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检规程是确保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设备检查:涵盖电气设备的外观检查,如电缆、开关、接头等是否有磨损、损坏或异常发热现象。
2. 功能测试:对设备的各项功能进行操作验证,如电源切换、保护装置动作等是否正常。
3. 绝缘电阻测试:测量设备的绝缘性能,确保其在正常工作电压下能保持安全的绝缘状态。
4. 接地电阻测试:检查接地系统是否有效,防止电流泄漏造成的安全隐患。
5. 电气安全距离:确认电气设备与周围环境的安全距离,避免电弧放电或电击风险。
6. 电气火灾预防:评估设备的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措施,防止电气火灾的发生。
电检规程执行的标准主要依据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法规,例如:
- gb 5017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 gb/t 1693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规程》 - dl/t 5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 iec 6033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标准
这些标准规定了详细的检查项目、方法和合格标准,是电检规程制定和执行的基石。
电检规程的含义在于建立一套系统的检查流程,确保电气设备在投入运行前或运行中满足安全、可靠、高效的要求。它不仅关注设备本身的性能,也关注设备与环境的相互作用,旨在预防电气事故,保障人员安全,延长设备寿命,提高电力系统的稳定性。执行电检规程需要专业技术人员参与,他们需具备扎实的电气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准确判断设备的健康状况,并根据规程要求采取必要的维护或整改措施。
电检规程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为企业的安全生产提供了保障,也是企业对社会负责的表现。在实际操作中,应结合具体设备类型和使用环境,灵活应用规程,确保每一次电检都能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定期更新和完善电检规程,使之与技术进步和法规变更保持同步,是确保规程有效性的关键。
第1篇 机电检修工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1)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并挂有“有人工作、禁止合电”的标志牌子。严禁带电移动、拆装、检修电气设备和线路。停电后应先行验电和放电后方可进行工作,检验完毕后进行检修,确认无误后方可联系送电。
(2)所有电气设备严禁明火操作。使用普通型电器仪表检查设备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3)严格禁止甩掉各种电气保护装置,不准随意勾明保险。
(4)总电源开头漏电保护的动作绝缘电阻整值,应小于分段开头的整值。
(5)任何一种继电器保护失灵时,电气设备不得投入运行。
(6)电气设备各部联接装置必须牢回可靠。
(7)各种电气设备应有检修和运行记录。
第2篇 停电检修安全操作规程
一、停电检修工作至少有两人方可进行,电工操作时,必须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穿绝缘鞋,使用良好绝缘手柄的工具。
二、将待检修设备各方面可能来电的电源都切断,对每一个电源应有的一个明显断开点,即拉开闸刀或拔去熔丝;对于多回路的线路还特别要注意防止出线方面具有发电设备或擅自接用其它电源而倒送过来的电压。
三、在断开的断路器和闸刀操作手柄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必要时临时加锁,切断电源时,应先拉脱开关,然后拉脱闸刀,合电时按反序进行。
四、对于停电检修设备近旁有可能偶然触及或接近的导电部分,应加装临时遮栏或护罩。
五、工作前必须验电,用相应等级电压的测电笔在停电设备和进、出各相导线上验明确无电压,并进行放电,测电笔事先应在带电体上证明其正常良好。
六、对于可能送电检修设备的近电源一侧或有感应电的设备上,应装设携带型临时接地线。
七、检修工作完毕后,应收好施工现场所有的工具、导线等,取下标示牌,撤离工作人员。
八、拆除临时接地线、临时遮拦及护罩,再拆除断路器或闸刀操作手柄上所加的临时锁,并清理工具与现场,然后按停电的顺序,逆向倒闸送电。
第3篇 配电检修规程
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江苏省电力公司标准化工作的需要,为规范配电检修管理工作而制定。
本标准由江苏省电力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部门:生产运营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杰 关志坚
本标准委托生产运营部解释。
配电检修管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配电检修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以及配电检修必备的各种资料、记录。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电力公司10kv及以下配电设备的检修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原电力部(dl-40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原电力部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国家电力公司2000.9.28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发输电输[2001]57号 《关于提高客户供电可靠性的指导意见》
3 职责职能
3.1 江苏省电力公司生产运营部是配电检修技术的归口管理部门。在生产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全省配电检修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
3.1.1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配电检修管理的各项规程、规定,组织制定省公司范围内配电检修管理标准和有关规章制度。
