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工程管理制度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工程项目规划与审批:明确掘进工程的目标、规模、时间表,进行前期的技术经济分析和环境评估,确保项目符合国家法规和公司政策。
2. 施工组织设计: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方法、设备选型、人员配置、安全措施等,确保工程的高效、安全进行。
3. 质量控制:设立质量管理体系,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设计标准和行业规范。
4. 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实施风险评估,预防和应对各类安全事故。
5. 环境保护:遵循环保法规,制定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6. 成本控制:实施成本预算和监控,优化资源配置,确保工程经济效益。
7. 信息管理:建立信息沟通机制,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有效利用。
8. 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和履行,处理合同纠纷,保障各方权益。
1. 项目启动:根据项目需求,编制项目计划,进行可行性研究,完成初步设计。
2. 设计审批:提交设计文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获取施工许可证。
3. 施工准备:选定承包商,签订合同,进行设备采购和人员培训。
4. 施工阶段: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作业,定期进行质量、安全、环保检查。
5. 监控与调整:根据施工进度和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施工方案,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6. 验收与结算:工程完成后,进行质量验收,处理遗留问题,完成工程结算。
7. 后期维护:制定维护计划,确保工程长期稳定运行。
掘进工程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执行,对于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提升工程质量和效率,保障施工安全,保护环境,以及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制度化的管理能够规范工程行为,防止因无章可循导致的混乱和失误。严格的质控和安全管理能降低事故风险,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同时提高工程的社会信誉。良好的环保措施有助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赢得公众信任。有效的成本控制和信息管理有助于提高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为企业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通过这一系列管理制度的实施,掘进工程能够在有序、高效、安全的环境中进行,从而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行业的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第1篇 开拓掘进工程管理制度
(1)施工队必须按照主管部门下达的开工、复工停工通知单及设计图纸、作业规程、专项措施施工,不得私自开工复工、停工或改变施工方案、支护形式等
(2)施工队对掘进科安排的工作必须积极接受,密切配合,并保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3)掘进科管理人员现场查出问题有权安排现场处理;对存在严重安全质量隐患的有权作出停止掘进处理,现场负责人必须密切配合。
(4)巷道开工前,掘进科要提前一个月给设计部门下达业务联系通知书设计部门在接到通知书后20日内提交经批准的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特殊设计由总工办和掘进科协商按协商时间提供设计。
(5)巷道施工前必须编制掘进工作商作业规程。作业规程要严格按照已批准的采区设计和工作面设计要求及地质部门提供的地质说明书进行编制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国有重点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各工种岗位责任制等有关规定,练制格式必须符合集团公司相关规定。
(6)施工队技术员要在新工程开工前一周内编制出掘进面作业规程,井在会审(限3天)后5天内向本队部职工进行贯彻、试,井将考试成绩原底、成绩登记表及作业规程底稿一并交掘进科主管技术员,掘进科接到以上手续后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下发“工程开工通知单”
(7)巷道需要临时停工或停工后需复的(正常生产工艺除外)安排停工或复工的部门要及时发放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停工或复工通知单,无手续随意停工或复工的,出现问题由责任部门全部负责。
