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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施工管理制度3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特殊施工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特殊施工管理制度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核心领域:

1. 项目审批:所有特殊施工项目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2. 人员资质:参与特殊施工的工作人员需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如高空作业证、特种设备操作证等。

3. 施工计划:详细制定施工计划,包括施工步骤、时间表、所需资源和应急措施。

4. 安全管理:建立全面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全培训、风险评估、现场监控等。

5. 设备管理:特殊施工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性能稳定、安全可靠。

6. 环境保护:遵守环保法规,采取措施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7. 质量控制:实施严格的质量检验制度,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标准。

安全

1. 安全培训: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了解作业危险源及预防措施。

2. 风险评估:施工前进行详细的风险评估,识别潜在危害并制定应对策略。

3. 现场防护: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服、安全带等。

4. 应急响应:制定应急预案,定期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有效地处理。

5. 电气与火源管理: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使用,严禁违规操作,防止火灾事故。

6. 机械设备操作:操作特殊机械设备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清单

1. 项目审批文件:包括施工申请报告、设计方案、安全评估报告等。

2. 工作人员资质证书:每位参与施工的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3. 施工计划书:详尽的施工进度计划、资源配置计划、安全计划等。

4. 安全手册:包括安全规定、应急指南、风险评估报告等。

5. 设备检查记录: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6. 环保措施清单:列出施工过程中采取的环保措施及其执行情况。

7. 质量检验报告:记录施工各阶段的质量检验结果。

特殊施工管理制度旨在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确保人员安全,提高工程质量,同时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各级管理人员需严格执行此制度,确保每个环节的合规性,通过持续改进,不断提升施工管理水平。

特殊施工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特殊季节及夜间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一、编制依据:

本方案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建筑法》;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4、《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令第75号);

5、《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令第3号);

二、工程概况:

1. 工程简介

南昌至宁都高速公路d10合同段起讫里程为k239+000~k244+900,路线长5.9km,d10合同段全线主要工程数量有:路基土石方约174.4万立方米 ,排水工程29338.3米,防护工程14961立方米,大桥346米/2座,中桥86米/1座,涵洞33道,通道15道,暗桥1道,合同总期14个月

三、安全目标:不出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为安全目标。

四、雨季施工

1、 雨期施工总要求

(1)确保信息畅通

搞好项目部的信息化管理,信息化是末来企业科学管理的重要部分;由于夏季施工暴风雨等恶劣天气的不确定性和突发性,对破坏程度难以进行预测,需要加强对气象信息的控制管理,及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加强防范。

(2)防护的全面性

施工现场涉及面较广,包括各部分现场和临时设施的安全防护以及全部人员的安全,因此在制定安全措施时一定要全面细致周到,不可因事小而不为,不留有隐患,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3)科学组织施工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充分考虑雨期施工的特点,将不宜在雨季施工的工程提前或延后安排;根据天气情况合理搞好作业安排,风雨天气尽量安排在不施工作业。搞好工序穿插,提高工效和施工速度,遇到较大的暴风雨天气应停止施工。

(4)快速反应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应急准备,在雨期施工时,各种防护措施要进一步加固,对脚手架、施工机械、防护棚以及临时设施等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并确保抢险救灾物资人员随时待命,一旦发生险情启动应急预案后能第一时间赶赴施工现场实施救援工作。

2、雨季施工准备措施

(1)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夏季施工作业时间尽量向两端压缩,避开中午的高温;气温超过37℃时,停止室外作业,在休息时应有通风降温措施;遇较大的暴风雨天气应停止所有的作业,人员立即撤离到安全地方。

(2)做好施工现场排水

①根据施工平面图、排水总平面图,利用自然地形确定排水方向,按规定坡度挖好排水沟,确保排水畅通无阻。

②雨季施工现场临近高地,应在高地边挖好排水沟,处理好危石防止发生滑坡、塌方等灾害。

③保证道路畅通,路面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硬化或加铺沙砾、炉渣或其它材料,并按要求加高起拱。

④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防护。对材料库全面定期检查,及时维修,四周排水良好,墙基坚固,不漏雨渗水,钢材等材料存放采取相应的防雨措施,确保材料的质量安全。

