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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标准化15篇

发布时间:2022-11-11 热度:12

安全生产标准化

第1篇 通风瓦斯标准化副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新)

1、在处长的直接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2、贯彻执行国家、省上级部门有关“一通三防”规章制度,做好分管范围的通风处工作。

3、经常深入现场,掌握各矿(公司)“一通三防”情况。

4、督察、检查各矿(公司)“一通三防”执行管理情况,对“一通三防”隐患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帮助各矿(公司)解决“一通三防”存在的问题。

5、审查有关通风、瓦斯的设计、方案。

6、按照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对各矿的“一通三防”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评分、定级。

第2篇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解决方案

电力生产的特点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决定了安全生产在电力企业中的重要性。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新中国的电力企业经过几十年的实践与总结,已形成了一整套则规范的管理模式与制度,并且还在不断地探索新的理论和新的方法。然而,电力生产事故仍时有发生,人员责任事故仍屡禁不止。

因此,电力企业必须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高本质安全化水平,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健康,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系统帮助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现“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依据方案,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企业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按照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生产经营中的职能,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和考核办法,并对各级和个人的安全生产目标实施动态管理和评估分析。

2、安全组织机构管理

帮助企业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系统实施对企业的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的情况进行登记和管理。同事,系统对企业各级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进行管理。

3、安全生产投入管理

帮助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并建立安全费用台账,实现安全生产投入动态管理和使用效益评估分析。

4、安全法规与制度管理

4.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

系统帮助企业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明确主管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企业各职能部门能够及时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跟踪、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情况,及时提供给企业内负责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主管部门汇总。

帮助企业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及时、高效的传达给从业人员。

帮助企业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

4.2规章制度管理

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及时、高效的传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危险点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4.3操作规程管理

帮助企业根据生产特点,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通过系统快速、准确、高效的分发到相关岗位。

4.4评估管理

帮助企业每年定期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评估后的新版本资料能够准确的、及时传达给对应部门和相关人员。

4.5修订管理

帮助企业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保证每个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4.6文件和档案管理

帮助企业严格执行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帮助企业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

5、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

5.1教育培训管理

帮助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按规定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帮助企业建立分层次、分对象、分岗位、分工种、有针对性地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管理体系,提高安全培训和教育投入的效益。

5.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管理

对企业的的所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登记建档管理,对人员资格证书进行动态管理,对证书有效性进行动态预警。

5.3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管理

帮助企业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确认其能力符合岗位要求。包括新入厂(矿)人员在上岗的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以及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管理;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者,进行车间(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管理,以及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动态管理。

5.4其他人员教育培训管理

帮助企业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帮助企业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告知。

5.5安全文化建设管理

帮助企业通过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帮助企业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引导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逐步形成为全体员工所认同、共同遵守、带有本单位特点的安全价值观,实现法律和政府监管要求之上的安全自我约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

帮助企业注重企业文化的引导作用,在坚持“重惩处”的同时,坚持“管理、伦理、法理”并重的人性化教育,实行自主管理、民主管理。公司领导深入班组,与一线职工座谈讨论,组织“车间一把手谈安全”、“我为企业安全献一计”等活动;工会组织召开职工家属座谈会,生产车间开展 “双无”(党员身边无违章、党员身边无事故)建功活动,实施异常、障碍“说清楚”和公示制度。帮助企业编写《安全文化手册》、《“三德”规范》,拍摄《心系安全 甘做卫士》录像片等手段,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构筑求真务实、争先创优、恪尽职守的工作风气和安全氛围,使职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有了很大提高,逐渐形成了全员抓安全的“大安全”格局。

6、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6.1生产设备设施建设

企业建设项目的所有设备设施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安全设备设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帮助企业按规定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等阶段进行规范管理。

生产设备设施变更应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的全过程进行隐患控制。

6.2设备设施运行管理

帮助企业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建立所有设备的基本情况及安全管理台账,保证其安全运行。帮助企业对各种安全设备设施,建立台账,定期检维修,对安全设备设施应制定检维修计划。

帮助企业编制设备设施检维修前应制定方案。检维修方案包含作业行为分析和控制措施,检维修过程中应执行隐患控制措施并进行监督检查。对安全设备设施的拆除、挪用或弃置、检维修、复原等过程实施动态管理。系统帮助企业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①、以缺陷管理为中心加强设备管理。要应用好红外测温及成熟的在线监测和信息管理系统等技术手段,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及时消除设备隐患

②、提高设备的检修质量。合理安排输变配电设备检修计划,做到“应修必修,修必修好”。加强设备检修管理,稳步推进输变配电设备状态检修,建立健全输电线路设备状态评估办法。

③、改善设备性能。增加和完善保证安全的技术手段,加快老旧变电站、输电线路的改造,提高电网输送能力和安全稳定水平,提高供电可靠性。

④、加强监测与跟踪。对一时难以消除的设备隐患,加强监测和跟踪,制定完善的应对预案,采取果断措施,不能存在有任何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

⑤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根据电网迎峰度夏、防洪、防汛等特殊时期保供电需要,有针对性地加强电网设备各个时期的运行管理,对重要输电通道、枢纽变电站定期巡视,重点检查。

6.3新设备设施验收及旧设备拆除、报废管理

对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拆除和报废等环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实施动态管理。

帮助企业执行生产设备设施到货验收和报废管理制度,确保使用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的生产设备设施。拆除的生产设备设施按规定进行处置。拆除的生产设备设施涉及到危险物品的,帮助制定危险物品处置方案和应急措施,并对组织实施过程进行动态管理。

7、作业安全管理

7.1生产现场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管理

帮助企业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和生产过程的控制。对生产过程及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业环境等存在的隐患,应进行分析和控制。对动火作业、受限空间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作业许可证应包含危害因素分析和安全措施等内容。

企业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时,应当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7.2作业行为管理

帮助企业加强生产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对作业行为隐患、设备设施使用隐患、工艺技术隐患等进行分析,采取控制措施。

虽然企业安全生产机制已比较健全,各级的安全管理工作也在不断加强,但是,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部分车间的安全管理工作滞后于安全生产的新形势,部分生产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作业的自我控制能力不强,造成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时有发生。针对这些问题,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大力提倡“从我做起,决不违章”,营造创建“无违章企业”的良好氛围;坚持推行规范化管理,实施安全生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深入开展“三个明白、三个严格、一个视同”(即明白检修任务,明白危险点,明白安全防范措施;严格三大措施管理,严格查禁违章,严格责任追究;不明白工作任务、危险点和安全防范措施都视同违章)活动。

7.3警示标志管理

帮助企业根据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按照gb2894及企业内部规定,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危险提示、警示,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

帮助企业在设备设施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7.4相关方管理

帮助企业执行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管理制度,对其资格预审、选择、服务前准备、作业过程、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表现评估、续用等进行管理。

帮助企业建立合格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根据服务作业行为定期识别服务行为风险,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帮助企业对进入同一作业区的相关方进行统一安全管理。

线路施工、检修、急修的大部分工作由外包队伍所承担,部分外包队伍安全质量管理水平不高,人员技术素质低,流动大,违章作业习以为常。个别车间重用工、轻管理,甚至对未经安全技术培训就登杆干活的无证人员全然不知。为规范对外包工程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建立了一个有效运转的管理机构,及时修订外包工程和临时工管理标准,坚持“谁使用、谁管理”和“与正式职工同等管理”的原则,采取现场考评、安全教育和严管重罚相结合的方法,由安质部负责组织对施工单位的“三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资质证书)进行审查;对施工单位法人代表及施工现场负责人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及安规考试;审查并建立外包工、临时工安全管理档案,对施工队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施工单位凭《安全审查考核合格证》进场,施工现场负责人凭《安全考核上岗证》上岗。对重大的工程项目进行现场安全考评,对现场施工安全措施的优劣以及现场施工操作过程等进行安全评价、打分、记录,使整个工程的安全管理形成闭式循环,不断得到加强。

7.5变更管理

帮助企业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对机构、人员、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变更的实施应履行审批及验收程序,并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隐患进行分析和控制。

8.隐患排查和治理管理

8.1隐患排查管理

帮助企业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对人、机、环境及安全管理本质安全化进行量化评估,全面查找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对查评问题进行有效整改,是不断提高设备健康水平、改善施工作业环境、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电网安全供电的重要措施。安全性评价“贵在真实,重在整改”。因此,电力企业要加大对查评问题的整改图谋,要结合大修、改造项目,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费用,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限期完成。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问题,要加强监视、采取措施,确保可控、在控。同时,要与春季、迎峰度夏、秋夏、冬季安全大检查相结合,并进行持续改进,实现动态、长效管理。

帮助企业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企业操作条件或工艺改变,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相关方进入、撤出或改变,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认识,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的,应及时组织隐患排查。

帮助企业隐患排查前制定排查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选择合适的排查方法。排查方案应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设计规范、管理标准、技术标准;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等。

企业隐患排查的范围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帮助企业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管理。

8.2隐患治理

帮助企业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隐患治理方案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隐患治理措施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治理完成后,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

8.3预测预警

帮助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运用定量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技术,建立体现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的预警指数系统。

9.危险点监控管理

9.1辨识与评估

帮助企业依据有关标准对本单位的危险设施或场所进行危险点辨识与安全评估。

危险点的分类:危险点一般可分为静态和动态两大类。作业环境和设备系统方面存在的危险点多属静态危险点。这类危险点大多是由于涉及不完善或制造和安装检修质量不良造成的,比较明显直观,不整改无法消除,并对施工作业产生长期影响。行为方面的危险点多属动态危险点。这类危险点一般不够明显,往往随着时间的推移或外部条件的变化才出现。

危险点不应局限在人身安全方面,应该做到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并重。危险点不是一成不变的,即使是静态危险点,在此时是危险点,在彼时不一定是危险点;有的此时不时危险点,在彼时由于条件的变化可能成为危险点。动态危险点更是如此。所以对危险点的控制应是动态的。应该不断调整控制思路和方法,积极探索危险点的变化规律及时加以捕捉,适时地准确进行控制。

