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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05-15

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有哪些

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备操作前的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所有安全装置功能正常。

2. 安全培训与授权:所有操作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才能上岗。

3. 操作流程:遵循规定的操作步骤,避免错误操作引发事故。

4. 紧急应对措施:制定并熟悉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

5. 维护保养:定期进行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6. 个人防护:使用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防止职业伤害。

7. 工作环境:保持工作区域整洁,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标准

1. 设备操作前的检查应参照设备制造商提供的操作手册,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法规。

2. 培训内容应包括设备操作、安全知识及应急处理,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意识。

3. 操作流程应清晰明了,每个步骤都有明确的安全规定。

4. 紧急应对措施需定期演练,确保员工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正确地执行。

5. 维护保养按照设备保养周期进行,记录详细,确保设备性能稳定。

6. 个人防护装备应符合osha(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或相应国家的标准。

7. 工作环境应符合iso 45001(国际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确保工作场所安全。

是什么意思

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实施意味着:

1.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在充分了解设备性能和安全规定的基础上进行作业,任何忽视可能导致设备损坏或人身伤害。

2. 安全培训不仅是理论学习,更是实践操作的准备,只有通过考核的员工才具备安全操作的资格。

3. 操作流程的标准化旨在减少人为错误,确保设备安全、高效运行。

4. 紧急应对措施的存在是为了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快速控制局面,降低损失。

5. 维护保养是延长设备寿命、保证其正常运行的关键环节,定期的检查和维护不容忽视。

6. 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是保障员工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每位员工都应正确佩戴。

7. 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可以预防意外发生,提高工作效率,也是对员工福利的体现。

以上规程的执行需要全体员工的配合和管理层的监督,共同营造安全、高效的生产环境。

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氢冷设备和制氢、储氢装置的运行与维护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氢冷发电机的冷却介质由氢气换为空气,或由空气换为氢气的操作,应按专门的置换规程进行。在置换过程中,应注意取样与化验工作的正确性,防止误判断。

(2)发电机氢冷系统和制氢设备中的氢气纯度和含氧量,在运行中应按专用规程的要求进行分析化验。在制氢电解槽氢气出口管上应带报警的氢中含氧量在线监测仪表。氢纯度和含氧量必须符合规定标准:发电机氢冷系统中氢气纯度应不低于6%,含氧量不应超过2%;制氢设备氢气系统中,气体含氢量不低于995%,含氧量不应超过0.5%。如果达不到标准,应立即进行处理,直到合格为止。

(3)制氢电解槽和有关装置(如压力调整器等)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保持正常运行,保证氢气的纯度符合规定。值班室内应设有带报警的压力调整器液位监测仪表。压力调整器发生故障时,应停止电解槽运行。

(4)氢冷发电机的轴封应严密,当机内充满氢气时,轴封油不准中断,油压应大于氢压,以防空气进入发电机外壳内或氢气充满汽轮机的油系统中而引起爆炸。主油箱上的排烟机应保持经常运行。如排烟机故障时,应采取安全措施使油箱内不积存氢气。

(5)为了防止因阀门不严密发生漏氢气或漏空气而引起的爆炸事故,当发电机为氢气冷却运行时,补充空气的管路应隔断,并加严密的堵板。当发电机为空气冷却运行时,补充氢气的管路也应隔断,并加装严密的堵板。

(6)氢冷发电机的排氢管应接至室外。排氢管的排氢能力应与汽轮机破坏真空停机的惰走时间相配合。

(7)制氢室内和其他装有氢气的设备附近,均应严禁烟火,禁止放置易爆易燃物品,并应设“严禁烟!”的标示牌。储氢罐周围(一般在10m以内)应设有围栏,在制氢室中和发电机的附近,应备有必要的消防设备,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8)禁止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制氢室。

(9)禁止在制氢室中或氢冷发电机与储氢罐旁进行明火作业或进行能产生火花的工作。作业人员不准穿有钉子的鞋。如必须在氢气管道附近进行焊接或点火作业,应事先经过氢量测定,证实工作

区域内空气中含氢量小于3%,并办理动火工作票手续制氢室内的管道、阀门或其他设备发生冻结时,应用蒸汽或热水解冻,禁止。

用火烤。为了检查各连接处有无漏氢的情况,可用仪表或肥皂水进行检查,禁止用火检查

(10)储氢设备(包括管道系统)和发电机氢冷系统进行检修前,应将检修部分与相连的部分隔断,加装严密的堵板,将氢气置换为空气,符合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进行工作。

