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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检查规程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巡视检查规程

有哪些

巡视检查规程是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涵盖了多个方面,主要包括:

1. 设备设施检查:包括生产设备、安全设施、环保设备的运行状态和维护情况。

2. 工作环境评估:检查工作场所的安全条件,如照明、通风、卫生状况等。

3. 员工行为监督:观察员工是否遵守操作规程,是否存在违章作业现象。

4. 系统运行监控:查看生产系统的稳定性,是否存在异常报警或故障。

5. 应急预案检验:确认应急预案的完备性,员工是否熟悉应急处理流程。

标准

巡视检查的标准应当严格而全面,具体包括:

1. 设备设施:所有设备应定期保养,无明显损坏,运行记录完整。

2. 工作环境: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卫生标准,确保员工健康。

3. 员工行为:员工需严格按照sop操作,无违规行为。

4. 系统运行:系统应平稳无异常,故障响应时间应符合规定。

5. 应急预案:预案应详尽实用,员工知晓并能迅速执行。

是什么意思

巡视检查规程的含义不仅在于发现问题,更在于预防问题。其目的是通过定期、系统的巡查,确保企业运营的合规性、安全性和效率。这意味着管理者需要:

1. 定期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发现潜在问题,预防设备故障。

2. 对工作环境进行持续监控,保证良好的工作条件,减少职业伤害风险。

3. 通过观察员工行为,纠正不规范操作,提升作业安全性和生产质量。

4. 检查系统运行数据,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保障生产连续性。

5. 定期演练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序地响应,降低损失。

实施巡视检查规程,旨在打造一个安全、高效、合规的企业运营环境,它是企业管理中的重要一环,也是企业持续改进、保障稳定运营的关键措施。

巡视检查规程范文

第1篇 办公楼巡视检查管理规程

办公楼宇巡视检查管理规程

1目的

规范楼宇的巡视检查(以下简称巡查 )工作,保障大厦正常的办公秩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中心的楼宇巡查工作。

3职责

3.1管理中心物业助理负责处理楼宇巡查发现的重大问题。

3.2管理员负责工作日楼宇装修(包括施工)、绿化及清洁卫生的巡查工作。

3.3管理中心值班员负责节假日楼宇装修、绿化及清洁卫生的巡查工作。

3.4运行值班员装修现场用电、用水、用气及通讯设施的安全巡查。

3.5维修班负责楼宇公共设施的巡查,并负责处理楼宇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需维修项目。

3.6安管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治安、消防巡查。

4工作流程

4.1巡查楼宇内容

4.1.1装修违章、绿化、清洁卫生的巡查。

4.1.1.1管理员负责工作日装修、绿化、清洁卫生的巡查。

4.1.1.2管理中心值班员负责节假日装修、绿化、清洁卫生的巡查。

4.1.1.3施工现场的违章巡查,按照《物业装修管理》的有关要求进行。

4.1.1.4绿化工作情况的巡查,按照《绿化检查标准和扣分标准》的有关要求进行。

4.1.1.5清洁卫生工作情况的巡查,《清洁检查标准及扣分标准》的有关要求进行。

4.1.2装修现场用电、用水、用气及通讯设施的安全巡查。

4.1.2.1运行班负责装修现场用电、用水、用气及通讯设施的安全巡查,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4.1.2.2检查装修现场临时线路安装是否安全,并符合国家有关临时用电线路铺设的要求。

4.1.2.3检查装修现场用电的负荷开关及保险装置是否安全,不准使用铜线代替保险丝。

4.1.2.4检查临时电源是否在管理中心指定的位置接线,临时电源不能取自大厦ups电源、通讯电源、电脑机房电源、消防电源等重要负荷的回路上。

4.1.2.5检查电焊、气焊的操作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电焊、气焊的安全规范要求。

4.1.2.6临时电源不得直接用线插入插座取电,应装设插头后方许插入插座。

4.1.2.7铺设在地面的临时线路必须使用护套线。

4.1.2.8装修人员撤离施工现场后,应将临时电源负荷开关断开。

4.1.2.9施工用水应节约、合理,不能造成公共部分大面积积水。

4.1.3施工现场的治安、消防巡查

《各岗位安管员日常工作规程》4.8的要求进行巡查

4.1.4楼宇公共设施的巡查。

4.1.4.1维修工负责大厦公共设施的巡查。

4.1.4.2检查走廊灯、楼梯灯是否正常,门、窗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4.1.4.3检查梯间墙身、天花批荡是否出现剥落、脱漆,墙、地面瓷片是否完整无损。