⑤严格按防汛要求设置连续、畅通的排水设施和应急物资,如水泵及相关的器材、塑料布、油毡等材料。

3、重点分项工程雨季施工安全措施

(1)土方工程和基础工程

土方工程和基础工程受雨水影响较大,如不采取有关防范措施,将可能对施工安全及建筑物质量产生严重影响,因此在雨期施工时注意以下几点:

①雨期开挖基槽(坑)或管沟时,应注意边坡稳定。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度或设置支撑,施工时应加强对边坡和支撑的检查控制;对于已开挖好的基槽(坑)或管沟要设置支撑;正在开挖的以放缓边破为主辅以支撑,雨水影响较大时停止施工。

②防止边坡被雨水冲塌,可在边坡上加钉钢丝网片,也可用塑料布遮盖边坡;

③雨期施工的工作面不宜过大,应逐段、逐片的分期完成;雨量大时,应停止大面积的土方施工;基础挖到标高后,及时验收并浇筑混凝土垫层;如被雨水浸泡后的基础,应做必要的挖方回填等恢复基础承载力的工作;重要的或特殊工程应在雨期前完成任务。

④为防止基坑浸泡,开挖时要在基坑内作好排水沟、集水井并组织必要的排水力量;如预先考虑不周,浇捣后遇有大雨时,往往会造成地下室和池子上浮的事故;

⑤对雨前回填的土方,应及时进行碾压并使其表面形成一定的坡度,以便雨水能自动排出;

⑥对于堆积在施工现场的土方,应在四周做好防止雨水冲刷的措施。如在周围放置条石以阻止土方被雨水冲刷至开挖好的基槽(坑)或管沟内,或者填埋已完工的一些基础构筑。

(2)混凝土工程

①模板隔离层在涂刷前要及时掌握天气预报,以防隔离层被雨水冲掉;

②遇到大雨应停止浇筑混凝土,已浇筑的部位应加以覆盖。现浇混凝土应根据结构情况和可能,多考虑几道施工缝的留置;

③雨期施工时,应加强对混凝土粗细骨料含水量的测定,及时调整用水量;

④大面积的混凝土浇筑前,要了解2-3天的天气预报,尽量避开大雨。混凝土浇筑现场要准备大量的防雨材料,以备浇筑时突然遇雨进行覆盖;

⑤模板支撑下回填土要夯实,并加好垫板,雨后及时检查有无下沉;

⑥下雨时不得进行钢筋焊接、对接等工作,急需时应做好防雨工作或将施工作业移至室内进行;刚焊接好的钢筋接头部位应防雨水浇淋,以免接头骤然冷却发生脆裂影响建筑物的质量。

(3)吊装工程

①构件堆放地点要平整坚实,周围要作好排水工作,严禁构件堆放区积水、浸泡,防止泥土粘到构件上;

②雨后吊装时,应首先检查吊车本身的稳定性,确认吊车本身安全未受到雨水破坏时再做试吊;将构件吊至1m左右,往返上下数次稳定后再进行吊装工作;

③雨天可能会影响起重机司机的视线,若司机没有在雨天进行吊装的经验,停止吊装工作或请有经验的司机来进行;

④由于构件表面及吊装绳索被淋湿,导致绳索与构件之间摩擦系数降低,可能发生构件滑落等严重的质量安全事故;此时进行吊装工作应加倍注意,必要时可采取增加绳索与构件表面粗糙度等措施来保护吊装工作的安全进行;

⑤雨天吊装应扩大地面的禁行范围,必要时增派人手进行警戒。

⑥六级以上风力或暴雨天气停止一切吊装作业。

(4)脚手架

脚手架的安全与稳固性直接影响到工人的生命安全与建筑物的安全。在雨期施工中,任何麻痹大意和疏忽都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因此雨期施工,脚手架应采取如下措施:

①加固脚手架基础,很多脚手架是直接立于土石基础之上,雨期如遇大雨浸泡就会沉陷,导致脚手架的支撑悬空或脚手架倾覆。为防止此类事故发生,可在脚手架底部加垫钢板或以条石为基础。

②适当添加与建筑物的连接杆件,这样可增加脚手架的整体性与抗倾覆的能力,增加稳固性;

③脚手架上的马道等要供人通行的地方应做好防滑与防跌落措施,如及时更换表面过于光滑的踏板、在通道两边加装防护网等;

