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们在操作设备时,需要遵守一系列的规定,以确保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这些规定涵盖了设备的使用前准备、操作过程、以及使用后的维护保养。
1. 设备检查:在启动设备前,工人应进行全面检查,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外观完好性、各部件连接是否牢固、油液是否充足、安全装置是否正常。
2. 操作培训:所有工人必须接受设备操作培训,了解设备的工作原理、操作方法和紧急停止程序。
3. 穿戴防护装备:根据设备性质和工作环境,工人应穿戴适当的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鞋等。
4. 遵守操作规程:按照设备手册或培训指导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设备设置或超负荷使用。
5. 工作区域管理:保持工作区域整洁,避免无关物品干扰,确保紧急情况下的疏散通道畅通。
6. 定期维护: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及时更换磨损部件,以延长设备寿命并确保其性能稳定。
这些规程的制定基于行业标准、安全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旨在降低事故风险,提高生产效率,同时也是对员工安全的保障。例如:
- osha(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规定,所有操作员必须经过认证培训并持有有效的操作证书。 - iso 900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企业确保员工熟悉并遵守操作规程。 - 公司内部的安全政策可能进一步细化,如设定特定的设备检查频率、维护周期等。
这些规程的实施意味着工人必须将设备操作视为一项严肃的责任。他们不仅需要具备操作技能,还要理解规程背后的意义,即保障自身安全、保护设备、提高生产质量和效率。这意味着在操作过程中,任何违反规程的行为都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如设备损坏、人身伤害甚至生产中断。因此,每个工人必须时刻牢记这些规程,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构建一个安全、有序、高效的生产环境。
第1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设备安装自控仪表工
第1条 仪表安装,就位后应立即紧固基础螺栓,防止倾倒。多台仪表盘并列就位时,手指不得放在连接处,严禁在盘顶和仪表上放置工具等物件。
第2条 用开孔锯开孔时,盘后不得有人靠近。
第3条 在高空安装孔板时,必须搭架子,不准坐在管子上开孔和锯管。禁止在已通介质及带压力的管道上开孔。
第4条 施放电缆,支架要稳固,转动要灵活,防止脱杠和倾倒,木轴筒上的钉,要打弯或拨掉。转弯时,应站在外侧,防止挤伤。
第5条 检验仪表用的交直流电源及电压等级,应有明确标示。
第6条 使用油浴设备,自动温度调节器应正常可靠,加热温度不准超过所用油的燃点。加热时不准打开上盖,防止烫伤。
第7条 单管、u型管压力计等,应妥善保管,防止破碎,水银表面应用水或甘油等介质密封,严防挥发。
第8条 使用水银校验仪表,应在专用的工作室内进行,工作室要通风良好,盛水银容器要盖严,散落的水银要及时清扫处理,操作时,要穿工作服和戴口罩。
第9条 仪表试运时,应挂标示牌。
第2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设备安装筑炉工
第1条 向深坑或设备内吊运物料,敞口顶部应设置平台和围栏,内部要设置防护隔离层。向下送料位置应予固定。
第2条 烟道弧形拱顶砌完后,应先将回填土夯实或拧紧螺栓,方可拆除拱胎。普通粘土砖砌筑墙时,待砂浆强度达到60%以上方准拆除拱胎。
第3条 砍削砖块,应对着墙体或跳板,跳板上碎砖杂物,应随时清除。
第4条 拱胎支架必须牢固。炉窑拱顶必须对称砌筑。在拱胎上堆放砖和砂浆应均匀对称。
第5条 大中型炉窑球形拱顶,应锁紧一环,再砌一环。拱砖放射缝与水平夹角砌成30度时,必须用金属钩子将拱砖固定。
第6条 回转筒体内衬砌作业,托板和支撑要均�紧固。转动时,筒体内不得有人和料具。
第7条 大中型耐火砖、耐火混凝土和碳砖砌块吊装砌筑时,吊梁、索具、夹具必须牢固。
第8条 进入烟道、烟囱内检查时,应有人监护。
第9条 喷涂用的机泵安全阀、压力表必须灵敏可靠。气管与喷枪、喷嘴要连接紧固。操作时,禁止喷嘴对人。
第10条 熬沥青,周围不得有易燃物,调制碳素热沥青,要防止烫人。
第11条 碳砖砌筑时防止滑落,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捣固工具加热后应放在固定位置。
第12条 陶瓷砖板加热或粉末材料烘干地点,要有专人看管,粉末筛选场地,要排尘。
第13条 正在衬砌的设备内,不准搅拌耐酸胶泥。
第3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设备安装电工
第一节 一 般 要 求
