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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灭火安全措施15篇

发布时间:2023-03-06 热度:70

防灭火安全措施

第1篇 工业煤矿地面储煤场防灭火安全措施

我矿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全面实行地面储煤场防灭火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一、矿成立矿井地面储煤场综合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赵忠贤

副 组 长:慈忠贞

成员:张守金秦继龙赵守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调度室,调度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矿井地面储煤场防灭火日常管理工作。

二、领导小组成员分工

矿长:负责地面防灭火措施的落实,配齐防灭火所需的人、物,对防灭火工作负全面责任。

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地面防灭火工作技术方案、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查,负责指导、监督、检查防灭火措施的落实,对防灭火技术方案、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负责。

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负责抓好分管范围内防灭火技术方案、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的审查或落实,对分管范围内的防灭火技术工作负责。

安全副矿长(助理):负责地面防灭火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防灭火工作的实施,对地面火灾的预防及发生火灾时的安全工作负责。

机电副矿长: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储煤场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安装,对违反有关规定私自安装电气设备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追查处理。

机电科:负责储煤场用电设备安装、用电的审批,负责安装过程的技术指导,保证安装的电气设备完好、供电合理,防止因供电设备不完好、供电线路不合理引起电气火灾。

供应科:负责防灭火、消防器材的供应。

调度室:负责对防灭火过程进行调度指挥、煤场储煤管理工作、煤场防灭火工作日常管理。

安检科:负责组织防灭火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三、防灭火日常管理

1、每天每班必须由调度室负责对煤场煤堆进行测温检查,并填写测温记录,如发现异常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并建立健全煤场测温记录,为了防止自燃起火、贮煤温度应控制在60℃下,发现温度上升有可能超过 60℃时,应采取洒水等措施降温。

2、加强储煤场管理、建立储煤场检查制度,每天每班必须由调度室派专人负责对储煤场进行不少于两次巡查,并记录行走路线及各个地点情况,汇报矿调度室。

3、每天每班由调度室负责对防火地点的消防器材、应急照明灯等进行检查,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

4、每天每班由调度室负责检查消防水源阀门、外接口、消防水带、水压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防灭火安全措施

1、原煤升井后,经转运到地面煤场贮存后,应使用铲车将其推平整、压实,煤堆整齐成型且界限分明,煤堆四周不能有散积浮煤堆,地面卸煤点10米范围内不准存煤,应及时对卸煤点附近的原煤进行转存,并派专人巡视。

2、如发生煤自燃预兆时,应及时进行翻煤堆,再分层压实,或采取洒水等其它措施,防止煤堆发火。

3、使用铲车时,必须对机械进行细致检查,防止漏油,严禁铲车进入明火区域。

4、原煤必须进行合理的分类存放。

5、储煤场内不准动火,如特殊情况,必须有矿长签字的动火批复,然后动火单位再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6、地面消防水池设置的通往储煤场的消防水管路,必须经常进行喷洒水降尘工作。

7、每天必须对储煤场设置的灭火器进行检查,确保能够正常使用。

8、煤场工作人员必须经常检查,细心观察,严防煤炭自燃。一旦发现煤炭自燃,立即报告领导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9、严格火源管理,严禁在储煤场内抽烟,或没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情况下进行电气焊作业。

10、一旦储煤场内发生火灾,现场工作人员必须及时向调度及有关领导汇报,并及时使用消防栓进行灭火,控制火灾影响范围。

11、储煤场工作人员每班必须使用消防水管对堆积煤进行洒水潮湿,并随时检查堆积煤有没有自燃发生征兆。

第2篇 矿井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灭火安全措施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做好矿井“一通三防”工作,杜绝瓦斯等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综采工作面通风、防瓦斯、防灭火、防煤尘安全措施计划。

一、通风安全措施计划

1、综采工作面所有用风地点,要保证进回风巷道整齐,无杂物,杜绝在进风巷设置调风装置。

2、对尾巷的风量要实时监控,尤其对采煤过程中造成的风量变动要及时分析,变动较大的需立刻上报通风部,以便及时采取对策,排除隐患。

3、定期对工作面各地点的风量进行全面测量。若发现变动较大,需立即上报并停产,待查明原因,解决处理后方可恢复生产。

4、定期检查工作面内巷道畅通情况,若浮煤过大或有落煤拥堵巷道需立即通知坑口清理,合格后方能生产。

二、防瓦斯安全措施计划

(一)防止瓦斯引燃安全措施

1、机电部要加强机电设备管理,防止火源的产生。井下使用的防爆型电气设备,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并检查其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2、井下所有地点停风时,必须执行风电闭锁制度。

(二)防止瓦斯积聚措施

1、加强通风,正确分配风量,及时检测采面上隅角瓦斯。

2、正确选择通风构筑物,并加强管理,防止漏风。

3、通风工、瓦检工和所有井下职工必须牢记《规程》中有关瓦斯浓度的规定,并坚持按规定执行。

4、通风、瓦检人员要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并按瓦斯巡检规定的时间、地点,向调度室汇报,防止空班、漏检、假检,严格做到“三对照”。当发现险情时,要及时汇报,并撤出危险地区的工作人员。

5、回采面结束后,要及时回收,及时封闭,不得留盲巷。发现盲巷要及时密闭,并挂上“禁止入内”的牌子。

6、采煤工作面上工作面、上隅角、回风流、尾巷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三)防止瓦斯事故扩大的措施

1、回采工作面应采用独立通风。

2、瓦斯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要冷静沉着,首先判断发生事故的地点和可能波及的范围,迅速组织抢救伤员撤离,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3、撤退原则:位于事故地点进风侧人员应迎风撤退,位于事故地点回风侧人员应打开并戴好自救器顺风撤退,并尽快进入新鲜风流中,如果人员在爆炸地点附近无法及时撤退时,应面向下卧倒,口鼻附卧于水沟或用湿毛巾掩口鼻向下,尽量避免冲击波或有害气体侵袭和伤害。

三、防煤尘安全措施计划

(一)防止煤尘积聚措施

1、完善洒水防尘系统,溜子、皮带机头、溜煤眼等转载点都要安装洒水喷雾装置。

2、所有回采面在回采前必须进行煤壁中孔与浅孔注水,从根本上治理煤尘。

3、通风维修必须坚持定期冲刷巷道。

4、采煤工作面每个放煤口必须有完善的喷雾装置,喷雾要坚持正常使用。

5、必须在综采工作面进回风巷设置隔爆设施,并健全管理制度。

(二)防止煤尘引燃安全措施

1、机电部要加强机电设备管理,防止火源的产生。井下使用的防爆型电气设备,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并检查其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2、井下所有地点停风时,必须执行风电闭锁制度。

(三)防止煤尘事故扩大的措施

1、实行分区通风。

2、在每一个综采工作面进回风巷安设隔爆水棚。

3、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要冷静沉着,首先判断发生事故的地点和可能波及的范围,迅速组织抢救伤员撤离,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6、撤退原则:位于事故地点进风侧人员应迎风撤退,位于事故地点回风侧人员应打开并戴好自救器顺风撤退,并尽快进入新鲜风流中,如果人员在爆炸地点附近无法及时撤退时,应面向下卧倒,口鼻附卧于水沟或用湿毛巾掩口鼻向下,尽量避免冲击波或有害气体侵袭和伤害。

四、综采工作面防止火灾安全措施计划

(一)井下火灾的预防措施

(1)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在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运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泼洒在井巷或峒室内。

(2)机电部防爆检查组负责检查井下防爆设备的安全性能。库存设备和五小电器必须经防爆组检查其防爆性能合格后,发证方可入井使用,否则不准入井。

(3)高压、检漏装置要经常保持良好的运行和监视状态,要有专人负责,对高压、漏电故障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防止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

(4)对变电所的高压电气设备的过流试验、无压释放及油质化验项目要按时作预防性试验,保持良好的保护性能。

(5)运送爆炸性或易燃性物品时,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10、311、312条之规定执行。

(6)各用电设备必须装有过流保护装置,并符合规程规定。保险丝按容量选用,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

(7)井下要采用矿用安全型照明灯,其线路要用不延燃橡胶或铠装电缆,电压不得超过127伏。

(8)设备司机,采区变电所专职值班员要经常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若发现高温、冒烟或发火应立即停止运转,进行处理,并报告生产调度室。

井下消防材料库应储备足够的灭火材料和工具。

(10)综采工作面主要进、回风巷,并经常洒水降尘。

(11)井下严禁吸烟、严禁携带引火源下井,每位入井人员要严格遵守,井口检身工与入井证发放工共同把关。

(二)内因火灾的预防措施

1、及时进行煤炭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瓦检工每周负责对所辖区域内高冒区及采面上隅角进行防火检查。通风部每周对主要密闭、回风巷等重点区域进行一次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和温度等参数的测定,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2、监控室要连续不断的监测各采掘场所地点的有害气体变化情况,并作好记录存档。

3、通风部调整通风系统时,要尽量降低采空区两端的风压差避免采空区漏风。

(三)灭火步骤和防止蔓延措施

1、侦察火灾情况:火灾发生后迅速布置消防人员作好灭火准备。着重了解燃烧物种类和燃烧方向,火源是否围困人、是否有易燃物品,按照具体情况决定扑救措施。

2、疏散物质:灭火时应按照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积极抢救人员,保护和疏散物质,集中力量,包围重点,逐步分隔灭火。

3、用水包围火源,防止火势蔓延。

4、使用一切灭火器材灭火:根据火情与具体情况,积极组织人力物力尽快扑灭。

5、拆除临时建筑形成空间,隔断火区,防止蔓延。

6避难人员要尽快戴好自救器,迎着新鲜风流,尽快撤到大巷。若撤退路线被火区隔断不能通行时,应尽快进入避难硐室,或搭建临时避难硐室,等待救护人员前来救护。

7灾区负责人及时清点人数,救护队尽快使灾区全部人员脱险。

8救护队在帮助撤出和救护灾区人员的同时,应进行火区侦察,

观察火势,确定火源,制定灭火方案。

(四)合理通风,控制火势发展

1、火灾发生后,在一般情况下,要保持正常通风,不得随意停风和反风,以免破坏正常通风系统,同时要采取措施。防止因火风压而发生风流逆转,瓦斯聚积等不利情况。

2制定灭火方案,当灾区人员全部救出后,救灾指挥部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根据火灾性质、火源地点、火区范围、火灾发展、通风系统、瓦斯、煤尘等情况制定灭火方案。

(五)防止火灾事故扩大的措施

1、每一年必须由技术副总组织编制矿井灾害预处和处理计划

2、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要冷静沉着,首先判断发生事故的地点和可能波及的范围,迅速组织抢救伤员撤离,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3、撤退原则:位于事故地点进风侧人员应迎风撤退,位于事故地点回风侧人员应打开并戴好自救器顺风撤退,并尽快进入新鲜风流中,如果人员在爆炸地点附近无法及时撤退时,应面向下卧倒,口鼻附卧于水沟或用湿毛巾掩口鼻向下,尽量避免冲击波或有害气体侵袭和伤害。

4、其它地点人员接到爆炸信号后,迅速按抢险指挥部指定的路线撤到井底。

5、人员在无法撤退时应进入避难硐室静卧,并设法节约食用水和氧气,矿灯轮流照明,并经常敲击巷道或管路发出营救信号,等待营救人员救护。

第3篇 矿井综合防灭火设计及安全措施

第一节概 况

根据本矿周边矿井及本矿开采实际,依据《平煤集团通风实验室煤炭自燃倾向等级鉴定报告》的结果表明,__煤矿所开采煤层属自燃煤层,自燃等级为ii类,而煤的自燃倾向性为自燃煤层。自燃发火期大于等于6个月。__煤矿设计为炮采开采工艺,采取的防灭火措施除开拓开采、通风、监测方面的措施外,主要采取注浆防灭火和使用阻化剂防灭火。同时,在开采生产过程中应加强通风管理,及时封闭采空区,防止漏风,回采过程中顶、底煤回收干净,从根本上可预防煤层、采空区自燃发火。

第二节开采煤层自燃预测及防治措施

一、煤的自燃分析预测

㈠、煤的物理与化学性质

1、煤的物理性质

五3煤层为黑色、条痕褐黑色,具玻璃光泽,硬度较大,性脆易碎,外生裂隙发育,呈阶梯状或参差断口,多呈小块状及粉粒状产生。煤岩成分以暗煤为主,亮煤次之。不同煤岩组份多呈条带状或透镜体互层,结构复杂,但界限清楚。

煤层灰份较高,洗选困难,下部煤质较劣,局部灰分超限。上部有大量次生方解石细脉呈网状穿插。含少许呈浸染状黄铁矿,平均视密度为1.47t/m3。据煤层物理机械性能测定,原煤静止角40°,摩擦角38.8°,散煤重0.90t/m3。 显微煤岩类型应属暗亮煤型和亮暗煤型。

2、煤的化学性质

⑴、灰份(ad)

