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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监控规程9篇

更新时间:2024-05-15

监测监控规程

有哪些

监测监控规程是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涵盖了企业的各个运营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生产监控:确保生产线的稳定运行,及时发现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2. 安全监控:包括员工安全行为的监督、设备安全状态的检查以及环境安全的维护。

3. 质量监控:对产品或服务的质量进行持续跟踪,防止质量问题的发生。

4. it系统监控:保障企业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预防数据丢失或系统故障。

5. 财务监控:对财务活动进行实时跟踪,防止财务风险。

6. 员工行为监控:监控员工的工作行为,以确保合规性和效率。

标准

这些监控规程应遵循以下标准:

1. 明确性:规程应清晰明确,避免产生歧义,使所有相关人员都能理解并执行。

2. 实效性:规程需定期更新,以适应企业变化和行业发展的需求。

3. 可执行性:规程应具备实际操作性,避免过于理论化或无法落地。

4. 全面性:涵盖企业运营的所有关键领域,无遗漏。

5. 合规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确保企业合法合规运营。

6. 反馈机制:建立有效的反馈系统,以便及时调整和完善监控规程。

是什么意思

监测监控规程的实质是对企业日常运营的全面监督和管理,旨在预防潜在问题,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也保障企业资产的安全和员工的权益。它不仅仅是制定一套规则,更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不断评估、调整和优化。在实际操作中,企业管理者应结合具体情况灵活运用规程,同时注重培养员工的自我监控意识,形成全员参与的监控体系,以实现企业的高效、安全、有序运行。

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挑战,如技术限制、资源分配、人员配合等问题,但通过合理规划、科学管理,这些问题都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监控规程的制定和执行需要企业各层级的配合,从管理层到基层员工,每个人都应理解和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共同构建一个健康、有序的企业运营环境。

监测监控规程范文

第1篇 监测监控故障应急处理措施规程

第一章 三大系统基本情况

一、kj90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简介

1、系统组成:

系统主要由地面监控主机、核心交换机、集成平台软件、防爆工业以太网交换机、防火墙、接入网关、监控站、控制器、传输光缆及双绞线等组成。

2、主要功能特点:

通讯方式采用多主并发通讯技术,采用开放式的tcp/ip协议, ip地址设置。采用冗余环网和双电源工作模式,某个节点和线路故障不影响整个平台通讯,自恢复时间短,传输介质支持光纤多模,满足矿井巷道分支特点,结构灵活。

3、主要技术参数:

传输方式:工业以太网+现场总线

通讯速率: 10/100m;100/1000m

通讯模式:多主并发

控制时间: ≤ 1s

协议标准:tcp/ip

冗余恢复: ≤ 0.3s

信号汇接:ethernet,rs485,can等

4、主要覆盖范围:

1301工作面上隅角、回风巷、进风巷的瓦斯监测

1301采煤机远程控制

1303掘进工作面瓦斯监测、掘进机远程控制

西轨道巷掘进工作面瓦斯监测、掘进机远程控制

西皮带巷掘进工作面瓦斯监测、掘进机远程控制

主副井筒温度、总回风巷的瓦斯、co、风速等监测

主皮带烟雾、风速监测等

二、kj222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基本情况

系统有地面机房设备和井下定位基站组成。

地面设备:机房配备有人员定位系统监控主机一台,接收井下基站上传的人员信息;有数据服务器两台,安装有kj222煤矿井下人员定位考勤系统,采用双机热备软件,用以处理和保存监控主机接收的数据信息;调度台设有客户端,用以对于下井人员信息的录入、定位卡管理、当前井下人员信息的浏览、井下轨迹查询等;井口设置有人员定位卡查询机,便于员工随时核对识别卡信息。

井下设备:主要在副井口、副井底、各巷道交叉口、工作面等区域安装有人员定位基站。基站之间采用485通信电缆进行信息传输。

系统功能: kj222(a)井下人员定位考勤系统采用国际最新rfid技术,能够及时、准确的将井下各个区域人员的动态情况反映到地面计算机系统,使管理人员能够随时掌握干部跟班下井情况、井下人员的分布状况和每个矿工入井、升井时间及运动轨迹,以便于进行更加合理的调度管理。当事故发生时,救援人员也可根据井下人员定位系统所提供的数据、图形,迅速了解有关人员的位置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提高应急救援工作的效率。

三、中能煤业通信系统简介

下霍煤矿通信系统采用浙江杭州华络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开发生产的mtd-958(华络8000)型数字程控调度机。系统包括主控板、音频板、用户板、中继板、调度键盘、维护终端、录音系统等部分组成。系统公共部分采用双套热备份工作,出现故障时系统自动切换,本机型还设有ups功能,市电停电时,电源能迅速转换成逆变方式向设备供电,以保证系统运行的可靠性、稳定性和通讯正常。目前井上、下已安装使用调度电话66部。

系统程序采用软编程方式,可通过调度键盘和维护终端两种方式对系统进行参数设置。该系统还具有故障自动诊断、系统自动识别分机、自动录音等特点;调度台可实现一键到位、强插、强拆、强接、监听、选呼、群呼、转接、来电显示等功能。

录音系统可对32个通道同时录音,录音操作系统具有实时监听录音、硬盘自动循环写盘、录音数据自动光盘备份、语量统计和通话清单打印输出、录音自动增益控制等功能。本系统提供多种中继接口,可与任何制式的交换设备进行组网连接,可与无线通讯设备组成有/无线综合调度网。

第二章 故障处理组织机构

为有效开展三大系统故障预防和处理工作,矿井成立三大系统故障预防和处理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指挥部总指挥:张炳林

故障预防和处理办公室设在调度室

主 任:

成 员:孔祥义、朱申庆、赵亮、王贵平、许金升、赵红星及生产系统各科队主要负责人。

相关要求:

1、调度室接到相关故障汇报后,认真分析判断故障原因、涉及范围,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2、指挥部必须在最短时间内根据故障性质和波及范围制定出有针对性的处置方案。

3、处置方案确定后,各部门必须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保持高度的统一协调性,积极组织落实。

第三章 三大系统主要故障预防措施

一、监测监控故障预防措施

1、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必须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2、监测监控值班人员要熟练掌握操作技术,爱护监控设备,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

3、中心站每班必须要有2名以上值班人员,做到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应认真监视监测监控主机、工作站屏幕上所显示的各种信息,接到系统异常信号报警后,应立即检查向维护人员汇报并配合处理。