(8)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无专项措施不得施工。
情形包括:巷道开门、贯通、提巷、变更断面或支护形式、复工、扩修(长度超过5m)过老巷、老空、地质破碎带、高瓦斯带、处理冒顶、煤、施工临时工程、特殊工程及其他需要制定专项措施的情况。
(9)施工大断面巷道(室)、交岔点、下山巷道水窝(工程超过5m)及临时工程前必须绘制设计图纸、相关文字说明、施工措施,经批准后方可施工;下山巷道两水窝间垂直距离不得少于20m。
(10)掘进围岩破碎的岩巷,需要采用架棚支护时,不得采用单一架棚支护必须采用锚喷与架棚相结合的联合支护方式,一般应先锚喷,锚喷质量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分段喷浆,每一分段长度不得少于10m。
(11)作业规程、专项技术措施学习、贯彻、考试试卷、成绩登记、贯彻记录齐全。
(12)作业场所必须有“三图一书”,并及时更换确保内容齐全,不得与现场情况不符。
(13)地质部门必须在每月25日前下发下月各施工地点的水文地质预报及相应附图。
(14)煤(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煤巷扩修工作面顶煤活,顶煤易冒落或难以控制,施工队必须采取超前注水的方法控制顶板。
(15)岩巷过地质构造带、破碎带,煤、岩巷施工大断面交岔点时,有条件的都要推广应用索及壁后注浆方式加强支护。
(16)岩巷喷支护工作面每月必须对锚杆锚固力及喷层厚度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抽查。
(17)供应部门供应的材料必须保证质量,应有出厂合格证。
(18)为了加强业务联系,要求队技术员及队长每周到掘进科分别不得少于4次和1次。质量队长必须每天到掘进科汇报填写工程质量汇报记录。
(19)并下施工遇到特殊情况必须在3小时内向掘进科汇报,发生重大问题时必须在1小时内向掘进科汇报。
(20)巷道开门、变方向时必须用仪器标定直巷中、腰线点距迎头距离不超过30m,经纬仪控制点距迎头不超过60m,控制点处必须标明点号及巷道长度。
(21)施工单位必须主动配合测量人员放线(施工队正在装药、放炮或出煤时测量人员最多可等待30分钟后再放线),不得无放阻挠测量放线。
(22)测量放线时,施工队技术员或当班质检员,跟班队长长必须有一人到现场参与放线,放线结束后,施工队要对所放线点处支架进行加固,测量员要将中腰线点向施工队交待清楚。
(23)凡发现中、腰线点不对,由施工队管理人员通知测量人员放线,并做好记录。巷道开门、变方向或其他特殊情况下由掘进科主管技术员通知测量人员放线
(24)不得故意破坏中腰线点。
(25)锚喷巷道。
①巷道净宽不准超过允许误差范围。
②巷道净高不准超过允许误差范围
③巷道爆破成型必须达到光爆标准要求。
④锚杆锚固力不得小于设计值的允许误差范围。
⑤锚杆安装角度、数量或安装质量必须合格。
⑥局部喷层厚度要达标,表面必须平整密实。
⑦道必须一次复喷成型,不准局部补喷。
⑧台阶、水沟尺寸符合设计要求,水沟上沿平直、接茬不得有错台
⑨周边眼跟痕率要求:硬岩不少于60%,中硬岩不少于40%;软岩要求周边成型符合设计要求。(眼痕长度达到炮眼深度12以上算一个残眼
⑩施工队必须按腰线施工,不得人为造或巷道底高。
①上一循环必须留网边,以免造成下一循环无法正常连网。
②岩巷掘进永久支护后,不准再放炮扩帮、挑顶、崩水沟。
锚喷巷道永久支护距离不得超过规定。
喷射或浇砌混凝土配比要符合规定掺拌均匀。
(26)架棚巷道。
①巷道高、宽要符合规定。
②中、腰线误差不准超过规定。
③支架顶梁安平。
④撑、拉杆成直线,撑杆牢固,位置符合要求。
⑤梁腿搭接长度、卡缆间距不得超过规定。
⑥交接班要拉线检查。
第2篇 k矿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质量标准化、工程质量考核行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使验收考核工作组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促进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正常开展,规范现场施工行为,结合矿井现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质标办负责对全矿井下巷道质量标准化工作及单项工程进行动态监督检查、考核和验收的归口管理。
二、考核及验收依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集团公司《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作业规程、施工措施及公司有关规定。
三、、各施工单位必须在开工前将作业规程或施工措施、单项工程单或临时派工单及时报送监理方及矿相关部门,严禁无规程措施施工,补充规程(措施)必须在改变原施工设计工程没有开始施工以前送交,不得因被有关部室查出问题以后编写补充规程措施或修改设计,否则按无规程措施施工或按原规程措施验收,作业规程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在规程中明确注明。
四、各单位施工的工程必须始终保持动态达标,每月组织自检,自检认为大豆标准后,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职能科室提出验收申请、联系验收。否则,不予验收(视为拒验),后果自负。
