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卫生制度
1. 基本卫生习惯:员工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包括每日洗澡、换洗干净衣物、保持口腔清洁等。
2. 工作服管理:工作期间必须穿着整洁的工作服,禁止穿着私人衣物进行工作。
3. 手部卫生:在接触食物、药品或直接与公众接触的服务前,必须彻底洗手并消毒。
4. 个人装饰品:如佩戴首饰,应确保其不会影响工作安全和卫生标准。
5. 疾病报告:员工若感觉不适,特别是感染性疾病,应及时向管理层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6. 工作区域卫生:保持工作台面、工具和个人工作区域的清洁,定期进行消毒。
7. 餐饮卫生:遵守公司食堂的卫生规定,不在工作场所进食或饮水。
个人卫生制度公示
为确保所有员工都能清楚了解并遵守个人卫生制度,以下内容需在显眼位置上墙公示: - 明确列出上述各项个人卫生制度的具体要求和执行细节。 - 提供清晰的图文说明,如正确洗手的步骤图示。 - 设立定期更新的卫生检查记录表,公开透明地展示卫生检查结果。 - 张贴疾病预防和控制的宣传材料,提高员工的健康意识。
个人卫生制度的实施对于任何组织都至关重要,它不仅维护了员工的健康,也保护了客户和公众的权益。良好的个人卫生有助于防止疾病的传播,特别是在食品、医疗等行业,防止交叉污染至关重要。整洁的外表和工作环境能提升公司的专业形象,增强客户的信任感。此外,个人卫生制度的执行也是对员工责任感和职业素养的培养,有助于构建积极的工作氛围。通过定期的卫生检查和公示,可以促进员工之间的互相监督,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从而提高整体的工作效率和团队凝聚力。因此,个人卫生制度不仅是基本的职业道德,更是保障企业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石。
第1篇 酒店餐饮部职员健康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酒店餐饮部职员健康及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经健康体检及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且健康证到期前一个月要进行健康复查。
2、健康证由人事部负责统一管理,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并有义务提前通知健康证快到期人员进行复检。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3、严禁无健康证上岗或事后补证的情况发生,对于违反此规定的人员将严肃处理,并送卫生监督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对于实习、试用等员工也应在取得健康证后上岗
5、常态下餐饮部经理对员工的健康情况检查应不少于每周一次,并应进行不定期检查,紧急情况下,如遇传染病或发现员工健康有异常时应加大频次及检查力度。
6、通过教育培训使从业人员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严格遵守安全卫生操作规程。
7、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服、不留指甲、不涂指甲油、不化妆、不抹香水、不戴耳环、不戴戒指;男性不留长发,女性将头发盘入帽子中,保证工作服整洁,做到操作前、便后和从事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洗手,先用消毒液洗,再用流动水冲洗。
8、不对着食品打喷嚏、不吸烟、不吃零食、不随地吐痰、不穿工作服入厕、不做影响食品卫生的其他行为。
9、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手外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呕吐、流眼泪、流口水、咽喉痛、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应随时进行自我医学观察,不得带病工作。
10、工作服每天交班后送洗衣房清洗消毒。
第2篇 酒店员工着装管理制度个人卫生管理办法
员工着装及个人卫生管理办法
一、目的
确保员工在工作期间着装整齐和讲究个人卫生,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体现个人和所在部门及本公司的良好形象。
二、范围
适用于各餐厅(部门)全体工作人员的着装及其个人卫生。
三、职责
1.质监部和各餐厅(部门)负责人负责对员工的着装、个人卫生等情况予以监督。
2.各部门工作人员需遵照此办法执行。
四、着装规定
1.工作牌
(1)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必须佩戴工作牌。工作牌应写明该工作人员的编号或姓名等内容。
(2)工作牌应端正地佩戴在左胸上,不得藏进口袋中,不得反面朝外,应正面朝外并裸露在口袋外。
(3)工作牌若有遗失、破损或不能正常使用等情况时,应及时上报本部门负责人;本部门需及时予以更换。
(4)领取、补领或退还工作牌时,应在员工工作、生活用品领取登记表中登记。
2.帽子
(1)上班期间,一线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工作帽,以免头发不慎掉进食品内,造成污染。
(2)戴工作帽时,应将帽檐的中线对准鼻尖,不得歪歪斜斜;刘海、头发应放进帽子中去,不得裸露在帽子外。帽子不得压得过低或抬得过高,而应使帽檐高于眉毛2厘米左右。
(3)工作帽不得随意放置在有油渍、水渍等易弄脏的地方,也不得随意放置在本部门操作场所。
3.工作衣
(1)上班期间,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衣,不得穿背心、裤衩等进出工作场所。
(2)工作衣不得敞开,工作衣上所有的纽扣(除风纪扣外)均需扣好;有拉链的应将拉链拉至齐胸处。
(3)有翻领的工作衣应将领子理顺好;有领结的应系好领结,并使较短的部分置于较长的部分之上,领结不得歪歪斜斜。
(4)从事餐厅服务或窗口服务期间,应将袖口的纽扣扣好,不得将袖口卷起来。
(5)工作衣的外部不得显露个人物品如纪念章、笔、纸、钥匙扣、项链等,服装的衣袋和裤袋中不得装过大、过厚的物品;从事窗口服务或餐厅服务期间,非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不得佩戴手机等物品。
(6)除更衣室外,其他地方不得随意放置工作衣,也不得将工作衣放置在易弄脏的地方。
(7)工作人员进入熟食间、裱花间及窗口服务时要二次更衣。
4.鞋
(1)在各部门一线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本公司规定的防滑鞋上班;工作期间不得穿拖鞋、高跟鞋等易打滑鞋;一些易出现积水或易打滑的工作场所还应穿防滑、防湿的鞋类。
(2)鞋带必须系好,不得有较长的部分裸露在外,以免出现鞋带拖地而导致滑倒。
5.围裙
(1)在操作间工作的一线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系戴围裙,围裙采用不透水、无毒材料制作,以免食品受到污染。
(2)从事窗口服务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系好围裙,且其围裙必须无污渍、水渍等。
(3)从事生墩头、炒菜等工种的工作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系戴皮质围裙,以防衣服弄脏。
6.袖套
根据实际情况,在操作间工作和从事窗口服务期间戴好袖套。
7.口罩
(1)从事熟食间加工和窗口服务的工作人员在工作前应将口罩戴好,工作期间不得随意脱下口罩。
(2)戴口罩时,应将鼻尖及口部完全遮牢;不得戴破损或有油渍、污渍,潮湿的口罩。
