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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工程管理制度7篇

更新时间:2024-05-11

建筑公司工程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建筑公司工程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工程项目立项与审批:确保所有项目符合法规要求,通过内部评审和外部审批程序。

2. 项目规划与设计管理:规范设计流程,保证设计质量,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客户需求和工程标准。

3. 施工过程管理:涵盖施工组织设计、进度控制、质量监督、安全环保等多个环节。

4. 合同与采购管理:规范合同签订、履行及变更流程,合理控制成本。

5. 人力资源管理:确保人员资质、培训和绩效考核制度完善。

6. 财务与成本管理: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和成本控制,保证财务透明度。

7. 工程验收与交付:制定清晰的验收标准,确保项目顺利交付。

流程

1. 工程立项: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战略,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经管理层批准后启动。

2. 设计阶段:由设计团队进行初步设计,通过内部评审后,提交客户确认,再进行详细设计。

3. 施工准备:编制施工计划,确定施工队伍,采购所需材料和设备。

4. 施工实施: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定期汇报进度,及时处理施工中遇到的问题。

5. 质量与安全管理:设立专职质检员,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预防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

6. 成本控制:财务部门跟踪项目成本,确保在预算范围内完成工程。

7. 工程验收:工程完成后,由专业团队进行验收,合格后交付给客户。

8. 后期服务:提供一定期限的维修保养服务,确保客户满意度。

重要性和意义

建筑公司工程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执行,对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至关重要:

1. 提高效率:标准化流程能减少工作中的混乱和延误,提高工作效率。

2. 确保质量:严格的管理制度可以保证工程质量,维护公司的品牌形象。

3. 控制风险:通过规范操作,降低法律风险、财务风险和安全风险。

4. 提升竞争力:良好的项目管理能力是公司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的关键。

5. 增强员工归属感:明确的职责划分和公平的考核机制,能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忠诚度。

完善的工程管理制度是建筑公司稳健运营的基础,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它不仅关乎公司的经济效益,更关乎公司的社会信誉和行业地位。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不断优化和完善这一制度,以适应市场的变化和挑战。

建筑公司工程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z建筑公司工程项目部管理制度

zz建筑公司工程项目部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部属工程监直接领导下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部门,为明确本部门内各项职能,确保各项工作高效展开,在公平、公证的原则下,特制度实施本制度。

一、工程项目部工作内容:

1、组织完成工程项目开工审批手续,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外部关系;

2、组织实施招投标,协助签定施工合同;

3、按照法律规范及合同规定和程序对建设项目进行从开工至竣工的全过程管理,实现项目合同目标;

4、制定并实施工程部管理制度。

二、工程项目部日常工作制度

1、工程部组织制度

①工程部衽部门经理领导下的专业工程师负责制;

②工程部根据建设项目需要,可设经理一名,副经理一名,土建专业工程师两名、安装工程师两名、资料管理员一名。

2、工程部会议制度

①工程部实行定期现场办公室制度(怡和星国际项目定在星期五上午8:30)与定期会议相结合,根据工期、质量目标设专题会议;

②组织工程部与监理方定期现场办公例会制度(暂定星期五上午9:00),班前会制度(星期一至星期五早8:00)不定期专题会议制度。

③积极参加监理例会制度(星期一下午3:00)及不定期监理例会。

3、检查制度

①要求专业工程师会同监理相应专业及施工单位技术、施工员于上午、下午对施工作业点巡查各一次,重点部位及关键工序做到巡查各工作点达到100%,漏点处罚:每日每点50元(特殊情况或有其它工作除外);组织周小查,由工程师负责人与监理方负责人及各专业工程师会同施工方负责人共同实施检查(暂定星期一上午9:00),组织月大检查或分部分项检查。请公司及管理人员参加,建立评比标准,进行现场讲评,及时组织竣工工程初步验收;

②针对检查结果及时以文字形式提交有关各方签认;

③工程部各岗位实行书面总结、计划,分周报、月报及分段目标报告制;

④写出管理日志,注明当日巡查情况及时间,记录工程会议检查事项、工程签证设计变更、施工质量、进度问题及相应措施的实施,并不定期对其抽查。

三、工程部岗位责任制

1、工程部经理岗位责任制

①工程部经理直接对公司工程总监负责,接受总监领导;

②按周、月、年制定生产计划及总结,协助制定项目目标、协调内外关系;

③组织起草审查招标文件、评定招标文件、拟定发包项目合同主要条款;

④组织参与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资金需求计划的制定和初步审查;

⑤主持甲方、监理定期周例会、月检查、分部分项检查,参与监理周例会;

⑥组织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查。

⑦将工程师报上的与施工单位来往的信函、文件等在24小时内报总经理,并在48小时内完成。

2、专业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①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对部门经理负责,接受部门经理领导;

②起草并保存与施工单位的来往文件、信函及各种法律文书,并在24小时内上报经理;

③组织项目施工审批所需资料;

④起草招标文件,拟定招标程序,参与评标,完成专业技术协议条款;

⑤进行施工现场工程量的统计、审核,并配合审算部进复核;

⑥组织进行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预防工作;

⑦组织对于隐蔽工程的验收,并确保所记录的资料的真实、完整;

⑧工程点的巡查工作应在48小时之内完成;

⑨组织起草变更、签证文件;

⑩审查批复施工方作业计划、预结算资料及相应业务应在24小时之内完成;批复质量整改措施及各方工程联系单,在24小时完成。

3、工程部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①公司文件资料(含公司主管部门文件资料),必须在四小时内传达到部门岗位人员,根据相应文件内容传达到相关单位;

②合同文件,凡由工程部负责签订的合同,必须确认合同方法律资格,经相关部门审查,报总经理审批签署后,方可交合同另一方施行。根据合同,图纸由工程部统一发放,相关专业工程师保留一套,妥善保管使用,竣工后交回工程部,以备存档或满足其它需要;

③设计院、总工办签署的变更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及专业工程师;

④专业工程师签认的变更(通知)、签证,由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审查签认后,盖技术专用章,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

工程项目部考核制度

一、奖励制度:

(一)嘉奖(a类):

奖励个人50元至200元,与当月个人薪金一并发放;

