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规程涵盖了电动汽车、手机、笔记本电脑等各类电子设备的充电流程与注意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充电器的选择:确保使用设备原装或认证的充电器,以保证兼容性和安全性。
2. 充电环境:避免在高温、潮湿或易燃环境下进行充电,以防发生安全事故。
3. 充电状态:对于电池健康状况的监测,如避免过度充电和过度放电。
4. 充电速度:了解设备的最大充电速度,并根据需要调整,避免快速充电对电池寿命的影响。
5. 充电线的维护:定期检查线缆是否有损坏,防止短路或触电风险。
6. 充电时间管理:合理安排充电时间,避免长时间连续充电。
充电规程的标准主要基于以下几点:
1. 安全标准:遵循国际和国家关于电气安全的相关规定,如iec、ul等。
2. 设备制造商指南:参照设备制造商提供的用户手册和建议,确保正确使用。
3. 电池管理:遵循电池制造商的建议,合理管理电池的充电和放电。
4. 能效标准:符合能效等级要求,减少充电过程中的能源浪费。
5. 环保标准:遵守环保法规,确保充电设备的废弃处理符合环保要求。
充电规程的意义在于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电池寿命,同时保障用户的安全。这意味着:
1. 用户教育:提高用户对正确充电方法的认识,避免因不当操作导致设备损坏或安全隐患。
2. 设备保护:遵循规程可以减少电池过热、膨胀甚至爆炸的风险,保护设备硬件。
3. 节能减排:合理的充电习惯有助于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碳排放。
4. 维护电池健康:遵循规程可延长电池的使用寿命,减少频繁更换电池带来的成本和环境压力。
5. 法规合规:遵守相关法规,避免因违反充电规程而引发的法律责任。
充电规程旨在通过标准化的操作指导,实现设备的有效管理和安全使用,保障用户权益,同时也为环境保护做出贡献。每个用户都应熟悉并严格遵守相应的充电规程,以确保自身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第1篇 充电工操作规程办法
第1条 在用电解液时,操作人员要戴保护眼睛,口罩及胶皮手套,并系上围裙,穿上胶鞋。
第2条 配制电解液时,必须使用雨酸器具,或玻璃器具,瓷质工具,一定要将浓硫酸慢慢倒入蒸溜水中。切不可将蒸溜水倒入浓硫酸中,以防发生事故。
第3条 在初充电时,采用定电流并联充电法,在充电架上进行时,调整硅整流器电压,使充电电流为0.9安培,以指示表为准,每小时检查一次,使充电电流保持0.9安培,连续充电72小时,充电足后,再补充一次蒸溜水,再充电2小时,使电解液均匀,电解液比重1.26(300),否则,调整,然后再以0.9安培电流充电2小时,即可使用。
第4条 日常充电采用恒压并联充电压,在充电架进行,矿灯交到灯房以后,将依次放在充电架上,关闭灯头开关,并把灯头充电插头,插到充电架上的充电插头上,顺时针旋转180,电路接通。充电指示灯器指示,则表示充电正常。
第5条 正常充电时间不少于12小时,充电完了时,充电电流应低于0.2安培,即可使用。
第6条 当因故障停电时,应将正在充电灯头,进行时针旋转180°以免电池自行放电。
第7条 充电室所有动力照明不亮,熔断器烧坏时,先切断电源,然后再进行操作,要选择适当熔断器。
第2篇 蓄电池充电安全环保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了解本公司所用电瓶型号、规格以及电气要求,了解充电机性能。
2.初充电瓶应详细阅读电瓶说明书,严格按规定进行充、放电、并做详细记录。电压、电位、温度等每小时至少记录一次。
3.在用电瓶前,进行充电前,要进行下列检查并处理、记录方可充电:
a.电瓶箱外观是否良好
b.电瓶连线是否松动
c.电解液是否充足,严重不足,充电前补充蒸馏水。
d.电瓶顶端是否有异物、污染
e.电瓶是否漏液
4.电池充电过程中,要随时检查充电电压、电液、温度,并记录:
a.电瓶温度超过50℃,应立即采取降温措施。
b.单格电池反应剧烈,温度高,应考虑极间短路,电解液比重太低。
c.充电按时符合电池容量一般为放电量的1.1~1.2倍。
d.充电后期检查电解液比重及液面高度。
e.充电完毕,将电池的盖子旋好,并检查盖子的透气性。
5.准备必须的防护用品,胶手套,绝缘靴皮围裙,护目镜,浓度为5%的硫酸溶液及蒸馏水。