8.当工作衣、帽、围裙、袖套、口罩等有破损或遗失时,应及时向本部门负责人申请补领。各部门应及早提供所需物品。工作衣、帽、围裙、袖套、口罩等物品的领取、补领或退还应在员工工作、生活用品领取登记表中登记。
9.工作人员离开餐厅必须更换工作衣。
五、个人卫生规定
1.工作服
工作服应经常换洗,并定期消毒。不得穿潮湿,有油渍、污渍等的工作服上班,尤其是从事窗口服务和餐厅服务的工作人员。
2.头发和胡须
(1)头发应经常清洗,不得有油腻、污垢等现象出现。
(2)男士不得留超过衣领的长发,不得留长鬓角,不得留超过0.2厘米长的胡须。女士不得留披肩发,若头发长到可盘起来的程度时,在工作时应将长发盘在工作帽中或将其用发卡夹牢。
3.指甲
(1)勤剪指甲,指甲长不得超过0.1厘米。
(2)不得涂指甲油。
(3)指甲缝不得有明显的污垢。
4.洗手
(1)工作人员在上岗、进行窗口服务工作前必须洗手消毒。手接触不洁净的物品后,应及时清洗;清洗好的手,应自动沥干或用烘干机烘干,不得用抹布尤其是不干净的抹布抹干。
(2)工作人员在上洗手间后应及时洗手。洗手应在洗手间内清洗,不得在操作间内的水龙头中清洗,以免水池或其他食品被污染。
(3)处理垃圾后,工作人员应及时洗手消毒。
(4)接触生鲜食品再加工熟食时,应根据第(1)点重新洗手。
5.出现传染性肝炎、腹泻、呕吐、发热、咽喉疼痛、皮疹、耳炎、鼻炎、眼炎、伤寒、活动性肺结核等时,工作人员必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汇报,并及时到医院就诊,由本部门负责人负责调离到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岗位或准假休息,直至康复。
6.工作人员不得使用个人餐具和手去品尝餐厅内待出售的食品或其他制成品。不得使用餐厅内的用具洗澡、洗脚、洗脸、洗衣服等。
7.工作期间,工作人员不得对着没加盖的食品尤其是熟食及其他制成品咳嗽、打喷嚏等。
8.上班时,工作人员可以化淡妆,不得化浓妆。一线工作人员在操作期间不得戴戒指、手镯、手表等个人物品。
9.发现手指、手掌等部位有破伤时,应包扎好,并戴好橡胶手套,以防止伤口感染和污染食品;必要时可向本部门负责人申请休息或调离到其他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岗位。
10.在操作间和售菜窗口内,工作人员不得抽香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等;若有外来人员人内抽香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等,应及时制止。因炒菜等需品尝食品时,若用马勺打到小碗中品尝,品尝后的剩余汤汁或食物不得倒入锅中。
11.工作人员应养成常洗澡的良好习惯。
12.工作人员必须经卫生防疫部门体检合格并取得健康证以及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后方能上岗操作,不得无证上岗或先上岗后取证。
六、检查
对员工着装和个人卫生情况,各餐厅负责人或指定专人每日进行自查,质监部负责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有违反以上规定的,要及时指出,并给予纠正。
第3篇 某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二、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处理食物前;2、上厕所后;3、处理生食物后;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6、处理动物或废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四、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开始工作前;2、上厕所后;3、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4、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6、从事任何(其他)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五、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六、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七、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八、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第4篇 个人卫生管理制度范本
1、保持双手清洁
有以下情况时必须洗手
(1)工作开始前。
(2)大、小便后。
(3)中途离开岗位、休息或饮食后。
(4)接触不干净的容器、设施后。
(5)拾起污物或直接处理废弃物后。
(6)洗手经过2小时又继续工作时。
(7)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后。
最佳洗手方式是适当的使用消毒剂,能达到清洗目的。
2、正确的洗手程序为:
(1)用水湿润双手后擦肥皂,充分起泡,用刷子刷指甲剔除污垢。
(2)用流水充分冲洗手上的肥皂泡。
(3)在3%的漂白粉液中浸泡2分钟,或用75%的酒精消毒。
(4)最后一次性消毒纸巾、毛巾擦干,或用暖风机吹干。
3、保持衣帽整洁
(1)进入车间前,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靴、鞋。
(2)工作服每天洗净,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工作时应载口罩,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以防凌乱的头发或头发屑落入桶内,不在生产厂所梳头发。
(3)不得穿工作服、鞋进入厕所或离开生产加工场所。
4、重视操作卫生
(1)直接与生产原材料接触的人员及灌装间人员不许带手表、戒指、手镯、项链和耳环,以免妨碍清洗、消毒或落入成品中。
(2)进入车间前不许饮酒,工作时不得吸烟、饮酒、吃零食,严禁抓头皮、擦鼻涕、挖耳、挠腮,不得接触不洁物品。
(3)进入车间前不允许浓艳化妆、涂抹指甲油、喷洒香水,以免污染产品。
(4)操作人保员手部受到外伤,不得接触产品及原料,经过包扎治疗带上防护手套后,方可参加不直接接触产品的工作。
(5)进入生产车间的其他人员(包括参观人员)均应遵守各项规定。
5、培养良好卫生习惯
(1)工作人员应养成“四勤”习惯,做到勤洗手和剪指甲,勤洗澡和理发,勤洗衣服和工作服,勤晒被褥。
(2)努力克服一些不好的习惯,如无意拢头发,随地吐痰等。
(3)养成一天工作结束后及时冲洗、清扫、消毒工作场所的习惯以保持清洁的环境,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
第5篇 某幼儿园餐饮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幼儿园餐饮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应戴口罩。