据钻孔统计资料,五3煤层原煤灰份产率为19.86~35.28%,平均28.22%,其灰份标准差为5.888,变化较大,应属中—中高灰份煤。经1.40密度液洗选后,浮煤灰分产率为6.60%,降灰率为76.6%,浮煤回收率为18%左右。

⑵、硫份(st,d)

原煤全硫含量变化不大,两极值为0.26~0.61%,平均含量0.36%,属特低硫煤。

3、煤类

确定煤类划分是按照《中国煤炭分类国家标准(gb5751-86 )》为依据,经测定,五3煤层浮煤干燥无灰基挥发份(vdaf900℃)的两极值为19.33~20.57%,平均20.25%,浮煤胶质层最大厚度y值为16~19mm,粘结指数(g)为88~94,平均92,属焦煤类。

4、煤的自燃

五3煤层还原样着火温度为389℃,氧化样着火温度为349℃,二者着火点差(△t0)为40℃,属自燃煤层。

由于所开采煤层为变质程度中等的焦煤,其煤岩成分具玻璃光泽,硬度较大,性脆易碎、含硫,煤层顶底板中富集菱铁质堆集体。所以,开采煤层具有自燃倾向性。

㈡、煤层自然发火的主要特征

1、自然发火点可以较准确的预测。一般情况下,自然发火前都有明显的预兆,可以通过检测进行预测并超前采取预防措施。

2、自然点或火区具有反复性。井下自燃点和老火区,如注浆、注水不彻底或处理不当,经一段时间以后,有可能复燃。

3、自然发火多发生在采煤工作面的停采线和采空区被压酥的残留煤柱或浮煤堆积较多处,巷道冒落处、密闭墙处、工作面上、下隅角处等也是易发火地点。

4、自燃火灾的预兆明显。如空气温度增高、co气体含量增加,有煤油味,出现烟雾,出现明火等。

㈢、矿井火灾的外部征兆

井下煤炭自燃发火过程中,会陆续出现以下可感觉到的外部征兆:

1、自燃区的巷道风流中出现雾气,帮壁和支架上出现汗珠;

2、水分凝集,出现火灾气体,能闻到汽油味;

3、汽油味更加强烈,能闻到芳香气味,并感觉到巷道内气温较高;

4、巷道中出现窒息性气体(如co2),使人感到闷热,并有较强的烧焦气味;

5、巷道内出现烟雾,并伴随着明火或灼红的煤炭。

㈣、煤的自燃预测预报

1、普查法:对火区和可疑点,定期进行详查,将查出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必须超前采取措施。

2、一氧化碳检测

⑴、aqj-50型多种气体检测器检测;

⑵、jc0-1型数字co测定仪检测;

⑶、监测监控系统中的一氧化碳传感器检测。

3、预测预报指标

最新研究成果表明,可以使用co、c2h4、c2h2三个指标,综合地将煤炭自燃划分为三个阶段:矿井风流中只出现10-6级co时为缓慢氧化阶段,出现10-6级的co、c2h4时为加速氧化阶段,出现10-6级的co、c2h4及c2h2时为激烈氧化阶段,此时将出现明火。

二、煤的自燃预防措施

㈠、开拓开采方面的防治措施

1、巷道布置

设计根据该矿煤层赋存条件、煤层特征、顶底板岩性、矿井开拓工程布局等因素,新掘的井下巷道主要以煤巷为主,沿煤层顶板布置,并对主要巷道,如主、副斜井井筒、总回风巷、运输下山、轨道下山、中央泵房、采区绞车房、泵房等要及时喷浆封闭。采面回采完毕后,应及时封闭,避免漏风而加速煤层自燃的不利影响,从而减少煤层自燃的可能性。

2、采煤方法

开采时,应尽量减少采空区残煤,提高资源回采率,以利于预防采空区煤层自燃。

㈡、通风方面的措施

根据矿井开拓开采布局,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由主斜井进风,风流由运输大巷→皮带下山→工作面下顺槽→工作面→工作面上顺槽→轨道下山→总回风巷→副斜井出地面,井下通风线路短,从而降低了通风阻力,同时设计采用自然分风方式,在主回风路上未设置任何增加阻力的通风构筑物,保持风流畅通;另外,主要进、回风井壁进行粉刷,减少通风阻力系数,为矿井降低通风阻力,减少漏风创造条件。

通风构筑物设在围岩坚固,地压稳定的地点,避免引起采空区或附近裂隙漏风量的增加,或采用注浆充填裂隙。煤巷中设置风门、调节风门等通风设施时,不设在冒落处的下方和破碎的煤柱附近。反风设施与通风设施同时施工,满足矿井反风或局部反风的需要。

回采工作面为走向后退式回采方式,全负压“u”形通风方法,不设增加风阻的通风设施,进回风顺槽清扫干净,整修状况良好,尽可能降低通风阻力。工作面停采后及时撒出所有设备并进行密闭。密闭设置在围岩保持完好的地点,避免采空区漏风。

矿井总需风风量为28.8m3/s,主要通风机设有反风装置,可满足全矿井反风要求,可根据防灭火需要实现工作面反风。

三、防灭火方法

㈠、注浆灭火系统

地面设简易灌浆站,水力冲土自然成浆(土水比:2:5)。注浆管路(φ50mm)自灌浆站沿主斜井敷设到井下用浆地点(工作面)。采用随采随灌间断性向采空区埋管注浆的方法,注浆管埋入冒落区10~15m,采取保护措施以防冒落矸石砸坏,随工作面推进用回柱绞车向外牵引预埋注浆管。对采空区的注浆量及排水量应预以观测记录,防止溃浆透水。

㈡、阻化剂防灭火

阻化剂防灭火是目前国内外正在推广应用的一种防止自燃火灾的新方法,该矿所处区域缺水、少土,采用该方法非常有现实意义。

1、阻化剂的选择

根据我国有关矿井使用阻化剂灭火的经验,选用浓度为20%的mgcl2或cacl2溶液作为本矿井的防灭火的阻化剂,其阻化效率可达80~94%。阻化效果好,货源充足,储运方便,价格便宜。

2、阻化剂计算的有关数据

阻化剂溶液的浓度为20%,密度约1.12t/m3,五3煤的松散容重按0.9t/m3,原煤吸液量按平均43.5kg/t计算。

3、工作面一次喷液量

q=klbm1r1a1=1.2×110×1.06×0.15×0.9×43.5=822kg

式中:k——一次喷洒加量系数,一般取1.2;

l——工作面长度,110m;

b——一次喷洒宽度1.06m;

m1——底板浮煤厚度,0.15m;

r1——松散煤的密度,0.9t/m3;

a1——原煤吸液量43.5kg/t。

4、喷洒设备

喷洒泵为wj-24型,压力2~3mpa,流量2.4m3/h,功率2.2kw,4台(每个采煤工作面2台)。φ50和φ20中压软管300m,配套三通6~8个,喷枪8个,阻化剂溶液箱:1.0m3钢制水箱4个。

5、喷洒工艺

移动式喷洒泵设在回风顺槽距工作面30m处,由一趟φ20(25.4mm×2)中压软管至工作面,通过三通连接在工作面可控喷枪,通过该系统向采空区喷洒阻化剂(浓度为20%左右),在采空区残留煤表面形成一层阻化膜,将煤与空气阻隔开,防止煤的氧化,从而达到防灭火的目的。

煤层开采时,必须将阻化剂溶液全面喷洒到工作面及其上、下口30m地区。停采时,对停采线煤柱及浮煤喷洒注入阻化剂后,再封闭工作面。

四、其他综合措施

1、建立完善消防供水系统,沿主井、集中运输巷采区下山(皮带轨道)铺设一趟φ75mm消防供水管,采掘工作面及峒室铺设φ50mm,消防供水管,其中胶带运输巷每50m设一个三通闸门,其它巷道每100m设一个三通闸门作为全矿井的消防供水系统。

2、井下建立完善的消防系统,井底车场设有消防列车材料库。所有机电硐室都配有灭火器材,主要机电硐室均设防火门。

3、胶带输送机选用阻燃皮带并设有自动灭火系统,一旦胶带发生摩擦起火,可自动喷水灭火。

4、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对主通风机进行性能测定,掌握其特性,并随着季节变化及时调整主通风机工况,确保用风点供风稳定、合理。

5、工作面采完后及时密闭,杜绝漏风。

6、工作面上、下隅角张挂风帘,阻止向采空区漏风。

第三节井下外因火灾防治及装备

一、电气事故引发的火灾防治措施及装置

㈠、井下机电设备硐室防治措施

1、井下机电设备硐室防火措施

井下机电硐室(绞车房、变电所、水泵房)设计均布置在岩层内,距开采煤层有一定距离,且所有硐室及通道均用砼等不燃性材料支护。

井下变电所,水泵房并用砼铺底,在其通道内设置向外开启的密闭铁门一座,可作防火,防火用,与排水泵房相连外及变压器室与配电室分别设防火栅两用门各一座。

其它井下车房等机电硐室均按照规程、规范有关要求设置防火门或栅栏门,并按有关规程、规范要求严格进行管理,严禁携带火源、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机电硐室,严禁非相关人员进入机电硐室。机电硐室内确需存放易燃易爆品时,严格按规定将其存放入不燃性容器并密封严实,严禁乱扔乱放;机电硐室内工作人员必须进行防灭火的安全培训。一旦井下发生火灾,必须遵照有关规程,规范要求进行灭火救灾。

机电硐室灭火器类型及数量见下表5-3-1。

井下灭火器材配备表

表5-3-1

序号配备地点灭火器种类数量备注
1井口房泡沫灭火器(10l)2
co2灭火器2
2提升绞车房co2灭火器1
1211灭火器(2l)1
干粉灭火器(8kg)6
3井下水泵房co2灭火器2
干粉灭火器(8kg)1
4井下变电所co2灭火器2
干粉灭火器(8kg)2
5副井底车场co2灭火器4
泡沫灭火器(10l)2
㈡、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灭火措施

井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选择: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均为660v;井下照明、信号、电话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供电额定电压均为127v。

井下供电的变电器严禁中性点接地,为防止地面雷电波及井下,在变电所开关柜内设置氧化锌避雷器。井下电气设备选型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选型。

井下绞车房、变电所、泵房位于进风巷中,电气设备采用矿用一般型,电机有增安型、防爆型两种,采区运输皮带机,溜子、扒斗机、喷浆机、水泵及照明灯光等设备起动开关均采用隔爆型,40kw以上设备采用真空接触器。

㈢、井下电缆

电缆选择:沿主斜井下井电缆2趟,型号为yjv22-3×35,进入井下中央变电所,构成双回路供电。高压电网装备短路、过负荷和欠压保护装置,井下中央变电所装设选择性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井下低压供电电缆采用不延燃型钢芯橡套电缆,井下接地系统完善,安装使用、检查维护严格按照规程执行。所有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和局部接地装置,都与变电所主接地极连成一个总接地网。接地电阻测试及电气过流、绝缘和耐压试验应由专职人员定期进行。

采掘面配电地点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井下电缆敷设:下井电缆沿井筒悬挂敷设,其它电缆均沿巷道壁敷设,在井下水平或倾斜巷道中,人行道的巷道中悬挂在人行道的另一侧,而在运输巷道中敷设电缆,尽可能在距道轨远的一侧。井下巷道内的电缆,沿线每隔一定距离、在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电缆墙两侧必须设置有编号、用途、电压和截面的标志牌,并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电缆的连接:电缆同电气设备的连接,使用同电气设备性能相符的接线盒,不同型号电缆之间用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同型电缆之间通过物理、化学方法处理后直接连接。

㈣、井下电气设备的各种保护

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八十二条至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防止电火花引燃火灾,造成事故。

井下单独设接地网进行保护、接地电阻不大于2ω、变电所或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必须有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以防触电危及人身安全。井下局扇安“闭锁”供电,高压电机的控制设备具有短路、过负荷和负压释放保护,低压电机的控制设备具有短路、过负荷、单相断路、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127v用电设备的控制器还须有漏电闭锁功能。

㈤、井下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修理和调整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运行、维护、修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检制度进行。下井的防爆电气设备,在入井前由合格的专职电气设备检查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井。

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修理和调整工作,由电气维护工进行。高压电气设备的修理和调整工作,必须有工作计划和施工措施。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受到破坏时,立即处理或更换。矿应设立防爆检查、电气管理、小型电气管理、电缆管理专业组,对井下防爆电气设备作定期检测,并记录。

㈥、运输设备摩擦火花的控制措施

井下运输大巷的电机车运行在进风巷(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不回流轨道和架线电机车回电轨道间装设二级绝缘夹板,并制定杂散电流防治管理制度。机车装设撒沙装置。绞车坡设减少摩擦地辊,间距不大小20m,胶带运输机使用抗静电阻燃胶带,并制定抗静电阻燃胶带管理制度。胶带运输机均装在进风巷中。液力偶合器采用非燃性传动介质。胶带运输机机头装设烟雾报警装置,自动洒水装置,并配备灭火器和沙箱。机巷中设置消防管路,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