6.用浓硫酸配制稀时,应该把浓硫酸徐徐倒入水中,并不断搅拌,以防止酸液飞溅伤人。如果不慎溅到皮肤上,用清水冲洗干净。
7.d-600电池第一阶段充电电流在65至100a之间选择,当第一阶段充电至电池的端电压普遍升到2.4v时,应转为第二阶段充电电流可选择40至50a。
8.充电工应保持每组电池极间的清洁,及时清理由于电解液产生的污物,防止极间的短路。
9.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电解液中水的分解及蒸发,而造成密度升高及液面降低,应加蒸馏水调整。在加水时可以不打开浓液盖,而通过浮子来观察液面。
10.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会造成硫酸的自然损耗,使密度降低,应当用稀硫酸加以调整,切忌用浓硫酸调整。调整比重应该在电池充足电以后进行。
11.在充电时,电池的温度不能超过50 ℃ ,若接近50 ℃ 时,采用水冷却的办法进行降温。
12.经常检查各个电池之间的导线连接是否松动,及时紧固。
13.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应当每隔1至2小时测量全组电池电压,及标示电池的电压、密度、温度。
14.电池在充足电以后,应先放掉降温水,然后用碱溶液冲洗电池表面,再用清水冲洗干净即可,不可将碱溶液浸入电池中。
15.蓄电池的表面、连接线及螺栓,应经常保持清洁、干燥。如有酸液应用棉纱蘸上碱溶液擦去,然后再用清水冲洗并擦干。绝对不允许碱溶液进入蓄电池内。
16. 蓄电池的连接,必须保持接触良好、以免引起火花使极柱烧坏或蓄电池爆炸。
17. 蓄电池应避免过充电、过放电、强充电及充电不足,否则将缩短蓄电池寿命。
18. 蓄电池内不淮落入任何有害杂质。测量电解液密度和液面用的仪器及用具都应保持清洁,以免将杂质带入蓄电池内。
19.蓄电池盖上不准放置任何导电物品,以免造成蓄电池短路。
20.蓄电池放电后,应及时给予充电,最长间隔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21.蓄电池在使用中,若出现落后蓄电池,应及时查明原因立即修复,若无法修复时,应更换新电池。
22.注入蓄电池的水及硫酸溶液,其温度应在10~35℃之间,不宜过高或过低。
23.充电室严禁烟火,以免发生氢气爆炸事故。充电室内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
24.蓄电池在使用中,往往会出现电压、密度及容量不均衡现象。均衡充电除能防止上述现象的产生外,还能防止落后电池的产生,使各电池在使用中都能达到均衡一致的良好状态。蓄电池中使用时,每月应进行一次均衡充电。如有下列情况之一,都应进行均衡充电:
a) 放电电压经常降至终止电压以下;
b) 放电电流值经常过大时;
c) 放电后未及时进行充电者;
d) 电解液混入危害不大时;
e) 经常充电不足或较长时间未使用时;
f) 将极群组取出检查或清除沉淀物后。
均衡充电的方法:先将蓄电池进行正常充电,待充电完毕,静置1小时,再用正常充电第二阶段的电流继续充电,直至产生剧烈气泡时。如此反复数次,直至电压、密度保持不变,于间歇后再进行充电便立即产生剧烈气泡为止。
在均衡充电中每只电池的电压、密度及温度,都应进行测量并记录;充电完毕前,应将电解液的密度及液面高度调整到符合规定。
25.充电工应高度重视工作中电解液对环境污染的严重性,应收集所有的废液进行集中的处理,以免污染环境。
第3篇 电瓶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电瓶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电瓶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
2安全技术操作要求
2.1电瓶充电工属于特种作业电工人员,应执行gb 5306-85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标准》持证上岗。
2.2电瓶充电工必须掌握本作业范围内的电气安全知识和触电急救方法。
2.3作业前
2.3.1应检查电源的接零(地)装置,必须牢固可靠,导线、仪表、开关等正常完好。
2.3.2必须穿戴好耐酸个体防护用品,戴好防护眼镜,及规定的其它防护用品。
2.4作业中
2.4.1充电前,应检查电瓶有无破裂或漏出电解液,确认无问题后,再开始充电,充电或检查电瓶时严禁将金属工具等物件放在电瓶上,以防电瓶短路而引起爆炸。