3.1.2 负责要求、监督各供电分公司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配电检修管理标准和规章制度,指导、督促其开展和完善配电检修各项工作,并组织相应的检查和考核。
3.1.3 建立和健全配电检修各种技术资料,及时掌握全省范围内配电运行管理状况,制定和落实反措计划,组织消除共性和重大的设备缺陷。
3.1.4 负责配电检修技术归口管理,组织学习、交流和推广应用先进的配电检修技术、工艺和检修设备材料。
3.1.5 负责组织配电检修专业的培训、交流和技术比武。
3.2 江苏省电力公司下属各市供电分公司、县(市、区)供电子公司(以下统称供电企业)分别由生产副局长(经理)或总工程师分管配电检修管理工作,生技部门作为配电检修管理职能部门,在上级生技部门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范围内配电检修管理工作。生技部门的主要职责:
3.2.1 根据上级有关配电检修管理标准和规章制度,制定适合本企业的配电检修管理标准、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
3.2.2 要求、监督下属有关单位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配电检修管理标准、规章制度、实施细则,指导、督促其开展和完善配电检修各项工作,并组织相应的检查和考核。
3.2.3 参与所直接管辖城市配网的检修管理工作,参与检修计划的编制、审核和与执行,审查各种报告、报表、记录,参与检修现场管理。
3.2.4 建立健全本企业范围内配电检修管理的各种技术资料,定期召开配电检修工作会议,及时掌握配电检修情况,每月进行研究和分析,制定和完善提高配电检修工作和设备健康水平的各种措施,及时下发、加强宣传,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报告,以便检查和监督。
3.2.5 负责本企业配电检修技术归口管理,及时掌握专业发展动态,组织学习、交流和推广应用先进的配电检修技术、工艺和检修设备材料。
3.2.6 对本企业配电运行管理及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组织技术交流和劳动竞赛。
3.3 各供电企业所属配电工区、检修公司或其他负责配电设备检修工作的单位,其主要职责有:
3.3.1 贯彻执行上级配电检修管理标准、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认真编制本单位的配电检修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3.3.2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质量第一”的方针,合理安排、开展配电检修工作,确保配电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3.3.3 加强配电检修过程管理、加强人员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保证配电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3.3.4 建立健全本单位配电检修管理的各种设备档案和技术资料,每月进行配电检修情况分析,及时有关分析报告、技术资料按规定报送配电运行单位和上级生技部门。
3.3.5 学习先进的配电检修技术、工艺,采用先进的配电检修设备、材料,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活动。
3.4 各供电企业所属配电工区(公司、班组)等配电运行单位,其主要职责有:
3.4.1 负责提出配电检修需求并监督配电检修工作的实施。
3.4.2 负责配电检修有关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3.4.3 参与检修现场的操作、许可、验收等管理工作。
3.4.4 对月度配网检修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并上报生技部门。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管理原则
4.1.1 配电检修管理必须正确贯彻执行上级对配电专业管理制定的有关标准、规范和制度;坚持 “预防为主”和“质量第一”的方针,按照“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合理安排设备检修,以确保配电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4.1.2 配电检修应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材料和新技术,努力实现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逐步推广状态检修。要大力推广带电作业,努力开发带电作业新项目,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进行配电带电检修和试验。
4.1.3 检修工作应主辅并重,加强配合检修,尽量缩短停电时间,努力提高配电客户供电可靠率,配电设备检修应与技术更新、完善化改造工作相结合。
4.1.4 检修工作应努力做到安全好、质量好、工效高、用料省。
4.2 配电检修计划管理
对配电设备进行有计划的检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是保证电网安全运行的基础,编制好检修计划是完成检修任务的首要条件。配电检修计划内容以消除设备缺陷和实施安措、反措为重点。
4.2.1 检修计划的编制依据:
4.2.1.1 检修管理制度(包括省、市公司供电设备状态检修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
4.2.1.2 设备检修规程和上级有关指示;
4.2.1.3 设备检修、试验、校验周期;
4.2.1.4 设备运行中发现的缺陷;
4.2.1.5 有关反事故技术措施;
4.2.1.6 技术监督要求采取的改进意见;
4.2.1.7 本单位供电可靠性考核要求。
4.2.2 检修计划的编制要求
4.2.2.1 配电年度检修计划由设备管理单位提出,由生技部门在每年10月底前审查、汇总,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4.2.2.2 季度计划由各单位按照批准的年度检修计划,结合设备技术状况、存在缺陷,及配网施工、用户接电情况,于每季度末月10日前编制完成,报生技部门汇总、平衡后下达实施。
4.2.2.3 月度检修计划由各单位按照批准的季度计划,综合考虑设备状况和配合工作及停电允许情况,在每月20日前编制完成并上报生技部门,经公司月检修计划综合平衡会议研究后下达。具体停电检修时间以调度下达为准。月度计划下达后,不得随意变更,对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应报分管领导批准。
4.2.3 检修计划的实施