(11)排出带有压力的氢气、氧气或向储氢罐、发电机输送氢气时,应均匀缓慢地打开设备上的阀门和节气门,使气体缓慢地放出或输送。禁止剧烈地排送,以防因摩擦引起自燃。

(12)气瓶应直立地固定在支架上,不应受热,并避免直接受日光照射。储氢罐上应涂以白色。储氢罐上的安全门应定期校验,保证动作良好。

(13)油脂和油类不准和氧气接触,以防油剧烈氧化而燃烧。

进行制氢设备的维护工作时,手和衣服不应沾有油脂。

(14)制氢室中应备有橡胶手套和防护眼镜,以供进行与碱液有关的工作时应用;还应备有稀硼酸溶液以供中和溅到眼睛和皮肤上的碱液。在配制电解液工作中,关于处理碱液的安全注意事项,应遵守有关专门的规定。

(15)制氢室着火时,应立即停止电气设备运行,切断电源,排除系统压力,并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因漏氢而着火时,应用二氧化碳灭火,并用石棉布密封漏氢处不使氢气逸出,或采用其他方法断绝气源。

(16)不要用水碰触电解槽,禁止用两只手分别接触到两个不同的电极上。

(17)在发电机内充有氢气时,或在电解装置上进行检修工作,应使用铜制的工具,以防发生火花;必须使用钢制工具时,应涂上黄油。

(18)制氢室和机组的供氢站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装置。并采用木制门窗。门应向外开,室外还应装防雷装置所有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以及检修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应遵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的有关规定。

第2篇 气焊设备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编号

施工部位

交底时间

交底内容:

1、岗位安全职责

1.1负责机械设备日常保养,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调整、紧固,并做好日常记录。

1.2严格按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操作。

2、岗位任职条件

2.1接受过良好的专业安全技术及技能培训,熟悉气焊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2.2持证上岗。

3、上岗作业准备

3.1接受安全技术交底,清楚其内容。

3.2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如工作鞋、安全帽、口罩、护目镜等。

3.3检查橡胶软管接头、氧气表、减压阀等是否紧固牢靠,无泄漏,并严禁油脂、泥垢沾染气焊工具、氧气瓶。

4、安全操作规程

4.1必须遵守焊、割设备一般安全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

4.2开启氧气阀门的同时,应用专用工具,禁止用铁器敲击,动作要缓慢,不要面对减压器。

4.3点火前,急速开启焊炬(或割炬)阀门,用氧气吹风,检查喷嘴出口。无风时不准使用,试风时严禁对准脸。

4.4点火时,可先将氧气调节阀门稍微打开后,再打开乙炔调节阀,点火后即可调整火焰大小和形状。点燃后的焊炬不得离手,应先关乙炔阀,再关氧气阀,使火焰熄灭后放准放下焊炬,不准放在地上,严禁用烟头点火。

4.5 进入容器内焊接时,点火和熄火均应在容器外进行。

4.6在焊、割储存过油类的容器时,应将容器上的孔盖完全打开,先将容器内壁用碱水清洗干净,再用压缩空气吹干后,才可实施焊、割。

4.7氧气瓶压力指针应灵敏正常,瓶中氧气不许用尽,必须预留余压,至少要留0.1-0.2mpa的氧气,拧紧阀门,瓶阀处严禁沾染油脂,瓶壳处应注上“空瓶”标记。乙炔瓶比照此规定执行。

4.8焊、割作业时,不准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禁止用焊割、炬的火焰作照明。氧气、乙炔软管需横跨道路和轨道时,应在轨道下面穿过或吊挂过去,以免被车轮碾压破坏。

4.9焊、割嘴外套应密封性好,如发生过热时,应先关乙炔阀,再关氧气阀,浸水冷却。

4.10发生回火时,应迅速关闭焊、割炬上的乙炔调节阀,再关闭氧气调节阀,可使回火很快熄灭。如紧急时(仍不熄火),可拔掉乙炔软管,再关闭一级氧气阀和乙炔阀门,并采取灭火措施。稍等后再打开氧气调节阀,吹出焊、割炬内的残留余焰和碳质微粒,才能再做焊、割作业。

