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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机安全操作15篇

发布时间:2022-12-25 热度:47

重机安全操作

第1篇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技术交底

一、注意安全标志

操作起重机械,首先要查看机械内有没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机械有安全标志才能保障安全。

二、注意超限过载

起重机械不能超载,当起重机械报警时,就应该主动退出,等下一趟再起吊,机械超载是很危险的。

三、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

1、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在工作前应对起重机主要部件以及各安全装置进行仔细检查,每日第一次抓运负载时,应先将重物吊在1米左右,再下降,观其制动情况,当确认安全可靠,再投入正常运行。

2、起重机的大车或小车开动时,抓斗在起抓时,运行线路有人时,必须发出警告信号。

3、除停车检查外,任何人不得在桥架或轨道上行走。

4、起重机需靠边时,驾驶员操作必须以最缓慢的速度进行,在开动起重机时,禁止3个动作同时进行。

5、在驾驶起重机时,控制器应遂步开动,不可将控制器手柄从一个极端推到另一个极端,应把控制器从一个极端转到零再转到另一个极端。

6、驾驶员在工作时要精力集中,在驾驶室内不准吃东西、吸烟、看书报杂志和闲谈、不准睡觉,严禁酒后开车。

四、电动葫芦起重机的安全操作

1、悬挂葫芦的结构必须牢固可靠,工作时葫芦的挂钩、销子、链条、刹车等装置必须保持完好。

2、起吊时不准超负荷使用。

3、起吊物件时,除操作葫芦的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靠近被吊的物件。

4、起吊物件时,必须捆绑牢固可靠,吊具、索具应在允许范围之内。

5、用两个葫芦同时起吊物件时,必须有专人指挥,负荷分配要合理,操作人员动作要协调一致。

6、放下物件时,必须动作缓慢,不准自由落下。

7、电动葫芦必须明确指定维护保管人。

五、本规程本职责中所称起重机械操作含司机、司索、指挥。

第2篇 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桥式起重机是横架于车间、仓库及露天堆放场的上方,用来吊运各种物体的机械设备,通常称为“天车”或“行车”。它是机械工业、冶金工业和化学工业应用最广泛的一种起重机械。在现代工业企业中,是实现生产过程机械化和自动化、减轻繁重的体力劳动、提高生产效率的重要设备之一,使用桥式起重机应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1.行车必须处于正常状态,特别是安全装置,如制动机构、声光、信号、联锁装置等都必须灵敏完好。

2.工作过程中操作人员要集中精力,起吊前先空转,然后起吊,吊物离地100~150mms如发现起吊物捆缚不紧时,应重新捆缚。开车前应先发出信号铃;吊物不得从人头上越过,天车开动时,严禁修理、检查、加油和擦试机件,在运行中发现故障必须立即停车。

3.工作终止时,要把天车停在停车线上,把吊钩升到位,吊钩上不得悬挂重物。把所有的控制器、操纵杆放到零位上,并拉掉电源开关,锁上驾驶室门。

4.桥式起重机必须装设可靠灵敏的安全装置。一般设有缓冲器、限位器(行程限位器、起升限位器)、起重限制器、防风夹轨钳等。

5.起重机所有带电部分的外壳,应可靠接地,以免发生操作人员的意外触电事故。小车轨道不是焊接在主梁上时,亦应采取焊接接地,降变压器应按规定在低压侧接地。

6.桥式起重机在下列情况下不得起吊;

(1) 无人指挥或指挥信号不正确。

(2) 行车设备有缺陷或安全装置失灵。

(3) 超负荷起吊或设备质量不清楚。

(4) 人站在起吊物上或起吊物下,用吊车挂钩吊人。

(5) 光线阴暗,视物不清。

(6) 起吊物有尖锐棱角或斜拉斜提,没有采取安全措施。

第3篇 汽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定

1. 起重机应装设标明机械性能指示器,并根据需要安设卷扬限制器、载荷控制器、联合开关等装置。

2. 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3. 采用两机或多机抬吊时,必须有统一指挥,动作配合协调,吊重应分配合理,不得超过单机允许起重量的80%。

4. 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当信号不明确、多人指挥无法做出正确判断、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5. 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6. 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时应高出障碍物0.5米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止倾倒。

7. 物件超吊时,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好并将吊臂、吊钩及回转制动器刹住,司机及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8. 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9. 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应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

10.严禁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件。

11.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物件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档,并关门上锁。

12.轮胎式、汽车式起重机禁止吊物行驶。工作完毕起腿、回转臂杆不得同时进行。

13.汽车式起重机行驶时,应将臂杆放在支架上,吊钩挂在保险杠的挂钩上,并将将钢丝绳拉紧。

14.汽车式全液压起重机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⑴作业前应将地面处理平坦放好支腿,调平机架。支腿未完全伸出时,禁止作业。

