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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7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档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包括什么内容

本规程旨在规范企业内部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有效利用,主要内容如下:

1. 档案分类与编码:定义各类档案的分类标准及编码规则。

2. 档案收集与整理:明确档案的收集范围、时限及整理流程。

3. 档案存储与保护:规定档案的存储环境、保护措施及定期检查制度。

4. 档案检索与利用:设定档案的借阅流程、权限管理和利用规定。

5. 档案销毁与迁移:规定档案的销毁标准、程序及电子化迁移策略。

编制指南

1. 档案分类与编码:依据企业业务性质,将档案分为财务、人力资源、项目、行政等类别,并为每一类建立唯一的编码系统,便于识别和检索。

2. 档案收集与整理:各部门需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的收集,确保文件的完整性。文件整理时,应按照时间顺序和重要程度排列,同时制作详细的目录。

3. 档案存储与保护:档案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防火、防潮的环境中。定期进行温湿度监测,确保档案的物理安全。采取必要的防盗、防虫、防霉措施。

4. 档案检索与利用:建立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提供在线检索功能。员工借阅档案需填写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对敏感或机密档案,应限制访问权限。

5. 档案销毁与迁移:过期或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销毁。随着技术进步,适时将纸质档案转化为电子版,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

复审规定

1. 本规程每年至少复审一次,由档案管理部门主导,各部门参与,以确保其与企业运营需求的适应性。

2. 复审过程中,应对已执行的规程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在修订后进行全员培训。

3. 如遇法规政策变更、企业组织结构调整或业务流程变化,应及时对规程进行临时复审和修订。

请注意,本规程的实施需要全体员工的配合与执行,以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高效、有序。在实际操作中,如有疑问或建议,应及时向档案管理部门反馈,共同维护企业档案管理的良好秩序。

档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范文

第1篇 物业公司档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物业公司档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五)

1.0目的规范档案的编号、分类、整理、保管及借阅工作。

2. 0适用范围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各类档案的管理。

3. 0职责3.1总经理审批档案的借阅申请及销毁清单。

3. 2人事行政部经理监督档案管理的实施工作。

3. 3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4.0程序要点

4.1档案的编码。

4.1.1公司、人事行政部编码:

(1)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编码为:cd(公司名称拼音缩写);

(2)人事行政部编码为:r(人事行政部名称拼音缩写)。

4.1.2部门编码:

(1)人事行政部名称编码为:r

(2)财务部编码为:cw;

(3)客户服务中心编码为:kh;

(4)环境景观部编码为:jj;

(5)工程部编码为:gc;

(6)秩序维护部编码为:h;

(7)品质拓展部编码为:p;

(8)经营部编码为:jy;

4.2档案的分类

4.2.1 档案的分类,按服务性质和查阅方便的角度可分为以下四类:

(1)业主档案,包括:a、经业主签署后的《业主公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b、经业主签署后的《消防安全责任书》;

c、《业主家庭情况登记表》;

d、《业主物品领用登记表》;

e、《业主入住验房表》;

f、《装修申请审批表》、《装修安全责任书》、装修设计图纸、原始结构平面图及装修施工队资料;

g、《违章处理通知单》及处理结果资料;

h、业主的有关证件复印件;

i、业主产权确认登记(产权证书);

j、其他应保存的业主资料。

(2)工程技术档案,包括:a、物业产权资料(项目开发批准报告、规划许可证、投资许可证、土地使用合同、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用地红线图等);

b、综合竣工验收资料(竣工图:包括总平面布置图、总竖向布置图、建筑、结构、水、暖、电、气、设备、附属工程各专业竣工图及地下管线综合布置竣工图;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建设消防验收合格证;

公共配套设施综合验收合格证书;

供水合同;

供电协议书、许可证;

供气协议书、许可证;

有线电视合格证;

通信设施合格证;

