减小采空区抽放量,减少采空区漏风。

(3)当地面大气压降低导致采空区气体向巷道涌出时,及时开启采空区卸压阀门,减少采空区漏风量,降低与采空区相邻巷道的瓦斯浓度;待采空区不再出风时,及时关闭卸压阀门,防止巷道气体进入采空区造成采空区氧气浓度升高。

三、采空区注氮管理

(1)利用刘家堰地面一套注氮装置,其中1台使用1台备用,可对三、五盘区采空区进行注氮;井下81504二回入口处安装有1台注氮装置,可对81503采空区进行注氮。

(2)注氮管路布置:

(3)原则上是进行不间断性进行注氮,如遇设备检修或其他应急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停止注氮,注氮期间,工作面专职瓦检员要重点检查综采工作面、上隅角及回风流的瓦斯、一氧化碳和氧气等气体情况。若发现氧气浓度下降至20%以下,现场瓦检员要立即汇报生产指挥中心,生产指挥中心通知通风科、机电队、瓦斯抽采队和通风队立即停止注氮;另外,要求监控信息队每3天对81306采空区及回风隅角气体取样化验分析一次,并形成日报表上报审批。

(4)针对81503采空区注氮,通风队安排专职瓦检员要重点检查采空区内瓦斯、一氧化碳和氧气等气体情况,待氧浓度下降到5%且稳定后方可停止注氮,每天记录好形成报表。

(5)注氮期间,瓦斯抽采队要每班安排专人巡查注氮管路,发现管路漏气时必须立即汇报生产指挥中心和通风科。

四、采空区注浆管理

(1)利用刘家堰工业广场的永久注浆泵站(注浆装置型号为zhj-5/1.8g)对采空区进行预防性注浆。

(2)注浆管路:由刘家堰井底钻孔→五盘区二号总回风巷→集中主运大巷→8#总回→81306一号回风顺槽→81306二号回风顺槽→81306采空区;由刘家堰井底钻孔→五盘区二号总回风巷→五盘区一号总回风巷→81503一号总回风→81503采空区。

(3)81306采空区注浆:81306二号回风注浆管路通过81306一二回41联巷引至81306工作面上隅角以里5m处,进行采空区注浆。

(4)采空区注浆期间,通风队安排专职瓦检员要重点检查采空区内瓦斯、一氧化碳和氧气等气体情况,监控信息队负责做好采空区气体分析,每3天记录好形成报表。

(5)注浆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熟知道注浆操作标准作业流程和相关管理制度,采取注浆前必须对注浆泵、电器设备、仪器仪表及其他附属设备进行检查;确认设备设施完好后,首先进行清水灌注试验,清水运行不低于1个小时,井下注浆人员记录好注浆管路出口的水压、水量,瓦斯抽采队负责对注浆管路进行检查,检查管路是否漏水、拐死角、易堵塞等;试验完成后,进行正式注浆,浆液浓度符合标准,地面注浆工定期检查泵体运行情况,做好记录,如发生异常情况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汇报生产指挥中心和通风科。

(6)瓦斯抽采队安排专人对井下管路及采空区注浆量进行检查;注浆结束后要对泵体和注浆管路进行清洗,直至管路内所有泥浆杂物完全清理干净后方可停止注浆。

五、束管监测及人工取样分析

(1)监控信息队负责每3天对81306一、二回45、46联巷通过束管取样,81306胶顺24、25、26联巷,81503胶顺3、6、9、15、20联巷巷进行人工取样送束管室进行分析化验,并形成报表报通风科、通风副总审批。

(2)通风队负责每10天对81306、81503采空区进行一次采空区气体取样送公司化验。

(2)通风队每7天对井下所有采空区内气体进行一次检查,并形成报表进行审批,出现异常情况立即汇报通风科、通风副总。

六、采空区漏风管理

(1)通风队负责每7天对井下所有采空区密闭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采空区密闭有损坏漏风的及时汇报通风科,通风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整改方案。

(2)通风队负责安排专人每7天对采空区塌陷地区进行1次全面检查,及时掌握采空区动态情况,对地表有裂缝漏风的地方及时进行地表回填,通风科负责制定有效的治理措施,并建立相应的采空区管理台帐。

