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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档案管理制度包括(15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包括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是规范学校内部档案管理活动的重要规则体系,旨在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其主要内容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等多个环节。

包括哪些方面

1. 档案收集:明确各类档案的来源和收集标准,规定何时、何地、如何进行档案的接收与征集。

2. 档案整理:确定档案分类、编码、编目等方法,以便于管理和检索。

3. 档案保管:规定档案的存储条件、保护措施以及定期检查制度。

4. 档案利用:设定档案的借阅流程、权限及保密要求,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共享。

5. 档案鉴定:制定档案价值评估机制,识别并剔除无保存价值的档案。

6. 档案销毁:明确档案销毁的程序和条件,防止重要信息的丢失或泄露。

重要性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是学校历史记忆的载体,记录了学校的成长历程和发展成就。档案为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提供了信息支持,是决策制定和问题解决的重要参考。良好的档案管理有助于维护学校权益,防止法律纠纷,提升学校的公信力。

方案

为建立健全学校档案管理制度,提出以下方案:

1. 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2. 制定详尽的档案管理规定,明确各环节职责,确保制度的执行力度。

3. 引入先进的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档案的数字化和网络化,提高工作效率。

4. 定期组织档案管理培训,提升全体教职员工的档案意识和技能。

5. 加强与上级教育部门的沟通,确保档案管理制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要求。

6. 定期进行档案安全检查,预防火灾、水灾、虫蛀等风险,保障档案的物理安全。

7. 建立档案利用反馈机制,不断优化档案服务,满足师生需求。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学校档案管理制度将更加完善,为学校的长远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包括范文

第1篇 学校档案管理员职责(3)

学校档案管理员职责(三)

1.认真学习贯彻(档案法)和上级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严格执行本校的(综合档案室管理制度)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档案事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档案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确保档案工作顺利完成。

3.集中统一管理本校的全部档案。负责对本校的文书处理和各业务科室的各种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对各科室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4.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5.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对破损或退变的档案应及时修复,编制必要的柱查工具。

6.按照规定把具有永久、长期保存的档察及时移交临安市档案馆,井做好进馆的准备工作。

7.积扳开发档案信息资料,为领导决策、科学化管理提供依据,为乐平乡教育事业提供广泛的服务。

8.热情接待,为利用者提供方便,积极做好利用效果的统计工作。

第2篇 学校档案室管理制度(7)

学校档案室管理制度(七)

档案员岗位职责

一、档案室工作人员归口办公室管理,须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二、档案室内严禁吸烟或燃烧废纸。

三、严禁在档案室内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四、经常检查档案室的照明等用电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五、经常检查门、窗和门锁,以确保档案室安全。

六、保持档案室的清洁卫生,装具案卷等排列整齐。

七、档案室内必须做到: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潮、防尘、防强光、防高温、防有害气体。

八、对防火设备要经常检查,做到有备无患。

九、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做好档案安全保密工作。

十、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借阅制度

一、档案室管理的档案,主要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局相关人员使用,科、室、校、人员借阅档案时必须办理登记手续方可借阅。

二、机密档案借阅,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就地查阅,不得带出档案室。

三、借阅档案资料人员负责保管、保密、爱护所借档案,不得拆卷涂改、叠页和勾画、污损档案整洁,发现遗失及时报告,并追查处理。

四、未经批准的档案,不得随意抄录,拍照原文。

五、所借阅的档案,不得任意转借他人,如需要转时,必须到档案室办理手续。

六、借阅人员所还回的档案,档案管理员必须检查是否齐全。

七、档案资料借阅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如要延长,可按规定办理手续。

八、负责借阅人员如有调动工作时,在离职前必须将所有案卷归还档案室。

第3篇 某中心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中心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档案法》,进一步加强我校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档案作用,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中心档案是指学校人事档案和在教学、科研、党政管理和其他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以及实物等不同形式、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其构成以教育教学、人事档案为主,包括人事、职称、党群、行政、教师业务、设备仪器、基建、财会、声像九个门类的档案。

三、档案工作是中心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本校合法权益,维护本校历史真实面貌的必要条件和依据,是重要的信息资源,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学校对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制度、分级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地开发利用。

四、学校档案工作由少先队辅导员负责。设人事档案(负责人事档案、行政文件、职称档案的收集管理),办公档案(负责党群类、行政类、教育教学类、声像类的收集管理),教学及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注册登记建立档案、教师的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会计档案(会计档案的收集管理),团队类档案,工会类档案等。

五、人事档案、办公档案由办公室负责,学生学籍由班主任负责,教师业务档案由教研室负责;会计档案由会计室负责。各处室要有一名领导主管本部门的档案工作。并设兼职档案资料员,负责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分类、整理、装订、入档。

