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维修管理制度表单旨在规范企业内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生产效率,减少因设备故障造成的损失。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备分类与编号:对所有设备进行科学分类,并赋予唯一的设备编号,方便管理和追踪。
2. 维修计划制定:根据设备类型和使用情况,制定定期的预防性维修计划。
3. 故障报告流程:明确设备出现故障时的报告机制,包括报告人、接收人、处理时限等。
4. 维修记录与分析:详细记录每次维修的过程和结果,用于设备性能评估和故障预测。
5. 维修人员培训:规定维修人员的技能要求和培训制度,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
6. 备件管理:设立备件库存,确保关键部件的及时更换。
7. 维修成本控制:对维修费用进行监控,以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运营至关重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提升设备利用率:通过定期维护,减少设备意外停机,提升生产效率。
2. 延长设备寿命:预防性维修能有效降低设备老化速度,延长其使用寿命。
3. 保障安全生产:及时修复设备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4. 节约成本:合理规划维修,避免因设备故障导致的紧急维修,减少额外成本。
5. 提高服务质量:设备的良好运行状态有助于提供稳定的产品和服务质量。
为了实施有效的设备维修管理制度,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1. 设立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2. 定期进行设备检查,根据设备状况调整维修计划。
3. 建立设备维修档案,记录设备历史维修情况,为预测性维护提供依据。
4. 对维修人员进行定期考核,确保其技能水平满足工作需求。
5. 制定备件采购策略,保证库存充足,同时避免过度积压。
6. 引入信息化管理系统,自动化跟踪设备状态,优化维修流程。
7. 定期评估维修成本与效益,持续优化维修策略。
请注意,设备维修管理制度的执行需要全体员工的配合,只有大家共同遵守,才能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让我们共同努力,打造一个高效、安全、经济的设备运行环境。
第1篇 设备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保证机台正常运行,积极开展设备预防性维护,及时维修保养设备,防止设备异常停机和故障重复发生,避免维修操作不当造成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以达到消灭事故和安全运行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适用于机电设备维修安全操作管理
3、 责任者:设备工程组、生产部及机电设备使用部门
4、 程序:
4.1电气维修
4.1.1检修低压电器设备,应将设备停电后进行,并对可能送电和倒送电的开关断开,熔断器取下,并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4.1.2更换供电电源装置时,必须关闭控制柜的总闸,锁上安全锁,维修人员负责保管钥匙,合闸前由2人检查电气装置安装是否合理,确定准确无误后方能送电。
4.1.3维修主搅拌、研碾机、灌装机时应切断断路器,锁上安全锁。
4.1.4在调味室、空调房或热水房等潮湿场维修电气都要先切断电源,不能停电时,至少有两人在场一起工作。
4.1.5停电检修时应先通知有关部门及时悬挂标志牌,以免发生危险。
4.1.6架梯登高工作时,应放稳靠妥,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如更换油炸段的照明设施
4.1.7清扫配电箱时,刷子的金属部分必须用胶布包裹。
4.1.8使用电锤、冲击钻打墙孔时,必须带好防护眼镜。
4.1.9拆除线路时,应包扎好线头,清理掉落的铜丝
4.1.10使用摇表测量绝缘电阻时,必须停电后方准进行。
4.1.11不准带电作业,线路停电后,必须逐个验电,确认无电压后方可进行维修工作。
4.1.12注意感应高电压,不能绝对信赖绝缘体,不可完全相信装置,各种接地引下线在雷击时不可靠近。
4.1.13检修中,拆卸或组装零、部件时,要保护好易损件和绝缘层。详细检查零部件紧固情况和导线的绝缘有无挤压现象。
4.1.14保持操作现场卫生,不得乱扔包装物、废线头、废零件。
4.2机械维修
5) 各种压力机械的施压部分,以及其它机械对人体有发生伤害的部分,都要设有安全装置。
4.5.1传动带、明齿轮、砂轮、电锯,接近于地面的联轴节、转轴、皮带轮和飞轮等危险部分,要安设安全装置。
4.5.2要切实做到不因安全装置缺陷或失效而造成事故。
6高于地面2米以上的开闭装置,闸板和附属设备,应有0.6米以上的走台,走台上应围有高1米以上的坚固可靠的栏杆。
7) 电动机及动力传动装置中,人员可能接触的部分,应围以坚固的金属栅栏或罩子。
8) 设备的拆卸、贮槽顶部走台、通道、楼梯及其它使工作人员有坠落危险的场所,须设置坚固的围栅、扶栏或盖子。
9) 发现操作的设备有严重故障,并有发生事故的危险时,应立即停止操作逐级报告,并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
10) 机械设备在停车机械扫除、加油、检查、修理时,为防止他人启动,发生意外,应有适当的安全装置和明显标志。
11) 机械在转动时禁止做以下维修工作:
a)用手拿拭布清扫轴或轴头转动部分。
b) 取下或停用安全装置及设施。
c) 进行安装、拆卸、修理等工作。
d)向转动轮结合处浇抹润滑油。
12) 使用的活门及其它所有计量仪器均应设置在照明充足的适宜地点,以便操作、观察和检修。
13) 使用的活门及其它调整装置,要便于操纵管理,反扣活门或经常关闭的活门和闸板应挂上明显的标志。
15) 为防止可燃性气体产生爆炸应注意检查:
可燃性气体管道、设备的严密程度,要达到防止泄漏的基本要求。
在可燃性气体管道的厂房内、应保证充分的换气,禁止随意动火。
不允许可燃性气体管道、设备产生负压。
含有可燃性气体的管道、设备,停车修理前必须进行置换,分析合格。
16) 开停车时必须作好检查与联系工作,在确认无问题后按规定进行开停车。
17) 检修后的设备开车,按《安全生产检修制度》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18) 基建部门设备试车前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设备和安装应符合设计规范,要知道试车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由合格的操作人员在试车指挥者现场指挥下,方可进行试车。新安装的基建设备投入生产前必须进行空转,合格后方能带负荷试车。
3.特种设备维修
3.1电梯维修
1.电梯设备维修 人员必须是负责电梯设备维护保养并熟识电梯设备运作原理的电梯维修持证人员。
2.电梯维修人员在工作时必须戴安全帽,使用电梯专用安全工具。
3.电梯维护人员在每天工作开始前除对电梯作准备性试车外并应每天到机房内对机械和电器设备作巡视性检查。
4.进行安全技术检查时,不应一人进行,应有主持和助手互相配合。
5.电梯在作定期的维修性检修或加油时,或在修理后试车时,不得载客和装货,同时应在首层厅门口处悬挂“检修停用”的标示牌。
6.电梯在进行维修、检查、清洁工作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断开相应位置的开关。
⑴ 在机房时应将电源总开关断开。
⑵ 在轿顶时应将安全钳联动开关和轿顶检修箱的急停开关断开。
⑶ 在轿厢内应将操纵盘上的电源开关断开。
⑷ 在底坑时,应将限速器张紧装置的安全开关和底坑检修按钮箱的急停开关断开。
7.电梯在维护检查、修理时所使用的行灯必须使用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使用单位应在机房、井道底坑,轿顶装设检修用低压插座。