七、其他管理措施

(1)在81306胶顺、81307二回、81307一回入口处按要求均设置了防火门墙,配备相应的木板,如采煤工作面或采空区发生火灾,即可通过进风巷的防火门,控制风量、风压,减少通向采空区的氧含量,进一步减少灾害事故的扩大。

(2)对采空区上下隅角、联巷浮煤等区域进行岩粉撒布,一般撒布表面至覆盖物厚度应≥5cm,保证撒布质量。

(3)通风队系统瓦件员加强对通风设施、瓦斯、风流风量的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4)管理人员入井检查应加强对采空区密闭设施、井下防灭火的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二)81306工作面矿压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根据生产安排,为保证停产期间81306综采工作面及上下顺槽的安全,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

一、工作面停产期间的矿压管理

(1)综采队每班安排一名专人沿着工作面及工作面上下顺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记录沿途中的巷道压力观测点数据、巷道离层仪数据以及巷道变形情况。对于压力变化明显、立柱行程变化明显、架前漏矸、工作面煤壁片帮加剧、两顺槽顶底移近量变大、顺槽顶板补强支护锚索脱落、两顺槽超前100m范围内帮压力显现明显等特殊情况要及时向生产指挥中心汇报。

(2)综采队负责每天下午17:00点前,须向生产指挥中心汇总上报全天工作面现场观测点采集的数据参数;生产办根据所采集的数据进行日矿压分析对比,并将分析对比结果向综采队、生产指挥中心以及相关矿领导通报,对于压力显现异常情况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验证并制定相应方案。

二、工作面停产期间的矿压观测与隐患处理

(1)从10#至145#架,每5架设置1个测点,共设置28个测点。具体需要测量并记录工作面顶底板移近量、支架立柱收缩量、支架所受压力值及安全阀开启情况。

(2)发现顶板破碎或由于煤壁片帮导致梁端距超过418mm,要及时拉出超前支架使支架前梁顶在煤壁上;发现拉出超前架后仍未能有效接顶且破碎范围有扩大趋势时,要及时通知生产指挥中心、生产办,由生产办组织制定相应的方案。

(3)发现81306综采工作面支架所受压力突然增大(支架立柱安全阀开启,往外滋乳化液的现象):支架立柱收缩量在50mm/周、累计下沉量超300mm、支架立柱安全阀开启连续超20架或总数超30架等压力显现明显现象的,要及时向生产指挥中心、生产办汇报,由生产办组织进行现场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方案,必要时向总调申请工作面恢复生产。

(4)发现支架油缸、液管等有漏液等现象,要及时向矿生产指挥中心汇报,并全力组织检修更换,保证工作面设备具有随时能开机的状态。

三、工作面停产期间上下顺槽的矿压观测与隐患处理

(1)在81306胶运顺槽超前工作面10m、20m、30m、40m、90m;在81306一号回风顺槽超前工作面10m、20m、30m、40m、70m共设置10个测点,用来测量记录超前工作面段巷道的顶底板移近量和巷道变形情况。

(2)发现上下顺槽巷道顶板下沉量在100mm/周,累计下沉量超200mm及以上或锚索外露长度小等于10cm,锚索崩断根数量在100m以内达5根,立即上报生产办。由生产办及时现场查看并制定处理方案安排队伍进行处理。

(3)每班看面人员对两巷超前支护单体进行单体压力检测,发现单体漏液、单体压力值低于11.4mpa,要及时进行补液,保证单体初撑力达标;若发现单体行程小于400mm时,及时更换支护高度合适的单体,保证单体打设后伸出行程在400mm-700mm之间;若发现单体倾倒,要重新进行打设,打设要符合规定(迎山吃力、穿鞋戴帽、系防倒绳等)。

(4)若发现所巡查范围巷道存在网兜、片帮、离层现象的巷道位置进行记录并汇报生产办,由生产办组织队伍现场进行处理;

(5)综采队每周向生产办上报一次综采工作面及上下顺槽矿压观测报告,报告中要有工作面支架压力曲面图(按每班记录的数据)、工作面上下超前顺槽100m巷道顶底板移近量曲线图(按每班记录的数据)、工作面上下顺槽顶板离层仪数据曲线图、工作面上下超前顺槽100m顶底板移近量曲线图,并带有周期来压分析预测以及上次周期来压预测准确性的分析。