1.对改善部门管理,提高业务水平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2.工作中表现突出,创造优良成绩的;

3.工程施工过程中为公司树立良好形象,提高知名度的;

(二)记功(b类):

记功类奖励奖个人200元至500元,与当月个人薪金一并发放;全公司通报表彰;(以下三项节约成本均在5000―10000元以内者)

1.提出合理化建议,节约建设成本成效显着者;

2.杜绝浪费,发现公司内或施工方人员的浪费现象及时有效进行制止的;

3.提出建议,改进施工工艺、流程,经实际验证成果显着的;

(三)记大功(c类):(节约成本均在10000元以上者)

记大功奖励奖个人1000元以上,视具体情况由工程总监和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公司员工大会表彰。

一、处罚制度:

(一)警告类(a类):

情节较轻者给予警告处罚,不扣除个人薪金;情节相对较重者给予劝诫类处罚每次扣除当月薪金50元至100元罚款,本部门内通报;

1.不服从部门经理的领导,以各种理由推脱领导安排的工作,推诿应承担的责任;

2.消极怠工,在部门办公场所内发牢骚,发泄个人情绪的;

3.不按本部门规定参加例会及其他会议的;

4.对施工作业点的巡查不按规定次数进行,或者漏查;巡查过种中只走形式不重质量的;

5.不按规定填写管理日志、忘填、漏填,事后进行补填的;

(二)记过类(b类):

记过类处罚每次扣除当月薪金200元至800元,全公司通报批评;

1.不按规定制作周报、

月报、计划、总结等文书材料的;

2.超过规定的时限传送文件或上报的,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

3.未按规定程序,部门内、部门外的工作制作联系单,走工作流程的;

4.在外单位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发泄私人不满情绪或牢骚的;

5.个人负责的工作范围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未及时发现,通过部门经理或其他人发现的;

6.对于上级领导工作的整改内容未按时完成,或确实不能按规定时间完成但不及时上报的;

7.半年内受到警告类处罚三次以的;

(三)留岗查看(c类):

留岗查看处罚:情节较轻者扣除当月个人薪金1000元到2000元;情节较重者留岗查看期为一个月至三个月,留岗查看期间停发个人薪金,且对全部损失进行赔偿。全公司通报批评。

1.不按图纸施工,造成工程工期延误,需返工整改的(特殊情况除外);

2.工程整改两次以上仍不能验收通过的(特殊情况除外);

3.未履行工作职责,造成工程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4.工作过程中,过失泄露公司机密的;

5.工作过程中没有成本控制意识,不注意节约,办公用品、施工材料浪费严重,或发现施工人员的浪费现象不制止的;

6.半年内受到记过类处罚两次以上的;

(四)开除(d类):

开除类处罚,公司除名,扣除个人当月全部所得,并承担全部损失。

1.未履行工作职责,造成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有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

2.接受施工单位的宴请、礼品礼金,其他财物,或接受其安排的娱乐休闲活动的;

3.故意泄露公司机密或未经公司同意在同行业企业中兼职的;

第2篇 建筑公司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1、经营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材料供应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2、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3、经营部长参加与建设单位合同条件的谈判,并负责审查合同内容,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与建设单位签订。

4、签订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由经营部统一备案管理,两日内分别报送以下部门:财务经理,复印件抄送董事长、总 经理、项目经理、项目预算员。

5、负责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及材料供应合同时,必须企业证件齐全有效。

6、依据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及公司的指定要求,拟定分包合同初稿,经总经理审批后,方能签订正式合同。

7、分包合同、劳务合同、材料供应合同应在进场前签订。

8、签订完的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及材料供应合同原件,三日内分别报送以下部f-j:总经理、财务经理、经营部、项目部,原件由经营部统一备案管理。

9、经营部必须配合公司相关部门严格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处理因施工合同引起的经济纠纷。如需修改、变更的内容,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并将修改、变更的内容存档备案。如有合同终止,必须办理合同终止手续。

10 经营部负责组织建设单位直接分包项目管理协议的签订。

11 负责向财务部提供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相关资料。

第3篇 建筑公司工程外协单位安全生产资格审核与管理制度

一、 制度制订的目的:为加强对本公司工程项目中使用的外协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保证外协单位具备安全生产资格和能力,从用工源头上把好安全关,较少工程项目施工中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特制订公司工程外协单位安全生产资格审核与管理制度;

二、 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谊发公司总包或涉及谊发公司的所有工程项目中使用的所有外协单位(包括中建一局集团内的各公司、各专业公司)

三、 对外协单位分包合同签订前的前期审核:公司或项目必须使用整建制外协施工单位并在与外协单位签订工程或劳务承包合同前,必须对其单位的各种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行严格审核,不准与不符合条件的外协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审核中外协单位必须提供以下合格的资料并符合相应的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国外企业必须具备在国内进行工程施工的合法手续)

2、企业资质证书(必须与工程等级和施工范围相符)

3、企业进京注册登记手续(必须在时间和范围内有效)

4、 企业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证复印件和法人委托证明

5、 三年内本企业安全生产无事故证明(应为地区级以上证明,进京一年以上的企业,应提供北京市建委的有关证明)

6、北京市企业安全生产认可证(必须在名称和时间上有效)

7、 法人安全生产资格证,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包括安全人员上岗证)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年审核格有效 )

8、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机构(体系建立健全有效并有专职机构和安全人员)

9、 企业安全文明施工证书荣誉等(业绩证书)

10、 其它证明

另外,外协单位还应提供以下相关内容资料:

1、各级人员的三证(身份证、暂住证、做工证),特种作业人员应提供体检健康证明和北京市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

2、 人员进京注册登记证明和登记表(市建委外管处);

四、外协单位分包合同签订后,进场过程中资质的审核和控制:公司或项目在外协单位进场过程中,应按照公司和主管上级单位要求,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必需的安全生产教育(包括三级教育、转场教育等)未经合格教育和登记注册的人员,不得进场从事施工生产,外协单位必须建立现场安全组织机构,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建立与总包相配套的安全管理制度;与总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具体要求如下:

1、 依据审查阶段申报的资料内容,提供合格的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和施工单位以及施工人员名单;管理人员和施工单位不得任意变动,施工人员应相对稳定;

