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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施工管理制度8篇

更新时间:2024-05-11

基础施工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基础施工管理制度旨在确保项目的安全、质量和效率,涵盖以下几个核心方面:

1. 工程规划与设计:所有施工活动需依据经审批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进行,确保基础结构的稳定性与合规性。

2. 施工队伍管理:所有参与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资质证书,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并严格执行岗位职责。

3. 材料与设备管理:选用合格的建筑材料,定期检查和维护施工设备,确保其性能良好。

4. 现场管理:实施严格的现场清洁、组织和标识制度,保持工作区域整洁有序。

5. 质量控制:设立质量检验点,实施过程监控,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6. 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预防和应对各类安全隐患。

安全

1. 安全教育:所有工人必须接受入场安全培训,熟知应急处置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2. 现场防护: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等。

3. 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设备前须进行安全检查,严禁未经许可的人员操作。

4. 危险作业管理:对高空作业、深基坑挖掘等高风险工作,制定专项安全方案并严格实施。

5. 应急响应: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有效地响应。

清单

1. 设计文件审核清单:包括地质报告、设计图纸、计算书等。

2. 人员资质清单:列出所有施工人员的姓名、职务、资质证书编号。

3. 材料验收清单:记录材料的供应商、规格、检测报告等信息。

4. 设备检查清单:包含设备名称、型号、检查日期、维修记录等。

5. 质量检验清单:列出各个关键工序的质量检验标准和结果。

6. 安全培训记录清单:记载每次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

7. 应急预案清单:包括各种紧急情况下的责任人、行动步骤和联系方式。

8. 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清单:定期检查并记录现场的安全状况,跟踪整改情况。

本基础施工管理制度旨在为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指导,各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应用并不断优化,确保施工过程的规范化、安全化。所有人员都需理解并遵守这些规定,共同打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

基础施工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推行安全风险管理 强化施工安全基础

2022年西金铁路建设进入收尾阶段,针对剩余工程安质部全面贯彻“依法合规、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以“不留遗憾,不当罪人,建不朽工程”为宗旨,扎实开展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实现了在建西金铁路工程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各项安全、质量管理均达到预期的指标和目标。现从以下方面对年度工作进行总结:

1、完善管理网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一是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项目特点制定各种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应急预案,严把安全质量问题源头,切实加强各项施工过程控制,有效的保障各环节施工的安全质量。二是在施工中涉及到既有设施的,公司严格按照铁道部、铁路局相关规定监督施工单位及时与设备管理单位签定相关安全协议,强化组织管理,认真履行各方责任。

2、强化现场作业管理,确保重点关键部位安全。西金线已处于工程收尾阶段,我们把抓好现场作业管理,高风险部位监控作为工作重点,严格落实铁道部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针对防洪、消防、改装小车防溜和现场作业防护等重点安全问题,多次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并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

3、深入推行安全风险管理。一是要统一思想、狠抓教育、加强引领、创造氛围,紧紧围绕盛部长对安全工作提出的“三点共识”和“三个重中之重”的要求,引导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推行安全风险管理要遵循安全生产规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提前对建设施工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风险点进行预想,提前制定防范措施,在建设施工中严控过程,并结合季节安全工作重点,编排有针对性的措施计划,夯实施工安全基础。二是加强防控,安排专业人员,提前上手围绕人员、设备、管理三大要素分析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理清安全风险点,严格制定检查标准和各岗位工作标准。根据关于印发《呼和浩特铁路局基本建设项目重大风险源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今年以来根据具体施工内容的变化,公司多次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对现场重大危险源进行排查,从驻地消防、临时用电、车辆防溜安全及网围栏施工等方面进行辨识,及时对过期和新增危险源进行消耗更新管理,并要求施工、监理单位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制定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风险点清晰可控。

4、加强安全管理考核。铁路建设的重中之重就是安全管理,但就目前建设工程实际分析,项目管理单位往往对计划投资、工程进度的重视远高于安全管理,同时对安全管理的考核就更加疏松或者流于形式,从而造成对某些安全问题的遗漏反复发生,所以加大考核问责力度,并围绕“动态考核、月评考核、日常考核、重点考核、巡查考核”的“五考”思路,实行“明码标价式”奖惩和建立实施互控联挂考核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

2022年安质部工作要从以下几各方面着手开展。

1、抓好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巩固去年成果,深化管理,把好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关。继续切实落实各项安全质量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实施。继续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和隐患整改力度,彻底消除隐患,确保安全质量。

2、 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我们将继续采取行之有效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盛传基本知识和相关法规政策,同时运用一些具体案例,搞好警示宣传。努力提高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加强各种安全专业知识培训,通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

进一步完善规范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根据铁道部和铁路局要求不断修订和完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使得安全工作的目标更为明确,责任范围更清晰。

第2篇 项目基础施工管理规程

项目基础工程施工管理规程

1.目的

用于指导工程管理人员对基础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控制,确保基础工程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基础工程(非地下室)施工过程各阶段的质量控制。

3.职责

3.1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规程的制定、修改、分发及解释;

3.2项目工程部负责本规程的具体实施。

4.工艺流程

5.管理过程

5.1事前控制

5.1.1认真熟悉图纸,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管理规程的要求做好图纸会审工作,并请设计单位及时予以解答或更正。

5.1.2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是否合理、可行,将审核意见填写在《施工方案审批表》上,并反馈给施工单位。施工方案中重点审核以下几个内容:

a.人员的配备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b.机械设备的选用是否符合投标文件,是否已准备好;

c.主要材料是否落实;

d.质量保证措施是否有效。

5.1.3检查施工人员的上岗证、资格证明文件、机械设备有效使用证明文件及检测设备校验合格证和有效期,检查结果按程序文件要求填写相关记录。

5.1.4检查所放灰线及标高是否准确无误。

5.1.5检查所使用的原材料是否有合格证或质保单,进场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是否确实无误。

5.1.6检查进场的材料是否做好标识,检查结果写在相关记录上。

5.2事中控制

5.2.1土方开挖检查是否按设计或施工规范要求放坡,当开挖的基坑(槽)土体含水量大、土质差或基坑较深时,应采用临时性支撑加固。当开挖深基坑时,则须采取半永久性且安全、可靠的支护措施。

5.2.2基坑(槽)开挖应尽量防止对地基土的搅动,机械挖土时,应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一层人工清理。

5.2.3土方开挖要注意对工程桩的保护,对于未送至设计桩顶标高的桩,事先应做好标记。

5.2.4在地下水位以下挖土,检查是否在基坑四侧或两侧挖好临时排水沟和集水井,降水工作应持续至基础(包括地下水位往下回填土)施工完成。

5.2.5弃土应及时外运,在基坑边缘临时堆载时,与基坑边缘的距离及堆载大小应符合要求。

5.2.6基坑挖土完成后,应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验槽,并要求施工单位做好验槽记录。

5.2.7应根据设计要求对工程桩进行静载及动测检查;合格后,方可开始下道工序施工。

5.2.8对于预制桩,应检查截桩后桩身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对于超送的桩,检查是否按设计要求及有关标准接桩,接桩的混凝土是否符合要求。

5.2.9检查垫层厚度及标高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2.10垫层弹线后,应检查桩位的轴线位置是否符合要求。如偏差值超过标准要求,应及时请设计处理。

5.2.11钢筋混凝土及砖基工程严格按相关管理规程的要求施工。

5.2.12基础拆模、土方回填前,应组织相关部门对基础进行验收、评定,合格后方可开始下道工序施工。

5.2.13填土应由上而下分层,检查是否按规范要求分层回填、分层夯实。

5.2.14墙基及管道两侧应同时均匀回填、夯实,控制墙基及管道中心线不产生位移。

5.3事后控制

基础工程结束后,应对其进行验收和评定,符合要求后根据验收结果填写《分部工程现场检查记录表》、《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

6.编制依据

6.1建筑施工手册

6.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6.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7.相关/支持性文件

7.1工程管理过程控制程序

7.2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7.3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规程

8.质量记录

8.1工程管理日期(gt/qr15-10)

8.2施工方案审批单(gt/qr15-11)