④经常性检查脚手架连接处的连接件,如发现松动或位移要及时加固和恢复;

⑤雨期不宜在脚手架进行过多施工,工作面不能铺得过大,要控制脚手架上的人员、构件及其它建筑材料的数量,在脚手架上的动作不宜过于激烈。

⑥金属 脚手架要做好防漏电措施。脚手架与现场施工电缆(线)的交接处应良好的绝缘介质隔离,并配以必要的漏电保护装置;或者重新布置现场施工电缆(线),避免与金属脚手架的交接。

4、施工机械的防雨防雷及施工现场用电

(1)防雨

所有机械棚要搭设固牢,防止倒塌淋雨。机电设备采取防雨、防淹措施,可搭设防雨棚或用防雨布封存,机械安装地点要求略高,四周排水较好。安装接地装置,移动电闸箱的漏电保护装置要可靠灵敏;

(2)防雷击

夏季是雷电多发季节,在施工现场为防止雷电袭击造成事故,必须在钢管脚手架、物料提升机、机械设备等安装有效的避雷装置,避雷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3)防触电

施工现场用电必须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三级电箱作重复接地,电阻小于10ω;电线电缆合理埋地,不得出现老化或破损的电缆;职工宿舍安置安全电压,遇暴风雨天气,要安排专业电工现场值班检查,必要时立即拉闸断电,所有职工下班前必须将各设备工具电源断开。五、 夏季节施工

(1) 对职工进行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教育,使职工知道中暑症状,学会对中暑病人所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利用黑板报、墙报、广播、安全人员讲座与示范等形成开展教育活动。

(2) 合理调整作息时间,避开中午高温时间作业。高温作业是指在高温、高湿或强烈辐射的环境下从事作业。当工作需要时,应加强防晒防暑保护措施,严格控制加班加点,高温作业人员的工作时间要适当缩短。保证工人有充足的休息和睡眠时间。

(3) 对在容器内和高温条件下的作业场所,要采取通风和降温措施。

(4) 对露天作业中的固定场所,应搭设歇凉棚,防止热辐射,并要经常洒水降温。

(5) 对高温作业人员,需经常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有作业禁忌者,应及时调离高温作业岗位。

(6) 要保证及时供应符合卫生要求的茶水、清凉含盐饮料、绿豆汤等。

(7) 要经常组织医护人员深入工地进行巡回医疗和预防工作。重视年老体弱,患过中暑者和血压较高的工人身体情况的变化。

(8) 及时给职工发放防暑降温的急救药品和劳动保护用品。

六、冬季施工

冬季施工应将“防坍塌、防冻、防滑”作为冬季建筑施工工作的重点工作,加强对深基坑开挖、起重机械、高空作业、临时用电及临建设施等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控制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1、强化防高空坠落管理

施工现场要加强对临边、预留洞口、井口等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施工现场搭设的防护棚、防护栏杆等防护设施,必须参照《建筑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标准》的要求,使用定型化、工具化的安全防护设施。同时要在防护设施周边设置醒目的预防高空坠落的安全警示牌;脚手架与立柱墩身之间距离超出规范要求的,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登高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滑鞋、防护手套等防滑、防冻措施,并按要求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遇到雨雪等恶劣天气时,要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严禁雨雪和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作业;对施工现场脚手架、安全网等防护设施的拆除,要实行严格的施工审批制度,不得随意拆除。

2、强化起重机械管理,重点做好设备的检测、维修和保养,确保各种安全装置、限位装置有效可靠,提高设备的防冻、防风及防坍塌的能力;施工现场使用的起重机械必须要悬挂注册铭牌,严格执行验收和登记制度。

3、强化深基坑管理,要加强对基坑壁的支护,并设置观测点,随时观测边坡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变化,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发生坍塌事故;基坑周边必须进行有效防护,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基坑周边要设置堆放物料的限重牌,严禁堆放大量的物料。

4、强化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要完善现场事故应急预案制度,建立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值班制度,落实抢险救灾人员、设备和物资,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确保能够高效、有序地做好紧急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七、夜间施工

施工安排时,尽量避免和减少夜间作业。需连续施工的工程,夜间施工将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1、各级组织机构建立夜间值班制度,大型项目的夜间施工应做好周密的组织和安全技术交底,配备足够的资源,确保夜间施工的顺利进行。