8.电梯所有的电气装备和管道应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装置。
9.严禁维修人员在井道外探身到轿厢顶或轿厢地坎上各站一只脚来进行较长时间的检修工作。
10.每次维修均应作好记录,存于设备档案。
11.电梯在发生下述三种严重情况时,须经有部门严格检查,修复鉴定后方可使用:
⑴ 当电梯发生严重冲顶和撞底时;
⑵ 发生地震时;
微震和轻震对电梯的破坏不大,但轿厢或对重导靴有可能脱开导轨或一部分电线被切断,此时开动电梯就会引起意想不到的事故。
⑶ 发生火灾时:
把各层厅门关闭,防止火势向其他层楼蔓延,将电源切断。
12.不可用身体或脚来代替手操作,更不可利用物体吊在控制开关上或塞住控制开关来开动电梯上下行驶。
13.当电梯在运行时,应绝对禁止揩拭,润滑或维修机件(在检修时例外,但要做好安全措施)。
14.不允许乘客电梯经常作为载货电梯使用。
15.不允许装运易燃、爆炸的危险物品,如遇特殊情况,需经技术部批准,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16.严禁在厅、轿门开启情况下、用检修速度作为正常行驶。
17.不允许揿检修、急停按钮作为正常行驶中消除信号之用。
18.不允许开启轿厢顶安全窗、轿厢安全门来装运长物件。
19.在等待装物或人员时,其他人员不可站在轿厢和井道厅门之间,应站在轿厢内或井道厅门外面等候。
20.轿顶上部,不得放置杂物。
21.行使时不得突然换向,必要时应先将轿厢停止,再换向启动。
22.不允许以手动轿门的启闭作为电梯的起动或停止。
23.载荷应尽可能稳妥地安放在轿厢中间,以免在运行中倾斜。
24.如果遇井道底坑内的电气设备被浸在水中,应将全部电源切断后,才可把水弄掉,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25.如遇有电气设备发生燃烧时,应把有关的电源切断,除立即报告 <>有关部门前来抢救外,采用1211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等避电灭火机进行抢救。
26.电梯发生事故,电梯维修人员必须立即停车,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须设标志,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听候处理,按照“三不放过原则”,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27.必须为电梯建立健全的管理维修保养制度 <>,并将每次发生的故障、每次检查的经过、结果,维修保养等作详细的记录。
28.轿厢顶部除电梯自身的设备外,不得放置其它杂物。人在轿顶工作时,站立时应有选择,且脚下不得有油污,否则应先打扫干净,以防滑倒。
29.人在轿厢顶准备检修开动电梯以观察有关电梯部件的工作情况时,必须牢牢握住轿厢绳头板、轿架上梁或防护栅栏等机件。不能握住钢丝绳,并注意整个身体置于轿厢外框尺寸之内,防止被其他部件撞伤。
31.因维修保养需停机时,须确认轿厢内无乘客方可停机,断开相应开关,挂标示牌,用相应绝缘等级工具进行操作。
32.在维修保养中必须注意工作协调和配合,有人协同工作时,行机、停机都必须扬声,得到对方的回答后方可操作。
33.在机顶检修、保养工作时,除判断故障和调试需要外,禁止快车运行。
34.维修保养结束时,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清点工具和物品。
4、机修房工具、设备
1、 使用锉刀、刮刀、手锤、台钳等工具前应仔细检查是否牢固可靠,有无损裂,不合格的不准使用。
2、 凿、铲工件及清理毛刺时,严禁对着他人工作,要戴好防护镜,以防止铁削 飞出伤人。使用手锤时禁止戴手套。不准用扳手、锉刀等工具代替手锤敲打物件,不准用嘴吹或手摸铁削,以防伤害眼和手。刮剔的工件不得有凸起凹出时和毛刺。
3、 用台钳夹持工件时,钳口不允许张得过大(不准超过最大行程的2/3)。夹持园件或精密工件时应用铜垫,以防工件坠落或损伤工件。
4、 钻小工件时,必须用夹具固定,不准用手拿着工件钻孔,使用钻床加工工件时,禁止戴手套操作。使用砂轮机按砂轮机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5、 用汽油和挥发性易然品清洗工件,周围应严禁烟火及易然物品,油桶、油盘,回丝要集中堆放处理。
6、 使用扳手紧固螺丝时,应检查扳手和螺丝有无裂纹或损坏,在紧固时,不能用力过猛或用手锤敲打扳手,大扳手需要套管加力时,应该特别注意安全。
7、 使用手提砂轮前,必须仔细检查砂轮片是否有裂纹,防护罩是否完好,电线是否磨损,是否漏电,运转是否良好。用后放置安全可靠处,防止砂轮片接触地面和其他物品。
8、 使用非安全电压的手电钻、手体砂轮时,应戴好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橡皮垫上。在钻孔或磨削时应保持用力均匀,严禁用手触摸转动的砂轮片和钻头。
9、 使用手锯要防止锯条突然折断,造成割伤事故;使用千斤顶要放平提稳,不顶托易滑地方以防发生意外事故,多人配合操作要有统一指挥及必要安全措施,协调行动。
10、 使用剪刀车剪铁皮时,手要离开侧刀口,煎下边角料要集中堆放,及时处理,防止刺戳伤人;带电工件需焊补时,应切断电源施工。
11、 维修机床设备,应切断电源,取下保险丝并挂好检修标志,以防他人乱动,盲目接电,维修时局部照明用行灯,应使用低压(36v以下)照明灯。
12、 不得将手伸入已装配完的变速箱,主轴箱内检查齿轮,检查油压设备时禁止敲打。
13、 高空行业(3米以上)时,必须戴好安全带,梯子要有防滑措施。
14、 使用强水、盐酸等腐烛剂时要戴好口罩,耐腐烛手套,并防止腐烛剂倒翻。操作时要小心谨慎,防止外溅。
15、 设备检修完毕应检点所带工具是否齐全,在确认没有遗留在设备里时,方可启动机床试车。
第2篇 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做好机械设备维修保养与安全检查工作,是保障机械设备正常安全运转的基本条件,对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保证企业的持续发展十分重要。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与国家对特种设备制定的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起重机械的特点与我公司十几年来积累对塔吊的维修保养经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操作人员
1、熟知所操作机械设备的性能特点、构造原理及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技术正确安全地操作设备。
2、熟练掌握维修保养技术等知识,在运行中发现异常立即停机检查,及时准确地判定故障并同时制定维修措施迅速排除故障。
3、不能排除的应及时上报公司派专业维修技术人员解决,严禁使设备带病作业;发生重大机械故障或机械事故时应保护好现场,并迅速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司机在交接班时一定要认真仔细检查设备,确认设备运行状态良好,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5、机长组织组员每天进行日常检查,按“十字作业法”维修保养所操作设备,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定期反馈到公司维修技术部门。
6、在每次例行检查、维修或保养时要按规定采取安全措施,司机长或维修组长应对参加人员进行书面交底。
7、对维修保养工作不认真或不负责的操作人员,按公司相关制度给予处罚教育或开除。
二、维修技术人员
1、维修技术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熟知公司现有每台设备的性能特点、构造原理及相关专业维修技术知识,并定期组织学习相关知识。
2、维修技术人员在接到机组故障报告后,应迅速赶到现场排除故障。
3、重大故障应制定合理安全的维修措施方案,尽快、彻底地将故障设备修复,不得留下安全隐患。
4、对每台设备都建立维修档案,对每次维修过程都做好记录并签字。
5、每次维修时都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修理塔吊等进行高空作业时一定系好安全带。
