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旨在规范架空线作业的安全操作流程,确保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及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主要内容包括:
1. 作业前的准备与检查
2. 架空线的安装与维护
3. 作业过程中的风险识别与控制
4. 应急处理与事故预防
5. 作业后的清理与记录
1. 作业前的准备与检查
- 确保所有参与作业的人员接受过必要的安全培训,并持有有效的操作证书。
- 检查所有工具设备,确保其完好无损,符合安全标准。
- 对作业现场进行详细勘查,识别潜在危险源,如高压线路、地下设施等。
2. 架空线的安装与维护
- 安装时应遵循设计图纸,确保线路走向正确,支撑点牢固。
- 维护工作包括定期检查架空线的磨损、腐蚀情况,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
3. 作业过程中的风险识别与控制
- 在高处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并设置安全网。
- 遇到恶劣天气,应立即停止作业,确保人员安全。
- 使用绝缘工具防止电击,保持与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
4. 应急处理与事故预防
- 制定应急响应计划,包括触电、坠落等事故的应对措施。
-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
5. 作业后的清理与记录
- 清理作业现场,回收废弃材料,恢复环境原貌。
- 记录当天作业内容、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以便日后参考。
1. 本规程每年至少复审一次,以确保其内容与最新的法规、技术标准保持一致。
2. 复审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邀请一线作业人员参与,以获取实践反馈。
3. 若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规程存在疏漏或需要改进之处,应及时修订并通报所有相关人员。
4. 复审结果需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生效,确保规程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以上规程旨在提高作业效率,保障安全,各相关人员应严格按照规程执行,任何违反规程的行为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让我们共同努力,确保每一次架空线作业都能顺利完成,无事故、无隐患。
第1篇 通信线杆架空线路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挖杆坑、拉线坑作业
第一条 挖杆坑、拉线坑,要特别注意防止挖坏地下管线或设施,如有煤气管、自来水及污水管和电力电缆等管线,应在距管线40cm时,改用铁铣慢慢往下挖,切勿使用大川(钢钎)或铁镐硬凿。
第二条 靠近墙壁或者设施挖杆坑、拉线坑时,应设专人监护,若有倒塌或碰触损坏的可能,应采取加固或保护措施。
第三条 在地质松软或流砂地区,挖长方形或h形坑,有塌方可能的,在坑深1m以上时,必须支撑护土板。
第四条 采取爆破挖杆坑、拉线坑,必须由有爆破资质的单位进行。
(二)立、拆、换电杆作业
第一条 人工、机械立杆、换电杆,都应了解周围环境;不准非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在铁路、道路、厂矿、学校附近及繁华地区,必须设专人维持秩序,保障安全。
第二条 人工立、换电杆:
1.必须专人负责组织,统一指挥,明确分工,各负其责,齐心合力;
2.先检查杆坑是否够深,坡道(码道)挖的是否合适,同时检查工具、机具是否齐全、牢固;
3.作业人员应事先明确电杆的起立方向,防止触碰房檐或其它设施和用户灯线、电力线。
4.在山坡上或地势不平地区立杆或立较长电杆,必须使用夹扛和栓幌绳。
第三条 拆电杆:
1.拆除电杆,必须先拆移杆上的线条和杆上设备及拉线,然后方可拆除电杆;
2.上电杆前,应先检查电杆根部是否牢固,若有倾倒可能,必须在拆除线条前打临时拉线或用杆叉支稳妥。
3.拆电杆前,应有措施和方案,防止触碰附近电力线和其它设施。
4.人工拆电杆必须用绳索拉住,防止自由倾倒。使用吊车拔电杆应先试拔,若不动,可能是杆根设有横木或卡盘,此时,不准再用吊车拔电杆。
第四条 更换电杆:
1.更换电杆时,如果在旧电杆上挂滑轮来吊立新杆,应先检查旧杆杆根是否牢固,若已腐朽,应设置临时拉线。
2.新杆立起后与旧杆捆扎在一起,再上杆拆、移线条和附属设备。安全带及其附件是在人体坠落时,用于平衡地拉住人体并限制其下落距离的安全装置,故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以便能经受住由此产生的力。安全带及其金属配件、带、绳必须按照《安全带检验方法》国家标准进行测试,并符合安全带、绳和金属配件的破断负荷指标。
围杆安全带以静负荷4 500n,作100mm/min的拉伸速度测试时,应无破断。悬挂、攀登安全带以100kg重量检验,自由坠落,做冲击试验,应无破断。架子工安全带做冲击试验时,应模拟人型并且腰带的悬挂处要抬高1m.自锁式安全带和速差式自控器以100kg重量做坠落冲击试验,下滑距离均不大于1.2m.用缓冲器连接的安全带在4m冲距内,以100kg重量作冲击试验,应不超过9 000n.