4、监测值班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理方案,出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处理,并上报相关领导不得延误。

5、监测监控维护人员每天对监测监控系统装置以及传输电缆、信号电缆进行一次检查,确保其符合标准要求并达到完好。

6、每月对监测监控系统装置至少进行一次调试、校正。

7、每10天将甲烷传感器送市煤管局仪器校验中心调校一次,其各项指标符合规定,在地面运行24小时后方可下井使用。

8、每10天必须进行一次断电闭锁试验和瓦斯电闭锁试验,中心站值班人员要做好记录。

9、应每月对监测分站的后备电源进行放电维护,确保电网停电后,监测分站、传感器正常工作时间不少于2小时。

6、监测监控在井下连续运行6-12月,必须将井下部分全部搬到井上进行全面检修,并做好记录。

10、与监测监控系统装置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及控制线,均由管辖范围内队组的机电人员负责维护;在拆除及改线时,必须先取得监测监控管理部门同意,在监测监控维护人员的监护下方可进行。

二、人员定位故障预防措施

1、地面机房管理。管理系统主机严禁挪作它用或不用,严格实行24小时开机制。机房采用双回路供电,配备ups电池,保证系统主机24小时不间断供电。值班人员每班对系统巡回检查不少于2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汇报。定期对数据服务器进行杀毒、对数据库进行备份。每月对各队信息进行核对。

2、井下基站管理。基站安装时选择便于读卡、观察、调试、检验、顶板煤壁稳定、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位置。基站采用专线供电和数据传输线路。入井电缆的入井口处应具有防雷措施。定期对基站进行巡检。

3、识别卡管理。识别卡固定在矿灯上,下井员工必须携带识别卡,识别卡严禁擅自拆开,工作不正常的识别卡严禁使用。性能完好的识别卡总数,至少比经常人员的总数多10%,不固定专人使用的识别卡,性能完好的识别卡总数至少比每班最多下井人数多10%。矿调度室应设置显示设备,显示井下人员位置等。员工出入井口应设置检测识别卡工作是否正常和唯一性检测的装置(井口查询机),并提示携卡人员本人及相关人员。定期核对灯号和卡号是否匹配。

第四章 三大系统主要故障应急处置措施

一、监测监控故障应急处理措施

故障处置负责人:值班领导 具体处置人员:监控值班员

(一)、传感器断线不能上传数据,并造成故障闭锁。

故障处置程序:

1、监控值班员发现传感器断线,或接到现场施工人员汇报传感器断线后,要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

2、根据领导指示检查监控主机设置是否正确,且是否将控制范围内电源切断。

3、联系施工现场班组长或电工,检查传感器航空插头线,并重接。如恢复故障处置完毕。

4、上述过程不能恢复,监控维修值班员要带好备件及抢修工具及时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监控维修值班员由施工队组电工配合,从分站到传感器各接点一一排查,直至更换传感器或更换分站接口。

4、故障处置完毕后,监控维修值班员在现场电话联系监控值班员确认数据上传是否正常。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后方可上井。

(二)、分站断线不能上传数据。

故障处置程序:

1、监控值班员发现一分站所有传感器断线不能上传数据时,要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

2、根据领导指示检查监控主机设置是否正确,且是否将控制范围内电源切断,监控主机与该分站的网络通讯是否正常。a、如该分站的网络节点与监控主机通讯不正常,到环网交换机处更换分站网络节点,由监控值班员重新设置。b、如该分站的网络节点与监控主机通讯正常,立即下井检查,分站电源供电是否正常、环网交换机与分站的连接线是否短路或断路,直至故障处置完毕。

3、故障处置完毕后,监控维修值班员在现场电话联系监控值班员确认数据上传是否正常。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后方可上井。

(三)、环网交换机断线不能上传数据。

故障处置程序:

1、监控值班员发现若干分站所有传感器断线不能上传数据时,要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

2、根据领导指示检查监控主机设置是否正确,且是否将控制范围内电源切断,断线分站是否同属一台环网交换机,如不同属一台环网交换机,按分站断线处置。如同属一台环网交换机,立即检查监控主机与该环网交换机的所有网络节点的通讯是否正常。a、如该环网交换机的所有网络节点与监控主机通讯不正常,要及时赶赴现场检查环网交换机电源是否供电正常或现场更换环网交换机,由监控值班员重新设置。b、如该环网交换机的部分网络节点与监控主机通讯正常,立即更换故障分站的网络节点,由监控值班员重新设置。

3、故障处置完毕后,监控维修值班员在现场电话联系监控值班员确认数据上传是否正常。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后方可上井。

(四)、监控主机故障,不能实时监控。

故障处置程序:

1、监控值班员发现监控主机不能运行时,要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

2、根据领导指示立即将监测监控系统切换到备机运行。

3、故障处置完毕后,监控维修值班员要确认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是否正常。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后方可离开。

二、人员定位系统故障应急处理措施

故障处置负责人:值班领导 具体处置人员:监控值班员

(一)、人员定位系统终端基站交流电源中断、或基站不在线,致使信息无法上传。

故障处置程序:

1、监控值班员发现基站电源中断、或基站不在线告警,要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

2、根据领导指示检查终端主站的供电电源是否被切断,若是,则通知带班组长或电工将电源送上;若终端子站不在线,则应通知监控维修人员到现场处理。

3、以上处理之后若基站仍告警,监控维修值班人员要带好抢修工具和备用设备及时到达现场,将备用设备进行更换。

4、故障处置完毕后,监控维修人员应在现场通知监控值班员确认告警是否解除。运行正常后方可上井。

(二)、人员定位系统井下所有基站断线。

故障处置程序:

1、监控值班员发现井下所有基站断线不能上传数据时,要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

2、根据领导指示检查人员定位系统服务器设置是否正常。监控主机运行是否正常,检查从井下到井上的主通信电缆是否断路,检查井下负责信息收集和上传的主站运行是否正常。

3、故障处置完毕后,维修人员就在现场电话联络监控值班员,确认系统运行正常后方可上井。

(三)、井下局部区域所有基站断线。

1、监控值班员发现井下局部区域站断线不能上传数据时,要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

2、根据领导指示检查人员定位系统监控主机设置是否正常,监控主机运行是否正常,检查该区域的通信电缆是否断路,离该区域最近的人员定位主站是运行正常,直至故障处置完毕。

