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范文网 > 安全管理 > 安全操作规程 > 管理规程
栏目

电工管理规程11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电工管理规程

有哪些

电工管理规程

一、人员资格与培训

1. 所有电工必须持有有效的电工操作证书,证明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确保电工了解最新的电气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

3. 新入职电工需完成公司内部的岗位培训,熟悉工作环境和设备。

二、设备维护与检查

1. 设备应定期进行预防性维护,包括清洁、润滑和部件检查。

2. 每次作业前,电工应对工具和设备进行功能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3. 对于老化或损坏的设备,应及时报告并更换,防止安全隐患。

三、作业规范

1. 电工作业时必须穿戴防护装备,如绝缘手套、安全帽和防护眼镜。

2. 严格执行停送电程序,确保无电作业的安全性。

3. 现场作业应设置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接近。

四、应急处理

1. 制定并演练电气事故应急预案,确保电工熟知应对措施。

2. 发生电气故障时,电工应迅速切断电源,避免扩大事故范围。

3. 任何电气事故都应记录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防止重演。

五、文档管理

1. 保存电工操作记录,包括维修、检查和故障处理等信息。

2. 定期更新电气系统图,反映最新设备状态和布线情况。

3. 保留所有设备保修卡和相关文件,以便查阅和维护。

模板

电工管理规程模板

1. 电工资质与培训

- a. 确保电工持证上岗

- b. 定期安全教育

- c. 内部岗位适应性培训

2. 设备管理

- a. 预防性维护计划

- b. 作业前设备检查

- c. 老化设备的及时替换

3. 作业规程

- a. 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

- b. 停送电程序执行

- c.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4. 应急响应

- a. 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演练

- b. 故障发生时的应急措施

- c. 事故记录与分析

5. 文档与信息管理

- a. 作业记录的保存

- b. 电气系统图更新

- c. 文件资料的完整保存

标准

电工管理规程标准

1. 符合国家和行业电气安全法规,确保电工操作合法合规。

2. 实施标准化作业流程,降低电气事故风险。

3. 提升电工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4. 建立健全的电气设备管理系统,保障设备正常运行。

5. 通过有效的文档管理,实现信息的准确传递和追溯。

以上电工管理规程旨在为电工团队提供清晰的工作指引,确保电气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同时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各电工应严格遵守,管理层需定期监督与评估规程的执行情况,以持续改进电工管理工作。

电工管理规程范文

第1篇 电工安全管理规程范例

安全管理七经典

一、“三防十要” 反事故措施

①“三防”:即防止触电伤害、防止高空坠落伤害、防止倒(断)杆伤害。

②“十要”:

㈠、工作前要勘察施工现场,提前进行危险点分析与预控

工作前要勘察现场,工作负责人必须清楚和明确工作任务、作业范围和施工方法,并根据作业类型、方法、人员、工器具、环境等制定危险点预控措施,不得盲目接受工作任务。

㈡、检修、施工要使用工作票,作业前现场进行安全交底

检修施工要填用工作票,不得无票工作。开工前,工作负责人要向作业人员现场交底,做到“四清楚”,即作业任务清楚、现场危险点清楚、现场的作业程序清楚、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清楚。未经现场交底不得开始工作。

㈢、施工现场要设专人监护,严把现场安全关

施工现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班成员要各司其职,专职监护人要对工作人员精神状态、工器具配备、现场安全措施、作业安全行为等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不得脱岗或随意替代工作。

㈣、电气作业要先进行停电,验明无电后即装设接地线

停电工作要按照停电、验电、挂接地线的程序做好安全技术措施。对双电源供电的设施,做好防止反送电的措施。作业部位必须验电,验电后立即装设接地线,禁止不做安全措施或随意变更作业次序。