8.3检验、试验报告检查表(gt/qr23-01)

8.4分部工程现场检查记录表(gt/qr23-02)

8.5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gt/qr23-03)

8.6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第3篇 承台基础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厂房承台基础施工安全管理

㈠.安全目标

1.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率为零;2.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发生率为零;

3.重大火灾事故发生率为零;4.重大交通责任事故发生率为零;

5.争创无事故工程。

㈡.安全管理体系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该工程的特点设专职安全员,各施工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

㈢.安全管理制度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组成员由项目经理、安全员、分包单位负责人、作业长等组成。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第一责任人,具有安全管理资质的专职安全员负具体管理责任。项目部安全组实行定期安全例会制度,每月必须召开1~2次安全例会。

2.建立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编制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时其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且应进行交底讨论,审批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实际针对性强的原则。

3.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一次专业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参加的联合检查,各专业施工单位,分包单位也必须每半月组织一次本单位安全检查。班组兼职安全员应在施工过程中随时对安全操作,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专业施工单位,分包单位专职安全员,项目部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及重点项目跟踪检查。安全检查做到全面全员全过程控制,隐患整改率为100%。

4.对各施工管理人员、作业班组人员、分包单位一方面通过签订明确了双方的责、权、利的安全合同(协议),另一方面加强对其进行监督检查等管理活动的开展:①其施工方案、安全预测对策表、技术交底记录等有关方案资料进行检查;②不定时地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严格按有关协议条款进行考核。

5.落实安全管理的岗位责任制、确认制、联保互保制、旁站制、日清制等各项制度

6.有违反规定、酿成事故者,严格按照《武汉钢铁公司安全管理法规》(1990年月发行)中第二篇有关法规:武汉钢铁公司关于严禁违章作业的规定(修订)、武汉钢铁公司伤亡事故管理细则(修订)等文件执行,进行主要责任、相关责任追究相关部门予以经济行政或刑事处罚。

㈣.安全管理要求

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实行验收或准用证制度,未领取验收合格通知书或准用证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3.各项工程在施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好各项工程安全技术专项方案,并向各作业班组长做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在由作业班组长向操作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并做好交底记录入档。

4.所有从事安全管理工作和特种工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凡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进行登记批准,严禁将小孩带入施工现场。

6.施工现场不准赤脚,不准穿托鞋、高跟鞋,不准穿裙子,不准光膀子,女职工作业要将长发绑扎好后戴好安全帽。

7.工作期间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脚手架上看书、睡觉,不准在脚手架上爬上爬下,不准乘提拦上下,不准动用非本工种的机具设备,不准由高处向下抛扔物品,不准任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不准随意在施工场所吸烟,不准洒后上岗。

8.工地办公室、库房、伙房、警卫室、职工宿舍等临时设施严禁使用电炉子、电褥子,职工宿舍不准安装插座。

9.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气产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闸箱、电器元件)等,必须持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厂产品合格证和省安监总站颁发的产品准用证,无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和产品准用证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器产品不得使用。

10.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器产品,每周进行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安全生产,并做好检查、维修记录入档。

11.按规定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器产品定期进行检验和试验,对检验、试验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器产品要坚决报废,不得使用,并做好检验、试验记录入档。

12.安全帽、安全带使用要求

⑴.安全帽

①.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安全帽不准斜歪倒戴,帽代要系紧。

②.安全帽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并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损伤、裂痕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更换。

⑵.安全带

①.凡在2米以上高处作业(无防护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要高挂低用,防止操作碰撞,使用3米以上绳时要加缓冲器。

②.安全带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并要定期进行检测试验,对检测试验不合格的安全带要坚决报废,不准使用。

③.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和随意更换。

㈤.安全要求(规定)与防护措施

1.现场临时用电一般规定

⑴.必须建立健全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管理。技术部门和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现场的值班与维修电工应负责管辖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及线路的正常运行。

⑵.对施工用电总容量在50kw以上或有特殊用电要求的工程项目,应进行专项用电设计。对于50kw以下现场也应有用电方案。编制的设计方案,须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安装完毕后,应由工程施工和动力设备部门验收签字。并送安全部门备案,方可设入使用。

⑶.用电设计方案基本内容如下:①.主要电气设备的名称、型号、功率和平面布置;②.确定电源进线,变(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③.进行总用电负荷计算;④.绘制相应的现场用电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⑤.选择变压器、导线截面以及控制、保护器件的规格;⑥.制定现场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

⑷.临时用电工程中,线路与设备安装、维修,必须由持证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技术要求相适应。

⑸.对于施工现场的电气设施必须达到以下要求:①.凡是能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应采取可靠绝缘与屏护等措施或保证安全距离;②.各类导线的选型,应严格保证规定的安全载流量,安装、敷设应保证安全;③.所有电气设备的工作性能和绝缘强度应处于完好状态,且在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保护范围内;④.所有电气设备都应有过载和短路保护,对于垂直运输机械还应有上、下限位,零位起动等安全联锁装置;⑤.起重机械的照明回路应接在起重机总电源开关的外侧,并单独防护,在总开关切断电源时,照明不应断电;⑥.现场重要(或危险)部位

,应有醒目的电气安全标志。

⑹.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以下电气安全制度:①.各类电气设备、设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②.电气安全值班制和交接班制;③.电气设备、线路的检查、维修、保养记录制度;④.各类电气事故的预防及处理办法;⑤.考核及奖惩规定。

⑺.施工现场不得带电作业。

⑻.发生电气事故,必须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并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时按事故报告规程上报。

2.配电房安全要求

⑴.现场临时配电房应紧靠变压器侧,应通风良好,并采取防雨雪、防火、防小动物出入的措施。设立明显的安全标志,其耐火等级不得低于3级。并配有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

⑵.成列的配电屏和控制屏,应装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装置。各配电线路应做编号,注明用途标记,配电盘两端应与重复接地线及保护零线做电气连接。配电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有人维修,禁止合闸标志牌。停、送电操作时,必须由专人监护执行。

⑶.当施工现场配有自备发电机组时,其电源开关与外电网电源开关之间,应装设防止同时合闸的机械联锁装置或双设闸刀,发电机组应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供电系统,中性点单独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3.输配电线路安全要求

⑴.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输电干线,采用电缆埋地或局部架空敷设。

⑵.电缆敷设时,其要求如下:①.电缆穿越施工现场建筑物、道路等处,以及引出地面2m或引至地下0.2m处,必须设内壁光滑无毛刺的保护套管,管口应密封;②.电缆与其附近的热力管道的平行距离不得小于2m,交叉距离不得小于1m;③.电缆接头应设在保护箱内,做到防水、防尘,牢固可靠,按规范做好绝缘包扎,保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外力;④.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采用绝缘可靠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绑扎。两固定点间距应保证该电缆所能承受的荷重,其最大弧垂距地(楼层)不得小于2.50m。

⑶.施工现场临时配电干线,若架空敷设时,必须采用绝缘铜(铝)线,架设在专用线杆(架)上,严禁架设在树木或其他易造成电线破损或导电的物体上。

⑷.电杆采用砼杆或木杆。砼杆不得有露筋、裂纹;木杆不得腐朽、扭曲,其梢径不小于13cm。

⑸.按照导线机械强度要求,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0mm2;绝缘铝线不小于16mm2。跨越铁路、主要道路、通航河流时,电力线路档距内架空绝缘线:铜线最小截面不小于16mm;铝线不小于35mm2的多股导线。横跨高度:架空线路跨戟铁路、公路时与路面最大弧垂应不低于6m。

⑹.现场临时线路架设,应明确使用期限,期满须立即拆除。

⑺.高层建筑的临时供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穿管引入。垂直敷设的电缆应利用所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采用钢制套管保护引上,并尽量靠近用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层不得少于一处。水平敷设宜沿墙固定,距楼层平面不得少于1.8m。

4.配电箱安全要求

⑴.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分配电箱或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分级供电,各级配电装置的容量应与实际负载匹配。动力、照明应分别设置。