⑵有负荷时,严禁伸缩臂杆。接近满负荷时,应检查臂杆的挠度。回转不得急速和紧急制动,起落臂杆应缓慢。

⑶操作时,应锁住离合器操纵杆,防止离合器突然松开。

第4篇 起重机械 一般安全操作要求

1、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起重工)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旗号或手势)进行操作;操作前必须鸣号(铃或喇叭)示意;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以致引起事故时,有权拒绝执行,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操作时,对其他人员发出的危险信号,司机也应采取制止措施,以避免发生事故。

2、施工中,如遇有大雨、大雪、大雾和六级以上的风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起重工作,并将臂杜降低到安全位置。

3、新到、修复和新安装的起重机械设备,应遵照《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中的有关规定进行试验和试吊,并经过主管机务人员和操作人员共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4、起重机各部机件,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任意拆换或变更;如因工作需要临时加长臂杆或接高塔身时,都应提出改装方案和安技措施,经主管技术部门批准,并按上一规定进行试验或试吊。

5、动臂式起重机起重时,臂杆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原厂规定,无资料可查时最大不超过780;如需超过780,须与有关人员研究,订出安全措施,学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起吊。

6、不同型号和不同规格的起重机械设备,按其出厂具体规定装设的高度限位器、变幅指示器、幅度限位器、转向限位器等安全保护装置都应齐全可靠。

7、各种起重机机械设备不准超载;如必须超载时,须与有关人员研究,订出安全措施,学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起吊。

8、严禁用各种起重机械进行斜吊、拉吊;严禁起吊地下的埋设物件及其它不明重量的物件,以免机械载荷过大,而造成事故。

9、严禁各种起重机吊运人员用手抓吊钩升降,以防起重系统突然失灵而发生事故。

10、在起吊和落吊的过程中,吊件下方禁止人员停留或通过,以防物件坠落而发生事故。

11、起吊的构件应绑扎牢固,并禁止在构件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如起吊零星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捆绑牢固;构件吊起后转向时,其底部应高出所有障碍物的0.5米以上。

12、吊运的构件放置时,要注意地面的平整,防止歪斜倾倒。

13、起吊构件时,吊钩中心应直通过构件重心,构件吊起离地面20---50cm时必须停车检查。

(1)起重机的稳定性

(2)制动器的可靠性

(3)构件的平稳性

(4)绑扎的牢固性

14、起吊构件必须拉好溜绳,构件起落、转向速度应均匀,动作要平稳,不准紧急制动;转向时,未停稳前不得做反向动作;注视吊钩的上升高度,防止升到顶点,因限位器失灵而造成事故。

15、风雪天气工作,为了防止制动器受潮失效,应先经过试吊,证明制动器可靠后,方可进行工作。

16、起重机在运行中,如遇紧急危险情况,应立即拉离紧急开关停车;在降落重物过程中,卷扬机制动器突然失灵,应采取紧急措施(即将重物稍微上升后再降落,再稍微上升,再降落,这样多次反复,将重物最后安全降落)。

17、起重机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将重物卸下,不得悬在空中。

18、如用两台起重机抬吊构件时,必须统一指挥,两机载荷分配应合理,动作须协调;吊重不得超过两机所允许起重量的75%,单机载荷不得超过该机允许起重量的80%。

19、必须经常检查钢丝绳接头和钢丝绳与轧头结合处的牢固情况。轧头有螺帽和压板的一面应在靠钢丝绳长的一端,以免松动、脱落;确定轧头的规格、数量和间距,并根据钢丝绳的直径按标准排列;机械运行中禁止用手触摸钢丝绳和滑轮,以防发生事故;通过滑轮的钢丝绳不准有接头,以防通过时被卡住。

20、钢丝绳的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该起重机的规定要求。钢丝绳在卷筒上应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应在卷筒上保留三圈以上,以防钢丝绳末端松脱;钢丝绳的磨损或腐蚀,如超过平均直径10%和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根数多于规定时,应更换新绳。

第5篇 塔式起重机驾驶员安全操作规定及要求

(1)塔式起重司机要正确、合理地操作,就是对所操作的塔式起重机做到“四懂三会”。即:懂性能、懂构造、懂原理、懂用途;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即使是理论知识很丰富、操作技术很高超、实际经验很多的司机,在接到一台陌生的塔式起重机时,也应详细地了解和掌握使用说明书中有关技术资料内容,和“四懂三会”实现安全操作。

(2)在开始作业之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按规定做好日常维护保养。

2)与指挥人员约定好指挥信号的种类及有关事宜。

3)检查现场环境,要保证有安全作业距离及安全条件。

4)查看前一班作业的各种记录(如履历书、登记表、安全记录等),发现问题及时做出处理。

5)开始操作时,先鸣号发出警示,提醒注意。

(3)在施工作业中,要注意做到以下几项:

