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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05-11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是指一套详细规定企业内部仪器设备的购置、使用、维护、保养、报废等全过程管理的规则体系。这套制度涵盖了以下几个关键方面:

1. 设备采购:明确设备的选型标准、采购流程、验收标准和责任主体。

2. 设备登记:建立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基本信息、购入价格、使用年限等。

3. 设备使用:规定设备的操作规程、使用权限、安全注意事项。

4. 设备保养与维护:设定定期保养计划,明确维护责任人,规定故障报修流程。

5. 设备检修:设定检修周期,规定检修内容和方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6. 设备报废:设立设备报废标准,明确报废程序和资产处置方式。

重要性和意义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对企业运营至关重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提高效率:通过规范化的设备管理,可以减少设备故障,提高设备利用率,从而提升生产效率。

2. 保障安全:明确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可以降低因设备操作不当引发的安全事故风险。

3. 节省成本:定期保养和合理维修能延长设备寿命,减少不必要的更换和维修费用。

4. 优化资产:科学的报废机制有助于及时淘汰老旧设备,更新换代,优化固定资产配置。

5. 提升服务质量:对于服务型企业,设备的良好运行直接关系到服务质量,制度化管理能保证服务质量的稳定。

措施

为了有效实施仪器设备管理制度,以下是一些具体措施:

1. 建立健全管理体系:设立专门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2. 培训与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设备操作、保养和安全知识的培训,提高其设备管理能力。

3. 监督与考核:设置设备管理指标,纳入部门和个人绩效考核,增强员工的责任心。

4. 技术支持:引入先进的设备管理系统,实现设备信息的数字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5. 定期审查:每年进行设备管理制度的审查和修订,以适应企业发展和市场变化。

以上措施旨在确保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为企业创造更高效、安全、经济的运营环境。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仪器、仪表自动化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仪器、仪表的管理,控制和优化工艺条件,降低物料消耗,提高产品质量,达到安全稳定运行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1.生产部应根据计量仪器检测,控制与联锁、报警要求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应的仪器、仪表计量管理和维修机构,明确各级职责,加强仪器、仪表的维护与管理。

2.生产部必须严格制定与实施仪器、仪表保管与使用规程、维护检修规程、安全技术规程等。

3.生产部必须建立带有工艺控制点的模拟流程图、仪表安装施工竣工图和调校记录,仪表工作电源系统图,仪表空气管道系统图等基础技术资料。

4.仪器、仪表日常管理工作

(1)要做到:岗位有责任制、巡回检查有规定,使用维护有要求,检修调校有周期、有计划,以保证仪器、仪表测量精度,不断提高仪器、仪表的完好率、控制率和信号联锁的投运率。

(2)仪器、仪表使用人员,应对在用仪器进行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经常保持仪器、仪表的完整和清洁。

(3)仪器、仪表的报废和更新,由生产部提出申请,报厂分管领导部门组织经济技术论证。认为技术先进,性能良好,经济合理,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办理报废更新手续。

(5)工艺控制的仪表整定参数或继电保护整定值的变更,均应由厂生产技术部门提出申请,经副厂长或总工以上领导批准后,贯彻执行。

5.仪器、仪表安全运行

(1)仪表空气、电源、管线保温蒸汽的供给系统,要经常维护检查,消除缺陷、保持完好,保证正常供给、安全运行。

(2)仪器、仪表保护器件,联锁和报警设施的解除与停用,均应向生产部门提出,报副厂长或总工以上领导或其它授权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3)生产部应组织定期或季节性仪器、仪表大检查,作好事故防范工作,以保证安全可靠运行。

6.基础资料

(1)仪表专业管理制度、检维修规程等

(2) dcs、plc等控制系统台帐、系统验收记录、系统点检及故障处理记录、系统修改记录;系统设计资料、说明书、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系统备份盘等。