电梯准用证等);

c、施工设计资料(地质报告书、全套设计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预决算报告书、重要的施工会议纪要、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沉降观测记录、其他可能会影响将来管理的原始记录等)。

d、设备出厂合格证;

e、设备使用说明书(要求中文);

f、设备安装、调试报告;

g、保修卡、保修协议;

h、物业接管记录。

i、其他应保存的工程资料。

(3)服务档案,包括:a、设备台账;

b、设备运行记录;

c、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d、设备更新改造记录;

e、对外经营记录;

f、各部门运作相关记录,业主违章、投诉、报修处理记录,回访记录,有偿服务记录,社区文化活动记录,达标创优记录,其他相关运作记录。

(4)行政档案,包括:a、行政文件:公司日常运行资料(办公用品资料、物资管理文件)、合同文件(采购合同、多种经营合同、物业接管类各种合同、保险类合同等)、来往文书文件(政府下发文件、公司下发文件、各部门平等文件等)、员工人事档案(员工入职、在职、离职期间与其个人相关的各类记录)。

b、管理指导文件:质量体系文件。

c、财务文件:固定资产类资料,会计报表及账册,审计报表及账册等记录。

4.2.2 档案资料的分类原则:要从档案形成的特点和规律出发,符合档案形成的实际情况,保持档案之间的历史联系,它应具有思想性、科学性、排他性和伸缩性。

4.3立卷与编制目录。

4.3.1 立卷:就是按照单份文件相互之间的联系和价值大小组合成案卷。

档案管理员按以上分类方法,用档案盒(或文件夹)将档案分别立卷。

(1)根据档案(或文件夹)的规格准备相应的档案标贴纸。

(2)在档案标贴纸上打印出标准黑1号字体的档案类别名称,其格式一般是由组织机构、名称组成,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人事档案:※※※―r―员工档案;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报表:※※※―cw―报表;

物业管理人事行政部客户服务中心档案:※※※―kh―运作档案。

(3)将制作好的档案标贴纸贴在档案盒(或文件夹)左侧立面距顶部3厘米位置处,并排列在档案柜中。

(4)将需归档的资料按其所属类别及入档时间先后顺序存放于相应档案盒(或文件夹)内。

4.3.2 制目录:

(1)档案管理员在档案盒内首页位置准备活页《档案目录》;

(2)每一份档案在归档时,均需将该份档案登记在《档案目录》(内容包括:序号、文件编号、文件标题、页数、发文单位、发文日期、接收日期、归档编号、备注等项目)中,以便查阅。

4.4档案的保管期限。

4.4.1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保存、定期保存两种。

4.4.2各部门负责人应依据部门工作情况及其部门有关规程,对档案的保存价值进行鉴定及标注。

4.5档案的保管。

4.5.1 档案保管的工作任务是:

(1)便于查阅;

(2)保证档案的安全;

(3)防止档案的损坏;

(4)采取修复技术,延长档案寿命。

4.5.2 档案保管的责任部门:

(1)财务部保管财务档案;

(2)人事行政部保管公司管理运作档案、设备档案、工程档案、往来文书档案(公司部分)、合同档案、员工人事档案;

(3)品质拓展部保管iso9000质量体系文件、资料、质量记录和员工绩效考评档案;

(4)人事行政部行政内勤保管人事行政部往来文书档案;

(5)项目部保管本项目工程技术、业主、服务、行政档案;

4.5.3 档案的保管程序:

(1)各职能部门将需保管的资料经文书处理程序后,移交给档案管理员;

(2)档案管理员将该资料登记在《档案目录》中,归入相应案卷并统一编号;

(3)档案管理员定期将《档案目录》输入电脑,以便查询;

(4)档案原则上保管原件。

4.6档案的密级

4.6.1 档案的密级分为三级:绝密、机密、普通。

(1)绝密档案包括:合同、业主档案、公司重大经营、管理、决策形成的档案、财务类档案、其他属绝密的档案。

(2)机密档案包括:员工人事档案、iso9000质量体系文件、重要的会议记录(纪要)、物业管理运作档案和其他属机密的档案。

(3)普通档案包括:设备档案,如运行维修记录;

工程档案,如工程图纸;

计划总结、通知、通告等普通性文件及其他不属于绝密及机密的档案。

4.7档案的查阅权限

4.7.1 总经理可查阅公司所有档案。

4.7.2 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可查阅分管工作的档案。

4.7.3 部门负责人可查阅该部门所有档案。

4.7.4 其他人员根据审批查阅有关档案。

4.8档案的查阅/借阅/复制。

4.8.1 查阅/借阅/复制人到档案室在《文件查阅/借阅/复制登记表》中登记。

4.8.2 档案管理员审核其查(借)阅资格。

(1)权限内经授权(审批)的按正常手续办理。

(2)权限外的机密(含)级以上档案,由档案管理员开具《档案查阅/借阅/复制审批单》给查阅人办理审批手续:属部门(财务类除外)的档案,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属人事行政部的档案,由人事行政部经理审批;