六、学校各部门档案兼职人员的工作任务

1、在本处室主管领导的领导下,贯彻实施中心档案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

2、具体组织本处室有关人员收集、整理本处室各项工作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

3、拟写档案卷题名,编制卷内文件目录,装订整理本处室文件材料,并保存好已形成的档案材料。

4、负责对本处室保存的档案材料的保管和提供利用工作。

七、中心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立卷、归档工作是中心教育教学以及各项管理程序的组成部分,是本校档案管理工作的基础。因此,各门类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纳入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的职责范围内,确保重要的教育、教学、教研等各项管理、各种工作、各类会议都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文件材料归档。

八、学校实行文件材料形成部门立卷制度,一般由立卷人按照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加上系统整理组卷、编排页号或卷号,填写卷内目录,装订后入档。

九、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1、人事、职称类

主要包括每位教职工的履历、学历情况、入党团情况、奖惩情况、职称评定、工资情况等文件材料。

2、党群类

主要包括学校党、工、团等组织的各种会议文件、记录、工作计划、总结、上级有关党群工作及本校党务管理的文件。

3、行政类

主要包括学校行政部门的计划、总结等各项管理工作以及上级有关学校行政管理的综合文件。

4、教学类

主要包括教学管理、实践、研究和学生学籍管理、招生、毕业分配等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5、教师业务类

主要包括教师的登记表、计划、继续教育、业务进修成绩、学期承担课程和工作量、考勤情况、学期工作考核成绩、奖励情况以及总结、试卷分析、教师自编的教学参考资料,在报刊上发表的文章、论文、优质课教案等。

6、仪器设备类

主要包括各种仪器设备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以及在接受、使用、维修和改进工作中产生的文件材料。

7、财会类

主要包括学校财务活动中形成的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工资表及其他材料。

8、声像类

主要包括学校各项工作活动形成的照片(含底片)、录音带、录像带、幻灯片、磁盘、磁带以及与声像材料配套使用的文字材料。

十、归档时间要求?

1、党群类、行政类等按学期归档。

2、人事类、职称类按学期归档。

3、教学类、教师业务类于每学期末归档,其他各类材料完成一个培养周期后当年寒假前一次性归档。

4、仪器设备类档案材料在设备验收完毕投入使用后两个月内归档。

5、财务类按会计要求进行定期及时归档。

6、少声像类于每学期末归档,声像载体材料在完成制作后三个月内归档,凡归档的照片(含底片)、录音带必须有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内容、人物和制作者、录音带,还有解说词)。

十一、归档的文件材料以原稿为主,必须注意书写材料及其载体材料的耐久性,禁止使用铅笔、圆珠笔、复写纸、纯蓝墨水或红墨水书写,纸质优良,字迹工整,图样清晰,格式统一,组卷合理。

十二、各处室档案要编制总目录、档案分类目录,要。有必要的检索目录。

十三、学校人事职称设专门橱柜存放。

十四、档案库房的管理要有防潮、防虫、防尘等设施,要排放适当、查找方便,对档案进行科学管理、系统分类、排列、编号。运用计算机实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第4篇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对于学校的人事档案管理,一定要有正规的管理制度,如档案保密制度、档案借阅制度等。以下为您详细的提供学校档案管理制度,仅供参考。

一、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实行专人管理,管理严格保管档案箱、橱钥匙,不得带至办公室外,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便开启档案箱、橱。

2、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私自摘录、擅自为他人查阅档案,不得向外传播和介绍档案、资料内容及存放位置等情况。

3、科学管理档案,档案查阅完毕,随时归还原处;档案按保管期结合年代排列存放,资料按类别排列存放。

4、档案箱、橱进行统一编号,自门口开始从左至右,自上而下编号,并插上查找案卷指引卡。

5、维护档案安全,每个箱橱必须保持整洁,并放置防霉去虫剂。

6、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在离职前办理交接手续。

二、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保守秘密,不得擅自扩大档案利用范围,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2、严格档案借阅制度,健全手续,做到万无一失。

3、不利于保密的地方不得存放机密文件和资料。

4、不得擅自摘录、复制档案内容,不得私自将机密文件和档案带回家中和公共场所查阅。

5、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通信中涉及档案机密。

三、档案借阅制度

1、外单位查、借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审明查档案原因,经本单位分管档案领导批准后可准予查阅。

2、本单位人员查阅涉入本单位机密的有关档案,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3、查、借档案者必须认真填写借阅登记簿。

4、查借档案者要爱护档案,不准在卷内涂改、勾画、撕拆、抽取档案。

5、查阅档案一律在本单位内查阅,原件一般不得借出,如特殊情况需外借者,须经领导批准,限十天内归还,并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6、档案归还时,档案工作人员应清点无误后签收,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报领导处理。