3、故障处置完毕以后,维修人员在现场电话联系监控值班员确认系统运行是否正常。系统运行正常后方可上井。

(四)、系统主机故障,系统不能实时监控。

故障处置程序:

1、监控值班员发现监控主机不能正常运行时,要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

2、根据领导指示立即将监控系统切换到备机运行。

3、故障处置完毕后,维护人员要确认系统运行是否正常。系统运行正常后方可离开。

(五)、人员定位卡损坏或丢失,无法确认井下人员信息。

故障处置程序:

1、监控值班员发现有员工的识别卡无法常使用或丢失等情况,要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

2、根据领导指示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员,应检查该识别卡是否因人为原因损坏,若是,则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罚之后,方可给予更换;若不是,则根据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给予更换;若识别卡丢失,值班员应将该卡进行挂失,挂失后一个月进行注销,并按相关规定给其补办识别卡;若丢失后找出可恢复使用。确认该卡无法再次使用,可选定卡号,进行永久删除。

3、更换完毕之后,系统管理员应当场测试识别卡是否能正常运行,人员信息是否正确,确认正常后方可发放。

三、通讯联络系统故障应急检修预案

故障处置负责人:值班领导 具体处置人员:通讯维护值班人员

故障问题

1、电话机不能拨打或接听。

2、电话机无电。

3、通讯线路出现问题。

故障处置程序:

1、通讯值班人员发现通讯电话或线路出现故障问题后,要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

2、根据领导指示及时了解故障原因后,立即进行抢修。a先从调度主机开始排查,可将相对应的电路主板倒换至备用板上试话。b如发现电话机损坏,应立即更换新的话机,同时将损坏的电话机升井。c如发现是线路问题,应分段进行排查,尽快处理和排除故障,保证井上下通讯畅通。

3、故障处理完毕后,通讯维修人员试话并确定通话正常后方准离开。

4、日常需储备好故障应急处置所需的缆线、电话机、接线盒、梯子等材料设施。

第2篇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作业规程

一、上岗条件

1、安全监测工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2、安全监测工需要撑握以下知识:

(1)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2)熟悉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工作原理。

(3)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有关规定。

(4)熟悉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安装要求。

(5)了解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主要性能指标。

(6)熟悉《煤矿安全规程》中对矿井气体指标的规定和超标时的处理办法。

(7)了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8)熟悉瓦斯检测仪的性能、参数及使用方法。

二、岗位要求

安全监测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安装、调试、维修、校正、监测等工作。

(2)应将在籍的装置逐台建帐,并认真填写设备及仪表台帐、传感器使用管理卡片、故障登记表、检修校正记录。

(3)负责矿井监测系统图的绘制、修改。

(4)负责监测报表的打印、签字、送审等工作。

三、安全规定

1、高瓦斯矿、瓦斯突出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2、没有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装备甲烷风电闭锁装置或甲烷断电仪和风电闭锁装置。

3、没有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必须装备甲烷断电仪。

4、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绘制监控系统布置图和接线图。

5、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话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一条线路;防爆型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的输入、输出信号必须为本质安全型信号。

6、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具有故障闭锁功能: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未投入正常运行或故障时,必须切断该监控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安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能够自动解锁。

7、每天对监控设备及电缆进行安全检查,对各类传感器的准确性要用便携仪进行核实、比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

四、操作准备

1、上机前的准备工作:

(1)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填报名制度。

(2)交接班内容包括:

①设备运行情况和故障处理结果。

②井下传感器工作状况、断电地点和次数。

③瓦斯变化异常区及其他有害气体的变化异常情况的详细记录。

④计算机的数据库资料。

2、地面检修前的准备工作:

(1)备齐必要的工具、仪器、仪表,并备有设备说明书和图纸。

(2)按规定准备检修时所需要的各种电源、连接线,得仪表通电预热,并调整好测量类型和量程。

3、井下安装前的准备工作:

(1)根据要求确定安装位置和电缆长度。

(2)设备各部件应齐全、完整。电缆应无破口,相间绝缘及电缆导通应良好,并备足安装用的材料。

(3)瓦斯校准气样的配制应采用煤炭工业技术监督主管门

确认的装置和方法制备甲烷与空气的混合气体,不确定度应小于5%。制备所用的原料气应选用浓度不低于99.9%的高纯甲烷气体。

五、操作顺序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

交接班   检查   地面检修   井下检修(安装)  验收   交接班

六、正常操作

(一) 机房操作

1、接班后,首先和通风部门、调度室取得联系,接受有关指示。

2、每隔30分钟检查1次各种仪表的指示、机房室温、机身温度和电源、电压波动情况。

3、应将本班的瓦斯情况于当天打印成报表送通风技术主管审查签字。

4、与井下监测员协调配合进行传感器的校正。

5、停电的顺序是:主机    显示器、打印机等外围设备

不间断稳压电源     配电柜电源。

6、送电序是:配电柜电源   不间断稳压电源   打印机、显示器等外围设备   主机。送电前应将所有设备的电源开关置于停止位置,严禁带负荷送电。

7、进入机房要穿洁净的工作服、拖鞋,不得将有磁性和带静电的材料、绒线和有灰尘的物品带进机房。要经常用干燥的布擦拭设备外壳,每班用吸尘器清扫室内。

(二)地面检修操作

1、隔爆检查的步骤是:

(1)按国标“gb3836.1-1983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检查设备的防爆情况。

(2)检查防爆壳内外有无锈皮脱落、油漆脱落及锈蚀严重现象,要求应无此类现象。

(3)清除设备内腔的粉尘和杂物。

(4)检查接线腔和内部电器元件及连接线,要求应完好齐全,各连接插件接触良好,各紧固件应齐全、完整、可靠,同一部位的螺母、螺栓规格应一致。

(5)检查设备绝缘程度。水平放置兆欧表,表线一端接机壳金属裸露处,另一端接机内接线柱,匀速移动表柄,若读数为无限大(∞),表明绝缘合格。

(6)接通电源,对照电路原理图测量电路中各点的电位,判断故障点,排除故障。

2、通电测试各项性能指标的内容包括:

(1)新开箱或检修完毕的设备要通电烤机,经48小时通电后分三个阶段进行调试:

①粗调:对设备的主要性能做大致的调整和观察。

②精调:对设备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调试、观察和测试。

③检验:严格按照设备出厂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检验,如发现问题则按本工种前一条的方法处理,通电要从问题处理完后重新开始计算。

