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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送电规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停送电规程

有哪些

停送电规程是电力系统中确保安全操作的重要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环节:

1. 停电申请:在进行任何电气设备检修或维护前,必须提前向相关部门提交停电申请。

2. 安全隔离:实施停电操作前,需将设备从电网中隔离,断开电源,并挂上警示标识。

3. 验电放电:确认设备无电后,进行必要的放电操作,以防残余电荷引发意外。

4. 接地保护:对设备进行临时接地,以防止突然来电导致的电击风险。

5. 检修作业:在确保安全措施到位后,方可进行设备的检查、维修或更换。

6. 送电恢复:检修完成后,解除接地,恢复供电,同时监控设备运行状态。

标准

1. 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的电力安全规定,如《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

2. 停电操作应由专业人员执行,非授权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3. 每次停送电都需记录详细的操作步骤和时间,以便追溯和分析。

4. 使用合格的绝缘工具和防护设备,确保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5. 在停送电过程中,应有专人监护,确保作业安全。

6. 遇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是什么意思

停送电规程的含义在于建立一套标准化的操作流程,旨在保障电力设施检修时的人员安全和设备稳定。它要求在停电前进行充分的准备,包括申请、隔离、验电、放电和接地等一系列步骤,以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在检修完成后,按照规程恢复送电,同时密切观察设备运行状态。这一规程的实施,是对电力行业风险控制的重要体现,也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具体落实。任何违反规程的行为都可能导致严重的安全事故,因此,理解和遵守停送电规程对于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至关重要。

停送电规程范文

第1篇 高压配电室停送电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前必须穿好绝缘靴,戴好绝缘手套。

二、停电后,应在配电装置操作手柄上或适当位置悬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在无人看守的场所,挂牌后应加锁。

三、高压隔离开关停送电操作顺序:

(一)断电操作顺序:

1、断开低压各分路空气开关,隔离开关;

2、断开低压总开关;

3、断开高压油开关;

4、断开高压隔离开关。

(二)送电操作顺序和断电顺序相反。

四、设备合闸无电时,应立即将操作开关断开,查清原因,进行处理,遇突然停电应立即将该设备电源开关断开,查清原因,进行处理。

五、停电设备的各端,应有明显的断开点,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的操动机构(操作机构)上应加锁;跌落式熔断器的熔管应摘下。

六、高压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的验电器,验电时,必须穿戴试验合格的高压绝缘手套,先在带电设备上试验,确实好用后,方能用其进行验电。

七、验电工作应在施工设备进出线两侧进行,规定室外配电设备的验电工作,应在干燥天气进行。

八、在验明确实无电后,在施工设备各可能送电的方向,挂好接地线。

九、操作完成后,要认真填写好停送电检查记录。

第2篇 压风机房停送电操作规程

配电室50#柜为进线柜、51#柜为pt柜、53#柜为变压器柜、54#为1号40m3空压机开关柜、55#柜为3号40m3空压机开关柜。

1、合闸送电操作顺序:

①合上50#进线柜下刀闸,合上上刀闸,合上断路器,上母线带电。

②若1#40m3空压机启动时,先合上上刀闸,再合上油断路器,然后按下启动按钮,则1#40m3空压机启动。(3#40m3空压机启动操作方法同上)

③合上53#变压器柜上、下刀闸,合上断路器,变压器带电,合上低压总柜断路器

低压二次回路带电。

2、拉闸停电操作顺序:

先停止压风机的运行,切除二次一切负荷,断开二次进线总柜,断开变压器柜,断开一次进线总柜。

3、操作人员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拉,站在绝缘垫上。拉闸操作必须按照开关、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闸顺序依次操作,送电合闸的顺序与此相反,严防带负荷拉合刀闸。

4、停送电、开停机操作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5、电气设备停电后,要悬挂警示牌“禁止合闸”,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移动和拆除遮拦、接地线和标示牌。

第3篇 低压配电室停送电安全操作规程

一、低压隔离开关停送电操作顺序:

(一)断电操作顺序:

1、断开低压各分路空气开关,隔离开关;

2、断开低压总开关;

3、断开低压隔离开关

(二)送电操作顺序和断电顺序相反。

二、停电后,应在配电装置操作手柄上或适当位置悬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在无人看守的场所,挂牌后应加锁。

三、设备合闸无电时,应立即将操作开关断开,查清原因,进行处理,遇突然停电应立即将该设备电源开关断开,查清原因,进行处理。

四、停电设备的各端,应有明显的断开点,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的操动机构(操作机构)上应加锁。