属公司的档案,由总经理审批;

财务类的档案也应由总经理审批。

4.9在档案归还日期前,档案管理员应督促借阅人将档案完好交还档案室。

4.10须复制档案的,绝密档案报总经理审批;

机密档案由分管该项工作的副总经理审批;

普通档案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4.11档案的销毁。

4.1

1.1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依据档案的保管期限(详见各部门规程)每年编制销毁计划及清单,报人事行政部、公司经理审核。

4.1

1.2人事行政部/公司部门经理审核无误后报总经理审批。

4.1

1.3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由人事行政部/公司指定三名监销人员(档案管理员、公司文员、人事行政部文员)将超过保存期限的档案销毁。

4.1

1.4监销人员确认销毁文件无误签字后,选择安全地点销毁档案。

5.0相关记录表格

5.1《文件借阅/复制登记表》文件编码:

5.3《文件销毁申请单》文件编码:

5.4《外来文件台账》文件编码:

5.5《合同台账》文件编码:6.0

第2篇 _管理处业主档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管理处业主档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一、目的

规范业主档案的保管与跟踪工作。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业主档案的保管与跟踪。

三、职责

1、服务中心主管负责监控业主档案保管与跟踪工作。

2、服务中心负责依照本规程具体实施业主档案的保管与跟踪。

四、程序要点

1、业主档案内容

(1)经业主签署后的《业主公约》。

(2)经业主签署后的《消防安全责任书》。

(3)《业主家庭情况登记表》。

(4)《钥匙领用登记表》。

(5)《业主证领用登记表》。

(6)《业主入住验房表》。

(7)《装修申请审批表》、相关图纸及装修施工队资料。

(8)《违章处理通知单》及处理结果资料。

(9)业主的有关证件复印件。

(10)其他应保存的资料。

2、档案盒(夹)的制作

(1)根据档案盒(夹)的规格准备相应的档案标贴纸。

(2)在档案标贴纸上打印出标准黑一号字体的档案类别名称,其格式一般是由组织机构、名称组成,如:

×××-××-sw-业主档案:表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处公共事务部管理的业主档案。

(3)将制作好的档案标贴纸贴在档案盒(夹)左侧立面距顶部3cm位置上,并排列在档案柜中。

3、将各业主的档案袋按栋号、楼层号、房间号的先后顺序排列在档案盒(夹)内。

4、按档案盒(夹)内的各档案排列顺序将档案有关内容登记在《业主档案目录》内,内容包括:序号、档案编号、业主姓名、入住时间、档案页数、备注等栏目。

5、业主档案的跟踪:

(1)当发生下列情况变化时,服务中心副主管应将变化情况记录在业主档案中:

a、通讯电话联络方式发生变化时;

b、业主发生更替时。

(2)业主档案跟踪管理:由服务中心副主管负责每季度进行一次家庭情况的普查,对拖欠管理费、水电费和其他服务费一个月以上的业主,管理员应至少每隔15天跟踪一次。

6、业主档案属绝密档案,特殊情况如需查阅须报管理处,经服务中心副主管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查阅。

7、业主档案应永久保存。

8、具备电脑办公系统的可以将各业主资料输入电脑进行管理。

9、本规程执行情况作为公共事务部档案管理员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五、记录

《业主档案目录》

六、相关支持文件

《档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第3篇 物业管理公司档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5)

物业管理公司档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五)

1.0目的

规范档案的编号、分类、整理、保管及借阅工作。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各类档案的管理。

3.0职责

3.1总经理审批档案的借阅申请及销毁清单。

3.2行政部主管监督档案管理的实施工作。

3.3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4.0程序要点

4.1档案的编号。

4.1.1公司编号为:cshy

4.1.2部门编号:

a)行政部编号为:_z

b)人力资源部编号为:rl

b)财务部编号为:cw;

c)管理部编号为:gl;

d)工程维修部编号为:gc;

e)市场拓展部编号为:sc

f)品质督察部编号为:pz;

