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质量生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质量标准设定、质量控制流程、质量检验与测试、质量改进机制、质量责任划分、员工培训与教育、质量记录管理以及客户反馈处理。这些元素共同构成了确保产品质量稳定、提升企业竞争力的基石。
1. 质量标准设定:根据行业标准、客户需求和企业自身能力,制定详细的质量标准,包括产品设计、原材料选择、生产过程、包装和售后服务等各环节。
2. 质量控制流程:从采购到生产,再到出厂,每一个步骤都应有明确的质量控制点,确保每个环节都符合预设的标准。
3. 质量检验与测试:通过定期和随机的抽样检查,利用专业的检测设备和技术,对产品进行全方位的品质评估。
4. 质量改进机制:设立持续改进流程,如pdca(计划-执行-检查-行动)循环,针对质量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改进措施并追踪效果。
5. 质量责任划分:明确各部门和员工在质量管理中的职责,确保每个人都对产品质量负责。
6. 员工培训与教育:定期进行质量意识和技能的培训,提升员工的质量管理水平。
7. 质量记录管理:保存所有质量相关的数据和记录,便于追溯问题,也为持续改进提供依据。
8. 客户反馈处理:建立有效的客户反馈渠道,及时处理客户投诉,将客户意见转化为改进动力。
1. 引言 - 质量生产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 制度的目标与宗旨
2. 质量标准设定 - 标准的来源与制定 - 标准的更新与修订
3. 质量控制流程 - 采购质量管理 - 生产过程控制 - 品质检验流程
4. 质量检验与测试 - 检验方法与设备 - 不合格品处理程序
5. 质量改进机制 - pdca循环详解 - 问题解决与预防措施
6. 质量责任划分 - 部门职责 - 员工质量责任
7. 员工培训与教育 - 培训计划与实施 - 员工质量意识培养
8. 质量记录管理 - 记录的收集与保存 - 数据分析与应用
9. 客户反馈处理 - 反馈机制建立 - 投诉处理流程
10. 结语 - 制度的执行与监督 - 未来发展方向
以上内容旨在构建一个全面、严谨的质量生产管理体系,为企业的产品质量保驾护航,确保满足客户期望,提升市场竞争力。在实际操作中,需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灵活调整,不断优化,以实现最佳的管理效果。
第1篇 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责任制度
生产公司质量管理责任制度(五)
1、目的:
为了实现公司质量管理的全员参与,使公司质量方针、目标和质量工作落实到实处,特制定本责任制度。
2、管理职责:
根据逐级考核的原则,公司质量管理工作的考核按以下序列进行:
①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公司高层管理者;
②总经理负责考核各职能部门;
③各部门主管(经理)负责考核下一级;
④各层管理者对质量管理的责任。
⑴总经理(厂长)的质量管理责任:主持制定和宣传本公司的质量方针、目标和规划;
⑵组织建立并保持符合标准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
⑶批准发布质量手册,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
⑷确定组织结构,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及相互关系;
⑸根据公司质量管理体系,配套相应资源,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⑹负责领导成本控制中心,对本公司最终的质量管理负责;
⑺指定管理者代表并授权;
⑻批准实施质量管理标准。
⑥分管生产、质量、技术主管的质量管理责任:
⑴在总经理(厂长)的领导下对公司的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⑵组织制定企业标准和规划目标;
⑶针对影响产品质量的技术性难题,制定有关方案、计划,并负责领导实施;
⑷针对产品质量薄弱环节,发动员工进行质量攻关,大搞技术革新,切实解决有关影响质量的因素,努力提高产品质量;
⑸组织全公司的质量分析活动,认真总结交流提高产品质量的经验,落实提高产品质量的措施;
⑹协助总经理处理重大责任事故,并组织有关部门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⑺经常听取质量检查汇报,积极支持质量检查部门的工作,努力提高产品质量;
⑻负责组织基层领导,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议,征求意见,采纳合理化建议,搞好质量管理工作;
⑼协调技术部门、生产部门之间的关系,确保产品质量不断提高。
⑦管理者代表的质量管理职责:
⑴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建立、实施并保证其完整性;
⑵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策划并协助总经理组织贯彻国家的质量政策、法规、法令;
⑶组织制定本公司的质量方针、目标和规划、审定管理标准;
⑷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质量管理体系中的业绩,包括改进需求;
⑸确保各种信息进行有效沟通;
⑹负责公司产品生产许可证及iso9000认证的组织工作。
3、质量部门的管理责任:
⑴贯彻质量第一的方针,负责公司整个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⑵充分发挥质量检验对产品质量的保证,质量事故的预防和质量动态的报告,确保产品出厂能达到质量标准要求;
⑶负责产品质量的检验工作,对产品进行质量分级,设立质量检验小组,编制检验报告;
⑷按技术标准和质量控制文件的要求,负责从原材料入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的进货检验、工序检验、成品检验工作,严把质量关,对本部门质量错核工作完全负责;
⑸参与新产品的试制作,并掌握试制作和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情况,负责新产品的定型和质量评价工作,并提出结论性的意见;
⑹负责质量检验原始数据的整理分析和月质量的分析工作,编写质量动态报告,作为信息向生产主管反馈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⑺负责培训检验人员,不断采纳新的科学检测手段,努力提高质检人员的业务水平;
⑻定期检查各工序质量管理的工作情况,负责检查考核各车间质量责任的包该情况;
⑼负责建立产品质量档案,衔接上级质监部门的质量审核工作。
4、生产部的质量管理责任:
⑴严格要求生产作业按照工艺规程和产品质量、技术性能要求进行生产,贯彻和执行产品有关技术标准;
⑵积极配合技术部门对工艺规程进行修改,不断提高工艺流程的合理性、科学性。
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对提高产品质量而进行的技术改造工作;
⑷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质量方针目标,对整个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负责,同时也必须对产品在用户使用时与生产相关的质量符合性负责;
5、技术部门的质量管理责任:
⑴负责制定工艺规程及产品质量标准,随着产品质量不断提高,工艺规程要不断进行修改和补充,对工艺有关的质量符合性负责;
⑵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和提出原材料、半成品及生产过程的检验项目和检查方法,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和组织统一操作;
⑶协助副总经理(厂长)组织公司质量活动,总结交流提高质量的经验,制定提高产品措施,制定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和提高产量、质量的计划,参与各种质量分析会。