二、胶带输送机着火的防治措施及装备

当胶带机运动部件因非正常磨擦产生的热量不能及时散发而又未被及时发现,就有可能造成胶带输送机着火事故。主要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井下胶带输送机均使用阻燃输送带,输送机托辊的非金属材料零部件和包胶滚筒的胶料,其阻燃性和抗静电均符合有关规定。

2、胶带输送机巷道顶部设照明灯具进行照明。

3、头部驱动滚筒设有驱动轮防滑保护、烟雾保护、温度保护等,胶带机搭接点设堆煤保护装置、自动洒水装置及防胶带跑偏装置。

4、胶带输送机巷道设有自动洒水装置、烟雾保护、温度保护。

5、胶带输送机设有监测监控装置。

6、对运输巷道内的胶带输送机还装设了张紧力下降保护和防撕裂保护装置;机头和机尾设防护栏,防止人员与驱动滚筒和导向滚筒相接触。

7、带式输送机加设软启动装置,上运设防逆转和制动装置,下运设制动装置。

井下胶带输送机考虑了综合保护措施,具有煤位信号、速度、温度、煤雾、洒水、防跑偏、拉线停车开关、自动联锁控制等功能。输送机胶带为阻燃带、电机选用防爆电动机,液力偶合器选用水介质。以上这些措施能确保胶带输送机的安全运行。

三、其它火灾防治措施及装备

1、防止地面明火引发井下火灾的消防措施

在地面井口房设置防火铁门及室内消防栓、手提式灭火器等,以防止地面火灾而引发井下火灾。

2、防止井下爆破引发火灾的措施

⑴、井下爆破材料必须选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并经过检验后方可下井。

⑵、井下爆破材料的使用必须严格管理,使用前由放炮员专人领取,当班未用完的必须送回发放室保存。

⑶、必须采用毫秒电雷管,炮泥要填实,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必须检测瓦斯等有害气体浓度,并对其周围物料进行清理,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四、井下消防洒水系统

1、水源:水源取自地面清水池。

2、供水系统

取自地面清水池的水,水池容积不得小于200m3,消防供水管网系统按不同压力分别采用焊接钢管或无缝钢管沿主斜井井筒铺设,经井底车场送入井下采掘工作面,消防、防尘洒水共用。详见第三章第二节。

五、井下防火构筑物

井下机电硐室设有防火栅栏两用门。井底车场设有消防材料库并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材料。井下消防材料库存设备工具及材料见表5-3-2。

六、火灾检测及防灭火装备

按火灾检测及防灭火装备规定配置。

井下消防材料库存设备工具及材料表

表5-3-2

序号设备、工具及材料

名称

单位数量序号设备、工具及材料

名称

单位数量
1清水泵1236kg干粉灭火器14
2泥水泵1241211灭火器4
3消火水龙带m30025喷雾喷嘴4
4普通消火水枪526粉煤灰kg500
5喷雾消火枪227石棉毡1_2m24
6变径管节428风筒布450mm300
7分流管429钢管50mmm300
8喷雾2030胶管m300
9集流管131接管工具1
10消火栓立柱432局扇(11kw)1
11斜喷消火栓阀门3033伸缩风管m50
12管子钳634安全带5
13救生绳m8035绳梯2
14防热衣236镀锌钢丝绳m200
15胶鞋537麻包或绳织料包500
16橇棍238m310
17木锯239砂子m32
18平板锹440黄土m310
19绅缩梯141板料m32
20泡沫灭火器2542方木m34
21泡沫灭火器起泡药瓶5043
22co2灭火器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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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矿井综合防灭火安全措施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215条之规定“生产和在建矿井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火措施。”故针对本矿实际情况,制定井上下综合防火措施如下,审批后望各单位严格执行。

一、地面防火

1、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m。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50m。

2、不得将炉灰场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上风侧,也不得设在表土10m以内有煤层的地面上和设在有漏风的采空区上方的塌陷范围内。

3、永久井架和井口房、以井口为中心的联合建筑,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4、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且水池水量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

5、副井井口房应设防火铁门,防火铁门必须严密并易于关闭,打开时不得妨碍运输和人员通行,并每季度维修一次。

6、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7、井上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并应设在井口附近,有轨道直达井口,但不得设在井口房内。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和工具不得挪作它用。

8、每季度应对井上消防材料库和和其它重要场所的消防器材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9、矿井的所有的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处应有防火措施或制度,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

二、井下防火

1、井下必须建立健全消防供水管路系统。消防供水管路可与防尘用水管路共用,但在发生火灾时必须保证消防用水,并在矿井的水平、采区、采煤工作面投产时同时投入使用。确保送到用水地点时,管中水压不低于0.4mpa,水量不小于0.5m3/min。矿井主要运输巷、采区进回风道、胶带运输巷、上下山、采煤工作面上下顺槽、掘进巷道、煤仓口、溜煤眼口等地点均应设置消防管路。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m设置支管和阀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

2、井筒、井底车场、主要绞车道与主要运输道、回风巷的连接处,井下机电设备硐室,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20m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3、在井下和井口房,严禁采用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休息间。

4、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子。

5、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1)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

(2)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3)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接受火星。

(4)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灯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5)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由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一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6)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7、井下使用的煤油、汽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运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煤油、汽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

6、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也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

7、井下清洗风动工具时,必须在专用硐室内进行,并必须使用不燃性和无毒性洗涤剂。

8、井下消防材料库应设在每一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或主要运输大巷中,并应装备消防列车。库内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9、井下爆破材料库、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带式输送机和耦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应备有灭火器材。其数量、规格和存放地点,应在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确定。

10、每年应组织井下工作人员参加救灾演习,并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12、每季度应对消防管路系统、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1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3、井上必须装设防雷电和防短路的保护装置。

14、永久性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井底车场内的其他机电硐室,应砌碹或用其它可靠的方式支护。采区变电所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硐室必须装有向外开的防火铁门。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得妨碍运输。铁门上应装设便于关严的通风孔。装有铁门时,门内可加设向外开的铁栅栏门,但不得妨碍铁门的开闭。

15、从机电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内的巷道,应砌碹或用其它不燃性材料支护。硐室内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16、采掘工作面配电点的位置和空间必许能满足设备检修和巷道运输、矿车通过及其它设备安装的要求,并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17、井下电缆必须选用经检验合格的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

18、橡套电缆的修补连接(包括绝缘、护套已损坏的橡套电缆的修补),必须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补具有同等效能的冷补。

19、采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必须使用阻燃输送带。带式输送机托辊的非金属材料零部件和包胶滚筒的胶料,其阻燃性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应装设温度保护、烟雾保护和自动洒水装置。液力耦合器严禁使用可燃性传动介质。

20、矿井每年应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21、采用防静电、阻燃且已取得煤矿矿用安全标志的风筒、隔爆水槽、隔爆水袋

22、严禁携带明火下井。

23、严禁采用产生火焰的爆炸器材和爆破工艺。

三、防治煤层自然发火措施

1、严格落实各项防火制度与措施,进一步加强防火队伍,强化防火人员的技术素质。

2、加强通风管理,不断优化矿井通风系统,使通风系统时时保持合理、稳定、安全、可靠,满足防火要求。

3、矿井必须采取综合(包括灌浆、喷注阻化剂、注惰性气体、注胶、均压等)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回采工作面要采取随采随灌的防火措施,对其它容易发火地点,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用合理方法实施防火措施。配备齐全防灭火设备、器材和材料。

4、工作面回采时,合理利用新工艺、新方法,提高回采率,尽可能的减少丢煤;加快回采速度,防止采空区发生煤炭自然发火现象。

5、在采煤工作面的轨道及皮带顺槽内,每隔10-20米左右及时构筑拦浆防火墙,工作面回采完毕后要在45天内封闭严密。

6、工作面切眼、停采线及两顺槽等区域要针对性的采取有效防灭火措施。

7、充分利用束管监测系统与人工取样相结合,作好防火的预测预报工作,定期对井下可能发火地点进行气体成份分析,发现隐患及时进行处理。

8、完善消防供水系统,保证用水地点水压及水量合乎要求,并按规定设齐三通阀门。

9、每年要按规程规定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和救灾演习。

四、不同地点防火处理方法

1、工作面回采前在上、下顺槽喷洒阻化剂防火。

2、上、下顺槽喷洒mgcl2阻化剂。

3、上、下顺槽顶部高冒处(大于0.5m)、空洞喷洒凝胶或用罗克休等不燃性材料充实。

4、 采空区:采空区防火采用黄泥灌浆为主,注胶、注氮、均压通风、堵漏、进、回风隅角构筑全断面拦浆防火墙、进风隅角设全断面挡风帘为辅的综合防火技术,防止采空区煤层自然发火。

5、断层等地质构造处:断层等地质构造处的煤体破碎,丢煤较多,工作面推进速度减慢,应对破碎带及附近进行重点灌浆注胶。

6、 停采线防火:工作面停采后,对停采线煤柱喷洒凝胶阻化剂防火;工作面封闭后,对停采线加强灌浆。

7、加快工作面推进速度,提高回采率,减少采空区丢煤,采完后抓紧工作面的撤除工作,保证45天内封闭。

8、预测预报

(1) 利用束管监测装置对co及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进行连续检测。

(2) 在工作面回风顺槽设co传感器。

(3) 每天在工作面回风隅角取样化验分析气体成分。

(4)专职瓦检员每班对工作面回风隅角和回风流分别检查co浓度。

9、防火工艺

(1)灌浆防火

采用黄泥作浆材,泥水比控制在1:3-4,灌浆站设在主井地面,搅拌机机械制浆,同时在浆液中加入6‰~10‰mgcl2阻化剂。

② 灌浆方式:

工作面采用随采随灌方式,灌浆量每生产万吨煤不少于100m3黄泥,在两顺槽密闭后,注满停采线采空区。

(2)阻化剂防灭火

采用喷洒或气雾阻化方式,对进回风顺槽、停采线煤壁和采空区喷洒。

(3)凝胶防火

采用压注和喷洒两种方式,压注或喷洒于进回风顺槽中,高冒和巷道冒头等地点。

(4)注氮防火

①工作面轨道顺槽安装专用注氮管路(φ89mmpe管),每月检查一次管路的气密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②采用“动态监测 、适时注氮”方法。以工作面回风隅角检测出的co及c2h4含量为依据,按照我矿煤自燃标志气体指标适时进行注氮。注氮时,利用工作面的进风顺槽(进风隅角)埋设注氮管进行注氮。注氮管路要适时断开,保证注入的氮气进入采空区氧化带。期间,要配合其它防火措施,并加强对采空区气体的检测分析,当隐患消除后可停止注氮。在工作面正常生产时,特别在月推进速度超过100米时,不需进行注氮。

③每月开动制氮机不少于两次,每次开动时间不少于3小时,并取样分析n2浓度。n2浓度不小于97%,确保制氮设备时刻保持完好,n2源稳定可靠,以便在出现灾情时能够迅速投入使用。

10、布置在煤层中的开拓巷道:必须砌碹或锚喷,碹后的空隙和冒落处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充填密实,或用无腐蚀性、无毒性的材料(如凝胶)进行处理。

11、掘进中的煤巷:顶板高冒处要及时充填、喷浆或喷凝胶阻化剂。

注意事项:

1、注浆站要保证浆池中浆液浸泡时间并搅拌均匀,浸泡搅拌时间应不低于15分钟,浆液要保证浓度。

2、每次注浆前注浆工要检查管路,发现漏液、闸门失效等问题要及时处理。

3、注浆工要浆前必须明确注浆地点,然后将通往该地点的各级阀门打开,并根据实际情况要浆。

4、工作面溃浆、堵管、爆管、闸阀漏浆时,要首先通知井上停止下浆,并派人关闭上一级阀门,然后进行处理。处理时严禁管口对人,处理不了时,要及时汇报,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研究措施处理。

5、中途堵管时,应先通知井上停止下浆,然后逐级打开卸浆阀,初步判定堵管的大概位置,将堵管附近闸阀打开放浆,此后拆开管路将堵塞物取出

6、井上、井下注浆人员要密切配合,加强联系,严禁工作人员脱岗。井下人员要不停的巡视管路,地面注浆站接到停止注浆的通知后,应立即停止注浆。

第5篇 矿井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灭火安全措施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做好矿井“一通三防”工作,杜绝瓦斯等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综采工作面通风、防瓦斯、防灭火、防煤尘安全措施计划。