2、夜间施工,加强复核检查制度,确保技术资料准确无误,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规定。

3、严格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夜间必须进行隐蔽工程施工时,事先通知监理工程师到场检查,并办理签证手续。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证,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夜间施工安装足够的照明设备,保证夜间工作有良好的照明。

5、夜间施工时,做好夜间防护,在行车路段前、前、后方100m处须设置行车警示标志,并悬挂红灯,以提醒行人及司机注意。

6、夜间施工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尽量减少施工噪音,照明设备设防护罩,避免影响附近居民夜间休息。

7、严格遵守地方有关部门对夜间施工的有关规定。在工程施工现场周围配备、架设必要路灯和灯标,为施工人员和行人提供方便。

第2篇 特殊作业修试施工机具试验安全管理规定

1 一般规定

1.1 从事起重作业、电(气)焊等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许可证”方可上岗。

1.2 外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查验“特种作业许可证”并签订安全协议。

1.3 施工机具应统一编号,建立台帐、专人保管。

1.4 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禁止使用损坏、变形、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施工机具。

1.5 机具的各种监测仪表以及制动器、限位器、安全阀、闭锁机构等安全装置应齐全、完好,其周期性检测报告应合格。

1.6 自制或改装、主要部件更换或检修后的机具,应按《电力建设施工机具设计基本要求》的规定进行试验,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1.7 施工机具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施工机具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应保持其润滑。

1.8 对不合格或应报废的机具应及时清理,不得与合格的机具混放。

1.9 机具的使用范围应符合出厂说明书和铭牌的规定,并应由了解其性能、熟悉其应用知识的人员操作和使用。

1.10 起重机械的操作和维护应遵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2 施工机具

2.1 手持式电动工具

2.1.1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使用应遵守《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2.1.2 手持电动工具电源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2.1.3 手持式电动工具电源线上的插头不得任意拆除或调换,不得任意接长或拆换电源线。

2.1.4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手柄应保持良好绝缘,并应经常查验。

2.1.5 手持式电动工具外壳应可靠接地。严禁在插头、插座内用导线直接将接地极与中性线联接起来。

2.1.6 工具的危险运动零部件的防护装置(如防护罩、盖)等不得任意拆卸。

2.2 电焊

2.2.1 在室内或露天进行电焊工作,必要时应在周围设挡光屏,防止弧光伤害周围人员的眼睛;在潮湿地方进行电焊工作,焊工必须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或穿橡胶绝缘鞋。

2.2.2 所使用的电焊设备应绝缘良好;导线应使用绝缘皮线,如有接头时,应连接牢固,并包有可靠的绝缘。连接到电焊钳上的一端,至少有5m为绝缘软导线。

2.2.3 电焊机使用带有保险的闸刀与电源相连,刀闸应装在密闭的箱体中。

2.2.4 电焊工在给电焊机送电前,应先检查电焊机外壳的接地是否良好,电焊机的引出线是否有绝缘损伤、短路或接触不良等现象。

2.2.5 不准将带电的绝缘电线搭在身上或踏在脚下;电焊导线经过通道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外力破坏。

2.2.6 当电焊设备正在通电时,不准触摸导电部分。电焊工离开工作场所时,必须把电源切断。

2.2.7 电焊设备的装设、检查和修理工作,必须在断开电源后进行。

2.2.8 电焊机的裸露导电部分和转动部分以及冷却用的风扇,均应装有保护罩。

2.2.9 在起吊部件过程中,严禁边吊边焊,只有在摘除钢丝绳后,方可进行焊接作业。

2.2.10 电焊钳握柄必须用绝缘耐热材料制成,焊钳和焊条必须接触良好。

2.2.11 电焊工更换焊条时,必须戴合格的电焊手套,以防触电。

2.2.12 清理焊渣时必须戴上防护镜,并避免对着人的方向敲打焊渣。

2.2.13 电焊工应备有下列防护用具:

a).镶有滤光镜的手把面罩或套头面罩;

b).电焊手套;

c).橡胶绝缘鞋;

d).清除焊渣用的白光眼镜(防卫镜)。

2.3 气焊

2.3.1 修试车间及仓库存放少量气瓶时,气瓶应垂直立放,空气瓶可以平放。

2.3.2 装有氧气的气瓶不准与乙炔气瓶或其他可燃气体的气瓶储存于同一仓库。

2.3.3 存放气瓶的车间及仓库内,必须配备消防用具,室内通风应良好。

2.3.4 气瓶的搬运应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2.3.4.1 运输气瓶时,每一气瓶上应套以厚度不少于25mm的绳圈或橡皮圈两个,并将其可靠固定,以免互相撞击。