⑵.配电箱、开关箱制作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①.配电箱采用铁板或其他防火绝缘材料制作,做到通风、散热、防雨、防火;②.箱内各种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其他绝缘板上(非木质板),并紧固于箱内。金属底板应与箱体作电气连接;③.正常不带电箱体金属外壳,底座等必须接零(地),且通过专用端子连接,并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各电气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接头可靠,不得外露;④.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端面,并加保护圈。进(出)线应做好防水弯,不得承受外力。

⑶.总配电箱电器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并装设总自动开关、漏电保护器和分路自动开关。

⑷.各级配电箱中使用的各种电气元件和漏电保护器应符合国标质量要求。

⑸.各级配电箱中的漏电保护器,应合理布置,起到分级、分段保护作用。

⑹.漏电保护器应严格按产品说明书使用,并定期进行试验和作好运行记录。对闲置已久和连续使用一个月以上的,应检查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⑺.安装电流型低压触电保安器应符合下列要求:①.触电保安器应完好无损,动作灵敏可靠,并应根据实际负荷电流的大小来合理选用;②.被保护的线路和电气设备应绝缘良好,触电保安器的电流标位应正确选择;③.穿过触电保安器的导线,应绞合在一起,用纱带或胶布包好,并放在中心。触保器前后200mm范围内集束不应散开;④.触电保安器应远离交流电磁场,如变压器,电流互感器、电动机等,与这配用的交流接触器安装距离应在400mm以外;⑤.通过触电保安器后的零线,不得重复接地,仅允许做工作零线,被保护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宜采用保护接地;⑥.若采用保护接零,其保护零线应从触电保安器开关前出引。

⑻.每台用电设备应有专用的开关,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严禁一闸多用。

⑼.动开关电器只准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小于3kw的动力电路。各级配箱应明确专人负责、做好定期检查、维修和清洁工作。

⑽.配电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与前一级相对应的电源开关切断,并悬挂醒目停电检修标志牌。

5.电动机械手持工具安全要求

⑴.各类施工机械的电气装置应实行专人负责制,必须按规程定期检查,未经动力(机具)部门检查,确认合格的设备,不得使用。

⑵.现场使用的各类低压电器设备应铭牌清晰,其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兆姆。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性能和防雨措施。

⑶.各类电气设备的电源线(负荷线),必须按其容量选用无接头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对于潜水电机的负荷线应采用防水护套电缆,长度不得小于1.5m。

⑷.手持电动工具应配用漏电保护器,平板振动器、磨石子机、打夯机、水泵等频繁移动机具的操作扶手,必须采用绝缘措施,电源线不得超过50m,并设专人调整,严禁缠绕扭结使用。

⑸.焊接设备应放置防雨,干燥通风处,其外壳应完好。一、二次侧的接线柱应有防护罩保护。一次侧电源线使用的橡皮电缆长度不得超过5m;二次侧使用的橡胶铜芯软电缆,长度不宜超过30m,均不得绞绕使用。

⑹.施工现场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开关电源线、插头等必须完好无损,其电源线长度不得超过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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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在易燃、易爆或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应采用防爆型手持电动工具和电器。

⑼.在多灰尘和潮湿地区或易触及人体的场所,应采用封闭型低压电器。

6.接地与防雷安全要求:

⑴.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以及和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架等,除有特殊规定外,均应有可靠的接地(零)保护。

⑵.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供电系统中,必须采用接零保护,且须设专用保护零线,不得与工作零线共用。

⑶.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或由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⑷.在中性点不直接接地供电系统中,则必须采用接地保护。

⑸.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零线应以并联方式与零干线连接。零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⑹.严禁利用大地做零线或相线。

⑺.重复接地线与保护线相连,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应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保护零线除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中间处和末端处作重复接地。

⑻.施工现场的塔式起重机,井字架和金属脚手架,当其高度超过20m时,要设置防雷和重复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7.施工现场照明安全要求:

⑴.现场的照明线路,必须采用软质橡皮护套线,并配有漏电保护器保护。灯具的金属外壳应接地(零)保护。

⑵.照明灯的相线应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

⑶.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支架应有可靠接地(零),灯具距地高度不得低于2.5m。

⑷.高压镝灯安装支架应坚固可靠,并要有防雨措施。

8.深基坑土方开挖安全保证措施

⑴.确保支护结构安全的关键,挖掘过程中,抓斗距围护体至少30cm以上,避免撞击。

⑵.挖掘机、运输车只能停在路基箱上,不宜直接停在水平支撑上。场内运输道路应按设计要求制作。

⑶.对围护体和管线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⑷.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度,进出口处专人指挥,避免发生交通事故,挖机回转范围内不得站人,尤其是土方施工配合人员。

⑸.基坑周边用钢管扣件成高度1200mm的栏杆。

⑹.做好各级安全交底工作。

9.支护结构安全防护

⑴.对支护结构进行必要的监测。监测是保证支护结构安全的最重要的手段,是实行科学管理,信息化施工的基础,我公司在所有重大工程中均对深基坑支护结构实行监测,保证了基坑支护的安全。本工程从支护结构施工开始起即开始监测,对监测结果进行跟踪分析,严格控制其发展变化动态,并将监测结果定期通报有关部门。

⑵.避免在支护结构附近堆放材料。

⑶.做好基坑内的排水降水工作,防止基坑内积水而使基坑土体恶化影响支护结构稳定。

⑷.做好局部范围内的支护结构补救工作,对于少量的支护结构渗漏水处,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堵漏,防止其扩大;对于路面开裂也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救治,防止危及整个支护结构。

10.垂直运输和联络

⑴.井架、施工电梯等提升装置的地面进料口,应设自动升降钢质网门或其他防护设施。门上必须设置醒目标志,网门未关闭不得提升或吊物。地面进料口及通道上方需设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⑵.各种上垂直运输接料平台,必须搭设牢固。在接料平台的两侧,除设防护栏杆外,还必须加扎安全立网或竹笆。平台口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⑶.起吊重物时应绑扎牢固、安放平稳,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的位置绑扎起吊。

⑷.起重吊运作业时,应设警戒线,非吊运人员不得入内,吊臂和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非载人起重机载乘人员。

⑸.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

⑹.采用对讲机进行上下联络,必须由指挥人员专用,不得他人随意乱用。遇有紧急情况时,指挥人员必须立即向工地负责人报告,由工地负责人统一指挥,并采取应急措施。

11.防火和防雷设施

⑴.建立防火责任制,将消防工作纳入施工管理计划。工地负责人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的同时,应进行防火教育。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

⑵.严禁在高层建筑脚手架上吸烟或堆放易燃物品。

⑶.在脚手架上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氧气瓶和乙炔发生器应放置在建筑物内,不得放在走道或脚手架上。同时,应先将下面的可燃物移走或采用非燃烧材料的隔板遮盖,焊接完成后,及时清理灭绝火种,没有防火措施,不得在脚手架上焊接或切割作业。

⑷.在走道处及每隔二层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灭火器材。

⑸.钢管脚手架、附着式井字架和施工电梯等设施,当其高度超过周围建筑物时应设避雷装置,并经测试合格方能使用。

12.洞口及周边防护设施

洞口临边防护一般规定:严禁操作人员任意拆除或变更安全防护设施。若施工中必须拆除时,须经工地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拆除或变更。施工完毕,应立即恢复,不得留有后患。

预留洞口的安全防护:

⑴.边长或直径为20~50cm的洞口,可用钢筋砼板或固定盖板防护。

⑵.50~150cm的预留洞口,可在浇捣砼前用板内钢筋贯穿洞径,不剪断网筋,构成防护网,网格以15cm为宜。

⑶.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应设防护栏杆两道,护杆高度分别为40cm和100cm,洞口下张设安全网。

楼梯口防护:

⑴.凡楼梯均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拦杆,并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张设安全网。

⑵.栏杆的材料,可选用钢管或质量合格的毛竹搭设,当楼梯跑边空间距离较大时,必须选用钢管进行搭设。

13.施工机械安全防护

施工机械安全防护一般规定:

⑴.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与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⑵.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懂得所操作机械的性能、安全装置。熟悉安全操作规程,能排除一般故障和日常维护保养。