五、使用验电笔验电时,要在施工设备进出线两侧进行,确认确实无电后,在施工设备各可能送电的方向,挂好接地线。

六、操作完成后,要认真填写好停送电检查记录。

第4篇 高压配电室用户的停送电操作规程

第一节中央变电室两台变压器和铆焊分厂变压器并列运行时的送电。

1、检查中央变电室低压母线各分路开关均在断开位置。

2、检查铆焊分厂变电室低压母线各用户分路开关在断开位置。

3、检查确认铆焊分厂变压器低压配电室低压母线与中央变电室低压母线的联络刀闸在闭合位置。

4、检查确认中央变电室低压母线与铆焊分厂变压器配电室低压母线的低压联络刀闸开关均在合闸位置。

5、检查确认铆焊分厂变压器就地高压开关柜油开关及隔离刀闸均在合闸位置。

6、检查确认中央变电室两台变压器的高压隔离开关、高压油开关均在合闸位置。

7、检查确认中央变电室高低压移相电容器均在退出位置。

8、检查确认高压配电室6号、7号、10号油开关确在开路位置。

9、依次合上601、602、701、702、1001刀闸。

10、合上6号、7号、10号油开关。

11、检查中央变电室、铆焊分厂变电室低压母线电压正常后与各用户联系送电。

第二节中央变电室两台变压器和铆焊变压器并列运行的停电操作

1、将中央变电室低压母线各用户的负荷降至最少。

2、将铆焊分厂变电室低压母线各用户的负荷降至最少。

3、将中央配电室低压母线移相电容器空气开关断开。

4、将中央变电室高压移相电容器开关柜的高压油开关拉开并检查确认其在断开位置。

5、拉开高压移相电容器开关柜上的高压隔离开关。

6、拉开高压配电室6号、7号、10号油开关。

7、检查确认6号、7号、10号油开关确在开路位置。

8、依次拉开602、601、702、701、1001刀闸。

第三节制氧分厂送电

1、与制氧分厂联系好。

2、检查8号油开关确在开路位置。

3、合上801刀闸。

4、合上8号油开关。

第四节制氧分厂停电

1、与制氧分厂联系好。

2、拉开8号油开关。

3、检查8号油开关确在开路位置。

4、拉开801刀闸。

第五节向热处理变压器和北宿舍生活用电变压器送电

1、与支柱分厂联系好。

2、检查9号油开关确在开路位置。

3、合上901刀闸。

4、合上9号油开关。

第六节热处理变压器和北宿舍生活用电变压器停电

1、与支柱分厂联系好。

2、拉开9号油开关。

3、检查9号油开关确在开路位置。

4、拉开901刀闸。

第5篇 物业区域停送电管理规程

物业区域停送电管理规程

为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和用电的人身安全,对项目运行后的停送电联系办法作如下规定:

一、由于设备检修、调试等原因需停用送电设备,凡涉及变电房设备由施工单位统一向工程部提出停电申请,填写停电申请表,经部门经理批准,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报送物业管理部,由物业管理部发通知知会各。由维修人员执行,并对停电设备做好安全措施,防止误送事故的发生。

二、变电房以外其他楼层配电设备的停电申请,有施工单位向工程部提出申请必须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止误送电事故的发生。

三、检修、调试设备结束后,需要恢复送电,必须由申请单位原停电申请人提出要求送电,并签名确认设备或线路上确无工作人员后方可拆除安全设备进行送电。

第6篇 低压停送电操作规程及标准

一、适用范围:变电所、配电所、所有低压电力开关的场合。

二、一般规定:

1.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严禁非电气工作人员执行各种设备的停送电操作。

2. 电工根据调度室命令执行完停电、验电、挂牌、记录后,明确通知调度室设备已停电并和调度室值班人员核对设备号无误。

3. 停电后的开关必须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未征得停电申请人的同意,任何人不得摘牌送电。

4. 同一台设备有一组以上人员申请停电时,调度室值班人员必须分别将每组停电申请人详细记录,同时在确认所有停电申请人均同意送电时,方可通知电工送电。

5. 调度室在下达送电指令时,必须核实送电申请人和停电申请人为同一人,并进行确认。

6. 各环节调度室值班人员都必须认真填写记录,包括申请停电人、停电时间、停电的设备、停电操作人、验电人、送电时间、送电的设备、送电操作人等。电工也必须作相应记录。

三、操作工序:

1.检修工先向调度室申请停电。

2.调度室接到停电请求后,通知电工进行停电操作。

3.电工根据调度室命令并核实执行完停电、验电、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后,方可通知调度室设备已停电。

4. 调度室接到设备停电的通知后,方可通知设备检修人员进行检修。

5. 在接到调度送电通知后,电工核实送电设备号及名称后,方可送电。

6. 送电操作要执行摘除“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送电。明确通知调度室设备已送电(必须重复送电设备号)。

7. 填写相关停送电记录。

四、注意事项:

(一)停送电工作前:

1. 必须清楚知道停送电的电压等级,所用到的工具,并检查工具是否完好,有无损坏等。

2. 熟悉现场环境,找到所要执行电力开关的位置,准备向调度室申请停送电。

(二)停送电工作中:

1. 必须按顺序停送电,切不可误操作,停电后进行验电、放电、挂接地线,然后再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

2. 验电时必须使用电压等级且试验合格的验电器。常接入的电压表作为设备是否带电的根据。检修人员得到调度室设备停电通知后,应就地试车,确认设备已停电。

3. 电气人员进行停电和检修工作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动力配电柜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停电拉闸。在电容器上工作时,必须先断开电源,放电并接地后方可进行工作。测量设备的绝缘电阻,必须将电源断开,验明无电压,设备上无人工作时,方可采用电压等级合适的摇表进行测量。

4. 设备停电后将抽屉抽出,并检查确认抽屉回路断开,然后再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

5. 操作人员送电时不能面对抽屉,必须侧身操作,以防发生电弧伤人事件。

6. 抽屉送电时,确认母线插头和母线接触良好之后方可送电。

(三) 停送电后:

1. 检查停送电是否正确。通知调度室停送电工作完成。

2. 认真做好停送电记录,包括申请停电人、停电时间、停电的设备、停电操作人、验电人、送电时间、送电的设备、送电操作人等,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

第7篇 低压配电室停送电安全技术规程

一、电气工作人员必须经医生鉴定,无碍本工作的病症,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证,方能上岗作业。