2、施工人员未办理三证的要在施工前办理完毕,未进行注册登记的要在施工前办理完毕

3、 未办特种作业证件的,不得从事特种作业,外协单位应根据要求及时办理并不的影响总包工程进度要求

4、 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应在施工前及时进行教育,已在中建一局集团内部进行过三级安全教育的要提供教育合格登记表和教育卡,并及时办理转场安全教育。

5、 管理人员应提供安全年审合格证,管理人员未进行安全年审的,要积极参加年审;未能赶上公司或主管上级主办的年审教育时,要积极补审

6、 单位进场后要及时与总包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五、日常施工管理中,对外协单位安全工作的控制要点:外协单位在签订了施工合同后的日常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北京市、中建一局集团和谊发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遵守国家北京市等上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遵守总包及其总包上级主管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要求

2、积极配合总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完成安全生产目标和文明施工、消防保卫卫生环境等各项管理目标

3、 服从总包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按总包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设置专职安全机构和人员,完成应做的安全生产内业文字资料并向总包提供必备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文字资料

4、 按照总包要求在总包指定的重要劳动防护用品范围内选择防护用品

附录:

建筑施工总分包安全管理责任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双方特签定本协议书。

在施工工程承包合同的执行上,本协议书具有优先权

一、管理目标:

1、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杜绝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重大损失事故、事件发生。

2、负伤频率控制在 0.4% 以内;

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杜绝重大隐患;

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

5、乙方必须保证具备并予以保持甲方制定的文明安全施工目标要求的内业和现场条件;

6、确保总包ci战略的要求。

7、确保通过各级达标检查和其他各级各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完成并保持甲方确定的文明施工目标;

二、用工制度:

1、分包方须严格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地建筑企业来京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北京市政府关于外地来京施工企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若在京外施工,必须遵守当地政府关于企业施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分包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分包方承担,因此造成总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2、分包方的所有工人必须同时具备北京市建委外管处核发的外地进京企业施工许可证、北京市劳动局核发的北京市外来人员就业证以及北京市公安局下属驻地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若在京外施工,必须遵守当地政府关于企业施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分包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分包方承担,因此造成总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3、分包方应遵守总包方上级制定的有关协力队伍的管理规定以及总包方的其它的关于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及规定;

4、分包方须具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能够出具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并且只能承担与自己资质相符的工程。

三、安全生产要求

1、分包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方承担。非分包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分包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执行北京市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包括北京市建委1991年制定的文明安全施工基本标准以及1999年颁发的补充标准,同时包含京外各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分包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

4、分包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方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分包方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4.3.1、分包方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4.3.2、分包方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参加总包方组织的安全年审考核,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4.3.3、分包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总包方,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3.4、分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如所持证件为京外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经考试合格者换领北京市经委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京外要遵守当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

4.3.5、分包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4.3.6、分包方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4.4、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4.4.1分包方必须虚心接受总包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分包方承担;

4.4.2、分包方必须按照总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4.4.3、分包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4.5、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4.6、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4.6.1、分包方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4.6.2、分包方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总包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分包方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总包方,接受专职部门(公司级)的专业验收;分包方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总包方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4.7、分包方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

4.8、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对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的定点采购制度(京外施工时,还要满足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

4.9、分包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4.10、分包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4.11、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4.11.1、分包方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4.11.2、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方应在1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总包方的项目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总包方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总包方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4.11.3、分包方要积极配合总包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分包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方承担;

4.11.4、分包方须承担因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11.5、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方应积极配合总包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分包方人员的,分包方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分包方先行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总包方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自负;

4.12、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分包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4.13 、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4.13.1、分包方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4.13.2、分包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4.13.3、分包方的专业分包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4.13.4、施工现场内,分包方必须按总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4.13.5、总包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总包方的书面同意;

4.13.6、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13.7、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总包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总包方指定的厂家购买。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

4.13.9、分包方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其他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

4.13.10、分包方应在合同签约后15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以报总包方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分包方的安全责任;

4.13.11、已获批准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条例的副本,由分包方编制并且分发至所有分包方施工的工作场所,业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标语、警示牌等物品,具体由总包方决定;

4.13.12、分包方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官员负责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

四、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1、分包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北京市政府、北京市建委(当地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分包方应严格按总包方消防保卫制度以及总包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对总包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包方应在总包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总包方的要求,总包方有权按规定对分包方进行经济处罚;

2、分包方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

3、凡由于分包方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分包方独自承担,因此给总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赔偿,总包方可对其处罚。

五、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1、分包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总包方ci战略的要求,按总包方的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其全体员工的服饰、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

2、分包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负责;

3、分包方应按照总包方要求建立健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4、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切忌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5、分包方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分包方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6、分包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卫生、健康,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自终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现场和住所,配有医务人员、紧急抢救人员和设备,并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应有的福利以及卫生条件;

六、争议的处理

当协议书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北京市(或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补充条款:

八、协议书的分数:

本协议书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持一份。

本协议书书副本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持一份。

九、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生效至合同书的截止期同时截止

总包方: 分包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第4篇 建筑公司工程概算(预算)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工程概(预)算管理制度

1 .预算的编制和交底

( l )工程预算是投标报价的基础资料,编制工作必须严肃认真,根据工程规模,按以下分工编制。

l )集团公司名义承接的大型建筑、市政等工程的预算或报价,由集团经营部组织编制;

2 )由集团公司的合作单位以我集团公司名义承建的项目,需要我集团公司经营部编制概预算时,由我集团公司经营部负责编制;合作单位编制的概预算,原则上根据项目合作方式,确定是否需要集团公司经营部对概预算进行审核。

( 2 )编制预算的依据

l )建设单位招标文件中有关工程报价的条款;

2 )招标图纸及答疑会议纪要;

3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 )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位置、标高及障碍物情况;

5 )各专业施工图册、图集及施工详图和建筑工程机关造价信息;