4.11如发现焊炬出现爆炸声或手感有振动现象,应快速关闭乙炔阀和氧气阀,冷却后再继续作业。

4.12进行高空焊割作业时,要系安全带,高空作业处的下面,严禁站人或工作,以防物体下落砸伤。

4.13氧气瓶应直立放置,设支架稳固,防止倾倒;横放时,瓶嘴应垫高;严禁将氧气瓶、乙炔发生器靠近热源和电闸箱;不得在强阳光下暴晒;四周应设围栏,悬挂“严禁烟火”标志;氧气瓶、乙炔气瓶与焊、割炬的间距应在10m以上,特殊情况也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其间距也不准小于5m,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发生器,其间距不得小于10m。

5、其他注意事项

5.1焊割完毕后关闭气瓶嘴安全帽,将气瓶置放在规定地点。

5.2定期对受压容器、压力表等安全附件进行试验检查和周期检查及强制检查。

5.3短时间停止气割(焊)时,应关闭焊、割炬阀门。离开作业场所前,必须熄灭焊、割炬,关闭气门阀,排出减压器压力,放出管中余气。

5.4熄灭焊炬火焰时,应先关闭乙炔阀门,再关闭氧气阀门,;熄灭割炬则应先关切割瓶,再关乙炔和预热氧气阀门,然后将减压器调节螺丝拧松。

5.5在大型容器内焊、割作业未完时,严禁将焊、割炬放在容器内防止焊、割炬的气阀和软管接头泄气,在容器内储存大量乙炔和氧气。

第3篇 振动时效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者必须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及相关的调整,电气等基本知识和使用维护方法,操作者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操作。

2、工作前要做到:

(1)检查各连接线缆是否完好,安装正确。激振器偏心量调整正确,偏心块锁紧螺丝处于锁紧状态,转动正常,无异响。电机内无杂物。

(2)检查待处理工件支撑稳定,激振器装夹牢固,无松动,除装夹面外其他部位均不得与工件接触,并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工件上不得放置工具等杂物。

(3)检查各电器插头插接牢固,无破损、露铜、接触不良等现象。电气接地良好。

3、工作中认真做到:

(1)坚守岗位,精心操作,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因事离开设备时必须停机,关闭电源。

(2)按工艺规定进行加工。不准任意调整时效工艺。不准超规范、超负荷、超重量使用设备。

(3)时效过程中严禁踩踏工件,严禁重物敲打工件。

(4)调整激振器偏心量、改变激振器装夹位置必须在停机并关闭设备电源的状态下进行。更换工件必须在设备复位或关机状态下进行操作。

(5)不准擅自拆卸设备机壳,如需维修必须由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6)经常清除设备上的铁屑、油污、尘土,保持设备清洁。

(7)密切注意设备运行情况,润滑情况,如发现动作失灵、飞车、噪音、异味、碰伤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工作。

(8)设备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关闭电源,保持事故现场,报告有关部门分析处理。

(9)严禁拉扯传感器屏蔽线缆,应按正确的方式取下传感器。

(10)操作者在工作中不许离开工作岗位,如需离开时无论时间长短,都应关闭设备电源,以免发生事故。

4、工作后认真作到:

(1)关闭设备电源,拆除各连接线缆,清理设备表面的尘土、铁屑等杂物,检查电机及激振器内有无杂物。

(2)检查各线缆有无断裂、破损。

(3)检查完毕将各线缆及配套工具放入专用的包装箱内保存。

第4篇 连续运输设备操作的安全技术规程

²  堆取料机械运行

堆取料机械运行应符合下列安全技术要求:

(1)启动前应检查轨道、堆料臂空间,确认正常后方可向主机室发出开机信号。启动后各机构应分别用“手动”试车,待运行正常后,方可投料生产。

(2)摇臂回转角度和变幅升降高度不应超过规定要求,回转、变幅不应同时进行。

(3)行走时应先发出信号,应设专人进行监护。靠近轨道两端应减速行驶,不应驶出限制桩范围,未停稳前不应突然变换行驶方向。

(4)行走轨道应平直、路基坚实、两轨顶水平误差不应大于3mm、坡度应小于3%。轨道两侧不应堆放杂物,轨道中间应定期清理。

(5)一周时间不生产或遇暴风雨时(6级以上大风)应将堆料机开到安全地点停放,并固定好夹轨器。

(6)不应重载启动,应待皮带机上石料全部卸完后方可停机。

²  给料机运行安全技术要求

常见的给料机类型有槽式给料机、板式给料机、圆盘给料机、电磁振动给料机和偏心振动给料机等。

ü  槽式给料机运行

槽式给料机运行应符合下列安全技术要求:

(1)开机前应做好检查保养工作,用手扳动联轴器或皮带轮使连杆往复两个循环,无卡死现象方可开机。

(2)装于破碎机的调节料仓排料口的槽式给料机发生故障时,应立即通知破碎机停止进料。

(3)裸露的传动、转动部位应设有防护罩,检修时应停机。

(4)给料机一侧为固定设施或墙壁时,宜留有不小于1m的安全检修距离,两台设备共用一个料仓时,设备间距不宜小于1.5m。

ü  板式给料机运行

板式给料机运行应符合下列安全技术要求:

(1)开机前应做好检查保养工作,确认机械各部件正常后方可启动。

(2)应在皮带机和其他机械正常运转后启动。

(3)采用自卸汽车入料时,给料机出口端应设置防护链条。

(4)发现堵、卡料时,应停机处理。

ü  圆盘给料机运行

圆盘给料机运行应符合下列安全技术要求:

(1)开机前应检查三角皮带的松紧度,调节手柄是否灵活,检查油箱及轴承润滑油,并清除机内杂物。

(2)开机后应检查各部位轴承、电动机温度,发现不下料和异常情况时,应停机处理。

(3)与固定物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1m,与受料机的间距应不小于0.3m。

ü  电磁振动给料机运行

电磁振动给料机运行应符合下列安全技术要求:

(1)开机前,应检查电磁铁线圈有无松动,引出线是否破裂,接地是否完好;悬挂弹簧拉杆或钢丝绳有无断裂,受力是否均匀;电磁铁间隙调整后螺钉是否紧固。经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开机。

(2)开机后,应检查振幅、给料量是否符合要求,卸料是否均匀,有无堵、卡料现象,发现异常应停机检查。

(3)多台机同时卸料时不应超过皮带机(或其他运输设备)的运输能力。

(4)给料机四周应有不小于1m的安全检修距离,不应接触料仓。漏斗和受料溜槽不应相接触。

(5)给料机电机与受料部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5m,处理堵、卡料时,严禁站在卸料口的正前方。

ü  偏心振动给料机运行

偏心振动给料机运行应符合下列安全技术要求:

(1)开机前应做好检查保养工作,确认电动机接线头牢固,吊架无断裂,各部螺栓无松动时方可开机。

(2)卸料槽坡度调节应适当,确保下料均匀。

(3)受料仓(斗)放空后应停机,不应空振。

²  皮带机操作的安全技术要求

皮带机运行应符合下列安全技术要求:

(1)开机前应检查皮带机上是否有其他杂物,各传动部位是否完好,各连接部是否牢固,是否有裂纹、变形。移动式皮带机的行走轮是否用三角木将前后轮固定。经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开机。

(2)开机后应定期观察电动机、变速箱、传动齿轮、轴承轴瓦、联轴器、传动皮带、滚筒、托辊是否有异常声响。发现异常,应及时发出停止送料信号,停机处理。

(3)检查皮带松紧度,是否有胶带跑偏、打滑、跳动等异常现象,出现异常应及时进行调整处理。处理皮带打滑严禁往转轮和皮带间塞充填物。

(4)严禁跨越或从底部穿越皮带机;严禁在运行时进行修理或清扫作业;严禁运输其他物体。运转中不应进行转动齿轮、联轴器等传动部位清理和检修。

(5)停机前应首先停止给料,待皮带上的物料全部卸完后,方可停机。遇突然停电,应立即切断电源。

(6)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机:

①发生安全事故。

②胶带撕开、断裂或起火。

③皮带被卡死。

④机架倾斜、倒塌或严重变形。

⑤电机温度过高、冒烟。

⑥机械轴承、轴瓦烧毁或转动齿轮打坏、转轴折断。

⑦串联运行中的任一皮带机发生故障停机及其他意外事故。

第5篇 脱水设备操作的安全技术规程

²  洗砂机运行的安全技术要求

洗砂机运行应符合下列安全技术要求:

(1)洗砂机头部及两侧宜设置不小于0.8m宽的人行巡视通道;洗砂机垂直空间的安全检修距离宜不小于2.5m,与左右固定物的间距不宜小于2m。

(2)开机前,应检查各紧固件是否紧固,三角胶带张紧度是否适宜;进料口与出料口、排水沟渠是否通畅;洗砂槽内有无砂石和其他物质。确认设备、相关设施完好后方可启动,不应重载启动。

(2)运行时应避免石料以外的物质接触螺旋轴,不应在运行时进行修理或清扫作业。

(3)待洗砂槽内的砂子输送完毕后方可停机。无特殊情况不应重载停机。

²  沉砂箱运的安全技术要求

沉砂箱运行应符合下列安全技术要求:

(1)配重杠杆摆动应灵敏,各支点刀口无脱出或卡死现象。

(2)沉砂箱内应无杂物,排放阀门启闭应灵活可靠。

(3)配重块应用螺栓固定不应随意移动。

(4)停机后应将沉砂箱内砂、水放净。

第6篇 设备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口诀

设备正常运转间,带电检修不安全,

切断电源风水管,悬挂安全警示板。

拆卸有压容器时,需将压力释放无,

电焊气焊和切割,设备工具需绝缘,

工作场地通风好,防火防爆措施全。

高空特种作业员,持证上岗记心间。

腰间系好安全带,安全帽子戴上边。

登高工具和梯子,支设牢固保平安。

工具器材禁投掷,严防物体下面坠。

防滑安全等措施,根据规定需上全。

第7篇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维修工必须熟悉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能独立工作,并经考核合格者担任。

第2条 未经考核合格者,不得独立从事维修工作。

第3条 维修工进行操作时应不少于2人。

第4条 对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后,维修工应接受司机及有关负责人的验收。

第5条 维修工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6条 检修质量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要求。

第7条 上班前不准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工作。

二、作业前的准备

第8条 设备检修前要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工具、量具、设备和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并认真检查和试验,确保检修顺利进行及安全操作。

第9条 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等,并挂“有人作业”警告牌。

第10条 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进行认真的检查,以保证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三、维修作业

第11条 维修人员对所负责范围内设备每班的巡回检查和日常维护内容如下:

1、检查所维护的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可靠。

2、对设备所维护的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可靠。

3、对有关的安全装置要定期调整试验,确保安全可靠。

4、检查设备各部液压油量、油质和润滑油量、油质应符合规定要求。

第12条 按时对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维修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第13条 要熟练掌握设备检修内容、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检修质量及安全。

第14条 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

第15条 拆卸设备时,必须按予定的顺序进行,对有相对固定位置或对

第16条 号入座的零部件,拆卸时应做好标记。

第17条 拆卸较大的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第18条 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筒的机件时,用有安全防护措施。

第19条 拆卸机件时,不准用铸铁、铸铜等脆性材料或比机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锤击或顶压垫。

第20条 在检修时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以防落入杂物、淋水等。

第21条 在装配滚动轴承时,又无条件进行轴承预热处理时,应用软金属衬垫进行锤击或顶压装配。

第22条 在对设备进行换油或加油时,油脂的牌号、用途和质量应符合规定,并做好有关数据的记录工作。

第23条 对检修后的设备,要进行全面的验收,检查设备的传动情况。

第24条 设备检修后的试运转工作,应由工程负责人统一指挥,由司机操作的,在主要部位应设专人进行监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25条 设备经下列检修工作后,应进行试运转:

1、设备经过修换轴承。

2、电动机经过解体大修,调整转子,定子间隙。

3、提升系统修换罐道、罐道梁,更换天轮、提升容器、连接装置及钢丝绳,调整、检修制动系统,大修绞车本体。

4、主通风机经过大修,更换叶片,调整叶片安装角度。

5、压风机修换本体或主要部件。

6、主排水泵检修换本或主要部件。

7、减速器更换齿轮。

8、其他在检修任务书上所规定进行试运转的项目。

第26条 试运转时,监视人员应特别注意一下两点:

1、轴承等转动部分的温度。

2、转动及传动部分的震动情况,转动声音及润滑情况。

第27条 高空和井筒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系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牢靠的位置上。

第28条 高空和井筒禁止上下平行作业,若必须上下平行作业时,应制定相应的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认真执行。