二、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验电和监护等制度,并熟知触电紧急救护知识,工作前必须了解清楚工作内容及要求。

三、在配电室内进行停送电操作时,必须采取如下措施: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使用个人保安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围拦。

四、停送电时,不得少于两人,其中一人监护,一人作业。

五、为防止操作人员触电,配电室内地面必须敷设绝缘胶皮,为防止间接触电应采取保护接地或接零,对地电压等安全措施。

六、操作人员要佩带好安全防护用具,并站在干燥绝缘物上,将手擦拭干净,面向侧后,操作要迅速、准确。

第8篇 高压配电室10kv系统停送电操作规程

第一节高压配电室10kv系统停电

1、与供电部门联系好。

2、与各用电单位联系好,将负荷降至最小。

3、拉开11号油开关。

4、检查11号油开关确在断开位置。

5、依次拉开1101、1102隔离刀闸。

6、拉开室外跌落保险。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用绝缘高压拉杆先拉开中相, 再拉开下风向一相,最后拉余下的一相。

第二节高压配电室10kv系统送电

1、与供电部门联系好。

2、检查11号油开关及1102刀闸均在开路位置。

3、合上室外跌落保险。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用绝缘高压拉杆先合两边相,后合中相。

4、依次合上1102、1101刀闸。

5、合上11号油开关。

6、检查10kv母线电压、周波等应正常。

第9篇 低压停送电操作规程标准

一、适用范围:变电所、配电所、所有低压电力开关的场合。

二、一般规定:

1.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严禁非电气工作人员执行各种设备的停送电操作。

2. 电工根据调度室命令执行完停电、验电、挂牌、记录后,明确通知调度室设备已停电并和调度室值班人员核对设备号无误。

3. 停电后的开关必须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未征得停电申请人的同意,任何人不得摘牌送电。

4. 同一台设备有一组以上人员申请停电时,调度室值班人员必须分别将每组停电申请人详细记录,同时在确认所有停电申请人均同意送电时,方可通知电工送电。

5. 调度室在下达送电指令时,必须核实送电申请人和停电申请人为同一人,并进行确认。

6. 各环节调度室值班人员都必须认真填写记录,包括申请停电人、停电时间、停电的设备、停电操作人、验电人、送电时间、送电的设备、送电操作人等。电工也必须作相应记录。

三、操作工序:

1.检修工先向调度室申请停电。

2.调度室接到停电请求后,通知电工进行停电操作。

3.电工根据调度室命令并核实执行完停电、验电、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后,方可通知调度室设备已停电。

4. 调度室接到设备停电的通知后,方可通知设备检修人员进行检修。

5. 在接到调度送电通知后,电工核实送电设备号及名称后,方可送电。

6. 送电操作要执行摘除“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送电。明确通知调度室设备已送电(必须重复送电设备号)。

7. 填写相关停送电记录。

四、注意事项:

(一)停送电工作前:

1. 必须清楚知道停送电的电压等级,所用到的工具,并检查工具是否完好,有无损坏等。

2. 熟悉现场环境,找到所要执行电力开关的位置,准备向调度室申请停送电。

(二)停送电工作中:

1. 必须按顺序停送电,切不可误操作,停电后进行验电、放电、挂接地线,然后再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

2. 验电时必须使用电压等级且试验合格的验电器。常接入的电压表作为设备是否带电的根据。检修人员得到调度室设备停电通知后,应就地试车,确认设备已停电。

3. 电气人员进行停电和检修工作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动力配电柜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停电拉闸。在电容器上工作时,必须先断开电源,放电并接地后方可进行工作。测量设备的绝缘电阻,必须将电源断开,验明无电压,设备上无人工作时,方可采用电压等级合适的摇表进行测量。

4. 设备停电后将抽屉抽出,并检查确认抽屉回路断开,然后再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

5. 操作人员送电时不能面对抽屉,必须侧身操作,以防发生电弧伤人事件。

6. 抽屉送电时,确认母线插头和母线接触良好之后方可送电。

(三) 停送电后:

1. 检查停送电是否正确。通知调度室停送电工作完成。

2. 认真做好停送电记录,包括申请停电人、停电时间、停电的设备、停电操作人、验电人、送电时间、送电的设备、送电操作人等,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

第10篇 停送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 、值班人员接到调度停送电命令后,应将记载的操作票复述一遍,待完全清楚确切后并记入运行日记中。

二、停送电操作应执行工作票、监护票制度,由一个操作,另一人监护,每操作完一项应在操作票上划“√”标记清楚。

三、重要的倒闸操作应在值班负责人的指挥下或具有一定经验的指挥者指挥下操作。

四、正常停电的操作,应先断油开关-----负荷侧隔离开关------母线隔离开关的顺序依次操作。同时要注意联锁装置和信号灯是否处于正常,绝不允许先拉隔离开关。

五、停送电操作中,对操作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有关方面询问清楚后再进行操作。

六、装设接地线必须先接地端,后接导体端且必须接触良好。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必须使用绝缘棒和戴绝缘手套。

七、发生触电事故,设备仪表损坏或发生火灾时,应立即设法断开电源并积极抢救,速上报上级及时处理。

八、送电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绝缘手套和防护眼镜,穿好绝缘靴。

第11篇 停送电安全操作规程

1、10kv变电站正常停送电倒闸操作必须按照《电气操作规程》规定的步骤,并和调度取得联系,统一思想后方可进行。

2、矿部主管科室、矿主管领导批示的操作必须在得到命令、重复命令,问清对方的姓名并进行登记,并与调度取得联系后,方可进行操作。

3、事故时,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情况下,可立即进行操作,事后立即汇报调度、矿部主管科室或矿主管领导,并记录操作程序及时间。