一、通风安全措施计划

1、综采工作面所有用风地点,要保证进回风巷道整齐,无杂物,杜绝在进风巷设置调风装置。

2、对尾巷的风量要实时监控,尤其对采煤过程中造成的风量变动要及时分析,变动较大的需立刻上报通风部,以便及时采取对策,排除隐患。

3、定期对工作面各地点的风量进行全面测量。若发现变动较大,需立即上报并停产,待查明原因,解决处理后方可恢复生产。

4、定期检查工作面内巷道畅通情况,若浮煤过大或有落煤拥堵巷道需立即通知坑口清理,合格后方能生产。

二、防瓦斯安全措施计划

(一)防止瓦斯引燃安全措施

1、机电部要加强机电设备管理,防止火源的产生。井下使用的防爆型电气设备,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并检查其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2、井下所有地点停风时,必须执行风电闭锁制度。

(二)防止瓦斯积聚措施

1、加强通风,正确分配风量,及时检测采面上隅角瓦斯。

2、正确选择通风构筑物,并加强管理,防止漏风。

3、通风工、瓦检工和所有井下职工必须牢记《规程》中有关瓦斯浓度的规定,并坚持按规定执行。

4、通风、瓦检人员要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并按瓦斯巡检规定的时间、地点,向调度室汇报,防止空班、漏检、假检,严格做到“三对照”。当发现险情时,要及时汇报,并撤出危险地区的工作人员。

5、回采面结束后,要及时回收,及时封闭,不得留盲巷。发现盲巷要及时密闭,并挂上“禁止入内”的牌子。

6、采煤工作面上工作面、上隅角、回风流、尾巷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三)防止瓦斯事故扩大的措施

1、回采工作面应采用独立通风。

2、瓦斯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要冷静沉着,首先判断发生事故的地点和可能波及的范围,迅速组织抢救伤员撤离,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3、撤退原则:位于事故地点进风侧人员应迎风撤退,位于事故地点回风侧人员应打开并戴好自救器顺风撤退,并尽快进入新鲜风流中,如果人员在爆炸地点附近无法及时撤退时,应面向下卧倒,口鼻附卧于水沟或用湿毛巾掩口鼻向下,尽量避免冲击波或有害气体侵袭和伤害。

三、防煤尘安全措施计划

(一)防止煤尘积聚措施

1、完善洒水防尘系统,溜子、皮带机头、溜煤眼等转载点都要安装洒水喷雾装置。

2、所有回采面在回采前必须进行煤壁中孔与浅孔注水,从根本上治理煤尘。

3、通风维修必须坚持定期冲刷巷道。

4、采煤工作面每个放煤口必须有完善的喷雾装置,喷雾要坚持正常使用。

5、必须在综采工作面进回风巷设置隔爆设施,并健全管理制度。

(二)防止煤尘引燃安全措施

1、机电部要加强机电设备管理,防止火源的产生。井下使用的防爆型电气设备,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并检查其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2、井下所有地点停风时,必须执行风电闭锁制度。

(三)防止煤尘事故扩大的措施

1、实行分区通风。

2、在每一个综采工作面进回风巷安设隔爆水棚。

3、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要冷静沉着,首先判断发生事故的地点和可能波及的范围,迅速组织抢救伤员撤离,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6、撤退原则:位于事故地点进风侧人员应迎风撤退,位于事故地点回风侧人员应打开并戴好自救器顺风撤退,并尽快进入新鲜风流中,如果人员在爆炸地点附近无法及时撤退时,应面向下卧倒,口鼻附卧于水沟或用湿毛巾掩口鼻向下,尽量避免冲击波或有害气体侵袭和伤害。

四、综采工作面防止火灾安全措施计划

(一)井下火灾的预防措施

(1)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在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运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泼洒在井巷或峒室内。

(2)机电部防爆检查组负责检查井下防爆设备的安全性能。库存设备和五小电器必须经防爆组检查其防爆性能合格后,发证方可入井使用,否则不准入井。

(3)高压、检漏装置要经常保持良好的运行和监视状态,要有专人负责,对高压、漏电故障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防止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

(4)对变电所的高压电气设备的过流试验、无压释放及油质化验项目要按时作预防性试验,保持良好的保护性能。

(5)运送爆炸性或易燃性物品时,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10、311、312条之规定执行。

(6)各用电设备必须装有过流保护装置,并符合规程规定。保险丝按容量选用,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

(7)井下要采用矿用安全型照明灯,其线路要用不延燃橡胶或铠装电缆,电压不得超过127伏。

(8)设备司机,采区变电所专职值班员要经常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若发现高温、冒烟或发火应立即停止运转,进行处理,并报告生产调度室。

井下消防材料库应储备足够的灭火材料和工具。

(10)综采工作面主要进、回风巷,并经常洒水降尘。

(11)井下严禁吸烟、严禁携带引火源下井,每位入井人员要严格遵守,井口检身工与入井证发放工共同把关。

(二)内因火灾的预防措施

1、及时进行煤炭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瓦检工每周负责对所辖区域内高冒区及采面上隅角进行防火检查。通风部每周对主要密闭、回风巷等重点区域进行一次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和温度等参数的测定,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2、监控室要连续不断的监测各采掘场所地点的有害气体变化情况,并作好记录存档。

3、通风部调整通风系统时,要尽量降低采空区两端的风压差避免采空区漏风。

(三)灭火步骤和防止蔓延措施

1、侦察火灾情况:火灾发生后迅速布置消防人员作好灭火准备。着重了解燃烧物种类和燃烧方向,火源是否围困人、是否有易燃物品,按照具体情况决定扑救措施。

2、疏散物质:灭火时应按照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积极抢救人员,保护和疏散物质,集中力量,包围重点,逐步分隔灭火。

3、用水包围火源,防止火势蔓延。

4、使用一切灭火器材灭火:根据火情与具体情况,积极组织人力物力尽快扑灭。

5、拆除临时建筑形成空间,隔断火区,防止蔓延。

6避难人员要尽快戴好自救器,迎着新鲜风流,尽快撤到大巷。若撤退路线被火区隔断不能通行时,应尽快进入避难硐室,或搭建临时避难硐室,等待救护人员前来救护。

7灾区负责人及时清点人数,救护队尽快使灾区全部人员脱险。

8救护队在帮助撤出和救护灾区人员的同时,应进行火区侦察,

观察火势,确定火源,制定灭火方案。

(四)合理通风,控制火势发展

1、火灾发生后,在一般情况下,要保持正常通风,不得随意停风和反风,以免破坏正常通风系统,同时要采取措施。防止因火风压而发生风流逆转,瓦斯聚积等不利情况。

2制定灭火方案,当灾区人员全部救出后,救灾指挥部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根据火灾性质、火源地点、火区范围、火灾发展、通风系统、瓦斯、煤尘等情况制定灭火方案。

(五)防止火灾事故扩大的措施

1、每一年必须由技术副总组织编制矿井灾害预处和处理计划

2、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要冷静沉着,首先判断发生事故的地点和可能波及的范围,迅速组织抢救伤员撤离,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3、撤退原则:位于事故地点进风侧人员应迎风撤退,位于事故地点回风侧人员应打开并戴好自救器顺风撤退,并尽快进入新鲜风流中,如果人员在爆炸地点附近无法及时撤退时,应面向下卧倒,口鼻附卧于水沟或用湿毛巾掩口鼻向下,尽量避免冲击波或有害气体侵袭和伤害。

4、其它地点人员接到爆炸信号后,迅速按抢险指挥部指定的路线撤到井底。

5、人员在无法撤退时应进入避难硐室静卧,并设法节约食用水和氧气,矿灯轮流照明,并经常敲击巷道或管路发出营救信号,等待营救人员救护。

第6篇 地面储煤场防灭火安全措施

地面储煤场防灭火安全措施

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全面实行煤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1、原煤升井后,经转运到指定煤场卸车后,应使用推土机将其推平整,压实;煤堆应单一堆放,整齐成型且界限分明,煤堆四周不能有散积陈煤,溜煤口10米范围内不准存煤,应及时对溜煤口附近的原煤进行倒存,并派专人巡视。

2、对冬季留下的陈煤及时进行处理。

3、如发生煤自燃现象时,应及时进行翻堆,分层压实,一般自燃严禁浇水处理,只有产生明火时才能使用消防水带进行灭火。

4、使用推土机时,必须对机械进行细致检查,防止漏油,严禁推土机进入明火区域。

5、堆放原煤时,尽量将原煤堆放在高处,减少与水的接触。

6、原煤必须进行合理的分类存放,保证煤场煤堆的库存量,一般控制在2~3万吨。

7、建立健全的煤场测温记录。

8、定期对煤场煤堆顺风进行co检测,并及时汇报调度室。

9、消防水带必须使用耐高压材质的,并定期对其进行检查。

10、矿区内不准出现明火,如特殊情况必须制定其安全技术措施。

11、设置专用的防火地点,并配置消防器材、应急照明灯等,并定期进行检查,维修,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后附消防器材表)。

12、主、副、风井50米范围内不准有煤堆。

13、在煤场最近水源地提前存储消防水带(消防水带连接后必须能到达最远点为宜),及其水枪,每天检查该水源地阀门、外接口完好。水压符合要求。

14、每天每班必须由通风队派专人负责对储煤场进行全面巡视一遍,并记录行走路线及各个地点情况,汇报矿调度。

15、所有进入场区的车辆必须按照春季草原防火要求,对车辆排气管加装防火罩。进入矿区人员禁止室外吸烟。

16、设置专人对煤场煤堆进行测温检查,并填写测温记录,如发现异常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第7篇 煤矿防灭火安全措施

矿井火灾的发生,轻则影响生产,重则能造成人员伤亡,烧毁煤炭资源和矿井设备,因此做好矿井防火、灭火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

1、矿井火灾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①、引起矿井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

a、可燃物;b、热源;c、氧气的供给这三个条件。

②、矿井外因火灾事故的原因:

易燃物、引起火灾的热源同时存在而引起。

③、矿井外因火灾的发生原因:

绝大多数是不按《规程》规定作业产生明火。

2、矿井火灾事故发生的地点

矿井火灾容易发生的地点主要出现在瓦斯、煤尘爆炸地点、放炮作业地点、皮带及机械摩擦地点、电源短路地点、架线机车裸导线与导电弓接触地点、烧焊地点及其他明火地点。

3、矿井火灾的预防和处理

①、井口房和主风机房附近50m内禁止烟火和用火炉取暖,此项工作由运输工区区长负责。

②、井下严禁使用灯炮取暖,井下和井口房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工作(有特殊安全措施除外),此项工作由安质科科长负责。

③、井下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和布头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定期清走,此项工作由机电科科长负责。

④、严格放炮管理,井下严禁多芯线放炮、放明炮。此项工作由采掘工区区长负责。

⑤、矿井井上、下都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机电峒室、火药库、皮带机巷、材料库、采区巷道等地点应备有灭火器材,此项工作由保卫科科长、通防安全检查员负责。井下中央变电所、泵房、采区变电所灭火器均不得少于4个,黄沙不少于3m3。

⑥、防止电气短路产生火源;防止机械运输磨擦热源的形成,此项工作由机电科科长负责。

⑦、架线电机车,裸导线与金属支架之间距离必须符合《规程》要求防止短路引起火灾。此项工作由运输工区区长负责。

⑧、矿井火灾发生后,视情况进行灭火,必要时必须进行风流调整,其方法可采取反风、停止主扇运转、保证风流稳定等方法,此项工作由矿总工负责。

第8篇 采掘工作面防灭火安全措施格式怎样的

(一)防灭火的一般规定

1、所有进入掘进工作面的人员必须熟悉避灾路线,发生灾害时尽快沿避灾路线撤离灾区。

2、施工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作业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3、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

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放乱扔。

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

4、井下清洗风动工具时,必须使用不燃性和无毒性洗涤剂。

5、任何人发现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

矿调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应立即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

6、矿值班调度和在现场的矿、队、班组长应依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区中的人员撤离,并组织人员灭火。

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其电源;

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7、抢救人员和灭火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粉尘、其他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粉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二)井下电缆、五小及电气设备防火

1、电缆

1) 严防各种硬物碰撞电缆,发生电缆损坏。

2) 电缆接线盒两端的电缆必须保持不小于500mm的余量。

3. ) 严禁带电拖动电缆,必须停上一级电源并挂上停电牌后方可拖动电缆。

4) 电缆接线工艺严禁出现“明接头”、“羊尾巴”、鸡爪子等现象。

2、五小设备

1) 五小设备螺丝必须按要求上紧、上齐,防爆面必须按期处理,确保完好。

2) 五小设备接线嘴、胶圈必须达到要求,喇叭嘴、压线板必须压紧。

3. ) 接线盒内的电缆接头不得留有毛刺,接线盒内严禁有杂物。

4) 五小设备必须吊挂好,严防淋水。

5) 施工地点必须保护好五小设备。

6) 接线盒内电缆出器壁长度必须符合要求。

3、电气设备

1)不能带电搬迁设备。

2)施工过程中严防物件砸坏设备。

3. )设备接线盒内接线工艺必须符合要求。

4)隔爆外壳焊缝不得开焊,不得有裂纹、严重变形、歪扭,必须保证完好。

5)在隔爆体内不得随意增加元件或部件。

6)隔爆面上不得有油漆及杂物、不得锈蚀。

7)隔爆面的螺丝、弹簧垫、挡板、垫圈、压板必须符合要求,上齐上紧,保证完好。

8)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密封圈外径与器壁内径必须符合要求,密封圈保证完好。

9)螺旋进线嘴旋入有效扣数不小于6扣。

10)隔爆腔内、设备接线盒不得有杂物及遗失工具,必须确保干净整齐。

11)各种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严禁甩保护运行,接地装置必须齐全完好。

12)电缆进入器壁的长度必须小于15mm,大于5mm。

13)施工地点必须保护开关及电气设备。

(三)火灾事故处理

1、首先发现矿井火灾的人员,应尽快弄清楚着火原因,根据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行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