6、发现重大故障不能排除的应耐心细致地查找故障原因,或者联系生产厂家技术人员解决,严禁私自盲目维修。
三、安全质量检查人员
1、安全质量检查人员应熟知安全生产与机械设备安全运转等专业知识,在日常工作中一定严格认真地要求自己。
2、安全质量检查人员定期(每月到少一次)检查公司所有在施设备,严格按检查表中所列项目进行认真仔细地检查,发现隐患或不合格项应立即通知维修技术部门修复整改,重大隐患应立即停机并向主管部门报告,待排除安全隐患后方可同意继续运转。
3、在例行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或重大不合格项目后,要定好整改维修负责人、整改维修措施及整改维修时间等;特大安全隐患不能解决的应及时上报安全监督部门。
4、对修复重大故障的设备和回厂大修的设备,要进行详细地验收核查,并在维修保养记录上签字。
5、不能发现、判断安全隐患或发现后故意隐瞒不报的,要追究安全责任;造成后果的按相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罚。
四、主管领导
1、安全检查维修保养工作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检查、监督维修管理规定的执行。
2、出现重大故障或修理设备关键部位时要严格审批整改维修方案,并协调解决整改维修工作相关的人员、车辆、材料等问题。
3、对违反本规定或不胜任本职工作的安全检查、维修保养技术人员及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调离其工作岗位或开除。
4、传达并组织公司管理人员学习国家颁布的有关起重机械设备的政策法规,并严格遵照执行。
5、定期组织维修技术、安全检查等管理人员学习业务知识,不断调整改进维修技术和安全检查制度,遇到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时应推广运用。
五、本管理制度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
六、维修保养、安全检查管理体系图:
生产经理:唐辉
塔吊主管: 刘新伟
安全质量检查组组长: 易大轩
维修技术服务组组长: 伍晓欧魏海山
北京鹏盛鑫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第3篇 公司设备维修管理规程办法
公司设备维修管理规程
第一条 本规程旨在确定本公司的设施等维修计划及维修手续。
第二条 本规程中的维修是指土地、建筑物、构筑物、车辆、搬运工具和备品的增 设、改造和更新。
第三条 维修工作的责任人为制造部长、总务部长和技术部长。
第四条 责任人负责制订所属设施等的维修计划,并根据第六条规定的手续,依据维修计划和预算,组织实施维修业务。
第五条 总务科负责协助责任人,组织、协调所属设施等的维修工作。
第六条 财务科负责协助责任人,编制综合维修预算,检查执行预算情况。
第七条 维修计划制订程序
1.责任人在进行维修前,应向技术部长提交维修计划。
2.技术部长确认有必要,请示公司主管后,作出具体的指示。
3.技术部长从技术的角度对维修计划的内容进行审查后,提出全公司的综合设备投资计划,交财务部长审查。
4.财务部长依据该计划,编制资金计划。
5.设备投资计划和资金计划均由总经理裁定,董事会审议。
6.技术部长将决定的设备投资计划,通知责任人和相关部门。
第八条 维修实施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1.责任人接到技术部长的通知后,组织讨论具体的维修工程方案,并制订出详细的实施计划,提交给技术部长和财务部长后,组织实施。
2.紧急性的维修工程,不需要办理上列手续,直接由责任人与技术 部长协商后,组织实施。
3.当责任人制订的详细实施计划的内容、期限和预算,与设备投资计划有显着差别时,应按第七条所列程序,修订设备投资计划。
第九条 设备投资计划的变更
1.维修实施后,如维修内容、期限、预算等需要作重要变更,或需追加预算时,责任人与技术部长协商后,应提交工程变更或追加预算申请。
2.技术部长应从技术角度对上述申请作出审查后,编制设备计划修正案,提交财务部长审查。
3.设备计划和资金计划的修正案最终由总经理裁决,董事会审议。
第十条 维修实施状况报告
责任人应及时向技术部长、财务部长和总务部长提交维修进展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第十一条 公司职工住宅和集体宿舍的维修规程,另行制订。
第十二条 本规程的实施细则由负责维修计划实施管理的公司主管和财务主管制订 。
第十三条 本规程自×××年×月×日起实施。
第4篇 设备维修中心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作业行为管理,有效遏制不安全行为发生,确保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规范》(aq/t1093-2022)及《神东煤炭集团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不安全行为指可能产生风险或导致事故发生的行为。按照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人员不安全行为风险等级分为特别重大风险、重大风险、中等风险、一般风险、低风险5个等级。
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员工行为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是否执行岗位规范,是否时刻关注和防范安全风险的举止行动。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心、厂、车间、以及在中心生产经营区域作业的承包商及外来人员(检查者、服务者、参观者、学习者)。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安全生产部负责中心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的制定,指导监督各厂、车间对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的落实工作。
第六条 中心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主要不安全行为的查处、矫正与控制并监督执行。
第七条 各厂、各车间负责本厂、本车间员工在生产和经营管理活动中不安全行为的管理。
第八条 驻中心各单位、合作维修、外委施工队对所属单位内部不安全行为管理负主体责任;中心各级管理部门负责不安全行为的监管。
第三章 不安全行为预防
第九条 中心各厂、车间要将员工不安全行为预防纳入整体安全管理方案中,全年员工不安全行为发生次数较上一年度应降低在5%左右,各厂要将不安全行为预控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科队。
第十条 中心各厂、车间要根据生产工艺和组织形式变化、人员增减情况,设备更新、环境变化等因素,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持续做好员工的知识技能培训,特别要针对不同岗位做好《岗位标准作业流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
第十一条各厂、部门要持续对员工进行安全态度和安全思想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心,从根源上预防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第十二条 开展员工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活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第四章 不安全行为认定与治理
第十三条 不安全行为认定
中心各厂、车间对员工不安全行为的认定要严格执行《不安全行为认定标准》,对新辨识出的不安全行为要及时上报中心安全生产部。
第十四条 不安全行为的治理原则与要求
不安全行为的治理应遵循“以人为本、标本兼治、齐抓共管、严惩与帮教相结合”和“单位、基层区队自主管理为主”的原则。