第29条 禁止血压不正常,有心脏病、癫痫病及其它不适合从事高空和井筒作业的人员参加高空或井筒作业。

第30条 禁止设备在运转中调整制动闸。

第31条 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设备的零、部件去装配其它机械。

第32条 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远距离传递必须拴好吊绳、禁止抛掷、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工具应拴好保险绳,防止坠落。

第33条 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主管领导允许,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第34条 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上一级技术领导批准。

第35条 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

第36条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中不准打闹,禁止饮酒。

四、收尾工作

第37条 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零部件等进行清点。对设备内部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腔内,在试运转前应由专人复查一次。

第38条 检修中被拆除或甩掉的安全保护装置,应指定专人进行恢复,并确保动作可靠。

第39条 试运转前必须清除设备上的浮放物件。检修清洗零部件的废液,应倒入指定的容器内,严禁随便乱倒;烧焊后的余火必须彻底熄火,以防发生火灾。

第40条 检修结束后应会同司机及使用维护责任人共同验收,验收中发现检修质量不合格,验收人员应通知施工负责人,及时加以处理,如发生争执应报机电主管技术人员处理。

第41条 认真填写检修记录,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等,双方签字,并将检修资料整理存档。

第42条 搞好检修现场的环境卫生。

第8篇 除尘设备安全技术规程

一、除尘设备的引入电源线必须与其功率匹配,电缆必须符合现场使用规定要求,为确保电器设备的可靠安全,必须要可靠接地。

二、压缩空气和电器都具有危险性,检修或维护保养时应确认电源以被切断并在电源处悬挂“正在检修,禁止合闸”等警告标志。

三、第一次开机或电源线变动时,必须注意机组转向是否按箭头指示方向运转。

四、不得在高于空压机铭牌所规定的排气压力下工作,否则会导致电机过载而烧毁。

五、在空压机发生故障或有不安全因素存在时,切勿强行开机,此时应切断电源,并做出显著标记。

六、手指和衣服要远离旋转的风扇,驱动联轴器和发热的零部件如油气罐、管路等。

七、机器运行时不得拆除各种盖帽,零部件,机器中的高温液体和压力空气会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甚至死亡。

八、停机维护时必须确认:机组内压缩空气以释放,确认机组已与其它气源隔断;确认机组已冷却。

第9篇 机电设备安全技术规程

机电设备安全技术规程

1、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2、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3、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4、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5、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6、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7、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不小于下表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1千伏以下、 1-20千伏、 35-110千伏 154千伏、 220千伏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米) 1.5 、2 、4、 5、 6

8、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9、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10、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体检。

第10篇 设备试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试车前:

1、应检查机器各部位装配情况,各操作手柄和操作杆是否安装妥当。

2、检查油标的油量是否适当,油路是否畅通。

3、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完全装好,各电气设备接零(地)保护必须牢固可靠。

4、按规定穿戴使用好劳动防护用品。

二、试车中

1、主持试车者,必须熟悉该设备的操作方法,按照试车工艺进行试车。

2、应先盘车检查,盘车时,手用力后要及时松开,以免被皮带轮或机件绞伤。

3、在肯定马达转动方向后,方可调整开车,并必须由一人为主,不准两人同时操作。根据设备具体情况,开车时第一次尽可能为点动,应有一只手放在急停控制处,以备紧急停车。

4、机器运转时,不得随便扳动手柄,如要作其它调整,必须待车停稳后进行。

5、试车运转中操作者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离开时必须停车;不准用棉纱或手指抹运转部分。

6、试车中发现电气故障,应立即关掉电闸、由电工人员处理。

7、加油时注意不要把油洒在地面或设备上,洒出的油应立即用抹布或锯屑擦掉。

8、试车后,如需要继续进行修理工作,应关好总电源,拿掉保险丝,挂标示牌。

三、试车后

1、应关闭所有电源。

2、检查清理好作业现场。

3、整理收放好工具及零部件。

第11篇 施工机电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格式怎样的

1.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2. 机械和动力机的底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设防护装置。

3.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4. 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保护,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5. 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6. 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7. 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集约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输电线路电压<1千伏1-20千伏35-110千伏154千伏220千伏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

1.5 2456

8. 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9. 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10. __ 光或闵湎咛缴俗饕登遣僮魅嗽辈坏媒搿__