4.1.4.4防火门是否关闭;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灯是否完好;消防疏散通道是否堵塞,防盗预警设施及消防报警设施是否完好。

4.1.4.5巡查大堂、门厅、走廊检查各类安全标识是否完好。

4.1.4.6检查公用设施和照明灯及垃圾箱是否完好。

4.1.4.7检查雨水管是否通畅。

4.1.4.8检查室外设施有无破损现象,各种管线有无渗、漏、滴、冒现象;

4.1.4.9检查室外设施有无生锈、脱漆现象,标识是否完好;

4.1.4.10检查电梯的运行是否平稳,是否有异常响动;

4.1.4.11检查安全标识是否完好,电梯按钮等配件是否完好;

4.1.4.12检查照明灯及安全监控设施是否完好;

4.1.4.13巡查中发现梯间弥漫石油气味、焦味时应立即进行调查,当原因不明时应立即通知运行值班员检查。

4.2楼宇发现问题的处理方式

4.2.1属公用设施设备破损丢失的,按《维修服务工作规程》处理。

4.2.2属管理中心员工工作不力造成的,应通知其相关班组班长前往处理。

4.2.3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应在一周内解决;特殊情况需经管理中心经理同意后可适当延长。

4.2.4属业户违章造成的问题,应按《物业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4.2.5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管理中心物业助理应及时向管理中心经理汇报,由管理中心经理处理。

5相关文件和质量记录表格

5.1《物业管理维修服务工作规程》

5.2《物业装修管理》

5.3《顾客投诉处理和分析规程》

5.4《公用设施管理规程》

5.5《管理处值班记录表》

5.6《绿化检查标准和扣分标准》

5.7《清洁检查标准及扣分标准》

5.8《各岗位护管员日常工作规程》

第2篇 机电设备巡视检查规程

1.目的

规范机电设备检查管理,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2.适用范围

各管理处的机电设备检查管理。

3.职责

3.1管理处主任负责督导下属做好机电设备的管理工作。

3.2工程主任(工程主管)负责机电设备的管理。

3.3运行管理员负责各自责任范围内的日常巡视检查。

4.内容

4.1各管理处主任组织相关人员根据辖区不同设备性能、作用和运行要求对设备采取运行检查、维修检查、巡视检查、停机检查等不同形式的检查方式,以确保设备完好。

4.2机电设备的日常运行巡视检查由运行管理员负责,每天按规定对所管辖设备的运行(包括温度、电流、电压、压力、水位、阀门声响、振动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每次检查情况记录在相关设备机房巡视检查记录表上,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或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排除,并记录在《设备事故记录表》。

4.3对需要大修或中修的维修项目由维修员根据设备维修情况填写《公共设施(设备)大、中修工作记录表》。

4.4分包维修、保养项目如电梯、消防系统等项目的维修、保养由分承包方维修人员负责。分包维修方每次的维修、保养工作必须先到管理处办理手续后方可进行。

4.5对分包维修项目的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备的性能、设备运行状况、故障部位、故障原因等。维修中修理的部位、更换的零部件,修理后的运行效果由分包方作好记录并由管理签字认可。

4.6对分包方保养项目的检查按双方签定的协议进行,由分包方作好有关的保养

记录并由管理处签字认可。

4.7 管理处工程主任(工程主管)每周至少两次对较重要的机电部位及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巡视结果记录在相关设备机房巡视检查记录表上,并督促维修员维护好重要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或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排除,并记录在《设备事故记录表》

4.8工程主任(工程主管)必须保证设备安全使用,并每周至少二次对设备的安全状况、线路、零部件等进行检查,发现故障隐患及时排除,确保安全,并向管理处主任汇报每周工作。

4.9工程主任(工程主管)每月对机电设备管理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向管理处主任提交月度工作报告,月度报告复印件提交公司工程部经理审阅。

4.10工程主任(工程主管)每月统计水电用量、价格等资料填写水、电经营月报,报管理处主任认可后提交工程部经理审阅。

5.记录

5.1《设备事故记录表》、《公共设施(设备)大、中修记录表》》由部门兼职资料管理员保存至设施(设备)报废。

5.2《发电机房巡视记录》、《变配电房巡视记录》、《电梯和电梯机房巡视记录》、《配电房巡视记录》、《水泵房巡视记录》由由部门兼职资料管理员保存一年。

6、附件

6.1《设备事故记录表》

6.2《公共设施(设备)大、中修工作记录表》

6.3《发电机房巡视记录》

6.4《变配电房巡视记录》

6.5《电梯和电梯机房巡视记录》

6.6《配电房巡视记录》

6.7《水泵房巡视记录》

第3篇 装修现场巡视检查操作规程(5)