各厂、车间要明确不安全行为治理的主管机构和人员,落实岗位职责,要落实不安全行为人员培训和思想教育两项基本措施的具体管理部门和责任人。
各车间必须设立不安全行为曝光亮相台,通过对不安全行为人员当日曝光与月底集中公示来警示员工。
第十五条 不安全行为纠正、当事人培训与处罚
任何人发现不安全行为后,均要及时制止,同时告知当事人行为的危险性、后果以及正确的方式、方法。
不安全行为现场纠正教育后,根据不安全行为的起因,按照下列原则,对不安全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进行进一步矫正和相应经济处罚。
不安全行为矫正处罚原则
序号 起因 矫正方式 当事人处罚原则 连带人处罚原则
1 懈怠、图省事引发的不安全行为 思想教育 按标准处罚 按标准连带处罚
2 技能低引发的不安全行为 技能培训 按标准处罚 按标准连带处罚
3 不良习惯引发的不安全行为 行为培训 按标准从重处罚1.5倍 按标准从轻连带处罚0.5倍
4 追求工作量忽略安全引发的不安全行为 观念教育 按标准处罚 按标准连带处罚
5 技术工艺落后引发的不安全行为研讨改进 按标准从轻处罚0.5倍 不连带处罚
6 作业环境限制引发的不安全行为风险教育 按标准从轻处罚0.5倍 不连带处罚
7 管理者指使引发的不安全行为 法规教育 按标准从轻处罚0.5倍 按标准从重连带处罚2倍
按标准处罚执行本办法附件3,从轻处罚按处罚标准一半执行,从重处罚按处罚标准一倍执行。
第十六条 不安全行为人员积分
被录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不安全行为,根据《设备维修中心不安全行为认定标准》对各类不安全行为按等级进行扣分,低风险扣4分/次,一般风险扣6分/次,中等风险扣8分/次,重大风险扣16分/次,特别重大扣25分/次,全年累计,根据积分情况,车间每月上报需各层级培训的人员名单。
第十七条 不安全行为人员积分预警及矫正
中心各厂、各车间按不安全行为风险等级对不安全行为人员进行积分预警。
不安全行为人员预轻警或低警的由车间组织进行矫正培训。
不安全行为人员预中警,由各厂自行组织进行培训。
不安全行为人员预重警以上或被中心检查出发生重大、特别重大风险等级的,由中心组织进行矫正培训,中心级矫正培训不得低于7天,如需公司矫正培训的,上报公司进行培训。
各厂、各车间根据要求,未组织培训的,上升一个层级参加培训,即车间未组织培训的参加厂级培训,厂级未组织培训的参加中心级培训。
年度内被公司、中心检查出单次发生重大风险等级以上的不安全行为,取消中心年度安全先进的评选资格。年度内预巨警的不安全行为人员,要调离本岗位,劳务工要取消当年转正资格。
不安全行为预警等级表
预警级别 不安全行为扣分累计值(分)
轻警 4分
低警 5至8
中警 9至15
重警 16至24
巨警 25以上
第五章 不安全行为管理检查与考核
第十八条 不安全行为检查
中心各级安全管理部门是人员不安全行为的主体监督检查机构,其它业务部门均负有人员不安全行为监督检查、纠正的义务;车间管理人员对作业人员有现场监督和提醒不违章作业的责任;员工个人要履行按章作业的义务。
不安全行为的检查要融入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中,在各类定期检查、动态检查、专项检查中均要将不安全行为纳入检查范畴。并要根据不同时期、不同作业环境确定员工不安全行为检查重点。
不安全行为检查信息要纳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管理。
第十九条 不安全行为管理考核
各厂、车间未按照本办法对不安全行为人员组织矫正培训的,在当月安全绩效考核综合得分中扣2分/次。
按照中心不安全行为的治理原则,各厂、车间查处的内部员工不安全行为,中心不跨级考核。部门查处的不安全行为(本部门员工除外),除必须对当事人进行现场纠正和说服教育外,要按照《设备维修中心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的附件1进行处罚。
检查人录入的不安全行为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对检查人罚款500元/次,同时对检查人所在的部门在月度安全绩效考核中根据当月实际情况扣5分。
中心、各厂检查出风险等级在中等(含)以上的不安全行为进行连带责任追究,详见附件1。
第二十条 不安全行为的定期分析
各厂、部门要按月、季、年对不安全行为进行综合分析、对比,摸清趋势,找准管控重点和改进方向,形成分析报告。
分析报告要对重大、高风险、高频次不安全行为进行原因分析,分析高发不安全行为的类型、人群、时段、活动等,制定出纠正和预防措施,严格落实。
第二十一条 不安全行为检查告知
为公开、公正地进行不安全行为查处,保证当事人的知情权,避免出现为完成查处指标而弄虚做假,造成不必要的误会,实行不安全行为告知管理。
检查人员发现不安全行为时,有条件可拍照留有依据,告知当事人行为的严重性及其可能造成的后果。
检查人员必须告知当班班长或值班经理,填写告知单确认,方可录入信息系统。
不安全行为描述必须写清楚发生不安全行为具体时间(几点几分),具体区域、工作内容、处罚依据、是否进行连带处罚、连带处罚人员姓名及改进意见。
第二十二条 对不安全行为举报
作业人员有权对现场发生的不安全行为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进行举报,经中心安全生产部、各厂安全办认定,根据发生不安全行为的风险等级,对举报人员进行奖励,低风险100元/条,一般风险等级200元/条,中等风险等级300元/条,重大风险等级500元/条,特别重大风险等级1000元/条。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神东设备维修中心安全生产部。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神东设备维修中心([2022]65号)《设备维修中心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废止。
第5篇 安全设备电气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一、安全设备及装备包括:
主扇、局扇、监控系统,各种探头断电仪、瓦检器,便携式瓦检仪、风表等。
二、电气设备包括:变压器、开关、绞车、综保、电钻、水泵、发电机、配电设备等。
三、维修管理制度:
1、对主扇每月检修一次,局扇每半年检修一次,其他安全装备仪表每年送检和校验一次。
2、采掘工作面使用的煤电钻每10天重作一次线头。
3、电气设备必须定期检修,检修的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每次检修都必须作好记录。
4、凡是机电设备入井前必须填写检查合格证,未经检修的电器设备和失效设备严禁入井,并填写入井卡。入井卡包括:检修设备、日期、检修人、检修结果及性能入井日期等。
5、入井设备必须设置设备卡,由专人负责管理。
6、严禁井下带电检修或带电移动。
7、井下电器设备升井后送入专用设备库,严禁乱丢乱放,损坏设备的完好性能。
8、设备库房必须设专人保管,设备库应保持清洁整齐,严禁乱摆乱放。
巷道维修管理制度
1、井下使用巷道必须符合以下规格:
(1)主下山、高为2.0m,腰宽为2.2m,断面为4.4m2。
(2)主运车入巷道貌岸然高为2.0m,腰宽为2.5m,断面为5.0m2。
(3)采面运输高为1.8m,腰宽贡为2.0m,断面为3.6m2。
(4)采面回风巷(老巷除外)高为1.4m,腰宽为2.2m,断面为3.08m2。
(5)帮顶必须用劈材按双数背好帮顶。其余巷道断面在作业规程中具体规定。
2、巷道貌岸然必须保持整洁、卫生。运输巷道必须设置水沟,消灭巷道积水,有水管、电缆和安设局扇的巷道风筒必须吊挂,高度不得低于1.5m。
3、矿井使用巷道貌岸然的失修率不超过3%,对井下巷道每月检查一次,对威胁安全生产的失修巷道。应采取积极措施进行修理。
4、架棚巷道的支护材料、木头直径小于12cm。严禁用杂草树枝背帮背顶。
5、凡用顶柱支护的巷道、靠帮柱必须紧贴煤样,并带帽,帽子规格为50×300×200,柱子打在硬底上,迎山角一般为5度。
6、井 下 失修巷道的修理,必须采取由外往里由下往上,倾角超过40度由上往下进行,只能拆一棚换一棚,防止冒顶,危及人员安全。
7、对顶板破碎的巷道维修,必须采取在修好的棚子上面打上穿劈,维护好前方顶板后,再拆掉前方失修棚子。进行修理架棚,依次进行。