使用和保管 安全带国家标准对安全带的使用和保管作了严格要求:
(1)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注意防止摆动碰撞。使用3m以上长绳应加缓冲器,自锁钩所用的吊绳则例外。
(2)缓冲器、速差式装置和自锁钩可以串联使用。
(3)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也不准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使用。
(4)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
(5)安全带使用两年后,按批量购人情况,抽验一次。围杆带做静负荷试验,以2 206n拉力拉伸5mm,如无破断方可继续使用。悬挂安全带冲击试验时,以80kg重量做自由坠落试验,若不破断,该批安全带可继续使用。对抽试过的样带,必须更换安全绳后才能继续使用。
(6)使用频繁的绳,要经常进行外观检查,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更换新绳。带子使用期为3~5年,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
上杆前检查脚扣(把脚扣套在电杆根部,然后单脚踩在脚扣上用力往下踩)和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绝缘鞋是否完好并戴好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穿好绝缘鞋,绑好牵引绳
(三)线路架设与拆除作业
第一条 布放线条前,应察看沿线的环境,如有障碍物,应制定跨越障碍物的操作方案。、
第二条 紧线条前,应先检查有无被树枝刮住、泥土埋住、河水冻住等现象及其它障碍物,避免收紧线条时崩断或弹起伤人。
第三条 布放线条或跨越铁路、道路及宅院时,必须将线条收紧,不准拖拉在地面上或悬在半空中。
第四条 在跨越列车频繁往来的铁路和有车辆通行的道路,架设电缆吊线、明线和自承式电缆时,必须先在铁路、道路两侧的电杆上装设滑车,并在两杆之间吊挂绳环的绳索,再用绳索拉线条或自承式电缆,用“环系渡线法”,使其从滑车、绳环内徐徐通过。
第五条 拆除线条和自承式电缆时,必须采用“环系渡线法”先将跨越铁路、道路部分拆除,收紧线条时,严禁线条、自承式电缆下垂、悬空。
第六条 上电杆拆除线条和自承式电缆前,应先检查电杆,如杆根腐烂或埋深不够,应设置临时支撑,避免倒杆。
第七条 在终端杆上拆除明线时,应由下层两边向中间逐条剪断(剪断的线条用手拉住慢慢放下),不准一次将一边的线条全部剪断。拆除电缆吊线或自承式电缆时,先用绳索栓牢拉住,剪断或松脱后慢慢松绳索放下。
第八条 在角杆上拆除明线一定要在与线条拉力相反的一面解扎线;如在角杆上剪断线条,应对左右电杆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提示。
第九条 在中间杆上拆除线条,应将全部扎线解开,严禁逐杆剪断线条,在松解扎线时,应注意电杆有无异常情况,如电杆有倾倒可能,应立即下杆。
第十条 线路架设与拆除作业区域,禁止非工作人员接近。
(四)在电力线附近作业
第一条 作业人员应熟悉并注意供电线路设备,辨别高低压线路的要点是:
1.高、低压线路单独架设时,高压线路电杆之间的距离较低压的大,电杆也较高。
2.高、低压线路同杆架设时,高压线路在上,低压线路在下;高压线路的横担较低压的长,线间距离较低压的大。
3.高压线路的瓷瓶为针式绝缘子,为茶褐色,体积较大;低压线路的瓷瓶一般也为针式绝缘子,为白色,且体积较小。
4.高压架空线一般很少有分支线,并只有三根导线。低压架空线一般由变压器低压侧引出、分支或引向用户,导线为四根(三相加一根零线)或两根(火线加零线)。
第二条 在高、低压电力线下方或附近作业,必须严防与电力线接触,进行架线,紧线和打拉线等作业,应保证最小空中距离如下:
1、35kv以下线路为2.5m;
2、35kv以上线路为4m。
第三条 在三电(电灯、电话、电视)合用的水泥杆上作业时,必须注意与电力线、用户灯线、变压器及闸刀等电力设备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并不准触碰。
第四条 在电杆上方如有电力线交越,上杆作业时头部不准超过杆顶;所用工具与材料不得触及电力线和电力设备。