2.3.4.2 不论是已充气或空的气瓶,应将瓶颈上的保险帽和气门侧面连接头的螺帽盖好后才能运输。

2.3.4.3 运送氧气瓶时,必须保证气瓶不致沾染油脂、沥青等。

2.3.4.4 严禁把氧气瓶及乙炔瓶放在一起运送,不准与易燃物品或装有可燃气体的容器一起运送。

2.3.5 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使用

2.3.5.1 在连接减压器前,应将氧气瓶的输气阀门开启四分之一转,吹洗1~ 2s,然后用专用的扳手安上减压器。工作人员应站在阀门连接头的侧方。

2.3.5.2 运到现场的氧气瓶,必须验收检查。如有油脂痕迹,应立即擦拭干净;如缺少保险帽或气门上缺少封口螺丝或有其他缺陷,应立即退回原厂。

2.3.5.3 气瓶在保管、使用中,严禁改变气瓶的涂色和标志,以防止涂色脱落造成误充气。

2.3.5.4 氧气瓶内的压力降到0.196kpa,不准再使用。用过的瓶上应标明“空瓶”。

2.3.5.5 氧气阀门只准使用专用扳手开启,不准使用凿子、锤子开启。乙炔阀门须用特殊的工具开启。

2.3.5.6 在工作地点,最多只许有两个氧气瓶:一个工作,一个备用。

2.3.5.7 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应垂直放置并固定起来,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8m。

2.3.5.8 严禁使用没有减压器的氧气瓶。

2.3.5.9 禁止装有气体的气瓶与电线相接触。

2.3.5.10 在焊接中禁止将带有油迹的衣服、手套或其他沾有油脂的工具、物品与氧气瓶软管及接头相接触。

2.3.5.11 在露天使用的气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防护,以免受到阳光曝晒。

2.3.5.12 焊接地点应清除5m以内的易燃物,无法清除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2.3.6 焊枪

2.3.6.1 焊枪在点火前,应检查其连接处的严密性及其焊嘴有无堵塞现象。

2.3.6.2 焊枪点火时,应先开氧气阀,再开乙炔气阀,开启后立即点火,然后再调整火焰。熄火时与此操作相反,即先关乙炔气阀,后关氧气阀,以免回火。

2.3.6.3 由于焊嘴过热堵塞而发生回火或多次鸣爆时,应迅速先将乙炔气阀关闭,再关闭氧气阀,然后将焊嘴浸入冷水中。

2.3.6.4 焊工不准将正在燃烧中的焊枪放下;如有必要时,应先将火焰熄灭。

2.4 空气压缩机

2.4.1 空气压缩机作业区应保持清洁和干燥。贮气罐应放在通风良好处,距贮气罐15m以内不得进行焊接或热加工作业。

2.4.2 空气压缩机的进排气管较长时,应加以固定,管路不得有急弯。

2.4.3 贮气罐和输气管路每三年应作水压试验一次。试验压力应为额定压力的150%。压力表和安全阀应每年至少校验一次。

2.4.4 作业前重点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2.4.4.1 各连接部位紧固,各运动机构、阀门开闭灵活。

2.4.4.2 各防护装置齐全良好,贮气罐内无存水。

2.4.4.3 空气压缩机的电动机及启动器外壳接地良好,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2.4.5 空气压缩机应在无载状态下启动,启动后低速空运转,检视各仪表指示值符合要求、运转正常后,逐步进入载荷运转。

2.4.6 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找出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2.4.6.1 压力表指示值超过产品说明书规定。

2.4.6.2 排气压力突然升高,排气阀、安全阀失效。

2.4.6.3 机械有异响或电动机电刷发生强烈火花。

2.4.7 当电动空气压缩机运转中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等来电后重新在无载荷状态下起动。