⑶.工作时,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集中思想、服从指挥、谨慎操作,不得擅离职守或将机械随意交给他人操作。

⑷.交付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性能良好,防护装置齐全,生产及安全所需备品配套,并经设备部

门和现场负责人认可,方能使用。

⑸.起重机行驶与停置时,必须与沟渠、基坑、输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按计算)。

⑹.机械设备进入作业点,单位工程负责人应向操作人员进行作业任务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详细交底。

14.挖掘机安全操作要求

⑴.施工前应做好地质、水文和地下设施的调查和勘察工作,并熟悉施工方案。

⑵.开挖作业应从上至下分层进行,禁止超越该机规定的作业高度。

⑶.挖掘机作业时,禁止铲斗从运土车辆驾驶室顶上越过。

⑷.挖掘机履带到工作面边缘,最少保持1m以上的安全距离。

⑸.挖掘机停置或下班后应离开工作面,斗子须落地放置。

15.装载机安全操作要求

⑴.装载机作业前,应做好各项检查和试车后,方可作业。

⑵.作业时机身周围及铲斗、动臂下方不得站人或走动。行驶时,驾驶室外严禁站人,下坡禁止脱档滑行,遇有坡道与急弯应低速行驶。

⑶.公路行驶时,应注意了望,低速前进,严格执行交通规则。

⑷.停置时应选择平地放置,并将铲斗落下。

16.机动翻斗车安全操作要求

⑴.在施工现场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km/h。

⑵.料斗必须安装预防意外自翻保险装置。

⑶.各种制动与灯光必须齐全有效。

⑷.方向器自由行程,必须调整到标准值且不大于10度。

⑸.卸料时应距坑边1m以上停车卸料,并设置挡墩。

17.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要求

⑴.固定式空气压缩机必须安装稳固,基础应符合要求。移动式空压机放置时,应保持水平,轮胎应用楔块垫塞并制动。

⑵.空压机作业环境应保持清洁、干燥。贮气罐须通风良好,周围15米以内不得进行焊接和热加工。

⑶.贮气罐和输气管应按规定进行水压试验。气压表、安全阀和调节器等每年至少做一检验。

⑷.各联接部位应紧固,阀门启闭灵活,传动部位应有防护装置。

⑸.电动空气压缩机运行中,如遇断电时,应及时切断电源,通电后经检查方可重新起动。停机时应及时卸去负荷,放出各级冷却器和贮气罐内的油水和存气。

⑹.不得用汽油或煤油清洗机身或管道上的油污或用火烤清除油污和辅助发动机器。

18.蛙式打夯机安全操作要求

⑴.必须安装偏心块防脱保险和电源线防拉脱紧固装置。

⑵.用电安全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护规定条款。

19.钢筋弯曲机切断机安全操作要求

⑴.室外作业应搭设机棚,作业场地周围应有一定的工作空间,机械上方不得有输电导线。

⑵.切断机刀片,应无裂纹、缺损,并安装牢固、不得松动。

⑶.弯曲机的定位档铁,中心轴、成形轴必须牢固可靠无松动。

⑷.工作台必须与切断机下刀口、或弯曲机平台在同一水平上。

20.对焊机安全操作要求

⑴.焊接设备在室外使用时,应搭设机棚,做到防雨防潮,保持通风干燥。

⑵.对焊机夹具应牢固,行程限位应可靠,保持冷却水系统正常工作。工作部位照明灯具应装有防溅防烫护罩。有气动、液压系统的对焊机,压力机构应动作灵活,气动液压系统应无泄漏,压力表灵敏可靠。

⑶.焊机作业场地周围10m内应无易燃易爆物品;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和焊接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不够时应采取隔离措施。

⑷.用电安全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护规定执行。

21.混凝土泵车安全操作要求

⑴.液压系统卸荷阀起动压力必须按使用说明书调正至规定值。

⑵.进料斗上必须装有完整的防护棚栏。

⑶.各指示仪表必须灵敏可靠,指示正确。

⑷.作业前必须将泵送设备停放在水平位置,并楔紧轮胎,防止泵车偏移造成翻车。

⑸.随机须配备金属网篮,以收集清理管道而排出的泡沫橡胶及砂石。

⑹.泵车料斗注料最低位置应在搅拌轴以上,否则因空气涡流会将砼从集中料斗中吹出伤人。

第4篇 桩基础施工安全管理要点

一、人员管理

1、人员进场需提供:(1)身份证复印件,(2)平安卡复印件,无平安卡的必须办理平安卡,(3)特种作业人员需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桩基础施工阶段,特种作业人员即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桩机操作工、挖掘机司机、汽车吊司机、起重机械信号指挥与司索工等。

2、人员进场作业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

3、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劳动防护用品: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禁止以草帽替代安全帽;严禁赤脚、穿拖鞋、赤膊进入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如在机架上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焊工作业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戴防护面罩;电工必须穿绝缘鞋。

4、作业班组长每天进行班前安全活动,填写班前活动记录,设备维修及设备作业人员适时填写设备(机具)维修保养记录、机械设备运行记录,以备查验。

5、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是特种作业人员不得进行特种作业。

二、设备管理

1、机械设备进场时必须报验,报验内容包括:设备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进场安装完毕必须经过项目部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2、作业人员应经常检查桩机各总成件、零部件、附件及附属装置齐全完整,安装牢固;各操作杆、制动踏板动作灵活、准确;金属构件不得有弯曲、变形、开焊、裂纹;销轴安装可靠,开口销禁止用铁丝或焊条代替;各螺栓连接紧固;传动部位和传动带配置的防护罩应齐全,安装应牢靠;操作棚有防雨措施。

3、钢丝绳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该机说明书的要求,并与滑轮相匹配,穿绕正确;钢丝绳不得有扭结、压扁、弯折、断股、短丝、断芯、笼状畸变等变形;钢丝绳润滑应良好;卷筒上钢丝绳应排列整齐,放出时应保留3圈及以上;钢丝绳端部固接应达到规定的强度。

4、钢丝绳的端部固接:(1)当钢丝绳的端部采用编结固接时,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并不应小于300mm;(2)当钢丝绳采用绳夹固接时,18及18mm以下的,最少用三个绳夹,18~26mm的最少用四个绳夹,26~36mm的,最少用五个绳夹;钢丝绳夹压板应在钢丝绳受力绳一边,绳夹间距不应小于钢丝绳的6倍,需要提醒的是,首次采用绳夹固接的,第二天应重新拧紧一次,以防绳夹松脱。

5、乙炔、氧气瓶的使用:乙炔瓶不能平放,与氧气瓶之间的间距应为5米以上,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气瓶与明火的距离应大于10米;存放时,乙炔瓶与氧气瓶间距应大于5米。

三、用电管理

1、用电必须符合tn-s系统,主电缆使用五芯电缆,所有电缆必须完好,绝缘强度符合要求,基坑内电缆专人维护整理,必须架空,不得拖地和泡在泥水里。

2、重复接地线即pe线接线正确,配电箱接地符合要求,电机外壳接地符合要求;pe线接在专用端子上。

3、电箱内元器件、闸具、插座应完好,不能使用无外壳或者外壳破损的元器件、闸具、插座。保险丝必须匹配,禁止使用铁丝或铜丝代替;严禁使用裸线直接插入插座用电;电箱内禁止存放任何杂物;电箱应有防雨措施。

4、桩机必须使用专用开关箱,每个用电设备前必须安装与之匹配的隔离开关和漏电保护器,达到“一机一闸一漏”。禁止一个漏电保护器下接两个或两个以上用电设备。

5、电焊机必须安装二次降压保护器,地线不得用钢筋代替。焊机地线端头应做搭铁件与焊体相连。钢筋加工机械与焊机必须有防雨措施。

6、移动、提拉潜水泵、泥浆泵,必须先断电。

7、电工必须每天巡视用电线路、电箱和用电设备,每天试按漏电保护器;检修时,挂设“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牌,并且两人配合作业。

8、宿舍内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源;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烧水做饭。