9.2登记建档与备案

帮助企业当对确认的危险点及时登记建档,并按规定备案。

9.3在线监控与管理

帮助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危险点动态监控和预警体系,对危险点建立在线安全监测与预警系统,提高企业运行的本质安全化水平。

10职业健康管理

10.1职业健康管理

帮助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配备与职业健康保护相适应的设施、工具。

帮助企业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检测,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予以告知,并将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健康档案。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置报警装置,制定应急预案,配置现场急救用品、设备,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在安全、便于取用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

帮助企业对现场急救用品、设备和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检维修,定期检测其性能,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10.2职业危害告知和警示

帮助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和防护措施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帮助企业采用有效的方式对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进行宣传,使其了解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降低或消除危害后果。

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按照gbz158要求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载明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救治措施。

10.3职业危害申报

帮助企业按规定,及时、如实向当地主管部门申报生产过程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并依法接受其监督。

11应急管理与救援

11.1应急机构和队伍管理

帮助企业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帮助企业建立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组织训练;无需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可与附近具备专业资质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服务协议。

11.2应急预案编制与管理

帮助企业按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针对重点作业岗位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形成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

应急预案应根据有关规定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并通报有关应急协作单位。

应急预案应定期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或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

实现企业预案的数字化管理,对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处置方案实现分类、分级管理。

11.3应急设施、装备、物资管理

帮助企业按规定建立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管理台账,并实现物资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工作情况的动态管理,确保其完好、可靠。

11.4应急演练管理

帮助企业定制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制定演练计划并实施计划管理,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管理工作。

利用虚拟现实技术和事故模拟仿真技术,开发和实现电力企业各类重大事故灾难的桌面推演,实现企业应急演练模式的变革,提高演练效果。

11.5事故处置与救援

企业发生事故后,辅助企业科学的启动相关级别的应急预案,生成相关应急方案,辅助企业科学的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降低事故的损失。

12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

12.1事故报告

企业发生事故后,能够通过系统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报告,并对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进行记录管理。必要时向相关单位和人员通报。

12.2事故调查和处理

企业一旦发生事故后,系统帮助快速成立事故调查组,明确其职责与权限,进行事故调查或配合上级部门的事故调查。事故调查查明的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归档管理。系统帮助事故调查组根据有关证据、资料,分析事故的直接、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对提出的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进行管理,并编制事故调查报告并归档。

帮助企业实施对事故和未遂要按照“事故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依据《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照《安全生产奖惩规定》,严肃处理。倡导“安全生产得之于严、失之于宽”,营造“从严要求,从严考核”的安全管理氛围。

13标准化考评管理

13.1绩效评定

帮助企业每年定期(如企业发生死亡事故等)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评定,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在各个部门和各个岗位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

评定后生成正式文件,并可打印报送向所有部门、所属单位和从业人员通报,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13.2持续改进

帮助企业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和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系统所反映的趋势,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持续改进,对所有改进过程及文档进行记录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绩效。

第3篇 山坑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

1:工作面照明良好,通风设备,设施完好,设置符合要求。

2:工作面安全设施、信号、安全标志齐全。

3:机械电气,管线清洁完好,做到五不漏,(不漏电、不漏油、不漏风、不漏水、不漏渣)。

(1) 采掘机械设备完好,符合安全规定。

(2) 机械处裸露部分,应有完好的防护装置。

(3) 运行的电机车必须有合格的刹车,照明、信号。

(4) 电缆线、电线接头、开关无裸露。并布置规范,不准与风、水管缠绕。

(5) 风、水管吊挂正规,符合安全要求;各种消防器材齐全有效。

4 :三井管理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使用的溜井,必须有安全栏杆、照明、格筛、井口无积渣,并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2)人行井必须有合格的梯子、棚子、踏脚板、扶手。

(3)材料井口必须有安全门、信号装置、照明、滑轮棚子牢靠。

(4)停用的溜井井口必须密闭好。

(5)高空作业以及溜井口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并有完好的防坠措施。

5:顶板管理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工作面应配齐撬毛工具,清理浮石、浮塃,只准用专用工具清理。

(2)坚持敲帮问顶;清理浮石、浮塃认真按撬毛“十不准和十要点”进行作业。

(3)坚持由外向里,由安全地点向不安全地点的顺序进行作业。

(4)在不稳固和松散地段作业时,必须进行及时支护。

(5)在地压大的地点更换损坏的支护时,应采取有效可靠的安全措施加固后才能撤换。

(6)人员必须在完好的支护下进行作业;不得暴露在未支护的空区内进行作业。

(7)支护应正规,并符合架欀的要求作业,做到顶、帮关紧。

6:爆破物品管理应遵守以下规定

(1)坚持领退制度,2人以上,有专用工具背运(分类)。

(2)爆破物品领到工作面,不准乱丢乱放,应分类装箱,妥善保管,炸药、雷管要置放于安全地点。

(3)眼未打好,不准加工爆破器材(起爆药包)。

(4)坚持一次点火,不准宰割引线。

(5)堵好各通道路口,通知相邻人员撤离,方能点火放炮。

7:文明生产应做到以下规定

(1)生产现场材料,工具做到分类,堆放整齐。

(2)路面清洁完整,无杂物。

(3)生产区域排水沟,人行道畅通。

第4篇 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规范班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履行班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法律法规、标准和作业规程的执行,转型安全管理,对生产现场的作业风险以班组为单元进行控制,特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陕重汽公司各专业厂,其它子公司参照执行。

3 分级达标控制要素

3.1 班组安全基础管理

3.2 班组设备设施的本质安全管理

3.3 班组作业环境管理

3.4 班组现场安全管理

3.5 班组事故事件管理

3.6 班组卓越安全绩效管理

4 分级管理内容

4.1 班组安全基础管理

4.1.1 岗位安全责任制

(1)班组应建立有班组长、安全员、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文本,且便于学习、掌握和执行;

(2)班组成员应熟知本岗位危险源和控制方法,熟悉本岗位应急响应的程序和措施;

(3)班组长、安全员、员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健全安全培训和考核记录;

(4)班组长应具备风险辩识和预防事故的能力,安全员应具备隐患排查和风险辨识的能力;

(5)班组员工应熟知安全操作规程,具备本班组重大环境、风险因素防控能力;

4.1.2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危险源

(1)班组应建立与本班组岗位设备设施(含非标)相对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环境、风险因素清单;

(2)岗位作业指导书文本应含危险源和环境因素在控内容;

(3)班组应按照体系要求,结合作业过程和工作岗位开展环境因素更新识别和危险源更新辨识,形成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风险因素清单,制定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

4.1.3 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

(1)班组成员应在班前、班中、班后进行自检,班组安全员进行日常巡检,班组长应每周组织成员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保障“对标”有效在控;

(2)班组成员对设备设施及危险源管理应明确责任人,对发现的隐患能够按“三定四不推”原则及时进行处理,并落实人员和进度;

(3)对现阶段整改不了的隐患的应向主管领导报告,并认真做好记录,制定针对性的防控措施。

4.1.4 班组安全活动

(1)班组应每月开展两次安全活动,安全活动要做到时间、内容、人员三落实,且有记录;

(2)安全活动的主要内容:传达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布置、检查、交流、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学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和作业规程等;分析班组内外的事故案例,举一反三,防止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结合本班组的作业特点,生产经营状况和危险源辨识工作开展事故隐患和预测、预控及应急演练等;

4.1.5 班组安全教育

(1)班组应对新入厂员工、实习培训人员、转岗及复工人员等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以及对班组成员进行日常安全教育,教育率达100%;

(2)教育的内容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训练等,培训教育后要进行相应的绩效评价。

(3)班组成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知识培训率应达85%以上,培训课时应完成班组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课时数,以人力资源培训数据库标准为依据;

(4)班组成员均应接受环境、风险因素“口述手指”安全培训,教育率达100%,做到上、下半年各有一次,培训不少于2课时/人,并进行规范记录;

4.2 班组设备设施的本质安全管理

4.2.1 班组都应建立作业区域内的工具、设备、设施明细和拥有清晰的台帐,确保班组成员使用的工具、设备、设施达到安全要求。

4.2.2 对要求定期检测、试验的工具、设备、设施,应建立健全检测报告或试验记录;

4.2.3 班组对作业区域内的工具、设备、设施应按照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要求进行定期检查,明确检查人员,并做好检查和整改相关记录;

4.2.4 班组在用的所有设备(含非标设备),应结合作业实际,制定安全检查表,无遗漏;

4.3 班组作业环境与职业健康管理

4.3.1 班组作业区域内应对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存放,作业现场保持清洁,工具、物品、物料码放整齐有序;

4.3.2 班组作业区域地面平整,无积水、积油和杂物;

4.3.2 安全通道保持畅通、通道标线清晰醒目,安全防护设备齐全有效;

4.3.3 班组作业区域应设置安全告示牌,警示标识齐全、完好,并使用安全色标注。

4.3.4 班组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均应进行职业健康体检,体检率达100%;

4.3.5 班组成员应熟知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及防护设备的使用;

4.4 班组现场安全管理

4.4.1 生产现场严格遵守设备设施“三同时”安全环保制度,无未经验收违规使用现象;

4.4.2 生产现场严格执行各项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无违章操作人员;

4.4.3 作业人员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工具;

4.4.4 无影响厂容厂貌、环境保护、相关方失控的事件和投诉;

4.5 班组事故事件管理

4.5.1 班组应建立事故事件(含轻微伤、险兆事故)台帐;

4.5.2 班组发生的事故事件应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

4.5.3 班组应及时将公司(专业厂)内发生的事故案例告知员工,组织班组成员对事故事件发生的原因进行讨论、分析,并做好记录。

4.6 班组卓越安全绩效管理

4.6.1 班组有安全生产改善和改进的合理化建议落实情况的记录;

4.6.2 班组有年度内安全先进个人或集体表彰的记录;

4.6.3 班组应鼓励员工进行安全管理创新,对实施效果良好的举措,将纳入公司管理成果进行推广,并实施记录。

5 分级考评原则

5.1 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一级安全标准化班组,得分在80分以上的为二级安全标准化班组,得分在60分以上的为三级安全标准化班组。得分≥60分的班组为合格班组(具体内容见表1)。