二、从业人员操作前应洗净手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手部受到污染后应及时洗手。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洗手并消毒:1、处理食物前;2、使用卫生间后;3、接触生食物后;4、接触受到污染的工具、设备后;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涕后;6、处理动物或废弃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面部、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四、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更换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应严格进行双手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消毒。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五、 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
六、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打闹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七、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第6篇 某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一、所有食堂从业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单位配发的工作服,每名食堂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工作服应定期更换,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勤换洗工作服。工作时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面向食品说话、咳嗽。食堂必须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有脏随时扫。
二、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处理食物前;2、上厕所后;3、处理生食物后;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6、处理动物或废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四、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开始工作前;2、上厕所后;3、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4、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6、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五、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六、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七、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第7篇 个人卫生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职业病防护用品是指为保障劳动者在职业劳动中免受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其健康的影响,对机体暴露在有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的部位,采用相应的防护用品进行保护。
公司对在有职业危害岗位上工作的所有工人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防护用品。
在购置防护用品产品时,为保证防护用品的质量和防护用品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购置防护用品的产品必须具有下列内容:
(一)产品名称、型号;
(二)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
(三)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应当同时载明防护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四)检测单位应当具有国家有关部门的检测资质,检测内容:应当有检测依据及防护效果的结论。
公司向劳动者配发合格的和足够数量的防护用品;并对劳动者进行防护用品使用方法、性能和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切实做好职业病的防范工作。
第8篇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范本
1.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卫生操作。
3.严格科学的洗手: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4.从业人员不得留过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5.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尝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6.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
7.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9篇 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
3、坚持科学的洗手习惯:操作前、便后以及从事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肥皂,后用流动水冲洗。养成入厕所前脱工作服,便后用肥皂洗手,操作时不抽烟。
4、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
5、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操作用具用后用消毒柜消毒。
6、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及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
7、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第10篇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卫生操作。
3.严格科学的洗手: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4.从业人员不得留过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5.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尝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6.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
7.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11篇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2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2
