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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生产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工厂生产制度

有哪些

工厂生产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规程、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物料管理规定、生产计划与调度、员工培训及绩效考核、环保与废弃物处理、应急处理机制以及持续改进机制。

流程

1. 质量管理体系:从原材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监控,确保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2. 安全生产规程:制定详细的操作指南,确保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3. 设备维护保养: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维修,预防设备故障影响生产。

4. 物料管理:规范物料的接收、存储、发放,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5. 生产计划与调度:依据市场需求和生产能力,合理安排生产任务。

6. 员工培训:提供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提升员工素质。

7. 绩效考核:通过量化指标评估员工工作表现,激励员工积极性。

8. 环保与废弃物处理:遵守环保法规,妥善处理废弃物,减少环境污染。

9. 应急处理机制:建立快速响应的应急预案,应对突发情况。

10. 持续改进:定期审查生产流程,查找不足,持续优化提高效率。

目录内容

1. 质量管理政策与目标设定 - 质量控制流程 - 质量检验标准 - 异常处理程序

2. 安全生产规定 - 作业安全规程 - 危险源识别与控制 - 应急预案与演练

3. 设备管理 - 设备采购与验收 - 日常维护与保养 - 故障报告与维修流程

4. 物料管理规程 - 物料接收与检验 - 存储条件与管理 - 物料发放控制

5. 生产计划与调度 - 订单评审与生产计划编制 - 生产进度跟踪 - 调度调整原则

6. 员工培训与发展 - 新员工入职培训 - 技能提升课程 - 定期评估与反馈

7. 绩效考核体系 - 考核周期与指标 - 绩效奖励与惩罚 - 职业发展通道

8. 环保与废弃物管理 - 环保法规遵守 - 废弃物分类与处理 - 绿色生产倡议

9. 应急处理机制 - 突发事件响应流程 - 紧急联络机制 - 恢复计划制定

10. 持续改进制度 - 问题反馈与记录 - 改进措施实施 - 改进效果评估

以上各项制度的实施,旨在确保工厂生产高效、安全、环保,同时提高员工满意度和产品质量,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各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细化相关规定,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工厂生产制度范文

第1篇 小型工厂生产管理制度

小型工厂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生产纪律

1、遵守公司考勤制度。

2、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产品工艺生产,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3、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

4、服从生产主管的安排,及时作业,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5、衣着清洁整齐,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

7、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车间内严禁吸烟,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8、当产品出现不良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第二条 操作规程

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

2、生产过程中的药品要按使用说明正确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

第三条 产品质量

1、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2、严把原材料进库关,高品质原料出高品质产品。

3、注意生产过程中的细小环节,轻拿轻放,避免表面划伤。

4、文明装车,堆码合理。

第四条 安全生产

1、生产过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防止出现伤亡。

3、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

4、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5、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6、原材料、作业工具、零小的设备应布局合理,堆放整齐,

第五条 设备管理与维修

1、大宗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2、所有设备应定期保养,每日检查。

3、制订完善的设备维修及保养计划,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第2篇 g工厂生产管理安全制度

一.为保证办公及生产秩序的正常运作,为规范员工日常行为,特制定本规范;适用范围。

(一)生产办公人员行为规范。

1.工作期间衣着、发式整洁,大方得体,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曝露的服装。男士不得留长发、怪发,女士不留怪异发型,不浓妆艳抹;违者罚款10元;

2.办公时间不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活动,不准在上班时间吃零食、睡觉、干私活、随时保持办公区整洁;违者按相应制度执行;违者罚款10元;

3.办公接听电话应使用普通话,首先使用“您好,生产部”,通话期间注意使用礼貌用语,如当事人不在,应代为记录并转告;违者罚款 10元;

4.禁止在工作期间串岗聊天,办公区内不得高声喧哗;违者罚款10元;

5.遵守电话使用规范,工作时间应避免私人电话,如确实需要,应以重要事项陈述为主,禁止利用办公电话闲聊;违者罚款10元;

6.私人资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复印、传真;违者罚款10元;

7.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翻看他人办公资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资料,资料持有人必须按规定保存;违者罚款10元;

8.根据公司需要及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同事开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诿、拒绝;对他人咨询不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应就自己所知告知咨询对象,不得置之不理;违者罚款10元;

9. 员工需服从领导的安排,并努力做好分配的工作,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工作或者拒不接受领导的安排、建议;领取材料和工具应申请-条要部门负责人签名登记名称、数量,并由生产部负责人签名,领取人签名--严禁将任何办公文具取回家私用.

(二)生产区域行为规范

1.严禁在工作期间脱岗、串岗、睡觉、闲聊、嬉戏、打闹等,吃东西,抽烟、吐痰、擦鼻涕等-违者罚款10元;

2.严禁在车间内接打手机、玩游戏、看视频、听音乐或做其他无关的事情;因工作需要段长以上级别人员接打手机不在本规定内,因工作需要班组长接打手机必须离开生产现场到办公室或离开车间,违者罚款10元;

3.在工作中接触不干净物品后必须洗手消毒,工作期间必须保持穿戴整齐,等,违者罚款20元;

4.严禁部分领导车间,乱指导生产线.-改变生产指导做法.-一旦做错产品。或者产品质量检验出现问题。不能流程到下一个部门返工现象否则.违者按相关条例执行;罚款--.照材料价格罚款