㈤、高空作业要戴好安全帽,脚扣登杆全过程系安全带

进入工作现场要戴好安全帽,未经许可不得进入;登高作业要检查工器具并确认合格,用脚扣登杆应全过程系好、系牢安全带,不得失去安全保护。

㈥、梯子登高要有专人扶守,必须采取防滑、限高措施

梯子登高前应检查并确认梯身合格、基面牢固、定位可靠;作业时梯子应与地面成60°左右的斜角,距梯顶不得少于1米,要有专人全过程扶守,不得单人专业。

㈦、人工立杆要使用抱杆,必须由专人进行统一指挥

立撤杆塔要由专人统一指挥,使用合格工器具。人工立杆要使用抱杆,不得用铁锹、桩柱等代替;机械立杆起吊位置应合适,严禁过载使用。

㈧、撤杆撤线要先检查杆根,必须加设临时拉线或晃绳

撤杆撤线应先检查杆身、杆基、拉线等是否牢固,打好临时拉线或晃绳,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采取突然剪断导线、地线、拉线等方法进行作业。

㈨、交通要道施工要双向设置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看守

架拆线路要由专人指挥,在公路、铁路、航道等交通要道上应双向设置标志进行警示、隔离,并设专人手持旗帜看管。禁止不采取防止挂线事故的防范措施。

㈩、放、撤线邻近或跨越带电线路要使用绝缘牵引绳

邻近或跨越带电线路放、撤线时要就近在施工的线路上装设临时接地线,要使用绝缘牵引绳并与带电线路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二、安全生产“三要六查”

要吸取事故教训,查思想认识,查责任落实;

要学习规程规定,查规章执行,查遵章守纪;

要强化安全管理,查隐患治理,查预案落实。

三、对待事故“四不放过

①事故原因不明不放过;

②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③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④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四、确保安全,必须做到“三个百分百”

①人员的百分之百,全员保安全;

②时间的百分之百,每一时、每一刻保安全;

③力量的百分之百,集中精神、集中力量保安全。

五、“二票三制”

二票:工作票、操作票

三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与轮换制

六、“三铁”反“三违”

三铁:铁的纪律、铁的处理、铁的面孔

反三违:反违章指挥、反违章操作、反违反劳动纪律

七、五查一落实

一查领导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查关键岗位、关键人的素质;

三查安全工器具的管理;

四查现场作业实施情况;

五查“两票”执行情况;

落实农电检修、施工现场“三防十要”反事故措施

第2篇 电工使用及管理安全技术规程

1、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2、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持证的电工负责使用管理。

3、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4、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头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5、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

1、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2、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6、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并挂牌标志。

7、开关箱的操作人员必须符合第27 条要求,并熟悉开关电器的正确操作方法。

8、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经常维修和整洁。

9、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不准乱剪乱接电源线。

10、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熔体或铁丝、铜丝、铁钉等金属体代替使用。

11、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不得承受外力。严禁挂晒衣服等生活用具,与金属尖锐断口和强腐蚀介质接触。

12、电工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技术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13 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3、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4、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5、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1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内容共应包括: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2、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资料。

3、临时用电技术交底与验收资料。

4、临时用电安全检查与安全隐患整改资料。

5、电气设备的试车、检验和调试纪录(合格)。

15、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能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等。

16、在建工程(含脚手架与机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

(l)外电线路电压1kv 以下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4 米。

(2)外电线路电压1 一10kv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6 米。

(3)外电线路电压35--110kv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8 米。

(4)外电线路电压154-220kv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10 米。

(5)外电线路电压330-500kv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15 米。

17、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最小垂直距离:外电线路电压ikv 以下为6 米、l--10kv 为7 米、35kv 为8 米。

第3篇 电工安装管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 一般要求

第19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采用tn--_配电系统,实行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保险一箱的做法,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施工用电独立设计方案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第20条 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井应定期检查、校验,电工在操作中应穿好绝缘鞋。

第21条 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第22条 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第23条 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及使用。工作完毕,应灭火放气。

第24条 配制环氧树脂及沥青电缆有胶物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戴好防护用品。

第25条 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装热电缆胶。高空浇注时,下方不得有人。

第26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以及电机设备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现场应配置专职维护电工,并做好巡视维修记录。

第27条 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二氧化碳,1211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使用泡沫灭火器。

二、设备及内线安装

第28条 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第29条 多台配电箱(盘)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第30条 剔槽打眼时,锤头不得松动,铲子应无卷边、裂纹,应戴好防护眼镜。楼板、砖墙打透眼时,板下、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第31条 人力弯管器弯管,应选好场地,防止滑倒和坠落,操作时面部要避开。