4、凡在10kv变电站所有设备的馈出线路上工作时,必须由该工作负责人到10kv变电站或其他配电室办理停电手续,在得到站长允许后方可工作,送回工作票办理终结后,方可送电。

5、10kv变电站所属设备上工作完毕,值班人员必须进行如下检查:

1)短路接地线是否拆除。

2)是否遗留工具及杂物,设备是否完好。

6、凡备用设备送电时,10kv变电站人员必须仔细检查,确无影响送电的问题时方可送电。

第12篇 物业辖区停送电操作规程(3)

物业辖区停送电操作规程(三)

1目的

停电时,能使业户有准备,防止设备损坏。

2职责

2.1 工程部负责停送电工作。

2.2 客服部负责业户的协调工作。

2.3 安管部做好停电时的安全保卫工作。

3范围

管辖区域

4内容

4.1 正常情况下的倒闸操作

4.1.1工程部要提前2天通知客服部具体倒闸的时间和原因。

4.1.2客服部接到通知后,提前一天贴出停电通知一告知业户。

4.1.3倒闸操作前,运行人员要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电梯降至首层。

4.1.4在确定的时间,在监护人的监护下,操作人员按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4.1.5倒闸操作完成后,运行人员要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

4.1.6倒闸操作尽可能在晚间10:00以后进行。

4.1.7做好各项相关记录。

4.2 紧急状态下倒闸操作

4.2.1紧急状态是指:接到电业主管部门的调度指令紧急倒闸;配电室内发生冒烟、短路等异常情况或发生火警等重大事故。

4.2.2当发生紧急状态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主任。主任立即报告工程部经理,并通知其他部门。立即启动紧急广播,通过广播对停电原因进行解释;电梯立即降至首层。

4.2.3配电房值班人员要与监控中心保持联系,根据情况进行停电操作。

4.2.4若是事故停电,先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对损坏的部分尽快修复,以恢复供电。

4.2.5做好各种记录,重大事故以报告的形式上报给上级领导。

5相关记录

《倒闸操作票》hd__-gc-030-a-01

第13篇 煤业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安全作业规程

为了确保矿井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检修工作安全、有序的进行,加强矿井电气管理,规范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作业,特制定此安全作业规程,望各相关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一、总则

各单位自管的低压电气设备,由各单位自行决定检修,不用办理停送电工作票,但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检修工作,影响到其他单位的电气设备正常运转时,除执行停送电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事故情况例外),工作许可制度、终结制度。

二、停送电管理机构

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管理机构同《6kv及以上变、配电所停送电作业规程》中的管理机构相同,在此不在重复。

三、停送电制度:

(1)严禁带电搬迁电气设备、缆线及带电检修电气设备,必须保证被检修设备或线路完全断开电源。

(2)严格执行专人停送电制度。

(3)严禁约时停送电。

(4)停电后必须可靠闭锁,并留专人看守(工作地点离停电设备较近时,可不派专人看守)。

(5)掘进工作面停风、停电,必须遵守先排瓦斯后送电的原则。

四、工作许可制度:

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检修,影响其他单位电气设备运行时,须经矿调度室同意,办理停送电工作票后,方可进行工作。

五、工作监护制:

低压电气设备的检修,必须有两人以上进行,其中对现场比较熟悉,经验丰富的一人应为监护人,其他可作操作人。

六、安全技术措施:

⑴、停电

必须保证被检修设备或线路完全断开电源。

⑵、验电

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而且合格的验电器进行验电。

⑶、放电

①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进行放电并三相短路。这是防止工作地点突然来电保护工作人员安全的措施,同时也是设备断开后部分的剩余电荷,因接地而放尽。

②放电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必须接触良好;放电导线可使用煤矿用阻燃电缆。

③井下低压设备放电时,必须测量周围瓦斯浓度小于1%时,方可进行。

④表示设备分断的信号、经常接入的电压表等,不得作为设备有无电压的根据。但如果指示有电,则禁止在该设备上工作。

⑷、悬挂标示牌

①在低压电气设备上检修工作时,须在上级停电开关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②在低压线路或电动机上工作时,须在供线路或电动机电源的停电开关上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标示牌。

七、停送电工作票制度、填写规定及执行顺序:

1、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检修工作,影响到其他单位的电气设备正常运转时,必须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工作票格式及填写方法应符合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规定的第二种工作票的要求,并要指定专人负责,凭工作票进行工作。

2、工作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内容正确、措施有力、字迹清晰,一式三份。一份由签发人存,一份在变电所低压电气设备上进行停送电工作由变电所值班员收执、在其他单位电气设备上进行停送电工作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调度室收执。按时移交,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修改时,应字迹清楚。变电所值班员保存工作票一月后,上交机电科统一管理,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结束后,及时将工作票上交机电科统一管理。

3、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

4、事故抢修工作可不用工作票,但调度室应记入记录薄内,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做好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进行监护。

5、工作票有破损不能继续使用时,应补填新的工作票。

第14篇 高低压停送电操作规程范本

一、操作注意事项

1、合闸前应检查高压开关、低压总开关、母联开关、以及各支路开关和相配套的刀闸是否在关的位置,对设备检修后的合闸操作还应检查各回路是否有接地线未解除,有关设备是否已恢复原状,要认真核实接线无误后方可进行倒闸操作。