(2)烤机完毕,拆除电源等外线连接线,盖上机盖,作好记录,入库备用。

(三)地面传输电缆敷设与检查

1、登高3米以上要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并有专人监护,安全带必须拴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地方。

2、使用梯子时,梯子与地面之间角度以60°为宜,在水泥地面上用梯子要有防滑措施,梯脚控坑或拴牢,并设专人扶梯子,人字梯挂钩必须挂牢。

3、2人同杆、同点工作时,先登者必须等另一人选好工作位置后,方准开始工作,同时要注意协调。

4、高空使用的工具、材料必须装在工具袋内吊送,不准抛扔,杆下不准站人。

5、架设的传输电缆、如与原有高压线交叉或邻近,必须先将原有高压线停电,并验电、放电、接地、短路、为防止中途送电,必须临时接地线后,方可进行架线作业。

6、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时,不得从事高空架线作业。

7、架设楼顶与楼顶之间的传输电缆,必须先测量楼与楼之间的距离,把传输电缆用扎线扎在钢丝绳或铁丝上,一头在一楼顶固定好,然后另一头用2台不低于1吨的手拉葫芦,卡好扣环循环上吊传输电缆,直至吊平拉直后,固定在另一楼顶上,手拉葫芦必须固定在确保1吨以上的拉力的固定点上。

8、楼顶如无护栏,操作时工作人员必须拴好安全带。

9、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露天部分电气高空作业规定。

(四)井下安装操作

1、设备搬运或安装时要轻拿轻放,防止剧烈振动或冲击。

2、敷设的电缆要与动力电缆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固定电缆用吊钩悬挂,非固定电缆用胶带或其他柔性材料悬挂,悬挂点的距离为3米。

3、井下传输电缆在大巷敷设或检查时,如果有车辆行驶,敷设或检查人员要躲到躲避硐中,严禁行车时敷设或检查传输电缆。

4、在有架空线的大巷中敷设传输电缆时,要确保传输电缆与架空线有300~500毫米的距离,横跨架空线时必须停掉架空线的电后,方准进行工作,严禁带电作业。

5、在暗斜井架设或检查传输电缆时,要和管辖单位联系好,并要慢慢下行敷设或检查,并时刻留意脚下台阶,以防地滑摔人。

6、在轨道上山(或下山)敷设或检查传输电缆时,首先要和下车场扒钩工、上车场司机联系好,明确不准提车或松车后,方准进入轨道上山(或下山)敷设或检查传输电缆,严禁行车时工作。

7、所敷设的传输电缆要:

(1)将所携带的盘好的电缆放在一个固定地点,慢慢放出,并设专人看管。

(2)敷设人员要听从统一指挥,严禁各行其事,传输电缆通过巷道顶底板危险区段时,要首先观察顶底板有无危险,无危险方准操作,否则暂停敷设待处理后再敷设。

(3)巷道中敷设传输电缆时,要指派一人在前面对所要敷设传输电缆放入电缆钩中,以免敷设后和其他通讯线不能形成统一。

(4)敷设电缆时要有适当的张驰度,要求能在外力压挂时自由坠落。电缆悬挂高度应大于矿车和运输机的高度,并位开人行道一侧。

8、电缆之间、电缆与其他设备连接处,必须使用与电气性能相符的接线盒。电缆不得与水管或其他导体接触。

9、吊挂完毕后,方可与原有的电缆进行连接。

10、电缆进线嘴连接要牢固、密封要良好,密封圈直径和厚度要合适,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他物品。电缆护套应伸入器壁内5~15毫米。线嘴压线板对电缆的压缩量不超过电缆外径的10%。接线应整齐、无毛刺,芯线裸露处距长爪或平垫圈不大手5毫米,腔内连线松紧适当,符合机电设备安装连线要求。

11、安装分站时,严禁带电作业,严禁带电搬迁或移动电器设备及电缆,并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

12、调试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井下电工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13、所停电的高压开关馈电处,必须派专人看管,并挂上“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标志牌。

14、停电范围影响到其他单位的,要取得联系,做好协调协作工作。

15、处理分站高压侧时,严禁一人单独作业。

16、安装断电控制系统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

17、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18、传感器在安装时,必须用梯子或木马,并扶牢后,再上人安装。具体安装位置:距顶大于或等于20厘米,距帮大于或等于30厘米。若巷道中有带式输送机或刮板输送机时,必须和所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联系安装时间,安装时必须和带式输送机或刮板输送机司机联系好,停下运输机后,不安装完毕不准开机。严禁在输送机运转中安装传感器。拆除传感器时也应遵守此规定。

19、传感器或井下分站的安设位置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69条等规定。安装完毕,在详细检查所用接线、确认合格无误后,方可送电。井下分站预热15分钟后进行调整,一切功能正常后,接入报警和断电控制并检验其可靠性,然后与井上联机并检验调整跟踪精度。

20、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69条规定。

21、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器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须报告矿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5)井下维护操作

1、每7天对监测设备进行一次调试校正。

2、在给传感器送气前,应先观察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设备的基本工作条件,应反复校正报警点和断电点。