1)遵守指挥信号的指挥及有关指挥与信号的有关规定。

2)保证使用的吊索具及吊运方法符合要求。

a.按正常各级保养检查使用钢丝绳、吊索具;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各种吊具和索具。

b.不准用吊钩直接吊挂重物,必须用索具或专用器具。

c.细长易散的物品,要捆扎两道以上,并且要有两个吊点;再调运过程中,使调运的物品保持水平,不准偏斜,更不准长度方向朝下,以免再调运过程中,重物由于自重或振动等原因从捆扎中抽出掉下,发生事故。

d.不能在起吊的重物上再连挂其它重物,以免吊索具超载、破坏原来的捆扎方式和松紧程度,或发生扯、刮、连、带现象。

e.吊运碎散物品,要用网、篮、或其它容器盛装,不可用绳索捆扎。

f.体积大或长的物体要有溜绳,以防止摆动。溜绳应在被吊物体的两端各设一个。

g.严禁将不同种类或是不同规格型号的索具连在一起使用。例如:钢丝绳与链条、或麻绳等连起来用,它们的挠性不相同,而且对各种捆扎方法的适应性也有很大差别。

3)严禁超载

a.司机要了解所吊重物的准确的实际起重量,不可以估算的为依据。

b.要了解所吊运物体的堆放情况,不能起吊与其它重物相连的、埋在地下的、与地面和其它物体冻结在一起的以及各种不明重量的重物。

c.禁止斜拉斜拽,起动和制动要平稳。

d.不允许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当做正常操作开关使用。

e.当需要两台塔式起重机共同抬吊一个重物时(俗称双机抬吊),一般每台只能按原起重能力的80%使用。这是考虑到重物的捆扎、吊点的布置、司机操作的熟练程度、机械速度的差别、各种振动等原因,起重量不能平均地分布在两台起重机上。在抬吊作业时,必须有上级技术主管负责人批准,并且要有吊装方案、安全措施等书面交底材料。

f.各种塔式起重机,禁止在非工作风力下作业。一般的塔式起重机都规定在6级风以下,风速为11~13m/s,风的压力约105pa。

4)操作要符合规定

a.有档位的机构,一定要逐档操作,不要一下推上全速。几个机构联合动作时,要仔细注意各机构运行的速度和距离,掌握好它们之间的协调性。

b.临时停电,司机不要离开座位,要拉开总电源开关,并将手柄置于零位,防止通电后继续动作。

c.司机不能私自接纳任何人操作,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实习操作人员,或持有政府主管部门发给的塔式起重机操作证的检查人员,方可操作,而前者必须有司机在场负责指导和帮助。

d.禁止塔式起重机吊运人员。

e.在操作过程中,如遇有大风、(6级以上)大雨、大雪、大雾(能见度小于10m)天气,要停止工作;夜间要有充足的照明。

f.禁止酒后操作。

(4)停止作业之后,要做到以下几项:

1)起重机停放到周围无障碍的安全位置;同时要将起重小车或动臂式起重机的起重臂停放到规定的位置。起重小车停到臂的根部,动臂式的起重臂放到与水平面为最小夹角。

2)各操作手柄推到零位,切断电源。

3)有回转止动装置的塔式起重机,必须将它们打开,以便使起重臂在大风的吹动下能转动。它的倾翻稳定性(就是不倾翻能力)是按着起重臂顺着风向来计算的,起重臂不能随风转动,起重机会有被大风刮倒的危险。

4)填好履历书,做好各种记录,关上门窗并锁好。

5)来紧轨钳。

6)有电梯装置的,应将电梯升到10m高左右,防止外人进入。

(5)对塔式起重机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属于登高作业,要做到以下几点:

1)起重机作业时,不准对有运动的部位进行保养、维护,也不能隔着它们对别的部位做维护保养。

2)维修保养各工作机构、电气部分以及更换钢丝绳时,要切断电源,并将手柄推到零位上,同时,将主电源开关柜关门加锁,不能加锁的,一定要挂警示牌。

3)维修、保养作业现场或周围有障碍物时,要把塔式起重机开到安全的位置。如果没有行走的条件或是固定式的,在维修保养过程中,要有专人负责监护。

4)维修保养或更换容易坠落的零件时,起重机下面不能有人。对这些零件要用绳或铁丝预捆好,或用网、兜接着。防止坠落,同时,现场要有人监护,或者用绳索挡上防护圈,挂警告牌,防止人员进入。

5)护身栏杆平台的地方维修保养设备时,要先检查护身栏杆和平台的安全性能,在没有护身栏杆,平台或其它安全防护的部位做保养时,必须穿防滑鞋,系安全带,戴安全帽。

6)使用辅助维修设备,(简单小型起重机、手动倒链、千斤顶等)对这些设备和装置在使用之前,还须做全面、仔细的检查。

7)在维护和保养乘人电梯或活动驾驶室时,要把它们放到最下面。如果条件不允许或无法放下来,必须在它们下面搭上止档或固定在塔身上,防止在维修过程中由于振动或其它原因而造成突然下落。另外,还要搭上临时维修平台,以便于人员安全作业。

8)如临时停电、或机械本身的故障,使重物停在空中不能放到地面,需要检修或维修的,必须将重物放到地面上。在往下放重物时,可以试着撬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下降,不可速度太快。万万不可松开制动器弹簧,或是猛然撬开制动器,造成重物自由下放。