(3)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台帐、联锁原理图/逻辑图、联锁工作票等。

(4)可燃、毒性气体报警器台帐、检测点分布图、仪表说明书、回路图、校验及检定记录等资料。

(5)所有仪表的设计资料、图纸,选型资料、说明书、随机资料、配套仪表及其它设备资料和相关图纸,安装调试记录、验收记录、检修校验记录等。

(6)仪表设备故障及缺陷记录等。

7.检查与考核

(1)公司设备管理部每季度对各使用单位的仪表设备进行检查。各使用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应组织本单位的定期检查或日常检查。

(2) 对仪表设备,按以下技术指标进行检查、考核:

a.仪表完好率≥95%; 使用率≥95%;控制率≥90%;泄漏率≤0.5‰;

b.分析仪表完好率、使用率≥90%。

c.联锁系统投用率为100%;

d.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安装率、完好率和使用率为100%。

第2篇 试验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

(1) 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即是责任人。

(2) 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计量部门的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检定。对检定合格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其检定证书应保管并建立台帐。

(3) 使用贵重、精密、大型仪器、设备者,均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许可证。

(4) 仪器、设备责任人应负责所保管设备的清洁卫生、清洗、换油。不用时,应罩上防护罩。长期不用的电子仪器,每隔三个月应通电一次,每次通电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

(5) 检测仪器、设备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从事与检测无关的其它工作。

(6) 设备管理员除对所有仪器、设备按周期进行计量检定外,还应对它们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以确保其功能正常,性能完好,精度满足检测工作的要求。

(7) 全部检测仪器,设备的使用环境均应满足说明书的要求。

第3篇 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器材维修管理制度

1.公司设专人负责设备管理和维修,工程副总经理分管该项工作。

2.建立设备台帐、卡片、设备牌板以及设备分布图。设备规格、型号、购进时间、运转、检修,损坏、报废等情况都必须有详细记录。

3.机电设备做到定期检查、维修,半年一大修、一季一中修、每月一小修、日常坚持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4.主要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必须明确专人负责,挂牌管理。

5.供电要做到“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四有”(有过流和漏电保护、有螺丝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两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整齐)“三全’’(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一坚持(坚持使用漏电并保持动作灵敏可靠)。

6.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必须维护好设备,经常对设备进行擦洗和注油,接班时要严格检查设备各部位是否正常、开机后要注意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

7.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和违法操作。

8.加强设备管理和维修,确保在用设备台台完好。

第4篇 检测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熟悉各仪器的使用,维护、保养方法。

2、熟悉各仪器设备的常见故障及排除方法,定期维护、保养,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正常状态。

3、仪器设备使用完后应归原位,已便于下次使用。

4、使用人员应负责仪器设备的清洁卫生,清洗换油,长期不用的电子仪器停用一个月应通电一次,每次通电不少于30分钟。

5、仪器设备必须按检定日期进行检定,还应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保养校核,确保其正常功能,性能完好,精确度达到标准要求。

6、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处理,并向检测室负责人汇报,仪器设备因事故损坏,应写出事故报告,明确事故发生的责任及损失。

7、工作变动时做好交接,办理交接手续。

第5篇 中医院医疗仪器设备验收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医疗仪器设备验收管理制度

(一)医疗设备验收的依据是合同,要根据合同中关于数量、质量、包装、履约期限、地点等进行验收;没有书面合同的小设备应按厂家说明书中的技术规格、装箱清单及采购约定的数量和质量要求进行验收。

(二)查验医疗器械的有关合法证件。

(三)医疗设备的验收程序分到货验收和技术验收(即质量验收)两部分,只有验收合格后,才能做财务入库。

(四)不符合要求或质量有问题的产品应及时退货或换货索赔。

(五)对于紧急或急救购置的设备不能够按常规程序验收时,设备管理部门应突击组织力量配合临床科室进行验收,以满足临床科室的急需。

(六)对违反验收管理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医疗伤害事故的,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验收程序

1.大型医用设备(暂定为100万元及以上仪器设备,医院可根据具体情况调低限额)的验收:

(1)参加验收的人员:医院分管院长、设备科长及设备工程技术人员、临床科室负责人、厂商代表或经销商代表;如法检设备,必须由商检部门的商检人员参加。

(2)到货验收:

①应参照省医疗设备管理与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中的大型设备到货验收报告和附表的格式进行;

②验收内容:外包装检查、开箱及数量清点,应按合同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与主机、附属设备及有关部件的规格、型号、数量进行核对;并逐项做好详细的书面记录。

(3)技术验收(即质量验收):

①验收内容:包括功能、技术指标的测量和临床验证二部分,在此,设备的软件也是验收的重点。

②验收时间:在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

③验收方法(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下述方法中的一种或二种方法):

a要求厂商根据合同提供的方法逐项测试、演示并做好详细的书面记录。

b请省卫生厅授权的检测机构来院进行检测;

c请地方质监、计量检测部门进行测量。

d一般设备由设备科工程师进行测量和检验。

④临床验证

通过上述验收过程,验收合格的前提下,进行临床验证;临床验证工作必须在厂商代表或设备科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2.一般医用设备的验收,参照上述大型设备的验收方法,参加验收的人员应有设备工程技术人员、临床科室负责人、厂商代表或经销商代表等,具体视设备价值高低作灵活调整。

(八)验收报告的填写

设备验收结束后,应填写设备验收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1.对于100万及以上的大型医用设备应有二份报告:即到货验收报告和安装调试验收报告即技术验收报告。

2.对于一般设备(100万以下的),必须填写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报告,它包括货物的清点和性能检验结果。

3.验收报告上应有使用科室负责人、厂商代表(合同签约人)、医疗设备科长三方代表签订字,安装工程师也要在验收报告上签字。

(九)档案资料的收集

验收结束后,应收集仪器设备技术资料(包括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产品合格证等)、验收报告、测试报告等为设备建档工作做好准备。

第6篇 附五医院检验量器衡器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附属医院检验量器、衡器、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操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熟练掌握有关仪器的性能,严格遵守仪器的操作规程,熟练地进行操作。

2、量器使用后必须进行清洁,放回原位,衡器使用后必须复位,量器、衡器必须定期校准。

3、实行专人专机,使用前应检查是否完好、功能是否正常,操作中若发现异常或故障,应立即向科主任汇报,不能擅自乱_修,按照正常渠道进行检修。使用后须检查仪器并恢复原位,清理好试剂、操作台,做好使用、维护记录。

4、仪器与仪器资料不分离,便于随时查阅。仪器室内应有简单的操作规程。

5、进修实习人员原则上不能独立使用仪器,必要时,应在老师严格指导和监督下进行操作,并由指导老师负全部责任。

6、做好仪器室的安全、清洁工作,严禁在室内吸烟、进食或接待客人。外来参观人员必须经医院或科领导同意方可接待。

7、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及纠正各种仪器的指标,每天了解仪器的运转情况、试剂的使用情况;检查仪器的整洁、安全、水源和电源情况,努力延长仪器的使用寿命。

8、检验科主任应经常了解仪器室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9、检验仪器设备的申购按医院规定的程序进行,从正常渠道进货,并建立仪器设备使用档案。仪器设备的报损按医院有关规定办理。

第7篇 仪器设备使用登记管理制度

(1)试验室设仪器设备管理员。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仪器的标定、校验、更换易损配件,小修调试。仪器设备的日常保养、维修由操作者负责。

(2)操作者必须按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工作,严禁超负荷、超量程。按保养维护润滑的要求进行保养维护润滑,做到不锈蚀、无尘埃、不研磨,保持设备仪器的清洁、整齐。

(3)操作者发现仪器设备出现不正常现象,停止运转,通知设备员进行检查维护,待允许运行后,再进行操作,否则一切后果操作人员负责。

(4)设备员负责管理仪器设备档案,按要求填写清楚。

(5)试验室重要仪器设备明确专人使用、操作,其他人不得随意使用,如使用必须经负责人考核同意后使用。如工作需要使用,必须由本设备直接操作者在场方可。

第8篇 附五医院医疗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第五医院医疗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凡是有医疗设备的科室,要建立使用管理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认真检查保养,保持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开机可用,并保证帐、卡、物相符。