四、档案鉴定制度:

1、按期对档案保管满15年的短期档案进行鉴定工作。

2、鉴定工作要在分管领导下的主持下,由分管领导、业务人员、档案人员组成鉴定小组,逐卷进行鉴定,鉴定后要写出鉴定报告并注明鉴定日期。

3、对鉴定后继续保存的档案要调整保管期限,并在备考表中注明鉴定时间、意见,由小组负责人签字。

4、对鉴定后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办理批准手续,写出书面报告,编制销毁清册,报有关领导批准。

5、销毁档案时要有2个监销,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盖章,填上日期。

五、档案移交制度:

1、档案室应按有关规定向上级档案馆移交档案。

2、应移交的档案包括文书档案、教学档案、会议档案等各门类、载体的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全部档案。

3、档案移交时应将目录卡片等检索工具及编制的组织沿革、全宗介绍、文件汇编、参考资料等随同一起移交。

4、交接双方必须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在交接文据上签字盖章。

5、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也必须办理上述移交手续,并经分管领导繁体字认证后方可离开岗位。

六、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1、本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和使用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以及其它有关材料、录章录像带、照片、文电等应立卷归档。

2、必须按本部门立卷归档分类方案,将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由档案人员和各室分别立卷。

3、每年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按照“年度——机构——问题”和文件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分类准确,合理组卷。

4、立卷要做到书面材料规范,排列顺序正确,目录、页码清楚,标量确切简明,保管期限划分准确,案卷装订整齐美观。

5、文书档案在第二年九月底前立卷归档,其它门类档案按有关规定按期归档。文书档案应在第二年十月前移交档案室,其它门类档案的移交按有关规定执行。

6、各处室归档的案卷必须编制移交目录,向档案室移交,交接双方按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履行签字手续。档案室对接帐的案卷要进行质量检查,及时登记,编目上架。

7、档案室对文书档案和其它门类档案的立卷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与指导帮助。

七、档案统计制度:

1、建立、健全科学的档案统计工作,准确地反映本单位档案数量质量及其管理状况。

2、建立档案、资料、设备等实物统计工作和登记台帐,做到数字准确。

3、坚持做好档案资料统计的基础工作,做好平时原始数据登记工作,注意积累统计资料。

4、每年对全部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检查,并做详细记录。

5、逐步实现统计工作完整性,统计分类标准化,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

八、档案的开发利用

1、充分利用档案为教育教学服务。

2、查阅档案时必须保持案卷整洁,严禁涂改。

3、对档案的利用要及时登记。

九、检查与考核

1、档案工作应列入学校和各部门工作计划,并列入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及工作标准。

2、本标准由学校校长室每学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作为考核有关部门、有关人员的依据。

第5篇 学校档案室管理规定办法

档案室是各机关(包括团体、学校、工厂、企业、事业单位等)统一保存和管理本机关档案的内部机构,是整个机关的组成部分,关于学校档案室管理规定应该怎么制定,来看小编为大家提供的范本:

(一)、要明确一位副校长分管档案工作,应建立综合档案室合和建综合室档案专柜。

配备政治素质好、业务能

力强、热爱档案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二)、要将档案工作和档案上等级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纳入分管领导和档案员工作职责;纳入教职工范围和考核奖惩制度。

(三)、档案人员的主要任务:

1、负责单位文书、教学、教育、会计、后勤材料的收集、整理、保存、统计、利用和鉴定销毁工作。

文书档案:是指学校党、政、工、团(队)在实际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教学档案:是指学校及教师个人在全部教学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教育档案:是指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会计档案:是指学校的财务工作中形成的帐、表、凭证等材料。

后勤档案:是指学校的基础建设、生产、科研等方面形成的材料。

2、凡学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由各部门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3、学校综合档案的归档时间:文书、会计档案材料每年四月份进行立卷归档;教学、教育档案材料每学年结束后立卷归档。

后勤档案和设备、仪器档案材料均在工作结束后和设备、仪器安装试用后立卷归档。

4、学校档案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个保管期限。

5、卷内文件应齐全完整。

收文应有正文、附件、办理结果;发文应有定稿、印本、附件;来往文书应有请示、批复;处分材料应有综合、旁证、个人交待和处理结果。

6、卷内文件排列要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印本在前、底稿在后;批复在前,请求在后。

各类案卷均要填写卷内目录。

卷内文件要编写张次号。

归档的文件材料字迹清楚,纸质优良、签署完备。

不准用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书写,并拆除卷内金属物。

7、案卷装订要整齐美观。

标题一般应有作者、问题、名称,能反映卷内文件内容,政治上无误,文词上简明确切。

封面要用毛笔正楷字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洁。

8、文件材料归档后,档案人员应本着便于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则对案卷进行必要的加工整理、编目、登记和统记,做到排列有序,并按年代和保管期限编号。