5.26月25日前要求各专业厂班组安全标准化合格率≥75%(一级安全标准化班组达标率≥5%;二级安全标准化班组达标率≥20%,三级安全标准化班组合格率≥50%)。

5.3 各单位每季度均应对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分级达标管理情况进行自评打分,将打分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于每季度末25日前上报(具体内容见表2),安技环保办公室将不定期对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分级达标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对出现安全管理水平下滑的班组,将对该班组分级达标等级予以降级并公示,对出现上报事故、严重违章频发、重大隐患不整改,公司在年底对该班组按不合格班组计算;

5.4 对于得分在60分以上的班组,有资格参加分厂级“五型班组”评选,对于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合格率<75%的各专业生产厂,取消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评先资格;

5.5 对没有设备设施班组,设备设施为空项,得分按本单位拥有设备设施班组得分的平均值予以计算;

5.6 安技环保办公室对各专业厂班组评级认定情况将随时在每周“零报告”和每月安全例会上予以通报,作为月度经济考核及达标得分依据。

6 附则

本办法由技安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5篇 浅谈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自人类诞生的那一天起,人类社会一直在向前发展着,一个个被现代人类发掘的古建筑遗址及现存完好的雄伟建筑见证了人类的文明的足迹。走在21世纪的中国,更有一个个超级工程的出现,展现出人类的现代文明在建筑领域的伟大智慧。21世纪的中国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建筑领域要求项目建设过程中,“关注生命、尊重生命、敬畏生命”,因而一个新的名词在建筑领域诞生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引着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建设,为保障人的生命健康安全提供技术标准。

何为“安全生产标准化”?2010年4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管理规范》对其进行了定义。“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通过建立安全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规范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建设。

目前,我国进入了工业化中期,工业高速增长,城市化进程加快,表现在建设领域安全事故风险增大,处于事故易发期,安全生产工作任重而道远。

现代的建设工程项目其为一个巨系统,其项目安全目标控制集中在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因而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的核心就是落实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细则。在实施过程中,采用pdca动态循环的现代安全管理模式,不断地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在安全标准化方案实施过程中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水,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生安全健康,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在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中,施工单位应结合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及项目特征首要工作即是制定其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明确工伤、工亡事故指标;无伤亡事故指标;危险源管理指标;安全投入指标;职业危害防治指标等。其目标的各项指标的制定应全体人员参与,各部门能够各施其职共同努力,自上而下切实可行,形成以总目标为核心的完整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体系。为保证实施过程不偏离安全目标值,因而在实施的过程中必须组织检查和考核,在目标完成后要及时组织对目标体系的评价,从中找出管理运行的缺陷和存在的问题,为下一个类似建设工程项目积累经验。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前,施工单位应为其项目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的配置应根据项目的危险性、规模大小等因素满足国家《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后,应明确主要负责人、各部门、各施工班组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应按国家有关标准提取相应的安全费用,并制定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制度,明确其具体的使用范围、管理监督程序、建立安全费用台账。施工单位应当在季度或年度的财务报告中披露其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费用提取和具体使用情况,确保其安全经费的有效使用。

施工单位自项目开工建设人员入场时应及时登记所有进场人员信息,因项目人员流动性大,因而其安全管理人员应及时更新其出入场人员信息登记。对进场所有人员应做到三级安全教育,对特定的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应进行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前做到安全技术交底。

项目开工设备进场,涉及到大型临时设备安装如拌合站、塔吊等特种设备必须制定安全专项方案,特种设备安装后需经当地质监部门检验合格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登记后方可生产使用。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并制定其台账记录。设备生产使用原则上定人定机,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备案登记。

对于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及生产过程的管理,是项目安全管理中最为复杂多变的动态系统,物料自身的安全特性及其流动情况、设备设施的运行状态、器材的定制机使用情况、安全通道的占用情况及作业环境的变化情况等,都必须处于动态的监控状态。监控的主要形式是通过生产过程中的动态的隐患排查,发现存在的隐患制定有针对性的控制措施,及时整改治理发现的隐患。对于大部分建设项目来讲,现场最为常见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及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在各项作业活动前对整个过程的每个环节进行充分的危险因素分析辨识与评估,在分析辨识及评估的基础上制定其切实可行的安全控制措施。从安全事故统计看,其事故发生原因归纳主要集中表现于两点:一是物和环境的不安全状态、二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因而项目安全管理的重点是打击违反劳动纪律、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保证物和环境处于安全状态。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在整个项目安全管理过程中应根据危险源的辨识与评估对本项目的重大危险源编制可靠、可执行的应急救援预案。应急预案不仅包括事故发生过程中的应急响应和救援措施,而且包括事故发生前的各种应急准备和事故发生后的紧急恢复,以及预案的管理与更新等。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若遇到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本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采取应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证据,因抢就人员、防止事故扩大机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事故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报告的级别由相应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组织相应的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管理是一个持续改进的过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细则制定,在建设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能够很好的指导安全生产管理。

第6篇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技术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取得考核合格证;

3.不存在各部分所列举的重大事故隐患;

4.建立矿长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矿长每年向全体职工公开承诺,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投入,持续保持煤矿安全生产条件,保护矿工生命安全。

二、等级设定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最高级。

三、工作要求

1.建立和保持

— 10 —

煤矿是创建并持续保持标准化动态达标的责任主体。应通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范行为、控制质量、提高装备和管理水平、强化培训,使煤矿达到并持续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标准,保障安全生产。

2.目标与计划

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年度计划,并分解到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和考核。

3.组织机构与职责

有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机构,各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职责明确。

4.安全生产标准化投入

保障安全生产标准化经费,持续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5.技术保障

健全技术管理体系,完善工作制度,开展技术创新;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符合要求,审批手续完备,贯彻执行到位。

6.现场管理和过程控制

加强各生产环节的过程管控和现场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自检工作。

7.持续改善

煤矿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是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在考核定级时,对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现状的测评,是对煤矿执行《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

— 11 —

标准化建设情况的考核认定。取得等级的煤矿应在取得的等级基础上,有目的、有计划地持续改进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管理措施,规范员工安全行为,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使煤矿持续保持考核定级时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长效机制。

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

1.井工煤矿

(1)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2部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规定; (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3部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规定。

(3)通风。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4部分“通风”的规定。 (4)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5部分“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的规定。 (5)采煤。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6部分“采煤”的规定。 (6)掘进。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7部分“掘进”的规定。 (7)机电。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8部分“机电”的规定。 (8)运输。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9部分“运输”的规定。 (9)职业卫生。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10部分“职业卫生”的规定。 (10)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11部分“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的规定。

(11)调度和地面设施。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12部分“调

— 12 —

度和地面设施”的规定。

2.露天煤矿

露天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包括以下13个部分:

(1)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考核内容执行第2部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规定。 (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内容执行第3部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规定。 (3)钻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土、机电、边坡、疏干排水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13部分“露天煤矿”的规定。 (4)职业卫生。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10部分“职业卫生”的规定。 (5)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11部分“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的规定。 (6)调度和地面设施。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12部分“调度和地面设施”的规定。

五、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方法

1.井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方法

(1)井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满分为100分,采用各部分得分乘以权重的方式计算,各部分的权重见表1-1。

表1-1 井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权重表

序号

名称

标准分值

权重(ai)

1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100

0.10

2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100

0.10

3

通风

100

0.16

— 13 —

4 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 100 0.11

5 采煤 100 0.09

6 掘进 100 0.09

7 机电 100 0.09

8 运输 100 0.08

9 职业卫生 100 0.06

10 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 100 0.06

11 调度和地面设施 100 0.06

(2)按照井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包含的各部分评分

表进行打分。

(3) 各部分考核得分乘以该部分权重之和即为井工煤矿安

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得分,采用式(1)计算:

( )

11

1 

i

i i m a m …………………………………(1)

式中:

m——井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得分;

mi——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地质

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机电、运输、职业卫生、安全培

训和应急管理、调度和地面设施等11 个部分的安全生产标准化

考核得分;

ai——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地质

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机电、运输、职业卫生、安全培

训和应急管理、调度和地面设施等11个部分的权重值。

2. 露天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方法

— 14 —

(1) 露天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满分为100 分,采用各

项得分乘以权重的方式计算,各部分的权重见表1-2。

表1-2 露天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权重表

序号 名称 标准分值 权重(bi)

1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100 0.10

2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100 0.10

3 钻孔 100 0.05

4 爆破 100 0.11

5 采装 100 0.11

6 运输 100 0.12

7 排土 100 0.09

8 机电 100 0.09

9 边坡 100 0.05

10 疏干排水 100 0.05

11 职业卫生 100 0.05

12 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 100 0.04

13 调度和地面设施 100 0.04

(2)按照露天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包含的各部分评分

表进行打分。

(3)各项考核得分乘以其权重之和即为露天煤矿安全生产

标准化考核得分,采用式(2)计算:

( )

13

1 

i

i i n b n …………………………………(2)

式中:

n——露天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得分;

— 15 —

ni——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钻孔、爆破、

采装、运输、排土、机电、边坡、疏干排水、职业卫生、安全培

训和应急管理、调度和地面设施等13部分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

得分;

bi——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钻孔、爆破、

采装、运输、排土、机电、边坡、疏干排水、职业卫生、安全培

训和应急管理、调度和地面设施等13部分的权重。

(4)在考核评分中,如缺项,可将该部分的加权分值,平

均折算到其他部分中去,折算方法如式(3):

q

p

t 

100

100 ……………………………(3)

式中:

t——实得分数;

q——加权得分数;

p——缺项加权分数(缺项权重值乘以100)

第7篇 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评审工作细则

第一次到现场咨询、现场诊断

1.了解企业概况,通过资料和询问确认有无以下内容:

1.1.重大危险源

1.2特种设备

1.3特种人员

1.4危险工艺

1.5储存、使用、生产危险化学品,品种及数量

1.6职业危害

2. 按照资料清单现场收集

2.1尽量收集全面,作好记录

2.2确认原件的信息与实际相符(如办公地址、生产经营地址、机构代码、机构人数、生产经营范围、证件是否过期等相关内容)

2.3收集的资料要看到原件,收集复印件,一定要加盖企业公章,多页的资料要盖骑缝章。

2.4企业如涉及1.1--1.6的内容注意相关资料证明的确认和收集。

3. 了解企业安全管理现状,帮助企业梳理现有的规章制度。

指导企业对照相应专业评定标准(或评分细则),对安全管理情况、现场设备设施状况进行现状摸底,找出问题和缺陷;对于发现的问题,定责任部门、定措施、定时间、定资金,及时进行整改并验证整改效果。

企业要根据自身经营规模、行业地位、工艺特点及现状摸底结果等因素及时调整达标目标。

4.经过现状梳理,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和企业的需求进行培训。

讲解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流程的策划准备及制定目标、教育培训、现状梳理、管理文件制修订、实施运行及整改、企业自评、评审申请、外部评审等八个阶段的工作如何进行。

5现场勘查(现场诊断)

5.1现场勘查需要带的工具及文件

现场检查表、不合格项告知书,照相机、测距仪等

5.2现场填写不合格项清单及不合格告知书

描述咨询中发现的不符合情况和严重程度,也可以列出问题清单,以及对这些不符合的纠正和验证要求。与企业沟通,使企业明确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是否具备下阶段自评/评审的条件。自评/评审的可能性和时间要求。

6.诊断报告(?)