2、新进仪器设备在使用前要由设备科负责验收、调试、安装。有关科室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培训,使其了解仪器设备的构造、性能、工作原理和使用维护方法后,方可独立使用。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仪器设备的技术标准、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仪器设备(包括说明书)必须保持完整无缺,即使破损失灵配件,未经设备科检验不得任意丢弃。

4、凡属临床科室的仪器,科室间需调剂使用时,一定要经所属科室科主任批准。

5、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须经院长批准,方可借出。

6、各种仪器设备的说明书、线路图等资料,按科技档案由设备科建立档案,并负责保管。各科室需用时,应办理借阅手续。有关科室如因操作、日常维护需经常使用的,可以复印副本。

7、仪器设备属于公用资产,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作为私有财产垄断使用。对于使用率低或使用不当,仪器设备未能充分发挥作用的,设备科有权报告院长收回。

8、仪器用完后,应由管理人员或操作人员检查、关机。若发现仪器损坏或发生故障,应立即查明原因和责任。如系违章操作所致,要立即报告医务科和设备科,视情节轻重进行赔偿或进一步追究责任。

(1)一般事故:未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万元以下仪器损坏,尚能修复,不致影响工作者,按一般事故处理。

(2)责任事故:未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万元以上仪器损坏,而不能修复者,按责任事故处理。

(3)重大事故:因工作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造成万元以上仪器损坏不能修复者,或虽能修复但设备损失费在万元以上者,按中的责任事故处理。

(4)无论何种事故发生后,都要立即组织事故分析。一般事故分析由医疗设备科组织使用者和维修等有关人员参加。重大责任事故分析由院领导主持。

(5)事故分析会的主要内容是对事故原因、事故责任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及制定防范措施。要做到:事故原因不明、责任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受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第9篇 实验室仪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实验室所有设备属国有资产,按校资产处理办法执行。

第二条 新购仪器设备必须经过验收,严把质量关。仪器设备到货后,及时组织安装、调试、验收,经检验人员签署验收报告的仪器设备才能投入使用。

第三条 对万元以上仪器设备,要有固定人员负责定期检查、清洗、维护、维修和保养,确保仪器设备安全正常使用。一般仪器每月保养一次,大型和精密仪器每半年保养一次。每个操作人员必须做到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格交接手续。非使用保管人员使用仪器设备,必须经过培养,按仪器设备标准操作规程进行。经专人保管和使用的大、中型精密仪器,未经同意,其他人不得擅自使用。

第四条 对重大、精密仪器设备,要配备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功能开发和操作、维修、维护指导,以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并认真填写使用记录。

第五条 如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要作好记录、及时报告,并认真查清原因。凡属使用者违反操作规程而引起的故障或损坏,应由使用者负责排除或修复,并承担所需的费用,如不能修复,由使用者负责赔偿。

第六条 建立仪器设备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仪器设备名称、生产厂家及型号、序列号、实验室收到日期与启用日期、保管人员、仪器操作说明书及有关技术资料、损坏和故障记录、维修及校验报告等。由各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登记,由中心指定专人管理档案。每台设备建立专门档案。

第七条 对多年不用或已损坏并无修复价值的仪器设备要主动向保管员通报,经专家组确认后,按积压或报废仪器设备处理。

第八条 对丢失的仪器设备,一经发现要立即汇报,认真查找。如不能找到,应说明原因,并追查有关责任者。

第九条 实验室定期(3个月——半年)对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及保养进行检查。对于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精心维护保养,在仪器设备管理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表扬或奖励。对由于责任心不强,违反操作规程或管理不善、玩忽职守而使仪器设备发生严重故障、损坏、丢失、提前报废者,按其情节程度和经济损失情况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