3、送气前要进行跟踪校正,应在与井上取生联系后,用偏调法在测量程内从小到大、从大到小反复偏调几次,尽量减小跟踪误差。

4、先用空气气样对设备校零,再通入校准气样校正精度,锁好各电位器。给传感器送气时,要用气体流量计控制气流速度,保证送气平稳。

5、定期更换传感器里的防尘装置,清扫气室内的污物。当载体催化元件活性下降时,如调正精度电位器,其测量指示值仍低于实际的甲烷浓度值,传感器要上井检修。

6、设备在井下运行半年后,要上井进行全面检修。

(六)便携式仪器的维护与操作

1、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对仪器进行充电。

2、每隔7天对仪器的零点、精度、报警点进行一次调校。

3、检查仪器的完好性,确保仪器正常。

七、特殊操作

1、排除故障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应首先检查设备电源是否有电。

(2)可用替换电路板的方法,逐步排查作业。并认真填写故障处理记录表。

(3)应1人工作,1人监护。严禁带电作业。并认真填写故障处理记录表。

2、瓦斯断电仪投入正常使用后,严禁随意进行试验。若需试验必须有试验报告与所断电范围的单位管理人员协商好,方准进行试验。

3、断电试验完毕后,要等所断电范围内电源全部恢复正常时,试验人员方准离开现场。

4、扫站出现故障,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更换。

八、收尾工作

1、安装好后,严格按照质量标准、防爆标准进行检查,确定无误后方准收工。

2、做好记录,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3、做好交接班的有关事项。

第3篇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员操作规程

1.开机前必须检查各设备连接是否正常,若有掉线及时正确连接。

2.按照正确的顺序开机:电源-〉ups-〉调制解调器-〉交换机-〉显示屏-〉服务器-〉工作站。

3.正确操作安全监测软件,正确打印各类报表。

4.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改变参数及线路。

5.严禁将杂物堆放在工作台上,严禁机器无人运行。

6.按照正确的顺序关机:工作站-〉服务器-〉显示屏-〉交换机-〉调制解调器-〉ups-〉电源。

7.正确填写各项安全监测记录。

第4篇 井下监测监控操作工操作规程

一、 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大兴矿业井下监测监控操作工。

第2条 井下监测监控操作工负责矿井监测监控系统的分站、各类传感器等设备的安装、调试、维护等工作。

二、 上岗条件

第3条 井下监测监控操作工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4条 井下监测监控操作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 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2、 熟悉矿井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的工作原理。

3、 掌握监测监控系统的有关规定。

4、 熟悉矿井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要求。

5、 了解矿井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的主要性能指标。

6、 熟知国家、集团公司和我公司有关矿井监测监控系统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三、 安全规定

第5条 必须装备矿井监测监控系统。

第6条 煤矿监测监控系统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一条线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之间的输入、输出信号必须为本质安全型信号。

第7条 定期对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 作业前操作准备

第8条 根据部里要求按时参加班前会,值班人员或领导要交待清楚工作任务、内容及安全注意事项,并指定当班作业安全负责人,工人要认真听取自己的当班工作任务,安全注意事项及其它要求。

第9条 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以及沿线范围的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及隐患进行认真的检查,以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10条 根据安装计划,地面准备所安装的设备和材料,将准备好的设备进行性能测试,确保性能达标准要求,确保设备完好,不失爆。

第11条 设备各部件应齐全、完整,符合井下防爆要求。电缆应无破口,相间绝缘及电缆导通应良好,并准备充足安装用的材料和所需要的仪器、仪表。

第12条 井上装车时一定要把线材设备码放好,避免将线材或设备挤伤,压坏。

五、 基本操作

(一) 井下安装

第13条 设备搬运或安装时要轻拿轻放,防止剧烈振动和冲击。

第14条 敷设的电缆要用电缆钩悬挂,并与动力电缆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无电缆钩可用扎带或其他柔性材料悬挂。

第15条 敷设电缆时要有适当的驰度,要求能在外力压挂时自由坠落。

第16条 电缆之间、电缆与其他设备连接处,必须使用与电气性能相符的接线盒。电缆不得与管路或其他导体接触。

第17条 电缆进线嘴连接要牢固、密封要良好,密封圈直径和厚度要合适,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他物品。电缆护套应伸入器壁5-15毫米。线嘴压线板对电缆的压缩量不超过电缆外径的10%。接线应整齐、无毛刺,芯线裸露处距长爪或平垫圈不大于5毫米,腔内连线松紧适当。

第18条 井下分站、各类传感器必须安装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供电电源严禁设置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各类传感器的悬挂位置应该巷道口以里20米左右。

第19条 系统内的各类装置的接线,隔爆面紧固螺栓,接地螺栓等应符合《机电完好标准》和《防爆标准》。检测电源要有可靠的保护接地,接地要符合接地细则要求。电缆的敷设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质量标准化要求。

第20条 检查所有的接线确认合格无误、机电设备符合机电防爆完好标准后,方可送电。

第21条 与中心站取得联系,确定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所安装的各类传感器信号是否传输到地面中心站,如果有个别信号有误,进行排查处理,直至信号及功能正常。

(二) 日常巡检维护

第22条 确保监测电缆悬挂符合标准要求,消灭与动力电缆共钩、串钩、打线等现象。

第23条 确保各类传感器的悬挂、安装位置符合要求,即距离巷道口20米左右。

第24条 确保监测监控系统管理牌版符合要求。

第25条 确保监测监控系统设备无失爆现象,确保完好。

第26条 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运行期间,应定期打扫外壳卫生,定期维护防爆面等。

第27条 监测监控系统干线的延伸,要使用专用的接线盒,接线要牢固、可靠,不用的接线盒喇叭嘴要按密封圈、档板、金属圈依次上好。

第28条 所有监测监控设备在井下工作半年或采掘工作面搬迁停用时,应回收上井全面清理、擦拭、烘干、检修并填写《设备检修维护记录》。

(三) 故障处理

第29条 根据故障现象,判断及确定故障范围及故障点。

第30条 根据确定的故障范围,准备排除故障的工具及仪器,进行排除。在特殊地点作业执行有关标准。

第31条 故障排查期间,应通知有关部门,采取相应安全措施,确保矿井采掘工作面的安全生产。

第32条 故障排查结束后,应清理工作现场并认真填写《监测监控系统故障记录》及《监测监控系统维修记录》。

(四) 对于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的维护,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第33条 井下检修时,必须停电后并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挂停电牌,方可开始检修维护,检修完成后,盒上盖后再送电,严禁带电操作。

第34条 更换分站内变压器、保险管时,必须先停掉分站的外接电源并验电确认无电后挂停电牌进行。

第35条 井下后备电源每三个月定期充、放电一次,隔爆设备的隔爆面应定期处理,对潮湿的地方应定期更换防潮剂。

第36条 设备在井下运行半年后,要上井进行全面检修。

(五) 故障排查应注意以下问题:

第37条 认真听取中心站值班人员的汇报,判断可能造成的各种原因。

第38条 准备好下井所需的各种材料及仪器仪表。

第39条 利用排除法逐步查找故障。

第40条 故障找到后,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处理结束要认真填写《监测监控系统故障记录》及《监测监控系统维修记录》。

第41条 电压的测量应在监测监控本安接线盒内进行,如判断电源设备故障,应先停电后开盖,对判断故障的电路板进行更换,判断不清应全套更换,然后上好盖再进行送电,故障电路板带到地面进行检修。

六、 收尾工作

第42条 维修工作完毕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零部件等进行清点。对设备内站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腔内。