6 )现行的邯郸市市定额和国家统一安装工程定额,分别为:

a .新建和扩建的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执行《 河北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和《 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 及相应的取费规定;

b .房屋修缮及拆除工程,执行《河北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 及相应的材价、取费规定;

c .园林绿化工程执行《 河北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园林绿化分册》 及相应的材价、取费规定;

d .机装、化工、冶金、邮电等专业安装工程,执行《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1 ~15册及河北省单位估价表和相应的取费规定;

e .外埠工程应参照当地有关定额和材料、劳务价格及取费规定。

7 )市内及国内或国际招标的工程,按照国家统一的计价规范,结合本公司的技术装备、施工方案、施工水平以及内部消耗等进行测算编制,实行单价报价或工程量报价等方式进行编制。

( 3 )工程预算必须在报标期内编审完毕,其编审程序是:

l )根据各级分工,由组织报价部门的负责人对编制预算人员进行交底和分配工作;由参加工程发标的人员向编制预算人员介绍投标要求和工程情况;

2 )概、预算人员按照编制标书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各专业工程预算,并自行复核一次;

3 )经营部设专人负责预算审核工作,对编出的预算进行复核和汇总,确认无误后,汇出报标价及三材指标;

4 )投标报价单位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标价作最终审定

( 4 )不参加投标竞争的指令性工程项目和零星项目的预结算只执行1 . ( 3 ) 1 )一1 . ( 3 ) 3 )项。

( 5 )预算内容要求套用定额合理,计量准确,价格可靠,内容齐全,力求避免出差错,既要防止低估漏算,也要杜绝高估冒算。具体内容为:

l )预算编制说明

a .工程概况;

b .编制依据

------设计图纸,标准图集及材料做法;

------参考定额,材料价格及费用标准,并确定有关费用;

------招标文件中有关报价附表的具体规定。

c .编制说明

------预算定额允许调整的项目,在预算中已经调整或未作调整(如暂定价格及暂估设备价格等风险材料);

------各项可调费用费率标准;

------给出的参考价、暂估价的材料、设备,须待竣工结算时按规定调整;

------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适当调整。

------市政工程考虑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内容。

2 )工程量计算底稿

a .基本数据,以土建为例:

① 外墙外围水平面积;

② 基础轴线长度;

③ 门窗框外围尺寸;

④ 预留洞口尺寸;

⑤ 层高;

⑥ 檐高(计算规则执行定额规定及计价规范);

b .工程量计算表按施工图纸循序计算,不得重复和遗漏。主要有:

① 土建工程分基础、结构、屋面、门窗、楼地面、装饰、室外工程,按照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用微机图形输人法编制预算可省略此表;

② 市政工程分管道、道路、桥梁等不同工程对象,单独按照定额分项目,计算降水、土方、基底处理、下部结构、上部结构、附属设施、管道铺设及装修等项目,以及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计算临时设施各分项工程量;

③ 安装工程分采暖、通风、空调、消防、锅炉、煤气、变电、动力、照明、防雷、电视天线、电话、广播音响、电梯、设备安装及外线等专业工程项目,按照定额等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分部分项工程量;

④ 房修工程按专业划分土建和安装、拆除、翻建和修缮等项目,分工序计算工程量。

3 )预算费用计算表

土建、市政和专业安装、房修工程执行不同的费率标准,按邯郸市市造价管理处(房修定额管理处)规定的程序表计算。

4 )预算造价汇总表

5 )工程预算表

a .土建工程按定额子目排序与工程量计算表相对应,套用定额计算合价和人工合价,分部小计,并计取其他直接费、临时设施费和现场经费,其他各项经费依据相关文件进行相应调整。

b .市政工程根据工程性质,分别按道路、桥梁、给水、排水(雨、污水)、煤气、热力等专业,定额项目与工程量计算一致,套用市政定额计算出工程直接费,并计取其他直接费、临时设施费及现场经费,计取其他有关费用。

c .安装工程按照2 )中b .③ ,工程量计算的专业项目划分范围,分别套用专业定额,计算出人工费和工料合计,列出设备费用,计算工程直接费总价(材料费中的参考价和暂估价要另列清单附后)、临时设施费、现场经费,计取有关费用。亦可利用微机程序输人定额编号和工程量,由计算机编制预算。

d .房修工程,可参照5 )中a .和b .的计算规则。

6 )三材指标汇总表

a .土建和水电安装工程,使用计算机程序计算分析量和汇总量,未配微机单位由预算员根据工程量和定额分析计算,依据招标文件,要有计算书,合并三材总量;

b .市政工程根据分项工程,套用定额分析编制三材指标汇总表;

c .房修工程做法与市政工程相同。

7 )补充定额分析

预算定额缺项的工程项目,均按造价编制规则规定编制补充定额分析,格式及要求参照市造价管理处有关规定;

8 )预算封面

填列工程名称、建筑面积、工程地点、结构、檐高、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总造价、单方造价、编制人资格证号及年、月、日等。

( 6 )以建筑安装工程为例,预算表格除注明外,其排列顺序为:

l )封面;

2 )编制说明;

3 )预算汇总表(总预算表);

4 )土建预算书:

a .单位工程预算费用计算表;

b .分部工程直接费汇总表;

c .工程预算表;

d .补充定额分析;

e .三材指标汇总表。

5 )采暖等工程预算书(按(5 ) 2 )中b .③ 专业顺序排列):

a .单位工程预算费用计算表;

b .工程预算书;

c .参考价、暂估价、设备价清单;

d .补充定额分析;

只承包单项专业工程的预算,可略去3 )预算汇总表。

( 7 )投标项目的预算书一式六份,内部使用,分发分公司二份,公司财务、计划、材料、预算各一份;非投标项目,要增加建设单位三份。

( 8 )编制预算的注意事项

l )图示尺寸:轴线、层高、檐高、材料做法、基础埋深等有关数据与定额分项子目的相互关系;

2 )基本数据:建筑面积、轴线长度、轴线内包面积、层高、檐高、室内外高差要计算准确,多项子目套用同一数据的要保持一致;

3 )图纸未标明的材料,如:门窗五金和装饰材料,应在图纸会审时提出,并写人一次性洽商;

4 )预算中的参考价和暂估价材料、土建工程在编制说明中写明,水电安装工程列表附后;

5 )工程量的计量单位,要与定额单位统一,计价规范统一;