说明 本制度是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的通知(教技司[2000]52号)精神,在认真检查仪器设备安全管理的现状的基础上,对环境与疾病相关基因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修订。要求全体教职员工、研究生和临时聘用人员认真贯彻执行,以切实保证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第10篇 医院医疗仪器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医疗仪器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一)医疗设备使用前必须制定操作规程,使用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必须经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二)对卫生部或卫生厅规定的有关大型仪器设备,须取得卫生部规定的《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质量合格证》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员须持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方能进行操作。

(三)使用科室对仪器设备的管理

1.建立使用登记本(卡),对开机状态、使用时间、运行状况、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登记。

2.高值仪器设备(三级医院定1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二级医院定5万元及以上设备)应由专人保管,专人使用(科室主任和护士长是第一责任人),无关人员不能上机。维修部门应确定一名维修专管人。

3.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包括科室设备台账管理、设备的配件附件管理、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如管理人员工作调动,应办理移交手续。

4.新购贵重仪器应定期报告使用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情况。

5.未经医院领导批准,科室使用的仪器不准外借。

6.使用科室与人员要精心爱护设备,不得违章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设备人为责任性损坏,要立即报告科室领导、医疗设备科及分管院长,并按规定对责任人作相应的处理。

(四)使用操作人员在医疗设备使用过程中必须做到:

1.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如发生故障后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同时挂上故障标记牌,以防他人误用。

2.急救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采取应急预案,用手动方式代替仪器设备进行工作,然后调用同类仪器设备,再通知维修技术人员到达现场维修。

3.大型仪器设备或对临床诊断治疗影响很大的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停机时应及时报告院领导,通知医务科门、临床科室,停止开单,以免给病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4.对有故障的仪器设备,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卸或者检修,应由技术人员负责检修,待故障排除后方能继续使用。

5.使用人员在下班前应按规定顺序关机,并切断电源、水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需连续工作的设备,应做好交接班工作。

6.操作使用人员应做好日常的使用保养工作,保持设备的清洁。使用完毕后,应将各种附件妥善放置,不得遗失。

第11篇 学校精贵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学校精贵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建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制度,维护保养制度,确定技术状况、完好率、利用率等考核指标。

1.加强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可用状况,节前、学期结束前进行定期检查和收藏保管,不断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

2.建立设卡管理制度,贵重物品要一物一卡,并将物品购入日期型号、金额、维修日期、维修金额等计入卡内。

3.普通仪器设备应做到随时保养和维护,并做好每次保养和维护的文字记录。

4.精密贵重仪器,应做到精心维护,定期检修和检测,防止障碍性事故发生,选派业务能力较强的同志负责管理和指导使用。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操作人员,应进行必要的培训,达到要求后方可使用仪器。并制定出操作规章制度。

5.贵重仪器集中放置的地方要装110报警设备。

第12篇 核医学科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仪器设备实行专人负责,制订操作规程,仪器与仪器资料不分离,妥为保存,以便查询。

2、工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度责任心,上机前应经操作培训,熟练掌握仪器性能严格遵守仪器的操作规程,正确地进行操作。

3、每天工作前应检查仪器是否完好、功能是否正常。操作中若发现异常或故障,应及时报告设备科检修,不能擅自乱动、乱修。使用后须检查仪器并关、复原位。清理操作台,写好使用、维修记录。

4、按照仪器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努力延长仪器的使用寿命。

5、进修、实习人员要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使用仪器,不得任意操作。指导老师必须严格带教、监督,避免意外情况发生。

6、做好仪器的安全、清洁工作,严禁在仪器室内吸烟、进食或接待客人。外来参观人员须经科领导同意后才可接待。

7、选购仪器应由医院领导、科主任及专业人员多方考察后,按正常渠道进货,组织验收,培训人员,建立仪器档案,登记入帐。

8、带有微机配置的仪器,不得运行与本机工作无关的软件,不得在电脑上玩游戏。

第13篇 仪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必须专人负责。要经常进行检查、保养、维修,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和整改。

2、仪器、设备的使用,必须遵守有关规定,不得违章操作,不带电修理,不准超负荷使用。并确保机房环境条件(温度、湿度)达标,符合仪器、设备的要求,落实清洁防尘各种措施。