第1条 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第2条 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第3条 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第4条 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第5条 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及使用。工作完毕,灭火放气。
第6条 配制环氧树脂及沥青电缆胶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戴好防护用品。
第7条 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装热电缆胶。高空浇注时,下方不得有人。
第8条 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第二节 设备及内线安装
第9条 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第10条 多台配电箱(盘)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第11条 剔槽时,锤头不得松动,铲子应无卷边、裂纹,戴好防护眼镜。楼板、砖墙打透眼时,板下、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第12条 人力弯管器弯管,应选好场地,防止滑倒和坠落,操作时面部要避开。
第13条 管子煨弯砂子必须烘干,装砂架子搭设牢固。并设栏杆。用机械敲打时,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上下要错开。管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得有人。
第14条 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力勾眼。穿导线时,应互相配合防止挤手。
第15条 安装照明线路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第三节 外线及电缆工程
第16条 电杆用小车搬运,应捆绑卡牢。人抬时,动作一致,电杆不得离地过高。
第17条 人工立杆,所用叉木应坚固完好,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机械立杆,两侧应设溜绳。立杆时坑内不得有人,基坑夯实后,方准拆去叉木或拖拉绳。
第18条 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八分之一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登杆。
第19条 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拴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第20条 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紧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第21条 紧线用的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应设置临时拉线。
第22条 架线时在线路的每2~3公里处,应接地一次,送电前必须拆除,如遇雷雨,停止工作。
第23条 电缆盘上的电缆端头,应绑扎牢固。放线架、千斤顶应设置平稳,线盘应缓慢转动,防上脱杠或倾倒。电缆敷设至拐弯处,应站在外侧操作。木盘上钉子应拔掉或打弯。
第四节 电气调试
第24条 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须接地。被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人看守或加锁。并对仪表、接线等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第25条 电气设备或材料作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压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第26条 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示牌,防止误合闸。
第27条 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放电。雷电时禁止测
第4篇 机电设备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条: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发工发辫要换入帽内。
第二条: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第三条: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第四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地接零,并设置单一开关,还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第五条: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行中修理。