2.4.2充电使用的导电夹子必须夹紧,以免松动发生火花;连接的导线必须绝缘良好,防止短路。
2.4.3充电时的电压、电流不允许超过工艺规定值,电解液的温度超过45℃时应暂停充电。
2.4.4充电时应按顺序操纵各开关,不得颠倒、调整供给的电压、电流,不得超负荷。
2.4.5充电场所严禁烟火,并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食品;充电过程要加强通风,及时排出有害气体。
2.4.6电瓶充电后,必须经过1-2小时方可将电瓶盖子盖好,以防气体将电瓶爆破。
2.4.7配制稀硫酸溶液时,应将硫酸缓慢倒入蒸馏水中,严禁将蒸馏水倒入硫酸中。
2.4.8搬运大瓶硫酸时,应先检查有无破损、渗漏;同时轻拿轻放,两个人共同搬运时,动作要协调一致。
2.4.9向电瓶内装电解液时,须小心谨慎,防止满液或溅出。
2.4.10废硫酸必须妥善处理,做好回收利用和净化处理,禁止任意倒入下水道,而造成污染。
2.4.11充电结束应放好电线,切断电源,冲洗电瓶,并复查导线接头位置,防止错接引起燃烧。
2.5作业后
2.5.1切断电源,整理收放好设备、工具。
2.5.2清扫、整理好作业现场,记好交接班记录,确认无问题,方可离去。
第4篇 工贸企业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应熟悉充电设备使用性能,并在作业前检查设备,发现问题及 时排除。充电室内必须保持清洁,通风良好,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禁止烟火。
2.作业应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必须穿戴防酸工作服、戴胶皮手套、口 罩、眼镜。现场应配备净水、药棉、肥皂及109^的苏打水溶液。
3.蓄电池充电前,应打开蓄电池盖,认真检查每格电解液的比重和液面高 低是否符合规定标准。
4.充电前应接好连接线。接线时注意防止正负极接错,并压紧线头。
5.检查蓄电池电压时,应使用专用器具测试,禁止用短路的方法试火花。
6.配制电解液时应在玻璃陶瓷等耐酸容器内进行,必须先把蒸馏水放在容 器内,然后将硫酸沿玻璃棒倒进蒸馏水内,同时进行搅拌。绝对禁止把 蒸馏水倒进硫酸内。
7.对流酸要严加管理,放置指定位置。搬运硫酸或电解液的容器时,必须 用筐或箱抬运,严禁直接用肩扛、手抱等。
8.在充电过程中,必须开启排气扇,以防充电过程中产生的气体浓度超标, 人员不准长时间离岗,不定时的观察充电情况。
9.工作结束后,应关闭电源,清理现场,做好记录。
第5篇 矿灯充电发放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矿灯充电、发放工作业。
二、上岗条件
1、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2、必须学习必要的电气知识和电化学原理,熟悉掌握电气安全,防爆知识,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相关规定和完好标准,按本规程进行操作。能正确处理一般性故障。
三、安全规定
1、矿灯充电室内温度应保持在15~25c之间,并应保持干燥,通风良好,充电、修理间均应设排风装置。
2、灯房内设有安全灭火设备,室内禁止烟火。特殊情况需电气焊作业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并由矿总工程师批准。
3、作业时必须穿戴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4、充电架应保持清洁,每天应擦拭一次,每半年检修一次。
5、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6、负责矿灯的充电、定期检修、维修及收、发工作。
四、操作准备
1、开工前,按时参加班前会,由负责人讲解安全技术措施;
2、认真进行安全确认,检查所需用的工具材料和设备是否完好,作业环境是否有安全隐患;
五、正常操作
1、矿灯有下列缺陷之一时,不得发出使用:
1.1灯头、灯盖锁失灵。
1.2 充电不足。
1.3 灯头圈松动。
1.4 玻璃破裂。
1.5 灯线破损。
1.6 接触不良形成“眨眼”。
2、收回的矿灯应进行下列检查:
2.1灯锁、灯圈、玻璃、灯头壳及灯线等有无损坏,闭锁装置是否有效。
2.2电池槽是否有破损、变形。
2.3有无红、灭灯。
3、日常充电