第32条 管子偎弯砂子必须烘干,装砂架子应搭设牢固,并设栏杆。用机械敲打时,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上下要错开。管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得有人。

第33条 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力勾眼。穿导线时,应互相配合防止挤手。

第34条 安装照明线路时,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三、外线及电缆工程

第35条 电杆用小车搬运,应捆绑卡牢。人抬时,动作要一致,电杆不得离地过高。

第36条 人工立杆,所用叉本应坚固完好,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衡。使用机械设备立杆,两侧应设溜绳。立杯时坑内不得有人,基坑夯实后,方准拆去叉木或拖拉绳。

第37条 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八分之一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登杆。

第38条 登杆操作时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控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第39条 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应上紧螺栓。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第40条 紧线用的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应设置临时拉线。

四、电气调试

第41条 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须接地。被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人看守或加锁,并对仪表、接线等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第42条 电气设备或材料作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压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第43条 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示牌,防止误会问。

第44条 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放电。雷电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电阻。

第45条 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运行。

第46条 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五、施工现场变配电及维修

第47条 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这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第48条 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份,应保持安全

距离,并需有人监护。

第49条 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工作时:

①切断有关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②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

③验明设备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

④装设接地线,应由二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⑤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双色(绿、黄)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⑤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第50条 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第51条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第52条 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或接地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分端或末端设置漏电保护装置。漏电保护装置装设位置、型式与主要特性参数选择必须适应施工现场的实际需要,达到二级保护。

第53条 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它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第54条 施工现场夜间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3米。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第55条 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人火线及零线。

第56条 建筑电工应按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使用管理维护。

第4篇 新电工安全技术管理规程

1、电气操作人员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对电气设备工具要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凡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工具要停止使用。

2、电工人员严禁带电操作,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线,正确使用电工器具。

3、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做接地或接零保护,在总箱、开关箱内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实行两级漏保护。

4、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禁止用其金属丝代替,并且需与设备容量匹配。

5、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塑料线,所用绝缘导线型号及截面必须符合临电设计。

6、电工必须持证上岗,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各种绝缘防护用品,不得违章操作。

7、当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干砂灭火或用干粉灭火,严禁使用导电的灭火剂灭火。

8、凡移动式照明,必须采用安全电压。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必须遵守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5篇 电工(安装管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 一般要求

第19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采用tn�_-_配电系统,实行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保险一箱的做法,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施工用电独立设计方案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第20条 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井应定期检查、校验,电工在操作中应穿好绝缘鞋。

第21条 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第22条 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第23条 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及使用。工作完毕,应灭火放气。

第24条 配制环氧树脂及沥青电缆有胶物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戴好防护用品。

第25条 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装热电缆胶。高空浇注时,下方不得有人。

第26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以及电机设备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现场应配置专职维护电工,并做好巡视维修记录。

第27条 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二氧化碳,1211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使用泡沫灭火器。

二、设备及内线安装

第28条 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第29条 多台配电箱(盘)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第30条 剔槽打眼时,锤头不得松动,铲子应无卷边、裂纹,应戴好防护眼镜。楼板、砖墙打透眼时,板下、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第31条 人力弯管器弯管,应选好场地,防止滑倒和坠落,操作时面部要避开。

第32条 管子偎弯砂子必须烘干,装砂架子应搭设牢固,并设栏杆。用机械敲打时,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上下要错开。管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得有人。

第33条 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力勾眼。穿导线时,应互相配合防止挤手。

第34条 安装照明线路时,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三、外线及电缆工程

第35条 电杆用小车搬运,应捆绑卡牢。人抬时,动作要一致,电杆不得离地过高。

第36条 人工立杆,所用叉本应坚固完好,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使用机械设备立杆,两侧应设溜绳。立杯时坑内不得有人,基坑夯实后,方准拆去叉木或拖拉绳。

第37条 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八分之一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登杆。

第38条 登杆操作时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控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第39条 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应上紧螺栓。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第40条 紧线用的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应设置临时拉线。

四、电气调试

第41条 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须接地。被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人看守或加锁,并对仪表、接线等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第42条 电气设备或材料作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压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第43条 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示牌,防止误会问。