企业标准化体系运行阶段

1. 随时与企业保持沟通,了解企业安全管理文件的修订、标准化体系运行、标准化自评的情况,不合格项的整改情况等,以确认是否可按照计划进行评审。

2. 指导企业自评、编写自评报告、完成评审申请工作。

3. 所有电话沟通、qq沟通做好详细记录

4. 正式评审前确认企业已具备标准化评级条件和要求

第二次到现场正式评审

1. 需要带的文件

1.1标准化咨询/评审技术服务现场确认表

1.2咨询/评审组服务意见反馈表

1.3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或行业评审标准)

1.4不合格项告知书

1.5咨询/评审首/末次会议记录

1.6现场咨询/评审首/末次会议签到表

2. 召开首次会议

评审组长主持会议

2.1 双方介绍参加评审的人员(企业第一负责人应到场)

2.2宣布评审目的、范围、依据及时间安排。

2.3确定陪同人员:其职责为向导、见证、联络、做好记录。

2.4说明评审方法:

2.4.1 评审时,按《考评标准》中《考评检查表》进行逐项考评,以现场查证、资料核对和检查考核的方法进行。

2.4..2 自评时,对企业的所有单位和全部设备设施、作业环境均进行评价。

2.4.3 正式评审时,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进行,抽样的原则为:

(1)综合管理考评内容中,对人员抽查考核数量不少于现场(或在册)数量的10%。

(2)设备设施的考评,根据设备设施的拥有量(h),按下列比例抽样(包含在用、试运行、租赁等设备设施):

a.h≤10时,抽100%;

b.10

c.100

d..500

e.h>;1000时,抽5%。

2.5请企业领导讲话

3. 评审开始

3.1基础管理的评审

对照标准条款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核心内容的符合性和有效性,企业在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运行阶段的有关记录、台账、档案是否完善,不合格项整改的闭环证据等。

应注意的是:审查文件的符合性(是否满足标准化体系规范的要求)、系统性(是否包括了机构全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的控制要求和规范规定的应形成的文件)、协调性(文件之间的对应是否连贯,要求是否一致,要素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衔接和对应)、有效性(是否现行有效)。

3.2作业现场的评审

3.2.1 带现场检查表、不合格项告知书,照相机、测距仪等

3.2.3 填写不合格项清单及不合格告知书

4. 评审记录的要求

4.1关注主要危险源及风险的控制情况,查阅有关的记录(如危险源辨识和评价记录,法律法规的识别和登记记录、监控记录、培训记录、不符合项和整改记录等)。

注重关键岗位和体系运行的主要问题,注意收集体系运行有效性的证据(有效性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之一,所以不但要收集不符合的证据,也要注意收集标准化体系运行有效的证据。例如:职业病的防治效果,事故隐患的有效控制等)。

善于从众多的记录当中选取有代表性的样本,当发现问题时要深入检查或扩大抽样比例,以确定客观证据。

4.2记录应全面,应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实描述、凭证材料、涉及的文件、不符合的依据等。字迹要清晰,内容要准确具体,易于再查。

5.评审组内部沟通

汇总不合格项,统一评审意见。确定评审结论。

5.1不符合的确定:

5.1.1必须以客观事实为基础

判定不符合必须以客观事实为基础,客观事实不能掺杂任何个人的主观“推理”、“假设”或“想当然”的成份,客观证据包括:在文件、记录审阅以及现场观察中发现的客观事实;现场评审发现的不符合事实;评审中经过验证的谈话或负有管理职责人员的谈话也可成为客观证据。

例如:受评审人员不了解本身的职责,需进一步核实的是受评审者是否履行了本人的职责。

5.1.2必须以评审准则(规范及评分细则等)为依据

判定不符合项时,一定要以评审准则为依据。不能够以评审员个人的任何意见、观点作依据。也就是说评审员开具的不符合项必须在准则中明确地找到所不符合的判据。如果找不到不符合判据,就不能判为不合格。

5.1.3分析不符合的原因,追踪体系缺陷

标准化体系评审的目的是判定受评审方的标准化体系是否符合规范的要求。所以评审员不能仅满足于发现个别的不符合现象,还应对这些现象进行追踪和分析,以找出体系上存在的问题。这也是正确判定不符合的需要。

5.1.4评审组内相互沟通、统一意见

在形成不符合项前,需要评审组成员共同充分讨论,交流情况,互相补充印证。这样可以更准确、更全面的作出判断,避免由于某个评审员个人收集信息的局限所带来的片面性。

是否形成不符合项,由评审评组共同确定,不能统一意见的由组长确定。

6.评审组长与企业领导进行沟通:

末次会议之前,评审组应与受评审方(通常是最高管理层和管理者代表)举行沟通会议。沟通的内容主要是:

6.1通报评审过程中的评审发现,对于不构成不符合报告的情况,以口头意见的形式向受评审方通报;

6.2对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项,应与受评审方共同确认不符合的客观事实。

评审员在现场评审的时间毕竟有限,所发现的事实有可能只是问题的一个侧面,所以要在形成不符合报告前与受评审方共同确认这些事实。同时要听取受评审方对不符合项判定的意见,以利查清楚造成问题的根本原因,这也有利于受评审方制定纠正措施。

如果受评审方提出补充证据,证明评审员对不符合项陈述有误,评审员经过补充调查核准,应勇于修正错误。

6.3商定纠正措施的完成时间。

沟通会议结束之后,即可举行末次会议。

7.末次会议

末次会议是评审组向受评审评方报告评审结果和评审结论的会议。末次会议仍由评审组长主持,出席会议人员与首次会议相同。与会者签到,应作好会议记录。

7.1组长代表评审组对受评审方在评审中的配合与支持表示感谢

7.2对受审核方标准化体系的符合性和运行有效性做出基本评价,同时指出薄弱环节及不足。

7.3宣布不符合项,并确认受审核方理解并认同。

7.4说明抽样的局限性。发现不符合项的部门未必是唯一存在的部门,要求受审核方举一反三,加强检查。

7.5再次对保密进行承诺,包括对评审内容的保密。

7.6宣布本次评审的结论(分数、级别)

7.7不符合项整改要求(整改措施、完成时间、闭环证据等)

7.8受审核方领导讲话。可就评审结论和整改措施作简短表态,以及今后的打算。

7.9末次会议结束。

当所有议程结束,受审核方没有任何异议时组长宣布会议结束。

咨询'/评审组长的任务与职责:

1)领导、管理咨询/评审工作及咨询/评审组;

2)与咨询/评审委托方确定咨询/评审范围及准则;

3)代表咨询/评审组与受咨询/评审方建立初步的接触;

4)进行文件评审(现场诊断),向受咨询/评审方提出文件评审(现场诊断)的意见

5)确定咨询/评审的可行性;

6)制定咨询/评审计划,报受咨询/评审方,取得确认;

7)在咨询/评审组内,对每位咨询/评审组成员分配任务,并加以协调;

8)协调工作文件的准备,指导咨询/评审员准备检查表;

9)主持召开首、末次会议;

10)代表咨询/评审组定期与受咨询/评审方进行沟通;

11)主持咨询/评审组的内部会议,沟通咨询/评审情况,组织讨论咨询/评审发现、决定不符合项并准备咨询/评审结论,力求全组取得一致意见;

12)编写咨询/评审报告,全面、准确地报告咨询/评审经过和结果;

13)与受咨询/评审方商定整改措施的完成时间,组织对受咨询/评审方整改措施的跟踪验证;

14)参加一部分咨询/评审工作;

15)参加对咨询/评审方案的评审,不断总结经验,提高管理水平。

咨询/评审员(组员)承担的任务与职责:

1)准备工作文件;

2)参加咨询/评审过程中的沟通及首、末次会议;

3)完成分配的咨询/评审工作:收集信息、获取客观证据与形成咨询/评审发现,认真做好咨询/评审记录。

4)参加咨询/评审的组内沟通,对咨询/评审发现及咨询/评审结论积极发表意见;

5)保管好工作文件,按时归还有关文件;

6)适当时,完成咨询/评审的后续活动

7)完成咨询/评审组长交待的其他任务。

五项咨询/评审原则,其中有三项是与咨询/评审自评员有关的原则。

“道德行为” 原则

“公正表达” 原则

“职业素养” 原则

1)“道德行为” 原则

“诚信、正直、保守秘密和谨慎”是最基本的“道德行为”也是咨询/评审员应遵守的最基本的道德要求。

“诚信”是指诚实、守信用。咨询/评审员应言行一致,能够履行承诺。

“正直”指公正、客观、坦率。咨询/评审员在工作中不阿谀奉承、不以势压人,也不无原则屈服于任何压力,不隐瞒自己的观点。

“保守秘密”是咨询/评审员的职业戒律,除非有法律要求或得到受审核方的明确批准,咨询/评审员不应向任何其他方泄露有关咨询/评审的有关信息,包括与咨询/评审有关的文件内容,受审核方的商业、技术、管理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信息,咨询/评审、自评报告等。