第六条:电气、仪表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运行,运转时不准清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机械行程范围内。
第七条: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
第八条: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第九条: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气、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第十条:_光或y射线探伤作业区,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
第十一条: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检查。
第5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设备安装通风工
第1条 熔锡时,锡液不许着水,防止飞溅,盐酸要妥善保管。
第2条 在风管内铆法兰及腰箍冲眼时,管外配合人员面部要避开冲孔。
第3条 组装风管,法兰孔应用尖冲撬正,严禁用手指触摸。
第4条 吊装风管所用的索具要牢固,吊装时应加溜绳稳住,与电线应保持安全距离。
第5条 在高空安装风管、水漏斗、气帽等,必须搭设脚手架,所用工具应放入工具袋内。
第6条 使用剪板机,上刀架不准放置工具等物品。调整铁皮,脚不能放在踏板上,剪切时,手禁止伸入压板空隙中。
第7条 使用固定式震动剪,两手要扶稳钢板,用力适当,手指离刀口不得小于5厘米。刀片破损,应及时停机更换。
第8条 三用切断机剪切时,工件要压实。剪切窄小钢板,要用工具卡牢,调换或校正刀具,必须停机。
第9条 折方时,应互相配合,并与折方机保持距离,以免被翻转的钢板和配重击伤。
第10条 咬口时,手不准放在咬口机轨道上,工件要扶稳,手指距滚轮不小于5厘米。
第11条 操作卷圆机、压缝机,手不得直接推送工件。
第6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设备安装电焊工
第1条 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第2条 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第3条 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第4条 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第5条 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第6条 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第7条 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档板等隔热措施。
第8条 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第9条 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第10条 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第11条 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
第12条 钍钨极要放置在密闭铅盒内,磨削钍钨极时,必须戴手套,口罩,并将粉尘及时排除。
第13条 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外壳应绝缘,端电压不应大于36伏。
第14条 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第15条 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第16条 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第17条 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第7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设备安装保温工
第1条 在紧固铁丝或拉铁丝网时,用力不得过猛,不得站在保温材料上操作或行走。
第2条 从事矿渣棉、玻璃纤维棉(毡)等作业,衣领、袖口、裤脚应扎紧。
第3条 地下设备、管道保温前,应先进行检查,确认无瓦斯、毒气、易燃易爆物或酸类等危险品,方可操作。
第4条 聚苯乙烯使用电加热切割,应用36伏电压。
第5条 装运热沥青不准使用锡焊的金属容器,装入量不得超过容器深度的四分之三。
第6条 苯、汽油应缓慢倒入粘结剂内并及时搅拌。调制时,距明火不少于10米。
第8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设备安装钳工
第1条 使用锉刀、刮刀、錾子、扁铲等工具,不可用力过猛。錾子、扁铲有卷边或裂纹,不得使用,顶部有油污要及时清除。
第2条 使用手锤、大锤,不准戴手套。锤柄、锤头上不得有油污,打大锤时,甩转方向不得有人。
第3条 使用钢锯,工件要夹牢,用力要均匀。工作将锯断时,要用手或支架托住。