第44条 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放电。雷电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电阻。

第45条 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运行。

第46条 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五、施工现场变配电及维修

第47条 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这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第48条 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份,应保持安全

距离,并需有人监护。

第49条 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工作时:

①切断有关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②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

③验明设备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

④装设接地线,应由二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⑤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双色(绿、黄)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⑤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第50条 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第51条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第52条 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或接地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分端或末端设置漏电保护装置。漏电保护装置装设位置、型式与主要特性参数选择必须适应施工现场的实际需要,达到二级保护。

第53条 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它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第54条 施工现场夜间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3米。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第55条 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人火线及零线。

第56条 建筑电工应按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使用管理维护。

第6篇 机电工程材料采购管理规程

材料质量的保证是整个工程质量保证的一个先决条件,因此对材料质量的控制是非常重要和关键的。工程材料选用的优劣将直接影响到工程的内在质量及产品的外观质量,为确保工程所用材料的质量,我们将从材料的采购工作着手。所有的材料供货都应是合格供应商,因为我们是取得国际质量体系认证资格的企业。

材料进场后使用前质量保证措施

1)设备或材料在使用前按设计要求核对其规格、材质、型号,材料必须有制造厂的合格证明书或质保书,材料的运输、入库、保管过程中,实施严格的控制措施,每道工序均有交接制度。

2)材料的入库后实行标化和分类、分规格堆放及管理,同时防止变形,防止受潮、霉变等措施,材料出库检验和办理领用手续。

3)材料出库后,在施工现场妥善保管,存放地点安全可靠。材料堆放要求整齐,并挂上标识牌。

4)材料使用前进行严格检查包括外观检查、附着物的清除。

5)对不合格材料的控制。一旦发现材料不能满足或可能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将其与合格材料相隔离,在自检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整改。

第7篇 物业管理处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作业指导书

--管理处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0 目的

在检修、维护保养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工作,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对工作程序做如下补充规定。

2.0 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所属各管理处。

3.0 职责

3.1 公司各管理处的机电维修人员负责操作。

3.2 机电主管负责检查、监督。

4.0 工作程序

4.1在地下室、潮湿场地或两层地库工作时,都要切断电源,不能停电时,至少应有二人在场一起工作。

4.2 停电检修时,应悬挂标志牌,以免发生危险。

4.3 清扫配电箱时,所使漆刷的金属部分须用胶布包裹。

4.4 需要电焊配合工作时,应认真做好防火工作,办好动火证,事后认真检查。

4.5 上梯工作时,应放稳靠妥,高空作业时系好安全带。

4.6 打墙孔时必须戴防护眼镜,拆线路时应包好线头。

4.7 开合开关时,尽量将配电门锁好。

4.8 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5.0 支持性文件

5.1国家制定的《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8篇 电工(使用管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 一般要求

第19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采用tn�_-_配电系统,实行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保险一箱的做法,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施工用电独立设计方案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第20条 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井应定期检查、校验,电工在操作中应穿好绝缘鞋。

第21条 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第22条 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第23条 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及使用。工作完毕,应灭火放气。

第24条 配制环氧树脂及沥青电缆有胶物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戴好防护用品。

第25条 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装热电缆胶。高空浇注时,下方不得有人。

第26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以及电机设备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现场应配置专职维护电工,并做好巡视维修记录。

第27条 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二氧化碳,1211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使用泡沫灭火器。

二、设备及内线安装

第28条 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第29条 多台配电箱(盘)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第30条 剔槽打眼时,锤头不得松动,铲子应无卷边、裂纹,应戴好防护眼镜。楼板、砖墙打透眼时,板下、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第31条 人力弯管器弯管,应选好场地,防止滑倒和坠落,操作时面部要避开。

第32条 管子偎弯砂子必须烘干,装砂架子应搭设牢固,并设栏杆。用机械敲打时,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上下要错开。管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得有人。

第33条 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力勾眼。穿导线时,应互相配合防止挤手。

第34条 安装照明线路时,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三、外线及电缆工程

第35条 电杆用小车搬运,应捆绑卡牢。人抬时,动作要一致,电杆不得离地过高。

第36条 人工立杆,所用叉本应坚固完好,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使用机械设备立杆,两侧应设溜绳。立杯时坑内不得有人,基坑夯实后,方准拆去叉木或拖拉绳。