9)在维护或修理起升机构或变幅机构的制动器时,要将吊钩放到地面上,或将卷筒固定住以防在修理过程中吊钩或起重臂自由降落。

10)高度限位器与卷筒轴相联接,卷筒需要更换或拆下修理时,检修安装后,要重新调整高度限位器的行程。因为卷筒经过拆卸后,钢丝绳的缠绕情况有了改变,如果不及时调整,一旦司机误操作或遇特殊情况,会发生吊钩超高顶坏起重臂、拉断起重钢丝绳吊钩堕落或损坏其它机件,甚至伤人。

11)在检查或调整运动的零部件时,绝不可将身体的任何部位接触到相对运动的另一个零部件上,严防被切、碰、挤、卡造成伤亡。也不准用任何工具修理或接触运动中的零部件。更不可跨越和蹬踏运动的零部件。

12)检修在盖、罩里面的零部件时,应该把盖或罩拆下并放到安全的地方,不准半拆半卸,在缝隙里作业。否则,不但会因空间太小,检查不周、修理不彻底,或是紧固不好等影响修理质量,而且也会由于盖、罩已经松动,或是被盖、罩刮、碰,或是盖罩堕落,造成人身伤害事故。检修完毕后,必须把盖、罩安装牢固。

13)在攀登上下塔式起重机时,要从爬梯和平台中通行,禁止不按规定的路线穿越。并应穿防滑鞋、带安全帽。

14)登高过程中,手中禁止握持其它物品,防止影响攀登和物品坠落伤害他人。身上背挂有其它物品,不应对登高有妨碍。

(6)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攀登上下塔式起重机,不准在爬梯或其它只允许一个人通过的地方,互相身体发生接触的情况下超越别人,而且只允许在下面的人携带物品,其他部位的人,不准携带,以防物品坠落伤害下面的人。

(7)乘坐电梯或活动司机室上下塔式起重机时,禁止将身体的任何部位暴露在梯笼之外,更不允许攀附在梯笼的外面,或超载升降。

(8)在塔式起重机上,禁止打闹、嬉戏、追赶和抛掷东西。

(9)塔式起重机司机要密切注意安全防火的几项规定

1)塔式起重机的电气设备及元器件很多,线路密集。工作中,电流和电压的变化很大,司机违章操作、超载作业要做好日常维护保养,检查各部绝缘情况。保持刀闸开关、熔断器、接触器、集电环以及其它开关等各处的屏护间距装置齐全、完好,破损或缺少的,必须更换补齐。

2)司机室内,不能用氢灯或其它明火灯具照明,如夜间作业临时停电,应使用电筒或其它蓄电照明设备。

3)禁止用汽油擦洗司机室内的各种设备和电气柜。司机室内不准存放汽油、丙酮、稀料等易燃物。棉丝、润滑油等,应放入铁皮工具箱内,司机室里,不可使用木质的工具箱。

4)不得在司机室内使用喷灯或电气焊进行维修。如果必须则要将总电源切断。并且有安全可靠的消防措施,如:用耐火材料(铁皮、石棉板等)对邻近的电气设备,导线等可燃物做好遮挡。必须有专人负责防火,不准维修人员单独作业。

5)司机室的地板,应有防火层。

6)每台塔式起重机上要备有完好的干粉灭火器。切不可过期失效或损坏。

7)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并用干粉灭火器扑救,不可使用水或泡沫灭火器。

第6篇 稳准快 起重机安全操作三要素

起重机操作的基本要求是“稳”、“准”、“快”。虽然只有这3个字,但它包含了安全操作的全部要领。要真正达到这个要求,需要长期的领悟与磨练。

稳主要是指吊物在运行、就位过程中保持平稳状态,避免冲击、游晃现象。评价操作是否平稳的标志是吊钩的状态。吊钩能否平稳运行与起重机各机构的协调动作有关。拿桥门机来说,首先起动要平稳。要做到从低速档起步,等吊钩动起来后,再从低速档向高速档逐渐加速。这时吊钩和吊物就能平稳地从静止状态过渡到起动状态,再从低速运行平稳过渡到高速运行。其次,制动要平稳。吊物从高速运行到停止运行的过程中有个制动阶段,司机在制动的预备阶段就应将主令控制器从高速档逐一返回低速档,再回零位。如果从高速档直接回零位,结果是吊钩和吊物制而不止,产生强烈的晃动和冲击。卷扬机构的强烈制动,还将造成制动器摩擦元件超常磨损,吊物溜钩距离增大,甚至由于制动轮与闸瓦的高热而导致刹车失灵,重物坠地,酿成事故。