3.1把用过的矿灯对号放到充电架上,关闭灯头开关,然后把灯头上的充电插孔插到充电架的充电插头上,顺时针旋转180°,电流表有指示即为正常充电;
3.2每小时调整一次电压,调整调压器手柄将电压保持在+0.2伏范围内。在整个充电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充电电压和充电电流。
4、充电注意事项
4.1充电工作应由专人负责。
4.2充电时电池温度不应超过 45 c。
4.3当电池不需要继续充电时,应将灯头反时针旋转180°,切断充电回路。
4.4当充电过程中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将灯头反时针旋转180。
4.5使用过的矿灯,应充足12小时,充电电流降至0.1安以下,否则应使用备用灯。
4.6红、灭灯的电池应及时更换、检修。
4.7充电架上的电压表和充电指示器应定期校验和检查。
4.8矿灯初充电后,放置2小时,进行放电试验。将矿灯打开放电11小时,电池电压不低于3.5伏则认为合格。对于不合格电池,可使用1安电流充电24~28小时后进行放电试验,依此反复直至合格为止。
5、初充电时应注意事项
5.1初充电过程不准停电。初充电过程中如充电电压已调到最大,充电电流仍不能维持1安,则需延长充电时间,使电池充足72小时。
5.2初充电24小时后,各个电池充电指示器的指针都应在l安左右,如个别充电指示器指针不动或相差太大时,应检查各处接触情况。
5.3初充电最后两小时应注意电池电压是否已稳定,如充电72小时后电压依然上升,则应继续充电,直至电压不再上升为止。
6、对充电设备和矿灯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7、 电架上电压表每月应使用标准电压表校验一次。
8、灯头部的拆卸与维护
8.1用三角套扳手拧松三角保险螺钉,取下灯头圈。
8.2取下灯头留、灯面玻璃、反射器。
8.3检查灯头开关、电缆等有无松动。
8.4用叉口改锥将灯帽螺钉取下.取下帽挂钩保险弹簧片、充电开关和衬片,即能检查充电触头。
8.5用扳手旋下电缆固定螺母,用改锥旋下电缆端部的焊片即可从灯头上取下电缆。发现有损坏现象时,应将损坏部分剪掉,可用剪刀将电缆护套割去30毫米(电缆长度不小于1.l米),在割掉护套8毫米处用手钳子将新轧头轧紧,套上橡皮垫圈,使它位于轧头和固定螺母之间,然后用搬手将固定螺母装在灯头上拧紧。电缆端部分别焊上焊片,套上套管并和灯头正负极接通。
8.6通过上述检修后,按相反次序重新将灯头装好即可。
9、上盖部分的拆卸与检查
9.1矿灯使用半年后,应将上盖拆下进行检查修理。
9.2用叉口改锥将锁盖螺钉拧松,取下锁盖及螺钉,这时盖身即可取下,检查完后,将盖身放在电池顶部,固定好锁盖,拧紧锁盖螺钉。
10、矿灯拆卸必须用专用工具。
11、不同电位的导电零件之间和导电零件与金属外壳之间的电气间隙及爬电距离不小于1.5毫米。
12、不得拆卸蓄电池外电路设置的防止短路的保护装置。
13、 拆装后的矿灯,各处螺栓必须紧固,达到完好标准的要求。
六、收尾工作
工作结束后应清理工作场地卫生,将用电设备断开,材料、工具摆放整齐,并填写好有关记录。
第6篇 充电机安全操作规程
1.本设备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必须由专人操作、管理。
2.认真填写充电记录。
3.充电时,车辆停放位置应统一安排,要求停放整齐、合理。
4.充电前,检查电瓶接线柱与线路接触是否牢固、良好。
5.充电前,打开电瓶加液盖,及时补充电解液或蒸馏水,要求电解液液面须高出极板10~15mm。
6.充电时,必须打开电瓶加液盖,避免因充电时液体蒸发、膨胀而造成电瓶的损坏。
7.充电后,将充电缆绳取下并挂在电线架上。
8.按说明书要求,定期检测电解液比重。
9.设备应放于无腐蚀气体中,不应与充电瓶同放。
10.充电时应注意电极不要接反。
11.充电完毕,打扫卫生。
12.发现机器异常时应及时停机检修。
13.设备接地良好。
第7篇 机车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充电前,应对充电电池继续仔细检查和清洁,要特别注意电器连接是否良好,测量电池电压,检查电解液比重和液面高度。
2、 充电操作:1)先打开电池排气孔;2)插好充电插头,合上充电器进行充电,要注意插头极性不得与电池极性接错。
3、 充电过程中:1)充电温度不得超过350c,否则应停止充电,采取强制的通风散热和调小充电电流,待降低温度后再继续充电;2)整个充电过程中应保持电池清洁,避免杂物掉入电池内部。