11.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体检。

第12篇 机电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2 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3 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4 电器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到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5 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6 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行,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7 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

1千伏以下

1~20千伏

35~110千伏

154千伏

220千伏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米)

1.5

2

4

5

9

8 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9 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10 _光或y射线探伤作业区,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

11 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体检。

第13篇 设备检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检查作业场所的环境、安全设施,确认符合有关安全规定,方可进行作业。作业前,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机器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未安装好以前,不准试车检验。

3检验现场要保持清洁,油液和污水不得泄流在地。

4登高检验不能穿硬底鞋,以防滑倒摔伤。

5设备试车开车后,不能用手抚摸转动部件或用量具测量。

6设备上的电源线,应由电工接通电路,自已不能接临时线或用导线插入闸刀。

7两个人以上搬动的校准用工具和量具,不准一人操作。

8设备检验时,必须严格遵守该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9作业结束,场地清理干净,所用检验工具予以妥善存放。

第14篇 施工机电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2.机械和动力机的底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设防护装置。

3.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4.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保护,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5.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6.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7.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集约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 <1千伏 1-20千伏 35-110千伏 154千伏 220千伏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 1.5 2 4 5 6

8.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9.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10._光或闵湎咛缴俗饕登遣僮魅嗽辈坏媒搿

11.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体检。

第15篇 励磁、控制保护、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安装安全技术规程

²  二次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流互感器二次侧严禁开路。

(2)电压互感器二次侧严禁短路。

(3)现场元件接线应符合相应区域施工项目(包括高处、临边、交叉等作业)的安全技术要求。

(4)对带电的盘柜,不得带电接线,应切断电源,接线作业前应确认无电,做好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5)控制、保护电缆的屏蔽线接地应采用铜线引出至专用铜排统一接地,接地线不得悬空。

(6)剥电缆外皮、铠装应戴手套作业,以防刀具、铠装皮割伤手。

(7)盘柜内使用临时照明的应使用安全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8)盘柜内使用电动工具钻孔、切割作业时,作业人员应佩戴护目镜,盘柜外壳应可靠接地。

²  励磁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开箱后暂不安装的设备应妥善保管,放置在符合贮藏环境要求的库房内。

(2)对励磁设备或回路进行绝缘电阻测试或交流耐压试验时,应先清洁设备,断开无关回路,按不同电压等级分别进行。非被试回路及设备应可靠短接并接地,被试电子元件、电容器的各电极在试验前应短接。

(3)励磁设备带电后应关好柜门、做好安全隔离,进行灭磁开关及磁场断路器操作时,工作人员应保持安全距离。

²  控制保护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的二次回路应只有一点接地,电压互感器的中性线不得接有可能断开的开关或熔断器。

(2)微机型继电保护装置柜屏内的交流供电电源的中性线(零线)不应接入等电位接地网。

(3)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不宜进行切换。当需要切换时,应采取防止开路的措施。

(4)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中,除开口三角线圈和另有规定者外,应装设自动开关或熔断器。

²  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盘柜、电缆屏蔽应按要求接入等电位接地体及主接地网。

(2)中控室及计算机室应装设抗静电地板,插拔监控模块时应佩戴防静电手套。

(3)中控室及现场“紧急停机按钮”应设明显标志,并设置保护罩。

(4)计算机监控系统网络接入、数据库程序修改、模拟调试应设专人指挥、统一协调。

²  带电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盘柜及自动化元件送电前应检查绝缘,检查合格后方可送电。

(2)送电应填写操作票,并由专业调试人员操作。

(3)与其他安装、运行设备有联系的,应做好隔离措施,以防串电,引起触电事故和误动作。

(4)盘柜带电后应将柜门锁住,钥匙由运行人员保管。

²  监视屏、监视器、其他终端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安装前应对其安装部位、区域或房间依据设备安装的要求进行检查。

(2)移动设备就位时,防止倾倒伤人;位置狭窄处应防止挤伤人。

(3)设备加垫时,不得将手、脚伸入盘底。多面盘并列安装时,应防止挤手。

(4)对重心偏移一侧的盘,在未固定以前,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5)装于墙上或抬架上的设备(如监视器),应做好临时支撑。埋入混凝土的基础螺丝,应待二期混凝土强度达到标准后方可紧固并拆除临时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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