第37条 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八分之一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登杆。

第38条 登杆操作时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控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第39条 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应上紧螺栓。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第40条 紧线用的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应设置临时拉线。

四、电气调试

第41条 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须接地。被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人看守或加锁,并对仪表、接线等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第42条 电气设备或材料作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压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第43条 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示牌,防止误会问。

第44条 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放电。雷电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电阻。

第45条 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运行。

第46条 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五、施工现场变配电及维修

第47条 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这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第48条 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份,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需有人监护。

第49条 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工作时:

①切断有关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②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

③验明设备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

④装设接地线,应由二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⑤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双色(绿、黄)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⑥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第50条 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第51条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第52条 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或接地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分端或末端设置漏电保护装置。漏电保护装置装设位置、型式与主要特性参数选择必须适应施工现场的实际需要,达到二级保护。

第53条 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它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第54条 施工现场夜间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3米。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第55条 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人火线及零线。

第56条 建筑电工应按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使用管理维护。

第9篇 加强进网作业电工管理保障电网供用电安全规程

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15号令),为加强进网作业电

工的管理,规范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行为,保障首都电网供用电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是电工具有进网作业资格的有效证件,凡在电力用户的受电装置或者送电装置上,从事电气安

装、试验、检修、运行等作业人员,均应按照电监会15号令的规定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并进行注册。未取得电工进网作

业许可证或者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未注册的人员,不得进网作业。

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北监管局负责北京地区电工进网作业许可的考试、受理、审查、决定、注册和日常监督检查;并

对电工进网作业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电工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有关单位进网作业电工持证的要求:

(一)电力用户单位高压变电所、高低压配电室,以及受送电装置的运行值班、维护检修等岗位的工作人员,均应取得许可证;

倒闸操作时,持证操作人员数量要符合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的要求,并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408-91)的其他有关规定。

(二)供电企业内凡进入用户受送电装置上,从事电气安装、维修、试验、运行作业的人员(包括农村电工),均应取得电工进

网作业许可证。

(三)自备电厂中在升压站等送出设施上从事电气安装、维修、试验、运行作业的人员,均应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四)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内,凡进入用户受送电装置从事电气安装、维修、试验、运行作业的人员,均应取得

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四、电力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依法对从事进网作业人员进行下列检查:

(一)进网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并是否已注册;

(二)进网作业范围是否符合许可的作业范围;

(三)进网作业行为、安全保障措施是否符合进网作业规定。

(四)电工作业人员是否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五、依据《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15 号令)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安排未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或者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未注册的人员从事进网作业,或者不按照规定配合许可机关监督检查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北监管局将给予警告,并处10000 元以下罚款。

六、按照《用电检查管理办法》,北京市电力公司配合有关部门具体开展北京地区电工进网作业许可执行情况的宣传、检查及监督整改工作。

第10篇 电工安全管理规程

安全管理七经典

一、“三防十要” 反事故措施

①“三防”:即防止触电伤害、防止高空坠落伤害、防止倒(断)杆伤害。

②“十要”:

㈠、工作前要勘察施工现场,提前进行危险点分析与预控

工作前要勘察现场,工作负责人必须清楚和明确工作任务、作业范围和施工方法,并根据作业类型、方法、人员、工器具、环境等制定危险点预控措施,不得盲目接受工作任务。

㈡、检修、施工要使用工作票,作业前现场进行安全交底

检修施工要填用工作票,不得无票工作。开工前,工作负责人要向作业人员现场交底,做到“四清楚”,即作业任务清楚、现场危险点清楚、现场的作业程序清楚、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清楚。未经现场交底不得开始工作。

㈢、施工现场要设专人监护,严把现场安全关

施工现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班成员要各司其职,专职监护人要对工作人员精神状态、工器具配备、现场安全措施、作业安全行为等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不得脱岗或随意替代工作。

㈣、电气作业要先进行停电,验明无电后即装设接地线

停电工作要按照停电、验电、挂接地线的程序做好安全技术措施。对双电源供电的设施,做好防止反送电的措施。作业部位必须验电,验电后立即装设接地线,禁止不做安全措施或随意变更作业次序。