5.员工爱惜公物,有恶意破坏工厂财产或盗窃行为者,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一经发现立即辞退,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视情节轻重送公安机关处理。 要有互尊互爱的精神,严禁打架斗殴,如有发生,先动手者,处以1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或者移交公安部门;

6.员工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不开无人机、不开无人灯、天燃气及时关闭,如有违反,一次性罚款30元,如有造成设备损坏的,全额赔偿;

7.所有员工做好车间本区域内的清理、清扫工作,必须保证车间的整洁,如发现车间地面肮脏、有烟头杂物、工作台面凌乱,处以20元罚款。

8 员工需服从生产领导安排,并努力做好分配工作,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工作或者拒不接受领导的安排、建议、批评者,处以20元以上罚款;

9. 管理和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处以20元以上罚款,造成损失的追究相应责任;

为保障公司高效运行,员工在工作中有义务遵循以下三原则:

10 、如果工厂有相应的领导负责销售或采购管理.不安规范,去办理--并且-不合理,不按规定办;乱指导生产安排--跟单排期。造成损失的追究相应责任一

11、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但规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员工需要按规定办,并及时向制定规定部门提出修改建议,这是员工的权利;员工在进行请示的同时可以建议制定相应的制度,制度未出台前,由部门负责人以上级别人员参照相似制度酌情予以处理。

12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由生产部经理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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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工厂生产事故管理制度(3)

工厂生产事故管理制度(三)

为了及时了解和研究事故原因,掌握事故规律,认真吸取教训,以便有效地采取消除事故的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分类:

(一)在生产操作中,因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由于误操作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的损失,为生产事故。

(二)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气仪表、输送设备、管道、建筑物、构筑物等发生故障损坏,造成损失或减产,为设备事故。

(三)产品或半成品不符合质量标准,基建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机电设备检修不符合要求,原材料或成品因保管、包装不良等造成经济损失为质量事故。

(四)发生着火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为火灾事故。

(五)发生化学或物理爆炸,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为爆炸事故。

(六)违反交通运输规则,造成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为交通事故。

(七)在生产活动所涉及的区域内,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的影响,突然使人体组织受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致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为工作事故。

(八)各级管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错误,造成恶果的事故为管理工作事故。

二、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

(一)重大事故:

造成产品日计划产量损失10%以上,同时产量损失费达一万元以上;或直接损失费达5000元以上事故;或经济损失虽未达到上述金额,但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事故(火灾、爆炸等),造成人身肢体残废的事故,均属重大事故。

(二)一般事故:

造成产品日计划产量损失5%,或直接损失费达1000元以上的事故;因工负伤休三个月以内的事故,属于一般事故。

(三)微小事故:

直接损失费在1000元以下的事故,属于微小事故。

(四)职工的伤亡事故划分按国家或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火灾事故等级划分按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事故损失计算按公司有关规定标准计算。

三、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

(一)各类事故的管理,由公司分管领导主管并做出处理意见上报,而各职能部

门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的事故的报告、调查分析。

生产、技术、设备事故,由生产部负责;火灾、交通事故,由总经理办公室、生产部负责;产品质量事故由质检部负责;事故的赔偿罚款工作,由财务部负责;事故责任者的纪律处分,由公司决定,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执行。

(二)凡发生事故,应立即向所在部门的领导报告,采取安全措施,重大事故就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

(三)发生事故的部门,应认真填写事故报告单,按规定的时间上报有关部室和分管领导。报告上交时间:一般事故不超过两天,重大事故不超过五天。

(四)发生重大事故,由生产部写出重大事故调查报告书按规定逐级上报。

(五)不论事故大小,事故单位负责人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召开事故分析讨论会,本着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调查分析,一定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教育,吸取教训,制定出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故由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签署意见后,上报有关部门。一般事故由车间或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批准。微小事故由车间部门处理,报生产部备案。

(六)事故发生后查不出责任人时,由事故单位专责人担负一半责任。无专责人时,由单位领导负担一半责任。

(七)发生事故后,视事故责任人对错误的认识态度及表现予以不同处理。对能主动承认错误,虚心检讨,领导批准,可以从轻处理,对隐蔽事故情节,推卸责任,嫁祸于人者,加重处分。

(八)对事故责任者给予制裁,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九)公司建立事故档案,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旁证材料、综合调查材料及登记表、报告书等,应妥善保管。

(十)发生事故,各生产车间和各部门负责人不得隐瞒,并对事故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和及时性负责。

(十一)各单位负责人要及时解决和向上反映各类事故的隐患和苗头,若不予解决,或拖拉、迁就,有关人员将对后果负责。

第4篇 工厂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八条各机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

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

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

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作业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操作顺序或经培训后达到作业要求。

作业员开始操作前应检查机械设备各部位紧固件是否脱落或松动迹象。

调整机器时必须停机,断掉电源,下班时必须 所有设备的总电源。

第九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

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学习(即生产单位、机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

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一条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

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

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

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

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

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四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第十五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

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

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

各机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

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十八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整改。

第十九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着。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二十条对违规、违法操作的人员,如发现公司将立即开除肇事者;

致使公司损失的,将追求肇事者责任和相应的经济赔偿;

致使本人发生事故的,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5篇 某工厂生产技术性文件管理制度

工厂生产技术性文件管理制度

为确保我厂的技术管理,使全厂的工艺.技术文件和资料得到有效控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如下:

1.用于生产指导的工艺规程.技术标准及设备操作规程由生产科(车间)组织编制。

2.由总经理组织生产、质检及相关部门和车间领导对技术文件进行评审,以确保技术文件的适用性和可行性。

3.对公司自行编制的所有技术文件,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员批准发布。

4.外来文件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有关部门组织人员进行评审后方可采用或执行。

5.所有技术文件(包括引进的外来文件,由生产科(车间)按照<文件控制程序>实施标识.发放管理。

6.总经理每年要组织相关部门和车间对全公司的所有技术文件进行一次评审,以确保技术文件与实际工作的符合性。

7.对技术文件的更改,须经各有关部门提出后,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进行,任何单位不得私自更改或变动技术文件。

8.技术文件有较大改动时,由生产科(车间)统一进行换版,收回所有旧文件,并换发新版文件。对作废文件由生产科(车间)按照《文件控制程序》进行管理。

9.原则上所有技术文件均不许任何人带出厂,更不允许私自拷贝或复印。有特殊情况复制或带出厂的,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并由携带者到办公室办理借阅手续方可带出。携带者要为文件的安全性和保密性负责.

总经理:

年月日

第6篇 工厂生产区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公司(生产区)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的管理,确保安全。

2.范围

适用于进入公司生产区的所有外来人员。

3.责任者

安全部、保卫科、工程部、各施工单位。

4.程序

4.1各类外包合同中,必须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

4.2外包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作业前,须由负责外包部门及外包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4.3我公司与外包单位属于甲方、乙方关系,按有关规定,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4.4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有关规定。

4.5外包单位工作时间按我公司作息制度执行,如果要提早或推迟下班,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

4.6外来人员中的电焊工、电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4.7外包单位在场区施工,运输行车路线必须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0公里。

4.8从事起重、吊装、搬运作业时,外包单位要设有安全监护人和明显的安全标志,严禁利用公司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建筑物等作为吊装锚点。

4.9外包单位所用的木工圆锯等噪音设备,不能超过九十分贝,以免影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4.10外包单位没有安全防护装置机电设备,不得在生产区使用。

4.11外包单位使用本公司电源时,必须事先向公司负责外包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外包部门按照规定办理,不得自行其事。

4.12外包单位的露天机电设备,使用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并有封管措施。

4.13严禁非焊工动火、焊接工具不得转借无合格证人员使用。

4.14气焊工的乙炔瓶、氧气瓶、明火点三者之间的距离,电焊作业的二次线、接地线搭挂,都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4.15外包单位焊工动火和其它明火使用时,须按本公司制度规定办理动火手续。

4.16外包单位人员须进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贮槽)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化工部四十一条禁令中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作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报经安全部批准后,方可入内工作。

4.17外包单位人员进行高空、起重吊装、动土打桩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须报安全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4.18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设施,如护栏、设备预留口的盖板、跳板、安全网绳、地沟、电葫芦、楼梯、操作台板等,未经本公司安全部门同意,不得移动或拆除。

4.19外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与合同不同处或合同中难以包括的具体问题须经双方妥善商定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进行。

4.20外来人员在作业中,不准将化工原料桶随意拿来当脚手架,以免中毒、爆炸。多工种上下层交叉作业要采取可靠的安全兼顾措施,以防发生事故。

4.21外包单位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和通道畅通。每项施工作业完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否则不予办理工程结算。

4.22外来人员要遵守本公司禁烟制度,违反者按本公司制度处理。

4.23外包人员在装卸化工原料及气瓶时,须作到轻放轻卸、文明装卸,严格遵照“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4.24外来人员未经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生产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

4.25因外包单位人员在生产区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项损失及其后果,全部责任应由外包单位负责。

4.26本公司对外包单位及施工人员负责监督管理。

4.27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发生事故进行急诊或须用救护车辆时,我公司有关部门应大力支持。

第7篇 _工厂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一个工厂的生产车间,为保证其产品的的有序生产,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转等,都要求所有生产员工必须按照车间管理制度工作,以下为详细的工厂生产车间管理制度,仅供参考。

为保证产品生产车间有序地完成生产任务,保证生产设备及相关电器设备正常运转,保证《生产管理工作条例》的有效实施,特制订生产车间管理细则。

一、生产组织

1、根据本公司产品生产特点及员工素质的状况,生产部应为车间的生产班组配备最佳的生产工人组合,提高生产效率。选择最适当的人和最适当的工作顺序完成生产任务。要及时做好人员不足时的应急准备措施。

2、要考虑适当的管理幅度,每个班组的人员不宜超过10人。

3、车间管理层次为二级。生产部及生产班组。每个生产班组有一名责任人。每一个生产工人只对一个直接主管负责。生产任务由生产部下达到生产班组,并安排好生产程序。

二、生产管理

1、要采取各种措施,充分调动车间工人的积极性,吸纳相关的建议和意见,不断改进工作程序,提高生产效率。

2、要根据生产现场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机器物料置放地点,提高物流管理的效率,提高工作效率。

3、为保证生产组织系统在大部分时间内始终处于一个均衡生产状态,生产管理人员要注意以下几点:

(1)要阐明每一员工的职责及其中工作范围。

(2)生产任务的布置,必须清晰明确。

(3)要研究生产过程的合理性。如有可能应尽量画出流程图表明产品的生产操作步骤,比较能源的可供性及各项设备之能力状况。并编制多个可行的生产进度表。

(4)检查所需材料供应与储存的情形,竞争的供应来源,可替用的材料。

(5)确定维护,材料处理,事务工作,控制程序,运输等所需要的劳务。

4、生产交接班管理

(1)交接班双方人员在交接班时共同对所有设备及仪器仪表的运行情况作一次认真全面的检查。

(2)接班人员应按时到达工作地点,做好接班准备,接班人须认真查阅交班记录和听取交班情况。

(3)接班人员未按时到班者,交班人员应报车间负责人,但不得擅自离岗,直至有人顶班为止。

(4)交接班时如遇事故,应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再办理交接手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助交班人员处理事故。

(5)接班人员一经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之后,就表示对“记录”的认可。如交班时的实际情况与“记录”本上不相符,接班人有权拒签。

(6)每班下班前必须认真地填写“交接班记录”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罚。

三、岗位职责

1、生产工人岗位职责:

(1)无条件地服从领导的安排与调派。

(2)在生产车间、库房内严禁吸烟。

(3)按时上、下班,并按要求进行加班。

(4)上班时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随便离岗、串岗,工作时间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

(5)车间工人既是生产操作工,又是设备维护、修理和装卸工,每次卸车、装车时,原则上大家都必须一同劳动。

(6)爱惜公司的一切财产,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

(7)不得擅自把公司的财产带回家中。

(8)每班下班前必须对整个车间工作场地进行清扫、整理。

2、生产车间班组长岗位职责

(1)按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组织安排本班的生产。

(2)在生产过程中全权负责本班组的人员调动,合理安排各员工从事生产及其它事务。

(3)负责整个车间设备的开、关机及其正常运转,严格按各机器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负责组织人员维护、修理各机器设备,并作好原始记录。

(5)负责有关设备易损件的申报。

(6)做好每班的“生产记录”、“交接班记录”和“成品入库”手续。

(7)带领本班员工,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质量标准。

(8)搞好安全生产,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若发现事故苗头,及时按级汇报,并想方设法积极排除。

3、进料工岗位职责

(1)严格按技术部的配方备料,准确计量每种小料品种的重量。

(2)保证每批料中添加的小料品种及重量都正确无误。

(3)严格按领料手续领取各种原料,不得随便搬取。

(4)每班上班前清理风筒下的粉料,并按规定回制。

(5)每班下班前都应清理永磁筒上的铁杂。

(6)每批原料进完后必须清扫工作场地,将线头、麻绳、碎纸放入指定地点,不得进入生产线中。

(7)协助品控员检查每包原料的感观质量是否合格。

4、接料、计量工岗位职责

(1)每班生产前从仓管员处领取本班所需生产品种的包装袋。

(2)在包装物上加盖饲料名称、生产日期及生产批号。

(3)计量时要求每包成品料都在称量的误差允许范围内。

(4)经常清扫计量秤上的清洁卫生,并经常进行回零调试。

(5)监督成品饲料的感观质量是否合格,对成品饲料有感观疑问的,及时向当班品控员反映。

5、打包、封口、堆码工岗位职责

(1)上班前领好当班所需的缝包线、不干胶带。

(2)打包时要求不漏钉、针脚均匀一致、缝口平整,双道折线。封口要求不干胶牢固、平顺。

(3)堆码成品料时必须按仓管员指定的地点及堆码高度进行堆码。

(4)每班上班前必须清理粉料初清筛下的杂物,并放于指定地点。

(5)每班上班前必须先清扫缝包机内的清洁卫生,并对该注油部位进行润滑。

6、装卸工岗位职责

(1)必须服从仓管员的安排,做到随叫随到,随时装卸。

(2)装车时,按照仓管员指定的品种、地点及数量装车,并协助仓管员做好装车数量记录。

(3)卸车时,按照保管员要求的堆码高度把货物卸于指定地点,并协助仓管员做好卸车数量记录。

(4)卸下的货物要求堆码整齐、牢固,不能人走包倒。

(5)认真清扫卸车场地的清洁卫生。

四、处罚措施

1.严禁在车间及库房内吸烟,违者罚款50元,屡教不改者加重处罚。2.上班时间不得迟到,违者迟到时间在5分钟之内者,罚款5元/次;超过5分钟者,视为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两天计件工资。3.未请假不上班者,视为旷工。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4.上班时间严禁打牌、下棋等与工作无关之事,违者每人每次罚5元。5.严禁坐踏成品饲料及饲料包装袋,违者每人每次罚款2元。

6.下班前未打扫干净工作场地卫生的,每人每次罚2元。

7.每班必须按规定检查粉碎机的筛片,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否则每人每次罚2元。

8、进料工段应准确计量每批所需原料的包数与重量,若发现生产所用原料与配方有出入者,违者每次罚款10元。

9、进料工段应保证每批料中都按规定加入相应的小料,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0、进料工段对使用的原料已明显变质而不反映者,每次罚款10元。