8、需要砌砼的巷道,必须采取先修复巷道,架设好临时支护,然后在修复的巷道下面进行砌砼工作,并按专门措施进行施工。
第6篇 动力设备维修安全管理规定
公司动力设备维修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维修动力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切断电源后作业要坚持没电当作有电干的原则。
第二条 切断电源后,应立即在现场设立警示标志,以防他人误操作发生危险。
第三条 维修人员特别是电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品。
第四条 高空作业人员从事维修工作时,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带,并有专人在场监护。
第五条 维修设备时,动用电、气焊明火作业时,现场周围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六条 维修作业中,当维修人员中途必须离开无人看守时,一定要设立警示标志,防止他人误操作发生事故。
第七条 维修工作完成时,维修人员要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通电试运行,设备正常工作后交付有关人员使用。
第八条 维修工作全部结束后,清理好现场。
第九条 维修人员要严格遵守本规定,不准违章作业。
第7篇 供配电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一)每月工作内容:
1.检查及清理主配电柜、支配电柜、变压器及电量表;
2.检查及记录主配电柜及支配电柜之用电运行情况;
3.检查及清理所有配电箱(柜),空气开关及接线桩头等设施;
4.及时维修或更换损坏电力系统配件;
5.及时设施管理部报告系统损坏情况;
6.提供月度维修保养记录。
(二)每半年检修工作内容:
1.进行二次仿真进电测试,以保证主配电屏配电保护器能工常运作;
2.清理及补充所有配电开关可动部份之润滑油;
3.检查补偿电容器是否有鼓肚、渗漏、少电解液,桩头是否锈蚀;
4.清理及补充所有排风扇之润滑油;
5.测试现有出路指示牌及紧急灯内置电池;
6.提供检修报告。
(三)每年检修工作内容:
1.检查所有金属部份之氧化情况,如有需要,用钢丝刷进行除锈及油漆工作;
2.对配电设备及管井内外进行除尘清洁;
3.定期量度用电负荷,提供给设施管理部,作为参考之用;
4.对主配电屏、线路及支配电线路进行绝缘测试;
5.进行首次及二次进电仿真测试,以保证配电保护器能正常运作;
6.进行主配电屏,时间控制器及电路控制箱之操作测试;
7.使用标准工具检查及固定所有电路连接棒、管线接驳及主配电线路;
8.测试及清理所有分电箱及出路指示灯内部;
9.进行配电接地测试,包括量度接地导电水平;
10.提供年度检修报告。
第8篇 设备维修部管理制度范例
设备维修部管理制度
设备维修部管理制度
一、工作职责及处罚办法
1、对公司的各种设备进行分类,并统一编号,建立详细的设备台帐。对老的台账进行核对,保证帐物相符,如果出现帐物不符,每处对责任人罚款5元。
2、制定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规程。每月28日前编制并下发下个月的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如果没有及时编制并下发设备维修保养计划,每次对责任人罚款10元。
3、车间(部门)加强对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组织对设备完好率进行检查评定,并严格执行《仪器设备检查管理规程》的规定进行奖罚。
4、组织对增添和更新的设备进行验收,并及时收集、整理好原始资料,填写设备验收交接单,经参加人员共同签字后,存档备查。如果发生原始资料丢失,除责令其责任人向生产厂家索取外,另外对其罚款20元。
5、及时组织对车间(部门)申请的配件进行加工制作,凡是外加工配件单价在300元以上或者每次加工的总金额在500元以上,必须签订加工合同。并对加工的配件进行验收。自接到批示起,小型配件最迟在二个工作日内落实到加工部门,外加工大型或者高额配件必须在二个工作日内与加工单位进行接洽,按照规定签订加工合同,落实或者接洽每延迟一天,对其经办责任人罚款20元。无质量验收或者没有按规定签订加工合同不予付款。
6、及时组织对计量和压力仪表的定期检测工作,并作好检测登记。无正当理由,没有及时对计量和压力仪表进行定期检测,每延迟一周对其责任人罚款10元,而且要承担由于计量不准而产生的全部损失。
7、协助有关部门作好对锅炉和电梯的定期检测工作。督促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定期对电梯进行保养,并填写维修、保养记录,无维修、保养记录不予支付维修保养费用。经办人没有进行督促的每次处以10元罚款。
8、及时、准确抄收水电费用,没有及时抄收水电费用而没有采取催收措施的,每次对其责任人罚款10元,发生抄收误差应及时予以更正,如发生严重误差将对其责任人每次罚款5元。在出售磁卡电量时,对其应该交纳的清洁卫生费及水费,应该在全部交纳清后才可出售磁卡电量,否则对其经办人将处以每次10元罚款。
9、工作人员必须对自己负责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天填写工作情况记录,遇到问题必须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并通报项目的完成情况。无正当理由,没有及时填写当日工作情况记录对其当事人每次罚款2元。
10、本部门人员违反制度当月罚款达100元以上,部门负责人按其金额的20%处罚,部门副职分管人员当月罚款金额在100元以上,按其金额的25%罚款。
二、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行为规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三、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积极,以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四、本制度从二00六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第9篇 电气设备维修管理原则
1、先动口,再动手
应先询问产生故障的前后经过及故障现象,先熟悉电路原理和结构特点,遵守相应规则。拆卸前要充分熟悉每个电气部件的功能、位置、连接方式及周围其他器件的关系,在没有组装图的情况下,应一边拆卸,一边画草图,并记上标记。
2、先外后内
应先检查设备有无明显裂痕、缺损、了解其维修史,使用年限等,然后再对机内进行检查,拆前应排除周边的故障因素,确定为机内故障后才能拆卸。否则,盲目拆卸,可能使设备越修越坏。
3、先机械后电气
只有在确定机械零件无故障后,再进行电气方面的检查。检查电路故障时,应利用检测仪器寻找故障部件,确认无接触不良故障后,再有针对性地查看线路与机械的动作关系,以免误判。
4、先静态后动态
在设备未通电时,判断电气设备按钮接触器、热继电器以及保险丝的好坏,从而断定故障的所在。通电试验听其声,测参数判断故障,最后进行维修。如电机缺相时,若测量三相电压值无法判断时,就应该听其声单独测每相对地电压,方可判断那一相缺损。
5、先清洁后维修
对污染较重的电气设备,先对其按钮、接线点、接触点进行清洁,检查外部控制键是否失灵,许多故障都是由脏污及导电尘块引起的。经清洁故障往往会排除。
6、先电源后设备
电源部分的故障率在整个故障设备中占的比例很高,所以先检修电源往往可以事半功倍。
7、先普遍后特殊
因装配配件质量或其他设备故障而引起的故障,一般占常见故障的50%,电气设备的特殊故障多为软故障,要靠经验和仪表来测量和维修。例如,一个0.5kw电机带不动负载,有人认为是负载故障,根据经验用手抓电机,结果是电机本身问题。
8、先外围后内部
先不要急于更换损坏的电气部件,在确认外围设备电路正常时,再考虑更换损坏的电气部件。
9、先直流后交流
检修时,必须先检查直流回路静态工作点,再检查交流回路动态工作点。
10、先故障后调试
对于调试和故障并存的电气设备,应先排除故障,再进行调试,调试必须在电气线路正常的前提下进行。
第10篇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1、井下所有设备严禁采购和使用未取得“煤矿安全标志证书”的产品。