(6) 81306胶运顺槽超前300m、81306一号回风顺槽超前100m范围主要由综采队自行观测。81306一二号回风顺槽超前区域外、81307一二号回风顺槽由专职瓦斯检查员进行观测。生产办结合矿压显现情况及时对81306胶运顺槽、81306一二号回风顺槽巷、81307一二号回风顺槽进行合理的补强支护,以防止变形巷道发生大面积的冒顶。

第6篇 停产期间采空区防灭火工作面矿压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停产期间采空区防灭火及工作面矿压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会审时间

会审地点

主 持 人

组织部门

编制单位

编 制 人

参加会审人员:

会审人员签字

部 门

签 字

时 间

部 门

签 字

时 间

综采二队

机电信息中心

瓦斯抽采队

安 管 办

机电队

生产指挥中心

监控信息队

通风副总

通 风 队

机电矿长

通风科

安全矿长

生产办

生产矿长

总工程师批准

会审意见

停产期间采空区防灭火及工作面矿压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一)采空区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保德煤矿8号煤层自燃倾向等级属ⅱ级,容易自燃,发火期为4~6个月。工作面回采方式采用综合放顶煤开采,采空区遗留少部分煤炭,为采空区内部自然发火留下了重大的安全隐患,为防止采空区煤炭自然,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各相关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停产期间对刚回采结束的81503采空区和正在回采的81306面采空区防灭火是重点管控对象,具体如下:

优化通风系统,采取减风降压措施

(2)在81306工作面上下隅角施工黄土密闭,并用快速密闭进行密封,减少向采空区漏风,在上隅角设置一道引风帘,防止上隅角发生瓦斯积聚(如下图)。

(3)若81306二号回风瓦斯大于0.50%,通风队负责在81306一号回风中部施工一道过车增压板闭,增大81306二号回风的风排瓦斯能力。

(4)加强81306工作面的风量测定管理,要求通风队每5天对81306工作面以及81306一、二号回风顺槽的风量测定一次,防止因风量不足造成巷道无风、微风造成瓦斯积聚。

二、81306采空区抽放管理

(1)以81306工作面回风隅角瓦斯不超0.5%为临界值,尽可能减小81306采空区抽放量,直至停止采空区抽放。

(2)如停止采空区抽放不能有效控制回风隅角瓦斯浓度,应尽量减小81306采空区抽放管路抽放范围,通过联巷支管改造,只抽放靠工作面最近的一个联巷(44联巷),尽可能减小采空区抽放量,减少采空区漏风。

(3)当地面大气压降低导致采空区气体向巷道涌出时,及时开启采空区卸压阀门,减少采空区漏风量,降低与采空区相邻巷道的瓦斯浓度;待采空区不再出风时,及时关闭卸压阀门,防止巷道气体进入采空区造成采空区氧气浓度升高。

三、采空区注氮管理

(1)利用刘家堰地面一套注氮装置,其中1台使用1台备用,可对三、五盘区采空区进行注氮;井下81504二回入口处安装有1台注氮装置,可对81503采空区进行注氮。

(2)注氮管路布置:

(3)原则上是进行不间断性进行注氮,如遇设备检修或其他应急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停止注氮,注氮期间,工作面专职瓦检员要重点检查综采工作面、上隅角及回风流的瓦斯、一氧化碳和氧气等气体情况。若发现氧气浓度下降至20%以下,现场瓦检员要立即汇报生产指挥中心,生产指挥中心通知通风科、机电队、瓦斯抽采队和通风队立即停止注氮;另外,要求监控信息队每3天对81306采空区及回风隅角气体取样化验分析一次,并形成日报表上报审批。

(4)针对81503采空区注氮,通风队安排专职瓦检员要重点检查采空区内瓦斯、一氧化碳和氧气等气体情况,待氧浓度下降到5%且稳定后方可停止注氮,每天记录好形成报表。