对悬臂式起重机,运行稳定要比桥门机困难得多。为使吊钩运行稳定,其延转机构的操作尤为关键,除注意起动和制动阶段的平稳操作外,还应避免吊钩及吊物在空中的摆动现象。应掌握的基本要领是:在吊钩摇摆到幅度最大而尚未回摆的瞬间,将小车跟着吊钩摇摆的方向移动,吊钩往哪边摆,车向哪边跟。这时,起重机就能将过卷扬钢丝绳传给吊钩一个与吊钩回摆方向相反的力,从而逐渐消除摇摆。悬臂式起重机则利用臂杆跟进,称之为“找钩”,“找钩”的技巧在于跟进的距离与速度要恰到好处。跟进的速度不能太慢,否则会起反作用。这样通过来回几番操作,就能使吊钩和吊物处于相对稳定状态。

起重机操作“稳”的另一层含义是控制器平滑换档,能避免电机过载或传动机构发生冲击,延长机电零部件的寿命。

准是指被吊物“落点准”、“到位准”和“估重准”。要做到“落点准”,操作人员必须对吊物所需通过的水平距离和垂直高度有准确的判断,并充分考虑起重机的性能和运动惯性。在操纵手柄时,要把握回零位的提前量,使吊物能平稳准确到位。

对大型构件、机器、设备的起重安装,有时要求精确到毫米,这就是“到位准”。这时吊钩起升或下降要“微动”,只有充分掌握起重机性能,并有一定经验积累才能做到得心应手。

“估重准”包含了一个很重要的安全理念,即不超载,要求司机估准吊物的重量。如果对吊物重量不能把握,起重机在超重、超力矩的状况下运作,则各机构和部件处于超常状态,有可能发生制动失效、钢丝绳断裂、吊车倾覆等恶性事故。操作人员应通过对吊物形体的测量,算出体积,再利用比重知识测算出吊物的重量,在此基础上采取适当的臂距和操作方法。同时,在起吊阶段要缓慢,先使钢丝绳充分“吃劲”后慢速吊离地面,然后逐一加档。

快是指多吊、快吊,充分合理地发挥起重机应有的效能,提高劳动生产率。“快”必须建立在“稳”和“准”的基础上,更要建立在安全的基础上。但有时在起重机操作中,并不是慢就安全、保险,有时恰恰需要快。例如,对于吊重物长距离的下降,操作中不允许使用反接制动级做长距离的低速下降,以免电器发热,导致事故。再如,起重机翻转大型工件作业,无论是“兜底翻”、“游翻”还是“带翻”,都要求快,即被翻身物在摆幅达最大的一瞬间,或在能自行翻转的瞬间,要求司机迅速落钩并同时配合回车。

另外,在特殊情况下,也要求起重机操作动作要快。一是在起重机运行中发生制动器失灵或控制手柄失去控制,二是需要起重机参加紧急抢险。这时要求起重机操作人员反应迅速,酌情采取各种超常规的应急措施,尽量避免恶性事故的发生。

第7篇 塔式起重机升降:安全操作技术交底

1.升降作业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纵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2.升降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

3.风力在四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升降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4.顶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宜大于顶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下降时应适时收紧电缆。

5.升降时,必须调整好顶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缷困难时,应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在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启动臂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

6.升降时,顶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动作。

7.升降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升降机够电源。

第8篇 履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技术交底

工种:起重机司机

1. 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2. 起重机应在平坦坚实的地面上作业、行走和停放。在正常作业时,坡度不得大于3牎銧,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3. 起重机启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各安全防护装置及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2) 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3) 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冷却水等添加充足;

4) 各连接件无松动。

4. 起重机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离,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并应按照jgj33-2001第3.2节的规定启动内燃机。

5. 内燃机启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待运转正常再接合主离合器,进行空载运转,顺序检查各工作机构及其制动器,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6. 作业时,起重臂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出厂规定。当无资料可查时,不得超过78°。

7. 起重机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末停稳前变换挡位;起重机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下降起重臂。

8. 在起吊载荷达到额定起重的90%及以上时,升降动作应慢速进行,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动作。

9. 起吊重物时应先稍离地面试吊,当确认重物已挂牢,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的可靠性均良好,在、再继续起吊。在重物升起过程中,操作人员应把脚放在制动踏板上,密切注意起升重物,防止吊钩冒顶。当起重机停止运转而重物仍悬在空中时,即使制动踏板被固定,仍应脚踩在制动踏板上。

10. 采用双机抬吊作业时,应选用起重性能相似的起重机进行。抬吊时应统一指挥,动作应配合协调,载荷应分配合理,单机的起吊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载荷的80%。在吊装过程中,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轮组应保持垂直状态。

11. 当起重机如需带载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70%,

行走道路坚实平整,重物应在起重机正前方向,重物离地不得大于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

12. 起重机行走时,转弯不应过急;当转弯半径过小时,应分次转弯;当路面凹凸不平时,不得转弯。。

13. 起重机上下坡道应五载行走,上坡时应将起重臂仰角适当放下,下坡时应将起重臂仰角放大。严禁下坡空挡滑行。

14. 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其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15. 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16. 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活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可起吊。

17. 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放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成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18. 操纵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地面及作业层(高空)的指挥人员均应采用对讲机等有效的通讯联络进行指挥。