2、合闸前要根据一次系统图供电回路和现场实际的用电情况对号操作,做好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做好符合现场实际的安全措施,方可操作,在操作过程中即使有很小的疑问也必须弄清再行操作。

3、高压操作时应由二人进行,一人监护,一人操作。

二、停送电操作原则

1、送电原则:要按先合刀闸、后合负荷开关;先合高压开关,后合低压开关;先合侧刀闸,后合负荷侧刀闸;先合电源侧开关,后合负荷侧开关的原则进行。

2、停电顺序:与上述操作原则相反。

三、送电流程

(一)送电流程

1、检查设备复位情况。

2、拆除停电时挂的标示牌。

3、拆除停电后挂的所有接地线解除接地刀闸。

4、合上高压电源进线刀闸,检查电压指示。

5、合上需送电的高压支路电源进线刀闸。

6、合上需送电的高压负荷开关。

7、检查变压器各相、线电压是否为380/220v。

8、合上低压进线电源侧刀闸。

9、合上低压进线侧。

10、根据运行情况确定是否合母联刀闸、开关。

11、合上电源切换柜进线刀闸。

12、合上电源切换柜,并把kk开关转至手动位。

13、根据要求合上各支路电源进线刀闸、断路器。

14、 投入无功补偿装置并转入自动运行。

15、 检查各主干及支路电源是否对称,各元件是否发热过载。

(二)全部停作流程:

1、把柜控制器的开关转至手动位置并逐组切除。

2、拉开电容柜断路器、刀闸并放电。

3、切断各支路送电断路器及支路电源进线刀闸。

4、把电源切换柜及发电机控制柜kk开关扳至停止位置。

5、切断母联开关及母联刀闸。

6、切断各路低压电源进线主空气开关及低压主刀闸。

7、切断各支路高压断路器及高压支路隔离开关。

8、切断高压电源进线总负荷开关及总刀闸(隔离开关)。

10、对高低压侧电源进出线、母线、变压器、、电缆及开关,刀闸上下各侧进线反复验电,并充分放电。验电时应反复试验验电器证明验电器完好。

11、在可能来电的各侧分别装设接地线(先接地端、后接导体端)并合上高压支路接地刀闸。

12、在可能来电的各机房,开关柜分别立即上锁并悬挂“线路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标识牌。

停送电安全工作规程

第一条:停送电工作是直接关系着煤炭安全生产和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问题,做好停送电安全工作是一项科学的技术管理工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集团公司广大机电职工长期工作经验制定本《停送电安全工作规程》。一切电气工作人员,在执行停送电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

第二条:发布停送电命令或执行停送电工作的人员,必须是按规定经过电气安全规程考试合格,熟悉所辖范围内的供电系统的人员担任,操作人员必须是持有“”的人员担当。没有电工合格证的人员一律不得执行停送电工作。

第三条:井上下一切电气设备,凡在进行停送电工作时,除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外,并执行本规程。若本规程与国家规程有抵触时,以国家规程为准。

第四条:停送电操作人员,对违反本规程的命令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向发令人申诉理由,提出更正意见,经更正符合本规程要求时,才能执行。

第五条:对认真执行本规程避免造成事故者,应给予表扬或奖励。对违反本规程造成事故者,应认真分析,吸取教训,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任何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无论在检查、修理、安装、迁移、拆除、接电、解脱电源等工作时,要严格禁止带电作业。

第七条:本规程所谓“带电”按其危险程度规定如下:

(1)无论任何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其电压在36伏及以上的导电部分和失去绝缘性能的电缆电线均认为是“带电部分”。

(2)无论任何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虽已切断电源,但未妥善地完成验电、放电、接地、短路之前仍认为是“带电”部分。

(3)一切电气设备的外壳,配电设备的构架,电缆的附件和电缆的金属外皮等的接地装置遭到破坏时,即认为是“带电”部分。

第八条:本规程所谓“停送电工作”系指执行第6条任务时,在井上下降配电站(室)输配电线路上,动力和照明等设备的开关上,进行停送电操作及在被停电部分的一切电气设备上进行工作,不论全部的或局部的,凡有以上工作,均称为“停送电工作”。

第九条:本规程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范围内的停送电工作,作为贯彻《煤矿安全规程》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具体规定。各单位在执行中如遇特殊情况,可根据现场具体要求,另制定补充措施,但不得与本规程相抵触。

第十条:各单位在执行中,要广泛收集群众意见,随时报集团公司,以便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使本规程逐步完善。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十一条:井上下所有降、配电站(室),必须挂有该供电范围内的供电系统图,当系统变动时应随之修改,必须作到图与实际相符。所有开关上应该装设标志牌,标明开关的名称和编号,以供操作人员识别,防止发生误操作。

第十二条:检修、改装井上下一切线路时,应做好如下事项:

(1)开工前,井上应绘制按地形方向,导线排列位置和交叉顺序的线路布置草图,将检修或改装部分用醒目的颜色标明。井下应将原线路图和改造图同时出两份,用文字说明改装步骤。

(2)在绘制草图时,要特别注意反馈电的可能性,如双回路、环行线路、变压器和电压等,均须在其可能反馈电的回路中表示明显的断开点,安排防止反送电的措施,并指定专人检查断开的情况是否可靠。