2、矿用器材设备采购到货后,必须按规定组织验收,填报验收报告,发现部件缺损或质量问题,要及时向生产厂家反馈信息及索赔。
3、各单位应结合本制度和本单位具体情况,建立健全矿用器材设备全过程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完善管理台帐、领用、发放及消耗记录,定期编制相关报表。
4、购置的矿用器材及设备到货并经验收后,应及时进行安装调试、投入使用。暂时不使用的设备、零部件等必须入库妥善保管,定期维护保养,防止日晒、雨淋、锈蚀、损坏和丢失,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5、加强对矿用器材设备的检查、维护和检修,确保矿用产品的完好状态及使用性能。
6、大型设备及重要采掘设备的安装调试必须在生产厂家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设备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工程技术人员必须随时作好各种原始记录及各种技术参数,并注明是否符合安装标准。需要进行质量认证的设备,必须及时收集并填报各类质量保证资料。
7、所有设备都必须按照设备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与维护。设备的管理必须坚决贯彻使用与维护相结合的原则,做到设备谁使用、谁维护。
8、未使用过的新型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由主管技术人员详细研究设备使用说明书及技术资料,制定出操作(使用)维护规程,组织操作工人、维修工学习熟悉后,才能交付使用。在使用初期,主管技术人员,应经常检查其运行情况,及时向设备管理部门反馈信息。
9、所有设备必须建立健全设备包机制、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设备定期检修制、交接班制等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
10、建立设备定期查验、检测、维护、保养和检修制度,保证设备完好;杜绝电气设备失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设备,完善供电系统和规章制度,严格按规定实行双回路供电,定期检修供电线路,设备,保证矿井用电安全。
11、要严格执行日常保养(维护) 和定期保养(维修)制度,防止和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确保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可靠运行。
12、矿用大型设备的大修,必须委托具有设备检修许可证或相关资质的企业承担检修任务。
13、认真组织好矿用器材设备维修用备品、配件的生产和供应,并认真做好备品配件保管和质量控制,建立健全备品配件的质量验收制度,严禁使用质量低劣的配件进行维修。
第11篇 机械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1.目的
对公司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进行控制,以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满足施工需要。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施工过程中机械设备维修保养的控制。
3. 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贯彻“养修并重,预防为主,计划检修和预防维护相结合”的方针。
4. 维修保养的分类
4.1 日常维护(例保):操作者在开机前,停机后应做好加油、清洁、调整、紧固、反腐等日常维护工作。
4.2 一级保养:使用中机械设备每月或25台班(或按运行时间60小时)进行一次一级保养。其工作内容:
a. 对易保养部位和重点部位进行检查、保养。
b. 彻底清洗外表,检查磨损情况,更换易损件。
c. 加油、润滑、清洗或更换滤油器。
d. 调整各部位配合间隙、调整制动力。
e. 紧固各部位零件。
f. 检查各种安全装置、钢丝线的可靠性,并维护。
g. 电气部分由电工负责保养。
h. 一级保养以操作工为主,修理工为辅。
4.3 二级保养:使用中的机械按下表使用时间进行二级保养,
设备名称
时间 卷扬机、加工设备 砼输送泵 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 其它设备
300台班 240小时或100台班 每工地完或
300台班 200台班
或退场后
二级保养的主要内容:
a. 一级保养的内容。
b. 重要部件、部位的拆开检查、维护。
c. 对磨损及损坏部分进行修复或更换。
d. 二保应填写《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表》,并在相应的使用原始记录中登记。
e. 二级保养 以修理工为主进行。
4.4 大修理:根据机械磨损与损坏的程度实行动态管理,其主要修理内容:
a. 全机拆开检查、维护。
b. 更换和修复损坏的零部件。
c. 全机油漆。
d. 喷印设备的编号
e. 大修理应填写《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表》并在相应的使用原始记录中登记。
5. 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计划
5.1 各单位每年底制定年度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并填写《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计划表》报公司材料设备部批准后执行。
5.2 公司材料设备部每年底审核、汇总司属各单位的《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计划表》,编制公司年度《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计划表》,报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后执行。
5.3 大中型设备大修后由材料设备部负责组织进行验收,项目设备员负责对小型设备的大修及设备的二保进行验收。大修验收按《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进行。
5.4 大中型设备和大修计划机械设备的《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表》必须报公司材料设备部一份备查。
5.5 各单位每季末将维修保养计划完成情况填入《设备维修保养季报表》,报公司材料设备部,每年末将维修保养计划完成情况填入《设备维修保养年报表》,报公司材料设备部,以检查对照计划的执行情况。
5.6 大修设备及大、中型设备二级保养计划更换的主要零配件,需经公司材料设备部审核同意后执行。
5.7 所有修理更换的旧件(大件)由修理库房负责保管,公司指定专人处理。
6. 车辆和办公设备的维修保养
6.1 小车和办公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由其使用人员负责,需送外修理时,由办公室负责。
6.2 货车需送外修理时,由使用部门负责人申报修理项目,通知材料设备部人员审核,报公司副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送外修理。送外修理应选用技术、信誉好的修理单位。
6.3 修理费用经材料设备部审核,公司副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支付。
第12篇 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