第4条 使用活扳手,扳口尺寸应与螺帽尺寸相符,不应在手柄上加套管。高空上操作应使用死扳手,如用活扳手时,要用绳子拴牢,人要系好安全带。
第5条 使用台虎钳,钳把不得用套管加力或用手锤敲打,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第6条 在同一工作台两边凿、铲物件,中间应设防护网。单面工作台,要一面靠墙。
第7条 检查设备内部,要用安全行灯或手电筒,禁用明火。对头重脚轻,容易倾倒的设备,一定要垫实撑牢。
第8条 拆卸设备部件,应放置稳固。装配时,严禁用手插入连接面或探摸螺孔。取放垫铁时,手指应放在垫铁的两侧。
第9条 在倒链吊起的部件下检修、组装时,应将链子打结保险,并必须用道木或支架等垫稳。
第10条 设备清洗、脱脂的场地,要通风良好,严禁烟灰。清洗零件应用煤油。用过的棉纱、布头、油纸等应收集在金属容器内。
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擦洗和修理,并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第9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设备安装铆工
第1条 构件摆放及拼装,必须卡牢,移动、翻身时撬杠支点要垫稳,滚动或滑动时前方不可站人。
第2条 组装大型构件,连接螺栓必须紧固,点焊部位必须焊牢。圆筒形工件,应固定垫好。
第3条 滚动台两侧滚轮应保持水平,拼装体中心垂线与滚轮中心夹角不得小于35度,工件转动线速度,不得超过3米/分。
第4条 在滚动台(转胎)上拼装容器(塔、罐),采用卷扬机牵引,钢丝绳必须沿容器表面由底部引出,并在相反方向设置保险牵引绳,防止容器脱落。
第5条 大锤的木把应材质坚实,安装牢固。锤头必须平整,无缺棱、裂纹、卷边等缺陷。
第6条 打锤严禁戴手套,二人以上同时打锤不得对站,掌平锤头部要避开,要用工具指示打锤。
第7条 风铲风管接头、阀门等应完好,铲头有裂纹禁止使用,操作中及时清理毛刺。铲头前方不准有人。更换铲头,枪口必须朝地,禁止面对风枪口。
第8条 操作平台必须接地良好,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第9条 卷板展开时,拉伸索具必须牢固。展开方向两侧及板上不准站人,松索或切板时严防钢板回弹。
第10条 气顶法施工应用校验合格的仪表。罐体升至预定高度,应沿罐壁均匀点焊牢固。平衡装置的钢丝绳要张紧,中部死点应卡牢,不准左右滑动。
第11条 气顶法施工,每节壁板顶升高,应校验限位螺杆,保证限位高度。顶升时,倒链或花篮螺栓松紧要一致,防止移动倾倒。遇有停车事故,应立即关闭进风门调节档板,使气罐缓慢下降。
第12条 容器水压试验,要用校验合格的压力表,严禁超压。充水时,先打开工顶部放空阀,要缓慢升压,同时不准敲击容器。
第13条 容器气密性试验,应先将罐内的水放净,清除油污、杂物、顶部要设置安全阀,试验时要以每小时2公斤/平方厘米左右的压力缓慢升压。接头、阀门、仪表等有异常现象,要及时停压处理。
第14条 使用平板机应站在两侧。钢板过长应用托架式小车托住或用吊车配合。板上不准站人。
第15条 卷板时应站在卷板机的两侧。钢板滚到尾端,要留足够余量,以免脱落。卷大直径筒体,应用吊具配合,防止回弹。
第16条 用调直机调直或弯型钢,要安放平稳卡牢,移动型钢时,手应在外侧。顶具必须焊有手柄。
第17条 使用剪板机剪切钢板,应放置平稳,剪板时,上剪未复位不可送料,手不得伸入压力下方。不准剪切超过规定厚度和压不到的窄钢板。
第18条 使用刨边机时工件必须卡牢,小车行走轨道不得有障碍物。清除刨屑要停车。
第10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设备安装气焊工
第1条 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第2条 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进行。
第3条 乙炔发生器必须设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保险链;球式浮筒必须有防爆球;胶皮薄膜浮桶必须装设厚度为1~1.5毫米,直径不少于浮桶断面积的60~70%。
第4条 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第5条 乙炔发生器的零件和管路接头,不得采用紫铜制作。
第6条 高、中压乙炔发生器,应可靠接地。压力表及安全阀应定期校验。
第7条 碎电石应掺在小块电石中使用。夜间添加电石,严禁用明火照明。
第8条 乙炔发生器应每天换水,严禁在浮桶上放置物料,不准用手在浮桶上加压或摇动。
第9条 乙炔发生器不得放置在电线的正下方,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
第10条 氧气瓶应有防震胶圈,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并防止曝晒。冻结时应用热水加热,不准用火烤。
第11条 乙炔气管用后需清除管内积水。胶管、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冻结时,应用热水或蒸汽加热解冻,严禁用火烘烤。
第12条 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第13条 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登高。
第14条 严禁在带压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带电设备应先切断电源。