4.2.3.1 配电设备检修计划的实施应充分考虑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尽可能采用不停电或少停电的检修技术和工艺;停电检修计划应按照优质服务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告。
4.2.3.2 配电设备停电检修应机动灵活,积极配合,实现综合检修,避免重复停电;
4.2.3.3 在保证检修计划顺利完成和检修质量的前提下,采取多种措施,尽量缩短检修停电时间;
4.2.3.4 各单位月度检修计划执行情况应于下一季度10日前上报生技部门汇总。
4.3 检修现场管理
4.3.1 安全管理
4.3.1.1 根据上级安全生产奋斗目标,建立健全配电设备检修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做到个人无违章,班组无未遂,工区无障碍。
4.3.1.2 现场检修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公司有关规定,落实保证安全的各项措施。由于配电网络装设了较多的分段和联络开关,部分开关没有明显的可见断开点,因此应特别加强工作现场接地线保护人身安全的安全措施的执行,在各个可能来电的方向都应设置接地线,且接地线应安装良好,可靠接地。
4.3.1.3
4.3.2 检修前的准备
4.3.2.1 提出设备停电检修或带电作业的申请。
4.3.2.2 开工前应编写和审核“三措”方案、开工报告、工作票,并组织人员学习。
4.3.2.3 开工前要做到方案、材料、备件、工具四落实,明确检修任务、职责分工、工作范围。
4.3.3 检修现场管理
4.3.3.1 检修现场应设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应检查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完备,个人安全工器具、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等劳动防护用品符合要求。
4.3.3.2 检修单位专职安全员应不间断监护,并对重要地点和工作项目进行重点监护,同时提醒各工作班安全监护人加强监护,严肃工作秩序,纠正违章行为。
4.3.3.3 班组长、各工作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应坚持工艺质量标准,做到应修必修、修必修好,应试必试、试必试全。发现问题后,应及时反映汇报。
4.3.3.4 检修施工应严格执行可靠性管理要求,工作班组应在计划停电前赶至工作现场,做好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等候设备停电。检修工作接近完成时,工作负责人应预先向调度部门汇报,以便操作人员提前赶至现场等候恢复送电。
4.3.3.5 检修工作完毕后,坚持内部“三级验收”制度,发现问题立即消除。
4.3.3.6 收工后,工作负责人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总结本次工作任务完成的情况,汇总现场施工记录和变更记录。总结安全施工中的好人好事,以及违章违纪的不良行为,设备健康水平的评价,提出今后工作新要求。
4.3.3.7 工作票盖“已执行”章,并保存一年。
4.3.3.8 所用工器具清理干燥入库房,剩余材料入库。
4.3.4 检修的验收及竣工管理
4.3.4.1 坚持三级验收制度,检修单位必须设质量专责人,检修施工后根据《架空送配电线路现场施工及检修标准》等有关规程对检修的项目、质量进行自检,然后检修负责人进行复验,最后由运行单位验收,必要时领导或配网专职进行监督性验收。
4.3.4.2 检修资料必须及时分类归档。原始记录、测验记录、技术总结、评级鉴定、工时、材料消耗等应归入综合档案。资料数据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应有专人管理。
4.3.4.3 备品备件的储备、保管、使用必须有明确的责任制,其储备应由生技部门组织审定,既要满足生产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4.3.4.4 加强定额管理,对检修的人工、材料消耗应逐步积累资料,在保证检修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各类设备的定额。
4.3.4.5 检修施工单位应在检修结束后一个月内做好竣工决算,每季度将检修完成情况及费用使用情况在次季度10日前上报生技部门。
4.4 缺陷管理
4.4.1 加强设备缺陷管理,严格按缺陷分类上报,并及时处理。生技部门应掌握紧急和重大缺陷,工区(班组)应掌握全部缺陷。
4.4.2 缺陷分类原则:
ⅰ类缺陷:系指对安全运行有严重威胁,短期内可能导致事故,或一旦发生事故后果极为严重,必须迅速处理。
ⅱ类缺陷:系指对安全运行有一定威胁,短期内尚不可能导致事故。
ⅲ类缺陷:系指设备存在一定缺陷,但对安全运行威胁较小,在较长时期内不会导致事故。
4.4.3 各级职能部门和工区接到缺陷汇报或通知单后,应根据缺陷类别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尽快安排消缺工作。
ⅰ类缺陷应立即处理(一般不超过24小时)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临时处理,并作好相关记录;
ⅱ类缺陷应结合月度计划消除,消除前应加强监护;
ⅲ类缺陷应结合季度或年度计划消除,一般缺陷年消除率应在85%以上,未及时消除的应注明原因。
4.4.4 缺陷管理工作应制度健全,流程畅通,实行闭环管理。
4.4.5 配电运行、检修管理单位应建有各种事故抢修方案,保证抢修工具和备品备件的供应和可用,确保在各种故障和事故的情况下及时抢修和恢复送电。
4.5 状态检修
4.5.1 配电设备检修在保周期、保质量的前提下,也要创造条件大力推广状态检修,以提高检修的科学性、预知性,努力提高检修的必要性;
4.5.2 积极采用红外测温等在线检测技术,加强配电设备巡视,健全设备状态评估制度,结合设备定级对设备状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估,逐步实现状态检修;
4.5.3 各市供电分公司配电设备状态检修工作由生技部门扎口管理,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其下属工区、子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确定状态检修范围,报由市公司生技部门审批、备案。
4.5.4 对于运行虽已达到规定检修周期,但运行状态良好,需延期检修时,各单位应填写设备延期检修申请单,报生技部门审查,必要时由总工程师批准。
4.5.5 对实行状态检修的设备,如有配合停电机会时,仍应根据情况加强常规性的停电检查、检修和试验工作。
4.5.6 设备在运行或电气试验中发现异常或严重缺陷需提前检修时,由设备管辖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生技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4篇 掘进开拓电检修维修工操作规程