4.1.3年份编号:引用年份序号2000、2001、2002……

4.1.4档案顺序号:采用阿拉伯数字取三位有效数字-001、002、003……

4.2档案的分类。

4.2.1区分全宗,按问题分类法划分,全宗可分为以下八类。

a)业主档案,包括:

--经业主签署后的《业主公约》;

--经业主签署后的《消防安全责任书》;

--《业主家庭情况登记表》;

--《钥匙领用登记表》;

--《业主证领用登记表》;

--《业主入住验房表》;

--《装修申请表》、《装修安全责任书》、相关图纸及装修施工队资料;

--《违章处理通知单》及处理结果资料;

--业主的有关证件复印件;

--业主产权确认登记(产权证书);

--其他应保存的业主资料。

b)工程档案,包括:

--物业产权资料(项目开发批准报告;规划许可证;投资许可证;土地使用合同;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用地红线图等);

--综合竣工验收资料(竣工图:包括总平面布置图、总竖向布置图、建筑、结构、水、暖、电、气、设备、附属工程各专业竣工图及地下管线综合布置竣工图;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建设消防验收合格证;公共配套设施综合验收合格书;供水合同;供电协议书、许可证;供气协议书、许可证;有线电视合格证;通信设施合格证;电梯准用证等);

--施工设计资料(地质报告书;全套设计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预决算报告书;重要的施工会议纪要;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沉降观测记录;其他可能会影响将来管理的原始记录等)。

--其他应保存的工程资料。

c)设备档案,包括:

--设备台账;

--设备出厂合格证;

--设备使用说明书(要求中文);

--设备安装、调试报告;

--保修卡、保修协议;

--设备运行记录;

--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设备更新改造记录;

--设备管理制度;

d)物业管理运作档案,包括:

--公司管理运作档案(物业接管记录;对外经营记录;质量体系文件;行政人事日常管理文件;其他相关运作记录);

--管理处运作档案(各部门运作相关记录;业主违章、投诉、报修处理记录;回访记录;有偿服务记录;社区文化活动记录;达标创优记录;其他相关运作记录)。

e)来往文书档案,包括:,管理公司及管理处日常对外、对内发出及收取的文件。

f)合同档案,包括:采购合同;多种经营合同;物业接管类各种合同;保险类合同等。

g)员工人事档案,包括:员工人职、在职、离职期间与其个人相关的各类记录。

h)财务档案,包括:固定资产类资料;会计报表及账册;审计报表及账册等记录。

4.2.2全宗内档案的分类原则:要从档案形成的特点和规律出发,符合档案形成的实际情况,保持档案之间的历史联系,它应具有思想性、科学性、排他性和伸缩性。

4.3立卷与编制目录。

4.3.1立卷:就是按照单份文件相互之间的联系和价值大小组合成案卷。档案管理员按以上分类方法,用档案盒(或文件夹)将档案分别立卷。

a)根据档案(或文件夹)的规格准备相应的档案标贴纸。

b)在档案标贴纸上打印出标准黑1号字体的档案类别名称,其格式一般是由组织机构、名称组成,如: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人事档案:cshy-rl-员工档案;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报表:cshy-cw-报表;

c)将制作好的档案标贴纸贴在档案盒(或文件夹)左侧立面距顶部3厘米位置处,并排列在档案柜中。

d)将需归档的资料按其所属类别及人档时间先后顺序存放于相应档案盒(或文件夹)内。

4.3.2编制目录:

a)档案管理员在档案盒内首页位置准备活页《档案目录》;

b)每一份档案在归档时,均需将该份档案登记在《档案目录》(内容包括:序号、文件编号、文件标题、页数、发文单位、发文日期、接收日期、归档编号、备注等项目)中,以便查阅。