五、质标办组织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或工程质量验收,应通知有关职能部门或单位参加,有关职能部门或单位必须按时派人参加,参加右手人员应树枝验收标准,验收完毕后,必须在验收表(单)上签字,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无故不参加者将按公司有关奖惩办法处理。
六、各种工程验收时,必须严格按规定拉线(挂线)或使用激光定向仪,施工现场各种**(锚杆锚索拉力计、扭力扳手、乳化液配比折射仪、单体支柱测压仪等)必须齐全有效、准确、完好正常使用,否则,改检测项视为不合格。
七、在工程质量考核验收中,充分利用各种检测手段和**,用数据说话,对达不到工程质量要求和文明生产标准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下达整改通知单(整改通知单必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不按期整改的除对单位按规定处罚外,一并追究单位负责人 的责任呢,拒不签字责任者,按有关奖惩办法进行处罚。
八、煤巷掘进道遇断层,煤体松软,煤体节理发育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巷道超高超宽大于标准规定,必须有特殊施工措施,并注明支护方式,按施工措施,作业规程的规定考核验收。
九、各单位施工的工程验收时,工程主要负责人、验收员必须参加,并积极配合验收,并在考核验收表(单)上签字,确认验收结果,提出意见,针对现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拒不签字,确认验收结果的,按实际考核验收为准,不予更改验收结果。
第3篇 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质量标准化、工程质量考核行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使验收考核工作组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促进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正常开展,规范现场施工行为,结合矿井现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质标办负责对全矿井下巷道质量标准化工作及单项工程进行动态监督检查、考核和验收的归口管理。
二、考核及验收依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集团公司《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作业规程、施工措施及公司有关规定。
三、、各施工单位必须在开工前将作业规程或施工措施、单项工程单或临时派工单及时报送监理方及矿相关部门,严禁无规程措施施工,补充规程(措施)必须在改变原施工设计工程没有开始施工以前送交,不得因被有关部室查出问题以后编写补充规程措施或修改设计,否则按无规程措施施工或按原规程措施验收,作业规程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在规程中明确注明。
四、各单位施工的工程必须始终保持动态达标,每月组织自检,自检认为大豆标准后,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职能科室提出验收申请、联系验收。否则,不予验收(视为拒验),后果自负。
五、质标办组织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或工程质量验收,应通知有关职能部门或单位参加,有关职能部门或单位必须按时派人参加,参加右手人员应树枝验收标准,验收完毕后,必须在验收表(单)上签字,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无故不参加者将按公司有关奖惩办法处理。
六、各种工程验收时,必须严格按规定拉线(挂线)或使用激光定向仪,施工现场各种**(锚杆锚索拉力计、扭力扳手、乳化液配比折射仪、单体支柱测压仪等)必须齐全有效、准确、完好正常使用,否则,改检测项视为不合格。
七、在工程质量考核验收中,充分利用各种检测手段和**,用数据说话,对达不到工程质量要求和文明生产标准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下达整改通知单(整改通知单必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不按期整改的除对单位按规定处罚外,一并追究单位负责人 的责任呢,拒不签字责任者,按有关奖惩办法进行处罚。
八、煤巷掘进道遇断层,煤体松软,煤体节理发育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巷道超高超宽大于标准规定,必须有特殊施工措施,并注明支护方式,按施工措施,作业规程的规定考核验收。
九、各单位施工的工程验收时,工程主要负责人、验收员必须参加,并积极配合验收,并在考核验收表(单)上签字,确认验收结果,提出意见,针对现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拒不签字,确认验收结果的,按实际考核验收为准,不予更改验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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