“谨慎”是指办事严谨

2) “公正表达” 原则

咨询/评审员在咨询/评审中应履行真实、准确的报告义务。遵循 “以客观证据为依据,以规范标准为准绳”的基本要求,真实、准确地报告咨询/评审证据、发现、结论。

3) “职业素养” 原则

咨询/评审员应具备的基本职业素养是勤奋并具有判断力。

咨询/评审员应勤奋、不断进取,努力学习新的知识,具备必要的能力,以适应工作的需要。

咨询/评审员应具有很强的判断力,能对大量的信息进行有效的识别和分析,并迅速作出正确而客观的判断。

与咨询/评审自评有关的原则。

“独立性”原则“基于证据的方法”原则

1) “独立性”原则

保持“独立性”是实现咨询/评审的公正性和咨询/评审结论的客观性的基础。这一原则要求参加咨询/评审活动的人员应独立于咨询/评审活动(即与咨询/评审活动无直接责任、利益关系)不带偏见,没有利益上的冲突。

2)“基于证据的方法”原则

“证据”是能够证明某事物的真实性的有关事实和材料,“咨询/评审证据”是与“咨询/评审准则有关的能够被证实的记录、事实陈述或其他信息”。

在一个系统的咨询/评审过程中,“基于证据的方法”是得出可信的和可重现的咨询/评审结论的合理方法。

咨询/评审员决不能凭主观臆想和推测下结论,必须获得证据,有证据才有结论,对咨询/评审结论的要求一是可信,二是可重现。

第8篇 安全质量标准化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主任是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在矿长的领导下开展安全检查、工作质量、工程质量、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等工作。安全质量标准主任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贯彻落实企业标准及质量标准化标准,做好工作质量、工程质量、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和考核工作,确保矿井达标验收达标一级标准,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规定。

第2条 负责组织制定本科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第3条 根据国内先进标准,及时编制和修订企业标准,保持各类标准的先进性和实效性。

第4条 负责质量标准化各专业、各职能部门达标工作的监督考核和组织检查验收。

第5条 组织制定实施标准化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第6条 监督检查区队八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奖罚工作,监督纠察队、质量标准化考核人员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与处罚。

第7条 加强对排查的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危险源治理情况的督查,确保重大隐患按时得到有效整改。

第8条 积极组织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等工作,切实提高煤矿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

第9条 按时参加煤矿召开的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提出具体建议。

第10条 按时参加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第11条 及时汇总、总结各安全纠察队员、质量标准考核人员的工作情况,提出具体改进意见,不断提高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水平。

第12条 保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正常运行,及时分析、处理存在的问题。

第13条 经常深入现场,及时查处现场存在的问题,经常检查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煤矿从业人员的培训情况,随时掌握采掘工程的进度等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14条 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处理。

第15条 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第16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第17条 严格履行公司《本质型矿井管理条例》的其它有安全生产职责。

二、责任追究

第18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安全质量标准化主任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

监察指令的。

第19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安全质量标准化主任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

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20条 未组织制定本科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或未按规定进行考核的,安全质量标准化主任负相应责任。

第21条 未及时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等工作,安全质量标准化主任负直接责任。

第22条 对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未有效监督的,安全质量标准化主任负相应责任。

第23条 未组织制定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规划及年度计划,影响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开展的,安全质量标准化主任负直接责任。

第24条 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安全质量标准化主任负直接责任。

第25条 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或在带队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安全质量标准化主任负相应责任。

第26条 未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参加安全检查的,安全质量标准化主任负相应责任。

第27条 未及时汇总、总结各安全纠察队员、质量标准考核人员的工作情况,提出具体改进意见,致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脱节的,安全质量标准化主任负直接责任。

第28条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各项工作不能够有效的运行,安全质量标准化主任负直接责任。

第29条 外出期间未明确专人代行职权,标准化办公室主任负直接责任。

第30条 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安全质量标准化主任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安全质量标准化主任负直接责任。

第31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相应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及公司《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9篇 安全生产标准化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1、隐患排查的目的

为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排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防止职工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行业中多发性事故(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粉尘、坍塌)的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2、隐患排查的范围

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3、隐患排查的方式

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①综合检查

综合检查分厂、车间二级,分别由主要负责人、生产部负责人进行,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全面安全检查。

厂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车间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

②专业检查

专业检查分别由各专业主管负责人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主要是对锅炉、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构建筑物、安全装置、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监测仪器等进行专业检查。专业检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

③季节性检查

季节性检查分别由各业务部门的主管领导,根据当地的地理和气候特点组织本系统人员对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跑漏为重点;夏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暑降温、防台风、防洪防汛为重点;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温为重点;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

④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分岗位工人检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生产工人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检查。

⑤节假日

节假日安全检查是节前对安全、保卫、消防、生产准备、备用设备等进行的检查。

各种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并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

4、隐患的治理

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进行治理。.

对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安全隐患列为整改重点。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公司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制定隐患治理方案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报安监局备案。

5、职责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第10篇 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基建总经理和工程部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确保乙方工程周密组织,精心安排,严把工程质量关。

三、负责基建工程的各类台账,报表的填写,做到准确无误。

四、每天向部门领导汇报工程进度,质量问题以及需要协商解决的问题。

五、严禁井下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机电设备各种保护装置应齐全,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六、每天深入井下,掌握工程进度进展情况。

七、负责监督检查施工方的台账,记录,运行日志等各类报表的填写执行情况。

八、负责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应对措施。

第11篇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规定

1.目的

为验证本厂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

和有效性,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全面完成,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适用于本厂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工作。

3.职责

3.1总经理全面负责绩效评定工作;

3.2管理者代表负责报告安全生产标准化执行情况、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负责绩效评定工作的实施、落实、组织、协调。

3.3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绩效评定计划的拟定、收集并提供绩效评定所需的资料,负责对绩效评定的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进行跟踪和验证。

3.4各相关部门负责提供绩效评定所需资料。

3.5责任部门负责设施纠正、预防措施。

4.程序

4.1标准化绩效评定频次和周期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相邻两次绩效评定的间隔时间不超过12个月

4.2绩效评定输入

4.2.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日常评定考核的结果,纠正、预防措施的跟踪验证方面的信息。

4.2.2安全管理部门收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标准执行,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的信息。

4.2.3安全管理部门提供上次绩效评定提出的纠正、预防措施实施的跟踪情况。

4.2.4综合管理部门收集人力资源、相关方管理方面的信息。

4.2.5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收集生产设备设施标准及其他要求执行情况的信息。

4.2.6生产计划部门收集生产与安全管理“五同时”执行情况的信息。

4.2.7各生产车间(分厂)收集相关标准、制度实施、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的信息。

4.3绩效评定准备

4.3.1上述部门应将收集的信息提交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整理后交管理者代表审核,作为管理者代表在绩效评定会上报告本厂安全标准化执行情况,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评定计划的依据。

4.3.2在绩效评定会议两周前,安全管理部门将绩效评定计划报总经理审批,并发至各相关部门、车间(分厂)

4.4绩效评定实施

4.4.1总经理主持绩效评定会议

4.4.2 管理者代表汇报安全生产标准化执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上次评定会议提出的纠正、预防措施实施情况。

4.4.3各相关部门(分厂)就绩效评定内容进行汇报并提出改进/变更或纠正/预防措施建议交会议讨论。

4.4.4参加会议人员应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字。总经办负责做会议记录。

4.5绩效评定内容

4.5.1组织机构的适合性,包括人员和其他资源配置;

4.5.2本厂内各种规章制度的符合性、执行的有效性;

4.5.3需要进行改进/变更的范围;

4.5.4未完成的工作;

4.5.5上次评定结论的处理情况。

4.6绩效评定输出

4.6.1总经理对评定会议讨论情况作出结论。就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作出正式评价,分清和落实存在问题的责任部门,确定改进/变更或纠正/预防措施。

4.6.2安全管理部门根据绩效评定会议记录编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报告》,经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按文件发放形式发放至各部门(分厂)。

4.7绩效评定结果跟踪、验证

4.7.1责任部门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上的要求,负责实施改进/变更或纠正/预防措施。

4.7.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改进/变更或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跟踪、检查、验证、记录,并负责向管理者代表报告。

4.7.3所有与绩效评定有关的记录由安全环保部整理、归档保存。

4.8绩效评定结果考核

4.8.1对取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及未按要求完成标准化工作的责任单位或个人,执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规定。

4.8.2对未按纠正/预防措施要求,进行整改的责任单位或个人加重处罚。

第12篇 发电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准

第一条为提高集团公司发电企业班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综合素质较高的班组群体,提高班组综合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重点针对发电企业班组生产任务完成情况、规范化管理和员工素质培养等方面,特制订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发电企业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并从事与发电有关的相关企业的生产班组、生产服务班组,包括长期外委项目部班组。

第三条达标必备条件:

1.查评期内没有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

2.查评期内班组所管辖的设备没有发生人为责任的二类障碍;

3.查评期内没发生因违章导致的设备故障、异常运行等不安全事件;

4.查评期没有发生无票作业、操作事件;

5.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第四条具备必备条件,且评价得分率达到85%以上的,为达标班组,具体的评价项目、建设标准和评估方法见下表:

序号

评价项目

标准分

实得分

建设标准

评估方法

存在问题

1

班组基础管理

200

1.1

机构与职责

(30分)

30

1.结合班组实际工作,设置班长、技术员、安全员、宣传员等专兼职岗位,组成班组管理机构,分工明确,职责到人;

2.建立健全适合本班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执行

1.组织机构不健全,本项不得分;

2.分工不明确,职责未到人,本项不得分;

3.未结合班组工种和岗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本项不得分;每缺一个岗位扣标准分的20%

1.2

安全日活动

(60分)

10

1.班组每周(轮值)应开展一次安全日活动;

1.班组长对安全日活动,不召集、不主持,不得分;

20

2.认真开展安全日活动,组织学习上级下发的各类安全简报、通报,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并保存齐全;学习上级下发的重要管理文件要留有痕迹;

2.无安全日活动记录,不得分;记录不全、内容不符、缺席不补的扣标准分的10~20%;上级下发的安全简报、通报未组织学习不得分,未签字的扣标准分的10~50%;资料保管不全扣标准分的10~50%;