4.4档案的保管期限。

4.4.1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保存、定期保存两种。

4.4.2各部门负责人应依据部门工作情况及其部门有关标准作业规程,对档案的保存价值进行鉴定及标注。

4.5档案的保管。

4.5.1档案保管的工作任务是:

a)便于查阅;

b)保证档案的安全;

c)防止档案的损坏;

d)采取修复技术,延长档案寿命。

4.5.2档案保管的责任部门:

a)财务部保管财务档案;

b)行政部保管物业管理运作档案、公司设备档案、工程档案、往来文书档案(公司部分)、合同档案;人事部保管员工人事档案、员工绩效考评档案;品质部督察部保管iso9000质量体系文件、资料、质量记录。

c)客户服务中心保管业主档案;

d)各职能

部门除经常使用的部分资料外,原则上不保管档案。

4.5.3档案的保管程序:

a)各职能部门将需保管的资料经文书处理程序后,移交给档案管理员;

b)档案管理员将该资料登记在《档案目录》中,归入相应案卷并统一编号;

c)档案管理员定期将《档案目录》输人电脑,以便查询;

d)档案原则上保管原件。

4.6档案的密级。

4.6.1档案的密级分为三级:绝密、机密、普通。

a)绝密档案包括:合同、业主档案、公司重大经营、管理、决策形成的档案、财务类档案、其他属绝密的档案。

b)机密档案包括:员工人事档案、is09000质量体系文件、重要的会议记录要)、物业管理运作档案和其他属机密的档案。

c)普通档案包括:设备档案,如运行维修记录;工程档案,如工程图纸;计划总结、通知、通告等普通性文件及其他不属于绝密及机密的档案。

4.7档案的查阅权限。

4.7.1总经理可查阅公司所有档案。

4.7.2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可查阅分管工作的档案。

4.7.3部门负责人可查阅该部门所有档案。

4.7.4其他人员根据审批查阅有关档案。

4.8档案的查阅/借阅/复制。

4.8.1查阅/借阅/复制人到档案室在《文件查阅/借阅/复制登记表》中登记。

4.8.2档案管理员审核其查(借)阅资格。

a)权限内(经授权/审批)的按正常手续办理。

b)权限外的机密(含)级以上档案,由档案管理员开具《档案查阅/借阅l复制审批单》给查阅人办理审批手续:属部门(财务类除外)的档案,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属管理处的档案,由管理处经理审批;属公司的档案,由总经理审批;

财务类的档案也应由总经理审批。

4.9在档案归还日期前,档案管理员应督促借阅人将档案完好交还档案室。

4.10须复制档案的,绝密档案报总经理审批;机密档案由分管该项工作的副总经理审批;普通档案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4.11档案的销毁。

4.11.1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依据档案的保管期限(详见各部门标准作业规程)每年编制销毁计划及清单,报行政部主管审核。

4.11.2行政部部主管审核无误后报总经理审批。

4.11.3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由行政部部指定三名监销人员(档案管理员、人事部文员、行政部文员)将超过保存期限的档案销毁。

4.11.4监销人员确认销毁文件无误签字后,选择安全地点销毁档案。

5.0记录

5.1《档案查阅/借阅/复制审批表》。

5.2《档案查阅/借阅/复制登记表》。

5.3《档案销毁清单》。

6.0相关支持文件

6.1《文书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第4篇 业主档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9)

业主档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九)

1.0目的

规范业主档案的保管与跟踪工作。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业主档案的保管与跟踪。

3.0职责

3.1客户服务中心行政文员负责监控业主档案保管与跟踪工作。

3.2客户助理负责依照本规程具体实施业主档案的保管与跟踪。

4.0程序要点

4.1业主档案内容

4.1.1经业主签署后的《业主临时公约》。

4.1.2《业主家庭情况登记表》。

4.1.3《入伙流转表》。

4.1.4《业主物品领取清单》。

4.1.5《装修申请表》

4.1.6业主的有关证件复印件。

4.1.7其他应保存的资料。

4.2档案盒袋的制作

4.2.1根据档案柜的规格准备相应的档案标贴纸。

4.2.2将制作好的档案标贴纸贴在档案柜右侧立面距顶部3cm位置上。

4.3业主档案袋的制作

4.3.1准备适量尺寸的档案袋。

4.3.2将写有楼层号、房号标在档案袋封面上。

4.4将业主的有关资料存放在相应的档案袋内。

4.5将各业主的档案袋按楼层号、房间号的先后顺序排列在档案柜内。

4.6按档案柜内的各业主的档案排列顺序将档案有关内容登记在《业主档案目录》内,内容包括:序号、档案编号、业主姓名、入住时间、档案页数、备注等栏目。

4.7业主档案的跟踪

4.7.1当发生下列情况变化时,客户助理应将变化情况记录在业主档案中:

a)业主发生更替时。

b)业主联系方式改变时。

4.8业主档案属绝密档案,特殊情况如需查阅须客户中心主任或主管批准,经客户服务中心档案客户助理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查阅。