11、进料工段每班下班前必须清理永磁筒和粉碎机上的铁杂,违者每次罚款2元。

12、接料,计量工段对成品料的感观指标明显不合格而不反映者,每次罚款10元。

13、接料,计量工段用错包装袋、以及打印错了生产日期、批号者,每次罚款5元。

14、接料,计量工段计量超出允许误差范围者,每次罚款5元。

15、打包、封口、堆码工段应保证打包的针脚均匀、整齐、不能漏针,违者每次罚款2元。

16、打包、封口、堆码工段如堆码数量不对、堆码品种混乱者(包括卸车)每次罚款2元。

五、车间请假管理

1.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请假,对于非请假不可者,公司旺季三班生产时,必须自行找到顶班者,并报生产部负责人批准之后方可。

2.请假一律使用书面文字,写好请假条,口头请假一律无效。

3.请假期间无工资。

4.请假必须提前一天申请。

第8篇 工厂生产成本管理制度

某工厂生产成本管理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为使工厂生产成本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生产成本管理制度。

第2条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厂生产成本的控制与管理相关事项。

第3条 责任。

1.工厂生产成本的分析、预算、核算等由财务部负责。

2.生产部负责控制生产的成本。

第2章 成本定额管理

第4条 制定成本定额。

1.生产管理部门应根据具体产品的工艺要求、本工厂的生产技术条 件及工厂历史平均水平编制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动力、工时消耗等定额。

2.财务部根据产品定额消耗、原材料、半成品、劳务计划价格、工资、制造费用计划等制定单位产品各个环节的成本定额。

第5条 成本定额修改。

生产管理部门根据定额的执行情况、工艺技术条 件的改善定期对定额进行修订,并通知财务部门调整成本计划。

第6条 制订成本计划

1.生产部应将产品与生产车间有关的各个环节的定额通告各生产车间,各生产车间根据实际情况及定额标准编制车间成本控制方案。

2.生产部根据汇总的车间成本控制方案编制生产成本控制计划并报审。

第3章 生产成本控制

第7条 生产成本控制计划的逐层分解。各主要生产部门应将批准后的生产成本控制计划进行逐层分解,分解为各个生产成本控制指标,并落实到具体的人员。

第8条 生产成本的控制依据。生产记录能够完整、准确、及时地反映产品生产加工情况,是生产管理人员了解生产成本控制的主要信息来源,其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生产任务通知单。

(1)生产部根据销售计划、销售部提交的客户订单,统一下达连续编号的生产任务通知单。

(2)车间根据生产任务通知单安排生产。

2.领料单。

(1)领料单是产品材料消耗的原始记录。车间根据生产任务通知单向仓储部领料,有消耗定额的按照定额发料,没有消耗定额的按合理需要发料,剩余物资要及时办理退库手续或结转下期继续使用。

(2)车间工段应授权指定人员领料,同时填写领料单(一式三份),领料单上应注明领料时间、材料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并由保管员和领料人员签字。

3.中间产品转移单。

(1)中间产品转移单是产品在各道工序间流动的原始记录,是期末盘点及会计核算的依据。

(2)产品投产后必须填写中间产品转移单,并详细记录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完工程度等基础资料。

(3)产品转移过程必须由转送人员和接收人员签字,同时应及时填写产品生产台账。

4.工时记录。工时记录是登记工人或生产班组在出勤内完成产品数量、质量和生产所耗工时的原始记录,是会计核算、成本计划制订的基础资料,生产现场的管理人员应积极收集工时记录的相关资料,为准确核算、控制工时提供依据。

5.入库单。产品完工经检验合格后,应及时根据其用途办理产品入库手续,其中产成品入产成品库、半成品入中间料库或下道工序领用,同时开具产品入库单,由缴送部门和接收部门签字。

6.盘点表。

(1)原材料盘点表:年末由仓储部统一组织对库存材料进行盘点,并编制年度材料盘点表,对于发现的盘盈、盘亏、积压物资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车间接到受托加工材料,应单独堆放,并单独设账保管,月末对受托加工产品要单独编制盘点表。

(2)在产品盘点表。

①在产品盘点表是工厂在产品实地盘点的原始记录。每月末由质量管理部、生产安全部、财务部组成盘点小组对各车间在产品进行盘点,盘点应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情况下进行。

②对于可以在现场计量的产品,当场计量登记;对于需要折算的产品,由检验人员根据定额折算;对于生产线上不能取出观察的产品(如正在烧结的产品),可以根据物料转移卡登记盘点数量。

③盘点结束后由检验部门编制在产品盘点表,报送生产、财务、检验三部门。对于发现的盘盈、盘亏、积压物资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④对于生产线上结存的废品、不合格品应在盘点表上注明,受托加工在产品和材料一样应单独编制盘点表。

第9条 生产成本记录。生产管理部应每天收集生产记录并不定期地进行检查,确保生产记录的准确性。

第10条 生产成本分析与差异分析。生产管理部在每月末应根据生产记录计算分析月生产实际成本与成本定额的差异,具体处理方法如下所示。

1.月生产实际成本高于成本定额时,召开生产会议,分析查找原因,制定相应的对策。

2.月生产实际成本低于成本定额时,要分析查找原因,若无弄虚作假的情况并且产品符合要求,应召开会议,对相关人员给予奖励,并推广借阅成本的办法。

第11条 生产成本定额的改进

生产实际成本与定额成本的比较应是一个循环的过程,即生产部应每月进行分析、改进,确保生产实际成本始终不高于定额成本。

第4章 生产成本核算与分析

第12条 成本核算内容。

1.原材料的归集与分配。

2.辅助材料。

3.燃料及动力。

4.工资及福利费。

5.制造费用,包括以下内容。

(1)工资及福利费,指车间管理人员、辅助工人的工资和按规定计入成本的各种工资性津贴以及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2)折旧费,指车间的各项固定资产,按规定计提的基本折旧费。