1、一般规定
1.1机电维修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
1.2机电维修工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电气设备防爆标准(gb3836)》有关规定。
1.3机电维修工应熟知矿井巷道布置,了解作业地点的瓦斯浓度,熟悉在灾害情况下的停电顺序及人员撤离路线。
2、作业前的准备
2.1机电维修工入井前应检查、清点应带的工具、仪表、零部件、材料,检查验电器是否保持良好状态。携带绝缘靴和绝缘手套,绝缘用具必须经过耐压试验并且合格,方可使用。
2.2机电维修工必须熟悉所维修范围内的供电系统、电气设备和电缆线路的主要技术特征以及电缆分布情况。
2.3供电干线需停电维修时,事先必须申请,由矿有关领导批准,并通知有关单位和矿调度所。
3、机电维修工操作规范
3.1机电维修工在工作面正常生产时,应对电气设备及机械部件进行巡回检查。检查主要为以下几方面:
(1)对所辖电气设备进行全面防爆,完好检查,检查进线电源接头有无松动,发热现象。
(2)检查电气设备连接螺栓、螺帽、弹簧垫是否齐全、紧固、锈蚀。
(3)各种仪表、指示灯是否正确指示。
(4)各按钮、插槽是否完好,动作灵敏可靠。
(5)接地装置是否完好,并符合规定。
(6)检查操作机构、闭锁机构是否灵活、完好。
(7)漏电保护动作灵敏可靠,过载和短路等整定值是否正确。
(8)检查各开关、电机、五小电气设备大小喇叭嘴,单手正拧不松动啮合不低于6扣,挡板、挡圈合格。
(9)检查电气设备附近巷道的安全情况,安装地点有无淋水,如不能避开淋水时,应妥善遮盖。
(10)检查电缆的悬挂及连接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明接头和破皮现象。
(11)检查电机:倾听电机运行声音是否正常。有无超温异常现象,注意电机风扇护罩处有无煤矸堆积,堵塞风道。
(12)检查主要设备:观察胶带、输送机联轴节是否工作正常,发现漏水、渗油、超温、声音异常要配合司机及时处理。
3.2机电维修工维修电气操作如下:
(1)气设备的电源,拉开隔离开关插槽,并闭锁,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标志牌。
(2)断开与所检修电气设备相关设备的电源,防止向被检修的设备送电,检修高压设备时,必须执行工作制度,切断前一级开关电源后再进行工作。
(3)停电后用与验电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进行验电,验电时,绝缘棒的验电部位应逐渐接近导体,听其有无放电声音,确定线路是否有电压,验电顺序为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低层,后验高层。
(4)对所要检修的电气设备进行详细的外观检查,确定设备的故障点,按组装的相反顺序拆卸损坏部件及相关部件。需要在电气设备放置机架上作业时,要站坐平稳。
(5)检修开关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子位序和标记,要保护好隔爆面,当开关腔内有煤尘、水汽、金属屑、棉纱等异物时,检修中要认真清理,检修完毕后,必须将隔爆面用干净棉纱沾松节油擦净,有锈迹时应用砂布打平打亮,然后均匀涂抹一层凡士林油。
(6)关上开关门,将闭锁机构锁定,紧固螺栓时要对称,均匀用力,并压平弹簧垫。
(7)当检修完毕后,必须利用机壳上的试验开关,对保护电路,控制电路,信号电路及各种保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试行。
(8)送电顺序,取下”有人工作,严禁送电”标志牌→解除高压开关闭锁→合上高压开关隔离→合上高压开关真空断路器→解除低压开关闭锁→合上低压总开关隔离→合上总开关真空断路器→解除分开关闭锁→合上分开关真空开关→挂送电标志牌,停电顺序与之相反。
(9)高低压送电前,必须确认送电线路及开关无人作业,送电空试开关,各仪表指示是否正常,送电时动作要快速、准确,严禁动作过猛,以防损坏设备。空试无误后,带负荷运转注意各电气参数变化和运行声响。
3.3电气设备的测试与维修;
(1)摇测接地电阻,用摇表测试接地电阻,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测得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每一移动和手持式电气设备同接地网之间的保护接地电缆芯线,电阻值都不超过1ω,当接地电阻值达不到要求时,应检查处理接。接地连接导线和接地连接及螺栓,必要时,重新装设,更换接地极,使其阻值符合要求。
(2)检查局部接地极。局部接地极应用面积不小于0.6m2、厚度不小于3mm钢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也可用直径3.5mm,长度不小于1.5m的钢管制成,管上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并垂直全部埋人地下;也可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为lm的两根钢管制成,每根管子上应钻1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两根钢管相距不得小于5m并联后垂直埋入底板,垂直埋深不得小于0.75m。
(3)连接主接地的接地母线应用截面不小于50mm2铜线;或截面不小于100mm2的镀锌铁线或截面不小于100mm2、厚度不小于4mm的扁钢。
(4)电气设备的外壳同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应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或截面不小于100mm2,厚度不小于4mm的扁钢。
(5)高低压开关的继电保护整定值,按机电部门下达的整定值通知单整定,并填写“继电保护整定牌” 粘于各开关腔内侧。
3.4移动变电站的维修:
(1)检修移动变电站时,检查各部连接螺钉、螺栓是否松动,电气元件、指示灯、仪表等是否松动,检查各种保护装置、闭锁装置是否齐全可靠,馈电开关上各种仪表和指示灯是否正常,试验各按钮是否灵活,操作机构是否可靠,线路是否有故障,过载和短路等整定值是否正确。
(2)移动变电站的操作程序是先合高压负荷开关,后合低压馈电开关,再进行漏电保护检查、网路电容电流补偿和按钮检查(1140v漏电装置每天必须进行一次漏电跳闸试验)。
(3)移动变电站退出运行的程序是先切除负荷,再断低压馈电开关,最后断开高压负荷开关。
3.5组合电气列车的维修:
(1)对在开关外部进行试验的设备按操作程序,认真试验其过载、短路、漏电等保护性能。
(2)试验时左手按住试验按钮,右手将隔离开关手把打至试验位置,然后左手转动试验旋钮置于不同位置,根据接触器吸合和释放声及指示灯转换情况判断保护是否正常。如保护性能良好,方可送电。发现问题,及时查明故障原因,进行处理,无法处理时,要立即汇报,以便采取其他补偿措施。
3.6磁力启动器维修:
(1)检修磁力启动器时,先检查各部螺栓是否齐全、紧固,是否符合完好标准,检查过负荷、短路、漏电等保护装置是否完好。检查过载和短路等整定值是否合理。检查接地装置是否完好。
(2)当检修完毕后,必须利用机壳上的试验开关对启动器的保护电路、控制电路、信号电路及各种保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认启动器一切正常后,方可试运行。
(3)当发生过载、短路、漏电和真空接触器、真空接触头漏电等事故时,必须将事故排除。
3.7馈电开关维护:馈电开关各转动轴及摩擦部分,必须定期涂加润滑油,外壳隔爆面应防止碰撞损伤和锈蚀,馈电开关发生短路电流后,应对触头和灭弧罩进行检查,并修锉平整。如果触头和灭弧罩烧损严重,应进行更换。
3.8电机和电缆的维修:
(1)维修电机先要清除电机上的煤粉及周围杂物,保持清洁,检查盖板、接线盒、防爆面等各部位的紧固螺栓,垫圈是否齐全、完好、坚固,防爆性能是否良好,保持电缆与进线嘴固定牢固,接线良好,对采煤机水冷电机其冷却水路是否畅通,冷却水压力和流量是否符合规定。
(2)双电机驱动设备维修。对双电机驱动设备的启动开关应认真检查其联运性是否良好。检查方法可采用接近开关外壳听其动作声音来判断。如对声音有怀疑,可先将第二台开关停电,点动按钮试验第一台开关手把打至试验位置,第二台开关手把打在运行位置,点动按钮试验第二台开关。根据试验结果判定联动性,发现联运不可靠时,要按规定进行处理。
(3)电缆应悬挂整齐,不得落地和浸水,使用中的电缆不准堆放或盘圈,工作面中的电缆要在电缆槽中保护好(拖拽中要注意检查维护),同时,应定期检测电缆的绝缘电阻值。连接电缆和电气设备进出线时,严禁出现不合格接头和失爆现象。
(4)主要设备的电缆检查。检查采煤拖移电缆夹是否齐全,连接是否良好、电缆拖移是否顺利,有无拌、卡、压及煤矸冲压现象;检查输送机下部槽中电缆敷设是否整齐,有无脱落出槽现象,移架推溜时有无挤坏电缆危险;检查各转载点操作电缆,信号电缆是否吊挂整齐,长度适宜,电缆有无明接头和破皮等现象。
3.9电子组件故障及过载处理:
(1)子组件出现故障后,维修要小心谨慎,先弄清电路的原理,再根据故障情况分析原因,不得随意拆卸。
(2)过载处理:电机过载时,开关或变电站过载指示灯亮,此时检查电机温升是否过高,必须查清过载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如电机温升过高,应等电机冷却后,按动开关复位按钮重新送电开机,然后观察运行情况,分析原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3.10一般故障排除:因控制系统故障造成开关不动作,开关指示灯不显示故障状态此时可将开关手把打至试验位置,转动试验旋钮分别检查控制系统各部分,然后打开开关大盖进行检修。
3.11漏电顶闸处理:开关或变电站漏电指示灯亮,此时可按动复位按钮重新送电,然后分别启动支路所控制的电机,根据情况确定故障范围,然后将故障支路停电,打开开关接线腔和电机接线腔,将线头甩开,分别摇测电机绕组、电缆各相对地绝缘值,逐步缩小故障范围,确定故障地点,采取措施及时处理汇报。
3.12短路顶闸故障处理:发生短路故障后,开关或变电站短路指示灯亮,同时短路点一般会受到明显损坏,此时应立即停电闭锁开关变电站,检查短路点破坏情况,分析短路原因并向上汇报。短路原因排除后,必须认真检查开关和变电站接触器主触头是否烧坏,根据损坏程度采用打磨或更换方法进行处理后,方可送电。
4、机电维修工操作注意事项:
4.1电气设备检修必须在支护良好,周围环境瓦斯深度在1%以下时工作,电气作业应不少于2人,1人监护,1人作业。
4.2采区电工在特殊情况下,可对采区变电所内高压电气设备进行停、送电的操作,但不得擅自打开电气设备维修。
4.3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4.4禁止用强送电的方法查找故障。
4.5送电时坚持“谁停电,谁送电”原则,禁止不联系盲目送电。有两组以上人员在同一供电系统上工作时,要分别挂停电专用牌,要互相联系无误后方可送电,严禁约定时间送电。
4.6在恢复送电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送电,开动局部通风机。
4.7保护整定值不得随意调整。
4.8严禁甩掉漏电保护装置。
4.9打开馈电开关门检修时,应将高压开关停电闭锁,并验电、放电。
4.10漏电保护检查。通过低压侧检测对地绝缘的电阻值,绝缘值低于规定值时,应及时向上级汇报;按下试验按钮,漏电保护装置应立即动作,使馈电开关跳闸断电,并通过信号灯显示,然后按动复位按钮,重新按操作要求送上电;如漏电保护装置不动作,应立即停电检修,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4.11检修启动器必须先停电,严禁带电作业。
第5篇 配电检修规程办法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职责................................................................................. 1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1
5 配电基础资料......................................................................... 4
6 配电检修人员的管理................................................................... 5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江苏省电力公司标准化工作的需要,为规范配电检修管理工作而制定。
本标准由江苏省电力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部门:生产运营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杰关志坚
审核:
批准:
本标准委托生产运营部解释。
配电检修管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配电检修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以及配电检修必备的各种资料、记录。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电力公司10kv及以下配电设备的检修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原电力部(dl-40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原电力部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国家电力公司2000.9.28《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发输电输[2001]57号 《关于提高客户供电可靠性的指导意见》
3 职责职能