(5)注氮期间,瓦斯抽采队要每班安排专人巡查注氮管路,发现管路漏气时必须立即汇报生产指挥中心和通风科。

四、采空区注浆管理

(1)利用刘家堰工业广场的永久注浆泵站(注浆装置型号为zhj-5/1.8g)对采空区进行预防性注浆。

(2)注浆管路:由刘家堰井底钻孔→五盘区二号总回风巷→集中主运大巷→8#总回→81306一号回风顺槽→81306二号回风顺槽→81306采空区;由刘家堰井底钻孔→五盘区二号总回风巷→五盘区一号总回风巷→81503一号总回风→81503采空区。

(3)81306采空区注浆:81306二号回风注浆管路通过81306一二回41联巷引至81306工作面上隅角以里5m处,进行采空区注浆。

(4)采空区注浆期间,通风队安排专职瓦检员要重点检查采空区内瓦斯、一氧化碳和氧气等气体情况,监控信息队负责做好采空区气体分析,每3天记录好形成报表。

(5)注浆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熟知道注浆操作标准作业流程和相关管理制度,采取注浆前必须对注浆泵、电器设备、仪器仪表及其他附属设备进行检查;确认设备设施完好后,首先进行清水灌注试验,清水运行不低于1个小时,井下注浆人员记录好注浆管路出口的水压、水量,瓦斯抽采队负责对注浆管路进行检查,检查管路是否漏水、拐死角、易堵塞等;试验完成后,进行正式注浆,浆液浓度符合标准,地面注浆工定期检查泵体运行情况,做好记录,如发生异常情况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汇报生产指挥中心和通风科。

(6)瓦斯抽采队安排专人对井下管路及采空区注浆量进行检查;注浆结束后要对泵体和注浆管路进行清洗,直至管路内所有泥浆杂物完全清理干净后方可停止注浆。

五、束管监测及人工取样分析

(1)监控信息队负责每3天对81306一、二回45、46联巷通过束管取样,81306胶顺24、25、26联巷,81503胶顺3、6、9、15、20联巷巷进行人工取样送束管室进行分析化验,并形成报表报通风科、通风副总审批。

(2)通风队负责每10天对81306、81503采空区进行一次采空区气体取样送公司化验。

(2)通风队每7天对井下所有采空区内气体进行一次检查,并形成报表进行审批,出现异常情况立即汇报通风科、通风副总。

六、采空区漏风管理

(1)通风队负责每7天对井下所有采空区密闭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采空区密闭有损坏漏风的及时汇报通风科,通风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整改方案。

(2)通风队负责安排专人每7天对采空区塌陷地区进行1次全面检查,及时掌握采空区动态情况,对地表有裂缝漏风的地方及时进行地表回填,通风科负责制定有效的治理措施,并建立相应的采空区管理台帐。

七、其他管理措施

(1)在81306胶顺、81307二回、81307一回入口处按要求均设置了防火门墙,配备相应的木板,如采煤工作面或采空区发生火灾,即可通过进风巷的防火门,控制风量、风压,减少通向采空区的氧含量,进一步减少灾害事故的扩大。

(2)对采空区上下隅角、联巷浮煤等区域进行岩粉撒布,一般撒布表面至覆盖物厚度应≥5cm,保证撒布质量。

(3)通风队系统瓦件员加强对通风设施、瓦斯、风流风量的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4)管理人员入井检查应加强对采空区密闭设施、井下防灭火的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二)81306工作面矿压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根据生产安排,为保证停产期间81306综采工作面及上下顺槽的安全,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

一、工作面停产期间的矿压管理

(1)综采队每班安排一名专人沿着工作面及工作面上下顺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记录沿途中的巷道压力观测点数据、巷道离层仪数据以及巷道变形情况。对于压力变化明显、立柱行程变化明显、架前漏矸、工作面煤壁片帮加剧、两顺槽顶底移近量变大、顺槽顶板补强支护锚索脱落、两顺槽超前100m范围内帮压力显现明显等特殊情况要及时向生产指挥中心汇报。

(2)综采队负责每天下午17:00点前,须向生产指挥中心汇总上报全天工作面现场观测点采集的数据参数;生产办根据所采集的数据进行日矿压分析对比,并将分析对比结果向综采队、生产指挥中心以及相关矿领导通报,对于压力显现异常情况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验证并制定相应方案。