15

3.班组安全日活动应紧密结合企业、班组实际,注重实效,提高活动质量;

3.安全活动内容空洞或与安全生产关系不密切、记录不详实、存在“一言堂”等,扣标准分的10~50%;

15

4.班组对上周安全生产情况(如:节能指标、设备缺陷、反违章、不安全情况等)认真分析与总结,做到每周有点评;每月进行一次班组安全情况总结

4.查阅安全活动记录,对周安全情况无点评、无分析不得分,无月度安全总结不得分,点评、分析、总结缺乏针对性扣标准分的10~30%

1.3

安全检查

(40分)

10

1.认真组织各项安全检查(春、秋季)、防火、防汛检查,以及其他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制定检查提纲或检查表,做到责任分工明确;

1.未开展安全检查或敷衍了事、流于形式,本项不得分;春、秋季安全检查没有制定检查提纲或检查表,扣标准分的30~50%,检查工作没有责任到人,分工不明确,扣标准分的30~50%;

10

2.按上级要求进行季节性安全大检查,要涵盖查领导、查思想、查管理、查规程制度、查隐患等内容;

2.“五查”不全面或只检查上报设备缺陷,扣标准分的30~50%;

10

3.结合检查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要明确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时间、整改责任人及验收人;

3.检查出的问题不制定整改计划,不得分;制定的整改计划不完善,每缺一项扣标准分的20%;不按计划时间完成整改,每项扣标准分的20% ;

10

4.整改完成率达到100%,形成闭环、有总结;无法按时整改的要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4.整改完成率未达到100%(一时无法整改的未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不得分

1.4

安全工器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30分)

10

1.班组应建立各类安全工器具与劳动防护用品清册,并分类编号,实物与台帐编号要一致;各类安全工器具与劳动防护用品应按规定存放,并建立日常保管检查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

1.无安全工器具与劳动防护用品清册,不得分;清册与实物不对应,每项扣标准分的20%;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每发现一人次不合格扣标准分的20%;保管存放不符合要求的,本项不得分,未明确专人负责的不得分;

10

2.工器具按期测试,做到有记录可查;

2.工器具未按期测试或无记录可查,不得分;

10

3.按要求正确使用各类安全工器具

3.使用不合格工器具或不按要求使用的,每发现一次扣标准分的20%

1.5

职业健康

(20分)

20

1.应按照班组的性质,配齐职业劳动防护用品,种类和数量应符合劳动作业环境要求;

2.作业现场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未按要求配发、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如防烫服、防静电服、防尘口罩、耳塞等)的,不得分;

2.现场检查发现一人次未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扣标准分的10%

1.6

应急管理

(20分)

20

1.班组成员应参加应急预案的的学习和培训,了解掌握相关的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

2.按要求参加相关的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没有参加相关应急预案学习的不得分,班组成员对相关的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不熟悉不了解的,每发现一人扣标准分的30%;

2.不按要求参加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演练的不得分

2

三讲一落实

120

2.1

教育培训

(15分)

15

1.班组内的制度、规程、图纸、资料、危险点分析手册等应配备齐全;

2.现场作业人员应了解掌握“三讲一落实”活动流程

1.规定的资料、手册配备不齐全,扣标准分的10~50%;

2.现场作业人员不掌握制度和活动流程,扣标准分的10~50%

2.2

计划制定

(20分)

20

1.班组长在接班前,应详细了解生产任务,对照作业环境、人员状况,找出危险点并提出安全措施,为班前会做好准备;

2.班组长结合生产任务进行分工,指定每个任务的“三讲”主讲人及工作负责人,并做好记录;

3.班组应对大小修的作业项目、定期工作项目制定“人人讲”计划,提前分解到班组员工,指定主讲人,主讲人应做好书面准备

1. 班组长或工作负责人对情况掌握不全面,扣标准分的10~50%;

2.没有对任务进行分工,本项不得分;没有指定任务主讲人及工作负责人,扣标准分的50%;没有做好记录扣标准分的50%;

3. 班组未结合大小修作业项目、定期工作项目等提前制定“人人讲”计划,分解到班组指定员工的,扣标准分的50%,员工无书面准备材料的扣标准分的20%

2.3

“三讲 ”

(30分)

30

1.按班前会的准备,讲清任务,分析风险、有针对性的制定防范措施;

2.主讲人讲毕后,工作组其他人员补充讲解;

3.生产任务讲解率、“人人讲”实现率达到100%;

4.班组长应对员工“三讲”内容实时或定期开展点评,将班组“三讲”内容汇编成册,使之成为班组培训学习的基本材料之一

1.未做到每天召开班前会,或未认真开展“三讲”,本项不得分;

2.“三讲”质量不高,针对性不强,未结合工作实际的,扣标准分的10~50%;

3. 生产任务讲解率、“人人讲”实现率未达到100%,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标准分的20%;

4.班组长未对员工“三讲”内容进行点评的,扣标准分的20%,未将班组“三讲”内容汇编成册,使之成为班组培训学习的基本材料的,扣标准分的20%

2.4

过程控制

(30分)

30

1.工作(操作)现场所制定的安全措施应全面落实;工作成员熟悉、掌握工作中的危险点及控制措施;

2.班组长、安全员或工作票签发人应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安全措施的落实

1.已制定的安全措施在工作现场落实不到位,扣标准分的10~50%;

2.现场询问工作班成员,每发生一人对工作中的危险点和控制措施不熟悉、不掌握的,扣标准分的20%;

3.班组长、安全员或工作票签发人未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安全措施落实的,扣标准分的20%

2.5

班后会

(10分)

10

工作结束后,班长要利用班后会,对当班已经完成的现场作业安全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和点评,提出改进措施

1.未召开班后会,本项不得分;

2.未对所有工作(操作)进行总结点评,扣标准分的10~30%;

3.班后会点评缺乏针对性,流于形式扣标准分的10~30%

2.6

持续改进

(15分)

15

1.通过“讲学评比”等形式,促进“三讲一落实”活动的开展;

2.利用安全日活动点评总结“三讲一落实”活动;

3.班组要参与企业“三讲一落实”评比活动,包括开展情况评比,讲解材料评比、“三讲”内容评比等;

4.班组学习先进,持续改进,针对先进班组开展对比分析,制定改进措施,落实责任,收到改进实效

1.未开展“讲学评比”等活动的,扣标准分的20%;

2.班组未利用安全日活动,对一周现场作业“三讲一落实”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点评的,扣标准分的20%;

3.班组未参加企业“三讲一落实”评比或班组未开展相关评比、“三讲”内容点评的,扣标准分的20%

3

两票管理

120

3.1

任务管理

(40分)

40

1.生产任务必须执行任务单;

2.班组应有工作任务管理台帐,班组每项工作都应有相应记录,包括工作来源、任务内容、任务负责人、参加人、任务完成情况等;

3.班组每月应对生产任务与“两票”的对应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总结,找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1.没有以任务单的形式下发生产任务,每缺一项扣标准分的20%;

2.班组未建立工作任务管理台账,本项不得分,生产任务管理台帐记录不全或记录不规范,扣标准分的20~50%;

3.存在疑似无票和不合格任务单,每发生一次扣标准分的10%;

4.没有对疑似无票作业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总结,每缺一次扣标准分的20%

3.2

填写和执行

(65分)

65

1.工作票(操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正确、完整;

2.危险点分析要准确、到位,控制措施要有针对性,作业人员要认真学习并签名;

3.检修工作严格履行工作票的执行程序;运行操作要严格执行监护制和复诵制,履行操作票的执行程序

1.工作票(操作票)中的重要安全措施存在漏项、增项、错项等错误的,不得分;

2.危险点分析不准确不到位,控制措施不全面,作业人员开工前未认真学习并签名的扣标准分的20%~50%;

3.询问工作班成员参加的工作,对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回答不清楚,不到位,扣标准分的20%~30%;

4.检修工作未严格履行工作票执行程序(签发、许可、监护、间断、延期、试运、终结)扣标准分的20%~50%;

5.运行操作未严格履行操作票的执行程序(接受操作预告、操作票“四审”、发布和接受操作任务、电气模拟操作、实际操作、复核确认、汇报终结)扣标准分的20%~50%

3.3

统计分析

(15分)

15

班组每月对“两票”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点评,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班组无月度分析此项不得分;月度分析质量不高扣标准分的10~30%

4

6s管理

150

4.1

员工行为

(15分)

15

1.员工着装、精神状态符合电力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2.不发生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3.员工言行文明向上

1.在工作现场,员工未按电力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进行着装,每发现一例,扣标准分的20%;员工精神状态不符合电力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的(如:酗酒、困顿、工作精神不集中等),每发现一例,扣标准分的20%;

2.在工作现场,员工存在违纪行为(如:流动吸烟、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迟到、早退等),每发现一例,扣标准分的20%;

3.在工作现场,存在员工言行有失文明的行为(如:使用不礼貌语言、随地吐痰、乱丢弃废弃物、在公共区吵闹、喧哗等),每发现一例,扣标准分的20%

4.2

办公环境

(20分)

20

1.办公环境干净、整洁,物品分类摆放、定置化管理;

2.各类办公用品标识齐全、明确责任人;

3.文件柜、资料柜、更衣柜等柜内物品分类存放,保持整洁、美观。文件盒摆放整齐,盒内有文件目录,并与目录对应;

4.办公电脑等各种线缆捆扎牢固,显示器、打印机等设备定置管理,办公设备、消耗用品定位放置

1.办公室环境不整洁,物品摆放不整齐,未按分类、定置管理要求摆放物品,每发现一项,扣标准分的10%;

2.办公用品未明确责任人、无标示或标示不全的,扣标准分的10%;

3.文件柜、资料柜、更衣柜等放置不整齐,未进行标识且不正确,柜内物品放置无序的,每发现一项,扣标准分的10%;

4.文件盒未按要求进行区分,无目录的,每发现一项,扣标准分的10%;

5.未对办公电脑等各种线缆进行捆扎、显示器、打印机等设备未定置管理,每发现一项,扣标准分的10%

4.3

物品库房

(25分)