3.1 江苏省电力公司生产运营部是配电检修技术的归口管理部门。在生产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全省配电检修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
3.1.1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配电检修管理的各项规程、规定,组织制定省公司范围内配电检修管理标准和有关规章制度。
3.1.2 负责要求、监督各供电分公司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配电检修管理标准和规章制度,指导、督促其开展和完善配电检修各项工作,并组织相应的检查和考核。
3.1.3 建立和健全配电检修各种技术资料,及时掌握全省范围内配电运行管理状况,制定和落实反措计划,组织消除共性和重大的设备缺陷。
3.1.4 负责配电检修技术归口管理,组织学习、交流和推广应用先进的配电检修技术、工艺和检修设备材料。
3.1.5 负责组织配电检修专业的培训、交流和技术比武。
3.2 江苏省电力公司下属各市供电分公司、县(市、区)供电子公司(以下统称供电企业)分别由生产副局长(经理)或总工程师分管配电检修管理工作,生技部门作为配电检修管理职能部门,在上级生技部门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范围内配电检修管理工作。生技部门的主要职责:
3.2.1 根据上级有关配电检修管理标准和规章制度,制定适合本企业的配电检修管理标准、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
3.2.2 要求、监督下属有关单位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配电检修管理标准、规章制度、实施细则,指导、督促其开展和完善配电检修各项工作,并组织相应的检查和考核。
3.2.3 参与所直接管辖城市配网的检修管理工作,参与检修计划的编制、审核和与执行,审查各种报告、报表、记录,参与检修现场管理。
3.2.4 建立健全本企业范围内配电检修管理的各种技术资料,定期召开配电检修工作会议,及时掌握配电检修情况,每月进行研究和分析,制定和完善提高配电检修工作和设备健康水平的各种措施,及时下发、加强宣传,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报告,以便检查和监督。
3.2.5 负责本企业配电检修技术归口管理,及时掌握专业发展动态,组织学习、交流和推广应用先进的配电检修技术、工艺和检修设备材料。
3.2.6 对本企业配电运行管理及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组织技术交流和劳动竞赛。
3.3 各供电企业所属配电工区、检修公司或其他负责配电设备检修工作的单位,其主要职责有:
3.3.1 贯彻执行上级配电检修管理标准、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认真编制本单位的配电检修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3.3.2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质量第一”的方针,合理安排、开展配电检修工作,确保配电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3.3.3 加强配电检修过程管理、加强人员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保证配电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3.3.4 建立健全本单位配电检修管理的各种设备档案和技术资料,每月进行配电检修情况分析,及时有关分析报告、技术资料按规定报送配电运行单位和上级生技部门。
3.3.5 学习先进的配电检修技术、工艺,采用先进的配电检修设备、材料,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活动。
3.4 各供电企业所属配电工区(公司、班组)等配电运行单位,其主要职责有:
3.4.1 负责提出配电检修需求并监督配电检修工作的实施。
3.4.2 负责配电检修有关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3.4.3 参与检修现场的操作、许可、验收等管理工作。
3.4.4 对月度配网检修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并上报生技部门。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管理原则
4.1.1 配电检修管理必须正确贯彻执行上级对配电专业管理制定的有关标准、规范和制度;坚持 “预防为主”和“质量第一”的方针,按照“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合理安排设备检修,以确保配电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4.1.2 配电检修应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材料和新技术,努力实现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逐步推广状态检修。要大力推广带电作业,努力开发带电作业新项目,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进行配电带电检修和试验。
4.1.3 检修工作应主辅并重,加强配合检修,尽量缩短停电时间,努力提高配电客户供电可靠率,配电设备检修应与技术更新、完善化改造工作相结合。
4.1.4 检修工作应努力做到安全好、质量好、工效高、用料省。
4.2 配电检修计划管理
对配电设备进行有计划的检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是保证电网安全运行的基础,编制好检修计划是完成检修任务的首要条件。配电检修计划内容以消除设备缺陷和实施安措、反措为重点。
4.2.1 检修计划的编制依据:
4.2.1.1 检修管理制度(包括省、市公司供电设备状态检修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
4.2.1.2 设备检修规程和上级有关指示;
4.2.1.3 设备检修、试验、校验周期;
4.2.1.4 设备运行中发现的缺陷;
4.2.1.5 有关反事故技术措施;
4.2.1.6 技术监督要求采取的改进意见;
4.2.1.7 本单位供电可靠性考核要求。
4.2.2 检修计划的编制要求
4.2.2.1 配电年度检修计划由设备管理单位提出,由生技部门在每年10月底前审查、汇总,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4.2.2.2 季度计划由各单位按照批准的年度检修计划,结合设备技术状况、存在缺陷,及配网施工、用户接电情况,于每季度末月10日前编制完成,报生技部门汇总、平衡后下达实施。