(四)、综合档案室要做到有专室、专柜、专(兼)职人员负责,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虫蛀、防鼠、防潮等“五防”工作。

(五)、借阅制度

1、外单位人员查阅本校档案必须持组织介绍信。

2、严守档案材料机密,不准随便转借档案。

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摘录和复制。

3、爱护档案,不得拆卷、涂改、撕毁、圈点、划道、拆叠等。

4、经批准摘录的材料,要经档案室工作人员审查。

证明性材料,必须校对无误后盖章。

5、外借档案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向档案人员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借出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七天,超过时间另行办理手续。

(六)、档案工作人员要熟悉档案,了解需求,积极主动地做好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

档案室应根据工作编制大事记、组织沿革、基本情况、数字汇集、专题概要及综合档案室简介等有效的检索工作和参考资料,为提供利用档案创造条件。

(七)、学校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学校综合档案室应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有关档案鉴定的规定。

认真做好档案的鉴定工作。

对超过保管期限,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可提出销毁意见,并填写销毁清册,报本单位领导和上一级档案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销毁。

销毁时应指定二人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防止失密。

第6篇 学校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1、档案室是学校资料库,属机密部位,由办公室主任负责管理。

2、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进入室内。

3、各类资料进入档案室,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借还制度,机密资料严防丢失、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4、档案室随时保持通风,做好防潮、防霉、防虫蛀工作。

5、严禁在室内抽烟、玩火。

6、定期检查电线、灭火器,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和报告,防止出现事故。

7、随时检查门窗是否完好,保管人员离开时必须关窗锁门,节假日加强看护,确保防盗安全。

第7篇 _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一)、要明确一位副校长分管档案工作,应建立综合档案室合和建综合室档案专柜。配备政治素质好、业务能

力强、热爱档案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二)、要将档案工作和档案上等级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纳入分管领导和档案员工作职责;纳入教职工范围和考核奖惩制度。

(三)、档案人员的主要任务:

1、负责单位文书、教学、教育、会计、后勤材料的收集、整理、保存、统计、利用和鉴定销毁工作。

文书档案:是指学校党、政、工、团(队)在实际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教学档案:是指学校及教师个人在全部教学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教育档案:是指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会计档案:是指学校的财务工作中形成的帐、表、凭证等材料。

后勤档案:是指学校的基础建设、生产、科研等方面形成的材料。

2、凡学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由各部门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3、学校综合档案的归档时间:文书、会计档案材料每年四月份进行立卷归档;教学、教育档案材料每学年结束后立卷归档。后勤档案和设备、仪器档案材料均在工作结束后和设备、仪器安装试用后立卷归档。

4、学校档案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个保管期限。

5、卷内文件应齐全完整。收文应有正文、附件、办理结果;发文应有定稿、印本、附件;来往文书应有请示、批复;处分材料应有综合、旁证、个人交待和处理结果。

6、卷内文件排列要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印本在前、底稿在后;批复在前,请求在后。各类案卷均要填写卷内目录。卷内文件要编写张次号。归档的文件材料字迹清楚,纸质优良、签署完备。不准用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书写,并拆除卷内金属物。

7、案卷装订要整齐美观。标题一般应有作者、问题、名称,能反映卷内文件内容,政治上无误,文词上简明确切。封面要用毛笔正楷字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洁。

8、文件材料归档后,档案人员应本着便于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则对案卷进行必要的加工整理、编目、登记和统记,做到排列有序,并按年代和保管期限编号。

(四)、综合档案室要做到有专室、专柜、专(兼)职人员负责,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虫蛀、防鼠、防潮等“五防”工作。

(五)、借阅制度

1、外单位人员查阅本校档案必须持组织介绍信。

2、严守档案材料机密,不准随便转借档案。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摘录和复制。

3、爱护档案,不得拆卷、涂改、撕毁、圈点、划道、拆叠等。

4、经批准摘录的材料,要经档案室工作人员审查。证明性材料,必须校对无误后盖章。

5、外借档案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向档案人员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借出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七天,超过时间另行办理手续。

(六)、档案工作人员要熟悉档案,了解需求,积极主动地做好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档案室应根据工作编制大事记、组织沿革、基本情况、数字汇集、专题概要及综合档案室简介等有效的检索工作和参考资料,为提供利用档案创造条件。

(七)、学校档案的鉴定与销毁。学校综合档案室应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有关档案鉴定的规定。认真做好档案的鉴定工作。对超过保管期限,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可提出销毁意见,并填写销毁清册,报本单位领导和上一级档案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销毁。销毁时应指定二人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防止失密。