四、文明施工

1、施工中,水管布设、泥浆池与加工场、土堆场要合理规划,做到文明施工;泥浆池四周做好围护。泥浆及时清理和外运,禁止将未经处理或处理不符合要求的泥浆直接排入市政管网。应做好预防塌孔保证措施、塌孔应急处理措施;严禁破坏安全防护设施。

2、严格履行《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在合法时间内施工,对建筑施工噪音采取有效防治措施,把噪声污染扰民减少到最低限度。确实需要夜间施工的,经项目部办理《建筑施工噪声许可证》后方可施工,夜间不大声喧哗,施工时轻拿轻放,严禁敲击物体。挖土机施工时,尽量减少铲斗抖动。

3、员工宿舍要勤打扫,保持卫生、整洁,物件摆放整齐;宿舍内严禁烧水做饭;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4、所有人员必须保持场地卫生,不乱丢垃圾,烟头放入指定烟灰处;不践踏花草;爱护公物。

深圳市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06.12

第5篇 管理用房基础分部工程施工自检报告

某管理用房基础分部工程施工自检报告

zz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0年 5月22 日

一、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

地勘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二、工程概况

某工程位于扬子洲洪都大桥一侧,北面为现有居民村,东面为大量农田,南面紧靠洪都大桥,西侧为赣江堤岸道路。框架结构5层,建筑面积2439m2。建筑高度18.00米。

基础采用phc管桩承台基础,管桩为砼强度c80的phc300(70)型,基础垫层砼强度为c15,承台为c30,基础梁为c25.

三、施工程序及主要管理措施

1、我单位与建设方签订合同后,立即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及各专业班组长熟悉图纸,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工作会,会上设计单位对图纸进行了设计交底,对会审情况进行了答复并形成会审记录。施工过程中我单位严格按照设计交底及会审内容组织实施施工。

2、按项目法要求组建项目管理班子,成立以李才宏为项目经理的项目经理部,配备了五大员及技术负责人。提请开工报告并正式进驻现场,一周内人员、材料、设备全部到位,达到开工条件。

3、开工后,按建设(监理)单位要求,提交了施工总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及相应的人员、材料、设备计划。方案审批后组织实施,施工前我方还对工作班组进行了安全和施工技术交底。

4、在施工过程中,按照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合同要求,严格材料进场验收及二次检测制度,对用于本工程进场的原材料(钢筋、水泥、砂、石、等)我单位认真自查并按要求报审监理人员和甲方专门负责人员,对进场的材料的外观、规格、尺寸、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及进场数量进行审查和核对,并现场见证取样送检,经试验室检测合格后方允许用于拟订部位。

施工中严格执行工序报验制度,每道工序完成以后,自检合格后报监理、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加固工程的钢筋混凝土关键部位施工,我方坚持自检、班组交接检及质量员的专检。

工程例会制度,每周一参加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三方的工程例会,对工程完成情况、质量情况、安全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进行沟通,对出现的质量问题予以纠偏和修正。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及分部工程验收制度。按规范要求划分了检验批,钢筋隐蔽工程隐蔽前提请建设、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分部工程施工完成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四方共同验收制度。

四、施工质量情况

1、土方工程

我方根据设计图纸要求,进行定位放线,绘制成果图,并按规定向监理方报验复核,经复核无误。

基础土方采取人工开挖,施工期间适逢雨季,利用原场区内西北角排水检查井作为降水井,施工中适当降低检查井深度,并用污水泵组织抽水,确保基坑不受雨水浸泡。

2、钢筋加工与安装

钢筋原材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齐全,并有二次检测报告。加固梁、柱钢筋下料长度,加工形式、尺寸均符合设计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梁、柱钢筋均采用绑扎搭接,钢筋安装的规格、等级、数量符合要求,钢筋的锚固长度,搭接位置、数量符合验收规范要求。

3、模板安装

模板采用木模板和九夹板配置而成,钢管支撑。梁、柱模板加固选用对拉罗杆。模板接缝、构件安装标高、轴线位置、截面尺寸、表面平整度经实测实量,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

4、混凝土工程

本工程混凝土工程为商品混凝土,天泵垂直运输,人工辅助水平运输。现场计量准确,配比按现场砂石含水量进行调整。浇注过程中,我方坚持按计划留置试块,并随机见证取样。混凝土搅拌、运输、浇筑、间歇时间、施工缝处理及留置均符合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规范要求。

砼构件模板拆除后,我方按要求进行报验检查,同构件外观、轴线位置标高、钢筋保护层厚度均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砼强度经试验室检测达到设计要求。砼构件养护良好。

5、土方回填

基础采用原土回填,回填深度约1米,分三次填平,采用人工夯实。回填密实度满足设计要求。

6、分项工程验收记录

分项工程

检验批

自检意见

土方开挖

1

合格

土方回填

1

合格

钢筋

4

合格

混凝土

4

合格

模板

4

合格

现浇结构

2

合格

五、资料核查记录

1、各种试验资料

1)砂、石检验报告1 份

2)水泥检验报告(合格证 )1 份

3)砂浆、砼配合比通知单4 份

4)钢筋检验报告(合格证)8 份

5)砼试块试验报告3 份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16 份

2)钢筋隐蔽工程验收记录3份

3)放线定位记录1 份

4)砼开盘签定3 份

6)混凝土浇筑申请3 份

7)取样、送样记录 3份

六、综合评定

本基础分部工程按规范要求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所有分项工程质量均达到合格,资料同步齐全。我施工单位综合评定“某管理用房工程”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为合格工程。

zz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0年5月22日

第6篇 基础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一、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1.施工队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执行国家部、省、局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程、制度,抓好措施落实。

2.施工队针对施工实际情况制订出安全生产各项具体措施,在施工设计中要有安全的内容,并要根据施工中发现的问题不断补充完善。

3.施工队进场前必须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包括架空线路和地下管网)进行调查,在确认符合施工安全的情况下方可进场施工。

4.开工前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安装好的设备、设施、材料堆放等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经检验合格方可开工。严禁违章指挥、违章冒险作业。

5.开工前,现场负责人要向场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6.施工过程要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要建立工地领导值班制度,负责现场生产、安全管理,做好工作记录。

7.现场所有机械传动部位装设防护栏(罩)、危险部位、地段应设栏杆,悬挂警告、警示标志。

8.经常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工人进行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培训教育,特殊工种必须经专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

9.搞好文明生产。各种设备、设施安装牢固平稳,材料堆放整齐,道路畅通,场内废料要及时清理。

10.工地用电严格按照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严禁在高压电网下作业和进行钻塔整体搬迁。

1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的要求,建立工地消防制度,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严格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的管理制度。

12.遵守当地对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制度。

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

㈠ 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程、制度,坚持“五同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书》中的各项责任、制度。

3.组织和制订安全生产措施,定期向职工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4.严格执行用工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和职工的安全教育。

5.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管理问题和事故隐患,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限期整改。

6.遵守当地施工管理规程、制度,搞好文明生产。

7.发生工伤事故按有关规定要求,做好调查、处理和报告工作,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做到“三不放过”。

㈡ 技术负责人安全职责:

1.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协同项目经理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是施工安全技术的直接责任人。

2.根据工程项目规模、特点,组织编制和审查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有关人员落实。

3.在向各部门、人员交底施工技术时,要同时交底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

4.在推广使用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时,应制定出安全防范技术措施。

5.参加工地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发现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督促整改。

6.按照上级的布置,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和职工的安全教育。搞好现场的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7.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制定防范措施。

㈢ 施工员安全职责:

1.严格按照施工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

2.在布置工作任务时,做好各个施工环节的安全交底。

3.督促各施工班组、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4.参加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和设备安装验收,协助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5.协助领导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和组织工人参加安全培训教育。

6.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采取抢救措施,保护现场,即时上报。

㈣ 安全员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施工设计中制定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监督各部门实施。

2.经常巡视施工现场,指导和督促作业人员遵守操作规程,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3.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做好台帐记录。发现重大不安全问题,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遇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4.参加安全生产检查,抓好事故隐患的整改。

5.负责日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工人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和培训学习。

6.参加一般工伤事故的分析和调查处理,制订防范措施,按有关规定统计上报。

㈤ 班组长安全职责:

1.认真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本班组安全生产负责。

2.组织搞好班组安全建设和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搞好文明施工。

3.组织本班组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坚持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4.经常组织对本班组使用的设备、设施、工具进行检查,及时排除故障和消除隐患。

5.接受管理人员的检查指导,完成事故隐患整改。

6.不违章指挥和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发现险情应立即向工地负责人报告。

7.发生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及时上报,并组织班组人员进行分析,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㈥ 工人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

2.服从分配、坚守岗位,维护和保养好一切安全设施,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搞好文明生产。

3.积极参加安全日活动和上级布置的安全生产活动。发扬互助友爱精神,互相关心,互相监督,搞好安全生产。

4.做好开工前本岗位和环境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或向班组长报告。

5.不随便操作别人的机械设备,无证不准进行特种作业。

6.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积极参加抢救和采取紧急措施。参加事故分析会,吸取事故教训。

三、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工地门口应挂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工地负责人、施工许可证批号、计划工期等内容。

2.工地周围应设临时围墙,出入口设专人看守,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并在场内明显位置张挂出安全、保卫、防火等标语、警示标志。

3.施工现场应保持道路平坦畅通,整洁、无积水,排水系统畅通。

4.现场的办公室、材料房、机械房、宿舍、厨房、浴室、厕所等临时建筑物应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建造、挂牌、保持整齐、清洁、卫生。

5.办公室内应张挂(贴)有现场平面布置图,各种生产计划、进度图表,安全生产管理各项规程、制度。

6.各种设备安装牢固、辅助设施齐全,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物料堆放牢靠、整洁整齐。

7.现场生产、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服从指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遵守操作规程。

8.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渣、废料按指定地点存放并及时运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控制噪声污染。

9.现场用电、消防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要求执行。

10.遵守当地施工管理规定。

第7篇 厂房承台基础施工安全管理规程

㈠.安全目标

1.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率为零;2.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发生率为零;

3.重大火灾事故发生率为零;4.重大交通责任事故发生率为零;

5.争创无事故工程。

㈡.安全管理体系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该工程的特点设专职安全员,各施工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

㈢.安全管理制度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组成员由项目经理、安全员、分包单位负责人、作业长等组成。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第一责任人,具有安全管理资质的专职安全员负具体管理责任。项目部安全组实行定期安全例会制度,每月必须召开1~2次安全例会。

2.建立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编制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时其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且应进行交底讨论,审批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实际针对性强的原则。

3.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一次专业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参加的联合检查,各专业施工单位,分包单位也必须每半月组织一次本单位安全检查。班组兼职安全员应在施工过程中随时对安全操作,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专业施工单位,分包单位专职安全员,项目部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及重点项目跟踪检查。安全检查做到全面全员全过程控制,隐患整改率为100%。

4.对各施工管理人员、作业班组人员、分包单位一方面通过签订明确了双方的责、权、利的安全合同(协议),另一方面加强对其进行监督检查等管理活动的开展:①其施工方案、安全预测对策表、技术交底记录等有关方案资料进行检查;②不定时地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严格按有关协议条款进行考核。

5.落实安全管理的岗位责任制、确认制、联保互保制、旁站制、日清制等各项制度

6.有违反规定、酿成事故者,严格按照《武汉钢铁公司安全管理法规》(1990年月发行)中第二篇有关法规:武汉钢铁公司关于严禁违章作业的规定(修订)、武汉钢铁公司伤亡事故管理细则(修订)等文件执行,进行主要责任、相关责任追究相关部门予以经济行政或刑事处罚。

㈣.安全管理要求

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实行验收或准用证制度,未领取验收合格通知书或准用证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3.各项工程在施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好各项工程安全技术专项方案,并向各作业班组长做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在由作业班组长向操作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并做好交底记录入档。

4.所有从事安全管理工作和特种工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凡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进行登记批准,严禁将小孩带入施工现场。

6.施工现场不准赤脚,不准穿托鞋、高跟鞋,不准穿裙子,不准光膀子,女职工作业要将长发绑扎好后戴好安全帽。

7.工作期间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脚手架上看书、睡觉,不准在脚手架上爬上爬下,不准乘提拦上下,不准动用非本工种的机具设备,不准由高处向下抛扔物品,不准任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不准随意在施工场所吸烟,不准洒后上岗。

8.工地办公室、库房、伙房、警卫室、职工宿舍等临时设施严禁使用电炉子、电褥子,职工宿舍不准安装插座。

9.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气产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闸箱、电器元件)等,必须持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厂产品合格证和省安监总站颁发的产品准用证,无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和产品准用证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器产品不得使用。

10.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器产品,每周进行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安全生产,并做好检查、维修记录入档。

11.按规定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器产品定期进行检验和试验,对检验、试验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器产品要坚决报废,不得使用,并做好检验、试验记录入档。

12.安全帽、安全带使用要求

⑴.安全帽

①.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安全帽不准斜歪倒戴,帽代要系紧。

②.安全帽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并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损伤、裂痕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更换。

⑵.安全带

①.凡在2米以上高处作业(无防护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要高挂低用,防止操作碰撞,使用3米以上绳时要加缓冲器。

②.安全带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并要定期进行检测试验,对检测试验不合格的安全带要坚决报废,不准使用。

③.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和随意更换。

㈤.安全要求(规定)与防护措施

1.现场临时用电一般规定

⑴.必须建立健全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管理。技术部门和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现场的值班与维修电工应负责管辖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及线路的正常运行。

⑵.对施工用电总容量在50kw以上或有特殊用电要求的工程项目,应进行专项用电设计。对于50kw以下现场也应有用电方案。编制的设计方案,须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安装完毕后,应由工程施工和动力设备部门验收签字。并送安全部门备案,方可设入使用。

⑶.用电设计方案基本内容如下:①.主要电气设备的名称、型号、功率和平面布置;②.确定电源进线,变(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③.进行总用电负荷计算;④.绘制相应的现场用电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⑤.选择变压器、导线截面以及控制、保护器件的规格;⑥.制定现场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

⑷.临时用电工程中,线路与设备安装、维修,必须由持证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技术要求相适应。

⑸.对于施工现场的电气设施必须达到以下要求:①.凡是能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应采取可靠绝缘与屏护等措施或保证安全距离;②.各类导线的选型,应严格保证规定的安全载流量,安装、敷设应保证安全;③.所有电气设备的工作性能和绝缘强度应处于完好状态,且在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保护范围内;④.所有电气设备都应有过载和短路保护,对于垂直运输机械还应有上、下限位,零位起动等安全联锁装置;⑤.起重机械的照明回路应接在起重机总电源开关的外侧,并单独防护,在总开关切断电源时,照明不应断电;⑥.现场重要(或危险)部位,应有醒目的电气安全标志。

⑹.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以下电气安全制度:①.各类电气设备、设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②.电气安全值班制和交接班制;③.电气设备、线路的检查、维修、保养记录制度;④.各类电气事故的预防及处理办法;⑤.考核及奖惩规定。

⑺.施工现场不得带电作业。

⑻.发生电气事故,必须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并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时按事故报告规程上报。

2.配电房安全要求

⑴.现场临时配电房应紧靠变压器侧,应通风良好,并采取防雨雪、防火、防小动物出入的措施。设立明显的安全标志,其耐火等级不得低于3级。并配有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

⑵.成列的配电屏和控制屏,应装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装置。各配电线路应做编号,注明用途标记,配电盘两端应与重复接地线及保护零线做电气连接。配电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有人维修,禁止合闸标志牌。停、送电操作时,必须由专人监护执行。

⑶.当施工现场配有自备发电机组时,其电源开关与外电网电源开关之间,应装设防止同时合闸的机械联锁装置或双设闸刀,发电机组应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供电系统,中性点单独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3.输配电线路安全要求