4、 充电完了时,应检查电解液的比重,应在1.25~1.27间,若低于此值则用1.4的电解液进行调整。
5、 充电完毕后,蓄电池组应冷却1小时以上,待内部无气泡产生,即可将小盖上齐拧紧,而后投入使用
6、 电解液的配备必须遵守下列要求:
1) 配制前必须戴好护目镜、耐酸手套、胶鞋、围裙。
2) 必须备有清水和苏打液,以供酸溅到衣服和皮肤上时应用。
3) 配制时只能用硬橡胶或陶瓷以及包铅的木质容器,不要使用玻璃器皿。
4) 配制时,必须把硫酸徐徐注入蒸馏水中。禁止将蒸馏水倒入浓硫酸中。
5) 配制时必须按温度的变化灵活掌握。
第8篇 矿灯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充电工必须熟悉矿灯充电设备及矿灯的工作原理。
2、必须严格按矿灯编号发灯。
3、对交回的矿等必须先检查并擦洗后,方可上架充电。
4、如遇停电时必须及时把矿灯下架,来电时上架。
5、严禁将失爆,的矿灯发出使用。
6、必须坚持在岗交班,认真记录出入井领灯发灯人员出入时间,坚持升井人员上报规定。
第9篇 充电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操作人员应穿防酸服, 橡胶手套、绝缘靴、充电设备应放置在通风、干澡的地方,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小于20米,充电场所严禁有烟火;
二、充电前,应检查蓄电池电解液的液位、温度、比重、连接线以及充电机的接地,均应符合有关规定;
三、在充电过程中,要临测充电机仪表盘上的充电电压和充电电流,均应符合蓄电池的电压等级和电流的要求,同时要监测电解液的温度、比重、液位;
四、蓄电池的温度不应超过30℃,当气泡较多,超过规定温度时,应降低充电电流,并用通风机进行通风、散热,当发生不正常和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充电,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充电;在正常情况下,不允许中断充电,必须连续充电;
五、当比重达到1.28时,单格电压在2.4v左右时,且延续充电一小时后无变化,应结束充电;
六、充电完毕,应切断电源,将蓄电池的盖盖好,拆除充电线,并填写好运转记录。
第10篇 煤矿:充电工操作规程
1、 源装置回库、检查各部完好无问题后,拧下刚玉帽,
观察电瓶内电解液,当液面低于保护网10mm时,应补充蒸馏水(切忌加酸),使之高出保护网10-15mm。
2、 查充电机直流输出电缆、插头、插座是否完好,并检查调压手轮是否位于零位。
3、 将充电机正负极插头分别与电源装置的正负极插座连接好,投入交流电,顺时针缓慢旋转调压手轮,观察电源装置剩余电压,如实填写好记录,再缓慢旋转调压手轮,到规定的充电电流值为止。充电电流为75a,充电时间为6小时。
4、 充电过程中,每半小时必须对充电机、蓄电池巡检一遍,发现问题要立即处理,认真观察电瓶的反应状态和电压的变化,随时调节,避免过充电。
5、 充电过程中,若电解液温度高于45℃时,应加强冷却措施,或将充电电流减小,待温度降低后再继续充电。
6、 充电5小时后,检查电瓶的电压和比重,单只电瓶电压达到2.6v但比重低于1.25g/cm3时,适量加入1.40g/cm3的稀硫酸,使其达到1.27 g/cm3;若高于1.28g/cm3时,适量加入蒸馏水使其达到1.27±0.01g/cm3,使各单支电瓶中的电解液比重趋于一致。
7、 当单支电瓶电压上升到2.7±0.01v且比重上升到1.27±0.01g/cm3,电解液呈乳白色并产生大量均匀,细密的气泡呈沸腾状态时,表明电已充足,否则需延长充电时间,但绝对不可过充电。
8、 停止充电时,将充电机充电电流缓慢调到零位,观察电压表显示的电池电压值,作好记录,然后将调压手轮转到停位,并将隔爆开关的隔离手柄搬到停电位置,拆除充电机与电池联接插头。拔插头时,一定要在停机、切断交流电源后进行。
9、 每次充完电后,电源装置应静止半小时,然后拧上刚玉帽, 充好的电源装置经检查无失爆及其它问题后,合上大盖,移放到机车上,要插牢插销,确保电源装置稳固在机车上。
10、 应对电源装置进行一次漏电电流的检查。若漏电电流最大值大于45ma时,应用清水清洗电源装置,直到合格为止。
11、 每周必须检查和调整电瓶电解液的比重,使其达到要求。每隔三个月应对电源装置进行一次均衡充电,其方法是先正常充电,达到强烈气泡时停止充电,将电源装置静置1-2小时,再继续进行间断充电,直到接上电源充电时,所有电瓶均强烈冒气为止。