职业学院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院仪器设备的维修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根据《z_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院的仪器设备维修工作由教务处与总务处组织实施。教务处主要负责学院实验室所属仪器设备和多媒体教室设备的维修,其他仪器设备的维修由总务处负责。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仪器设备维修,是指用学院仪器设备费购置,供给学院教学、科研、行政等单位使用,并在学院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建帐的仪器、设备、设施,也包括已在学院申报立项的自制仪器设备的维修。
第四条 仪器设备维修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1、拟定学院年度仪器设备维修管理计划;
2、负责学院仪器设备维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技术服务;
3、建立健全仪器设备的技术维修登记与统计制度。
第二章 维修原则
第五条 仪器设备维修应当贯彻勤俭节约、修旧利废、自修为主、外修为辅的原则,充分发挥校内技术优势。
第六条 教学科研单位应当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内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指导仪器设备使用和保管人员做好技术维护工作。
第七条 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属于人为或违反操作规程等非正常损坏的仪器设备,应当按《z_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 经批准维修的仪器设备,正常损坏的零配件确须更换的,应当先交旧后领新,属消耗性的零配件应从各系、处、科室事业费中支出。
第九条 要重视仪器设备尤其是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技术改造工作。应有计划地对陈旧仪器设备进行技术改造,使之重新发挥作用。
第三章 维修方式
第十条 预防性检查
在开学前、期中、期末三个关键时间段,仪器设备的使用、保管人员对仪器设备的技术状况进行测试,确保教学和科研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 日常性维修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经常性的仪器设备维修、保养和登记制度,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技术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止仪器设备带病运转。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应定期进行技术指标测试,防止障碍性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条 针对性检查
当发生突发性的事故现象或较大面积的故障现象时,维修人员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可以不对发生故障的仪器设备进行全面的技术测试,以恢复仪器设备的使用功能为维修重点,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三条 全面性维修
教务处和总务处应当组织技术人员定期、分批对技术状况较差的仪器设备进行全面、彻底的维修和检测,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应当进行分解,对照规定的技术条件和指标,对各功能部件进行全面的鉴定,及时更换部分常用部件和易损部件,以彻底排除存在的故障隐患。在仪器设备到达规定的报废期限之前,应当根据仪器设备的技术特点,安排若干次全面性维修,以最大限度地延长仪器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四章 维修范围
第十四条 对教学、办公用仪器设备,学院将尽可能保证维修经费。
第十五条 对不承担教学任务,主要用于科学研究项目的仪器设备,维修费用应从承担的科研项目经费中支付。
第十六条 对主要从事行政、后勤和对外技术服务业务的专用仪器设备,在正常使用情况下需要维修的,学院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维修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该部门的经费或对外服务业务收费中全额支付。
第五章 维修管理
第十七条 仪器设备的维修审定,将依据仪器设备使用原始记录为准,没有使用记录的,将被认定为零使用台时,原则上不予维修。
第十八条 仪器设备在保修期内出现故障,总务处与厂方(或经销商)联系,由厂方(或经销商)保修。
第十九条 对于已无修复价值或维修费用超过原值70%的仪器设备,原则上应予以报废,不再修理。
第二十条 对于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维修项目,在实施维修前应与维修单位(厂家或代理商家)签订维修协议,保证维修后的仪器设备在规定的时间内正常运转。
第二十一条 对仪器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应当向教务处或总务处提出拟改造仪器设备的技术、效益和经济合理性的论证报告,经审查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六章 维修程序
第二十二条 仪器设备需维修时,使用部门应当实事求是地填写学院统一制定的《z_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维修申报表》(见附件1),经审批同意后进行维修,对于价值较高的仪器设备,或一次性维修台数较多、或损坏较严重的仪器设备,还应附上详细的维修申报说明。
第二十三条 维修过程中不改变报修仪器设备原有配置的,由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并组织实施,维修过程中需改变报修仪器设备原有配置的,须报总务处备案。单项(台、件)维修费用在300元及以下的由份管院长审批,单项(台、件)维修费用超过300元的由院长审批,不具备维修条件的部门需维修仪器设备时应向教务处及总务处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组织人员进行修理。维修完成后应填写《z_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维修验收表》(见附件2)对维修的仪器设备进行检验验收,是否符合要求。
第二十四条 各部门适当配备相应维修工具,大件(单价50元及以上)、套件由保管部门保管人员集中管理,小件工具可由使用人领用,并在教务处或总务处记入个人保管使用帐。维修工具归本部门,领用人调离本部门时,应在一周内办理移交手续或退还教务处或总务处,逾期按工具丢失处理。工具丢失按《z_职业技术学院损坏、丢失公物赔偿办法(试行)》执行。
第七章 档案管理
第二十五条 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是仪器设备维修工作的重要保障。各单位应当建立完整、准确、系统的仪器设备技术资料档案和维修记录,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要按台建档,一般仪器设备可按批建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仪器设备验收资料,包括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线路图、保修证和其他技术资料。
2、在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进行的仪器设备保养维护、日常使用等活动形成的有关记录。
3、在仪器设备维修过程中进行的预防性检查、日常性维修、针对性维修和全面性维修等活动形成的有关记录。