如引起固态物体着火,可用灭火器、水、砂等直接灭火,并随时检查瓦斯情况;

如电器着火,先切断着火设备的上一级电源,然后用灭火器和绝缘体灭火;

如因爆破过程中导致瓦斯涌出引起瓦斯燃烧,火势无法控制时,所有人员在矿、队长或班组长带领下按照避灾路线撤到地面。

并及时汇报矿调度。

2、用水灭火时应注意:

1)水是导电物质,不能用来处理带电的电气设备的火灾;2)水比油重,不能用来处理油类火灾;3.)如果水量不足,在高温下可分解成氢气和氧气,有混合气体爆炸的危险;

4)扑灭猛烈火灾时,不得将水流直接射入火源中心,防止蒸气烫伤救火人员和发生煤气爆炸。

3、巷道发生火灾时,不得随意改变原有通风状况,需进入巷道侦察或直接灭火时,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4、不论是正常通风或增减风量时,反风、风流短路、隔绝风流及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等,都必须做到:

1)不致瓦斯积聚,造成爆炸事故;2)不使超限的瓦斯通过火源或不使火源蔓延到瓦斯积聚的地方;3.)在火灾初期,火区范围不大时,应积极组织人力、物力控制火势、直接灭火,直接灭火无效时,应及时将所有人员按避灾路线撤至安全地点。

4)必要时可将压风管路临时更改成消防管路。

5、非矿山救护队人员只能在co不超过0.0024%,瓦斯不超过2%,气温低于35c°,且无爆炸危险的地点经总指挥批准,在救护队的监护下才能参加井下灭火救灾工作。

6、发生火灾时人员自救措施:

1)迅速佩带自救器,保持头脑冷静,选择最短路线,并在最短的时间内撤到新鲜风流中去。

2)如果因为巷道冒顶,退路已被火烟阻隔等原因无法撤退时,应尽快构筑临时避灾硐室(如在独头巷道用帆布、风筒或其他器材修筑)临时躲避。

收银制度

第9篇 矿井综合防灭火设计安全措施

第一节概 况

根据本矿周边矿井及本矿开采实际,依据《平煤集团通风实验室煤炭自燃倾向等级鉴定报告》的结果表明,__煤矿所开采煤层属自燃煤层,自燃等级为ii类,而煤的自燃倾向性为自燃煤层。自燃发火期大于等于6个月。__煤矿设计为炮采开采工艺,采取的防灭火措施除开拓开采、通风、监测方面的措施外,主要采取注浆防灭火和使用阻化剂防灭火。同时,在开采生产过程中应加强通风管理,及时封闭采空区,防止漏风,回采过程中顶、底煤回收干净,从根本上可预防煤层、采空区自燃发火。

第二节开采煤层自燃预测及防治措施

一、煤的自燃分析预测

㈠、煤的物理与化学性质

1、煤的物理性质

五3煤层为黑色、条痕褐黑色,具玻璃光泽,硬度较大,性脆易碎,外生裂隙发育,呈阶梯状或参差断口,多呈小块状及粉粒状产生。煤岩成分以暗煤为主,亮煤次之。不同煤岩组份多呈条带状或透镜体互层,结构复杂,但界限清楚。

煤层灰份较高,洗选困难,下部煤质较劣,局部灰分超限。上部有大量次生方解石细脉呈网状穿插。含少许呈浸染状黄铁矿,平均视密度为1.47t/m3。据煤层物理机械性能测定,原煤静止角40°,摩擦角38.8°,散煤重0.90t/m3。显微煤岩类型应属暗亮煤型和亮暗煤型。

2、煤的化学性质

⑴、灰份(ad)

据钻孔统计资料,五3煤层原煤灰份产率为19.86~35.28%,平均28.22%,其灰份标准差为5.888,变化较大,应属中—中高灰份煤。经1.40密度液洗选后,浮煤灰分产率为6.60%,降灰率为76.6%,浮煤回收率为18%左右。

⑵、硫份(st,d)

原煤全硫含量变化不大,两极值为0.26~0.61%,平均含量0.36%,属特低硫煤。

3、煤类

确定煤类划分是按照《中国煤炭分类国家标准(gb5751-86 )》为依据,经测定,五3煤层浮煤干燥无灰基挥发份(vdaf900℃)的两极值为19.33~20.57%,平均20.25%,浮煤胶质层最大厚度y值为16~19mm,粘结指数(g)为88~94,平均92,属焦煤类。

4、煤的自燃

五3煤层还原样着火温度为389℃,氧化样着火温度为349℃,二者着火点差(△t0)为40℃,属自燃煤层。

由于所开采煤层为变质程度中等的焦煤,其煤岩成分具玻璃光泽,硬度较大,性脆易碎、含硫,煤层顶底板中富集菱铁质堆集体。所以,开采煤层具有自燃倾向性。

㈡、煤层自然发火的主要特征

1、自然发火点可以较准确的预测。一般情况下,自然发火前都有明显的预兆,可以通过检测进行预测并超前采取预防措施。

2、自然点或火区具有反复性。井下自燃点和老火区,如注浆、注水不彻底或处理不当,经一段时间以后,有可能复燃。

3、自然发火多发生在采煤工作面的停采线和采空区被压酥的残留煤柱或浮煤堆积较多处,巷道冒落处、密闭墙处、工作面上、下隅角处等也是易发火地点。

4、自燃火灾的预兆明显。如空气温度增高、co气体含量增加,有煤油味,出现烟雾,出现明火等。

㈢、矿井火灾的外部征兆

井下煤炭自燃发火过程中,会陆续出现以下可感觉到的外部征兆:

1、自燃区的巷道风流中出现雾气,帮壁和支架上出现汗珠;

2、水分凝集,出现火灾气体,能闻到汽油味;

3、汽油味更加强烈,能闻到芳香气味,并感觉到巷道内气温较高;

4、巷道中出现窒息性气体(如co2),使人感到闷热,并有较强的烧焦气味;

5、巷道内出现烟雾,并伴随着明火或灼红的煤炭。

㈣、煤的自燃预测预报

1、普查法:对火区和可疑点,定期进行详查,将查出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必须超前采取措施。

2、一氧化碳检测

⑴、aqj-50型多种气体检测器检测;

⑵、jc0-1型数字co测定仪检测;

⑶、监测监控系统中的一氧化碳传感器检测。

3、预测预报指标

最新研究成果表明,可以使用co、c2h4、c2h2三个指标,综合地将煤炭自燃划分为三个阶段:矿井风流中只出现10-6级co时为缓慢氧化阶段,出现10-6级的co、c2h4时为加速氧化阶段,出现10-6级的co、c2h4及c2h2时为激烈氧化阶段,此时将出现明火。

二、煤的自燃预防措施

㈠、开拓开采方面的防治措施

1、巷道布置

设计根据该矿煤层赋存条件、煤层特征、顶底板岩性、矿井开拓工程布局等因素,新掘的井下巷道主要以煤巷为主,沿煤层顶板布置,并对主要巷道,如主、副斜井井筒、总回风巷、运输下山、轨道下山、中央泵房、采区绞车房、泵房等要及时喷浆封闭。采面回采完毕后,应及时封闭,避免漏风而加速煤层自燃的不利影响,从而减少煤层自燃的可能性。

2、采煤方法

开采时,应尽量减少采空区残煤,提高资源回采率,以利于预防采空区煤层自燃。

㈡、通风方面的措施

根据矿井开拓开采布局,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由主斜井进风,风流由运输大巷→皮带下山→工作面下顺槽→工作面→工作面上顺槽→轨道下山→总回风巷→副斜井出地面,井下通风线路短,从而降低了通风阻力,同时设计采用自然分风方式,在主回风路上未设置任何增加阻力的通风构筑物,保持风流畅通;另外,主要进、回风井壁进行粉刷,减少通风阻力系数,为矿井降低通风阻力,减少漏风创造条件。

通风构筑物设在围岩坚固,地压稳定的地点,避免引起采空区或附近裂隙漏风量的增加,或采用注浆充填裂隙。煤巷中设置风门、调节风门等通风设施时,不设在冒落处的下方和破碎的煤柱附近。反风设施与通风设施同时施工,满足矿井反风或局部反风的需要。

回采工作面为走向后退式回采方式,全负压“u”形通风方法,不设增加风阻的通风设施,进回风顺槽清扫干净,整修状况良好,尽可能降低通风阻力。工作面停采后及时撒出所有设备并进行密闭。密闭设置在围岩保持完好的地点,避免采空区漏风。

矿井总需风风量为28.8m3/s,主要通风机设有反风装置,可满足全矿井反风要求,可根据防灭火需要实现工作面反风。

三、防灭火方法

㈠、注浆灭火系统

地面设简易灌浆站,水力冲土自然成浆(土水比:2:5)。注浆管路(φ50mm)自灌浆站沿主斜井敷设到井下用浆地点(工作面)。采用随采随灌间断性向采空区埋管注浆的方法,注浆管埋入冒落区10~15m,采取保护措施以防冒落矸石砸坏,随工作面推进用回柱绞车向外牵引预埋注浆管。对采空区的注浆量及排水量应预以观测记录,防止溃浆透水。

㈡、阻化剂防灭火

阻化剂防灭火是目前国内外正在推广应用的一种防止自燃火灾的新方法,该矿所处区域缺水、少土,采用该方法非常有现实意义。

1、阻化剂的选择

根据我国有关矿井使用阻化剂灭火的经验,选用浓度为20%的mgcl2或cacl2溶液作为本矿井的防灭火的阻化剂,其阻化效率可达80~94%。阻化效果好,货源充足,储运方便,价格便宜。

2、阻化剂计算的有关数据

阻化剂溶液的浓度为20%,密度约1.12t/m3,五3煤的松散容重按0.9t/m3,原煤吸液量按平均43.5kg/t计算。

3、工作面一次喷液量

q=klbm1r1a1=1.2×110×1.06×0.15×0.9×43.5=822kg

式中:k——一次喷洒加量系数,一般取1.2;

l——工作面长度,110m;

b——一次喷洒宽度1.06m;

m1——底板浮煤厚度,0.15m;

r1——松散煤的密度,0.9t/m3;

a1——原煤吸液量43.5kg/t。

4、喷洒设备

喷洒泵为wj-24型,压力2~3mpa,流量2.4m3/h,功率2.2kw,4台(每个采煤工作面2台)。φ50和φ20中压软管300m,配套三通6~8个,喷枪8个,阻化剂溶液箱:1.0m3钢制水箱4个。

5、喷洒工艺

移动式喷洒泵设在回风顺槽距工作面30m处,由一趟φ20(25.4mm×2)中压软管至工作面,通过三通连接在工作面可控喷枪,通过该系统向采空区喷洒阻化剂(浓度为20%左右),在采空区残留煤表面形成一层阻化膜,将煤与空气阻隔开,防止煤的氧化,从而达到防灭火的目的。

煤层开采时,必须将阻化剂溶液全面喷洒到工作面及其上、下口30m地区。停采时,对停采线煤柱及浮煤喷洒注入阻化剂后,再封闭工作面。

四、其他综合措施

1、建立完善消防供水系统,沿主井、集中运输巷采区下山(皮带轨道)铺设一趟φ75mm消防供水管,采掘工作面及峒室铺设φ50mm,消防供水管,其中胶带运输巷每50m设一个三通闸门,其它巷道每100m设一个三通闸门作为全矿井的消防供水系统。

2、井下建立完善的消防系统,井底车场设有消防列车材料库。所有机电硐室都配有灭火器材,主要机电硐室均设防火门。

3、胶带输送机选用阻燃皮带并设有自动灭火系统,一旦胶带发生摩擦起火,可自动喷水灭火。

4、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对主通风机进行性能测定,掌握其特性,并随着季节变化及时调整主通风机工况,确保用风点供风稳定、合理。

