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部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根据公司规定的安全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对本部门、本系统的工作全面负责,并保证分工明确,使各项职责落实到具体管理岗位。
第二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条例、规定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 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组织起草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批准后组织贯彻、实施。
第四条 组织编制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及措施,经批准贯彻、实施,并对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第五条 定期组织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工作及本部门管理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工作,按时向主管经理汇报工作。
第六条 负责组织重伤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
第七条 主持部门内的日常工作,制定每月的具体工作计划,组织每月的安全生产例会,研究总结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 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总结、交流和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第九条 负责组织进行对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协调外部关系。
第十条 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和鉴定劳动保护用品;负责制定劳保用品的配备标准,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 负责本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配合其它部门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工作和其它安全教育工作。
第2篇 安全部部长 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认真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劳动保护法规及总经理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协助总经理把好安全生产大关,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有一定的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章程、各责任制及规程。
2. 建立安全机构和配备安全专职人员,指导专职安全人员工作。
3. 督促检查各制度、规程完善与实施。
4. 组织专题安全会议,协调各部门和基层的安全生产工作。
5. 合理安排技术措施经费,专款专用,并组织力量,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参加各种安全检查活动,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及时表彰安全生产成绩突出者。
6. 对重大事故、重大未遂事故及时组织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拟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7. 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三级教育,特殊工种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的可靠性,保障安全生产。
第3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安全部门
1组织贯彻衽国家和上级有关工程质量和方针、政策、法令、规定,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和安全生产方针、法令、法规以及劳动保护法令、法规。
2、负责处理公司所属项目发生的安全和质量事故,并对安全事故做到“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建立安全事故挡案并上报有关部门,对安全事故提出处理的意见和预防措施。
3、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及有关省市生产规定。
4、负责与政府安全管理部门保持工作联系,认真按有关部门的安全要求执行,并落实到项目施工中。
5、负责起草修订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安全奖罚条例的负责制订公司年季度安全目标管理规定,做到科学、先进、经济,可行。
6、在主管经营和总工的领导下,每个季度组织一次对各分公司(处、厂、站)的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立即督促有关单位及部门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7、深入现场,掌握生产动态,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立即制止,不听舅阻的应停止其工作。
8、对检查的隐患要及时列表,下发并定人、定单位,定时整改。
9、经常向主管领导汇报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及存在的隐患问题。
10、每月派人参加公司领导安全生产值班,巡回到各工地认真检查,协助工地解决安全生产有关问题。
11、在总工领导下,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质量管理、安全工作研究会,解决安全管理中的问题,指导基层的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的措施,发挥各级安全保证体系的作用。
第4篇 某某公司安全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和本企业的关于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搞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坚持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使安全生产的法规、要求、制度人人知晓。
三、经常深入基层和现场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指导基层单位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工作;坚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遇到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对违反安全法规的行为,经制止无效时,有权越级上告。
四、参加组织各种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向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安全情况。
五、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修改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六、发生伤亡事故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和参加调查分析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归档工作。
七、每月定期召开专职安全员的例会,组织安全管理人员业务知识学习,总结交流工作经验。
八、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奖罚实施办法。
九、指导施工现场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十、参加公司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和文明工地的检查。
第5篇 安全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制定定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
3、协助领导研究企业安全动态,组织调查研究活动,编制研究报告,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审查本公司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协助领导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5、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定期对各单位主管生产的负责人、项目经理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考核。组织违章人员学习班,负责审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和持证上岗负责组织复工和转岗人员的安全教育。
6、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公司所属各单位、施工现场每半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7、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中,遇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时,有权制止违章,停止施工作业,或勒令违章人员撤出施工区域。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8、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会审,对其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签属意见,由编制人负责修改,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9、参加生产例会,掌握施工生产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建议,参加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10、参加各种跨越的安装验收,及时发现问题。监督有关部门和人员落实解决。
11、审核鉴定专控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使用情况。
12、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6篇 项目安全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① 与项目经理共同对项目部安全生产负责。
② 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③ 对各级干部、工程技术人员、生产工人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做到安全教育经常化和制度化。
④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颁发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各级干部、工程技术人员、生产工人的安全意识,检查、督促各级干部、工程技术人员、生产工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
⑤ 参加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研究部署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
⑥ 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定期参加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掌握本项目安全生产动态,参与分析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⑦ 发生事故,积极参与组织抢救和保护现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事故;
⑧ 负责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管理工作,定期做好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第7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部副主任工程师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安全生产的指令、指示、决定等,协助部长搞好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二、负责井下生产现场跟班安全员、井口检身员的管理和教育,合理安排跟班安全员,保证不空班漏岗。
三、负责组织采掘开工作面工程质量的验收定级工作和井下文明卫生的验收工作,促进矿井质量标准化建设。
四、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监督检查跟班安全员工作,查处各类不安全隐患和“三违”,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下达停产通知书,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
五、对信息站全面负责。