第8篇 学校档案管理暂行规定-5

学校档案管理暂行规定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档案的科学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档案法》,并参照《机关档案工作条例》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档案工作是学校工作的组成部分,为加强学校工作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本校特设立综合档案室,文书档案、教学档案、会计档案、职改档案等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各科、室都应自觉地遵守《档案法》。支持综合档案室的工作,以达到档案完整、系统、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的要求。

第三条本单位在各个时期的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报表、图纸、照片、录音、录像等不同形式的材料,各部门、科室、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第二章文件材料的形成和归档

第四条各职能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按年度于次年9月前将材料收集齐全,系统整理后移交档案室归档保存。

第五条基建工程项目,在竣工验收后,必须将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含工程图纸、预、决算及有关审批手续),由工程项目负责人整理,并经审查后,及时移交档案室。

第六条凡构成固定资产或贵重设备、仪表的随机技术文件材料,应由档案室登记保管,任何人不得占为已有。

第七条本校工作人员因公外出考察、参观、学习、参加各种会议获得的文件材料、参考资料,应按归档范围的规定及时向档案移交归档。

第八条本学校的归档范围,详见有关制度。

第九条归档材料,字迹要工整,图样要清晰,禁止用铅笔、圆珠笔、红墨水笔书写,以利用归档材料的长期保存。

第三章档案的管理

第十条档案室对接收来的各种档案,应及时登记、分类编目、统计和必要的加工整理。

第十一条档案库房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定期定时做好温湿度的测量记录工作,做到防火、防潮、防晒、防尘、防蛀、防盗,以利用档案的长期保存。

第十二条综合档案室第季对所保管的档案进行一次检查,保证档案的安全和完整,并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按规定向档案业务机关报送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

第十三条档案的鉴定工作要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由文书处理人员、有关业务部门、档案人员组成鉴定小组,根据本单位的保管期限表进行鉴定。

第十四条档案的销毁工作。档案销毁时需经鉴定后,由两人现场负责监毁,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以防档案的遗失和泄密。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六条本规定如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则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9篇 学校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范文

学校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2、对各科室形成的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对全校档案网络员进行业务培训。积极参加档案工作的对外协作活动。

3、集中统一管理学校各类档案资料,努力学习档案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档案质量。

4、定期检查档案,坚持库房温湿度测量记录,做到档案无霉变、褪色、尘污、破损及虫蛀、鼠咬现象,无失、泄密事件。

5、编制汇编、检索工具和档案参考资料,提高档案利用率,坚持做好借阅和利用效果登记。

6、准确编制档案工作情况年报,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

7、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档案馆移交应进馆的档案,并做到质量符合进馆要求。

第10篇 中学学校档案室管理制度

中学(学校)档案室管理制度

一、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实行专人管理。严格保管档案室门、柜钥匙,不得带至办公室外,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便开启档案室门、柜。

2、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私自摘录、擅自为他人查阅档案,不得向外传播和介绍档案、资料内容及存放位置等情况。

3、科学管理档案,档案查阅完毕,随时归还原处;档案按保管期结合年代排列存放,资料按类别排列存放。

4、档案柜进行统一编号,自门口开始从左至右,自上而下编号,并插上查找案卷指引卡。

5、维护档案安全,每个橱柜必须保持整洁,并放置防霉去虫剂。

6、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在离职前办理交接手续。

二、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保守秘密,不得擅自扩大档案利用范围,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2、严格档案借阅制度,健全手续,做到万无一失。

3、不利于保密的地方不得存放机密文件和资料。

4、不得擅自摘录、复制档案内容,不得私自将文件和档案带回家中和公共场所查阅。

三、档案管理员的主要任务

1、负责学校文书、教学、教育、后勤等材料的收集、整理、保存、统计、利用工作。

文书档案:是指上级文件及学校在实际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教学档案:是指学校及教师个人在全部教学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教育档案:是指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后勤档案:是指学校的基础建设、生产、科研等方面形成的材料。

2、凡学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由各部门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3、学校综合档案的归档时间:文书、档案材料每年四月份进行立卷归档;教学、教育档案材料每学年结束后立卷归档。后勤档案在工作结束后立卷归档。

4、卷内文件应齐全完整。收文应有正文、附件、办理结果;发文应有定稿、印本、附件;来往文书应有请示、批复;处分材料应有综合、旁证、个人交待和处理结果。

5、卷内文件排列要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印本在前、底稿在后;批复在前,请求在后。各类案卷均要填写卷内目录。卷内文件要编写张次号。归档的文件材料字迹清楚,纸质优良、签署完备。不准用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书写,并拆除卷内金属物。

6、案卷装订要整齐美观。标题一般应有作者、问题、名称,能反映卷内文件内容,政治上无误,文词上简明确切。封面要用正楷字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洁。