4.2.2.3 月度检修计划由各单位按照批准的季度计划,综合考虑设备状况和配合工作及停电允许情况,在每月20日前编制完成并上报生技部门,经公司月检修计划综合平衡会议研究后下达。具体停电检修时间以调度下达为准。月度计划下达后,不得随意变更,对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应报分管领导批准。
4.2.3 检修计划的实施
4.2.3.1 配电设备检修计划的实施应充分考虑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尽可能采用不停电或少停电的检修技术和工艺;停电检修计划应按照优质服务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告。
4.2.3.2 配电设备停电检修应机动灵活,积极配合,实现综合检修,避免重复停电;
4.2.3.3 在保证检修计划顺利完成和检修质量的前提下,采取多种措施,尽量缩短检修停电时间;
4.2.3.4 各单位月度检修计划执行情况应于下一季度10日前上报生技部门汇总。
4.3 检修现场管理
4.3.1 安全管理
4.3.1.1 根据上级安全生产奋斗目标,建立健全配电设备检修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做到个人无违章,班组无未遂,工区无障碍。
4.3.1.2 现场检修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公司有关规定,落实保证安全的各项措施。由于配电网络装设了较多的分段和联络开关,部分开关没有明显的可见断开点,因此应特别加强工作现场接地线保护人身安全的安全措施的执行,在各个可能来电的方向都应设置接地线,且接地线应安装良好,可靠接地。
4.3.1.3
4.3.2 检修前的准备
4.3.2.1 提出设备停电检修或带电作业的申请。
4.3.2.2 开工前应编写和审核“三措”方案、开工报告、工作票,并组织人员学习。
4.3.2.3 开工前要做到方案、材料、备件、工具四落实,明确检修任务、职责分工、工作范围。
4.3.3 检修现场管理
4.3.3.1 检修现场应设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应检查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完备,个人安全工器具、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等劳动防护用品符合要求。
4.3.3.2 检修单位专职安全员应不间断监护,并对重要地点和工作项目进行重点监护,同时提醒各工作班安全监护人加强监护,严肃工作秩序,纠正违章行为。
4.3.3.3 班组长、各工作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应坚持工艺质量标准,做到应修必修、修必修好,应试必试、试必试全。发现问题后,应及时反映汇报。
4.3.3.4 检修施工应严格执行可靠性管理要求,工作班组应在计划停电前赶至工作现场,做好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等候设备停电。检修工作接近完成时,工作负责人应预先向调度部门汇报,以便操作人员提前赶至现场等候恢复送电。
4.3.3.5 检修工作完毕后,坚持内部“三级验收”制度,发现问题立即消除。
4.3.3.6 收工后,工作负责人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总结本次工作任务完成的情况,汇总现场施工记录和变更记录。总结安全施工中的好人好事,以及违章违纪的不良行为,设备健康水平的评价,提出今后工作新要求。
4.3.3.7 工作票盖“已执行”章,并保存一年。
4.3.3.8 所用工器具清理干燥入库房,剩余材料入库。
4.3.4 检修的验收及竣工管理
4.3.4.1 坚持三级验收制度,检修单位必须设质量专责人,检修施工后根据《架空送配电线路现场施工及检修标准》等有关规程对检修的项目、质量进行自检,然后检修负责人进行复验,最后由运行单位验收,必要时领导或配网专职进行监督性验收。
4.3.4.2 检修资料必须及时分类归档。原始记录、测验记录、技术总结、评级鉴定、工时、材料消耗等应归入综合档案。资料数据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应有专人管理。
4.3.4.3 备品备件的储备、保管、使用必须有明确的责任制,其储备应由生技部门组织审定,既要满足生产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4.3.4.4 加强定额管理,对检修的人工、材料消耗应逐步积累资料,在保证检修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各类设备的定额。
4.3.4.5 检修施工单位应在检修结束后一个月内做好竣工决算,每季度将检修完成情况及费用使用情况在次季度10日前上报生技部门。
4.4 缺陷管理
4.4.1 加强设备缺陷管理,严格按缺陷分类上报,并及时处理。生技部门应掌握紧急和重大缺陷,工区(班组)应掌握全部缺陷。
4.4.2 缺陷分类原则:
ⅰ类缺陷:系指对安全运行有严重威胁,短期内可能导致事故,或一旦发生事故后果极为严重,必须迅速处理。
ⅱ类缺陷:系指对安全运行有一定威胁,短期内尚不可能导致事故。
ⅲ类缺陷:系指设备存在一定缺陷,但对安全运行威胁较小,在较长时期内不会导致事故。
4.4.3 各级职能部门和工区接到缺陷汇报或通知单后,应根据缺陷类别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尽快安排消缺工作。
ⅰ类缺陷应立即处理(一般不超过24小时)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临时处理,并作好相关记录;
ⅱ类缺陷应结合月度计划消除,消除前应加强监护;
ⅲ类缺陷应结合季度或年度计划消除,一般缺陷年消除率应在85%以上,未及时消除的应注明原因。
4.4.4 缺陷管理工作应制度健全,流程畅通,实行闭环管理。
4.4.5 配电运行、检修管理单位应建有各种事故抢修方案,保证抢修工具和备品备件的供应和可用,确保在各种故障和事故的情况下及时抢修和恢复送电。
4.5 状态检修
4.5.1 配电设备检修在保周期、保质量的前提下,也要创造条件大力推广状态检修,以提高检修的科学性、预知性,努力提高检修的必要性;
4.5.2 积极采用红外测温等在线检测技术,加强配电设备巡视,健全设备状态评估制度,结合设备定级对设备状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估,逐步实现状态检修;
4.5.3 各市供电分公司配电设备状态检修工作由生技部门扎口管理,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其下属工区、子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确定状态检修范围,报由市公司生技部门审批、备案。