第8篇 安全部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部是我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中的重要职能部门,在安全矿长的领导下,大力开展好安全检查、安全管理等工作,配合工会和安全教育部门,搞好全矿干部职工安全知识学习和安全技术培训,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监督检查和群众监督检查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制度建设,搞好安全项目的考核,配合矿搞好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正确提取和使用。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及时完成、传达贯彻安全法规、文件、指令、认真监督安全法规、文件、指令、指示以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第2条 加强监察队伍建设,作风建设,进行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监督好安技措资金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第3条 认真审查工程设计,审批施工技术措施和作业规程,把好安全关,并监督执行。
第4条 加强对安全监察人员的管理,确保不出现空岗现象,检查覆盖率达100%,对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督促改正。
第5条 结合矿井特点和实际,组织定期、不定期安全大检查,严格制止和查处“三违”。
第6条 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搞好事故分析、调查和处理,制定出防范措施,并监督执行。
第7条 及时做好重大事故隐患登记、“三违”登记、死亡或重大伤亡事故、事故调查、分析记录等有关记录,搞好安全档案管理;按时、按规定上报各种安全报表、计划、汇报材料;按时提出安全汇报和安全信息,做到数字准确,文理畅通。
第8条 实行24小时调度值班,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认真,安全调度灵敏、及时、准确,调度符合规定。
第9条 建立、健全安全信息管理制度,经常深入区队监督检查安全活动,安全措施和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责任追究
第10条 未按照规定要求及时组织检查的,安全部负重要责任。
第11条 未及时汇总、总结各安全监察员的检查情况,提出具体改进意见,致使安全检查工作脱节的,安全部负直接责任。
第12条 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或损失的,安全部负重要责任。
第13条 未组织制定本部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的,安全部负直接责任。
第14条 对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未有效监督的,安全部负重要责任。
第15条 未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搞好事故分析、调查和处理,制定出防范措施的,安全部负主要责任。
第16条 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安全部负重要责任。
第9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部副部长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安全生产指令,指示,决定等。在公司安全副总经理,安全部长领导下,负责安全监督检查技术工作。
二、负责作业规程,技术措施的审批工作、技术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指导工作。
三、负责现场各类事故的抢救,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四、负责质量标准化验收考核工作和安全责任落实测评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参与检查验收工作,规程措施管理和培训教育学习工作。
五、经常深入现场,查隐患及“三违”,掌握施工现场动态,及时处置,督促解决及时向安检部长和总工程师程师提供安全质量信息。
六、协助部长定期召开安全例会,抓好各项工作。
第10篇 安全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与条例;
2、 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
3、 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4、 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
5、 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6、 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7、 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8、 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9、 对违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的行为,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越级上告。
第11篇 安全部门安全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与条例。
2、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3、经常深入基层,指导下级安全生产技术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4、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
5、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6、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训练、考核、发证工作,制止无证上岗。
7、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8、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9、对违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的行为,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越级上告。
第12篇 五建公司安全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建公司安全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贯彻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行业的各项规程规定和公司有关安全规定、制度,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项目部安全生产保证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参与制订公司的安全管理目标,协助项目部策划、开展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活动。
三、深入施工现场指导分公司、项目部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了解安全保证计划的执行情况及安全工作情况,研究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安全改进意见,做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实施对安全生产指导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督促有关部门即使采取措施消除。遇有紧急情况,有权指令停止工作,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五、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新职工、特殊工种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复训和发证工作。
六、认真组织好安全保证体系的内审和外审工作,配合和督促项目部抓好工程项目创建文明工地、标化工地的活动。
七、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建议,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负责事故的统计、分析、报告及建档列卷工作。
八、对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采购质量、发放和正确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九、深入职工居住点,监督食堂饮食卫生、宿舍的防寒保暖、防暑降温工作及暑假清凉饮料的供应和卫生状况。
十、督促项目部搞好现场卫生,配合有关部门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尘毒浓度,防止职业中毒。
十一、检查公司安全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十二、制定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和重要岗位的安全培训和教育计划。
第13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部门(安全科)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与条例。
2、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3、经常深入基层,指导下级安全生产技术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4、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
5、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6、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训练、考核、发证工作,制止无证上岗。
7、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8、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9、对违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的行为,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越级上告。
第14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部经理
第一条 根据公司规定的安全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对本部门、本系统的工作全面负责,并保证分工明确,使各项职责落实到具体管理岗位。
第二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条例、规定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 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组织起草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批准后组织贯彻、实施。
第四条 组织编制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及措施,经批准贯彻、实施,并对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第五条 定期组织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工作及本部门管理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工作,按时向主管经理汇报工作。
第六条 负责组织重伤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
第七条 主持部门内的日常工作,制定每月的具体工作计划,组织每月的安全生产例会,研究总结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 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总结、交流和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第九条 负责组织进行对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协调外部关系。
第十条 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和鉴定劳动保护用品;负责制定劳保用品的配备标准,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 负责本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配合其它部门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工作和其它安全教育工作。
第15篇 安全部副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安全生产指令,指示,决定等。在公司安全副总经理,安全部长领导下,负责安全监督检查技术工作。
二、负责作业规程,技术措施的审批工作、技术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指导工作。
三、负责现场各类事故的抢救,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四、负责质量标准化验收考核工作和安全责任落实测评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参与检查验收工作,规程措施管理和培训教育学习工作。
五、经常深入现场,查隐患及“三违”,掌握施工现场动态,及时处置,督促解决及时向安检部长和总工程师程师提供安全质量信息。
六、协助部长定期召开安全例会,抓好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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