5、工作面采完后及时密闭,杜绝漏风。

6、工作面上、下隅角张挂风帘,阻止向采空区漏风。

第三节井下外因火灾防治及装备

一、电气事故引发的火灾防治措施及装置

㈠、井下机电设备硐室防治措施

1、井下机电设备硐室防火措施

井下机电硐室(绞车房、变电所、水泵房)设计均布置在岩层内,距开采煤层有一定距离,且所有硐室及通道均用砼等不燃性材料支护。

井下变电所,水泵房并用砼铺底,在其通道内设置向外开启的密闭铁门一座,可作防火,防火用,与排水泵房相连外及变压器室与配电室分别设防火栅两用门各一座。

其它井下车房等机电硐室均按照规程、规范有关要求设置防火门或栅栏门,并按有关规程、规范要求严格进行管理,严禁携带火源、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机电硐室,严禁非相关人员进入机电硐室。机电硐室内确需存放易燃易爆品时,严格按规定将其存放入不燃性容器并密封严实,严禁乱扔乱放;机电硐室内工作人员必须进行防灭火的安全培训。一旦井下发生火灾,必须遵照有关规程,规范要求进行灭火救灾。

机电硐室灭火器类型及数量见下表5-3-1。

井下灭火器材配备表

表5-3-1

序号

配备地点

灭火器种类

数量

备注

1

井口房

泡沫灭火器(10l)

2

co2灭火器

2

2

提升绞车房

co2灭火器

1

1211灭火器(2l)

1

干粉灭火器(8kg)

6

3

井下水泵房

co2灭火器

2

干粉灭火器(8kg)

1

4

井下变电所

co2灭火器

2

干粉灭火器(8kg)

2

5

副井底车场

co2灭火器

4

泡沫灭火器(10l)

2

㈡、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灭火措施

井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选择: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均为660v;井下照明、信号、电话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供电额定电压均为127v。

井下供电的变电器严禁中性点接地,为防止地面雷电波及井下,在变电所开关柜内设置氧化锌避雷器。井下电气设备选型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选型。

井下绞车房、变电所、泵房位于进风巷中,电气设备采用矿用一般型,电机有增安型、防爆型两种,采区运输皮带机,溜子、扒斗机、喷浆机、水泵及照明灯光等设备起动开关均采用隔爆型,40kw以上设备采用真空接触器。

㈢、井下电缆

电缆选择:沿主斜井下井电缆2趟,型号为yjv22-3×35,进入井下中央变电所,构成双回路供电。高压电网装备短路、过负荷和欠压保护装置,井下中央变电所装设选择性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井下低压供电电缆采用不延燃型钢芯橡套电缆,井下接地系统完善,安装使用、检查维护严格按照规程执行。所有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和局部接地装置,都与变电所主接地极连成一个总接地网。接地电阻测试及电气过流、绝缘和耐压试验应由专职人员定期进行。

采掘面配电地点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井下电缆敷设:下井电缆沿井筒悬挂敷设,其它电缆均沿巷道壁敷设,在井下水平或倾斜巷道中,人行道的巷道中悬挂在人行道的另一侧,而在运输巷道中敷设电缆,尽可能在距道轨远的一侧。井下巷道内的电缆,沿线每隔一定距离、在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电缆墙两侧必须设置有编号、用途、电压和截面的标志牌,并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电缆的连接:电缆同电气设备的连接,使用同电气设备性能相符的接线盒,不同型号电缆之间用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同型电缆之间通过物理、化学方法处理后直接连接。

㈣、井下电气设备的各种保护

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八十二条至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防止电火花引燃火灾,造成事故。

井下单独设接地网进行保护、接地电阻不大于2ω、变电所或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必须有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以防触电危及人身安全。井下局扇安“闭锁”供电,高压电机的控制设备具有短路、过负荷和负压释放保护,低压电机的控制设备具有短路、过负荷、单相断路、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127v用电设备的控制器还须有漏电闭锁功能。

㈤、井下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修理和调整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运行、维护、修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检制度进行。下井的防爆电气设备,在入井前由合格的专职电气设备检查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井。

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修理和调整工作,由电气维护工进行。高压电气设备的修理和调整工作,必须有工作计划和施工措施。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受到破坏时,立即处理或更换。矿应设立防爆检查、电气管理、小型电气管理、电缆管理专业组,对井下防爆电气设备作定期检测,并记录。

㈥、运输设备摩擦火花的控制措施

井下运输大巷的电机车运行在进风巷(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不回流轨道和架线电机车回电轨道间装设二级绝缘夹板,并制定杂散电流防治管理制度。机车装设撒沙装置。绞车坡设减少摩擦地辊,间距不大小20m,胶带运输机使用抗静电阻燃胶带,并制定抗静电阻燃胶带管理制度。胶带运输机均装在进风巷中。液力偶合器采用非燃性传动介质。胶带运输机机头装设烟雾报警装置,自动洒水装置,并配备灭火器和沙箱。机巷中设置消防管路,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

二、胶带输送机着火的防治措施及装备

当胶带机运动部件因非正常磨擦产生的热量不能及时散发而又未被及时发现,就有可能造成胶带输送机着火事故。主要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井下胶带输送机均使用阻燃输送带,输送机托辊的非金属材料零部件和包胶滚筒的胶料,其阻燃性和抗静电均符合有关规定。

2、胶带输送机巷道顶部设照明灯具进行照明。

3、头部驱动滚筒设有驱动轮防滑保护、烟雾保护、温度保护等,胶带机搭接点设堆煤保护装置、自动洒水装置及防胶带跑偏装置。

4、胶带输送机巷道设有自动洒水装置、烟雾保护、温度保护。

5、胶带输送机设有监测监控装置。

6、对运输巷道内的胶带输送机还装设了张紧力下降保护和防撕裂保护装置;机头和机尾设防护栏,防止人员与驱动滚筒和导向滚筒相接触。

7、带式输送机加设软启动装置,上运设防逆转和制动装置,下运设制动装置。

井下胶带输送机考虑了综合保护措施,具有煤位信号、速度、温度、煤雾、洒水、防跑偏、拉线停车开关、自动联锁控制等功能。输送机胶带为阻燃带、电机选用防爆电动机,液力偶合器选用水介质。以上这些措施能确保胶带输送机的安全运行。

三、其它火灾防治措施及装备

1、防止地面明火引发井下火灾的消防措施

在地面井口房设置防火铁门及室内消防栓、手提式灭火器等,以防止地面火灾而引发井下火灾。

2、防止井下爆破引发火灾的措施

⑴、井下爆破材料必须选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并经过检验后方可下井。

⑵、井下爆破材料的使用必须严格管理,使用前由放炮员专人领取,当班未用完的必须送回发放室保存。

⑶、必须采用毫秒电雷管,炮泥要填实,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必须检测瓦斯等有害气体浓度,并对其周围物料进行清理,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四、井下消防洒水系统

1、水源:水源取自地面清水池。

2、供水系统

取自地面清水池的水,水池容积不得小于200m3,消防供水管网系统按不同压力分别采用焊接钢管或无缝钢管沿主斜井井筒铺设,经井底车场送入井下采掘工作面,消防、防尘洒水共用。详见第三章第二节。

五、井下防火构筑物

井下机电硐室设有防火栅栏两用门。井底车场设有消防材料库并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材料。井下消防材料库存设备工具及材料见表5-3-2。

六、火灾检测及防灭火装备

按火灾检测及防灭火装备规定配置。

井下消防材料库存设备工具及材料表

表5-3-2

序号

设备、工具及材料

名称

单位

数量

序号

设备、工具及材料

名称

单位

数量

1

清水泵

1

23

6kg干粉灭火器

14

2

泥水泵

1

24

1211灭火器

4

3

消火水龙带

m

300

25

喷雾喷嘴

4

4

普通消火水枪

5

26

粉煤灰

kg

500

5

喷雾消火枪

2

27

石棉毡1_2m2

4

6

变径管节

4

28

风筒布450m

m

300

7

分流管

4

29

钢管50mm

m

300

8

喷雾

20

30

胶管

m

300

9

集流管

1

31

接管工具

1

10

消火栓立柱

4

32

局扇(11kw)

1

11

斜喷消火栓阀门

30

33

伸缩风管

m

50

12

管子钳

6

34

安全带

5

13

救生绳

m

80

35

绳梯

2

14

防热衣

2

36

镀锌钢丝绳

m

200

15

胶鞋

5

37

麻包或绳织料包

500

16

橇棍

2

38

m3

10

17

木锯

2

39

砂子

m3

2

18

平板锹

4

40

黄土

m3

10

19

绅缩梯

1

41

板料

m3

2

20

泡沫灭火器

25

42

方木

m3

4

21

泡沫灭火器起泡药瓶

50

43

22

co2灭火器

10

44

第10篇 矿井防灭火安全措施

矿井火灾的发生,轻则影响生产,重则能造成人员伤亡,烧毁煤炭资源和矿井设备,因此做好矿井防火、灭火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

1、矿井火灾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①、引起矿井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

a、可燃物;b、热源;c、氧气的供给这三个条件。

②、矿井外因火灾事故的原因:

易燃物、引起火灾的热源同时存在而引起。

③、矿井外因火灾的发生原因:

绝大多数是不按《规程》规定作业产生明火。

2、矿井火灾事故发生的地点

矿井火灾容易发生的地点主要出现在瓦斯、煤尘爆炸地点、放炮作业地点、皮带及机械摩擦地点、电源短路地点、架线机车裸导线与导电弓接触地点、烧焊地点及其他明火地点。

3、矿井火灾的预防和处理

①、井口房和主风机房附近50m内禁止烟火和用火炉取暖,此项工作由运输工区区长负责。

②、井下严禁使用灯炮取暖,井下和井口房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工作(有特殊安全措施除外),此项工作由安质科科长负责。

③、井下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和布头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定期清走,此项工作由机电科科长负责。

④、严格放炮管理,井下严禁多芯线放炮、放明炮。此项工作由采掘工区区长负责。

⑤、矿井井上、下都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机电峒室、火药库、皮带机巷、材料库、采区巷道等地点应备有灭火器材,此项工作由保卫科科长、通防安全检查员负责。井下中央变电所、泵房、采区变电所灭火器均不得少于4个,黄沙不少于3m3。

⑥、防止电气短路产生火源;防止机械运输磨擦热源的形成,此项工作由机电科科长负责。

⑦、架线电机车,裸导线与金属支架之间距离必须符合《规程》要求防止短路引起火灾。此项工作由运输工区区长负责。

⑧、矿井火灾发生后,视情况进行灭火,必要时必须进行风流调整,其方法可采取反风、停止主扇运转、保证风流稳定等方法,此项工作由矿总工负责。

第11篇 _井上下防灭火安全措施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215条之规定“生产和在建矿井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火措施。”故针对本矿实际情况,制定井上下综合防火措施如下,审批后望各单位严格执行。

一、地面防火

1、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m。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50m。

2、不得将炉灰场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上风侧,也不得设在表土10m以内有煤层的地面上和设在有漏风的采空区上方的塌陷范围内。

3、永久井架和井口房、以井口为中心的联合建筑,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4、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且水池水量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

5、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6、井上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并应设在井口附近,有轨道直达井口,但不得设在井口房内。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和工具不得挪作它用。

7、每季度应对井上消防材料库和和其它重要场所的消防器材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8、矿井的所有的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处应有防火措施或制度,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

二、井下防火

1、井下必须建立健全消防供水管路系统。消防供水管路可与防尘用水管路共用,但在发生火灾时必须保证消防用水,并在矿井的水平、采区、采煤工作面投产时同时投入使用。确保送到用水地点时,管中水压不低于0.4mpa,水量不小于0.5m3/min。矿井主要运输巷、采区进回风道、胶带运输巷、上下山、采煤工作面上下顺槽、掘进巷道、煤仓口、溜煤眼口等地点均应设置消防管路。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m设置支管和阀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

2、井筒、井底车场、主要绞车道与主要运输道、回风巷的连接处,井下机电设备硐室,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20m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3、在井下和井口房,严禁采用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休息间。

4、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子。

5、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1)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

(2)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3)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接受火星。

(4)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灯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5)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由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一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6)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7、井下使用的煤油、汽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运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煤油、汽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

6、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也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

7、井下清洗风动工具时,必须在专用硐室内进行,并必须使用不燃性和无毒性洗涤剂。

8、井下消防材料库应设在每一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或主要运输大巷中,并应装备消防列车。库内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9、井下爆破材料库、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带式输送机和耦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应备有灭火器材。其数量、规格和存放地点,应在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确定。

10、每年应组织井下工作人员参加救灾演习,并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12、每季度应对消防管路系统、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1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3、井上必须装设防雷电和防短路的保护装置。

14、永久性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井底车场内的其他机电硐室,应砌碹或用其它可靠的方式支护。采区变电所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硐室必须装有向外开的防火铁门。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得妨碍运输。铁门上应装设便于关严的通风孔。装有铁门时,门内可加设向外开的铁栅栏门,但不得妨碍铁门的开闭。

15、从机电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内的巷道,应砌碹或用其它不燃性材料支护。硐室内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16、采掘工作面配电点的位置和空间必许能满足设备检修和巷道运输、矿车通过及其它设备安装的要求,并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17、井下电缆必须选用经检验合格的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