⑴.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输电干线,采用电缆埋地或局部架空敷设。

⑵.电缆敷设时,其要求如下:①.电缆穿越施工现场建筑物、道路等处,以及引出地面2m或引至地下0.2m处,必须设内壁光滑无毛刺的保护套管,管口应密封;②.电缆与其附近的热力管道的平行距离不得小于2m,交叉距离不得小于1m;③.电缆接头应设在保护箱内,做到防水、防尘,牢固可靠,按规范做好绝缘包扎,保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外力;④.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采用绝缘可靠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绑扎。两固定点间距应保证该电缆所能承受的荷重,其最大弧垂距地(楼层)不得小于2.50m。

⑶.施工现场临时配电干线,若架空敷设时,必须采用绝缘铜(铝)线,架设在专用线杆(架)上,严禁架设在树木或其他易造成电线破损或导电的物体上。

⑷.电杆采用砼杆或木杆。砼杆不得有露筋、裂纹;木杆不得腐朽、扭曲,其梢径不小于13cm。

⑸.按照导线机械强度要求,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0mm2;绝缘铝线不小于16mm2。跨越铁路、主要道路、通航河流时,电力线路档距内架空绝缘线:铜线最小截面不小于16mm;铝线不小于35mm2的多股导线。横跨高度:架空线路跨戟铁路、公路时与路面最大弧垂应不低于6m。

⑹.现场临时线路架设,应明确使用期限,期满须立即拆除。

⑺.高层建筑的临时供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穿管引入。垂直敷设的电缆应利用所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采用钢制套管保护引上,并尽量靠近用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层不得少于一处。水平敷设宜沿墙固定,距楼层平面不得少于1.8m。

4.配电箱安全要求

⑴.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分配电箱或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分级供电,各级配电装置的容量应与实际负载匹配。动力、照明应分别设置。

⑵.配电箱、开关箱制作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①.配电箱采用铁板或其他防火绝缘材料制作,做到通风、散热、防雨、防火;②.箱内各种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其他绝缘板上(非木质板),并紧固于箱内。金属底板应与箱体作电气连接;③.正常不带电箱体金属外壳,底座等必须接零(地),且通过专用端子连接,并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各电气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接头可靠,不得外露;④.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端面,并加保护圈。进(出)线应做好防水弯,不得承受外力。

⑶.总配电箱电器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并装设总自动开关、漏电保护器和分路自动开关。

⑷.各级配电箱中使用的各种电气元件和漏电保护器应符合国标质量要求。

⑸.各级配电箱中的漏电保护器,应合理布置,起到分级、分段保护作用。

⑹.漏电保护器应严格按产品说明书使用,并定期进行试验和作好运行记录。对闲置已久和连续使用一个月以上的,应检查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⑺.安装电流型低压触电保安器应符合下列要求:①.触电保安器应完好无损,动作灵敏可靠,并应根据实际负荷电流的大小来合理选用;②.被保护的线路和电气设备应绝缘良好,触电保安器的电流标位应正确选择;③.穿过触电保安器的导线,应绞合在一起,用纱带或胶布包好,并放在中心。触保器前后200mm范围内集束不应散开;④.触电保安器应远离交流电磁场,如变压器,电流互感器、电动机等,与这配用的交流接触器安装距离应在400mm以外;⑤.通过触电保安器后的零线,不得重复接地,仅允许做工作零线,被保护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宜采用保护接地;⑥.若采用保护接零,其保护零线应从触电保安器开关前出引。

⑻.每台用电设备应有专用的开关,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严禁一闸多用。

⑼.动开关电器只准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小于3kw的动力电路。各级配箱应明确专人负责、做好定期检查、维修和清洁工作。

⑽.配电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与前一级相对应的电源开关切断,并悬挂醒目停电检修标志牌。

5.电动机械手持工具安全要求

⑴.各类施工机械的电气装置应实行专人负责制,必须按规程定期检查,未经动力(机具)部门检查,确认合格的设备,不得使用。

⑵.现场使用的各类低压电器设备应铭牌清晰,其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兆姆。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性能和防雨措施。

⑶.各类电气设备的电源线(负荷线),必须按其容量选用无接头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对于潜水电机的负荷线应采用防水护套电缆,长度不得小于1.5m。

⑷.手持电动工具应配用漏电保护器,平板振动器、磨石子机、打夯机、水泵等频繁移动机具的操作扶手,必须采用绝缘措施,电源线不得超过50m,并设专人调整,严禁缠绕扭结使用。

⑸.焊接设备应放置防雨,干燥通风处,其外壳应完好。一、二次侧的接线柱应有防护罩保护。一次侧电源线使用的橡皮电缆长度不得超过5m;二次侧使用的橡胶铜芯软电缆,长度不宜超过30m,均不得绞绕使用。

⑹.施工现场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开关电源线、插头等必须完好无损,其电源线长度不得超过5m。

⑺.各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执行国标gb3787-82,gb3883-12-83,一般场所可选用ⅱ类工具;在潮湿场所和金属构架上作业,采用ⅲ类工具,并配有额定漏电电流不大于30毫安,动作时间小于0.1秒的漏电保护器下使用。

⑻.在易燃、易爆或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应采用防爆型手持电动工具和电器。

⑼.在多灰尘和潮湿地区或易触及人体的场所,应采用封闭型低压电器。

6.接地与防雷安全要求:

⑴.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以及和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架等,除有特殊规定外,均应有可靠的接地(零)保护。

⑵.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供电系统中,必须采用接零保护,且须设专用保护零线,不得与工作零线共用。

⑶.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或由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⑷.在中性点不直接接地供电系统中,则必须采用接地保护。

⑸.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零线应以并联方式与零干线连接。零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⑹.严禁利用大地做零线或相线。

⑺.重复接地线与保护线相连,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应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保护零线除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中间处和末端处作重复接地。

⑻.施工现场的塔式起重机,井字架和金属脚手架,当其高度超过20m时,要设置防雷和重复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7.施工现场照明安全要求:

⑴.现场的照明线路,必须采用软质橡皮护套线,并配有漏电保护器保护。灯具的金属外壳应接地(零)保护。

⑵.照明灯的相线应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

⑶.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支架应有可靠接地(零),灯具距地高度不得低于2.5m。

⑷.高压镝灯安装支架应坚固可靠,并要有防雨措施。

8.深基坑土方开挖安全保证措施

⑴.确保支护结构安全的关键,挖掘过程中,抓斗距围护体至少30cm以上,避免撞击。

⑵.挖掘机、运输车只能停在路基箱上,不宜直接停在水平支撑上。场内运输道路应按设计要求制作。

⑶.对围护体和管线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⑷.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度,进出口处专人指挥,避免发生交通事故,挖机回转范围内不得站人,尤其是土方施工配合人员。

⑸.基坑周边用钢管扣件成高度1200mm的栏杆。

⑹.做好各级安全交底工作。

9.支护结构安全防护

⑴.对支护结构进行必要的监测。监测是保证支护结构安全的最重要的手段,是实行科学管理,信息化施工的基础,我公司在所有重大工程中均对深基坑支护结构实行监测,保证了基坑支护的安全。本工程从支护结构施工开始起即开始监测,对监测结果进行跟踪分析,严格控制其发展变化动态,并将监测结果定期通报有关部门。

⑵.避免在支护结构附近堆放材料。

⑶.做好基坑内的排水降水工作,防止基坑内积水而使基坑土体恶化影响支护结构稳定。

⑷.做好局部范围内的支护结构补救工作,对于少量的支护结构渗漏水处,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堵漏,防止其扩大;对于路面开裂也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救治,防止危及整个支护结构。

10.垂直运输和联络

⑴.井架、施工电梯等提升装置的地面进料口,应设自动升降钢质网门或其他防护设施。门上必须设置醒目标志,网门未关闭不得提升或吊物。地面进料口及通道上方需设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⑵.各种上垂直运输接料平台,必须搭设牢固。在接料平台的两侧,除设防护栏杆外,还必须加扎安全立网或竹笆。平台口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⑶.起吊重物时应绑扎牢固、安放平稳,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的位置绑扎起吊。

⑷.起重吊运作业时,应设警戒线,非吊运人员不得入内,吊臂和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非载人起重机载乘人员。