19. 在露天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雨雪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20. 作业后,起重臂应转至顺风方向,并降至40-60之间 ,吊钩应提升到接近顶端的位置,应关停内燃机,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各制动器加保险固定,操作室和机棚应关门加锁。

21. 起重机转移工地,应采取平板拖车运送。特殊情况需自行转移时,应卸去配重,拆短起重臂,主动轮应在后面,机身、起重臂、吊钩等必须于制动位置,并应加保险固定。每行驶500-1000mm时,应对行走机构进行检查和润滑。

第9篇 起重机 安全操作事项

一、现场一般安全要求:

1、 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2、 进入现场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好帽带,锁好带扣;

3、 作业时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和野蛮施工;

4、 高空作业必须配戴安全带;

5、 严禁酒后上岗作业,现场严禁吸烟,严禁穿拖鞋和光背作业;

6、 禁止私自拆改防护设施,施工现场禁止打闹;

7、 禁止操作与自已无关的机械设备。电工应持证上岗,非电工不得修理和拆改电器设施; 8、 作业时要确保作业点上方有无危险,作好防护措施有专人监护,严禁上下交叉作业;

9、现场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平安卡),经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桥门式起重机操作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操作工人必须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2、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应符合出厂规定,轨道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3、使用电缆的门式起重机,应设有电缆卷筒,配电箱应设置在轨道中部。

4、用滑线供电的起重机,应在滑线两端标有鲜明的颜色,滑线应设置防护栏杆。

5、轨道应平直,鱼尾板连接螺栓应无松动,轨道和起重机运行范围内应无障碍物,门式起重机应松开夹轨器。

6、操作室内应垫木板或绝缘板,接通电源后应采用试电笔测试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方可上机,上、下操纵室应使用专用扶梯。

7、门式、桥式起重机作业前的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机械结构外观正常,各连接件无松动;

(二)钢丝绳外表情况良好,绳卡牢固;

(三)各安全限位装置齐全完好。

8、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在确认各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可靠,各限位开关灵敏有效后,方可作业。

9、开动前,应先发出音响信号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应平稳匀速,在提升大件时不得用快速,并应拴拉绳防止摆动。

10、吊运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品时,应经安全主管部门批准,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11、重物的吊运路线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亦不得从设备上面通过,空车行走时,吊钩应离地面2m以上。

12、吊起重物后应慢速行驶,行驶中不得突然变速或倒退。两台起重机同时作业时,应保持距离3~5m。

13、严禁用一台起重机顶推另一台起重机。

14、起重机行走时,两侧驱动轮应同步,发现偏移应停止作业,调整好后方可继续使用。

15、作业中,严禁任何人从一台桥式起重机跨越到另一台桥式起重机上去。

16、操作人员由操纵室进入桥架或进行保养检修时,应有自动断电联锁装置或事先切断电源。 17、露天作业的门式、桥式起重机,当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并锁紧夹轨器。

18、门式、桥式起重机的主梁挠度超过规定值时,必须修复后方可使用。

19、作业后,门式起重机应停放在停机线上,用夹轨器锁紧,并将吊钩升到上部位置,桥式起重机应将小车停放在两条轨道中间,吊钩提升到上部位置,吊钩上不得悬挂重物。

20、作业后,应将控制器拨到零位,切断电源,关闭并锁好操纵室门窗。

第10篇 塔式起重机附着锚固定安全操作技术交底

1. 起重机附着的建筑物,其锚固点的受力强度应满足起重机的设计要求。附着杆系的布置方式、相互间距和附着距离等,应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有变动时,应另行设计。

2. 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杆件,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并应采用附着杆进行调整,在最高锚固点以下垂直度允许偏差位2/1000。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 在无倾斜撑时应加固。

3. 塔身顶升接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塔身高出锚固装置的自由端高度,应符合出厂规定。

4. 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

5. 拆卸起重机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锚固装置。

6. 遇有四级及以上大风时,严禁安装或拆卸锚固装置。

7. 锚固装置的安装、拆卸、检查和调整,均应有专人负责,工作室时应系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并应遵守高处作业有关安全操作的规定。

8. 轨道式起重机作附着式使用时,应提高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和切断行走机构的电源,并应设置阻挡行走轮移动的支座。

第11篇 履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定

1. 起重机应装设标明机械性能指示器,并根据需要安设卷扬限制器、载荷控制器、联合开关等装置。

2. 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3. 采用两机或多机抬吊时,必须有统一指挥,动作配合协调,吊重应分配合理,不得超过单机允许起重量的80%。

4. 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当信号不明确、多人指挥无法做出正确判断、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5. 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6. 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时应高出障碍物0.5米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7. 物件起吊时,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好并将吊臂、吊钩及回转制动器刹住,司机及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8. 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9. 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应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

10. 严禁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件。

11. 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物件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档,并关门上锁。

12. 发动机启动前应分开离合器,并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上。同机操作人员互相联系好后方可启运。

13. 吊物行走时,臂杆应在履带正前方,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厘米,回转、臂杆、吊钩的制动器必须刹住。接近满负荷时,严禁臂杆与履带垂直,起重机不得作远距离运输使用。