2.5 小型发电机

2.5.1 发电机使用前应测量定子和励磁回路的绝缘电阻以及吸收比,定子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上次所测值的30%,励磁回路的绝缘电阻测量应选用500v兆欧表,测量值不得低于0.5mω。吸收比不得小于1.3,并做好测量记录。

2.5.2 启动前检查内燃机与发电机传动部分,应连接可靠,输出线路的导线绝缘良好,各仪表齐全、有效。

2.5.3 启动后检查发电机在升速中应无异响,滑环及整流子上电刷接触良好,无跳动及冒火花现象。待运转稳定,频率、电压达到额定值后,方可向外供电。

2.5.4 发电机开始运转后,即认为全部电气设备均已带电。运行中发电机不得有其他覆盖物。

2.5.5 发电机连续运行的最高和最低允许电压值不得超过额定值的±10%。

2.5.6 发电机在额定频率值运行时,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5hz,不准超载运行。

2.5.7 停机前应先切断负荷再停发电机。

2.6 切割机

2.6.1 启动前,应检查并确认砂轮片干燥、无裂纹,砂轮片螺栓紧固,防护罩牢靠。

2.6.2 启动后,应先空运转,确定电机运转方向正确,检查各传动部分及轴承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2.6.3 操作者应站在切割机操作手柄侧,当被切割物放入切割槽内固定好再按下手柄进行切割。操作时严禁戴手套。

2.6.4 不得剪切直径及强度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的切割物。

2.6.5 切断短料时,手和砂轮片之间的距离应保持在150mm以上。

2.6.6 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砂轮片附近的断头和杂物。

2.6.7 当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时,应立即停机检修。

2.6.8 作业后工作人员离开时,应切断电源。

2.7 弯曲(管、排)机

2.7.1 工作台和弯曲(管、排)机台面应保持水平,作业前应准备好各种芯轴及工具。

2.7.2 应按加工材料的直径、厚度和弯曲半径的要求,装好相应规格的芯轴和成型轴、挡铁轴。芯轴直径应为材料直径的2.5倍。挡铁轴应有轴套。

2.7.3 挡铁轴的直径和强度不得小于被弯曲材料的直径和强度。

2.7.4 应检查并确认芯轴、挡铁轴、转盘等无裂纹和损伤,防护罩坚固可靠,空载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2.7.5 作业时,应将材料需弯曲的一端插入在转盘固定销的间隙内,另一端紧靠机身固定销,并用手压紧;应检查机身固定销并确认安放在挡住材料的一侧,方可开动弯曲机。

2.7.6 作业中,严禁更换轴芯、销子和变换角度以及调速,不得进行清扫和加油。

2.7.7 对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直径、厚度的材料严禁进行弯曲。在弯曲未经冷拉或带有锈皮的材料时,应戴防护镜。

2.7.8 弯曲高强度或低合金钢材料时,应按机械铭牌规定换算最大允许直径并应调换相应的芯轴。

2.7.9 在所弯曲材料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未设固定销的一侧严禁站人。弯曲好的半成品,应堆放整齐,弯钩不得朝上。

2.7.10 转盘换向时,应在停机后进行。

2.7.11 作业后,应及时清除转盘及插座孔内的铁锈、杂物等。

2.8 小型钻床(台钻)

2.8.1 小型钻床(台钻)应放置平稳。

2.8.2 小型钻床(台钻)电源开关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2.8.3 小型钻床(台钻)电源线应使用绝缘良好的软导线,不得任意接长或拆换。如需接头时,应连接牢固,并包有可靠的绝缘。