6 )定额规定可调项目的材料数量调整应加损耗率,定额中的不完全价格,应补人加损耗的主材价;

7 )新材料、新技术的补充单价,先进行市场询价,再补编定额。切忌套用预算价格本中相似名称的单价。

( 9 )工程中标价或经建设单位、预算审查部门审定的预算造价,即工程合同价,是工程价款结算基本数据。施工中的一切变更增减账,均以预算为基础,进行调增或调减。

( 10 )预算经审定或中标后,公司经营副经理组织预算交底,由经营部编审人员向技术、施工、计划、统计、财务、机械、劳资等部门和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其内容是:

l )编制依据;

2 )工程直接费人工、材料、机械费各是多少;

3 )定额中的综合计算费用项目,如土方、降水、打桩、塔吊等因素的预算收人和定额所含工程量;

4 )参考价和暂估价材料,设备的价格和定额可调项目;

5 )主要材料、设备,加工件的数量、规格、品种;

6 )图示不明确的部位,预算是怎样处理的;

7 )补充定额项目的组成。

8 )其他因素。

2 .增减账(洽商)管理

( l )根据合同条款,凡属建设单位方面原因,如修改设计、工程数量的增加或减少,由于建设单位责任、社会因素等给施工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施工单位为建设单位提供的合同外服务,均应向建设单位办理经济索赔。

( 2 )洽商增减账的依据及分工

l )工程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所发生的一切洽商增减账负责,要确保工程合理收人,并组织完成经济签证。

2 )技术性变更洽商,由技术部主管工程师或现场技术人员负责办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签认后,登记台账,并交给现场预算员一份用来编制增减预算:

a .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发出的设计变更通知书及变更图纸(含图纸会审一次性修改洽商);

b .应建设单位要求提前工期,制订合理的抢工措施方案,并取得建设单位签认;

c .现场实际地质情况与勘测资料不符,引起的基础处理,如:加深、加宽、加桩、换土等的变化数量以及降水方案等;

d .施工过程中,应建设单位要求的局部改变,附建设单位签认的简图;e .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的试验费用和材料代用的品种、规格、数量等资料;

f .建设单位供应的设备需进行修、配、改的用工、机械、材料等洽商。

3 )工程施工业务洽商,由项目分公司技术人员或现场施工负责人,办理签认后登记台账,交现场预算员一份用来编制增减预算。

a .建设单位委托施工的三通一平项目和地下障碍物的清理、地下管线加固保护、影响施工的地上、空中障碍物(如高压线)保护及道路民房防护措施等工作;

b .场地狭窄临时租地费用,甲方租用乙方的变压器等设备和现场借用的劳力、机械;

c .因设计失误或设计变更,造成已完工程部位的返工损失和备料损失,甲方供料设备不及时或质量不合格,设备配件不齐全,影响施工造成的停机和窝工损失;

d .因建设单位违约(如出图时间、三通一平和拆迁拖延;逾期拖欠工程款;工程停建、缓建、改变计划),造成的人工、机械停待,材料、构件积压和二次倒运的损失;

e .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损失、不定期停水停电交通阻隔、民扰等社会因素造成损失。

4 )材料供应和管理业务洽商,由物资部专人或现场材料负责人办理并提供。

a .由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设备,在预算内以参考价、暂估价和暂定数量列人,实际转账数量及价格,超出预算价的材料设备价差和数量差的签证资料,建设单位供应的进口材料设备完税后,包括运到现场的清算价格;

b .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的参考价和暂估价的材料设备,预算与实际价格、数量的价差和量差,经建设单位签认的资料;

c .建设单位指定产品,超出预算价的价差和数量,经建设单位签认的资料;

d .定额允许调整的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超出定额含量的钢筋用量,经建设单位同意,需经特殊加工的材料、非标设备所增加的费用;

e .建设单位现场借用材料;

f .钢材、木材、水泥实际供应价与定额供应价的差价部分,在允许调整条件下的列人增减账。

5 )有关建设单位在拨款方面违约资料,由财务部门办理。

a .建设单位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拨付备料款,致使施工单位延期开工所造成的损失;

b .建设单位延期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承担的贷款利息和造成的工程经济损失。

( 3 )洽商增减账的管理及工作程序

l )发生在施工之前的设计变更、材料代用、基础处理、障碍物的拆除等洽商,工程技术部负责人或生产部门负责人在收到建设单位变更通知或确认处理方案后,整理出技术资料,办理洽商签认后交预算人员,编制出增减预算;连同技术洽商一并交建设单位审批签证,要尽量执行先洽后干的原则。

2 )属于材料、设备价格的资料,物资部应在购人或确定购货价格后10d 内送达经营部,经营部区别情况进行价格确认购人。

3 )属于建设单位违约或不可抗力造成施工单位经济损失,项目经理部应在损失十日内把损失资料交建设单位签认,并交经营部办理增减账;对于连续发生的损失,如不可抗力和不定期停水、停电等应每月办理一次。

4 )洽商资料按要求份数,送建设单位签证,建设单位留存两份,项目分公司留一份,集团经营部二份(其中存档和办理结算各一份),工程部一份;经营部对洽商增减账分类编号,登记台账,整理存档。

5 )参考价、暂估价和钢筋调整量由预算编制单位,负责办理调整预算;发生在施工现场的变更和损失索赔,由现场预算员编制增减预算经公司经营部审核盖章后报出;送出的洽商增减账必须建立发文手续。

( 4 )由于责任人工作失误,遗漏洽商或未提供给经营部全部资料,造成损失使企业减少收人,独立核算单位由责任人和核算单位承担连带损失,业务部门要追究失职工作人员的责任。

3 .竣工结算

( l )按照谁施工、谁负责催收工程款的原则,项目经理是竣工结算,收取工程款的直接责任人。工程竣工并取得验收证书后30d 内,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预算、材料、技术、生产等部门,由经营部牵头整理好预算(中标价)和全部洽商增减账、索赔文件、材料价差等资料,按照市造价处规定的竣工调价系数,编制竣工结算书,送建设单位审定办理竣工结算。

( 2 )竣工结算文件包括下列表格:

l )封面与预算封面一致,写明为工程结算书;