㈤、高空作业要戴好安全帽,脚扣登杆全过程系安全带

进入工作现场要戴好安全帽,未经许可不得进入;登高作业要检查工器具并确认合格,用脚扣登杆应全过程系好、系牢安全带,不得失去安全保护。

㈥、梯子登高要有专人扶守,必须采取防滑、限高措施

梯子登高前应检查并确认梯身合格、基面牢固、定位可靠;作业时梯子应与地面成60°左右的斜角,距梯顶不得少于1米,要有专人全过程扶守,不得单人专业。

㈦、人工立杆要使用抱杆,必须由专人进行统一指挥

立撤杆塔要由专人统一指挥,使用合格工器具。人工立杆要使用抱杆,不得用铁锹、桩柱等代替;机械立杆起吊位置应合适,严禁过载使用。

㈧、撤杆撤线要先检查杆根,必须加设临时拉线或晃绳

撤杆撤线应先检查杆身、杆基、拉线等是否牢固,打好临时拉线或晃绳,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采取突然剪断导线、地线、拉线等方法进行作业。

㈨、交通要道施工要双向设置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看守

架拆线路要由专人指挥,在公路、铁路、航道等交通要道上应双向设置标志进行警示、隔离,并设专人手持旗帜看管。禁止不采取防止挂线事故的防范措施。

㈩、放、撤线邻近或跨越带电线路要使用绝缘牵引绳

邻近或跨越带电线路放、撤线时要就近在施工的线路上装设临时接地线,要使用绝缘牵引绳并与带电线路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二、安全生产“三要六查”

要吸取事故教训,查思想认识,查责任落实;

要学习规程规定,查规章执行,查遵章守纪;

要强化安全管理,查隐患治理,查预案落实。

三、对待事故“四不放过

①事故原因不明不放过;

②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③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④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四、确保安全,必须做到“三个百分百”

①人员的百分之百,全员保安全;

②时间的百分之百,每一时、每一刻保安全;

③力量的百分之百,集中精神、集中力量保安全。

五、“二票三制”

二票:工作票、操作票

三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与轮换制

六、“三铁”反“三违”

三铁:铁的纪律、铁的处理、铁的面孔

反三违:反违章指挥、反违章操作、反违反劳动纪律

七、五查一落实

一查领导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查关键岗位、关键人的素质;

三查安全工器具的管理;

四查现场作业实施情况;

五查“两票”执行情况;

落实农电检修、施工现场“三防十要”反事故措施

第11篇 电工三级安全管理规程

三级安全教育”内容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对新的招收的职工、新调入职工,来厂实习的学生或其他人员所进行的厂级安全教育、车间安全教育、班组安全教育。

1.厂部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讲解劳动保护的意义、任务、内容和其重要性,使新入厂的职工树立起“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 (2)介绍企业的安全概况,包括企业安全工作发展史,企业生产特点,工厂设备分布情况(重点介绍接近要害部位、特殊设备的注意事项),工厂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工厂的主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奖惩条例,厂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制度、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以及防火制度等等)。

(3)介绍国务院颁发的《全国职工守则》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以及企业内设置的各种警告标志和信号装置等。

(4)介绍企业典型事故案例和教训,抢险、救灾、救人常识以及工伤事故报告程序等。

厂级安全教育一般由企业安技部门负责进行,时间为4-16小时。讲解应和看图片、参观劳动保护教育室结合起来,并应发一本浅显易懂的规定手册。

2.车间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介绍车间的概况。如车间生产的产品、工艺流程及其特点,车间人员结构、安全生产组织状况及活动情况,车间危险区域、有毒有害工种情况,车间劳动保护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对劳动保护用品的穿戴要求和注意事项,车间事故多发部位、原因、有什么特殊规定和安全要求,介绍车间常见事故和对典型事故案例的剖析,介绍车间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车间文明生产方面的具体做法和要求。