第43条 安装好后,严格按照质量标准、防爆标准进行检查,确定无误后方准收工。

第44条 做好记录、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七、 注意事项

第45条 分站、交换机等出现故障处理不了的要及时进行更换。

第5篇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员操作规程

1.开机前必须检查各设备连接是否正常,若有掉线及时正确连接。

2.按照正确的顺序开机:电源-〉ups-〉调制解调器-〉交换机-〉显示屏-〉服务器-〉工作站。

3.正确操作安全监测软件,正确打印各类报表。

4.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改变参数及线路。

5.严禁将杂物堆放在工作台上,严禁机器无人运行。

6.按照正确的顺序关机:工作站-〉服务器-〉显示屏-〉交换机-〉调制解调器-〉ups-〉电源。

7.正确填写各项安全监测记录。

第6篇 煤矿监测监控系统安全保障措施规程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是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为了加强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保证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此安全保障措施。

一、甲烷传感器故障

1、监控中心发现中心站甲烷浓度显示异常时,应及时与通风队联系,先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甲烷传感器校对,以测量最大值为准,同时和通风队联系,由该区域的瓦检员尽快到施工地点用光学瓦斯检定器进行测量,判定甲烷传感器是否出现故障。

2、在甲烷传感器发生故障时,通风队应将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悬挂在甲烷传感器吊挂位置,以便对甲烷浓度进行连续监测。

3、通风队应及时向监控中心汇报现场情况,并派人到监控中心调校一台甲烷传感器,迅速带到施工地点进行更换。

4、监控中心根据甲烷传感器故障情况,如属人为损坏或现场管理原因造成的,应及时通知通风队相关人员进行事故追查,并按矿安全监控管理规定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处罚。

二、监控设备及线路故障

1、甲烷传感器监控线路出现故障时,监控中心应及时通知通风队安排人员进行检查、处理。

2、如监控主线路和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时,监控中心应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处理。无特殊原因必须在8小时内处理完毕。

3、在处理以上故障期间,监控中心必须及时通知所有受影响的

施工地点在悬挂甲烷传感器的位置吊挂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以便对甲烷浓度进行连续监测。

4、在做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过程中,如果断电范围内的机电设备不能正常断电,测试人员应和现场电工(变电所值班人员)结合,查找不能断电的原因。能够当班处理的必须当班处理,当班处理不了的,测试人员要及时向监控机房值班人员或监控负责人汇报,采取相应措施在24小时内处理好。

5、在处理风机开停、风门开关、风速、馈电等监控设备故障时,要严格按照设备的维修要求及时处理。

6、安全监控设备出现故障后,监控中心应将设备故障情况及采取的处理措施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7、在处理监控设备故障期间,如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好,将按矿安全监控管理规定对相关的单位及责任人进行处罚。

三、故障处理方法:

当甲烷传感器出现高报现象时处理办法及汇报程序:

1、机房人员要认真观察各个地点瓦斯变化情况。

(1)采掘工作面:

一旦瓦斯达到0.3%时,要立即引起重视,如果有上升趋势,要立即向调度和井下现场汇报,以便及时掌握情况,做出应对措施。当瓦斯达到0.4%时,要及时向通风队、调度,征求领导意见,看是否允许井下采掘面放炮、打钻等工作,然后及时汇报给井下职工传达领导的旨意。并要求井下瓦检员、监测工等查明原因,落实情况,并及时

与机房联系。当瓦斯达到0.5%时,要及时向通风队、调度汇报,并要求通知井下人员查明原因,落实情况,及时与监测机房联系,是否允许井下施工程序同上。当瓦斯达到0.6%时要及时向调度、通风队、通风副总、总工汇报,是否允许井下施工程序同上。当瓦斯达到0.8%时,除及时向领导汇报之外,还要求在未查明原因瓦斯、未降到0.5%以下时、未接到总工送电指令时,不允许送电与施工。

(2)其他地点及硐室:认真观察瓦斯变化情况,一旦瓦斯达到0.3%时,要立即引起重视,如果有上升趋势,要立即向调度和井下现场汇报,以便及时掌握情况,做出应对措施。要及时向通风队、调度汇报,并要求通知井下人员查明原因,落实情况,及时与检测机房联系。当瓦斯达到0.6%时要及时向调度、通风队、通风副总、总工汇报,当瓦斯达到0.8%时,除及时向领导汇报之外,还要求在未查明原因未接到总工送电指令,不允许送电。

2、当出现甲烷传感器断线、误报时处理办法:

(1)通风队监测人员在处理故障前,要把所带故障分站插头接线盒里的传感器信号线断开

(2)从传感器插头开始,打开接线盒,用万用表电流档:一表笔接信号线,另一表笔对地线进行测量,按此程序对各个接线盒进行逐一排查测量直到找到问题所在并把其进行处理。

(3)、处理好后再把分站接线盒信号线接好,处理完毕后要及时汇报监测机房。

三、安全措施

1、安全监控设备维修人员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并携带维修所需要的各种工器具,包括万用表、扳手、斜口钳等。

2、在乘坐人车、巷道内行走及穿越皮带时,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3、在皮带上方作业时,应先与皮带司机联系好,当皮带完全停稳后方可作业,当作业完毕后,要及时和皮带司机联系。

4、在工作现场要仔细检查周围的支护、巷帮、顶板等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工作。

5、工作过程中要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对作业地点瓦斯浓度进行检查,瓦斯浓度不超限时方可作业。如果甲烷传感器和便携仪数值误差较大时,以较大值为准。

6、在处理故障期间,维修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不得违章作业。

7、在工作地点如果发现有监控电缆吊挂不符合标准要求,维修人员应及时进行整改。

8、安全监控设备故障处理好后,维修人员升井后应及时按规定填写安全监控设备故障处理记录,以备查。

第7篇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的安全监控工。

第2条 安全监控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 负责管理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安全监控、装置的安装、调试、维修、校正、监测等工作。

2、 应将在籍的装置逐台建账,并认真填写设备及仪表台账、传感器使用管理卡、故障登记表、检修校正记录。

3、 负责矿井监控系统图的绘制、修正。

4、 负责监控报表的打印、签字、送审等工作。

二、上岗条件

第3条  安全监控工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3条 安全监测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 熟悉井下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2、 熟悉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工作原理。