1.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查体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
3.坚持科学的洗手习惯:操作前、便后以及从事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4.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5.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操作用具用后不得随处乱放。
6.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及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
7.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第12篇 e医院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医院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一、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否则不能上岗。
二、必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卫生意识,严格按照各项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三、个人卫生应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和理发、勤换工作衣。
四、工作时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必须戴口罩、一次性手套。
五、工作前、上厕所、处理食品原料后以及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净并消毒双手。
六、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厕所及与工作无关的场所。
七、不得在操作间内吃食物、吸烟和随地吐痰,不得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及个人用品。
八、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操作过程中,不得佩戴戒指、手镯、手链等饰物;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
九、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工具售货。手部化脓性感染时,不得直接接触食品。
十、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卫生监督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卫生部门。
第13篇 个人卫生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范本
职业病防护用品是指为保障劳动者在职业劳动中免受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其健康的影响,对机体暴露在有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的部位,采用相应的防护用品进行保护。
公司对在有职业危害岗位上工作的所有工人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防护用品。
在购置防护用品产品时,为保证防护用品的质量和防护用品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购置防护用品的产品必须具有下列内容:
(一)产品名称、型号;
(二)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
(三)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应当同时载明防护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四)检测单位应当具有国家有关部门的检测资质,检测内容:应当有检测依据及防护效果的结论。
公司向劳动者配发合格的和足够数量的防护用品;并对劳动者进行防护用品使用方法、性能和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切实做好职业病的防范工作。
第14篇 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保持双手清洁
有以下情况时必须洗手
(1)工作开始前。
(2)大、小便后。
(3)中途离开岗位、休息或饮食后。
(4)接触不干净的容器、设施后。
(5)拾起污物或直接处理废弃物后。
(6)洗手经过2小时又继续工作时。
(7)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后。
最佳洗手方式是适当的使用消毒剂,能达到清洗目的。
2、正确的洗手程序为:
(1)用水湿润双手后擦肥皂,充分起泡,用刷子刷指甲剔除污垢。
(2)用流水充分冲洗手上的肥皂泡。
(3)在3%的漂白粉液中浸泡2分钟,或用75%的酒精消毒。
(4)最后一次性消毒纸巾、毛巾擦干,或用暖风机吹干。
3、保持衣帽整洁
(1)进入车间前,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靴、鞋。
(2)工作服每天洗净,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工作时应载口罩,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以防凌乱的头发或头发屑落入桶内,不在生产厂所梳头发。
(3)不得穿工作服、鞋进入厕所或离开生产加工场所。
4、重视操作卫生
(1)直接与生产原材料接触的人员及灌装间人员不许带手表、戒指、手镯、项链和耳环,以免妨碍清洗、消毒或落入成品中。
(2)进入车间前不许饮酒,工作时不得吸烟、饮酒、吃零食,严禁抓头皮、擦鼻涕、挖耳、挠腮,不得接触不洁物品。
(3)进入车间前不允许浓艳化妆、涂抹指甲油、喷洒香水,以免污染产品。
(4)操作人保员手部受到外伤,不得接触产品及原料,经过包扎治疗带上防护手套后,方可参加不直接接触产品的工作。
(5)进入生产车间的其他人员(包括参观人员)均应遵守各项规定。
5、培养良好卫生习惯
(1)工作人员应养成“四勤”习惯,做到勤洗手和剪指甲,勤洗澡和理发,勤洗衣服和工作服,勤晒被褥。
(2)努力克服一些不好的习惯,如无意拢头发,随地吐痰等。
(3)养成一天工作结束后及时冲洗、清扫、消毒工作场所的习惯以保持清洁的环境,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
第15篇 员工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为保证员工个人卫生符合药品经营的要求,结合药店实际,制定本制度。
1.储存、运输等岗位人员的着装应当符合劳动保护和产品防护的要求,选定适宜的工作服;
2.在验收、储存场所及药店的营业场所内,企业工作人员应当穿着整洁、卫生的工作服;
3.不得穿奇装异服,不得浓妆艳抹,不在工作场所梳理头发、修补装束;
4.员工应注意个人卫生,定期换洗工作服,不留长指甲,不在工作场所吃东西,不得随地吐痰,每次进入工作场所都要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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