14. 行走拐弯时不得过快过急。接近满负荷时,严禁转变,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15. 用变换档位起落臂杆操纵的起重机,严禁在重臂未停稳时,变换档位,以防滑杆。

16. 拖运起重机,履带要对准跳板,爬坡不应大于15度,严禁在跳板上调位,转向及无故停车,臂杆要放到零住,各部制动器应刹住。

第12篇 起重工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安全操作规定

1、一般规定

①起重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②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③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④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

⑤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

⑥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方向作业时,必须保持下表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输电导线电压(kv)垂直方向允许距离(m) 水平方向允许距离(m)

1以下 1.5 1

1-15 3 1.5

20-404 2

60-110 5 4

220 66

⑦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必须具备下列操作能力

1)起重机司机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1)所操纵的起重机的构造和技术性能。

(2)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制度。

(3)起重量、变幅、起升速度与机械稳定性的关系。

(4)钢丝绳的类型、鉴别、保养与安全系数的选择。

(5)一般仪表的使用及电气设备常见故障的排除。

(6)钢丝绳接头的穿结(卡接、插接)。

(7)吊装构件重量计算。

(8)操作中能及时发现或判断各机构故障,并能采取有效措施。

(9)制动器突然失效能作紧急处理。

2)指挥信号工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1)应掌握所指挥的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机进行检查。能熟练地运用手势、旗语、哨声和通讯设备。

(2)能看懂一般的建筑结构施工图,能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工艺要求指挥起吊、就位构件、材料和设备等。

(3)掌握常用材料的重量和吊运就位方法及构件重心位置,并能计算非标准构件和材料的重量。

(4)正确地使用吊具、索具,编插各种规格的钢丝绳。

(5)有防止构件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变形的知识。

(6)掌握起重机最大起重量和各种高度、幅度时的起重量,熟知吊装、起重有关知识。

(7)具备指挥单机、双机或多机作业的指挥能力。

(8)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信号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牵物;散物捆绑不牢;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零碎物无容器;吊装物重量不明等。

3)挂钩工必须相对固定并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1)必须服从指挥信号的指挥。

(2)熟练运用手势、旗语、哨声的使用。

(3)熟悉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工作性能。

(4)熟悉常用材料重量,构件的重心位置及就位方法。

(5)熟悉构件的装卸、运输、堆放的有关知识。

(6)能正确使用吊、索具和各种构件的拴挂方法。

⑧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⑨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⑩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2、基本操作

①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②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护吊物平�,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③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指挥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④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⑤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壁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⑥吊挂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_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_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_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_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中心。

⑦捆绑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_捆绑必须牢固。

_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

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

_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⑧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试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⑨长期不用的超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验、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⑩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3、三角架(三木搭)吊装

①作业前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选用机具、吊具、绳索及配套材料。作业前应将作业场地整平、压实。三角架(三木搭)底部应支垫牢固。

②三角架顶端绑扎绳以上伸出长度不得小于60cm,捆绑点以下三杆长度应相等并用钢丝绳连接牢固,底部三脚距离相等,且为架高的1/3至2/3.相邻两杆用排木连接,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5m.

③吊装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试吊时应检查各部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正式操作。移动三角架时必须设专人指挥,由三人以上操作。

4、构件及设备的吊装。

①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②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平稳。

③移动构件、设备时构件、设备必须和拍子连接牢固,保持稳定。道路应坚实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使用卷扬机移动构件或设备时,必须用慢速卷扬机。

④码放构件的场地应坚实平整。码放后应支撑牢固、稳定。

⑤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调整就位时,严禁两端千斤顶同时起落;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调整就位时,起落速度应一致。

⑥超长型构件运输中,悬出部分不得大于总长的1/4,并应采取防护倾覆措施。

⑦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5、吊索具

①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量、体积、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

②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③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_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④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45'.

⑤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

⑥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_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_出现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_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_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

第13篇 起重机机械工作业 安全操作要点

(1)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起重臂起落和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2)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在进行各项动作前,应鸣声示意。

(3)遇有6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机露天作业。

(4)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有效。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5)起重机作业时,重物下万不得有人停留和通过。

(6)严禁用非载人起重机载运人员。

(7)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进行作业,不得超载作业和起吊重量不明的物体。

(8)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作业和起吊地面重物。

(9)不得在重物上堆放和悬挂零散物件。吊运零散物件应使用吊笼或用钢丝绳捆扎牢固,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

(10)升降速度要均匀,回转动作要平衡,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非理力下降式起重机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11)不得靠近架空输送电线路作业,必须保持不超过安全距离的规定。

(12)起重机的吊钩和吊环严禁补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更换:危险断面和钩颈有永久变形;表面有裂纹;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高度的10%;吊钩衬套磨损超过原厚度50%,心轴 (销子)磨损超过其直径的3%-5%。