4.9业主档案应永久保存。

4.10具备电脑办公系统的可以将各业主资料输入电脑进行管理。

4.11本规程执行情况作为客户服务中心档案客户助理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5.1《业主档案目录》

6.0相关支持文件

6.1《档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第5篇 业主档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6)

业主档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六)

1.0目的

规范业主档案的保管与跟踪工作。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业主档案的保管与跟踪。

3.0职责

3.1公共事务部主管负责监控业主档案保管与跟踪工作。

3.2管理员负责依照本规程具体实施业主档案的保管与跟踪。

4.0程序要点

4.1业主档案内容

4.1.1 经业主签署后的《业主公约》。

4.1.2经业主签署后的《消防安全责任书》。

4.1.3《业主家庭情况登记表》。

4.1.4《钥匙领用登记表》。

4.1.5《业主证领用登记表》。

4.1.6《业主入住验房表》;

4.1.7《装修申请审批表》、相关图纸及装修施工队资料。

4.1.8《违章处理通知单》及处理结果资料。

4.1.9业主的有关证件复印件。

4.1.10其他应保存的资料。

4.2档案盒(夹)的制作

4.2.1根据档案盒(夹)的规格准备相应的档案标贴纸。

4.2.2在档案标贴纸上打印出标准黑一号字体的档案类别名称,其格式一般是由组织机构、名称组成,如:

第6篇 花园业主档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5

花园业主档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五)

1.0目的

规范业主档案的管理工作。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客户服务中心业主档案的管理。

3.0职责

3.1客户服务中心主管负责监控业主档案保管与跟踪工作。

3.2管理员负责依照本规程具体实施业主档案的保管与跟踪。

4.0程序要点

4.1业主档案内容。

4.1.1经业主签署后的《业主公约》。

4.1.2经业主签署后的《消防安全责任书》。

4.1.3《业主家庭情况登记表》。

4.1.4《物业分户移交验收单》。

4.1.5《业主证领用登记表》。

4.1.6《业主人住验房表》。

4.1.7《装修申请审批表》、签署后的《装修施工承诺表》、《装修安全责任书》、相关图纸及装修施工队资料。

4.1.8《违章处理通知单》及处理结果资料。

4.1.9业主的有关证件复印件。

4.1.10业主产权确认登记(产权证书)。

4.1.11其他应保存的资料。

4.2档案盒(夹)的制作。

4.2.1根据档案盒(夹)的规格准备相应的档案标贴纸。

4.2.2在档案标贴纸上打印出标准黑一号字体的档案类别名称,其格式一般是由组织机构、名称组成,如:

jch-kh-业主档案:表示zz城市花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zz城市花园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管理的业主档案。

4.2.3将制作好的档案标贴纸贴在档案盒(夹)左侧立面距顶部3cm位置上,并排列在档案柜中。

4.3业主档案袋的制作。

4.3.1准备适量的26cm_34cm左右尺寸的档案袋。

4.3.2将写有栋号、楼层号、房号的标贴纸贴在档案袋封面上。

4.4将业主的有关资料存放在相应的档案袋内。

4.5将各业主的档案袋按栋号、楼层号、房间号的先后顺序排列在档案盒(夹)内。

4.6按档案盒(夹)内的各业主的档案排列顺序将档案有关内容登记在《业主档案目录》内,内容包括:序号、档案编号、业主姓名、入住时间、档案页数、备注等栏目。

4.7业主档案的跟踪。

4.7.1当发生下列情况变化时,客户服务中心队管理员应将变化情况记录在业主档案中:

a)通讯电话联络方式发生变化时;

b)业主发生更替时。

4.7.2业主档案跟踪管理,由客户服务中心队管理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家庭情况的普查,对拖欠管理费、水电费和其他服务费一个月以上的业主,管理员应至少每隔15天对业主的联系方式跟踪一次。