(3)修理费,指车间所用的固定资产,包括年度大修、年检大修理费用和发生的中小修理费。车间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的修理费也包括在本项目内。

(4)办公费,指车间为管理工作支付的印刷、办公用品等费用。

(5)水电费,指车间用水和照明用电的费用。

(6)机物料消耗,指车间为进行生产和维护生产设备、环境等所消耗的各种一般材料。

(7)低值易耗品摊销,指车间所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的摊销费。

(8)劳动保护费,指车间发放劳保用品或实施安全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9)其他,指不能列入以上各项目的各种车间经费。其中较大的费用支出,应在本项目下增列其中×××项目单独反映。

第13条 成本费用分配基础。

1.财务部根据材料库领料单分配各车间材料费用。

2.财务部根据实际

发放工资表分配各车间工资费用。

3.福利费按工资的14%提取。

4.财务部根据产量、计划成本分配各车间氮气、蒸汽费用。

5.财务部根据各车间相互提供劳务结算单下达机加、模具、化验、运输等费用。

6.财务部根据生产管理部提供的水电费用分配表,分摊全工厂的水电费用。

7.财务部根据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按分类直线折旧法,分配各车间折旧费用,残值率控制在3%。

第14条 生产成本核算。财务部应在月、季、年底根据生产成本的实际发生值进行核算,将核算的结果进行生产成本分析。

第15条 成本分析的依据。成本分析所依据的资料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1.当月(季、年)度的成本报表资料。

2.上年度同期资料。

3.产品成本计划。

第16条 成本分析对象。

1.基本生产车间成本分析。每月(季、年)末主管会计根据车间成本资料,对当月(季、年)成本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分析,主要内容包括消耗定额执行情况分析和费用完成情况分析。

(1)消耗定额执行情况:将当月(季、年)定额消耗与计划、上年实际平均,同行业先进水平进行比较,分析定额消耗的计划完成情况,对于完成情况比较好的指标应及时总结经验,对于完成情况不好的指标进行分析,查明原因。属于车间自身原因的,应找出对策进行改进;属于定额本身的原因,应及时通知生产部门修订定额消耗指标。

(2)费用完成情况:主要将各月费用发生额与计划和上年实际平均进行相对数、绝对数比较,找出波动较大的指标并查明其原因。

2.辅助部门成本分析

(1)各辅助生产部门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定期对成本进行分析。有消耗定额的,与定额进行对比;没有定额的,可根据历史加工同类产品的料、工、费的组成情况进行对比。

(2)对于经常发生项目应及时补充制订成本计划,对于当月发生的新项目,应及时、准确核定费用发生额。

第17条 成本分析报告。每月(季、年)末财务部根据分析资料编写成本分析报告,通报给与生产成本管理相关的各个部门,以便各部门全面了解工厂成本运行状况。

第18条 调整成本控制计划方案。生产部等相关部门根据财务部通告的成本分析报告对没有达标的项目进行调整,进而调整各自的成本控制计划与方案,保证各项成本控制指标的完成。

第5章 生产成本考核

第19条 生产成本考核的周期。工厂企业管理办公室将在每年的月末、季末、年末对主要生产部门及辅助生产部门的生产成本控制进行考核。

第20条 生产成本考核的内容。

1.成本目标、成本计划完成情况。

2.成本绩效定期考核和评价。

第21条 生产考核的依据。

1.成本计划。每年生产部、财务部根据工厂的经营目标,将利润指标分解到各个部门,制订各部门的成本费用计划。成本费用计划一般一年修订一次,如果出现材料价格、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应及时修改成本计划。

2.考核资料。考核资料主要包括由财务部提供的经财务部审核的会计核算资料、成本费用报表、客观调整因素等。工厂根据考核资料(制定当月的奖惩制度)对各车间、部门进行考核。

第22条 生产成本考核的方式。

1.工厂根据部门特点以及对工厂总体成本费用的影响程度,制定不同的成本考核方式。

2.对基本生产车间采用成本考核,对辅助生产部门采用内部利润考核,对工厂直属部门采用费用考核。

第23条 生产成本考核的结果应用。对生产成本的控制考核的结果将与各部门人员的绩效奖金直接挂钩,同时也是各部门相关人员晋升、评级的主要依据。

第6章 附则

第24条 本办法由企业管理办公室制定,解释权归企业管理办公室所有。

第9篇 fd工厂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八条各机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作业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操作顺序或经培训后达到作业要求。作业员开始操作前应检查机械设备各部位紧固件是否脱落或松动迹象。调整机器时必须停机,断掉电源,下班时必须关闭所有设备的总电源。

第九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学习(即生产单位、机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一条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四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第十五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十八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整改。

第十九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着。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二十条对违规、违法操作的人员,如发现公司将立即开除肇事者;致使公司损失的,将追求肇事者责任和相应的经济赔偿;致使本人发生事故的,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第10篇 工厂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某工厂生产车间管理制度(二)