(2)根据车间的特点介绍安全技术基础知识。如冷加工车间的特点是金属切削机床多、电气设备多、起重设备多、运输车辆多、各种油类多、生产人员多和生产场地比较拥挤等。机床旋转速度快、力矩大,要教育工人遵守劳动纪律,穿戴好防护用品,小心衣服,发辫被卷进机器,手被旋转的刀具擦伤。要告诉工人在装夹、检查、拆卸、搬运工件特别是大件时,要防止碰伤、压伤、割伤;调整工夹刀具、测量工件、加油以及调整机床速度均须停车进行;擦车时要切断电源,并悬挂警告牌,清扫铁屑时不能用手拉,要用钩子钩;工作场地应保持整洁,道路畅通;装砂轮要恰当,附件要符合要求规格,砂轮表面和托架之间的空隙不可过大,操作时不要用力过猛,站立的位置应与砂轮保持一定的距离和角度,并戴好防护眼镜;加工超长、超高产品,应有安全防护措施等。

其他如铸造、锻造和热处理车间、锅炉房、变配电站、危险品仓库、油库等,均应根据各自的特点,对新工人进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3)介绍车间防火知识,包括防火的方针,车间易燃易爆品的情况,防火的要害部位及防火的特殊需要,消防用品放置地点,灭火器的性能、使用方法,车间消防组织情况,遇到火险如何处理等。

(4)组织新工人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度,并应教育新工人尊敬师傅,听从指挥,安全生产。

车间安全教育由车间主任或安技人员负责,授课时间一般需要4~8课时。

3.班组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本班组的生产特点、作业环境、危险区域、设备状况、消防设施等。重点介绍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高空作业等方面可能导致发生事故的危险因素,交待本班组容易出事故的部位和典型事故案例的剖析。

(2)讲解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重点讲思想上应时刻重视安全生产,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和工具;介绍各种安全活动以及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和交接班制度。告诉新工人出了事故或发现了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领导,采取措施。

(3)讲解如何正确使用爱护劳动保护用品和文明生产的要求。要强调机床转动时不准戴手套操作,高速切削要戴保护眼镜,女工进入车间戴好工帽,进入施工现场和登高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工作场地要整洁,道路要畅通,物件堆放要整齐等。

(4)实行安全操作示范。组织重视安全、技术熟练、富有经验的老工人进行安全操作示范,边示范、边讲解,重点讲安全操作要领,说明怎样操作是危险的,怎样操作是安全的,不遵守操作规程将会造成的严重后果。

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或安全员负责,授课时间大致为2-8小时。

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内容要全面,又要突出重点,讲授要深入浅出,最好边讲解,边参观。每经过一级教育,均应进行考试,以便加深印象。

防止触电伤害的十项基本安全操作要求

根据安全用电“装得安全、拆得彻底、用得正确、修得及时”的基本要求,为防止触电伤害的操作要求有:

(1)非电工严禁拆、接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

(2)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要检查线路、插头、插座、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3)电气线路或机具发生故障时,应找电工处理,非电工不得自行修理或排除故障;

(4)使用振捣器等手持电动机械和其他电动机械从事湿作业时,要由电工接好电源,安装漏电保护器,操作者必须穿戴好绝缘鞋、绝缘手套后再进行作业;

(5)搬迁或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6)搬运钢筋、钢管及其他金属物时,严禁触碰到电线;

(7)禁止在电线上晒物料;

(8)禁止使用照明器烘烤、取暖,禁止擅自使用电炉和其他电加热器;

(9)在架空输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停止输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措施,要保持安全距离,防止触碰;

(10)电线必须架空,不得在地面、施工楼面随意乱拖,若必须通过地面、楼面时应有过路保护,物料、车、人不准压、踏、碾磨电线;

4、防止机械伤害的“一禁、二必须、三定、四不准”

(1)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摆弄机电设备;

(2)机电设备应完好,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

(3)机电设备停电、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关机,按要求上锁;

(4)机电设备应做到定人操作,定人保养、检查;

(5)机电设备应做到定机管理、定期保养;

(6)机电设备应做到定岗位和岗位职责;

(7)机电设备不准超负荷运转;

(8)机电设备不准在运转时维修保养;

(9)机电设备运行时,操作人员不得将头、手、身伸入运转的机械行程范围内。

《电工管理规程11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相关范文

分类查询入口

一键复制