7、文件材料归档后,档案人员应本着便于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则对案卷进行必要的加工整理、编目、登记和统记,做到排列有序,并按年代和保管期限编号。

四、档案借阅制度

1、外单位查、借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审明查档案原因,经本单位分管档案领导批准后可准予查阅。

2、本单位人员查阅涉入本单位的有关档案,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3、查、借档案者必须认真填写借阅登记簿。

4、查借档案者要爱护档案,不准在卷内涂改、勾画、撕拆、抽取档案。

5、查阅档案一律在本单位内查阅,原件一般不得借出,如特殊情况需外借者,须经领导批准,限三天内归还,并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6、档案归还时,档案工作人员应清点无误后签收,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报领导处理。

五、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1、本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和使用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以及其它有关材料、录章录像带、照片、文电等应立卷归档。

2、必须按本部门立卷归档分类方案,将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由档案人员和各室分别立卷。

3、每年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按照“年度――机构――问题”和文件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分类准确,合理组卷。

4、立卷要做到书面材料规范,排列顺序正确,目录、页码清楚,标量确切简明,保管期限划分准确,案卷装订整齐美观。

5、文书档案在第二年九月底前立卷归档,其它门类档案按有关规定按期归档。文书档案应在第二年十月前移交档案室,其它门类档案的移交按有关规定执行。

6、各处室归档的案卷必须编制移交目录,向档案室移交,交接双方按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履行签字手续。档案室对接帐的案卷要进行质量检查,及时登记,编目上架。

7、档案室对文书档案和其它门类档案的立卷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与指导帮助。

六、档案统计制度

1、建立、健全科学的档案统计工作,准确地反映本单位档案数量质量及其管理状况。

2、建立档案、资料、设备等实物统计工作和登记台帐,做到数字准确。

3、坚持做好档案资料统计的基础工作,做好平时原始数据登记工作,注意积累统计资料。

4、每年对全部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检查,并做详细记录。

5、逐步实现统计工作完整性,统计分类标准化,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

七、档案室管理组织机构

组长:z

组员:z

管理员:z

第11篇 中小学校档案管理制度-4

中小学校档案管理制度(4)

一、档案是学校工作的历史记录,困此,档案室由学校安排兼职教师负责管理。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档案添置、装订登记。

三、档案要分类在书柜里摆放整齐。

四、文书档案按年度装订。

五、档案按长期、永久分类摆放。

六、档案按学年统一编号立卷归档,做到排列合理有序,装订整齐规范。

七、每学期结束,学校领导及教师及时上交学期计划、总结,学校及时安排人员装订成册,立档归案。

八、室内保持清洁。

第12篇 某中学家长学校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中学家长学校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1、学校成立专门的档案资料室,专人负责管理各类档案。

2、凡家长学校所开展的所有活动,都必须有资料积累,并及时把资料归并成册,分类装订。

3、教师在家长学校活动中的教案、随笔、个案分析等都分门别类装订成册,交送资料统一保管。

4、家长会签到单、学员名册、优秀学员名册等按学期分类装订,送资料定保管。

5、资料室工作人员应尽心尽职,做到资料装订分门别类,存放整齐有序,不漏收、漏装资料。

6、加强学校领导对资料室的管理,不间断地进行检查,及时提出完善意见。

第13篇 学校档案室管理人员职责(1)

学校档案室管理人员职责(一)

第1条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努力学生档案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第2条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本单位的全部档案,确保收集及时、完整、归类、整理有序,保管安全、可靠。

第3条负责档案的借阅,凡外借的档案须经学校主管领导的批准。

第4条做好档案资料的汇编工作,为教学和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第5条负责档案的签定工作,对过期的档案提出存毁意见。

第6条负责对本校处室组档工作的监督与指导,督促和协助有关人员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进行及时整理归档。

第7条坚持保密原则,对不许一般人查阅的档案,严格把关,要严防档案遗失、被窃。

第8条完成领导和业务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14篇 中学学校档案管理员职责

中学(学校)档案管理员职责

一、学校应明确专人保管资料,负责收集、整理、装订成册。

二、凡归档的资料,要求字迹清晰,书写工整。

三、目录表和卷皮要求写清楚整齐。

四、对归档文件统一编号,填写案卷目录,备制检索工具,分类保管。

五、凡需借阅文件档案的要办理登记手续,并及时归还,以免丢失或错乱。

六、认真遵守保密规定,妥善保管各类档案资料,注意安全,严防丢失和泄密。

第15篇 学校档案管理细则范例

学校档案管理细则就是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学校档案管理的相关内容,来看下面:

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校的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更好地为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等各项工作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档案法》、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结合本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校档案是指建校以来,学校在从事教学、科研、党政管理及其他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学校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本校档案工作是办好学校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是我校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将档案工作纳入自身整体发展规划,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第二章 领导体制和机构设置