2 )编制说明:

a .重申预算编制说明与结算有关内容;

b .工程竣工日期,执行各专业的竣工期

调价系数;

c .洽商增减账的份数、编号和调增金额;

d .参考价、暂估价、设备价和进口材料的实际价格与暂估价格差价情况的简要说明;

e .工程遗留问题或其他原因扣减结算价的说明。

3 )工程结算费用汇总表汇总单位工程土建、暖卫、照明、动力、弱电等各项结算费用,反映出工程结算总价;

4 )土建(市政)工程结算费用表分专业编制按预算书排列顺序排序;

5 )洽商增减账明细汇总表分专业整理,以时间顺序排列,附在各专业工程结算费用表之后;

6 )材料、设备参考价格差价计算明细表、材料(设备)暂估价格差价计算明细表、进口材料差价计算明细表;

7 )分项工程钢筋用量调整表。

( 3 )经营部办理竣工的结算与编制预算相同,原则卜是由预算编制人办理。

( 4 )凡是建设单位与物资部单独订有合同,其材料调剂费用、三材实际供应价与材料预算价格供应价价差等费用的量差、价差,经授权后由物资部与建设单位单独结算,不列人工程结算。

( 5 )绘制工程竣工图费用,由相关部门与建设单位另订协议,不列人工程结算。

( 6 )工程结算按要求份数,建设单位留三份,签认返回后,集团经营部留一份,归档一份,同时分发、财务。财务部门会同项目经理,据此向建设单位结算工程款。

( 7 )建设单位对工程结算提出异议或者否认结算内容,有关部门应针对异议部分提出可靠记录和资料,向建设单位说明情况,协商解决分歧,如协商无效,可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请诉讼。

4 .定额管理

( l )编制预算必须按照定额适用范围套用定额,不得任意改变定额的应用范围,一份预算原则上只允许使用一种定额,定额缺项时可参考套用有关定额;预算的取费计算必须按照预算定额规定的费用标准执行,并依据招标文件的条件进行收取。

( 2 )对于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补充定额,经营部应按照市造价处有关规定和《邯郸市建筑安装市政工程预算补充定额管理办法的通知》 办理补编和申报手续。( 3 )缺项的施工机械台班补充单价,由集团设备部(与项目分公司)根据机械品种、规格、性能、原值、年工作台班等资料,参照相类似机械的使用年限和使用后残值及大修费用的计算方法,用规定表格编制补充台班单价,报集团经营部审核,转报市造价管理处批准后执行。

( 4 )投标报价工程的补充定额,应在报标前答疑会上解决主要材料的暂估价问题。其消耗量和附料、人工、机械可参照相近似的办法补编定额。

( 5 )集团经营部设专人负责缺项定额的审批编号和汇总上报工作,各项目分公司上报的补充定额审批时间不超过5d ,经营部每季度印发内部补充定额汇编供各项目分公司参考使用。

( 6 )工作中若发现定额差错和明显的工料含量偏低和偏高问题,材料价格变化幅度较大,影响企业核算时,物资部应将分析资料及实购价格通报集团经营部,作为修编定额和调整材料价格的资料。

5 .涉外工程的报价粉理

( l )凡在邯郸市市和外埠参加国际招标项目的投标工程,经过资格预审并取得投标资格,在报价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l )研究分析招标文件:要对合同条件、技术规范、投标人须知和工程量清单全面阅读,找出其中相对应和相制约的关系,特别是与工程单价有关的文件,要在计算投标单价时结合进去。

2 )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发现招标文件不明确或文件中相矛盾的问题,应在招标单位召开的答疑会上提出质疑,以达到全部了解招标文件的目的,答疑会的会议纪要,列为招标文件的附件。

3 )计算工程量:按照合同(招标)图纸,计算分部分项工程量,校核标书的工程量清单,根据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要求报单价或是报总价,研究对策,计算分项工程单价。

4 )询价:技术规范中注明要求使用进口产品或指定产品,以及当地市场或预算价格缺项的材料、设备要组织询价,了解并掌握材料、设备的实际价格。

5 )计算标书报价单

a .单价的组成是直接费加上各项取费和利税及其他费用;

b .单价的工程内容,要与技术规范相一致,并包括附属工程部分(如脚手架);技术规范要求的质量标准与现行国家标准不同时,不得简单套用国内价格;

c .材料价格要充分估计施工期内的物价上涨指数;

d .开办费,要充分估计到招标单位要求投标单位提供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以及为工程服务的各项费用;

e .要充分考虑外汇支付比例,预付款支付条件,把汇率差和贷款利息等因素,适当分配到单项价格之中;

f .工程量清单未列明数量的项目,具体研究后确定是否填列,这部分工程量往往是包死的(设计变更除外);

9 .计日工和计日机械台班价作为报价的组成内容和施工期间索赔的依据,不得草率填写;

h .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方负责保险和履约保证金等各项费用,必须考虑计人报价之中,如有出国考察等项目,也要在报价中打足费用;

i .不可预见系数一般在招标文件中指定,作为施工单位索赔的控制范围,应按规定计人总价。

6 )投标标价计算完毕,决策层要认真分析,采取适当策略,调增或调减标价总额,经营部按决策调价幅度的百分比,在原单价基础上分别计算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并填人报价清单。

7 )标书(含标价部分和施工方案)必须在招标指定日期和时间之内送达招标文件要求地点,参加开标和议标的代表,应准备一份再让价的函件和资料。

8 )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经营部计算标书的人员应向有关人员进行报价交底。

2 )涉外工程签订合同后,按照合同条件给予的权利和义务,组织强有力的生产技术班子,保证按期完成工程任务;同时要组织管理和索赔班子,专门从事工程索赔事宜,办理索赔要及时,证明和论据要充分,计算数据要准确,符合合同条款。

( 3 )涉外工程结算方式与邯郸市市工程相似,在竣工56d 内提出工程结算报告,经业主核实签证后,交财务部门结算工程款。

6 .日常业务与管理和结算档案资料

( l )日常业务与管理

1 )根据施工图编制《 施工图预算》 ,中标后3 日内,呈报给工程计划综合部下发至项目分公司;