4.7.3对产权发生变更的业主,管理处应及时为新业主建立业主档案,同时对原业主的档案另置保管,保管期三年。

4.8业主档案属绝密档案,特殊情况如需查阅须报管理处经理批准,经客户服务中心管理员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查阅。

4.9业主档案应永久保存。

4.10具备电脑办公系统的可以将各业主资料输人电脑进行管理。

4.11本规程执行情况作为客户服务中心队档案管理员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6.0相关支持文件

6.1《档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第7篇 物业公司档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5)

物业公司档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五)

1.0目的

规范档案的编号、分类、整理、保管及借阅工作。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各类档案的管理。

3.0职责

3.1总经理审批档案的借阅申请及销毁清单。

3.2人事行政部经理监督档案管理的实施工作。

3.3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4.0程序要点

4.1档案的编码。

4.1.1公司、人事行政部编码:

(1)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编码为:cd(公司名称拼音缩写);

(2)人事行政部编码为:rz(人事行政部名称拼音缩写)。

4.1.2部门编码:

(1)人事行政部名称编码为:rz

(2)财务部编码为:cw;

(3)客户服务中心编码为:kh;

(4)环境景观部编码为:jj;

(5)工程部编码为:gc;

(6)秩序维护部编码为:zh;

(7)品质拓展部编码为:pz;

(8)经营部编码为:jy;

4.2档案的分类

4.2.1档案的分类,按服务性质和查阅方便的角度可分为以下四类:

(1)业主档案,包括:

a、经业主签署后的《业主公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b、经业主签署后的《消防安全责任书》;

c、《业主家庭情况登记表》;

d、《业主物品领用登记表》;

e、《业主入住验房表》;

f、《装修申请审批表》、《装修安全责任书》、装修设计图纸、原始结构平面图及装修施工队资料;

g、《违章处理通知单》及处理结果资料;

h、业主的有关证件复印件;

i、业主产权确认登记(产权证书);

j、其他应保存的业主资料。

(2)工程技术档案,包括:

a、物业产权资料(项目开发批准报告、规划许可证、投资许可证、土地使用合同、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用地红线图等);

b、综合竣工验收资料(竣工图:包括总平面布置图、总竖向布置图、建筑、结构、水、暖、电、气、设备、附属工程各专业竣工图及地下管线综合布置竣工图;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建设消防验收合格证;公共配套设施综合验收合格证书;供水合同;供电协议书、许可证;供气协议书、许可证;有线电视合格证;通信设施合格证;电梯准用证等);

c、施工设计资料(地质报告书、全套设计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预决算报告书、重要的施工会议纪要、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沉降观测记录、其他可能会影响将来管理的原始记录等)。

d、设备出厂合格证;

e、设备使用说明书(要求中文);

f、设备安装、调试报告;

g、保修卡、保修协议;

h、物业接管记录。

i、其他应保存的工程资料。

(3)服务档案,包括:

a、设备台账;

b、设备运行记录;

c、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d、设备更新改造记录;

e、对外经营记录;

f、各部门运作相关记录,业主违章、投诉、报修处理记录,回访记录,有偿服务记录,社区文化活动记录,达标创优记录,其他相关运作记录。

(4)行政档案,包括:

a、行政文件:公司日常运行资料(办公用品资料、物资管理文件)、合同文件(采购合同、多种经营合同、物业接管类各种合同、保险类合同等)、来往文书文件(政府下发文件、公司下发文件、各部门平等文件等)、员工人事档案(员工入职、在职、离职期间与其个人相关的各类记录)。

b、管理指导文件:质量体系文件。

c、财务文件:固定资产类资料,会计报表及账册,审计报表及账册等记录。

4.2.2档案资料的分类原则:要从档案形成的特点和规律出发,符合档案形成的实际情况,保持档案之间的历史联系,它应具有思想性、科学性、排他性和伸缩性。

4.3立卷与编制目录。

4.3.1立卷:就是按照单份文件相互之间的联系和价值大小组合成案卷。档案管理员按以上分类方法,用档案盒(或文件夹)将档案分别立卷。

(1)根据档案(或文件夹)的规格准备相应的档案标贴纸。

(2)在档案标贴纸上打印出标准黑1号字体的档案类别名称,其格式一般是由组织机构、名称组成,如: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人事档案:※※※―rz―员工档案;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报表:※※※―cw―报表;