6、采购部门的质量管理责任:
⑴采购人员要积极地采购符合企业质量标准的原材料,确保生产正常运转;
⑵采购的原材料必须符合生产技术要求,经质检员核测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应立即办理退货手续;
⑶经检测不合格的材料不准入库,更不准投入生产。
7、原材料仓库的质量管理责任:
⑴在办理生产所用原材料入库时,一定要查验是否有质检部门相关人员签字,否则一律不得办理入库手续;
⑵入库物品要分类摆放,要根据物料的特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做到防锈、反腐、防霉变、防变形,确保储存过程不损坏、不变质、不变形。
8、车间管理人员的质量管理责任:
⑴深入进行质量第一的思想教育,认真执行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好自检、互检、专检工作,支持专检人员的工作,把好质量关;
⑵严格执行工艺技术操作规程,有计划、有组织地文明生产,保持环境卫生,提高产量、质量;
⑶掌握本部门的质量情况,表扬重视产品质量的质量标兵,对不重视产品质量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
⑷组织车间员工参加技术学习,针对主要的质量问题提出意见,发动员工开展技术革新与合理化建议的活动,并对产品质量存在的问题和质量事故要了解原因,共同解决;
⑸对不合格的产品进入下工序负主要责任。
9、员工的质量管理责任:
⑴要树立“质量第一”的生产工作意识,精益求精,做到好中求高,好中求快,好中求省;
⑵要积极参加技术学习,要做到四懂:懂产品质量要求、懂工艺技术、懂设备性能、懂检验方法;
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本岗位使用的设备合理使用、精细使用、精心维护,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⑷认真做好自检与互检,勤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做到人人把好质量关;
第2篇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第一条 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卫生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食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的要求。
第二条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
对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在取得生产许可资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
第三条 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企业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了解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工作人员。
第四条 具备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的生产设备、工艺设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
具备产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
第五条 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点进行严格控制。
第六条 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格进货验货制度,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第七条 按照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符合企业明示采用的标准要求。
第八条 具有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检验和检测仪器定期通过计量检定。
第九条 在生产全过程建立标准体系,实行标准化管理,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销售后服务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
第十条 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第十一条 产品出厂前经过严格检验、确保出厂产品检验合格。
第十二条 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3篇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卫生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食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的要求。
第二条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对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在取得生产许可资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
第三条 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企业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了解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工作人员。
第四条 具备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的生产设备、工艺设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具备产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
第五条 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点进行严格控制。
第六条 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格进货验货制度,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第七条 按照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符合企业明示采用的标准要求。
第八条 具有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检验和检测仪器定期通过计量检定。
第九条 在生产全过程建立标准体系,实行标准化管理,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销售后服务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
第十条 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第十一条 产品出厂前经过严格检验、确保出厂产品检验合格。
第十二条 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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