(3)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应召集参加该项工程的工作人员,把检修或改装的目的、任务、安全措施和人员分工,按图讲解清楚。

第十三条:在备用和停用的设备、线路上进行工作时,也应履行停送电手续,事前与有关单位和人员联系清楚,并妥善地完成验电、放电、接地和短路,证明确实无电时才能进行工作,否则认为“带电”,不得进行工作。

第十四条:在进行高压停送电工作时,必须使用合格的安全用具(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台等)。

第十五条:如遇分路开关突然掉闸。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供井下的分路开关掉闸,没有查明原因不准抢送。

(2)供井上的分路开关柜因过流动作掉闸(有动作指示),必须通知有关单位查明原因,待切断事故点后,方可进行送电。

(3)确系由于操作机构失灵,或受到某种原因的碰触和震动而造成的掉闸,可以抢送。

(4)由于系统短路,使装有无压释放器的井下分路开关动作掉闸,又查明确非本开关馈出系统的事故(过流继电器无动作指示时),也可抢送。

第十六条:已经停电的设备和线路,随时都有突然来电的可能,所以在未完成安全措施之前,不得触及设备和线路或进入遮护栏内。

第十七条:在双电源供电的设备和线路上停电工作(包括环行供电方式)或双回线任停其中一回线路工作时,必须同时申请切断工作点两端的电源,以防反馈。且停电工作点两侧都必须进行接地短路,使工作人员处于接地线包围中,以确保安全。

第二章 对停送电工作人员的要求及职责范围

第十八条:对下列情况者,不得令其参加停送电有关工作:

(1) 精神病患者。

(2) 有影响工作的残疾人员。

(3) 工作前饮酒或者因其他原因致使精神不振者。

(4) 未经安全规程考试合格,没有发给“电工证”者。

(5) 如需登杆爬高,不得患有高血压症致使头晕者。

第十九条:一切电气工作应学会触电紧急急救法。

第二十条:对停送电工作人员的要求。

(1)全矿性的停送电负责人,应由负责全矿的输配电技术人员担任。局部性的停送电负责人,应由该专责范围内的技术人员担任。停送电负责人不在时,可由单位领导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一人负责代理。

(2)检修工程的停送电工作,应由该项工程的负责人或由该项工程负责人委派一名能胜任的人员担任。

(3)停送电操作,由降、配电站(室)专责值班人员担任,在高压(3kv及以上)设备上进行操作时,一般应有二人来执行,其中一人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监护。井下单人值班的配电室停送电操作可由一人执行。无人值守的配电室和局部地区的开关停送电操作,应由工作负责人指派能胜任此工作的人员一人担任,中途不得随便更换人员。

第二十一条:停送电工作人员的职责范围。

(1)停送电负责人,负责安排全部停送电的有关工作,审查停送电申请,签发工作票,发布停送电命令,对外联系停送电事项,办理停送电手续,监督检查工作人员遵守本规程。

(2)工作负责人负责本工作范围内的停送电工作,正确指挥全部工作和发布停送电命令。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代清楚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监督、监护工作人员遵守本规程。

(3)工作负责人在送电之前后负责检查一切安全措施是否完备妥善,有关开关的合闸位置是否正确可靠。

(4)停送电操作人,必须严格按照合闸与拉闸的操作顺序进行操作,并负责完成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不经本范围工作负责人许可,不准任何人代替。如遇漏电、火灾等特殊情况可不受此限,但没有电气常识和对电气设备及线路系统不熟悉的人,也不得进行操作。

(5)凡在两人值班的降、配电站(室)进行停送电操作时,必须有监护人认真监护,及时纠正错误的操作,监护人的技术水平一般不得低于操作人。

第二十二条:外单位来联系停送电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单位介绍,否则不予接待。

第二十三条:停送电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范围内的输配电系统。

第三章 停送电制度

第二十四条:发布停送电命令和接受命令时,必须严格执行以下制度:

(1)必须由本范围的工作负责人一人发布停送电命令。

(2)发布人应向操作人严肃地、反复地交代清楚命令内容。

(3)接受命令人接到命令后,应详细做好记录(指有人值班的降、配电站室),然后根据记录再向发令人重复一遍,如对命令内容有怀疑时,应要求发令人加以解释。

(4)发布送电命令时,命令人与操作人应彼此提问,如线路上的所有工作人员是否已经全部撤离短路接地线是否已经拆除周围环境是否已经清理妥善还有无阻碍物等等,以提醒对方注意和警惕,保证安全送电。

第二十五条:进行停送电工作时,应按下列步骤办理。

一、 在有人值班的降、配电站(室)进行停送电工作时:

(1)在设备或线路上进行工作之前,必须由工作负责人提前与有关单位联系,安排好单位之间的配合事项。

(2)申请停电时(包括井下高压系统),由申请停电的工程负责人填写停电工作票或停电联系单,经主管降、配电站(室)的技术人员签发后,交降、配电站(室)值班负责人。

(3)降、配电站(室)值班人员,在接到停送电命令或停送电工作票时,必须根据模拟母线板,先进行模拟操作,确认正确后,按其顺序填写操作票。进行操作时应有监护人在场监护,监护人按已经填好的操作票顺序念颂,操作人重复念颂,念一项,操作一项,每操作完一项,进行检查无误后,作一个记号“v”同时注明操作时间,以防遗漏和便以查对。