2 )中标后3 日内,根据《 施工图预算》 编制《 工料分析》 ,报工程计划综合部下发至工程部、分公司;

3 )中标后7 日内,根据《 施工图预算》 编制完成《 加工定货计划》 ,报工程计划综合部;

4 )根据《 施工图预算》 编制《 水电专业材料计划》 ,中标后9 日内报工程计划综合部。

( 2 )结算工作的档案资料由各项目分公司设专人管理,其管理办法为:l )建立工程预结算台账,可按工程类型建账,也可按工程时间顺序建账,分工程类别编排档案号;

2 )归档资料要随时积累,结算后装订成册,其内容有:

a .投(议)标工程登记卡和招标文件原本;

b .工程承包合同;

c .各种合同附件,有关会议纪要和议定书,补充合同;

d .中标工程预算书;

e .分包工程合同及预算书;

f .洽商增减账和经济索赔资料;

g .施工预算书;

h .竣工验收单及附件;

i .竣工结算资料。

3 )工程结算档案资料编号与台账编号保持一致,以便查询;

4 )结算档案保存期一般为竣工后十年,重点工程资料保存十五年。

( 3 )重点工程和有代表

性的工程竣工后,要进行资料分析,为改进企业管理和以后投标报价提供有效数据。各项目分公司每年分析资料不少于四个单位工程,选定不同结构、用途和装修标准的项目作为分析对象,分析资料除自留外应复印报集团一份进行汇总分发,便于参考。

( 4 )分析资料为全方位资料,即由开工报价至竣工结算、土建、安装、室内、室外全部工程的造价资料。分析内容主要有:

l )工程概况、工程性质、建筑面积、结构、层数及层高、檐高、基础埋深、地下层数及层高、内外装修标准和水电工程功能配备及设备配置情况。

2 )单方造价:预算单方造价、结算单方造价、土建分部工程单方造价、水电安装工程分专业单方造价。

3 )单方工程量分析以结算工程量为准,对主要工程量进行单方分析,土建含土方、基底处理、混凝土结构、预制混凝土结构、砖砌体结构、门窗、不同做法的地面、墙面、天棚及屋面、室外工程外墙面、小院等;水电安装分不同规格的管路及线路长度、电气设备及灯具、采暖设备、卫生设备和煤气设备以及高档工程的通讯、消防、喷淋报警等工程。

( 4 )预、结算工程造价对比及简要分析。

( 5 )集团经营部是概、预算业务的主管部门;各项目分公司是本公司概、预算业务的管理部门,负责本系统业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和业务考核。对于在业务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经申报批准,给予重奖。

( 6 )集团经营部除转发上级有关文件,组织业务考试外,要面向各项目分公司,为基层服务,组织业务交流,仲裁内部经济纠纷,解决业务疑难问题。各项目分公司经营(预算)部对集团各项目分公司负责,按期完成报表,分析资料和年度总结。面向基层,为基层核算服务,提供必须的资料和数据,指导项目分公司进行索赔和结算工作。

7 .附则

( 1 )本办法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5篇 建筑公司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制定本制度。

1专项施工方案编制

1.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应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并符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1.2对实行专业工程分包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其专项施工方案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2专项施工方案审核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核流程如下:

2.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分公司主任工程师审核→质量技术处审核→安全处审核→总工程师审批。

2.2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分公司主任工程师审核→质量技术处审核→安全处审核→总工程师初审→总监理工程师初审→专家论证→方案修改完善→总工程师审批→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批。

2.3分包单位施工方案

2.3.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分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分包单位职能部门审核→分包单位总工程师审批→分公司主任工程师审核→质量技术处审核→安全处审核→总工程师审批。

2.3.2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分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分包单位职能部门审核→分包单位总工程师初审→分公司主任工程师审核→质量技术处审核→安全处审核→总工程师初审→总监理工程师初审→专家论证→方案修改完善→分包单位总工程师审批→总工程师审批→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批。

3专家论证

由分公司主任工程师组织专家对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参加专家论证会的人员应包括:分公司主任工程师、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部安全员,必要时请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总工程师、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参加。

4方案修改

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根据专家组提出的论证审查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需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应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5方案批准

修改完善的专项施工方案重新报公司总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批。经批准的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专家组的论证审查报告必须报公司质量技术处存档。

6技术交底

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三个作业班组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的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应有书面记录并签字确认后存档。

7方案实施

项目经理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施工方案。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必须重新履行审核、审批、论证手续。

8检查监控

由项目经理指定专人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需要监测的必须制定专人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9验收

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由分公司主任工程师组织监理单位、项目部人员、分公司有关人员、公司相关职能处室进行验收,参加验收人员应签字确认,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0分公司应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档案,并报公司安全处、质量技术处、总工程师,公司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定期巡查。

11危险源消除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危险性消除后,项目部报分公司予以注销重大危险源备案,分公司报安全处、质量技术处、总工程师备案。

12本制度自年6月1日起实施。

第6篇 某建筑公司工程项目试验检测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工程项目试验、检测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1.适用于公司承揽工程的检验试验管理;

二、相关文件

1.《管理手册》

2.《物资进货验收程序》

三、实施职责

1.本制度由工程部负责管理;

2.工程部负责进货检验试验的管理,各项目部负责具体实施;

3.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工作,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

4.建筑材料检验试验管理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外委试验;

5.最终检验试验由公司工程部门负责组织检验;

四、工作流程

4.1进货检验和试验

4.1.1所有进厂物资均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检验和试验,具体见《物资进货验收程序》规定;

4.1.2未经检验或试验合格的物资,(包括原材料、外购件、外委加工配制件等)不准投入使用或加工(4.1.4的紧急放行情况除外);

4.1.3顾客提供的物资,开箱时也应做好开箱验证记录和签证;

4.1.4如因工程急需,来不及检验或试验而放行时,需有可靠的追回程序,并应对该物资做唯一性标识,以便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时能立即追回和更换(习惯称为紧急放行)。紧急放行的授权人为项目部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4.1.5进货检验和试验,主要包括:

<1>供方质量文件

<2>物资外观检查

<3>有规定时抽样检验和试验。

4.1.6检验和试验合格后均应办理检查验收签证;