3、 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有关规定。

4、 熟悉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安装要求。

5、 了解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主要性能指标。

6、 熟悉《煤矿安全规程》中对矿井气体指标的规定和超标时的处理方法。

7、 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8、 熟悉瓦斯检测仪的性能、参数及使用方法。

三、安全规定

第5条  各类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第6条 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绘制监控系统布置图和接线图。

第7条 煤矿安全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话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一条线路;防爆型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的输入、输出信号必须为本质安全型信号。

第8条 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具有故障闭锁功能: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未投入正常运行或故障时,必须切断该监控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能够自动解锁。

第9条 每天对监控设备及电缆进行安全检查,对各类传感器的准确性要用光干涉瓦斯检定器进行核实、比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气样调校1次。

四、操作准备

第10条  上机前德准备工作:

1、 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填报签名制度。

2、 交接班内容包括:

(1) 设备运行情况和故障处理结果。

(2) 井下传感器工作状况、断电地点和次数。

(3) 瓦斯变化异常区及其他有害气体的变化异常情况的详细记录。

(4) 计算机的数据库资料。

第11条  地面检修前的准备工作:

1、 备齐必要的工具、仪表,并备有设备说明书和图纸。

2、 按规定准备好检修时所需要的各种电源、连接线,将仪表通电预热,并调好测量类型和量程。

第12条 井下安装前的准备工作:

1、 根据要求确定安装位置和电缆长度。

2、 设备各部件应齐全、完整,电缆应无破口,相间绝缘及电缆导通应良好,并备足安装用的材料。

3、 瓦斯标准气样应采用煤炭工业技术监督主管部门确认甲烷与空气的混合气体。

4、 通电试验下井设备,调试确定各功能指标符合要求,运行正常后准备入井使用。

五、操作顺序

(一)机房操作

第14条  接班后,首先和通防部门、高度室取得联系,接受有关指示。

第15条 每隔30分钟检查1次各种仪表的指示、机房室温、机身温度和电源、电压水上波动情况。

第16条 应将本班的瓦斯变化情况于当天打印成报表送通防技术主管审查签字。

第17条 与井上监测员协调配合进行传感器的校正。

第18条 停电的顺序是:主机--显示器--打印机等外围设备--不间断稳压电源--配电柜电源。

第19条 送电顺序是:配电柜电源-不间断稳压电源--打印机--显示器等外围设备--主机。送电前应将所有设备的电源开关置于停止位置,严禁带负荷送电。

第20条 进入机房要穿洁净的工作服、拖鞋,不得将有磁性和带静电的材料、绒线和有灰尘的物品带进机房。要经常用干燥的布擦拭设备外壳,每班用吸尘器清扫室内。

(二) 地面检修操作

第21条  隔爆检查的步骤是:

1、 按标准规定检查设备的防爆情况。

2、 检查防爆壳内外有无锈皮脱落、油漆脱落及锈蚀严重现象,要求应无此类现象。

3、 清除设备内腔的粉尘和杂物。

4、 检查接线腔和内部电器元件及连接线,要求应完好齐全,各连接插件接触良好,各坚固件应齐全、完整、可靠,同一部位的螺母、螺栓规格应一致。

5、 检查设备绝缘程度。水平放置兆欧表,表线一端接机壳金属裸露处,另一端接机内接线柱,匀速摇动表柄,若读数为无限大(∞),表明绝缘合格。

6、 接通电源,对照电路原理图测量电路中各点的电位,判断故障点,排除故障。

第21条 通电测试各项性能指标的内容包括:

1、 新开箱或检修完毕的设备要通电烤机,经48h通电后分3个阶段进行调试:

(1) 粗调。 对设备的主要性能做大致的调整和观察。

(2) 精调。 对设备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调试、观察和测试。

(3) 检验。 严格按照设备出厂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检验,如发现问题则按本工种第21条的方法处理,通电要从问题处理完后重新开始计算。

2、 烤机完毕,拆除电源等外连接线,盖上机盖,作好记录,入库备用。

(三)地面传输电缆敷设与检查

第23条  登高3m以上要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并有专人监护,安全带必须拴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地方。

第24条 使用梯子时,梯子与地面之间角度以60度为宜,在水泥地面上用梯子要有防滑措施,梯脚挖坑或拴牢,并设专人扶梯子,人字梯挂钩必须挂牢。

第25条 2人同杆、同点工作时,先登者必须等另一人选好工作位置后,方准开始工作,同时要注意协调。

第26条 高空使用的工具、材料必须装在工具袋内吊送,不准抛扔,杆下不准站人。

第27条 架设的传输电缆,如与原有高压线交叉或邻近,必须先将原有高压线停电,并验电、放电、接地、短路,为防止中途送电,必须挂临时接地线后,方可进行架线作业。

第28条 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时,不得从事高空架线作业。

第29条 架设楼顶与楼顶之间的传输电缆,必须先测量楼与楼之间的距离,把传输电缆用扎线扎在钢丝绳或铁丝上,一头在一楼顶固定好,然后另一头用2台不低于1t的手拉葫芦,卡好扣环后循环上吊传输电缆,直至吊平拉直后,固定在另一楼顶上,手拉葫芦必须固定在确保1t以上的拉力的固定点上。

第30条 楼顶如无护栏,操作时工作人员必须拴好安全带。

第31条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露天部分电气高空作业规定。

(四)井下安装操作

第32条  设备搬运或安装时要轻拿轻放,防止剧烈振动和冲击。

第33条  敷设的电缆要与动力电缆保持0.3m以上的距离。固定电缆用吊钩悬挂,非固定电缆用胶带或其他柔性材料悬挂。悬挂点的间距为3m。

第34条 在大巷敷设或检查井传输电缆时,如果有车辆行驶,敷设或检查人员要躲到躲避硐中,严禁行车时敷设或检查传输电缆。

第35条 在有架空线的大巷中敷设传输电缆时,要确保传输电缆与架空线有300-500mm的距离,横跨架空线时必须停掉架空线的电后,方准进行工作,严禁带电作业。

第36条 在暗斜井架设或检查传输电缆时,要和管辖单位联系好,并要慢慢下行敷设或检查,并时刻留意脚下台阶,以防地滑摔人。

第37条 在轨道上山(或下山)敷设或检查传输电缆时,首先要和下车场把钩工、上车场司机联系好,明确不准提车或松车后,方准进入轨道上山(或下山)敷设或检查传输电缆,严禁行车时工作。

第38条 所敷设的传输电缆要:

1、 将所携带盘好的电缆放在一个固定地点,慢慢放出,并设专人看管。

2、 敷设人员要听从统一指挥,严禁各行其事,传输电缆通过巷道顶底板危险段时,要首先观察顶底板有无危险,无危险方准操作,否则暂停敷设待处理好后再敷设。

3、 巷道中敷设传输电缆时,要指派一人在前面对所要敷设传输电缆放入电缆沟中,以免敷设后和其他通讯线不能形成统一。

4、 敷设电缆时要有适当的张弛度,要求能在外力压挂时自由坠落。电缆悬挂高度应大于矿车和运输机的高度,并位于人行道一侧。

第39条 电缆之间、电缆与其他设备连接处,必须使用与电气性能相符的接线盒。电缆不得与水管或其他导体接触。

第40条 吊挂完毕后,方可与原有的电缆进行连接。

第41条 电缆进线嘴连接要牢固、密封要良好,密封圈直径和厚度要合适,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他物品。电缆护套应伸入器壁内5-15mm。线嘴压线板对电缆的压缩量不超过电缆外径的10%。接线应整齐、无毛刺,芯线裸露处距长爪或平垫圈不大于5mm,腔内连线松紧适当,符合机电设备安装连线要求。

第42条 安装分站时,严禁带电作业,严禁带电搬迁或移动电器设备及电缆,并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

第43条 调试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安全检测工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44条 所停电的高压开关馈电处,必须派专人看管,并挂上“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标示牌。

第45条 停电范围影响到其他单位的,要取得联系,做好协调工作。

第46条 处理分站高压侧时,严禁一人单独作业。

第47条 安装断电控制系统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

第48条 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第49条 传感器在安装或拆除时,高处必须用梯子或木马,扶牢后,再上人安装或拆除。具体安装位置:距顶不大于300mm,距帮不小于200mm。若巷道中有带式输送机或刮板输送机时,必须和所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联系安装时间,安装时必须和带式输送机或刮板输送机司机联系好,停下运输机后,不安装完毕不准开机。严禁输送机运转中安装传感器。

第50条 传感器或井下分站的安设位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安装完毕,在详细检查所用接线、确认合格无误后,方可送电。井下分站预热15分钟后进行调整,一切功能正常后,接入报警和断电控制并检验其可靠性,然后与井上联机并检验调整跟踪精度。

第51条 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

第52条 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器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须报告矿技术负责人及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五)井下维护操作

第53条  每7天对监测设备进行1次调试校正,并进行断电控制试验。

第54条  在给传感器送气前,应先观察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设备的基本工作条件,应反复校正报警点和断电点。

第55条 送气前要进行跟踪校正,应在与井上取得联系后,用偏调法在测量量程内从小到大、从大到小反复偏调几次,尽量减小跟踪误差。

第56条 先用空气样对设备校零,再通入校准气样校正精度,锁好各电位器。给传感器送气时,要用气体流量计控制气流速度,保证送气平稳。

第57条 定期更换传感器里的防尘装置,清扫气室内的污物。当载体催化元件活性下降时,如调正精度电位器,其测量指示值仍低于实际的甲烷浓度值,传感器要上井检修。

(六)便携式仪器的维护操作

第59条  必须按产品说明书的规定对仪器进行充电。

第60条 每隔7天对仪器的零点、精度、报警点进行1次高校。

第61条 检查仪器的完好性,确保仪器正常。

第62条 在试验传感器断电控制试验前,通知断电控制范围内的有关人员,提前做好准备,避免出现问题。

七、特殊操作

第63条  排除故障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 应首先检查设备电源是否有电。

2、 可用替换电路板的方法,逐步查找故障,替换电路板时,要切断电源进行。

3、 应1人工作,1人监护。严禁带电作业。并认真填写故障处理记录。

第64条  瓦斯断电仪投入正常使用后,严禁随意进行试验。若需试验必须提前申请,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准进行试验。

第65条 断电试验完毕后,要等所断电范围内电源全部恢复正常时,试验人员方准离开现场。

第66条 传感器和分站出现故障,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更换。

八、收尾工作

第67条  安装好后,严格按照质量标准、防爆标准进行检查,确定无误后方准收工。

第68条  做好记录,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第69条  做好交接班的有关事项。

第8篇 监测监控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开机前必须检查各设备连接是否正常,若有掉线及时连接。

2、按照正确的顺序开机:电源→ups→调制解调器→交换机→显示屏→服务器→工作站。

3、正确操作安全监测软件,正确打印各种报表。

4、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改变参数及线路。

5、严禁将杂物堆放在工作台上,严禁机器无人运行。

6、按照正确的顺序关机:工作站→服务器→显示器→交换机→调制解调器→ups→电源。

7、正确填写各项安全监测记录

调度室

二〇一一年一月一日

第9篇 安全监测监控维修工操作规程

(一)、分站应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查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

(二)、分站和过渡电缆及各种传感器之间的接头一定要封闭在接线盒内,以免失爆。

(三)、分站和分站的电源、蓄电池不能置于地上,应该定做专用的托架,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供电电源必须取自供电电源的电源侧。

(四)、分站和过渡电缆连接的接线盒应该固定在分站的托架上,以避免行人将电缆弄乱、拽断等。

(五)、分站的蓄电池必须保持一定的电量,电网停电后,系统至少能够正常工作两个小时以上。

(六)、分站应该由专人负责每天检查、维护,发现问题立刻解决。

(七)、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架)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壁不小于200mm,风速、压差、温度、一氧化碳传感器应悬挂在能正确反映该点测值的地点。

(八)、每隔7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瓦斯传感器等进行一次调校,其它传感器也应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调校,使各项指标符合规定。

(九)、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须将井下部分全部运到井上进行全面检修,检查与装置关联的电器设备需要装置停止运行时,须经矿调度室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十)、使用过程中应保持传感器清洁,确保仪器正常运行,严禁非工作人员擅自调校和拆开仪器。

(十一)、对需要经常移动的传感器、电缆等需由专人负责,按规定移动,严禁擅自移动。

(十二)、当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器设备的电源后,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规定》规定以下时,方可人工复电。

(十三)、严格按分站规定的配接表来接传感器,不得超出配接表规定的数量。

(十四)、各部件的可调整部分,已封胶的不允许拆动,必须做出调整时,要严格按部件说明书要求调整。

(十五)、检修完毕后,做好检修记录。

《监测监控规程9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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