(4)停电操作完后,降、配电站(室)值班人员,应将对号牌的一半交给停电申请人,另一半挂于停电开关的手柄上。

(5)工作完成后,需要送电时,必须办理申请送电手续,并将对号牌交给降、配电站(室)值班人员。

(6)降、配电站(室)值班人员,接到申请送电手续时,必须仔细核对对号牌与所要操作的盘对号牌是否相同,确实无误时,申请送电人在申请送电工作票上签字后,才能进行送电操作。

(7)申请送电人一经离开工作现场,去办理送电手续时,即认为设备或线路上已经带电,绝对禁止再继续工作。

(8)操作人在进行送电操作前,应询问申请送电人员,室外工作接地线是否拆除,并检查本室将要送电的开关本身的短路接地线是否拆除,只有当短路接地线拆除后,并将开关盘(柜)锁好才能进行合闸送电。

(9)井下,如在一个开关挂有两个停电警示牌时,在尚未全部收回停电警示牌之前不准合闸送电。

二、在无人值班的配电室或在线路上的分路开关进行停送电工作时:

(1)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必须与有关单位联系,安排好有关单位之间的配合事项。

(2)必须由工作负责人指定专人进行停送电操作,停送电操作应是同一人进行。

(3)停电后,应将开关操作手柄锁住,并悬挂停电警示牌。停电牌的正面应写有“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字样,反面应写有工作人姓名。不准在一个停电警示牌的上一面写“停电”,另一面写“送电”的不正确做法。

(4)工作完成后,必须得到工作负责人的命令后才能进行合闸送电。严格禁止用信号、摆灯、喊话或估计时间等不可靠的做法指挥送电。

(5)在同一电源开关的若干分支线路上,同时进行数项工作时,各项工作负责人必须将本人的停电警示牌挂于开关手柄上,不准趁别人申请停电的机会,不挂自己的停电警示牌而进行工作。工作完毕后各项工作负责人应及时撤销自己的停电警示牌,只有当最后一个停电警示牌销后才能合闸送电。

第二十六条:停送电操作之前,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查清所要停、送的设备、线路,是否与工作票要求的相同,经核对确实无误后,方可进行操作。

第二十七条:工作全部完成后,要求送电前,工作负责人必须对现场进行详细检查;接线是否正确、合格;螺丝、垫圈、卡爪等是否齐全紧固,有无毛刺,有无障碍物等,以免送电后发生短路、冒火或其他事故。

第四章 停送电工作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八 条:在井上下的电气设备或线路上进行工作时,必须按下列步骤完成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1)停送电前必须与有关部门汇报或联系妥善。

(2)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开关、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电合闸的顺序与此相反,严禁带负荷拉刀闸。

(3)开关停电后必须将其手柄锁住,并悬挂“禁止送电、有人工作”字样的停电警示牌和停送电对号牌,以防发生误操作。

(4)验电时,必须注意使用与其电压等级相适应的验电器。验电前,应先在有电的设备上进行试验,确实证明验电器良好,而后再检验被切断电源的设备、线路有无电压。在室外进行验电工作时,往往因为阳光的作用,不易辨清验电器是否有电。因此,应特别慎重、加倍留心,取得确无电压的可靠证明,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以下办法:

1、切断电源后,必须在降、配电站(室)内进行验电。

2、在室外线路上(尤其在分支或环行线路上),必须在用电设备(如、变压器、照明灯等)地点进行观察、听闻、试验和最后进行验电。

(1)经检验证明确无电压后,方可将导体进行放电和打短路接地。进行这项工作时,应先连接地端,后接导线端。同杆同塔架设的多层线路连接地线时,应先接低压,后接高压,先接下层,后接上层。

装、拆接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绝缘棒或戴绝缘手套,人体不得触及接地线。

(2)在部分停电设备上进行工作时,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 35kv电压等级时为1米,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时为0.7米,小于规定距离的未停电设备,应装设临时遮栏,临时遮栏与带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35kv时0.6米,10kv及以下时为0.35米。临时遮拦可用干燥木料,橡胶或其他坚韧绝缘材料制成,装设应牢固可靠,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牌,以保证工作人员不致触及带电部分,如采取这些措施仍认为不妥时,必须将邻近的带电部分的电源切断。

(3)上述措施完成后,工作负责人应再进行一次详细检查,只有当这些措施均妥善的完成后,才准许开始工作。

第二十九条:停电检修,检修工作完成后,必须按照下列步骤进行送电。

(1)工作负责人必须详细检查线路和设备是否正常,接地是否正确。

(2)拆除短路接地线时,必须先拆除导体的一端,然后拆除接地的一端。

(3)按停送电制度和各项操作规定进行送电,在合闸送电的同时,要注意表计的指示,如发现异常现象时,应立即拉闸,并报告工作负责人和有关领导,以便及时查找原因。

第三十条:在电容器上进行停电工作时,应先断开电源,将电容器逐台放电接地后,才能进行工作。

第三十一条:在线路杆塔上进行工作时,登杆之前,工作负责人必须查明被停电线路和杆号是否确切,经查明确实无误后,才能指挥登杆人员登杆工作。在未获得工作负责人的许可,不准擅自登杆。

第三十二条:执行停送电操作时,必须按下列规定使用绝缘用具:

(1)操作高压(3kv及以上)电气设备时,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垫)台上。

(2)操作千伏级电气设备时,应戴绝缘手套或穿绝缘靴。

(3)操作之前首先应检查设备的接地装置是否完整可靠,凡接地装置已经损坏的电气设备不准进行操作。

第三十三条:工作人员在巡视检查时,如发现有切断电源的开关,在未了解情况以前,不可轻易合闸送电,只有当情况确实了解时并得到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合闸送电。