第四条 本校的档案工作由校长领导,其他的校领导要检查、督促所分管的职能部门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业务上由广东省档案局、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 本校在校长办公室下设置综合档案室,它既是本校档案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又是永久保存和提供利用本校各类档案的科学文化事业机构。

第六条 本校档案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令、政策和规定,并努力完成上级主管机关下达的其他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二)负责规划、协调全校档案工作,并负责对本校各系、部、处、室、科等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

(三)制订和组织实施本校关于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加强档案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档案综合管理水平;

(四)负责接收(征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和保管全校各类永久、长期的档案及有关资料;

(五)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做好档案的安全防范、修复、复制、保护工作;

(六)开展档案的开放或利用工作;

(七)负责编辑档案参考资料,编制检查工具,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八)负责组织全校专、兼职档案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

(九)开展档案宣传工作和利用者教育工作;

(十)开展档案理论和档案业务的学术研究,组织和参加校内外档案业务研讨、交流和协作活动。

第七条 本校各部门须有一位负责人分工主管本单位的档案工作,并确定适当的兼职档案人员,负责本单位形成的档案材料的收集、积累、整理、立卷和移交工作。

第三章 档案队伍建设

第八条 本校档案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热爱档案事业,具备档案业务知识和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

第九条 本校档案工作人员,编制数由学校根据本校规模及收藏档案数量等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条 本校档案工作人员属档案专业技术人员,其职称和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经费,库房和设备

第十一条 本校档案事业所需经费,列入学校预算,本校各职能部门应对用于保存本部门归档文件所需的档案装具等设备,在其经费中给予支持。

第十二条 本校遵循方便利用、安全保管,有利发展的原则,为综合档案室提供专用的、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档案库房;存放声像特殊载体档案的库房,应配置恒温、恒湿设施。

第十三条 学校应有计划地为档案部门配置复印、录音、照相、录像等设备,逐步实现电子计算机管理与档案缩微化。

第五章 文件材料的归档、移交和接收工作

第十四条 本校应逐步完善归档制度,并纳入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做到每项重要的教学、科研、党政管理等工作,都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文件材料归档保存。

第十五条 本校各部门应做到各项工作与档案工作实行‘四同步”管理,即布置、检查、验收、总结各项工作时,同时布置、检查,验收、总结档案工作。

第十六条 本校对科研成果、基建工程等进行鉴定、验收时应有综合档案室的人员参加,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应会同综合档案室对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加以审查,签署意见。

没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文件材料的项目,不予验收,不予上报,不予评奖。

第十七条 本校实行文件材料形成部门、课题组立卷的制度,学校各部门要有一位负责人分管本部门的的档案工作,并确定适当的专(兼)职档案人员,负责本部门形成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

各部门课题组形成的文件材料,一般由立卷入按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以系统整理组卷,编排页号或件号,填写卷内目录,装订后将属于长期和永久保存的档案向学校综合档案室移交。

学校综合档案室对各业务部门的立卷工作予以必要的协助、指导和监督。

第十八条 部门、课题组立卷归档是本校档案工作的基本制度和基础,各有关部门必须分工明确、协同配合。

学校分管档案工作的校领导,各部门分管档案工作的负责人,都应把涉及相应范围的档案工作列入自己的职责范围,督促有关部门、有关人员认真做好工作。

第十九条 本校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

(一)党政管理类

主要包括本校党委、行政、工会、团委、民主党派等组织的各种会议文件、会议记录和纪要;党政各部门的工作计划、规划、方案、汇报、总结、规则章程、统计报表;上级机关与本校关于人事管理、行政管理、党务管理等文件材料。

(二)教学类

主要包括本校在教学管理、教学实践和教学研究等活动中形成的反映教学综合管理、学科与实验室建设、招生、学籍管理、课堂教学与实践、毕业生、教材等工作内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及声像载体材料。

(三)科研类

主要包括本校在科学研究管理和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反映科研综合管理、科研准备、研究实验、总结鉴定、申报奖励。

推广应用等工作内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及声像载体材料。

(四)基建类

主要包括本校在基本建设管理和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反映基建综合管理、可行性研究、设计基础材料、设计文件、工程管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文件、生产技术准备、试生产基建预算、概算、决算、器材管理等方面内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及声像载体材料。

(五)仪器设备类

主要包括本校各种国产和国外引进的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价值在五万元以上)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以及在购置、验收、调试、使用、管理、维修、改造、报废等全部活动中产生的文件材料。

(六)出版类

主要包括本校编辑出版的学报、校报。

(七)外事类

主要包括本校有关人员出席国际学术会议(含在国内举办的),出境考察、讲学、合作研究、进修、留学及本校聘请的外籍、

港澳台专家与教师(含客座教师)在教学、科研及其他有关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本校涉外活动、对外学术交流、友好往来等有关文件材料。