25

1.库房环境干净整洁;

2.物品分类摆放、定置化管理;

3.物品标识清晰、账物相符;

4.班组备品、备件库设专人管理,各种管理制度完善、齐全;

5.工具、物料货架进行合理的功能分类,工具、物品的型号、规格、数量标识清楚,摆放整齐、合理;

6.严格执行物资进出登记制度、物资入库验收领取制度等相关制度,物品编号与帐卡一一对应

1.库房环境不整洁,物品摆放不整齐,视情况扣标准分的10~30%;

2.物品未按分类、定置管理要求摆放,视情况扣标准分的10~30%;

3.物品标识不清晰,帐物不相符,视情况扣标准分的10~30%;

4.未设专人管理、各种管理制度不全,视情况扣标准分的10~30%;

5.工具、物料分类不合理,视情况扣标准分的10~30%;

6.未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未按要求进行码放、编号的,视情况扣标准分的10~50%

4.4

现场环境

(30分)

30

1.生产现场责任区域做到“四无”(无垃圾、无杂物、无积水、无油污);

2.地面、平台、通道平整、完善、无障碍,照明符合要求;

3.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无损坏现象;

4.安全警示标识清晰,安全设施标准化划线正确、齐全;

5.各种设施、物品放置地点有定置标识牌,标示牌上注明责任单位、责任人、名称等内容;

6.临时性的物料存放要有规划,有标准

1.责任区域未做到“四无”的,视情况扣标准分的10~50%;

2.地面、平台、通道不平整、失修、存在障碍,或照明不符合要求的,视情况扣标准分的10~30%;

3.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要求,存在缺失、损坏现象,视情况扣标准分的10~30%;

4.安全警示标识不清晰、不完善,安全设施标准化划线不正确、有破损的,视情况扣标准分的10~30%;

5.物品存放无标准、无要求,过于随意,不符合定置管理要求,无标识牌的,视情况扣标准分的10~30%;

6.临时性物料存放无规划、无标准,随意摆放,视情况扣标准分的10~30%

4.5

生产设备

(30分)

30

1.生产设备外观整洁,无积灰、积油、积水及跑冒滴漏现象;

2.生产设备(设施)标识清晰,无破损、模糊等现象;

3.设备着色符合集团公司安全设施标准化的相关要求;

4.转动设备的转向指示、设备管道介质导向指示正确、清晰;

5.安全警示线规范、齐全、完整,达到可视化管理

1.生产设备(设施)外观不整洁,存在积油、积灰、积水及跑冒滴漏现象的,视情况扣标准分的10~30%;

2.生产设备(设施)标识不清晰,存在破损、模糊等现象,视情况扣标准分的10~20%;

3.设备着色不符合集团公司安全设施标准化相关要求的,视情况扣标准分的10~30%;

4.转动设备的转向指示、设备管道介质导向指示不正确、模糊的,视情况扣标准分的10~30%;

5.安全警示线不全、破损的,视情况扣标准分的10~20%

4.6

检修作业现场

(30分)

30

1.检修区域按要求实行封闭管理;

2.安全防护设施完善,标识清晰;

3.作业环境整洁、有序;

4.检修工器具、设备零部件摆放实行分类、定置管理,摆放整齐;

5.机组大、小修,制定检修现场物品摆放定置图,工具箱、柜内工器具摆放整齐,标识齐全;

6.检修现场地面无污染,无杂物,物品不得占用通道,作业区域的地面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7.检修作业完毕后,及时清理工作现场,设备修后着色、环境卫生等达到6s管理要求

1. 应实行封闭管理的检修区域未按要求实行封闭管理,视情况扣标准分的10~30%;

2.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标识不清晰,视情况扣标准分的10~20%;

3.作业环境不整洁、无序的,视情况扣标准分的10~20%;

4.检修工器具、设备零部件摆放未按要求实行分类、定置管理,未摆放整齐,视情况扣标准分的10~30%;

5. 机组大、小修,检修现场未制定物品摆放定置图,现场工具箱、柜内工器具摆放不整齐,标识不齐全的,视情况扣标准分的10~30%;

6.检修现场地面未进行保护,污染地面,占用通道等的,视情况扣标准分的10~30%;

7.检修作业完毕后,未进行清理工作,设备修后着色、环境卫生等未达到6s管理要求的,视情况扣标准分的10~30%

5

教育与培训

110

5.1

教育培训资料

(20分)

20

1.企业每年公布的有效规程、制度、标准清单所列内容,应保管齐全;

2.运行班组应至少配置以下纸质资料(如:安规、系统图、运行规程等);

3.检修班组应至少配置以下纸质资料(如:安规、设备及检修台帐;设备系统图;检修图纸和资料等)

1.班组无相关的规程、制度、标准、资料的不得分;

2.班组应配备的纸质资料不全的,视情况扣10~50%

5.2

培训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30分)

30

1.班组应制定年度、月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2.培训内容应结合本班组工作的实际,具有针对性;

3.培训内容应按照培训计划的要求严格实施

1.未制定培训计划,本项不得分;

2.培训内容未结合本班组的实际,缺乏针对性,扣标准分的30~50%;

3.未按计划实施的,每缺一项扣标准分的10%

5.3

安全培训与

考试

(40分)

40

1.全员应参加安规知识的培训与考试;

2.按要求参加上级组织的“三种人”、触电急救、心肺复苏、消防等各类安全技能培训和考试;

3.新入厂、转岗、实习、临聘、雇用人员等应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

4.班组成员应正确掌握心肺复苏、烫灼伤、创伤等急救方法以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5.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

6.涉及电焊、起重、电工、登高等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

7.运行值班员、热控人员、继电保护人员、化验人员等应取得集团公司持上岗证

1.班组成员未参加安规知识培训与考试的,不得分,每缺一人次扣标准分的20%;

2.班组成员未参加相关知识培训与考试的,不得分,每缺一人次扣标准分的10%;

3.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或考试不合格即安排上岗工作者,本项不得分, 加扣标准分的50%;无培训学习记录本项不得分,记录不全扣标准分的30%;

4.现场询问,不能正确掌握心肺复苏、烫灼伤、创伤等急救方法以及消防器材使用方法的,每一人次扣标准分的10%;3人及以上不掌握的,不得分;

5.对外来务工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的,本项不得分;

6.特种作业人员没有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或未按期进行年检的,每人次扣标准分的30%;

7.相关人员未取得集团公司上岗证,每人次扣标准分的10%

5.4

技能提升

(20分)

10

1.班组积极组织开展岗位练兵、qc小组、技术攻关、合理化建议等活动,并做好活动记录;

1.未开展岗位练兵、qc小组、技术攻关、合理化建议等活动的扣标准分的30%;开展上述活动的本项得满分,在上级评比中获奖的加本项标准分的40~80%;

10

2.班组积极开展专业分析、岗位分析、异常分析、事故预想、技术问答等活动;

2.班组未开展专业分析、岗位分析、异常分析、事故预想、技术问答等活动的不得分,活动质量不高的,视情况扣标准分的20~50%;

3.班组创新管理,取得实效,并得到推广;

3.在集团公司、省级得到推广,加5.4项标准分的50%;在分公司得到推广,加5.4项标准分的30%;在全厂得到推广,加5.4项标准分的20%;

4.组织班组成员参加国家、集团公司以及上级单位举办的各类技术比武,提高人员业务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

4.获得国家级奖励的,加5.4项标准分的50%;获得省部级及集团公司级奖励的,加5.4项标准分的30%;获得地市级及分子公司奖励的,加5.4项标准分的20%

6

目标任务

100

6.1

分解与确认

(40分)

40

1.按照四级控制的原则并结合本班组实际情况,分解安全生产目标(指标),确保每人有指标;

2.班组分解目标应符合上级下达的目标及有关的要求,并应予以量化;

3.班长(单元长、机组长)与班组成员应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1.未制定、分解班组安全生产目标,不得分;

2.制定的目标与上级下达的目标不符或低于上级目标,不得分;

3.班长(单元长、机组长)未与班组成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不得分;每缺签一人扣标准分的10%

6.2

实施

(40分)

40

1.根据安全目标责任书的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

2.应按月对目标(指标)和相应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发现偏差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1.没有制定保证措施的本项不得分;保证措施不具体,缺乏可操作性、针对性,扣标准分的30~50%;

2.没有按月对目标(指标)进行分析和纠偏,本项不得分

6.3

绩效

(20分)

20

完成目标(指标)和相应工作计划内容

未完成月度或年度目标(指标)和相应工作计划内容的,扣标准分的20~50%;

合计

800

第五条集团公司发电企业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条本标准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3篇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1

第一条  为深入开展全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全国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持续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条明确了《安全生产法》第四条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规定,是此次修订的唯一依据。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国所有合法的生产煤矿,新建、技改(包括重组整合)煤矿参照执行。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国所有合法的生产煤矿。 (不涉及新建、技改(包括重组整合)等矿井)

第三条 考核评级标准执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

第三条 考核定级标准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以下简称《评分方法》)。

第四条  申报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基本条件:

1. 证照齐全有效。

2. 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年度内达到安全生产目标要求。

3. 隐患排查治理: 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4. 采掘关系正常: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抽采煤量符合有关规定,回采率达到要求。

5. 自查考核奖惩:煤矿企业制定并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比及奖惩制度。

6. 按要求建立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

第四条 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煤矿必须同时具备《评分方法》设定的基本条件,有任一条基本条件不能满足的,不得参与考核定级。

1、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2、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取得考核合格证;

3、不存在各部门所列举的重大事故隐患;

4、建立矿长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矿长每年向全体职工公开承诺,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投入,持续保持煤矿安全生产条件,保护矿工生命安全。

第五条  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90分及以上,且年度内无死亡事故。井工煤矿通风、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9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80分;露天煤矿穿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土、机电、边坡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9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80分。

二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80分及以上,且百万吨死亡率低于全国及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度平均水平,露天煤矿年度内无死亡事故。井工煤矿通风、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70分;露天煤矿穿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土、机电、边坡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70分。

三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70分及以上,且百万吨死亡率低于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度平均水平。井工煤矿通风、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7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60分;露天煤矿穿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土、机电、边坡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7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60分。