第三十四条:在安装使用的矿用防爆开关上工作时,必须提前将上一级开关切断、锁住,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字样的停电警示牌后,并完成验电、接地等安全措施时才能开始工作。

第三十五条:在高压防爆上停电工作时,切断开关后必须将前身拉出,使开关本体与电源部分可靠隔离。

第三十六条:在装有控制器的设备上进行工作时(如井下各种型号的机组等),仅拉开控制器不能认为是停电,还必须切断电源开关才能工作。

第三十七条:一切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听从工作负责人一人指挥,除工作负责人外,其他参加工作的人员不准指挥。

第三十八条:工作完成后,工作负责人应命令全部现场人员撤离工作地点至一定距离,清点人数和工具,并监护工作人员不准在接近导电部分。

第三十九条:参加停送电工作的人员,必须扣紧袖口,禁止不穿上衣或卷起袖口进行工作。

第四十条:在带电设备的非导电部分进行工作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接地装置必须可靠,必要时可另加设就地接地。

(2)虽非导电部分,但距离带电部分较近又不能这遮护时,也必须切断电源再进行工作。

(3)在非导电部分进行工作的条件虽然具备,但必须考虑到在工作过程中,一旦操作不当或其他原因,容易使工具或人体等可触及到导电部分,也必须切断电源再进行工作。

第四十一条: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控制设备内部安有放电装置的,不受此限。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手把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字样的停电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第四十二条:在井下进行停电工作时,切断电源后必须将导体接地放电,接地放电前,对可能积聚沼气的地方,必须进行检查,当沼气浓度在1%以下时,才准放电。

第15篇 县局停送电审批管理标准规程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停、送电审批管理职能,管理内容和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调度管辖范围内的停、送电审批联系工作。

2 引用标准

《黑龙江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3管理职能

3.1本局输、变、配电设备的停、送电联系工作,由经局里批准的停、送电联系人向调度室申请。

3.2用户停、送电联系

3.2.1用户站有关设备及线路停、送电由联系人向调度室申请。

3.2.2非直供用户停、送电联系工作,由非直供用户停、送电联系人直接向所在地供电所申请。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计划停电

4.1.1局月度生产计划已列入的停电检修、保护校验、预试工作,均需按计划停电日期提前申请,申请停电单位的停、送电联系人向调度室提出申请,讲明工作内容、停电范围、停电时间,并附危险点分析。

4.1.1.1地调管辖许可设备,由停电申请单位在工作前三天前提出申请。

4.1.1.2节日(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元旦、春节)停电工作,应在工作前三天十点前提出申请。

(节假日无特殊情况不安排检修。)

4.1.1.3星期一的停电工作,应在前一个星期五十点前提出申请。

4.1.1.4其它时间停电工作,应在工作前三天十点前提出申请。

4.1.1.5较复杂的停电工作,应在工作前五天十点前提出申请。

4.1.2调度室按下列时间答复停电申请停电工作的单位。

4.1.2.1节日停电申请,在工作前二天十六点前批复。

4.1.2.2其它停电申请,在申请当天十六点前批复。

4.1.2.3较复杂的停电工作,在工作前三天十六点前批复。

4.2计划外停电

4.2.135kv线路以及10kv配电线路全线停电(主干线路),申请单位向调度室提出申请,讲明停电原因、工作时间,调度将申请书、危险点分析交给调度主任、生产局长签字同意后通知申请单位。申请单位按4.1.1的程序与调度室进行停、送电联系工作。

4.2.210kv配电线路的分支线停电,申请单位向调度室提出申请,讲明停电原因、工作时间,经调度备案并同意后,通知申请单位,操作前由调度室向操作单位下达操作预令。线路分支线柱上油开关的停、送电操作由设备运行单位负责。

4.3处理事故停电

4.3.1调度所管辖范围内的设备因紧急处理故障需要停电时,申请单位直接与调度室当值值班调度员联系,同时应通知调度主任及生产局长。调度室通知重要用户。

4.3.2因用户原因,线路需要紧急停电处理事故,运行部门向调度室联系。

4.4申请停电时间,包括停送电操作时间。

4.4.1变电站停电时间的计算是以设备断开时开始,到重新投入运行或转入备用为止。

4.4.2电力线路停电检修时间的计算以线路断开并接地开始,到值班调度员得到有关线路检修人员撤离现场并拆除全部的接地的报告为止。

4.5因天气原因不能按照生产计划规定时间停电,可由申请停电单位生产负责人决定,并在原计划停电时间前半小时通知调度室值班调度员,同时通知生产管理部门。调度室值班调度通知用户。

4.6当停电工作不能按原规定送电时间结束,需要延长停电时间,申请单位应提前3小时向调度室值班员提出申请延长时间,值班调度员同意后应向调度主任及生产局长汇报。

4.7停、送电联系人员,不得在中途由其他人员任意代替或委托转告,确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改变时,需事先申明,并通知所有涉及停、送电联系的有关人员,方可改变。

4.8线路停电检修单位要查对双电源或自发电情况,由停电工作单位在向调度室值班调度员提出申请的同时,通知用电户,于检修前与用电户取得联系,并由停电工作单位自己做好安全措施。

4.9各所、站、工区、用户的停、送电联系人,以局当年公布的名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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