3、仪器、设备应安装安全指示器,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切断电源,做到人离电断。

4、仪器、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如发现漏电,短路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进行修理。

5、维修人员遇有仪器、设备故障申报,应立即进行抢修,待确认故障排除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对抢修情况作书面记录。

6、维修人员应全面负责本科仪器、设备的管理,定期检查仪器、设备接地的可靠性,以防电击。

7、凡新安装或经大修后的各种仪器、设备,应按确定的技术参数(标准)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使用中的仪器设备,应定时作性能的状态检测。

第14篇 工地试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工地试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试验仪器设备应建立台帐进行统一管理,并建立设备档案和使用记录薄,属固定资产,则按规定归类保存。

二、仪器设备应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或校验,未经检定或校验合格以及已过检验周期的设备禁止使用。

三、使用仪器设备前后,必须检查仪器设备是否完好和运转正常,并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使用完毕应关好设备,切断电源。

四、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检修,检修完毕,调试正常或经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仪器不准外借,需要时应经试验室主任批准,借出与退回都应仔细检查仪器设备的功能是否正常,附件是否齐全,并办理交接手续。

六、仪器设备除按周期检定、校验外,保管人员还应不定期地进行检修和保养,以确保其功能正常,精度满足试验检测要求。

七、所有仪器设备,经检定、校验合格后,均应贴上合格证进行标识。

第15篇 学院处理报废、积压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学院处理报废、积压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院报废、积压仪器设备的管理在,最大限度的提高报废和积压仪器设备的再利用价值,根据《沈阳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要规定适用范围只限于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仪器设备。

第三条 资产管理处负责学院报废与积压仪器设备的处理工作。

第二章 报废仪器设备的处理

第四条 仪器设备的报废,要进行严格的技术鉴定。经鉴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视为报废仪器设备。

1、费用接近或达到同类新产品价格的设备。

2、无修复价值的或已无法修复的设备。

3、陈旧过时,精度或技术指标都无法恢复的设备。

4、粗制滥造,技术质量不过关的试制或自制的产品。

5、因产品更新换代或耗能大、效率低,属国家统一公布淘汰的产品。

第五条 凡确定为报废的仪器设备,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应到学院资产管理处领填《报废单》,将技术鉴定结果详细填写在报废单上,经本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相关主管部门领导审查签字,最后报资产处审批。

第六条 价值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仪器设备报废,除履行上述手续外,还应补充该设备从购置到报废全部过程的使用效益报告(包括机时数、培训人员总数、科研项目总数、获奖情况等)经主管校领导签字后由资产管理处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报废。

第七条 报废仪器设备处理的时间,一般每年安排二次,上半年在5月份左右,下半年在十月份左右,特殊情况做临时处理。

第八条 报废仪器设备由资产管理处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议价小组对废品进行统一作价处理。

第九条 废旧仪器设备残值收入一律上缴学院财务。

第十条 凡可重新利用的仪器设备,都要逐级建账。所有领用、建账手续,由领用单位资产管理员到资产管理处办理。

第三章 积压仪器设备的处理

第十一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视作积压仪器设备。

1、因学院教学、科研、开发等任务发生变化或者专业方向的转变,以后不再使用的。

2、使用年代久性能下降不能满足科研开发要求的。

3、重复购置多余的

第十二条 经各部门确认的积压仪器设备,在上交时,可先将积压清单报资产管理处,由资产管理处组织回收。大型仪器设备就地封存,等候处理。

第十三条 资产管理处将各部门上报的积压仪器设备信息在校园网公布,对积压仪器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拍卖。

第十四条 如果有校内部门需求积压仪器设备,由资产管理处办理办理校内转移调拨手续。

第十五条 如果积压仪器设备的需求方属校外单位,由资产管理处办理对外销售手续。

第十六条 处理积压设备所得收入,一律上交学院财务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此前校发此类文件自行废止。本规定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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