4、在仪器设备报修过程中,形成的《z_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维修申报表》和《z_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维修验收表》等维修单据均应记入设备档案。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和总务处负责解释。附件:
1.z_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维修申
报表
第13篇 特种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一、特种设备操作工人要发挥主人翁的态度和高度的责任感,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认真保养好设备。
二、各岗位要实行操作工人为主,机、电、化、仪四结合的设备包机制,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管线,个个阀门,只只仪表有专人负责,消灭无人负责现象。
三、操作人员对岗位范围内的设备,必须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严格执行岗位的操作规程。
四、严格按操作程序与规定步骤。设备启动前认真准备,启动中要反复检查,停车后妥善处理,运行中不超温,不超压,不超负荷,不准在设备运行时离开岗位。
五、对岗位范围内设备严格巡回检查制度,切实做到四勤(勤检查、勤观察、勤联系、勤调节)。操作人员发现设备缺陷能处理的应主动进行处理,清除故障,一时处理不了的应及时报告检修。
第14篇 大学仪器设备维修管理规范定
大学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
为提高我校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保证教学、科研、生产及行政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维修经费的来源
1、教学仪器设备的维修经费,每年在实验室经费中留取一定比例,用于大型精密仪器和一般仪器设备的维修。大型精密仪器的维修经费由教务处控制使用,一般设备的维修经费由教务处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各院系,由各院(系)控制使用。
2、行政设备的维修由学校行政设备费开支。
3、专向用于科研的仪器设备的维修,由科研经费开支。
二、办理维修手续操作流程
1.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应立即报告院(系)负责人,由院(系)以书面形式报告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以下简称“实管科”),同时填写好“z大学设备维修登记表”(一式三联,以下简称“登记表”)。教务处汇同资产管理处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检查鉴定,分析故障原因,确定维修方案。由校内人员维修的,维修人员、用户和教务处协商修理费,维修配件费经资产管理处仪器设备维修中心(以下简称“维修中心”)签字后由用户到实管科登记,经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报帐。
2、一般仪器设备的维修
(1)、无修理能力的单位仪器设备需要维修,首先要填写好“登记表”。维修仪器设备原值在5000元以下由送修单位实验室主任签字;维修仪器设备原值在5000元以上由送修单位院(系)级实验室主任或分管实验室的院(系)主任签字。对“登记表”填写不全的不接受维修任务。
(2)、有修理能力的单位原则上应自行维修保养仪器设备,做到小修不出室,中修不出院(系)。自修的仪器设备也要填写“登记表”,用户凭“登记表”和发票到实管科签报配件费。对于维修配件,如计算机的硬盘、软驱、打印头和各功能卡等,必须将损坏的部件交维修中心后,才能更换新的配件。
(3)、送修单位将“登记表”连同送修仪器的电路图一并送交维修中心,由维修中心及时提出修理意见。本校能维修好的,指定维修人员(专职或兼职)维修,本校不能修理的,由维修中心签署同意外修的意见,方可移送外修。
(4)、仪器设备的修理零配件一般由送修单位购置,或委托资产管理处代购。由维修中心签字后,由用户到实管科登记经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报账。
(5)、仪器设备修理完毕,在校内维修的,修理人员应根据收费标准在“登记表”上填写修理工时费以及实际消耗的配件费,经送修单位签字验收后,“登记表”的第一联由维修人员留存作为工作业绩考核,第二联交送修单位主管,以便及时掌握维修经费的使用情况,第三联维修中心留存作为各单位维修费的依据(不包括大型精密仪器的维修单,大型精密仪器的维修单第三联由教务处实管科留存)。送外修理的,根据实际开支(发票等凭证)由送修单位填写修理费及修复情况,将“登记表”返回维修中心,维修中心审核签字后,由用户到实管科登记,经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报销修理费用。
三、仪器设备修理工时费标准:
1、总的原则是维修费收费标准合理,不得高于市场价,根据仪器设备原值和修理难度,按小修、中修、大修收取修理工时费,其标准如下:
仪器设备原值 小修中修 大修
500一3000元 5% 8% 10%
3000一5000元3% 5% 7%
5000一10000元 2% 3% 5%
2、1万元以上仪器设备视其情况以4%以内,由送修单位和维修人员面议定价。
3、大型精密仪器(5万元以上的一般仪器设备和2万元以上的国家科委和省科委规定的33种仪器设备)由送修单位、维修人员和实验室管理科在3%以内一同面议收费标准。
4、对于价值在500元以下的低值设备,修理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由送修单位和维修人员面议。但修理费和材料费的总和超过仪器原值的50%,且又不能完全恢复功能的,原则上应作报废处理。
四、附加说明
1、仪器设备的原值,对于大型仪器和多部分组合到一起的设备(如计算机等),只按需要的维修部分计算。
2、能搬得动的小型仪器设备一般由送修单位送维修中心修理,大型仪器设备或不好搬动的仪器设备由维修人员上门维修。
3、此办法从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以前与本办法不符的有关文件,均以本管理办法为准。
第15篇 酒店设备维修工具管理制度
酒店设备维修工具管理制度
1.工程部设备维修工具分为三类:个人保管类、班组使用类和部门使用类;个人保管类工具较小、价值低、使用频繁,一般由个人直接保管;班组使用类工具较大,价值较高,适合班组专业化使用的要求,一般由班组保管;部门类工具价值高,不经常使用,一般由工程总监/经理管理。
2.个人保管类工具管理
(1)领取:由班组领班提出申请,经工程总监/经理签批后,到工程仓库领取;
(2)登记:工程仓库发放后,以领用申请为凭证,以班组为单位,编制明细个人保管类工具登记单;
(3)使用:个人保管类工具为员工自用,不得借与他人;
(4)报损:损坏或丢失,立即上报领班,领班根据情况,区分责任,编制报损单送交工程总监/经理,工程总监/经理签批后到工程仓库重新领取,库管员即时修正记录;
(5)交回:员工离职或调离岗位不再需要该工具,需将工具交回,如不交回,相应进行扣款。
3.班组使用类工具管理
(1)领用:班组领班提出申请,工程总监/经理同意签批后,或由工程仓库发放,或直接采购;
(2) 登记:工程仓库发放后,以领用申请为凭证,以班组为单位,并以申请人为负责人进行登记;
(3) 使用:工具使用,由班组领班负责管理,工程部内部借用,需经领班批准,外部门借用,需经工程总监/经理批准;
(4) 损坏:发生损坏,立即报告工程总监/经理,并查明原因,追查责任,由工程总监/经理做出报损单,或修理,或重新领用,或再次申购。
4.部门使用类工具管理
(1)存放:存放于工程仓库或指定地点,由专人保管;
(2)使用:使用由工程总监/经理批准;
(3)损坏:由工程总监/经理写出书面报告,追查责任人责任。
5.所有工具皆为酒店财物,一律不得带出酒店或私用。
6.各班组建立自己的工具明细账册,定期盘点,做到账物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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