(八)财会类

主要包括本校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材料、凭证、帐薄,报表、工资清册等材料。

(九)声像类

主要包括反映本校各项活动和历史发展,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以音响,画面形象等方式记录的专门载体(照片、录音带、录像带、幻灯片,磁盘、影视胶片、缩微胶片、光盘等)及其相配套的文字材料等。

(十)实物类

主要包括上级领导来校视察、检查、指导工作和境内外知名人土来校参观访问的题词、题字等手迹材料;境外、校内外的团休,

个人和校友捐赠的纪念物品;校内各单位和个人荣获国家、省、市级各类奖品(奖状、锦旗、奖杯等),以及其他有保存价值的实物。

第二十条 归档的文件材料应质地优良、书绘工整,蓝黑墨水书写,声像清晰,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第二十一条 案卷归档原则上按以下要求办理:

(一)归档时间

1、党政部门和按年度归档的部门,于翌年六月底前归档。

2、各教学部门和须按学年度归档的部门,于次学年寒假前归档。

3、科研、基建、生产设备的专题性、成套性档案,应在项目完成并通过鉴定、验收后两个月归档。

(二)档案移接手续

学校综合档案室接收档案时,应根据档案目录,与移交人共同清点,对重要的、机密以上的案卷,要逐页清点,经查对无误,方可办理签收手续。

第二十二条 凡由各部门与其他单位分工协作完成的项目,由主办单位保存一整套档案,协作单位除保存自己与自己承担任务有关的正本以外,应将复制件送交主办单位保存。

第二十三条 个人在其从事教学、科研、党政管理等职务活动中形成的各种载体形式的文件材料,必须按统一的移交时间移交给本单位档案人员转交学校综合档案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已有或者拒绝归档。

对于个人在其非职务活动中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学校综合档案室可通过征集、代管等形式进行管理,对于个人向学校综合档案室捐赠档案,视珍贵程度,学校可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二十四条 学校综合档案室应注意向境内外征集与本校有关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档案、资料。

第二十五条 对调出及离、退休人员、在办理调离手续时,必须清还档案,没有学校综合档案室签字,人事部门不得办理调离手续。

第六章 档案管理

第二十六条 本校各类档案都是学校的重要财富,由学校综合档案室集中管理,任何部门或个人都不得将档案视为私有。

全体师生员工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综合档案室依据《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负责对本校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的排列。

第二十八条 本校各类档案按其价值确定保管期限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

(一)永久:凡反映我校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学校和社会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

它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本校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一是上级领导部门针对本校所发的重要文件材料。

(二)长期:凡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本校需要查考利用的档案,列为长期保管,它包括本校产生形成的和上级领导部门及有关部门所发的与本校工作有关的比较重要的文件材料。

保管期限为十六年至五十年左右。

(三)短期:凡在短期内本校需要查考利用的档案,列为短期保管,其保管期限为十五年(含十五年)以下。

第二十九条 本校综合档案室负责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

对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在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并造册报校领导批准后,予以销毁。

未经鉴定和批准,不得销毁任何档案,

第三十条 本校综合档案室定期对档案的收进和移出、库存案卷数量、档案的利用情况等进行统计,并依照有关规定,向省档案局、省教育厅办公室报送本校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报表。

第三十一条 本校综合档案室应建立严格的库房管理制度,并有防火,防虫、防鼠、防盗、防尘、防湿、防高温、防曝晒等设施;要研究和改进档案的保护,

对已破损,虫蛀、霉烂和字迹褪色的档案,应及时修复或复制;要有安全保密制度,对所存档案和资料的保管情况定期进行检查,遇有特殊情况,应立即向校主管领导报告,及时处理。

第七章 档案的利用与开放

第三十二条 本校综合档案室设立供查阅档案资料的阅览室,积极开展档案利用与编研工作,主动提供利用,充分发挥档案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三十三条 学校综合档案室开放档案,必须遵循下列规定

(一)本校教职工因教学、科研等工作需要查阅档案者,凭本校工作证,校外单位或个人,还须持有关单位介绍信,在说明利用档案的目的和范围后,则可查阅利用属于开放范围的档案,并可以摘录、复制;

(二)利用者要求复印档案,由综合档案室负责办理,并按规定收费;

(三)未经学校授权或上级主管机关批准,任何组织或个人无权公布档案。

第三十四条 本校档案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开放:

(一)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

(二)涉及专利和技术秘密的;

(三)涉及个人隐私的;

(四)档案形成部门规定限制利用的。

第三十五条 对于重要的、珍贵的档案和资料,一般不得提原件使用,如特殊需要,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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