18、橡套电缆的修补连接(包括绝缘、护套已损坏的橡套电缆的修补),必须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补具有同等效能的冷补。

19、采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必须使用阻燃输送带。带式输送机托辊的非金属材料零部件和包胶滚筒的胶料,其阻燃性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应装设温度保护、烟雾保护和自动洒水装置。液力耦合器严禁使用可燃性传动介质。

20、矿井每年应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21、采用防静电、阻燃且已取得煤矿矿用安全标志的风筒、隔爆水槽、隔爆水袋

22、严禁携带明火下井。

23、严禁采用产生火焰的爆炸器材和爆破工艺。

三、防治煤层自然发火措施

1、严格落实各项防火制度与措施,进一步加强防火队伍,强化防火人员的技术素质。

2、加强通风管理,不断优化矿井通风系统,使通风系统时时保持合理、稳定、安全、可靠,满足防火要求。

3、矿井必须采取综合(包括灌浆、喷注阻化剂、注惰性气体、注胶、均压等)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回采工作面要采取随采随灌的防火措施,对其它容易发火地点,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用合理方法实施防火措施。配备齐全防灭火设备、器材和材料。

4、工作面回采时,合理利用新工艺、新方法,提高回采率,尽可能的减少丢煤;加快回采速度,防止采空区发生煤炭自然发火现象。

5、在采煤工作面的轨道及皮带顺槽内,每隔10-20米左右及时构筑拦浆防火墙,工作面回采完毕后要在45天内封闭严密。

6、工作面切眼、停采线及两顺槽等区域要针对性的采取有效防灭火措施。

7、充分利用束管监测系统与人工取样相结合,作好防火的预测预报工作,定期对井下可能发火地点进行气体成份分析,发现隐患及时进行处理。

8、完善消防供水系统,保证用水地点水压及水量合乎要求,并按规定设齐三通阀门。

9、每年要按规程规定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和救灾演习。

四、不同地点防火处理方法

1、工作面上、下顺槽喷洒阻化剂防火。

2、上、下顺槽顶部高冒处(大于0.5m)、空洞喷洒凝胶或用罗克休等不燃性材料充实。

3、 采空区:采空区防火采用黄泥灌浆为主,注胶、注氮、均压通风、堵漏、进、回风隅角构筑全断面拦浆防火墙、进风隅角设全断面挡风帘为辅的综合防火技术,防止采空区煤层自然发火。

4、断层等地质构造处:断层等地质构造处的煤体破碎,丢煤较多,工作面推进速度减慢,应对破碎带及附近进行重点灌浆注胶。

5、 停采线防火:工作面停采后,对停采线煤柱喷洒凝胶阻化剂防火;工作面封闭后,对停采线加强灌浆。

6、加快工作面推进速度,提高回采率,减少采空区丢煤,采完后抓紧工作面的撤除工作,保证45天内封闭。

7、预测预报

(1) 利用束管监测装置对co及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进行连续检测。

(2) 在工作面回风顺槽设co传感器。

(3) 每天在工作面回风隅角取样化验分析气体成分。

(4)专职瓦检员每班对工作面回风隅角和回风流分别检查co浓度。

8、防火工艺

(1)灌浆防火

采用黄泥作浆材,泥水比控制在1:3-4,灌浆站设在主井地面,搅拌机机械制浆,同时在浆液中加入6‰~10‰mgcl2阻化剂。

② 灌浆方式:

工作面采用随采随灌方式,灌浆量每生产万吨煤不少于100m3黄泥,在两顺槽密闭后,注满停采线采空区。

(2)阻化剂防灭火

采用喷洒或气雾阻化方式,对进回风顺槽、停采线煤壁和采空区喷洒。

(3)凝胶防火

采用压注和喷洒两种方式,压注或喷洒于进回风顺槽中,高冒和巷道冒头等地点。

9、布置在煤层中的开拓巷道:必须砌碹或锚喷,碹后的空隙和冒落处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充填密实,或用无腐蚀性、无毒性的材料(如凝胶)进行处理。

10、掘进中的煤巷:顶板高冒处要及时充填、喷浆或喷凝胶阻化剂。

注意事项:

1、注浆站要保证浆池中浆液浸泡时间并搅拌均匀,浸泡搅拌时间应不低于15分钟,浆液要保证浓度。

2、每次注浆前注浆工要检查管路,发现漏液、闸门失效等问题要及时处理。

3、注浆工要浆前必须明确注浆地点,然后将通往该地点的各级阀门打开,并根据实际情况要浆。

4、工作面溃浆、堵管、爆管、闸阀漏浆时,要首先通知井上停止下浆,并派人关闭上一级阀门,然后进行处理。处理时严禁管口对人,处理不了时,要及时汇报,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研究措施处理。

5、中途堵管时,应先通知井上停止下浆,然后逐级打开卸浆阀,初步判定堵管的大概位置,将堵管附近闸阀打开放浆,此后拆开管路将堵塞物取出

6、井上、井下注浆人员要密切配合,加强联系,严禁工作人员脱岗。井下人员要不停的巡视管路,地面注浆站接到停止注浆的通知后,应立即停止注浆。

第12篇 _煤矿防灭火安全措施

矿井火灾的发生,轻则影响生产,重则能造成人员伤亡,烧毁煤炭资源和矿井设备,因此做好矿井防火、灭火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

1、矿井火灾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①、引起矿井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

a、可燃物;b、热源;c、氧气的供给这三个条件。

②、矿井外因火灾事故的原因:

易燃物、引起火灾的热源同时存在而引起。

③、矿井外因火灾的发生原因:

绝大多数是不按《规程》规定作业产生明火。

2、矿井火灾事故发生的地点

矿井火灾容易发生的地点主要出现在瓦斯、煤尘爆炸地点、放炮作业地点、皮带及机械摩擦地点、电源短路地点、架线机车裸导线与导电弓接触地点、烧焊地点及其他明火地点。

3、矿井火灾的预防和处理

①、井口房和主风机房附近50m内禁止烟火和用火炉取暖,此项工作由运输工区区长负责。

②、井下严禁使用灯炮取暖,井下和井口房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工作(有特殊安全措施除外),此项工作由安质科科长负责。

③、井下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和布头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定期清走,此项工作由机电科科长负责。

④、严格放炮管理,井下严禁多芯线放炮、放明炮。此项工作由采掘工区区长负责。

⑤、矿井井上、下都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机电峒室、火药库、皮带机巷、材料库、采区巷道等地点应备有灭火器材,此项工作由保卫科科长、通防安全检查员负责。井下中央变电所、泵房、采区变电所灭火器均不得少于4个,黄沙不少于3m3。

⑥、防止电气短路产生火源;防止机械运输磨擦热源的形成,此项工作由机电科科长负责。

⑦、架线电机车,裸导线与金属支架之间距离必须符合《规程》要求防止短路引起火灾。此项工作由运输工区区长负责。

⑧、矿井火灾发生后,视情况进行灭火,必要时必须进行风流调整,其方法可采取反风、停止主扇运转、保证风流稳定等方法,此项工作由矿总工负责。

第13篇 防灭火安全措施计划

1、健全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

2、编制相应的防灭火设计,防止自然发火,井下每个生产水平、井上必须健全消防材料库,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3、严格人员入井验身制度,所有人员熟悉安全出口。杜绝带电检修电气设备,杜绝违反规程停电、送电或充放电,严禁非机电作业人员操作电气设备。

4、建立了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制度,有检查表和记录,实施不合格项限期整改、跟踪验证管理。有矿井防灭火系统图。有防灭火检查记录、地表塌陷裂隙回填记录、油脂使用和回收记录。

5、有井上、下防火措施,井下和井口房内严禁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特殊情况时,有经矿长批准的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

6、井下爆破作业由专职放炮员担任。爆破作业人员无违章装药、连线、爆破。严格“一炮三检”炮前炮后洒水灭尘制度

7、井下胶带运输机头、各种硐室内配齐灭火器、沙箱、沙袋,严禁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制定废油、棉纱、布头易燃物品管理制度;有防止油脂泄漏和废油回收的设施或装置;现场无油脂洒落或随意倾倒现象;废弃油品有明显标识。

8、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有防止煤层自然发火的专门措施,并严格执行。

9、健全束管监测系统,按规定配齐人员,做好各种记录。

10、每周至少对采空区防火墙、永久密闭、临时密闭、废弃巷道、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回风巷以及其它可能发热地点的气体成分、密闭内外压差、气温、水温以及漏风情况等观测预报1次。采空区密闭内及其它地点无超过35℃的高温点(因地温、水温影响的高温点除外)及co超限的超限点(火区密闭内除外)。并记录建立档案保存。

11、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的浮煤要及时清理干净,不得将工作面浮煤留至采空区。

12、采煤工作面在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已经报废或无用的井巷均应用不燃性材料及时充填或封闭。

13、对采空区地表塌陷产生的裂缝应及时填堵,最多不得滞后工作面300m。回采工作面结束后应在10日内对地表裂隙进行全部填堵,填堵后出现裂隙的应进行再次回填,并做好记录。

14、应建立采空区技术管理档案,档案应记录密闭施工地点、施工时间、施工负责人、密闭的规格及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等内容,并附采空区封闭(包括与其相通的巷道)位置关系示意图。

15、井巷内浮煤(矸)厚度不超过100mm,工作面在2m2内浮煤平均厚度不超过30mm。

16、火区的管理应按公司批准的措施执行,并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每一处火区都必须建立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火区管理卡片,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

第14篇 _矿井综合防灭火安全措施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215条之规定“生产和在建矿井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火措施。”故针对本矿实际情况,制定井上下综合防火措施如下,审批后望各单位严格执行。

一、地面防火

1、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m。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50m。

2、不得将炉灰场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上风侧,也不得设在表土10m以内有煤层的地面上和设在有漏风的采空区上方的塌陷范围内。

3、永久井架和井口房、以井口为中心的联合建筑,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4、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且水池水量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

5、副井井口房应设防火铁门,防火铁门必须严密并易于关闭,打开时不得妨碍运输和人员通行,并每季度维修一次。

6、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7、井上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并应设在井口附近,有轨道直达井口,但不得设在井口房内。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和工具不得挪作它用。

8、每季度应对井上消防材料库和和其它重要场所的消防器材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9、矿井的所有的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处应有防火措施或制度,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

二、井下防火

1、井下必须建立健全消防供水管路系统。消防供水管路可与防尘用水管路共用,但在发生火灾时必须保证消防用水,并在矿井的水平、采区、采煤工作面投产时同时投入使用。确保送到用水地点时,管中水压不低于0.4mpa,水量不小于0.5m3/min。矿井主要运输巷、采区进回风道、胶带运输巷、上下山、采煤工作面上下顺槽、掘进巷道、煤仓口、溜煤眼口等地点均应设置消防管路。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m设置支管和阀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

2、井筒、井底车场、主要绞车道与主要运输道、回风巷的连接处,井下机电设备硐室,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20m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3、在井下和井口房,严禁采用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休息间。

4、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子。

5、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1)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

(2)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3)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接受火星。

(4)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灯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5)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由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一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6)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7、井下使用的煤油、汽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运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煤油、汽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

6、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也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

7、井下清洗风动工具时,必须在专用硐室内进行,并必须使用不燃性和无毒性洗涤剂。

8、井下消防材料库应设在每一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或主要运输大巷中,并应装备消防列车。库内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9、井下爆破材料库、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带式输送机和耦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应备有灭火器材。其数量、规格和存放地点,应在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确定。

10、每年应组织井下工作人员参加救灾演习,并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12、每季度应对消防管路系统、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1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3、井上必须装设防雷电和防短路的保护装置。

14、永久性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井底车场内的其他机电硐室,应砌碹或用其它可靠的方式支护。采区变电所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硐室必须装有向外开的防火铁门。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得妨碍运输。铁门上应装设便于关严的通风孔。装有铁门时,门内可加设向外开的铁栅栏门,但不得妨碍铁门的开闭。

15、从机电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内的巷道,应砌碹或用其它不燃性材料支护。硐室内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16、采掘工作面配电点的位置和空间必许能满足设备检修和巷道运输、矿车通过及其它设备安装的要求,并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17、井下电缆必须选用经检验合格的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

18、橡套电缆的修补连接(包括绝缘、护套已损坏的橡套电缆的修补),必须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补具有同等效能的冷补。

19、采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必须使用阻燃输送带。带式输送机托辊的非金属材料零部件和包胶滚筒的胶料,其阻燃性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应装设温度保护、烟雾保护和自动洒水装置。液力耦合器严禁使用可燃性传动介质。

20、矿井每年应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21、采用防静电、阻燃且已取得煤矿矿用安全标志的风筒、隔爆水槽、隔爆水袋