第一条 生产纪律

1、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产品配方生产,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2、厂区及生产车间内严禁吸烟。

3、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

4、服从生产主管的安排,及时作业,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5、衣着清洁整齐,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

7、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8、当产品出现不良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第二条 操作规程

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

2、生产过程中的药品要按使用说明正确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

第三条 产品质量

1、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2、严把原材料进库关,高品质原料出高品质产品。

3、禁止使用替代原料,严格按配方配料,配好料,配足料。

3、注意生产过程中的细小环节,要求包装密封良好,码垛整齐美观。

5、检查产品的标签、名称、生产日期、做到万无一失。

6、装车前需最后检查、核对(产品名称,数量、包装情况),做到单货相符。

7、文明装车,堆码合理。

第四条 安全生产

1、生产过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防止出现伤亡。

3、预混料生产时必须戴好防毒口罩、手套,防止腐蚀。

4、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

5、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6、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7、原材料、包装物、零小的设备应布局合理,堆放整齐,

第五条 设备管理与维修

1、大宗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2、所有设备应定期保养,每日检查。

3、制订完善的设备维修及保养计划,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第11篇 a工厂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工厂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为了促进企业的发展,确保产品质量,严肃厂纪厂规,确保产品车间正常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 职工应按时上班,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元。旷工一次罚款50元。

2. 工作时间不允许串岗,违者每次罚款5元。

3. 上班时间应该穿工作服,带安全帽,上班不允许穿拖鞋、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违者每次罚款10元。

4. 不得在车间工作时与班长、车间主任争吵,或与其它职工相互打骂、吵闹,违者一次罚款50元,并作检查。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三次者予以解雇。

5. 酒后上班闹事和影响工作者,罚款20元,写检查。态度不好或一个月累计两次予以解雇。

6. 车间内严禁吸烟,违者每次罚款10元。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

7.班中禁止做私活,违者每次罚款10元。

8. 偷盗公物或他人财物者,按实物价值10倍罚款,扣发工资,予以解雇。

9. 完不成当日生产任务的班组或工序不能下班,直到完成。晚上加班者不记夜班费,完不成任务强走者每次罚款5元。

10.严禁带小孩和外人进入车间,违者对当事人罚款5元。

11.生产中不得聊天说笑、看书看报,不准会客、打电话、吃零食、睡觉,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违者每次罚款2元。

12.上班必须佩带工号牌,违法乱纪者每次罚款5元,涂改、遗失工号牌罚款2元。

13.严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严禁擅自拆装一切电器设施和变压器、控制柜、开关箱,新安装的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4.严禁擅自动用各类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设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5.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6.各车间卫生由各车间负责打扫,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打扫不干净,每次对车间主任罚款20元,对清洁工罚款5元。

17.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违者每次罚款2元。

18.中午、下午和夜班下班各车间负责人负责关好门窗,锁信车间大门,关闭总电源。违者每次对车间主任罚款50元。

第12篇 工厂生产管理管理制度(7)

工厂生产管理管理制度(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实现均�、安全、文明生产的良好氛为,提高经济效益,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冲压车间、装配一车间、装配二车间、模具组。

第二章 生产车间管理

第三条 着装管理:

1. 本公司员工凡是上班时间进入厂区内必须穿工作服,佩戴工作证,工作证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处,

2. 本公司员工凡是上班时间不得穿拖鞋、凉拖鞋、不穿背心、打赤膊、短裤、超短裙、吊带衫进入生产车间。

3. 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员发不过耳,不得理光头,染异色发;女职员不浓妆艳抹,金银或其他饰物

的佩戴应得当。

第四条劳动纪律十不准:

1)不准上班时间迟到、早退、代人打卡、旷工。

2)不准上班时间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干私活 。

3) 不准上班时间看报纸、杂志、小说等相关书籍。

4)不准在上班时间接受探访及车间接听私人电话。

5)不准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

6)不准在上班前饮酒或酒后不得进入车间,更不准酒后无理取闹。

7)不准在禁烟区吸烟。

8)不准散播谣言、造谣声势污辱同事。

9)不准讲粗话、脏话或顶撞上司,必须礼貌待人,文明用语。同事之间要和睦相处,互相团结、帮助。

10)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

第五条 现场管理

1.操作人员每日下班时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不能堆放产品和废品.生产配件或样品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2.车间内使用工具、设备附件等均应指定摆放,做到整齐有序。

3.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

4.在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

5.坚持现场管理文明生产、文明操作、根治磕碰、划伤等现象。每天下班要做到设备不擦洗保养好不走,物料不按规定摆放好不走,工作场地不打扫干净不走。

6.边角料及废料等分类放到指定地点或指定容器存放。

第六条 质量管理

1.各车间主任应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协调工作。

2.对生产中的关键过程要按规定严格控制,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排除,使质量始终处于稳定的受控状态。

3.认真执行“三检”制度,教育操作人员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要做到自检,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入下道工序,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不合格的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如发现质量事故时要做到责任者查不清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排除不放过、预防措施不制定不放过。(三检:自检、互检、巡检)(要让员工明白后工序就是客户的原则)

4.各车间主任要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半成品不放行。

5.各车间要严格划分“三品”(合格品、返修品、废品)隔离区,做到标识明显、数量准确、处理及时。

第七条 安全生产管理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2.操作人员要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确保起到安全防护作用,严禁违章作业。

3.经常开展安全教育,不定期进行认真整改、清除隐患。

4.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安全生产,防止生产工作中安全事故的发生。

5.发生事故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及时上报。

第八条 设备管理

1.各车间的设备应指定专人管理。

2.坚持做到设备管理“三步法”即:日清扫、周维护、月保养。

3.坚持“六字要求”即:整齐、清洁、安全。

4.设备管理要做到“三好”“四会”三好即:管好、用好、保养好。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故障。

第三章 员工考核.