12、 当电源装置发生严重过放电时,应采取补救措施,
方法是正常充电后,再用30a电流充电,直到充好为止。
第11篇 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充电机必须有良好接地,应由专人负责管理操作,其它人员未经许可,不准乱动。工作时一定要戴好防护眼镜、口罩、防护手套,必要时穿防酸胶鞋。
2、所有机械设备必须与充电设备隔离。发电机铜头、炭精刷不准接触硫酸溶液或气体。在未接好蓄电池铅柱头前,严禁将电源合闸,以防产生火花引起爆炸。
3、配制电解液时,必须先装蒸馏水,后缓慢倒入硫酸。禁将水倒入浓硫酸中。禁止将浓硫酸直接倒入蓄电池中。
4、中途停电或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切断直流电源,然后关充电设备。防止电流倒流引起爆炸。
5、蓄电池端子,应使用镀铅夹子紧密连结,以防产生火花引起电池内的氢气爆炸。
6、充电室内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充电时,打开门窗或通风设备。
7、在充电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在塞子上面或在蓄电池壳盖透气管里面的透气孔内情况。如果这些小孔闭塞,气孔压力就会剧烈上升,使外壳爆炸。同时应经常检查电压、温度、电解液比重。特别是温度不得超过45℃,以防止爆炸或燃烧。
8、电或检查电瓶时,严禁将金属工具放在电瓶上,以防电瓶短路而引起爆炸份儿伤人。
9、搬运蓄电池瓶应用小车,并带胶质手套,围裙。要轻拿、轻放。
10、充电室不得离人,并应加锁管理,禁止闲人乱进。
11、充电室内禁止明火、火花,应张贴“禁止烟火”的标语。室内应备有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不得使用其它种类灭火器。
12、蓄电池外壳及周围与酸液接触的地方应经常用碱水(5%碳酸钠水溶液)擦洗。
13、皮肤接触酸液时立刻用碱水或清水冲洗。酸液溅入眼内时应立刻用清水冲洗。充电室内应经常备有足够取量的碳酸钠溶液。
第12篇 充电工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上班前4小时严禁饮酒,不准穿拖鞋、凉鞋、高跟鞋、及赤脚进充电房。女工戴工作帽及必要的防护用品。
2. 充电时不准离开工作岗位(特种情况下切断电源方可离开),工作时间不准看书报、织衣、睡觉等活动。
3. 蓄电池必须使用防爆型电器,并应有通风设备及防酸措施。
4. 极板的焊接工作应在室外进行,必须在室内焊接时应停止充电,并要排净氢、氧混合体后方可进行。
5. 搬运有硫酸或电解液的容器,不得少于2人,并要用专用用具抬运,严禁背扛。
6. 移动或装拆蓄电池应轻拿轻放,用车辆运送时应绑扎牢固。
7. 充电应备有碱溶液、净水、肥皂、药棉等。
8. 除玻璃、陶瓷、铅质、木棒等器具外,任何其他金属和物体,不得与硫酸接触。
9. 配制蓄电池的电解液应将纯浓硫酸缓慢的注入蒸馏水中,并不断用玻璃棒搅拌,严禁将蒸馏水倒入硫酸中。
10. 充电电源的操作规程:(1)操作充电电源时,应先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接地装置必须牢靠,导线、仪表、开关等必须正常,方可运行。(2)启动时,应按规定顺序操作各处开关,不得颠倒。(3)充电时,应根据需要,调整供给的电压、电流,不得超负荷。
11. 充电操作规程:(1)充电室内严禁烟火,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充电时应打开门窗,使空气流通,以便及时排除产生的有害气体。(2)充电前,应检查电瓶有无裂缝或漏出电解液的情况,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打开盖子,进行充电。(3)充电使用的夹子,必须夹紧,以免松动,产生火花。互相之间连接的导线,必须绝缘良好,防止短路。(4)充电的电压、电流不许超过工艺上的规定,电解液的温度不得超过45摄氏度,否则应暂停充电。(5)电瓶充电后,必须经过1~2小时后方准将盖子盖好,以免其中气体将电瓶爆破。(6)充电操作过程中严禁操作者擅自离开现场或无人看管下自行进行,以防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7)充电工作结束后,应关闭电源,并整理好设备、工具和工作地点。