第14篇 桅杆式起重机:安全操作技术交底

1.桅杆式起重机的卷扬机应符合jgj33-2001第4.7节的规定。

2.起重机的安装和拆卸应划出警戒区,清除周围的障碍物,在专人统一指挥下,按照出厂说明书或制定的拆装技术方案进行。

3.安装起重机的地基应平整夯实,底座与地面之间应垫两层枕木,并应采用木块楔紧缝隙。

4.缆风绳的规格、数量及地锚的拉力、埋设深度等,应按照起重机性能经过计算确定,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应在30°~45°之间,缆绳与桅杆和地锚的连接应牢固。

5.缆风绳的架设应避开架空电线。在靠近电线的附近,应装有绝缘材料制作的护线架

6.提升重物时,吊钩钢丝绳应垂直,操作应平稳,当重物吊起刚离开支承面时,应检查并确认各部无异常时,方可继续起吊。

7.在起吊满载物前,应有专人检查各地锚的牢固程度。各缆风绳都应均匀受力,主杆应保持直立状态。

8.作业时,起重机的回转钢丝绳应处于拉紧状态。回转装置应有安全制动控制器。

9.起重机移动时,其底座应垫以足够承重的枕木排和滚杠,并将起重臂收紧处于移动方向的前方。移动时,主杆不得倾斜,缆风绳的松紧应配合一致。

第15篇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要求

1 .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起重工)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旗号或手势)进行操作;操作前必须鸣号(铃或喇叭)示意;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以致引起事故时,有权拒绝执行,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操作时,对其他人员发出的危险信号,司机也应采取制止措施,以避免发生事故。

2 .施工中,如遇有大雨、大雪、大雾和六级以上的风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起重工作,并将臂杆降低到安全位置。

3 .新到、修复和新安装的起重机械设备,应遵照《 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 中的有关规定进行试验和试吊,并经过主管机务人员和操作人员共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4 .起重机各部机件,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任意拆换或变更;如因工作需要临时加长臂杆或接高塔身时,都应提出改装方案和安技措施,经主管技术部门批准,并按上一规定进行试验或试吊。

5 .动臂式起重机起重时,臂杆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原厂规定,无资料可查时最大不超过78°;如需超过78°,须与有关人员研究,订出安全措施,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起吊。

6 .不同型号和不同规格的起重机械设备,按其出厂具体规定装设的高度限位器、变幅指示器、幅度限位器、转向限位器等安全保护装置都应齐全可靠。

7 .各种起重机机械设备不准超载;如必须超载时,须与有关人员研究,订出安全措施,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起吊。

8 .严禁用各种起重机械进行斜吊、拉吊;严禁起吊地下的埋设物件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件,以免机械载荷过大,而造成事故。

9 .严禁各种起重机吊运人员用手抓吊钩升降,以防起重系统突然失灵而发生事故。

10 .在起吊和落吊的过程中,吊件下方禁止人员停留或通过,以防物件坠落而发生事故。

11 .起吊的构件应绑扎牢固,并禁止在构件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如起吊零星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捆绑牢固;构件吊起后转向时,其底部应高出所有障碍物的o . 5m 以上。

1 2 .吊运的构件放置时,要注意地面的平整,防止歪斜倾倒。

13 .起吊构件时,吊钩中心应直通过构件重心,构件吊起离地面20cm 一50cm 时必须停车检查:

( l )起重机的稳定性;

( 2 )制动器的可靠性;

( 3 )构件的平稳性;

( 4 )绑扎的牢固性。

14 .起吊构件必须拉好溜绳,构件起落、转向速度应均匀,动作要平稳,不准紧急制动;转向时,未停稳前不得做反向动作;注视吊钩的上升高度,防止升到顶点,因限位器失灵而造成事故。

15.风雪天气工作,为了防止制动器受潮失效,应先经过试吊,证明制动器可靠后,方可进行工作。

16 .起重机在运行中,如遇紧急危险情况,应立即拉离紧急开关停车;在降落重物过程中,卷扬机制动器突然失灵,应采取紧急措施(即将重物稍微上升后再降落,再稍微上升,再降落,这样多次反复,将重物最后安全降落)。

17 .起重机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将重物卸下,不得悬在空中。18 .如用两台起重机抬吊构件时,必须统一指挥,两机载荷分配应合理,动作须协调;吊重不得超过两机所允许起重量的75% ,单机载荷不得超过该机允许起重量的80%。

19 .必须经常检查钢丝绳接头和钢丝绳与轧头结合处的牢固情况。轧头有螺帽和压板的一面应在靠钢丝绳长的一端,以免松动、脱落;确定轧头的规格、数量和间距,并根据钢丝绳的直径按标准排列;机械运行中禁止用手触摸钢丝绳和滑轮,以防发生事故;通过滑轮的钢丝绳不准有接头,以防通过时被卡住。

20 .钢丝绳的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该起重机的规定要求。钢丝绳在卷筒上应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应在卷筒上保留三圈以上,以防钢丝绳末端松脱;钢丝绳的磨损或腐蚀,如超过平均直径10 %和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根数多于规定时,应更换新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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