装修现场巡视检查操作规程(五)

1、职责

1.1巡视员负责装修现场的日常巡视检查、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工程主管汇报。

1.2工程主管负责处理巡视员汇报的问题及对巡视员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重大问题及时向客户服务中心主任报告。

1.3客户服务中心主任负责监督工程主管的工作。

外勤协调人员负责对巡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处理。

2、管理规定

2.1巡视人员每日巡视装修现场不得少于两次并在记录表格上作好记录。

2.2工程主管每星期至少巡视装修现场两次。

2.3客户服务中心主任每月至少巡视装修现场两次。

2.4客户服务中心成员每星期至少巡视装修现场一次。

3、巡视检查工作程序(步骤、方法)

3.1首先检查施工许可证、装修管理规定、施工图纸、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并按规定张贴在指定位置。

3.2检查现场有无安全隐患、是否配备灭火器材(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有明火作业和做饭行为。

3.3检查是否有违章、违纪施工现象(不按图施工、不按审批内容施工、私自改动煤气管道、弱电系统、不按指定位置安放空调、随意敲打管道井、涉及外墙施工、随意改动烟道位置、门洞移位新开改动后不按规定加固、剪力墙开凿深度超过1cm、管道改动后不试压或厨房、卫生间不做灌水试验、不服从现场管理、不文明施工、随地大小便)。

3.4现场是否安装有临时大小便设施(不得直接在下水管道内大小便,以免几天或较长时间不用时室内异味或大便干结以及杂物掉入发生管道堵塞)。

3.5水、电、气施工是否按规定要求进行。

3.6吊顶、地板铺装是否有打穿楼板现象。

3.7是否有随意敲打外墙现象及影响外立面设备安装。

3.8检查是否有其他违规行为发生。

3.9施工单位对上述条款如有违反将按情节轻重处以20-2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移交相关行政机关处理。

第4篇 园区机电设备巡视检查规程

园区机电设备巡视检查规程

1.目的

规范机电设备检查管理,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2.适用范围

各管理处的机电设备检查管理。

3.职责

3.1管理处主任负责督导下属做好机电设备的管理工作。

3.2工程主任(工程主管)负责机电设备的管理。

3.3运行管理员负责各自责任范围内的日常巡视检查。

4.内容

4.1各管理处主任组织相关人员根据辖区不同设备性能、作用和运行要求对设备采取运行检查、维修检查、巡视检查、停机检查等不同形式的检查方式,以确保设备完好。

4.2机电设备的日常运行巡视检查由运行管理员负责,每天按规定对所管辖设备的运行(包括温度、电流、电压、压力、水位、阀门声响、振动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每次检查情况记录在相关设备机房巡视检查记录表上,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或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排除,并记录在《设备事故记录表》。

4.3对需要大修或中修的维修项目由维修员根据设备维修情况填写《公共设施(设备)大、中修工作记录表》。

4.4分包维修、保养项目如电梯、消防系统等项目的维修、保养由分承包方维修人员负责。分包维修方每次的维修、保养工作必须先到管理处办理手续后方可进行。

4.5对分包维修项目的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备的性能、设备运行状况、故障部位、故障原因等。维修中修理的部位、更换的零部件,修理后的运行效果由分包方作好记录并由管理签字认可。

4.6对分包方保养项目的检查按双方签定的协议进行,由分包方作好有关的保养

记录并由管理处签字认可。

4.7 管理处工程主任(工程主管)每周至少两次对较重要的机电部位及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巡视结果记录在相关设备机房巡视检查记录表上,并督促维修员维护好重要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或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排除,并记录在《设备事故记录表》

4.8工程主任(工程主管)必须保证设备安全使用,并每周至少二次对设备的安全状况、线路、零部件等进行检查,发现故障隐患及时排除,确保安全,并向管理处主任汇报每周工作。

4.9工程主任(工程主管)每月对机电设备管理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向管理处主任提交月度工作报告,月度报告复印件提交公司工程部经理审阅。

4.10工程主任(工程主管)每月统计水电用量、价格等资料填写水、电经营月报,报管理处主任认可后提交工程部经理审阅。

5.记录

5.1《设备事故记录表》、《公共设施(设备)大、中修记录表》》由部门兼职资料管理员保存至设施(设备)报废。

5.2《发电机房巡视记录》、《变配电房巡视记录》、《电梯和电梯机房巡视记录》、《配电房巡视记录》、《水泵房巡视记录》由由部门兼职资料管理员保存一年。

6、附件

6.1《设备事故记录表》

6.2《公共设施(设备)大、中修工作记录表》

6.3《发电机房巡视记录》

6.4《变配电房巡视记录》

6.5《电梯和电梯机房巡视记录》

6.6《配电房巡视记录》

6.7《水泵房巡视记录》

第5篇 某大厦装修现场巡视检查操作规程

大厦装修现场巡视检查操作规程

1.0 目的

对大厦装修实行规范化管理,维护大厦的整体统一性及租户的利益,确保大厦的使用安全。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大厦内租户外请装修公司的装修管理。