第五条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3 个等次,所应达到的标准为:

一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分 90 分以上(含,以下 同),井工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部分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 90 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 80 分,正常工作时单班入井人数不超过 1000 人、生产能力在 30万吨/年以下的矿井单班入井人数不超过 100 人;露天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钻孔、爆破、边坡、采装、运输、排土、机电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 90 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 低于 80 分。

二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分 80 分以上,井工煤矿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部分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 70 分;露天煤矿安全风险 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钻孔、爆破、边坡、采装、运输、 排土、机电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 80 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 70 分。

三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分 70 分以上,井工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 机电、运输部分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 70 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 60 分(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露天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钻孔、爆破、边坡、采装、运输、排土、机电部分的 考核评分均不低于 70 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 60 分。

第八条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按年度分级考核。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考核工作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具体的评审工作委托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承担;二级、三级的考核工作由省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六条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实行分级考核定级。

一级标准化申报煤矿由省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组织初审,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考核定级。

二级、三级标准化申报煤矿的初审和考核定级部门由省级煤 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确定。

明确了不同等级初审、定级的责任部门。

第六条  考核检查过程中发现申报煤矿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总则所列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时,应当立即责令其停产整改,待隐患排除后,重新申报。

第九条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按照企业申报、现场考核、等级认定、公示发布、颁发证书的程序进行。

第七条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按照企业自评申报、 检查初审、组织考核、公示监督、公告认定的程序进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部门原则上应在收到煤矿企业申请后的 60 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定级。

1. 自评申报。煤矿对照《评分方法》全面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填写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申报表,依拟申报的等级自行或由隶属的煤矿企业向负责初审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 检查初审。负责初审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收到企业申请后,应及时进行材料审查和现场检查,经初审合格后上报负责考核定级的部门。

3. 组织考核。考核定级部门在收到经初审合格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申请后,应及时组织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审核合格后,进行现场检查或抽查,对申报煤矿进行考核定级。对自评材料弄虚作假的煤矿,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应取消其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资格,认定其不达标。 煤矿整改完成后方可重新申报。

4. 公示监督。对考核合格的煤矿,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部门应在本单位或本级政府的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对考核不合格的煤矿,考核定级部门应书面通知初审部门按 下一个标准化等级进行考核。

5. 公告认定。对公示无异议的煤矿,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 考核定级部门应确认其等级,并予以公告。

明确了考核评定等级的程序,不再设置“颁发证书”环节。

第十条  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检查考核。

1. 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检查考核采取动态检查。全国煤炭行业每年进行1次;省(直辖市、自治区)每半年抽查1次;矿每月进行1次全面自查。

2. 对被取消和未取得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的煤矿,须责令其停产整改;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未达标的,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第八条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实行有效期管理。一级、 二级、三级的有效期均为 3 年。

本条建立了有效的管理制度。明确对标准化等级实施有效期管理,所有有效期均为三年。最大限度的减轻了原办法要求一级每年考核一次,二、三级每半年考核一次给企业和主管部门带来的工作负担。

第十一条  企业应加大安全质量标准化投入,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提升计划,不断改善煤矿安全生产条件。

第九条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煤矿的监管。

1. 对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煤矿应加强动态监管。各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应结合属地监管原则,每年按照检查计划按一定比例对达标煤矿进行抽查。对工作中发现已不具备原有标准化水平的煤矿应降低或撤消其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对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煤矿应撤消其取得的安 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2. 对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煤矿,各级煤矿安全生产标 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应立即降低或撤消其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一级、二级煤矿发生一般事故时降为三级,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时撤消其等级;三级煤矿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时,撤消其 等级。

3. 降低或撤消煤矿所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时,应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原等级考核定级部门,并由原等级考核定级部 门进行公告确认。

4. 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被撤消的煤矿,实施撤消决定的 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应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进行整改,待 整改合格后、重新提出申请。

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撤消等级的煤矿原则上 1 年内不得 申报二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省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主管 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煤矿应加强日常检查,每月至少组织开展 1 次全面的自查,并在等级有效期内每年由隶属的煤矿企业组织开展 1 次全面自查(企业和煤矿一体的由煤矿组织),形成自查报告,并依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向相应的考核定级部门报送自查结果。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的自评结果报送省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由其汇总并于每年年底向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报送 1 次。

6. 各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主管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每年至少通报一次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情况,以及等级被降低和撤消的情况,并报送有关部门。

第七条  鼓励煤矿企业采用《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规范》(aq/t 1093-2011)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工作,其指标与《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对标确认,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后可引用,但考核评级工作须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条 煤矿企业采用《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规范》(aq/t 1093-2011)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可依据其相应的评分方法进行考核定级,考核等级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应等级对等,其考核定级工作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  各级地方政府和煤矿企业应实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激励政策,对被评为一级、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煤矿给予鼓励。

第十一条 各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和煤矿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激励政策,对被评为一级、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煤矿给予鼓励。

第十三条  省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和工作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上报备案。

第十二条 省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和本地区工作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及时报送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 2017 年7月1日起试行,2013年颁布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第14篇 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组织各专业现场及软件资料周检查、月验收打分评比工作。

2、负责各专业软件资料日常记录的分类归档管理。

3、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作业规程及技术措施,并负责监督贯彻落实。

4、及时上报各种总结,准备好各种会议材料。

5、负责收集整理各专业的技术资料,并分门别类地整理保存。

6、负责月度、季度、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奖罚兑现工作。

7、深入井下各作业现场,检查处理有关技术问题和监督检查作业规程执行情况,确保工程质量。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15篇 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促进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

非煤矿山以及石油、冶金、有色、建材、地质勘探等行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是生产基础性原材料的行业。由于历史的原因,部分企业特别是大多数矿山企业的生产规模较小,技术装备水平不高,作业环境相对较差,伤亡事故时有发生。据统计,今年1-7月,全国非煤矿山企业共发生伤亡事故1236起、死亡1422人,虽然同比分别下降了9.18%和9.43%,但是重大事故发生了45起、死亡159人同比分别上升了28.57% 和16.91%。石油行业发生事故9起、死亡12人,同比分别上升50%和100%;冶金行业发生事故212起、死亡172人,同比分别上升7.1%和21.1%;有色行业发生事故49起,死亡40人,分别下降2%和上升11.1%;建材行业的事故同比有所下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较为严峻。

通过对事故进行综合分析可以看出,导致事故的原因主要集中在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委以及生产场所环境不良两个方面,由这两种因素导致的事故占事故总量的70%以上。要从根本上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就必须从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入手,制定各工种和岗位操作规范和作业场所标准,规范从业人员的行为,保障作业场所的安全条件,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因此,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制定和颁布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安全生产质量工作标准,在全国所有工矿、商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企业普遍开展质量标准化活动。企业生产流程的各环节、各岗位要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质量责任制生产经营活动和行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到规范化和标准化,保障安全生产。

“安全质量标准化”就是安全生产的标准化。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就是要制定各工种、各岗位的安全操作标准,使每个从业人员按照岗位标准进行操作。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核心,就是企业各个生产岗位、生产环节的安全质量工作,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规定,达到和保持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所规定的标准,使企业生产始终处于良好的安全运行状态,从而满足高危险企业安全生产的市场准入条件。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对于加强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双基”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进而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落实《决定》精神,国家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对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进行了统一部署 ,一些地区和企业先后开展了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但是,从前一阶段的工作来看,对于如何做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一些地区和企业还存在着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其中包括一些客观上和认识方面的问题。为此,国家局于2004年9月16日~17日在河南郑州中国铝业公司河南分公司召开了全国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现场会。会议期间,参观学习了中国铝业公司河南分公司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现场,交流了有关地区和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具体做法;研究讨论了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意见和建议;回顾了前一段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情况,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会上,华山同志提出了全国非煤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目标,即:争取通过2~3年的努力,构建全国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质量标准化体系;2007年,要使80%的大中型企业、50%的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的小企业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2008年,100%的大中型企业达标;2010年,100%的小企业达标。

为了保证非煤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目标的实现,我司将作进一步研究,针对如何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出具体措施和政策性建议。同时,重点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制定一系列涉及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从法律和制度保障的层面上进一步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在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工作中,国家和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还要及时发现和总结各地和本地区的典型经验及问题,区别不同行业特点,选树一些先进典型进行总结、完善和提高,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同时要不断发现和解决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中的问题,搞好分类指导工作。按照持续改进的思想,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内涵。

各地区、各企业要根据本地区和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现状和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按照华山同志在报告中提出的工作目标,制定本地区、本企业的工作目标,将责任层层分解并落实到致病一个企业、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从业人员,抓住岗位责任制这个中心环节,构筑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工作体系。要确保所有的大中型企业在2008年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质量标准,所有的小企业2010年达标。

各地区和有关企业要创造性地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根据不同行业的特性,研究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要克服“等、靠”的思想,在全国相关标准尚未出台之前,可以做一些探索、研究和试点工作,也为国家局最终制定全国统一的强制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和实施办法提供经验。在试点过程中,要牢牢把握住基层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这个基础,构筑由企业、安全监管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广泛参与的工作体系,力争取得较好效果。

要把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与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实施“科技兴安”战略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对照《安全生产法》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各项各款的规定和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整顿规范,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标准),将企业各方面、各岗位的安全质量行为都纳入法律化、制度化管理轨道;把规范安全质量工作、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作为深入整治的重要内容,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性、深层次问题,通过专项整治促进标准化建设,通过开展标准化活动推动专项整治向纵深发展;通过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严格把好安全生产的市场准入关,确保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安全生产,并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规范开展工作,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选择基础工作比较扎实、积极性较高的企业,进行安全科技示范工程试点,率先采用科技含量较高、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培育以“科技兴安”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模范企业。

同时,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涉及安全监管部门、企业和从业人员以及中介机构,是一个始终处于有效监督控制状态下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和网络。安全监管部门在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中要不断规范自己的行为,做到依法行政。在安全质量标准化体系中,要明确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和分工。每个监督管理人员都要加强学习,包括法律法规方面的学习、业务知识方面的学习、政治理论方面的学习等,通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不断是高自身素质、执法能力和依法行政的水平,保障各项安全监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刘成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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