第五条 跨越电力线架设线条时,严禁将线条从电力线上方抛过,必须在电力线两侧电杆上各装置滑轮,以干燥绳索作成环行,将线条缚在环形绳套内、牵动绳索使线条徐徐通过。绳索距电力线至少2m,牵动绳索时线条不应过松,以免下垂触及电力线;也可在跨越电力线处做安全保护架,将电力线罩住,施工完毕再拆除。
第六条 在高压线下方架设线条,应将线条用干燥绳索控制在电杆或线担上(不捆死),防止在布放或紧现线时,线条蹦起来,使安全距离减少导致高压触电。
第七条 对跨越电力线和在高压线下方架设的明线和电缆,在不影响通信质量前提下,可从跨越的一侧电杆下入地,再从另一侧电杆引上。在电力线下方架设的明线和电缆,须安装能抗12千伏以上电压的“三线交叉保护管”。
第八条 拆除跨越电力线的通信线条时,必须事先与供电部门联系停电,拉闸断电后,须设专人看闸,作业前应验证确属停电,方可作业。
第九条 在有地下电力电缆的区域,与电力电缆交叉或平行埋设或使用机械敷设的通信电缆,施工前必须反复核实电力电缆的埋设位置及深度,确实无误方可作业。
第十条 在作业过程中,若有电力线,用户灯线触碰、断落在通信线条上或断落在作业区域,应立即停止作业。
第十一条 在作业过程中遇有不明用途、性质的线条,一律按电力线对待,并不准随意剪断。
第2篇 外线架空线路安全作业规程
1、电杆用小车搬运应捆绑卡牢。人抬时动作一致,电杆不得离地过高。
2、人工立杆所用叉木应坚固完好,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匀。机械立杆两侧应设溜绳。立杆时坑内不科有人。坑基夯实后,才能拆去叉木和拉绳。
3、登杆前应检查电柱的牢固程度,并夯实根基。对旧木杆必要时要采取加固措施。登杆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使用脚扣应按电杆直径选择适应规格。安全带应栓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栓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4、在原有电杆上架设与带电导线平行的线路时,应保证安全距离,否则必须停电作业。穿越带电导线架线时,应停电进行。如低压线路确实不能停电时,必须在穿越导线两侧搭设隔离设施。
5、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紧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6、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应设置临时拉线。紧线应缓慢使导线升起,并注意有无挂住的地方,以免导线受力后突然崩起伤人。
7、架空线路施工中,每2-3公里应接地一次,送电前必须拆除。如遇雷雨应停止工作。
第3篇 通信线杆、架空线路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挖杆坑、拉线坑作业
第一条 挖杆坑、拉线坑,要特别注意防止挖坏地下管线或设施,如有煤气管、自来水及污水管和电力电缆等管线,应在距管线40cm时,改用铁铣慢慢往下挖,切勿使用大川(钢钎)或铁镐硬凿。
第二条 靠近墙壁或者设施挖杆坑、拉线坑时,应设专人监护,若有倒塌或碰触损坏的可能,应采取加固或保护措施。
第三条 在地质松软或流砂地区,挖长方形或h形坑,有塌方可能的,在坑深1m以上时,必须支撑护土板。
第四条 采取爆破挖杆坑、拉线坑,必须由有爆破资质的单位进行。
(二)立、拆、换电杆作业
第一条 人工、机械立杆、换电杆,都应了解周围环境;不准非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在铁路、道路、厂矿、学校附近及繁华地区,必须设专人维持秩序,保障安全。
第二条 人工立、换电杆:
1.必须专人负责组织,统一指挥,明确分工,各负其责,齐心合力;
2.先检查杆坑是否够深,坡道(码道)挖的是否合适,同时检查工具、机具是否齐全、牢固;
3.作业人员应事先明确电杆的起立方向,防止触碰房檐或其它设施和用户灯线、电力线。
4.在山坡上或地势不平地区立杆或立较长电杆,必须使用夹扛和栓幌绳。
第三条 拆电杆:
1.拆除电杆,必须先拆移杆上的线条和杆上设备及拉线,然后方可拆除电杆;
2.上电杆前,应先检查电杆根部是否牢固,若有倾倒可能,必须在拆除线条前打临时拉线或用杆叉支稳妥。
3.拆电杆前,应有措施和方案,防止触碰附近电力线和其它设施。