3.0 职责

3.1 工程部各专业班组负责装修现场的巡视检查工作,对装修单位的安全用电、用水、装修规范进行监督、管理。

3.2 巡视检查频率:在装修初期阶段,各班组应作到每天一次对装修现场进行检查,装修中期及后期阶段,应作到每三天进行一次检查。除此之外,各班组视施工进展情况,对装修现场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检查的同时填写《二次装修现场巡视检查记录表》。

4.0 检查内容

4.1 强电部分:由强电班负责

4.1.1临时施工用电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要求,接电时必须记录电表读数,由租户及装修单位签字确认。

(a) 施工用电线必须用地拖专用电缆;

(b) 配电箱必须用铁制品,不得使用木制品;

(c) 配电箱内开关必须要带有漏电保护及接地装置;

(d) 施工使用的电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用地拖专用电缆;

(e) 施工用照明必须使用日光灯,照明用电源线必须使用电缆线。

4.1.2固定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电气防火规范要求,由临时用电转换成固定装置时,必须由租户、装修单位及汇勤物业工程部确认电表读数。

(a) 电器开关容量不得少于设备容量;

(b) 电路的导线的电流流量要大于设备额定电流;

(c) 电源插座及所有电器设备必须要有接地线和漏电装置;

(d) 导线连线的中间接头必须要有锡焊接;

(e) 线槽以外的导线必须要用金属管加以保护,金属保护管要有导线跨接(消防局规范);

(f) 如租户占用全层,走道灯具必须配备蓄电池作紧急照明。

4.2 空调、给排水部分:由空调班负责

4.2.1空调冷冻水管连接应采用无缝钢管焊接;

4.2.2空调管保温材料应按要求采用玻璃纤维等难燃材料;

4.2.3空调冷凝水管及盘管风机闸阀位置应预留检修口;

4.2.4空调风管、水管的布局要合理,风管铁皮厚度要大于0.75mm,冷凝水管坡度要足够,使盘管风机冷凝水不会倒流;

4.2.5空调系统施工完毕后,监督、协助空调施工单位对空调水管进行冲洗及试水、试压试验;

4.2.6如租户加建茶水间或卫生间,检查供水管是否装有减压阀,排水管连接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2.7冷冻水总阀由空调班负责开关,内部装修完毕及场地清洁后,才供应冷冻水。

4.3 弱电部分:由弱电班负责

4.3.1紧急广播管路敷设必须采用镀锌铁管,蛇形管必须是金属材料(消防局规范);

4.3.2确认租户是否使用大厦现有的广播线路及扬声器;

4.3.3在弱电井内的施工必须要有弱电班员工在现场监管(交易所卫星讯号线、ddn专线等)

4.3.4每个楼层的移动电话天线必须安装在原位置。

4.5 公共部分:由三个班组共同负责。

4.4.1大厦整体结构、公共设施应保持完好,如租户要求改动必须经过工程部批准;

4.4.2大厦公共走道应保持畅通、不被占用;

4.4.3大厦幕墙玻璃及铝框应保持完好,隔断用龙骨应与幕墙保持一定距离;

4.4.4租户打凿地面的厚度不应超过25 mm,同时不得破坏钢筋结构。

4.5 消防部分:由大厦消防公司进行,三个班组负责监管。

4.5.1装修材料、隔墙、地面、吊顶及其它装饰材料应符合消防要求,为不燃或难燃材料;

4.5.2原有消防设施应保持完好,不被拆除、封堵;

4.5.3应按要求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火灾自动喷淋系统(空调班测试);

4.5.4各安全疏散出口的宽度不得小于1.4米;

4.5.5各安全疏散楼梯间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并向疏散方向开启;

4.5.6大厅、走道、出口应安装国家标准的疏散指示灯及应急照明灯(强电班);

4.5.7每个独立房间必须设有烟感探测器(弱电班测试);

4.5.8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房间疏散外门不应少于2个;

4.5.9租户自用的背景音乐系统应与大厦消防系统联动(弱电班测试)。

5.0 支持文件

1.

6.0 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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