2.8.4 启动后,应先空运转,确定电机运转方向正确,检查各传动部分运转正常。

2.8.5 所加工物品应放置固定槽内固定后,方可按下手柄进行钻孔作业,作业时禁止戴手套。

2.8.6 更换钻头应停电进行。

2.8.7 作业后,应及时清除铁锈、杂物等。

2.9 滤油机

2.9.1 滤油机电源线应使用绝缘软导线,如有接头时,应连接牢固,并包有可靠的绝缘。

2.9.2 应使用空气开关或带保险的闸刀。

2.9.3 启动前应将进出油管绑扎牢固,另一端应放置在存储油的容器中,应检查滤油纸安放正确并压紧(真空滤油机此项不需检查)。

2.9.4 启动后,应先空运转,确定电机运转方向正确。

2.9.5 更换滤油纸前应将进油管的进油端提起,待油管内的绝缘油输出后停机进行(真空滤油机无此项工作)。

2.9.6 所使用的滤油纸型号应符合该滤油机使用,滤油纸两孔应与滤油机压板两孔一致。

2.9.7 烘烤滤油纸的烘箱内应有盛油盘和灵敏可靠的温控装置,避免火灾事故。

2.9.8 工作结束时应将油管内的油全部输出方可停机。

2.9.9 工作人员离开现场时应拉开电源闸刀。

2.10 真空泵

2.10.1 真空泵使用的电源线应使用绝缘皮线,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

2.10.2 使用前应检查电机运转方向正确。

2.10.3 使用前应检查开闭阀无异常,导管无异物,压力表正常。

2.10.4 抽气接口应与设备接口相吻合并安装牢固。

2.10.5 抽真空时应严密监视压力表,防止过抽损坏设备。

3 起重作业

3.1 严格按照有关规程、规定,定期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维护、保养、试验,并提供合格报告。

3.2 对重大的起重、吊装项目必须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经安全交底后方准施工。

3.3 起重机械应备有灭火器材,操作室内应铺设绝缘垫,严禁积存易燃物。

3.4 在变电站起起重作业时起重机械应可靠接地。应有专责监护,起吊机械、起吊物与带电设备安全距离符合规定。

3.5 起重机工作应有统一的指挥和信号,指挥应用旗和口哨配合进行,不宜单独使用对讲机指挥联络。指挥人员应由有经验的起重工担任。

3.6 起重机在开动及起吊中的每个动作前,司机均应发出信号,无关人员应离开作业区。起吊重物时,任何人不得站在被起吊的重物或吊臂上,吊臂下严禁站人。

3.7 吊臂未收缩固定时严禁移动吊车。

3.8 起重机严禁同时进行三个动作。当重物接近额定负荷时,每次只许进行一个动作。悬臂式起重机满负荷时,严禁降低起重臂。

3.9 遇有大雪、大雾、雷雨或六级及以上大风时,不得露天进行起重工作。当场地照明不足时,应停止起重作业。

3.10 起吊大件时,必须绑扎牢固,严禁腰吊。吊钩的悬挂点应与吊件的重心在同一铅垂线上。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严禁在偏位斜吊。落钩时应防止吊件局部着地引起吊绳偏斜,起重物未固定好严禁松钩。

3.11 爆炸品、危险品(压缩气瓶、酸、碱、可燃油类等)一般不得起吊;必须起吊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3.12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起重机司机不得进行操作:

(1)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2)超载不吊;

(3)物件捆绑不牢不吊;

(4)吊物上有人不吊;

(5)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6)吊物埋在地下,情况不明时不吊;

(7)光线不足,看不清不吊;

(8)歪拉斜拽不吊;

(9)边缘锋利物件无防护措施不吊;

(10)液态金属盛放过满不吊。

第3篇 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特殊作业人员审查监理规定

1审查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安监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资质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1.1审查承包商进场的大中型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准用证”“操作许可证”和租赁设备的安全协议。

1.2施工单位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应取得国家(地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准用证”。如果起重机械为租赁设备,施单位应与出租方签定安全协议,监理应审查双方约定的安全责任是否准确,是否符合规定。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准用证”“操作许可证”和租赁设备的安全协议应报工程监理项目部备案。

1.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监员、技术人员及相关的管理人员已到位,职责与分工已明确、清楚。

1.4参建人员已全部进行了体查、体检,无不合格人员进入现场。

2特殊工种是指必须经过培训,并通过主管部门考试,审查合格取得相应上岗资格证书,才能从事作业的工种,如焊工、爆破工、高空作业工、压接工、测工、吊车司机等。

2.1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将特殊工种或操作人员相关证书报请监理工程师审查。

2.2监理工程师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审查符合要求后,批准其上岗施工;对不符合要求的,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撤换。

2.3在现场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应巡视检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施工操作质量情况,发现问题要求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及时整改。对产生不合格品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监理有权提出撤换。严禁无证上岗。

2.4监理人员在进行高空登塔检查、高空压接检查、附件安装检查等作业时,检查人员应具备高空作业能力并且持有高空作业证。不具备作业能力和相应资质证件的严禁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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