4.人工拆电杆必须用绳索拉住,防止自由倾倒。使用吊车拔电杆应先试拔,若不动,可能是杆根设有横木或卡盘,此时,不准再用吊车拔电杆。
第四条 更换电杆:
1.更换电杆时,如果在旧电杆上挂滑轮来吊立新杆,应先检查旧杆杆根是否牢固,若已腐朽,应设置临时拉线。
2.新杆立起后与旧杆捆扎在一起,再上杆拆、移线条和附属设备。
(三)线路架设与拆除作业
第一条 布放线条前,应察看沿线的环境,如有障碍物,应制定跨越障碍物的操作方案。、
第二条 紧线条前,应先检查有无被树枝刮住、泥土埋住、河水冻住等现象及其它障碍物,避免收紧线条时崩断或弹起伤人。
第三条 布放线条或跨越铁路、道路及宅院时,必须将线条收紧,不准拖拉在地面上或悬在半空中。
第四条 在跨越列车频繁往来的铁路和有车辆通行的道路,架设电缆吊线、明线和自承式电缆时,必须先在铁路、道路两侧的电杆上装设滑车,并在两杆之间吊挂绳环的绳索,再用绳索拉线条或自承式电缆,用“环系渡线法”,使其从滑车、绳环内徐徐通过。
第五条 拆除线条和自承式电缆时,必须采用“环系渡线法”先将跨越铁路、道路部分拆除,收紧线条时,严禁线条、自承式电缆下垂、悬空。
第六条 上电杆拆除线条和自承式电缆前,应先检查电杆,如杆根腐烂或埋深不够,应设置临时支撑,避免倒杆。
第七条 在终端杆上拆除明线时,应由下层两边向中间逐条剪断(剪断的线条用手拉住慢慢放下),不准一次将一边的线条全部剪断。拆除电缆吊线或自承式电缆时,先用绳索栓牢拉住,剪断或松脱后慢慢松绳索放下。
第八条 在角杆上拆除明线一定要在与线条拉力相反的一面解扎线;如在角杆上剪断线条,应对左右电杆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提示。
第九条 在中间杆上拆除线条,应将全部扎线解开,严禁逐杆剪断线条,在松解扎线时,应注意电杆有无异常情况,如电杆有倾倒可能,应立即下杆。
第十条 线路架设与拆除作业区域,禁止非工作人员接近。
(四)在电力线附近作业
第一条 作业人员应熟悉并注意供电线路设备,辨别高低压线路的要点是:
1.高、低压线路单独架设时,高压线路电杆之间的距离较低压的大,电杆也较高。
2.高、低压线路同杆架设时,高压线路在上,低压线路在下;高压线路的横担较低压的长,线间距离较低压的大。
3.高压线路的瓷瓶为针式绝缘子,为茶褐色,体积较大;低压线路的瓷瓶一般也为针式绝缘子,为白色,且体积较小。
4.高压架空线一般很少有分支线,并只有三根导线。低压架空线一般由变压器低压侧引出、分支或引向用户,导线为四根(三相加一根零线)或两根(火线加零线)。
第二条 在高、低压电力线下方或附近作业,必须严防与电力线接触,进行架线,紧线和打拉线等作业,应保证最小空中距离如下:
1、35kv以下线路为2.5m;
2、35kv以上线路为4m。
第三条 在三电(电灯、电话、电视)合用的水泥杆上作业时,必须注意与电力线、用户灯线、变压器及闸刀等电力设备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并不准触碰。
第四条 在电杆上方如有电力线交越,上杆作业时头部不准超过杆顶;所用工具与材料不得触及电力线和电力设备。
第五条 跨越电力线架设线条时,严禁将线条从电力线上方抛过,必须在电力线两侧电杆上各装置滑轮,以干燥绳索作成环行,将线条缚在环形绳套内、牵动绳索使线条徐徐通过。绳索距电力线至少2m,牵动绳索时线条不应过松,以免下垂触及电力线;也可在跨越电力线处做安全保护架,将电力线罩住,施工完毕再拆除。
第六条 在高压线下方架设线条,应将线条用干燥绳索控制在电杆或线担上(不捆死),防止在布放或紧现线时,线条蹦起来,使安全距离减少导致高压触电。
第七条 对跨越电力线和在高压线下方架设的明线和电缆,在不影响通信质量前提下,可从跨越的一侧电杆下入地,再从另一侧电杆引上。在电力线下方架设的明线和电缆,须安装能抗12千伏以上电压的“三线交叉保护管”。
第八条 拆除跨越电力线的通信线条时,必须事先与供电部门联系停电,拉闸断电后,须设专人看闸,作业前应验证确属停电,方可作业。
第九条 在有地下电力电缆的区域,与电力电缆交叉或平行埋设或使用机械敷设的通信电缆,施工前必须反复核实电力电缆的埋设位置及深度,确实无误方可作业。
第十条 在作业过程中,若有电力线,用户灯线触碰、断落在通信线条上或断落在作业区域,应立即停止作业。
第十一条 在作业过程中遇有不明用途、性质的线条,一律按电力线对待,并不准随意剪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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