物业管理人事行政部客户服务中心档案:※※※―kh―运作档案。

(3)将制作好的档案标贴纸贴在档案盒(或文件夹)左侧立面距顶部3厘米位置处,并排列在档案柜中。

(4)将需归档的资料按其所属类别及入档时间先后顺序存放于相应档案盒(或文件夹)内。

4.3.2制目录:

(1)档案管理员在档案盒内首页位置准备活页《档案目录》;

(2)每一份档案在归档时,均需将该份档案登记在《档案目录》(内容包括:序号、文件编号、文件标题、页数、发文单位、发文日期、接收日期、归档编号、备注等项目)中,以便查阅。

4.4档案的保管期限。

4.4.1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保存、定期保存两种。

4.4.2各部门负责人应依据部门工作情况及其部门有关规程,对档案的保存价值进行鉴定及标注。

4.5档案的保管。

4.5.1档案保管的工作任务是:

(1)便于查阅;

(2)保证档案的安全;

(3)防止档案的损坏;

(4)采取修复技术,延长档案寿命。

4.5.2档案保管的责任部门:

(1)财务部保管财务档案;

(2)人事行政部保管公司管理运作档案、设备档案、工程档案、往来文书档案(公司部分)、合同档案、员工人事档案;

(3)品质拓展部保管iso9000质量体系文件、资料、质量记录和员工绩效

考评档案;

(4)人事行政部行政内勤保管人事行政部往来文书档案;

(5)项目部保管本项目工程技术、业主、服务、行政档案;

4.5.3档案的保管程序:

(1)各职能部门将需保管的资料经文书处理程序后,移交给档案管理员;

(2)档案管理员将该资料登记在《档案目录》中,归入相应案卷并统一编号;

(3)档案管理员定期将《档案目录》输入电脑,以便查询;

(4)档案原则上保管原件。

4.6档案的密级

4.6.1档案的密级分为三级:绝密、机密、普通。

(1)绝密档案包括:合同、业主档案、公司重大经营、管理、决策形成的档案、财务类档案、其他属绝密的档案。

(2)机密档案包括:员工人事档案、iso9000质量体系文件、重要的会议记录(纪要)、物业管理运作档案和其他属机密的档案。

(3)普通档案包括:设备档案,如运行维修记录;工程档案,如工程图纸;计划总结、通知、通告等普通性文件及其他不属于绝密及机密的档案。

4.7档案的查阅权限

4.7.1总经理可查阅公司所有档案。

4.7.2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可查阅分管工作的档案。

4.7.3部门负责人可查阅该部门所有档案。

4.7.4其他人员根据审批查阅有关档案。

4.8档案的查阅/借阅/复制。

4.8.1查阅/借阅/复制人到档案室在《文件查阅/借阅/复制登记表》中登记。

4.8.2档案管理员审核其查(借)阅资格。

(1)权限内经授权(审批)的按正常手续办理。

(2)权限外的机密(含)级以上档案,由档案管理员开具《档案查阅/借阅/复制审批单》给查阅人办理审批手续:属部门(财务类除外)的档案,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属人事行政部的档案,由人事行政部经理审批;属公司的档案,由总经理审批;财务类的档案也应由总经理审批。

4.9在档案归还日期前,档案管理员应督促借阅人将档案完好交还档案室。

4.10须复制档案的,绝密档案报总经理审批;机密档案由分管该项工作的副总经理审批;普通档案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4.11档案的销毁。

4.11.1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依据档案的保管期限(详见各部门规程)每年编制销毁计划及清单,报人事行政部、公司经理审核。

4.11.2人事行政部/公司部门经理审核无误后报总经理审批。

4.11.3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由人事行政部/公司指定三名监销人员(档案管理员、公司文员、人事行政部文员)将超过保存期限的档案销毁。

4.11.4监销人员确认销毁文件无误签字后,选择安全地点销毁档案。

5.0相关记录表格

5.1《文件借阅/复制登记表》文件编码:

5.3《文件销毁申请单》文件编码:

5.4《外来文件台账》文件编码:

5.5《合同台账》文件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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