第13篇 电机车电瓶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充电工必须熟悉矿灯充电设备及矿灯的工作原理。
2 、每班必须对卸载上架的电瓶,进行仔细清洗,检查连接线有无松动,电瓶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每班必须对卸载上架的电瓶,抽查电瓶电解液的比重,达到夏季1.25,冬季1.28,及时补液,在充电过程中勤检查,随时检查每组电瓶充电情况,对损坏电瓶及时更换。
4、加水或调配比重时,必须佩戴耐酸手套和平光眼境。
第14篇 矿灯充电、发放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矿灯充电、发放工作业。
二、上岗条件
1、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2、必须学习必要的电气知识和电化学原理,熟悉掌握电气安全,防爆知识,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相关规定和完好标准,按本规程进行操作。能正确处理一般性故障。
三、安全规定
1、矿灯充电室内温度应保持在15~25c之间,并应保持干燥,通风良好,充电、修理间均应设排风装置。
2、灯房内设有安全灭火设备,室内禁止烟火。特殊情况需电气焊作业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并由矿总工程师批准。
3、作业时必须穿戴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4、充电架应保持清洁,每天应擦拭一次,每半年检修一次。
5、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6、负责矿灯的充电、定期检修、维修及收、发工作。
四、操作准备
1、开工前,按时参加班前会,由负责人讲解安全技术措施;
2、认真进行安全确认,检查所需用的工具材料和设备是否完好,作业环境是否有安全隐患;
五、正常操作
1、矿灯有下列缺陷之一时,不得发出使用:
1.1灯头、灯盖锁失灵。
1.2 充电不足。
1.3 灯头圈松动。
1.4 玻璃破裂。
1.5 灯线破损。
1.6 接触不良形成“眨眼”。
2、收回的矿灯应进行下列检查:
2.1灯锁、灯圈、玻璃、灯头壳及灯线等有无损坏,闭锁装置是否有效。
2.2电池槽是否有破损、变形。
2.3有无红、灭灯。
3、日常充电
3.1把用过的矿灯对号放到充电架上,关闭灯头开关,然后把灯头上的充电插孔插到充电架的充电插头上,顺时针旋转180°,电流表有指示即为正常充电;
3.2每小时调整一次电压,调整调压器手柄将电压保持在+0.2伏范围内。在整个充电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充电电压和充电电流。
4、充电注意事项
4.1充电工作应由专人负责。
4.2充电时电池温度不应超过 45 c。
4.3当电池不需要继续充电时,应将灯头反时针旋转180°,切断充电回路。
4.4当充电过程中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将灯头反时针旋转180。
4.5使用过的矿灯,应充足12小时,充电电流降至0.1安以下,否则应使用备用灯。
4.6红、灭灯的电池应及时更换、检修。
4.7充电架上的电压表和充电指示器应定期校验和检查。
4.8矿灯初充电后,放置2小时,进行放电试验。将矿灯打开放电11小时,电池电压不低于3.5伏则认为合格。对于不合格电池,可使用1安电流充电24~28小时后进行放电试验,依此反复直至合格为止。
5、初充电时应注意事项
5.1初充电过程不准停电。初充电过程中如充电电压已调到最大,充电电流仍不能维持1安,则需延长充电时间,使电池充足72小时。
5.2初充电24小时后,各个电池充电指示器的指针都应在l安左右,如个别充电指示器指针不动或相差太大时,应检查各处接触情况。
5.3初充电最后两小时应注意电池电压是否已稳定,如充电72小时后电压依然上升,则应继续充电,直至电压不再上升为止。
6、对充电设备和矿灯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7、 电架上电压表每月应使用标准电压表校验一次。
8、灯头部的拆卸与维护
8.1用三角套扳手拧松三角保险螺钉,取下灯头圈。
8.2取下灯头留、灯面玻璃、反射器。
8.3检查灯头开关、电缆等有无松动。
8.4用叉口改锥将灯帽螺钉取下.取下帽挂钩保险弹簧片、充电开关和衬片,即能检查充电触头。