4.1.7所有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不得用于工程施工和安装。

4.2过程检验和试验

4.2.1工程开工前,由项目部负责编制质量检验的有关要求(可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反映),其中有关顾客、监理方面的内容,应取得顾客或其代理人的认可同意。

4.2.2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工作,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实施;

4.2.3建筑材料检验和试验由项目部委托外部实验室负责实施;

4.2.4外委检验、试验时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外委委托,并负责将试验结果送达有关验证单位;

4.2.6在所要求的分项或分段工程的检验和试验工作未完成之前,或必需的试验报告未收到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4.2.7如应施工急需来不及在检验试验报告完成前就要转入下道工序,则必须有可靠的追回程序(习惯称例外放行),并应在相应的产品上做出明确唯一的标识,做好记录;

4.2.8例外放行,需经项目部经理批准。

4.3最终检验和试验

最终检验和试验由公司工程部门、项目部根据顾客安排与监理、设计单位等配合完成;工程资料的形成应与工程进度同步。工程部应按规定及时向有关方移交相应资料。

4.4检验试验人员

从事检验和试验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取得认可的证书。

4.5检验试验记录

4.5.1检验和试验记录是证明采购物资、在建工程、在制产品和最终产品(或工程)质量满足规定要求的客观证据,所有检验和试验均应做好检验和试验记录或签证;

4.5.2过程检验试验记录按工程行业要求的验收记录表格执行;

4.5.3最终检验和试验记录(即分部验收记录、单位工程验收记录)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记录;

4.5.4检验试验记录内容应完整,且真实可靠,并应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4.5.5检验试验应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用合格的书写材料亲笔签字,不得代签字或使用打印机打印。

4.6不合格

检验和试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按《质量问题处理制度》规定处置。

4.7监督检查

检验和试验控制,由工程部负责监督检查

第7篇 建筑公司工程投标管理制度(2)

建筑公司工程投标管理制度(二)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业务经营和管理,确保业务经营工作按正常程序进行,预防业务经营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每个工程项目的投标(含议标)。

3 职责

3.1市场部是公司开拓市场、承揽工程业务的部门,根据招标文件及公司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3.2市场部主要任务:搜集、传递市场信息,调研、分析、预测建筑市场发展动态,提供决策依据;指导、监督、协调各分公司的经营工作;建立和完善公司的各项业务经营管理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确保业务经营管理制度的全面落实。

其他部门/负责人的职责:

4 工作程序和要求

4.1 工程投标要求

业务经营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办事,灵活应变、讲究时效、严守机密的工作原则,按照“合作共赢、客户至上”的经营方针实施。

4.2投标工作程序和要求

4.2.1 项目承接前期,由市场部__(人)必须对项目进行筛选,对投资方、项目情况要作全面的了解分析,严格控制业务承接质量。

4.2.2 投标的关键是标价和技术方案。市场部组织成立投标文件编制小组,由小组长负责召集相关人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深刻领会招标文件精神,选定标书编制方案。报送的标书要做到标价合理、方案优化、工期合理、送达及时。

4.2.3 整个投标过程按市场部的投标工作流程要求进行,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总师办的“投标指导书”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4.2.4在编制投标文件前市场部、总师办及其他相关部门必须对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等进行研究分析,以便合理确定编制方案。

5.2.2 投标文件编制程序:

标前预备会(分工、布置方案)→主编人员编写→审核人员审核→确定报价→装订、盖章、密封投标文件。

5.2.3 投标文件必须送有关人员审定后方可装订、盖章、密封。投标函、商务标报价由市场部负责人或副经理审定,技术标部分由公司总工程师审定。

5.2.4投标文件编制内容应包括:

(1)所有投标文件均应根据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答疑纪要)、招标图纸、工程技术规范要求、企业施工管理水平、设备能力及施工现场和市场信息来编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投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a.投标函; b.投标报价(商务标);c.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d.资信标

(3)投标报价(商务标)编制要求:

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答疑纪要)、招标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投标策略等为依据进行编制。编制完成后应仔细核对,以保证投标报价的准确无误。投标报价一般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编制说明:简述工程概况、编制依据及尚未明确的问题在编制报价中是如何考虑和处理的。

b.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格: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工程项目总价表、单项工程费汇总表、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费用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等。

(4)、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编制要求:

a.编制时宜尽量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阐述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为措施项目分析提供切实可行的报价依据。

b.科学、合理安排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以及采购、运输、使用等计划。

c.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的技术组织措施切实可行,对特殊工序、关键工序、复杂环节、严冬、雨季施工、减少扰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它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等应重点提出并做出相应的技术措施。

d.编制时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应尽量附下列图表: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劳动力计划表;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横道图;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及临时用地表。

e.招标文件上要求的其他内容。

5.2.5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应仔细整理、核对、(与其他部门的接口关系)签字盖章,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并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

进行、参加投标的工作要求

参加人员的要求参加投标现场的问题处理

6投标后工作

6.1无论中标与否,所有投标工程均应记录各家投标单位的开标情况,总结经验和教训,并将标录归入相应工程的投标文件档案。

6.2有希望中标的工程由市场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询标、合同的谈判和签约,工程部报批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编制、安全监督手续的办理。

对中标的工程,应对施工全过程进行跟踪,分析投标过程中所存在的失误与不足,总结经验和教训。

7市场部工作纪律

7.1工程投标必须坚持统一领导、统一安排、合理、科学分工、密切合作的组织原则。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拒不承担义务或草率履行职责。

7.2不得违反《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7.3禁止出借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或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7.4严禁将我公司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安全文明等承诺泄露给他人。

7.5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违法分包。

8 奖罚条例

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如发生以下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应予通报批评、降级、罚款、除名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1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业务经营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8.2 超越业务经营权限行使职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降级或除名。

8.3 以牟取私利为目的,出借本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或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一经发现,立即除名。

8.4 将我公司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安全文明等承诺泄露给他人的,一经发现,立即除名。

8.5 未对招标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而造成废标的工程,对相应责任人根据情节严重情况应予通报批评、罚款

、除名。

5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招投标法

合同管理制度

投标指导书

6表格

《建筑公司工程管理制度7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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