22、严禁携带明火下井。

23、严禁采用产生火焰的爆炸器材和爆破工艺。

三、防治煤层自然发火措施

1、严格落实各项防火制度与措施,进一步加强防火队伍,强化防火人员的技术素质。

2、加强通风管理,不断优化矿井通风系统,使通风系统时时保持合理、稳定、安全、可靠,满足防火要求。

3、矿井必须采取综合(包括灌浆、喷注阻化剂、注惰性气体、注胶、均压等)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回采工作面要采取随采随灌的防火措施,对其它容易发火地点,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用合理方法实施防火措施。配备齐全防灭火设备、器材和材料。

4、工作面回采时,合理利用新工艺、新方法,提高回采率,尽可能的减少丢煤;加快回采速度,防止采空区发生煤炭自然发火现象。

5、在采煤工作面的轨道及皮带顺槽内,每隔10-20米左右及时构筑拦浆防火墙,工作面回采完毕后要在45天内封闭严密。

6、工作面切眼、停采线及两顺槽等区域要针对性的采取有效防灭火措施。

7、充分利用束管监测系统与人工取样相结合,作好防火的预测预报工作,定期对井下可能发火地点进行气体成份分析,发现隐患及时进行处理。

8、完善消防供水系统,保证用水地点水压及水量合乎要求,并按规定设齐三通阀门。

9、每年要按规程规定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和救灾演习。

四、不同地点防火处理方法

1、工作面回采前在上、下顺槽喷洒阻化剂防火。

2、上、下顺槽喷洒mgcl2阻化剂。

3、上、下顺槽顶部高冒处(大于0.5m)、空洞喷洒凝胶或用罗克休等不燃性材料充实。

4、 采空区:采空区防火采用黄泥灌浆为主,注胶、注氮、均压通风、堵漏、进、回风隅角构筑全断面拦浆防火墙、进风隅角设全断面挡风帘为辅的综合防火技术,防止采空区煤层自然发火。

5、断层等地质构造处:断层等地质构造处的煤体破碎,丢煤较多,工作面推进速度减慢,应对破碎带及附近进行重点灌浆注胶。

6、 停采线防火:工作面停采后,对停采线煤柱喷洒凝胶阻化剂防火;工作面封闭后,对停采线加强灌浆。

7、加快工作面推进速度,提高回采率,减少采空区丢煤,采完后抓紧工作面的撤除工作,保证45天内封闭。

8、预测预报

(1) 利用束管监测装置对co及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进行连续检测。

(2) 在工作面回风顺槽设co传感器。

(3) 每天在工作面回风隅角取样化验分析气体成分。

(4)专职瓦检员每班对工作面回风隅角和回风流分别检查co浓度。

9、防火工艺

(1)灌浆防火

采用黄泥作浆材,泥水比控制在1:3-4,灌浆站设在主井地面,搅拌机机械制浆,同时在浆液中加入6‰~10‰mgcl2阻化剂。

② 灌浆方式:

工作面采用随采随灌方式,灌浆量每生产万吨煤不少于100m3黄泥,在两顺槽密闭后,注满停采线采空区。

(2)阻化剂防灭火

采用喷洒或气雾阻化方式,对进回风顺槽、停采线煤壁和采空区喷洒。

(3)凝胶防火

采用压注和喷洒两种方式,压注或喷洒于进回风顺槽中,高冒和巷道冒头等地点。

(4)注氮防火

①工作面轨道顺槽安装专用注氮管路(φ89mmpe管),每月检查一次管路的气密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②采用“动态监测 、适时注氮”方法。以工作面回风隅角检测出的co及c2h4含量为依据,按照我矿煤自燃标志气体指标适时进行注氮。注氮时,利用工作面的进风顺槽(进风隅角)埋设注氮管进行注氮。注氮管路要适时断开,保证注入的氮气进入采空区氧化带。期间,要配合其它防火措施,并加强对采空区气体的检测分析,当隐患消除后可停止注氮。在工作面正常生产时,特别在月推进速度超过100米时,不需进行注氮。

③每月开动制氮机不少于两次,每次开动时间不少于3小时,并取样分析n2浓度。n2浓度不小于97%,确保制氮设备时刻保持完好,n2源稳定可靠,以便在出现灾情时能够迅速投入使用。

10、布置在煤层中的开拓巷道:必须砌碹或锚喷,碹后的空隙和冒落处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充填密实,或用无腐蚀性、无毒性的材料(如凝胶)进行处理。

11、掘进中的煤巷:顶板高冒处要及时充填、喷浆或喷凝胶阻化剂。

注意事项:

1、注浆站要保证浆池中浆液浸泡时间并搅拌均匀,浸泡搅拌时间应不低于15分钟,浆液要保证浓度。

2、每次注浆前注浆工要检查管路,发现漏液、闸门失效等问题要及时处理。

3、注浆工要浆前必须明确注浆地点,然后将通往该地点的各级阀门打开,并根据实际情况要浆。

4、工作面溃浆、堵管、爆管、闸阀漏浆时,要首先通知井上停止下浆,并派人关闭上一级阀门,然后进行处理。处理时严禁管口对人,处理不了时,要及时汇报,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研究措施处理。

5、中途堵管时,应先通知井上停止下浆,然后逐级打开卸浆阀,初步判定堵管的大概位置,将堵管附近闸阀打开放浆,此后拆开管路将堵塞物取出

6、井上、井下注浆人员要密切配合,加强联系,严禁工作人员脱岗。井下人员要不停的巡视管路,地面注浆站接到停止注浆的通知后,应立即停止注浆。

第15篇 井上下防灭火安全措施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215条之规定“生产和在建矿井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火措施。”故针对本矿实际情况,制定井上下综合防火措施如下,审批后望各单位严格执行。

一、地面防火

1、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m。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50m。

2、不得将炉灰场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上风侧,也不得设在表土10m以内有煤层的地面上和设在有漏风的采空区上方的塌陷范围内。

3、永久井架和井口房、以井口为中心的联合建筑,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4、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且水池水量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

5、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6、井上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并应设在井口附近,有轨道直达井口,但不得设在井口房内。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和工具不得挪作它用。

7、每季度应对井上消防材料库和和其它重要场所的消防器材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8、矿井的所有的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处应有防火措施或制度,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

二、井下防火

1、井下必须建立健全消防供水管路系统。消防供水管路可与防尘用水管路共用,但在发生火灾时必须保证消防用水,并在矿井的水平、采区、采煤工作面投产时同时投入使用。确保送到用水地点时,管中水压不低于0.4mpa,水量不小于0.5m3/min。矿井主要运输巷、采区进回风道、胶带运输巷、上下山、采煤工作面上下顺槽、掘进巷道、煤仓口、溜煤眼口等地点均应设置消防管路。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m设置支管和阀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

2、井筒、井底车场、主要绞车道与主要运输道、回风巷的连接处,井下机电设备硐室,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20m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3、在井下和井口房,严禁采用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休息间。

4、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子。

5、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1)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

(2)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3)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接受火星。

(4)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灯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5)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由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一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6)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7、井下使用的煤油、汽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运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煤油、汽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

6、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也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

7、井下清洗风动工具时,必须在专用硐室内进行,并必须使用不燃性和无毒性洗涤剂。

8、井下消防材料库应设在每一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或主要运输大巷中,并应装备消防列车。库内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9、井下爆破材料库、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带式输送机和耦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应备有灭火器材。其数量、规格和存放地点,应在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确定。

10、每年应组织井下工作人员参加救灾演习,并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12、每季度应对消防管路系统、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1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3、井上必须装设防雷电和防短路的保护装置。

14、永久性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井底车场内的其他机电硐室,应砌碹或用其它可靠的方式支护。采区变电所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硐室必须装有向外开的防火铁门。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得妨碍运输。铁门上应装设便于关严的通风孔。装有铁门时,门内可加设向外开的铁栅栏门,但不得妨碍铁门的开闭。

15、从机电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内的巷道,应砌碹或用其它不燃性材料支护。硐室内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16、采掘工作面配电点的位置和空间必许能满足设备检修和巷道运输、矿车通过及其它设备安装的要求,并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17、井下电缆必须选用经检验合格的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

18、橡套电缆的修补连接(包括绝缘、护套已损坏的橡套电缆的修补),必须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补具有同等效能的冷补。

19、采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必须使用阻燃输送带。带式输送机托辊的非金属材料零部件和包胶滚筒的胶料,其阻燃性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应装设温度保护、烟雾保护和自动洒水装置。液力耦合器严禁使用可燃性传动介质。

20、矿井每年应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21、采用防静电、阻燃且已取得煤矿矿用安全标志的风筒、隔爆水槽、隔爆水袋

22、严禁携带明火下井。

23、严禁采用产生火焰的爆炸器材和爆破工艺。

三、防治煤层自然发火措施

1、严格落实各项防火制度与措施,进一步加强防火队伍,强化防火人员的技术素质。

2、加强通风管理,不断优化矿井通风系统,使通风系统时时保持合理、稳定、安全、可靠,满足防火要求。

3、矿井必须采取综合(包括灌浆、喷注阻化剂、注惰性气体、注胶、均压等)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回采工作面要采取随采随灌的防火措施,对其它容易发火地点,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用合理方法实施防火措施。配备齐全防灭火设备、器材和材料。

4、工作面回采时,合理利用新工艺、新方法,提高回采率,尽可能的减少丢煤;加快回采速度,防止采空区发生煤炭自然发火现象。

5、在采煤工作面的轨道及皮带顺槽内,每隔10-20米左右及时构筑拦浆防火墙,工作面回采完毕后要在45天内封闭严密。

6、工作面切眼、停采线及两顺槽等区域要针对性的采取有效防灭火措施。

7、充分利用束管监测系统与人工取样相结合,作好防火的预测预报工作,定期对井下可能发火地点进行气体成份分析,发现隐患及时进行处理。

8、完善消防供水系统,保证用水地点水压及水量合乎要求,并按规定设齐三通阀门。

9、每年要按规程规定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和救灾演习。

四、不同地点防火处理方法

1、工作面上、下顺槽喷洒阻化剂防火。

2、上、下顺槽顶部高冒处(大于0.5m)、空洞喷洒凝胶或用罗克休等不燃性材料充实。

3、 采空区:采空区防火采用黄泥灌浆为主,注胶、注氮、均压通风、堵漏、进、回风隅角构筑全断面拦浆防火墙、进风隅角设全断面挡风帘为辅的综合防火技术,防止采空区煤层自然发火。

4、断层等地质构造处:断层等地质构造处的煤体破碎,丢煤较多,工作面推进速度减慢,应对破碎带及附近进行重点灌浆注胶。

5、 停采线防火:工作面停采后,对停采线煤柱喷洒凝胶阻化剂防火;工作面封闭后,对停采线加强灌浆。

6、加快工作面推进速度,提高回采率,减少采空区丢煤,采完后抓紧工作面的撤除工作,保证45天内封闭。

7、预测预报

(1) 利用束管监测装置对co及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进行连续检测。

(2) 在工作面回风顺槽设co传感器。

(3) 每天在工作面回风隅角取样化验分析气体成分。

(4)专职瓦检员每班对工作面回风隅角和回风流分别检查co浓度。

8、防火工艺

(1)灌浆防火

采用黄泥作浆材,泥水比控制在1:3-4,灌浆站设在主井地面,搅拌机机械制浆,同时在浆液中加入6‰~10‰mgcl2阻化剂。

② 灌浆方式:

工作面采用随采随灌方式,灌浆量每生产万吨煤不少于100m3黄泥,在两顺槽密闭后,注满停采线采空区。

(2)阻化剂防灭火

采用喷洒或气雾阻化方式,对进回风顺槽、停采线煤壁和采空区喷洒。

(3)凝胶防火

采用压注和喷洒两种方式,压注或喷洒于进回风顺槽中,高冒和巷道冒头等地点。

9、布置在煤层中的开拓巷道:必须砌碹或锚喷,碹后的空隙和冒落处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充填密实,或用无腐蚀性、无毒性的材料(如凝胶)进行处理。

10、掘进中的煤巷:顶板高冒处要及时充填、喷浆或喷凝胶阻化剂。

注意事项:

1、注浆站要保证浆池中浆液浸泡时间并搅拌均匀,浸泡搅拌时间应不低于15分钟,浆液要保证浓度。

2、每次注浆前注浆工要检查管路,发现漏液、闸门失效等问题要及时处理。

3、注浆工要浆前必须明确注浆地点,然后将通往该地点的各级阀门打开,并根据实际情况要浆。

4、工作面溃浆、堵管、爆管、闸阀漏浆时,要首先通知井上停止下浆,并派人关闭上一级阀门,然后进行处理。处理时严禁管口对人,处理不了时,要及时汇报,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研究措施处理。

5、中途堵管时,应先通知井上停止下浆,然后逐级打开卸浆阀,初步判定堵管的大概位置,将堵管附近闸阀打开放浆,此后拆开管路将堵塞物取出

6、井上、井下注浆人员要密切配合,加强联系,严禁工作人员脱岗。井下人员要不停的巡视管路,地面注浆站接到停止注浆的通知后,应立即停止注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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