第15条 在贮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清除干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第16条 电石应放在通风良好、不漏雨、干燥的地方,移动或搬运应将桶上的小盖打开,轻搬轻放。开桶时,头部要闪开,不得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
第17条 铅焊时,场地应通风良好,皮肤外露部分应涂护肤油脂,工作完毕应洗漱。
第18条 工作完毕,应将氧气瓶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乙炔浮桶提出时,头部应避开浮桶上升方向,拔出后要卧放,禁止扣放在地上。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准离开。
第11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设备安装管工
第1条 用车辆运输管材、管件,要绑扎牢固,人力搬运,起落要一致,通过沟、坑、井,要搭好马道,不得负重跨越。用滚杠运输,要防止压脚,并不准用手直接调整滚械。管子滚动前方,不得有人。
第2条 用克子切断铸铁管,应戴防护眼镜,克子顶部不得有卷边裂纹。
第3条 用锯床、锯弓、切管器、砂轮切管机切割管子,要垫平卡牢,用力不得过猛,临近切断时,用手或支架托住。砂轮切管机砂轮片应完好,操作时,应站侧面。
第4条 管子煨弯,砂子必须烘干,装砂架子搭设牢固,并设栏杆。用机械敲打时,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上下要错开。管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得有人。
第5条 用卷扬机煨弯,地锚、别(靠)桩要牢固,不得站在钢丝绳内侧。
第6条 火焰煨弯机的气压表、水压表、减压阀,应灵敏可靠,水封回火器必须保持安全水位。乙炔压力控制在0.5~1.5公斤/平方厘米,氧气压力控制在4~6公斤/平方厘米之间。工作完毕,应断电、断水。
第7条 套丝工件要支平夹牢,工作台要平稳,两人以上操作,动作应协调,防止柄把打人。
第8条 管子串动和对口,动作要协调,手不得放在管口和法兰接合处。
第9条 翻动工件时,防止滑动及倾倒伤人。
第10条 手提式砂轮机应有防护罩,操作时,站在砂轮片径向侧面,并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板上。
第11条 沟内施工,遇有土方松动、裂缝、渗水等,应及时加设固壁支撑。禁止用固壁支撑代替上、下扶梯和吊装支架。
第12条 人工往沟槽内下管,所用索具、地桩必须牢固,沟槽内不得有人。
第13条 化铅锅要安设稳固,露天化铅要有防雨措施。操作时应戴手套,将铅慢慢放入锅内,禁止溶化潮湿的铅块。
第14条 灌铅时,管口不准有水,要缓慢浇注,并戴好防护眼镜和鞋盖。
第15条 钢管铅浴法退火时,应将管头烘干,再插入铅锅内,并固定牢靠。
第16条 用风枪、电锤或錾子打透眼时,板下、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第17条 管道吊装时,倒链应完好可靠,吊件下方禁止站人,管子就位卡牢后,方可松倒链。
第18条 用酸、碱液清洗管子,应穿戴防护用品,配、碱液槽必须加盖,并设明显标志。
第19条 采用四氯化碳、二氯乙烷、三氯乙烯、乙醇进行管道脱脂,场地应通风良好,配戴防护用品,并清除易燃物,设置严禁烟火和有毒物品标示牌。
第20条 在锅炉上汽包内胀管时,花板孔、管孔须盖好,夏天胀管应有通风设备。
第21条 氧气管道安装、吹扫、试压所用的工具、零部件、物料等均不得有油。
第22条 氨系统管道必须经试验合格后方可充氨。氨瓶应放在室外,充氨时,应戴防毒面具,并配备灭火器和中和液。
第23条 新旧管线相连时,要弄清旧管线内易燃、易爆和有毒物质,并清除干净,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操作。
第24条 管道试压,应使用经校验合格的压力表。操作时,要分级缓慢升压,停泵稳压后方可进行检查。非操作人员不得在盲板、法兰、焊口、丝口处停留。
第25条 高压、超高压管道试压,应遵守单项安全操作规程。
第26条 管道吹扫口应固定,与气源之间须装置联络信号。吹扫口、试压排放口严禁对准电线、基坑和有人操作的场地。
第27条 天燃气管道用空气试压后,必须用天燃气吹扫,方可投入运行。吹扫口处的天然气,必须及时烧掉。
第28条 管道吹扫、冲洗时,应缓慢开启阀门,以免管内物料冲击,产生水锤、汽锤。
第12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设备安装无损探伤工
第1条 探伤仪器及附属电气设备线路,要绝缘良好,外壳应可靠接地。检修时,应先切断电源。
第2条 射线探伤操作人员,必须穿戴防护用品和定期检查身体。
第3条 射线探伤工作地点应设置围栏和警告牌。
第4条 γ射线探伤时,应速用速撤。探照时,应用机械操作,严禁用后直接接触射线源。
第5条 _射线探伤,应有铅防护屏或其他防护措施。曝光前,操作人员应背离_光机“窗口”,曝光应待人员撤至安全区后进行。
第6条 超声波仪器通电后,禁止打开保护盖,防止高压电伤人。
第7条 萤光探伤,应戴防护眼镜。工件上的萤光粉、显现粉,禁止用手直接触摸。配制着色探伤剂或筛取萤光粉、磁粉、显现粉应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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