二、工作面停产期间的矿压观测与隐患处理

(1)从10#至145#架,每5架设置1个测点,共设置28个测点。具体需要测量并记录工作面顶底板移近量、支架立柱收缩量、支架所受压力值及安全阀开启情况。

(2)发现顶板破碎或由于煤壁片帮导致梁端距超过418mm,要及时拉出超前支架使支架前梁顶在煤壁上;发现拉出超前架后仍未能有效接顶且破碎范围有扩大趋势时,要及时通知生产指挥中心、生产办,由生产办组织制定相应的方案。

(3)发现81306综采工作面支架所受压力突然增大(支架立柱安全阀开启,往外滋乳化液的现象):支架立柱收缩量在50mm/周、累计下沉量超300mm、支架立柱安全阀开启连续超20架或总数超30架等压力显现明显现象的,要及时向生产指挥中心、生产办汇报,由生产办组织进行现场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方案,必要时向总调申请工作面恢复生产。

(4)发现支架油缸、液管等有漏液等现象,要及时向矿生产指挥中心汇报,并全力组织检修更换,保证工作面设备具有随时能开机的状态。

三、工作面停产期间上下顺槽的矿压观测与隐患处理

(1)在81306胶运顺槽超前工作面10m、20m、30m、40m、90m;在81306一号回风顺槽超前工作面10m、20m、30m、40m、70m共设置10个测点,用来测量记录超前工作面段巷道的顶底板移近量和巷道变形情况。

(2)发现上下顺槽巷道顶板下沉量在100mm/周,累计下沉量超200mm及以上或锚索外露长度小等于10cm,锚索崩断根数量在100m以内达5根,立即上报生产办。由生产办及时现场查看并制定处理方案安排队伍进行处理。

(3)每班看面人员对两巷超前支护单体进行单体压力检测,发现单体漏液、单体压力值低于11.4mpa,要及时进行补液,保证单体初撑力达标;若发现单体行程小于400mm时,及时更换支护高度合适的单体,保证单体打设后伸出行程在400mm-700mm之间;若发现单体倾倒,要重新进行打设,打设要符合规定(迎山吃力、穿鞋戴帽、系防倒绳等)。

(4)若发现所巡查范围巷道存在网兜、片帮、离层现象的巷道位置进行记录并汇报生产办,由生产办组织队伍现场进行处理;

(5)综采队每周向生产办上报一次综采工作面及上下顺槽矿压观测报告,报告中要有工作面支架压力曲面图(按每班记录的数据)、工作面上下超前顺槽100m巷道顶底板移近量曲线图(按每班记录的数据)、工作面上下顺槽顶板离层仪数据曲线图、工作面上下超前顺槽100m顶底板移近量曲线图,并带有周期来压分析预测以及上次周期来压预测准确性的分析。

(6) 81306胶运顺槽超前300m、81306一号回风顺槽超前100m范围主要由综采队自行观测。81306一二号回风顺槽超前区域外、81307一二号回风顺槽由专职瓦斯检查员进行观测。生产办结合矿压显现情况及时对81306胶运顺槽、81306一二号回风顺槽巷、81307一二号回风顺槽进行合理的补强支护,以防止变形巷道发生大面积的冒顶。

第7篇 停产期间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搞好汪清公司停产期间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公司要求, 现将停产放假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做如下管理规定:

一、停产前各部门、车间把主要精力投入在安全工作上,加强安全现场管理,狠抓薄弱环节,及时处理各种安全隐患,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检修和生产。

二、公司各车间、部门加强在岗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三、严格执行节假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

四、公司各车间、部门安排好留守值班管理人员、看守人员的工作,责任到岗,具体到人。

五、做好物资、财产、设备的清整存放、登记、移交工作。

六、做好现场保卫、防火、防盗、防一氧化碳中毒等工作以及员工往返安全工作及有关注意事项,并制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七、停产期结束正常生产前各部门、车间应认真做好职工收心工作,组织员工学习《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恢复生产前必须对生产作业现场仔细进行大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生产作业。

《停产管理制度(7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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