第九条 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第十条 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现场维护五个方面。其中:

1.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2.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3. 能、主要是指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

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5.现场维护考核:

1)生产车间地面卫生是否维持干净。

2)物料摆放是否放在规定区域及物料摆放是否放得整齐,生产工具是否放置在工具箱内,作业台面是否杂乱无章。

3)物料状态是否标识完善(合格、不合格、待处理、待加工、待电镀)或(名称、规格、数量、产品状态)。

4)车间设备是否清洁,无油垢,无杂物和锈

以上考核由各车间主任考核,对不服从人员,车间主任直接给予10元/次,生产部门主管应 对各车间进行不定期的现场6s巡视、监督、教导、培训等工作,如车间主管或生产部门主管因监督不到位造成现场管理混乱的将负连带责任,情节严重的作降级或直接开除处理。

第13篇 工厂生产设施设备卫生管理制度

工厂生产设施、设备卫生管理制度

1.0目的

通过对生产设备控制,提高生产效率及设备使用率,以确保品质、延长其使用寿命。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生产设备的检修、保养和安装过程的控制。

3.0职责

3.1生产负责人

a)负责编制设备定期维护保养计划。

b)监督和检查各车间定期维护保养情况。

c)负责在用设备的统一调配管理,提出设备的购置计划。

3.2生产车间

a)负责生产设备维护保养;

b)维护生产现场必要的工作环境。

4.0工作程序

4.1使用部门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计划:

a)操作者在使用前要验证设备是否完好,遵守操作规程,做好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b)操作者应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生产科(车间)应检查各车间的设备

维护保养情况,并作记录,对发现问题或有怀疑的设备,应立刻停止使用,通知技术人员及时排除故障,确保设备持续稳定的运行能力。

4.2各岗位操作人员应与所从事的活动相适应,须经培训或采取有效措施以满足这些要求,应经生产科(车间)门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4.3各车间应注意工作环境,以满足生产的需要。

4.4各部提出购置生产/服务设备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新购设备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交生产车间使用,并纳入生产设备一览表中受控,设备资料由生产科(车间)建档,报办公室备案.

4.5生产设备报废由生产科(车间)提出,质量负责人组织确认后报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报废手续,办完报废手续后,即从生产设备一览表中将该设备删除。

4.6应保存每台设备的记录,建立设备档案,其内容包括

a.设备名称

b.制造厂名称、设备型号、测量范围、精度等级

c.设备接收日期和投入使用日期

d.目前放置的地点

e.接收时状态(新旧或改装过)

g.检定或自校记录

h.维护的详细情况或注意事项

i.损坏.故障或修理的记录

第14篇 工厂生产管道设备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工厂生产管道、设备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清洗消毒的管理

2.适用范围

管道、设备清洗消毒。

3.职责

生产科(车间)负责对管道、设备的清洗消毒。

4.程序

4.1人员卫生

凡是进入车间得人员的工作衣物按正常衣物洗涤干净。

4.2设施及环境

4.2.1地面、下水道沟槽。清扫异物,用洗涤剂刷洗,清水冲净。

4.2.2墙、窗、玻璃、顶。清扫异物,刷洗,清洗冲净。

4.2.3灯用抹布擦净灰尘,保持清洁即可。

4.2.4过水池、洗手池。

每日清洗一次,冲净异物,用刷子蘸洗洁剂刷洗,清水冲净。

4.2.5管道:

每日对管道内外清洗、保养一次,做好定期维护。

第15篇 工厂生产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红冲车间、仪表车间、数控车间、抛光车间和组装车间全体员工。

第二章 员工管理

第三条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地方观念或省籍区分。

第四条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五条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6:30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经理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第六条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工作时间内,车间主任、质检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车间主任申请方能离岗。

第八条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须事先向车间主任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第九条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第十条禁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吸烟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门外。违者依《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一条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车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

第十三条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产品(或废品)和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或流水线上,违者《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四条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车间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五条生产时如果遇到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六条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车间主任开具领物单到仓库处开具出库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包装车间完工后要将所有多余物料(如:零配件、纸箱等)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内。生产过程中各车间负责人将车间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否则,对责任人依据《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

第十八条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第十九条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二十条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检测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如:夹头、模具、电扇、螺丝刀、老虎钳等),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或交回仓库保管员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第二十一条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主任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人事管理部门按《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二十二条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十三条在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车间主任、检验员、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产品质量。

第二十四条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否则,按《行政管理制度》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不能堆放产品和废品.生产配件或样品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第二十六条下班时(或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本人和车间主管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清洁卫生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二十八条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一个月工资。

第二十九条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总经办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章 员工考核

第三十条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2.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3.能、主要是指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4.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车间主任考核,对不服从人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第三十一条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由办公室协同生产部制订、解释并检查、考核。生产部全面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自2008年5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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