8.5用扳手旋下电缆固定螺母,用改锥旋下电缆端部的焊片即可从灯头上取下电缆。发现有损坏现象时,应将损坏部分剪掉,可用剪刀将电缆护套割去30毫米(电缆长度不小于1.l米),在割掉护套8毫米处用手钳子将新轧头轧紧,套上橡皮垫圈,使它位于轧头和固定螺母之间,然后用搬手将固定螺母装在灯头上拧紧。电缆端部分别焊上焊片,套上套管并和灯头正负极接通。
8.6通过上述检修后,按相反次序重新将灯头装好即可。
9、上盖部分的拆卸与检查
9.1矿灯使用半年后,应将上盖拆下进行检查修理。
9.2用叉口改锥将锁盖螺钉拧松,取下锁盖及螺钉,这时盖身即可取下,检查完后,将盖身放在电池顶部,固定好锁盖,拧紧锁盖螺钉。
10、矿灯拆卸必须用专用工具。
11、不同电位的导电零件之间和导电零件与金属外壳之间的电气间隙及爬电距离不小于1.5毫米。
12、不得拆卸蓄电池外电路设置的防止短路的保护装置。
13、 拆装后的矿灯,各处螺栓必须紧固,达到完好标准的要求。
六、收尾工作
工作结束后应清理工作场地卫生,将用电设备断开,材料、工具摆放整齐,并填写好有关记录。
第15篇 矿灯充电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矿灯充电人员必须熟知矿灯的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能独立操作,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2、矿灯应统一编号,实行专人专灯、固定充电架、集中管理。
3、矿灯使用温度为-10℃-40℃之间,应存放在阴凉、干燥、洁净的环境中,禁止放入水中或火中。
4、勿对矿灯施加外力或摔掷。
5、充电室内应保持干燥,通风良好,并设有安全灭火设备,室内禁止烟火。
6、充电架应保持清洁,每半年全面检修一次。
二、充电:
1、此矿灯可用传统式矿灯充电架充电,内置充电控制器采用恒功率充电模式。
2、矿灯充电架输出电压范围为5~7v,内置充电控制器输出电压稳定在4.2±0.05v之间,充电保护电压4.35v,过充电保护延迟时间100ms。
3、充电电流恒流段控制在650ma之内。
4、完全放电后,充电时间约为10小时。
5、矿灯为荷电出厂,在使用前应进行补充电。
6、若连续长时间不使用,应从充电架上取下。
7、充电时把矿灯对号放到充电架上,关闭灯头开关,然后把灯头上的充电插孔插到充电架的充电插头上,顺时针旋转180°,电流表有指示即为正常充电。
8、当电池不需要继续充电或充电过程中突然停电时,应将灯头反时针旋转180°,切断充电回路。
三、放电:
1、矿灯可持续放电或间歇放电。开关为按键式循环档位,由“主光源开关断辅光源开关断 主光源开”依次循环。开关寿命5万次。
2、矿灯主光源额定工作电流为250ma,可放电11小时以上。若工作时间超过11小时请及时使用辅助光源工作,以延长使用时间。辅助光源工作电流为120ma。
3、矿灯设有放电控制装置,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电池不会造成过放电,当电池放电到终止电压3.0v时,保护装置动作放电终止,此时断开旋钮开关,保护装置即可恢复。过放电保护延迟时间10ms。
4、放电保护电流为2~2.5a。过电流保护延迟时间10ms,短路保护动作时间小于1ms。
四、注意事项:
1、按开关时用力不用过大,轻轻按下即可。开关外罩为橡胶罩,不允许揭开,同时应避免受利器或硬物划破而影响密封。
2、因灯头是专用灯头,不能随意乱拆、更换灯头或改变正负极性,否则矿灯将不能正常使用而损坏,应由专人负责,拆御或组装时要紧紧按住灯面玻璃,不充许反射器与灯头圈一同转动。严禁在井下拆御。
3、矿灯贮存至少应带50%电量贮存,贮存期为半年。
4、矿灯有下列缺陷之一时,不得发出使用:灯头、灯盖锁失灵;充电不足;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灯线破损;接触不良形成“眨眼”。
5、交回的矿灯应进行下列检查:充电是否正常、良好;灯锁、灯圈、玻璃、灯头壳及灯线等有无损坏;闭锁装置是否有效;有无红、灭灯。
6、充电架上的电压表和充电指示器应定期校验和检查。
7、对充电架和矿灯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作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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