⑸.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

⑹.采用对讲机进行上下联络,必须由指挥人员专用,不得他人随意乱用。遇有紧急情况时,指挥人员必须立即向工地负责人报告,由工地负责人统一指挥,并采取应急措施。

11.防火和防雷设施

⑴.建立防火责任制,将消防工作纳入施工管理计划。工地负责人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的同时,应进行防火教育。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

⑵.严禁在高层建筑脚手架上吸烟或堆放易燃物品。

⑶.在脚手架上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氧气瓶和乙炔发生器应放置在建筑物内,不得放在走道或脚手架上。同时,应先将下面的可燃物移走或采用非燃烧材料的隔板遮盖,焊接完成后,及时清理灭绝火种,没有防火措施,不得在脚手架上焊接或切割作业。

⑷.在走道处及每隔二层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灭火器材。

⑸.钢管脚手架、附着式井字架和施工电梯等设施,当其高度超过周围建筑物时应设避雷装置,并经测试合格方能使用。

12.洞口及周边防护设施

洞口临边防护一般规定:严禁操作人员任意拆除或变更安全防护设施。若施工中必须拆除时,须经工地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拆除或变更。施工完毕,应立即恢复,不得留有后患。

预留洞口的安全防护:

⑴.边长或直径为20~50cm的洞口,可用钢筋砼板或固定盖板防护。

⑵.50~150cm的预留洞口,可在浇捣砼前用板内钢筋贯穿洞径,不剪断网筋,构成防护网,网格以15cm为宜。

⑶.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应设防护栏杆两道,护杆高度分别为40cm和100cm,洞口下张设安全网。

楼梯口防护:

⑴.凡楼梯均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拦杆,并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张设安全网。

⑵.栏杆的材料,可选用钢管或质量合格的毛竹搭设,当楼梯跑边空间距离较大时,必须选用钢管进行搭设。

13.施工机械安全防护

施工机械安全防护一般规定:

⑴.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与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⑵.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懂得所操作机械的性能、安全装置。熟悉安全操作规程,能排除一般故障和日常维护保养。

⑶.工作时,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集中思想、服从指挥、谨慎操作,不得擅离职守或将机械随意交给他人操作。

⑷.交付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性能良好,防护装置齐全,生产及安全所需备品配套,并经设备部门和现场负责人认可,方能使用。

⑸.起重机行驶与停置时,必须与沟渠、基坑、输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按计算)。

⑹.机械设备进入作业点,单位工程负责人应向操作人员进行作业任务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详细交底。

14.挖掘机安全操作要求

⑴.施工前应做好地质、水文和地下设施的调查和勘察工作,并熟悉施工方案。

⑵.开挖作业应从上至下分层进行,禁止超越该机规定的作业高度。

⑶.挖掘机作业时,禁止铲斗从运土车辆驾驶室顶上越过。

⑷.挖掘机履带到工作面边缘,最少保持1m以上的安全距离。

⑸.挖掘机停置或下班后应离开工作面,斗子须落地放置。

15.装载机安全操作要求

⑴.装载机作业前,应做好各项检查和试车后,方可作业。

⑵.作业时机身周围及铲斗、动臂下方不得站人或走动。行驶时,驾驶室外严禁站人,下坡禁止脱档滑行,遇有坡道与急弯应低速行驶。

⑶.公路行驶时,应注意了望,低速前进,严格执行交通规则。

⑷.停置时应选择平地放置,并将铲斗落下。

16.机动翻斗车安全操作要求

⑴.在施工现场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km/h。

⑵.料斗必须安装预防意外自翻保险装置。

⑶.各种制动与灯光必须齐全有效。

⑷.方向器自由行程,必须调整到标准值且不大于10度。

⑸.卸料时应距坑边1m以上停车卸料,并设置挡墩。

17.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要求

⑴.固定式空气压缩机必须安装稳固,基础应符合要求。移动式空压机放置时,应保持水平,轮胎应用楔块垫塞并制动。

⑵.空压机作业环境应保持清洁、干燥。贮气罐须通风良好,周围15米以内不得进行焊接和热加工。

⑶.贮气罐和输气管应按规定进行水压试验。气压表、安全阀和调节器等每年至少做一检验。

⑷.各联接部位应紧固,阀门启闭灵活,传动部位应有防护装置。

⑸.电动空气压缩机运行中,如遇断电时,应及时切断电源,通电后经检查方可重新起动。停机时应及时卸去负荷,放出各级冷却器和贮气罐内的油水和存气。

⑹.不得用汽油或煤油清洗机身或管道上的油污或用火烤清除油污和辅助发动机器。

18.蛙式打夯机安全操作要求

⑴.必须安装偏心块防脱保险和电源线防拉脱紧固装置。

⑵.用电安全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护规定条款。

19.钢筋弯曲机切断机安全操作要求

⑴.室外作业应搭设机棚,作业场地周围应有一定的工作空间,机械上方不得有输电导线。

⑵.切断机刀片,应无裂纹、缺损,并安装牢固、不得松动。

⑶.弯曲机的定位档铁,中心轴、成形轴必须牢固可靠无松动。

⑷.工作台必须与切断机下刀口、或弯曲机平台在同一水平上。

20.对焊机安全操作要求

⑴.焊接设备在室外使用时,应搭设机棚,做到防雨防潮,保持通风干燥。

⑵.对焊机夹具应牢固,行程限位应可靠,保持冷却水系统正常工作。工作部位照明灯具应装有防溅防烫护罩。有气动、液压系统的对焊机,压力机构应动作灵活,气动液压系统应无泄漏,压力表灵敏可靠。

⑶.焊机作业场地周围10m内应无易燃易爆物品;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和焊接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不够时应采取隔离措施。

⑷.用电安全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护规定执行。

21.混凝土泵车安全操作要求

⑴.液压系统卸荷阀起动压力必须按使用说明书调正至规定值。

⑵.进料斗上必须装有完整的防护棚栏。

⑶.各指示仪表必须灵敏可靠,指示正确。

⑷.作业前必须将泵送设备停放在水平位置,并楔紧轮胎,防止泵车偏移造成翻车。

⑸.随机须配备金属网篮,以收集清理管道而排出的泡沫橡胶及砂石。

⑹.泵车料斗注料最低位置应在搅拌轴以上,否则因空气涡流会将砼从集中料斗中吹出伤人。

⑺.高层泵送泵机出口处压力较大,管道易磨损,故易发生管道爆裂事故,除应经常检查外,一般在补充新管时,应首先装在泵机出口处。

第8篇 承台基础施工安全管理要求

承台基础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要求

1 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实行验收或准用证制度,未领取验收合格通知书或准用证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 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3 各项工程在施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好各项工程安全技术专项方案,并向各作业班组长做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在由作业班组长向操作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并做好交底记录入档。

4 所有从事安全管理工作和特种工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5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凡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进行登记批准,严禁将小孩带入施工现场。

6 施工现场不准赤脚,不准穿托鞋、高跟鞋,不准穿裙子,不准光膀子,女职工作业要将长发绑扎好后戴好安全帽。

7 工作期间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脚手架上看书、睡觉,不准在脚手架上爬上爬下,不准乘提拦上下,不准动用非本工种的机具设备,不准由高处向下抛扔物品,不准任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不准随意在施工场所吸烟,不准洒后上岗。

8 工地办公室、库房、伙房、警卫室、职工宿舍等临时设施严禁使用电炉子、电褥子,职工宿舍不准安装插座。

9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气产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闸箱、电器元件)等,必须持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厂产品合格证和省安监总站颁发的产品准用证,无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和产品准用证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器产品不得使用。

10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器产品,每周进行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安全生产,并做好检查、维修记录入档。

11按规定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器产品定期进行检验和试验,对检验、试验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器产品要坚决报废,不得使用,并做好检验、试验记录入档。

12安全帽、安全带使用要求

⑴安全帽

①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安全帽不准斜歪倒戴,帽代要系紧。

②安全帽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并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损伤、裂痕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更换。

⑵安全带

①凡在2米以上高处作业(无防护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要高挂低用,防止操作碰撞,使用3米以上绳时要加缓冲器。

②安全带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并要定期进行检测试验,对检测试验不合格的安全带要坚决报废,不准使用。

③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和随意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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