4.5.4 对于运行虽已达到规定检修周期,但运行状态良好,需延期检修时,各单位应填写设备延期检修申请单,报生技部门审查,必要时由总工程师批准。
4.5.5 对实行状态检修的设备,如有配合停电机会时,仍应根据情况加强常规性的停电检查、检修和试验工作。
4.5.6 设备在运行或电气试验中发现异常或严重缺陷需提前检修时,由设备管辖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生技部门批准后执行。
5 配电基础资料
5.1 有关规程、规定
各级配电检修单位都应加强有关规程、规定的收集,完整保存,并经常性组织学习和认真、严格执行,对管辖范围内的规程、规定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要充分发挥各种规程、规定的指导作用,提高配电检修工作的效率和工作质量,确保检修工作顺利执行,配网安全、可靠运行。各单位所应具备的规程、规定有: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及变电所、电力线路部分);
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
电力法;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电力线路防护规程;
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程;
电力设备过电压保护设计技术规程;
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电业生产人员培训制度;
供电系统用户供电可靠率统计评价规程(暂行);
配网调度规程;
各类配电设备现场运行规程;
上级单位下发、转发的其它有关规程规定;
本单位制定的配电管理标准、规章制度、实施细则等;
下级单位有关管理标准、规章制度、实施细则;
其他有关规程、规定。
5.2 资料和图纸
配电资料和图纸应及时变更,与现场情况保持一致。对经常性变动的技术资料如单线图、网络图等应定期进行修订。应积极推广应用计算机辅助管理,对配电基础资料和检修有关资料随时进行变更。
5.2.1 省公司生产运营部应具备:
各种配电设备技术资料;
部分下级单位配电单线图、图络图等;
5.2.2 各供电企业生技部门应具备:
各种配电设备技术资料;
所辖配电系统单线图、网络图;
较大型检修项目的竣工报告、试验报告、验收报告;
部分较大型设备的预防性试验报告;
所辖配网设备事故、障碍及分析报告;
5.2.3 各供电企业所属配电工区(公司、班组)应具备:
配电系统单线图、网络图;
各类配电设备技术资料;
检修记录及竣工报告、试验报告、验收报告;
预防性试验报告;
架空线路杆塔台帐;
电缆线路台帐;
变压器设备台帐;
环网柜设备台帐
电缆分支箱设备台帐
开闭所设备台帐
配电室设备台帐
柱上开关台帐;
跌落保险台帐;
避雷器台帐
低压台片图;
5.3 记录和报表
5.3.1 省公司生产运营部应具备:
配电运行月度分析报告;
配电设备事故、障碍记录;
配电设备评级季报;
重大及普遍性设备缺陷;
月度配网停电汇总表;
5.3.2 各供电企业生技部门应具备:
配电运行月度分析报告;
配电设备事故、障碍记录;
配网设备评级季报;
配电设备事故、障碍记录;
配电设备缺陷报告;
事故备品清册;
临时上报的配电设备缺陷及设备评级记录;
5.3.3 各供电企业所属配电检修单位应具备:
设备修试记录;
设备检修记录;
安全工具试验记录;
工作票记录;
停电申请;
设备检修计划;
本单位配电检修工作月报;
上级单位有关配电检修月度分析材料。
5.3.4 各供电企业所属配电运行单位应具备:
设备修试记录;
设备检修记录;
设备评级记录;
设备缺陷记录;
设备状态评估记录;
停电申请;
设备检修计划;
安全工器具试验记录;
事故备品清册;
配电设备事故、障碍记录;
配网设备评级季报;
两票(工作票、操作票)记录;
本单位配电检修工作月报;
上级单位有关配电检修月度分析材料。
6 配电检修人员的管理
6.1 各市、县供电分公司在明确配电检修单位的基础上,根据上级岗位设置有关规定,以适应所辖配电设备数量及技术发展需求为目标,合理安排配电检修人员配置,明确岗位职责。
6.2 配电检修人员应事业心强,思想作风端正,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经过
考试合格后担任检修工作。其职称评定、晋升晋级均按技术系列进行,享受其他同类技术人员同等待遇。
6.3 各单位应定期组织配电检修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按照“三熟三能”的要求,联系生产实际,以学、考、问、演、讲、竞赛等多种方法进行技术培训工作。
6.4 配电检修文明生产及劳动纪律等,按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6篇 变电检修工安全技术规程
1、高压室、电磁站动用喷灯、汽焊、电焊须停电作业,局部停电须保持安全距离或防护遮栏,严禁将氧气瓶、乙炔瓶放入室内,电缆外皮严禁作电焊接地线。
2、检修开关柜时,应切除一切电源,挂上检修牌,登记后,经确认无反馈时方可入柜工作。
3、电缆或带电容装置的设备进行检修时均应放电。
4、检修自动控制的电气设备,应完全解除自控回路。确保不致误动作,方可作业。
5、不得在光线不足场所进行电气设备检查修理工作。
6、停电作业不能只切开油开关(真空开关),必须拉开隔离开关。变压器与电压互感器必须以高低压两侧断开。
7、工作完毕后,应清扫现场,检查设备无遗留物,即拆除临时接地线和临时防护设施,摘掉检修牌,检修负责人会同值班员共同对设备进行检查、交接、确认各项检查无误,双方签字后,方可送电。
第7篇 带电检测绝缘子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使用火花间隙检测器检测绝缘子时,应遵守规定。
(1)检测前,应对检测器进行检测,保证操作灵活,测量准确。
(2)针式及少于3片的悬式绝缘子不得使用火花间隙检测器进行检测。
(3)火花间隙检测器是一种带电条件下测试线路悬式绝缘子状况的简便测试器具。由于良好绝缘子两端按绝缘子串电压分布规律均有数千伏的分布电压,当把金属叉形火花间隙的两端与某片绝缘子两端部分接触时,良好绝缘子上的电压差使间隙击穿发生火花现象或听到“嘶嘶”放电声响。若绝缘子已击穿(零值绝缘子)或绝缘电阻很低,则绝缘子不存在电位差或电位差很小,因而不会有火花和放电响声。由此可见,花火间隙检测法,实际是用试短接一片绝缘子的方法来判断绝缘子的绝缘性能。少于3片的绝缘子串,如果有一片已经为零值,则进行检测时将直接引起接地短路,并烧坏器具,造成设备事故。
(4)检测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绝缘子串时,当发现同一串中的零值绝缘片数达到规程的规定,应立即停止检测。如绝缘子串的片数超过规程的规定时,零值绝缘子允许片数可相应增加。
(5)应在干燥天气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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